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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哲学是从哲学视域揭示和阐发海洋科学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体系。海洋科学哲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海洋环境危机和人类视野转向是其产生的现实动因,海洋科学实践、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与哲学的藕合是其诞生的基础条件,研究范式的明朗化是其产生的基本标志。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科学更表现为一种显性的社会哲学形态。
1 海洋科学的科学解释
海洋科学哲学连接海洋科学和哲学的两端,是架设在海洋科学和哲学之间的桥梁。“大多数人以为,哲学家们思考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深刻的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人与宇宙的关系问题。”基于这一视角,海洋科学哲学应该是对整个海洋科学事业在整个生活模式中地位的一种讨论。即深入思考从事海洋科学的意义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探讨,一是对海洋科学的整体性进行理论反思,从而形成海洋科学哲学的基础理论;二是对各类的海洋科学进行反思,形成海洋生物哲学、海洋化学哲学、海洋地质哲学等等。海洋科学解释始于具体的海洋科学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无法脱离特定的海洋科学理论和知识背景,随着海洋科学解释过程的展开,问题、背景要素与主体及其意向性要素相结合,使得原初的语境结构不断在新内容的补充下得以扩张、整合和更新,海洋科学解释的意义及其价值就是在由这四种主要元素决定的特殊解释标准与其语境结构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科学解释呈现出鲜明的语境开放性、系统性和横断性特征。正是从语境结构和要素的综合作用中才产生出解释规则、过程、标准及其模型的多样性、多重性和多元化。语境论思想能够进一步增进科学解释理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导向一种更广义的科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多元观念,从而包容各种不同科学解释思想内在的统一性和共同的价值。
海洋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解释海洋相关问题,如“海洋为什么是蓝色的?”、“海底生物为什么会存在?”、“海洋盆地是如何产生的?”、“阳光穿透海洋的能力怎样?”、“海洋颜色变化是由什么引起的?”等海洋问题。然而解释经验现象也并不只是海洋科学理论的目的,许多通常被当作非科学的知识,如神话、巫术、宗教等也能提供解释。在较远古的年代,人类常常采用这样的解释来解释自然现象,甚至到目前也未完全消失。与其它非海洋科学解释相比,海洋科学解释有不同,这种不同首先是由海洋科学理论与非科学知识之间的不同而带来的。在一个解释中,如果解释的前提不是科学的,它包含如“神”、“活力”、“道”等一些没有经验内容或难以为经验所检验的概念所组成的知识,那它显然就不会是海洋科学解释。通常把存在于各种海洋科学解释中的一般特性称为解释形式,海洋科学解释形式可能有多种,最典型的海洋科学解释形式是演演绎解释,亨普尔曾认为只有符合这种形式的解释才是科学解释。
演绎解释过程的陈述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释陈述;另一部分是被解释陈述。如“海水是咸的”、“木块浮于水”等就是被解释陈述。而解释陈述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一个或多个普遍性的规律或科学理论组成,它们通常由一些全称陈述表达,如“浮力定律”、“如果固体不溶于液体,那么固体会浮于比它密度大的液体之上”等就是如此。在演绎解释形式中,起核心作用的是那些具有普遍性的解释陈述。在科学解释中,这些普遍性的解释陈述通常就是科学理论。根据这种解释形式,如果不涉及一个普遍性的理论,就不能做出一个科学解释,反过来,如果要科学地解释经验现象,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要获得一个或一些普遍性的科学理论。一般来说,在科学探索过程中,获得科学理论是最关键的,科学的演绎解释形式再一次表明了这一点,它反过来也说明这种解释形式适应通常的科学观念。总体来看,演绎解释是一种典型的解释形式,它反映了科学或科学研究的某些一般特性。
2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有两方面来规范:一是海洋科学哲学作为一门哲学学科,受到哲学基本问题域的限定;同时海洋科学哲学是对海洋科学这一特定领域、特定学科的哲学反思,它的主要问题大多是各个科学哲学家研究最多、激烈争论的问题,也是来源海洋科学理论和海洋科学实践中最普遍的问题。简括之,主要是: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等等。
(1)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现发端于海洋问题,海洋问题是海洋科学家对新的观察或实验与旧海洋理论之间矛盾的觉察。假说是海洋科学家从经验资料逆推出来以尽可能解释其拥有的全部资料,通过类比和本体论,某些想法表达出来。如发展为似然的、结构完整的假说。假说通过演绎接受检验,然后被修改,精练、改进和完善,然后再接受检验,在获得更多的阳性证据的归纳支持后,它发展为海洋科学的定律或海洋理论,这就成为海洋科学家完成了一项海洋科学的发现。
海洋科学发现是海洋科学的心搏,没有海洋科学发现,就没有海洋科学的生命。把海洋科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并且是海洋科学的反思和自我意识的海洋科学哲学,理应更加重视海洋科学发现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研究。海洋科学之星对海洋科学发现的探索,就是寻求海洋科学发现活动规律。这一规律性即为海洋科学发现模式。
(2)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海洋科学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西方科学哲学史上先后出现了众多的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如逻辑实证主义的“线性累积模式”,波普尔的“不断革命说”,库恩的“范式变革模式”,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劳丹的“合理性的网状模式”以及费耶阿本德的“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模式”理论,等等。随着时空背景条件的变化,以上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对科学发展规律的解释就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什么是21世纪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关于海洋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及其内在机理的完整描述。一个好的海洋科学发展模式不仅能够对海洋科学发展规律作出深刻说明,而且能够合理解释海洋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夏佩尔:“科学的发展不仅在于改变对自然的基本观点,而且在于改变对科学的描述语言;改变有关被这样的描述和分类的自然的问题本身;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的标准;改变探讨这些问题的方法;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合适的解答(解释)的标准以及衡量什么是这些问题的可以接受的解答、包括什么是证明或否定所提出答案的证据的标准;甚至改变对科学目标的看法。”2可见夏佩尔坚持了客观主义、理性主义和进步主义,既避免了相对主义,同时坚定地反对了绝对主义。
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从根本上说是指衡量海洋科学是否进步的标准,在于海洋科学是否朝着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具体地说,就是海洋科学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其全部价值的相互协调和全面增值,且不产生负面影响。3这种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主张从海洋科学进步的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相统一的角度阐明海洋科学及其价值的创造,关注海洋科学知识创新与人文价值的关系方面,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这一模式提供的评价海洋科学进步的标准显得过于苛刻,因为人们很难将人类的价值目标从各种现实的具体的实践目标中抽取出来作为海洋科学进步与海洋发展的标准。时至今日,海洋科学发展问题仍然是海洋科学哲学的哲学议题。
(3)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在海洋科学史上,对于同一个海洋科学问题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解答,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海洋理论。对于这些不同的海洋理论,我们必须作出评判,判定哪一种是我们可以接受的,而评判就得有标准。由此可见,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是因为需要在众多海洋理论中作出合理的选择,从而促进海洋知识的成长及海洋科学的进步。通常海洋科学定义为真的海洋知识,从而在评价海洋科学理论时,把真理标准看成是终极的评价标准。但是海洋科学理论除了真的属性外,还有其他的属性例如价值属性、美学属性。允许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真理标准虽是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的非常重要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评价海洋科学理论还有价值标准、美学标准。
(4)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的分界问题是海洋科学哲学的焦点问题(基本问题)。关于科学与非科学分界问题,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确实可靠性”标准:“科学通过其原理的确实可靠性而与意见、迷信区分开来。”这一标准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人类早期历史阶段的真理观,时至今日仍然为人们广泛接受。在科学哲学史上科学分界标准经历了从确定到模糊、从绝对到相对、从单一到多元、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媲变过程;随着海洋科学实践的不断深入及人类海洋科学观的变革而变化。非科学不一定是伪科学,哲学、逻辑、宗教等学科不是科学,但也不是伪科学,海洋科学必须具备可检验性,亦即可从命题中演绎出至少一个可以和观察、实验结果相比较的推断,可检验性一定具有可重复性,不同的划分标准反映了人类对海洋科学现象认识的不同角度,由于海洋科学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也在深入,海洋科学的划界也许是一个恒远的议题。
3 海洋科学哲学的海洋文化取向
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海洋科学,因而海洋科学文化也是它的研究领域,是人类对海洋科学的一种哲学反思,其反思过程亦即海洋科学文化的产生过程,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过程:从‘实证原则’‘证伪主义’‘约定主义’‘语言学转向’‘历史主义’‘科学无政府主义’等等,体现了海洋科学哲学文化取向,注重研究方法论的多元化,认为实证主义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倾向于反科学实在论。20世纪西方科学哲学在进行了社会---历史的转向后,又进行了文化转向,海洋文化转向是海洋科学史,海洋科学知识社会学及海洋科学哲学研究的共同取向。从海洋知识论到海洋文化论,是海洋科学哲学文化取向的转变。传统角度上的海洋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海洋知识论哲学,它将海洋科学看作是一种海洋知识体系,井将所有的海洋学术研究归结为“海洋科学知识’,海洋文化论哲学将海洋科学看作为一种海洋文化,注重的是创造海洋科学文化的人,将海洋人才看作是海洋科学文化之根。为此,从海洋知识论转向海洋文化论将成为海洋科学哲学范式的重要转型,进而生成一种新的海洋科学哲学范式,即海洋科学文化哲学。海洋科学文化哲学的着眼点不再从逻辑出发,为海洋科学去构造一个又一个的逻辑体系,相反,它试图真正把握海洋科学历史和现实的实际过程,探究在历史上究竟有什么样的海洋文化因素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在促使或推进海洋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在现实中又有什么样的海洋文化因素,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在推动着海洋科学的变化和变革。另一方面,海洋科学文化哲学不再仅仅锁定在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逻辑范畴,相反,它更关注整个海洋科学发现和创造过程的人的因素和海洋文化因素,在它那里,整个海洋科学发现和创造的海洋文化过程,不仅涉及认识论和方法论,更重要的还涉及本体论,即洞察力和创造力的人。只有透彻地理解人(创造者)及其所蕴含和展现的全部的人性和文化,才能深刻地把握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精髓才能真正起到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作用。海洋科学文化哲学也是一种新型的海洋文化哲学,肩负着海洋文化哲学的使命。这种使命就是,更加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海洋文化,为新时代树立一种新的海洋文化观,从而真正引领海洋文化的进步。事实上,海洋科学文化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肩负起这种使命而开辟的。
对海洋科学哲学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反思的结果是海洋文化哲学的转向,在21世纪海洋文化哲学作为思维方式将成为一种主导的哲学意识形态。从海洋科学哲学到海洋文化哲学实际上就是人类对自身本质认识的发展。对人的本质的全面认识使海洋文化哲学作为新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超越海洋科学哲学而成为当代海洋哲学观的现实。“对人的精神的理解,必须植根于对人的需要的分析之上”显然,海洋科学哲学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对情感与意志等精神性因素是无能为力的,而海洋文化哲学对人类精神、情感和意志的特别关注及对海洋科学哲学的批判自然就成为满足人类需要新发展的意识形态,如果把思维方式看成是哲学的本质,那么19世纪、20世纪就是作为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的海洋科学哲学的世纪,而从海洋科学哲学到海洋文化哲学的转向则使得21世纪必然是作为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的海洋文化哲学的世纪。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要取得迅速发展,关键是不可限制于海洋科学哲学划定的实证方法,同时也不可局限于科学哲学所采取的思辨方法;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拓展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取向,应该发展出独特的方法与方法论;这是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哲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英文摘要】From 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to philosophy of science culture is an imp ortant developmental directio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new century .It will not only contribute to change fundamentally the narrow orientatio n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thus extricating itself from the existing pred icament,but also widen greatly the field of vision in the research of phil osophy of science,thus opening up very broad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of science.
