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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论性 理论文著 价值特性
一、引言 理论、理论性的经验把握与“精神垃圾”泛滥
对“理论”的通常理解为“概括地反映现实世界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它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的结果”[1],“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及其的认识,是由一系列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原理组成的观点体系”[2]。对“理论”含义的理解似乎没有太大的分歧,不过是措辞上带来的理解角度的差异。然而,从“理论”到“理论性”则不象望文生义的理解那样简单。“理论性”一词借用一种源于文学的表达形式,可以称得上“熟悉”的“陌生词”,初看起来感觉似乎是再熟悉不过的“理论”具有的特性罢了。但稍一细究,就会觉得要具体、准确地说明其含义倒也颇费周折。
一般辞典或资料无法找到“理论性”的具体解释。事实上,由于从模糊把握的理论相关性状印象来看,应当与文章有着密切关联。毕竟在较为规范的文字出现以前,即便存在以口头形式呈现的某种理论性的思维,对较为准确意义下的理论性含义没有实质性,从而可以忽略。这样,直觉地看待理论性的文本含义,应当是针对以文字为依托的文章而言的,尤其是文章中以涉及各种理论探讨为核心内容的理论文章、著作(以下简称理论文著),换言之,要获得对理论性含义的深入理解、探究,需先行对文章进而对理论文著进行解析,是符合逻辑的。
一般辞典对文章的解释为“统称独立成篇的有组织的文字”,显然这是广义的文章涵义。按照《文章学史》的编撰观点,“所谓文章,大体上包括古文、骈文、辞赋,不包括诗歌小说、戏剧”[3]。这里的文章已经是狭义的文章了。本文的理论文著,泛指文章中涉及各类学科偏重理论阐述,而非实用说明、指导或者评说事理的漫谈、随笔,以及直接针对具体世界进行虚构、描摹的各种文艺性文本。
迄今为止,人类思想精华的展示、传播,最主要的渠道仍然是理论文著形式。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尽管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理论文著在刊登、出版,但除了就学科领域进行分类外,无论就广义或狭义而言,理论文著有具体哪些类别,尤其是如何认识其理论价值——亦或关于理论性,并没有公认的规范定论。换言之,刊登、出版理论文著的选择、录用过程——及其理论性判别,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经验化的模糊把握。这样,在风气存在欠缺、出版发行体制存在漏洞的境况下,各种人情关系、权钱交易等等不正之风,难免乘虚而入。
于是,低级重复、粗制滥造、毫无理论价值甚至漏洞百出的所谓“理论文著”,充斥、泛滥于书架、报刊。或拍马屁,以愉悦上司、师长、亲朋;或塞职责,以应对上级布置、科研项目要求;或装门面,以捞取职称、学位;如此等等,或骗名或捞利,林林总总比比皆是。正所谓“在论义的评价中,各种各样的丑恶思想和精神垃圾也是存在的。例如有的利用论文评价搞‘关系学’,弄虚作假;有的出于门户之见及妒忌之心,倚势压人;有的在与奖励中摘‘平衡’,送入情……”。[4]
当然,对于理论文著及其价值判断缺乏应有的评判标准而缺乏充分认识,应当是主要原因。客观地说,充斥、泛滥毫无理论价值甚至误导、贻害的“理论文著”,既严重浪费社会资财,也严重耗费甚至毒害读者脑力,“精神垃圾”也确乎是其最恰当的称谓。
不难想见,精神垃圾的产生与一定社会风气下的学术品德缺失有巨大干系,但根本原因似应归于对理论文著本身缺乏相应的甄别规范。本文试图对理论文著内涵、一般类型及其价值特性做出初步探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理论性的含义进行新的探索。
二、关于理论文著的认识缺憾
在中国古代关于文章写作的宏观认识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专门论述,当推墨子“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5],意即立言、著文要本于上古圣王,察于百姓耳目,用于国家民众。其“察之”、“用之”的境界,至今仍然难以逾越,但过于迂腐的“本之”即便行文形式上在引用各种“语录”、“指示”、“讲话”作为指导方针,但思想上将其遵从为“凡是”的已经成为。
清人来裕恂《汉文典》中关于文章写作的观点,已经显得更为现代、更为宽泛、更为深刻: “盖文也者,有陶情淑性之功用,有移风易俗之功用,有爱国新民之功用者也”[6]。如果再补充思想创新方面的内容,则已经基本涵盖了古今文章的精微要旨。
至于对纯理论文著进行系统分析基本上源于现代。在“文章”理论有一定代表性的现代著述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南京大学出版社),张会恩、曾祥芹主编的《文章学教程》(上海出版社),夏绍臣著的《文章原理》(人民日报出版社)等书。在上述主要是就广义的文章理论进行论述的书中,难得以“理论文著”为专门论题的,只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
按照《文章体裁学》的观点,论著文体涉及“文学评论、报告文章、毕业论文、实验性论文”[7],并归结了若干主要特征“论文专著要求对各自领域中的某些问题进行科学的和探讨,其共有的主要特征是科学性、独创性、系统性、专门性和客观性”[8]。细究之下,上述观点在逻辑划分严谨性方面,明显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如“毕业论文”完全可能是“文学评论”或者“实验性论文”,“文学评论”也很难一概而论地标称“科学性”[9]或者“客观性”。
类似值得商榷的代表性观点还有:
论文的共同特性有:探索性、论理性、鲜明性、科学性、实用性;[10]
论文类型“按任务和持点分:专题论文、综述式论文、驳论式论文、工作研究式论文、杂文式论文、体会式论文、书信式论文、资料式论文、科普式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小品式论文、要论式论文、述评式论文、论证报告式论、散文式论文、故事式论文、对话式论文、日记式论文、“六性”式论文、科幻式论文、毕业论文、寓言式论文”;[11]
“论文‘六性’的内涵是什么呢?就是:创新性、理论性、可读性、实用性、精粹性、科学性”。[12]
“学术论文有着自己特殊的写作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科学性、创见性和平易性这三个方面。”[13]
上述引文及同类论著,对理论文著的认识,除了在划分、定性的逻辑性上存在明显值得商榷之处,最根本的缺憾则是,这些认识基本上都属于从外延层面对理论文著分类及其特点进行的论述。探求理论文著外延性正确认识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仅偏重于外在形式的区别仍实现对其本质的深层认识。
三、理论文著内涵性辨析
考察各种理论文著的构成内容方面的属性,可以将其概括为创新、补益两大类。创新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在理论、方面提出全新或重要补充性观点,包括新论创立、方略建言及实验论析三种;补益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对既有理论、方法的观点给出证明、驳斥、考证、评述、释疑等,包括猜想证考、综说辨疑及事理评鉴。[14]
1、新论创立
新论创立,是指在某一领域提出以一系列新的概念、原理为依托的理论、推测。根据提出新理论原创程度,新论创立存在三种情形:或者全新创立新的理论、推测;或者对已经存在的理论、推测,提出实质性变更加以补充、完善,但仍然属于原有理论框架;或者对业已存在的理论、推测,重新组合、归纳而获得实质性差异的理论价值。
第一种情形的例子,在“地心”说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哥白尼系统地提出“日心”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宇宙世界的认识;在牛顿的“绝对时空”力学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物理世界的认识。
第二种情形的例子,“克罗齐(B.Croce 1866-1952)不仅时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的首要代表,也是本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家之一”[15],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不仅与唯物史观根本对立,也和黑格尔的历史观有很大差异”,但他“并不是否定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而是指责黑格尔的容忍历史规律的存在”[16]。
第三种情形的例子,马克思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的外壳;批判地吸取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基本内核”,抛弃了它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宗教伦理杂质,创立了和过去一切哲学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鉴于创立理论过程的历史继承性,有时三种情形难以明确划分。尽管提出纯粹原创的理论固然富含独创精神,但补充、完善乃至重新组合而获得新的内涵页同样功不可没。
2、方略建言
方略建言,是指针对理论、实践活动存在的欠缺、谬误提出新的运作模式、途径、理念等理论策略指导性方式、方法。这里的方略建言是狭义地作为理论文著性的,以着重于理论阐述,而非技术指导为要义的。纯技术指导性文章、著作,相当于说明书的功能,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文著,如《电影演员表演入门》、《街舞基本技巧》一类书籍。而理论阐述性文著,更侧重于在思想意识层面进行引导、分析,如《论电影演员的修养》、《论街舞文化》等等。
一如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存在相互融合难分泾渭的现象,一般理论、技术方法以及理论文著、纯技术文章、书籍有时也难以完全区别。
3、实验论析
实验论析,是指在较为规范的实验、调查统计等相关手段获得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分析结论、猜想或经验公式,以形成归纳性理论。最通常的实验论析形式是物、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实验报告,以及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学科的调研、统计报告。按照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统计报告的一般要求,应当对所涉及内容在实验、调研、统计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并进行成因分析,这些内容是其自身价值的根本体现,也是实验论析性文章、著作之所以成为理论文著的根本原因。
论文摘要: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人类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以往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本变得日益稀缺,阻碍着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各国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希望由此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进行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构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其目的就是使人们正确地看待经济增长成本,注意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注意到了对社会经济的正面效应,没有反映负面效应所造成的影响,从而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陷入到一个环境恶化、资源缺乏、生态失衡和不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之中。因此,改革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资源环境进行核算,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
经济活动离不开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生态资本三者共同作用。“绿色发展”就是以“绿色GDP”为发展目标,从现行的GDP中扣除资源环境成本和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服务费用,在保障生态资本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更多地以人力资本代替资源资本和环境资本,提高物质和能源的使用效率,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
1生态资本内涵
1.1生态资本定义
生态资本是相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实物资本与金融资本)而言的,表现为生态系统所有的资源生态潜力、环境自净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对人类的整体有用性等生态质量因素的总和,是具有生态价值的资本。生态资本按空间构成关系可分为三类:(1)地质资本,包括矿物资源和化石资源;(2)地理资本,包括土壤资源、水力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3)星际资本,包括光能和风能。而应纳入生态资本价值核算体系的只包括地质资本和地理资本这两种数量有限的资源。
1.2生态资本的特征
生态资本作为参与经济活动的要素之一,同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生态资本的特征也具有二重性:一是具有生态资本的本质属性,具有自然生态功能,遵循自然生态规律,表现为生态资本的使用价值;二是具有资本的共同属性,即以保值增值为目的,遵循市场供求与竞争规律,表现为生态资本的价值。
但是,生态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生态资本具备其它资本所不具有的特征:(1)整体增值性。资本的目标是价值最大化或盈利最大化,由于生态资本受到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制约,保持生态系统内各因子的平衡协调,是实现生态系统整体价值最大化或盈利最大化的前提;(2)长期受益性。通过合理利用生态资本,其使用价值与价值将不会永久丧失。并且,可再生资源还能依靠其自生的累积性,使生态资本自动增值,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3)双重竞争性。生态系统各因子是在相互制约与相互促进中得到发展的,遵循共生、相生相克等自然生态竞争规律;同时,生态资本又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存在着市场竞争,遵循市场竞争规律;(4)开放性与融合性。生态资本既具有生态环境系统的开放性与多样性,又具有一般资本的融合性与扩张性,生态资本经营可以采用产权主体多元化、利益共同体等方式;(5)极值性。生态资本能够承载人类生存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经济功能的需求,但是,生态资本对人类的需求并不是无限满足的,其承载力具有一定的极值,超过极值进行开发和利用,将会导致资源环境的退化;(6)不动性与逃逸性。生态资本既具有资源环境的空间固定性,又具有一般资本规避风险的逃逸性。低回报率的生态资本会转移地域或变换形态,流动到回报率较高的领域,引起生态资本的资本功能性逃逸;(7)替代性与转化性。在一定条件下,生态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间能够相互替代或相互转化;(8)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严格的区域性。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的组合和匹配都不一样,而“因地制宜”是合理使用生态资本的一项基本原则。
