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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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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

第1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赃枉法,虽然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么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第2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法律与文学”被认为是近30年来出现于北美和英国的最令人兴奋的跨学科理论研究,也被认为是西方“后现代法律运动”的重要一支。其文学视角不仅让人耳目一新,也为西方法学及其案例教学带来了挑战,增添了活力。

“法律与文学”的渊源可追溯到怀特(J.B.White)1973年出版的《法律想象:法律思想和表述的属性研究》一书,其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文学作品(包括诗、戏剧、小说、散文、童话、新闻报道等)中的法律问题;法律、文学与解释学、语言学、修辞学等的交叉研究,这主要是将文学批评与解释学适用于法律领域;法律、文学与正义、伦理、惩诫、压迫等的关系,这侧重于对法律、文学的背景分析;法律对民间文学等作品的保护和管制等。因之,“法律与文学”运动主要有如下观点:法律与文学紧密联系,二者都涉及解释、叙事、阅读、书写、表达,都是语言、故事、人类经验的交汇之所,作为特定文化世界的话语共同体的语言可以将二者统一起来;可以将文学带入到对法律和秩序的属性、正义与非正义、法律的人文背景等问题的研究,文学研究有助于法律伦理属性的研究,文学思想与实践为法律中的人文主题提供了洞见;运用文学手法,法律和判决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分析等。

人们一般习惯于将“法律与文学”分为两支:“文学中的法律”和“作为文学的法律”,前者着重于对小说和戏剧中的法律秩序描写的研究;后者则运用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来帮助阅读和解释法律文本(法律文本主要包括宪法、制定法、审判和行政规则、判决意见等),这有时也被人称为“法律中的文学”。

“文学中的法律”将文学名著看作是发现法律价值、意义和修辞的媒介,其倡导者认为,文学名著有助于理解一般性的法律问题,如复仇、罪、罚等;莎士比亚、狄更斯、卡夫卡、加缪等人的法律小说也是律师和法官们良好的读本,它们有助于增强法律家的“法律文学感”。有人说,“在一名律师或者一名法律系学生阅读了狄更斯的《荒凉山庄》之后,他就不再会对在桌间穿梭的当事人完全冷漠或‘客观’了”。威斯伯格(R.H.Weisberg)也说,“关于法律的小说……特别是‘法律程序小说’,是通往人类理解的道路。”威斯伯格尤其善于通过加缪、卡夫卡、陀斯妥夫斯基等人的现代小说来分析法律,他的《语词的失败》(1984)是运用文学名著方法的范本,在他看来,文学名著为法律的各种人文价值提供了最好的伦理描述,也向我们提供了政府专制的重要教训。他还提出了“诗伦理学”(poethics)概念,他说,“文学是我们以一种伦理的方式了解法律的一种活生生的、可以接受的媒介”,借助文学来理解法律向人们提供了一种“法律的诗学方法和阅读的诗伦理学”,“诗伦理学,在其关注法律交流,关注那些被视为‘他者’的人群方面,试图重新激活法律的伦理要素。”魏斯特(R.West)也曾经利用卡夫卡的作品来批评对法律的经济分析,她借卡夫卡的《审判》指出,卡夫卡描绘了现代社会中权威与服从之间的矛盾冲突、个体的异化等伦理问题,这些是远远不能用纯粹科学分析来说明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者在这一点上无疑太过“乐观”,太过理性了。

