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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发展步伐放缓,工业产品出口受阻,技术和人力资源在工业领域的相对过剩,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农业的发展。早在60年代,美国就已经将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明确地放在以知识替代资源、通过农业科学化来提高土地生产率上。1986年的《美国农业年鉴》这样写道:“美国农业通过以知识替代资源在世界上取得了突出的地位。这些隐含在更具生产性的生物、化学和机械技术以及农作物经营管理技巧中的知识使美国拥有了一个具有世界水平的农业。”可见,科技进步及其在农业中的成功应用使美国农业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部门。农业的高度发达支撑了工业的迅速腾飞,反过来又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的构成要素得到根本性改造,使美国获得了主要以资本、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参与国际分工的竞争优势。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并不优越的以色列,依靠科技进步以及科技知识不断向农业中的注入,使10万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农产品不但满足了本国之需,还有占其出口总额8%的出口产值(1997年)。仅其管线式、喷洒式和散布式灌溉等设施实现电脑控制技术的应用,就使水的利用率高达95%。设施农业高度发达的荷兰,其园艺园因进行了大量的科技投入,仅用5.8%的农业用地就生产了35%的农业总产值。知识农业的发展使这些国家的经济受益匪浅。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农业资源的日益衰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纷纷把眼光转向依靠科技进步来实现农业的增长上。据世界粮农组织预测,在未来的20年,要满足世界人口对粮食的需求,新增部分的80%必须依靠科技突破来实现。
我国是一个拥有12.6亿人口的农业大国。从资源上看,我国的人均农业资源十分有限: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08公顷,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已被列为全球12个缺水国家之一。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和水资源因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多种原因还在持续减少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从技术水平上看,我国的农业技术水平总体上比较低下,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许多农产品在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成本上升导致竞争力低下的情况下,面向国内外市场表现为贸易发展缓慢、后劲不足。
在21世纪,我国要以占世界7%的耕地来养活占世界25%的人口,要更好地面对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必须更多地依靠知识资源来解决我国农业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生存与持续发展问题。因此,大力发展我国的知识农业,将具有战略性的深远意义。
二、知识农业的主要内涵
知识农业是在传统农业发展受到资源有限和市场竞争弱势等因素制约的现实背景下提出来的。传统农业生产是大量农业资源和少量知识(往往是经验)的运用以生产产品的过程。相对于这种以消耗实物资源为主的传统农业而言,知识农业则是指在农产品生产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中,以科技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应用为核心,以创新为直接推动力,以农业知识网络的构建与完善为基础和保障,使知识的物化价值在农业产出中占相当比重的农业。传统农业经济的生产要素是土地、劳动力和劳动工具,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土地。知识农业则打破了传统农业经济形态生产要素的物质性,将无形化的知识升腾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因此,知识农业的内涵远远超出了传统农业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智力资源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在先后经历了原始农业和传统农业两个阶段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处于刀耕火种和畜力铁器水平,人类主要依附于大自然,农业经济主要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所谓现代农业阶段的工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活动则以尽可能多地利用自然资源并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效益,导致资源衰竭和环境恶化,使农业发展后劲乏力。当前,人类正在步人一个以知识(或智力)资源的生产、占有、分配和使用(消费)为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农业要实现可持续增长,必须以科技知识和人的创造力等智力资源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因为智力资源不但可被重复使用,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不减反增,以此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有效替代,从而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人类通过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科学、全面的认识,将科技知识运用于主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以替代稀缺资源。由此,保证农业生产在可持续增长的前提下,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至于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危害。因此,智力资源就必然升腾为知识农业的重要生产要素。
2.创新是知识农业的直接推动力。著名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依次分为要素推动的发展阶段、投资推动的发展阶段和创新技术推动的发展阶段。与以要素和投资为核心的竞争相比较,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竞争明显更胜一筹。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代,这种高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便是知识创新所带来的科技进步。当然,知识创新不但包括科技创新,还包括体制与制度创新以及经营管理创新等,涵盖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以及经济与社会活动中全部知识创新活动。创新是知识农业的灵魂,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知识生产与应用的源泉,更是实施知识农业的基础和前提。它以研究和掌握动植物及微生物生长发育规律为主要内容?以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主要体现在:以农业科学与现代生物技术交融为基础的新物种的塑造和新快速繁育技术的应用;适合动植物生长发育内外部环境的养殖和栽培技术以及设施农业的应用;有利于环保的新型生物肥和生物农药的研制与运用;能够有效延长食品链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和新人造食品与饲料生产技术的应用;农业发展新空间领域的拓展等。农业管理中的体制与制度创新为科技知识在农业中的有效应用提供了宏观上的制度保障。构建与完善农业知识生产、分配与应用的宏观创新体系与运作机制是体制与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它包括:科学地确立政府在体制创新中的地位和主要职能;以知识生产为主的农业科研在机构设置、投资渠道、研究内容和知识转化上的创新;以知识生产、传播和培育人力资源为主的农业教育在教育内容、教育观念与方法等方面的创新;以农业知识应用为核心的农业技术推广资源的合理配置等。通过对有关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及农业推广组织与制度的创新,现有农业知识系统蕴藏的生产潜力可以有效地释放出来。农业管理创新主要是指从微观层面上适应科技创新的生产经营及组织管理制度的创新。主要包括:充分培养与发挥农业人力智能资源的“知识管理”,面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进行有效竞争的“营销管理”,树立农产品特殊竞争优势的“品牌管理”,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农业“信息管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农业产业经营一体化与企业化管理”等。当代的知识创新在内容上一般包括:原始性发现和发明,对知识的创造性整理和归纳,知识的创造性集成和应用,知识创新成果的创造性传播、转化和规模产业化等。
3.农业知识网络的构建与完善是发展知识农业的基本保障。知识作为知识农业的重要生产要素,其生产、积累和在农产品生产到最终消费过程中的分配与应用必须依托于一定的主体和渠道——农业知识网络。农业知识网络是以相关的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推广与营销等农业知识机构为主体,以培育农业人力资源为核心,以农业信息网络作为农业知识分配与扩散渠道而组成的复杂的农业知识体系。健全的农业科研一教育一推广体系,是将知识农业建立在科技进步基础之上并使之有效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的前提,农业人力资源是提高农业知识系统有效性的关键,而有效的农业知识系统则是知识农业的强大支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的建立与完善,是使农业知识信息流在农业生产、流通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合理分配并顺畅流动以发挥其报酬递增功能的保障。由此看,发展知识农业,必须有完善的农业知识网络。
4.知识农业的发展使农业的整体素质与效益不断提升。将具有生产性的生物、化学和机械工程以及经营管理等科技知识向农业系统中的不断注入、转化与应用,一方面在促使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不断优化中必然带来产品质量与性能的提升,使产品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得以存在和丰富,从而加速农产品结构的不断提升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另一方面也能促使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中和产后有效延长,从而有利于农业就业面的扩大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发展知识农业必将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目前我国发展知识农业的主要依据
1.从农业知识的生产与应用上看,知识农业经过艰苦努力是可行的。我国已拥有一个学科体系较齐全的农业科技体系:县级以上的农业科技机构近1500个、农业推广机构1200多个,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4万多个,农业大、中专院校600多所,全国农业科技及推广人员150多万人。我国农业科技蕴藏着巨大的潜力:以多熟种植技术使复种指数提高10个百分点,就可增加近0.27亿公顷的播种面积。化肥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每年就可节约1000多万吨化肥,节约近100亿元。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可节水490亿立方米,相当于黄河年供水量的1.7倍。另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技术以及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应用将为知识农业的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我国农业科技也已拥有一定实力,每年产出6000多项科研成果。在1972—1982年间的农业产值增量中,科技进步贡献率达27%,“六五”期间上升到35%左右,“七五”时期以来保持在30%以上。据农业部统计,近两年科技进步的贡献份额已提高到45%。从发展角度看,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推广应用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将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目前,我国农业要实现从自给型农业向商品型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粗放型农业向集约型农业转化的伟大变革,客观上要求重要的生产要素——科技知识与信息越来越多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因为,作为现阶段具有报酬递增特征的生产要素的投入,科技知识不仅能有效替代其它生产要素,而且能从改变要素的配置方式中提高它们的产投效率,从而将农业经济推向集约型增长的道路。我国科研推广体系所具有的知识生产与应用能力,为知识农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一定基础。
