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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体矿产 资源 定量评价 数据处理
[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1-28-1
1固体矿产资源定量评价原则
为了提高固体矿产资源的定量评价的精确度,具体有四大原则:
(1)按类型定量评价原则:对矿产资源的储量进行分类,一般依照矿产类型(矿石、矿体、资源储备与区域)对矿产状态和品质进行评价。
(2)符合规章制度:在固体矿产的预先进行定量评估时,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工作流程必须依照规程,保证探矿工程的质量。
(3)方案的准确性:矿产资源的定量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矿产的详细信息,而涉及到的方案方法或借助的硬件、软件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4)评价的典型性:不同的矿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无论是矿型、储量、地质状态都有所差异,所以要采取具有代表性的评估,更能充分的说明问题。
2固体矿产资源的定量评价
固体矿产资源的储量一般分为三种形式:预可采部分、可采部分和实际可采部分。其储量指的是矿床中具有经济效益的可采部分。定量评价先后经历传统、单一的手工计算方式,到运用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已被广泛引入),和发展到现今的综合评价方法的利用,评价方法的不断的进步完善,固体矿产资源的定量评价精确性也在不断提升,一般常用的定量评价方法有如下方法。
2.1SD定量评价
该方法发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评估固体矿产的储量是基于最佳结构地质变量,理论基础是SD几何分析学。并且一系列的软件被应用到实际评价工程中,首创性的提出了精度概念,在勘查开采的整个流程当中都得到了应用,而且在金矿定量评价时效果良好。由于SD评价法适用于批量处理,提高勘查开采速率,很大程度上节约成本。
2.2固体矿产资源几何定量评价
该种方法经过长期的发展,应用十分广泛,一般包含地质块断法和断面法。(1)地质块段法:依据具体矿产环境的不同,地质块段法细化出了许多方法,诸如等高线法、三角形法、算术平均法等多种方法,应用的矿体形态多在规模小和厚度、品位变化小的的环境当中,如薄层状、似层状、简单层状等,其通用的经验公式为:矿产量=矿产体积质量X矿产体积。(2)断面法:该种方法在传统的勘查中应用十分广泛,一般是将一个大型的矿体细化成多个小部分,而且取样的数量越多取得的数据精度会越高。具体方法是在不同的取样地段,对矿体进行剖面分析,根据取得的矿产截面和矿种类型的详细参数,再对总体进行综合。
2.3固定资源定量评价新方法
(1)证据权法:基于地理信息平台,将统计、图像、和人工智能技术融合起来,基于概率论的贝叶斯理论,在空间决策中做出了很大的改进,并且在定量评价中起到重要意义,其对空间的的决策对象是以点为基础的。(2)线性回归:在实际的评价流程中,不但需要考虑到定量变量,其他的影响因素也客观存在,如岩性、矿床储量等,对矿床的成形影响比较大。多个自变量受一个因变量的多重影响,考虑到这种不确定性,就要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将地质特征转化为数量化的值。
3数据预处理
3.1数据同化处理
在处理数据时,有可能遇到和大多数据相差明显的可疑数据,对此类数据要进行分析,如果得到证实则去除可疑数据。通用的公式:G=(Xi-X)/S,将G值与临界值进行比较,如果超出,则Xi为可疑值,如果相等,为了提高稳定性,可以考虑去除处理。X―取样均值;Xi―可疑值;S―样本标准差;
3.2单元选取
由于矿产资源的不一致性,现今并没有统一或简单的划分方法,实际的评价是基于样品模型来统计的,使用适合矿产资源的网格划分可以提升评价精确度,网格划分要根据具体的形状面积划分。
3.3数据变换
固定矿产资源的影响评价因素比较广泛,但变量的数据单位相差很大,处理比较繁杂,为了简化流程,提升数据分析的效率,必须使其规范标准,一般要进行标准的格式转换。
3.4网格化处理
关于矿产资源的评价调查时往往难以做到均匀细致,例如有的区域过密,有的过于稀疏,会对评价结果造成干扰,通常进行审核比较,保证数据的均匀性。对取样过密的区域进行稀释抽样,进行网格化处理,使样本均匀过度。
4数据处理分析方法
异常特征差分提取法:固体矿产资源分布的往往处于异常状态,是地质存在不均匀现象所产生的结果,例如地球的化学场和物理场的构造等,其异常的地质条件会造成矿产自愿的形成。在定量评价以及数据分析时,异常场的数据客观上能够反应矿产的储量信息,具体特征有块状和线状两类。
(1)线状特征:在地质信息中,运用线状特征的分析方法,掌握地质构造线的特征,利于地理信息的数据提取。例如对于磁场线状,如果是用于测量海底5Km的矿产资源时,磁场测量值延伸5Km,追踪最大梯度值,进行一阶求导,通过磁性地质边界达到信息的提取。
(2)块状特征:不同于线状特征提取,块状特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场综合而成,其成型的异常场与周围明显不同,多种线状或非线状场的叠加,对于块状异常空间的识别。设u=f(x,y)是块状特征场当中可一阶求导的二维磁场函数,(x,y)是特征场中的点,函数u=f(x,y)任以位置点(x,y)的梯度可以表示为:grad f(x,y)=cosr×(af/ax)+sinr×(af/ax),0≤r≤2π,当r=a时,grad fa(x,y)=cosa×(af/ax)+sina×(af/ax)可以取到最大值,grad fa(x,y)是位置(x,y)磁场处的最大梯度值。实际应用中,一般在0度至135度之间,每隔45度的方向上求差分的绝对值,求的最大值作为位置点的梯度,其差分点的梯度公式如下:Grad f(x,y)=Max(XF0°,XF45°,XF90°,XF135°)
5结语
我国的社会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固体矿产资源的储量制约,固体矿产资源的定量评价与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影响评估程度的准确、可靠与否,也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规划制定,现今的定量评价与分析方法面向现代化与综合化的的趋势,并且相关课题已经成为业内十分重视的焦点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永刚.深海固体矿产资源相关数据处理分析及定量评价方法.中国海洋大学.2011-03-20.
