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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条款形式规范和约束建筑项目施工行为,是保障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应特别重视施工合同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减少项目纠纷,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加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6):267-268.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二)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定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签订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施工合同的签订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据。一般的建设工程具有耗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的特点,所以在实际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规定出合同的内容及细则,语言要严谨准确,避免使用带有歧义的句子,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证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合同的订立还要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统一与和谐,这就需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仔细区分出条款的类型究竟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还是属于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又或者是属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不同的条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异,要仔细辨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要加强对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及时了解和记录。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往往直接导致工程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长,从而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所以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管理与控制,将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据实际情况要先对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价的增减进行科学的分析,在准确掌握变更价款的基础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要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现场签证的作用是处理合同价款中没有包含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的特殊情况的书面根据,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签证将会以价款的形式最终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所以对签证的控制和管理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对签证进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结算工作将无法按照规定顺利展开,加强管理、并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证的审核确认程序执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要加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纠纷的问题都与工程质量有关,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工程质量所必须达到的标准,同时还要规定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赔偿办法。工期的延长会直接导致费用的增加,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环节,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工程变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长必须按照工程变更的具体审核步骤和标准来进行。倘若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则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此外加强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付款不及时,或者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数额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损,纠纷就随之而来,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项也难以追回,发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损失,所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应对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范喜菊.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8(30).
[2]田雪华,周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14).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比分析;规范化建议
1 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近年来,合同管理已受到我国引起丁程管理人员的重视。在监理工程师、建造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考试中都含有合同管理的考试内容,合同管理已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并逐步推广开来。无论业主、承包商还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合同,不会运用合同是绝对管不好项目的。而工样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我国建设市场发育需进一步完善,建设交易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1,2]。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缺陷
造成诚信缺失的成冈主要有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的原因。外部环境原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转型、道德秩序火衡、政府行为不规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冈素;自身内部的原因包括经营者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薄弱、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等因素,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2.1 信用管理体系先天不足
一些企业(投资方、承包方)高级管理和财务主管人员信用意识仍然薄弱,对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信用管理(特别是如何防止合同难于履行和纠纷)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出现授信不当和对合同履行计划缺乏管理工作等现象,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风险。
2.2 合同管理跟不上时代步伐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改制的推进,加之投资体系的市场化,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和电子时代的到来,对仍停留在传统管理模式上的企业而言,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人,都将无法生存下去。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表面看已经完全市场化而且公平、公开和公正,如专家库的建立,公开招标信息,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专家们对工程的了解、对企业的了解、评标时间的影响以及专家责任心都会对选择的中标单位造成影响;施工企业中标后,若由于资金问题(当然是应得部分)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转,业主的责任如何落实?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某企业在某项目上每月直接人工费高达40%还自认为正常,管理的不到位导致其难以正常运转又如何追究其责任?客观而言,诚信自然谈不上,合同管理基本上就是没有管理。
3 诚信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诚实信用,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企业、现代人创业经营不可或缺的理念。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能否以诚信的态度开展经营活动关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成败。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如果企业行为都不诚信,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转型过来的,其发展处于初始阶段,整体水平较低,资本不发达,市场运作不规范,信用观念和信用基础相对薄弱。而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在于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且来自企业的信用水平。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是否具有先进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完备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项目法人对项目筹划、筹资立项、建设实施、生产经营、还债、资产保值增值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投资风险。而工程建设订立的勘测设计合同、施上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或EPC总包合同,其中的约定必须建立在合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保证依法全面履行订立的合同。在国际丁程中,中国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水平低下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不在少数,国人无奈称之为“缴学费”、“花钱买教训”,而外国的反映是“中国人技术水平一流,管理水平三流”。实践证明,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管理者对合同意识淡薄;二是合同管理不善。订立合同的人同执行的人根本没有关系,合同订立就没有想剑如何去履行,因而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就成了一句空话,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理解或变成不诚信履约。
