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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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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工作方案

第1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和市委会议精神,以形成促进妇女工作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机制为目标,以抓规范和创特色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定性评比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进行考评,努力实现全市妇女工作再上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考评内容分为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两个部分,市妇联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

(一)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照《市妇联系统2014年度镇处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市妇联系统2014年度市直、企业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见附件1),以市妇联年终考评为主,市妇联平时掌握情况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二)创先争优工作

1、申报(1-5月)。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按照3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妇女工作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填写《市妇联创先争优工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5月23日前向市妇联办公室申报创先争优工作项目1个。《关于开展妇女工作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上报的以现文件为准。

2、实施(6-10月)。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的创先争优工作项目,要制定项目推进详细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市妇联将适时进行调研、督导。

四、考评方式及标准

(一)自查自评。10月30日前,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对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妇联办公室。

(二)检查组考评。11月,结合2015年工作思路调研,市妇联对各镇(处)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各企业妇委会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重点工作按《市妇联系统2014年度镇处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市妇联系统2014年度市直、企业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细则》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按实际得分计入综合得分。

创先争优工作按照创新性、影响力和可推广性的标准进行评估(见附件2),计入综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创新项目予以表彰。

(三)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重点工作得分+创先争优工作得分。

五、评定及表彰

年底,市妇联对全市妇联系统年度考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根据得分排名进行评先表彰。

第2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为持续推进城镇提升工程,加快促进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高,更好地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结合我办实际,就管理区及村居、社区和环卫、综合执法及第三方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综合考评,进一步推进城市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管、以考促靓”,努力打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整体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考评对象

根据区划实际,实施分类考评。

管理区及村居(XX):XX管理区、XX管理区、XX村。

社区(X):XX社区、XX社区。

其他部门:综合执法、环卫、第三方管理及有关部门。

三、考评范围

管理区、社区、村居主次干道、道路节点、建筑工地。村属背街小巷、绿化带内及“三大堆”和小广告;环卫所清理卫生及垃圾箱的整洁、主要干道绿化带内的杂物清除;第三方公司、物业公司管理范围的乱停车、乱贴乱画、户外广告规范情况。

四、考评内容方式及分值

(一)办事处考评:城管办和督查室不定期组织专人到各责任单位根据考评细则进行量化赋分。

(二)上级考评:以济南市对我街道考评通报扣分值为准。

五、结果运用

每月根据对考评单位进行排名通报,并按赋分标准对前3名进行奖励,对后3名进行对应罚款,从次月经费或考评费中奖罚。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由党工委办事处进行约谈并列入年终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

办事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具体考核实施由城管办和督查室全面负责。

(二)规范考评,确保公正。

考评的依据、要求、程序及标准要公开透明,扣分事项要留存影像资料,考评成绩和考评报告要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核实并签字盖章,同时函告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考评全过程的客观公正。

(三)严格纪律,简化程序。

城市管理办公室和督查室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肃考评纪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考评标准,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考评人员。

附件:1.管理区、社区测评评分标准

2.村居测评评分标准

3.环卫一体化管理评分标准

4.第三方管理评分标准

5.执法所管理评分标准

附件1

管理区、社区测评评分标准

(100分)

责任

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

生活垃圾管理(含生活垃圾清、运、处、分类)

1、村居存在明显的柴堆、建筑物料,杂物堆等“三大堆”

10

2

2、存在焚烧垃圾,秸秆等

6

3

小广告乱涂乱画治理

1、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以下

2

1

2、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及以上

4

2

3、清理不彻底、造成二次“视觉”污染

2

1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

1、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2

1

2、违规拉扯、悬挂条幅

2

1

3、违规设置拱门、气球、发光字等临时广告设施

2

1

4、违反规划“一店多招”

2

1

5、出现破损、污迹、变形

2

1

6、出现文字或灯光显示不全、残缺等现象

2

1

7、因搬迁、退租、变更、停业、长期停用、导致影响市容

2

1

8、存在掉落、倒塌等安全隐患

2

1

占道经营治理

1、有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

2

1

2、店外经营

2

1

3、店外放置杂物影响市容

2

1

4、报摊超范围经营(烟酒水不可贩卖)

