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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控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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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控制

第1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对策

1.引言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做为一个系统,包括农村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组织,这个系统必须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中介、储蓄、信贷、汇款、保险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且能长期保持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在当前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背景下,农村经济持续快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前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正规性金融组织主要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在正规性金融组织中,存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缺位,商业性金融机构离农倾向严重,农信社的主力军作用不突出的问题。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主要是指民间借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借贷,也有地下钱庄等形式。农户借款中民间借贷的比重很大,但是非正规金融是一种自发的、盲目的信用活动,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与基本规范,从而使农村金融风险加剧。因此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提升国省农村经济的整体实力,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2.农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2.1 农村信用基础薄弱、缺失完善的信用体系

当前,农村信贷资金不足,货币创造能力低下,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农民负担过重,农村信用体系尚未构建完成,农村金融环境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并且,在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弱化农业获得金融支持的能力,加剧其不平等收入。其突出表现为作为主要的信贷基础的农信社其职能无法发挥:一是,信贷投放小,支农成本高。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贷款一般为小额、量大,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成本较高。二是,利率高,远超过城市居民贷款利率。三是,抗风险能力差。农村信用社都是独立的法人,注册资本金少,实力弱。这种资金实力,决定了农村信用社不能从事大笔放款。四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机制存在缺陷。农村信用社积累的历史坏账不断增加,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2.2 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金融供给不足,信贷风险加剧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的经营也日益强调以利润为核心,大规模收缩经营网点,同时贷款权限也从基层收缩,结果是市场与政府干预的双重失灵使得农村的金融资源非农化趋势加剧,农民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统计资料显示,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明显且数额巨大。农村生产资金需求呈逐年增加趋势,资金缺口也逐年加大。受其影响,信贷需求随之加大,而农村金融体制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资金短缺,长期以来,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不良贷款处置困难,信贷资金沉淀,大量呆账累积,加剧了信贷风险。

2.3 较大的自然风险

农业生产对水、土、光、热、气等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高,一旦发生自然条件的异常变化,就可能形成农业灾害,进而对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自然风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损失概率大。农业生产在一年内,可能会遇到洪涝、干旱、病虫害、冷冻、冰雹等灾害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叠加灾害的袭击,遭受损失的概率与程度比工业等产业和行业大得多。二是可测性差。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点多面广,要准确预测农业产量和灾害损失非常困难。三是可控性差。要通过人工措施改变农业生产中的自然条件十分困难。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农业生产设施和固定资产往往损毁严重,农业出现大幅度减产、欠收,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大量投入化为乌有,甚至连成本都无法收回,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很容易传递到农村金融机构身上。

2.4 较多的信用风险

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缺失的重灾区,个人信用档案尚不健全,记录系统尚不完善,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仍然存在故意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一方面农业产业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与千家万户的农户打交道,并就良种、饲料供应或赊销,产品保护价收购、质量要求、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内容签订内容广泛的协议,但由于市场波动、自然条件和信用环境等各种原因,这样的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要面临不小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企业需要与众多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商贸流通等企业、组织建立商业联系,一旦某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出现问题导致整个产业链条的脱节或断裂,将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巨大冲击。一旦农户、农业企业之间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并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很可能会将这种风险转嫁到农村金融机构身上。

2.5 资产与负债管理水平低下,经营风险较大

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普遍较低,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不但从总体上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而且在农村金融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就对农村金融机构目前的经营效果有重要影响的资产业务来看,大部分吸收上来的农村存款都转存到城镇的商业银行,很难再流回农村,造成了农村资金的严重短缺。而贷款业务中由于贷款对象的单一和审批的不规范性,导致了大量呆账坏账的出现。具体讲:一是资产负债管理不当。资产与负债的规模、期限与结构和速度不相匹配。二是资产结构过于单一,贷款对象过窄。单一的资产结构,无疑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风险难以分散,加大经营风险。

3.应对措施

3.1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与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分散和补偿自然风险

农业生产和发展直接影响到一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乃至国际政治经济博弈,是准公共产品性质和战略意义的产业,因此客观上需要政府给予有力的财政支持。

一是加大对农业公共设施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财政资金要大力支持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或重要农业科技项目、水利和环境保护、重要农业防灾、减灾及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鼓励和资助农户和农业企业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对小型农田改造项目和农用机具及农用设备采购给予财政补贴或优惠贷款支持。三是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和保障,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首先,确立农业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和棉花等采取强制保险政策,同时鼓励农户和农业企业提高自愿性保险参保率。其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通过提供保费补贴、费用补贴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或设立单独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3.2 扎实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业是以信誉支撑、信用主导的行业,如果不能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建立一套使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损的游戏规则,通过利益的内部化促使经济主体自觉提高信用水平,将令金融机构失去为农村金融提供服务的信心。

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建立健全农户和农业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加快农村信贷征信系统建设,使农村金融市场上,守信者步步为“赢”,失信者寸步难行,营造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二是以信用征信系统为基础,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由政府牵头,设立由中央、地方财政按比例出资,吸收农户和农业企业参与的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以信用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为依据,为守信者提供优惠费率担保服务,对失信者给予惩罚性高额担保费率或不予担保。三是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建立涉农贷款保险机制。由中央财政出资建立覆盖全国的涉农贷款(下转第185页)(上接第182页)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农业贷款保险机制。

3.3 完善农村金融资产管理模式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模式十分落后,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风险较大因此,改革现有不良资产管理体制,重塑奖惩激励运行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应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资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一是,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原理,根据总量平衡原则,对资产和负债业务进行优化配置,以达到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统一。二是,实施科学得当的贷款管理的量化分析方法,设置能反映企业盈利、承债、偿债和经营能力的指标,以确定企业的综合资信等级。三是,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约制度。对农村金融机构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活动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授权制度,对越权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也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全面推行小额抵押贷款,适度放宽贷款范围和贷款对象,建立健全抵押贷款的管理条例,做到有章可循。

4.结论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调配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巩云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现代经济出版社,2009.

[2]陈军.农村金融深化与发展评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成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农村金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第2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战略联盟

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于知识和行动的不对称性。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一般是由公司自己承担的,所以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客户资信调查都是非常严格的。有的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客户资讯评估系统”,从而对客户进行筛选,按还款能力的强弱对客户采取不同的按揭政策,有效地缓解了车贷风险的发生。但是商业银行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对贷前、贷后及贷中的管理,只是简单的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对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最终导致了2003年保险公司的退市。

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体分析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贷款和金融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1700.06亿元,比年初增长620.14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45亿元,占85%,股份制商业银行206亿元,占12%,城市商业银行45.9亿元,占2.7%;财务公司5.1亿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而呆坏账近1000亿元,坏账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以上。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二、我国汽车金融风险控制中存的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主体的银行在汽车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汽车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到位

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之初,通过采取财产抵押、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银行认为贷款万无一失。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行纷纷降低贷款条件。由于贷款客户分散,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审查,也没有做到贷后跟踪监测,因此造成贷款客户良莠不齐,这些都为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而且汽车消费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催收不及时,只管贷不管收,加重了汽车贷款的风险。

2.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使得经销商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只是基于资金供求基础上的商业合作关系,银行为到经销商处购车的客户提供贷款,促进汽车销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提供物质担保的基础上,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全保证担保,这种合作应该是双赢的合作关系。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商业关系存在责任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平衡。银行提供资金承担了资金损失的风险,相反经销商借助银行贷款促进汽车销售,对其有利,不存在风险。其虽然提供贷款保证,但这种保证通常只是一般贷款保证,是在贷款人落实物质担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消费贷款设定的物的担保价值肯定要超过贷款金额,但在执行时却存在许多障碍,不能及时变现,因此可以说经销商的保证责任通常形同虚设。加之银行对经销商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银行的利益,与客户串通办理假按揭、降低购车首付比例等,这样经销商就把业务风险全部转嫁给了银行,形成银行汽车信贷的高风险。

