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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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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翻译法

第1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Langacker 认知语法 意象 翻译 歧义

一、引言

理论上,作为一门跨学科研究,本文以langacker等人的认知语法为代表重点阐述了认知语言学对翻译实践的指导,加深了认知语言学与翻译的联系,强调人类认知的重要性,体现了认知语言学巨大的实践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翻译现象中的歧义问题,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大突破。

目前为止,在认知语言学中对句法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四种构造语法理论:Fillmore, Kay等人的构造语法;Lakoff以及Goldberg的构造语法;Langacker的认知语法;Croft的激进构造语法。Fillmore&Kay的构造语法详细论述了句法关系和句法的传承性。主要对构造的内部结构做出较为精细的分析;Lakoff以及Goldberg的构造语法着重论述了构造之间的范畴化关系。Langacker的认知语法重点论述了语义范畴和语义关系。他认为语法应研究语言系统的心理表征,目的就是研究人们心中的内部语法。Croft的激进构造语法重点论述了句法范畴和类型共性。 国内学者也已开始进行了一些把认知语言学中构建语法与翻译实践结合的研究。丁国旗就从认知语法的角度研究了翻译这一现象,著有《认知语法视角下的意象分析和翻译》,从认知语法视角探讨了翻译过程中的意义建构,尤其是意象的分析和转换。曹秀萍的《认知语法是视角下的“功能对等翻译观”――从奈达的7分核心句谈起》主要从认知语法的角度,以奈达提出的7个核心句(kernels)为切入点,对功能对等的翻译观进行了重新审视。 本文重点在于研究Langackerde认知语法以及相关认知语法学家的观点在翻译实践中的运用。主要利用翻译实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句子的层面将认知语法理论与翻译结合,深入研究和探讨该理论在复杂句子和翻译中歧义现象的优势。旨在倡导人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解读翻译,从而突破翻译中歧义现象的瓶颈。

二、 语境与翻译

Langacker的认知语法理论是语法研究回归语境话的典型,提倡把语境特征引入到语法的核心部分。 他详细论述了语法使用中的各种表达方式是怎么样经过抽象化过程在人的头脑中积淀下来构成语言知识的一部分,认为语言表达方式是通过在交际活动的多个场合中被人们遇到而被学会的。在这些场合中对语境的理解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则是不同的 (Langacker, 1997:236)。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或者更早的时期,中国女孩比较传统,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比较含蓄。举个例子来说,女孩在和男孩约会的时候,两个人在湖边散步,男孩看到女孩头上戴的花说:“你今天真美丽,花戴你头上都显得娇羞。女孩心里很高兴,但是嘴上却说:你真讨厌!这时就要考虑到当时的语境了,女孩真的是因为男孩夸了她而觉得他很讨厌吗?如果这里翻译成:You are so bad! 就会造成误解了。应该考虑到当时说话人之间的语境,故翻译成:You are so sweet!这样就比较合适,就会避免歧义现象的发生。

又如,孩子小明故意打碎了别人家的窗户,父亲非常的生气,要打他,儿子就跑,父亲追着儿子打并喊道:“小明,你给我跑,你再跑!”儿子却突然站住不跑了。如果这里不考虑说话人的语境,而直接翻译成:Xiao Ming, run, run! 就会造成误解。为什么父亲叫儿子跑,儿子却突然不跑了呢?考虑到当时的语境,儿子犯了错误,父亲打他,他由于害怕被打而跑,父亲追不上他,说你再跑的意思是等你回家会更有一顿好打,所以儿子才害怕停住不跑了,把 “小明,你给我跑,你再跑”这句话翻译成:Xiao Ming, you dare to run?这样会更加合适。

从以上两个例子我们看到,充分地考虑语境,对翻译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译者不仅要精通两种语言知识,同时也尽可能地体验到原文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透过文字的表面,寻找隐藏含义,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理解原文,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翻译得更加到位。

三、 隐喻式与翻译

隐喻式翻译是指一种翻译方法,用隐喻手段来实施翻译过程。如果译者把原文文本看做一个容器,原文内容看做容器内承载的东西,把译文文本也看做容器,并用之装在由原文倒过来的东西,这就是翻译的隐喻观对原语文化交际模式做类比性解释 (王斌, 2010:91)。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由于生活实践的不同,体验的事物的不同,从而形成的认知世界的方式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正如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北方人以吃面为主,南方人以吃米饭为主;在除夕夜,北方人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吃着饺子,叫做过年,南方人吃年糕也叫过年。同样是说过年这个事情,由于不同的生活经验,得到的认知结果也不同。由此可见隐喻式翻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隐喻式翻译的优势在于使用人们熟悉的概念范畴或者交际模式来解释不熟悉的东西,很容易被译语文化的人接受。译语读者阅读时付出的认知努力少,容易产生最佳关联(Wang bin, 2010:92)。在《老友记》第5季有一幕,菲比问莫妮卡她和她的男友什么时候结束的热恋,莫妮卡说她和男友仍然在热恋之中,菲比不相信而继续问她什么时候结束的,莫妮卡非常激动地和她争执力证自己仍然处于热恋。菲比在这时候说了一句:God, I woke up the beast。这里如果翻译成:天呐,我把狮子叫醒了。这就会使中国观众一头雾。 所以这里采用隐喻式翻译会使中国观众更容易理解剧中想要表达的意思。例如翻译成:天呐,我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这样的翻译会使中国观众产生最佳联想,付出的认知努力少,很快就会明白菲比不相信莫妮卡仍然处于热恋之中,这样会使要强的莫妮卡不承认,才会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奋力地证明给菲比看。 隐喻式翻译的优点显而易见,可是缺点也不容译者忽视。由于总是用译语的交际模式来替代原语的,原语中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模式也就被拦截了。译语读者就没法知道原作者如何思想和表达的(Wang Bin, 2010:92)。也就是说读者没法读到原汁原味的作品。这就要求译者采取多种隐喻方式,例如:移植式隐喻翻译、白描式隐喻式翻译等。

四、突显与翻译

和突显联系的是图形(figure)与背景(ground),在认知语言学分析中,图形/背景是认知运作和语义结构重要的基本特征。图形即所要描写的对象,背景是其环境。突显即是注意的焦点不同,它可以决定对图形的选择(langacker, 1990: 893)。当译者在翻译时,如果理清原文意象的突显方面,就会对翻译有很大的歧视,例如“这个坚果很难吃”这句话翻译成英文时, 依照突显的侧面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翻译。如果原文的作者从一个年轻人的视角来看的话,突显这个坚果不美味,那么这句话应该翻译成“The nut is not yummy”更为合适。换个视角来说,如果说出这句话的人是一个八十几岁的牙齿都快掉完了的老人,那么这里突显的是这个坚果太硬了,很难嚼碎,故翻译成“The nut is too hard to eat”比较合适。

客观现实,相同的情景由于观察角度和关注的方面不同,会在大脑中产生不同的意象,由此产生不同的意象,其语义也不相同。

五、结语

本文探究了认知语言学中R.W.Langacker等人的认知语法理论及相关概念,重点在于研究其在翻译实践中的运用。主要运用了翻译实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句子的层面将Langacker等人的认知语法与翻译结合。旨在倡导人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解读翻译,从而突破翻译中歧义现象的瓶颈。认知语言学对翻译的启示是不容忽视的,译者在翻译时要做到忠实于原文作者想要给读者表达的意思,又要在主观意义上灵活运用。这就要求译者在语义分析的过程中有较强的认知差异意识,对翻译研究有更深的认识,从而译出更好的译文。

参考文献

[1] Langacker,R. W.Language and Conceptuliza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2] Langacker, R. W.The English Present Tense[J].English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2001,5(2):251-272.

[3] Langacker,R. W.Essentials of Cognitive Grammar[M].London:Oxford University,2013.

[4] 曹秀萍.认识语法视角下的“功能对等”翻译观――从奈达的7个核心句谈起[J].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2,33(9):71-75.

[5] 丁国旗.认知语法视角下的意象分析与翻译[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6] 王寅.认知语法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7] 王红卫.认知语法中的意象理论对翻译的启示[J].宜宾学院学报,2008(5):74-75.

