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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项目: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监督对象: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以及在投资决策、资金管理、征迁安置、建设管理等环节涉及到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
二、监管原则
1.监督与协调相结合的原则。既加强监督,实现全过程跟踪和无缝隙监管,又重视协调,帮助建设单位破解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难题。各监管小组对于牵头工作,要责无旁贷地抓好落实;对业务部门职责内的工作,要做到推动不代替、统揽不包办、协调不越位,体现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
2.严格要求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区别对待。
三、监管的主要内容
1.对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及工程设计进行监督。主要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办理了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手续;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是否符合土地使用要求及城市规划,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2.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设备采购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招标是否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库中随机抽取;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应该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和串通投标、明招暗定等行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经过相关会议研究或专家审定;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是否经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投诉的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公平、公正。
3.对合同进行监督。监督合同的制定及履约情况,是否出现“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工期、质量及违约处罚约定情况;工程款支付和质保金约定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同步签订《廉政合同》。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合同。
4.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是否廉洁高效、认真履行职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重大问题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等;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有无擅自违法分包行为;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位,有无履行职责;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认真履职,监理日记内容是否与工程进度、日常监理、质量测试及安全问题相一致;大型机械到位情况;工期是否按序时进度进行,合同及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对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工程款是否打入中标企业基本账户,是否严格按项目的进度、合同的约定和我市政府性投资工程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准确、及时、清晰反映工程建设的财务状况,相关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工程竣工后,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全面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及时编制竣工结算、及时送审,有无擅自支付工程建设尾款等情况。
6.对勘察、设计、质检、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是否依法行使监理签字权,是否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单位是否切实执行试验标准,并按试验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是否更改试验数据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编造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出具试验(检测)报告;项目业主单位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
7.对建筑档案建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将项目的审批手续、设计、勘探、工程招标、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建立档案,质检、监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建好工程档案。
8.对其他需要的事项进行监督。
四、监督方式
1.听取工程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情况汇报;
2.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招投标等重要活动;
3.查阅、复制与监管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4.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5.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了解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6.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报送与监管事项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
7.受理、调查群众举报和投诉;
8.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信息,收集情况,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理决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五、监管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在工程建设期间,各监管小组要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督查3—4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填写好《市2012年重点工程监管登记表》,于每周重点工程投资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例会时书面报告当月监督情况,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责成建设单位迅速整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猪肉稳价保供工作,落实我市第139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工作方案》要求,保障我市猪肉市场的实际供应需求,发挥外埠生猪养殖基地保障市场供应的作用,根据我市生猪生产恢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的猪肉调运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本市承担“厂对厂”调运猪肉的天津二商迎宾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铭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2家生猪屠宰企业。
