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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学校安全事故接二连三的发生,特别是有关消防安全的事故有着越演越烈的趋势,而且后果是相当的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该做些什么,又能做些什去改善去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呢?
学校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目前来说不仅仅是学生的消防意识差,就连主管着成千甚至上万学生的学校领导的消防知识都不怎么强。而且也会存在那么一点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发生了,也不会发生在我们所在的学校。这样就为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
(二)、基础设施薄弱。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绝大多数学校灭火器或者配置后没有及时维保,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望火兴叹。二是由于消防供水设施随意设置、改移,更有甚者有的供水设施根本没有水源。三是部分学校本着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目的,利用假期(一般为二个月)建设一些宿舍或教学楼。没有依法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在校园整体消防安全布局、学校建筑物内部消防安全设计等方面考虑较少,导致了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出现。四是学生宿舍人数安排及空间安排不合理。学生宿舍通多的时候有10或12人住一个宿舍,所以一旦发生火灾,就很难控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三)学校用火用电管理比较混乱。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火使用管理不到位。二是违章用电比较普遍。超负荷用电等违章用电现象较为普遍。
(四)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及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目前国内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本只停留在口号上,形式主义严重。目前国内的学校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极不重视,加之由于缺少相应的专项经费,所以基本不安排在校师生进行预防火灾及火灾发生时的自救、他救的知识培训,在校师生由于消防安全知识的匮乏,安全消防技能的缺失,势必造成恐慌,从而给消防救援带来更大的困难和阻力。
(五)学校的一些管理不合适。
绝大部分学校为了安全也好,为了管理也罢,在教学楼、宿舍楼的窗户上安装了防护栏且绝大部分的防护栏都是封死无法打开的;更有的学校,由于条件所限,将男女生安排在同一宿舍楼内,因此必须在楼内逐层安装防护栅栏,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疏散通道被封。非法占用和封堵安全疏散通道也是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之一。
对于以上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其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对策
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学校消防问题不同于一般的消防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涉及面大,社会反响强烈,危害后果不可低估。所以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操作程序等。为此,所有学校应当建立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保安消防员管理、宿舍安全管理等制度;针对经常性使用电、气、火、油等部位,加强安全疏散通道管理、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器材的维护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强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清查隐患,严格制定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等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根据本人多年参加消防工作的经验,认为大部分学校均可以参照政府消防管理办法,实行逐级签订相关消防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真正做到安全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坚决完善学校消防的基础设施。
只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不断的改善,让消防设施不再是摆设和应付消防检查工作的工具,而是当火灾真正来临时能够物尽其用,才能真正的降低学校的安全隐患。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软件”和“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于这些,我们可以这样:
在新修或改扩建校园相应设施时,除在工程建设上严格把关外,更要不怕麻烦,把专业的消防单位请来,对工作给予建议并监督,严格按照应有的符合安全标准的规范施工,坚决杜绝其未按消防安全规范施工而留下新的火灾隐患。
学校主管领导要从思想上把增设消防设施当做一项长远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消防基础设施足量、完善、无过期、无损坏,还要派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过期的要及时更换,要认识到只有保证消防设施的健全才是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的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的扩招,学校的部分教学楼、宿舍楼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安全的生活和学习了,因此必须进行整改或者扩建,所以在整改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增设一些先进的消防装置,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消防装置,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如不能一步到位,应预留管线位置,逐年增设。
另外设施建立后,如果陈旧的消防供水管线已经满足不了要求的,必须对原有的消防管网及消火栓等进行改造,杜绝有设施没水源现象的发生,并且指定专人对消防管线和消防水池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各种设施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指派专人对非法占用和封堵安全疏散通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恢复,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三)切实加强校园消防的宣传,推动消防社会化。
除了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外,教育部门及学校还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之中,使之有机融于日常教学内容,真正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是学校的消防工作真正的可以社会化,立体化。
(四)排查消防隐患,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学校体育;安全措施;体育运动;安全意识