3.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产业链短

银行办理的汽车金融业务仅局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赚取利息收入,不仅造成收入单一,而且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独立的资金服务业务,提供贷款以后除客户按时归还本息外,基本与客户断绝了联系,对客户、担保人等在贷款期间经营状况、经济情况的变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对出现的贷款风险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银行在贷款管理中普遍实行“审贷分离”的原则,即:贷款业务人员负责考察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担保落实情况,将考察结果和意见呈报给贷款审查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其本身没有贷款的权利,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是贷审会或部门负责人。表面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加强了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况的业务人员没有放款权利,有决定权的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贷款责任上,由于最终决定权在贷审会,不仅损害了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减轻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业务人员只管放款,不管风险的消极态度;贷款出现风险时相互推脱责任,最终结果是责、权不统一;分工明确,但责任不清,而且由于这一机制手续比较繁琐,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良贷款比例却居高不下。

三、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另外,严防保险公司、经销商的欺诈风险。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经销商进行合作。对符合合作条件的伙伴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时双方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一个成熟的、有效的汽车金融经营模式应当具备下面三项职能:为厂商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为经销商提供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和设备融资;为用户提供消费信贷、租赁融资、维修融资和产品保险等业务,同时具备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目前无论是外资还是国内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建立完整的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都将面临一定困难。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金融创新,如车贷债权的证券化和打包处理等金融工具,更是国内无法短期内跟进的。国内厂商缺乏专业金融机构的运作经验,而外资企业适应国内市场还需要一定时间。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的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模式还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制造商、销售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政府及消费者等的长期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董梵: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展望.车界论坛,2005,4:1~3

第3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 集团性 金融风险 控制

在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企业之间的跨区域、跨行业、跨产业并购越来越频繁,集团内部及关联企业之间的组织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过去仅以资产为纽带的组织形式已经逐渐发展到以母子公司、交叉持股、连锁经营、控股股东隶属同一家族组成集团企业等多种组织形式,因此银行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已经面对巨大的挑战,银企之间、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越发突出,这就为部分集团企业过度套取银行信用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企业对信贷资金形成了非常强的依赖性,为了满足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部分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成立子公司、孙公司等各种资本运作手段,建立多个融资窗口,达到信用倍增的目的。鉴于此,如何针对集团客户组织结构日趋复杂、内部交易越发隐蔽的新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已经显得非常急迫。

一、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1、客户有意的“信息屏蔽”和金融同业间的“信息割裂”导致信贷风险管理可能出现真空地带

对集团客户信贷风险控制的焦点和难点主要在于对关联企业的识别。由于我国现行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当企业通过并购等多种手段,将不同行业、区域的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组织结构复杂、关联单位众多的企业集团时,如果其有意识地将一些重要信息隐瞒,例如其内部的整体组织架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那么银行客户经理在进行尽职调查时,由于信息收集手段的匮乏,几乎不可能准确把握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等重要经营信息,因此在这种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极易出现银行对集团及关联方的多头授信、重复授信的问题,从而导致银行对集团信贷总量风险失控。

2、集团客户外延式扩张和多元化经营,对银行资金形成高度依赖,资金链紧绷,经营风险凸显

企业的经营究竟是专业化好,还是多元化好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论。而现实中,我们看到许多集团客户为了提高其自身赢利水平,在人员、管理等基础条件并不完全具备的背景下,纷纷介入一些自己并不熟悉的行业,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另一方面,多元化经营极易导致资金短缺的局面。众所周知,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要满足一些新涉足的所谓高赢利行业,如房地产、证券行业的资金需求,就必须将部分用于主业的资金进行抽离,客观上可能逆向影响主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发达,银行扮演着企业多元化经营资金主要供给者的角色,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可能上升,经营效益下降;更为严重的是,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资金可能因此出现资金链紧绷的情况,一旦任何一家银行采取规模收缩,那么对企业而言,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3、大量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使银行风险敞口迅速扩大

由于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天然的血脉关系,导致关联交易的大量存在。从近期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尽管关联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但绝大部分被曝光的集团都无一例外的涉及到关联交易,债权人的利益普遍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二、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1、集团客户内在风险源于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特征

我国的集团客户从所有制性质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国有和民营。但无论哪种所有制性质,都离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有相当大的距离。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集团,他们普遍存在内部财务核算不规范,虚假财务报表大量存在等现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往往只有少数核心人物掌握,个别企业甚至只有老板明白。

同时,由于集团客户相对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有其特殊性。集团内部大量关联企业的存在为集团进行各种关联交易,人为调整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而关联交易的这种特殊性和隐蔽性,已逐渐成为困扰各商业银行准确评估集团实际偿债能力的难题。目前,集团是否配合调查几乎成为银行贷款评估是否能顺利完成的前提条件。因为现阶段各商业银行在贷款评估过程中,还比较依赖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组织架构、成员单位经营状况、资金运用等基础资料,银行印证这些资料真实性的手段还比较缺乏。当贷款涉及到的关联企业与该银行无业务往来时,有时往往连最基础的客户资料都很难获取。因此,在这种信息严重不对称情况下做出的信贷决策,极易使银行的信贷资产处于高风险之中。

2、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授信控制较为重视,但对集团客户授信总体控制缺乏有效手段

对单一客户而言,银行可能认为授信额度并不是很大,但如果一旦视角放大到整个集团和所有关联企业,可能结果将会让各贷款银行大吃一惊。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我们的各商业银行内部并未建立起一套对集团客户的实时监控体系,即集团的A公司在甲地分行贷款后,B公司在乙地分行申请贷款时,乙地分行能够通过系统及时掌握这一重要信息,从而为其决策提供强有力信息支持。据笔者了解,目前各银行主要采取的是通过向总行报表的形式反映信贷实际发生的状态,由总行进行总体把握并反馈。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在时效上明显滞后,难以满足各业务经办行的实际需要。同时,不同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时集团的A公司在甲银行已经有不良记录了,但由于各银行信息的相互封锁,A公司改头换面,又在乙银行申请贷款。

3、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大背景下,部分银行风险意识不强,经营存在短视行为

由于优质集团客户的相对稀缺,各银行的信贷资源普遍愿意向一些重点优质客户倾斜,其放贷的内在冲动表现的非常明显。当这种倾斜达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贷款的额度远远超过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偿还能力,这时可能诱使企业进行盲目投资、跨行业从事一些自己不熟悉产业经营的问题,一旦这些企业出现大的经营风险,将很快扩展为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一个集团内部的不同企业,由于其经营效益参差不齐,当A公司出现风险时,可能关联的B公司效益暂时还不错,这时B公司的承贷银行可能觉得风险还不大,并不愿意主动退出在B公司的业务,一旦集团的风险通过资金链或担保链传递到B公司时,对银行而言,届时可能也回天乏术了。因此少数银行这种相对短视的思维方式从某种程度讲,也是某些单一客户风险演变为集团风险,进而引发银行系统性风险的诱因之一。

三、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防范及控制建议

1、建立量化的、可操作性强的集团及关联企业的识别标准及体系

防范集团及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能够有效的识别它们。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第三条规定,给了我们集团客户的一个整体框架,对指导商业银行对集团及关联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指出,在具体实践中,由于该定义很难量化,难免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如持有多少股份算相对控股等。因此,我们认为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该指引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并且细则一定要是量化和可操作的。例如能否设定集团及关联企业为“集团或母公司控股51%;集团或母公司股份不足51%,但对公司重大事项有明显决定权和影响力的;主要投资人、管理人员有三代以内直系或两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企业”。

2、采取剔除法、比较法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决策判断的影响

对纵向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其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上、下游之间在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中。因此,信贷人员应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交易发生时间和发生目的。通过对其内部转移价格与市场价的简单比较,判断其以无通过虚高或虚减价格,达到人为调控利润等财务指标,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对无明确上下游关系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其关联交易多发生在企业的并购、重组、资金往来交易环节,这类交易较前者也更为隐蔽和复杂。因此,信贷人员应主要分析该项交易对各关联方利润和现金流造成的影响,判断交易行为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的可能。