“作为文学的法律”将法律视为同任何其他文学故事一样可以被理解和解释的故事,其倡导者主张运用更为广泛的文学批评方法和理论来分析法律文本、考察法律样式同法律修辞学的属性,这实质上是将文学理论和文学分析的技巧和方法适用于法律,因之,语言、文学批评手法以及解释方法的运用尤其受到了重视。诸如“讲故事”、修辞学、隐喻、寓言以及叙事等都被广泛运用到了法律领域。作为“讲故事”的书写与作为“科学”的书写针锋相对,通过讲述基于个人切身经验、虚构的故事乃至奇闻逸事,人们可以描述一种有可能获得读者认同(或者让其摸棱两可)的共同经历,让人们洞察为法律的权威性文本所忽略的一些方面,并在法律话语中穿插一些没有在法律的官方故事中被提到的人群的视角,从而揭示现代法学的普遍“思想形式”。此外,法律解释也被认为是文学解释的一个特定种类,解释方法以及法律文本的意义也得到了关注。目前,解释方法在宪法学界尤为流行,费什(S.Fish)、费斯(O.M.Fiss)、列文森(S.Levinson)等都是运用这一方法的代表。解释方法的运用产生了如下问题:法律解释能否超出作者原意?基本的文学解释方法能否被用来发现法律研究的最好解释框架?为了发现法律文本的复杂性,是否需要目的开放的道德解释准则?有法律批评家在运用解释方法时对法律文本的官方解释提出了挑战,他们鼓励读者通过质疑法律文本的权威而发现新的意义和解释,例如,费什就认为,文本的意义是由拥有共同的社会和审美习惯的“解释共同体”所创造的,解释共同体的传统和习惯实际上对文本的意义起了作用,读者群构成了文本的权威之源,而法律的官方解释则是在“法律话语”的语境下进行的。总体来说,“作为文学的法律”十分看重语言、修辞艺术和解释方法,并且主张老师和学生都应当对各种文学理论有所了解,以便日后在做律师时能够更好地理解文本的意义。

第3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大家好!我叫*,来自县委办公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坚持科学发展,争做率先崛起排头兵”。

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地巨变奏新章!在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总书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它似一声春雷,响彻神州大地,它科学地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

皖江明珠*县,春光无限遍开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集中”的战略部署,以“发展与和谐”为主题,以打造装备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县委、县政府敏锐地把握住长三角产业转移的重大发展机遇,选择装备制造业作为主导产业,形成了鲜明的产业特色,成功打造了*机械工业开发区——这个全县工业经济主要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的平台。*县由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资源贫县、工业弱县,一跃成为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并连续六年跻身全省“十强县”行列。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还位居全省动态发展“十佳县”行列。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县已经探索并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县情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

目前,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正积极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加速率先崛起、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吹响了率先崛起的号角。

加速率先崛起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是实现率先发展的不竭动力!*县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紧紧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中部崛起政策的机遇,提出“由全民招商向专业招商转变、由招商选资向挑商选资转变、由政策招商向产业招商转变”的思路,实现招商引资质的提升,量的突破。针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鼓劲加压、升温造势,又提出“不抓招商引资就没有履行工作职责,不会抓招商引资就不具备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抓不出成效就没有政绩”的理念,开启新的招商征程。思路决定出路,方法决定成败,我县产业招商带动全县工业化进程,成功推动了全县经济加速发展。

加速率先崛起需要攻坚克难的精神。社会前进的脚步是不可阻挡的,但率先崛起的道路又是曲折的!2008年一场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席卷而来,如何妥善应对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对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检验。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机遇,帮助企业融资解困、争取项目、开拓市场、改善用工和自主创新,1月份以来,全县汽车零部件、机床工具、矿山机械和电子电器等行业的企业率先“回暖”,部分骨干企业订单“饱满”。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9.4亿元、增加值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8%和43.0%。

加速率先崛起需要强化为民造福的责任。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县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走在全省先进行列,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生活城市化!来到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阵阵现代气息扑面而来,一幢幢设计独特、风格迥异的小康楼错落有致,一片片绿地、花带春意盎然,球场、宣传栏、阅览室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农民家家户户喝上了自来水,建起了沼气池,用上了卫生厕所。

我作为一名新时期年轻党员,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取得的成绩而自豪!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义不容辞地要争当、并且当好一名排头兵。我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努力提升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水平。时刻牢记我的岗位是党委精神风貌的一扇窗口,锐意进取,勇于争先,立足于县情和本职工作,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传达好,把基层的难点、焦点问题反映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天下,稳健一生——我们**保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在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时候,讲到了诚信建设,要求我们保险行业“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这不由使我想起了去年12月9日的一条重要新闻:在山西平遥日升昌票号旧址举行的中国保险行业诚信教育基地挂牌仪式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倡议: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

为什么山西平遥成为我们保险行业诚信教育的基地?