体育教学是当今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独生子女较多,他们从小娇生惯养,怕苦怕累,缺少锻炼,运动少,运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差,培养学生运动时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和同行的见解,谈谈学校体育安全的防范措施。
一、学习体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
学生通过对安全知识的学习,让学生认识安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运动中主动积极地采取安全措施,懂得安全地防范,养成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习惯,学会在意外发生时的应急方法。通过对安全知识的学习,让学生珍惜生命,懂得生命的宝贵。同时培养学生关心他人、爱护自己的优良品质,为安全防范奠定基础。
二、学习体育安全知识的途径
利用课前10分钟强调安全。安全问题需要时刻注意,时刻强调,要贯穿于每一节课中。体育教师利用每一节课前10分钟,讲解安全知识,让安全知识逐渐渗透到每个学生的意识中,从而让每个学生在思想上重视安全,懂得安全。
1.利用班会宣传体育安全
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不仅在体育课堂上要高度重视,在课外活动中及其他活动中也要得到充分重视。除了体育教师抓安全,还要带动其他教师、班主任共同抓好学生的安全,可以利用班会,结合学生的生长发育的生理特点,给学生讲解不同时期、不同运动的安全知识,让学生对安全防范有全面认识,培养学生“健康第一”的思想。
2.利用学校宣传栏普及体育安全教育
利用宣传栏张贴有关安全知识和以往安全事故图片,让学生在空余时间阅览,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体育活动安全。同时以他人的体育安全事故为教训,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3.定期举行体育安全知识讲座
开展体育安全知识讲座,可以以年段为单位举行讲座,也可以举行全校性的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的主讲人可以是校内的教师,也可以请校外的专家,还可以请曾发生过体育安全事故的人员讲解亲身经历和教训。通过这样的多种讲座方式,让学生对体育安全知识有个全面了解,更深刻认识到体育安全的重要性。
三、体育运动安全教育的方法
1.图片法
图片法是体育安全教育中最简易的方法,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大量的体育事故图片,在宣传栏中展出,也可以在课堂中给学生看,图片是体育安全教育中最好的资料,能生动、形象、直观地教育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
2.影音法
用电子设备学习体育安全知识,如利用幻灯片、课件PPT、动漫画面等方法,把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产生的后果演示给学生看,让学生直观地接受安全教育,达到重视体育安全的效果。
3.故事法
用身边发生的体育安全事故,以故事形式说给学生听,让学生感受到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在身边,离我们并不遥远,让学生随时防范,减少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在体育教学中的防范
1.重视课前的准备活动
准备活动是体育课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使学生身体逐步进入工作状态,从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做好承受一定运动负荷的准备,提高体温,克服身体上的惰性,并对易受伤的关节做好保护工作,因此准备活动是体育课安全防范的关键。
2.安放好学生携带的危险品
学生上课时随带的刀具、钥匙、小饰品、眼镜、手机等物品在运动时不能随身带,这些物品都有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运动时应将这些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从根本上杜绝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
3.体育器械的检查
在上课前,体育教师应对体育课所用的器械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器械是否老化或损坏,器械上的部件是否松懈等。发现不合格的器械时,应及时更换运动器械,并告知学生禁止使用,只有做到谨慎小心,才能防范体育运动中的伤害。
4.做好学生体质的测量
在新生到来时,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了解学生体质,做好病残学生的情况记录,特别对于患有心脏病、哮喘、关节炎等疾病的学生,进行个别对待,适当控制运动量,观察这些学生的运动症状,确保他们在运动中的安全。
5.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
对身体素质不同的学生进行分组,有利于防范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如跨栏,对身体素质较低的学生可以降低高度,又如跳远,可以降低起跳点等,从而达到减少学生在运动中受到伤害的目的。
继续做好了常规消防安全工作:
一、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段绪华担任,组员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了全体师生召开校会,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板报、厨窗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学校组织对教室、走廊、宿舍等地方的电线、电器、教学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的插头插座和老旧的电线及时联系更换。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对校园消防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消防重点部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作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学校的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学校的消防安全自查将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3)学校还要继续严禁学生点蜡烛,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防盗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
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8日)。各县(市、区)要召开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9—15日)。各县(市、区)要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督导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逐一进行检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处罚,并责令单位停业整改,或者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极为关注,一旦发生校园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崔保连为组长,公安、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家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联合检查和系统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围绕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消防 隐患 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各个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图书馆等配套设施也日益完善。由于高校图书馆一般藏书较多,人流量较大,容易发生火灾,高校图书馆已经成为消防安全隐患的多发区,需要有关部门格外关注。高校图书馆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并给师生的学习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因此,公安消防机关以及高校相关部门应重点关注高校图书馆消防安全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确保高校图书馆的安全。
