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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革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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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革工作计划

第1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一年多来,本市大规模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建立、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培育、技术路线研究、激励措施制定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工作成效。1、工作成效一是形成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建立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相关委办局共同支持、项目业主单位具体组织,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实施、节能量审核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承担改造效果核定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模式。二是着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制定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办法及指南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明确了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流程以及项目申报、方案评审、施工实施、过程监管、工程验收、效果核定、补助资金拨付等流程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切实规范改造项目实施程序和工作行为,保障改造项目实施质量和节能效果。三是以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高校、商场等建筑为重点。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纳社会资金,目标任务进度较好。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技术成熟、成本低、效果好、施工周期短的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形成了具备地方特色且经济、适用、可靠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线,改造示范项目节能率全部达到20%以上,节能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五是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落实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一比一配套的政策。根据改造主体和改造效果不同,建立实施了差异化的财政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各方主体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示范效应正逐步显现。六是培育发展了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培育发展了一批技术能力水平较高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和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正有序发展。2、工作措施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激励力度。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了《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311号),于2013年4月17日实施,明确了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间、资金安排等各项具体要求。该文件最大的亮点就是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提供了大幅度的政策优惠:除了中央给予的20元/平方米补贴外,本市再给予15-20元/平方米补贴(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是20元,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是15元)。希望通过政策优惠,试点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本市特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示范。通过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由各个委办局组成,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自上而下”,分头落实改造任务,确保工作的推进力度,为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形成全社会和行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完善技术文件,规范项目管理。203年初相继编制了示范项目申报的各类技术模板文件,如《申报单位承诺书》、《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申报书》、《项目改造方案》等。同年12月,还出台了《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节能量审核办法(试行)》,科学指导对示范项目节能效果的审核,并通过大量调研和深入分析,充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突破性的采用“等效电量”作为计量单位,客观反映上海市实际供电和用电过程中各环节的能源损耗,体现各类能源品质差异,使之更具合理性。四是夯实基础工作,动态监测能耗。通过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实时掌握建筑用能状况且诊断发现用能问题,清楚地看到节能改造的效果。每一个示范项目改造完成后都需要安装完成用能分项计量,并进行数据实时上传到能耗监测平台。五是开展宣贯培训,拓展项目渠道。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以来,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进行广泛宣传,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内容和要求,调动各界参与节能改造和示范申报的积极性。通过各个区县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各类能效测评机构、能源审计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等节能服务机构宣讲政策和要求,还通过建筑节能宣传周、新闻通气会、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深化宣传,“由下而上”,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利局面。六是排摸节能潜力,培育潜在项目。从区县入手,从能耗监测平台的项目入手,从大型房产企业入手,培育潜在的项目,有力促进了节能改造示范工作的起步。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问题上海市的示范项目都能享受国家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确定补助资金量以及拨付对象的主要因素是产权人和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如下问题。一是示范项目产权和面积界定有一定困难。例如一些公共机构没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导致界定项目单位较费周折。又如,一个项目有多栋楼组成,本次改造仅涉及部分楼,而产权证明上只有总的建筑面积,导致划分示范项目面积有困难。再如,示范项目面积大于产权证明核定的建筑面积,主要是有违章搭建的因素,如何界定也是问题。所以产权和面积的界定很重要、很关键。二是多个服务机构实施同一项目,界定对象有一定困难。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并非一蹴而就,其特点是大部分项目需要经历多个单项改造,如照明改造、空调改造、锅炉改造等,各个单项改造由于内容不同,差异大,就会选择不同的节能服务机构来实施。上海市补助资金的原则是谁投资,给谁补助,作为一个项目,如何界定节能率的组成,补助资金给予哪个节能服务机构都需要和业主单位认真核定,界定有困难。三是新型节能技术发展快,确定节能效果有一定困难。整个社会的节能意识在提高,建筑节能是朝阳产业,各类节能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涌现,运用到具体示范项目上,由于其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如何界定其节能效果具有一定的困难。2、市场问题一是部分公共机构类业主积极性不高。由于部分公共机构运行资金由财政拨款,运行费用多少和业主单位无关,同时实施节能改造的话,还需要另行向财政申请资金,改造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承担。为减少麻烦,宁愿不进行节能改造。二是部分多产权人建筑,改造意愿各异,不能达成一致。上海市中心城区,多产权人的建筑数量很多,其中部分产权人有意愿进行节能改造,但是如果意愿改造的产权人不能达到一定比例的话,无法实施节能改造,这是个难点。另一方面,建筑的节能改造需要有产权人主要负责承担,如果授权物业管理单位行驶职权,需要法定比例的产权人同意,这也是个难点。三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谈判时间长,影响改造周期。由于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承担了所有或大部分的改造投入,以及合同期内项目的风险,前期的调查、分析诊断非常严谨,同时双方利益的博弈是谈判的要素,导致谈判周期很长,而示范项目改造的期限是明确两年内完成的,为此,影响了改造周期。四是融资渠道不够通畅,拓展项目有困难。目前,擅长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公司,规模都不大,自身的融资条件不是很好。融资的渠道也不够宽泛,导致看好谈妥的项目可能因为资金的问题而不能及时实施,影响示范项目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2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全文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宣传培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能源审计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节能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公益性宣传。