2

1

5、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变相经营

2

1

乱搭乱建治理

存在乱搭乱建

10

3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

1、未经批准堆放建筑垃圾,不足10立方米

2

1

2、未经批准堆放建筑垃圾,10立方米以上

4

2

3、存在装修垃圾,不足5立方米

2

1

4、存在装修垃圾,5立方米及以上

4

2

河道水域管理

1、管理范围内保洁不到位

2

1

2、管理范围内有垃圾堆

4

2

公共全民健身设施管理

1、健身设施脏旧严重

2

1

2、健身设施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2

1

3、健身设施因吊挂、晾晒等无法正常使用

2

1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1、小区内存在乱堆乱放

2

1

2、小区内存在垃圾死角

2

1

3、便民信息栏等设施破损严重

2

1

4、小区内装修垃圾堆放不集中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2

1

露天烧烤治理

存在露天烧烤

6

3

车辆乱停放

存在车辆乱停乱放

2

1

注:1.

被上级部门及第三方发现通报加倍扣分;

2.

未按时限整改加倍扣分;

3.

本项扣分超过该项分值从总分中倒扣;

附件2

村居测评评分标准

(100分)

责任

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

生活垃圾管理(含生活垃圾清、运、处、分类)

1、村居存在明显的柴堆、建筑物料,杂物堆等“三大堆”

10

2

2、存在焚烧垃圾,秸秆等

6

3

小广告乱涂乱画治理

1、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以下

2

1

2、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及以上

4

2

3、清理不彻底、造成二次“视觉”污染

2

1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

1、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2

1

2、违规拉扯、悬挂条幅

2

1

3、违规设置拱门、气球、发光字等临时广告设施

2

1

4、违反规划“一店多招”

2

1

5、出现破损、污迹、变形

2

1

6、出现文字或灯光显示不全、残缺等现象

2

1

7、因搬迁、退租、变更、停业、长期停用、导致影响市容

2

1

8、存在掉落、倒塌等安全隐患

2

1

占道经营治理

1、有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

2

1

2、店外经营

2

1

3、店外放置杂物影响市容

2

1

4、报摊超范围经营(烟酒水不可贩卖)

2

1

5、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变相经营

2

1

乱搭乱建治理

存在乱搭乱建

10

3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

1、未经批准堆放建筑垃圾,不足10立方米

2

1

2、未经批准堆放建筑垃圾,10立方米以上

4

2

3、存在装修垃圾,不足5立方米

2

1

4、存在装修垃圾,5立方米及以上

4

2

河道水域管理

1、管理范围内保洁不到位

2

1

2、管理范围内有垃圾堆

4

2

公共全民健身设施管理

1、健身设施脏旧严重

2

1

2、健身设施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2

1

3、健身设施因吊挂、晾晒等无法正常使用

2

1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1、小区内存在乱堆乱放

2

1

2、小区内存在垃圾死角

2

1

3、便民信息栏等设施破损严重

2

1

4、小区内装修垃圾堆放不集中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2

1

露天烧烤治理

存在露天烧烤

6

3

车辆乱停放

存在车辆乱停乱放

2

1

注:1、被上级部门及第三方发现通报加倍扣分;

2.

未按时限整改加倍扣分;

3.

本项扣分超过该项分值从总分中倒扣;

4.

所发现问题按每分折合人民币200元的标准扣除

附件3

环卫一体化管理评分标准

(100分)

责任

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

生活垃圾管理(含生活垃圾清、运、处、分类)

1、垃圾桶破损严重

4

1

2、垃圾桶脏旧严重

4

1

3、垃圾桶满溢

4

1

4、垃圾桶无盖、垃圾暴露

4

1

5、垃圾桶周边有垃圾

4

1

6、垃圾收运车辆不密闭

4

1

7、垃圾收运车辆车容车貌脏乱差

4

1

8、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暴露

4

1

9、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外溢

4

1

10、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外存在杂物、车辆乱摆乱放

4

1

11、存在垃圾死角,约1立方米或2平方米以下

4

1

12、存在垃圾死角,约1立方米或2平方米以上

8

2

13、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破损

4

1

14、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识不清楚、不明显

4

1

15、焚烧垃圾

12

3

道路保洁与公厕管理

1、路面有污物,视野范围内污物少于5处(含)

