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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本科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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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本科论文

第1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内容;教学规范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4-0048-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培养和训练是法学本科教育 的重要内容和培养目标。近年来,我国许多高校法学专业 突破了传统的理论灌输型教学模式,在实践性教学环节及能力培养方面做出了种种努力和探 索。但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弊病,且实践 性教学环节没有相应地形成科学体系,缺乏必要的规范,未能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难以达 到 其培养规格的要求。本文根据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的实际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状况,对法 学专业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系统的探讨。

一、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

目前,许多高校的法学本科专业尽管都或多或少地进行了实践性教学活动,但其实践性教学 环节究竟包括那些内容,至今未见权威的、规范性的明文规定。理论上虽有学者对于实践性 教学环节的内容进行探讨,但至今未形成定论。

笔者认为,应该依据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及课堂所学课程内容, 针对21世纪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确定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容。具体应包括以下 内容:

1.开设法律诊所课程

法律诊所课程应该是整个法学教育中最具事务性与实践性的一门课程。法律诊所课程又称诊 所式法律教育,它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 借鉴了医学院为学生提供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的诊所教育的模式,沿用了诊 所的称谓。它的目标有两个,一是通过为贫困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为司法平等以及 司法公正的实现创造条件;二是通过承办真实的案件,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法律,倡导“在 实务中学”的学习模式。在诊所课程中,学生接触了真正的当事人,真正地开始运用法律和 相关知识去“诊断”和“治疗”“法律的疾病”,从而对社会大众的法律需求有了不同程度 的了解,自己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锻炼,有了不同程度的收获⑥。诊所式法律教育在2000 年已被清华大学等七所大学引入。

2.模拟法庭

“司法”这一视角本身就是实务与学术的关注点,而且也是 法律文化的突出体现。模拟法庭就是展现法律文化的很好方式。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不同 于一般的实践性教学模式,其目的在于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 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它具有多渠道传递 信息,培养大学生创造性思维,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以及实现传播知识 与培养能力相统一等特点。该方式适合于法学专业大部分应用性课程。

3.旁听法院审判

教师带领学生到法庭现场听取、观看实际案子的审判全 过程,感知审判程序的操作过程及步骤,了解怎样适用实体法。该方式适合于法学专业大部 分应用性课程。但是,去法院旁听后一定要有相关讨论,针对发言情况给学员评定成绩。

4.法律义务咨询

在适当的公共场合设点,就法律问题对前来求询的群众做出解答,提出意见。其目的是让学 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无偿地回报社会,为有法律疑难的公民或者单位提供法律帮助,同时 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检验、衡量学生学业学习中的长处和不足。

5.见习

学生到司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进行短期的、专项的实践活动。见 习包括法律见习和专业课程见习。法律见习的目的是通过实案了解和学习专业知识。法律见 习的主要形式是庭审旁听。由实践教学协作单位组织一到两次有典型性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 ,由学校组织学生和部分专业课教师到庭旁听。专业课程见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在协助法律从 业人员处理个案中,初步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按照民法、刑法、行政法、律师实务的顺序 依次进行实践。

6.实习

学生到司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等地方从事一定的实际工作,时 间相对较长,有更为完整的安排,其重点是诉讼事务实习,要点是学习和掌握办案技巧,案 子要有所选择,最好是民事案、刑事案等都能亲身涉及。除此之外,还应包括非诉讼事务, 可行的有审查合同、律师见证等,力求全面亲自历练,为日后走向社会多作铺垫。

7.公众法律意识调查和社会调查

由教师就公众的法律意识问题及有关法 律问题组织学生进行专门调查。通过公众法律意识调查和社会调查,使学生广泛地认识社会 并提高社交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毕业论文写作

学业即将结束的最后学期,由教师拟定或学生自拟论 文题目,要求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 对学生的知识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打下良好的 基础。