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

第六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省有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求,制订和实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和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目标和指标,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和实施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订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和完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节能改造项目管理、能源审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后,报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通报。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指导。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的节能审查,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节能评审时,应当有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代表参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鼓励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十二条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认证、确定能耗基准和节能量。公共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费用由其在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节能服务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补助和奖励。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能源消费统计数据和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选择耗能较高的公共机构进行重点能源审计。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用能消耗:

(一)加强办公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等资源的整合和统筹配置;

(二)合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三)除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温度控制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

(四)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五)照明电路实行独立分控和智能化控制,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六)建立用电巡视检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七)加强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用能情况的监测;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一)实行公务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

(二)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三)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

(四)建立车辆油耗台账,执行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对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五)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违法用能行为,应当责令改正,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权限和程序,依照《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工作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受理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

(二)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开展公务用车节能管理的。

第二十一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共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3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节能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财经工委会同城建环保工委,于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对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7月中旬,课题组专题讨论并制定了调研方案。7月下旬,*副主任带队走访区经委,并召开区发改委、经委、科委、建交委、财政局、环保局、房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8月上中旬,走访了*松下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单位,实地察看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设施改造情况。8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宜家家居、*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华水质净化厂,听取了区经委、区环保局、区机管局和三家被视察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加以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20*年初成立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区经委下设节能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用能企业组成的产业节能三级管理架构体系。制订《*区产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010年)》、《*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等配套规划和制度,明确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监管。在加强能源统计、摸清能耗底数的基础上,对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和500吨标煤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楼宇)等能耗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服务。以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黄浦江准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漕河泾开发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高校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三)吸引市场参与,探索“2+*”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利用*区的科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市节能服务中心、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两家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市区、区院“2+*”的节能合作模式。依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用能单位做好节能计划和项目建设,试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快结构调整,增强推进实效。结合以发展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低能耗、高产出的现代服务业对地区增加值的贡献,重点锁定污染严重、高耗低效、限制淘汰类的行业和企业,控制高耗能企业及项目享用资源和能源,“十一五”期间纳入计划调整的高能耗企业约30家。重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和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批项目,核能耗”,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既有住宅结合旧小区平改坡工程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将创建节约型工地、施工现场节能降耗纳入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监管考核内容。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通过环保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新项目设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促进落后或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

(五)强化政策引导,鼓励自主创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节能减排领域的示范性应用项目,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引导区域内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如对*多佳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军团菌的源头治理及其监控”等4项涉及生化环保工艺、环保设施自控和节能技术的自主创新项目财政支持362万元,并带动企业投入超过1600万元,体现了政策资金的放大效应。在创新资金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项目中,每年以不低于10%的立项比例,支持能源循环利用、清洁和新能源及环保、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六)普及宣传教育,树立全民意识。通过报刊、有线台等新闻媒体,改版*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网站,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开展“机关节能,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发挥区级机关的表率作用。开展学校节能减排主题教育,打造*绿色教育品牌。利用“五进社区五到家”社区平台,向全区30多万户居民发放百姓手册,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普及节能减排知识。

20*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5.65万吨标煤,单位增加值能耗0.3*吨标煤/万元,下降4.49%;SO2年排放总量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为到2010年底控制在904吨/年以内,我区则提出要控制在500吨/年以内,截至20*年末,已控制在631吨/年以内;截污纳管率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从期初的92.5%提高到95%,截至20*年末已达到94.1%。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我区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初见成效,任务依然艰巨。大型企业迁移导致GDP骤降,增加了单位能耗指标的压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耗总量虽见效显著,但涉及人员、场地等因素,矛盾突现。楼宇经济发展较快,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导致管理部门控制能耗缺乏抓手。区域内河道众多,局部污染仍存在,污水处理厂家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截污纳管率的指标完成与居民实际满意度仍有差距。

(二)能源统计初具体系,基础仍待夯实。能源统计体系虽已建立,但数据准确性、前后可比性等仍有待完善。*区域范围大,企业分散,目前重点跟踪企业仅占区域总能耗的42%,不可控因素仍较多,且受人力、财力限制,扩大监控范围难度较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虽已制定,但制约措施的实效还有待提升。

