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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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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建议

第1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为切实提高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升社会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社会稳定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平安太湖、法治太湖建设目标,强化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确保全街道社会政治稳定。

二、考核对象

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对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评内容与标准

(一)综合治理(25分)

(1)机构健全、人员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全部建立到位,配备治保干部和至少1名专职综治社工;成员和市镇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并制定本单位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1-3分,无工作计划和方案扣3分。

(2)工作有序、规范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设施完善、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切实发挥作用;成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按要求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结对共建活动。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3分。

(3)保障有力,经费到位(2分)村(社区)治安防范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综治平安法治建设经费得到保障;成员和有关单位平安法治建设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4)台帐齐全、整理规范(5分)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台帐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存档规范,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5)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4分)。刑事案件发案率高于本地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1分,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1-3分。

(6)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开展,街道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治安巡逻覆盖面达100%,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小区无24小时巡逻守护的扣1分;农村地区无夜间巡逻的扣0.5分。

(7)禁毒工作深入推进(2分)。深入开展“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100%,把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综治工作,无落实的扣2分。

(8)创建无地区活动,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3分)。发生人员2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组织插播电视信号事件的扣2分;发生人员赴京滋事和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政治案件或事件的不得分。

(二)法治建设(25分)

(1)开展“四民主二公开”工作落实到位(5分)每一项不落实扣1分。

(2)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有计划并实施完成(5分)。无计划的扣2分。

(3)刑释解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5分)。有一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4)无“民转刑”和“民转非”案件发生(3分)。发生案件的不得分。

(5)法治建设台帐规范化(5)。每缺一项内容扣0.5分。

(6)加强问题整改(2分)。问题不整改则不得分。

(三)社会政治稳定(50分)

此项考核内容,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度稳定工作实施意见执行,不再重复制定考核细则。

(1)积极有效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定期排查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有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0分)。不定期排查、不积极有效地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扣5分,不上报、不化解的扣5分。

(2)及时掌握群体上访信息,就地化解矛盾,发生时,要及时处置和配合处置(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不处置或者不配合的每一起扣5分,在敏感期间和重大活动时发生的政治性事件,采取“一票否决”制。

(3)确保有效控制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去省赴京上访事件(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因处置不当发生罢工、民转刑、堵路、堵厂、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四、考核评比

第2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学校人事工作作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一环,是学校教育、科研、党政、后勤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组织保证。当前,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做好学校人事工作已成为学校和人事专干关注的课题。

1.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人事工作观

人是生产力第一要素,在管理中人被称为"人力资源",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无从谈起。学校人事工作,就是协助校领导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形成人与人相协调、人与事相衔接的理想状态,以实现一定目标的管理行为。

学校人事工作是维系学校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纽带,是架设在各部门之间的桥梁,是服务于全体教职工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人事工作的重要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理解。首先,在宏观方面,加强学校人事工作,是贯彻十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人事工作是基础性工作,此项工作做得好、做到位,才能使学校改革、教育改革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得以顺利进行。其次,在微观方面,加强学校人事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实践表明,做好学校人事工作,有利于学校领导管理,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教学工作开展,有利于教育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再次,学校人事管理要"以情动人,以心护人"。在学校人事管理方面,人事干事应做到把人视为根本,牢固树立以"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的尊重教师人格与劳动成果,关心他们的情感,关心他们的存在和价值,并为其营造出一个"家"的环境来。

作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人事专干,只有深刻认识到学校人事工作的重要意义,才会激发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正确处理各项工作和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创建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和谐校园环境。

2.加强人事工作的实效性

学校人事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灵活性很强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注重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更要注重服务的人性化与亲情化。学校人事工作要以教学改革为导向,以和谐校园为目标,通过以人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创建,配合校领导做好人员的发掘,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的潜能,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

(1)树立以人为本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尊重、互信和支持。学校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注重发挥人事管理部门的参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学校人事专干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工作中要体现对教师的尊重,激起教师心中的热情。形成一个良性的学校人事管理氛围。