2生态资本价值理论
生态系统依照其是否凝结人的劳动可分为人工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我国目前的经济价值核算体系不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价值核算,导致生态资本价值被低估和人类对资源环境需求的过度膨胀,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自然生态系统是否具有价值在理论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劳动价值理论、效用价值理论、要素价值理论和供求价值理论等主要价值理论都对此有着不同的认识。
2.1劳动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理论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广泛地应用于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中。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是衡量物品是否具有价值的唯一标准。如果生态资本具有价值,该价值就是物化在资源和环境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人们的抽象劳动与生态系统相结合,生态系统就具有价值;相反,当某一生态系统中的资源和环境没有投入抽象劳动时,该生态系统也就不具有价值。而生态资本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生态资本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所决定的。
在实际中,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没有投入人类劳动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否具有价值,该生态系统都是客观存在的,发挥着具体的生态服务功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没有投入劳动的生态系统或部分投入劳动的生态系统同样具有价值的观点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劳动价值理论在生态资本价值计量方面存在着困难。
2.2效用价值理论
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就是人们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自然生态系统能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求,具有价值。但是,效用价值理论具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它仅能为生态系统的存在价值、选择价值的确定和计量提供可行的方案。
2.3要素价值理论
要素价值理论认为自然生态系统等非劳动要素与劳动要素一样共同创造价值并参与到价值分配中,所以自然生态系统同样也具有价值。但是要素价值理论模糊了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科学定义。
2.4供求价值理论
供求价值理论认为有需求的东西就具有价格,供求决定价值,供求关系是价值规律的内涵。该理论认为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稀缺的资源,通过市场可使得其价值能够充分得以体现,在价值确认和计量上具有可行性。
总的来说,自然生态系统也具有价值,并且与人工生态系统一起组成生态资本,参与到价值创造的经济活动中去。
3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方法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将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了一套资源环境与经济一体化核算体系(SEEA)。该体系能准确地表现资源和环境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并以最简明的经济指标反映可持续发展的本质。SEEA核算法通过把资源和环境账户作为SNA(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体系)的卫星账户,然后与核心账户(货币型账户)对接形成一体化核算。由于资源和环境是物质型账户,需要先将环境账户和资源账户转换为货币型账户。目前生态资本价值的核算方法有以下六种。
3.1补偿价值法
补偿价值法根据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凝结抽象劳动后的资源环境具有价值,从补偿角度看生态资本价值(w)包括三部分:
W=C+V+m
式中,C、V、m分别为补偿、保护与建设某项资源环境所投入的物化劳动价值、活劳动价值和活动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该法以实际投入的补偿支出计量资源环境的两大价值,应用了历史成本属性,可靠性较高但相关性不足。同时,没有收入劳动的资源环境与少量投入劳动的资源环境同样也具有价值的观点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对这部分资源与环境不进行计量的话,资源环境总价值易被低估,造成资源环境的滥用。因此,补偿价值法主要适用于资源环境补偿增值的计量。
3.2总经济价值法
总经济价值法根据效用价值理论,将资源环境价值(TEV)按效用不同分为两大类:使用价值(uv)和非使用价值(NUV,又称存在价值);又将UV细分为直接使用价值(DUV)、间接使用价值(IUV)与选择价值(OV)。其计量关系为:
TEV=UV+NUV=(DUV+IUV+OV)+NUV
式中,DUV是指资源环境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表现为物质功能,可直接根据市场价值法计量;IUV不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但可为生产和消费创造必要条件,表现为环境容量和舒适,可采用生产函数法、损失规避法、预防支出法等计量;OV是人们愿意保护现有资源环境以备未来使用的支付意愿,相当于消费者为一项未使用的资源环境所愿意支付的保险金,表现为资源环境的自行维持功能;NUV为人类对资源环境的永久享用价值与资源环境潜在功能价值的合理评估。目前DUV与IUV可应用于历史成本、现行市价等属性进行直接或间接计量,比较可靠;OV与NUV均仅能采用价值评估法进行计量,计量的主观性强,可靠性低。因此,企业在进行资源环境价值核算时,只要同时符合可定义性、可靠性与相关性要求,企业就应将其拥有的或控制的资源环境确认为自然资产,并同时确认相应的生态资本。
3.3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
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根据地租理论和财务管理理论,将预期的资源环境在未来一定年限内产生的两大价值(即预期的租金或收益)按社会贴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资源环境价值。其计量公式为:
V=V1+V2
V1=qRo/r
V2=A(1+K)/(nQ)
式中,V为资源环境价值;V1、V2分别为资源环境的商品价值与服务价值;Ro为基本地租或基本租金;r为地租率或平均利息率;q为资源等级系数;A为投入总额;Q为受益资源总量;n为受益年限;K为资金利润率。该法应用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属性,可较为准确地反映资源环境的未来经济利益。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法主要适用于融资租人、借人资源环境的价值计量。
3.4边际机会成本法(MOC)
边际机会成本法基于效用价值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经济活动的成本代价不仅包括对生产各个要素的消耗,而且也包括由于外部不经济行为对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代价。因此,理论上任何资源环境产品的价格P等于其边际机会成本(MOC),MOC又等于资源环境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资源耗竭成本(MUC)与边际环境成本(MEC)之和。即:
P=MOC=MPC+MUC+MEC
生态资本价值(V)=MUC+MEC=P-MPC.
式中,MPC常用生态价格定价法或影子价格法计算,较为准确、简便;P为资源环境产品的现行市价。该法主要适用于生产性资源环境价值的核算。
3.5总和价值法
该理论认为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方法应该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全部论述中去寻找结果。这部分学者认为,生态资本价值不单单是指直接投入其中的人的劳动价值,还包括生物有机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价格,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地租。也就是说,生态资本的价值等于人类直接投入的劳动、生物有机体的使用价值与所有权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级差地租之和。投人生态系统的人的劳动包括投入人工生态系统的劳动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劳动,是抽象的一般社会必要劳动;生态有机体的使用价格实际上是生态系统服务所有权与使用权转移的货币表现,它是经济所有权存在,生态系统被所有者控制,生态系统因所有权规律而产生一种现象,即当社会需要交换资源环境时,生态系统由于有用性而获得价格;生态系统服务级差地租是生态系统服务的差别为基础的地租。
3.6替代价值法
替代价值法根据效用价值论,将不能直接进行价值计量的资源环境,按其各项主要功能分别选用合理的计量方法进行功能替代,计算各项功能的价值,将总价值视为资源环境价值。替代价值法主要有较为可靠的市场价值法、旅行费用法,以及主观性较强、可靠性较低的调查评价法、支付意愿法等。它主要适用于计量资源环境的服务价值,应用时应优先选用较为可靠的替代方法。
4生态资本价值核算与可持续发展
经济理论认为,能够带来收益的东西称为资本。生态系统,无论是天然的生态系统还是已投入了人类抽象劳动的人工生态系统都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社会财富。按照资本能带来收益和财富的概念以及生态系统为人类带来巨大收益和财富的事实,生态系统无疑是资本。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都没有对这种资本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也为之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并不明显。所以,加强生态资本管理,制止生态系统耗减和质量下降的趋势。通过技术进步、资源利用和环境改善,限制不合理的经济增长计划,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环境,加强生态系统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进行生态资本的价值核算,准确评估经济活动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退化数量,事前分析不同经济政策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以便决策,从而构建一套能够提供可持续经济增长趋势和经济预警信号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4.1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属性,长期以来,资源环境的产权很难界定清楚或产权得不到保障。众多微观个体构成的群体共同拥有、享用资源环境,对于占用或利用资源环境的利益相关者来说,这些生态系统产品具有稀缺性,对于构成这些群体的个体来说,由于权益分别、交换的代价远远大于它们获得收益,人们更乐于作为免费搭车者,而不愿为享受生态系统付出代价。因此使用者感受不到生态系统的稀缺性,价格机制不能刺激使用者保护生态系统。市场机制的引入,由于使用者已经逐渐意识到生态系统潜在或实际的短缺,价格得到显著的提高,从而强烈刺激使用者投入资金保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可为经济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4.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长期以来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但是,20世纪末兴起的知识经济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经济的发展的主要源泉不再是劳动力、资本或原材料,世界经济的增长也从增加投入型变为知识和技术进步型。我国已经确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建立一套绿色资源环保型社会经济发展体系,走持续发展道路。:
4.3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共同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人类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以往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本变得日益稀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国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希望由此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现在,各国在进行政府决策时,更多的是将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进行资源环境核算,使人们正确地看待经济增长成本,注重经济增长质量。
4.4健全相关法制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实际上,消费者常常是从品牌而不是产品中寻求和获得更多的价值,无论是可口可乐还是奔驰都是如此。但这种价值是什么呢?
从视觉上讲,品牌可以被看成是客户脑海中种种想法和联想的网络图。服装设计师RalphLauren通过其设计的Polo服装,对英国乡村生活、拥有土地的贵族进行了现代描述。他设计的时装意味着优雅、传统、精致和低调,这正是Polo最基本的品牌价值。与之相反的是,另一服装品牌Levi''''s蓝色牛仔裤展示的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组联想:美国式、粗旷、叛逆和充满青春活力。
对于一个品牌而言,只有当它所展示的这些联想成为购买者生活的一部分,它才真正具有价值。当某一消费者步入一家杂货店,看到“可口可乐”,如果没有丝毫关于该品牌价值的联想,那么这一品牌分文不值。虽然品牌价值是通过产品设计、广告、分销以及企业和购买者接触的所有其他途径创立的,但是它最终必须扎根于消费者的脑海,否则,该品牌只不过是一个贴着毫无意义名称的产品而已。
品牌的三种类型
对品牌进行管理,首先必须知道品牌分为三种类型:功能型、形象型和体验型。功能型品牌的商品主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某些功能性需要——洗衣、减轻痛苦、搬家等等。消费者对这一类品牌的许多联想,和该产品的物理特性和基本功能相关。
在购买者的脑海中,成功的功能性品牌是某一产品类别的代名词,它们通常具有这一产品类别中其它品牌的许多联想特性。例如,“汰渍”就几乎成了洗衣粉的代名词。
除了满足基本的需求以外,许多功能型品牌通过提供更佳的性能或是更优惠的条件,在竞争中独树一帜!