(三)财政政策显现效应,配套尚需完善。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侧重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不够。节能产品及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产品目录和质量控制缺乏统一的权威标准,且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政策扶持偏重于资金的直接支持,财税政策、价格体制、示范激励等综合效应的体现不够明显。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工作尚需加强。

(四)全民意识有所增强,践行动力不足。节能减排成功企业的经验推广尚不到位,部分企业过分看重当前利润和成本投入,缺乏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积极性。党政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生活条件较为优越的居民群众更看重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未能更多地付诸行动。

三、几点建议

(一)聚焦世博主题,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性。结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演绎,正视整治废水废气排放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努力使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让居民更加满意。加快田林和吴中泵站、蒲汇塘水域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南线干管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如期竣工。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视野来认识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宣传和使用节能产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生产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二)健全法规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的约束性。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统计评价体系,执行能耗报告制度,拓宽监管覆盖面,形成有效的动态监管网络和考核评审机制,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调研,配合市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等政策法规,研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增量的控制办法,切实解决目前所存在的法规缺失和体制障碍,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三)合理规划布局,提高节能减排的绩效性。坚持节能减排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机结合,按照“十一五“规划,知难而上,有序推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调整淘汰。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机制,培育中介组织,依托专业力量,聚焦示范项目,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节能减排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打造信息平台,畅通供需渠道,组织经验交流,引导和帮助企业实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降低成本,提升实效。加大政府采购向节能减排倾斜的力度,率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

(四)完善政策体系,调动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制定完善区节能减排扶持政策,重点研究财税政策和专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激励方式和受益范围的合理界定,资金投入和产出效益的科学评价,加大对重点扶持领域、项目、产品和单位的倾斜力度,并最大限度地放大政策资金的引领效应。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向市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多领域、大范围地实施节能成效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4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1 中国商业建筑蒸汽能耗现状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商业建筑的面积日趋增大,建设规模和建设速度逐渐加大。据统计,目前中国已经建成大约2000多幢高级宾馆和写字楼,800多家大型商场,其中绝大部分的高级宾馆、饭店都设有蒸汽系统。根据我们对二十多幢商业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设有蒸汽系统的商业建筑每年仅锅炉的燃料费用就接近60元/平方米,现有商业建筑的每年的能源消耗费用就高达225亿元人民币。

宾馆类建筑的蒸汽系统主要由蒸汽源、蒸汽输配系统、蒸汽用户三部分组成。蒸汽源一般为蒸汽锅炉。使用燃料各有不同,包括:燃气、燃油和煤。蒸汽输配与回收系统包括蒸汽由蒸汽源输送至用户和部分蒸汽凝水由用户处回收至蒸汽源两部分。蒸汽用户一般有以下四个:第一个是建筑内所需生活热水,通过与蒸汽换热的方式提供;第二个是是空调和供暖系统在冬季时使用的热水通过与蒸汽换热提供;第三个是洗衣房,使用蒸汽熨洗衣服;最后是厨房,使用蒸汽蒸煮食品和消毒餐具。此外对于一些采用吸收式冷机的商场、饭店,蒸汽系统还提供溴化锂吸收式冷机运行所需的高压蒸汽。对于医院,蒸汽系统还提供蒸汽供大部分医疗室消毒器械使用。表1 显示了北京市几种不同的商业建筑的蒸汽消耗各成份比例。

表1 :北京市几种不同的商业建筑的蒸汽消耗各成份比例(%)

生活热水 空调采暖 洗衣房、厨房 消毒用 备注

宾馆1 21 58 21 -- 夏季用吸收式冷机

宾馆2 48 30 22 --

医院 40 32 20 8

2 蒸汽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节能潜力

通过对北京市商业建筑中蒸汽系统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蒸汽系统的应用中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同时也反应了蒸汽系统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中国商业建筑的能耗高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建筑能耗。从我们对北京市近10栋宾馆、饭店和医院的全面测试和统计可知,这些商业建筑的全年运行能耗平均大约是188 kwh/m2.a,而气候条件大致相当的日本的同类建筑的平均全年能耗大约是135 kwh/m2.a,也就是说北京市的宾馆的能耗要比日本高出将近40%。这其中,空调能耗占到50~60%,而其中设计到蒸汽系统的建筑结构冷、热能耗又占到空调能耗的40~50%(如果夏季采用吸收式制冷,冬季采用蒸汽换热采暖和空调)。

* 同类型的的商业建筑之间的能耗也有较大差别。图1显示了北京4家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全年每平方米耗燃料量,从图中可看出耗燃料量最高的商场比耗电量最低的商场能耗高出将近2倍。