1、高校图书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1 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识
在高校图书馆中,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轻易发生火灾,在思想意识上就不重视消防检查。另外,图书馆消防规章制度不完善也是造成安全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消防安全意识的缺乏,使得安全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消防设备得不到定期检查维修,安全隐患较多。
1.2 图书馆中的易燃物较多
高校图书馆中收藏着众多的书籍和资料文献,并且都集中摆放在书架上面,同时阅览室中的桌椅也是木材制成的,这些纸张和木材都是易燃物,火点较低,遇到明火就会燃烧起来,造成火灾。因此,这些书籍和桌椅就成了图书馆中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在图书馆中还有很多的照明设备和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脑和打印机等,馆内铺设线路较为复杂,如果发生漏电或者短路,就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给图书馆留下了火灾隐患。
1.3 装饰材料不符合要求留下火灾隐患
由于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作为学习活动重要场所的图书馆,对其建设也极为重视。当前,很多院校都新建或重新装修了图书馆,使其更适合学习的需要。然而,由于装饰材料不符合使用要求,留下了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在图书馆的建设装修过程中,对墙壁和顶棚应使用不燃的材料进行装修,对地面的装修应使用难燃的装饰材料。但是,为了节省材料成本,很多图书馆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装饰材料,易燃装饰材料的使用必然会给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留下隐患。
1.4 消防安全设施不健全
当前,很多图书馆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者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器材配置不合理、不配套,有的器材甚至年久失修,已经不能使用。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轻视消防安全,不及时购买更新消防器材。如果发生火灾,必然导致不能及时扑救,造成严重的后果。此外,很多工作人员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也是安全隐患之一,例如泡沫灭火器,很多人不能正确使用,在救灾时会丧失最佳时机。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图书馆的安全,决不能忽视大意,留下不必要的火灾隐患。
2、高校图书馆应采取的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2.1 加强监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人员应加强监管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安全责任机制,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完善的预防网络。加强监督检查,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切实做到开馆有人查,闭馆有人守。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如邀请消防机构的领导或战士做演讲报告,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增加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促使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是做好火灾预防措施的第一步。
2.2 增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
由于很多火灾隐患都是电气设备引起的,因此,要特别注重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查管理。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购买电气设备时,应当选择合格的产品。第二,安装过程中,要安装防火规范和要求进行安装,并选择与其相配合的电线。第三,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第四,照明灯的使用应配置合理,工作人员应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此外,还要做好通风措施,对电气设备和线路定期检查维修,设置安全开关,避免电气爆炸、电路短路带来的火灾隐患,保障图书馆内文献资料及师生的安全。
2.3 加强图书馆工程质量监督
在高校图书馆建设和装修过程中,应加强对其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装修材料,消灭由其带来的安全隐患。首先,装修过程应严格按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进行施工,采购使用不燃或者难燃的装修材料,减少图书馆内的易燃物。其次,对施工程序进行监督,防止由于偷工减料留下的消防安全隐患,部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利润,私自更换建筑材料或用量不足,给今后图书馆的使用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2.4 完善消防器材等基础设施的配置
针对高校图书馆消防设施不完善的现状,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购买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例如灭火器的配置,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在图书馆的楼道、阅览室以及藏书室等,都需要配置合理的灭火器材,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在馆内的屋顶上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将火灾报警电话和火灾警示标示张贴在显眼的位置,对于损坏及过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此外,还要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能够在发现火灾时及时进行报警,并学会自救和他救。
3、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图书馆消防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如消防设施不健全、存在的易燃物较多等等,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学校领导以及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认真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如完善消防器材的配置、加强安全教育等,保障图书馆和师生的安全,构建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总之,高校图书馆的消防安全是一个永远需要重视的课题。
参考文献
[1]谢水华.高校图书馆消防工作初探[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4,04.