(2)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激励,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大法宝,是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有效方式。应结合不同层级的需求,采取不同形式的激励手段,使其合理的需求都能得到相应满足。做好学校人事工作,必须善于运用激励手段,不断健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科学的调配机制、合理的薪酬机制、完备的考核机制,是学校人事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人事专干要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出发,善于发现每个教职工长处和亮点,通过各种激励方式,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上进心和凝聚力。

(3)创建以文化为底蕴的文明校园。学校教职工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决定了学校人事工作要更加注重文化建设,使人力资源策略与组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作为学校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也是行之有效的人事工作方法。在实行学校制度管理时,应最大限度地放大全体教职工的共性目标,同时兼顾教职工的个性目标,增强他们对学校组织目标的认同感,自觉将个人目标融入学校目标。学校管理的对象是人,管理目标的实现靠人,如果一味采取制度进行管理,难免教条化、程式化、机械化,导致学校管理的情感失调。学校管理中必须注重情感管理,在工作中理解人,在相处时尊重人,在生活中关心人,以情感弥补制度不足。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必须用制度来引导人,用纪律来教育人,用目标来激励人,实现以"事"为本的行政约束向以"人"为本的自我约束的转变,构建人格化自我约束管理机制。

3.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

3.1 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人事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要提高人事服务水平,必须要静下心来学政策、学业务,做"学习型"的人事干事,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对本职工作进行全面掌握,一定要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的各项流程、准确把握政策原则,随时对业务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思考,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3.2 加强理论学习,用好政策法规。做为一名基层的人事干事,应该认真学习各种科学理论知识。在平日的工作中,要多了解并关心国家大事,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改革发展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指导作用。作为学校的人事干事,虽然所主管的工作内容不同,但也是教师队伍当中的一员,也应该用教师的一切要求来约束自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应是平时必学的内容。通过对这些法规的学习,不断地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为更好的完成人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能更好的做好人事干事这一工作,可经常去阅读跟人事工作有关资料,不断地应用到个人的工作实践当中,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4.把握政策实质,耐心做好工作

4.1 要有耐心。俗话说:不怕事情难,就怕不耐烦。人事工作是一项繁琐的事务,因此在处理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时要耐心,考虑问题需周全。工作中要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平等待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有的教职工肯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和不解,当他们带着问题前来咨询时,应该认真倾听,耐心解释,直到他们了解政策真正理解为止。

4.2 要以心换心。人事干事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牵涉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学会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帮助老师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并做到把政策向每位教师宣讲到位,使他们都心中有数。如每次的工资调整和每年的教师职称评审,都要提前在学校做好摸底,了解具体情况,耐心地向他们做好政策讲解,并认真地准备、审核报评材料,使每位参评教师对评审政策了然于胸。

5.常怀责任心,提高服务实效

5.1 服务人性化。教职工是否满意,关键是看我们的服务效率如何。在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尊重他们提出的要求,使我们的工作都是人性化的服务。

第3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 11-0066-0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青年学子的要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很多学校在如何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切实提高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效性的问题上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结了一些经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认识到思想教育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文化多元化发展使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心理特点乃至行为模式呈现出多样化,这在某种程度上干扰甚至削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效。因此,只有深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变化,才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教育和指导。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具有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品格,具有较强心理调适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教育工作者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的重要手段。因此,借心理健康教育之力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是当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然选择。

一 心理健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关系

1 学科根源的差异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为理论基础,综合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等诸领域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成果,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具有明显的阶级性,重在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以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为理论基础,以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学生树立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以适应社会生活为培育目标。二者在学科根源上既有交叉也有区别。

2 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目标是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引导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向着符合社会主义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党和国家对新时期人才需求的方向发展变化。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者通过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引导和改变大学生的认知方式和反应特点,预防心理疾病以及优化心理素质的教育活动,目标是培养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二者在工作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3 工作方法的相似性