图1 北京市4家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全年每平方米耗燃料量比较

从蒸汽系统的凝水回收系统运行情况看,各个宾馆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蒸汽凝水中含有大量的水的显热,因此凝水回收率越低,系统的能耗损失就约大。图2显示的是我们调查的北京市几个宾馆、医院的蒸汽凝水回收情况。从图2中可以看出,一些宾馆蒸汽凝水回收率达到80%以上,凝水回收效果较好,而还有一些系统的凝水回收率低于20%,且大部分蒸汽系统的凝水回收率较低。

图2 北京市宾馆蒸汽凝水回收率

* 近年来已有不少的节能改造项目竣工,这些改造项目都显示出较大的经济效益,说明商业建筑有巨大的节能潜力。例如在亮马河大厦,提高蒸汽凝水的回收率和减少二次蒸汽的产生等技术手段,一年可以节约运行费用80多万,所需的投资不到一年的时间即可回收。

上述分析表明,中外对比、同类建筑的对比和商业建筑成功的改造实例都充分说明中国的商业建筑蒸汽系统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蒸汽系统节能改造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3 蒸汽系统节能的途径和方法

蒸汽系统包括蒸汽输送系统,蒸汽用户,蒸汽凝水回收系统。因此蒸汽系统节能必须从这三个方面分别下手。从调查情况看目前高压蒸汽输送系统其输送效率较高,节能潜力较少;而蒸汽用户的节能潜力则主要体现在空调用户如何有效的利用冷、热源上,在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所以目前蒸汽系统的节能则主要体现在蒸汽凝水回收系统上,即如何提供凝水回收率和减少系统的二次蒸汽产生。

3.1 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运行水平

* 对运行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思想品质,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觉悟,尽职尽责地运行管理设备。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职员、工人行为,这是实现良好运行管理的客观保证。

* 对职工、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有益于改善他们的工作,减少能耗。

末端蒸汽用户的节能意识也对蒸汽系统的能耗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北京市某宾馆的洗衣房,洗衣房的工作人员为了工作方便,大部分用汽设备(如熨烫机等)都采用无疏水阀运行,这不仅使得整个洗衣房的蒸汽凝水温度偏高,造成了大量的二次蒸汽损失,同时还使一部分动力蒸汽也由凝水管道排到室外,造成了大量的能耗损失。

3.2 提高系统设备的管理运行水平

这主要体现在

* 对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确保使之高效运转。

* 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更换低效设备,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 建立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节能改造工程的节能效果,防止徒劳无功。

由于设备老化造成的蒸汽系统的能耗增加,在我们的测试调查中经常发现。如北京市某四星级宾馆,其凝水箱内凝水长期硬度检查不合格,被迫再度软化或者就地排走,造成很大的能源和经济损失。经调查发现是由于一台生活热水用的壳管式蒸汽热水交换器的内管破裂,使得大量的未软化的生活热水直接进入蒸汽管道回到凝水箱而造成的。

此外采用合理的蒸汽凝水回收系统也是减少系统能耗的一个关键因素。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宾馆B和D的凝水回收率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宾馆B中对蒸汽凝水进行了多极预冷,才进入凝水箱,即蒸汽经以及换热器换热后,得到的温度较高的凝水再和二级换热换,使其温度进一步降低。这样避免了大量的二次蒸汽损失,而且温度较低的凝水也更容易打回锅炉房。宾馆D中则将锅炉补水直接打到凝水箱中和凝水混合,降低凝水箱内的凝水温度,这样也避免了能耗损失。

图3 宾馆B中蒸汽系统简图

图4 宾馆D中蒸汽系统简图

3.3 节能新技术的推广

技术手段的推广和合理利用是商业建筑节能的关键。适合中国商业建筑的

节能的方法并不是建造一两幢新的商业建筑来展示新技术,而是通过一些投资小见效快的技术手段对现有商业建筑的改造和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从蒸汽系统自身的特点来看,蒸汽系统问题最大的地方是蒸汽凝水回收系统。目前一种射流-喷射泵系统非常适合于代替蒸汽系统中蒸汽热水换热器。它采用的是将蒸汽直接喷到需要加热的水中,通过混合来达到换热的效果。由于它不存在凝水回收系统,固避免了目前蒸汽凝水回收系统中的大量问题。但由于它将处理过的软化水直接喷到了未处理的热水中,其增加了锅炉房处理软化水的费用。

如下是喷射泵系统与传统的板式热交换器的运行能耗费用比较:

初始条件:

1. 采用燃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价钱为1.8元/m3,热值为44175kj/m3,锅炉效率93%

2. 都提供4公斤压力的蒸汽,温度为143.4,蒸汽热值为2732kj/kg

3. 自来水价格为3元/吨,软水价钱为5元/吨,自来水水温为15℃,热值为62.85 kj/kg

4. 生活热水供应水温为60℃,热值为251.4kj/kg

5. 板式换热器的凝水温度为70℃,热值为293.3kj/kg

计算步骤:

1、 采用FTS系统生产1吨生活热水所需耗费

(1) 耗蒸汽量

设生产1吨生活热水的蒸汽耗量为Gsteam,由:

Gsteam×2732+(1000-Gsteam)×62.85=1000×251.4

可得蒸汽耗量为:Gsteam=70.64kg

(2) 耗燃气量

由于FTS系统无凝水,所以生产1吨蒸汽所需燃气量为:

1000×(2732-62.85)/(44175×h1)=64.97(m3)

所以生产70.64kg蒸汽需燃气量为

Ggas=64.97×70.64/1000=4.589(m3)

(3) 耗自来水量

从上面计算可知消耗自来水量为1000-70.64=929.36kg

(4) 耗软化水量

消耗软化水量为70.64kg

(5) 总费用

总费用为:4.589*1.8+929.36*3/1000+70.64*5/1000=11.40(元)

2、 采用蒸汽-热水换热器生产1吨生活热水所需耗费

(1) 耗蒸汽量

设生产1吨自来水的蒸汽耗量为Gsteam,认为换热器换热效率为1,由:

Gsteam×(2732-293.3)×=1000×(251.4-62.85)

可得蒸汽耗量为:Gsteam=77.32kg

(2) 耗燃气量

设凝水回收率为X(以下计算数据基于X=100%)

生产1吨蒸汽所需燃气量为:

{1000*(1-X)*( 2732-62.85 )+1000*X*(2732-293.3)}/ (44175×h1)=59.36(m3)

所以生产70.4kg蒸汽需燃气量为

Ggas=59.36×77.32/1000=4.589(m3)

  (3) 耗自来水量

从上面计算可知消耗自来水量为1000kg

(4) 耗软化水量

消耗软化水量为77.32*(1-X)=0kg

(5) 总费用

总费用为:4.589*1.8+3*1=11.26(元)

从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

(1) 在采用喷射泵系统时,系统运行费用仅比采用换热器+凝水回收装置系统在凝水回收效率为100%时的费用高出1.2%

(2) 采用相同的计算过程可以得出当换热器+凝水回收装置系统的凝水回收率为87.9%时,所用费用与喷射泵系统相同。

第5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一)扎实开展“十七大”主题教育,服务全市加快发展

1.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发改部门的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积极开展项目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抽调业务骨干围绕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有关要求,国家产业政策和政府投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精心备课,并分赴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开展上门培训,指导乡镇、部门做好项目谋划、项目前期等工作,帮助乡镇、部门干部提高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累计为妇联、机关工委、四都等乡镇(街道)、部门培训2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扎实开展“五百”实践活动。认真按照深化和拓展领导干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要求,开展以“百村强基、百企提升、百策听证、百项扶持、百难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五百”实践活动。局主要领导在结对蹲点服务过程中,积极帮助联系村、企业解决困难,通过上下沟通协调,多次跑部进厅,成功帮助联系企业--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T5型节能灯管灯具项目争取国家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国债资金补助96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的建设和企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全局46位在职工作人员,每人结对一户低收入农户,在按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做好对接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帮扶举措,按照“因户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思路开展结对帮扶,协助低收入农户制定脱贫致富奔小康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帮扶,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3.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减项、放权、授权三管齐下进一步扩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职能。精简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高效、快捷的项目审批程序,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今年1至6月,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49个,其中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6个,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13个。窗口在第一季度评比中被评为“五星级”窗口。

4.做好全市作风建设牵头事项。为深化“两年”、推进“两创”活动,打造“四最”投资创业环境,根据《20*年全市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要求,牵头编制了《推进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许可职能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5.积极开展抗震救灾捐款。5月12日四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交纳特殊党费,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共捐献善款23950元,充分体现了我局党员干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情怀和精神风貌。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履行参谋职能

1.科学分析,合理制定各项年度计划。科学分析和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趋向和我市经济走势,在充分调研和沟通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下达了20*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导性计划、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7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安排114个,总投资48.11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8.37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42个;各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74个。上述计划的下达,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2.加强监测分析,确保经济平稳运行。针对今年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实际,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完善了全市的经济运行监测网络以及以经济运行监测联络员为主体的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召开季度相关部门经济运行监测联络员工作会议,完成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3.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了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继续在全局开展调研课题竞赛活动,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选择、城市发展定位、工业产业差别化扶持、工业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发展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开展课题调研。目前,所有课题均已开展调研,部分课题已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如提出以输配电为主的机电产业、电光源产业、消防器材产业和竹木加工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4+X”工业重点产业培育的建议;针对中部特色工业经济发展区建设,提出建立中部特色工业经济发展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意见建议,均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即将转化为政策意见。