因为创立于1823年的日升昌,用金融票据往来的方式,代替了几千年的商业往来必须用银两作支付和结算手段的老办法,从而开创了山西经营金融业务和中国现代信用制度的先河。日升昌前后经营长达一百多年,在XX、汉口、XX等大城市设分号40多处,遍及全国20多个商埠重镇。其间,别人仿效“日升昌”的模式,先后开设了二十多家类似的商号,山西成为当时赫赫有名的金融中心。山西票号之所以能经营百年以上,诚实守信的商德是其经营取胜的根本因素之一。

由此让我们想起XX一项个人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占80.2%的被调查者表示,最迫切希望了解保险公司的信息是“信誉”,最关心保险公司的信息是“信誉”,而在没有参加保险的人群中,有43.3%的人不想购买保险的理由是对保险公司不信任。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每个从事保险行业同仁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保险行业是一个以诚信为本的行业。诚信是整个保险业的生命线,也是保险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制胜法宝。对我们个人而言,诚信,是我们的“业务通行证”,是我们“展业护照”、是我们业务越做越大的“无价宝”。在这里且听我讲一个发生在我们公司的理赔故事——

去年9月24日,我们公司理赔部突然接到保户的报案:投保价值4200多万元的万吨轮“嘉庆”号,在XX溏沽港碰撞码头,造成码头机械设备的重大损失。我们公司理赔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起来,立即与南通港方面联系,请求他们的支持协助;在南通港务局的帮助下,我们公司聘请了XX关于港口方面的专家,我们公司理赔部立即派员与聘请的专家一同连夜赶赴XX。这时,正巧天下大雨,可是我们公司理赔部的同志心想:客户心里急得很呐,据了解,万吨巨轮在溏咕港码头多停泊一天,就要多损失五万元。早一天处理这件事,就会给人家减少损失五万元,我们冒点雨算什么呢?于是,他们一行冒雨在第二天就赶到了目的地。而这时雨还下个不停,客户看到雨中赶来的理赔人员,十分感动地说:“真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赶来了,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我们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连连摆手。他们与专家一起在现场进行了详细的查勘。当天就作出合理定损60万元。出事的“嘉庆”号轮船,第三天就离开了码头。轮船开出前,客户一再要表示感谢,可是我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说:“不用谢,诚信天下,快速理赔,这是我们太保一贯的作风。”客户由衷地连连点头:“你们太保的服务是一流的。相信我会成为你们太保的忠实客户。”

听了这个故事,你不觉得诚信是多么可贵吗?

诚信是我们心灵中的一方沃土,感情的鲜花在这里开放;诚信是我们感情中的一泓清泉,它能沟通人与人之间的心府;诚信是我们理性中的一把火矩,它照亮着人们共同的黎明!

第5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是啊,家乡的飞速发展,着实改变了许多游子的儿时印记:

尘土飞扬的泥土路不见了,纵横交错的水泥路出现了;

低矮阴暗的房子消失了,高大亮堂的楼房竖起了;

杠着锄头下地干活的人少了,骑着摩托进城上班的人多了;

自行车少了,小汽车多了;

破旧拥堵的小镇不见了,繁华气派的县城建成了;

民工外出奔波谋生的少了;就地在机械工业开发区就业的多了。

这一“多”一“少”,生动诠释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喜人成就。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抓建设,加快机制创新,实现突破性发展,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

我县一手抓招商引资,一手抓内生企业发展;一手抓统筹城乡建设,一手抓万亩圩口圩堤达标建设;一手抓环境整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各项事业突飞猛进,连续多年荣获全省“十强县”和动态考核“十佳县”光荣称号,使我县成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标杆,成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

有了这样的基础,我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又适时明确了“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崛起、促进社会和谐”这一鲜明的主题。

实现率先崛起,我县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有严峻的挑战。虽然,我们有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桥头堡的地利,但作为全省十强县,我们同时也存在前有“对手”、后有“追兵”的压力。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求我们不唯书、不唯上,解放思想、突破陈规。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以来每一个巨大变化,都是解放思想的产物。解放思想的力度有多大,发展的空间就有多大,对外开放的程度就有多大。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最基本的实践要求是推进科学发展,最紧要的课题是如何实现科学发展,最鲜明的主旋律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新一轮的解放思想只有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把握科学发展的取向,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才能真正发挥出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强大的推动作用。

作为全省县域经济排头兵,在中部崛起战略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实现率先崛起?