【关键词】科学/文化/哲学
science/culture/philosophy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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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领域里,逐渐出现了不少新的亮点。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就是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
所谓科学文化哲学,大致可以看做为这样一种学科或研究方向,即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从而对其进行哲学探究。需要指出的是,其一,科学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依然是科学,只不过是它将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来研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做认识论的研究,因而它既区别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又区别于一般的文化哲学;其二,科学文化哲学研究依然是一种哲学研究,因而它比科学历史学、科学社会学等元科学更加靠近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果说,我们将传统的科学哲学理解为是一种狭义的科学哲学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广义的科学哲学。更进一步说,科学文化哲学将是对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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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文化哲学的孕育和产生,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它是在20世纪末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重重困难的情势下孕育和产生的,可以说是对科学哲学的一种重大突破与发展。
众所周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了两次重大转变,即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然而,这两次重大转变不但没有使西方科学哲学从根本上摆脱理论困境,反而使其大伤元气,逐步从兴盛走向衰落,甚至趋于解体。
那么,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有何途径可以使其解开症结,从而摆脱现有的困境呢?笔者认为,当代西方科学哲学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学科定位或框架过于狭隘,以致无法应对和解决科学作为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所固有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因此,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则是一条使科学哲学摆脱现有困境的重要途径。
具体说来,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基本框架是认识论的和分析哲学的。它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其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其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分析(或分析哲学)的方法,因而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逻辑实证主义对“世界的逻辑构造”也许可以看做是所谓“正统的”科学哲学的最高成就。
然而,随着20世纪60和70年代以来科学哲学经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然后又从历史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显然,逻辑实证主义者所研究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逻辑结构,历史主义者所关注的主题是如何理解科学的历史发展,而后现代主义者所强调的主题则是如何理解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
随着科学哲学主题的重大转变,人们不难发现,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实质上已经大大拓宽了。逻辑实证主义者把科学哲学看做是“经验科学知识论”,也就是看做认识论的一个主要部分或分支[2]。而历史主义者不仅将研究“科学(知识)的逻辑”拓展到研究科学(知识)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从而大大拓宽了“经验科学知识论”的研究,而且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等学科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哲学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于是,他们更多地关注科学发展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及其对科学的影响和作用,强调科学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可以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已经从认识论延伸到了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
至于后现代主义者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则更加宽泛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与其说是科学,倒不如说是“文化的整体”,特别是人文文化。他们反对将“科学的整体”从“文化的整体”中区分开来,强调在“文化的整体”中来理解科学,特别是以人文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科学,用模糊主义的整体论来彻底模糊科学与艺术、政治乃至宗教的区别。于是,他们不仅将科学消解于整个文化(特别是人文文化),而且还将科学哲学消解于一般的文化哲学(特别是人文哲学)。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其症结就在这里:
一方面,随着科学哲学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主题和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仔细考察历史主义科学哲学所研究的每一个重大问题,例如,科学与价值问题、科学进步问题和科学合理性问题等等,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所能应对和解决的范围。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从根本上说不仅是认识论的,更是科学文化哲学的;而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方法当然不仅仅是分析的,更须是综合的、辩证的。
另一方面,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被约翰·洛西看做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它的视野要比逻辑实证主义宽阔得多,但是,很明显其基本定位还是认识论的,而不是科学文化哲学的。他们只是提出了科学与价值(文化)相关联这个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对此做深入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历史主义者们,例如,拉卡托斯、劳丹、夏皮尔等人往往回避各种复杂的文化因素去建构自己的科学进步模式或科学合理性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关注的依然是一种抽象的“逻辑”,它与逻辑实证主义不同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关注的是科学知识的逻辑,而历史主义关注的是科学发展变化的逻辑(例如“科学革命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进步模式”与“科学合理性模式”等等)。如果说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逻辑构造与实际的科学知识严重脱节的话,那么历史主义的各种“结构”、“逻辑”和“模式”与实际的科学发展也有很大的距离。
后现代主义者似乎已经敏锐地觉察到了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所面临的困境及其症结所在,于是,费耶阿本德不仅“反对方法”,而且还“告别理性”,宣告科学哲学行将终结。费耶阿本德观点的合理因素在于:在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内,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费耶阿本德之所以走向无政府主义的认识论和非理性主义,关键还在于他并没有超越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思维框架:在他那里,既然一切方法论都有其局限性,那么,惟一幸存的法则就是“怎么都行”;既然一切科学合理性模式都有其缺陷,那么,就应当干脆“告别理性”。罗蒂实际上也采用了与费耶阿本德相同的逻辑:在他那里,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线,那么,科学与其他文化就没有任何区别;既然科学与其他文化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就可以用文化哲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哲学)来消解并代替科学哲学。
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真正出路,后现代主义的后果只能导致科学哲学走向真正的终结。然而,随着科学哲学的主题的重大转变,科学哲学的确需要有一个重大转变,那就是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框架,使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从而从根本上解开使当代科学哲学陷入困境的症结,推动科学哲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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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使科学哲学走出现有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还将大大拓宽科学哲学研究的视野,从而为科学哲学的发展开辟颇为广阔的前景。
首先,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
事实上,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已经深深地触及到科学价值论的内容。例如,库恩解释科学变化发展所使用的最关键的概念——“范式”,其核心内容就是“价值”。在库恩看来,每一个范式都带有自身的价值标准,并且不同范式的价值标准是“不可通约的”。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做出选择,如同宗教皈依一样,是“一种在不相容的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选择”,在这里并不存在一种可依据的客观的合理的价值标准[3]。而劳丹为了克服库恩的相对主义,写了一本重要著作,书名就叫做“科学与价值”。为了避免价值问题的复杂性,劳丹做了特别的限定,强调他所讨论的价值只涉及“认知价值”(即关于科学方法论的标准和规范)。尽管劳丹对库恩的范式理论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提出了一种比库恩模式更渐进的科学发展动力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学变化的连续性问题,但是,他对科学进步的解释依然是“赫拉克利特式的”,最终无法摆脱相对主义[4]。可以说,价值问题已经成为当代科学哲学的一大难题。要使科学哲学走出困境,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价值做零碎的、抽象的研究,而应当对其做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如果说传统的科学哲学的侧重点是对科学做认识论的研究的话,那么,科学文化哲学的侧重点则应当转向对科学做价值论的研究。
在科学文化哲学的视野里,科学价值论的研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一方面,它将科学看做是一种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文化或文化活动,而不仅仅只看做是一种认识或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它强调对价值的研究也应当是全方位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研究“认知价值”。总的说来,科学价值论大致包括以下两大块内容:一是研究价值对科学的影响及其作用,目的是真正将科学放在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研究,从而揭示科学的动力、目的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一块内容与传统的科学哲学有关,但其视野要比传统的科学哲学广阔得多。二是研究科学对人与社会的价值,包括科学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等等,从而揭示科学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于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和解放的意义和价值。这一块内容显然已大大超出了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范畴,因而往往被排除在科学哲学研究领域之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认识论的,而不是价值论的。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正在对人类社会产生着日益增长并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因而对科学价值论的研究其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杰罗姆·R·拉维茨指出:“现代自然科学活动已经改变我们的知识和关于我们对世界的控制,而在这个进程中,它也改变了自己本身,并且造成了诸多单靠自然科学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他看来:“在当代,在关于对科学的理解方面最深层的问题是社会的,而不是认识论的。那些到达真理之类的较老的问题已经让位于对科学的健康发展的关注和对其应用的控制的关注。”[5]尽管拉维茨的观点似有可商榷之处,但它的确从一个角度(即从科学对人与社会的影响这个角度),揭示了研究科学价值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元科学各分支,从而使科学哲学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如前面所说的,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只是对科学的认识论研究,而不是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尽管认识论也是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无疑哲学要比认识论广阔得多),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至少不是完备的科学哲学。由于科学哲学的定位过于狭隘,因此,对科学的全方位的哲学研究很难有恰当的学科归属。按照现行的做法,只能将认识论的部分划归于科学哲学,而将非认识论的部分分别划归到科学社会学、科学历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伦理学、科学美学等元科学各分支,这样一来,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事实上处于一种非常松散的状态,有些研究(例如科学价值论的研究)甚至没有一个恰当的元科学分支可以对应。显然,这种局面不仅有碍于对科学做全方位的哲学研究,而且对于推进科学哲学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不仅有助于将对科学的哲学研究从认识论拓展到价值论,而且有助于将渗透在元科学各分支当中的哲学思想挖掘出来并且整合起来,从而建构起更加完备的科学哲学,并使其朝着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迈进。