第2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语法翻译法;直接法

中图分类号:G62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198-01

1 语法翻译法

1.1 语法翻译法的起源

语法翻译法最早出现于18世纪晚期的欧洲,当时人们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学习书面的拉丁语,阅读文学作品,并通过对拉丁语语法的逻辑分析、语法规则和词形变化的记忆来锻炼人的心智,该法的最早倡导者是德国学者麦丁格(JohannValentin Meidinger)和费克(Johann ChristianFick)。

1.2 语法翻译法的主要特征

这种教学方法提倡用母语教授外语,在教学中以翻译和语法教学为主,以语法学习为主要方式,强调机械练习和语法的中心地位,比较重视外语习得中的语法学习和掌握。教学中,详细地分析语法规则,然后用这些知识把句子和篇章翻译成目标语,反之亦然。因其剖析语言知识系统,以语法为中心,学习方法清晰明了。语法的教学是演绎式的,先讲授语法,再通过翻译练习、操练,依照教学大纲的步骤循序渐进,有系统地进行,翻译是主要教学手段,尤其是句子翻译。通常的练习是把互不相连的句子由目标语译为母语,“句子是基本的教学和语言练习单位,由于学习者要记忆和学习语法规则,句子翻译被认作是切实可行的,除提供练习机会外,语法翻译的第二个目的是以更集中和明晰的方式举例说明语法的用途,课堂教学一般由语法规则、目的语和源语对应的词汇表和句子翻译练习组成,语法讲授、理解与翻译操练相互促进。

1.3 语法翻译法的目标

语法翻译法主要以书本为导向,学习语言的语法系统,阅读、写作、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胜于口语和听力训练,语言学习的目标是使学习者能够阅读外语资料文献,用书面形式表述观点,与真正的交际关联不大。

1.4 语法翻译法的优势和劣势

语法翻译法这一教学法代表了语言学习的正统观点,语法为学习者提供了正确使用二语的方针和准绳。语言学习被当作智力行为,即知识的习得,涵盖了语言的方方面面,如词汇、语法操作、句式和语用等,这些知识或许不会在对话中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一旦学习者有机会阅读外语文本或表述自己的观点即会奏效,学习者能够自觉避免不合逻辑、不合语法的表达,少出差错,提高可理解性,更易于有效互动。因此,语法翻译法可谓是有着强有力的后劲,我们学习一门新语言时,经常从己知的语言开始,在此基础上深入。一语与二语间的联系是不容置疑、不容忽略的。典型的例子则是将一语作为参照系统学语,比较二者在语音、语义和句法等语法系统上的异同,学习者逐步地、有意识地从一语过渡到二语,翻译时,学习者不断练习使用词汇、短语和句子等,对二语的使用越来越熟练。熟能生巧,翻译手段有助于学习者更好地掌握二语,加快学习进程。或许正因如此,这一方法一直流传至今。

语法翻译法以书本为中心,易混淆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学习者被要求记忆一系列的语言规则,无尽的词汇、短语、表达法和其他语言现象。如此一来,学习者易感觉单调乏味,记忆的东西不实用,所讲的“外语”显得笨拙、过时,因这一教学法很少或没有系统训练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两种技巧――口语和听力,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和气馁,大多数学习者希望不必依赖母语就能自如地用外语交谈,仅靠语法翻译法很难使其如愿,同时,翻译手段也存在缺陷。

2 直接法

2.1 直接法的起源

直接法这一术语并不是被发明创造的,而是作为所有采用单一语言教学法的统称出现的。直接法是相对于语法翻译法而出现的,代表了传统教学法的转变。19世纪后期的工业化造就了一批新型的语言学习者,他们不愿遵循正规的语法教学,也不愿意依照传统方法学习语言。一种新的教学法势在必行,直接法因此应运而生。

2.2 直接法的主要特征

直接法着重口头表达和自然交际,语言学习始于日常表达,而非古老的语言文学。课堂行为用目的语以口头形式展开,强调模仿,培养语言习惯。大部分时间用于提问和回答,练习包括替换、听写和叙述等形式,课堂上还会涉及听力理解,听力不是游离于口语之外的技巧。而是其基础,听力知识也会转化为口语知识,一其学习也有利于其他技能的训练。在直接法中,通过已知的外语词汇或其他辅助手段,直接学习新词语和表达法,具体词汇用物体或图画示范,抽象词汇则用意义联系讲授,不采用母语作参照,教师采用外语授课,充分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讲解避免翻译和语法阐释,将新语言直接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通过直接法,目的语在语内习得,意旨在第二语言(外语)内部,将其作为惟一参考的教学方式,不借助翻译是这一方法的一大特点,仅用外语进行传授,不涉及两种语言的翻译转换,单语可以帮助学习者在二语内部建立言辞关联,使学习者能够在没有母语辅助的情况下驾驭二语系统,同样,通过语内策略,口头表达直接与物体、情境以及思想直接相连。这种论点是直接法的基石,基于此,二语的学习更接近于第一语言(母语)似的直觉学习,语法规则的教学采取归纳式,学习者的错误被容忍,课堂上,教师须激励学生直接、自觉地使用外语,再归纳出语法规则,由于学习者需自己总结语言点,难免会犯错,如果交流中犯错,教师不会打断、纠正,以免影响其兴趣,相反,鼓励他们用外语思考,积极使用二语,重在理解和交际。

2.3 直接法的目标

直接法强调口语优先于其他方面,以保证交流,口头表述作为初期教学目标,有别于前者。口语的重要性体现在教学法和课堂表现上,听说先于写作,小班集中授课,教师与学生之间通过提问――回答逐步训练口头表达技巧。

2.4 直接法的优势和劣势

外语能力的一大特征是能够口头表达,有效地进行交际,直接法倡导的口语,是交际中最受欢迎的外语使用形式。课堂上,教师创造气氛使学习者在会话中运用新语言,熟悉语音、语调以及如何断句,从最常使用的日常习惯表达人手,以增强、维持兴趣和自信,学习者自如流畅地用目标语进行交流。也会促进理解和感悟,学习者完全置身于逼真的外语环境中,使得二语学习似母语般自然。仅使用外语的教学手段使得外语信息集中输入学习者脑中,只要输入的信息无误,学习者可以自动地、不费力地掌握二语,自然会从这一方法中获益,加快学习进度,此外,高级阶段用外语思考,会促使其不断接近二语水准。

但是,直接法过分强调和歪曲了自然的母语学习与课堂外语习得间的相似性,把课堂与外部现实世界等同起来,因其缺乏强有力的语言学理论根据,对许多语言现象缺乏科学、系统阐释,屡遭抨击。直接法要求教师的母语即为目标语,或具有类似语言水平的专业人士。并非所有教师都可以依靠其自身能力和技巧掌控课堂。主要问题在于,直接法是用外语授课,尽量避免使用母语。

第3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语法翻译法 沿革 改进

语言学研究、教学实践及社会需要等共同推动着任一教学法的形成和发展。语法翻译法的形成和发展遵循了以上客观规律,它同当时的社会发展、人们学习外语的目的、当时的相关理论的成长有密切联系。本文通过分析语法翻译法产生的背景,研究它在中国的沿革并提出改

进的建议,以达到认清这种教学法的合理成分并对我们的实际教学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语法翻译法

1.产生

语法翻译法(the 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是“用母语翻译教授外语书面语的一种传统外语教学法,即用语法讲解加翻译练习的方式来学外语的方法”(鲁宗干,2001)。人们当时学习拉丁语的最基本目的仅仅是学习各种经典作品和官方文书,当时拉丁语的基本形式也仅存于书面语中,于是阅读成了当时外语教学的首要任务。这样外语教学的趋势也开始从中古时代的积极运用拉丁语转向研究拉丁语的书面形式。而在课堂上利用语法分析和翻译来学习文学作品被证明是有效的方法。

一般说来,语法翻译法属于传统语言学派。传统语言学认为语言的书面形式高于口头形式。传统语言学家强调语言的准确性、纯语言性及利用拉丁语的教学模式。这一时期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确认了印欧诸种语言的亲属关系,形成了语言的机械原子观,即一切语言都起源于一种语言,各种语言基本都是相同的,语言和思维是统一的。该观念在外语教学实践中的体现是,本族语被逐词译成外语,或者外语被逐词译成本族语,其重点放在了外语书面语的阅读和理解上,忽略口语教学。而构成语法翻译法的学习理论则是机能心理学。机能心理学家认为人的心智有各种机能并可以对其进行分开训练。当时的古典语言教学的另一目标就是对学习者进行智力和思维训练。人们认为理解和记忆复杂的语言语法规则是训练思维的重要方法。

语法翻译法在替代了拉丁语的统治地位之后几乎统治了欧洲外语教学长达数百年之久,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之间“统治了整个欧洲”(Richard & Rogers, 2000);语法翻译法“创建了在外语教学中利用母语的理论,成为外语教学史上最早的一个教学法体系。它的出现为建立外语教学法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体系奠定了基础”。(鲁宗干,2001)

2.语法翻译法的特点

语法翻译法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典型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以传统语法作为教授外语的基础。语法被当作语言的核心,是外语学习的主要内容。语法讲解采用演绎法,先讲解语法规则,再在练习中运用、巩固规则;语法材料的安排是先语法后课文。翻译是教学的基本手段,母语是主要的媒介语言。外语翻译成母语,母语译成外语的逐词翻译是教学的基本手段。

从这些典型特点中,可以看出:语法翻译法—它精细的语法规则和广泛的词汇知识使得语言输入更易于理解。它更易于外语学习者对各种语言现象系统化,并由浅入深地将语言分级处理;帮助外语学习者对目的语做出假设,辨别母语与目的语的异同;帮助学习者将目的语结构内化,从而提高其使用外语表达的能力。

