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第1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镇江市教育局出台《2017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意见》,2017年我市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兼具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

《意见》明确,2017年中考文化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升学考试总分为6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2018年,这两门学科的考试成绩将不再以等级呈现,而是以分值计入2019年中考总分,卷面分值和计分方式待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2017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4日~26日,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取得免费师范男生面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志愿。除热点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3+4”分段培养班与五年制师范仍实行平行志愿。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招生考试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考试、招生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试和招生中有关问题的投诉。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绩。对在宣传、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中,违规组织考生报名、跨辖市(区)招生和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违规学校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并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同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第2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1.学生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填报志愿。‍‍

2.教师对学生志愿填报给予指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但也不能大撒手,不管不指导。

3.宏志班 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可以提交相关证件进行申报,申报时间6月12日。

4.报考省里提前批次,即,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还有我市范仲淹公学的,需家长到学校亲自填报并签字确认。(因为费用不菲)

5.报考我市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四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提前批次范仲淹公学,第一批次一高中、二高中,第二批次花洲高中、六高中,第三批次三高中、五高中、穰东高中。(注:若报提前批次被录取,后面N个批次均不得再录取。)

6.报考中职中专的应、往届毕业生,凡参加2017全省统一考试的,可选报两个中专志愿;若不参加文化课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7.全体学生的志愿填报

在6月16日结束,然后系统导出纸介档案,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校存档备查。

二、关于政策性加分

1.见文件第18#19页。

2.与2016年变化的是,我市丹江库区移民,已超过5年,今年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3.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学生,6月14日完成证件提交、填表申报,6月15日各单位统一上报教体局。

4.审核工作由公安、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把关。

三、关于分配生

1.初中三年间发生过转学、留级、休学、复习的学生,不得占用分配生计划。(不占用分配生计划的学生,教体局下达有具体名单。)

四、关于美术特长生

1. 花洲实验高中招收112人美术特长生。

2. 6月12日到花洲高长生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交2017年中招考试同底板照片三张。

3.美术特长生的报考志愿必须与报考花洲高中的志愿相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4.考试内容:素描50分,色彩50分。

5.考试时间:6月17日

6.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按正取生录取分数线为基准降30分。

(此信息只是三个文件的摘要。详细内容,请阅读文件,按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附件1】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万人,约占年度高中阶段总招生任务的55.8%。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

(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录取。各地要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

(一)报名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6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7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

2017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3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本次春季招生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计划

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春季集中招生和秋季招生相结合为主,长年招生为辅的办法。2014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10440人,按照高中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4700人,其中高密中专1650人,职业中专850人,第一职业高中350人,豪迈科技职业中专380人,技工学校1350人,高密卫校120人。

3.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2013年12月30日—1月6日)

召开2014年春季职业学校招生会议,传达招生工作意见。各职业学校将招生简章报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批备案后,按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集中开展招生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招生宣讲的准备工作,加强与职业学校的沟通配合,充分引导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及家长参加招生宣讲活动。

(2)组织报名(1月7—8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初中持《招生报名登记表》到教育局职成教科报名。各初中学校需认真如实统计报名学生本学期期中阶段性检测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成绩。

(3)学生录取(2013年1月9—10日)

审核报名学生信息,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职业学校录取学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生报到(1月13—15日)

各职业学校组织新生报到,并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报送教育局职成教科。

三、招生工作要求

1.增强发展意识,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既是考核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春季招生是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切实抓实抓好。各教育管理办公室、初中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向职业学校输送合格生源,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准确定位

各初中学校、职业学校要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初中学校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招生责任,加强沟通与配合,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形式,介绍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职业学校要通过招生简章、集中宣讲等形式,展示办学特色与优势,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及家长理解职业教育的政策形势,树立上职业学校一样可以成才的择业观,组织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作为自己职业和人生规划的新起点。

