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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精神,我镇对五年来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回顾,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落实有力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
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XX镇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镇情实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镇“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等,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供了路线图。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法重要议事日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有力促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依托重点工程,法治文化建设有力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利用3-5年的时间,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下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等方式,我镇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248人。
二是加强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微信、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在各村书写法治宣传标语、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维护宣传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了学法、
用法的平台。
(三)紧扣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深入有力
我镇积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会议和镇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在机关、站所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镇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谢凤香同志为镇政府及各村常年法律顾问,为镇党委、政府、村委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好习惯。
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校园欺凌现象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学校稳定,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存在的问题
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普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研究一些让群众更易接受、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专业授课,提高集中培训效果;
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开展普法进课堂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村、流动法治讲堂等活动,吸引群众兴趣,提升培训效果。
开学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工作,把师德师风工作纳入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多次召开师德师风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师德师风推进活动领导小组。每周我们利用政治学习,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师德工作的相关文件,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好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相关法律等。通过学习,使我校教师养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自觉行为。
二、抓住重点,自查自纠
针对本次师德师风推进建设的重点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自查自纠。
1、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要求班子成员对自己公正廉洁,勤政务实,公开办事制度,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规范办学行为秩序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省。
2、召开教师会。要求我校教师根据工作岗位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3、建立师德师风投诉制度。向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投诉方式,接受学生家长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学校对收到投诉要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4、开展师德师风家长问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及时给予了处理、整改。
5、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年度考核、晋职晋升、教育教学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每期都要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组织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以家长的满意率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依据。
三、自查自纠情况
1.通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我校不存在乱收费、乱订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教师在社会上均有良好的职业形象。
2.存在的问题有:
(1)缺乏主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2)工作主动意识不强,爱岗敬业不够突出。
(3)个别教师节约意识不强,有浪费现象。
1、茶叶产业突出优势优先,加强“早茶基地”建设,已种茶叶23070亩,其中村、村、村、村等已建成相当规模的老茶园集中示范点,村、村、村、村等已建成相当规模的新茶园集中示范点,在原有基础上在每个村建集中示范点,以带动全乡发展,争取提前完成全乡2.6万亩的种植目标,初步实现茶叶规模化。依托项目,打捆开发,按照“一园二线三区”工作思路,打造好“金秋湖叙府龙芽科技园”,-新中、-园茶叶走廊,新站-新路村、园村、-村三个核心示范区。计划建成1座茶叶初级加工厂,推动大宗茶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扶持金秋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和完善专合组织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专合组织中专家、种植大户的资源优势,面向龙头公司和茶农,推进茶叶业精细化管理,提高茶叶组织化程度。加强茶园管理及茶农科学技术培训,改造中低产茶园,增加优质早茶种植比例,提升全乡茶叶知名度,创建“早茶基地”品牌。推进茶旅一体化,按照“猪—沼—茶”、“茶—花—鱼”模式,三产互动,增强经济实力。依托农业养殖大户,鼓励群众发展养猪、养鱼、林下养鸡等副业,支持稻田养鱼、生态山鸡养殖、黑山羊养殖等各种特色种养业(力三年内争建成3个以上规模化养殖区)。
2、新村建设按照“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统规统建”的模式,已形成谢坝、新站两个新村聚居点,力争将村、村、村聚居点综合体建设(已建76户,人口258人)搞得更好,其他有条件的8个村已实施了新村规划(可建房350—400余户,能容1200—1800人),到2014年,全乡基本形成13个新村集中点。
3、公路设施按照区政府北域经济的发展战略,我乡坚持“基础设施随产业发展走”的建设思路,积极争取上级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建成通乡水泥路面道路14.6公里,通村通畅公路28公里,通达公路12.47公里,在建通畅公路14.2公里,全乡公路硬化率提升50%。
幅射周边的交通枢纽虽然初步形成,但是通畅联网公路网络尚待进一步改善。为适应区早茶基地建设(包括乡、镇、乡)以及我乡茶叶产业的发展,确立我乡区北域交通枢纽的位置,我乡拟在通乡公路、断头公路的基础上建设连片成网的公路交通网络:东线以“邱同”公路、“井杀”公路为依托建设“”公路,“大五”公路。南线沿“邱金”公路建设“杜千”公路、“凹中”公路(在建)。西线以“邱林”公路、“邱王”公路为主线,建设“邱福”公路、“家通”公路。北线以新庙通畅公路(在建)、新路通畅公路为基础,建设“天黄”公路、新马村通畅公路,实现交通网络基本形成。
4、水利设施完成部分病险、等维修整治,大部地方提灌设施已形成网络,力争1-2个全国重点水利县建设项目及小农水项目,进一步改善村、村、村等村水利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力争实施新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效改善新富村、园村、村、村等村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5、国土整治积极实施园村、新富村的国土整治,按期完成土地整理、机耕道、蓄水池、排水沟建设、田间生产道路及渠道整治,用于茶叶种植,带动周边群众,实现全乡覆盖。