二、补助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对本市承担猪肉储备任务的2家屠宰企业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支持3家屠宰企业在上半年猪肉保供关键时期“厂对厂”对接从外埠调进猪肉的通知》(津控办〔2020〕1号)规定,从其外埠基地(或协议企业)屠宰并“厂对厂”调回本市销售的猪肉,按每头2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100公斤猪肉折合1头生猪)。
补助资金采取先调运销售后补助方式,今年计划补助7.1万头,与2020年总量之和不超过15万头。
三、实施步骤
(一)补助申请。生猪屠宰企业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当年及2020年补助生猪数量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提交补助申请,报送《“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外埠猪肉进津统计日报表(见《“厂对厂”调运通知》附件)、相关影像资料(录像内容应包括:在外埠协议企业猪肉装车、所经公路站、猪肉进厂卸货等环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存根复印件。申报补助材料一式三份。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实补助数量和相关见证性材料。审核合格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于2021年11月2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提交补助申请并附《“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汇总表》(见附表3),补助申请同时抄报市财政。
(三)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委对有关区申报的生猪屠宰企业补助数量和金额统一组织第三方进行复核汇总,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委资金拨付申请,将生猪屠宰企业补助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有关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应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相关生猪屠宰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补助申请的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区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调运和销售监管。相关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对补助资金申请的审核把关。
(二)加强过程监管。实行补助生猪数量定期报告制度,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要定期调度本区“厂对厂”对接调运猪肉的生猪屠宰企业应补助生猪数量,先期实行月报告,接近15万头时按市农业农村委统一安排实行日报告。如出现补助期内超出15万头情况,补助时限以达到15万头当日截止,确保补助资金总额不超标。
请各区定期填写《“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数量月报表》(见附表2),每月5日中午前将上一个月应补助数量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严格审查核实。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织驻厂官方兽医应加强对“厂对厂”调运屠宰企业调运和销售监管,健全监管记录,做好外埠猪肉进津统计日报表和相关影像资料的影像存留,数据详实准确,发现错统多统,虚报、多报等问题,及时纠正和上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申报信息的复核检查、确保各项申报材料和数据准确规范。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区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在补助实施期间对相关屠宰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补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虚报、多报问题发生,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附表:1.“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申请表
2.“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汇总表
3.“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数量月报表
附表1
“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领人资料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申请补助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助标准
元/头
申请补助头数(头)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申领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表一式三份,生猪屠宰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2
“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资金汇总表
区农业农村委:(盖章) 区财政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屠宰企业名称
调运数量(头)
销往外埠
数量(头)
在本市销售
数量(头)
补助数量(头)
补助金额(元)
合计
注:汇总表一式两份,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3
“厂对厂”对接生猪屠宰企业调运猪肉补助数量月报表
区农业农村委(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屠宰企业名称
本期应补助数量(头)
累计补助数量(头)
合计
(一)工作目标:加强科室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财务工作的服务职能,认真研究粮食行业政策及相关的财税政策,指导各市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粮食事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研究政策,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强化科室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财务工作的服务职能,以服务粮食中心工作、服务宏观指导为目标,认真研究粮食行业政策及相关的财税政策,及时了解各项政策的变化情况,吃透文件精神,分析有利、不利因素,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有利政策的落实到位。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经营信息,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发展筑路搭桥。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基层企业需求,帮助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将财务的信息咨询、参谋助手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2.积极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筹措粮食事业发展资金。首先在认真做好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将执法经费等纳入预算范围,争取较多的财政预算拨款,满足市局机关经费开支需要。其次要用足用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按季测算、上报、申请拨补财政补贴,确保各项补贴及时到位。根据风险基金规模变化情况,协调财政在全额拨补正常利费补贴的同时,将结余资金全额用于粮食企业。第三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各项粮食方面的调研工作,认真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积极争取粮食仓库维修改造、物流项目、放心粮油专项资金及产粮省奖励资金等,保证市直粮食企业经营需要。第四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早完成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上调工作,为粮食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落实粮食储备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已于2011年11月下发,我省也已完成免税储备企业的核实工作,2013年将重新公布免税储备企业名单。这一政策对粮食企业影响很大,涉及到企业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收的减免。2013年的这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协调财政,确保省级下发的名单涵盖所有的粮食企业。二是针对粮食收储企业存储的政府调控周转粮、商品粮不在减免范围之内,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指导企业打好政策球,合理避税,增加免税数额。三是针对今年的免税文件取消了营业税税种,这意味着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要纳税,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负担。要这对这一变化,认真研究寻求应对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