形象型品牌主要是通过凸显某一形象来创建品牌价值。这些品牌之所以能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主要是因为消费者认为它们提供了一组独特的联想或形象。一般而言,形象型品牌适用于那些产品不易差异化、产品质量不易评估的产品类别,例如酒、医疗或者咨询服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个品牌身上的形象通过使该品牌与其它品牌区分开来,或者给品牌一种“标志”,赋予一种身份和成就的象征,从而为该品牌带来增值。
Waterman笔就是品牌形象差异化的一个例子。诚然,Waterman笔都能完成书写功能,但仅此一项功能并不足以使消费者购买其价格高达400美元的Edson系列的笔。实际上,消费者之所以购买Edson系列是因为它是一种身份和高品位的象征。
体验型品牌与形象型品牌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形象型品牌注重的是产品的代表性,而体验型品牌聚焦的则是消费者与品牌接触时的感觉和体会。对于品牌的体验是在消费者进行消费时由消费者和品牌共同创建的,因此,这种品牌体验是独一无二和高度个性化的。
实际上,对于同一个消费者而言,他在不同时间对于同一品牌的体验也许会有不同。迪斯尼就是一个体验型品牌的经典例子。实际上,游客买票参观“迪斯尼世界”,是为了看着自己孩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一种开心体验,或者是使自己能够回忆起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大家之所以购买纪念品,主要是因为它能够唤起人们对幸福体验的记忆,而与纪念品本身毫无关系。
功能型品牌:注入新鲜的功效
创建和管理功能型品牌,要求企业要么将资源聚焦在产品之上(为了性能更佳),要么聚焦在营销组合的分销和价格因素之上(为了更加经济)。广告的作用则是增强品牌和产品类别之间的联系,传达该品牌优越于竞争产品的种种特点。广告本身并不是差异化的基础,这一点对于形象型品牌而言同样如此。
为了维持其在市场上的强势地位,功能型品牌必须在提供最佳功能和最低成本两方面至少拥有一项优势,当然能够双管齐下更是上上之策。在许多情况下,产品性能的不断改善意味着在现有的品牌内容上做得更好。因此,吉列剃须刀逐渐从一个刀片演化成两个、三个,而每次增加的刀片都使得刮须更加贴面顺滑,但舒服感却丝毫未减。
然而,维持产品在市场上的差异化正变得越来越举步维艰。企业创建出任何产品性能优势或者成本优势,竞争对手都能够更迅速地进行模仿,于是产品生命周期在不断缩短。
近年来,这一模仿主要采用了“专有标志”(privatelabel)或像马莎百货(Marks&Spencer)采用的“商店品牌”(storebrands)那样的形式。零售商利用自身与消费者的密切接触、能够更清楚和准确地掌握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这一优势,和制造商订立合同生产各种时尚产品,这些产品纷纷贴上零售商而不是制造商的名字。就许多产品类别而言,专有标志的产品,其质量与那些全国性品牌的相差无几,但零售价格却低了许多。
面对此情此景,可供公司选择的一个战略就是创新,也就是给品牌注入新的功能。实际上,好多新品牌就是通过将两种或更多种不同产品类别的功能捆绑在一起开发出来的。例如,宝洁公司推出的PertPlus就兼具洗发香波和护发剂两项功能。
形象型品牌:拨动消费者的心弦
对于形象型品牌而言,要想获得成功,它们必须和消费者之间产生一种感情联系。它们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想从属于某一更大社会群体、能够获得他人尊重或者按照某一特定形象塑造自我的愿望。广告以及公关、活动赞助和促销等其它沟通形式在开发形象型品牌上作用巨大,这是因为这类品牌的价值主要来自于使用品牌的象征意义,而与产品特性无关。
构建形象型品牌既需要时间,也需要相当的资源投入。塑造的种种形象必须深深植入消费者的脑海之中。就“可口可乐”之类的全球性品牌而言,这意味着创建既有意义又有价值的、被全球消费者认同的品牌形象,而这是一个具有相当挑战性和无止境的艰巨任务。每天降临这个世界的新生儿都从未听说过“可口可乐”,这个品牌要想获得持续性成功,就必须不遗余力地向这些新客户推销自己,让他们接受“可口可乐”的种种形象。
如果某家公司成功地创建并很好地维持了这些形象,那么其所拥有的这些形象型品牌将享有相当的竞争优势。最显著的利益来自于竞争对手对其形象的复制将变得既困难、代价昂贵,又未必具有竞争价值。为什么在存在无限大空间可去选择其他同样能够提供有意义的差异化竞争基础的条件下,竞争者还要去寻求模仿RalphLauren的形象?形象化的品牌对于竞争者的举动提供了相当程度的“绝缘”效果。
此外,形象型品牌一旦被创建,它还能有效地抵御价格竞争。当消费者看重品牌形象时,价格只是购买决策中的一个次要因素。
对于形象化型品牌而言,品牌延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增长战略。强势品牌的形象能够被延伸到与该品牌总体形象相关联的任何产品。例如,RalphLauren就成功地将其品牌从服装延伸到家具、亚麻制品和餐厅。这些产品都描绘了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反而增强了RalphLauren的品牌形象。
体验型品牌:应对二重挑战
体验型品牌面临两大重要挑战。第一是创立持续性品牌体验的能力。体验型品牌通常都是劳动力密集型的。如果公司没有缜密的招聘、清晰的标准、必要的培训和恰当的激励体系,员工将不可能拥有创立品牌体验所需的能力和动力。因此,那些在创建体验型品牌方面取得成功的公司都把大量时间倾斜到员工招聘和培训工作中。
维京航空公司(VirginAtlanticAirways)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维京提供空运服务,但该品牌的基础却是创立一种难忘的体验,这种体验不仅仅来自于空中飞行。对于头等舱乘客而言,维京体验从乘坐摩托车或私人司机驾驶的豪华轿车去机场的路上就开始了。这一体验一直延伸到俱乐部会所的休息室里,在这里,乘客可以上美容院、图书馆和游戏室,还可以享用免费的饮料和小吃。
飞行体验同样花样百出,令人称奇。例如乘客可以享受按摩服务。降落之后,维京的乘客既可以到目的地的俱乐部会所享用桑拿浴和淋浴以减轻旅途疲劳,也可以去游泳池或体育馆以排除时差反应。在每一个阶段,维京的员工都起了重要作用,不仅确保了各项流程正常平稳地运作,而且做到即使是最平凡的活动也充满了欢乐和戏剧性。
体验型品牌的第二个挑战则来自于顾客可能产生的厌腻。例如,第三次到迪斯尼世界游玩所获得的体验是否能和第一次相提并论?解决这一难题的策略之一是不断地拓展和增强体验,而此策略的危险性是,客户的期望值总是随着体验而水涨船高的,从而使满足客户变得更加困难。
可供企业选择的一种战略就是在某一产品类别中创立多样化的、差异最大化的体验型品牌。例如,LettuceEntertainYouEnterprises公司在芝加哥地区拥有30多家餐馆,通过实行该战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想体验意大利?那就去该公司的Scoozi餐馆试试;想去中国,那就去BenPao餐馆体验一回;如果你渴望去巴黎,那你不妨到MonAmiGabi餐馆体验一把。在每一个场合中,所享受的体验都是真实的、独一无二的和值得回味的,这是因为餐馆的装饰、菜单和服务人员都将独特的主题展示得淋漓尽致。
一、从功利阅读向经典阅读回归
在当今这个多元文化交汇的时代,我们会发现许多孩子手中捧着卡通漫画、通俗故事、作文选编和流行杂志等。这种感性化、浅层次的功利性阅读,占据了他们许多课余时间。功利阅读的需要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放松,二是应试。放松是因为学生学习生活紧张,读一些轻松休闲的图文,可以调节情绪。为应试而读则更为明显一些。家长把作文选、作文辅导用书当作孩子最好的读物,认为对提高作文成绩有用,于是累案的作文书包围了孩子,最终导致他们阅读兴趣的失落。
功利性阅读是需要的,但绝不应该成为学生阅读的主流。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说,只有多读经典作品,才能完善他们的人格,丰富他们的人生底蕴,引导他们走向积极健康的人生之路。这已是形成共识了的。因此,我们要引导学生去品味经典的醇香,从功利阅读向经典阅读回归。
回归经典阅读,关键在于教师的引导。新课标中推荐了一些经典篇目,还给教师留下了推荐的空间。语文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具体的经典作品阅读计划,提供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在实际阅读中,很多经典作品的内容远离学生的生活,不易读懂。因此教师要利用课外阅读指导,向学生介绍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生平,赏析精彩章节,为学生阅读经典提供帮助。教师除了指导之外,还应创设一个阅读经典的氛围,如在班级张贴作品的插图,播放相关的影视片段,摘抄作品中的名言警句等,让学生在这种浓郁的经典文化氛围中成长。
二、从兴趣阅读向意志阅读跃迁
兴趣是阅读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是阅读动机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对绝大多数中小学生来讲,阅读活动主要表现为兴趣化的阅读。他们只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读物,而对一些虽然有意义、有价值,但不感兴趣的读物很少顾及。实际上,仅靠兴趣来维持阅读是不长久的,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成效。而新课程标准以及教师推荐的读物,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感兴趣的;课程标准规定的阅读量,学生不下一番苦功夫也是难以完成的。然而,这规定的阅读量是提高语文素养的基础,是必须完成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就要求学生有高度的阅读自觉性、自制性,需要他们用意志来支撑,保证阅读任务的顺利完成。从这一点来看,阅读指导不能完全迁就于学生的兴趣,应该在激发兴趣的同时,注重阅读意志的磨练,促使他们从兴趣阅读向意志阅读跃迁。
培养阅读意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导向。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将阅读量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年段、每个学期,甚至每一天,让学生逐步达到规定的要求。其次是要运用阅读成果来强化意志的培养。阅读过程是艰苦的,学生很容易半途而废。因此教师要定期举行读书节、报告会等阅读活动,让学生交流、汇报自己的阅读成果,以成功的体验来补偿过程的辛劳,增强战胜阅读障碍的信心。三是要发挥阅读兴趣与阅读意志的相互促进作用。学生在阅读开始阶段往往受兴趣的支配,随着阅读任务的加重,困难越来越多,兴趣就渐渐失落。这时就需要意志来维持阅读活动的进行。学生在意志的支撑下,阅读取得明显成效的时候,又会增强阅读的兴趣。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阅!""#年第$期读兴趣的激发,又要注重阅读意志的培养,充分发挥两者的互动作用,推动阅读活动持续深入地进行。
三、教师阅读与学生阅读共生
马克思在定义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时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
本文将讨论马克思《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中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并且证明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概念来证明资本利润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课题的意义
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在中国仍然占据着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引进市场经济后,出现了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的情况。例如,在市场经济中是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而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劳动价值决定商品价格;发展经济需要大量引进利用外资,但是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利润来自剥削。尽管如此,很多中国经济学界的重要人士,仍然顽固地坚持原有观点(1,2)。经过多年的政治宣传和理论教育,“资本家靠剥削发财”已经在中国劳动阶层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工人理论家激烈批判私有化改革理论的基本依据(3)。中国高等院校的经济学教科书仍然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线,仅仅略微增加了一些有关市场经济的内容。虽然有人发出了“改写政治经济学”的呼吁(4,5),但是至今未见行动迹象。对于在大学中讲授西方经济理论,有人提出仅仅“述而不批”或者“批而不透”是不行的,必须“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评析”(6)。中国基本经济理论的滞后状态,可能成为阻碍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障碍,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时,甚至可能成为走回头路的推动力之一。
中国的经济学家现在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既不能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又不能指导制定经济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在中国的独特地位,无法把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放在一个客观的位置上,批判其中违背客观实际的部分,利用其科学成分。
由于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中国很多经济学家正试图通过修正劳动价值论,走出这一两难境地。例如,有人提出不仅活劳动(人的劳动),而且物化劳动(机器等)也能够创造价值,试图在不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为资本利润的来源找到一种正当解释(7)。虽然他们小心地遵循着马克思的思想方法,但是仍然受到了激烈的反驳(8,9)。
笔者认为,尽管面对经济现实,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捉襟见肘,但是仍然占据着中国经济理论的主导位置,除了政治因素,还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劳动价值论无法在实践中进行验证。
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价格取决于其劳动价值。但是,马克思又说,同样时间不同种类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量是不同的,而且商品价格可以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因此,在仅有的两个可以实际测量的参数──商品价格和劳动时间──之间,存在两个不确定的环节,即:
劳动时间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
商品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的关系
因此,对劳动价值论的定量分析根本无法进行,最多只能责问一声:有些商品的价格,偏离其劳动价值的幅度是否太大了?(10)无法使用实际数据验证理论,正是中国经济学家围绕劳动价值论多年激烈争论却不能得到一致结论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
(二)反对马克思的人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资本利润的来源。
马克思的理论在解释利润来源时,直观易懂:人类肌肉和大脑的劳动创造了价值,没有生命的货币、机器和土地不会创造价值,因此利润只能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反对马克思的人只是坚持资本和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应该和劳动一样获得报酬。这种解释与其说是理论,还不如说是对现象的写照,因此缺少说服力。
(三)反对马克思的人,有一种错觉,即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如果存在问题的话,也只是其基础──劳动价值论──存在问题。
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特别喜欢引用一百多年前一个反对者的话:“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思的人的唯一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11)这段话是这种错觉的起因还是加强了这种错觉,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可以肯定,正是这种错觉使得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几乎全部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上。
然而,仔细研读《资本论》,可以发现,至少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中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本文将主要讨论马克思在定义工人必要劳动时间时的一个错误。
一个无法成立的“如果”
我们知道,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他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要求雇佣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12)。
这种思想在农业生产中是基本正确的。因为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仅仅是劳动地点不同,劳动效率是基本一样的,例如,生产一千斤谷物所需要的总的劳动时间是差不多的(和地主雇佣的其他农民合作、使用较好的农具,会提高一些劳动效率),因此,农民只能在相当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劳动时间来补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在工业生产中,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工人在工厂里劳动时,与其他工人合作并使用机器,和他作为个人、在家里独自使用简单的工具从事生产相比,劳动的效率要高得多。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模型是:一个工人每天在工厂劳动12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12个物化劳动小时(马克思用来衡量价值量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价值单位”。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一个“物化劳动小时”,即一个价值单位)。然而他一天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有6个价值单位。资本家把新创价值的一半(6个价值单位)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另外6个单位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他的利润。在这个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均为6小时。剩余价值率(马克思用来衡量剥削程度的指数)是