3.落实工作责任,保障招生有序进行

市教育局根据初三学生建档人数,按上级部门提出的40%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比例要求,将全年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详见附表)。初中学校要增强做好招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被职业学校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原初中学校要继续为其保留学籍,其结果纳入巩固率、督导评估等相应考核指标。录取后,职业学校与初中学校要对加强学生报到情况的沟通对接,未到职业学校报到的初三学生,要一律回原学校完成初中学段教育。初中学校要强化对学生的跟踪服务,凡离校而又未到职业学校就读的初三学生将计入所在初中学校辍学率,纳入初中校长评价,杜绝因招生而出现学生流失现象。

第4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990人,均应全部依法入学,另有外地民工子女约1000人,共计划招生97个班级。

(二)初中一年级:全县小学毕业生3750人,计划招生75个班,全部依法升入初中学习。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846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774人),计划招生76个班,其中:普高36个班,180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40个班,1800人;使高中段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600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5%以上,普高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二)*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三)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五)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六)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196号)和《关于20*年高中段招生加分政策的补充通知》(金市教基〔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④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在各科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41条规定,因公致残的*干警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

(5)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71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初中三年内必须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并要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经历。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或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该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100分;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享受第(5)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四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七)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移的时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

(八)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九)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县城新办小学一所,校园设县职业技术学校江山校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招生范围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原招生学区和城区部分借读生,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县城原三所小学学区范围不变,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划为主,按户籍属地和就近就地为原则,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收。*小学、实验小学今年不再招收借读生。

4、要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二)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新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初中20*年秋学期停招新生,整体撤并入实验中学。

4、城区初中实行"郊区划片,城区分档"的办法招生。郊区三角店小学、溪里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明招小学、武东小学、*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城区三所小学以毕业学校为单位,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5、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6、各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三)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700人。指令性招530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70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籍从外地回来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实验中学和武阳中学录取分数线平均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400人,其中择校生招80人。

3、*三中招14个班,700人,其中择校生招168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30个班,1390人。*县职工学校和县继续教育中心的学前教育专业并入县职业技术学校。

5、*一中5%的指令性计划可用于招收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由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经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6、*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一次性取足。

7、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进一步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9、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办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第5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一、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招生对象:具有镇常住户口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2013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为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

2、审核时间:6月24日至30日。

3、审核办法: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适龄儿童的幼儿园毕业证书、园籍卡、预防接种证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接受资格审核。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2013年6月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核。

(二)报名注册

1、7月15日至19日,各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报名注册。

2、7月23日前,各学校在将新生学籍信息报教育局的同时报送一份镇教育科备案。

二、关于施教区的认定

1、原镇区内小学施教区仍按《关于调整镇区内小学施教区的决定》(黄委〔2006〕53号)文件精神执行。

2、小学施教区内的、、、4个村,原东进小学施教区内的、2个村的适龄儿童到东街小学就读。

3、实验学校小学部与初中部的施教区为:村、村、村、村、村。

4、初中施教区为镇中心小学、市东街小学、市小学和市横巷小学的小学施教区。

5、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小学、初中施教区(主要是、、)仍按原乡镇学校的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6、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小学或小学就读。

三、关于户籍、房产的认定

(一)有效房产的界定:(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2)前述唯一住房若为按份共有的房产,其登记所占份额应大于或等于50%;(3)房产性质不可以为纯商业用房。

(二)具有镇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房产证不在同一施教区的,以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三)空挂户的处理: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对改制学校回归前招收的小学生,既无镇常住户口又无有效房产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原籍施教区的初中就读;如果有镇空挂户口,或者有固定有效住房并能提供合法监护人证明,但必须是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可按照泰政办发〔2010〕93号文件精神,由镇教育科统一安排到有关初中学校就读,服从安排的视为施教区非择校生。从2013年秋学期起,所有小学一律不得招收施教区以外以及在镇区内未购、建房且无固定住所的空挂户适龄儿童入学。