[关键词]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21. 082
[中图分类号] TP3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21- 0155- 03
1 引 言
风险是以一定的发生概率的潜在危机形式存在的可能性,而不是已经存在的客观结果或既定事实。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损失结果减少到最小的管理方法。随着信息化向纵深发展,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被广泛应用,但信息安全方面的威胁也大大增加,具体到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存在各类风险,这些风险有着自身的特点,对系统的影响也随着不同阶段而不同。其中信息安全风险是指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在来自环境的威胁下而产生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对信息系统核心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造成破坏。对测绘行业信息安全风险的评估是进行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是对风险计划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有力支撑,而如何识别和度量风险成为一个难题,目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没有一个行业性安全评估类或者安全管理类规范标准,通用安全评估规范在很多方面对于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复杂性和行业特点缺乏适用性,往往较难落地,为此提出市县级国土资源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
2 国内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现状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经历了很长一段的发展时期。风险评估的重点也由最初简单的漏洞扫描、人工审计、渗透性测试这种类型的纯技术操作,逐渐过渡到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科学方法。由于信息安全问题的突出重要性,以及发生安全问题的后果严重性,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得到重视和开展。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在积极投身于信息安全的研究,期望找到保护信息安全的盔甲。美国在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应用独占鳌头,政府控管体制健全,己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分析、评估、监督、检查问责的工作机制。DOD作为风险评估的领路者,1970年就已对当时的大型机、远程终端作了第一次比较大规模的风险评估; 1999年,美国总审计局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出版了相关文档,指导美国组织进行风险评估;2001年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协会(NIST)推出SP800系列的特别报告中也涉及到风险评估的内容;欧洲各国对信息安全风险一直采取“趋利避害”的安全策略,于2001-2003年完成了安全关键系统的风险分析平台项目CORAS,被誉为欧洲经典。我国信息安全评估起步较晚,2003年7月,国信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课题组启动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8月,信息安全评估课题组对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完成了相关的评估报告,总结了风险评估是信息安全的基础性工作;2004年3月国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的征求意见稿;2005年2月至9月,开始了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2007年7月我国颁布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一2007)并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2008年4月22日,在国家信息中心召开了《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实施指南》预制标准第二次研讨会,此次会议主要就标准工作组制定的《实施指南》目录框架进行了详细研究与讨论,《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实施指南》作为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规范》之后又一技术性研究课题,将充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具体实施工作。
3 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方法和手段
3.1 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方法
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后的资产信息、威胁信息、脆弱性信息,最终生成风险信息。资产的评估主要从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三方面的安全属性进行影响分析,从资产的相对价值中体现了威胁的严重程度;威胁评估是对资产所受威胁发生可能性的评估;脆弱性的评估是对资产脆弱程度的评估;具体如下:
(1)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市、县、乡三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风险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识别,确定所有的评估对象,然后根据评估的资产在业务和应用流程中的作用对资产进行分析,识别出其关键资产并进行重要程度赋值。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以清晰的分析出市、县、乡三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各主要业务的重要性,以及各业务中各种类别的物理资产、软件资产和数据资产的重要程度,从而得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同时,可以明确各业务系统的关键资产,确定安全评估和保护的重点对象。
在此基础上,建立针对市、县、乡三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配置库,对资产的名称、类型、属性以及相互关系、安全级别、责任主体等信息进行描述。
(2)威胁评估。威胁是指可能对资产或组织造成损害事故的潜在原因。威胁识别的任务主要是识别可能的威胁主体(威胁源)、威胁途径和威胁方式,威胁主体是指可能会对信息资产造成威胁的主体对象,威胁方式是指威胁主体利用脆弱性的威胁形式,威胁主体会采用威胁方法利用资产存在的脆弱性对资产进行破坏。
在此基础上,充分调研,分析现有记录、安全事件、日志及各类告警信息,整理本行业信息系统在物理、网络、主机、应用和数据及管理方面面临的安全威胁,形成风险点列表。
(3)脆弱性评估。脆弱性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中能被威胁所利用的弱点,它包括物理环境、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人员、管理、硬件、软件及通讯设施等各个方面,这些都可能被各种安全威胁利用来侵害一个组织机构内的有关资产及这些资产所支持的业务系统。
通过研究,将建立本行业的涉及主要终端、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数据库及应用等主要系统的基线库,从而为脆弱性检测在“安全配置”方面提供指标支撑。
(4)综合风险评估及计算方法。风险是指特定的威胁利用资产的一种或一组脆弱性,导致资产的丢失或损害的潜在可能性,即特定威胁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在风险评估模型中,主要包含信息资产、脆弱性、威胁和风险四个要素。每个要素有各自的属性,信息资产的属性是资产价值,脆弱性的属性是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后对资产带来的影响的严重程度,威胁的属性是威胁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属性是风险发生的后果。
综合风险计算方法:根据风险计算公式R= f(A,V,T)=f(Ia,L(Va,T)),即:风险值=资产价值×威胁可能性×弱点严重性,下表是综合风险分析的举例:
注:R表示风险;A表示资产;V表示脆弱性;T表示威胁;Ia表示资产发生安全事件后对组织业务的影响(也称为资产的重要程度);Va表示某一资产本身的脆弱性,L表示威胁利用资产的脆弱性造成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级别划分为5级(见表1),等级越高,风险越高。
各信息系统风险值计算及总体风险计算则按照风险的不同级别和各级别风险的个数进行加权计算,具体的加权计算方法如下。
风险级别权重分配:
极高风险 30%
高风险 25%
中风险 20%
低风险 15%
很低风险 10%
各级别风险个数对应关系(即各级别风险相对于很低风险的个数换算):
极高风险 16
高风险 8
中风险 4
低风险 2
很低风险 1
风险计算公式R’=K(av,p,n)=av×p×n,其中,av代表各级别风险求平均后总和,p代表相应的风险级别权重,n代表相应的风险个数权重。
总体风险值=R’(极高)+ R’(高) + R’(中) + R’(低) + R’(很低)
3.2 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研究的手段