综上分析,可以概括出语法翻译法的教学模式为:阅读—分析—翻译—讲解—背诵。一切教学活动以语法为中心,学生先阅读文章,教师对文章及句型进行语法分析,然后翻译解,最后要求学生机械训练,记忆所学的词汇和语法规则。

二、语法翻译法在中国的沿革

语法翻译法作为最早的教学法在国外盛行的同时,它也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外语教学上。本文将从以下几个阶段来分析其在中国的沿革:

1.晚清

我国正规的外语教学开始于。1872年,公布了8年制西学课程。在这个课程中,低年级的有关课程包括“浅解辞句、练习句法、翻译句子”,而到了高年级,课程则扩大到“翻译选编、翻译公文、练习译书”,将翻译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要内容(顾卫星、王国平,2001)。而当时对外国语在教学方法上有明确规定:“当先审发音、习缀字,再进则习简易文章之读法、译解、书法、再进则讲普通之文章及文法大要,兼会话、习字、作文”。(朱有,1983)

综上所述,中英互译、背书、习字、造句、阅读、作文等都是翻译法的重要特征。

2.民国时期

之后,有关英语教学改革体现在1912年的《学校系统令》中。其中中学课程标准对外语教学内容做了如下规定:第一年:发音、拼字、读法、译解、文法、习字;第二年:读法、译解、造句、会话、习字;第三年:译解、会话、作文、文法;第四年:译解、作文、文法、文学,要略。从这可以看出,它主要强调发音、习字、文法、造句、翻译。而教学方法仍然是语法翻译法。

3.民国时期后

民国以后,即1949—1977年,“这一时期的教学方法上,一般都归属为语法翻译法。因为当时的教材是严格按照语法的学习顺序编写的,在课堂教学方法上主要是分析式串讲,在中学里用母语串讲,重视精读,造句、翻译,听无专门训练,靠机械的背诵”。(张正东,2000)

1978年之后,国家大力恢复和发展外语教育。外语教学法总体上采用了听说法与语法翻译法相结合的方法,既抓句型操练,又按语法进展顺序编写课文。近年来尽管引进交际法,但“语法翻译法仍是大多数外语教师首选的教学方法”。(韩红,2002)

4.现代社会

尽管多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指责,但到今天,在很多学校外语课上使用翻译法仍相当普遍。特别是在教师水平不高,缺乏专业训练的一些学校更是这样(《中学英语教学法》)。“语法翻译法经历修整,以各种各样的面貌仍旧在现代的社会里广泛流传着”。(Richards & Rodgers,2000)

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培养学生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要求毕业生能借助词典翻译文章,译文通顺,表达清楚。能借用词典将题材熟悉的汉语文章翻译成英语”等。所以在大纲指导和考试指挥下,国内多数英语教学会自觉或不自觉采用语法翻译法来培养阅读与写作能力。

三、语法翻译法的改进

作为一种古老的教学方法,语法翻译法沿用至今已暴露出很多缺点。所以,目前,对它有很多这样的认识:把语法翻译法完全看作所谓的“旧的教学法”、“过时的教学法”、“落后的教学观念”等。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世上没有“万能”的教学法。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优点和不足,每一种新方法都基于对过去教学方法的反思与修整。即便是主张采取交际法教学的学者们也没有全盘否定语法翻译法。这说明了“发展某一理论而排斥其他理论,……是不明智的,最有益的尝试莫过于把优点结合起来”。(王才仁,1996)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应更客观地、科学地看待和使用语法翻译法。

由于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存在局限性,因此,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在坚持它的长处的基础上,吸收包括交际法在内的一切符合我国教学情景的教学法的长处,摈弃其不足,使之成为真正有效的教学方法。

1.加强听说训练,培养学习者综合语言能力。语法翻译法强调的是读写教学,但是,听说能力提高会影响和制约其他能力的发展。因此,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坚持听、说、读、写全面发展。同时,要把现代科技教学手段引入课堂以加强听力、口语教学、如投影仪、多媒体等。

2.保持教师“风格化”的基础上,经常调整和改变教学方法。学生往往会对单调的教法感到厌倦。语法翻译法过分坚持以教师为中心,一味灌输,教学方法单一、陈旧,容易导致课堂沉闷,从而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要重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努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而在这方面上,教师的性格,教学风格,教学方法以及课题等起着关键系的作用。

3.科学认识母语在英语教学和学习中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适当使用母语是必要的,学生感知外语时一般都从母语出发,即使通过直观教具,学生在思维活动中也可以通过母语的帮助才能准确地将外语词义与实物、情景联系起来。但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多使用母语组织教学,容易产生母语干扰,不利于学生直接理解和直接应用英语的习惯。

4.教学方法的折中融合。现代外语教学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教学法,如苏俄的“自觉实践法”、美国的“认识法”、我国的“四位一体教学法”等都是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在过去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折中与融合。

正如我们所说的“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四、结束语

语法翻译法从形成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语法翻译法存在它的优势与不足。而每一种教学法都是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语法翻译法也不例外,它也在不断吸收它法之长,不断调整、丰富自己。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语法翻译法已向我们显示它很强的生命力,这证明了它存在于现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而今天我们对语法翻译法的讨论,并不是要鼓吹彻底使用这种古老的方法来指导今天的外语教学,而是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吸取其精华,结合其他教法的有效成分,综合运用,使我们的外语教学达到更理想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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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ichards,Jack C., Rodgers,Theodore C..Approaches and Methods in Language Teaching[M].Cambridge:Cambridge Uniersity Press,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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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才仁.英语教学交际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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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朱有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M].上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第4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语法翻译法;高校英语;语法教学;运用

语法翻译法是英语语法教学的传统方法,在漫长的应用历程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即使在教育的新时代下,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本文将对语法翻译法在当下高校英语语法教学中的运用进行探讨。

一、语法翻译法的发展历程浅析

语法翻译法的概念最早是有德国学者在十八世纪后期提出的,距今已有300余年。这种传统的语法教学方法在其漫长的发展、应用过程中,对语法教学产生深远影响,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当下,仍表现出较顽强的生命力,仍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1]。

语法翻译法的具体内容是教师通过母语完成外语教学任务,以翻译和联系作为主要教学手段,让学生在理解语法的基础上学习外语。语法翻译法强调了语法学习在外语学习中的重要性,并在教学顺序上体现出语法学习与外语词汇学习的先后顺序。但由于语法翻译法将语法学习与词汇学习分割开进行,曾在十九世纪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后来经过无数学者和一线英语教师的应用和修正,才逐渐克服了这一明显缺点。

一、语法翻译法在英语语法教学中的优势

语法翻译法是以语法为中心、以翻译为主要手段开展的英语教学,有助于学生对语法规则和英语词汇的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英语读写能力。在应用语法翻译法进行英语教学时,句子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有利于学生对语法的理解和接受。对学生的翻译准确性有较高要求,要让学生具备较高的翻译水平。一般教学过程是先给出语法规则,然后围绕语法规则进行翻译和练习。

语法翻译法主要有四方面优势,一是通过系统的语法教学能够增强学生对英语知识的理解,为英语学习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可以让学生迅速掌握英语知识的整体结构,特别是有助于学生英语读写能力的提高。三是使学生在母语和英语的对比过程中,了解两种语言的差异,从而更好的理解异国文化。四是不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有利于实现生本教学,符合当下新课改的要求。

二、语法翻译法在高校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创新运用

(一)通过开展语法翻译法教学,提高学生对语法学习的重视

语法是语言应用的一般规则,对语法的掌握可以帮助学生找到语言学习的一般规律,因此,语法教学在英语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新课改的影响下,一些学者提出应取消语法教学,注重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培养。这种看法显然有些偏激,学好语法知识,对学生语言综合应用能力的提高也有重要帮助。因此,可以充分语法翻译法的自身优势,通过在高校英语语法教学中巧妙运用语法翻译法,提高学生的语法学习的重视。但在运用过程中,教师应进行教学理念的创新,明确语法学习不是英语学习的最终目的,而是让学生了解英语应用规则,从而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二)与其它教学方法结合使用,促进学生各项能力的提高

语法知识内容本身具有一定的枯燥性,语法翻译法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英语学习兴趣方面也有明显的不足,所以应与其它教学方法结合使用,充分发挥每一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促进英语教学效果的整体提升。运用语法翻译的优势在于可以提高学生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但可能影响到学生英语表达的流畅性。如果与情境教学法相结合,为学生营造较为轻松、与生活贴近的学习环境,就可以使学生的英语表达更为流畅。语法翻译法主要是有利于学生读写能力的提高、还可以与交际法、视听法等教学方法相结合,促进学生英语学习各项能力的共同提高。