[2]薛雯.高校火灾隐患成因及消防安全管理应对措施[J].安全,2008,05.
【关键词】《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
【Abstract】 To strengthen security against fir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o that to take precautions against fire and then reduce the possibility of it, the authors claim their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level of security against fire, to boost safeness on campus by carding working thoughts at the 3rd anniversary of the issuing of Fire Contro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Key Words】Fire Control Law,colleges & universities,Security against fire
依据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立法宗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这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与减少火灾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火灾对人类的危害是人所共知的。随着社会经济与文明的发展,在人类活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权威统计,2000年至2004年,我国年平均发生火灾23.4万起,死亡2559人,受伤3531人,财产损失15.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后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总体上处于平稳,但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仍处于各类灾害的前列,状况不容乐观。就高校而言,尽管高校的火灾危险性不是很大,发生火灾的频率不会很高,但高校人员高度集中,是消防安全管理和预防火灾发生的重点单位。近年来,高校的预防火灾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也时常凸显,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如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被火灾围困的女生从6楼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浙江省教育厅2011年通报,该省四所高校11月份相继发生火灾,幸发现扑救及时,未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不同程度的损失。由此可见,火灾对社会还是高校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一、高校消防安全的现状评估
为了正确把握高校消防安全的脉搏,提高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分析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火灾风险因素,我们通过走访与问卷的形式,对处于城市区域内比较有代表意义的5所本科院校和5所专科院校进行了调研,并以这10所高校为蓝本,对高校的消防安全做一个全面的分析评估,认清消防安全形势,指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为了叙述方便,对调研对象进行了随机编号。
(一)社会防灾功能不断提升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均处于城市区域内,社会环境、综合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客观的安全比较因素相对有利。国家不断强化应急防控方面的法制建设,健全《消防法》等法律,为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提供法律支撑。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健全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网络和专业施救队伍,强化消防安全的保障水平。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对人民生活、经济活动、社会交流等各个环节节点的消防安全的监管职能。社会各基层团体单位为了保障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社会公民得益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安全需要日益强烈,风险防灾理念不断强化。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全社会的防灾功能日益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惠及包括高校在内的社会各基层和全体公民。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日益加强
被调研的10所高校受惠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进行了校区的改扩建工程,建设了新校区,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道路、供电、供水等得到了有效改善。我们通过环境消防安全,建筑耐火条件,建筑消防配置三个方面进行问卷(见表1)。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十一项消防安全指标分析:一是消防安全环境极大改善,10所高校距城市消防站距离不大于5公里,基本处于保护半径以内;周边无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危化企业;以城市网、独立网为主,河塘水道为补充的消防供水充分保障;校区道路状况良好,安全出口数量确保2个以上,符合要求。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条件是十分有利的。二是建筑耐火良好,供教学实验、生活服务、行政管理的校区建筑基本是耐火条件很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只有个别建筑为钢结构,彻底消除了耐火条件较差的砖木结构与木结构,建筑耐火条件很理想。三是建筑消防配置达标,所有建筑均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配置了消防设施。高层建筑、供电中心、计算机机房等要害部位强化了消防配置,增加设置了自动报警灭火措施。建筑消防配置通过相关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可靠。无论从环境消防安全还是建筑消防安全看,高校抗拒火灾侵害的基础条件较好。
(三)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
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安全保障条件的一个环节,普遍的到了充分的重视,列入日常的管理日程,凸显了有重点的常态化管理态势。我们设计了消防组织机制,消防管理措施,消防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等4个课目进行问卷调查(见表2)。
反映了以下特点:一是领导比较重视:建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健全了责任制,为消防安全提供了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的保障。二是在部门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使消防安全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状态。三是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呈现出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等特点。四是动态管理扎实:安全教育,节点检查,隐患整治经常化,效果较好。五是凸显应急举措:结合应急防控工作,健全了应急组织,制订了灭火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应急演练。基本形成了以领导重视为关键,以部门管理为保障,以消防制度为支撑,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以应急举措为重点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四)用电不安全为主要的致灾原因
根据2006年至2011年的统计,5年来10所高校共发生火灾事件14起,无人员伤亡报告,造成42.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报告次数最多的为5号对象,3次火灾;损失最大为10号对象,损失25万元;其中6号、9号火灾事故零报告。(具体见表3)。