(四)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无其它固定住房,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常住,且其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以及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监护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妥善安排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根据小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及土地整理、增产挂钩项目被拆迁并安置在定慧一、二期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分别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被安置在小区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但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验房单等相关证明,经镇教育科审核,凭《拆迁户子女入学通知单》报名。其他在镇区内被拆迁的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后有一次回原施教区的学校入学机会。

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限价房的,根据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施教区。

8、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他项权证》;新购房产而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所购房产的全额房款的完税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预售房发票与协议书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9、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四、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律凭下列材料到镇教育科办理申请转学、借读审批手续:(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2)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镇的暂住证;(3)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4)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租赁房协议。经审核批准后按就近入学规定,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必须服从安排,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规〔2013〕1号),从2013年就读的初一年级学生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招收的非择校生必须在本校读满三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户口房产审核、学籍办理、履行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秩序井然。

2、各学校要明确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招生工作,落实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总责,确保整个招生工作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杜绝违规招生或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

第6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1、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科目、分值和考核时间

考核科目: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科目主要有语文、数学、外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书面考核。

考核分值、时间:语文、数学、外语学科考核分值均为120分,其中外语考核听力测试占30分。语文、数学两门学科的考核时间均为100分钟,外语学科为90分钟。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自然等课程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2、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的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毕业水平考核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自然等学科的考核由各小学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3、语文、数学、外语学科考核的实施

(1)组织命题

方式: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命题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

原则:小学生毕业水平的考核依据《*年全市小学生毕业水平评价(语文、数学、英语)指导意见》中关于书面评价的要求,重基础、重能力。命题范围不超越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强化小学毕业水平考核的质量监测功能,重在面向全体。

(2)组织考试

全县小学生毕业水平书面考核的时间为*年6月20日。上午考核科目为语文,考核时间:9:00—10:40;下午考核科目为外语和数学,外语考核时间:2:00—3:30;数学考核时间:4:00—5:40。考核地点设在相关中学。

考核按“中考”规格进行。各校要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中学校长担任“考点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保卫保密组、考务后勤组、卫生保健组、巡视检查组,确保考核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县教育局将派出巡视人员,督查各校的考核工作。所有毕业班教师和有子女参加毕业考核的老师均不得参与考核的命题、监考、阅卷、录分等各项与考核有关的工作,不得进入考核。对于在考核工作中、违反纪律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阅卷统计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时间6月21日,地点设在城区学校。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中心小学组织,主要评价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各个方面情况。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毕业时进行总体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综合素质总评价在6月15日前完成。所有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考核结果以中心小学为单位6月22日前报教育科。

5、关于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生毕业的依据。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合格及以上等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毕业考核成绩及格、体育及其他考查学科成绩合格者,允许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及其他考查学科成绩未达到合格等第的,由学校组织补考,经补考合格后可发给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合格,以及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经补考后成绩仍有不合格的,发给小学六年义务教育证书。

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依据。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是教育局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通过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重点评价学校的学额巩固率、学科及格率、学生合格率;重点评价学校课程建设、开设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通过考核找出学校教学工作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各学校要通过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对教师、学生进行科学评价,对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诊断,找出存在问题,找出薄弱学科,找出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民办初中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根据《*年全县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小学生毕业水平考核结果录取。

第7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3.坚持科学选才。注重人才评价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满足学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提高选拔水平,促进科学

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实施。4.坚持有序推进。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选拔方式、制度设计、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选才、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将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一并纳入考试范围。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信息技术考试着重考查学生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操作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基本技能,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应充分发挥实验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外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4.考试时间。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按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市中招办确定。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地理、生物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权重比例如下表:

科目卷面分值(满分)权重比例备注语文1201 数学1201 外语1201含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1000.7 历史1000.5 地理1000.5 物理1000.8含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21分化学1000.8生物1000.5体育与健康1000.6 按权重比例折算后,总分为800分。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6.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法。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列出的必做实验为考试内容。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所得的成绩即为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满分为21分)。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

