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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着信贷市场价格管制与数量管制、市场进入与退出障碍、资金跨境双向流动严格限制等诸多约束,成为金融继续深化发展的障碍。
依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于金融改革的指导精神,在人口、土地等要素红利日渐消退的背景下,新一轮金融改革需坚持以下几点,才能有效助力中国经济发展。
重新审视四大关系
新一轮金融改革需要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金融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及金融创新与监管等四个方面关系。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作为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以否定之否定的形式不断推动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整个经济学发展史可以看作是一部政府干预主义与市场自由主义不断竞争和融合的历史。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金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必须减少政府对金融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稳步推进资金要素价格(利率、汇率)的市场化,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形成市场化的央行目标利率和完善的基准收益率曲线。
二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经济增长并非社会发展的唯一目的,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建立和完善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不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国家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助学贷款等诸多社会瓶颈领域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该机构的改革对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发展普惠金融意义重大。
三是金融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血液,货币、信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利率、汇率等现代金融核心要素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功能,其改革具有系统重要性。在推进金融改革时,必须注意与财税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等协调同步,这对于降低金融改革单兵突进、改革缺乏协调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近年来,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迅速扩大、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对中国金融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增长速度换挡和结构调整阵痛的形势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有必要,但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创新的积极意义,加强研究完善监管规则,避免“一刀切”造成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反复。
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
新一轮金融改革必须坚持以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着力点。
当金融脱离实体经济,必然演变成为一种虚幻经济和假象繁荣,2008年发源于华尔街的全球金融危机便是一次惨痛而深刻的教训,新一轮金融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面临着资金配置扭曲、产能过剩严重和出口竞争力下降等复杂形势,十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承载着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等诸多重任,是今后相当长时期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汇聚点和重要推动力。
然而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户籍、土地、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多项重大制度改革,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复杂系统工程,资金需求规模大、期限长、主体多元、结构复杂,涉及贷款、债券、信托、股权融资、金融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和多层次的资金需求,必须要有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在此形势下新一轮金融改革要以新型城镇化为着力点。可以说只有创新高效地支持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才是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作为中国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中国城镇化发展上一直发挥着骨干作用(截至2013年底累计发放城镇化贷款约7万亿元,占其人民币贷款累计发放的62%)。面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推进改革创新,通过构建多元化的中长期投融资体制机制,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针对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解决城镇化的“三个1亿人”目标,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已考虑通过“三个专项”(即“发放专项贷款、发行专项债券、设立专项基金”),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设立“三个统一”(即“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负债和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新一轮金融改革需要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保障。
一是要加快完善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于激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的构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金融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完善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促进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合理的金融市场结构意义重大。
一方面,满足新形势下财富管理的诉求是推动金融改革的新动力,金融改革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丰富金融供给和资源配置效率。
2005年以来,全社会金融资产的总量年均增长21.8%,其中家庭部门持有的金融资产总量较2005年末增长了170%。随着金融财富总量的增长,家庭金融资产的配置结构逐渐多元化。2005年末,住户家庭金融资产结构里存款和现金占比在80%以上。到2011年末,家庭金融资产结构中存款与现金下降到70%以下,民众金融资产财富管理意识在逐渐增强。
但是财富管理的发展存在明显不足:首先我国金融资产虽然安全性较好,但收益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产性收益增长;其次居民投资选择范围较小,无法根据收益水平、风险偏好、投资偏好来选择多种投资工具,难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分散风险,也较难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另外,在财富管理方面,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密切的关系。在金融方面,我们更多强调如何动用社会资源为实体经济服务,为经济增长服务。这体现在金融上,就是以银行为主导,集中社会上大量的资金资源,为经济的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低成本资金,并根据政府的导向,将资金配置到优先行业与出口、工业化、基础设施等,这一发展战略在经济的追赶阶段无疑是成功的,但从长期看却是不可持续的。这种发展模式忽视了居民财富保值增值,不利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影响到经济转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战略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总思路,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富民强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力争用较短时间建成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发展目标。综合考虑金融业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1.金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金融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成为基础性和关键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国性金融机构和主要外资金融机构全部设立分支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驻本地分支机构业务规模在本系统内排名不断前移;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品牌价值的地方金融机构,将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将打造成为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活跃区域。金融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功能进一步完善。2.融资总量显著增长,金融市场进一步健全。货币市场交易量显著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股票、债券市场份额占全国比重显著提高,区域股权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创业和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发展,资本规模大幅增加;保险市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保障功能不断完善;金融中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力争形成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场体系。3.普惠金融不断发展。小微企业、“三农”、大学生创业、下岗再就业、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水利建设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城乡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和层次更加丰富,城市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各个阶层、所有群体。[1]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金融改革主要任务