经对14起火灾事件的综合分析,有以下特点。类别为A类火灾:属普通的可燃固体燃烧,无可燃液体、气体燃烧事故;属性为一般火灾,无重特大火灾事故。部位相对集中:主要为学生寝室,占总次数50%以上。致灾原因非常明显: 14起火灾事故其中13起的致灾原因为用电不当引起。自救能力较强:14起失火事件7起向“119”报警,其中一起由公安消防机关出勤施救,13起由校卫队、义务消防队自救扑灭。给我们的启示:在社会综合防灾能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高校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极大改善,消防安全实行有效的常态化管理,自身的防灾自救能力日益增强,扑救初期火灾的成功率比较高,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概率大为降低,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更要重点凸显。
(五)火灾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高校的消防综合安全环境有很大改善,但发生火灾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是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责任不强。主要表现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职责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制度执行不力,火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等造成不应发生的火灾发生。二是应对火灾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客观上高校自身不具备应对重特大火灾的能力,以及应对火灾综合素质欠缺等因素,火灾时可能造成报警施救失误,师生员工避险不当,导致火灾扩大蔓延,造成较大损失。三是对偶发因素的预见不足。来自自然、人为、物质不可预见的偶发火灾风险因素是存在的,如自然界地震、雷击起火,人为的纵火,无行为能力人的放火,小孩的玩火,物质的自燃等造成无法预见的突发火灾,可能令管理者措手不及,应对不当,事故扩大。四是消防安全设施的乱象。建筑的消防设施是抗拒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十分重要的,但各高校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灭火器的质量不好;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维护养护难;安全通道不畅;缺乏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器材装备成摆设等等,险象乱象不少,使消防安全设施的作用大打折扣,造成火灾来临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丧失扑灭初期火灾的的有利时机。五是用电不安全是主要的致灾风险。当今社会没有电可能就出现生存危机,人类的生产、生活与交流对电已现高度依赖,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电在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的同时,如使用不当对人类造成伤害与侵害也十分惊人。10所高校的失火事件也表明,用电不安全将是高校当前乃至今后主要的的火灾致灾因素。
二、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
《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法》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与基础。为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包括高校在内的任何社会单位都应在《消防法》的总体框架下,依据法定的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完善各项防火、灭火措施,积极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保障消防安全。
(一)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是高校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在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预防火灾上,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严密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预防火灾上把文章做好做足。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也千万不能忽视灭火准备,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完善消防设施,健全灭火应急预案,强化师生的防灾风险意识,落实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对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积极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只有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结合,才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法》确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全民”四者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四者共同构筑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科学合理配置职责与义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高校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单位,或者是消防安全工作潜在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把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到依法履行职责的高度,逐条逐项对照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相关条款职责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任何责任制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就是违法行为的反映,就应追究与检讨,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科学积极的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高校发生火灾怎么办?如何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遵循《消防法》明确的灭火救援应对模式,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准备。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健全应急组织,制订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在物质、人员、装备上做好应急灭火准备。二是必须报警。发生火灾无论大小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要采取各项措施普及报警常识,畅通报警通道,杜绝迟报误报情况发生。三是积极扑救。要发挥自身的力量和消防设施的作用,努力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力争将火灾扑灭于初始阶段。四是服从指挥,火场组织指挥必须由公安消防机关承担,火灾所在单位要在公安消防机关的组织指挥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全面保障。“充分准备,必须报警,积极施救,服从指挥”是社会基层单位应对火灾科学有效的基本举措。毫不例外,高校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举措,才能实现科学有效应对之目的。
通过学习研究《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科学有效的应对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消防安全的对策措施
在明确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状况,依据新《消防法》的相关要求,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了充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预防与控制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以下对策与措施,供大家讨论。
(一)增强依法管理理念。《消防法》是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规,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预防控制火灾的有力武器,要在充分学习研究《消防法》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要在《消防法》基础上制订相关《条例》、《规章》、《办法》,规范社会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作用,健全社会各环节节点消防安全的《规范》与《标准》。社会团体与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密各项措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公众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的义务。使消防安全工作走上全面的法制轨道。