(1)专家分析。对于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策略,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进行管理方面的风险分析,结合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现状,指出当前安全规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并给出安全建议。
(2)工具检测。采用成熟的扫描或检测工具,对于网络中的服务器、数据库系统、网络设备等进行扫描评估;为了充分了解各业务系统当前的网络安全现状及其安全威胁,因此需要利用基于各种评估侧面的评估工具对评估对象进行扫描评估,对象包括各类主机系统、网络设备等,扫描评估的结果将作为整个评估内容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3)基线评估。采用基线风险评估,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基线检查,拿现有的安全措施与安全基线规定的措施进行比较,找出其中的差距,得出基本的安全需求,通过选择并实施标准的安全措施来消减和控制风险。所谓的安全基线,是在诸多标准规范中规定的一组安全控制措施或者惯例,这些措施和惯例适用于特定环境下的所有系统,可以满足基本的安全需求,能使系统达到一定的安全防护水平。
(4)人工评估。工具扫描因为其固定的模板,适用的范围,特定的运行环境,以及它的缺乏智能性等诸多因素,因而有着很大的局限性;而人工评估与工具扫描相结合,可以完成许多工具所无法完成的事情,从而得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估结果。人工检测评估主要是依靠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专家在各服务项目中通过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采用顾问访谈,业务流程了解等方式,对评估对象进行全面的评估。
(5)渗透测试。在整个风险评估的过程中,结合外部渗透测试的方式发现系统中可能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已经存在的系统脆弱性。
关键词:CDIO理念 资产评估 实训教学体系
CDIO是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运作(Operate)四个英文单词的缩写,是“做中学”和“基于项目的教育和学习”的集中概括和抽象表达,是一种合作学习,团队成员之间相互探讨、交流、协作,共同完成项目设计、规划,最后独立实施完成项目。基于CDIO 教育理念的资产评估专业实训教学体系,应是以培养合格的资产评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应用资产评估知识技能教育为主线,以资产评估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基本资产评估理论知识传授为基础,使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结构得以优化、全面协调发展。
一、建立基于CDIO理念的资产评估实训教学体系的意义
(一)有利于借鉴CDIO理论和应用“做中学”方法,创新资产评估专业教学模式。CDIO理论主要是借鉴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杜威创造的“做中学”工程教育理论,将其应用到建设项目资产评估课程实践性教学中,开发实践性工程资产评估教学实验项目,它是“做中学”原则和“基于项目的教育和学习”的集中体现。资产评估专业教育完全可以应用“做中学”方法,实现由传统“通知教育”向现代“通识教育”转化。
(二)有利于提升学生专业素质与就业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延伸就业链。平时,学生对资产评估专业知识掌握只局限于一些资产评估基本概念、程序和方法等纯理论性知识,在资产评估实务应用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不能从事资产评估具体实务操作,也不具备应对经济社会对资产评估人才培养需要的能力。因此,在资产评估专业中开设资产评估实训课程是提升资产评估专业学生专业素质与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又提高了资产评估教育质量,延伸了学生就业链。
(三)有利于培养高端资产评估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资产评估人才需要变化。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对广西加快将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此,广西资产评估行业完全有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影响将不断扩大。
二、基于CDIO理念的资产评估实训教学体系构建原则
(一)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目前高校培养的评估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能满足这个行业的发展需要。因此,构建资产评估实训教学体系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经济需求、行业发展需求及学生未来发展方向,为评估行业培养高素质的评估人才。
(二)深厚专业基础知识,拓宽相关领域理论。评估行业需要的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除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外,还要熟悉相关领域工程基础知识和经济基础知识,以满足服务经济需要。因此,知识体系的构建强调专业基础知识,突出服务工程基础,注重多领域知识的交叉与融合。
(三)融合国际规范,突出国际化特点。评估是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服务,是一个国际化的合作。要想在全球范围内赢得竞争力,评估人才就必须符合国际化标准,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熟悉行业规范和国际标准,具有跨文化沟通、协作能力等。
三、基于CDIO理念的资产评估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课程体系设计。基于CDIO理念的资产评估专业实训教学体系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确定课程体系。严格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设置专业学科核心课程,保证理论课教学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同时,课程设置还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因此基于CDIO理念的资产评估专业实训教学体系应是理论教学、实训教学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课程体系。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综合性的实践项目为核心,将学科性理论课程、训练性实践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有机整合,完成基本实践、专业实践、研究创新与社会适应等4种能力的培养。
(二)实训教学平台设计。在每一个课程实训中,研究具体的课程教学内容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以及重叠内容的衔接和过渡;设计课程实训和课程群大实训(综合实训),深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效果。并通过与现实企业合作的大型实训项目串联课程实训知识体系进行开放式实训,通过这些实训加强所学知识和应用能力;通过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综合运用训练学生的应用能力。
为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资产评估专业应根据学科交叉渗透、理论实践融合、资源优化共享的实验教学理念,按照“理论―课程实训―综合实训―跨学科综合实训”四步骤设计实训教学平台,应构建的实训教学平台。
(三)实训课程体系的结构设计。资产评估专业应按照CDIO的理念,即按照“基础―提高―创新”三阶段进行实训教学层次体系设计,将实训教学细分为阶梯状的三个不同层次,第一层次是入门阶段,也是通识课程基础实验阶段和专业基础性实训,通过这一阶段学习,激起学生的兴趣并使其认识到实验的重要性;第二层次是小项目综合实训与若干小项目组合的综合实训,是学生从基础到综合的一个过渡阶段,构成了实训教学的提高教育阶段,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和设计能力;第三层次的现场实训,则体现了理论知识与现场情况的交叉与渗透,是实训教学的创新教育阶段,主要培养学生融合专业知识、自主思考并进行创新性工作的能力。
(四)实训教学体系的设计。为了保证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资产评估专业应构建“实训―实习―毕业论文”的实训教学体系。“实训”包括基本技能实训、专业技能实训和综合技能实训,主要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实习”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最关键环节,是对已有知识的应用、探求问题的解决和寻求新知识的过程。通过建立和完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将教师已完成的企业横向课题根据教学需要转化成为综合性、创新性的实践项目,或为学生提供企业现实环境中的真实项目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路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毕业论文”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新爱,张伟民,张志红.房地产估价实训教学研究[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5).
2.杨志奇,高雪铁.基于 CDIO 模式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高教讲坛,2010,(33).