二、科学规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建议及措施

1.制定教学大纲

在教学过程中,不仅理论课程要制定教学大纲,实践课程也要制定教学大纲。在大纲中将实 践性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学时及实践的具体时间段加以确定。

在法律诊所实践课程中,学生开始接触真正的当事人,真正地开始运用法律和相关知识去“ 诊断”和“治疗”当事人的“法律的疾病”。所以参加法律诊所的学生一般应是学业压力相 对较轻、有较多可支配时间、有社会实践需求、有一定社会阅历并掌握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 高年级本科生。一般来说,法律诊所实践的时间应安排在本科三年级下半学期和四年级上半 学期比较适宜。

见习包括法律见习和专业课程见习。法律见习每学期安排两次:一次是利用典型性案件组织 学生进行模拟公开开庭,一次是对法院审理的典型性公开开庭案件进行旁听。专业课程见习 以一周为宜,一般安排在相关课程讲授三分之二之后较为适宜。

法律义务咨询是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有法律疑难的公民或者单位提供法律帮助,所以 应在三、四年级的大学生中进行。时间安排在节假日较妥。

公众法律意识调查和社会调查由于所需时间较长,因而应安排在假期进行。一至四年级的大 学生均可从事该项实践。

目前,大部分院校都把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八学期,而且时间一般为二至三 个 月。笔者认为,本科教学的第八学期学生面临毕业,大部分学生在为就业奔波,根本不把精 力放在实习上,所以建议将实习放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时间三至六个月较为适宜。

2.建立稳定的实践场所

要保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设立稳定的实践场所是必需的。从目前而言,采取校外 和校内实践基地相结合的方法为宜。具体应当在法院、检察 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长期固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学校与实践基地签订学生实习的合同 ,以保证教学实践基地的稳定。制定学生实践环节的联络表,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基地给学 生做出鉴定,以保证学校对学生实习情况的了解。在本校内建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 助中 心、法律诊所和校内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经常性的实践场所,可为实践性教学顺利实施提 供可靠的保障。

3.设立负责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专门机构

制订了实践教学的具体计划后,必须有具体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因而,建议在学校的法学 院(系)内,设立专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机构,具体负责联系、组织、监督、考核等实践教学 各个环节的工作,以保障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具体实施。该机构可由3~5人组成。

4.配备高水平的、具有双师资格的指导教师队伍

配备一支高水平的指导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是搞好实践教学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学生实践 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保证。从事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知识和经验, 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的能力和经验,否则就无法指导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因而作为指 导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具有双师资格和双师的素质。除专任教师外,也可以从司法部门中聘 请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的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指导教师。

5.健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

要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还必须健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学校要进一 步 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 结合,质量控制与质量保障相结合,确保实践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法学院( 系)要制订教学计划,规定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教学质量评估 制度 ,确保实践教学基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健全教师实践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实 践教学指导教师的考核与管理,建立起有效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把教学 态度、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教学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晋职、津 贴、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实践教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健全对参加实践 的学生的管理制度,在实践的各环节中,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的提高。

三、结束语

本文对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含义、内容及具体的规范措施的探索,为目前国内各 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开好实践教学提供了思路与模式。我们相信,依据该思路与模式进行实践 环节教学,使学生真正把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将会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我国21世纪法制现代化 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樊明亚,等.法学课程教学实践环节及体系研究[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 05(4).

第2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业本科 培养模式 法二特设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在争议声中终于尘埃落定。2012年10月12日,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知识产权作为新增特设专业出现在目录中,代码为:“二、特设专业0301法学类030102T知识产权”。虽然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仍在法学类二级学科中,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专业不再局限于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名称是“知识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法”,高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和市场需求自行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

一、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学现状

自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首次招收知识产权本科学生以来,上海大学、暨南大学等20多所院校先后开展了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培养探索。严格意义上讲,目前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还是知识产权法本科。绝大多数知识产权专业设置在法学院(即使部分高校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通常也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只有少数师资力量强、培养中高级人才的知识产权学院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其课程设置深深烙上法学教育的传统,学生获得的学位也是法学学士学位。