总之,在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是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诚信是得胜的最终资本”。首先诚实信用是理性经营的明智选择。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组契约。“在市场经济中之所以会有企业的存在,是因为企业内部组织的交易比通过市场进行同样的交易的费用要低”,循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认为,企业是市场交易费用节约的产物,从而交易费用的节约也就成为了企业决策的一个核心(然而也往往是隐含的)依据,所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能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如企业之间的谈判费用、执行合同的费用、监督费用等。其次,诚实信用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诚信经营是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方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诚信经营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信经营是打造企业品牌,扩大商誉的重要途径等方面。
4 可采取的诚信措施
诚实信用是企业成长的基础,是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只有诚信经营,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作为经营者,不能仅从客观寻找原因,在自身内部引导企业确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并使诚实信用的经营方式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其策略主要有:经营者要以身作则,坚持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文化,培养诚信员工、建立自律机制,加强信用管理等方式。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4.1 使用信用证
企业在充分利用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如条件允许可在结算方式中尝试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危机。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常用工具,是一种由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由于开户银行对该方的现金流和资信状况更为清楚,该方能从其开户银行开出信用证,说明其对合同中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障碍,合同能够得到更加顺利地履行。
4.2 正当地索赔
在目前施工企业逐渐由弱势群体向强势群体转换的过程中,发包人同承包人之间的平衡将被打破,只有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日子终将过去。在索赔中,无论哪方都不能脱离合同,如某施工企业在已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开挖j二程中的超挖、超填均已进入单价,但在执行中却提出了强硬的索赔要求,并由此直接导致仅100m的引水隧洞开挖上期滞后10个月,其索赔额也只有5万元,而其每月现场固定支出约14万元,致使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损失严重,最后双方都认为得不偿失。综观国内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引发的工期拖延、清理队伍出场、工程款长期拖欠以至导致企业无法运转,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如入泥潭,年年都在建设,月月都有纠纷,真正的是没有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信用体系。总之,招投标制及承包合同制是把建筑业推向市场的体现,加强合同管理,最大限度赢得经济效益则是承、发包双方所追求的目标。严格履行有效合同中承、发包双方约定的的条款,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否则对合同双方都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参考文献: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业在对一个项目开展施工的时候,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而且项目的双方都要知道合同对于施工来说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对一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等,同时合同也是项目按期交工,并且给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据。签订的合同必须完整,对施工的所有细节都要明确的标准,同时也要规范,这样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约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计价的方式以及施工风险等,也要具体的写出在工程遇到风险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方式以及资金等。
投标报价书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对工程结算也要按照投标报价书来计算。投标报价是工程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与企业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工程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求有关人员知道报价的技巧,同时还能知道与报价有关的政策等,这样可以保证报价的结果是最佳的。报价技巧可以有以下几点:
(1)在对工程报价的时候,可以采用多方案。这种报价方案适用于某些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该工程对于条款没有明确的标注,施工的范围也不确定,这有这样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体上说,这种报价是在最初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报价,如果某些条件发生变化,报价才会变化。例如材料的价格不稳定,在对材料报价的时候,就用材料的最低价格,这样可以打消业主的疑虑,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重要的是不会让施工方有较大的压力。
(2)除上述的报价方法外,对工程报价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标前,报价人员要对报价的图纸非常熟悉,而且还要将项目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分析业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单不能满足业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某些项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低价格。相反的情况就要增加报价,这样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预防在施工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在施工的现场对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标的时候,对项目的报价要知道单个项目的报价,这样如果个别的项目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对其赔偿的时候,也有依据。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时候,可能会更换,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将价格调低,相应的增加人工以及机械的报价,材料的价格在补差价的时候,以材料的市场价为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项目中标,那么中标的价格应该以总的投标价格为准,为了能够让投资出现回笼,在报价的时候,工程前期的单价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价格可以降低。
2 在施工阶段运用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提升经济效益
(1)为了让工程能够在完工的时候,顺利的实现预期目标,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时要合理的编制施工方案。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有编写投标文件的人员组建施工团队,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部,然后对项目有关的信息进行交流。保证能够顺利的编制施工方案。在进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做详细的说明,以便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的范围以及在施工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也要让施工人员知道在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要表现出合同上的权利以及义务。从多个方面出发,对施工的工艺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对收集的信息做好记录、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好施工日记,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现场配备文职人员,专门的统计资料。收集的资料有很多个方面:首先是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文件有关的补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议以及材料数量、供应等等。再次是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资金有关的问题。最后,在施工中的对项目的记录,例如图纸的设计、变更,项目双方对相关有关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现场对资料的收集,可以让施工方能够及时的掌握信息,并且对信息进行分析,使其保持动态的状态。
(3)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敏锐发现索赔条件,及时整理索赔原因在时限时间内处理好工程索赔事件。工程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频率较高,涉及的因素是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增加。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