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要途径有:课堂教学是主渠道,日常教育管理是有效抓手,校园文化是氛围,社会实践可以提高和深化认知的水平。工作方法主要有理论学习法、榜样示范法、实践锻炼法、比较鉴别法等。高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主要有:面向所有学生群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课堂教学,面向部分对心理健康知识有兴趣的学生开展的讲座、沙龙、论坛以及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心理健康实践,针对特殊学生群体开展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二者都有课堂教学、校园活动、实践体验等教育方法,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4 工作效果的互补性

已有研究表明,价值观与心理健康水平之间呈正相关。健康的心理使学生更易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而良好的思想品质也有利于促进个人心理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具备崇高理想和远大追求的学生往往会比其他学生更具备正确的自我认知和较强的辨别能力,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进行自我心理调节、自觉培养健全人格。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工作效果上是具有互补性的。

二 心理健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相结合的现状与问题

1 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融合不足

在高校实际工作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较少从研究学生的心理状态入手,因而难以深入学生内心,教育效果流于表面;而心理健康教育更多的是局限于针对特殊学生群体的辅导咨询,缺乏对全体学生思想观念的提前干预和引导,经常是出了问题才去解决,是“事后救火”。二者都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畴,本可以互相借力,融合共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各自为战,大大削减了教育效果。

2 对大学生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的区分容易混淆

学生工作者对大学生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的判断往往出现混淆,导致处理方式方法失当。应该认识到,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政治问题、思想问题或道德问题,更多的是因学业、家庭、情感问题而导致的心理问题。学生的许多问题不仅需要通过做思想工作来疏导,更需要通过做心理辅导去处理。如果将心理问题当作思想问题来处理,通过理论灌输或说服教育来做工作,可以想见,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甚至还会耽误对学生的及时帮助,甚至导致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

3 心理健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结合存在一定难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的理论很多,容易脱离大学生实际生活,遇到学生成长中容易出现的学业、情感、就业等实际问题就更显得因超出自身的范畴而难以有效解决了。一直以来心理健康教育因高校重视不足,工作体制机制不顺畅,辐射的学生群体有限,工作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二者各自的特点使得其在教育实际中课程难以融合,教材师资严重缺乏,开展相结合教育存在一定难度。

4 体制机制不顺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缺乏实效性

高校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中常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畅,工作归属不清的问题。有的学校将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放到党委宣传部,有的学校是思想政治教学部负责,有的学校是学生管理部门牵头,更多学校是几个部门都做一部分工作,大家各做各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这种情况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教育停留在表面形式上,实际效果“水过地皮湿”。机制不顺是因为学校领导重视不够,缺乏顶层设计,没有进行科学论证找准切入点,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案来将核心价值观培育纳入学校整体人才培养方案当中。

三 对心理健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相结合的思考

高校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过程中既要总结经验,将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方法继承好、运用好,也要结合新问题、新情况创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坚持教育引导与学生的思想状况、实际需求相结合,以学生为本,以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放在学生的日常生活,在教育管理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 完善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体制机制

高度重视,成立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委员会,完善顶层设计,学校领导亲自抓工作落实情况。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精神,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建设等方面做相应的安排,设立一系列打通心理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课程,建设一支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的思想政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设计打造一系列践行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2 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人文关怀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体现人文关怀。首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要做到能够及时了解和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行为表现,研究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和特点,对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进行区分,然后运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解决。其次,价值观培育要防止一刀切,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学生开展调研,比较大学生个性心理差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不同群体都能得到相应的教育和指导。第三,价值观培育要提高教育者的教育水平,增强感召力,通过借鉴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多与大学生进行沟通来拉近心理距离,使学生更容易接受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改造。

3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

在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大学生就业难等现实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会越来越多地出现,而这些问题多是由于实际困难没有得到化解所引起的。要解决这类问题,单纯说教恐怕收效甚微,只有通过为学生办实事去解决。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研究他们情绪和心理上的变化,选取恰当的方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常抓不懈

心理学认为,个体学习的过程是从低到高、从部分到整体、从外部到内心的长期过程,是循序渐进而非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的。因此,应该充分认识到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一个长期任务,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核心价值观培育常抓不懈,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融入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参考文献

[1]谢春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方法探索[J].课程教育研究,2012(10).