6/6=100%
马克思在定义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时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既然工人在生产劳动力日价值(如3先令)的工作日部分内(即6小时内──引者注),只是生产资本家已经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是说,只是用新创造的价值来补偿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所以,这种价值的生产只是表现为再生产。因此,我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不以他的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这种劳动对资本和资本世界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工人的经常存在是它们的基础。”(13)
这段话有几层意思:
(1)如果工人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
(2)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6个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3)这6个小时的劳动只是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所以称为“必要劳动”,这6个小时就是“必要劳动时间”。
(4)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必要的,因为不论他是为资本家劳动还是为他自己劳动,他都必须进行这部分劳动。
(5)这种劳动对资本家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资本家需要工人能够长期进行劳动,而且不断有新的年轻工人接替年老的工人。
然而,上述第二点是存在问题的。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资本家之所以成为资本家,是因为他预付了货币,准备了机器等各种生产资料,把工人组织起来,实行分工和协作,使生产这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一个工人“独立地”劳动,怎么会有这些条件呢?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商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生产商品实际消耗的劳动时间,而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14)。如果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6小时,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那么,一个人即使耗费了12个小时才能生产出一件这种商品,他的产品的价值仍然只有6个价值单位,而不是12个价值单位。
由于一个工人独立劳动时没有和工厂相同的“其它条件”,所以,他生产同样的产品劳动时间要长得多,但是产品的价值只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他要在家里创造出6个价值单位的产品,劳动时间将不止6小时,而是几倍甚至几十、几百倍于他在工厂里的劳动时间。保守一点,我们假设需要两倍于他在工厂劳动的时间,即12个小时。
根据马克思的定义:“必要劳动时间”等于生产生活资料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对于一个工人来说,他原来为自己劳动时,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需要工作12小时。现在他在工厂里,也是劳动12小时才能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对他来说也就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了。
如果我们假设生产同样的产品,独立劳动需要的时间是在工厂劳动时间的一倍以上,就可能出现负的剩余劳动时间,即工人在工厂劳动比独立劳动更合算(见表1)。
也就是说,马克思仅仅注意到“必要劳动”的必要性,是不以工人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但是他没有注意到,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却是随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变化而变化的。
表1:对工人劳动时间的分析
在工厂劳动
(生产一件产品需要6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50%,生产一件产品需要12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25%,生产一件产品需要24小时)
劳动时间
(小时)121212
产量
(件)210.5
产品价值
(例中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工厂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即6小时;每件产品的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1263
工人得到的报酬6
(工人得到新创价值的一半)6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3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
必要劳动时间
(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量为6个单位)6小时12小时24小时
对工人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独立劳动时获得同样报酬所需的劳动时间)12-12=0(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计算)
12-24=-12小时(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I计算)
对资本家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工人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创造工人工资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12-6=6小时
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工人在工厂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和其他工人合作,必要劳动时间比他独自劳动时要短得多。因此马克思遗漏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
马克思的那段话实际上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如果工人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由于其他条件完全不同,他平均一天要劳动更多的时间,不仅可能超过6小时,而且可能超过12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因此他在工厂里劳动可能比自己独立劳动更加合算。工人在工厂里劳动,不仅可能不受到剥削,反而因为和现代化的生产方式融为一体,使自己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尽管他只能得到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实际报酬仍然比自己独立劳动时高得多。”
对于工人来说,在工厂劳动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但是对资本家来说,由于他准备了机器、组织工人相互协作,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余劳动时间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利润的确来自这些剩余劳动时间。
但是,能不能因此就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不能。因为剩余劳动的出现,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劳动效率的提高,来自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协作,而这一切均是资本的贡献。
把劳动效率提高产生的成果强行归给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借助汽车,人们可以缩短从一地到另一地的时间,但是谁也不会把时间的节约归功于乘客的两条腿。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愿意制造汽车了。
把工人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是不准确的,这段时间实际上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维持投资者继续投资兴趣的“必要劳动时间”。利用资本,工人可以大大提高自己劳动的效率,获得独立劳动时不可能得到的报酬。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工人为资本工作,为维持投资者投资兴趣而工作,也是在为自己工作。
我们可以看到,和分析商品交换时一样(15,16,17),在分析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也要考虑“劳动时间”以外的因素,例如不同劳动条件下生产效率的差别。工业生产方式中这种差别非常显著,是不能忽略的。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和地主一样,资本家也只能通过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价值才能获得利润。在工业生产方式中,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概念来证明资本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错误的原因
人们可能难以理解,为什么伟大的博学家马克思会犯如此简单的错误,把一个影响波及全人类的重要理论,建立在一个可能性等于零的假设上。笔者认为,问题在于
(一)马克思没有正确理解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本质动机。
马克思说“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18)。也就是说人们相互交换商品是为了互通有无。但实际上不是这么简单。
亚当·斯密有一个经典的关于商品交换的例子:“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么,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19)也就是说,捕杀海狸的渔夫和捕杀鹿的猎人,为了互通有无,按照“等量劳动相互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然而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
我们假设一个渔夫可以用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一个猎人可以用一天的时间捕杀一头鹿,他们两人在市场上交换各自的产品。
斯密没有告诉我们如果猎人去捕杀一头海狸的话需要几天时间。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猎人也能够用两天或不到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他就会自己去捕海狸,而不是花两天时间先去捕两头自己不需要的鹿,然后再来和渔夫交换一头海狸。因为这至少将额外增加交换产品的麻烦。就好像我们不会用5元钱买一本我们不需要的书,然后去旁边的柜台费一番口舌换一枝价格为5元的钢笔。我们肯定是直接去买那枝钢笔。
猎人不直接去捕海狸,而是去捕鹿,然后再用两只鹿换一只海狸,充分说明对于他来说,间接地得到海狸比直接捕杀海狸对他更加有利,最可能的原因是:只要花费较少的劳动。因此,猎人捕杀一头海狸肯定需要两天以上的劳动时间。我们不妨假设是三天时间(这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但是足以说明问题)。
因此,当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时1:2时,猎人用两天的劳动产品:两头鹿,可以换得他本来需要三天时间才能获得的一头海狸,因此他可以节约一天的劳动时间。
猎人需要一头海狸,这是他参加商品交换的出发点(他为什么需要海狸不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但是,这不能成为他进行商品交换的根本动机。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那头海狸。仅仅因为先捕杀鹿,然后去交换海狸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海狸捕杀者──渔夫──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
猎人捕杀海狸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经验、合适的工具、居住地离开海边较远等等因素。
同样道理,渔夫需要鹿,不能成为他参加商品交换的理由。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鹿。仅仅因为先捕杀海狸,再去交换鹿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鹿捕杀者──猎人──交换劳动产品。
渔夫捕杀鹿之所以需要较多的劳动时间,可能同样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捕鹿经验、合适的工具、需要额外的时间进山等等。
因此,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是节约劳动,而互通有无仅仅是商品交换的表面动机。
由于我们(包括马克思)身处一个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的社会,当我们需要某种物品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去商店购买,而极少考虑自己制造的可能性。当孩子要吃巧克力时,我们总是花几块钱去商店买一包,而不是花费整个星期天的时间自己在家里制造,尽管这样可以彻底杜绝孩子吃到伪劣产品的可能性。人类自己制造所需物品的念头,已经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而退化得差不多了。反映在经济学中,就是错误地理解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仅仅是互通有无。当代经济学把“偏好”作为商品交换的出发点显然也是存在问题的。
由于马克思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只注意到了商品的物质区别,而没有注意到交换双方获得同样的物品需要不同的劳动时间(这种差别正是商品生产者利润的来源(15,16,17))。因此在讨论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他没有注意到同样的劳动时间对交换双方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也就不可能发现:从工人的角度看,必要劳动时间可能等于或者大于在工厂的总劳动时间(分别对应表1中独立劳动方式一和二)。
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用自己的劳动换得货币,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被马克思忽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工人因此得到的货币要多于自己独立劳动、然后出售产品所能获得的货币。劳动和资本结合后所产生的利益增值,是雇佣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长期和平共处、雇佣制度得以稳定存在的基础。
(二)马克思没有把对工业生产方式的理解应用到对劳动和资本交换过程的研究中去,仍然使用农业时代的观点看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讨论了分工、协作和使用机器对商品生产的影响,说明他对工业时代已经有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然而他是在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确定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之后,才引入这些范畴的。这充分说明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并没有考虑工业生产方式不同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因此,在研究工人劳动报酬问题时,他只注意了“劳动时间”一个因素,却忽视了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同样时间的劳动会创造不同量的价值。
马克思有一个错误的观点,他说:“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一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20)这是和他自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完全自相矛盾的。协作可以缩短生产商品的时间。因此,在同样的时间里,1200个工人相互协作,生产的商品数量肯定多于1200个单独劳动的工人。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样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因此,1200个工人协作劳动创造的价值肯定多于他们分散劳动的结果。
(三)马克思的论述方式存在问题,很多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展开,没有加以仔细的推敲,因此难以发现自己的错误。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很多至关重要的地方,往往寥寥数语,几笔带过。对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另一个重要的例子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