3、提高对集团内部相互担保风险性的认识

目前集团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非常普遍,尽管各关联方作为独立法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作为商业银行,不得不被迫面对通过资金链加担保链传递出来的双重风险。因此,加强集团成员企业担保资格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新发放的集团客户贷款,原则上建议尽量避免关联企业之间的互保行为,加大抵押、质押类贷款的比重;对于存量贷款,要本着逐步化解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原则,逐步转换担保方式。

第4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控制;金融体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5―0003―05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的、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小农大国,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市场经济是以金融为核心的经济,没有现代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支付清算的支持,社会资源难以实现合理配置,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难以实现良性循环,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也就难以实现。农村经济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够减少农业生产者的借贷成本,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够为其分散存在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其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的健康成长对于改变中国农村经济的落后局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中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正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

从农村金融自身运营的角度看,农村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缺陷、经营管理手段的滞后,以及不良资产的历史遗留等等,使得农村金融内部形成潜在的、长期的金融风险。以农业银行为首的四大国有银行,为了化解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自我约束,追求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改革中开始大量减少农村业务,并大规模撤出农村和农业。即使是涉农较深,曾经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农业银行,为了改善自身的经营绩效,也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把工作重心投向了城市。而国家明确定义在农村领域的农村合作金融,也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农村合作基金会由于缺少农民的真正参与,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为大量行政干预和违规操作打开了方便之门,造成资金投放的风险迅速加大,经营效益急剧下滑,在经过短暂的快速发展之后便很快陷入困境。从1999年开始,全国数千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关闭。农村信用社作为当前农村金融的真正主力军,其经营同样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亏损面高达85%以上,截至2003年9月,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最高的甚至高达80%以上,资本金严重不足。而农村非正规金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其长期受到政府的限制,始终处于“黑市”状态(张杰,2003),呈现出非规范化发展的局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2001年的江苏省通州“标会”风暴,涉及金额3-5亿元左右,席卷了超过60%的家庭,使当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遭受严重的影响;2004年福建福安市发生“合会”大规模倒会,涉及会款7-8亿元。而个别地区的民间借贷甚至对正规金融机构产生了挤出效应,干扰了国家金融的稳定运行和审慎监管。

从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角度看,国家长期实行“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发展战略所导致的制度抑制的积累,使得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严峻的外部约束,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积聚与扩散。农业和农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弱质”产业和“弱势”领域,自身资金的积累能力不足,又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吸纳能力,因此,加大金融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差别的扩大,弱化了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根基,并进一步增大了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从而导致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资金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章齐、刘明兴、陶然和Vineent,Yiu Por Chen,2003)。1990年-2003年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15.2%,人均GDP增长了4倍多,而农民收入仅仅增长了2.82倍,尤其是1997年以后年均增长只有3.85%,远低于同期经济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98元扩大到5850元,由80年代初期的1.8:1,90年代中期的2.2:1,扩大到2003年的3.2: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为5-6:1。金融机构在收益预期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向城市经济主体注入资金是符合经营规则的理选择,这就使农村居民获得正规信贷投入的难度和成本加大,甚至超过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并进而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功能。2003年农业银行全部贷款只有10%投向了农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这个比例是98%(温涛、冉光和、熊德平,2005);在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农村信用社为了自己脱困,也开始进行规模经营,撤并集中,基层业务代办点大量撤并、人员清退,决策权限上收(何广文,1999,张杰,2003),业务非农化;农村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其近8000亿元存款中60%以上来自农村,估计导致净流出农村资金在6000亿元以上(林毅夫,2003;何广文,2002;张杰,2003)。在农村正规金融的另一重要领域――农业保险方面,中国每年约有0.4-0.5亿公顷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3左右,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在40%以上,但全国农业保险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总额的比重却由1992年的3.6%下降到2002年的0.6%。由于缺乏相应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加之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2002年,中国农业保险收入仅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的0.043%,平均每个农民缴纳的农业保险费为2.6元,获得的农业保险赔付款仅1.8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张红宇,2003)。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十余年,上市企业已逾千家,而“农业板块”企业尚不足40家,中国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数占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比重不足3%,投资额还不足2%。除此之外,农村金融发展还承受着区域金融发展失衡以及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所导致的各种顽疾。林林总总,显示出“二元结构”下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已经受到严重危害,农村金融自身的脆弱性在不断加剧。如果在这些外部环境压力的作用下,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那么农村金融的体制性风险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经济的安全运行将难以

保障。

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在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入世后面对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中央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对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因此,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明确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摆正农村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农村金融风险的真正有效控制,对当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

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总的来说,是防范和处置风险,使农村金融风险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并尽量防止和减少损失,以保障农村资金筹集和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有三个:一是适应性。农村金融服务对象是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是农村金融的主要使命,这也决定了农村金融的风险控制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它必须适应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片面强调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而置农村经济的发展于不顾,其结果反而会造成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非协调性,加剧农村金融风险的积累和扩散。因此,只有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模式才具有生命力(Jonathan and Christopher,2005)。二是安全性。对金融系统而言,其业务活动是建立在负债经营基础之上的,只有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只有在资金安全的条件下,通过经营、运作,才能实现收益,才能实现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农村金融产业也不例外。对整个经济系统而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不仅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而影响到国计民生、政局稳定和国家安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安定以及人民安居乐业;而一旦金融形势恶化导致金融危机、经济崩溃、社会动荡不安,将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1929年的世界金融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2000年拉美金融危机都为我们提供了雄辩的事实佐证。同样,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其体系的健全性及运行的有效性对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要保证其安全性。三是赢利性。农村的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它的天然属性;而整个农村金融业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发展,也必然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否则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就会成为空谈,难以维系(冉光和等,2004)。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现阶段的银行业得到反馈。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清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管理上仍基本执行规模控制管理,资金的供给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和地方色彩。特别是支持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责任和义务,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形成了国有银行对国企的“资金供血”机制。反过来,企业资金来源长期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又形成了对银行信贷的“倒逼”机制,在国有企业对银行和国家普遍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企业逃、废债务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运行中的普遍现象,结果导致银行贷款自受到严重侵害,经营难以自主,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银行的财务状况,赢利性原则自然难以坚持。长此以往,银行的正常运转将难以为继,并将进一步波及整个金融业。因此,为了维护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转,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赢利性目标必然是金融风险控制(包括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基本目标。

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适应性、安全性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赢利性这个目标,赢利性目标是适应性、安全性目标的归宿,若没有赢利,适应性、安全性目标也就失去了意义;适应性、安全性目标又是赢利性目标的前提,没有适应性、安全性,赢利性便无从谈起。

三、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原则

金融风险控制是指各类经济主体在金融运行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种金融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最低成本即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获得最大收益,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的一种金融管理方法。由于农村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要保证其合理有效的运转,实现其风险控制的目标,在具体的实践中,人们在构建各种风险机制和实施各种管理措施时,还必须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控原则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金融风险的监控必须以法律为保障。首先,法律是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墓本要素。健全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合格的市场主体,而合格的市场主体本身又包含了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两层含义。一方面,法律规范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准人条件和标准,从而杜绝不健全主体及非法进入者对市场秩序的冲击。另一方面,法律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使之真正成为具有自觉性、守法性和自律性的合格主体;成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理性“经济人”。其次,法律是合法市场行为的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主体间的经济往来,普遍以契约方式完成。契约自身的平等、诚信、等价有偿等特点可以担当维护交易安全的重担。而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制度,不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确认,而且还能以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契约的履行。再次,法律是金融市场适度竞争和有序运行的保障。竞争机制作为市场机制中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直接体现,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前提基础。但良性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实现,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自身力量维系,只能依赖法律的强制力加以调整和保障。只有在通过法律机制确认的正当的市场准入标准、准入主体、行为规则的条件下,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才能切实得到保证。同时,市场秩序虽然是主体共同行为选择的结果,但这种运行秩序的确立只有以信用规则和法律约束加以确认,才能真正为主体自觉遵守。所以,政府如何运用金融政策进行宏观调控需要法律授权,政府宏观调控的权力、范围、措施及效力均需法律明确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则需要法律确认,金融市场秩序需要法律建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法制化是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的必由之路,当然也是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确定后,在整个监控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要求是:农村金融必须依法运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农村金融的主体必须遵守法律,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适度竞争原则