(三)创新教学方式,处理好母语与英语的运用关系

语法翻译法主要是通过母语与英语之间的翻译练习,来印证语法规则,提高学生对语法知识的应用能力。因此,母语和英语互译是传统语法教学的主要方式。教师在运用语法翻译法进行教学时,也可以在这方面进行创新。比如在英语学习的初步阶段,多使用母语帮助学生理解,而当学生的英语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应尽量使用英语教学,减少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对母语的依赖。从而达到真正运用语法知识理解英语、应用英语的目的。

三、结束语

语法翻译法虽然是一种较为古老的传统语法教学方法,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的改善和提高,因此,在当下的高校英语语法教学中,仍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教师在语法翻译法的运用过程中,应注意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最大限度的发挥语法翻译法对语法教学的促进作用。

第5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摘要:构式语法认为任何语言表达式,只要它的形式、语义或功能的某个方面不可预测,都可以成为构式。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汉语成语结构相对固定,意象丰富,语义完整,在解决成语的翻译问题时,必须同时考虑其语义和结构两个层面。构式语法强调“形式―意义”的配对,为解决汉语成语翻译结构层面的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汉语成语;构式语法;翻译原则

1. 成语的特征

1.1 成语的基本特征首先,成语具有长期的习用性。汉语成语大多数都有出处,即使那些没有出处的成语也都是经过长期的使用,逐渐演化得来的。如果没有经过这种长期的习用,可以说成语就不会有如此强的表达力和语义内涵,同时也不会结构如此精简和固定。其次,成语的结构相对固定。成语是一种高度浓缩的词组,经过长期的习用和不断的演化,结构变动十分精简。成语中的构成词不得随意替换或分拆。再次,成语的语义完整性。张培基(1979:25)指出成语在意义上是独立的。这就说明了成语的语义不是其组成字义的简单相加。我们不能通过类比或推理得到其中的意义,也正是这一原因,使成语的结构相对其他语言成分更加的固定。

1.2 成语的特殊特征首先,成语具有多样性。成语虽然结构精简,语义独立,但是,正因为这样的基本特征,使成语具有了多样性。结构上成语基本包含了各种普通语言的语法特征,但这种语法特征在语义上是不符合逻辑的,不能进行类比和推导。其次,成语具有隐喻性。成语大多数具有比喻义。成语大多数都含有语言意象,这些意象具有民族文化特色。从这一方面来看,成语中极为特殊的一个性质就是它在传递语义的同时,也在彰显汉语人意识中的思维过程。由一个具体的意象感念映射到另一个概念上,只不过这种映射过程的目的是为了传递语义或者是增加语言的表达效果。

2. 关于成语本质的思考生成语法将不同构式的句法特征列入词汇,例如在词典中列出动词后出现的句法环境,如及物动词或者不及物动词。这样句法便有了规则制约性。但是成语的存在证明了这种句法分析的不足,因为汉语成语作为大于字词的句法单位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性。其典型特征为固定性、隐喻性、格言性和感彩。Fillmore等人将构式看作是图式性的习语,也就是说,构式中的某些元素具有开发性,其句法和语义属性不能由一般规则推导出,而是应直接与构式相连。他们对习语的研究有两大发现,这对更好的理解汉语成语也有很大的启示:研究者所关注的构式其实只是一系列相关构式集合中的一项;对构式的数量和种类的研究表明,说话人一方面拥有一系列起初句法,语义一般规则的特殊句法知识,另一方面拥有一系列实体习语。从汉语成语的特征上看,汉语成语结构固定,语义完整,说明了汉语成语是典型的构式,处于高度规约性的一端,生成语法“成分观”无法解释语言中这种具有结构固定,语义完整的语言成分,而构式语法中的“形式―意义”配对的思想解决了成语本质的问题。

3. 成语的本质通过上述分析,结合成语的特性,我们对成语的本质应该用新的认识:成语结构层面的本质是一种构式。成语是构式。构式语法提出这样一种思想,句法不是生成的,一个个句法格式不是如转换生成语法学派所说的那样由生成规则或普遍原则的操作所产生的副现象,词汇和语法结构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严格界限。构式语法强调整体性,认为每个语法构块都是形式、意义或用法的结合,都要统一起来研究。构式语法严格避免语用、语义的区别,把语法、语义、语用看作是一个整体,而构式作为它们一个基本的组成单位把这三个方面联系起来。一个构式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构式的语义常常不是句子中词汇意义的简单相加,这点在汉语的成语中表现的最为突出。成语是习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式语法的经典作家在内的许多学者认为构式的研究始于对习语的考察,早期构式语法的建立是为了对生产语法无法解释的习语问题进行诠释,可以说,既然成语是习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成语就应该是构式。其次,从成语研究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生成语法在面对成语问题时的苍白无力必然要求用新的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构式语法因习语问题而诞生,成语又是习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构式语法对成语的解释能力是可以得到肯定的。

4. 构式语法对成语翻译的启示汉语成语是一种结构相对固定,意象丰富,语义完整,表达力极强的语言形式,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色彩,这种民族性大多数是通过成语中的文化意象体现出来的,并且成语的语义很难从字面上进行推导,这些特异性使成语的翻译变得十分困难。很多关于成语翻译的文献没有考虑到成语两个层面的特性:结构及语义,很多只考虑到了一个层面。构式语法强调“形式―意义”的配对,一方面告诉我们成语的翻译必须考虑两个层面的问题,形式和意义必须处于同等水平进行研究;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在成语翻译时,必须考虑到成语的元结构特征,这样才不会在翻译过程中丢失掉汉语成语结构层面的特性。

5. 成语翻译在结构层面应保持的原则汉语成语是四字格,是汉语语言有的语言形式,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语言形式。在翻译过程中,我们虽然不能要求保证实现“四字格”的结构形式,但是汉语成语的元结构特征必须在翻译构成中保证与目标语结构相对应。例如汉语成语中的“胆小如鼠”的元结构特征为“形容词+比喻词(如)+名词”,在英语习语中有“as +形容词+ as +名词”的结构。这种比喻性构式在翻译过程中必须保持贯通。翻译不是解释说明,如果仅仅把汉语成语的意义用目标语进行“解释性”的翻译,那么翻译过程中丢失的原语成分太多,可以说这不是一种翻译。在翻译过程中,首先要找到汉语成语元结构特征,这种特征即包含结构形式,也包含结构形式内在的含义;然后将结构及结构含义同时传递。结构上,目标语中的“as +形容词+ as +名词”结构是英语习语中的一种特定结构,这样翻译能够使目标语读者在思维过程中唤醒大脑中的“习语”特性,使目标语读者认为这是一条“习语”,这就可以使他们产生与原语读者头脑中同样的思维过程。

6. 结论

汉语成语是汉语中独有的特定语言形式,结构相对固定,语义完整,意象丰富,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色彩。汉语成语的翻译面临很多问题。构式语法强调“形式―意义”的配对,为汉语成语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在结构层面,必须保证汉语成语元结构特征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完整传递,使目标语读者能够在大脑思维过程中产生与原语读者同样的思维过程。

参考文献

[1]Fillmore, Charles J, Paul Kay et al. 1988. “Regularity and Idiomaticity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 The Case of let alone.” Language. vol No3, 501-538.