(一)分类扶持各类机构。1.打造地方金融投资控股集团。以国信投资集团为基础,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向国内外知名投资者开放股权,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支持集团整体上市或推动控股法人公司单独上市,按照市场化方式,逐步整合保险、金融租赁等牌照,形成集信托、证券、融资担保、股权交易、产权交易、银行、期货、基金等各种要素于一体,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团。2.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刘彦海、文力、张维迎指出: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扩大业务和网点覆盖面,逐步成为深耕本地市场、经营稳健、服务领先的现代化商业银行。推动商业银行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进入保险、基金、金融租赁、担保等领域,形成综合化经营优势,积极争取中票、短融、中债等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务资格,向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市场发展,做大做强同业、投行、金融市场、理财等业务,实现全牌照、多元化发展,转变经营方式,调整发展战略,充实资本规模,优化治理结构,加快上市进程,把商业银行打造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支持本地银行巩固和夯实基础,加快创新发展,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快风险处置。鼓励地方法人机构争取市场做市商资质,增强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2]3.大力发展农村中小银行。以股份制为方向,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目标,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到2016年6月底,全面完成高风险农信社改制工作,到2020年,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条件成熟的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上市。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并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4.规范发展准金融机构。按照“控制总量、注重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加快再担保机构设立,发挥再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担风险的功能。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拓展面向“三农”及小企业的融资服务。5.稳步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吸收、借鉴各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与电商龙头企业密切合作,稳妥发展第三方支付、众筹基金、P2P和互联网理财等业务。支持中国煤炭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现货交易,积极推动场外衍生品交易,拓宽交易品种,逐步建设成为区域能源交易现货和期货市场。推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各市设立城镇化私募基金和各类产业发展基金。6.积极发展地方保险机构。加快中煤财险增资扩股和网点布局,拓宽服务领域,打造全国保险品牌。加快成立人身保险法人机构。积极引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村镇保险公司,鼓励发展相互制、合作制、专业自保等新型保险企业组织形式。7.支持其他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经营活力。做大做强期货公司,壮大现有财务公司,继续支持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加快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二)加大金融市场创新。1.稳步扩大社会融资总量。一是扩大信贷规模。加强与全国各银行机构总行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信贷投放主渠道作用,积极扩大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支持银行业机构通过跨业跨区银团(社团)贷款、票据市场运作、发行大额同业存单、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信贷资金。综合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放大放贷能力。二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融及其他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市场上市。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出台专项改革措施,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为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加快股权融资发展,丰富直接融资手段。三是推进险资进入。加强与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战略合作,拓展保险资金投资领域,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参与企业战略重组。2.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按照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功能健全、风险可控的原则,提升股权交易中心功能,近期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中远期目标是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加快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双向“转板”机制,探索赴沪、深证券交易所延伸挂牌的路径。大力培育挂牌企业主体,发展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创新交易品种,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推出固定收益类、私募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新产品。3.加快发展期货交易市场。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参与程度。充分发挥现货交易的优势,完善市场功能,加快发展期货交易。支持实体企业开展套期保值,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分散风险、套期保值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3]4.统筹规划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合理设计要素市场品种结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促进要素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平台,用市场化手段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处置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促进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权益产品在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加快推进股权、农村产权、集体林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土地交易、能源交易等要素平台建设。5.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一是探索设立再保险金融机构、小额保险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发展养老、医疗、疾病等商业保险,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在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办工作。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二是推动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煤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等地方性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与运用,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业旱灾等巨灾的保障模式。三是加快发展“三农”保险。积极开办棉花、马铃薯、育肥猪等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大力发展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四是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农村水利等基础项目建设,参与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和国有大型企业、金融企业重组改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走出去”。