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市场机制的原始

功能之一,就是资源配置功能,即以竞争机制为手段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竞争广泛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回避。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业走向市场,走向竞争已是不可避免。因此,冷静面对现实,正确认识金融竞争的利与弊,真正使金融竞争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已显得十分必要。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只能以“适度竞争”使市场保持一定活力,实现其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必须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程序、条件和布局等方面严格把关,杜绝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现象;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适度市场占有率和效益水平,并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项目等方面下工夫,以避免因市场规模有限而引发过度竞争,而难以控制金融风险。同时,为了使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全融服务,必须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垄断,鼓励金融企业在合理适度竞争的基础上提供高效率、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防止过度的、无规则的金融竞争,无规则竞争会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削弱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或导致大规模的金融集中和垄断,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坚持适度竞争原则还必须建立合理、可行的金融竞争保障机制。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机制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重要原则,它必然导致一些金融企业不能适应市场变化而被淘汰,由于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债权债务关系十分复杂和广泛,它们的破产比一般企业破产给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大得多,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应该包含保障机制,通过保障机制一方面确保金融企业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确保存款人、保险人、投资者以及金融商品或金融服务的消费者等等的合法利益,为金融竞争创造稳定的金融秩序,避免发生因金融危机而造成的损失。

(三)协调合理原则

金融风险的控制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两难选择,这在农村金融风险控制过程中更为明显,因此,协调合理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一方面,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中包含保障安全与实现赢利两个方面,安全稳健与风险防范及风险管理是紧密相连的,但与赢利性又有相悖的一面。追求赢利性目标的同时,如不注意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必然会危及农村金融业的安全稳健,农村金融机构一旦遭遇经营风险,产生信用秩序混乱,就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挤兑风波,妨碍农村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安全运行。农村广泛存在的“羊群效应”,使得金融机构特别是大银行和信用社一旦破产倒闭会损害农村大众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心,从而有可能会导致金融危机,引发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因此,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应确保保障安全与实现赢利两个目标的协调合理,既不能因为安全问题影响了经济效益,也不能因为效益问题忽略了安全保障,只有保持二者的协调合理,才能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往往还会涉及到利益上的矛盾,尤其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整体利益目标的矛盾。作为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经济子系统,农村金融业要搞好自身经营活动,完成社会分工中金融业应当承担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责任,从而也促进其自身的发展;同时农村金融的运行,要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和环境优化,通过为国家提供税收等为社会作贡献,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地区间的合作与互助,促进社会总体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文化素质、精神文明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改善,促进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均衡增长。农村金融存在和发展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农村社会经济的需要,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故其社会经济效益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必须兼顾全局,做到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一致。

四、农村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

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组织和制度体系能够分散存在于农业、农村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密切相关。当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必须要讲求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效率与安全,没有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农村金融自身的功能也就难以正常发挥。

(一)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关键因素

正如麦金农和萧所指出的那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状态,这种情况在农村领域更为突出。在这些国家,由于金融制度落后和缺乏效率,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缺乏流动性的资金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制约着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形成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制约而处于落后的局面(Shaw,1969;MacKinnon,1973)。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通常以牺牲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代价,强制性地迫使农村金融服从于经济发展战略,成为国家控制下向工业和城市输送农村经济资源与剩余的管道。因而,这些国家普遍存在农村金融管制严厉,农村金融组织功能不健全,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农村金融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缺乏和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步推进,相当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金融抑制”和“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局限性,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推动农村金融快速成长的金融体制改革必不可免。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中,总是伴随着以制度调整和资源整合为手段的金融重组与改革过程。同样,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往往依靠的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调整、组织的重构和资源的整合等措施。因此,实现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有效控制离不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麦金农和萧同时认为在金融市场落后的情况下难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是“金融深化”的关键所在。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选择当然就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市场作为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核心传递中枢。这就决定了,任何金融体制的设置都必须以促进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金融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金融监管体制的设置合理,金融机构的布局适当,金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所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方面能够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稳定性、克服农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现低成本基础上的有效监管,有利于农村金融内部运营风险的防范;而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般能够带来服务改善,强化“三农”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满足多数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而促进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减小农村金融外部环境风险爆发的可能性。这说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仅有助于农村金融风险控制,而且它本身就包含了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如果不能

将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能使农村经济与金融在一定制度保障和互动状态下实现良性循环。

(二)科学的风险控制模式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

第5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风险;投资;控制

房地产业是一个典型的高风险行业,在提供给投资者较高收益的同时,也蕴含了相当大的风险。风险管理是整个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房地产金融风险,指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客观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其资产、收益或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房地产金融的资金运作特性主要有资金垫付量大、资金的周期长、资金运动的固定性。由于房地产金融的这些特性,使房地产金融在运行中蕴含着许多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影响着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的稳定发展,而且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金融风险进行分析研究。

纵观房地产信贷实践,其风险的成因主要有: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技术性因素和体制因素。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的目标

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要围绕风险管理所要完成的目标进行。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目标应该是在损失发生前保证经济实现,在损失发生后有令人满意的复原,即包括其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损前目标包括:节省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恐惧心理、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形象、满足社会和政府要求。损后目标包括:维持生存、稳定收入,继续增长、承担社会责任。由此可见,风险管理目标并不局限于企业本身,而还应全面考虑企业外社会、政府以及顾客等方面,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自身也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二、设置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机构的构想

要搞好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首先应从开发商内部健全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去执行或协调风险管理职能。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机构的任务应该是围绕风险管理目标,即实现房地产投资利益最大或风险最小,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决策―控制―处理的有机过程。

笔者认为,设置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将风险管理机构隶属于财务或人事、工程、销售等部门,一般可以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

2.建立专门风险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全部风险管理,但此时其应为参谋部门而非主管部门,负责拟定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计划,直接负责企业保险管理,对工程、销售、财务、劳务等部门风险管理,进行工作上的联系、建议和调整。风险经理的设置是建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机构的首要任务。在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由于未设置风险经理,因此可以说,真正的风险管理在中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真正开展。

三、房地产投资风险控制

房地产投资风险控制是指开发商在房地产投资风险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及发生后,在风险识别与风险衡量的基础上,及时预测和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化解、调节、控制风险因素,以回避、消除和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损失的程度,从而最终实现降低房地产开发商预期收益损失。根据房地产投资中风险事件孕育发展的不同时期,房地产投资风险控制的侧重点不同,其方法具体可分为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抑制和风险转移。

1.房地产投资风险回避。指开发商通过对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发现某项房地产投资活动可带来风险损失时,事先就避开风险源地或改变行为方式,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这些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投资活动,以消除风险隐患。

2.房地产投资风险预防。指开发商在房地产投资风险损失发生前采取某些具体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致风险损失的各项风险因素,实现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同时也能达到减小风险损失程度的作用。

3.房地产投资风险抑制是指在房地产投资风险损失发生前、发生时或发生后,开发商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小风险损失发生范围或减轻损失程度。

4.房地产投资风险转移的方法主要有:契约性转移、项目资金证券化等。

四、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系统

1.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

2.体现责、权、利高度结合和以存定贷、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围绕“效益性”进行目标经营。