2.计算机网络作为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科技知识流通的重要渠道资源,它的出现及应用为知识农业的发展准备了客观条件。计算机网络作为知识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它在农产品生产、流通到消费各个相关环节的应用,不但为农业科技知识与信息的引进、分配与应用带来极大的效率,而且极大地拓展了农产品走向市场的时空范围,使之呈全球化趋势。对于多数鲜活易腐的农产品来说,其交易时空范围的扩大和信息价值的提升,对其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3.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知识型农产品需求规模的扩大将是知识农业发展的直接需求动力。据计算,目前我国农村居民食品支出中主食和副食的支出比例在2:3左右,而城镇居民主副食支出的比例则为1:6,由此看出,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正从温饱向小康迈进,居民食品消费已经由“吃饱”向追求“吃好”转化;同时,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所导致的城镇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城镇居民对食品消费知识(如营养价值、安全、保健卫生、外观等)的更加重视以及他们对高档高品质农产品产生的更多额外需求(如精神文化与心理需求等),将使农产品的知识型消费越来越成为消费主流。农产品的知识型消费结构有别于物质型消费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人们在消费中越来越看重消费过程给自身带来更高层次的心理满足程度,而维持温饱的生存型消费所占的比重则会下降。由此会导致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人们在消费时不但重视对产品的质量、价格等理性层面的理解,而且会越来越强调以文化、知识、品位、特色、安全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感性因素。
4.面对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发展知识农业将是我国农业的必然选择。WTO在我国农业面前展现出一个巨大的世界农业市场,它在加快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同时,给我国农业带来的是机遇与挑战同在,收获与风险并存。面对WTO,首先,要主动引进知识,包括农业科技知识和市场管理知识,如世界各国不同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交易法律和法规等市场规则,不同国家的市场环境,各国成功的管理方法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与金融知识等。其次,需要结合我国国情生产、复制、改造与应用这些知识,使之渗透到农业的各个方面与环节。这一方面能促使我国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使我国农产品更能适应国际市场需求。从根本上讲,以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农产品参与国际分工,是提高我国农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并达到竞争致胜的基础。因此,发展知识农业将是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四、发展我国知识农业需要重视的主要问题
发展知识农业是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增长的合理途径之一,它决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涉及许多方面和部门的深入而广泛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基于现有的基础,在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的情况下结合中国国情,对其内涵、发展途径和对策等进行深入探索,并制定出总体与专项规划,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渐进发展方式。
知识农业是建立在农业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基础上的农业。因此,农业科技知识和信息的创新与积累、分配与有效利用便成为它的核心内容。为此,结合农业目前的发展现状,我国农业要在体制与制度创新的前提下,以全面构建并完善农业知识网络为核心,做好以下工作:
1.在投资上,明确农业科技活动为国家的公益性事业。要加大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投资力度并合理配置其使用方向,以全面加强并完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等农业知识网络的主体系统,为农业科技知识的生产与有效应用提供保障。由于多数农业科技知识的创新、应用和传播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扩散性、周期长、服务对象的规模小而分散、产出和投入不确定性等特点而具有经济学上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在以政策环境吸引企业、民间组织甚至个人向农业投资的同时,政府要区分科技知识类型及其对国家、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公益程度而有选择地投资:加大公益程度高的农业科研、教育及推广应用项目的投资力度并明确其投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同时,逐步建立投资的监督机制和责任制,将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系内部的政府经费拨款制转变为基金管理、项目公共招标以及项目管理制度,让科研与推广机构的收益与经济效益挂钩,促使其在竞争中求生存。
2.从职能上,明确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等主体机构的各自职能和相互关系。在合理确定农业知识网络主体机构的职能上,一是促进农业科研机构由单纯重视科研向科研与科技咨询及服务并重的转变。在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并力促农业生产技术全面突破的同时,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研究,鼓励有条件的研究项目以科技企业或产业化组织为依托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与产业化。二是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及其人员拓宽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将无偿的公益职能和有偿的实体职能相结合,以增强其对科技知识应用转化与创新的动力。农技推广机构在将科研单位与生产者联系起来的过程中,其核心职能应该是通过推广教育传播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最大限度地通过提高科技应用力度发挥现有知识对资源的替代作用。推广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的特点是:它的教育对象是未进入正规学校的农民,教育内容往往就某个生产中遇到的专题展开,传播方式可以有现场示范、科普咨询、电视讲座、专题研讨以及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推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出发点将农民培养成农技应用与推广的主体。三是要充分发挥农业教育的知识传播功能,以逐步培养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人力资源为根本宗旨。知识农业的关键是人的“知识化”,没有一流知识的农民,就谈不上发展知识农业。从长远看,发展知识农业最根本的,是把关注的重心从农业知识机构中的物、资本、信息等“身外物”转移到人本身。因为在知识农业发展的微观与宏观环境中,最终决定知识农业发展命运的不是资源量、资本量,甚至也不是知识量,而是知识人量,即具有农业知识创新、扩散和应用能力者(农业人力资源)在农业知识网络中的密集度和广度。因为知识在农业中的生产、配置与使用最终要靠人力资源来实现。总体上讲,我国人力资源与发达国家比显得严重不足,而作为世界上的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业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兼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于一身的广大农民的素质亟待提高。否则将严重影响农业科技的应用与扩散效果。为此,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上,一是要以优惠政策和经费为保障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加强农民的基础教育。二是要以扫盲班、补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农民实施职业教育。在提高农民专业技能素质上,一是要不断发展农村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和中高等农业院校的培养规模。二是要通过建立乡村图书馆为农民传播农业生产技能。另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示范户、乡村农技培训站等形式传播农技知识。实施农民专业技能素质教育要注重教育一生产一致富的一体化,以提高农民接受再教育的主动性。
在明确农业知识网络主体机构的相互关系上,主要是加强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实现农业科技知识与信息的生产、传播与使用的有效衔接。
关键词: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完善
清洁生产概念从一提出,就已经涉及农业领域,考虑到化学肥料的清洁施用。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清洁生产的重点还是放在T商业领域。事实上,无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是污染程度,农业都不亚于工业,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工业。因此,将清洁生产的概念引入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现状
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在这之前,我国在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上没有直接提到“清洁生产”.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清洁生产法规.农业清洁生产的思想只是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中。
1.1相关法律规定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作了一般性的要求。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l1条规定:“……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第22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农业清洁生产作出明确规范。
1.2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2000年农业部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第l3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27条对安全使用农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作了规定,同时第38条对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防止畜禽养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1993年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专门对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3相关地方性法规
2002年福建省颁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农药、化肥、薄膜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均有所涉及,还涉及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此外,该条例第19条还规定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利用生物和工程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2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有关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梳理.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清洁生产立法上已有一定进展,但还难以真正将清洁生产的要求贯彻到农业生产之中,清洁生产还难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2,1农业清洁生产理念未得到完整体现