4.积极探索其他政策性财务挂账解决办法。92-98年政策性财务挂账已由中央、省级财政全额消化,要以此为契机,争取财政部门改变对98年―2004年其他政策性财务挂账的认识和处理办法;同时,继续关注省政府挂账政策,按政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国家挂账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企业的负担。对经营性财务挂账,要认真核准数额和构成情况,如实上报,确保有政策时能充分享受国家的政策。同时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处理办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企业资金运作,确保重点项目及企业发展需要
(一)工作目标: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要积极协调落实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信贷资金规模以及仓储物流设施贷款,帮助争取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资金,支持粮食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主要措施
1.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要通盘考虑企业性质、资金性质、业务季节及资金需要时间等因素,打好时间差,统筹运用市直企业资金,切实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筹资成本。要以促发展、提效益为原则,鼓励企业以快购快销、边购边销等形式大力开展粮油购销业务,以及其他风险小、效益高的多种经营业务,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继续争取落实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满足粮食购销企业夏秋两季收购资金的需要。要积极协调农发行,放宽粮食收购信贷资金贷款条件,争取以财政担保形式代替缴纳贷款风险保证金、放宽日供应贷款数量等,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来源多渠道的路子,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掌握商品粮源。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安全。
3.用足用活农发行农业产业化信贷资金政策,促进我市粮食产业的发展。要认真研究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合作促进粮食流通业发展的精神,积极协调市农发行,争取更多更好的信贷政策,重点降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比例,扩大资产担保范围,落实放心粮油项目贷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争取农发行的流动资金贴息贷款。同时,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扶持花生加工产业,为面粉加工、饲料加工行业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扶持,解决加工企业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切实落实国家农发行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的信贷扶持政策。
4.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需要。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优先满足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要继续关注土地拍卖二期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时协调、落实土地返还款,确保资金的及早到位。
三、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促进企业快速、规范发展
(一)工作目标:以规范为基础、以发展为目标,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降低企业费用水平,加强全行业的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
(二)主要措施
1.修订完善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引导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要从做活粮食出发,认真研究提高企业经营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修订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切实完善财务监督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多种经营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经济效益。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做好奖惩兑现工作,真正形成重实际、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企业所有职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积极性。要继续实行费用预算管理,修改费用预算指标,使之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达到挖潜增效的目的。
2.加强行业工作指导,促进行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制定下发2011年全市粮食财会工作要点,明确年内主要财务工作目标。严格执行经济效益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紧张、管理缺失等问题,指导帮助基层粮食企业及时搞好产销衔接,适时开展粮食购销,搞活粮油贸易经营,促进企业效益的全面增长。
3.强化市直企业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要以“放开搞活、规范发展”为原则,认真查摆现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不切合实际、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切实加以修订。要完善《市直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手续;要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求提升;要不定期开展货币资金清查,与企业签订资金安全责任状,坚决杜绝“小金库”、“账外账”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粮食企业健康有序运转。
4.深化市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企业资产利用效率。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搞好搞活市直企业;要通过对市直企业资产全面的盘点清查,合理规划企业资产运营模式,整合有效资产,盘活优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发挥投资效益,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