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观点,在他的经济理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却非常简单:“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4)那么,具体如何确定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只给了一个简单例子:“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14)可是,在蒸汽织布机刚刚开始被使用,产量远远低于手工产品时,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等于手工织布的一半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除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恒等于最短必要劳动时间(这和马克思的定义相冲突)。因此,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推导出的结论应该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和生产它所需的劳动时间长短有关,还和它在各种不同生产方式中的产量有关。只有用蒸汽织布机生产的布大大超过了手工织布的产量,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等于(严格地说是“接近”)用蒸汽织布机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与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量有关,还与不同生产者的产量有关。即使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不变,只要企业主调整各自的产量,就可以改变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的价值。
与此同时,马克思常常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不惜笔墨,反复论述。例如,他花费了二十多页的篇幅,讨论“20码麻布值1件上衣,1件上衣值10磅茶叶,所以10磅茶叶值20码麻布”之类的问题(21)。尽管如此,这一长篇论述中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错误。
例如在讨论一种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变化、其相对价值也将发生相应变化时,马克思列举的第二种情况是:“麻布的价值不变,上衣的价值起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羊毛歉收而增加一倍,现在不是20码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21,第68页)羊毛歉收为什么会引起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根据常识,只要羊毛的质量没有变化,工人生产上衣所需的劳动时间不可能因为羊毛歉收而发生任何变化。马克思这样说,其出发点显然是:羊毛歉收,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上衣厂的资本家必须花费更多的货币去购买羊毛。多支付的货币属于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可以折算成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羊毛歉收后,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把构成商品成本的不同因素全部不加说明地换算成“劳动时间”一个因素,然后再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
结论
(一)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
(二)本文的分析并不需要以否定劳动价值论为前提。相反,在本文的论述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所以,即使劳动价值论成立,剩余价值理论也不能成立。因此,《资本论》没有证明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
结束语
《资本论》中简短有力、象现代广告的口号一样简洁明了的结论(例如,“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22),很容易引起文化程度不高的劳动大众的共鸣,得到他们的认同;而它壮观的厚度和拗口晦涩的论述,给真正想研究它的知识分子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只有象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结合对实际经济活动的深入观察和理解,坚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逐字逐句地推敲分析,才能在马克思的文字丛林中理出一点头绪来。
1997年8月于上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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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粟:“经济学家面临选择”,《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26页
3,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1期,第54页,全国总工会工运研究会1996年年会介绍。原载于《改革内参》1996年第19期
4,王则柯:“还得下决心重写政治经济学”,《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9期,第31页
5,黄佶:“赞成:政治经济学的确需重写”,《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第43页
6,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5期,第44页,原载于《当代思潮》1996年第6期
7,钱伯海:“论物化劳动的二重性”,《学术月刊》1995年第7期,第24页
8,梁劼:“物化劳动果真创造价值吗?”,《学术月刊》1996年第7期,第75页
9,顾钰民:“再论活劳动是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学术月刊》1996年第11期,第71页
10,王则柯:“‘物以稀为贵’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2月版,第353页,注3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63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2页(其它版本《资本论》中的此段中文译文见注)
1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52页
15,黄佶:“剩余价值不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民主中国月刊》,1993年11月号,第28页
16,黄佶:“利润:消费者给生产者的报酬”,《民主中国月刊》,1994年10月号,第38页
17,黄佶:“商品不是等价交换的”,《中国研究月刊》,1995年7月号,第68页
1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182页
19,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42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358页
2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61至87页
2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5页
注: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第一卷德文版第一版翻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9月版,第190页:
“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作为独立的劳动者,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注1:“独作为独立的劳动者”:原文如此;2,着重记号是原有的──引者)
[关键词]保险产品;产品价值;保险契约;保险服务;保险创新
保险产品的经验质量特性,决定了保险产品的质量是通过消费者从购买、消费这两个过程中的体验来判断的,客户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以及各个环节的服务满意与否,直接影响到对保险公司诚信的评价。在实践中,保险公司诚信与客户的满意程度呈高度的正相关性,而客户满意是以客户需求的满足为标准的,保险需求的满足归根结底取决于保险产品(服务)的价值。保险产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性、收益性、服务性、安全性、社会性。
一、保险产品价值的相对性
(一)与可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值比较
保险产品是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是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而言的。任何金融产品都只具有相对价值优势,即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保障性等方面,有着某种独特的相对优势,否则,其他金融产品就无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了。如果一种金融产品具有的独特性越突出、不可替代性越强,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的价值就越高。
保险产品的价值既相对于同业间具有可比性的保险产品,又相对于金融行业(如银行、证券等)有着可替代性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的基本功能是保障性,这种独特的相对价值优势,是保险产品的核心价值所在。许多保险产品(特别是寿险和投资理财产品)还集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于一体,可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收益回报,进而增大保险产品的整体价值。虽然寿险产品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消费者也习惯于比较各自的收益,进而做出购买的选择,但寿险产品一般期限都较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短期金融投资工具的再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长期收益,因而在价值创造上也有着独特的优势。
反之,如果一种保险产品不具有相对其他金融产品的优势,其价值就低。尽管保险产品在风险保障(转嫁和分散风险)方面有着其他金融产品难以替代的价值优势,但对于各种巨灾风险,保险则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且,如果保险产品不具有经济性和效率性,人们也可能不购买保险。目前国内寿险业退保率高,成为影响寿险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据《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4—2005)》显示,2005年全国人身保险退保金高达486.9亿元,同比增长56.18%,其中分红险占比为62.75%,同比增长99.04%。导致寿险业务大量退保的原因,既有公司经营不规范,也有不少销售人员在佣金等利益驱使下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所致。营销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误导客户固然违背职业道德,但归根结底是一些寿险产品的产品定位和客户需求不相适应,不能为客户创造相对价值优势,保险产品价值低是消费者选择“用脚投票”的根本原因。
(二)保险产品价值与获得成本的比较
投保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需要一定成本,这种成本既有可用货币衡量的有形成本,还有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无形成本,包括购买保险及获得保险赔付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以及保险赔付具有的不确定性成本。
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越低,其相对价值就越高。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主要由两类成本决定:
1.保险产品价格。尽管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定价方式不同,其价格构成也互有差别,但从理论上大致可包括:体现风险价格的纯费率;稳定经营和获取正常利润的风险附加费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成本的附加费用率。通常,保险产品以“纯保费附加保费”的形式定价。对应预期损失的部分称作纯保费,它是由保险标的损失率决定的风险价格,理论上纯费率部分正好能够补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它取之于投保人、用之于被保险人(收益人),终将全部返还给全体投保者。对应保险公司营运成本的附加保费则不同,对投保人来说,附加保费是由其支付的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附加保费越少,意味着保险产品越便宜,投保人的购买成本就越低。
2.保险契约成本。这部分成本主要是指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订立和执行保险合同所支付的、除保险产品价格以外的成本,它包括签订保单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保险契约的维护成本、保险合同的执行成本等。
市场交易的契约成本包括寻找成本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监督和实施成本,交易双方各自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承担的保险契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契约维持成本、合同执行成本。这些成本的构成中,还包括由于保险服务的不稳定性和理赔结果的不确定性,给保户造成的损失和为此付出的代价。
保险人和消费者所支付的保险契约成本部分是可以互相转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从承保到理赔的各种服务越细致周到,付出的代价就会越高,但保险公司提供服务越到位,保户就越容易享受到各种保险服务,因而获得保险保障的成本就越低。反之就会加大投保者的成本支出。
(三)不同消费主体间保险产品价值的比较
虽然价值创造具有客观性标准,但对每一个保险消费者而言,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其产生的效用满足,却是因人而异的。消费者在保险产品的价值判断上,有着明显的主观性。不同的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偏好不同,其风险意识和对待风险的态度也不同,因而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判断标准不同,进而影响对金融产品的选择和购买行为。如冒险型的人偏好自担风险,在投资活动中追求高风险高收益,而避险型的人更倾向于将风险进行转嫁,更加看重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影响和改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偏好,也是需要成本的。
上述决定保险产品价值的各种因素相互关联,互相影响。例如,保险产品的可得成本越低,其相对价值就会越高;保险产品的相对价值越高,就越容易引导保险消费需求,改变消费者的保险消费偏好,形成保险消费选择的“锁定”,进而降低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
二、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一)创新是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
保险产品(包括服务)创新通过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新的组合,努力在产品价值上创造出相对优势,以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发展。保险产品创新的核心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它是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
保险产品创新应以满足保险市场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一般而言,满足保险市场需求的途径大致有三种:第一,发现新的保险市场需求,并且能够以足够低的成本满足这种保险需求;第二,虽然保险市场需求已被揭示,但还未完全满足(市场未饱和),设法进一步满足市场的潜在需求;第三,向现有保险市场提供更加价廉质优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采取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更有效率的组织管理方式,更便利的销售方式和渠道等措施,促使产品和服务升级,替代已有的保险产品。只有通过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使保险公司从经营理念、组织效率、管理水平、员工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差异,才能更好地满足保险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出相对价值优势。保险产品创新活动并不仅限于开发新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服务方式、业务管理模式、产品销售渠道的改进,能够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样也是产品创新活动。
(二)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途径
1.拓展新的保险服务领域。保险公司开拓新的市场和服务领域,能够满足新的保险市场需求,保险产品的相对价值就越大。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提高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社会和人民急需的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真正满足客户需要的保险产品,依靠真诚、透明、便利、快捷的优质服务,赢得客户和市场。但是,客户真正的保险需求是什么?如何发现和认识千差万别的不同客户需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熟悉市场,深入细致地分析不同客户群体的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的差异,才能找准其真实的保险需求。
例如,我国每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多达1亿左右,这些人员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但得到的经济保障很不充分。对这些群体不仅需要增强其保险意识,正确引导保险消费行为,更需要保险公司开发出真正符合农民工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做到保险责任适度、保险费率适宜、保险条款通俗易懂,并且使其能够获得便捷的保险服务。