[2]范美香.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关系探究[J].教育探索,2007(1).

[3]黄赐英.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6(2).

[4]查颖.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

[5]叶一舵.论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双向结合[J].思想教育研究,2002(6).

[6]刘锦涛,王晓丽.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模式[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3(10).

[7]庞彤彤.论价值观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性及其实践意义[J].中国青年研究,2007(3).

第4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关键词:石油企业 综合治理 社区化 网络化

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是围绕石油生产与管理开展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从以往只注重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向所辖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本文对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所面临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石油企业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1.1单一企业厂区向多功能社区转变

石油企业大都建立在地理位置较偏远、周边交通生活环境不便的地方,以前的石油企业主要是针对厂区方面进行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也大都局限于企业的社会治安方面,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加之石油企业自身内部环境的不断改善,石油企业的社区化功能不断凸显,这就与企业的业务功能与服务功能发生了一定的矛盾。由于石油企业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其性质限制了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依照市场规律,石油企业只能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社区化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石油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方便了大家的工作,但社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则强加给石油企业,这就给石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增加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的难度,比如社区化后,小区内的闭路电视信号、小区大门外的交通拥堵、小区的盗窃、医疗卫生服务、学前教育服务、老年工作服务等问题,都会让石油企业来解决,这使得石油企业在管理自己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的职能,与石油企业的实际性质冲突较大,也相应地让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额外增加不少。因此,社区居民对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寄予的这种高期望,希望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能够附带解决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把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从“重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状态,也使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以往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转变到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上来,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与挑战,这一方向性的转变,将很多难题摆在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面前。

1.2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

社区化给石油企业周边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让石油企业周边的环境变得复杂,石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复杂化程度也不断增加。这种复杂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方面。一是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短信诈骗、银行卡诈骗,同时,伴随着这些新的违反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区发生多发财案件如“盗窃机动车”等也呈现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特点。这些新型的违法犯罪不断给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新难题。二是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化。随着石油企业周边环境的好转,社区居住人员的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需要协调好的关系更为复杂。三是移交社区负责的特殊群体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按照石油企业管理的统一部署,社区化后接手管理的特殊群体有:退养家属、协解人员、企业失业子女、改制单位移交油田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在油田每个社区人数都数以千计,是社区在职职工人数的数倍。巨大的人员底数,带来的是管理难度的增大。

2、石油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2.1 完善综合治理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改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2 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将综治工作与党政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爱企、敬业、守法”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尽量多照顾有困难的职工,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保卫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从抓保卫人员风纪入手,严明组织纪律。从军事训练入手,使保卫工作真正成为半军事化组织,把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2.3 利用信息化网络辅助管理

由于社区化的功能增加,给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石油企业内部的综合管理就相应的会减弱,而在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扩充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一些高科技的辅助手段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用信息化的监控网络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也可以利用其他的防控措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增加企业周边联网防控,才能真正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确保企业平安(2)加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监控。在企业与社区人口流动密集的区域,重点加强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随时掌握动向,必要时,通过视频锁定可能带来综合治理隐患的人员。(3)与地方政府的联防联动。由于企业在地理位置上隶属于一个地方政府,搞好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4)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身就是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社区居民是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只重要力量,吸引居民参与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做到治安一起管,防控一起抓,社区治安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才能真正铸就抵御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参考文献