我们不妨以比较成熟的元科学分支即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历史学为例,来探讨一下整合元科学的哲学思想的可能性。
在笔者看来,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的理解既是社会的,又是文化的:它既将科学看做是一种社会体制,又将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活动。于是,科学社会学的定位从一开始便带有交叉的性质:一方面,它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因而毫无疑问属于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另一方面,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一种特殊的文化活动,因而它与科学文化哲学密切相关。一般说来,科学社会学的实证研究部分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而它的理论思辨部分则带有很浓的科学文化哲学的色彩。事实上,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在理论层面上不仅是交叉的,而且还有许多重叠的地方。例如,默顿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等多项主题的研究,显然是理论思辨的,而不是实证的,因而与其说属于科学社会学范畴,倒不如说属于科学文化哲学范畴。从更深层次上说,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两者之间其深刻的关联在于: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社会学研究,离不开对科学文化的深刻理解,也就是离不开科学文化哲学;另一方面,要对科学文化进行哲学研究,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社会学,因为科学文化活动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可以说,科学文化哲学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而科学社会学又为科学文化哲学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学的实证支持。
我们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文化哲学的深刻关联中,不难看到整合元科学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至少在科学社会学那里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有待我们去挖掘、整理、概括和总结。除了有助于深化科学认识论研究(因为认识活动在本质上也是社会的)以外,科学社会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也许将在科学价值论这方面。例如,通过对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科学“内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内部来深刻地理解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科学“外部的”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科学文化活动的外部来深刻地把握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和社会对科学的影响,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和把握科学的动力、目的、意义和价值。毫无疑问,离开科学社会学的研究,科学价值论将会变得非常空洞。
科学哲学同科学历史学的关系似乎要比科学社会学更为密切,以至拉卡托斯强调,“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就科学编史学与科学哲学应该怎样相互学习这个问题,拉卡托斯的观点是:“(a)科学哲学提供规范方法论,历史学家据此重建‘内部历史’,并由此对客观知识的增长做出合理的说明;(b)借助于(经规范地解释的)历史,可对相互竞争的方法论作出评价;(c)对历史的任何合理重建都需要经验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历史’加以补充”[6]。这个观点无疑具有启发性,但是,它将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的关系,在本质上仅仅归结为“规范的方法论”与“内部历史”之间的关系(“外部历史”仅仅是一种补充),未免太狭隘了。
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为科学文化哲学,而将科学史理解为科学文化发展史,包括科学本身的发展史(内部史)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关系史(外部史),那么,科学哲学与科学历史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比拉卡托斯所理解的要深刻得多和紧密得多。
事实上,许多科学历史学家(特别是乔治·萨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和研究科学史的。只要打开萨顿所写的科学史或科学史论著,我们就会感受到十分浓郁的文化气息,体会到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有其自身的逻辑,而且更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同哲学、艺术、宗教等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科学史不仅能够为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学的线索,而且也将为整个科学文化哲学研究提供取之不尽的史料和素材。当然,科学历史学与科学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也绝对不是简单的史料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科学历史学本身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文化哲学思想。例如,萨顿的科学史观,包括他的新人文主义思想、科学与艺术相互关系的观点等等实际上已经明显属于科学文化哲学的范畴了。可以说,科学历史学对科学文化哲学的贡献将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认识论,也包括价值论、科学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关系研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科学社会学,还是科学历史学,都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涵盖面都非常宽,然而,传统的科学哲学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一种“内部的”科学哲学,似乎并不存在“外部的”科学哲学。这种状况不仅导致科学哲学研究过于狭窄,而且也使得元科学各分支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如果我们将科学哲学拓展到科学文化哲学,那么,后者也将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其结果不仅将大大拓宽对科学的哲学研究,而且也将使元科学各分支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
最后,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有助于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真正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
在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几乎是整个元科学共同的使命。科学史学家萨顿说:“在旧人文主义者同科学家之间只有一座桥梁,那就是科学史,建造这座桥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文化需要。”[7]在他看来,科学史学家的使命也就是建造桥梁。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也认为,“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在他看来,“从哲学的最美好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然而,尽管不少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做了巨大的努力,但离完成上述使命仍有很大距离,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鸿沟依然很深。当然,导致两种文化分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且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是,应当看到,对于科学哲学来说,的确也有其值得深刻反思的地方,特别是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及其与此相关的狭隘的科学观颇值得反思。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就体现了某种狭隘性。它不仅没有设法在科学与人文之间架起桥梁,反而在两者之间划了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表明科学与人文分别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叫做认识世界;另一个叫做体验世界。
毫无疑问,上述狭隘的科学观与科学哲学的狭隘的定位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遮蔽了人们的视野,使之看不到科学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看不到科学与其他文化的根深蒂固的联系,而将其“看成为是某种超出人类或高于人类的本质,成为一种自我存在的实体,或者被当做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8]这样一来,关于科学的观念就被大大狭隘化了。
显然,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文化哲学,对于沟通两种文化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一,它将彻底打破传统的认识论和分析哲学的狭隘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科学哲学的定位,从而有可能真正从整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来理解科学,理解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价值,也有可能真正拉近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距离,深入考察和研究两种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两者之间架起相互理解的桥梁。其二,更重要的是,它将真正肩负起元科学的共同使命,促进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融合。尽管有的科学哲学家早就提出,要使科学哲学成为沟通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桥梁,但事实上在传统的科学哲学的框架里,几乎很难实现,因为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科学哲学范畴,因而不可能成为科学哲学的重要课题。然而,科学文化哲学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它将真正把探讨两种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当做自己的重大课题,特别是通过揭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深刻关联,来促进科学哲学与人文哲学、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从而推动整个人类文化的普遍繁荣和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序,2.
[2] 江天骥.当代西方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5.
[3] T S 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M].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93.
[4] L Laudan.Science and Values [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64-66.
[5] Jerorne R Ravetz.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Its Social Problems [M].New Brunswick,1996.9,71.
[6] 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141.
一、“科学哲学”的语义分析