4

1

2、道路尘土较多、扬尘严重

8

2

3、果皮箱、灭烟柱保洁不到位

4

1

4、保洁员存在扬扫、向下水道绿化带扫入垃圾等违规现象

4

1

绿化养护管理

1、绿化带及绿地中存在垃圾

4

1

2、存在树挂垃圾

4

1

注:1.

被上级部门及第三方发现通报加倍扣分;

2.

未按时限整改加倍扣分;

3.

本项扣分超过该项分值从总分中倒扣;

4.

所发现问题每季度向环卫局发函一次,并从该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中,按每分折合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扣除。

附件4

第三方管理评分标准

(100分)

责任

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

小广告乱涂乱画治理

1、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以下

4

1

2、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发现5处及以上

8

2

3、清理不彻底、造成二次“视觉”污染

4

1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

1、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4

1

2、违规拉扯、悬挂条幅

4

1

3、违规设置拱门、气球、发光字等临时广告设施

4

1

4、违反规划“一店多招”

4

1

5、出现破损、污迹、变形

4

1

6、出现文字或灯光显示不全、残缺等现象

4

1

7、因搬迁、退租、变更、停业、长期停用、导致影响市容

4

1

8、存在掉落、倒塌等安全隐患

4

1

占道经营治理

1、有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

4

1

2、店外经营

4

1

3、店外放置杂物影响市容

4

1

4、报摊超范围经营(烟酒水不可贩卖)

4

1

5、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变相经营

4

1

露天烧烤治理

存在露天烧烤

12

3

车辆乱停放

存在车辆乱停乱放

20

5

注:1.

被上级部门及第三方发现通报加倍扣分;

2.

未按时限整改加倍扣分;

3.

本项扣分超过该项分值从总分中倒扣;

4.

所发现问题按每分折合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扣除

附件5

执法所管理评分标准

(100分)

责任

单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

1、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5

1

2、违规拉扯、悬挂条幅

5

1

3、违规设置拱门、气球、发光字等临时广告设施

5

1

4、违反规划“一店多招”

5

1

5、出现破损、污迹、变形

5

1

6、出现文字或灯光显示不全、残缺等现象

5

1

7、因搬迁、退租、变更、停业、长期停用、导致影响市容

5

1

8、存在掉落、倒塌等安全隐患

5

1

占道经营治理

1、有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

5

1

2、店外经营

5

1

3、店外放置杂物影响市容

5

1

4、报摊超范围经营(烟酒水不可贩卖)

5

1

5、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变相经营

5

1

露天烧烤治理

存在露天烧烤

20

3

乱搭乱建治理

存在乱搭乱建

15

3

注:1.

被上级部门及第三方发现通报加倍扣分;

2.

未按时限整改加倍扣分;

3.

本项扣分超过该项分值从总分中倒扣;

第3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证员考核任职,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于符合《公证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合格,可以任命为公证员,在公证机构专职从事公证业务。考核任职制度,是公证员基本准入制度的补充,目的是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和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员缺员问题。

第三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依法、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满足急需的原则。

第四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采用按年度集中考核任命的方式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的九月份统一受理考核任职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报请司法部审查、任命。

第二章考核任职条件

第五条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曾在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第六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除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经考核程序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考核任职程序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每年度考核任职工作启动前,应当根据司法部对考核任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配备方案及发展公证员队伍的实际需求,确定本年度拟按考核任职程序配备公证员的名额及其分配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年度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的方案,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集中受理考核任职申请三个月前,将开展考核任职工作方案通知本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必要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拟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向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审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为本机构所需要的人选,由其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推荐书。

第十一条经公证机构推荐参加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安排,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任职培训。