第5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严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的前提条件,是预防震慑犯罪的特殊手段,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任务。实践证明,只有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施严厉打击,才能使犯罪分子感受到人民民主和国家法律的威慑力量,进而充分调动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一要始终坚持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一以贯之地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故意伤害、、投毒、放火等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绝不能姑息手软。同时,要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等检察职能,做到快审、快结、快捕、快诉,保持打击的快节奏、高效率。二要严厉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一个单位发生了职务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用说也会一票否决。谁都知道,只要有公权力的地方,都面临着诱惑陷阱,都存在权力被滥用的风险。权力越重,风险越大,管制越松,问题越重,就越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因此,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履行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督,要突出查办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三要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效果。同时,检察机关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对社会治安重点和乱点的整治,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城乡结合部、重点公共场所的整治。

二、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着力预防各类犯罪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形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措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开展检察建议,对于预防减少犯罪,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各项防范措施,构筑全社会的预防犯罪体系有着重要作用。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又要注意发现行业或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促进行业和单位的犯罪预防。特别是要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预防职务犯罪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要结合典型案件开展法制讲座,搞好警示教育,示建立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三、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

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要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社会治安宣传月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六进”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把法制送进千家万户,努力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类新问题、新情况时有发生,因利益关系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加,群众涉法涉诉问题越来越多,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和压力。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涉检问题时,一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要有爱心、恒心、耐心、同情心,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硬、横、推问题的发生。对来访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认真听取其合理诉求,坚持释法说理,解疑释惑,要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治人。二要认真解决难题。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的“窗口”作用,推行执法窗口前移,通过在乡镇建立检察室、聘请联络员、带案下访、回访、巡访、深入乡镇流动接访、开通网上举报等方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体验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为民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对一些老案和疑难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争取解决。三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地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于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能挽救的尽量挽救,能从宽的尽量从宽处理,努力营造邻里互谅互让、家庭和眭相处的和谐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察,强化对“五种人”的监管力度

第6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第一条根据中央、省、有关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工作。

第三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以下简称“领导责任制”)。各地各单位党政正职干部为本地、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应履行以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认真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干部任期目标。

(三)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部门预算,确保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督办考核、评比奖惩等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对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重点整治。

(六)积极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进行合法性、可控性论证,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好落实。

(七)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纠纷一旦发生,迅速赶赴现场,依法果断处置。

(八)落实各项社会管理措施,加强服务管理和源头预防,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衡发展。

(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激励机制和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

(十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中央、省和在单位、市直单位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第七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形式是:定期收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类资料,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述职制度,开展暗访和督办,对重特大案(事)件和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纠纷进行个案调查。

第八条检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四章奖励与惩处

第九条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任务,经年度考核达到优秀标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市直单位、基层单位每年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分别表彰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乡镇”、“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其单位职工增发一个月全额工资。

第十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进行一票否决: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本地区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低于70%的;

(三)重大决策事项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和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四)对不稳定因素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一年内发生2次死亡2人、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或严重泄密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发生等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冲击党政机关,或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自杀、自残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及灾害事故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十)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第一、第二责任人或分管政法综治维稳领导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十一)其它需要予以否决的。

第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进行一票否决: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单位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重大决策事项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和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四)对不稳定因素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

(五)一年内单位内部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或严重泄密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发生等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冲击党政机关,或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自杀、自残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单位发生重大案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刑事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因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公务用枪、弹药、雷管、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和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被盗丢失;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涉毒、放射性物品案件、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

(十)因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管理不严,导致分管行业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经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通知整改,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十三)其它需要予以否决的。

第十二条对综治工作不力,治安环境差,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案(事)件,但不够一票否决条件的,应发整改或督办通知书,实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进行约谈、黄牌警告和问责。

第十三条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取消被否决地区、部门和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取消有关单项奖励的资格及其第一、第二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并在整改期间内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对其综合治理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降职使用或就地免职。

第十四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已构成严重失职的,经市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核准,对责任人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后,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被否决单位应积极整改,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每三个月向作出否决决定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整改情况。

第五章执行程序

第十六条一票否决权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行使。

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要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否决市直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企事业单位,要征求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综治委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辖区内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征求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综治委意见。