注册资产评估师(Certified Public Valuer,以下简称CPV)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人员。CPV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4月 (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中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报科目的考试。考试试卷总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标准分。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财政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经注册后的资产评估师方可执业,资产评估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二、CPV考试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共设《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五个科目。每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试分别在五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其余四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各个科目具体章节涉及内容如表1。
在众多考试中,CPV考试还属于资历尚浅的“小辈”,资产评估行业也还处于“成长”阶段,CPV多融于CPA,CPV与CPA暂无明晰的分水岭,而CPV报考人数远不及CPA多。200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人数5.5万人,总合格人数为2873人,总合格率5.17%。各科合格情况为《资产评估》合格人数2948人,合格率16.61%;《经济法》合格人数6910人,合格率35.68%;《财务会计》合格人数5328人,合格率24.98%;《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合格人数2758人,合格率17.87%;《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合格人数1030人,合格率8.03%。与2002年CPV总通过人数相比,2003年CPV考试通过人数有所下降。2003年CPV报名人数4.7万人,总合格人数为1040人.总合格率为3.84%。其中,《资产评估》2631人,合格率17.93%;《经济法》2651人,合格率19.04%;《财务会计》1998人,合格率11.75%;《机电设备评估基础》1289人,合格率10.86%;《建筑工程评估基础》2279人,合格率10.81%。近五年来,CPV考试人数没有明显上升趋势,直至2006年,即该项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的第十次考试,全国累计参加CPV考试的人数仅49万人科次。
三、CPV考试发展
1995年依据《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国家开始实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运用特定的专业方法,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相关资产或经济资源价值评估服务。在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规范交易行为、改善经营管理,对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十年来,CPV考试为行业发展选拔和储备了大批专业人才,为建立一支资产评估专业化队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CPV考试在为行业发展需要服务的同时,考试制度和考试政策也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创新。
资产评估协会领导指出:“近年来,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考试更加关注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凸现资产评估‘执业能力’的特点,通过改革考试教材,细化考试大纲,完善考试命题,健全组织管理工作等,考试不断创新和完善。2004年为加大资产评估行业对外开放的力度,考试向港澳居民开放。同年,为进一步优化选才途径,拓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领域,还设立了珠宝评估专业考试,目前已初步形成基本符合行业发展特点、学科设置较为合理、组织管理逐步健全的考试管理体系”。
四、资产评估行业现状
我国的资产评估是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兴起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初具规模,在企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程中,维护了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各种产权主体的利益,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规范资产运作、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已经成为我国蓬勃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中介服务行业。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资产评估行业面临新的挑战。资产评估新准则的,给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了崭新的机遇,使资产评估行业在国际趋同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
目前我国有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余人、从业人员6万多人评估机构3500多家,而平均每家评估机构拥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却不足8人。以北京地区为例,2006年北京地区专营资产评估的机构中,最大的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也不足100人。从这几个简单的数字不难看出,我国评估行业还须加快前进的脚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不足,使得评估机构无法建立起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有效的管理审核制度,而内部管理是保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关键,因此高端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
五、CPV行业前景展望
与国外的评估机构相比,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执评业务较单一。为此,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大力拓展咨询业务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业务,全方位开拓服务领域。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主体的需要,资产评估服务已涉及到诸多重要领域和重要经济活动,其中包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国有产权或股权转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同时,为解决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还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素质的资产评估师团队,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我国健全资产评估行业法规,推进资产评估机构的成长。
资产评估协会领导曾答记者问说:“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完善,资产评估行业的地位不断提高,评估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影响日益增强。《公司法》、《证券法》、《拍卖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资产评估提出法定要求并做出相关规定,资产评估对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护金融风险和保证公平交易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关键词:收益现值法;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种衣剂
由于对农业无形资产转让或投资不是以其物化价值为基础,而是以其未来能带来的价值即垄断利润和超额利润为前提,所以收益现值法是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之一,在评估实践中,应用极为广泛。
一、收益现值法解析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简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收益现值法评估模型
在考虑出让方分享收益比例的情况下,本文构建的收益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模型如下:
V=k×
式中:V——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值;k ——收益分成率;Rt——为使用该农业无形资产后第t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农业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i——为折现率。
三、收益现值法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应用
现以河北某农药研制开发中心A农业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评估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为保护商业秘密,本案例略去了农业专业技术主、客体名称,并对有关内容作了一定处理。
(一)案例背景资料
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出一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这种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与国内多种种衣剂进行试验比较,各项技术指标处于领先水平。成膜时间、脱落率与包衣种子含水率已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指标。包衣时固化时间约0.5分钟,包衣比例为1∶120kg~140kg;包衣后脱落率(占总有效成分)≤0.5%;种子包衣时制剂可根据需要兑水。该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解决了目前国产种衣剂存在的问题,如:种衣剂沉淀,造成种衣脱落等。该技术经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进行科技查新检索,被认定为“主要研究内容及其技术指标均有新颖性。”“预计经济效益大,生产投资少,工艺简单,技术简便,易推广使用。”该农业技术产品还通过了河北省农药检定所的药效试验,河北省医学科学院检测中心的毒性试验等多项验证,确定了其技术的可行性和先进性。该技术产品已被河北省计委、河北省农业厅列为种衣剂的重点推广项目,同意建设年产2 000吨的种衣剂厂。
评估委托方: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
评估对象: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
评估目的:以该项农业专有技术作价投资,组建河北B种衣剂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年×月×日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案例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的要求,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投入后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方面,宜采用本文提出的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评估基本公式同上。
(三)评估程序中主要参数的选取
1.超额收益期限的确定
据相关专家的分析预测,考虑到目前生产原有种衣剂的厂家较多,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因此,本次评估在综合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其超额收益期为四年。
2.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由于本次评估的农业专有技术主要用来组建一个新的企业,在采用收益分成折现法评估的基础上,利用销售预测法,选取净现金流量指标作为收益估算指标。其计算为:年净现金流量=年现金流入量-年现金流出量。数据如表1所示:
各项因素的确定如下:
(1)营业收入。经调查分析得知,与该技术产品同类的产品近几年价格变动不大,可以近几年同类技术产品的平均售价5万元/吨作为评估对象的销售单价。据河北省农业厅“种子工程”的实施计划,全省玉米的包衣率达到90%,则需要高浓度种衣剂6 000吨。A农药研制中心研制的高浓度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预计实现新型种衣剂助剂销售量500吨/年,玉米种衣剂销售量900吨/年的计划是可以实现的。预计在投产期第一年,生产能力达30%,第二年生产能力预计达50%,以后两年预计达产率为100%,生产规模实现年产2 000吨。计算过程(见表2):
(2)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可按如下公式测算: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估算数据及计算过程(见表3):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定。由于应交增值税的预测与销售收入、原材料采购、增值税率等多种因素有关,很难估算出其具体数额,故本案以销售额为基础,综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按增值税率与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乘积的和约2%(17%×10.5%+6%×10.5%)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计算过程(见表4):
表4 销售税金及附加预测表单位:万元
(4)所得税。由于该项农业专有技术属于高科技项目,投产后将享受国家所得税“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以后各年则不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一律按33%的税率计征。计算(见表5):
表5 所得税预测表单位:万元
(5)建设投资。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金投入。本次评估在参考投资规模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估算在建设初期B有限责任公司将会一次性投入固定资产35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不在涉及其他资产的投资。
3.收益分成率的确定
根据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的鉴定,该项农业技术具有较高的新颖性、先进性、可行性。因此,在对评估对象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中国最高的技术分成率与该项农业技术的加权平均得分相乘求和,从而确定出被评估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收益分成率为25.8%,即该项技术在其创造的收益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5.8%。计算过程(见表6):
表6 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技术综合评价表
4.折现率的确定
本评估折现率的确定主要依据筛选法,以上市公司同类农药生产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基础计算的。考虑到评估对象的风险性,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约16%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折现率。计算过程(见表7):
表7 收益折现率估算表
注:以上数据资料来自同期上市公司年终财务报告。
(四)评估结果的确定
该项农业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值=25.8%×846.99
=218.52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见表8):
参考文献:
[1]蔡吉祥.无形资产学:第3版[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资产重组行为,直接导致作为收益重新安排的基础——权益资本的变化,触及到会计计量核算实务操作。正确理解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关系,有利于实践中评估与会计的良好对接,解决企业重组后存在的财务核算问题。
一、会计计量:确定性比正确性更重要
计量是财务会计的核心,从理论上讲,资产负债具有五种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现金流现值。从世界通行的财务会计核算准则来看,历史成本是被广泛而长期采用的最基本的计量属性。例如《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简称“IAS”)中,规定的所谓“基准处理方法”实际上是优先采用历史成本的概念,在“IAS”第16号关于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一章中规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初始计量应该按成本计量。国内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同样坚持历史成本计量资产这一原则。在没有任何权益资本变化的情况下,企业的账面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单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的会计概念。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价是以购买时的价格和与之相关的费用组成或生产时的全部所费减去折旧进行的,这种方法是会计核算中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全部体现。
客观地讲,任何一位哪怕是财务专家在阅读财务报表时都不会为此花费时间去重新计算每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因为独立于会计师之外的计量业务是历史真实发生的,而不是推演出来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来讲更加放心,“一项资产的原始购买价格要比它的现行销售价格、重置成本者它预期产生的未来收益的价值都要客观的多”,这就是会计计量客观性原则最被接受的原因。
但也正是因账面价值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导致了企业账面价值的不相关性和不正确性。一是历史成本并未考虑诸如通货膨胀和市场贬值,从而账面实际价值与市场价值总是有差异的;其次,资产账面价值并不从未来收益角度考虑价值,也不考虑权益资本成本。这也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推出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CashFlowInformationandPresentValueinAccountingMeasurements),为在初始确认或新起点计量(fresh-startmeasurement)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会计计量基础的重要原因;也是荷兰、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在税法上规定依据重置成本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重要原因。再次,资产历史账面价值并不能完全与公司产生收益的资本对应,很多收益尽管是无法按成本计量的“资产”产生的,但因会计核算的“确定性比正确性更重要”而“拒之表外”,会计业内经常传说“近似的正确比精确的错误要好”。
二、资产评估:舍弃历史成本,以“现实性”为原则
资产重组实质上是资本性资产的重新组合,是法人财产权或出资人所有权的重新安排,它不仅导致会计主体的变更,而且导致了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假设的改变或原会计主体控制权的变更。建立在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基础上的历史成本会计信息已不能满足资产重组中利益各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资产评估舍弃历史成本原则,以“现实性”为原则,以现行市价、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等价格标准重新反映账面价值。在实践中不但维护了所有者的权益(资本保全),也推动了会计计量方法的发展和完善进程,同时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会计计量与国际上的接轨。
三、资产评估计价和会计计量属性区别
(一)计价原则区别——唯一性与可选性
客观性是会计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这是历史成本计价方法最重要的前提,即资产是以购买时的价格或生产时的成本减去折旧,即净历史成本计价。而评估计价的标准是“可选”的和“可变”的,价格标准有重置的标准、清算的标准、收益的标准等。也就是说,评估并不反映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而是反映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清算拍卖价值等。评估标准随评估目的不同、财税政策不同而进行具体选择。
例如,会计计量按所费原则进行资产确认,按一定准则判断后,将所费在当期损益与资本支出之间进行计价,这对于一致性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说是妥当的。评估中对资产的确认就不是单一原则,比如在产权转让的场合,不是根据所费原则进行资产确认,而是根据客观性原则进行资产确认,无论资产的形成是否曾经有所费,以及所费是否已列入损益进行了补偿,只要是现实存在的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一律加以确认,并根据市场、成本和收益等不同情况进行估值。
(二)价值性质的区别——确定性与正确性“嗜好”
评估本身是一种专业判断,而不是一种客观事实,不管依据多么充分,都不是给资产定价,而是一种经济咨询和专家咨询活动,这是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在某一个适当区间内,几个合格的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的判断可能是有差别的。但这种差别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这种专业估值的差别尽管带有主观的成份,但在本质上也是反映了资产现实价值本身存在多样性这一客观现实。事实上,过去发生的同一资产业务,在不同的会计个体历史成本记录上完全可能不一样,因而会计计量的唯一性并没有改变资产价值的可变性这一客观现实。正如本文前述,会计计量的准确性“嗜好”,恰恰导致了其不正确性,即“提供精确错误”。多种多样的资产应该具有不同的计量特征,不同的目的往往决定资产的不同价值,同一价值基础也同样有不同的价格类型,正是这种计量的灵活性,突破了一味追求准确的思路,反而正确对企业获利的全部基础予以货币化,满足了权益占有方对权益真实性关注的需要,保证了社会各利益方的合理利益。
(三)价值体现形式区别——“牛”和“牛肉”的关系
评估价值体现的是“牛”整的价值,是把牛作为资产计量,不是牛肉的简单相加,因为单纯的说“牛”值多少钱,对于不同的使用者来说,不同的使用方式(行为目的)来说,是可以有不同的价值的。对于获得“牛”是为了出售“牛肉”者来说,关注的是从食用需求者能够获得的利益,理性投资者所支付“牛”的价格不会超过所出售“牛肉”所获取的收益;而对于获得“牛”是为了使用“牛”来犁地者来说,关注的是从耕种需求者所获取的收益,对于理性的投资者而言,所支付“牛”的价格不会超过未来“牛”带来收益的现值。这就是资产评估价值灵活的体现形式。它不会撇开“牛”整体以及如何产生收益等因素,仅根据当初得到“牛”的价格反映“牛”的价值。相反,会计计量恰恰是根据当初得到“牛”时的价格、或者“牛肉”的简单相加来反映“牛”的价值的,这在权益变动时是任何利益方无法接受的。
(四)计价时机的区别——初始确认和连续确认
在中国,资产重新计价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的,只有资产业务发生时才重新计价,也就是说需要时才有该业务。而会计只要经营就需不断地计价。香港物业测量师的估值结果直接作为会计调账的依据,也是源于物业市场价值的不断变化,会计师借助物业测量师的专业力量,反映物业资产的现时价值,这是一个体系,也是一种需要。
四、资产评估计价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融合
从评估计价与会计计价市场性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密切的联系,其本源在于评估与会计在资产披露问题上均是关于资产确认、计价和报告的科学。从会计理论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功能上互补性。
理论上讲,企业之所以无需调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数据,是因为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特定主体来说,权益所有者关心的不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是以权益为基础依据的收益,而且从成本收益法则和信息的相关性而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信息更适用,更可靠,没有通过资产评估来重新确认账面价值的必要。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但从另一种需要来看,作为收益重新安排的依据和基础的权益一旦发生变化(例如资产重组),权益所有者关注资产价值的程度远远超过收益的本身,在这方面包括国家资本在内的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即保护国有资产。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清楚本文前面提到的,账内反映的资产的历史成本与公允的资产价值是背离的,作为完整获利主体的企业收益并非完全、有时完全不是账内资产产生的,也并不是从资本的本质(产生收益)的角度去计量资本的价值的,尽管是确定的(会计中的客观性),但同时是不正确的,这就必然产生通过重新计量、反映资产公允价值,从而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权益的需求。