一般来说,在英语中,有两个名词与“科学哲学”对应,一个是scientificphilosophy,指包括孔德(AugusteComte)、马赫(ErnstMach)、石里克(MorizSchlick)、卡尔纳普(RudolfCarnap)和赖欣巴哈(HansReinchinbach)等人在内的实证主义者心目中的“科学性哲学”;另一个是philosophyofscience,指当今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关于科学的哲学”(或者“科学哲学”)。显而易见的是,虽然两者都指涉哲学,但其中的含义具有天壤之别。前者界定的是哲学的性质,是一种狭义的哲学思潮,其目的是要用经验实证科学的范式来改造哲学,使哲学成为经验自然科学的一个附庸。至于后者,顾名思义,它所界定的乃是哲学的领域,是指对科学所进行的哲学反思,因而它是广义的哲学活动,又是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众所周知,出于“拒斥形而上学”的动机,实证主义者偏爱前者,为哲学贴上“科学的”标签,对科学哲学作出了狭义的解释。这种思潮的出现,根源于传统的思辨形而上学与19世纪以来蓬勃兴起的自然科学之间的对立。人们认识到,即使是对思辨形而上学作了大幅改造的康德先验哲学,也无法为新兴的自然科学提供合理的解释,因为康德哲学中的核心原理———先天综合原理以及范畴———被现代科学证明为荒谬的,几何学、时间、空间、因果性等都可以被还原为经验的。因此,他们将超出经验自然科学范围之外的一切问题斥之为伪问题(pseudoques-tion)。基于这种哲学观和科学观,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成果及其问题所作的说明,是对科学的一种“逻辑重建”。在这种重建中所形成的科学哲学思想,被人们称为“标准科学哲学”。而“关于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ofscience,也常被译为“科学哲学”),既是一种“哲学活动”,也在其发展历程中逐渐演变成了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它以科学为反思的对象,试图对科学的可能性前提、科学的界线、科学中的概念和理论的结构、科学发现的逻辑、以及科学的不同学科所提出的问题等等,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诸层面提供合适的解答。在美国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看来,科学哲学“本身也成为一门多边的和严密的独立学科”,它“把逻辑批判和改造的分析工具连同哲学概括的综合努力一道应用于科学史和当代的科学思想”,分析和阐释“科学思想的概念和模式以及它们的本质内容”,“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一座桥梁”。[2]瓦托夫斯基的这种看法,得到了当今大多数科学哲学家的支持。美国哲学家欧内斯特•内格尔(ErnestNagel)认为,科学哲学就是研究科学的逻辑,其中有三个领域需要研究:“科学解释的本质、科学概念的逻辑结构以及对各门科学中知识主张的评价”。[3]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先行者、英国哲学家图尔敏(StephenE.Toulmin)直截了当地说,当代科学哲学与伦理学、逻辑学、知识论等哲学分支一样,是一门探索和分析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诸要素的独立性学科。
约翰•洛西则独辟蹊径,对科学哲学作了一种颇具类型学意味的总结。在他看来,关于科学哲学,至少存在四种不同类型的观点:
(1)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哲学是关于主要科学理论之世界观的表述;
(2)科学哲学研究科学活动的预设和前提;
(3)科学哲学是一门分析和澄清科学的概念和基础的学科;
(4)科学哲学是以探究科学研究区别于他种研究的本质特征、科学研究的方法、科学解释的条件,以及科学定律、原理的认识论地位为其主要任务的标准二级哲学学科。[5]至此,科学哲学的语义基本上得到澄清,它至少包含了三个层面:
(1)作为哲学思潮的“科学性哲学”;
(2)作为广义的“哲学活动”的科学哲学;
(3)作为哲学学科的科学哲学。①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作为一种思潮的狭义的“科学性哲学”,已经失去往日的理论魅力,没有多少信徒对它顶礼膜拜了。人们更倾向于接受后两种意义上的科学哲学,并赋予它独立的哲学学科地位,使得哲学避免了成为科学的附庸的噩运。当然,我们也不应否认,在狭义的“科学性哲学”与作为广义的哲学活动和哲学学科的科学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逻辑关联性。
二、科学哲学的类型分析
澄清“科学哲学”的语义,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哲学。但是,要进一步界定它,还需要进一步对它进行类型分析,甄别它的领域。因为,“(虽然科学哲学看起来)是处理一组密切联系的问题的一个得到清晰界定的学科,但实际上由于科学哲学在当前才被扶植起来,它还不是一个得到合适规定的分析领域。相反那些在这个领域的有贡献的人们经常表现出极其悬殊的目的和方法……”[3](P2)也就是说,当人们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科学时,就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科学哲学。其中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加里•古汀(GaryGutting)所概括的对待科学知识的不同态度之上,不同的态度造就了领域有别、旨趣各异的不同类型的科学哲学。第一,经验主义的或实证主义的态度。经验主义将科学当作唯一名副其实的知识,哲学最多是一种澄清科学的结论及其藉以产生的方法之元反思(metareflection)。第二,康德式的或批判主义的态度。批判主义认为,科学仅仅提供一阶知识(first-orderknowl-edge),而哲学家则通过追溯科学知识之可能性的必要条件来揭示一种别具一格的真理领域。为哲学主张进行辩护要求预设科学的有效性,但是这些主张本身(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的那些不同)构成与科学真理相比而具有不同位阶的“先验”真理领域。第三,本体论的或形而上学的态度。持此态度的哲学家主张,存在一个完全独立于(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优越于)科学的哲学真理领域。这种独立的哲学真理提供了一种更普遍、更基本、或者说更具体的关于实在的洞见,而科学只是它的从属部分,并且必须利用它科学才能得到理解。
一般来说,实证主义者以及分析哲学家常常持第一种态度。他们坚持哲学的知识论立场,名正言顺地将知识(经验科学)高悬在哲学的庙堂,以之作为哲学的典范,赋予经验科学一种至高无上性,并企图用科学改造哲学,使哲学科学化。科学哲学就是研究科学逻辑———研究科学推理的规则及其有效性———的哲学学科,这一传统深深地渗入欧美科学哲学家的血液之中。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石里克认为,哲学与自然科学不仅领域完全相容,而且两者之间存在一种自然的关系:哲学的要素存在于一切科学之中,它应该在自然科学这片故土中探寻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第一原则。[7]卡尔纳普主张,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与科学及其命题、概念和理论的逻辑分析有关的逻辑问题,哲学无非是科学的逻辑而已,其使命就在于寻求具有句法特征的公理,以系统地说明语言的形式规则以及从这些规则中所产生的结果。质言之,哲学、科学哲学、科学逻辑、科学语言的形式句法学具有相同的领域,因而是等价的。[8]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欧美分析哲学家对科学哲学之领域的理解。内格尔明确地主张,科学哲学就是“对科学知识和逻辑方法……的组织中显示的逻辑模式的考察”,其相应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分支:科学解释的本质、科学概念的逻辑结构以及对各门科学中知识主张的评价。前一分支领域主要研究科学解释的逻辑结构及其相互关系,它们在研究中的功能,以及知识系统化的手段;第二个分支领域研究的问题是:“经由各种各样的定义技术和测量技术对科学概念的表达,它们与观察资料的联系,以及它们在科学上有意义的条件”;第三个分支领域研究的是:“对各门科学中的知识主张进行评价的问题,如与或然性推理结构、在评价证据时采取的原则,以及归纳推理的辩护有关的问题。”内格尔坦承,感知觉的认识论问题以及宇宙的统一性等问题,与科学实践相去甚远,也无助于澄清我们对科学方法及其成果的理解,因此,他不会将这些问题纳入科学哲学的范围内。[3](P2-3)当然,即使在欧美科学哲学家阵营里,也有不少人认识到,科学逻辑常常离不开科学认识论,故将二者合称为“逻辑的科学哲学”(TheLogicalPhiloso-phyofScience)。它既要研究科学知识的性质和结构,又要研究科学知识的发现和增长。而且,一旦将“科学逻辑”一词理解为一种包含“辩护的逻辑”(Logicofjustification;Logicofproof,也有人译为“证明的逻辑”)与“发现的逻辑”(Logicofdiscover-y)在内的广义概念,科学哲学的研究旨趣就会从逻辑向历史拓展,开创科学哲学与科学史互动协进的新局面。与分析哲学家们的经验主义态度相对立的,是大陆科学哲学家们的形而上学态度。他们反对赋予自然科学“君临天下”的地位,坚持人文科学(精神科学)的独立性,主张在科学之上尚有一个决定科学之可能性的独立的真理领域。这种态度,最早可以追溯到黑格尔的自然哲学。黑格尔从他那个时代的科学成果出发,反对心物之间的二元对立。在他看来,自然并非如笛卡尔所预设的那样是由力学规律所控制的诸物质对象合奏而成的乐章,而是一幅贯穿着历史观念的动态图景。历史和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绝对精神得以产生的同一过程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由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规律范导。黑格尔的这个基本结论,突出了以历史科学为代表的精神科学的合法性,它不但得到了大陆哲学家们的继承,而且孕育了强调精神科学之独特地位的新主张。柏格森则强调内在时间对于物理时空所具有的优先性,并从进化论的角度阐明了生命与时间的演化过程,为摆脱心物二分的窠臼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途径。狄尔泰、布伦塔诺和胡塞尔、海德格尔、福柯等人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学者,进一步反思自然科学的合法性与客观性基础及其与人类文化的关系。他们反对自然科学所标榜的与主体无涉的、价值中立的客观性,强调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在认识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旦他们将主体的人及其知识行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就形成了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或科学论)、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存在主义、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等等。这些关于科学的种种理论,被加里•古汀称之为形而上学态度的科学哲学,是大陆科学哲学中不可或缺的思想流派。
如所周知,在大陆科学哲学阵营中,由于这些哲学家们在反思科学时的理论出发点不同、所持立场有别、采用的方法各异,导致他们的哲学主张各不相同,所研究的领域也各有侧重。然而,甄别之余,人们还是能够发现它们之间在研究领域上有着某种一致性。这些领域包括:
(1)对实证主义和唯科学主义的批判。胡塞尔痛批实证主义砍掉了科学的头颅,[9]海德格尔甚至发出了“科学不思想”的呐喊,直陈科学不能向人们揭示“存在”(being)的弊端。
(2)从更为广泛的与科学关联的领域来审视科学的合法性基础。胡塞尔不仅从形式上分析了科学可能性的逻辑条件,而且还揭示出科学在生活世界的日常实践中的意义起源;海德格尔则用关于人类存在(“此在”)的生存分析(existentialanalysis)取代胡塞尔关于观念本质(idealessences)的本质分析(eideticanalysis),得出了与胡塞尔一致的结论:科学必须在其与日常生活世界的联系中才能得到理解。
(3)向主体自身回溯,追寻科学的可能性条件。对科学知识的批判主义态度,则发端于康德的认识论批判,并由此演变出批判主义的科学哲学。康德提出“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导演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自此以后,人们意识到,科学只是一种“一阶的知识”,只有解决了科学的可能性问题,科学才会具有真理性,因此,在研究“认识”之前,应该先对“认识”进行认识。于是,一个君临科学真理之上的一个先验真理领域———“二阶的知识”———开始展现在人们面前。在“回到康德”的旗帜下,“新康德主义者”柯亨、纳托尔普、卡西尔等人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要说明包括数学在内的科学知识的可能性条件,并进而阐释包括伦理、艺术、宗教在内的一切知识的可能性。新康德主义者继承了康德的先验原则,承认对对象的认识需要通过知性的概念“形式”来建构纯感性“质料”,但抛弃其“自在之物”的观念,否认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中介———时间、空间等感性的先天形式,也不承认认识质料和认识形式之间的区别,试图消解康德学说所存在心物关系矛盾。他们认为,哲学要成为确定科学事实及其逻辑前提的先验方法,就必须认识到,经验对象的建构只能在科学史的历程中才能实现,其对应于科学家所提供的精密形式结构之精确性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离不开对世界的理解。因此,在卡西尔看来,科学并未展现出一幅关于实在的客观图景,毋宁说,它奠基于对材料(da-ta)的选择及其符号化解释。质言之,科学就像语言、艺术、神话、宗教一样,也是对于实在的符号化解释,并且是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文化并不局限于人文,它也囊括了科学和技术在内。
柯亨的先验方法、卡西尔的符号学说等使得批判主义科学哲学在人类文化领域中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批判哲学的信徒卡尔•波普则使这种科学哲学达到了高峰。②卡尔•波普高举“批判理性主义”的大旗,主张科学哲学就是要研究“知识的逻辑”,即分析科学家提出假设、建构理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10]他反对赖欣巴哈、卡尔纳普等实证主义者对知识的逻辑所做的“归纳重建”,认为“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有关。它的问题是下列这一类的:一个陈述能被证明为正当吗?这个陈述在逻辑上是否依赖于某些别的陈述?或者与它们相矛盾?……”[10](P8)因此,从方法论上看,重建知识的逻辑就是要运用“试错法”对科学理论进行批判性的“演绎检验”: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性理论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在这些结论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三、科学哲学的工作定义
如上所述,对待知识的三种不同态度,造就了不同派别的科学哲学,由此产生了各派别的科学哲学在研究领域上的分歧。但是,如果我们像赖尔所说的那样,偶尔地回顾确定一下所追随的思想路线和出发点,[11](P8)通过回顾与比较,总能够在不同的科学哲学家之间找到他们的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思想路线的某种契合,并形成一个思想之网。事实上,就科学哲学阵营来看,尽管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经验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与形而上学的大陆科学哲学家之间的关系曾经达到了彼此无话可说的地步,但是,大多数科学哲学家都不会在加里•古汀所区分的不同态度之中,作出绝对取舍。无论是两大派别产生的早期,还是它们发展过程的后期,在其代表人物之间都展开了内容丰富、富有成果的对话。这种碰撞所产生的思想火花,至今仍然激荡在科学哲学的上空,为后来者带来了无限的启示。在笔者看来,在这些不同派别的科学哲学之间,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点:(1)哲学观上某种程度的不谋而合。他们至少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科学哲学就是对科学的一种批判性重建,尽管它们在重建的出发点、方式等方面各有不同。这或许是大陆科学哲学与英美分析性科学哲学的一个交汇点。(2)方法上某种程度的殊途同归。19世纪末以来,时代精神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人类精神已经进入了“分析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思想家,无不以“分析人的思想、分析人们理解和接受这个世界或相互交流的观念”[12]为己任,因此,分析的方法不仅是分析哲学家的专利,而且也得到许多大陆哲学家的青睐。这个时代的科学哲学,则力图:“
(1)理解科学的方法、基础和逻辑结构;
从哲学基础上讲,当代的科学哲学研究形成了两个迥异的派别,一是分析经验主义,其代表是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重要分支之一的西方科学哲学;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原则和立场的科学哲学,以俄(苏)和我国的科学哲学研究为代表。就俄(苏)和中国的科学哲学来看,虽然二者同属的研究传统,但由于两国在科学、文化以及社会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的鲜明特色。