1.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开始前进行分析研究后的工程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已从“最低成本价格”的竞争逐渐转变到“诚信度”的双重竞争。缺乏诚信,对企业而言无疑是慢性自杀,必然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所以必须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按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履行完成工程承包经济合同。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作保障来正常运行的经济,必须明确双方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经济合作。既然是经济合同,涉及到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主要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叙严密的条款,要按照工程合同条款施行。
分析业主情况,了解业主的企业性质、管理水平、管理方式、以前所熟悉的行业、委托的施工监理情况、设计单位情况、设备制造厂商情况等。进而分析工程承包方式,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分析业主供应工程永久设备的概念和范围,由于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没有绝对的标准,工程合同交底时有必要弄清楚设备的划分标准;同时对设备到货的完整性、完好性预先进行交底,使设备接受人员比较准确地接收设备,也给设备缺陷由谁来处理或者谁来支付费用界定清楚。
主要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减。在认定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上,由于承发包双方的出发点不同,利益分配上冲突,势必出现标准认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经明确的概念双方都不要争执,合同中含糊的条款必须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赔成功。
要特别注意工程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运行。但是在合同洽谈过程中,交易双方有部分条款会出现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现象。例如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满足了招标活动的所有必备条件,招标文件中的邀请要约,是否全部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部分无效的合同条款,但是协商办理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重视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办理,没有设计变更签证手续的一般不要设计施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在设计人员或者监理人员及业主代表口头同意后执行,但是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补办手续。
合同指导还要做经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解释,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现象发生,重要的是避免不应该发生的经济损失的情形发生。
2.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较长,履行条件的变化导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条款需要调整,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企业反映,通过协商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来调整双方的经济利益。
一般工程合同组成都事先约定由一定范围的文件组成,除了工程合同协议书、补充合同协议书、投标、招标文件外,有关工程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作联系单等是工程合同内容的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种延伸和解释。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工程技术经济档案,了解工程活动尤其是变动情况,协调工程部门的施工要求和经济部门的费用状况,统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骤和要达到的目的。及时和监理与业主沟通,了解他们对履行工程合同的满意程度,动态分析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情况,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来作好下一步的工作。
我国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注意按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来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当事人承发包双方和业主委托的中间人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只有各自履行了义务才能保证各自享有的权利。
工程合同履行时限往往是工程进度要求和变更费用签证办理的矛盾焦点,现场合同管理人员要非常及时的和合同签订方办理变更费用签证手续,以免影响工程进展,造成工程利润减少甚至亏本。
工程签证是在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合同和工程现场及施工图纸签署了中间人意见后,经合同签订双方工程代表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所以需要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作支持,要严格工程签证权的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以免在签证的认定上出现分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工程现场签证。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工程变更,必须建立科学的工程合同变更程序,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分析证据,为索赔和预防反索赔作好准备。如果工程合同的关系人一方没有及时或者因疏忽没有按照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来履行义务,引起另一方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实现,容易引起索赔和反索赔。索赔是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主张权利的要求,主张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在主张的同时要举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确实的事实证据和工程合同条款,工程合同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予以赔偿相应的工程工期和工程费用。
3.施工完成后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合同管理还没有完成。首先是督促工程部门及时办理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及时移交工程资料,清点工程设备及其备件的领用和安装数量,专用工具是否移交,工程物资领用数量是否相符,以上工作完成后,把相关资料转给经济财务部门。督促经济结算部门根据以上资料在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书提交审核,双方取得一致转财务部门结清工程价款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即告结束。
4.结语
工程合同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实际上是对工程经济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作用是能及时挽回工程经济损失。采取合同措施是实现控制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工程成本目标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作为一个项目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全面的合同管理及相关基础知识,在熟悉该项目工程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工程合同履行的范围和内容及变更进行分析、控制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才能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张同晓.浅析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7.(3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引言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不明确,所以这就需要利用合同来对这些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让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避免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持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3.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3.2管理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往往在来不及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及报价测算的状况下,便进行了投标,由于没有切合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承包人将会面对很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业主占领主导地位,而经验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恰谈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条款时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细节,导致在项目一开始承包人便处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组织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谈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监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来制定合同,对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还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制定合同,采用相应的标准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经济纠纷的产生。在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制定时,相关的合同拟定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须让合同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预见性,而且所拟定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有着清楚详细的解释,以免产生歧义或者日后产生纠纷。