农业清洁生产的一些要求只在部分农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不够完整全面,清洁生产的思想理念也未能全面反映到立法当中.导致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及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首先,农业清洁生产不是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是融环境保护于生产建设之中,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对人类与环境危害最小化;其次.农业清洁生产不是仅仅指清洁的产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只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还须解决农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及资源的浪费,即清洁的投入和清洁的生产过程;最后,实践中对清洁生产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立法方面存在不足,《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至今,全国还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协调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清洁生产仍游离于主要经济活动之外。基本没有改变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分离的局面[21。
2.2有关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农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在现有立法中仅仅只是附带性的规定,多只根据需要,在立法中增加一些条文。同样的内容在相同或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中多次出现,创新的内容不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很少。而且,从整个农业立法内容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看.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还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现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关注不多。实际上。许多地方尤其是工业不发达地区农产品受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工业“三废”。而恰恰是生产中使用的农用化学品。不重视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很难保证有清洁的产出,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其次.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会导致生产经营者成本增加,只有通过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清洁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从农业现行立法情况看.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主要以引导、鼓励和支持性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性规范条文很少。《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是一部鼓励性特征极为明显的法律,强制性、处罚性规范的缺失,使得生产经营者很难自觉将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主动应用到生产过程之中。
2.3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经济激励机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对清洁生产的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保证.以法规性的规定、政策性的鼓励和原则性的文件为多.清洁生产保证资金来源匮乏、渠道不畅、优惠不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规。
其次,现行的自然资源、水电、农药、化肥等定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少化的动力。而且,由于受到现有的经济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之很多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实施清洁生产的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获取清洁生产信息的渠道不畅.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致使农业清洁生产推行不力。
2.4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社会合力机制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清洁生产的实行,离不开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动。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措施,也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教育、宣传境意识、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限制了从社会角度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建设,多阶层、多行业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不高,有关环境的社会团体发展不足等。
3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切实落实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如绿色化肥、绿色农药、绿色地膜等),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和产品使用、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
3.1.1明晰理念农业清洁生产贯穿两个全过程控制:(1)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整地、播种、育苗、抚育、收获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污染的发生;(2)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种子、幼苗、壮苗、果实、农产品的食用与加工各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控制。
农业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投入,指清洁的原料、农用设备和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清洁的能源(包括能源的清洁利用、节能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2)清洁的产出,主要指清洁的农产品,在食用和加工过程中不致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3)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程序、技术与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化学农用品,确保农产品具有科学的营养价值及无毒、无害。
农业清洁生产追求的两个目标:(1)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和节流开源措施,实现农用资源的合理利用,延缓资源的枯竭,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2)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迁移、转化与排放,提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与环境的相容程度,降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风险。
3.1.2落实理念首先.要丰富和提升农业清洁生产这种创新性思想,从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高度,将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从源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其次,应将立法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将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农业立法当中.使我国农业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套反映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使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再者,要把清洁生产作为提高农业整体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对待.从而把污染预防及治理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嘲
3.2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着手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以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相关的产业鼓励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将政策法规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并尽快建立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清浩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从农业生产的特点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和促进工作。通过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为清洁生产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颁布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以此增强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清洁生产立法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求分为一般性要求、自愿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3种类型。一般性要求是指导性的.不附带法律责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措施.主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采取行动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的要求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使刚对环境有害的高毒、高残留投入品,不得生产加对人畜有危害的农产品,不得焚烧农作物秸秆,必须及时对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等
3.3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经济激励机制
推行和实施农业清洁生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有效促进其推行和实施,应当给予多方面的鼓励。首先。建立清沽生产专项资金。基金的收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环境税费及社会捐赠,用于对实施清洁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工艺生产、销售无毒、无害农业生产资料的工商企业.采取奖励、补助或税收优惠等鼓励支持措施;对进行农业清洁生产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培训等的单位,采取项目、资金资助。其次,实施财政补贴与政府采购。推行农业清沽生产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政府在财政等方面采取相应的限制与鼓励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由于受到现有的环境无害化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因此很多生产经营者不愿意投资。出于总的社会环境效益的考虑,国家应该采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实现这些产业的正常运转.或者要求某些部门进行政府采购,以解农业生产经营者后顾之忧。