4.夯实基础,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市委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服务业发展的课题调研工作,完成《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对策研究》、《优化我市商贸物流业空间布局研究》等两个课题。制定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市委、市政府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20*年度服务业重点行业牵头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和《*市20*年度乡镇(街道)发展服务业争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部门做好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项目库建设。对服务业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在原有《*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调增服务业储备库项目46个,增加投资39.84亿元。截至20*年6月底止,列入《*市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共110个,项目总投资151.74亿元。

(三)加强项目综合管理,着力增强区域发展后劲

1.牵头做好全市规划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规划工作的考核和前置性审查。编制并由市府办下发《*市20*年度规划编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市20*年度重大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表》,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18项规划纳入考核,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要求。截至目前止,18项规划全部开展相应的前期工作,其中,已有3项规划通过会审;4项规划已基本完成初稿,8项规划已进入实质性规划编制阶段。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卫生局等8个部门单位参加、对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进行规划前置性审查,并与市水利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要求组织规划会审。着手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编制了《*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以江政办发〔20*〕70号文件下发实施。目前,正按照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初步形成了“*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纲。着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跟踪掌握国家、省、*市关于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的动态信息,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资料收集等相关前期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试点县——开化县调研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学习他们在规划编制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市下一步更好地做好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

2.加强重大前期项目管理。完善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年度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考核结果列入20*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争先考核和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争先考核。对接省“三个千亿”工程,在全市深入开展项目谋划活动,并做好谋划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截止6月底,共收到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上报的各类前期项目340个。强化前期工作的督查与协调。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列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不定期开展督查,跟踪了解前期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截止6月底,42个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小江郎休闲旅游古镇建设等9个项目进展较快;*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26个项目进展缓慢;*家具城等6个项目暂无进展。*市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项目,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已经调出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加强项目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主动对接上级宏观政策,精心包装上报项目,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今年有7个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实施项目,其中黄衢南高速*互通至*北接线工程、贺村镇农业综合物流中心2个项目被列为20*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至广丰公路(浙江段)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截止目前,共有20个项目通过发改口子争取各类资金补助1481万元,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的资金要素制约。

3.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定计划。制定下发《*市“20*-310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今年共安排“310工程”及备选项目、*市重点、*市“六大百亿”工程和省重点项目106项,不重复项目74项,总投资654493万元,20*年计划投资327918万元。考核激励。配套出台《*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结果列入20*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争先考核和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争先考核,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查服务。计划下达后,我局即组织人员对各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走访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全部项目按进度较快、进度较慢和未开工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编印《重点工程简报》及增刊共6期,及时通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同时,继续推行和完善市级领导挂联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办公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深入开展项目推进攻坚年活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至6月底,74项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开建61项,开建率82.4%,比去年同期增7.7个百分点;完成投资154022万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47.0%,同比增4.8个百分点。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初稿。认真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会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投资更加节约,项目审批程序更加规范。1-6月份,共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会审6个,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做好季度投资情况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9亿元,完成年计划73亿元的49.2%,同比增长32.0%;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亿元,同比增长35.2%;工业投资完成21.9亿元,同比增长35.1%。

5.加强新墙材管理。召开了全市墙改工作会议,部署20*年度全市墙改工作。制定并下达了《20*年度*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和《*市乡镇、街道墙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对20*年度墙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积极开展新墙体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媒介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累计发放宣传台历800本,宣传画册1500多份。同时,将《条例》读本发放到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砖瓦企业主手中,并组织砖瓦企业负责人学习《条例》,有效地促进了墙改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关停企业的关停拆窑补偿金的兑现工作,全市共兑现关停拆窑补偿金420万元,并积极帮助关停企业协调解决债务、企业转产等实际问题,得到企业主的好评。

(四)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1.做好扩权强县各项准备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省发改委扩权强县座谈会材料《关于要求扩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建议》。根据省扩权强县专题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扩权强县事项清理上报工作。对照省和金华市下放*市的放权事项,我局会同市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对我市的扩权事项进行反复的核实清查,确定要求上级部门放权事项600项,研究提出许可事项设定依据、放权理由和放权方式,并及时上报省发改委,为下一步争取列入扩权强县奠定基础。

2.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积极牵头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过努力,全市共有143200户农户参加农房保险(其中3246户低保户享受政府全额补贴),全市农房参保面达到100%。全程监督受灾农房的理赔、倒塌鉴定等程序,保障受灾农户利益,截止目前,共有63户受灾户获理赔资金40.6万元,为受灾农户灾后重建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3.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今年是我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市共有能繁母猪、水稻种植、生猪养殖、鸡养殖、林木火灾等5个保险品种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做好今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任务,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20*年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对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该项工作已于6月份全面启动。

4.做好中心镇培育工作。努力推进省“中心镇培育工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3号)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强镇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贺村镇中心镇建设的若干政策》(初稿),并提交市政府审议。