6、专合组织新增专合组织2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100%。
7、千村春风工程村、村、村、村、村、村、村共7个村,达“四个一”标准验收村,村、村、新村、村千万元村四个。
8、劳务开发转移输出1万人次,劳务收入0.8亿元,组织化输出0.2万人。
9、农村投资全部项目完成额确保目标0.3亿元,奋斗目标0.36亿元。已完成任务。
10、农民人均纯收入2013年人均收入达7833元,比2011年增加1217元,增幅18.4%。
二、项目实施情况
已按要求全面完成。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启动了“一诺三书”;
3、落实了专项资金;
4、列入年终考核。
一、值得肯定的地方
在贯彻教育方针方面:自任教以来,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特别是系统、认真地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在教育教学及日常生活中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依法执教,既重教书、更重育人。
在热爱学生方面:自己一直做到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我也深深明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我努力做到在关爱与严格要求学生上把握好分寸。
在关爱学生方面:自己能以学生的立场看待问题,关心学生学习、身体方面的健康发展,使学生能全面发展,对于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想办法妥善解决。
自己深知,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自身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其身正,不令则行。因此,自己能在学生面前始终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从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等,更尊重学生家长,从不以教谋私。
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始终做到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语言文明、衣着得体,待人处事不损教师形象。作为学校的一份子,自己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和大家一心为了学校的建设出力献策,工作作风踏实,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受到了师生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自身的不足
经过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1、教育理论学习还不够透彻,应该在工作、生活之余,多读书,做读书笔记。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自己在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这也说明还要多读书学习,争取更好地提升自身修养。
2、业务有待提高。作为一名中年教师,在多媒体教学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教育部门有关学习活动,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努力提升自身素养。
县政府召开会议后,我局立即组织全体股站长,召开了摸底排查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县政府关于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精神要求,督促班子各成员及各股站长提高重视,积极开展工作,并对排查摸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扎实高效完成。
根据工作要求和局党组研究,我局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景池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通过分解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同时,将全县农资经营网点及门店进行区域划分,组织我局精干力量成立排查小分队,由领导小组的成员任队长,分区、分片进行排查。摸底排查实行责任包干制,排查小分队对责任范围内的区域一查到底,如有遗漏,承担相应责任。
从4月份开始,我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1、全县排查。排查小分队按照专项会议上分解的任务,分赴各自所负责的责任区域,对经营网点、门店逐门逐户进行排查,对经营人员逐一开展问话,坚决不留任何空白和死角,真正做到“乡不漏一店、店不漏一人”,确保排查全面、彻底。
2、本单位自查。在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检查的同时,我局以股站为单位,首先在各股站内部开展座谈会,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非法集资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要求本单位职工开展自查、自醒。座谈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带队,分股站集中排查和各股站自查的方式进行,对全局工作人员逐人排查核实,。同时,通过多方了解情况,坚决做到不遗漏一人,保证排查落实到位。
3、填写责任表。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摸排责任表,要求每个农资经营网点、门店、单位每人如实、认真的填写是否存在上述非法集资,并对填写情况负责,如有隐瞒,严格处理。
4、及时汇总。对摸底排查情况,各排查小分队于5月5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总,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根据市县城建部门要求,自6月2日起对我镇农村建房和农村清洁工程等领域进行了大检查。结合**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我镇加强了对全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镇安委会牵头对全镇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二、采取措施:
为保持全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根据以上情况,对全镇建设、规划、国土等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正确处理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镇安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2、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对违法违章建设加大打击力度。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在对有资质队伍加强管理的同时,加大对无资质队伍管理,发挥好建筑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加大检查力度,对无资质施工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由镇安委会牵头,对全镇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以规范全镇建筑市场。集镇管理办公室、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对违章建设的检查力度,依法处理违章建设行为。对本次检查的安全隐患重大单位坚决关停,对查出的问题建筑单位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停产整顿,有镇建设管理站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决不能心存侥幸,留下隐患。
镇直各单位要加大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对因检查不严,发现无资质施工队伍、无规划设计、违法违章建筑活动不进行处理或者不举报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处理,以确保建筑行业的安全稳定。
三、严格控制违规建设行为
一、检查范围
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名录库、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方面。
名录库: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数据质量: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四大工程”:主要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此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也纳入本次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综合处具体负责“三查”的协调工作。“三查”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负责制定全市“三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三查”工作;市局各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三查”工作。各县区在全市总体方案框架内,制定本地“三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对县区自查工作开展全面调研检查,国家局和省局对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步骤
全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迎接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市局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县区及各相关专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自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7月15日前,县区以及各相关专业分别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市局各专业处室同时完成本专业自查报告。各县区和市局各专业处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县区各相关专业自查报告报送市局对口专业处室。县区自查报告应包括“四大工程”建设和推进情况,“三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研检查阶段(7月16日—23日)