3.改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本质上是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管理的一系列服务。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仅是向消费者销售保单,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时向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而应该是围绕所承保的风险,为客户提供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服务,尽可能使客户满意,从而使客户对购买的保险既觉得放心、安心,又感到省心、舒心。
服务活动区别于有形产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服务的不稳定性,这也是服务的最主要属性,成为影响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重要因素。服务的不稳定性越大,服务的质量就越差,客户将支付更高的服务成本,服务的价值就越低,降低服务的不稳定性是提升服务价值的关键。外在不稳定性来自于市场,并且受市场竞争的驱动,可以通过为顾客创造价值和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加以解决;内在不稳定性则主要来自组织自身方面,如组织结构或管理程序、服务标准和服务过程的设计等,解决内在不稳定性则要靠优化组织设计,将影响服务质量的各种不确定性减到最小。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专业性、规范性、透明性的要求,增强服务的稳定性,提升保险产品的服务价值。
4.优化保险销售渠道。保险销售渠道对保险交易成本和保险产品的价值决定有着重要作用。保险销售渠道优化的标准主要有:可信性,能够增强客户群体对保险产品的认同和对公司的信任感,进而对渠道网络有越来越强的依赖性;便利性,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客户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经济性,能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进行销售,进而以低成本优势扩大业务规模,产生尽可能大的规模效益,为客户带来更多的实惠和利益。
销售渠道优化的结果,会增强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信任与依赖,产生业务渠道和客户群体的“锁定”效应。但在业务渠道拓展上,应避免借助行政手段“搭车”销售,由于这种方式属违背投保自愿原则的强买强卖,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与销售渠道优化相背离的。一方面,行政手段对销售渠道的垄断,投保者难以真正了解和熟悉保险产品,也很难享受应有的保险服务,不利于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进而对保险缺乏信任和认同;另一方面,还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围绕客户做文章,而是把大量的资源投入到争夺业务渠道上,引发违法违规的恶性竞争,其结果会使保险产品的价值大打折扣。
5.改进业务经营模式。随着金融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务相互交叉、渗透,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突破传统保险业务界限,各种衍生保险服务日新月异。保险公司的业务类型大致分为三类:即保险型业务、资产管理型业务和保险管理服务型(ASO)业务。传统的保险型业务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风险(包括损失率风险),包括各种直接保险、再保险等。资产管理型业务是保险公司以信托方式对客户资产进行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但没有损失率风险,如企业年金业务等。保险管理型业务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自保计划提供理赔、核保等日常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只收取服务费,不承担损失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业务类型的变化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是要从客户风险管理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价值链中,找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优势。
6.注重保险品牌价值。保险品牌包括保险公司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这些品牌间有着较强的关联性。保险品牌价值是一种专用性投资,它可以减少信息费用,引导消费偏好,降低服务的不稳定性,影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价值判断。保险品牌的社会认知度越高,保险产品的价值就越大。保险公司可以从增强公司实力(包括资本金、偿付能力、机构网络、信用评级、广告宣传、以及营业场所等资产);提高高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营销服务人员的素质;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等方面,创建保险品牌和提升品牌价值。
7.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我国保险市场很不成熟,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特别是保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原理、经营原则和主要险种及其性质、保障范围、基本条款等方面知之甚少,对保险功能与作用的认识非常片面,影响了人们对保险产品价值的认识和评价。
要使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使保险的基本原理、主要条款和基本规则成为人们的“共同知识”,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保险教育,加强保险宣传和普及保险消费知识。保险宣传既要有各种媒体的面上宣传,改善保险企业公共关系,扩大保险社会影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又要有针对具体险种的深入宣传,使老百姓能够深入、具体地认识和感受到保险的作用,进而产生相应的保险需求和促成购买行为。
8.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保险条款通俗化的目的是便于投保者正确理解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应尽的职责、注意事项和程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减少投保过程中的信息成本,以及投保后因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保险条款通俗化是为了解决保险条款在结构和表述上可能存在的晦涩难懂问题,它是相对于特定消费群体的理解能力和消费习惯而言的,没有一概而论的绝对标准。保险条款既不能相对于消费者而言过于专业化,也不是越直白和口语化越好。保险条款通俗化不能等同于简单化,更不能将通俗化变成了庸俗化。比如,涉外保险的投保对象大多对世界保险市场比较熟悉,对国外主要险种的条款和做法比较了解,因而在险种设计和条款制定上需要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被投保者认可和接受。但是,对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相关专业知识缺乏的农民群体,保险条款就不宜过于复杂,尽量避免使用晦涩专业术语,使保险产品易于宣传,易于推广,易于管理。保险条款通俗化应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险种,根据特定消费群体的知识、文化、职业、习俗等方面的特点,使条款的通俗性切合消费者的实际。
[参考文献]
[1](美)埃里克,弗鲁博顿等.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2006.
【关键词】次贷危机公允价值会计抵押贷款证券
一、问题的提出
公允价值计量自上世纪80年代因大公司破产事件,尤其是美国境内2000多家金融机构在没有预警情况下的破产后被推向,再次掀起了会计界与金融界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的论争。围绕以历史成本还是公允价值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展开,历史成本会计的缺陷已成为职业团体与管理机构所关注的问题,其信息缺乏价值相关性,表现为既不能区分管理当局继续持有、取得、处置等决策对财务业绩的影响;也不能将价格变动对财务业绩的影响与管理当局的主观努力所产生的影响相区分,从而不利于经理人员的业绩评价;更不能预防、反映以及化解金融风险。
以美国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迅速反应,FASB于1984首次将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会计并了FAS80(远期合同会计)。1990年9月,当时的SEC主席RichardCBreeden在美国参议院作证时指出了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应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支持者从理论方面、实证方面以及审计实务等方面有理有据的论证了公允价值计量在提高信息质量方面优于历史成本计量,之后公允价值运用经历了从表外披露到表内确认的过程,其中FAS105、107、115、119、126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表外披露,FAS115、130、133、137、141、142、155、157、159等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表内确认。FASB从1990年12月至2006年9月的55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约占75%。其中IASB、英国、澳大利亚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也不同程度地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而公允价值会计越来越受到各国会计界的重视和认可,并成为发达国家一种重要的会计计量模式。尤其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公允价值成了唯一被认可的计量属性。
但是,公允价值计量从一开始就与争议相伴,支持者多来自于以投资者为代表的SEC、FASB等会计界,而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企业界对公允价值会计持谨慎甚至反对态度,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现行会计模式(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还将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并会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理论界基于决策有用的“美好愿望”,遭到了来自企业界的强烈反对。
二、次贷危机引发的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质疑
此次发生在以美国的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金融危机,迅速漫延至了欧洲、亚洲及拉美等国。人们在探索对策的过程中,把很多争议的矛头直接指向了会计,并且提出了与公允价值会计相关的问题。
1、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放大了经济周期的的影响。在经济形势好时夸大了对经济的乐观预期,经济形势不好时又放大了悲观预期,将经济低迷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归咎于公允价值会计迫使银行确认了大量的损失,似乎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短缺与公允价值会计存在因果关系。雷曼兄弟公司在向国会诉说时认为公允价值会计迫使银行计提坏账是银行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时间国会议员、金融界包括AIG公司等以公允价值会计迫使公司报告了未发生的损失为由就曾敦促SEC暂停公允价值会计,似乎政客们也同情其观点,于2008年10月初通过7000亿美元救援计划的紧急经济救援法中,允许SEC暂停存在争议的公允价值计量部分。EESA还要求SEC于年底之前与财政部、联邦储备委员会联手共同研究公允价值会计,以期找出银行倒闭事件中公允价值会计的责任。
2、在一些法律诉讼中多指控某些金融负债存在不当估计。如当带追索权的抵押资产被打包证券化出售后,类似于应收账款按质押取得借款处理,在不核销该类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增加一项负债,有关债权的坏账风险仍由出售抵押资产企业负担,并合理提取用于质押资产的坏账准备。抵押贷款机构既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个负债,又要按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FASBStatementNo.140《金融资产的转移、服务权以及金融负债的解除》规定与带追索权义务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FASBNo.45解释要求还需附注披露担保品的性质、未来可能支付的最大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可获得担保品的性质及可回收金额,但在一些法律诉讼中多指控该负债金额为不当估计。
3、对难变现资产的计价存在争议。当市场低迷,资产流动性缺失时,取消赎回权资产的计价、信贷风险的时间和程度的估计、不良贷款的计价、贷款损失准备的确定等需要大量的估计与判断,而这些又多被指责为不当估计与判断。尤其当抵押担保证券市场在2007年出现下滑时,获得关于该类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信息因市场的萎靡、不活跃而变得困难,缺少活跃市场参照价格,实务中一些机构或参照比较活跃交易的可比市场的证券价格,又或借助于考虑违约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赎回风险等相关参数的数学计价模型来估计证券价格,这种选择难免掺杂管理当局的偏好,以致模型因输入变量的假设性、估计性和偏好性而侵蚀输出结果的准确性,恶性的结果是该类资产的交易更加稀少,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信贷危机。
三、针对质疑应坚持的观点
1、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目标定位。即公平、公允、公正与不偏不倚地反映资产、负债的价值。虽然在表述公允价值的定义上,IASB的IAS39与FASB的FAS157不同,但出发点都是强调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说是一种计量属性,不如说是一种计量目标。在此目标下既不能过份稳健,也不能过于激进,更不能因过份关注某些人的利益而牺牲其他人的利益。应以产生中立的信息为目的,而不是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影响行为,确切的说,是投资者在资本筹集与分配决策中加以运用的工具。
2、公允价值会计以计量过程与计量结果的交易状态来保证实现公允计量。即只有相关资产、负债早已暴露在公平、有序、活跃的主体市场交易中才能算得上是计量过程的公允,依此状态由买卖双方意欲达成的价格才符合公允价值的计量结果,如果过程不公允就不会产生公允的计量结果。如在次贷危机中因市场萎靡而使抵押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交易频度下降,变现风险增加,变现价格无常过程中生成的价格,不能认为是公允的计量结果,此时的交易价格更接近于迫售价或清算价,按IAS39只有活跃的、有序的、公平交易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允价值,对此,SEC与FASB与2008年10月的联合声明中再次重申了无序交易不可能得出的公允价值。计量过程的公允是否必然导致计量结果的公允,答案否定的,因为公允价值是交换价格而非价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违背价值规律,公平交易和等价交换实现的是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场合,但也不会出现系统性偏差,是个平均修匀值。从长期来看,公允价值应与价值一致。
3、一些金融家与政客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放大了经济周期的的影响,夸大了悲观预期与乐观预期尚为时过早。如2008年7月美林公司出售了大笔优良的结构化的信用组合资产,售价仅是资产负债表面值的22%,原始面值曾是306亿美元,针对该资产计提195亿美元的坏账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111亿美元,而售价仅为67亿美元,就发生了44亿美元损失。如果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夸大了信贷产品的损失预期,账面坏账损失就不应小于实际坏账,实际售价也不应低于账面价值。经济本身就有周期性、波动性,会计能反映经济的周期性的波动,不是抚平经济周期的波动性,而抚平经济的波动性不是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显现经济的现实、向投资者提供透明化的信息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而公允价值会计恰好承担了这一使命。
4、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准则是由企业界、会计界、学术界等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制定的,其中包含的专业技术的科学性不应受政客的观点左右,如果因利益集团游说而改变会计准就会极大的损害准则的有效性、持续性、科学性及权威性。正如FASB主席RobertHerz所指的政治力的介入威胁到委员会的超然独立地位,管理者应关注如何最小化公允价值计量的误差,而最大化其决策有用性,确保银行高管有动力选择最大化银行经济效率的激励,不应陷入政客游说的怪圈。这是一种体制问题,而非会计问题。
5、公允价值计量需进一步完善。不可否认公允价值计量从纳入会计准则至今,已经历了20多年实践检验,其信息相关性优势没有哪一个会计准则能媲美,但公允价值计量并不完美,有些问题作为会计准则制定者是不容回避的。如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选择的随意性,某些金融负债的计价问题等,需要针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新对策。新一轮严峻挑战,为计量模式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契机,停止公允价值计量,不仅会失去投资者的信心,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只要市场存在,公允价值计量就是必需的,让位于历史成本,是会计史上的倒退,更解决不了金融工具的计量问题,完善公允价值确认标准、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才是严谨的科学态度。我们坚信金融业的发展,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为公允价值会计发挥主导作用创造了客观环境,完善后的公允价值计量,必将成为会计计量模式的主流力量。
【参考文献】
[1]PeterWilliams:SECissuesstatementclarifying''''fairvalue''''[J].FinancialDirector.27Oct.2008.