6.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新兴战略行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在民间资本活跃、有一定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地区,试点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为民间资金借贷提供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加强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工作,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和非法集资。(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1.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融资。重点加大对推进煤炭科技创新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金融服务,推动煤炭革命。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落实差别化的资金扶持政策。推动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4]2.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托投资计划、保险资金直投等方式,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模式。引导创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信用债券。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完善股权结构,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融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供销企业,创新产业链融资,提供一揽子金融集成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城设立商业银行专业支行、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保险专营机构,吸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入驻,在科技创新城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集聚区。3.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动产、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推行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多举措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托、保险、租赁等产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产权市场交易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发挥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创新担保方式,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发展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小企业“走出去”。4.改善民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通过社区银行、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贴近各类客户需求、灵活多样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理财产品,支持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创建“信合便利店”“农金服务站”,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流动服务车”,积极开展“两权抵押”(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向乡镇以下延伸金融服务,提高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开展“惠农卡+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在“家门口”享受刷卡消费、转账结算、资金汇划等便利的金融服务。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发展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创业、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扩大贫困学生助学贷款规模和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医疗保险,推进建筑施工、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公共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的金融支持。5.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新金融,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布局重心从物理性网点建设向信息化网点建设转变。发展现代支付体系,进一步提升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主体、各类区域性电子支付系统为补充的电子支付网络的支付清算能力,提高经济运行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优化企业和居民支付环境。建立地方金融统计体系,为金融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监测数据。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将信息系统建设、金融业务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有机结合,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金融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增强竞争优势。[5](四)深化金融开放与合作。1.加快引进金融机构。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本地增设分支机构。争取所有政策性银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本地设立机构。引进境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团、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本地设立投资基金和分支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功能完备的登记、托管、支付、结算、清算等系统,增强金融基础服务能力。2.深化与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抓住发展机遇,解放思想,结合实际,找准比较优势,不断深化金融合作,加快“一带一路”金融招商。建立完善与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山东等发达省(市)协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机构、业务、市场、人才智力、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的深入合作。3.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跨国并购贷款、股权融资服务,建立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担保平台,综合运用跨境担保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外债管理等领域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外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保单融资等综合服务。支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金融改革的保障措施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所面临的来自外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政府对银行的直接控制越来越力不从心,而且其必要性也开始遭到质疑,金融改革的紧迫感日益增加。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处置巨额NPL。争议较少的问题是政府应该是巨额NPL的最终责任人。争议较多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埋单”才能为下一轮金融改革和金融自由化铺平道路而不是制造新的障碍。刘利刚的文章提供了一个比较乐观的“迅速解决方案”,即由国家发行债券的方式一次性注入资金冲销所有银行坏账。
问题是如何操作。刘利刚在文中的方案至少有两个值得担心的问题:第一,新增1.8万亿元长期国债相当于现有已经很高了的财政赤字(3098亿元)的近六倍,比现有长期国债的总和(约1.6万亿元)还多。如果这一建议得以实施,现有财政赤字和长期债务之和将达到现有GDP的60%左右。这里还没有考虑到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能带来的财政赤字和债务的增加。我们的国力有这个承受能力吗?第二,这个方案将所有银行改革的风险集中到政府本身,这使得政府捉襟见肘,将大大增加以后政府推动国有企业、利率和资本市场等一系列改革的难度。
金融改革应该首先从防止新的NPL的产生着手(即增量改革)。先见效快的增量改革,而后见效慢的存量改革。其好处之一是,政府不需为收购不良贷款支付6%国债利息,而只需支付便宜得多的现行定期存款利息(现为1.98%)。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对于小微企业,它规模小,经营不稳定,却是吸收就业的主要群体,长期以来在主流之外艰难生长。国有四大银行高高在上,小银行基础薄弱,贷款公司困难重重,如何解决好小额贷款问题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本论文主要分为(1)提出为什么中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困难问题;(2)小额贷款困难是如何引起的;(3)如何解决小额贷款难的问题;(4)解决小额贷款对我国的影响;(5)关于温州进行金融改革目前状况,最后得出结论。
1.为什么小微型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原因及其分析?