(1)建立以各级行长为中心的决策体系,完善行长负责制,确立行长在贷款决策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2)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控制贷款投放。根据资产负债比例合理确定信贷规模,体现“以存定贷”原则。同时,严格执行“择优限劣”政策,优化信贷资金结构,尽可能使贷款风险分散化,综合风险实现最小化。

3.在机构设置上,要充分体现“审贷分离”制度,同时建立必要的统计部门和估价部门。

(1)确保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发放、贷后检查工作的相对独立性。

(2)统计部门应具备三种职能。一是专门负责收集市场上各种类型房地产项目在开发周期的资料,对它们加以整理、分析、归档;二是对贷款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做详细记录,说明具体解决措施,避免以后的贷款出现类似状况;三是应对贷款过程中的各类批复文件、产权证书、合同、协议等进行档案管理。

(3)估价部门要从银行角度评定抵押物的价格,并给出抵押物在贷款期限内损失的可能状态及可能性大小,以便银行管理和确定贷款额度,确保贷款安全。

4.提倡以抵押为主的担保制度,开办贷款“公正”和“保险”业务。

5.深化“贷款证”制度,与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五、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操作系统

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应遵循量化管理、防范为主、努力转化、及时补偿的原则,对增量贷款重在风险的事关防范;对存量贷款重在风险的转移、消化;对已有损失重在及时补偿。

1.贷款调查阶段

本阶段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项目风险等级评定两个方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针对企业状况对贷款安全的影响因素而做的评定,应从企业的领导者素质、组织机构形式、经济实力及资金结构、经营状况、信誉、银行资金流量、经济担保状况、发展前景这八个层次去分析企业的综合实力,以核定其偿还债务能力。与此相对应,就建立信用等级量化考核指针,用评估结果对照指针逐项记分,累计分值作为综合风险度测定的基础资料。另外,还应对其赋予相应的权重系数。贷款项目风险等级评定是针对贷款项目对贷款安全的影响因素而做的评定,应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条件、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和项目的不确定性这五个方面分析。这一阶段项目评估是关键。

2.贷款审查阶段

这一阶段应包括贷款方式确定、贷款项目风险度测定、贷款规范化程序三个方面。贷款方式一般来讲就采用实物抵押贷款方式,这一方面国家已颁布了新的法律规范,在使用过程中有据可依。而以前的信用贷款方式除继续用于政策性贷款业务外,应逐渐取消其应用。贷款项目风险度的测定,是一种通过计算预测贷款风险度的方法,是用信用等级分乘以权重数,再加上风险等级分乘以权重的值,为最终风险值。再参照风险量化指针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及贷多贷少。贷款操作规范化程序中,建议贷款企业在本银行内设置临时账户,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每笔业务所涉及到的资金都需要通过本银行进行票据结算,从而使银行对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效控制,防止出现企业挪用项目贷款现象。

3.贷后检查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贷款质量监测、贷款风险保障与处置两个方面。贷款质量监测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协同国家质量监测部门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工程的进展、资金的使用、材料供应、机器设备的使用、施工技术水平状况等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做取样检验。其次,在开发期内建立一套动态的跟踪测算分析方法,即用工程每一期资金的实际流量按时间顺序替换原投资计划中的预测值,与其它预测值形成新的资金计划,再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以及不确定性分析,以确定工程实际资金流量与预测值产生差异时对项目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后期的资金投入,达到控制规模和降低风险的目的。贷款风险保障措施,包括实物抵押担保、贷款公布、贷款保险、贷款证制度以及建立贷款统计部门和其它监督部门等措施,有待于开发出新的金融工具或机构去健全保障措施。而对于风险损失形成后的处置措施,应考虑采取积极开辟房地产抵押证券市场、盘活存量贷款、提倡优势领域的“优化组合”等措施,在抵押物的处理上,应由人民法院或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指定的部门进行拍卖,并委托国家公正处对拍卖结果进行现场公正等方面加以完善。

作者单位: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参考文献:

[1]董藩.房地产金融[M] .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正山.房地产投资分析[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联系人: 大连煤气公司 于萍

第6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论文摘要:金融业重振,是“后危机时代”的核心环节。此次金融危机引发我们最大的深思,便是怎样平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风险控制难以渗透其中。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往往是被动的风险承担者。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对称,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不对等,发展中国家不但难以获得收益,反而要承受其成本。

上世纪冷战结束后,发达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海外投资的扩张和金融工具的飞速更新,加快了金融全球化的进程。“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虚拟经济在全球获得了无可比拟的高回报,资源大规模地一边倒地从实体经济抽出流入股市、债市、房市,推高世界资产价格,而虚高且不断增高的资产价格更进一步虹吸着全世界的资源,向虚拟经济部门集中”加之混业经营的多元化模式,极大的催生了虚拟经济的膨胀,金融创新过度,金融机构杠杆率过高,加上金融市场作用扩大,产生了系统性风险,导致全球经济危机。

一、新型金融危机的发生模式

“美国扩张性货币政策会促使美国之外国家的经济繁荣,其传导机制主要是世界低利率渠道而不是贸易渠道。低利率会导致企业融资成本降低,投资和消费增加,从而使产品市场流动性充足,同时也推高了房地产价格和股票价格指数,与此相关的证券化产品也大量充斥于美国国内和其他国家,进而使投资者的虚拟财富增加,但这种虚拟资产不是以生产和投资者均衡消费为基础的,而是资产市场流动性膨胀的结果。”另外,当今世界处于不对称状态,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对称,发达国家总会转嫁经济风险,因而发展中国家总处于不利地位。再加上金融工具的复杂性以及全球资本市场的连动性,使得原本只存在于某一经济利益体系的金融危机蔓延至全球。

“特里芬悖论”认为对美元的信任直接关系到布雷顿森林体系,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构架使这一信任难以长期维持。“新特里芬悖论”则认识到发展中国家的储备主要来自美国的赤字。美元本位制的现状,使得美元负债向其贸易伙伴输入,而中国是其现在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其又不得不以美元外汇储备来改善国际收支。这样的恶性循环会加重美元的贬值预期,使得发展中国家卷入其中。因此,“此次危机不同于以往的金融危机,它是‘全球新型金融危机’,是在非对称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次贷危机和以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缩水为特征的金融危机的混合体。”

二、发展中国家应对“后危机时代”的窘境

金融危机来临后,美国率先推出了应对其的重振措施,最主要的是在金融监管的改革上。由此看出,金融监管仍不失为控制危机的第一选择。发达国家面对已经步入轨道的金融业发展,其首要任务是保证它的安全。这与首要追求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不一。以中国来说,中国正处于建设金融体系的奋斗时期,秉承着效率优先的准则。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不得不参与国际经济体系的每一次变革。“在中国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5%,信贷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大资金带动大增长是中国经济成长的基本模式。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受刺激经济的政策和“保八”的影响,2009年中国信贷总量陡增了9.59万亿元,贷款增速约为32%,创10年来的新高。”然而信贷激增会导致经济过热,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如何在效率与风险控制间找到平衡,是关键问题。

三、发展中国家的应对措施建议

效率与风险控制的平衡,就是要为金融发展铺出一条轨道来。既然疯狂的虚拟经济如脱缰之野马,那么我们应该预先为其设定好马鞍,并对其全程监控。由此看来,制度设计和监管尤为重要。

VaR方法是目前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之一,它使用数学工具计算金融市场的风险,广泛应用与银行金融领域。某种资产或投资组合的VaR是这样定义的:在一段时间内,该项资产的价值损失(可以是绝对值,也可以是相对值)不超过VaR的概率必须等于预先确定的值(即统计学上的置信度)。用公式表示为:P(X

另外,从此次危机的后果看,有一些金融领域的机构仍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例如汇丰银行。深层分析下来,主要归因于其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以及内生的风险控制机制。客户始终是银行发展的核心,其可以发散出横向的全球化及纵向的多元化的业务。大多发展中国家都是国家主导型的金融,其资本难以回归到个人领域。因此,银行内部也应与时俱进,开拓新兴业务,分散风险。