1,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

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业界早已达成共识。我国现在和将来最大量需求的是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应用型、实务型人才,因此知识产权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人才。

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必须具有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应该与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科学技术等理工科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有学者将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分为“法律+管理”型、“法律+理工”型、“法律+管理+理工”型三种类型[1]。所有类型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知识结构中,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必备基础知识基础上再加上经济管理学知识或科学技术知识等,构成了不同类型的复合型人才。

为了达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一般包括4大块,一是法学基础类课程,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概论;二是经济管理基础类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等;三是知识产权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总论、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商业秘密法、公平交易法、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等;四是理工类课程:大学物理、大学化学、机械制图、现代生物基础等。具体的课程设置,各个高校根据自己的特色略有不同。

2.培养模式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本科生的培养模式有常规班、特色班和双学位或第二学位三种模式。

常规班就是高校招生时统一招收的四年制知识产权本科生,类似一般法学院本科生的培养,只是课程设置不同。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都是采用这种模式。特色班包括“2+2”或“3+1”两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与其他院系结合,从其他专业的大二或大三学生中挑选部分优秀学生集中学习知识产权课程和相关法律基础课程。如重庆理工学院的“2+2”特色班。第三种就是双学位或第二学位教学,以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

二、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培养模式比较

培养模式应该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以上三种培养模式各有千秋。

首先是常规班。常规班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一般设在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学生能系统地接受法律理论的熏陶和知识产权理论的熏陶,学生毕业时的法律素养与知识产权素养较强。这类学生毕业后比较适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或者进一步的深造,成为知识产权研究型人才。这种模式比较适合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

一些高校课程设置中增加有管理学、微观经济学、知识产权评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战略管理等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以期培养“法律+管理”类型的复合型人才。

为了培养“法律+技术”和“法律+管理+技术”型的复合型人才,一些高校在常规班课程设置中也增加一些理工科课程,比如,大学物理、大学化学、机械制图、现代生物基础、电学基础等。知识产权本科生招生文理兼收,增加的理工科课程对于文科生来说无异于天书,即使是理科生,因为没有系统接受某技术领域的知识熏陶,仅仅涉及皮毛,培养效果差强人意,有学者称其为“四不像”[2]。

其次是“2+2”或“3+1”特色班。四年本科中学生先后在两个专业(或院系)学习,前面2年或3年学习理工科课程,后面一年或两年学习法律基础课程和知识产权课程。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学生能系统学习两个专业的相关知识,熟悉两个行业领域,具备成为复合型人才的基本条件。

当然这种模式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种模式培养的“技术+法律”型复合型人才,尽管能具备一定的理工科背景知识,也很难达到理工科专业毕业生的水准。由于学生仅仅经历了理工科第一专业的一、二年级的公共课程和一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学习,尚未形成其第一理工科专业的全面知识结构,甚至连其第一理工科专业基础都未奠定就已经离开了其理工科第一专业。学习是一个系统工程,知识有它自身的内在联系。快餐式的学习,对缓解人才缺口较大、人才需求紧迫的困难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培养的学生的能力还是稍嫌不够。另一方面,对于学生来说,获得的学士学位仍然是第一专业的学士学位,法律及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只能提供学习经历证明,这对于培养专业知识产权人才来说是不够的。

最后是第二学位和双学位模式。“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双学士学位培养是一种实用、高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途径。它可以弥补现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不足(如时间长、集中在硕士和博士学位、其他专业知识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难以有效结合等),是现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包括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在职法律硕士等)的有效补充,可望向社会及时输出既具各种专业技术知识、又具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优秀知识产权人才。但是双学位模式下,第二个学位仍是法学学士学位。