一、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包括两个领域。其一是自然科学本身的哲学,是对有关物质世界、自然现象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客观内容以及对所运用的相应的实验和理论的认识手段所作的哲学分析。这一部分旨在揭示科学研究的具体世界观和方法论内容,即越来越深入到自然科学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二是对整体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部门所作的哲学分析,旨在阐明自然科学理论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和方法,阐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中经验层次和理论层次的相互关系。这一角度的研究侧重于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认识的方法、理论原理和证明的论证方式、科学动态发展的规律等。苏联学者把这一角度的研究称为“科学哲学的侧面”[1](p2)。也就是说,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内在地包含了科学哲学的萌芽。但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苏联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领域中。“苏联时期一直存在的重要争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2](p2-3)从苏联出版的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第一部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教科书《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教程》(该书由时任《哲学科学》编委、莫斯科大学哲学系教授、自然科学哲学教研室主任c.t.麦柳欣主编)的内容上看,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重心基本上围绕前一个领域,而对所谓的“科学哲学的侧面”则很少触及。
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出现了重大的转折,传统的自然观研究开始退居次席,以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为核心的科学哲学研究逐渐成为研究的主导方面。1979年,в. а. 本文由收集整理卡尔普宁、б. м. 苏哈诺夫和в. и. 沙罗格拉茨基出版了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作者认为,自然科学的发展会不断揭示出自然界的发展趋势和过程,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就是发展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该书逐一研究了力学、物理学、化学、技术科学的有关资料,论述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和更为迫切的方法论问题,即,“科学认识中经验和理论的相互关系,理论知识的综合,科学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元理论研究的哲学意义等问题”①。与此同时,苏联的一大批学者,如б. μ. 凯德洛夫、μ. з. 奥麦利雅诺夫斯基、в. с. 高特、м. в. 莫斯捷巴涅科、в. и. 勃拉恩斯基、в. р. 伊瓦诺夫、а. д. 乌尔苏尔、в. а. 施托夫等人相继出版了大量的著作,从各个方面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进行了讨论,这反映了苏联哲学界对科学认识方法论研究的重视。
在1981年4月22—24日召开的全苏第三届自然科学哲学会议上,科学院院长г. л. 亚历山大洛夫指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对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对自然和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最普遍的看法进行探索和思考的一个中心枢纽”[3](p407)。由此可见,这一转向已使得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内涵发生了变化。
苏联科学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下进行的。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正确评价传统下的科学哲学研究。从总体来看,西方的研究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是持全盘否定态度的。[4](p99)西方的“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们长期讨论苏联出版物中的这些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这些问题是真问题,还是人为的、政治的产物。当真影响了苏联科学家们的思考,还是仅仅就是个装饰”[2](p3)。只有少数西方学者对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采取了比较客观公正的态度。格雷厄姆在大量具体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地评价说:“我相信辩证唯物主义对苏联一些科学家的工作的确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这种影响帮助他们形成认识结论,并赢得了国外同行对他们的认可。”[2](p3)
二、中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第一个范式是自然观范式。[5](p56)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并以自然观为基础,建立了由自然观、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论构成的内容体系。
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范式的转换。20世纪90年代末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式发生了多个方向的转向,其中包括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思想史、科学社会学、自然哲学等。在传统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有着雄厚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和科学观。随着研究范式的转换,译介和评述西方科学哲学的文章大量出现,科学哲学成为了《自然辩证法研究》和《自然辩证法通讯》两本核心刊物的主要栏目。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队伍都发生了重大转向。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产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背景。20世纪80年代初,自然辩证法学会曾一度号称中国第一大学会,其研究绝不仅仅限于自己的学术圈子。自然辩证法的特点是兼容并蓄,既是一种学术事业,又直接面对国家发展的现实问题,在研究问题时常常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
自然辩证法为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大的学术空间。科学哲学关注的问题其实是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内部问题。正因如此,从学科上我们把自然辩证法调整为科学哲学,但并未放弃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自然观为基础,恰恰是我们相对于西方科学哲学的优势所在。“由于西方科学哲学仅仅面对自然科学,无视自然科学背后的本质和客观基础,因此,他们并不
能真正回答理论的内在完备性和科学理论进步之间的关系。”[6](p111)西方科学哲学的这一特点,是它们在很多问题上不能获得正确认识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科学哲学是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延伸,传统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决定了中国科学哲学的演进与定位。并且,在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和自然辩证法研究呈并行之势。
三、差异与趋同
科学哲学在苏联和当代中国的兴起,既有共性,也有差别。其共性特征是,在各自国家已有的哲学研究中早已内在地包含有关科学哲学的相关研究。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包含“科学哲学的侧面”,而科学动力学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向也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格雷厄姆看来,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涉及十分广泛的领域,包括生命起源、控制论、结构化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和宇宙学等。“苏联上千种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书籍、文章和小册子都包含上述各种值得讨论的问题。”[2](p3)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基础的,而且他们认为,这种世界观也必会通过相应知识领域的理论内容而被具体化。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科学不仅是关于世界的理论知识的总和,更是一种社会建制。因此,他们不仅研究科学哲学领域中我们熟知的那些主题,更为注重科学发展的社会决定要素和动力。科学哲学的研究内容属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属于问题研究的“内部转换”。
苏联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一直不是苏联哲学的独立分支,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因此可以说,苏联科学哲学的出现使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对自然科学的研究由一个附属的领域开始走向相对的独立。
和苏联不同,自然辩证法在中国不仅作为一门重要的独立学科来建设,而且已经成了一项有较大规模的社会研究事业。我们不仅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组织——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而且这一学科作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大规模进入了课堂。在“大口袋”思想的倡导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变得越来越广泛。20世纪80年代,自然辨证法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及科技与社会研究,90年代以来则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学术研究不断拓展,成果更加丰厚。刘啸霆将自然辩证法的精神财富和价值概括为五个方面。其一,它恢复和坚持了哲学中的分析精神;其二,它坚持和宣扬了科学中的哲学精神,包括对科学精神、科学理性、科学文化的研究;其三,它探索了科学发展和发展的逻辑、模式、机理等;其四,它回答了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其五,它无私地培育和扶助了许多新兴的学科,在自然辩证法的事业下还为很多新的学科如科学社会学、科学管理学、科学政策学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发展的空间。[5](p58)1996年,于光远在他的著作《一个哲学学派在中国兴起》中指出,中国正在兴起一个哲学学派——自然辩证法学派。这个学派的特征是:首先,它属于;其次,除传统的自然观、科学观研究外,它还特别重视社会实践问题,如西部大开发、科教兴国、国家创新体系、可持续发展等。
关键词:社会建构;科学哲学;科学实践
Abstract:SocialConstructionwithitsradicalattitudeshasposedchallengestothephilosophyofsciencetousesocialrealismtoreplacenaturalrealism.Thesechallengesaremainlyreflectedinthreeaspects:toreplacereasonablenesswithsymmetry,logicwithcontext,andrealismwithconstructionism.Suchchallengehasopenedabroadsocialandculturalanalyticcontextforscientificknowledgeand,isofgrea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However,thiswasdoneattheexpenseofthenaturalbasisonwhichscienceisbuilt.Thesolutiontothisdilemmaliesinscientificpractice.
Keywords:socialconstructionism;scientificphilosophy;scientificpractice
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最有力的来自于布鲁尔,以他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就是要用社会建构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
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
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1]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78.
[2]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M].方在庆,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3]SMITHWN.Therationalityofscience[M].Boston:Routledge&KeganPaul,1981:238-257.
[4]大卫·布鲁尔.知识与社会意象[M].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7.
[5]BARNESB,BLOORD.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ogyofknowledge[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3:29-30.
[6]HOLLISM.Thesocialdestructionofreality[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2:69.
[7]LAUDANL.Thepeudoscienceofscienc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
[8]BLOORD.Thestrengthofthestrongprogramm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84.
[9]SEAGELH.Justification,discoveryandthenaturalizingofepistemology[J].PhilosophyofScience,1980,47:297-332.
[10]SLEZAKP.Bloor''''sBluff[J].InternationalStudiesinthePhilosophyofScience,1991,5(3):241-256.
