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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同志们在一起工作是需要思想交流的,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更需要面对面地交心、谈心。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做得不够。今后我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普遍要求。同时要将干部的一些好意见征集上来,在工作中加以运用,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调研才能收到实效,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才能当好助手,才能起到助手作用。
2、工作布置多亲自检查少。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问结果,很少亲自督促检查完成过程和质量。既要懂业务,还要懂实际操作;既要懂管理,还要擅于做具体工作,成为行家里手。所以今后我决心亲自督促检查,真正发现新问题,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3、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还是业务学习都不够深入细致,缺乏钻研精神。周围许多同志这些年来学习的劲头很大,纷纷向研究生发起冲刺;自己则安于现状,影响了对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满足现状、不求上进的思想反映。
4、领导水平和对外协调能力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领导工作的水平,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和自我对照、剖析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也更加增强了自己纠正错误,改正缺点,提高自身素质的信心和决心。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要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姓“党”,拥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在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工作。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所以,自己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加强党的政策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全面与否决定了作为中心分管业务领导的工作水平。
2、注意加强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既是根本方法,又是很高要求。因此,在分管的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既要抓好业务,又要带好队伍;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争先创优,更要注重实效。具体在日常工作中,就是着力做好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自己深入实际后撰写的调研文章《加快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三级行政服务网络》,制定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重点突出组织体系和职责范围,完成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覆盖面广、服务功能强的行政服务网络体系,打造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层级清晰、有机互补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架构。
结合我局实际,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政办7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窗口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首席代表制
一)委任一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房地产管理局窗口行政许可事项首席代表。离任时终止。局发放首席代表委任证书予以确认。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局机关不再保留、受理任何项目。
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市房地产管理局名义对以下项目行使现场办理权:
白蚁防治办理;
对以下项目履行受理、协调、督办权:
1商品房预售许可;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审查;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审查;
4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
5房屋安全鉴定受理及成果报告。
三)窗口首席代表职责。首席代表全面负责窗口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窗口工作人员调整意见和奖惩建议。
3负责对窗口办件事项的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图》附件一)工作程序办理业务,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错件、漏件应及时纠正,做好联合办件的协调、牵头工作,按月向中心上报当月窗口办件情况,争创“最佳办件”
4认真组织窗口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搞好窗口与中心和其他单位窗口以及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协调、配合、沟通和通联。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向局相关科室通报业务办理情况。
6勤政廉政。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强化首席代表作用。局机关及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单位围绕窗口转”思想。自觉服从首席代表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办。要加强领导值班制度,督查现场审批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能。
二、推行限时办结制
1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承诺时限均为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验等。
2窗口将受理的承诺件材料当日与相关业务科室在窗接。
3对需要实地查验的项目。查验合格的由窗口发送准予许可决定书;查验不合格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返回窗口并说明理由,由窗口发送不予许可决定书。
4对不需要实地查验的项目。审查通过的由窗口发送准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未通过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返回窗口并说明理由,由窗口发送不予许可决定书。
5窗口对即办件应在当日办结。
6窗口和相关业务科室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件流程。
三、启动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
一)超时默认制
1超过承诺时限没有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的项目。其后果由造成超时的工作人员负责。
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的程序。但首席代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按照流程图标注的所需时间。
3造成超时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超时默认单》附件二)办件超时默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缺席默认制
1缺席默认是指在审批办件中心召开的联合审批会议上。即视为本单位同意对该事项的审批。
2由于本单位无人出席联合审批会议。其后果由本单位应参加联合审批会议的有关人员承担。
3造成缺席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缺席确认单》附件三)办件缺席确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建立办件交接制
窗口应在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上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具体是承诺件受理的当日,窗口与相关业务单位、科室应按照《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附件四)内容对窗口受理的承诺件进行交接。由首席代表在窗口与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交办;相关承办单位按程序时限办理,并将结果反馈首席代表。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由窗口首席代表与商品房预(销)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4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5房屋安全鉴定受理及成果报告。由窗口首席代表与房屋安全鉴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五、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将以下印章授予市房地产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管理:经市房地产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均在公安机关备案,以上印章是经上级部门批准制作。代表本部门的合法印章。其管理使用规定是
1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使用管理。
2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仅限于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用印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超时默认单、缺席确认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印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仅用于办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3未经许可、同意的事项。
4印章管理者对印章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六、实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
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1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情况;
2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和决定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行为。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1工作人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2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
3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