第二学位一般为4+2模式,学生在获得第一个学士学位之后再学两年知识产权课程和法律基础课程,获得的第二个学士学位是法学学士学位。 在现在知识产权硕士大规模扩招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已经不再具有明显优势。学生一般会选择六年制或七年制学士+硕士,而不愿选择六年制第二学位。北京大学于2005年停招知识产权二学位学生。

还有一种模式就是辅修,类似双学位模式,不再赘述。

三、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建议

中国大学教育的特点决定本科教育培养的是基础性人才,主要目的是知识的传播、技能的培养和理念的熏陶[3]。由于学制和专业的限制,知识产权本科教学与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之间存在固有的矛盾[4],这决定了不可能大范围推行知识产权本科教育,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应当慎而又慎。

为了避免类似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本科专业设置的失败教训,应尽量避免直接招收高中生的常规班的教学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下,对于“法律+技术”、“法律+管理+技术”型复合人才的培养,学生经过4年的大学本科教育,既不能获得系统的法学基础知识和知识产权知识,也无法掌握某一专业的自然科学知识,管理学的知识也只能是皮毛的。这种残缺不全的知识结构将严重影响学生继续学习的能力。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可以依靠法学院。

建议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一个特殊的、独立的项目进行管理。可以借鉴美国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经验。在美国,学生首先须获得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本科以上的学位,再经过严格的法学院入学考试,才可以进入法学院学习知识产权法,学制3年。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法律本科学位,才可以从事法律职业。后来美国人把这种本科学位叫做“博士”,即JurisDoctor(J. D. )[5]。

将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作为特殊的、独立的项目管理,要区别于常规本科教育,在学制和教学模式上都要突破现有机制。结合目前一些高校关于知识产权本科教学的实践经验,我们建议采用双学位和特色班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简称为“3+1+1”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从其他非法律专业(特别是理工科专业)大三学生中挑选优秀的且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学生。做法可以借鉴我国的研究生入学推免程序,或者设定专门正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的考试程序,学生经过严格考试选定。然后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训练。先用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夯实法律基础知识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然后再用半年或一年时间强化知识产权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

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学习时间实际共有5年,先后获得两个学士学位证书即第一专业(非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和知识产权学士学位。

在这种模式下,知识产权本科成为了特殊的五年制本科。当然学生在第四年结束时也可以退出,仍然以第一学士学位毕业。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确保学生系统完整地学习并掌握一门非法律专业(特别是理工科专业)知识,所以要从大三学生中优选,因为一般专业大四学生主要任务是实习和毕业设计。这样可以避免“2+2”模式中的学生理工科背景知识的不专业的缺陷。第二,这种模式确保学生系统完整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因先后有2年系统学习的时间,可以避免“3+1”模式中法律基础不够的缺陷。第三,这种模式与一般双学位模式不同。一般双学位模式下所有学生均可参与,而“3+1+1”模式下,只有大三学生中优秀学生才有资格(要么符合类似研究生入学推免条件的,要么通过考试筛选的),所以入学门槛高一些。另一方面,一般双学位模式下学生在四年的时间同时学习两个专业的课程,而在“3+1+1”模式下,学生先后两个时间段分别学习不同的专业课程,虽然毕业时都是获得两个学士学位,但是学习效果不同。

这种教学模式,最好与企业联合办学,如中联重工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飞利浦与中国人民大学的联合办学等等。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将第五年的实践教学环节直接与企业挂钩,以便学生毕业就可马上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还可减少学生急于就业的心理压力。

这种教学模式,通常情况下是学生在本校内内两个不同专业(或院系)间学习。如果真正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作为特殊的、独立的项目管理,最好是能够跨越校际选择学生,这样可以发挥各高校的优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强强联合。比如,从某优势理工院校优势专业选择优秀学生到法律和知识产权优势院校学习法律和知识产权课程。同时授课老师也可以跨越校际选择。

当然,这种教学模式,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和高校工作的创新,所以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只能是有条件的高校才可设置的。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不应是对法学本科专业的再细化,而应使之成为独立于法学之外的新的本科专业。