最后,要审慎对待金融创新。因为过度的金融创新,给金融管制制度的更新造成负担,从而导致监管失灵,加大金融风险。“金融创新出现后,有着严格假设条件和复杂理论结构的数理模型成为度量金融风险的主要工具,金融投资开始过度依赖数量化模型……也就是说,如果过度崇拜数理模型,以若干参数来完全描述市场风险的变化,替性的市场投资决策,必将导致危机的发生。”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尽量削弱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包括国内的和国际的。这样才不会出现金融工具滥用所导致的运作失控。总之要创新与安全并重。

美国金融监管的改革方式必将对其后的国家改革带来影响,它促使了新的监管时代的到来。发展中国家在金融体系不完善时,对其仍有借鉴意义。“我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明显,金融控股集团已初具规模,再加上金融市场的份额集中度偏高,加强对金融混业经营监管势在必行。

第7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物流金融运作模式风险控制物流企业

物流金融是发生在物流领域内的一种资金融通现象,其特点是由物流企业向物流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项目,从而起到保证物流业务顺利进行的目的。和任何一种经融业务一样,物流金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多样化的风险,控制不当也会给物流企业带来损失。分析物流金融运作的模式及风险特点,对促进物流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模式

物流金融不仅具有协助物流客户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的功能,而且能够提高物流企业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经营利润。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式,虽然它在我国出现得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并且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运行模式。

(一)物流结算金融模式

1代收货款业务。代收货款业务是物流公司在为物流客户(供方和需方)双方提供传递货物的过程中代替卖方向买方收取货款,然后将收取的货款转交卖方(发货)企业,并以一定比例从中抽取佣金的行为。代收货款业务一方面促进货物流通给供求双方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增加了物流公司的收入。

2垫付货款业务。垫付货款业务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收货预先不向供货方付款,而是由承揽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替代收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在收货人提货时把全部货款交付物流公司,再由物流公司转交供货方的一种业务形式。垫付货款业务还有另外一种主要由银行主导的运行模式,即供货方将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理银行,受理银行确认后向供货方提供需要的资金。当收货方向办理银行偿还所借的货款后,由办理银行负责通知物流企业向收货方发送货物,由此货权即转移给给收货方。物流公司在这种模式下承担的责任是向银行提供货物信息、按协议运送货物,同时承担风险防控的功能。

3承兑汇票业务。承兑汇票业务涉及四个主体,分别是供货方、收货方、物流企业和有关银行。按照规定业务四方主体要先签订《保兑仓协议书》。其中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收货方进行反担保并已承诺无条件回购货物;同时必须向银行申请开出承兑汇票,并按要求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银行按照约定先开出承兑汇票;收货方凭银行承兑汇票和合同向供货方采购需要的商品,物流公司对商品评估后入库作为质押物;在承兑汇票到期时由承办银行予以兑现将货款划到供货方账户;在收货方向银行完成还款后物流公司按照银行的规定释放质押物。

(二)物流仓单金融模式

物流仓单金融模式涉及生产性企业、承办银行和物流企业,其中物流企业在中间承担生产型企业和银行间融资桥梁的角色。其业务模式是生产性企业把一定数量的原材料作为质押物存入指定的融通仓,以此从承办银行融得需要的款项,然后视生产经营情况分期还款。物流企业替银行保管质押物品、评估质押物价值、监管质押物去向并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在这种模式中,生产性企业的收益是通过流动资产质押获取所需的资金,银行通过流动资产贷款业务获得利息收入。物流企业一方面通过提供存放与管理货物服务收取相应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服务取得中介费用。

(三)物流授信金融模式

物流授信金融是商业银行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授予合规的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获得授信的物流企业可以在银行给定的信贷规模内,向物流客户提供贷款的业务活动。物流企业能否获得银行的授信及其获得额度的多少,取决于物流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率和以往的信用状况;物流企业对物流客户通常采用质押贷款的方式,贷款业务过程中银行不再参与具体的工作,由物流企业直接监控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物流授信金融的突出特点,一是简化了物流客户以往在银行申请质押贷款是需要办理的繁杂手续,有利于物流客户更加便捷地获得所需的资金;二是把银行从繁琐的质押贷款业务中解放出来,从整体上有利于银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物流企业由于拥有更为充分的交易信息,由其负责物流领域质押贷款的发放有利于降低降低贷款风险。

三、不同模式下的金融风险控制

物流公司的介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风险的发生几率,但并不意味着金融风险完全的消失,在提高融资效率的同时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物流企业必须根据不同的金融模式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一)物流结算金融模式风险控制

物流结算金融风险的发生和物流业务内容及其特点密切相关,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供应链稳定性风险、质押物贬值、供应商回购违约风险、质押物仓储安全风险和虚假及违规操作风险。防范不同特点和环节风险的发生,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手段。

防范供应链风险,一是必须认真考察相关产品所处供应链不同环节的详细情况,并事先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到事前严密防范事后处理不乱。二是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环节并采取对性的措施,防止重大损失的出现。三是风险出现后及时计量损失状况,尽可能把损失控制在供应链各参与方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防范质押物贬值风险,要点是随时了解和把握质押物市场价格及其变动趋势,防止质押物跌价造成损失。为此需要建立高效的信息搜集和处理平台,在这方面需要物流公司和银行加强合作,充分利用银行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分支机构搜集商品信息,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预测,以便从整体上把握质押物的价格及其变化,为防范风险的发生做好准备。

回购违约风险的发生,一般都是因为融资企业未能及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引起的,要避免回购违约风险的发生,最重要的是由物流企业担负起对融资企业尽职考察的责任,调动各种资源从信用状况、资产质量、运行效率、管理能力和管理团队的道德水准等多方面入手,详细考察融资企业的情况,力争把潜在的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控制安全风险的发生,关键是要从根本上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详细的风险控制规则,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多方面着手,加强对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下大力气详细查找和努力排除风险隐患,把各种风险控制最低的水平。

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核心是要严格考察供应链的交易情况,严格核实交易发生的背景和确保交易发生的真实性。发现和避免交易风险的发生,要点是必须根据交易的特点构建多层次监控体系,以便排除和清除可能的风险隐患。

(二)物流仓单金融模式风险控制

物流}单金融模式存在的主要有质押物风险、物流企业资质风险以及融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违规操作风险和道德欺诈风险。

有效应对以上各类风险,首先是要全面评估质押物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审查质押物的所有权是否为融资企业所拥有,同时还要关注质押物的价格变动情况,如果发现质押物出现跌价现象,就要通知融资企业尽快补充货物或者增加保证金。其次是坚持严格合理设立物流企业的准入门槛,要求物流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仓储管理制度并配备合格的人力资源,能够从多方面准确评估质押物的真实价值。第三是物流企业在受理融资贷款业务过程中,必须详细考察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注意追踪贷款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第四是和贷款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金融业务并不断完善操作流程,依靠严格的制度和有力的监督保障操作行为合乎规范。第五是为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人员的金融业务素质,建立高效的内部运行监控体系,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防止出现风险和漏洞。

(三)物流授信金融模式风险控制

物流授信金融模式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缺失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要求物流企业必须规范其自身的制度和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实施稳健经营和积累良好资信资源,通过长期积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银行信用等级,为获取更多的授信额度打好信用基础。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的核心就是要获取融资企业获取资金后的资金流向数据,以便实施资金流向的实时监管。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构建资金信息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实现资金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1]潘卫红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思考[J].商业经济研究,2016(1)

[2]刘巍物流企业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价[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5)