1.1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
1.1.1贷款金额少;
1.1.2信用低风险大;
1.1.3不能给银行增加相关收益;(主要是开户完成一定的指标)
1.1.4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货贷款认识不够。
1.2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及其分析
1.2.1小微型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本比较少,需求的资金也少,因此贷款金额自然也少。
1.2.2信用低,贷款风险大,由于微小型企业个人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不稳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雄厚的资本作保障,破产的概率比较大,银行随时面临贷款收不回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管控风险也是首要任务,因此银行不大愿意贷款给这些小企业。
1.2.3不能给银行完成相关指标,一般微小型企业贷款就仅是贷款不像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可以再贷款的同时在贷款行办理开户等业务,微小型不会附带其他开户业务,即时开户银行所得的收入也比较低,增加管理成本,对于银行来说并不赚钱。
1.2.4特别是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等个体工商户对贷款的认识不够,认为贷款就是放高利贷,不愿意贷款,即使贷款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贷款还上,对银行来说就是毛利了,办起业务还比较麻烦,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并促进小额贷款的的发展。小额贷款的分析:为促进我国经济整体平稳发展,不能只依赖大型公司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特别是在国外经济比较差出口严重受阻的时候,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大型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以来小型企业对其商品的销售,特别在中国,小型企业占了大多数,因此小型企业贷款呈现的特点是:贷款资金总体规模庞大,资金比较分散不集中,信用度低。因此贷不到款的微小企业只能从民间贷去高利率的资金,使民间贷款成为一种灰色地带,因此为促进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的发展,必须采取措施规范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贷款问题,使小型贷款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走上正轨进入规范市场,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的解决方案。
2.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及相关流程
2.1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
2.1.1对于贷款资金少,国家可以再各地建立多个小额贷款公司,专门负责全国各地小规模贷款申请,可以自己到该公司网站上建立自己的账户,并提出申请的额度和申请日期,这个日期由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可以在每月规定一个到两个日期作为统一申请日,便于进行管理,贷款发放日有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商量,通过这种方法将小额贷款汇聚成大额贷款,然后在制定日期向银行进行统一贷款。
2.1.2关于信用风险低的问题,小额贷款难免风险比较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担保人或者实行低金额的保证金制度,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处理,,寻求担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信用风险等级向社区寻求担保或者乡镇委员会寻求担保,或者其他担保机构,所谓保证金就是在担保公司或者社区建立一个账户,在进行贷款时作为保证的不动金额,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比例保证你贷款数目的大小。对于实在是没有保证金的微小型企业可以申请无抵押或者保证金贷款,主要是由该微小型企业所在社区进行保证核实信誉度确实很高,在进行资金贷款的发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国家给予一定的信誉支持,可以承担部分损失,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度就上去了,贷款也就有了保障,因此银行也会很愿意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
2.1.3关于能否给银行带来相关的收益,由于前两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便自然而然的得到解决,因为此时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已经具备大公司企业的贷款条件。
2.1.4关于贷款的认识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宣传的手段,针对对于贷款认识不够的的微小型企业或者个人,向他们发放相关资料,正确认识这种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之间的差别,让他们知道小额贷款利率比高利贷的利率低很多,不用过度担心急着还,可以通过使用贷款资金获得更多的收益,让他们对贷款更了解。
2.2小额贷款的相关流程在整个贷款资金中,[1]首先是将小额贷款金额集中起来,每月规定一个统一的贷款日期,到期会将整个贷款金额提交给银行,这些闲散的小额贷款有着不同的贷款担保者,由小额贷款公司统一管理并记录下来。[2]经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统一协商制定一个发放贷款的管理办法和发放贷款的日期[3]将贷款按照个人个人所贷金额打到个人的账户发放个各个小额贷款者。整个流程图如图2:
3.关于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况
3.1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目前,小额贷款是很广泛且贷款自己量很庞大复杂的贷款。它来源广,贷款人的基数大,小额贷款是很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因此规范小额贷款很有必要,就目前的形势是迫在眉睫。在规范大额贷款的同时,使小额贷款步入正轨进入正常贷款市场具有以下的优势好处。
3.1.1能够充分发掘市场,促进资金的充分利用,使资金实现效用最大化,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
3.1.2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小额贷款资金总体巨大,分布范围广泛,能是资金充分利用到各行各业,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拉动内需很有好处,可以促进经济的良性稳定发展。
3.1.3规范了金融市场,完善了我国金融贷款体系。规范小额贷款便于国家进行统一管理,是复杂庞大的体系连成一个整体,在政策的实施方面可能更顺畅,也便于我国对庞杂的微小型个体工商户的大体发展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有效的遏制了民间贷款高利率的发生,减轻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负担。