(五)加强监测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

1.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健全价格预警机制。针对去年以来出现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连续波动,我局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整和扩充了监测商品品种,建立了本地主要特色商品价格、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重要生产资料价格、重要能源价格等四大类商品(服务)的价格监测体系,监测商品(收费)从106个扩大到144个;调整和优化价格监测点的布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和生产企业等监测点;加大各类价格的监测密度,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特色商品价格、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每周二报制,对重要生产资料、重要能源价格实行月报制等等,并加强了市场巡视,安排专人现场采价,及时掌握市场动态,1-6月份共上报省、市及本地各类监测报表114份。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对价格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密切掌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编发《价格监测与分析》,不断提高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水平。

2.严格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定调价管理。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工作,对我市列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16家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企业经营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鸡蛋、牛奶、水泥、化肥等七大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对这些企业执行调价备案的情况实行日跟踪调查、检查制度,严格成本监审,确保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相关商品价格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物价稳定。从严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对确因价格成本上升,需要调整相关价格的,严格成本审核,根据省局审核的20*年调价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批。按照收费标准管理规定和权限,严把收费审批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3.加强专项检查,整顿规范价格秩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美容美发业整治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深化价格举报工作,采取领导带案下访和现场接访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百名物价局长下访活动”,共走访单位15家,接待群众5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机关“110--对话平台”的作用,,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87起。其中:*市级86起,省局转办件1起,办结率100%,及时疏导了价格矛盾和纠纷,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第6篇:节能改革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市资源相对贫乏,尤其是能源贫乏,长期以来所需能源90%左右要靠外地调入。加上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长此以往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土地等主要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从现在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成为我市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节约资源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缓解我市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具体目标

初步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政策配套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制定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大幅度提升全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创建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基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整合、构建废物再生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物资源回收利用率,基本形成全市循环经济的主体框架,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到2010年,我市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3%;每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6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3%;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20.07万公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30%。每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3.10千克以下;每万元GDP的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58千克以下;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清洁生产企业达到30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三、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1、突出抓好工业节能。抓紧编制《*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食品、纺织印染、生化制药、五金、建材水泥、陶瓷、机械装备等主要产业的节能降耗,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用能跟踪管理,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能源利用状况、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并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制定主要能耗产品能效指南,引导企业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力争用3年时间,使亚洲铝业、风华高科、星湖科技、蓝带啤酒、骏马水泥、永盛纺织、鼎丰纸业等20家重点骨干企业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供电局负责。

2、扎实推动建筑节能。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节能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积极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在节能建筑中大力推广塑钢、玻璃钢中空玻璃窗,低辐射镀膜玻璃窗等节能门窗,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关于限期禁止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肇府〔*〕39号),在*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启动限用粘土墙材制品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提高水泥散装率和发展商品混凝土,发展资源节约型建筑业。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优化道路网络,提高和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优先发展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充分利用西江、绥江黄金水道潜能,建立西江快速干线。大力推动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速度,加强对报废船舶的监管,禁止低质量船舶的投入营运,推荐高效、节能的船型,加快更新旧船型的步伐。加强公路、铁路、水路联运的有效组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运输企业开展现代物流的资源整合,建立运输信息平台,发展集装箱运输,降低车辆空驶率。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海事局、西江航道局负责。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品信息制度。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大力推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于灯饰工程,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在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等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开展路灯与景观灯光联运试点,在住宅楼道全面普及声控节能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的设置标准(不低于26℃)。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供电局负责。

5、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推广节柴灶。在城市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建设局负责。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迎冬度枯工作,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到2010年节电5亿千瓦时(年平均节电1亿千瓦时)。建立与健全需求侧管理组织体系和长效运作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加快负控装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用电管理,推广典型经验,协调好社会、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供电局协同负责。

7、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年上半年,市直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以及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组织建立市级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定期向市经贸局等节能主管部门上报能源消耗数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协同负责。

(二)全面开展节约用水

1、*年底前,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全社会节水目标。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抓好端州区作为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各县(市、区)要选取一批镇、村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2、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年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纺织染整、生物化学、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对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重点抓好纺织印染、生物化学、造纸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严格限制高耗水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3、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提高用水装表计量率,继续推行居民用水总表分装到户,市政、环卫、绿化、学生公寓推行计量用水。结合河道整治,在有条件的河岸设置输水泵站,方便绿化、景观用水。要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定的管材,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0年,自来水管输漏失率要减少到10%以下。加强消防、市政、环卫等公共用水管理,严禁偷采、滥采、无证取水等非法取水活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市政、环卫、绿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逐步减少将自来水用作绿化和环卫用水。积极发展大型综合性设施屋顶雨水集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4、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集蓄节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抓好旱作基本农田和集雨补灌等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抗耐旱高效作物品种、免耕技术、节水精播技术等旱作农业节水综合配套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创新市场机制。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研究适当提高水利工程、工业及自来水厂取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等计划草案。通过法定的程序调整各类用水比价关系,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林产、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企业,定期公布企业名单,监控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负责。