(二)共同维护高校消防安全。俗话说“高校无小事”,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对社会安全稳定有着特殊的意义,社会各阶层要把高校的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政府要不断构建社会消防安全网络,提升预防控制火灾能力。政府相应部门要对高校环境规划、工程建设、设施设备、后勤服务等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综合领导作用,加强对高校的消防安全指导。公安消防机构要对高校实施重点的消防监督管理,全力施救高校火灾。共同构筑高校的消防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三)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的科技水平。要充分把握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研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应用,提高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积极应用高效、环保、科技含量高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火灾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智能化、电子化、数字化等新举措,强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的监控水平。改善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防火和灭火设置举措,提高高校的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四)构建常态化管理格局。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常抓常管,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及时,确保消防安全长治久安,要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长效运转管理机制,努力构建以组织领导重视为根本,以消防安全制度为支撑,以部门人员管理为保障,以教育、检查、整治为基本手段,消防应急举措并重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格局。真真做到常抓不懈。值得借签的是,浙江省部分高校针对消防重点单位客观管理要求,建设了“消巡通”消防管理系统,对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实行即时监控,并以此为基础推进整个消防管理区域联动,综合平台建设。在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上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要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所谓“重特大火灾“就是造成人员较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具体有国家界定标准。高校产生“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大致有瞬间的爆炸与燃烧,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人员大量集聚,无安全制约的物资设备高度集中,火灾状况下措施严重失当等几方面。高校要根据实际分析可能产生的”重特大火灾“的致灾条件,严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与控制,强化学生公寓、集会、晚会的消防安全,加强物资设备的消防安全保护,强化火灾的应对措施,严密控制“重特大火灾”致灾条件的产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当前高校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管理观念不强,落实管理举措有差距,应急防控能力不强,个别单位消防设施运作不正常,安全用电问题突出,部分师生风险意识、安全素质不强等等方面。要根据薄弱环节采取针对的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动态管理与检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师生的防风险培训等,采取专项整治、专题教育等手段,重点凸显对薄弱环节的整治管理,彻底消除不利因素,促进消防安全的健康均衡发展。
结束语:维护高校的消防安全是高校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秩序正常的客观要求,只有在《消防法》的指导下,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与义务,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的消防管理,才能有效的预防火灾和控制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有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制出版社2008
人大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人民出版社2009
徐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使用手册》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References: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Fire Contro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egislation Press, 2008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为贯彻“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学校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现将其情况做一个汇报。本文是小编收集的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一:
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我镇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以校长为组长,各学校校长为主管领导,全校教师为组员。层层管理监督,步步落实。专项负责学校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组织和责任人的职责、责任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在本学期,中心学校与各校长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各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学校与食堂人员签订了《食堂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制度完备、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了各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要求各校制定好《食堂管理制度》、《食堂主管、采购员岗位职责》、《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建立了安全检查记录制度,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
三、具体工作
始终以“构建平安沙溪、营造和谐校园”为目标,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多次在镇校长会上加以强调,逢会必讲,促使各校长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1、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注重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教育。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外活动安全教育;课堂安全知识教育;遇到危急情况逃生自救教育和自我防范知识的教育。注重对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尤其对容易出现事故的地方和部门加强学生放学、外出、
集会等集中时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学校来各校均组织了安全疏散演习,如沙溪镇小组织了“消防安全疏散演习”,小学组织了“地震安全疏散演习”。每周五放学后均组织3位教师护送学生去沙溪镇上车。
2、加强各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对校园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电路电线、使用电器、加强检查。并作好记录,而且危险地带加强警示标志,确保人人事事安全。学校消防器有几个即将过期,要求立即更换。应急照明灯有几盏老化,也立即更换。对某些电路进行改造,对松动破损开关、插座重新安装,对破损窗子、玻璃及时进行修理,确保师生安全。经检查,现各校灭火器配备符合要求,均可正常使用。道路及楼道路灯使用正常。电线、电器无老化。