最为根本的,就是要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全局。

所谓“统领”,一个是统一,一个是引领,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率先崛起,就是要把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就是要把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行动引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上来,这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县率先崛起的两大基本内涵。

当前,最为紧要的,就是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大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的力度,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交通道路建设的步伐,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环境治理,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建设;推动群众关心的文教卫事业发展和文明县城创建,全力推进新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舆论氛围,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实现“率先崛起”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全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第6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XXX提供这演讲的机会,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细节营销,是保险人成功的利器。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认为,首先应该做到两点,即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不断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家新兴寿险公司,中国人保寿险唯有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尽快壮大自身实力,才能实现基业常青的目标。公司领导提出的坚持“规模效益化”指导思想,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业务规模与业务结构、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局部突破与整体带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

一是在业务发展上,要实现“有质量的速度”和“有效益的规模”,切实把发展的快速性与有效性结合起来。

二是在业务结构上,要实现创费与支出、短期业务与长期业务、期缴业务与趸缴业务、投资型产品与保障型产品等的合理匹配,避免业务大起大落,现金流大进大出,始终把整体性与协调性统一起来。

三是在产品开发上,坚持“有利于保险消费者、有利于销售队伍、有利于基层公司”的原则,以产品优势带动业务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

四是在业务渠道上,把握重点,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新兴渠道发展模式,力争实现渠道的多样化和协调发展。

五是在机构建设上,强调业务发展、内部管理、经营业绩与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按照“市场有潜力、人才相适应、管理跟得上、发展有规模、经营有效益”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机构建设之路。

第二、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科学发展观要求公司要有一套先进的管理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管理作风等相匹配。公司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就必须结合行业和自身实际,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灵活、高效、扁平化的管理机制和体制。

一是围绕“一级法人、一级核算、两级管理、四级展业”的运营模式,在完善管控制度、明晰管理流程、缩短管理链条、提高运营效率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完善灵活、高效、扁平化的管理机制和体制。

二是提高后援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公司大集中管理的优势,进一步强化财务、人事、运营、数据、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集中管理,不断完善销售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和销售支持系统,提高后援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按照“固定费用不超额,变动费用不超率,个险财补不超直接佣金比例”的要求,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四是加强总、分公司在管理上的整体联动,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对分公司实行目标管理,专题调度,定期分析,月度通报,逐一点评,督促改进;综合运用现场与非现场、远程与实地相结合的手段,加强总、分公司之间在管理上的整体联动,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下面我再说说保险人的细节营销

相信大家一定阅读过《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河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流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1%的错误会带来100%的失败”,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一个错误帐户的建立使拥有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毁于一旦。细节固然细,固然小。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轻视它。否则,我们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们知道:部分客户特别是中高端客户对营销员的一举一动都会非常在意,只要稍不留意,就会遭到他们的拒绝。所以从一开始跟客户接触,直到最后成功签单,营销员如果能够自然流露出让客户满意、赞赏的举止,并且恰到好处地展现自己良好的人品和专业素养,就能很快地让客户接受。例如,专用车位不能停、擦净鞋底进房间、征得同意才落座。客户拜访之细节营销,多用笔,少用手;用笔指引计划书、用笔写写划划,让客户看得更清楚;换种方式谈保费,我们一般不直接对客户说每年费用为3600元,而是告诉他每个月只要存300元就可,或者每天只要10块钱。

我们保险人不缺勤劳,也不乏热情,更不少智慧,更不欠豪迈,但是,我们的勤劳要体现在细节上,我们的热情要表现在细致上,我们的智慧要彰显在细微上,我们的豪迈要见之于细小上。