[2]Goldberg, A.E. 1995. 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al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第6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英国系统功能语言学家韩礼德在他的系统功能文体学模式里,主张把语言连同社会和人一起加以考察和研究,强调语言形式和功能(意义)、语境的联系。他把文体看做是语言的一种功能变体,并提出了“语域”理论[1]。“语域”是指使用特有的一种语言(如商务英语、科技英语)的社会文化群体。由于使用目的和场合的不同而产生了语域的变异。Halliday还认为语域变异的标记是语言材料,这种标记可以表现在词汇方面,也可以表现在语法方面,它们随着语域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以推见商务英语是商务文化群体中所特有的一种英语,是现代英语的一种功能变体,它与普通英语的差异不仅表现在目的和意义方面,而且表现在词语用法、句子组成和篇章构建等方面。商务英语应用文是实用文体,包括信函、合同、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其内容和读者有很强的针对性,尤其是商务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文“,文体较为正式,不求虚饰,不容自由挥洒”。[2]突出这种文体特点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语法隐喻的大量应用。一、语法隐喻的概念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可以把事件、活动、情绪、思想等转化为实体(entity)。[3]语法隐喻理论是系统功能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基础为“自然语法观”。Halliday&Matthiessen[4](P4)把语言看作是一个由语义(表意)、词汇语法(措辞)和语音(发声)组成的系统,它们之间从上至下依次存在着体现关系。Halliday在承认语域符号的语音/书写形式与所编码的概念之间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任意关系的同时,特别指出“:但意义和措辞关系不是任意的;语法的形式与所编码的意义之间存在着自然的联系。”[5]这就意味着词汇语法形式不同,表达的意义也有所不同。Halliday从语言元功能的角度出发,研究语法结构对语义的体现关系。他区分了两种体现关系,一种是一致式体现(congruent realization),即语言结构直接反映现实世界,这表现为语法与现实的一致性。另一种是非一致式体现(incon2gruent realization),即语言结构不是直接反映现实,而是表现出一种扭曲关系,这种不一致的关系是语言形式之间的隐喻过程,即不同的语法域(grammatical domain)中语言单位之间的转化过程(transference)。韩礼德将这种不一致式的隐喻称作语法隐喻。[6]系统功能语言学将语言看作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一种语义可以由多种不同的词汇、语法形式来体现。语言对每件事情的表达不外乎涉及三个部分:事件过程、参与者与环境。在一致式语法中,过程由动词词组,参与者由名词词组,环境由副词或介词词组来体现。但其体现关系可以是不一致的。说话人(或作者)在话语中选择偏离一致式词汇语法的语言形式,总传达着有别于一致式的隐喻性意义。词汇语法的这种系统偏离就构成“语法隐喻”。如下例所示:(1a).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 has improvedtremendously in the recent five years.(1b).The recent five years have seen tremendous improvementi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该公司的业绩近五年有了极大改善。例句(1a)中的in the recent five years原为表环境的语义成分,在句法中体现为状语,但在(1b)中转化成了the recentfive years,是心理过程的“感觉者(sensor)”,体现为名词词组;以动词体现的“过程”improved则转换为improvement,隐喻为用名词词组体现的“现象(phenomenon)”,原来的the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的语义功能为事件主体,变成i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后,隐喻为环境成分,句法上是个介词短语。Halliday把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句式,如(1a),叫做“一致式(the congruent form)”,把隐喻化的句式,如(1b)句叫做“隐喻式(the metaphorical form)’’。而隐喻式(1b)句是强调“该公司的业绩增长是巨大的、惊人的”这一隐喻性意义。总之,语法隐喻不是用一个词去代替另一个词,而是用某一语法类别或语法结构去代替另一语法类别或语法结构,其目的是为了传达隐喻性意义。在商务英语合同中应用大量的语法隐喻,传达着不同的隐喻性意义。二、语法隐喻在商务英语合同中的应用和翻译商务合同是商务活动中签署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因此,商务合同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商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既有商务英语的特点又有法律英语特点的语言。它是人们根据社会文化环境、交际目的和交际对象等语用因素,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用途和自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它并不具有特殊的语言材料或独立的语法体系,而是英语共同语在法律语境和商务语境中的一个具有某种特殊用途的语言变体或语域。美国语言学家MartinJoos[7]按照语言交际双方的身份、性别、年龄、社会关系等因素所反映的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了语言正规程度的五级分类法(five levels of formality),即庄重(冷淡或演说)文体(frozen style)、慎重或正式文体(formal style)、请求或商议文体(consultative style)、随便或非正式文体(casual or informal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 style)。一般认为商务合同英语属庄重英语,是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为突出正式的文体风格,商务合同英语在句法上具有鲜明的特点,而语法隐喻的应用正是突出了商务合同英语的特点。应用于商务合同英语的语法隐喻形式主要包括被动语态、情态动词和名词化结构。商务合同英语的翻译应遵循科学的翻译准则。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奈达曾提出过一条重要的翻译理论———等效原则(Principle of Equivalence)[8],它要求译文(Target Lan2guage)在不同的语言结构里尽可能完满地再现原文(SourceLanguage)的意义。译语读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应该与源语言读者对原文的反应程度基本相同。这一理论实际上强调的是两种语言接受者的感受大致相同,追求的是两种效果之间的对等,即奈达提出的“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根据这一原则,对英汉两种语言某些特点与差异进行相关的比较,并以此作为语际转换的参照性依据有助于译文传达与原文相似的效果。因此,翻译商务英语合同中的语法隐喻时,应忠实地传达其隐喻性意义。(一)被动语态1.强调责任者在许多情况下,商务合同英语要求突出动作的对象,而不重视动作的完成者,也就是说,商务合同英语的文体因素和语言环境要求强调客观事实,尽量减少个人感情、意愿的影响,从而使论述更客观、平实。因而商务合同英语中动词的被动形式的高出现率是由于合同文书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在商务合同英语中被动语态句常用by短语结构引出动作执行者,以进一步明确实事、责任和义务,使句子更加正式、客观和严肃。例如:(2a).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employer andthe contractor.(2b).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make this contract.译文:本合同由雇主与承包人共同达成。(2b)为贴近现实生活的句式,是“一致式(the congruentform)”。(2a)为被动语态,过程的参与者(the employer and thecontractor)转化为介词词组的形式,而过程的范围(this con2tract)成为过程的主体,所以被动语态是隐喻化的句式,是“隐喻式(the metaphorical form)”。隐喻式所传达的隐喻性意义是“明确达成合同的是雇主与承包人双方这一实事,所以双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被动态句子正式、客观,对于这类句子可直译成汉语的被动句,因为汉语的被动语态同样传达了正式、客观的隐含意义。又如:(3).The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s of the bothparties.译文:本合同受买卖双方的国内法律管辖。2.平衡长句商务合同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完整的长句的使用可以准确界定合同当事人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排除曲解、误解和歧义。长句中的被动语态有时起到平衡长句的作用。例如:(4).Booking of shipping space shall be attended to by theBuyers’Shipping Agency,China National Foreign Trade Trans2portation Corporation,Beijing,China(Cable address:xxxx Bei2jing).译文:中国北京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电报挂号:北京xxxx)将作为买方的装运人洽定舱位。(5).In case no amicable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betweenthe two parties,the case in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which shall be held 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defendant resides.译文:如双方达不成友好协议,争议可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对于此类被动语态可转译成主动语态,即按照“一致式”来进行翻译。3.代替无主句在商务合同英语中,常出现动作的参与者不明确或不需要强调,被动态常为没有by短语结构的句子。对于此类被动句常可直译成汉语的被动语态。例如:(6).If the technical documents are found lost,damaged ormutilated during air transportation,Party B shall supply Party A freeof charge with a second set of the documents.译文: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缺损或短缺,乙方须免费向甲方重新邮寄该技术资料一套。(二)情态动词根据Halliday的语言元功能理论,语言形式对语义的体现表现在两个功能方面:概念功能和人际功能。概念功能是表达思想的功能;人际功能是指语言的运用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态度,即人们使用语言时除了如实的表述主、客观世界,还为了建立人际关系,对一些事情表示自己的主观判断和评价,这些都是系统功能语法的人际功能。在体现其中的一些功能范畴时,一些语法形式是可以互为隐喻的,其中包括以情态动词来表示情态意义,有些情态动词传达了更为隐含的隐喻意义。1.Shall在商务英语合同中“,shall”并非单纯地指示将来,而是表述规定和要求,表示强制性地要求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含有“必须”的强制意义。“shall”的这一用法是正式的,仅限于法律语篇,已经成为法律语篇中规约化的表示责任和义务的语言手段。“shall”的“一致式”为“be requested to”,在大多情况下可翻译成“应…”。例如:(7).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upon and from thedate on which it is signed.译文:本合同应于签字之日开始生效。(8).The seller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rust,damage and lossattributed to inadequate packing by the sellers.译文:由包装不当引起的生锈、损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Shall”在商务合同英语中是出现频率较高的情态动词,但翻译时,尤其是当“shall”连续出现时,也不应全部对译成“应…”,其它汉语形式也可表达其一致式“be requested to”的意义。例如:(9).The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two originals,each copy writ2ten in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both texts being equalityvalid.In case of any pergence of interpretation,the Chinese textshall prevail.The annexes as listed in Articles 19 to this contract shall forman integral part of this contract.Any amendment and/or supplement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valid only after the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of both parties havesigned written document,forming integral part of this contract.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after the signatures by the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of both parties.译文: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分别以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若对其解释产生异议,则以中文本为准。本合同第19章列出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2.May在商务合同中,通过may提出要求通常不带强制性,是在一定条件下表示允许或许可。在法律语篇中may是表示权利(允许)的规约化语言手段。其一致式为“be permitted to”,可翻译成“可以”。例如:(10).The Buyers may,within 15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goods at the destination,lodge a claim against the sellers for shortweight being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a rep2utable public surveyor.译文:货物抵达目的港后15日内,买方可以凭有信誉的公共鉴定员出示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短重索赔。(三)名词化结构1.名词化结构的概念上述讨论的语法隐喻都是在语义功能层次上发生的转化。这些语义范畴要经历“体现(realization)”过程才能进入词汇语法。[9]这样在词汇语法层次上也有隐喻化,最常见的是“名词化(nominalization)”。名词化是将过程(其词汇语法层的一致式为动词)和特性(其一致式为形容词)经过隐喻化,不再是小句中的过程或修饰语,而是以名词形式体现的参与者。Halliday指出,名词化是语法隐喻的主要来源。名词化比喻就是把过程和现象物化,把过程本身转化成实体,转化成过程的参与者。[5](P15-353)商务合同英语中常常有意识地使用名词化结构代替动词结构。例如:(11a).That the L/C complies with what is stipulated in thecontract is of vital importance.(11b).The compliance of the L/C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contract is of vital importance.(11a)为一致式,其中的complies和stipulated是表示物质过程的动词,但在(11b)的非一致式或隐喻式中转化成了抽象名词。2.名词化结构的功能简练就是用最精练的语言来表达意思。商务合同也要求尽可能地言简意赅。在名词化结构中“,过程”转化为“实体”或“参与者”的过程被语法学家称作是一个“蒸馏”或“打包”的过程,即浓缩的过程。下图显示了“过程”improve转化为“实体”improvement的过程:improvesis improvingimprovingimprovementimproves tremendouslyis improving tremendouslytremendously improvingtremendous improvement名词化比喻把原来要用小句表达的概念意义浓缩为一个词,使语篇句数减少,而每句的信息量却相对增大,达到简练的效果,从而成为商务英语合同的重要语体特征。比较下列几组句子,你会发现每组中有一个句子是简单明了的。(12a).wordy: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s that pro2ceeds are transmitted from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in transactionssmoothly.(12b).concise: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s thesmooth transmission of proceeds from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in trans2actions.译文:其中重要的环节是,买方将收益顺利地交付给卖方。(13a).wordy:That both parties fulfilled the contract satisfac2torily will be the basi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and furthercooperation.(13b).concise:The satisfactory fulfillment of the contract byboth parties will be the basi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andfurther cooperation.译文:只有双方圆满地履行本合同,才可能进一步开展业务和加深合作。之所以表达了简练的语义效果,其原因就在于名词化结构代替了以动词为中心的小句结构,使结构紧密,把更多的信息融为一体。名词化结构用以表明抽象思维的逻辑性和概念化,从而使语体更加正式、更加具有书面语的风格。商务合同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应用更加突出了法律语篇简练和正式的文体要求。3.商务英语合同中名词化结构的翻译名词化结构在英语中具有重要地位,Potter,S[9]在Changing English一书中曾指出英语“名词优势于动词”(pre2ponderance of nouns over verbs)。而汉语作为一种最缺乏屈折形态的语言,其语法aimeiwen.com结构较严格地受“时间顺序原则”的制约,显然,以动词和其他成分组织的小句更易于体现这一原则,所以汉语具有“以动词为中心”的语法特征。依据语句翻译的等效原则,译者应力求将英语中名词化结构所传达的语义效果用适当的“以动词为中心”的汉语形式表达出来,使译语读者理解原文作者真正的的语义。前面所列例句(12 b)(13b)都译成了“以动词为中心”的汉语形式,即按照“一致式”(12a)(13a)来进行翻译,并且保留了原文简练、正式的文体风格。由此可见,为传达原文简练、正式的语义效果,有时要将名词结构转译成精练的动词结构,也包括进行必要的句型转换。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曾指出,语言文字的表层结构通过转换规则,在结构深层产生出新的语义来。因此,对名词化结构的翻译,不能停留在结构表层上,只满足于词汇本身概念意义的对应,而必须深入到结构的深层,按照转换的规则,从概念的组合中发掘其关联含义。由于商务英语合同中较多地使用了名词化结构,而汉语在很多情况下使用动词结构“,拒绝”名词化。在翻译过程中就要运用这一规律,进行适当的词语和句型转换,使译文更加符合汉语的习惯和要求。三、结束语语法隐喻作用在于利用隐喻手段将一种语法类型或语法功能转换成另一类,从而生成新的经验类别,体现不同的语言特点和表达特殊的语义效果。语法隐喻是商务英语合同的重要特征,体现了语体对成分功能的选择。“隐喻是语言演变的催化剂”。[10]隐喻丰富了人类的经验,同时也大大丰富了人类的语言,象“软着陆”“、经济滑坡”(an economic slump)“、经济起飞”(an economic take-off)、“经济泡沫”(bubbles in the economy)、“大锅饭”(egalitarianism)、“支柱产业”(pillar industry)、“牛市”(bull market)等无数生动形象的比喻使经济语言富于生气,富于变化,大大丰富了人们对不断涌现的新经济现象的语言表达手段。因此,隐喻在经济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Halliday,M.A.K.The Users of Language,Varieties of Present-day English[C].Macmillan:R.W.Bailey&J.L.Robin2son,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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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85.