3、加强各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把好食品进货关、验收关,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做好食品进货、验收、留样等台帐记录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种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食品操作,同时,建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食品卫生监督队伍。在检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学校规模很小,蔡峰完小、董村完小、真诏完小食堂一直没有卫生许可证。学校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努力争取,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
5、在校园生活中,除了为学生创设安全的环境之外,在平时的活动中也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各校由少先队负责,设计和组织各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教育活动,促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同时,使安全补救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安全教育教学氛围。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及教育局的部署,我校在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钱森明担任,组员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了全体师生召开校会,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板报、厨窗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学校组织对教室、走廊、宿舍等地方的电线、电器、教学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的插头插座和老旧的电线及时联系更换。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对校园消防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消防重点部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作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学校的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学校的消防安全自查将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3)学校还要继续严禁学生进行点鞭炮、焗老鼠等活动,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防盗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4)学校将设法加强消防方面的资金投入,学校为加强场室等的防火能力,对主要部位的灭火器进行完善。
总而言之,我校将为增争创安全文明学校,将尽力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三:
为了认真贯彻我校“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宗旨,消除任何安全隐患,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于20__年7月10日下午开展了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我校现有安全情况,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重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
一、具体工作安排: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组员: xxx
2、本次安全检查整改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各建筑物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是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用电管理是否严格,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规范。
(2)实验室、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合理,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害等。
3、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及相关人员是否尽
职尽责,思想到位。是否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4、自查自纠范围:a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内外及会议室;b班主任:本班级教室内外及本班级学生消防安全检查;c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剧毒用品管理情况汇报。d体育室:体育器材及设施;e音乐教师:音乐教室、舞蹈排练厅;f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g图书管理员:图书馆、阅览室;
5、由总务室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治,排除安全隐患。
6、由总务处负责组织我校男教师对教学楼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及时排除任何不安全因素。
二、自查结果:
(一)、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教学楼情况:
1、新教学楼开关、电灯、电路等设施使用正常。
2、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指示灯使用正常。
3、消防用水、灭火器符合规定要求。
4、实验室、仪器室试验设备摆放及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5、电脑室、多媒体室及各办公室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三)、门房及体育器材室
1、门房用水、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各村(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一)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具配置情况等
(八)工贸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检查组成员及其分工
第一组:消防安全
组长:闫文合(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殷玉宝(副镇长、派出所长)
成员:派出所、中心学校、工商所、供电所各一人
第二组:交通运输安全
组长:白峰(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卞尔林(交警中队长)李润章(交管站站长)
成员:交警队及交管站人员
第三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
组长:王茂伟(镇委委员)
副组长:张振(质检中队队长)
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高强、王战卢刚质检中队及工商所各一人
第四组:校园、校车安全
组长:马靖(镇委委员)
副组长:张谢民(中心学校校长)
成员: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人员
第五组:食品安全
组长:张瑞(副镇长)
副组长:张林兆(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防保科人员
第六组: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和非煤矿山安全
组长:朱明亮(镇委委员)
副组长:闫勇(镇安监中队队长)
成员:王新红土地与村镇建设服务站一人
每组由牵头负责同志组织落实,组成单位配合,每个检查组要明确检点内容,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和建立检查记录。
四、时间安排
4月27日至5月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全生产第一次例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检查小组对照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环节都排查到,真正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五一”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五一”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