1智慧农业
1.1智慧农业特点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农业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新潮流,传统农业的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产品质量问题、农业资源不足、普遍浪费、环境污染、产品种类需求多样化等诸多问题使农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而智慧农业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光明之路。智慧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最大的特点是以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换取对资源的最大节约,它是由信息技术支持的根据空间时间,定位、定时、定量地实施一整套现代化农业操作与管理的系统,其基本涵义是根据作物生长的土壤性状、空气温湿度、土壤水分温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等调节对作物的投入,即一方面查清田地内部的土壤性状与生产力,另一方面确定农作物的生产目标,调动土壤生产力,以最少或最节省的投入达到同等收入或更高的收入,并改善环境,高效地利用各类农业资源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
1.2智慧农业系统架构
物联网智慧农业平台系统由前端数据采集系统、无线传输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专家系统组成[3]。前端数据采集系统主要负责农业环境中光照、温度、湿度和土壤含水量以及视频等数据的采集和控制。无线传输系统主要将前端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传送到后台服务器上。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在现场布置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实时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电脑或3G手机即可随时随地观察现场情况、查看现场温湿度等参数和进行远程控制调节。数据处理系统负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和处理,为用户提供分析和决策依据。专家系统根据智慧农业领域一个或多个专家提供的知识和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帮助进行决策,以解决农业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各类复杂问题。
2物联网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
物联网技术是新生事物,是多学科技术的集成。随着世界各国对物联网行业的前景看好和企业的大力投入,物联网产业正飞速的发展,并渗透进每一个行业领域。可以预见的是,越来越多的行业领域以及科技、应用会和物联网产生交叉融合,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方向的转变也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
2.1物联网定义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文名称叫“TheInternetofThings”,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体与物体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目前公认的物联网定义是通过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激光扫描仪、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等信息传感设备及系统和其他基于物-物通信模式(M2M)的短距无线自组织网络,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巨大智能网络[5]。物联网被公认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全面感知、可靠传送和智能处理[6]。它是以感知为前提,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全面互联的网络,其原理和实质是在物体上植入各种微型芯片,用这些传感器获取物理世界的各种信息,再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交互传递,从而实现对世界的感知。
2.2物联网架构
物联网架构可分为以下三层:感知层、传输层和应用层。
2.2.1感知层
采用各种传感器,如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光照传感器、二氧化碳浓度传感器、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等来获取作物的各类信息。其中的一项关键技术是射频自动识别,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技术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RFID技术与互联网、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物品跟踪与信息共享[7]。感知层是物联网识别物体、采集信息的来源。
2.2.2传输层
传输层由各种网络,包括互联网、无线传感器网络、移动通信网和云计算平台等组成,是整个物联网的中枢,负责传递和处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其中无线传感器网络是农业领域应用较广泛的一种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WirelessSensorNetwork,WSN),是由监测区域内随机分布的大量种类繁多的微型传感器组成,它们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迅速自行组网,对网络覆盖区域中被感知对象的动态信息进行采集、计算和处理[8]。由于可以对特定的区域进行大面积监控,单个节点成本低,使得传感器网络非常适合于农业领域的信息采集工作[9]。
2.2.3应用层
应用层是物联网和用户的接口,与行业需求相结合,实现物联网的智能应用。例如在农作物大棚或园区,利用无线传感器网络获取作物实时生长环境中的温湿度、光照强度等信息,收集每个节点的数据并进行存储和管理,实现整个监测区域的信息动态显示,并根据各类信息进行自动灌溉、施肥、喷药、调温控光等操作,对异常信息进行自动报警。
2.3物联网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案例
对土壤水分及其变化的监测是生态、农业和水土保持等研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10]。蔡镔等[11]针对棉花茎杆直径变化的测量参数,结合Zigbee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设计了棉花精准灌溉监控系统。该系统由无线监控网络和远程数据中心2个部分组成,给出了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开发了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并给出了软件流程。该系统使人们随时获得棉花作物精确的需水信息,并实现精准灌溉。由于采用了无线数据传输方式,该系统解决了有线通信方式存在的难以扩展、难以升级等问题,具有低功耗、低成本、扩展灵活等优点。赵玉成等[12]针对我国农业生产活动的特点,提出在农田土壤肥力监测领域应用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方案和思路,实现把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与土壤肥力监测相结合,达到提高土壤肥力的目标。将无线传感器网络应用于土壤肥力监测,可实时、动态地测定土壤中养分和肥料的含量,从而有效地指导施肥,使肥料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田土壤肥力信息的监测、采集与处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在土壤肥力监测,分布在农田土壤中的大量传感器节点通过无线通讯网络与汇聚节点进行信息交换,能很大程度地提高土壤肥力监测的实时性、可靠性,且实施成本较低廉,性价比高,维护简单,节点的扩展也非常容易,提高了农田作业中土壤肥力信息采集、监测的自动化程度。滕红丽等[13]提出了一种基于ZigBee无线传感网络的作物环境监测系统的设计,该系统在ZigBee协议和CC2530芯片基础上,通过对系统软硬件设计,实现了作物环境的温度、湿度、光照度、CO2浓度等参数的实时监测,为作物产量提高提供了有效保证。在农业温室环境下,温室环境测控系统可对温室内外环境进行自动检测、显示;可按不同作物的要求进行多因子综合调节与控制;还能对温室内各环境因子的数据长期存储,满足科研和生产的需要,为智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积累丰富的资料数据。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在温室环境测控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实时性、可靠性,且系统开发成本较低廉,性价比高,维护简单,节点的扩展也非常容易,提高了温室环境下农作物种植环境信息采集、监测和控制的自动化程度[14]。朱伟兴等[15]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了保育舍环境可视化调控系统,采用Zigbee无线技术将舍内各保育床及周围设备组成无线网络系统,系统依据分布于各保育床内的传感器获得的环境参数,精确调节各保育床内的小气候环境。通过WIFI无线技术将服务器与IN-TERNET无缝连接,使用户端延伸并扩展到猪舍及室内设备,实现环境与设备之间,环境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换。该系统性能稳定,信息无线采集、环境自动调控及远程可视化调控均达到实际需求,适合保育猪舍环境智能化精准管理,可应用于自动化、智能化的牲畜养殖中。王文山等[16]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研究了果园环境信息监测系统总体结构,将系统分为数据采集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数据管理模块三部分,研究了数据传输模块,实现了无线组网和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在山东栖霞果园的实际应用效果良好。顿文涛等[17]针对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构建食品安全物联网体系进行了研究,设计了一种食品安全物联网管理体系,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分别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监管及食品追溯。利用物联网技术收集食品产业链数据、构建食品安全物联网体系,对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追踪监管,能有效加强食品安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北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卫星监测来收集国家土地利用信息,然后再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处理,最终实现了大范围内的农业统筹规划管理。近年来,我国运用GIS、传感器和GPS定位相结合的技术,通过WSN与无线通信实现了对农业资源的规划管理。为了更加准确地获取农田状态信息,在作物施肥、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土壤养分监测等农田信息采集、管理,以及农业环境变化和农业污染监测等方面都使用了GPS定位技术[18]。
3结束语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财政补贴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表现
(一)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迅速,农业保险却渐趋萎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总体发展迅速,但是,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却非常滞后,特别是1993年以后,农业保险出现渐趋萎缩的尴尬局面。在保费收入方面(表1),总保费收入由1992年的378.0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318.1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2.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却由1992年的8.17亿元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3.96亿元,年均负增长5.9%;在经营主体方面,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商业化保险市场已经形成,截止2005年底,共有保险公司82家,财产保险公司40家,但是,除了2004年后相继成立的数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外,长期只有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势单力薄;在险种方面,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例,农业保险由原来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2004年的不到30个险种(张祖荣,2006)。相对于整个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