9月16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国际金融论坛2012学术报告会”上表示,经过长达两年的调研,金融改革十二五规划即将推出,此次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化改革路径。翌日,“一行三会”同时公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勾勒出“十二五”我国金融业发展全景图。
潘功胜此前在国际金融论坛上指出,“过去的10年,在政府目标的引导下,政府通过金融体系为经济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低成本资金,从而通过大规模投资推动经济增长,但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及宏观管理手段存在着诸多问题。”金融体系改革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改革效果也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而打破制约的重要途径是市场化。
市场化主题
《规划》内容涉及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等诸多战略及战术层面改革;在社会融资结构方面,涉及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等金融结构方面改革;在金融组织结构上,涉及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试点和微型金融组织的发展问题;在宏观审慎和微观金融监管方面,则涉及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等改革问题,可谓为新一轮金融改革圈出了重点。
其中,第五章“改革攻坚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继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六点进行了破题,并明确要“坚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金融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规划》还提出“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明确了未来直接投资的开放程度为“基本可兑换”。
《规划》从更宏观的角度对利率市场化问题给予明确,同时,《规划》对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步骤也表述得很清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表示,《规划》在讨论利率市场化时,主要涉及三个部分,即完善基准利率并扩大应用;提出通过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路径,这实际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路径,强调了完善宏观层面的利率调控体系以及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
服务实体经济
《规划》强调要“进一步研究建立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的双边直接汇率形成机制,积极推动人民币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周边国家货币汇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这一方面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促进人民币的使用,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市场在进一步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中的作用。
《规划》还提出“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研究国家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持股比例,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就此,专家表示,这个改革其实很有必要,也是当前需要面对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规模都很大,只要腾挪一定比例的资金出来,就可以有效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使其发挥更大的资金效用,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十年,社会融资规模由2002年的2万亿扩大到2011年的12.83万亿,但金融脱媒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币贷款占比由2002年的91.9%降至2011年的58.2%,大降33.7个百分点;与此相反,其他融资方式快速上升,2011年,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方式融资为5.36万亿元,是2002年的32.7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达41.8%。
资料显示,在“十一五”时期,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已经明显提高。“十五”时期的2002-2005年年平均仅为5.03%,“十一五”时期年平均则攀升至11.08%。为了达到15%的目标,显著提高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规划》指出,要加快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完善股票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
预计“十二五”末,金融服务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规划》指出,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型微型企业等领域的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明显拓宽。
存款保险数量化
《规划》用量化指标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目标,即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5%左右。东部沿海地区早已超越这一指标,深圳2011年金融服务业占GDP比重已经超过15%。但由于区域之间差距较大,5%作为全国性的平均水准,对中国金融业来说较为实际。
通过利率与汇率市场化,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以及扩宽融资渠道等措施,势必加大金融行业的市场化竞争,同时抬升了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几率。15年前的老话题——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重又提上日程。央行行长周小川是积极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要员之一,他已不止一次公开呼吁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3月份,央行行长周小川更在署名文章中表示,“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早在1997年,央行就已开始研究存款保险制度。10年后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但酝酿15年后,该项制度仍未在中国得以推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加宁认为,从金融改革的角度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民营资本才能够进入,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才能够退出。