五、评估计价与会计计量在实务中衔接与矛盾
《国际评估准则》特别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在评估准则的每一具体准则和指南中,全部有与会计准则衔接的专门部分。这样,总体上协调了与会计准则的矛盾,便于企业产权变动后的账务处理。但在我国两者存在着诸多无法衔接之处。
(一)衔接但又不完全衔接。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资产重组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对投入到拟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折股、工商注册和调整账务的依据。但目前的资产评估操作技术规范并没有和企业会计制度完全衔接。以无形资产为例,《企业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的取得计价中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入账。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值作为实际成本”。
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中,一种经常采用的模式为重组企业将优质、主业资产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入资产计价的资产评估,如果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包含在拟投入资产中的无形资产按账面值列示而不能进行重新作价,是现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不能接受的,现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中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首选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果与账面价值差异为股份公司未来的报表带来的影响不言而喻。
即使是无法使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情况下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也要求“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该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资金成本)确定该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也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经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的规定相矛盾。
(二)会计“八项计提”与评估不衔接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1、应收、预付款项。应收、预付款项的评估思路是,首先根据审计审定的结果确定评估的起点数据(账面数),其次,评估师根据对可能收不回的账项的判断,确定风险损失。然后用款项的账面余额减去可能收不回的金额(即风险损失)得出评估值。这个过程的关键是风险损失的判断。就方法本身而言,评估风险损失的判断与审计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是一致的。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因审计评估各自坚持独立的原则,往往二者的判断结果存在差异,有时很大。而且一般是评估结果高于审计结果(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这就对上市公司产生了影响。因为股份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建新账后,审计师根据既定的会计政策重新计提坏账准备,大量的差异由当期损益承担。
2、无形资产的处置与作价。无形资产按历史成本入账,但因种种原因,无形资产实际拥有价值与企业收益状况和账面成本有非常小的对应性,导致了账面上大量没有记录的或只有很小金额的记录等情况。但从企业获利的角度来说,账面上小额的记录、甚至没有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了巨额利润,有的甚至全部是无形资产创造的,但会计往往是根据取得(购买或自创)时的历史成本减去根据既定的年限的摊销后的余额来计量,根据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余额的比较计提减值准备。而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一般难以真实反映其价值。采用超额收益法评估,从理论方法上讲,最能真实反映其价值。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建新账时,会计摊销后的余额加上计提的减值准备,从而“缩小”资产价值,根据获利能力得出的评估价值远远超出账面余额,从而“放大”资产的差异,客观上增大了企业上市后的摊销额,直接减少了企业报表的收益。当然不排除资产评估结果“随意性”的影响。
3、其他资产评估增值。其他资产评估增值导致摊销额的增大,利润明显下降。评估增值增大企业上市后资产的摊销额,是导致企业效益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4、存货—产成品。存货—产成品市价法评估时,采用的价格为产品不含税出厂价格,包含了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支出和税后利润等部分。对新公司来说,至评估基准日,已发生并已计入成本的费用、新企业实现销售时发生的费用和实现销售后要流出企业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等,都应得到补偿。因此必须从市价中扣除各种税费和利润后才能作为产成品的评估值。但资产评估的现实做法是:如果销售有风险的话,利润实现有风险,评估值应扣除利润。这种处理与股份公司盈利预测和发行价确定有矛盾。如果产成品评估值计算了利润,并反映在老股东权益中,新公司却无法赢利,确定发行价的“市盈率倍数法”也不该计算未来收益。计算了利润评估值增值部分,实际上就是提前确认未实现的利润。
结语
关键词:会计学;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准则;国际比较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35-0112-03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它需要专门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营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继续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价的行为)。资产评估业务,为市场上资产买卖双方当事人议定资产价格提供参考。目前,资产业务范围广泛,包括无形资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不动产评估,珠宝首饰评估,企业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等等诸多方面。
资产评估作为一个中介职业需要非常强的专业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复杂化而不断提高并规范化。作为评估指南,资产评估准则也需要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渐完善,建立起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估业务准则,及其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准入标准。本文通过对比《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和美国资产评估准则,对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不完善的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一、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
1.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
“从1986年开始,我国企业之间出现了合并、兼并、收购等现象,标志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在我国已经出现。为了有效地实施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流失,客观上需要对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度量,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资产评估行业也就应运而生了。”[1]1991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的资产评估开始逐步形成。2000年,我国制定《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这是我国第一部资产评估准则。后来财政部于2004年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目的在于建立评估师规范职业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资产评估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这两个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2]
2.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
资本主义萌芽后,世界贸易的商品种类和数量急剧增加,逐渐形成了资本市场。为了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公平交易,开始出现了对资产及证券评估的行业。1792年英国测量师学会的成立,让现代的资产评估行业开始启程。至20世纪8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资本跨国流动事项对资产评估需求的加剧,制定一部国际评估界广泛认可的评估准则,成为国际资产评估业发展的共识。1985年,《国际评估准则》开始制定。
二、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目的比较
国际准则的制定的主要宗旨是:为公共利益制定和用于财务报告的资产评估准则和指南,以满足财务报告,满足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经济领域的需要,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对制定本国资产评估标准的需要,促使国际评估准则和指南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和遵守。
美国于1986年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是为了规范资产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资产评估行为、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及应评估实践的需要,为资本市场的完善服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对以融资为目的的资产抵押贷款评估给予着重的论述,有具体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经济系统和国有资产的改革的需求,保护国有资产。
三、资产评估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比较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框架比较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资产评估指南和6项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主要划分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以及资产评估业务准则两个部分。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由于涉及面广,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3]
2007年版的《国际评估准则》由3个准则,2个应用指南以及15个评估指南组成。[4]1986年美国八个评估专业协会和加拿大评估协会联合制定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2005年版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包括10个准则、10个准则说明和27个咨询意见。[5]
2.资产评估准则内容比较
(1)中国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实体性准则两个部分:程序性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实体性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资产评估指南包括《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6]