(二)农业风险损失日益严重,农业风险保障却日趋减少
我国是农业大国,工业化程度较低,人口城市化速度缓慢。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农村总人口仍然超过7.5亿,接近总人口数的60%;2004年农业占GDP的比重仍高达15.2%(美国约为2%)。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据国务院新闻办2006年1月5日的消息,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42.1亿元。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农业最为严重、最为广泛,而农业承受灾害损失的能力却最为薄弱,因此,农业更为迫切地需要保险保障。但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我国农业风险保障却日趋减少,1992年农业保险赔款达8.15亿元,而2004年仅2.87亿元(表1),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1%;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到2%(庹国柱,李军,2005)。保险保障的不足,给恢复生产与灾后重建带来极大的困难。
对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学术界多归于农业保险的商业性经营方式,即缺乏政府的支持。本文认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既有外在因素,即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行政等政策支持;更有内在因素,即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
农业保险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如洪灾、旱灾、虫灾、疫灾等,具有风险单位大、区域性强、发生频率高、损失规模大、可保性差等特点。因此,农业保险经营有其独特的技术要求,普通财产保险经营技术难以奏效。但由于我国开办农业保险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还非常落后。主要包括:
1.农业风险监测。农业风险监测包括农业风险的识别、度量、预测、预警以及信息统计与管理等,是农业保险经营的基础环节。科学监测农业风险不仅有利于直接控制和减少农业风险损失,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而且也是其他农业保险技术(如定价、定损、产品开发等技术)有效运用和发挥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农业风险监测技术非常落后,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例如,由于没有建立自然灾害全程动态预报警报系统,致使防灾防损变得十分被动;由于没有建立灾害损失信息的统计分析与管理系统,以致农业保险定价所要求的历史风险损失资料难以满足。农业风险监测技术落后,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制约。
2.农业风险区划。由于农业风险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因此,开展农业保险必须进行风险区划。风险区划是以农作物历史产量、气候条件、土壤及地形地貌、农作物种类、水利及其他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为依据,按照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原则,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业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划分为若干不同等级的区域,目的是保证同一区域内的风险程度基本相同,使投保人的保费负担与其风险责任保持一致。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都客观存在着风险的区域性差异问题。风险区划是农业保险经营特有的重要技术之一,它不仅是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合理界定保险责任,减少逆选择的主要手段。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曾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区划,无论是单一风险责任险还是农作物一切险,都划分了严格的风险等级,从而形成科学的费率分区。但是,风险区划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成本大的工作,我国风险区划技术非常落后,进行风险区划的实用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除了山东德州对农作物单一责任险和陕西泾阳县对棉花一切险进行过风险区划外,其他地区的风险区划几近空白。
3.农业保险定价。首先,保险定价以科学的精算理论为基础。我国保险精算人才奇缺,现代精算理论及应用研究十分落后,而农业保险领域的精算技术则更为原始。其次,为使保险价格与其风险水平保持一致,农业保险定价必须以风险区划为前提,但我国尚未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区划。再次,由于有关农作物和畜禽生产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很不完整,长时间的、准确可靠的农作物及畜禽的损失数据资料难以搜集,耕地面积资料也很不准确,由此计算的平均保额损失率与真实的损失率偏差很大。因此,农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和应用既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又缺乏必要的现实依据,带有很大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保险费率相对较低,管理成本又高,致使农业保险连年亏损。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有关资料,我国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一直存在高风险、高赔付的特点,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里,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余18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赔付率高达120%。
4.防灾减损。完善的防灾减损体系是有效的保险体制存在的前提——如果潜在损失过大,保险公司就不得不收取投保人难以接受或无力承担的保险费,并对承保条件加以严格限制,使保险难以成立(孙祈祥,锁凌燕,2004)。由于农业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大、覆盖面广、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农业保险中防灾减损更为重要。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防灾减损技术的应用。我国农业防灾减损技术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用地管理不科学、防御工程设施落后、灾害预警预报服务体系不健全、气象卫星等高科技的应用水平低。5.定损理赔。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在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对于特定风险保险,定损时还要从产量的损失中扣除约定风险之外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技术难度大。目前,我国不仅对灾害发生频率及强度的测定、灾害损失程度的测算等很不准确,而且没有制定统一赔偿标准,理赔中出现很大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据统计,我国农作物保险中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保险赔款的20%以上,牲畜保险中更为严重(庹国柱、李军,2005)。
6.产品开发。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出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或改造老险种,以期达到合理配置农业保险资源、增加有效供给。它不仅涉及保险、精算、金融、法律等理论,还涉及栽培学、畜牧学、气象学、灾害学等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是一项综合性“知识工程”。我国在农险产品开发方面人才匮乏、技术落后,集中表现在产品数量少、质量低,产品单一,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设计的产品少之又少,难以满足农民的保障需求。
7.再保险。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是一种有效分散和分摊原保险公司风险损失的重要方式,它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业务领域、提高风险保障能力的风险保障能力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农业风险单位大、灾害损失关联性强,容易形成巨灾损失,保险公司难以独立承担与消化。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对再保险的依赖更为强烈(张祖荣,2006)。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再保险市场很不成熟,农业再保险尤为薄弱,无论是技术,还是能力,都远不能满足处理农业巨灾风险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主要采用普通财产保险技术来开发与经营,忽视了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关键因素。
(二)农业保险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国内外理论与实践表明,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它是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农业保险的开办,不仅对于管理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发挥着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宏观作用。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在法律、经济、行政上给予政策支持。但由于我国一直实行以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制度,发生农业灾害时由财政拨款救济灾民,而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很少。
1.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是在开办农业保险前先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农业保险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我国自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农业保险经营一直无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极大地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这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最根本的环境因素。
2.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农业保险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给予农业保险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费用补贴以及再保险支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除上海等少数地区外,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仅限于免交营业税,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农业保险几乎是纯商业性保险。国内外农业保险实践证明,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费用、高赔付的特点,没有政府经济上的支持是不可能持续经营的(庹国柱,李车,2005)。