5.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强化财务培训,提高全市财务工作者素质,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计技能大赛,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财务队伍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工作热情;继续开展争创会计规范化管理单位活动,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全面提高我市会计工作水平。
四、强化内部审计,促进企业发展
(一)工作目标: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从被动审计向主动审计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控制转变,从单一项目审计向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转变。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有针对性的抓好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内控制度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大力开展与管理效益密切相关的物资采购审计、生产成本审计、营销环节的审计等。全年审计覆盖面保持100%,有问题资金审纠率要达到95%以上,促进增收节支100万元。
2.强化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面降低企业费用水平。加大市直国有粮食企业审计监督力度,在审计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基础上,监督企业资金运用及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促进其不断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重效率的校长队伍,以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全县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人事股在2009年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上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在总结2009年、2009年中小学校长公开竞选以及××中学公推公选等办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竞聘和公推公选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一套适应我县中小学校长聘任的机制。今年,在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班子上,要把那些思想进步、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善于管理,有改革创新精神,群众公认的人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并逐步解聘不合格校长,进一步优化校长队伍。
2、继续做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坚持校长培训制度,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要严格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校长培训下达的任务,积极组织高中校长,幼儿园园长赴省培训学校、初中校长赴市培训学校参加培训;结合教师进修学校,继续做好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布置、组织好小学校长、教务处主任赴沁阳永威学校轮训。办好新任小学校长的资格培训。积极联系外地办学先进单位,组织我县部分小学校长赴这些先进学校挂职锻炼。要逐步建立校长述学制度,每位校长在进行工作总结述职时,要述学,要有专门的述学材料和学习笔记。
3、继续完善中小学校长“校长说校”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的交流,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今年的
“校长说校”仍然采取人人参与、层层选拔的办法,对在“校长说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同时,开展“副职说配合”活动,今后校长的人选主要在表现好的副职中产生;启动“校长说课”活动。
4、加强校长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校长考核制度化,本着客观、全面、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县中小学校长进行一次认真的考核评估,考核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认真严格,不搞形式。通过考核,促进校长素质的尽快提高。实行考核评估内容具体化。要采取领导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听汇报与查资料看实绩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校长进行认真的考核评估。实行分类考核,区别对待。全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极不平衡。因此,对校长要实行分类考核,可分为:城区、农村及农村偏远三类,实事求是,以类定级,不搞一刀切,充分调动广大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大面积提高全县的办学水平。实行考核评估结果公开化。考核评估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综合分析,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印发全县,进行通报,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校长评优、晋级、晋职、聘任、辞退、解聘的重要依据。对于做出显著成绩的校长,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其中有突出贡献、享有较高声誉的校长,推荐上级表彰。同时广泛宣传优秀校长的先进事迹和办学经验。对考核不称职的校长给予通报、戒勉,限期整改或免职;对因工作失职,或,给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校长,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完善教师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努力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顶岗制度。充分发挥城镇优质教师资源优势,采取有效办法支援农村教育,改善农村教育落后现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城区中小学校以及广大教师采取各种方式支援农村教育,形成支教工作的长效机制。顶岗教师原则上根据派出支教教师的数量等额安排。今年,将安排城镇学校教师50余人到偏远农村小学支教。
2、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逐步完善学校合理的层次结构。在乡镇各个小学中,实施
“走教”办法,即音乐、美术、英语等教师,在本校工作量不足时,可兼任几个小学的课程。加大对英语、音乐、美术等短缺教师的招聘数量。建立新招聘教师到农村工作制度,优化农村教师年龄、学历结构,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在高中实施全员聘任,建立教师能进能出制度,逐步优化高中教师队伍。
实施方案(2021 -2025年)重点任务分年度目标
序号
重点任务
年度
分年度目标
1
布局建设10个左右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
2021
启动中心遴选和建设标准起草工作。
2022
印发中心遴选和建设标准,在全省遴选确定10个左右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建设单位。
2023
按照“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原则,在全省确定10个左右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
2024
2025
2
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
设置比例
2021
50%,40%
2022
60%,50%
2023
70%,60%
2024
80%,65%
2025
85%,70%
3
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的康复医院占比
2021
40%
2022
55%
2023
70%
2024
85%
2025
100%
4
具备持续、稳定地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占比
2021
50%
2022
65%
2023
80%
2024
90%
2025
100%
5
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中级职称以上医师占比
2021
力争分别达到30%、10%
2022
力争分别达到35%、15%
2023
力争分别达到40%、20%
2024
力争分别达到45%、25%