第十二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经任职培训合格后,应当通过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考核任职申请书;

(二)公证机构推荐书;

(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四)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的鉴定材料;

(六)申请人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

(七)中国公证协会出具的任职培训合格的证明;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照规定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按照当年考核任职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查意见,逐级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受理考核任职申请材料,并于20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本年度公证员配备方案的,作出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审核意见,填制《公证员考核任职报审表》,连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第(三)、(四)、(五)、(六)项材料,报请司法部任命;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本年度公证员配备方案的,作出不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其拟任职的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司法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报请任命公证员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和公证员配备方案的,制作并下达公证员任命决定。司法部认为报请任命材料有疑义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可以要求报请任命机关重新审核。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司法部公证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并书面通知其任职的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确保考核任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考核任职工作中,有、、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被任命为公证员的,经查证属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司法部撤销原任命决定,并收缴、注销其公证员执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司法部备案。

第4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2012年村两委班子即将任期届满,需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任期目标考核,按照市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长乐市有关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这一主题,从高标准严要求出发,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选拔人才、发现人才,为切实做好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提供切实有效的依据。

考核对象

各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

时间安排

5月7日-5月19日

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了解村两委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品德和作风等,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听、评、查、荐的办法进行。“听”即听取村两委干部任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有关人员的评价;“评”即对村两委干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民主评议;“查”即实地考察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实绩;“荐”即推荐新一届村两委干部人选。考核程序如下:

1.成立考核组。由镇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考核组。

2.考核预告。考核组提前与村沟通,拟定考核日程。

3.召开大会。大会议程为:

第一,大会动员。召开全体村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老人协会代表参加的会议,由考核组作考核动员。

第二,大会述职。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作本届任职以来的工作述职,述职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大会述职后交考核组带回存档。其他两委干部不做口头述职,只上交书面述职材料。

第三,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发放《村两委干部民主评议测评表》对村两委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发放《村干部民主推荐表》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推荐。

4.个别谈话。了解现任村两委干部2009年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以及推荐的后备人选情况,谈话对象在20人左右。

5.考核汇报。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向镇党委汇报,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分析评价。

考核要求

1.一般一个村考核时间安排半天

第5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工信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矿产局、民营企业局、煤监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规划建设局、开发办、房产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旅游局、体育局、计生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农工部、水利局、农粮局、果茶局、林业局、能源办、扶贫办、牛办、水保局、人防办、民政局、人民银行、工商联、团县委、国土局等41个部门和23个乡镇。

二、考评组织

成立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发改委、统计局、审计局和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日常管理和年终考评牵头工作,县统计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反馈工作。

三、考评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评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2、实行百分制考评。全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计100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实行进度管理。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考评对象每月25日前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县统计局(填报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每迟报一次扣1分,每错报一次扣1分,每漏报一次扣5分(县统计局台帐为依据)。认真落实季调度制度,固定资产投资调度情况按占全年计划的百分比排位,排位后3名的县直单位和排位后3名的乡镇,年终考评总分中按3分、2分、1分相应扣分,每次调度排位扣分可累加。

4、实行分类、分段考评。按县直单位类和乡镇类分别考评,县直单位类再按年度任务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下同)和1亿元以下实行分段考评。

四、考评依据及程序

1、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县统计局上报核定反馈数据为主要考评依据。

2、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年终考评结果,经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奖励办法

县人民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分类、分段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1、县直单位类:对年度投资任务1亿元以上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对年度投资任务1亿元以下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2、乡镇类: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按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3、牵头单位: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90%以上,分别给予县发改委和县统计局3万元组织工作奖励。

4、未列入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评对象,但重点工程完成较好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同等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第6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1.生产调度