3.缺少必要的行政支持。开展农业保险离不开政府的行政支持。首先,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缺乏风险与保险意识,需要基层干部进行宣传引导;其次,农村广阔,农户分散,农业保险的展业承保、防灾防损、定损理赔等环节都离小开政府特别是乡镇、村政府的支持与协助;同时,基层干部更了解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损失情况,有利于配合保险公司防范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再次,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如,与防灾减损、灾害救济等有关的政府部门)、保险公司、投保农户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在这些方面支持不力,我国农业保险实践中出现很多混乱与纠纷,有的地方甚至指责农业保险为“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阻碍农民投保,或者发生灾害损失后,要求保险公司多予赔付,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公信力,削弱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抑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简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技术水平
1.充分利用现达的科学技术,包括气象卫星技术、通讯卫星技术、网络媒体技术等,建立农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农业风险监测水平,夯实农业保险经营的基础。
2.根据我国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等特点以及灾害发生的历史数据资料,合理划分风险区域;在严格风险区划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合理的多档次费率体系,减少逆选择。
3.借鉴国外经验,创新保险产品,特别是开发新型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等多功能高新理赔技术产品,减少道德风险,降低理赔成本。
4.健全防灾减损体系,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实行积极的用地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御工程、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灾后管理,控制灾害事故蔓延,减少灾害损失;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人工降雨、人工防雹等为防灾防损服务。
5.建立健全的再保险机制,有效分散农业风险。针对某些特殊的巨灾风险如洪灾、飓风等,建立由政府管理的巨灾基金,条件成熟时成立国家专业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风险转移机制,逐步完善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1.积极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从各个方面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予以规范和规定,把农业保险发展纳入法制的轨道。尤其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以及政府的支持作用,以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与短期性,保证政府参与和推动农业保险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及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我市放心农资市场,为我市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的要求,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切实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普法力度,确保有效执法:
3月15日,结合3.15活动,配合宣传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参加由福建经济频道组织的在建阳进行的3.15活动建阳分会场的活动,现场发放省总队印刷的2007年宣传挂历和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材料,并当场受理农户投诉1起。结合春耕备耕情况,我局组织农业执法、法规、种子、农技、植保、土肥、经作、兽医等单位及农资经营企业,从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2日,在我市8个乡镇21个行政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如何购买“放心农资”、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防治病虫害、如何防控禽流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方面宣传资料,向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推介优良水稻品种、优质农药等“放心农资产品”,深受群众欢迎。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4000多份,内容有省总队印制的宣传年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药识假辨假、兽药知识简介、种子栽培技术、肥料使用注意事项、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69155农业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悬挂宣传横幅40条,下乡进村农资展示销售种子560公斤;现场接受举报投诉1起,接受咨询近165人次。并在建阳电视台新闻节目、南平电视台新闻节目及南平电视台今晚9点半栏目宣传建阳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并曝光典型案件、假冒产品。这次宣传活动虽然时间短,但取得了极明显的成效:
1、提高了农业执法的地位,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随着这几年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首先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肯定,现场的农民通过执法队员不厌其烦的讲解如何识别伪劣农资,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解决了农民的急需,又帮了政府的忙,同时提高了自身的形象和农业执法能力。
2、宣传了生产企业的品牌,提高了优秀企业的知名度。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对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企业来说,收益匪浅,既给他们搭了一个桥,让他们的产品直接面对农民,又借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农民心中树立了企业品牌的效应,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3、解决了农民朋友的需求,加大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农业技术专家有农业局的,还有南平市农科所和企业聘请的,专业涵盖面广,技术力量雄厚,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们而未能解决的农业技术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今年农资市场打假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农资质量出现的上访案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狠抓“五个结合”,即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准入与跟踪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强保优相结合,加大打击处理与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突出“四重一大”,即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大案要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带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的特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展5次兽药及生物制剂大检查、2次种子大检查,5次农药检查,2次肥料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出动车辆103次,查处市场97个次,查处单位431家次。查获无标识的水稻种子212斤,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96斤,查获无证经营生物制品案件一起,案值2525元,过期兽药30斤。立案11起,罚没款6.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坚持打防结合、转变工作方法:
1、全面巡查、重点监控:主要针对一些大的有农资经营点的村,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查处和收缴5种高剧毒农药(如建瓯丰农农资有限公司建阳黄坑门市部经营50%甲胺磷的案件就是重点巡查时查到的)。
2、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在春耕生产期间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和电视走字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59155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提供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麻沙植物医院界首门市部经营的“花优63”杂交水稻种子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的案件就是群众举报查处的)。
3、构建信息平台、增加资源利用: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农资经管网构建的信息平台,增强各县(市)、区大队之间的交流,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出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晓富种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的大豆种子案就是三明三元区执法大队转来的信息,才得以查处其违法行为)。
4、培养线人、重点突破:通过线人调查、了解暗中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一些不易查处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如建阳市阿炳兽药店非法经营生物制剂的案件,就是通过线人踩点并购买,执法大队人员在其仓库蹲守后端掉的窝点)。
四、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重点整治、保障安全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建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车、标语、现场咨询、969155等传媒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在城区主要干道及重点整治乡镇悬挂宣传条幅11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标语上墙2条,张帖标语130张,利用建阳图文电视频道播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材料近一个月,在建阳电视新闻频道和南平电视台今晚9.30栏目各播发新闻一条,通过建阳农业信息网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各类信息,利用建阳农业刊登一期专项整治情况,出动宣传车21次,咨询630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5种高剧毒农药明示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致全市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食用菌种植户、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8000张,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599-8259179。在全市营造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2、开展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开设农业讲座、农业局周未讲座、进乡入村培训等形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共培训69期,2000多人次。培训的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维权、无公害锥栗生产技术、无公害柑橘生产技术、食用菌专项培训、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如何应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的技术。