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与开放,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应对当前宏观调控难题和外部压力的唯一出路。
防通胀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而今年的通胀成因较为复杂,既有国内外货币的因素,也有历史上价格扭曲的恢复、改革的成本、自然气候等因素的冲击。
央行已借助数量工具,甚至行政手段调控货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有所减弱,不得不扩大数量调控的范围和严格程度。
而利率等价格工具受国内外金融市场制约,空间有限。
但通胀毕竟只是经济运行的外在表现,根本在于理顺经济运行。这需要借助货币政策等宏观金融政策,但又不能完全局限于此,应推动包括利率市场化、直接融资市场等金融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
美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及欧洲债务危机,导致世界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人民币既要一定的区域化来应对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同时也要应对国际热钱的大量跨境流动。
虽然中国通胀预期强烈,但国际社会对人民币仍存在升值压力。
这种状况与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有关,一旦形势发生变化,情况可能会出现逆转。防范风险的根本之路,在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灵活性,金融系统保持有限的全球化。
可见仅仅借助宏观调控工具,其应对空间已相当有限,风险加大。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跳出现有的怪圈。
金融领域改革的核心,是国内金融的充分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的有限全球化。
但在当前复杂环境下实现这两项风险较大的转轨目标,需要政策的很好搭配衔接。为此,需尽快明确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金融改革开放要以经济为本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金融改革与开放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如果处理不好,同样会给国内经济稳定带来冲击。
把握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则,不能为自身的开放而开放,也不能为自身的改革而改革。即在具体工作中,不宜脱离经济发展需求,对金融改革开放设定独立的具体目标。
在国际上,发展金融业,确实既可以主要为实体经济服务,也可以相对独立发展,并构成GDP增长的重要来源。
但是,对于持续高增长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而言,实体经济仍是决定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
因此,必须始终坚持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原则。
即使在强调当前中国金融总体发展不足或“滞后”的阶段,也应尽力避免单纯为了追赶世界其他金融中心城市,或世界上“现代金融”中最新金融产品和技术,不顾实体经济的需求,进行简单的模仿与照搬。
例如,在贷款行政控制仍艰难实行的阶段,不讲条件地去加快推进某些高杠杆性产品等。
“高杠杆”产品应谨慎引进
世界上多个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的教训证明,在转轨时期,由于金融开放的节奏、次序把握不好或者政策部署衔接配合不好,在引进一项新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技术时,往往导致货币失控和宏观经济失衡。
这其实并非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本身有问题,而是由于政府对转轨、渐进改革复杂性估计不足,政策衔接配合不够娴熟所致。
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引人深思:即使在一个市场经济高度成熟的国度内,宏观调控技术娴熟,然而由于放纵了大量“高杠杆”产品,同样惹成了大祸。
这不是一概反对引进“高杠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而是应该强调引进的目的、引进的时机,强调引进时国内是否存在相应的环境与土壤。
特别是当一国货币调控还主要依赖信贷行政规模控制时,因其他原因所致,货币与信贷又正处于失控局面时,此时如急于大量引进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无疑是对货币调控“火上浇油”。
金融转轨应动态协调
中国经济总体上仍然是一个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是带有转轨、渐进的经济特征。
转轨、渐进带来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一项新的市场化政策措施的推行,有时单独来看、从大方向上看,都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在复杂的经济体系中,有的领域改革快一些,有的领域改革慢一些,不同领域的市场化措施与非市场化措施,在行政推动下融合,处理不好,就会造成宏观经济总量的失衡。
另外,同样是推行一项充分体现市场化的金融改革措施,但由于整个金融市场结构或者金融体系自身的不尽合理,而非其他经济领域存在问题,同样会对宏观经济稳定带来不利的后果。
因此,金融改革开放中,讲究节奏、次序的合理和政策部署的衔接配合,是转轨经济的必然。
计划与市场是两种并行不悖、难得兼容的机制,各有其不同的控制手段、反馈系统和内在制约力。改革必然会引起对原先计划运行机制的干扰,同时会使新生的市场机制“失真”。
当然这本身不存在是与非的界定。只要宏观决策者清醒地认识这一点,认真研究其“咬合点”和“摩擦点”,就可以做到既不影响经济的发展,又推动了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经济。
在今后十年的战略过渡期内,要把握好金融改革开放中合理的节奏、次序和政策部署的衔接配合,重点要突出关注新历史阶段金融开放中三大核心内容之间的动态协调,以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钉住以贸易伙伴国货币为主的一篮子货币,真正实现市场可信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是汇率机制改革的方向。
但是,从长趋势看,在小幅波动中始终保持人民币有略微升值的压力,有助于快速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
而且,这也有利于降低企业在区域贸易内选择人民币作为计价和支付手段的汇率风险,有利于人民币逐步成为东亚区内货币的“锚”和东亚区的主导货币,使人民币能逐渐实现在世界上具有价值储藏的功能。