2025
力争分别达到50%、30%
6
梳理、优化不少于2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康复临床路径及诊疗方案,并推广实施
2021
组建专家团队,收集、梳理相关临床资料。
2022-2025
每年优化、推广不少于5种,合计不少于20种。
7
依托现有资源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康复技术实训基地
2021
和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同部署、同推进。
2022
2023
2024
2025
8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逐步覆盖全省各级中医医院和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综合医院
2021
起草、印发项目建设标准。
2022
1.项目覆盖各级公立中医医院。
2.启动康复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
2023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康复医院、综合医院,逐步给予支持。
2024
关键词:良种林木;速生白蜡;实施方案
中图分类号:S792.41 文献标识码:A
1 实施单位发展现状
1.1 区位优势
荣成市苗圃所处的大疃镇,位于全国2个百强县――荣成与文登的交界处,威石一级、二级公路纵贯大疃南北,309国道、隆高公路横穿大疃东西,为荣成市国有公路通车里程最长的镇,交通十分便利。作为内陆镇,大疃镇果园面积966.67hm2,水果年产量达5000万kg,是远近闻名的梨果之乡。
1.2 基本情况
荣成市苗圃成立于1941年5月,土地总面积6.4hm2,现有职工19人。近年来,荣成市苗圃积极发展林业良种苗木繁育,除了依托国有的5.4hm2苗圃地,又在经济开发区租赁集体土地8hm2开展苗木培育。目前共培育有白蜡、黑松、玉兰、北海道黄杨等苗木13.33hm2,总株数达到260万株,其中良种苗木10hm2,株数为234万株。主要品种有白蜡新品种速生白蜡2号和日本黑松等。苗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与《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齐全。
1.3 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目的意义及依据
通过山东省林业厅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试点,旨在加强荣成市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降低使用成本,提高速生白蜡使用率,促进现代林业建设。
2 实施单位林木良种培育目标
2.1 指导思想
林木良种是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源头,林木种苗质量不仅关系到荣成市苗圃的苗木质量,更影响到荣成市的林业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给予速生白蜡2号生产持续的投入,是适应现代林业建设新形势、促进林业增产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2.2 基本原则
2.2.1 强林惠农原则
加快培育使用林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林农增收。
2.2.2 突出重点原则
加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
2.2.3 政策公开原则
对试点单位、任务、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 项目建设方案
3.1 良种选择和技术方案
荣成市国有苗圃选择树种为白蜡,共计57万株。
3.2 树种育苗技术措施--白蜡育苗技术措施
3.2.1 育苗地选择
选择土壤疏松肥沃、排灌方便的沙壤土,播种前细致整地,做到平、松、匀、细。沙土地、粘土地多施有机肥料,大量混沙或客土,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每667m2施入2~3kg5%的辛硫磷颗粒剂,将药加入细土掺匀,撒入圃地后翻耕,消灭地下害虫。每667m2施入15~20kg的硫酸亚铁,混入20倍细土,均匀撒入苗床,防治立枯病。
3.2.2 播种处理
春播宜早,一般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播种。开沟条播,每667m2用种量3~4kg,深度为4cm,深度均匀,随开沟,随播种,随覆土,覆土厚度2~3cm。为使土种密接,覆土后镇压。
3.2.3 间苗和补苗
白蜡种子育苗的圃地,一般间苗2次,第1次在苗木长出二对真叶时进行,第2次在叶子互相重叠时进行。除去有病虫害的、机械损伤的河过密的苗木。
3.2.4 苗木的贴芽
从生长迅速、无病虫害的幼龄母树上选1a生萌芽枝条,枝条粗度为1cm以上,长15~20cm的进行贴芽。
3.2.5 培育新品种
对一年生苗木贴芽部位的地膜用刀片割开,贴芽部位以上用果树剪剪掉。这时培育的即为速生白蜡2号新品种,抗旱、抗寒性强。
4 投资概算
4.1 投资来源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贴资金40万元,国有苗圃自身筹资1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4.2 资金用途
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培养皿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
5 项目效益
5.1 经济效益
林业良种选育周期长,难以激发苗圃或企业的积极性,必须运用市场以外的政策激励机制,以保证林木良种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因此,运用补贴杠杆助推林木良种选育与推广,给予良种生产持续的投入,是促进林业增产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推动荣成育苗产业的发展,在促进劳动力就业、苗木直接销售收入等方面创造经济收入180万元以上。
5.2 生态效益
林木良种工程本身及后续应用的造林绿化工程将在调节气候、稳定大气成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以及繁衍物种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个方面发挥巨大的生态效益。
5.3 社会效益
我国林地面积相对较少,因此要提高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必须依靠大力推广普及林木良种。此项工程将获得极大的社会效益。
6 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项目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建立由苗圃主任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苗圃内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做好物质筹备和资金筹备工作。
6.2 技术保障
苗圃依托荣成市林业局,有着强大的技术支撑,目前林业系统科技人员67人,在科技人员中高级工程师5人,中级工程师、农艺师21人,助理工程师、农艺师18人,技术员23人。
6.3 资金保障
除项目申请国家补贴资金40万元以外,项目单位自身筹集资金1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法》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6.4 管理保障
项目建设前搞好技术培训,建立技术责任制,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推行持证上岗,同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规程,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技术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目的,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督促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规范企业的交易行为,有效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合同履约备案范围
今年,全市确定保康县工商局作为合同履约备案试点,试点行业为烟草种植收购行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市局试点工作方案,制订和开展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三、合同履约备案程序