第8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金融风险管理通常指的是通过金融管理策略与科学的管理措施,减少企业资金运作的金融风险,避免企业金融操作带来的经济损失。从微观角度分析,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就是指的可以降低企业金融操作风险,避免企业经济损失的管理方式。例如企业在风险投资中,进入股票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管理人员通过科学、有效的策略正确投资,正确管理,准确的预测金融风险环境,采取最佳的方式适当规避金融损失,让企业在投资中获利。另外从宏观角度分析,金融风险管理可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降低国内金融投资出错的概率,确保经济活动中资金的高效运用,确保经济整体的稳定发展。

二、金融风险管理的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金融活动与金融投资的方式在不断改变,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也需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业的兴起与发展,要考虑到金融投资的风险,还要考虑到金融管理方式与过程中的控制力的变化,财务控制与分析是帮助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财务控制与财务分析可以最快的辨别金融风险,通过金融风险判断科学管理金融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一)金融风险的特点

第一,金融风险本身是根据市场变动所产生的,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其产生的因素和根源也是客观的,金融活动本身因为贯穿整个经济投资整体,为了保证经济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资金有效的运营,因此金融投资的管理者与负责人必须要科学、合理的处理股市萧条与暴跌的情况。金融风险会对经济市场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收入状况、国家税收、企业生存年限都会成为受影响的目标。金融危机的到来会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国家造成不同的影响。第二,金融风险是可以叠加和重复积累的,金融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还具有重复叠加的特性,很多金融风险可以一层一层的叠加,积累直到一个市场和经济秩序的崩溃。金融风险本身是可以通过统计学预测的,一旦有对市场和企业具备不利因素的金融风险被判断时,需要采取措施保证企业尽量降低损失,减少金融风险带来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第三,金融风险还表现出了一定的消极性与积极性,企业对待金融风险的管理措施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清晰、客观的判断金融风险,清晰的认识不同的发生原因,这样才能在动态的经济环境中掌握金融活动的风险,求得稳步发展、获得利润。

(二)金融风险的防范

在金融风险的防范中,首先,应加大对金融活动的风险评估。比如对客户经营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行评估,确保资金投向的安全性。其次,做好企业的经营状况分析,对其经营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金融风险的最小化。再次,加强金融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减少因技术问题导致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此外,还应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在逐步完善金融监管的同时,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直接干涉和控制,促进金融活动市场化、法制化不断完善和健全。总之,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金融风险的管理我们应该坚持科学的、谨慎的管理原则,增强业务能力,最大可能的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我国企业财务控制的现状和对策

(一)企业财务控制的现状

首先,企业对金融风险管理及财务控制的认识还不足,企业财务控制的内部结构还不完善,对金融风险管理的程序还不够健全,方法还不够成熟。在金融危机后,大部分企业财务控制的方向发生了改变,企业深刻认识到“资金链”的重要性,企业金融市场中资金投资与运作的能力还需要逐步增强,通过资金运作提升企业经营实力,改善企业经营活动能力,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另一个方面,企业需要在财务控制上稳步提升管理与控制能力,要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目标,通过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方式去应对金融风险的潜在发生几率。其次,金融危机环境日渐复杂,对我国金融市场与经济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国企业的财务控制水平通过应对复杂金融市场与经济环境的方式得到了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细节问题:第一、财务控制的环境尚不理想,企业内部组织框架尚不完善,一些财务人员对自身工作的认识不足,无法深刻体会财务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及金融风险管理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以致财务控制达不到预期效果。第二,财务控制的内部信息交流体制不健全,企业缺少统一的、能有效操作的财务管理交流系统和制度,对于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等方面的信息资源相对匮乏,增加了企业决策的风险。第三、我国财务管理部门对企业预防金融风险管理的政策性建议无法得到企业的重视,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状态,财务部门的监管体系也尚需完善,导致了企业财务控制能力的降低。

(二)完善财务控制的措施

为提高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性,财务报告必须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遵从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减少企业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首先,完善财务控制环境。企业高管应认识到财务控制的重要性,以及财务评估在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有效规避金融风险。一方面确保企业各部门的独立性,避免其他部门高管对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工作效果的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恰当的授权、问责制度,确保制度的执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风险防范意识。其次,企业上下应充分认识金融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一方面不断提高财务部门评估风险的能力,加强其对金融风险评估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鼓励和培养广大员工参与到企业风险评估中,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

再次,需要加强企业金融投资整体方案的完整性,通过完善企业财务控制制度与财务管理方式,保障各部门对不同环境下经济投资方式与风险投资方式的应对策略,通过对本岗位经济建设发展的一些认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分析,确保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预防能力不断提高,在金融风险中可以建立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企业会拥有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在投资中可以让企业获利。第四、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与资源的联系和交流,保证企业内部信息交流的充分性,增强企业内部信息交流的全面性,提高信息分析的准确性,改善企业预防金融投资风险的能力,降低企业投资带来的损失。第五、企业要培养专业性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人才,提升企业管理队伍的素质,让这些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企业的金融风险管理与财务控制方向,保障金融风险的科学经营与发展,提升金融管理的效果,帮助企业获得长期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而且要保证财务信息的独立性,防止财务信息的泄露,提高财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加强财务部门对突况的应急能力,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在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择方面也要慎重,要选择财务管理控制专业性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的人员,还要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所有人员的财务管理与分析知识,可以最快速度的分析出存在的金融投资风险,最快的判断金融风险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同时,专业的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稳定企业资金流,确保企业在金融波动前能有效的预知和防范。第六,增强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与财务控制的执行力度。再好的政策没有执行就是空谈,再好的方式、方法,没有执行就看不到效果。因此在金融风险管理与财务控制中必须增强其执行力度,才能确保其管理效果。

第9篇:金融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 金融危机金融规范会计规范审慎政策融合

经济一体化、经济金融化及虚拟经济比重过大的价值结构是形成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后金融危机时代仍将持续。健全的金融规范可减少银行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出现,会计规范对企业业绩、银行经营、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产生影响,也对金融规范的实施起决定性作用。为适应后金融时代的环境,消除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的不匹配、改进会计规范等银行和政府的调整政策与预防措施必不可少。

一、金融危机与世界经济的价值结构

金融危机通常指短期利率、资产(股票、不动产)价格等与金融相关的所有指标或大部分指标超过正常循环在很短的时期内急速恶化,企业无法支付债务、金融机构发生破产。全球同时金融危机,不仅危机规模大,一些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有破产可能,更重要的是由此引发整个国际金融体系遭到破坏、实体经济受到重创。所谓后金融危机时代(Post Fi-nancial Crisis Era)就是随着危机的缓和,而进入相对平稳期,指从金融危机时期的低谷到缓慢地回升到下一个经济繁荣期的到来之前。这一时期,由于固有的危机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解决,世界经济仍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后金融危机时代仍具有金融危机时代的特征,世界经济的价值结构还是一座倒金字塔型(见图1)。

金字塔底层是在经济总量中占很小比重的物质和知识产品,其上是商品和真实的商业服务贸易,再往上有复杂的债务、股票和商品期货,最后位于倒金字塔顶端的是数量巨大的衍生期货和其他虚拟资本。这种实体资产与虚拟资产倒置的结构形态,使世界经济面临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在后危机时代人们对经济前景的预期十分模糊,导致各类资本不愿意在周期较长的实体经济领域投资,更倾向于可以快进快出的虚拟经济领域,或者进行某类资产或资源产品的投资炒作。比如我国近年来大蒜、红豆、绿豆的炒作,房产的炒作,贵金属的炒作等。热钱及大量资本流向虚拟经济和特定资产、资源、特定产品炒作,相比之下,实体经济反而缺乏资本支持,生存困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直为理论界所探讨。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当然,导致这场金融危机的直接诱因还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失当、金融机构贪婪扩张、金融评级机构缺乏自律、金融监管能力弱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位于倒金字塔最顶端的金融衍生产品风险不断积聚和扩散。危机前,各金融机构大力提倡金融创新,而大部分金融创新模糊了金融机构的界限,具有货币派生能力的金融经营机构越来越多,使传统货币控制方法难以奏效。同时,自1998年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直接金融相对于间接金融发展迅速,资本流动大量通过资本市场而不通过信贷途径,使监管更加复杂、困难。从外部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剧了资本的跨国界融合,企业并购形成的跨国集团化经营越来越普遍,使得危机迅速蔓延到全球,世界各国都被不同程度地卷入这场金融风暴之中,遭受了严重损失。金融危机本身又被动地加快了全球化进程,如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年之内的三次G20峰会被国际社会视为应对危机的最重要机制,即多国联手才使得这次危机得到了缓解。

但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的补救措施主要是超发货币,无论发达国家的美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我国莫不如此,这必然导致全球性通胀或通胀预期。当前,中国的通胀上升势态及通胀预期已经迫使大多数人必须考虑怎样让自己的资金、资本战胜CPI,这种心态对房地产、黄金等的炒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类资产其实已经泡沫化,如果再吸引大量资本,必然产生恶性循环。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反思,能否从各国以及跨国金融规范及会计规范上寻找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能否从金融规范和会计规范人手降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金融危机的事前控制水平呢?