[7]Joos,Martin.The Five Clocks[M].New York:Harkourt,Brace&World,Inc,1967.

第7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高职高专 英语教学 语法翻译法 交际法 结合

一、引言

在饱受诟病的传统语法翻译法主导着高职高专英语课堂,以及提高高职高专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背景下,各高职高专院校都在对英语教学法进行着探索和改革,在原有教学法的基础上融入新的教学法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语法翻g法存在的必然性

目前,多数高职高专英语教师仍采用语法翻译法主要是因为受到很多现实情况的限制:

1.英语课时的安排与班额。近年来,国内多数高职高专院校的英语课时从原来的两年缩减到一年,课时缩减了一半,一周只有四个学时的英语课,但对于课程设置的目标却没有相应的降低。因此,想要在有效的教学时间内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传授给学生更多的英语知识,让高职高专英语教师在英语课堂上只能选择传统的语法翻译法。此外,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的限制致使高职高专采用大班上课的形式,两个或者更多的自然班合成一个大班致使英语课的人数超过60人甚至更多。在这种环境下,大规模开展交际法教学难度巨大,不仅难于控制课堂,也无法让多数学生在有限的课上时间得到有效的操练。教师退而求其次,只能无奈选择传统的语法教学法。

2.学生的英语水平。适龄学生人数的减少和高校扩招两大因素导致了高职高专生源整体水平的下降,学生英语水平的参差不齐不仅表现在专业上,也体现在个体差异上,但从整体来看,学生读、写、译的技能较差,听、说能力也仅限于最基本的日常用语。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高职高专的英语教学仍应该注重英语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从基础入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句式、语法及表达方式。因此,作为注重基础的语法翻译法适用于目前基础薄弱的高职高专学生。

3.考试指挥棒和就业的要求。高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和A级不仅是许多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要求,也是其升本和就业的硬性指标。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涉及听力、词汇、语法、阅读、翻译和写作,听力考试部分只占总体成绩的百分之十。鉴于大部分学生自身的英语水平,要在有限的课时内教授并指导学生通过考试,语法翻译法仍是应试模式中教师的首选。

三、交际法引入的必然性

1.语法翻译法的局限。语法翻译法容易使学习者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着孤立于语境和语用之外的单调乏味的机械练习,在固定句式和语法规则的限制下创造着一些无意义的句子和表达,很容易挫伤学生的学习热情。而学习态度对于学习效果的影响巨大,因此,在高职高专的英语教学中不能只采用语法翻译法,要适当引入其他教学法促进英语教学。

2.交际法的优势。交际法是以语言功能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法。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以来备受各界教育人士推崇,甚至从中发展演化出了任务型教学法。该教学法以功能意念为纲,以培养交际功能为宗旨,采用交际化的教学过程,以话语为单位,以学生为中心,以综合性技能为主进行教学,在实践中容许学生出现一定程度内的语言错误。交际法可以弥补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因过于重视书面语而忽略学习者口语和听力能力培养的弊端,改变单一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鼓励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使教学过程成为一个双向同等交流的过程。

3.培养目标与就业的要求。交际法在高职高专大学英语课程的引入与高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和时代要求紧密相连。教育部提出的新的《大学英语课程要求》中提出要“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质”。此外,中国的国际化程度与各就业单位对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的要求也逐渐增高,因此,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听、说能力的培养就变得尤为重要。传统的语法教学法已经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而交际法在培养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方面非常适合,所以,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中引入交际法是非常有益且必要的。

四、教法的采用

鉴于以上因素,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教法选择不能一概而论,要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英语听、说、读、写、译这几种基本技能的教学中采用不同的教学法,既不回避语法讲解,也不排斥口语交际,二者优势互补,以达到既授人以鱼,又能授人以渔的效果。

1.听、说课采用交际法。根据教育部对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目标要求,高职高专英语教学中会适度向听、说方面进行倾斜,而听、说课采用交际法进行教学也毋庸置疑。教师根据听说材料为学生模拟真实的情境,讲解情景交际中主要的词汇和表达方式,控制学生在给定的情境下用所给相关词汇和表达方式来进行交际训练,让学生熟悉交际任务,掌握相应情景下的基本词汇和表达方式,以达成学生在实际交际中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的效果。

2.阅读课引入交际法。在阅读课上,要既不回避语法讲解,也不排斥口语交际。教师可以在新课开始之前安排任务,给定学生材料,安排学生在课文讲解之前做授课内容相关的presentation,鼓励学生在课堂上发言。所有课文的leading-in部分都可以根据该单元的主题设置一个语境,用交际法训练学生的口语能力。而对于课文中出现的复杂难懂的句子、特殊句式、以及复杂语法点则应该采用语法翻译法来进行讲解,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写作和翻译课采用语法翻译法。当前高职高专学生的英语水平决定了写作课和翻译课仍应采用传统的语法翻译法。绝大多数学生在作文构思时都采用母语思维,脑海中出现的作文的结构、句子都是以汉语的形式呈现出后,才能用所掌握的英语知识将句子一个个转译成英语,进而落于笔端。而翻译更是体现了学生在词汇、语法、句法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只能采用传统的语法翻译法来进行教学。

五、结论

既不能因为教学法传统老旧而摒弃,也没有用之四海而皆准的教学法。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交际法相结合,在侧重不同技能教学时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这样才能在培养学生语言能力的同时也能增强学生的交际能力,把学生培养成能够满足当前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家勇.大学英语教学中语法翻译法与交际教学法的结合策略研讨[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9):306-307.