(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基于初中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按上述五个维度进一步细化形成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写实记录指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中收集的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写实记录由学生登陆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录入,班主任审核。记录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由组织实施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记入信息平台。记录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等四部分内容,重点描述学生的基本素养、特长和潜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

3.评价类别和对象。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每学期(共6个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初中阶段全体学生。

4.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录入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评定等级、形成档案等7个操作环节。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评价等级两部分呈现。学期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写实记录、多元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得分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毕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6个学期综合性评语撰写。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撰写、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学校认定。

学期评价等级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得分及在年级排名情况,按比例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毕业评价等级根据学生6个学期的重要观测点得分按15%:15%:15%:15%:20%:20%的权重比例进行计算,得出的分数再按比例生成评价等级。

每所学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获得B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0%,获得D等级的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学生在初中毕业时,除仍有严重违纪并记大过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一是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二是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B、C等级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具体限定条件由各校自定;三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7.市外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在外市就读但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由外市转入本市就读,或市内转学、残疾学生、休复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逐步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录取办法。我市将继续实行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划线录取等综合招生录取政策。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等级科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及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从2021年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健全招生录取机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均须由市教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本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招生标准和办法。相关标准和办法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

1.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将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条件与招生范围等基本要求,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我市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完善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按省的要求,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5.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规范成绩,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等。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6.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招生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的行为。

7.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各初中学校要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我市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五)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时,应注重考察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美育鉴赏能力,避免过度依赖传统的笔试手段,形成新的应试模式,我市将积极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同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依托先进技术手段提供事实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成立东莞市教育局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和组织改革工作的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顾问团队和校长顾问团队。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积极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促进初中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加强督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评估镇(街、园区)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开支。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第8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今年市区继续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形式,具体办法详见本专刊第31页(招生专刊)《怎样正确填报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升学志愿》

一、填报志愿

1.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课程实验类(以上三类限报一类)、江苏省苏州中学】

报考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满足该校面试合格的条件。

报考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项目、苏州市六中艺术班、苏州市四中空乘班的考生,须经学校专业加试(或面试)合格方可填报。

师范专业和六中艺术班、四中空乘班、三中课程实验班不得兼报。

苏州中学志愿由指标生和普通志愿两部分组成。师范教育和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类、课程实验类只设置普通志愿。

(2)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

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四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阶段为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计划的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其他计划和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计划在同一阶段内,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考生报考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须考虑所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具体参照: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2.相关学校对有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此外考生还须结合转段后专业所需达到的体检要求,慎重填报,详情请咨询报考学校。

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

(3)第二批次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

设置1个艺术类、司法类提前录取志愿,A、B、C三个平行志愿和一个其他院校是否服从志愿,每个平行志愿下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

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经报考学校专业加试合格,报考司法类、刑事执行、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经报考学校面试且面试合格,同时将所报志愿填在第二批次的艺术类、司法类提前志愿栏内。报考五年制高职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的考生,需将所报学校填在“第二批志愿”栏内。考生须考虑所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进行填报。具体参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学校对有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4)第三批次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

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含市属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采用网上注册入学形式录取。

二、录取方法

(一)自主招生录取

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登陆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平台”报名,选择相关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到所选择的自主招生学校递交报名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可兼报。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详见第9页(招生专刊)《关于做好2018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志愿录取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将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对于每一个考生,从A志愿开始,逐一检索A、B、C、D或A、B、C各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则一并录取。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未达录取要求等原因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在录取过程中,已被前一批次(前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各志愿)的录取。例如,已被师范提前录取的考生,就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各志愿)的录取。未被本批次(本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依次参加以下各批次(各阶段)学校的录取。

各批次录取办法如下:

1.提前批次的录取方法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苏州中学普通志愿的录取,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师范教育、苏州市四中空乘班,采用先划定专业加试(面试)的合格线,然后在专业加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师范教育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未完成计划不再补录。