[2]MichaelYoungblood:ExplainingtheHigherDefaultRatesofthe2005OriginationYear[M].TheMarketPulse,june,2006.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价值选择;政策设计
Abstract:Theendowmentinsurancesystemofruralmigrantworkersisfacingpolicyfailure,becausetheirinsuranceaccountscannotbetransferredtotheplacewheretheymigrated.Thereforetheyhavetoterminatetheendowmentinsurancerelationship,whichhasledtothe“thetideofendowmentinsurancetermination”.Torelievethepredicamentofthetide,weneedanewvalueselectionofshiftingfromeither-orvalueorientationtomulti-valuepropositionthatpaysmoreattentiontointerestbalanceandadjustment.Withthis,thispapersuggeststhattoprotecttheendowmentinsuranceinterestofthemigrantworkers(especiallytheruralmigrantworkers),weexecuteanendowmentinsuranceonaprovincialbasiswithoutlosingtheurbanmode,establishasystemofpermanentsocialsecuritynumber(SSN),executethesystemofsocialsecuritydocumentrecord,setupacentralclearingandsettlementsystemandbranchitoutprovincially.
Keywords:ruralmigrantworkers;endowmentinsurance;valueselection;policydesign
经过学界多年的呼吁,近几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各地陆续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然而,这一惠民色彩浓重的公共政策,在“退保潮”的强烈冲击下,成为政策失效的经典范本。导致退保潮一浪高于一浪的原因在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在不同地区之间顺利地转移接续,而不断地跨地区流动是农民工最通用的就业方式,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就这样在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付之阙如,农民工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退保。重新审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价值诉求并进行重新定位,是突破地区分割壁垒、破解退保困境的必要环节。
一
1987年,深圳率先开始尝试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此后,鉴于农民工数量巨大并且增加迅速,广东(1998年)、北京(1999年)、浙江(2001年)、上海(2002年)等省市也陆续开始探索适应本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措施和办法。2005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要求,“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这一决定的推动下,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迅速成为各地社保部门的重要职能,并且成效明显。
目前国内各地实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1]。①扩面模式:即在现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框架内,将覆盖面扩大至农民工群体。在这体制中,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采用统一的政策,唯一的差异在于农民工因工资水平低而缴费基数明显低于城镇职工。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省市最多,深圳、广东、江苏、浙江、河南等采用这一模式。②仿城模式:即参照“城保”制度的做法,为农民工设计独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并且作为独立的体制进行单独管理。目前主要有北京市采用这种方式,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扩面型养老保险办法大体相似,唯一的差异在于:当农民工与原就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养老保险可以保留或转移,但不允许退保。2001年8月颁布的《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民工个人账户存储额,只有在本人达到养老年龄时,才能支取。农民工在达到国家规定养老年龄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存储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③综合保险模式:即是指将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多种社会保险置于同一个框架下统一承办、独立管理的社会保障方式,该方式由上海市于2002年首创实施,成都市于2003年开始推行。综合保险与前述两种模式的主要差异为,一是将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项目设在同一账户中,所缴纳的综合保险费,按照不同比例分别用于养老、医疗和工伤3个保险项目;二是全部由企业(雇主)缴费,农民工个人无需缴费;三是保险基金的管理、运作和支付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这样无论农民工如何流动迁移,在男子满60岁,女子满50岁时,可以凭“老年补助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
以上3种模式各有利弊,其中,扩面模式是各地普遍采用的模式,最具代表性。但这一模式正在普遍遭遇退保困境。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频繁流动的农民工往往只能选择退保。在农民工聚集的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东莞市社保部门60%的工作是为农民工办理退保手续[2];2008年1月份,苏州市也有600多万民工办理了退保[3]。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20号文件《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退保的主要依据,该文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退保困境的产生正是源于这一制度安排。
相比之下,上海市首创的综合保险模式,由于借助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平台和信息网络,很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问题。但这一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措施有两点始终被质疑,一是独立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不能发挥其与社会保险的调剂、补充和统筹功能;二是政府对综合保险不承担托底责任,当保险资金出现危机时,责任完全由保险公司和个人承担,而保险公司的市场经营风险,极有可能会完全由属于弱势群体的参保者承担[4]。因此,游离于整体的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不具备社会保险统筹共济功能的综合保险模式也难以成为解决退保难题的有效方案。
二
农民工退保浪潮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什么?为何被视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却遭到了农民工的冷遇和放弃?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为何在养老保险的政策设计中被简单化地处理为“退保”?答案正如学界所一致认定的那样,造成农民工养老保险无法转移接续的关键在于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发达地区政府的地方利益保护主义,在现有的政策设计中,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内,对发达地区而言是利益极大的。
因此,于建嵘尖锐地指出,正是由于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普遍持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对农民工的歧视,在有意识地维护着现有养老保险无法转移接续的缺陷。农民工发生跨地区流动时,尽管现行政策对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有“转移接续”和“退保”两种选择,但一些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都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占有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征缴到的巨额保险费,因此,要么鼓励农民工退保;要么不告知利弊,就干脆将政策解释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地方政府与农民工争利,导致农民工的保障待遇得不到保障,“制度上的福利”演变为“实际上的负担”[5]。身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面对这样的养老保险,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脚投票,在无奈中被迫退保,放弃权益。
有关资料为上述观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1998年,广东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仅不到600万人;在出台了将农民工“纳入”的政策后,参保人数急剧增加,到2004年增长到将近1600万人,6年中增加了167%,约占当年全国参保人数的十分之一。而与此同时,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却只从143万人增加到220万人,仅占全国参保离退休人员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广东省也因此成为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最高的省份,2004年全省累计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高达597亿元,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由于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5%以上,该省将近600亿的“累计结余”很大比例是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因为在现行政策下农民工退保后,这部分基金无需支付给农民工,永久地归入当地社保基金[6]。广东省便是从农民工养老保险中获益最为明显的省份。
然而,从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的视角出发,中国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才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状态不得不维持下去的主要理由。农民工在整个就业年龄段中,往往辗转若干个省份和城市工作,而养老金的缴纳地和领取地之间往往工资水平和养老金缴纳水平方面悬殊较大,跨地区转移后,养老金发放标准将难以设定,其间需要突破过多的管理难题,相应的管理成本也将十分高昂。从几个农民工输入大省(市)的工资水平对比看,似乎也确有道理。2007年,上海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北京为39867元,广东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9443元,江苏为27374元,湖南为18275元,四川为21312元,安徽为22180元,相当于江苏的80%,江西省为18400元,仅相当于广东的62%。如果以城市作为比较单位,则差异更大。2007年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为南京市,达到35908元,最低的为宿迁市,为16852元,只及南京市的47%。
三
显然,学界密切关注的是政策设计背后的价值选择,认定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是建立在严重的价值偏误基础之上的,即地方利益优先的价值定位严重偏离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准则。而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着重强调的则是政策设计所面临的技术问题,将地区分割壁垒的形成归因于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技术障碍。
应当说,学界的剖析是准确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是一项典型的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是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公共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公共性,必须以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实现为价值导向。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决定着公共政策将以怎样的方式来分配公共利益,也关系到政策目标的设定、政策执行的难易以及政策实施的有效与否。然而,当前中国的公共政策存在一些显著的价值缺失和偏误。例如,公共性价值缺失,某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强势群体所左右;公共政策的自利化及功利化倾向突出,政府在政策设计和实施环节中,利益明显向自身倾斜,甚至不惜与民争利[7]。简言之,价值选择决定政策设计,政策设计决定政策成败。
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失效的根本原因在于价值偏误。其实,中央政府已经充分注意到农民工就业的基本特性是就业稳定性差、收入低、流动性大,也原则性地建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8]。然而,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并未提供可以操作实施的配套方案,而仅仅是一项供各地方政府参考和自由选择的原则性措施。这一政策显然为各地的地方利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自由选择的情况下,促使农民工“退保”是对地方利益最为有利的措施,因此,为农民工办理退保手续往往是发达地区社保部门年终岁末主要的业务和职能。
然而,退保导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失效,将为未来的中国社会预备了一个数以亿计的养老保障缺失的老年人口群体,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严重的民生负担。2008年2月27日,国家统计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显示,至2006年末,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5.13亿人,其中,40岁及以下的新一代农民工人数已达1.08亿,占外出从业劳动力的82.1%。农民工的“高流动性”是一系列社会结构因素所决定的,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农民工群体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其就业的低收入、间断性和地域间的高流动性以及与城市社会的隔离状态被一些学者称为“半城市化”,并且这种“半城市化”状况有可能演变为一种坚固的结构性现象[9]。一方面,“半城市化”固化的趋势可能意味着农民工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另一方面,如果说老一代的农民工多采用“城市—家乡”的城乡流动模式,那么新一代农民工(主要指40岁以下的农民工)最有可能采取的区域流动方式将是“城市—城市”的城际流动模式,多项实证研究显示,新一代农民工基本没有农业劳动的经历和技能,心理和行为上已经对农村环境十分抵触,在区域归属的认定上极少有人认为将来会回到农村,定居城市正在成为新一代农民工的最大愿望和热切追求[10-11]。因此,他们未来的养老保险将不可能依靠目前农民和老一代农民工普遍依赖的土地保障,能够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养老保险体制极有可能是未来数以亿计的老年农民工唯一可以依托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养老保险政策的公共价值就在于能够为被保险对象提供基本的老年生活保障。