(2)《国际评估准则》包括:3个准则,即《市场价值基础的评估》、《非市场价值基础的评估》和《评估报告》;2个应用指南,即《财务报告的目的评估》和《抵押目的评估》;15个评估指南,分别是不动产评估、租赁权益评估、厂场/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动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资产评估中对于有害有毒物质的分析、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中的成本法、评估复核、特殊交易不动产评估、折现的现金流量分析、农业财产评估、物业税目的大总资产评估、采掘业固定资产评估和历史资产评估。[6]
(3)美国资产评估准则――《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以10个准则为主要构成部分,具体包括:不动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报告、评估复核报告、不动产评估咨询不动产评估咨询报告、批量评估和报告、动产评估、动产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准则说明包含的10个内容依次为:评估复核、评估准则条文注释的细化说明、折现现金流分析、追溯性价值意见、未来价值意见、职业道德条款的保密规定、不动产和动产市场的价值意见中的合理展示期、对不动产和动产评估定条件的背离许可、报告的电子传递、明确其用途和预期使用者、在涉及联邦权益的交易中投保联邦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所使用的业务。[6]
通过对比《国际评估准则》、美国的资产评估准则,能反映出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当前存在的问题。
四、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存在的问题
1.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严密
与完善的《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相比,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尤其是基础理论很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甚至会动摇资产评估业的地位,制约其作用的发挥。在准则体系方面,职业道德准则的指导与制约作用相对缺乏。[7]
2.资产评估准则更新慢
对比近几年不断更新的《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和美国的评估准则,我国评估准则仅仅对不动产评估行业的制定进行了修订(如对土地、房地产评估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及新的需求,加以补充和更新)。但是对于新兴的评估行业,如会计准则、财产税等方面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准则用以规范行业行为。[8]
3.制定资产评估准则的专业人才匮乏
与人才济济的美国相比,我国专业的评估人才十分匮乏。一方面原因,评估机构主要与事业单位挂钩,评估机构并没有独立的市场化地位,导致评估人员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所以导致评估机构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成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执业主体。另一方面原因,我国对于评估行业的重视不足,所以从事评估的人员较少,有能力制定评估准则的人更少。[9]
4.评估准则不统一
与美国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目前还没有资产评估法来保障资产评估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利益。原因之一是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原因之二是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着多种技术标准,不同的技术标准和行为准则往往是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忽略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的共同需要;原因之三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技术标准的透明性很低,因而造成整个行业的准则既不统一又不规范。[10]
五、对于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议
1.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指导和制约
从国际和发达国家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和发展来看,资产评估准则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需要以规范资产评估行业为目的。[11]只有不断完善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指导和制约,我国的资产评估业才能够规范化,才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也能够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从而使我国评估行业得到较快的发展。[12]
2.适当参考国外评估准则,服务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历史较短,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只有在理解国际评估界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地吸收国外评估准则最新概念、方法和技术,才能够最大程度地推进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建设。[13]同时,应根据我国实践需要,对评估方法和技术进行必要的创新,使评估准则成为符合我国特色市场经济需求、适应我国评估行业发展的评估准则。我国应以原则性为导向进行综合性定位,借鉴国外评估准则的先进性部分,使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得以进一步完善,促进资产行业与国际接轨。[14]
3.强化培养评估人才,为评估准则的制定提供人才基础
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的基础是要有理论基础为指引,我国资产评估事业虽起步较晚,但一直在发展。我国在资产评估定位上的不明确,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的发展,而资产评估定位的不同是由于对评估理论研究的不透彻。[15]我国应该对资产评估的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而理论研究需要专业高深人才。[16]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培养评估行业的人才。[17]
4.推进评估行业统一管理改革,制定统一规范评估准则[18]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资产评估应该包括不同专业领域中的评估业务,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行业,各个专业领域的管理应该是统一的。[19]所以,只有加强推荐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改革,才能制定统一规范的评估准则,促进评估行业的健康完善发展。
六、结论
通过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美国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对比和研究,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长的路要走。评估准则的建设只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评估执业水平、规范评估执业行为为目标,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才能够在更深层次上为评估机构提供规范的执业依据,为评估行为提供明晰的标准,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规范。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建设只有站在新的起点,适应新的形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严谨科学的态度,完善评估准则体系,推进资产评估准则建设,才能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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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非同一控制;企业控股合并;商誉;可辨认净资产
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但是实务操作中如何理解准则中每个关键词的含义,如何处理各种特殊事项,准则、解释及指南并不能一一穷尽。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分析特殊事项的处理原则,探讨商誉的确认方法和构成,并提供了案例分析给予直观的说明。
一、购买日的确定
在并购活动中,会涉及很多关键日期。按时间顺序,有协议签订日期、权力机构审批日、股权款项支付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最终交割日。那么上述关键日期中,购买日是哪一天?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关于购买日的认定,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 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2. 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3. 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4. 并购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5. 并购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并购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从准则理解,购买日是并购方取得对被并购方控制权的日期。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购买日最重要的条件是第5条,此条要求被并购方已对其股东名册进行了变更记载,并购方(新股东)实际取得被并购方控制权,并可据此享有并承担被并购方的经营收益和风险,转让方(原股东)不再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股东变更后不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必然导致相关交易或者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在实务中,可能出现企业合并的购买日早于被并购方办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情况。
二、可辨认净资产的识别和认定
(一)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可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所描述的条件,一是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二是能够从被并购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无形资产,无论原先在被并购方自身报表上是否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编制合并报表时并购方在都应将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的无形资源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组成部分。合并层面单独确认价值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客户关系、销售网络、待执行合同等。
(二)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的或有负债,如果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那么也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中对被并购方的或有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比较特殊,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规定的标准有所不同,强调“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被认为是非可辨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产生是由于会计和税法上对于确认纳税义务的时点不同造成的。由于企业合并时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已经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原先确定的税会差异已经不再有意义,因此认为其不具有可辨认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递延所得税,是在把合并成本分摊到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以确定购买日公允价值之后,通过将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其各自的计税基础相比较得出的。