最后说说我的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贯彻上级意图

首先是要学会先做人后做事,虚心向老领导、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盲目性。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从方方面面想细做细,关心员工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常交心、谈心,促进他们振奋精神,投入工作。按照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作为一名区域经理,我一定要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意图,深入实际,关注市场,根据市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主动寻求对策,提高公司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2、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当前在公司内部,要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要关注员工的合理要求,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能让员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道路,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和竞争观念。要身体力行,协调、疏通有关工作环节,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另外,建议设立“创新奖”,对在组织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上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在认真分析**地区、**地区,乃至**的现状,找差距,找问题,就分管的工作制定出详细的计划,明确目标。在营销管理上,要强化营销观念,制定市场营销的长远规划,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快营销方式创新,以适应保险发展的新形势。要将以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上来,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要积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运作机制、规范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第7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关键词:高考;数学归纳法;变化

高考完毕,纵观各类试题,不难发现数学归纳法在试卷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为什么搁置数年之后的数学归纳法重现江湖呢?数学归纳法有固定的模式,用途广泛,方法单一,没有太多的技巧,学生不用花许多时间去构造数学模型就能解决问题. 但是回归后的数学归纳法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单纯给定结论来证明的数学归纳法了,它要经过一系列的变化,再猜想结论、证明结论. 证明方法主要有三大变化特点:

由“n=k”到“nk”三部分,三部分的性质有时互相融合

例1 (2014年广东卷理)设数列{an}的前n和为Sn,满足Sn=2nan+1-3n2-4n,n∈N*,且S3=15.

(1)?摇求a1,a2,a3的值;

(2)求数列{an}的通项公式.

解:(1)a1=s1=2a2-3×12-4×1=2a2-7

①,

a1+a2=s2=4a3-3×22-4×2=4a3-20②,

a1+a2+a3=s3=15③,?摇?摇?摇

联立①②③可解a1=3,a2=5,a3=7.

(2)由(1)可以猜想:an=2n+1(n∈N+),

数学归纳法证明:(Ⅰ)当n=1,a1=2×1+1=3,结论成立;

(Ⅱ)假设当n

sn= = =n(n+2)④,由题意可知

an+1= ⑤,即有当n=k+1时,由④⑤可知

ak+1= = =2k+3=2(k+1)+1,结论成立.

由(Ⅰ)(Ⅱ)可知,猜想an=2n+1,(n∈N+)结论成立.

评注:在此例的归纳推理过程中,改头换面的是由“n=k”到“n

由“n=k+1”到“n=k”的变化特点:表面上“n=k+1”收缩到“n=k”,归纳的起点前移了,实际上“n=k”扩充到“n=k+1”,归纳的起点后移了,满足n=k+1归纳推理过程

例2?摇 (2014年“北约”试题)已知xi>0(i=1,2,3…,n)且x1x2…xn=1,求证:

( +xi)≥( +1)n.

证明:由题意可知,至少存在一对xi,xj,满足0

(数学归纳法)(1)当n=1时,验证结论显然成立.

(2)假设当n=k时,结论也成立,即有 ( +xi)≥( +1)k成立,从而当n=k+1时,

x1x2…(xkxk+1)=1, ( +xi)・( +xkxk+1)≥( +1)k(假设中的结论)

( +xi)=( +xk)( +xk+1) ( +xi)=(2+ xi+ xk+1+xkxk+1) ( +xi)=(2+ xk+ ・xk+1+ +xkxk+1- ) ( +xi)=( +xkxk+1) ( +xi)+ ・( +xk+xk+1-1) ( +xi)≥( +1)k+ ( +xk) ( +xi)≥( +1)k+ ( +1)k=( +1)k+1,

即n=k+1时,结论也成立;

综合(1)(2)知,对于任意n∈N*,原结论正确.

评注:在此例的归纳推理过程中,稍加分析,归纳奠基就出来了――同上题一样改头换面是:当n=k+1时的xk・xk+1相当于当n=k时的xk,xk+xk+1-1xk,“终点”扩张了,这里巧用假设是证题关键.