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班、苏州市六中艺术班的录取,采用在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与专业加试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班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2.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四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

四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时先按照不大于四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将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以各初中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根据各初中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该初中校中从分开始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指标生志愿,同一初中校前一个高分考生的指标生志愿先于后一个低分考生的指标生志愿进行检索。而对于每一个考生,是从A志愿开始,逐一检索其所填各指标生平行志愿。如果该考生所填的A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尚未投满,则该考生可投档A志愿学校。如果考生所填的A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已经投满,则检索考生所填的B志愿学校,如果B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尚未投满,考生即可投档到B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例如:同一初中校的两考生,中考成绩甲考生655分(成绩排序在该初中校第9名)、乙考生650分(成绩排序在该初中校第10名),都达到四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长江高级中学在该初中校指标生名额有4个,黄河高级中学在该初中校指标生名额有5个。

甲考生A志愿报考长江高级中学,B志愿报考黄河高级中学;乙考生A志愿报考黄河高级中学。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先检索甲考生志愿,再检索乙考生志愿。先检索甲考生A志愿,再检索B志愿。A志愿是否能被录取,应视该校前8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和录取情况。如前8名学生中有3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并被录取,则第9名的甲考生也可被长江高级中学录取;如前8名学生中有4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并被录取,则第9名的甲考生不能被长江高级中学录取,应继续检索甲考生的B志愿录取。

如甲考生被B志愿的黄河高级中学录取,则再检索乙考生志愿,乙考生是否能被其填报A志愿的黄河高级中学录取,应视黄河高级中学指标生名额在该初中校的录取情况,录取原则与甲考生相同。

某高中校指标生计划因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时,则将未完成的指标生数转为该校统招录取计划。

3.第一批次第二阶段(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的录取方法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阶段录取的考生,根据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分考生开始按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的顺序逐个检索。检索到某个考生时,该生能否被A志愿录取,要看A志愿是否有剩余的计划。未被A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B志愿,就检索B志愿,同样,该生能否被B志愿录取,要看B志愿学校是否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以此类推。

在录取过程中某招生学校的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则该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成为其录取最低分。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第7页(招生专刊)“民办高中招生”。

4.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和现代职教“3+3(4+2)”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的录取办法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办法与前面阶段基本相同,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分开始逐个逐一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由学校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成绩、考生身体状况等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如因考生自身专业选择不当、身体条件不符等原因被学校退档,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阶段平行志愿的检索投档,本阶段将不再投档。

该阶段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5.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类学校(含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具体步骤和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7月14日——7月17日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姓名及手机验证码(中考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网上注册入学平台,自行填报相关学校。

(2)院校审核录取。院校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在录取平台软件中进行审核并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录取,当院校录取数达到公布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在注册平台中自动设置计划已满,考生将不可填报。

(4)凡网上申请但未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入学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所填报学校。如考生因中考报名时手机号码预留错误需修改手机号码,请直接联系其所在初中校进行修改。考试院将在录取过程中全程监督,并负责打印最终录取名单。

(5)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应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学校的要求慎重选报。

三、注意事项

第9篇: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关键字:农村 信息技术 教育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是一项新的工作,又是一项高投入、高技术含量的系统工程。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来说,实施信息技术教育还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下面,本人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谈谈在农村如何实施信息技术教育。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信息技术教育提供物质保证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由于农村中小学地处偏僻,不少村庄尚未接通ADSL宽带,以至很多农村中小学即使有计算机也无法上网。显然,基本的硬件设施尚未具备,使得信息技术教育成为“无米之炊”。因此,加强硬件建设是目前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我觉得,要确保信息技术硬件设施的投入,首先领导的观念要到位,要舍得把钱花在信息技术教育的投资上,要有勒紧裤带也要把信息技术教育设施搞上去的精神。当然,巨额投资光靠学校是不行的,还应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向社会乡贤筹集资金。