需要注意,这部分合并层面调整出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抵消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其最终表现形成商誉。
(四)商誉
商誉从其产生的原因及属性上就体现出不可辨认性。商誉是指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的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是企业整体价值的一部分。与企业整体不可分割,不能单独存在或交易,因此认为商誉是不可辨认的。企业合并时,是从并购方的角度重新认定本次收购的商誉,反映本次股权收购所支付溢价的价值,因此原商誉不再予以考虑。
三、购买日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规定了企业合并中并购方取得的被并购方各项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其核心思想还是寻找活跃市场的市场价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实务中,股权转让对价是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确定的。合并报表处理时,就采用该评估值作为公允价值即可。但是仍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评估报告的基准日到购买日之间通常有几个月的时间,如何从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到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二是上述提及的特殊资产如何确认公允价值。
(一)基准日到购买日公允价值的调整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从基准日到购买日期间企业仍然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净资产也随之变动。作价的评估值反映的是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非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假设在过渡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动,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也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动,那么这里引入“以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概念来进行计量。即,以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的计算方法为基础,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值在过渡期间的折旧、摊销等,重新确定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和残值率,计算月度的折旧率和摊销率。再根据过渡期时间长短,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基准日公允价值持续折旧或摊销到购买日,即得到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2. 存货
企业持续经营情况下,原有产成品随着出售形成利润,同时企业采购原材料并生产出新的存货,存货明细不断变化。其实,原有存货在基准日通过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已经体现在净资产中。如果过渡期存货出售形成利润,计入未分配利润,最终也体现在净资产当中,与基准日结果一致,因此无须特殊处理。重点仍是关注购买日账面存货的公允价值。当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时,仍在账面的存货仍可参考基准日的评估值。新增的存货如果其实质上与原先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是同样的,则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也应当与原先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相同。
(二)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合并层面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应当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以购买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执行以“购买对价分摊”为目的的评估。购买对价分摊法通常采用收益法,进一步又分为增量收益折现法、节省许可费折现法以及多期超额收益法三种,其思路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年度为企业带来的增量收益、超额收益或节约的成本的折现现值加总,即得到公允价值。
(三)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假设有第三方愿意代为承担该项或有事项时,该第三方为此要求的对价金额。
四、基准日到购买日被并购方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讨论基准日到购买日(过渡期间),被并购方自身净资产的处理原则,最根本的出发点是股权协议如何约定过渡期净资产变动的归属。
(一)约定由并购方享有
如果约定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由并购方享有的,即不再约定就后续净资产变动做出购买对价调整时,则过渡期间损益归并购方所有。如果过渡期间净资产增加,则意味着以最初约定的对价取得了更多的净资产,则会减少合并商誉。反之,如果过渡期间净资产减少,这个亏损实际由并购方承担,则会增加合并商誉。
(二)约定由被并购方享有
如果约定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由原股东享有的,即约定根据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情况相应调整购买对价的,则由于最终合并成本与被并购方于购买日净资产变动金额同步调整,故不影响商誉的确认价值。购买日计算的商誉与基准日计算的商誉应当一致。
五、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中商誉的确认
通过上述分析,在确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商誉时,首先是将于购买日被并购方报表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在此阶段,一是注意将报表科目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至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二是注意特殊科目(如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的确认及其公允价值计量。之后,将企业合并成本与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此时,商誉来自于两部分:一是企业在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增值(含单独辨认的无形资产)的份额乘以所得税税率。可以理解为,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实际上总资产的概念,剔除所得税影响后才得到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其税收影响金额最终形成商誉;二是合并成本(通常与收益法评估值相应份额基本一致)与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份额的差额,其体现的是评估中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的差异。
六、实例分析
假设被并购方在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为100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净资产评估值为1600万元,收益法下净资产评估值为2000万元,并且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归并购方享有,不考虑其他特殊事项。基准日,被并购方存货评估增值100万元,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元,账面原有无形资产增值100万元,合并层面单独确认无形资产200万元。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收购80%股权,则合并成本为2000×80%=1600万元。被并购方在基准日和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账面值、评估调整以及公允价值简要情况如表1。
假设基准日到购买日之间经过6个月,以同样估值方法持续计量存货评估增值215万元。假设基准日固定资产剩余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200-200/5/2=180万元。账面原有无形资产剩余使用期限10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100-100/10/2=95万元。合并层面单独确认无形资产剩余使用期限10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200-200/10/2=190万元。购买日,上述资产评估增值合计为68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为1745万元,收益法下评估值仍然为2000万元。
假设所得税率为25%,则购买日合并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680×25%=170万元,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1065+评估调增680-递延所得税负债170=1575万元,8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为1575×80%=1260万元。
商誉=合并成本为1600-8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为1260=340万元。从商誉构成看,136万元来自于80%股权对应的资产评估增值乘以税率,即680×25%×80%=136万元;204万元来自80%股权对应的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差额,即(2000-1745)×80%=204万元。
与基准日相比,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增长一方面来自于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净资产增长,一方面来自于购买日评估值的增长。而后者是存货评估值增加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后评估值减少相互抵消的结果。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增长,使得购买日的商誉较基准日计算的商誉是减少的。
七、结语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誉的影响因素中,被并购企业账面净资产、资产折旧摊销方式、税率等因素是外生的、已确定的,不受并购方控制。并购方能影响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支付的交易对价,二是在合并层面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前者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双方通过商务谈判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与双方市场势力、谈判技巧等相关。后者是并购方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被并购方财务情况的职业判断。并购方在编制合并报表将符合准则的可辨认无形资源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确认为无形资产。最明显的好处是减少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价值,有利于减轻后续商誉减值测试的压力,但是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持续性业绩压力。因为无形资产成本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必须每年摊销,随之减少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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