同样,推优保送卷的命题者也对数学归纳法情有独钟,若知道数学归纳法的步骤,那么数学归纳法也保证你不会得很难堪的分数,这就是命题者喜欢数学归纳法的原因吧!

例3 (2006年复旦大学推优保送题)对于任意n∈N,x1,x2,…,xn均为非负实数,且满足x1+x2+…+xn≤ ,试用数学归纳法证明:(1-x1)(1-x2)…(1-xn)≥ 成立.

证明:由已知条件得,x1,x2,…,xn∈0, .

(1)当n=1时,x1≤ ,则-x1≥- ,则1-x1≥ ,即此时结论成立.

(2)假设当n=k (k∈N*)时,结论正确,即当x1+x2+…+xk≤ ,必有(1-x1)(1-x2)…(1-xk)≥ . 那么当n=k+1时,由于x1+x2+…+xk+xk+1≤ ,即x1+x2+…+xk-1+(xk+xk+1)≤ ,则(1-x1)(1-x2)…(1-xk-1)・(1-xk-xk+1)≥ (假设),

则?摇(1-x1)(1-x2)…(1-xk)(1-xk+1)=(1-x1)(1-x2)…(1-xk-1)(1-xk-xk+1+xkxk+1)≥(1-x1)(1-x2)…(1-xk-1)(1-xk-xk+1+0)≥ ,?摇

即结论当n=k+1时也正确. ?摇

综合(1)(2)知,对于任意n∈N*,原结论正确. ?摇?摇

评注:在此例的归纳推理过程中,数学归纳法的基本步骤没变,改头换面的是:当n=k+1时的xk+xk+1相当于当n=k时的xk,“终点”扩张了.

原题不能够用常规方法或原题给的条件不全面,先猜测,再用数学归纳法加强条件,运用“特殊到一般”、“由点到面”的逻辑关系

例4 (2014年重庆卷理)设a1=1,an+1= +b(n∈N*)

(1)若b=1,求a2,a3及数列{an}的通项公式.

(2)若b=-1,问:是否存在实数c使得a2n

解:(1)a = +1(n∈N*)略.

(2)由题意可知:a1=1,an+1= -1,an<1;利用特征根法n∞,an+1=an=λ,λ为常数,解得λ= . (也可以先算出a2,a3,a4…,再归纳猜想)

由此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命题:a2n

(Ⅰ)当n=1时,a2=0,a3= -1,即a2<

(Ⅱ)当n=k时,结论也成立,即a2k

由于an+1= -1(n∈N*)在(-∞,1]上为减函数,c= -1>a2k+2= -1>0=a2.

即1>c>a2k+2>a2,同理由函数的单调性,c= -1

第8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今天能藉此机会上台演讲,非常高兴。在此我由衷地向大家表示尊敬和问候,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将科学发展观融入××旅游的后花园》。

翻开××近年飞速发展的美丽画卷,好一派“人心齐,士气高,精神爽,抓机遇,求发展”的喜人景象。从国民经济扎实推进到招商引资取得突破;从旅游经济异军突起到特色农业发展加快;从基础设施完善到精神文明、党的建设明显加强,方方面面都有了很大的起色。然而,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我们只能说刚刚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我们现在所达到的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面对这一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壮大,××要发展,××要飞跃,我们必须学以致用,把科学发展观融入××的建设中去,从而真正形成“旅游立县、经济富县、生态强县”的局面。说到旅游,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把鲁朗景区、雅鲁藏布大峡谷、南迦巴瓦峰与科学发展观紧紧联系在一起,如何发挥生态旅游经济的龙头作用?必须实施科学旅游规划,坚持走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持续发展道路,抓好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增强旅游开发活力;加强宣传促销,打响旅游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扩大××旅游影响力,像我们举办的××大峡谷旅游节、桃花节、××工布原生态文化旅游节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打造××生态旅游品牌的方法;我们还要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创造力,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努力营造一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作为高原生态旅游大县,不应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走一条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路子。我们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的意识,支持、协助、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在发展旅游、生态农业的同时,作为新××的主人翁,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生态是××的生命,承载着××的优势和希望,因此我们要时刻增强环保观念,积极打造生态××、绿色××、健康××。切实保护好森林生态,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尼洋河,让××的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景更美,人更富,从而构筑起“环境磁场”,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第9篇:学宪法讲宪法范文