由此看来,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价值选择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政策设计,不仅关乎一项具体的公共政策的现实效果,而且关乎未来中国整体的社会负担状况和民生状况。打破地区壁垒,使农民工养老保险能够无障碍地跨地区转移接续,无疑应当成为这一政策的关键目标。
四
地区分割导致的退保困境和政策失效有无可能突破呢?回答是肯定的,但前提必须是重新进行价值定位,即从“两极化”的价值定位走向多元化的价值定位。当前,一极是各级决策者,奉行政府和地方利益优先的价值定位;另一极是学界,坚持公共利益至上,痛击农民工养老保险中的地方割据,高呼应放弃地方利益。价值选择上的两极对垒,在某种程度上延缓了政策调整的步伐。
和谐社会理念在公共政策领域的重要影响之一就是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应该从固执地追求事实上难于真正实现的公共利益向均衡和协调社会多元利益位移”[12]。一个现实是,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中,地方政府和农民工群体都成为其中的利益相关者。公共选择理论也指出,政府遵循“理性人”假说,同样具有自身利益,并且将采取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方式。当然,政府追求的“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两者利益的共同最大化是其追求的目标。因此,必须赢得各个主体的充分认可和共同参与,才可能使该政策行之有效。一味要求发达地区牺牲地方利益,地方政府便毫无动力推动和实施这一政策,则这一惠民政策无从启动。以中国之大,没有地方政府的倾力而为,任何国家层次的政策都无法落到实处。罔顾农民工群体利益,实行地区分割,则农民工用脚投票,纷纷退保,使这一政策劳而无功。
因此,必须从目前两极对垒的价值选择转向和谐协调的价值定位,以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优先、适当兼顾地方利益为目标。政府在坚持公共服务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协调农民工群体利益与地方利益。
以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和公共管理能力,地区经济差异以及工资水平的悬殊给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设计所带来的技术障碍,远非难以破解的难题。工资水平在各地悬殊不一,并非中国特有,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但借助信息化技术和网络化的管理平台,并且配置适应高流动就业方式的养老保险政策设计,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可以无障碍地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美国的社会保险号制度就为频繁流动的美国人解决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欧盟国家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甚至可以实现在不同国家之间无障碍地兑现。由此可以推断,中国突破这一困境肯定不存在无法突破的技术障碍。
鉴于中国的现实情况,调整和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使其能够无障碍地跨地区转移接续,目前基本有两类思路:一是期望国家尽快实行一体化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这一思路有其合理性,但由于农民工往往是跨省流动,提高统筹以适应农民工跨省流动的养老保险体制,必须在中央一级实行统筹,否则依然难以解决地区分割问题。而中央层次的统筹,要付诸实施可能需要长期的等待。二是弹性保险制度,这一思路要求在基本制度框架全国统一的情况下,在以下几方面实行弹性化管理:缴费基数、费率或缴费额弹性化,即在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的收入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地点和时间弹性化,即农民工可自由选择在输出地或输入地缴费,也可自由选择按年、季、月缴费[13]。这一思路依然将农民工的输入地固定化,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依然无法实现;而如果选择在输出地缴费,事实上是不具有可行性的,输出地的社保机构是无法对输入地企业的缴费行为进行监管的。三是在现有框架下实行全国结算的思路,即“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全国结算”,其主要办法是,在目前各地分割的养老保险体系下,在中央和省一级建立一个专门的社会保险金支付的核算中心,专门为曾经在各省市之间流动的退休人员服务,流动就业者就可以在其退休后定居的地方领到其应该领到的所有养老金,然后再由中央的核算中心牵头,实现各省市之间的资金流转[6]。
妥善而尽快地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需遵循利益协调的价值定位,新的思路需充分考虑到与现有地区分割式的养老保险体制的兼容和对接,全国结算的思路颇有启发。因此,笔者提出以下思路:保持现有各地实行的仿城型养老保险模式基础上,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终生社会保险号;实行社会保险档案记录管理制度;设立养老保险中央结算中心及其在各省的分支机构,以保障跨地区流动人员(首先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具体办法为:①借鉴美国的社会保险号,给每个公民设定一个终身的、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社会保险号。②社会保险号作为一个账户,首先在养老保险中使用,实行全国联网,记录每个就业者的详细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具体的缴费档案和记录,必须在全国任何一个社保机构中供查询;并且,由就业者自己保存一份,跟随本人流动。③就业关系中断、变革或异地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记录由社会保险号确认,随人转移,重新就业时,在新的就业地凭社会保险号自动接续。④个人所缴纳的基金进入个人账户,随人转移,但企业为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留在原缴费地。⑤养老保险的缴费累计时间:将现有的累计15年改为累计缴费180个月。如果不满180个月,养老金的发放则需按缴费时间计算相应折扣。⑥多次跨地区转移的就业者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的设定:根据其详细的缴费记录中的各个工资基数和相应的养老金缴费额,与退休地的平均工资比较计算获得一个养老金发放系数。⑦建立养老保险中央结算中心,在各省设立垂直分支机构,一方面专门负责异地转移流动就业者的养老金结算与发放,另一方面负责各省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结算与流转。⑧不允许参保者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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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正处于一个历史的关口,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既有传统媒体特点又有现代信息技术特征的网络媒体。这一跨越成功,中国的有线电视会进入更广阔的天空,在中国的媒体领域担当起更大的重任。
媒体顾名思义是传媒和载体的有机结合,媒是随着体的发展而发展的,体是随着媒的发展而实现自身价值的。人类社会经历了舞台媒体、纸质媒体、广播媒体发展到今天的网络媒体,是社会进步和技术进步合力的结果。
尽管我们是从因特网首先知道了网络媒体的概念,但真正更易为大众所接受,适合于大众使用的网络媒体应该是有线电视。
这是因为:
(1)一种媒体要进入寻常百姓家应该必须为用户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而电视节目正是这种服务的一个榜样,她现在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主流媒体,深入千家万户,比其它媒体拥有最广泛的受众群体。
(2)有线电视有实现大规模连网的基础,并且是宽带、高速率的,为高速交互式业务提供了物质基础。
(3)媒体是社会的神经,媒体具有本身特有的运行规律,她为社会所关注,为政府所监管,相对于因特网,有线电视拥有良好的媒体运行机制和管理基础。
因此,有线电视作为传统媒体具有向网络媒体过渡的最佳基础。它既有网络媒体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有网络媒体发展的业务基础和管理基础。在这种优越条件基础上产生的网络媒体是最有生命力的。因此,网络媒体的时代已经到来,并且有线电视应该是网络媒体的主体,大势所趋,不可阻挡。我们所应做的是面对现实接纳新生,采取积极的对策,让有线电视作为网络媒体在我国走得更稳更好。
2、有线电视的网络媒体特征
尽管有线电视作为网络媒体的主体刚刚显现,但我们通过因特网以及网络媒体在国内外局部范围内的进展,可以看出网络媒体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生动的传播形象网络媒体几乎囊括所有的传统媒体,文本的、音频的、视频的,她为传统媒体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推进平台、一个低成本的发行手段,她会成为一个接口规范宽松的开放式的基础设施。
(2)丰富的传播内涵分布于全世界的数据库都可以为网络媒体所用,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们的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3)互动的传播方式媒体由原来的单向、固定的传播方式转变为交互、移动方式的传播,媒体由“广播”变为“广取”,用户将有选择地“抓取”或使用网络上的讯息。因此,注意力争夺战将成为网络媒体发展的一个关键,媒体的品牌效应会越来越重要。
(4)个性化的服务方式网络媒体的服务方式将由原来的单一的服务向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传统的电视台将面临困境,电视台的黄金时段的概念将化为乌有,代之而起的是“我要看的时间就是黄金时间”的接受习惯,频道众多,各有所长,观众按需自选,不再受过多的时间限制,从而迫使节目频道趋向专门化,节目质量相应提高。
(5)集约的运营模式媒体运营将打破地域限制,由原来离散、小规模、低效向集团化、规模化、高效转变,有线电视将由原来的封闭型走向开放、走向融合。
3、有线电视的网络媒体困境及对策
尽管有线电视向网络媒体过渡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网络规模有线电视作为网络媒体,网络的规模、网络的质量、网络的技术水平对有线电视的网络价值影响很大。我国的有线电视的发展过程,一直是有系无统,缺乏统一的垂直化领导。有线电视网络是每个城市、每个县、甚至每个小区自己铺设的,虽然范围非常广泛,但实际上彼此并不相联。这样的信息“孤岛”,在互联网时代是没有价值的,无法发挥本应发挥出来的巨大作用。另外,各地的网络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要实现网络媒体的使命,有的需要重新改造,有的甚至需要重建。
国家为了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价值,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建企业化的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地(市)县相应建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广播电视传输业务。全国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也有望近期成立。另外,广电正在升级其基础设施。2001年底30个省市骨干线建设全部完成。国家光缆干线网是双向的,已经建成3万公里,连通30个省市。
尽管阻力大、任务重,相信广电部门通过经济、技术、业务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兼顾地方有关各方利益,能够把有线电视网络建成一个完整的全国基础信息大网,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媒体功能,也可以通过介入电信业务,抵御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进入电信市场形成的强大资金、技术优势,并防止外资摄取电信业垄断性高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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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内容“内容为王,管道为后”,高品质的内容是确保媒体成功的最关键的因素,与技术相比,内容的重要性更大。尽管有关有线电视网络的新技术不断地涌现,但用户更看中的是自己是否享受到高质量的内容服务。要想让网络媒体进入寻常百姓家就必须为用户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除了能提供目前广播电视能提供的内容,例如新闻、体育、财经、娱乐以及其他内容,还应能提供能满足人们不同需求、不同层次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而且这些节目还必须具有较高的互动性。
要解决网络媒体内容匮乏的问题,应走网络经营和内容服务分开的道路,充分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各自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营。
有线电视网络独立出来以后,可以在有线电视网上搭建2个信息平台。一个是模拟平台,传输目前的几十套模拟电视节目及其他一些付费频道节目。一个是数字平台,除了为未来的数字电视做准备外,还可以从事多种信息服务业务,包括数据增值服务、电信服务。
有线电视的内容走市场化、产业化后.会极大地繁荣节目制作市场,实现节目制作多样化。所谓节目制作多样化,是指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利用和委托一定的社会力量从事节目制作。未来内容制作方式将呈两极化发展。一方面,人们利用个人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家庭制作的内容越来越多,一个或几个好的新闻工作者或一个好的节目就可能成为一个频道的品牌。另一方面,大的内容提供商将会涌现,跨领域、跨地域的节目制作和内容提供的传媒集团会组建。随着媒体内容提供渠道的多样化与分散化,用户愿意为好的节目付费,“只有垃圾节目才是免费的”这一新的概念会形成。媒体产业将同时告别暴利时代和免费时代,而走向“微利时代”。
目前,广播电视台仍是一个重要的节目制作和提供单位,应该尽快转变观念,鼓励发展独立的节目源制作商,委托他们制作节目。特别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节目,例如教育、卫生等,必须由大学、科研机构、专业人士的参与,和他们采取联办、合办或分办的形式,这样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让节目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这样的网络媒体才会给社会带来新鲜、刺激,为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推动力。
目前,我国的网络媒体还处在市场的培育阶段,有线电视需要做的是将大量的经过组织的优化信息,推向用户,并加强宣传力度,让用户以低廉的价格体会到网络媒体的好处,随着观众的增加,才能出现规模效益,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3)国家政策有线电视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具有极强的政治敏感性,有线电视不仅要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和信息产品,还肩负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倡导主流意识的重任。因此国家对有线电视的监管不仅应该而且必要。但是监管的具体内涵以及具体的监管方式对有线电视产业的发展影响很大。相对于我国有线电视的产业化进程以及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我国有线电视的产业政策还显不足和滞后。
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①现行的管理体制只是对有线电视的内容供给侧采取政府直办的方式进行控制,这种方式只能保证内容供给侧不出事,却无法保证因缺乏足以吸引公众的节目和信息产品而在有线电视市场真正失去政府控制的目标。
②政府现在对有线电视的管理还多采用事业型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法律还显缺失,这远不能适应有线电视的产业化需求,有线电视的产业化更需要政府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对市场进行法制化管理,通过建立相应制度,在政府的管制下促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③政府对有线电视行业的管理笼而统之,该严管的内容,因管理幅度不够或管理成本太高,无力监管或降低了监管能力;不该严管并具有市场价值的内容,因管理太严,而制约了产业发展。在有线电视的产业化进程中,政府对内容的管理应该区分类别,进行分类管理,该严管的要严格控制,该放宽管制的要予以松绑。在目前试图全部管理的制度下,必然会抑制有线电视产业的发展。
4、有线电视的业务分类
有线电视的光纤同轴混合网HFC利用5-40MHZ频带作为上行通信用,50-750MHZ作为下行频带,这种结构具有非对称双向传输功能,这使有线电视网络具有廉价、宽带、多功能的特点,它实现了分配型信息和交互型信息在有线电视网中的统一。HFC有线电视网络的这种特性使其可能成为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切实可行的用户接入网。
所谓分配型业务是由网络中的一个给定点向其他位置传递单向信息的业务,具体包括:
一、不由用户参与控制的分配型业务;
二、由用户参与控制的分配型业务。
所谓交互型业务是在用户间或用户与主机间提供双向信息交换的业务,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