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及其需要应运而生的。总体来说,人类的管理经过本能、经验、科学三个阶段,而当下,正在由科学管理向哲学化进步。
一、从本能管理到科学管理
人类由聚居部族到城邦,最原始的管理,没有任何的经验可供参考,主要依靠管理者的“悟性”和个人的地位与魅力。那个时候,大凡优秀一些的管理者通常被视为圣人,他们是“上帝”或者“道”的化身,他们凭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开创了一些初始的管理理念,例如中国的“仁政”。东周“百家争鸣”的时候,诸子开始总结前人的智慧,本能管理已经进入了尾声,开始进入另一个时期——经验管理时期。
当人类积累一定管理经验的时候,借鉴前人经验成为管理智慧的主要来源,在这个阶段,管理者一般都精通历史,从历史中找到管理的得失和方法,《资治通鉴》也就是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但是,经验管理容易厚古薄今,而且经验毕竟是前人的经验,不可直接使用。更让人惋惜的是,中国的经验管理因循色彩和习惯都很浓重,以至于没有朝科学管理的方向发展。
科学管理起源于西方的企业管理,经过工业化的催动从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到今天为止,从泰勒到德鲁克,管理科学已经成了一门内容丰富、使用范围广泛的科学。这些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构成了现代社会管理科学,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推进作用
二、从科学管理向哲学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科学管理思想是不是人类最好的管理理念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从中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的历史都看到这样的局限,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及以往的经济问题,印证了西方管理理论的局限甚至失败。
首先,科学止于人性。科学管理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原先所说的科学层面的管理,其实都是单模块的“事”与“物”本文由收集整理上的管理,如物流、财务、营销、生产、甚至人力资源的部分内容。当管理上升到真正的以“人”为本时,科学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其次,科学管理是分专业的,是以相对特定的领域和静止的环境为前提的。科学管理系统,大多是方法和工具,而研究这些具体的方法与工具之间的关系、研究更高层的规律,尤其是现代社会的人和化无常,确立组织的根本规律,就需要更高层次的思辨模式了,这就是管理哲学。
当人类管理进入真正的“人本”时期,进入整体思维时期,进入不是对具体表象而是对规律加以研用的状态,就是管理的哲学化开始。管理的哲学化不是否定科学,相反,管理哲学化是以管理科学为基础的。
那么管理哲学研究什么呢,有人用企业文化来代替,笔者认为这是不全面的。按照中国术语来说,管理哲学的内容起码应包括:立心、立制、立人;其中,立心为本。立心,就是确立企业的基本精神、性格、价值取向、基本思路,包括企业在若干问题上的决策依据,如:稳定与发展,合作与竞争,知与行,个体与团体等。这些问题与企业文化的理念部分有相似的地方,但不是绝对的相等。立制,就是建立企业基本的运行模式与规则,尤其包括企业权利体系,这是企业运行的基础。立人,在企业是培养团队,在个人则是安身、立命、智慧,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管理哲学的生成,首先是以对管理科学从学理与现实运作层面进行深刻的反思,勘定其合理与合法的范围为前提。同时,管理哲学的崛起,内在要求现代管理必须植入文化与科学两个基本因素,达到对文化有新的自觉,对科学也要有新的自觉,从而实现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综合,并在人的感性与理性,在个体、组织与社会之间探寻管理的新平衡。由此可见,管理哲学对管理科学的内在超越,是现代管理理论与实践演进的必然。虽然管理哲学的生成步履艰难,但从管理科学向管理哲学的深层转变却具有内在的逻辑必然性和无法抗拒的现实动因。
管理哲学对“以人为本” 的深度解读,既使人、人性、人的价值在管理活动中得到落实,也使人在管理中的自我激励、自我创造和自主开发真正得以实现,充分显示了管理哲学以价值理性为逻辑起点的管理思维。由此出发,管理获得了新的“画面”,管理不再仅是采取单一的技术手段,而应是技术、伦理、文化和哲学综合作用的过程,这为真正提升现代管理水平、改进现代管理方法提供了具体的路径。这就打破了管理科学的僵化模式,推动着现代管理从具体操作层面到价值前提与管理理念的更新,使管理的“人化” 空间得以充分地成长。管理哲学, 以新的价值原则、思维方式和理论逻辑把握“管理”、运用“管理”、推进“管理”,为我们带来了管理理念的革命性变革。
三、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哲学轨迹
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经历了“古典管理”、“行为科学”、“管理丛林”,直至今天的“企业文化”阶段。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一阶段(1900~1930),是以f·w泰罗、 m·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主要把近代自然科学成果引入企业管理,提高效率,但其实质却把人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它忽视了人是富有情感、具有主动精神的主体。这个时期,泰罗尽管侧重研究管理技术问题,但他却注意到了科学管理的本质问题。他认为:“科学管理从本质精髓来说,包含某种哲学。”因此,有人把泰罗看成是首先提出管理哲学的管理论者。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二阶段(1930~1960),是以梅奥、麦格雷戈、马斯洛等为代表的“行为科学”阶段。行为科学的崛起及其广泛应用,心理学展开了对管理科学的实验研究,社会学也开始把管理作为社会群体生活的一个方面来加以研究。此外,美学、伦理学、逻辑学等学科也日益与管理学相结合。在上述诸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管理方法论、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管理逻辑学、管理伦理学等各门分支学科相继发展起来。管理的研究方法也就由“古典管理”阶段的自然科学数量方法转向理论研究的哲学思辨方法,以探求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的地位、意义和人文倾向。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三阶段(1960~1980),是以多种管理学派并存为特点的“管理丛林”阶段。这个阶段上的理论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力图从整体上把握管理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管理实践和管理理论的哲学色彩大大加深。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四阶段(1980~),就是“企业文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把文化学的研究成果,应用到企业管理中来,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人是最宝贵的财富。许多发达的国家把聚集培养人才看成是整个管理活动生存发展的源泉。这就是说,在现代管理中,重视管理主体的价值,进而形成现代化管理的主导力量和核心,是现代化管理思想哲学倾向的重要方面。
从管理哲学的视角来看,管理决不仅仅是一种工具、一种技术手段,更重要的是一个价值实现的过程。因为任何管理都不仅仅要满足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应有更高层次的追求——展开与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由此,任何管理组织、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与管理行为都应该指向这一终极目标,并以这一目标的实现状况作为标准来评判、矫正、重建管理组织、管理方式与管理行为。毋庸置疑,就管理科学总的发展趋势而言,管理科学正在经历着由“物本” 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转化,对管理文化和管理伦理的认识和分析已成为现代管理科学研究的热点和前沿。而“以人为本”,重视企业发展中人的要素影响,重视组织精神和组织价值理念的培育,把员工素质的提高作为组织绩效提升的重要手段,更成为当前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
四、中国式管理哲学
所谓中国管理哲学,是以“中国管理科学化,管理科学中国化”为宗旨,以集科学、文化、艺术三位一体为特征,用中国传统管理范式“文化管理”来统帅西方管理制度和工具,所形成的行之有效、生生不息的管理哲学。
中国的管理哲学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专制,一个是仁义。前者来自法家,后者来自儒家。汉以后,王霸杂用,成外儒内法。但不管是法家还是儒家,都是针对“人”的管理,更重要的是,都有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意识的提高,中国的管理哲学必将走出一条抑“专制”而兴“仁义”的道路。未来的中国管理哲学体系也不仅仅是传统哲学,更不是专指儒家文化,“文化大融合”是必须的,所以,未来的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可能是在“中庸”原则下的人文主义、科学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集权主义、神秘主义的统一。中国的管理比西方早得多。西方所谓科学管理,无非几百年历史,无论是霍桑试验还是泰罗制。中国的管理有几千年历史,《孙子兵法》、《论语》中,都有重要的管理思想。我们为中国的悠久历史而骄傲,为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而骄傲。不过中国的管理发明那么早,为什么近代以来管理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那么多呢?“中国有管理哲学,没有管理科学”,什么是管理哲学,什么是管理科学呢?