二、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

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是新时期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要让学生在了解计算机文化、初步掌握一些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激发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增强信息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培养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应用和传输的能力。然而,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困难重重,不仅由于硬件条件的限制,还来自错误观念的干扰。有些农村学校虽然有条件开设信息技术课,却因目前社会上评价学校办学成绩主要看升学率,信息技术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不少家长和教师也认为信息技术课只是教学生打打字,不是中考的科目,不用太重视;一些其他学科的教师甚至认为信息技术教育与己无关。这些落后的观念成为农村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阻力。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转变教育观念。

首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评价标准,将知识型人才观转变为素质型人才观。知识的拥有量,特别是考试分数,再也不应被看作一个人是否人才的主要标志。在信息社会,一方面是知识量急剧膨胀,另一方面是信息的存储、检索极其方便,因此,博闻强记已经不很重要,相反,检索、加工复杂信息,利用好现有知识去创造新的知识的能力要重要得多。

其次,要重新认识学与教的关系。我国长期实行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对于系统地传授知识具有一定优越性,但作为认知主体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自始至终处于受灌输的被动地位,难以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很不利于培养发散性、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这种压抑学生个性、扼杀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教学模式是与当代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应是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与周围学习环境进行交互,主动思考、主动探究而建构知识的过程。新课程改革强调民主和谐氛围的营造、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合作精神的培养、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的整合,这些都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再次,要将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要求纳入学科教学目标。目前我市一些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大多教师将信息技术仅仅用于课堂演示、黑板电子化,而不是把信息技术作为学生的认知工具。这自然导致学科教育目标定位过于狭窄,把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责任完全推给信息技术学科。这样做不但不利于信息技术教育目标的实现,而且不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阻碍学科课程改革的深化。

转变教育观念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要有实际行动。对当前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我们不能等闲视之,而要面对现实,勇于创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让全体农村中小学生都能真正接受信息技术教育。根据《丽水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从2007年开始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其中把信息技术测试也列入初中毕业生技能测试项目,并将分数计入升学总分。这对于加强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我们还必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采取有效措施,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入到所有学科的教学中去,使信息技术成为学生学习和探究的有效工具,切实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三、立足本校,培养一支适应信息技术教育的教师队伍。

建设一支适应信息技术教育的师资队伍,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关键。有了设备,没人用,一切都是空的,但是目前农村中小学大多数教师的素质不高,多数教师习惯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固守老一套粉笔加黑板的授课方式,连投影仪都很少使用,对计算机甚至有畏惧感。这两年随着教师计算机考核的开展,情况稍好一点,但是距离信息技术教育要求,差距还是很大的。而等待分配师范计算机系的毕业生,在当前IT人才紧缺的情况下,农村中小学是很难如愿以偿的,因此只能立足本校,自力更生,通过培训,建设一支适应信息化技术的教师队伍。

(1) 加大力度,转变教师观念,教师培训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转变教师观念,要使广大教师感到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到这是关系到我们的下一代能否适应21世纪需要的大问题,从而能自觉地改变一本书,一支粉笔的教学模式,积极、自觉地去学习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而且要把教师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审和评先进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

(2) 形式灵活多样,要求分层次。在农村中小学,每个教师都担负繁重的教学任务,因此在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上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除每学期安排少部分老师参加系统培训外,对大多数老师要结合学校实际需要,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晚上等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修培训。

由于教师的年龄、文化层次都大不相同,教师的培训一定要做到分类分层次,对一般老师要求掌握计算机的入门知识和基本应用技能,如WINDOW XP、WORD,POWTRPOINT、EXCEL、网络测览器等。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应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的理论,教学软件的设计制作与评价知识。如Autnorwrae、Photshop、多媒课件的制作等。

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带来了相当大的阻力,而欠发达地区农村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又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需要政府官员、学校领导及教师形成共识、作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