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市直部门,中央、省属在企事业单位,由市综治委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辖区内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由市综治委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一票否决权一般在年终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核一并行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行使。

市综治委作出一票否决决定后,应将否决通知书送达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被否决对象对否决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否决通知书后7日内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申诉。党委、政府收到申诉文书后在30日内指定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仍然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核决定后15日内向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否决决定生效后,作出否决决定的机构应及时将否决通知书送交同级纪检、组织、监察、人社及其他有关部门,同时报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期限为12个月,从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经申请复议维持原决定的,从原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否决期满后,被否决单位应向作出否决决定的机构提出取消否决的书面申请,作出否决的机构应组织专班检查验收,作出是否取消否决的决定,同时报上一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一票否决与干部选拔工作紧密挂钩。组织、人社部门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第一、第二责任人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绩作为一项重要考察内容,书面征求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

第十九条实行垂直领导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考察其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时,应征求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意见。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对这些部门的下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支持采纳。有关部门在评定管辖部门综合性荣誉称号时,必须经同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审核、签署意见。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已授予的应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同级纪检、组织、监察、人社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协商解决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第六章附则

第7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组织了4次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企业320家,对80多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作出罚款、责令整改、停产等处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否决、拒批涉水建设项目72项,涉及投资额近10亿元。水利部门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百余次,查处水事案件50余起,查扣非法采砂设备20余台,下发整改通知百余份,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畜牧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关停取缔畜禽养殖场133处,管控力度不断增强,河道及水源地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部分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较为重视,取得成效较为明显。但个别县(市、区)存在“等、靠、要”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得力,投入不积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河道面貌改观不明显。

2.2部分河道排污问题仍然严重

河道排污是造成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的主要根源所在。目前,由于对地下配套管网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建成区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部分河流排污现象严重,向河道排放污水等问题亟待解决。

2.3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普遍迟缓

截至目前,多数县(市、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尚未启动,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缓慢。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实施初期,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等进行了排查梳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规模小、易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但由于禁养区划定不到位、拆迁补偿费用较高等原因,对于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取缔工作进展不利,管控力度有待增强。

2.4建筑与生活垃圾治理反弹现象严重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影响水环境的两大顽疾,虽然多数县(市、区)已推行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但很多地方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还没有走上正轨,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仍普遍存在。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力、机械等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垃圾成堆成片现象明显减少,但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乱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河段反弹现象严重。

2.5宣传工作不到位

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已经全面开展一年多,但市、县两级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较少,实际日常生活中非法排污、随意丢弃垃圾等污染水环境的事件较多,说明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广泛参与、举报投诉渠道还没有很好运行起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若仅靠政府系统效能的提高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将缺少生命力和持久力,尽管短期内可以消除河流的黑臭污染,但难以换来河流长期健康的生命。

3建议

3.1以治污为重点,加快解决河流污染问题

建议以治污为重点,强化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防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提高工业、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等,尽快研究出台长效措施,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等问题。

3.2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

建议未划定禁养区的县(市、区),尽快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取缔和改造措施,按期完成清理取缔任务。大力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减少畜禽粪污对重点流域的污染。

3.3加快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尚未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地方,特别是沿库沿河村居,要尽快纳入一体化处理,实现村居配备保洁员、乡镇设有转运站、县(市、区)建有无害化处理场。对于建筑垃圾,建议在县(市、区)城区及镇街建设一批适当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尽快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

3.4加大阻水障碍物清理力度

对于清淤清障不彻底的河段,特别是农村小支流、小沟渠等,建议抓住秋冬水少的有利时机,尽快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同时解决人为阻断河道、围河圈养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确保河道水系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3.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第8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总结,10月下旬将

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结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

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9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范文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20*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20*〕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20*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20*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20*〕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

(一)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使广大干部员工更加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确保全员参与案件专项治理,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我县农村信用社内部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