(一)哲学是理念,科学是实操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典型的理念,即指导思想。没有理念,我们做事就没有方向,不知道价值。但是,仅有理念行不行?当然不行,必须解决实操问题。
如何知己,如何知彼?需要运用大量的科学方法,如:调查、侦查、信息收集、数据分析、沙盘推演等等。这些,需要很多自然科学知识,仅仅依靠社会科学的理念和逻辑,肯定远远不够。
(二)哲学是战略,科学是战术
战略,表现在某一时点的总体布局,某一阶段的综合谋划。在中国的管理哲学中,对战略管理描述很多。如:围魏救赵,这是很好的战略布局。如何去围,派谁去围,什么时间开始围,围的程度如何,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战术动作去完成。这不是几个字的战略目标可以解决的,需要大量的排兵布阵来实现。
其实,今天的科学发展观,同样是哲学问题。这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思想,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则需要解决大量战术层面的问题。
(三)哲学是宏观,科学是微观
古人讲:“半部《论语》治天下”。这是何等的气派。其实,这里说的治,主要是从宏观的哲学思想来讲。治理国家,不要说现代国家,即使在古代,仅有哲学思想也远远不够。国家需要组织、法律、管理、技术;需要物质生产、精神建设、文化事业;等等。
这里讲的管理哲学,也是经过实践检验属于科学的范畴。而管理科学特指西方近代产生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给了我们组织、制度、管理、流程、分析、控制等手段。这些,发源于西方伴随工业革命产生和发展。中国历史上,没有真正的工业革命时期。所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定性多、定量少;行为方式,满足差不多,不追求精细化;表达方式,纵论天下多,具体分析少。
中国改革开放这30多年以来,才真正开始了工业革命的进程,开始了科学管理的发展。打开窗户看一看,日本人的精细、德国人的严谨,都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要用几十年时间,完成西方人几百年的科学管理历程,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关 键 词】总体观/总体方法/全然性/时代性
【 正 文】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总体观回顾
的创立与发展是同总体、全体、整体、系统等范畴的改造发展密不可分的 。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 的总体。”(P492)从客观内容看,总体包括自然界、社会和思维(作为客体,社会和 思维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无限的发展。马克思把总体、系统范畴 运用于分析和解剖人类社会,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就是一个“有机系统”,“系 统在其发展进程中向总体的转化”。他对最复杂的资本主义商品社会进行经济分析 ,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规律,并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普遍原理出发,发 现了古往今来贯穿人类整个社会的发展总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
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自然观的创新同样与总体、整体、系统范畴的应用和 深化发展分不开。他以康德的宇宙总体自组织双向演化学说为依据,提出了辩证唯物主 义关于总体的物质自组织原理。尽管当时对宇宙核能源的生成问题还完全不清楚,但恩 格斯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物质观,站在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的基点上,从哲学上超 前预测到物质总体的双向演化的功能,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自组织原理,使发展 原理和物质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范畴中达到真正的统一。他接着从总体方法论的 新视角研究唯物辩证法对当代自然科学的整体方法论的指导作用,并运用总体(整体)范 畴科学地剖析自然界演化的总体系统结构,全面概括19世纪下半叶整个自然科学最新发 现,构建了自然辩证法这门关于自然科学的总体辩证发展的哲学新学科。他指出:“整 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宇宙是个体系,是各种物体 相互联系的总体”。(P409)
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论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运动的总规律,使总体范畴 上升为统摄唯物论与辩证思维运动的总的方法论。马克思在1845年春撰写的《关于费尔 巴哈的提纲》中运用总体方法,在人的思维与客观真理、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当中把 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纳入新世界观;在人的本质与社会形式上引入“社会关系的总 和”的科学观点,使哲学成为认识和变革世界的新世界观,使辩证唯物主义 总体观升华为以变革世界的实践为特点的总体观。
列宁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总体观的同时,还从两 个方面深化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总体性原理。其一,把现代唯物主义看成是在时代科 学中从系统到总体的不断发展的前进运动,提出了唯物主义在核时代总体发展的新原理 ;其二,从这一新原理出发,吸取黑格尔的总体方法论有价值的东西,深化了辩证唯物 主义总体范畴的方法论功能和辩证法的总体结构的功能研究。
列宁重点论述以实践为 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完整的统一性,使唯物主义世界观推进到 核时代的历史新水平。他继续和发展恩格斯的彻底唯物主义路线,不但把辩证唯物主义 物质观提高到核时代的“客观实在性”,而且从核时代原子核微观粒子的新发现出发, 继续深化辩证物质观,提出“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此外还必须把发展的普遍 原则和世界、自然界、运动、物质等等的统一的普遍原则联结、联系、结合起来”。[4 ](P282)他并以这一发展唯物论的总体指导思想为依托,从“原子、电子”等微观粒子 层次上提出“物质深邃无限性”的新原理,这一新原理和列宁对物质“客观实在性”的 核时代物质观相结合构成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从系统到总体的时代深化的重大发 展。他提出的“发展原则”必须同“统一原则”相“联结”、相“联系”、相“结合” 的指导性原理,为历史新时期深化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科学提供了完整的现代唯物主义基 础和方法论指南。
二、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总体观和方法论的深化
其一,列宁从哲学是“大圆圈”的新视角展开对唯物主义总体观方法论探索。黑格尔 提出思辩的总体方法是“真理不外是通过直接性的否定性而回到自身”,“由于上述方 法的性质,科学表现为一个自身环绕的圆圈,这个圆圈的末端通过中介同这个圆圈的开 端,即简单的根据连接着;同时这个圆圈是许多圆圈的一个圆圈……这一链条的各个环 节便是各门科学”,“方法是仅仅和自身相关的纯概念,因此,它是对自身的简单关系 ,这个关系就是存在。但是现在这也是充实的存在,是把握自身的概念,是作为具体的 并且全然集约的总体的存在”。(P263)这是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重要的规定之一, 他以观念的“全然集约的总体”系统性地表述了自然界的“全然集约的总体”,只要打 破黑格尔封闭的思辩系统,仍会显露这一方法的总体整合的辩证方法论的现代功能。
现代科学哲学就是这一科学技术系统在经过“圆圈的圆圈”的科学技术总 体进行“全然集约的”整合产生了“大圆圈”——即各门科学的新的哲学“总体”整合 的结果。列宁把哲学的辩证思维的总体“大圆圈”看成是在实践中沿螺旋线上升的一次 比一次更深刻的辩证的思维圆运动,由感性具体的简单的(抽象的)规定性经过实践的检 验上升到新一轮实践的更高的辩证思维中的“理性具体”,进而在更高的实践过程中经 过检验达到辩证理性的整体的高度的综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唯物主义整体综合 方法论意义上,列宁对黑格尔关于辩证思维通过整体双重化运动、达到更高的辩证法综 合有序化的发展目标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黑格尔给当代辩证法设定的目标就是通过否定 性(矛盾性)的双重化的整体的思维运动,“更大的扩展同时是更高度的集约”,“最丰 富的是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从简单的规定性开始,继之而来的规定性就愈加丰富 ,就愈加具体……在继续规定的每一个阶段上,普遍的东西都在提高它以前的全部内容 ,它不仅没有因其辩证的前进运动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使自 己内部不断丰富和充实起来”,列宁称这是“对辩证法这个问题,非常不坏地做了某种 总结”。(P261)列宁吸纳了黑格尔从总体功能上对辩证法这一最重要的科学界定, 在今天信息高科技时代对于发展唯物辩证法的总体功能仍有现实的价值。
关键词:社会建构;科学哲学;科学实践
Abstract:SocialConstructionwithitsradicalattitudeshasposedchallengestothephilosophyofsciencetousesocialrealismtoreplacenaturalrealism.Thesechallengesaremainlyreflectedinthreeaspects:toreplacereasonablenesswithsymmetry,logicwithcontext,andrealismwithconstructionism.Suchchallengehasopenedabroadsocialandculturalanalyticcontextforscientificknowledgeand,isofgrea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However,thiswasdoneattheexpenseofthenaturalbasisonwhichscienceisbuilt.Thesolutiontothisdilemmaliesinscientificpractice.
Keywords:socialconstructionism;scientificphilosophy;scientificpractice
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最有力的来自于布鲁尔,以他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就是要用社会建构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
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
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1]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78.
[2]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M].方在庆,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3]SMITHWN.Therationalityofscience[M].Boston:Routledge&KeganPaul,1981:238-257.
[4]大卫·布鲁尔.知识与社会意象[M].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7.
[5]BARNESB,BLOORD.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ogyofknowledge[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3:29-30.
[6]HOLLISM.Thesocialdestructionofreality[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2:69.
[7]LAUDANL.Thepeudoscienceofscienc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
[8]BLOORD.Thestrengthofthestrongprogramm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84.
[9]SEAGELH.Justification,discoveryandthenaturalizingofepistemology[J].PhilosophyofScience,1980,47:297-332.
[10]SLEZAKP.Bloor''''sBluff[J].InternationalStudiesinthePhilosophyofScience,1991,5(3):241-256.
关键词:现代艺术;科学哲学; 图式-修正 ;证伪主义
中图分类号:J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1)03-0053-04
一、贡布里希对现代艺术的否定
在迪迪埃・埃里邦(Didier Eribon)对贡布里希长达18个月的访谈录《艺术与科学》中,贡布里希明确回答了他对现代艺术的态度:“在文艺复兴时期有差的艺术,但现在差的艺术更多。” [1]
1909年,贡布里希生在一个有着犹太血统的维也纳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名优秀的律师,母亲则是对古典音乐有着极高造诣的钢琴家。在这样的家庭中,贡布里希深受古典文化熏陶,他早期建立的对西方传统文化的偏爱奠定了一生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从来没有改变过,即使后来,在《我们时代的艺术》中,他用一本书具体阐述了他欣赏的现代艺术家及作品,但是,这样的欣赏也是建立在作品在“图式”发展历程中所作贡献的基础上。