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锥栗栽培技术》、《无公害柑橘栽培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方法》、《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水稻无公害栽培技术》、《葡萄无公害栽培管理》、《蔬菜无公害栽培管理》、《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等手册及教材2000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户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了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农药,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布署,2007年9月6日开始建阳市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对全市13个乡镇及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至目前止共出动人员266人,其中执法人员78人,车辆70辆次,检查了13个乡镇的蔬菜、水果场、茶叶生产场,农药标签抽查90个,农药质量抽检样品10个,农药经营网点73家,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标签抽查30个,22家畜禽养殖场(户),对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样品检测151份未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残留,合格率为100%。兽药质量抽查2批次并查处销毁过期兽药20盒,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头;检查兽药经营网点(含渔药)57家,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经营网点27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生猪养殖场9家,查获违法农资100公斤,责任人3人。水产品养殖场22家,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0个,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检测54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96.3%,比去年的合格率96%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个,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够,法律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的活动,让广大的农户也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业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但又从事农业执法专职工作,在职称评聘和晋级中有许多没有理顺的问题待解决,如执法人员从事农业执法,还脱离不开写专业技术论文,写农业执法论文,在评聘和晋级时又不能做为专业论文使用,严重挫伤了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为了做好渔业水域预防污染的工作,渔政机构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污水排放单位,重点宣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媒体曝光的已经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的污染事故,作为典型教材来教育和警示排污单位,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律观念,并能换位思考问题,认识到提高经济效益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渔民的利益为代价,要舍弃先污染后治理、争功近利的旧观念,树立先治理无污染、从长计议的新思维,要对社会负责,给后代留下一方净水。要消除排污单位对超排污水存有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补牢”的教训,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治理污染。通过对排污单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传,提高了他们对保护渔业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他们防治污染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渔业污染事故与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渔业养殖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提高渔政队伍保护渔业环境的执法能力
针对这项执法难度大、业务技术要求高、责任心强的工作,渔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建设,努力学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和渔政执法的实体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经常和排污单位打交道,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遵守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的六条禁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实行针对性有效管理。为了适应当前预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准渔政机构检测水质的法定资质,充实水环境监测的专业人才;执法人员要经常到养殖水域监测、监视和评估水质状态,对上游来水及水源要加强监控,到了汛期要让渔民对养殖水体加强防护措施,为及时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广无害化养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为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稳定,减轻渔业污染危害奠定基础。
3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和海事、渔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情况和资料……”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确保渔业水环境的安全,渔政机构要促使排污单位认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要了解他们的生产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时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由事发地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上述法律条款明确了渔政机构的调查处理职能。为了依法维护弱势渔民的权益,有效地预防水质污染,渔政机构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制约违法排污活动,加大对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让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训,促使其积极治理污染。
4领导重视,加强配合,综合治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渔政机构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执法人员要积极、大胆、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努力把部门职能转换成政府行为。因为预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要加强同环境、水警、法院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争取水质检测机构的支持,引导渔民控制内源性污染,养殖低投饲、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种水产品,综合治理水污染,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生产资料,是农业发展的基础。种子质量的优劣与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有着直接关系。对种子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种子产业化链条上的重要环节。本论文探讨了当前形势下种子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关对策。
一、种子市场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低,种子质量下降,监管难度大
目前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低,从法律层面上降低了经营者进入市场的门槛,对经营者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资金能力、经营场所没有明确限制,使一些烟酒店、蔬菜店堂而皇之的做起了种子经营,他们的种子质量意识淡薄,价格意识膨胀,导致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给农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基层干部对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乡村干部对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的认识不够,不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在申报基地认定时,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不明、区域不清、数据不准,把关不严。个别村民委员会没有真正发挥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的作用,放任自流,由个别农户随意引进无证生产企业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造成干群之间、企业之间、企业与村组之间矛盾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部分制种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乱承诺,互相争夺生产基地,不严格履行合同,诚信意识差。
3.种子非质量投诉增加,处理难度大
一是因病虫害或气候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于用种农户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导致有关专家一时很难说服,引起群体上访;二是这类纠纷由种子管理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田间现场鉴定,本应由农户支付现场鉴定费,但为了防止群体上访,由管理部门来支付,增加了管理部门的财务支出;三是大部分农户超剂量使用农药和因栽培措施不到位,引起作物生长异常,给调解处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经营不规范
表现在种子包装不够规范,存在大量虚假宣传的现象。对于农户来说,种子就是财富和工具,但是并不是每个农户都能正确的使用种子,因此造成财富上损失。作为1种工具,种子的使用说明必须明确,种子的使用情况比如适宜播种时期、种子特征、种子栽培的要点、种子适应的区域以及注意事项等必须在种子的包装上明确清晰地标注说明。有的伪劣产品,不仅不在包装上正确标注使用说明,而且还通过虚假夸大宣传,夸大产量和抗性,误导农户购买,从而造成损失;表现在部分农作物品种的经营档案不完整不规范。很多种子批发商为了逃避管理,在进货的时候少报或者瞒报进货的品种和数量,不能够及时提供进货发票,对于台账和档案的整理也不规范。这种不规范现象尤其发生在县级以及乡镇经销商中,给基层种子市场管理带来困难。
二、种子市场问题解决对策
1.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种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种子市场监管难度也不断加大,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迫切要求种子执法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县级种子管理站要根据每个工作岗位性质不同,抓好相关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培训,着重对市场监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区试管理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真正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科学执法。
2. 强化本地区主推品种管理,提升种子质量
种子管理部门始终要抓好主推品种的确定、宣传、推广的主动权,遵循试验、示范、推广程序,树立品种意识,通过新品种区域试验来界定是否推广,坚决杜绝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超范围经营和虚假宣传等活动。要根据农时积极鼓励相关种子公司组织开展新品种推广观摩现场会,加大对各公司新品种宣传力度。同时种子管理部门要协同农技推广部门加强新品种宣传力度和确定本区域主推品种,通过以上活动切实改变品种多、乱、杂现象,努力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大对新品种产权的保护力度。通过这些活动,既让农民看到了各种子经营单位的新品种,开阔眼界,现场解疑,又宣传了种子经营单位的新品种,加强了公司和农户问的沟通,减少了纠纷。