⑴正确确定生产周期和出口产品交货时间。要求1:熟练掌握每个生产班组每种规格产品、每种工艺生产能力(劳动定额);熟练掌握满负荷生产时所需模具、铝板、垫网、冷轧板、砂轮垫板、压板所需数量及订供货周期;熟练掌握每种规格、不同技术性能要求的产品的工艺流程;熟练掌握厢式炉、隧道窑硬化周期和包装检验周期;准确掌握各种原辅材料、工模器具库存和到货日期;在上述基础上,正确计算确定生产周期和交货时间报给经营部、出口部。要求2:生产周期和交货时间的确定。要预估到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困难,要留有恰当的余地。首先要能保证按期交货,但又不能过于保守,给销售部门开展业务带来困难。以留3天余地为考核标准。凡由于计算生产周期和交货时间时不认真、不细致,造成不能按期交货,每有1单每迟交1天扣2分;交货时间太保守扣1分。

⑵正确编制生产作业周排产计划和工票

日常审核时,每发现一次周排产计划不符合交货时间、数量要求和偏离生产准备条件,不切合生产班组、机台生产能力实际(加班或限产除外)扣2分;每出现一次工票错误,未造成损失扣1分,造成损失视损失大小扣2-10分。

⑶生产任务安排要考虑平衡,做到公平合理,尽量使各班组工作量均等和月工资额均等。若有班组之间工资差距过大,而又不能合理解释扣1-2分。

⑷及时跟进采购部原辅材料供应、设备管理员生产技术准备、车间的工票生产进度,及时处理各种偏离生产作业计划的问题,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给生产部经理。跟进不力、情况不明(以上一天的情况掌握为标准)每有一次扣2分;职权能处理的问题没及时处理扣2分;处理不了的问题超过10分钟不报告扣2分。

2.生产统计

要求能随时满足生产部经理掌握投入、产出、废品数的要求;要求每月8号前报出所有生产报表,每推迟一天扣1分。

3.档案管理

要求生产统计台帐齐全,原始资料归类整理成册,取用查阅方便,酌情扣0-5分。

4.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和部门月工作计划中负责的工作任务。每有1次没按时完成或不符合领导要求扣2分。

第7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冶金等行业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升级。

二、实施范围

市辖区内的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冶金等行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冶金等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四、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冶金等行业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阶段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2011年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评定标准、考评体系建立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抓住本地区重点行业,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标准化建设经验。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五、工作进度

1、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办〔2011〕6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开展试点,不断积累工作经验。2011年底前,全市将完成3家机械行业企业和3家建材行业企业安全达标任务。

2、2012年至2015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到201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0%完成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20%完成达标。

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30%完成达标。

到2014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60%完成达标。

到2015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

六、工作方法

1.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2.建立考评体系。

一是明确考评办法,依据2011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订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和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负责机械行业),省局综合考虑行业类型和数量等因素,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审核和公告。

3.明确评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目前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炼铁、炼钢、冶金煤气、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到今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原则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进行公告,逐步形成企业积极争取安全达标,以安全达标为荣的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企业五年内全面达标。

3.严格考评管理。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评审单位要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申请、评审等考评工作。

第8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区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对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为进一步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做好迎检准备工作。8月6日,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就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召开了专题会,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为直接负责人,各医疗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考评工作方案,以及医务人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负责人兼任,负责考评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结合实际,健全制度。

根据上级医德考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将医德医风考评纳入《医师百分制考核标准》、《护理人员百分制考核标准》、将医德医风要求规定细化、量化,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三)加强监管,认真落实。

医德日常考评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实施,对医务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以及病人投诉情况,要求及时准确如实记入考评记录,并依照医院相关规定打出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建立档案管理,实行考试考核。

医院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20课时,年终根据培训内容,组织一次考试,确保学习效果。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每年组织2次医德考核,采取社会问卷调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三级考核。首先由个人撰写自我鉴定,进行自评;然后由科室民主评议,进行他评;最后由院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定评,考核结果收入职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五)建立长效机制和约束机制。

第9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企业评定标准,2011年底前还将陆续制修订并颁布实施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对于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或即将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局制订公布的评定标准执行。

(二)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审核公告,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三)认真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查确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予以公布。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可自主选择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为评审单位。

(四)加强考评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

(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六)树立典型示范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在每个行业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区已有达标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市有效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树立标杆和样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设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进达标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申报。已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

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建立和落实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依法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

二是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建立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