贡布里希对现代艺术的评价标准依旧延续其一直以来的“图式-修正”理论。经过这一理论检验,即在图式发展史中在前人基础上做出贡献的现代艺术就是好艺术,反之,则是坏艺术。被贡布里希承认的现代艺术家有:毕加索、波拉克、保罗・克里、瓦萨雷里、莫兰迪、曼祖、马里诺・马里尼等;那么,可想而知,在现代艺术的庞然大军中更多艺术家是遭到否定的,更别说后现代艺术在贡布里希艺术史理论中的地位了。否定的态度自然源自他们没有对图式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与贡布里希的态度正相反,他所否认的艺术流派在当时的活动、展览却是轰轰烈烈。如此热闹的现代艺术氛围更加衬托了贡布里希对其否定态度的尖锐。
究其原因,贡布里希对现代艺术的斗争矛头主要指向“现代艺术观念”。他认为正是这些源自黑格尔“时代精神”的观念,让很多在艺术图式上毫无贡献,甚至只能被他归类为没有受过教育的儿童所为登上了艺术的大雅之堂。 这样,在图式上不能囊括进“图式-修正”理论框架中的现代艺术,便被排斥出贡布里希艺术史范围。贡布里希借助对黑格尔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否定了这些现代艺术的价值。
随着后现代艺术的兴起,艺术史学科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研究对象到研究范围、方法,遭到了普遍质疑,在接受挑战的过程中,更多艺术史学家为艺术史的研究贡献了不同的方法。在当代艺术史理论发展的背景中,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更多以“知觉主义”著称,面对早已脱离架上绘画媒介的众多当代艺术,贡布里希的“图式-修正”理论遇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直到2002年贡布里希去世后盖棺定论之作《对原始性偏爱》的出版,也没有为诠释现代艺术、当代艺术提出更有效的方法。贝尔廷认为贡布里希的图式-修正理论就是这样一种艺术史,“被构成为一个学习的过程,其中对现实的再现被作为一个永恒的问题提了出来。然而,把艺术形式的整个问题简化成一种模仿的行为将会是一个错误。模仿只有在艺术模仿自然之处才是可测定的。但是,当艺术模仿(社会的、宗教的、个人的)现实生活时,对照现实的常数,模仿的结果必然会显得非常失真。因为现实生活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在其转达或模仿能够被评估之前,它必定总是在被不断地重新界定。但是另一方面,每一种人文的学科(社会史、思想史,等等)必然会坚持以自己的方式来界定历史的现实。这样,艺术史家就会发现自己面对着一种方法论上的争执,这将会提醒他在自己研究的领域中要更加谦虚谨慎。”[2]
贡布里希对现代艺术的否定同时也暴露了“图式-修正”理论面临的困境。
二、科学哲学视野中的贡布里希艺术史理论
1936年,贡布里希在伦敦第一次见到哲学家波普尔。对黑格尔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又奠定了两人相似的历史观。受到波普尔“证伪主义”的影响,贡布里希完成了两部重要艺术心理学著作《艺术与错觉》、《秩序感》。从而,波普尔的著作成为贡布里希的主要理论参照。这样,对“图式-修正”理论症结的研究势必转移到对波普尔“证伪主义”在科学哲学背景中状态的研究。
波普尔证伪主义有其自身的局限,这一点,在他之后的科学哲学家(如库恩、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都不同程度的指出了。前面我们已经证明,证伪主义与“图式与修正”理论的密切关系。但是,贡布里希在运用这一图式理论解释现代艺术时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笔者认为,贡布里希这种困境的产生必然不能脱离与波普尔证伪主义的关系。
根据证伪主义理论,无论出现多少观察陈述都不能证明一个理论是真实的,但是如果出现一个观察陈述与理论不符,那么这个理论就必定被证伪。证伪主义逻辑前提是“观察陈述是真实的”,但是归纳主义逻辑被证伪的原因正是“观察陈述中渗透着理论、观察陈述易谬”。所以,单凭一个观察陈述是不能证伪理论。再有,证伪主义有其历史局限:证伪条件的复杂性,运用证伪主义来编撰科学史时遇到了很多麻烦,例如牛顿力学、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发现等,这些理论在提出之初,人们就已经发现出现了这些理论本身没有办法解释的现象,但是,坚持这些理论的科学家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断完善,最终实现了“科学革命”的胜利。
如果严格按照证伪主义原则,被证伪的理论必须予以抛弃,那么我们现在也许就不会看到那些富有智慧的新理论了。证伪主义之后的很多科学哲学已经清晰的指出了波普尔证伪主义的局限。
波普尔哲学由两个重要部分组成,一是试错法,即证伪主义原则;二是情景逻辑。这两个原则同时适用于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波普尔认为,这也是作为“批判理性主义”者必须严格遵守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向真理无限靠近(尽管永远无法实现)。贡布里希的“图式-修正”与“名利场逻辑”直接在波普尔哲学的影响下产生与之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科学哲学视野中,波普尔证伪主义理论之后,有库恩的“科学革命”、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以及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这些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颠覆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方法论原则。
托马斯・库恩是美国著名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他是西方科学哲学中历史-社会学派最主要的代表,提出了“科学革命”的新概念。把科学看作一定的科学共同体按照一套共有的“范式”所进行的专业活动,并描绘了一种常规时期和革命时期相互交替的科学发展模式。库恩认为“科学界一种盛极一时的科学理论,以支持另一种与之不相容的理论。每一次革命都必然会改变科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会改变同行们据以确定什么是可以采纳的或怎样才算是合理解决问题的标准。每一次革命都彻底改变了科学的形象,以致于最后我们不得不说,那个人们在里面进行科学研究的世界也根本变了。” 这样,科学革命之后出现的新理论,“永远也不会只是已知事实的累加”,而是对旧理论的重新构思,对原来事实的重新评价。而这样一个过程更不是一个人一夜之间能够轻松完成的。
伊姆雷・拉卡托斯是著名的数学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是现代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拉卡托斯发现作为自己学说基础的波普尔证伪主义并不完善,而且不符合科学史。1962年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的发表,提出了一种新的科学观,不仅否定了逻辑经验主义,也批判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热烈讨论。在这场战争中,拉卡托斯是站在波普尔一边的。拉卡托斯在发展波普尔证伪主义的基础上,从而避免了库恩的批判,“在科学发现逻辑的范围内把科学的发展重建为合理的。”拉卡托斯认为“库恩在反对朴素证伪主义(指波普尔证伪主义)方面,以及在强调科学增长的连续性、某些科学理论的坚韧性方面,都是正确的。”但他“摒弃了朴素证伪主义,也就摒弃了一切种类的证伪主义,则是错误的。库恩反对波普尔的整个研究纲领,他排除了合理重建科学增长的任何可能性。” 库恩甚至认为“科学革命是非理性的,是一个暴民心理学的问题”,库恩将“科学哲学降低为科学心理学”。拉卡托斯认为,库恩“忽视了波普尔的精致证伪主义及由波普尔创始的研究纲领”,“波普尔用可错-批评增长的新问题取代了古典合理性的中心问题即关于基础的老问题,并开始阐述这一增长的客观标准”。拉卡托斯正是在波普尔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科学纲领方法论,“描述重大科学成就的单位不是孤立的假说,而是一个研究纲领。科学绝不是试错法、一系列的猜测与反驳。”这样的研究纲领由“一些方法论规则构成:一些规则告诉我们要避免哪些研究道路(反面启发法),另一些告诉我们要寻求哪些道路(正面启发法)”
费耶阿本德是科学相对主义与历史主义的坚决捍卫者。在《告别理性》一书中,他用了一章的内容从三个方面批驳了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证伪与实在论、量子论。费耶阿本德认为,波普尔的思想精髓是“批判理性主义”(这种传统希望通过与其他人的争论认知并理解世界)。但是,“这种争论与其说是对知识混合资源的比较,不如说是对相互矛盾观点的远离,因而是多样性的。”费耶阿本德认为波普尔证伪主义具有严重的局限性,波普尔是实在论者。费耶阿本德认为:“波普尔的贡献在于证实理论而不是科学实践。”“波普尔重复了前人所说的东西,但是他的重复很糟糕而且没有对他的先驱进行历史透视。”费耶阿本德通过对理性的历史性研究,坚持科学相对主义和历史主义的观点,并提出我们应该“告别理性”。从而为非西方文化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环境。
三、贡布里希――历史学家?
贡布里希艺术史理论为艺术史的发展指明了一条明确的路线,只有那些符合这一理论的艺术作品才能进入这条路线的序列中,而那些“没有被照亮”的部分则因其没有对图式的发展作出任何贡献遭到遗弃。不可否认这一理论在解释再现性艺术的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但是,它却否认大多数现代艺术存在的合理性。
现代艺术家受到“时代精神”的鼓舞,希望在艺术中再现他们感受到的“真实”,为了这样的目的,艺术家借用了古往今来任何可行的风格,甚至发明新的方式,这一点,我们在现代、后现代艺术的众多流派中已经体会尤深。艺术在“精神性”的感召下似乎恢复了活力,就像回到了“前科学时期”(来自库恩的理论),“众多矛盾观点并存”,百家争鸣。此时,由于评价标准的松弛(指没有唯一的一个或者几个固定的标准),艺术展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艺术领域出现的这种状况不正与人们对科学看法的改变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吗?
波普尔之后,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了“科学革命”的理论,这种理论使科学的绝对理性权威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从对波普尔“批判理性主义”的批判中,我们不难发现其理论的局限性。而波普尔的局限深深地影响了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模式。
在波普尔证伪主义原则的影响下,贡布里希形成了“图示-修正”理论,并用这一理论成功地解释了再现性艺术的发展历程。但是,当他运用这一理论解释现代艺术时,却遇到了困难。情景逻辑是波普尔证伪主义原则的补充,依据证伪主义原则,波普尔在历史中拣选了符合他证伪主义标准的理论,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现象,波普尔则用情景逻辑排斥掉。这种解释历史现象的两个具有互补功能的原则,贡布里希在艺术领域中如法炮制,当运用图示-修正理论解释现代艺术面临困境时,贡布里希启用了名利场逻辑。
但是,更让贡布里希“不安”的是,黑格尔“鼓吹”的“时代精神”不仅没有让艺术家看到自己成为身处“名利场逻辑”中的受害者,反而变本加厉,艺术家甚至把自己追逐名利的作品看成是对“时代精神”的阐释。贡布里希认为,这样,现代艺术家将更难看到自己的问题。难怪,波普尔支持贡布里希与“时代精神”理论“干一仗”。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能够看到贡布里希对现代艺术的看法直接源自波普尔理论。前面已经提到,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在解释历史现象中暴露了它的局限。在这样的意义上说,如果我们从波普尔之后科学哲学视野回看贡布里希艺术史理论,相信会对现代艺术有截然不同的理解。
如果从库恩的角度回看现代艺术的发展,不难得出结论:现代艺术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带来的“新世界”,它有着自己不同于已往的“新范式”。而这个“范式”是什么?即与传统艺术彻底断裂而另起炉灶的“时代精神”,以及其他更多的东西(这些留给我们时代的艺术史家去探索)。现代艺术家正是在时代精神的鼓励下,用“神旨”一样的热情投入到“疯狂”的创作中,在这样的意义上说,“时代精神”的作用不能被抹煞。
如果我们依旧固守“图示-修正”的藩篱,死守住知觉主义的分析不放,这样将很难理解现代艺术现象。
其实,贡布里希已经开始了探索“新范式”的努力(只是他自己还不自知),例如前面提到的,他已经注意到现代艺术为了达到情感交流的一种特殊方式,即作品标题与作品图式相互影响的作用(类似与中国艺术中“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的含义)。但是,由于贡布里希还囿于波普尔的理论框架之内,依旧固守图示-修正对艺术价值的判定,从而出现了解释现代艺术的困境。再者,知觉主义的局限不仅体现在它解释现代艺术的问题上,而且,还体现在对传统时期某些艺术的不包容性,如贡布里希认为中世纪时期的艺术在图式上具有原始阶段的特征,这种原始的特征被他判定为图式发展的倒退。
由此可见,贡布里希理论的局限性不仅源自波普尔,也来自知觉主义。再者,科学毕竟不同于艺术,如果直接将科学的理性套用在艺术中,相信问题会更多。记得波普尔说过:对科学理论的批判有两条路,一是自我批评,二是别人的批评,但是,艺术更多依赖的是自我批评。这种观点体现了一种对风格的宽容。而贡布里希认为,艺术的发展依赖“别人(指贡布里希自己)的批评”似乎更多一些吧。
综上所述,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排斥了太多的现代艺术乃至后现代艺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否能够承认贡布里希是历史学家呢?笔者认为,贡布里希更像一个艺术批评家,他有自己对图式的敏感,以及对艺术发展的要求,他将自己放在一个“神”的地位,要求艺术家跟着他的思路行走,这难道不是一个艺术批评家的表现吗?
没有人能够否认贡布里希在艺术史上的地位和贡献,不过,正是出于“对一个艺术理论家的最大的敬意”,才有必要“严肃地对待他并重新彻底思索他的论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