在新京报诉TOM网时,原告的时任律师张岩指出:“新京报的维权行动不是简单地要求侵权赔偿,我们想通过这次诉讼来促进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规范化合作,让传统媒体在合作中赢得一个合理地位。”①这一番话,表面上没有排斥报网利益分配,实际上却引出了规范报网合作这一深刻的问题。而在法学视角下近距离地观察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相信能够对报网合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体评价: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新闻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浙江在线”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转载新京报的原创作品,侵犯了新京报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取报酬权等著作权合法权益,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尽管发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但依然有法可依。2006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第2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实际上,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就明确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根据原告的陈述,被告“浙江在线”方面业已明确承认其侵权行为,但拒绝支付稿费。所以本案实质上是一起简单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只是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空间而已。

近年来,我国网络事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3月,我国网民总人数已逾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已成为国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如何调整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对此,依照法律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各类法律纠纷,就成为各级门户网站的首要任务。在这个意义上,“浙江在线”上述的侵权行为根本就不应该发生。

细微观察:一起复杂的侵权纠纷

仔细观察,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又是一件复杂的侵权纠纷。因为从司法解释、从事实的认定、从“浙江在线”的性质和知情权等角度仔细探究,又有诸多可讨论的地方。

一、本案是否超出了诉讼时效范围?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学者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这个意义上,“浙江在线”可以推断新京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在2003年12月,或者2004年、2005年。这样就可以主张本案超过了诉讼时效,这也符合诉讼时效制度唤醒“权利睡眠者”,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设立目的。但问题在于,该司法解释接着又规定:“权利人超过二年的,如果侵权行为在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这样的规定,将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限定在该著作权的保护期(50年)内。换言之,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讼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权利人可以撇开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权利人仍可获得自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对于司法解释中出现的这个“诉讼时效和保护期限的冲突”问题,在此有必要予以说明。对于诉讼时效,现行法律是按照侵权行为是否“持续”分别予以规定:对于不持续的侵权行为,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持续侵权行为,只要在保护期限内即可提讼,只是计算赔偿数额方法有所变化。因此,如若“浙江在线”提讼时效抗辩不能取得法院的支持,那么新京报请求的损害赔偿数额也应该自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而不是像有人认为的“应自2003年12月算起”。

二、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否受法律保护?

诉讼标的物是指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的诉讼标的物即新京报声称的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图片2477幅。《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与(一)、(三)相比,“时事新闻”是一个没有严格界定的概念。它是法学界创造的一个名词,据参与著作权立法的专家解释,时事新闻又称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信息(或“硬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客观事实)组成的新闻,反映新近发生的事。②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时事新闻。有学者称,这条司法解释把“时事新闻的使用”纳人了司法保护的范畴,给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正确使用和保护时事新闻传播源,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司法保障。③那么,新京报声称的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图片2477幅中,是否包括“时事新闻”就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浙江在线”可以依法予以甄别。如果有时事新闻,那就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三、本案的被告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知识产权的一个概念,即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④“合理使用”的概念在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中都存在,它试图在著作权持有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在兼顾原创者利益的同时,又鼓励新的创造。我国关于合理使用的条款集中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12项列举,相应的内容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第7条中亦有规定。尽管本案中,“浙江在线”就其侵权行为可能无法寻找到确定的有关“合理使用”的条文。但在广义的范围上,“浙江在线”在传递新闻信息的过程中,为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无可避免地需利用到他人的著作的情形。依《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中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申理解为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同时,从网站性质来看,“浙江在线”作为浙江省的主流媒体,前身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浙江在线”互联网站、浙江省外宣办所属的中国浙江网和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浙江电视台网站。由浙江省委统一领导,宣传业务接受浙江省委宣传部指导和管理。由此,“浙江在线”可以从基于新闻报道固有的教育功能,并且是基于非营利的教育功能,来解释转载行为是合理使用。至少,可以解释诉讼标的物中的部分新闻内容。