[2]张仕萌.基于高职高专英语教学选择语法翻译法的合理性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6):100-101.

[3]龚白荣.初探交际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 2016(84):95-96.

第8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关键词:汉英差异 《匆匆》 汉英语法

1.原文及译文简介

朱自清的散文诗《匆匆》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当时是“五四”落潮期,现实不断给作者以失望。但是诗人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他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着地追求着。全诗在淡淡的哀愁中透出诗人心灵不平的低诉,这也反映了“五四”落潮期知识青年的普遍情绪。由眼前的春景,引动自己情绪的愕然激发,诗人借助想象把它表现出来。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

朱纯生先生凭借着对朱自清《匆匆》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双语转化技巧的熟练掌握,不但将原文中作者无奈、惆怅、失落的情绪表现的淋漓尽致,也将原文的节奏美感体现的译文中,使译文既反映原文的精确意义又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2.主语的确定

汉语为语义型语言,汉语中的主语可由诸多不同类型的词语充当,主语隐性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出现。而英语为语法型语言,主语突出,易于识别且只能有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担任,因此,英语又可以称为主语显著语言。根据陈宏薇主编的《新编汉英翻译教程》一书,汉英翻译实践中,对主语的确定可采取三种处理方法:(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2)重新确定主语;(3)增补主语。

2.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

英语句中的主语只能是名词、主格人称代词或是名词性的词语。当汉语原文有明确的主语,而且该主语由名词或主格人称代词充当时,我们可以原主语作为英译文的主语。

例如:(1)燕子去了…杨柳枯了…桃花谢了…

Swallows may have gone…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peach blossoms may have died back…

(2)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my days are dripping into the steam of time, soundless,traceless.

在上面两个例句中,原汉语句子都有明确的主语,而且主语分别是“燕子,杨柳,桃花”、“我的日子”这些名词或是主格人称代词,所以朱纯生的译文中以原主语作为译文的主语,符合汉语和英语的习惯。例1和2中,原文的主语“燕子,杨柳,桃花”、“日子”不带数的标记,英译时,其对应词“swallow,willow tree,peach blossom”、“my day”,但译者从语境和英语语法规则考虑,都选取了复数形式,这也是我们汉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2重新确定主语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选择和确定主语,以保证译文逻辑通顺、行文流畅、语言自然地道,行使与原文相似的功能。用来替换原主语的,可是是句中其他成分,也可以是句的词语。

例如:(3)是有人偷了他们罢

If they had been stolen by someone…

(4)去的已经去了,来的尽管来着…

Those that have gone have gone for good, those to come keep comging…

例3中原句充分体现了汉语注重内容的意会性,以意架形的特点。从形式上看,原句中“有人”是主语,但是为了和下句的译文构成形式上的排比结构,以及为了突出强调“时间”这一主体,所以将整个句子采用倒装,用表示“日子”的代词“they”来代替。

例4中,原句的主语是很模糊的“去的”、“来的”,但是根据全文可知,“去的”指的是过去的日子,“来的”指的是将来的日子,所以译者译文中的主语定为“those that have gone”和“those to come”,分别用一个定语从句和一个后置定语来限定主语“those”。

2.3增补主语

上文中我们提到,汉语中,主语隐含不显或无主语的情况时常可见。译成英语,则必须依照英语的规则,将主语增补起来。增补的原则,一是要推敲语境,二是要考虑英语语法习惯和行文的需要。

例如:(5)……有再来的时候……有再青的时候……有再开的时候……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there is bloom again.

(6)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It is not fair though: why should I have made such a trip for nothing?

例5中,原文主语被隐去,而且从上文可知,“有再来的时候”主语应该是“燕子”,“有再青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杨柳”,“有再开的时候”主语应该是“桃花”,但是为了避免跟前半句重复,所以朱纯生直接用there be结构来引导整个句子,使前后三句构成排比句,既传达了原文的意味,又保留了原文排比的形式,可谓形神兼备,使译文恰到好处。

例6体现了汉语中常出现类似的无主语句式,英译时,要按照英语的习惯,添加“It”来代替主语。后半句又是一个无主语句式,根据上下文可知,原文作者应该是反问自己,所以译者添加了“I”来作主语。

3.谓语的确定与主谓一致问题

汉语中谓语很复杂,而英语中的谓语很单一,仅由动词或是动词短语承担。汉译英时,有时可以选择与原文对应的谓语,但多数情况下,往往既不能照搬原文主语,也不照搬原文谓语,而须作调整,或新觅谓语。谓语的选择和确定,须兼顾表意和构句的二重需要,既考虑英语语法规范、搭配习语和逻辑关系等问题。

3.1谓语的确定应该基于表意的需要

所谓“表意的需要”,指选择谓语时,除了考虑该词语本身能否准确传达原文意义外,还要关照其与主语的语义关联,即逻辑的关联,以及主谓词语的搭配。

例如:(7)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Swallows may have gone,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 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peach blossoms may have fallen, but they will bloom again.

例7中,原文中“去了”、“枯了”、“谢了”都是“逝去、消失”之意,“再来”、“再青”、“再开”都表示“复苏”之意,但是因为主语的不同,汉语中分别用三个意思的相近的词,使表达更加准确。朱纯生先生为了使译文达到原文同样的效果,将“去了,枯了,谢了”分别译为“have gone, have died back, have fallen”,将“再来、再青、再开”分别译为“return, regreening, bloom again”,既在句式上和原文的表达一致,也在词义搭配了达到绝妙的效果。

3.2谓语的确定应基于构句的需要

选择谓语时考虑构句的需要,指译文必须遵守英语语法规范,遵循“主谓一致”原则,保证谓语和主语的人称和数一致,谓语动词时态、语态正确,句式连贯畅通,表达地道自然。

例如:(8)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But the new day begins to flash past in the sigh.

例8中,汉语原文中作主语的“日子”不带数的标记,处于谓语位置的“开始”也不受时态和数的限制,但是根据原文可知,“新来的日子”指的是新的一天,所以英译文中译者译为“the new day”,因此,谓语动词也要随之用单数,要用“begins”。

4.结语

朱纯生的译文遣词造句简洁明快,富于文采,力求传达原文的形象美和音乐美,力图从整体效果上追求原文所传达的意境。从原文的部分段落及其译文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字斟句酌,精心选词,使用了大量常见且富于表现力的灵活度很高的小词,运用了各种翻译技巧、句子结构及修辞手法,排比畅达,语言优美,既富有形象之美,又富有音韵和节奏之美,这与译者本身的学识修养有关。本文主要从语法角度分析了朱纯生先生对《匆匆》的译,来突显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在翻译上的影响,也论证了朱纯生先生绝佳的译文。

参考文献

1.余涛.从英汉对比的角度赏析文学作品的翻译[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4.

2.陈广波.英语汉语省略现象的对比与分析[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4.

3.王珏.从汉语动词说起―谈英汉对比[J],苏州职业学院学报,2000.2.

4.陈宏薇.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4.