基金项目:本论文受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专利工程师”基地建设为例”(编号SS13-A-16)支助

[参考文献]

[1]李国英.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J].高教论坛,2012(2):70-72

[2]王.论本科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10-113

[3]唐艳,苏平.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还是理念熏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版),2012(2):123-126

[4]杨德桥.理工类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略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12(1):56-66

第3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一)为了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定我区律师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全区律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工作机构中具有律师资格、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二级律师资格。

(三)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二级律师。

(四)申报人在符合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同时具备“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以及“业绩成果”的要求,方能评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依法执业,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二年以上;

(二)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四年以上;

(三)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五年以上;

(四)获得法学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三级律师资格七年以上:并在本科院校修完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取得结业证书;

(五)任观职以来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中,有一件以上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或两件以上被评为全区优秀案例;

(六)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

(七)经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专业理论水平

申报人,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和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学术动态,能组织和开展律师业务研究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过法律或律师业务方面的专著并已公开出版(与他人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两万字);

(二)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刊物上发表过两篇论文或在自治区级法律专业学术会议上提交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有价值的论文。

四、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申报人应当具有下列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一)具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能够处理律师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二)具有指导三级以下律师工作和业务进修的能力和经历;

(三)每年至少应承办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三十五件;

(四)连续三年累计担任国家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十二家,续聘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五)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

五、业绩成果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一)出色地办理过一件以上在国内外或三件以上在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二)参加过两个以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涉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连续三年担任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提出过有效的法律建议,被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

(四)主持完成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的法律专业方面的科研课题并获自治区三等奖。

六、附则

一、本《评审条件》中要求报送的专著、论文、案卷等是指取得三级律师资格期间的材料。

第4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 商务英语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设置

1.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2014年对外投资就超过4.3万亿元。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经济和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中国抢抓机遇,创建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海上丝绸之路银行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持续的对外开放,使得我国在海外投资、金融、法律、市场营销、国际物流等涉外商务领域的人才严重短缺。自从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和2008年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试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以来,截至2015年,已经有293所高校开设商务英语本科专业。2012年商务英语专业成为目录内基本专业,专业代码为050262,成为外国语言文学目录下的专业。然而,随着申办学校的增多,如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合格商务人才成为一大问题,尤其是一些独立学院,生源基础差,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更要走出适合自己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2.高等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014年教育部组织编制了“高等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准入、建设和评价的依据。根据国家标准,商务英语专业旨在培养英语基本功扎实,具有国际视野和人文素养,掌握语言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国际商法)等相关基础理论与知识,熟悉国际商务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具备英语应用能力、商务实践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思辨与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能从事国际商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我们可以用五个词组概括商务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功、人文素养、国际化、复合型和应用型。同时商务英语专业人才应具备五种知识和五种能力:语言知识、商务知识、跨文化知识、人文社科知识和跨学科知识,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商务实践能力、思辨与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五个部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专业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00学分或1600学时。商务英语专业核心课程按四大模块设置,各模块占专业课总学时的比例为:语言知识与技能课程模块为50%~60%;商务知识与技能课程模块为25%~35%;跨文化交际课程模块为5%~10%;人文素养课程模块为5%~10%。商务英语的教学目标为:掌握商务话语的特点;如何用英语进行商务沟通能力;如何用英语从事国际商务的能力,要着重系统学习商务专业知识;应对国际商务环境的能力。除了核心课程之外,还可以按选修和必修设置专业方向课程:突出商务知识与技能、跨文化商务交际和人文社科素养。实践环节涵盖实讯、实践和实习,占总学分的10%~25%,由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指导完成。鼓励学生取得外贸、金融、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司法等行业资格证书。专业实训在商务实训室等模拟仿真教学环境中操练外贸、金融、财务、营销、法律等实务流程。专业实践在第二课程活动和涉外商务活动等课外环境中完成。毕业论文重点考查学生商务英语和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以及实践和创新能力。毕业论文可采用实践类或学术类形式,要求符合行业或学术规范,用英语撰写,正文长度不少于5000词。实践类包含项目报告和调研报告。