3.强基固本实现基层种子市场管理,推进农业现代化
为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及推进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有利契机,强基固本是现基层种子市场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政府相关部门在面对基层种子市场管理时,在权衡种子使用率暂不有效时所关注的数据,不能仅仅局限在种子使用量及种子种类上,还要严格监控种子的质量,只有当种子使用量、种子种类及种子质量得到发展,才视作基层种子市场管理及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步。为了确保基层种子市场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必须实现整治体系的推陈出新,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内容,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奖惩制度。
关键词:秸秆;禁烧难;成因;对策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飞机起降和交通干线及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进而影响国际及城市形象,也会烧毁农作物及树木造成经济损失。在秸秆禁烧方面,尽管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各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执法难度大、综合利用技术缺乏及推广缓慢等原因,秸秆焚烧的现象还较普遍,年年禁烧年年烧的局面并未实现根本扭转。
1、制约我国秸秆禁烧屡禁不止的因素
一是秸秆生产量大,农民的环保意识淡薄。据权威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农作物秸秆超过6.5亿吨,过去,秸秆多用作牲畜饲料,并用来烧火做饭,而现在,人们更多的改用电和煤烧饭,秸秆随即成为被闲置的资源,二是环保等执法部门管理难以到位。按目前国务院职能分工,秸秆禁烧工作归属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然而,秸秆禁烧是一系统工程,它涉及除农业、财政、交通、环保、民航等6个部门外,还涉及公安、银行、科技、林业、文物、电力、信息产业等十几个部门,一个同等级别的环保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十几个部门,难度可想而知。三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尽管《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秸秆焚烧及其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实践证明,该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力度小。况且,焚烧秸秆不是个案,绝大多数农民争相参与,环保部门的执法力量薄弱,要深入农村一线执法,更不现实。四是收获周期短加大了秸秆禁烧的难度。现在农村年轻力壮的劳力,大都外出打工,在家从事耕作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再加上小麦收获期不足10天,收割机收割后,马上就要复种,午收季节外出打工返家的农民兄弟为了尽快外出,若使过高的麦茬人工还田费工费时,并与耕作播种形成矛盾。也有农民曾经试过“秸秆还田”,但实际效果不理想,特别是麦秸秆蜡质较重,还田后如果没有降雨,埋在土里就无法腐烂,不但不能成为肥料,而且还给后续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了障碍,自己浇水则更不划算。五是机械化收割难以实施统一监管。目前,大多数联合收割机流动作业,非属某一地区,不好管理,再加上夏收时间紧,严格管理会吓跑机割手,影响麦收。因此,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大多数联合收割机业主为了省时、省力和减少机器磨损,都将麦茬留得很高,有的甚至只将麦子“斩首”,留下的是无法处理的满地秸秆,客观上加大了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六是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虽然目前国内已经在秸秆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将多种秸秆加工成优质饲料和工业原料,但由于成本过高,加上效益不明显,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
2、对策及其建议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朋友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各新闻单位应将该项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氛围;三是动员农村的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为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尽一份义务。
2.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网络。要将秸秆禁烧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本着对改善农村环境负总责的态度,真正把这项工作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根据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务必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乡镇落实到村,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责任 书,加大考核力度。
2.3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目前市场体系尚未发育健全的条件下,没有准确的市场信息作导向,盲目扩大小麦、油菜作物的生产,往往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做到预测市场在前,组织生产在后,要以市场为导向,广泛引进牧草、花果、苗木、药材等经济作物,减少小麦、油菜种植面积。走综合开发、生态牧业、绿色食品三位一体之路。
2.4应依靠科学技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难题。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予以扶持,农业、农机监理等部门要把好农机关,加强对麦收现场的监管,控制住麦茬高度。广泛引进微耕机、粉碎还田机、埋草机、气化炉等机具设备,政府应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出台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补贴、信贷优惠的力度,积极鼓励农业、畜牧、环保等方面的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等。
2.5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加大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力度,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从单一的现场堵截,转变为“堵疏”结合,以疏导为主的工作路子上来。要尽快制定控制秸秆禁烧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抓好秸秆禁烧的检查,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秸秆露天焚烧,发现一起,制止一起,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1]吴江红,秸秆焚烧的原因危害及应对措施,《农机服务》[J],2008年第4期;
[2]邹明懿,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原因及解决途径,《江苏农机化》[J],2006年第6期;
[3]高健敏,焚烧秸秆的危害,《农民科技培训》[J],2007年第3期;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认证;问题;策略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食品长期短缺历史的结束,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由数量安全向质量安全转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和公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安全认证食品是我国今后食品生产大力发展的方向,对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也是今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
1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2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有机食品的管理工作主要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中心负责。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体制属于分块管理。
2.1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人为地将安全认证食品中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管理割裂开,导致安全认证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权限分属不同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管理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分散现象。同时,由于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不完全相同,且它们之间是平级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2.2认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认证体系发展的时间较短,在认证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认证技术和能力、认证的普及程度以及与国际接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是认证体系不完整。目前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严重缺乏,缺少对申请认证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在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申报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二是认证的客观公正性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认证机构与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联系,认证过程不能充分体现第三方认证的客观公正性[3];三是专业技术和人才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对认证人员的培训不足,人员认证能力较差,难以建立我国专业化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队伍;四是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国际合作能力不强。安全认证食品认证方式和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程度差,认证的结果不能得到国际认可。
2.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2.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3.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3.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3.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必须有严格的执法保障。科学制订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减少标准执行时的交叉与重叠。加强贯标力度、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建立统一、协调和权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
4参考文献
[1]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李正明,吕林,李秋.食品安全的开发与质量管理[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