5.张映先.汉英文学翻译研究及选读[M].2006.2

第9篇:语法翻译法范文

摘 要:针对现在的对外汉语教学中古老的翻译法受到了很多批评和冷落的现状,本文提出了语法翻译法的逆用的大胆设想,并且从语言功能的一致性、负迁移的变相利用以及语法翻译法的逆用所具有的好处三个方面论证了其可行性。然后以语法点“一…就…”为例讲了具体的操作过程、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等等。

关键词:对外汉语;翻译法;逆向运用;负迁移

在第二语言的学习和教学中,不管是中国人学习其他语言还是外国人学习汉语,翻译法作为最古老的方法之一曾经备受推崇、广为流传,如今却饱受争议、日渐冷落。然而,通过我自己的教学实践和思考,特别是通过对学生平时病句偏误的搜集和分析,我发现初级阶段的学生犯的错误很多都是由于受母语思维的影响强行翻译所致,也就是所谓的“负迁移”。好多老师都竭力避免这种负迁移的影响,但是这其实是很难的。那既然不能消除,我们何不因势利导、巧妙运用呢?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就是将翻译法由原先的操练语法的手段变为讲解语法的手段,让学生在将英语译为汉语的过程中学习汉语语法。下面就分别从成立的依据、具体实施过程、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三个方面来谈一下语法翻译法的逆向运用这个设想。

一、语法翻译法逆用的依据

1、语言功能的一致性。全世界的语言不计其数,不同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更是迥然不同。但是语言的基本功能却是一定的,即语言是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人们思维的工具。语言交际的实质就是用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相同内容的实际需要。以此为基础,我们就可以根据表达内容的对应来建立不同语言表达形式间的对应关系。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最基本的表达句型和语法结构,如果我们可以在两种语言的最基本的表达句型和语法结构间建立对应关系,同时对于两种语言间的一些特殊之处和细微差别再多加关注,那么学生对于汉语将会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更为深刻的把握,因为学生学习汉语的过程始终都是在和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进行着有意或无意的比较,而能实现两种语言表达形式对应关系的最好办法莫过于翻译法。

2、负迁移也可以因势利导,为我所用。很多人批评翻译法的原因除了翻译法对于听说的部分练习不够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怕母语的过多使用会对第二语言思维的形成造成阻碍,也就是所谓的负迁移的影响。因为翻译法必然要使用学生的母语,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我们所提倡的尽量少用或者不用学生母语也是矛盾的。诚然,负迁移对于学习第二语言是不利的,但是反过来这种负迁移对于我们教授或学习第二语言就没有一点儿作用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当学生出现了由于受母语习惯思维影响而犯的错误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老师可以将学生的母语与汉语之间表达相同意思的句型结构进行翻译比较分析,让学生认识到其中的不同,学生才知道自己为何犯错以及应该如何改正,以后当他遇到类似的错误时,学生也就应该具备了一定的自我纠错能力。我们在教授一门语言的时候,不仅要让学生知道应该怎么说、不应该怎么说,而且还要让学生知道为什么应该这样说、为什么不应该这样说,让学生明明白白地学,而不是机械地随着老师进行模仿和操练。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在对比翻译的过程中可以较好地做到这一点。

3、语法翻译法如果使用得当,也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如果使用翻译法,那么势必就会或多或少地用一些学生的母语,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学生的焦虑情绪,特别是对于低水平的汉语初学者。我们经常会遇到学生问类似这样的问题:xxxxxxx用汉语怎么说?这其实就是两种语言之间对相同内容的一个翻译问题,只不过没有上升到对句子结构进行对比分析的高度。通常当学生获得了他们想要的答案后就会显得特别高兴。此外,语法翻译法的逆用还有一个明显的好处就是学生对于这个语法点应该在什么样的情景下使用会有较好地掌握,因为这个方法是以母语为基础的,只要学生了解母语的使用语境,那么他也就知道在什么样的语境下使用该汉语语法点。

二、语法翻译法逆用适用的类型及具体操作

1,适用类型

并不是任何一个语法点都适合或者可以通过语法翻译法的逆用来教授,那么哪种语法点比较适合用这种方法呢?通过我的观察和比较,我觉得在讲授有关复句的关联词或者一些有固定含义和用法的常用短语或句子的时候最适合,特别是那些有现成的英语可以对应的关联词。比如“只要…就…”、“不但…而且…”,常用的短语或句子如“一般来说”、“据说…”等等。

2,具体操作

下面就讲一下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一般我们讲语法的过程是老师设计几个不同情境下的汉语句子,让学生去理解领会,然后老师讲解其中应该注意的地方,最后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各种各样的操练以便巩固。比如有的老师在讲授“一…就…”这个语法点的时候,经常会给学生这么几个例子

他一到教室就开始认真学习。

她一起床就唱歌。

她一写汉字就感觉很烦。

让学生熟悉几分钟之后,老师有可能就会讲“前边的动作是后边的动作的条件,并且两个动作之间的时间间隔非常短,前边的动作发生了后边的动作马上发生”等等语法要点,然后便是各种形式的操练,比如造句、分组对话、角色扮演等等。这种方法看似中规中矩,其实有不小的问题。首先,老师先给学生几个例子,目的是想用归纳法让学生自己明白这几个句子所包含的意思、结构特点甚至是使用语境等,但是初级阶段的学生因为汉语水平较低、汉语的语感较差,很有可能不明白句子的意思及关键之处,这时候就需要教师去讲解。这时新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老师如何用简单明白、通俗易懂的汉语来向学生讲解这个语法点?如果讲得清楚还好,讲不清楚,只是反复地重复什么“前边是条件、后边是结果”之类的话,学生必然会迷茫甚至愤怒,进而觉得这个老师不好,从而大大影响教学效果。也就是说,这种方法的成功其实是建立在一个不太牢固的基础上的,那就是学生能自己领悟所要讲授的语法点的特点,并且教师也能够用简单明白的语言使学生明白这个语法点的关键。但是有的时候现实并不如想象的那般美好,学生常常不明白老师觉得学生应该明白的语法点。

语法翻译法逆用的实质就是将上面的过程反过来,先给学生几个英语句子,让学生翻译成中文。比如,在教授“一…就…”这个语法点的时候,我们可以先给学生这么几个例句。

He began to study as soon as he got into the classroom

She sang as soon as she got up

She felt bored as soon as she began to write the Chinese characters

因为这是学生母语的句子,所以句子意思和句子结构根本不用老师讲解。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如何用汉语来表达这些意思。因为所给的句子词汇都比较简单,所以大部分的词汇学生都可以翻译出来,唯一的障碍就是as soon as如何翻译成汉语,而这也正是我们要教授的语法点,这样学生的需求就和我们要讲授的语法点完美契合了。下一步,我们就告诉学生as soon as在汉语中的意义和用法。在汉语中,as soon as是“一…就…”的意思,它的用法就是“he一got into the classroom就began to study”。这样英汉句子中各个成分的对应位置就一目了然了,而“一…就…”的用法他们也很容易就掌握了,只要他们会用自己的母语表达类似的意思,那么他们就完全可以将其中的成分这样套用进去,然后通过大量的练习,熟能生巧,这个语法点就掌握了。这样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老师再去讲“前边条件、后边结果”之类的语法,轻松又有效,何乐而不为呢?

3、注意事项

语法翻译法在逆用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英语和汉语语序的不同,二是一些特殊词的翻译问题。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在使用时可以分为三步:译、调、改。第一步是译,就是把每一个词或短语按照它们在句子中出现的顺序直译出来。第二步是调,就是按照汉语的习惯和规则调整顺序,使之符合地道的汉语表达法。第三步是改,就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字词要做特殊的翻译处理。比如第一句话He began to study as soon as he got into the classroom.首先是第一步直译:“他开始去学习一…就…他进入这个教室”。然后进行第二步调整顺序:他一进入这个教室就开始去学习。第三步就是对一些特殊的字词进行特殊的处理:在这一句中,汉语初级阶段的学生常常根据母语思维把“to”翻译为“去”,把“the”翻译成“这个”,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告诉他们在把英语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中,动词后边的“to”是不用翻译的,定冠词the除了表示强调和特指外,也是不用翻译的,所以最终的句子就应该是“他一进教室就开始学习”。通过这种方法的学习,学生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汉语句子和英语句子之间的差别,也可以很清晰地知道汉语和英语之间是如何转化的。更重要的是不用老师绞尽脑汁去为学生设想使用的语境,只要学生明白了这种类型的表达相同意思的汉语句子和英语句子如何相互转化,那他完全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三、语法翻译法逆用存在的问题

虽然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在某些语法点的讲授上很有优势,但是它本身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这种方法适用的学生限制比一般的方法要多。它适用学生的母语必须是一致的,或者是适用于一对一的辅导。但是现在很多班,特别是由到中国来学习汉语的留学生组成的班往往是国际班,大家的母语很有可能并不相同,这个时候语法翻译法的逆用就太合适了。

其次,语法翻译法对老师的要求比较高,老师不仅要对汉语有较好的把握,而且对学生的母语也要有很好的掌握,并且还要有在两种语言间进行对比的能力。其实有的时候我在想,很多老师不愿意用翻译法的真正原因是不是因为自身外语水平的限制不能很好地使用而不是因为语法翻译法本身不好?因为如果一个老师对于学生的母语有很好的掌握的话,那么对于他的汉语课堂教学是有很大的帮助的,特别是对于初级阶段的课堂,别的不说,单单就是师生感情的增进和课堂气氛的活跃,就一定可以使之受益匪浅。

总而言之,虽然语法翻译法在现在受到了很多批评和冷落,但是作为一种从17世纪就已经开始出现的第二语言的教学法,它对于我们今天的教学仍然有很大的帮助,诚然,它有很多缺点,但是我们也不可因噎废食,只要我们应用得当,语法翻译法还是我们进行第二汉语语法教学的有力武器。特别是语法翻译法的逆用,我觉得大家也可以大胆尝试一下,说不定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建国主编.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语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6

[2] 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77.4

[3] 张季红.翻译——利用母语促进外语教学的有效手段[J].上海翻译.2005.1

[4] 张美平.语法翻译法的存在价值及其创新运用[J].广西社会科学.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