四、本案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那么,新京报主张200万元赔偿的依据就成为一个焦点。是依据通行的稿酬计算标准?按照新京报或者“浙江在线”的转载稿酬标准?还是按照目前报网合作的付费标准?如果不出意外,“浙江在线”是不会认可原告200万元的主张数额的。因为最关键的是,本案既不能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也无法确定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确立赔偿数额就成为整个诉讼的核心之一。

以摄影作品为例,我国关于摄影作品的稿酬标准还停留在原文化部出版局1984年和原国家版权局1990年规定上,随着经济和文化市场的发展,上述稿酬支付标准已经难以适用,如果依然参考上述规定,司法实践无异于削足适履。现行《著作权法》将摄影作品单独列为一种作品形式予以保护,并在第48条明确了有关侵权赔偿数额方面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是定额赔偿标准。当然,法院在适用定额赔偿时,会从作品的价值、侵权方式、时间和范围、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酌定一个合理侵权赔偿额。这也是本案中一个复杂的焦点。

延伸思考:本案原告的诉讼细节解读

本案中,原告在庭审准备中的一些细节是值得品味的,这些细节尽管琐碎,却反映出新京报在诉讼上的充分准备。

1.在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方面。据原告介绍,2007年3月起,新京报发现“浙江在线”网站擅自转载新京报社拥有著作权的各类作品,并且在其子网站、收费手机报等平台上大量使用传播。新京报社立即发送书面函件要求“浙江在线”网站停止侵权行为。但“浙江在线”网站不予理睬。经过多番函告、协商,“浙江在线”方面虽曾明确承认其侵权行为,但拒绝支付稿费。新京报社遂依法向法院递交诉状。纵览事件的过程,新京报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诉诸司法,而是先以函告、协商的方式试图来化解这一场侵权纠纷。这是代替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在新闻侵权案件中的实际应用。新京报起初决定以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方式处理本案,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双方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减轻诉累,而且这种以妥协而非对抗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和减少今后双方的关系恶化。同时,由于代替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全是在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的,故通常容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承认和自觉执行。

2.在证据的保全和证明方面。据原告介绍,经公证,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共使用新京报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总字数为9050473字,图片总量2477幅。诉讼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运用证据的过程,证据是证明侵权事实的唯一基础,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对此,新京报采取了通过公证来保全证据的方式,防止证据的灭失。经过公证的证据是具有证据能力的,即享有在法律上的证明资格,法院无需审查,即可依据公证文书进行司法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虽然“浙江在线”可以对经公证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新京报的这一证据保全方式却无疑在证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上取得了先机。

3.在诉讼策略的使用方面。据原告介绍,中国版权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针对本案表示,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报酬权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被告未经许可而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费安玲教授还出具了专门的法律意见书,就原告的请求权之法律基础、网络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可以游离在法律规定之外、赔偿的理算等方面作出完整的法律说明和论证。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对专家意见书还没有任何规定,学界对专家意见书的去留也持争议态度。法学家何兵曾予评论:“法学专家向法院出具专家意见书,是对法庭施出的无形神掌;是案外人对司法独立审判的干涉;是以所谓的专业权威干扰司法的独立。”⑤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专家意见书出具人的费安玲教授也是新京报的法律顾问,因此意见书是否完全客观公正是值得商榷的,但它无疑增加了原告状的专业性。在知识产权这一特殊的专业领域,借助专家出具的意见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准确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开阔思路,纠偏纠差,尽量避免错案的产生。这应当也是新京报寻求专家意见书的初衷。■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司法研究中心成员)

注释:

①成功、苏永通:《〈新京报〉诉案背后的传媒格局》,《南方周末》2007年2月4日

②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第5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③林金康、忻志伟:《时事新闻的使用和保护》,《当代传播》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