4.2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4.3适时合理应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现的风险,降低损失。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以协商解决为主。在协商解决未果的状况下,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往往会借助自己在市场中的有力地位,对承包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压榨,经常会出现部分款项没有结算,而拒不认账的状况,针对诸如此类的状况,如协商未果,在证据充分的状况下,承包人应及时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赵金晶.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探析[J].山西建筑,2017.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管理问题
中国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
绪论
在建筑工程中,任何环节都有非常多的工作需要做调整和管理,而对于施工的企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则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他们代表着利益体的关系,而利益关系则是最为突出的矛盾主体,而规范他们两者行为的主要原则就是合同,合同是制约双方责任义务的标准,也是对于权利和利益进行规范的合约,所以对于合同的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不但可以制约两者之间的经济活动,同时也可以将施工工程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良好的协调。所以在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中,合同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它几乎可以贯穿整个建筑工程的全程。
我们从另外一个方面去分析,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其需要提升自己在该行业的信誉,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所以对于跟项目以及自己工作有着密切关系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就非常重要,需要完善的保管,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侵害,而在合同管理的工作过程中,对于合同的赔付等问题的处理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如果没有关于赔付等内容的流程,那么合同中关于利益的部分就没有得到保障,而合同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任何效益,所以合同管理中的赔付问题就成为合同管理的重点研究内容,下面就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进行分析。
合同索赔方向
本文主要是对于管理合同说的索赔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通常来说,索赔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合约的情况,而造成了利益的损失,而对方当事人则可以提出经济索赔的要求。在建筑行业里,对于承包商而言,不是自身原因,而由于外界因素导致的工程成本增加或者延期等情况,都可以提出经济索赔的要求。合同索赔的主要方向特征有:
2.1双向索赔
在工程项目合同索赔中,索赔并不仅仅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其在执行索赔的方式是双向的,也就是说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像承包人进行索赔的要求。通常在索赔的处理案例中,发包人基本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对于承包人出现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从结算款项中去扣除,然后在进行银行索赔履约的形式去执行流程。
2.2发生实际损失才可索赔
在工程施工的实际操作中,只有真正发生经济损失的情况,才可以按照双方合同提出索赔,而经济损失的确定则是指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规定范围外的开支,或者导致经济上的损失,造成了另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就可以按照合同提出索赔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天气等出现了工期延长的情况,承包一方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的。
2.3为经过对方确认而行使的行为
在实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流程操作等都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进行,而我们所说的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和工程签证的概念不同,在项目进行中,双方需要按照额外费用以及工期等问题进行补充协议的制定,协议对于工程款结算以及造价的升价降价都有控制功能,而单方行为后,造成的问题,需要经过上方的确认才可以提起索赔的事项。
合同索赔原因和具体构成分析
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部分其实指的是索赔内容的管理,我国经济的发展非常的迅猛,这就导致建筑行业的发展,项目工程做的越来越大不断的扩张,而建筑项目索赔的问题也随着越来越多,关于合同管理以及索赔问题已经成为业主以及承包单位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常识,对于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展的一系列业务活动的源头,所以有了合同索赔的内容,这样才可以更加完善的保障合同的进程。
由于建筑项目施工中出现了很多赔付的事情,那么关于索赔原因的研究也必须展开,那么在我国相关建筑项目索赔主要是分为两个部分的原因,其一就是外部因素造成的索赔,其二就是内部原因造成的索赔。对于外部的因素来分析,主要是由于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那样履行该履行的义务造成的,其二就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建筑图纸等需要交付的内容并没有按照合同款项,这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关于内部的因素,主要是因为业主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但是施工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隐形的要求,比如合同约定违反,或者方案变更等等,这些会造成利益的损失。
除此之外,索赔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己的经济损失能够达到补偿,是不得已的手段,所以在提出索赔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3.1索赔符合法律规定
在索赔的问题上,必须有其合法性,双方签订的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是具有最高法律约束力的,所以索赔的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同时根据合同的规定,相关的所有条款必须要能够确定双方的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一方和赔偿的款项。根据合同来进行预先声明,而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明的内容,需要根据附录来核对,否则赔付的过程将没有合法的依据。
3.2索赔原因必须客观存在且有损失
对于承包单位来说,必须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索赔原因的存在,所有证据的因素需要符合合同的规定,并且有证据证明自身的利益受损。在这里很多案例中都出现虽然有违约的情况,对方的合法权益并没有收到很大的损害,同时事情也是向着好的方向去发展的,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必要索赔了。
3.3索赔必须合理
索赔的要求必须建立在合法客观的基础上的,同时必须是合理的要求,证据反应是由于外界因素干扰造成的自身的损失,并且提出了索赔的款项符合常理,不能获取超过赔付数额以外的金额。要想成功索赔,主要关键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同时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工程进展做出详细的书面记录。
索赔的费用必须依据三大原则,其一就是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整个工程项目全部内容的合意,所涉及的内容非常的广泛,难免会出现一些内容上的矛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条款,由于这些造成纠纷,在处理索赔的事项中,需要严格根据相关合同进行协调。其二,就是需要对于证据进行管理,并且做好记录,日志等工作,最后及时要及时的处理。在发生索赔的事件后,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的处理,如果长期无法处理好索赔的事情,会影响相关单位资金周转问题,对于工程的进展会非常的不利。
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工作是非常复杂的,而索赔问题的处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整个工程的流程中,合同的管理不能是一纸空谈,必须建立在合理保障工程施工进程的基础上的,同时在索赔的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以及业主建立等各方人员所签订的协议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同时能够依据合同,重视证据的正确性,按照规定处理索赔事项,这是索赔的关键,也是项目管理的重点你诶荣。建筑行业必须依据索赔管理工作,切实的处理索赔事项,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遭受到损失时,可以依法获得经济的赔偿,争取利益最大化,最后就是保障工期如期的完工。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建筑工程项目索赔案例详解.海洋出版社,2007
[2]宋桂兰,陈金木.建筑事故索赔指南[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25
[3]李永光.合同管理与工程索赔[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26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将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及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负责承担,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建设单位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建设单位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