第二,在完全放开资本账户管制之前实行灵活汇率制度的国家,所获得的中期效果比较好,而在汇率严重失调的环境下,资本账户管制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鉴于此,在汇率小幅波动和逐步扩大浮动区间的过程中,视经济发展动态,仍应不排除在必要时,选择较大幅度的、一次性的汇率调整,使汇率以基本反映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
第三,虽然人民币全面的国际化,需要以货币的完全自由兑换为前提,但是在初期,两者完全可并行、交替推进,在并行、交替发展中相互促进。
即在资本账户存在一定管制的情况下,通过其他政策的支持,并不影响逐步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的进程。
同时,随着人民币区域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也给逐渐放宽资本账户管制下的资金进出通道提供了条件。
第四,资本账户管制的宽窄或松紧力度,是体现汇率政策的一部分,是汇率制度的一种补充。
同时,相对稳定的汇率水平,又可以减轻局部资本账户管制的一定压力。
金融对内市场化是关键
一个好的、稳健的、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框架,首先是建立在一国对内充分的金融市场化,内部扭曲关系得以纠正的基础上。
在中国当前,事实上,抑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国内的金融压抑而不是金融的对外开放。正是不适当的金融压抑才容易产生资源配置的扭曲,引起国内泡沫的生成和破灭,不利于经济的平稳增长。
目前国内金融业的“滞后”或者说发展不足,恰恰是制约中国金融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主要因素。
不管汇率改革,还是资本流动管理,之所以不能以较快的速度推进改革,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金融结构的不相适应。
因此,在中国金融改革总体进程把握上,当前尤须强调金融的对内改革开放要优先快于对外开放。
在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中,必须清醒认识到,时下国际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基本是由国际主要储备货币国家所决定。货币与金融运行具有规模、网络效应与惯性。
中国如果不顾国内金融的开放程度,一味追求速度,完全按照已成习惯的国际市场规律运作,在参与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金融弱势国家很难赶超金融强势国家。
尚存资本管制的人民币地位又决定了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一切运作,很难跳出美元的主导局面。
加上中国还存在其他大量的金融管制和扭曲,还需要在规则层面进行不断的调整,人民币更难跳出美元主导的框框。
一、温州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历程与效果评价
(一)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改革试点阶段
1980年,苍南县金乡农村信用社在全国率先实行部分存贷款浮动利率改革;1987年,温州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利率改革试点城市;1990年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以上浮50%;2002年3月份,利率改革在瑞安市和苍南县的131家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实施。确定定期存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活期不上浮;2002年6月21日至10月20日,试点社的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由10%分别提高到15%和20%,允许活期存款利率浮动,浮动幅度分别为5%和10%;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农村信用社网点,存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为30%;2004年11月,国家宣布停止存款利率上浮试点。
温州的多年利率改革试点结果,首先是提高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并有效调动农村居民的参储积极性。其次是对支持“三农”发挥了积极作用。2003年末,温州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52.19%,农业贷款增幅为217.3%,远高于贷款总额36.31%的增幅。同时创新了支农服务方式。如苍南县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通过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创建信用村,评定信用农户,实行农贷优惠利率政策、简化农贷手续、设立农业贷款办贷大厅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农户贷款。再次是平抑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据统计,1987年之前,一般中小企业的借款中民间借贷占2/3以上,使得高利(月利率为3-5分)融资的各种“呈会”层出不穷,数额巨大,诱发诈骗性社会融资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利率改革后,加强了正式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扩大信贷辐射面,制约了民间高利贷需求。最后是提高了农村合作机构的经营效益。无论是1990年以前的存贷款利率同时浮动还是此后的贷款利率单方面浮动,利率改革试点都趋向于扩大存贷款利差。特别是在贷款利率双轨制阶段,行社积极向乡镇企业和私营业主发放贷款,利率平均水平相应较高。在农村资金总体上供小于求的宏观环境下,利差扩大显然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经营效益。
(二)温州农村金融市场的自发改革阶段
1、“两社一会”的兴起与消亡。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市开始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准正式小型金融机构,扶持对象主要是“两小”(小型企业,小型个体经营户)。1984年出现了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府前信用服务部),1988年出现了第一家金融服务社,前者主要出现在市区或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后者主要分布在靠近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乡镇,但均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批设立。1992年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第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到1999年,全市共有城市信用社50多家,金融服务社56家,民融资金服务部3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156家。经营后期,由于金融监管的不到位及政府因素,一些机构缺乏政策规范和约束,违规经营严重,出现了不稳定因素,导致市场经营失败。1999年,政府部门终于下决心予以清理整顿,直至“两社一会”被取消及归并。