2、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经贸局负责。

3、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包装行业转变观念,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包装资源的浪费;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或省、市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发展散装商品,限制袋装水泥,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逐步建立散装水泥推广体系。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负责。

4、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星级宾馆推广能够多次使用、大包装的洗发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场、超市逐步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

1、加强规划管理。实施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土地利用的综合平衡。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和本地重点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规划部门要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中,严格约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快工业向集聚基地集中。积极引导工业项目进入开发区或工业区,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在治理整顿中撤销和核减的开发区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业项目和企业,或置换土地。对已拆除厂房并实施土地复垦的,可将相应土地指标平移至工业园区。要加强分期实施的大型工业项目预留规划用地的管理,对规划预留用地,必须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定供地数量。适当提高工业区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非生产用地,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保护耕地。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推进土地复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或新增建设用地,适当提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成本,通过提高用地门槛,尽可能少占用农用地。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4、盘活存量用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置换产权等4种方式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加快老村旧镇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协调推进置换和复垦,集约开发利用置换节余的土地。对废弃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5、推进资源整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现有农用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的综合整理;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矿产资源,从保有储量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入手,加快现有矿山整合重组步伐,采取股份制和联合办矿等多种形式,推动有限矿产资源向大型骨干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6、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在*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限定的准入条件和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山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采矿权,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协同负责。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四会市金属资源再生加工基地、高要市塑料回收再生加工基地以及市废旧设备拆解回收企业要按国家级产业化示范区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有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成全国金属和塑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局负责。

2、扩大工业“三废”利用规模。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管理,重点抓好化工、轻纺、建筑行业、机械行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负责。

3、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要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有规划地开办各类废弃物资交易市场,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回收废弃物资网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单一方式。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发电厂,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高温堆肥等多形式、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的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协同负责。

4、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能源和沼气工程,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推进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处理利用,发展秸秆养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我市6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示范效应,促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完成全市80%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培植3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源头上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同时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指标体系,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理念来指导和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消费结构。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汽车配件、林浆纸一体化等支柱产业,推动环保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工艺、技术和设备。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监督

加大资源节约执法力度,要坚决执行和贯彻《节约能源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以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节能、节水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用能、用水产品和器具的生产和销售,查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单位,依法推动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项目、宣传培训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该项资金由市经贸局(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安排计划,会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并由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现有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都要按一定比例优先安排重点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优先考虑纳入市政府性贷款项目范围。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新增用地,优先安排供地计划,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镇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给予优惠。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逐步推行农业水价改革,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水价秩序。贯彻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当适时调整工农业和居民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尽快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如分时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季节性电价等,形成合理的电价体系,通过科学引导电力消费,改变电力用户的用电方式,以达到更有效地合理使用电力。供电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由市物价局、*供电局负责。

(三)加快科技创新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传统工业尽快走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工业。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的研发。要增加科研的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增加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对重点领域制定节约和环境友好指标,设置一些新的技术标准,发挥科学技术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积极作用。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检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情况,要把资源节约等工作任务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内容。

(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支持资源节约的地方财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公共设施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市统计局要加强能源、水等资源消耗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我市资源节约相关数据,并协助市经贸局做好重点企业节能监督工作,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于*年初步建立起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每一分钱”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各种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辟公益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绿色经济知识,形成全民参与、互促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机关带头做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节水改造和节约资源的支持和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要优先采购,带头绿色消费。要抓紧研究制订市直机构电耗、水耗、油耗的定额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用纸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争取3年内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年,市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做到用水、用电量要分别比*年节约10%。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积极调整、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工作、学习和作息时间。

(五)实行工作考核和奖罚制度

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计、考核和奖罚制度,把考核成绩纳入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资源节约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因渎职、失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污染环境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

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198号)要求,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试点期限为*年至2010年。结合实际,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计划阶段(*年1-6月)

*年1-6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方案。并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6月底前将本阶段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试点阶段(*年7月至*年12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确定一批重点试点单位,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市一级确定端州区和*高新区作为重点区域,并在全市选定一批企业和产业园区列入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计划,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业园区申报列入国家和省的试点计划,推进建设、环保、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在县(市、区)一级,要确定1个镇(街道)和1个社区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重点单位,推动一批企业成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其中端州、高要、四会各2个,鼎湖、广宁、怀集、德庆、封开、高新区各1个。*高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试点。

(三)深化试点阶段(*年1月至2009年12月)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年起,每年底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对本年度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各镇(街道)的考核评价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定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