二、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危机或者银行风险的管理手段涉及金融规范和相关会计规范,其金融规范要达到采取持续和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控制风险的目的,其会计规范要达到描述和及时反映金融危机及其风险的目的。我国的金融及会计规范比较特殊,由于改革初期的法制不健全、金融体系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烙印。

一般金融规范的实施,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通常要考虑到个别金融机构的健全性和流动性,使其机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成长。由于金融规范具有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内相继发生的连锁性特点,所以金融规范不仅针对单个金融机构,还要针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约束和实施。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与经济紧密相连,其实施带有政策性或政治性色彩。所以广义的金融规范的一部分由央行负责,至少在形式上隔断了与政策、政治的关联。中国人民银行担当央行角色,在1987年以《会计法》(1985)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制定了《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

为适时推出适用的规范,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需要了解单个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信息的大部分是会计信息。考虑到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往往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自身便成为制订面向金融机构的会计准则的制订机构,这些机构就此会计准则的颁布与运用握有实质的权力。如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并实施。至2006年财政部了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四项是针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准则(说明我国的会计规范也进入以准则为主的年代)。这些针对金融机构的会计规范与我国经济环境变革紧密相关,尤其受国内金融市场高速发展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日趋一体化所驱动。

从会计影响经济的过程来看(如图表2所示),会计准则、金融危机、资本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等

存在联动关系。金融危机情况下金融商品等虚拟经济产品价格普遍下跌(或期望利润空间减少)后,按现行公允价值计量体系要求以市价为基础计量,下跌部分计入损失,影响企业利润降低。从企业角度看这会引发股价下跌,继而扩大资产减值等隐含损失;从银行的角度看,向企业的贷款收回的可能性降低,形成滞账或呆账,银行如果按照会计规范采取提取准备金等措施,加大银行的费用,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此恶性连锁反应的直接结果是银行不贷款给企业,造成企业融资难,经营不利,进而导致整体股市下跌、影响经济景气循环恶化,最终影响整体国民经济滑坡或内在质量降低。

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在约束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常有不相对应的“交错”现象。金融规范中典型的或者成为最实际有用的是规范自有资本比率。由于此比率关系到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关系到跨国结算业务的开展,所以在金融业已实施多年,我国的银行也很重视,业内议论得已经比较充分,从国际结算银行BIS规定银行的自有资本不得低于8%的一般比率,到4%的核心自有资本比率,体现了从重视“量”到重视“质”的飞跃。然而,自有资本比率计算公式中的隐含利润的计算,按照会计规范所确定的推断标准不一,以及实务中恣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现实,确实使得自有资本比率的计算说服力下降。即会计规范有时使得原本为业内认可的金融规范乏力,改变这种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的“交错”状态,需要双方面的改革,主要还是现行会计体系的改革。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政策调整与预防措施

金融风险不可能完全计量和控制,不存在完全的风险管理。原因如下:

一是金融风险的多样性和多数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事件种类不同,量又很大,即便金融机构在摸索典型风险案例和风险规律,并进行计量,开发驾驭手法,培养专门人才,但其作用十分有限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金融环境的变动性。作为给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和投资方带来风险或者影响的经济性要素和环境,经常变化,比如股价、市场利率不断变化、变动,可能导致股价或利率进一步变化。这样的原因要素与环境,个别金融机构是不能控制的。

三是金融市场的政策性。与市场环境及指数并列,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及经济政策,也反映某时点或时期的状况而(不同)变化。特别是金融危机事态的产生,大都来自于政策失败,与其说市场失败不如说政府失败更为恰当。

总的来说,形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还是资金的需求或者供给的不匹配所致(还可以细分为需要在先型和供给在先型,本文不做讨论)。但从会计学角度来看,形成金融危机上的原因是会计制度改革的滞后性。不管是微观还是宏观供需关系都存在不匹配,即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及时传递或者难以传递。

在危机防范手段上,除上述自有资本比率的金融规范修订外,属于政策调整的审慎政策(Prudence policy)的采用备受关注。审慎政策属于风险控制领域,按照控制风险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控制措施和事后控制措施。前者主要通过银行健全的安全的经营体系,将银行破产防患于未然,具体措施通常有自有资本比率规定、流动性比率规定、价格竞争规定和非价格竞争规定、可出售不动产规定、大宗融资规定、分红率规定、外汇保有额规定等。后者主要防止由于个别银行倒闭引发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发生,让存款者及银行的交易方减少担心,具体措施主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救助措施等。审慎政策还有微观和宏观之分(具体差异可以参见表1),所谓微观审慎政策把个别银行的经营危机救助作为中层目标,最终目标锁定在作为消费者的投资者和存款人的保护上;所谓宏观审慎政策不限于个别银行经营危机的救助,把防止金融体系整体危机作为中层目标,最终目标锁定在经济社会成本的降低上。

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审慎政策时离不开会计准则与财务信息,微观审慎政策中用到的财务信息基本上属于个别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政策中用到的财务信息基本上属于金融行业的以及国家整体的,大都为个别金融机构的信息汇总而成。审慎政策的建立和实施、监督都是金融规范内容,它对会计规范及实质性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应用产生重大影响,也说明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不仅有“交错”,还有“融合”,这些金融规范反映出与会计规范的关联度应引发规范制定机构的足够重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资本很容易跨越国界移动,因而,金融危机更容易形成全球危机,克服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也日益重要。在这一背景下,金融及会计政策的跨国统一十分必要,也是必然的。过去只需发达国家G7或G8组织达成协议即可解决的,眼下非包括发展中国家的G20乃至G28组织通过不可,这是世界经济实力分散的结果,也是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崛起国家经济实力增加导致政治地位提高的必然结果。无论将来何种国际标准机构制定金融以及会计规范标准,应该把金融规范和会计规范统筹考虑、整合运用,解决金融规范及会计规范的“交错”问题列在首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应该出现的超发货币、通胀等经济现象正在我国上演,政府的提高银行准备金率等反应对策或者紧缩、审慎的调控手段也已不断推出,但原有资产的贬值,可动用资金的减少,支付利息成本提高,产业转型带来的贷款风险判断难度加大,再加上外资银行纷纷进入内地使行业竞争加剧等等,对于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来说迎来了史无前例的挑战。这要求我们制定政策时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审慎考虑:在调整金融规范的同时加大考虑会计规范的力度,如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与会计主体监管过程相结合,金融行业准则体现金融(实施)与会计的结合;为了增强不同行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保持金融会计准则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使不同金融机构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金融产品采用同样的确认计量标准;正确理解公允价值的市场性以及把公允价值计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使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确认计量的口径一致;加大准则修订力度,尽量降低会计准则的选择性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将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实务操作中执行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星野一郎:会计规制与金融规制在规范金融机构上的交错,《国际会计研究学会年报》200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