市局组织调研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调研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组织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
7月23日,市局向省局上报自查报告,汇报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意见。
(三)迎接抽查阶段(7月23日以后)
各县区、各相关专业做好各项工作准备,7月23日至月底,迎接省局抽查;7月底至8月初,迎接国家局抽查。
五、其他方面
1、各县区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领导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三查”工作。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质量负总责。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
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二)督促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被检查企业收到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监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合年度报告的审查要求辖区内的食品获证企业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5、安全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报告单两份。(承办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三)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对收到的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对逾期未提供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的生产条件实地抽查同时进行。
1、告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进行核查后,局监管办确定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期限,并发交办单告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质检所、计量所实施现场检查的时间期限,由各食品监管责任区确定具体现场检查的日期并告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依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三、四章执行。
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中计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检定证;检查企业是否做到批批出厂产品检验,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实验室测量比对;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3、抽样检验: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范围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4、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附件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常规检查结果的后处理
1、常规检查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检查记录归档:现场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一企三档”的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留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督检查的基本信息,应录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3、每年应检查总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形成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分析报告,报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常规监督检查的实施流程,明确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完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把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到常规监督检查的范围,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执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强制召回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编号:QM-28 版本:00
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
颁发部门:行政部
执行日期:
制订人:
日 期:
审核人:
日 期:
批准人:
日 期:
分 发 部 门
质量管理部、销售部、仓储部、售后服务部、行政部
1 制定目的:
年度自查是通过对企业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证实质量管理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及有效性,以满足质量过程控制的要求,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合同和客户的要求。
2 制定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部评审及上报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年度自查。
4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
各岗位人员配合进行检查和评价。
企业负责人负责对自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按药监要求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上报。
5 内容:
5.1 自查范围
自查范围包括管理制度审核、产品质量审核、服务质量审核等。
5.2 内审周期:
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自查,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并于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5.3内审时间:
质量管理人确定每年的自查时间,并于自查前半个月通知到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要求各个负责人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要求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准备好检查准备。
5.4检查人员:
质量管理人根据公司人员情况确定两名检查员,两名检查员需要来至不同的部门,检查员不能检查自己的部门的工作。
5.5检查表的制作:
质量管理人给检查人员分配检查部门和相应部门的《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制作任务,由质量管理人进行审核。
5.6自查过程
5.6.1 召开首次会议,布置自查有关事项,宣布检查的纪律和安排。
5.6.2 检查员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检查顺序和《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进《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中。
5.6.3 召开末次会议,质量管理人汇总《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并对整个检查结果进行汇报,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总结,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6.4 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不符合的记录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包括:不符合描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
5.6.5 整改完成后,(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时)由质量管理人整理《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
5.7.1质量管理自查完成后,将自查情况按照岗位进行分类统计,算出各岗位执行情况的合格率。
5.7.2按照下表合格率情况执行
合格率
评价
处理方式
≥90%
优秀
由企业负责人给予年终奖励
80%-89%
优良
由企业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
60%-80%
一般
需要进行再度培训
60%以下
不合格
需要再度培训后对执行情况再次检查,不符合要求时换岗或者辞退
6相关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