2、初期自发的民间金融市场改革,既有积极的一面,也留下了一些经验教训。由于“两社一会”产权性质以私营(名义上是股份制、集体)为主,适应温州农村多元化经济结构、多层次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多类型经济成份并存的需要,不可否认,发展初期对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有效缓解了当时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供需矛盾;第二,弥补了当时农村信用社因经营体制因素而导致的局限性。“两社一会”以贷款手续简便、抵押、担保灵活方便,服务态度好的竞争优势,取得了市场效应。第三,以半市场化利率手段进一步拓展了业务,并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由于“两社一会”的贷款利率介于民间借贷与信用社贷款利率之间,这样就把资金运用推向市场。但是,由于“两社一会”从成立之初就显得先天不足,如经营者的素质较低,市场准入的宽松,监管不到位以及市场退出机制的缺乏等等,出现了诸如帐外经营,股东贷款过多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而导致市场经营的失败。
(三)国家主导的农村金融深化改革阶段。
这主要是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2003年,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一是实行“零资产”启动。即农村信用社在清产核资中,实际资不抵债的,通过政府扶持和资产适度增值的方法,使资等于债;实际资大于债的,通过提高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度的形式,实现资等于债。二是在管理体制实行“5-5-1”形式。全市11家信用联社中,市郊、龙湾、瓯海、乐清和瑞安5家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苍南、平阳、永嘉、文成、泰顺联社实行一级法人,洞头联社实行两级法人。三是央行发行专项票据。全市10家联社共发行专项票据9739万元。简称“花钱买机制”。
通过“花钱买机制”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经营实力得到增强。2007年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达9.6%,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72.1亿元和345.3亿元,在全市银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3.6%和12.5%;实现账面利润9.5亿元,是2002年末的6.3倍;信贷支农力度有所加大,资产质量不断改善。2007年末农户贷款226亿元,是2002年末的8.9倍。不良率1.34%,比2002年末下降4.32个百分点;初步建立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健全,内部管理不断强化,经营机制日趋完善。目前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739万元专项票据已经全部兑付完毕,兑付率及速度均名列全省前茅。
二、温州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带来的几点启示
第一,温州农村存在供给型和需求型两方面的金融抑制。
第二,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只是解决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第三,当前条件下仍须重视政策性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农村金融体制。
第四,必须通过利率市场化来实现资金向农村的转移。
第五,“两社一会”的“繁荣”与清理,使我们必须正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问题。
三、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完善农村正式金融组织
1、以政策性金融为依托。
2、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体。
3、以商业性金融为补充。
4、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
(二)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1、加速实行利率市场化。
2、大力推进农村投融资改革。
3、允许在农村设立放贷人公司。
未来一段时间,中国仍将继续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1.27%,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以上,这意味着还将有数亿左右人口陆续离开繁衍生息的农村土地,走向城镇生活。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一方面带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带来的是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的显著增加。这对金融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多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基于目前的金融结构和金融体制的约束,如何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手段满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过去重点围绕大机构、大城市的金融体系要更多向满足小城镇发展、小微金融发展的金融需求所倾斜。
历经过去十年的改革磨砺,金融机构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金融主体为下一步金融市场要素改革和机制建设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围绕转型创新和变革将构成未来金融体系演进的重要方向。
推进金融创新,继续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满足经济转型的多元金融需求。首先,在规范发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三板市场,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其次,加快债券市场的规范统一,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产品创新,提供多样化风险和收益组合的债券产品,形成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结构。再次,积极推进衍生品市场创新,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建设新格局之下的市场化、适应开放大国经济的金融调控机制。未来10年,金融调控格局将面临一系列新的变化,从而金融调控机制必须做出相应变革。中央银行如何主动引导市场预期、灵活运用政策工具保持内外平衡,做好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适应中国经济市场化、适应中国开放型大国经济的金融调控体系,将是未来中国金融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限制,小微金融、农村金融等多元金融形态将日益丰富。加快推进金融主体多元化建设,是支持经济转型过程中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主要路径之一。目前,城商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制于民营资本准入的管制和审批。因此,要在当前已有小微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民间资本参与小微金融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