(一)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订立后__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合同标的所在地工商局备案。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变更合同后__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__日内,应当向备案地工商局报送合同履行情况;实施备案的工商局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合同当事人的备案信息,同时为合同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三)合同履约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_、合同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_、营业执照或农户(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_、相关资质等级证书、专项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_、授权委托书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_、合同履约完成情况报告(已履约情况或未履约的原因及履行情况)。
四、合同履约备案审查
(一)辖区局要认真核查合同,了解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履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发现当事人提供情况不真实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区局暂不办理合同履约备案,待帮助合同当事人规范签约内容后再予备案。
_、合同主体不合格或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
_、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等不平等条款的;
_、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工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当事人拒不改正的。
(四本文来源:文秘站 )经履约备案的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向备案地工商局申请调解。对不接受调解意见,又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辖区局应如实记载其未履约备案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同履约备案是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一项职能创新工作,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把认识提高到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原则,用建设城市的理念和办法建设农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面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消除二元结构。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建设工作有序实施,特成立龙门镇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1.住建局主要负责重点示范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新建小区模块方案的对接及上报审批工作;重点示范镇新建小区建设的规划技术性指导支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示范镇整体建设工程进度的督查工作。
责任人:成员:龙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龙门镇有关人员。
2.龙门镇、国土资源局牵头,龙门工业园区配合主要负责‘重点示范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征用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新城区预留建设用地的挂牌出让工作。
责任人:成员: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有关人员。
3.龙门镇作为重点示范镇建设的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做好重点示范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村组、村民和单位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和辖区内外有意进驻新建小区的村组、企业人口数量摸底调查工作;负责重点示范镇新建小区涉及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住宅建设等工作;负责重点示范镇新建小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责任人:成员:龙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有关人员。
4.财政局主要负责重点示范镇建设工程资金的筹措(融资)工作。
责任人:成员:经发局、住建局、国土局、龙门镇有关人员。
5.经发局主要负责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的申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林业、交通、环保等对口上级部门)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责任人:成员:财政局、住建局、龙门镇、林业局、交通局、环保局有关人员。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做好重点示范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责任人:成员:龙门镇有关人员。
四、进度安排
1.2011年6月30目前完成龙门镇重点示范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审及新建小区模块方案的对接工作;
2.2011年7月30日前完成部分土地的征用工作,部分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禹门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开工;
3.2011年12月30El前完成全部土地征用.T-作。社区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学校及商业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开工建设;
4.2012年9月30日前,禹门大街道路全线贯通、拆迁安置房竣工,第一批村民进入示范区入住;
5.2013年9月30日前,所有房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竣工,第一批村民进入示范区入住;小区进入常态化管理。
五、几点要求
1.各有关部门、镇要把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要本着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让人民群众从中受益;
2.各有关部门、镇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相互配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对于重大事项要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做主;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这种“小巨人”型的隐形冠军企业不乏其“人”,比如广东中山小榄有一个小企业叫圣雅伦,生产非常小的产品――指甲钳,但却占全世界高端指甲钳市场份额的60%;南京有一个立志美丽做宝宝金水,在儿童驱蚊产品里做到全国市场份额的80%;内蒙古托克托县金河集团做发酵法生产金霉素做到全世界老大,占到全世界市场份额的60%~70%……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广西把扶持中小企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连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以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重要载体,进行政策聚焦、服务聚焦,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让“小舢板”变“大帆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做优,成为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小巨人”。无论对于化解中小企业“成长烦恼”,还是推动经济转型,此举都不失为一种“大手笔”。
美国人西蒙讲得好:支撑德国战车的引擎,不是戴姆勒奔驰,不是宝马,也不是西门子,而是德国数以几十万计、大大小小的装备或精细制造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隐形冠军”。所谓“隐形冠军”,就是我们所说的“小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