通过商务英语国家标准,我们可以得出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宽广的国际视野、专门的国际商务知识与技能,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具备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与较高的人文素养,能在国际环境中熟练使用英语从事商务、经贸、管理、外事等工作的应用型商务英语专业人才”。所以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各个高校都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比如广外就制定了英语语言类课程+英语文化类课程+(全英教学)商务类课程的课程结构(平洪,2009)。广外的生源底子好,师资力量强,这样的课程结构非常合理。但对于一些独立学院来说,学生的高考成绩不高,英语基础比较差,在课程设置上应该有自己的特色。笔者所在的高校正是一所独立学院,下面以商务英语本科专业课程设置为例,谈谈如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商务英语本科专业人才。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商务英语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于2013年设立了商务英语本科专业,专业下设三个方向:国际商务方向、国际贸易方向和国际会展方向。国际商务方向主要培养涉外企业的国际商务人员,开设国际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实务、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国际贸易方向主要培养外企的国际贸易业务员、外贸公司的业务员,开设国际经济学、跨文化商务沟通、国际物流等课程;国际会展方向培养掌握会展与广告设计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会展设计规划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艺术创造设计的实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从事国际、国内各种会展的组织与策划、会展翻译、会展协调与服务、外事办公等工作,开设国际会展概论和国际会展管理和服务等课程。

商务英语专业课程分为三个类别: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及实践课程,共155.5学分。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共45学分,占总学分的28.9%。公共基础课包含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体育和第二外语。公共选修课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艺术体育类课程,要求在本领域至少选修4学分。专业教育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共91学分,占总学分的58.5%。学科基础课包含商务综合英语、高级商务英语、英语语音、英语语法、商务英语阅读、商务英语口语、商务英语视听、英语国家概况、会计学、同声传译、国际贸易单证等。专业核心课程则包括商务英语翻译、商务函电、管理学导论、电子商务、国际商法、跨文化交际学、经济学导论、商务英语口译和国际金融等。商务英语专业下设三个方向:国际商务方向、国际贸易方向和国际会展方向。国际商务方向主要有国际商务谈判和国际商务礼仪和国际沟通课程,国际贸易方向主要有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市场营销课程,国际会展方向主要有国际会展概论和国际会展管理与服务课程。实践课程指的是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共19.5学分,占总学分的12.6%,包括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专业实习实训、校内劳动实践和实践创新能力训练等。

针对学生的英语基础普遍不高的情况,我系在选择商务英语教材时,尽量选用双语教材,尤其是金融学、会计学这种专业性较强的课程。教师在上课时以使学生听懂学会为第一目标,不会只采用英文上课,而忽视学生的基本需求。结合近三年的学生表现来看,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比英语专业的学生知识面更广,性格更活泼,更愿意做社会实践活动。

4.结语

根据商英国标的要求,高校应该分层分类建设商务英语专业,避免千校一面。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建设商务英语专业时应突出本校的专业定位,并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独立学院也应如此。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绝不是简单地在英语课程中加入商务的内容,而是依托外语、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交叉,突出商务语言运用、商务知识与实践和跨文化商务交际能力的一门复合专业。独立学院的商务人才培养应该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Brieger,N.Teaching Business English Handbook[M].York:York Associates,1997.

[2]Dudley Evans & St John.Developments in ESP:A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

[3]Ellis,M.& C.Johnson.Teaching Business English[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4]黄福荣.商务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探析[J].科技信息,2012(34).

[5]李玲玲.基于需求分析理论的商务英语课程设置[J].教育探索,2012(4).

[6]平洪.商务英语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中国外语,2009(4).

[6]汤伟,杨亚兰.商务英语专业人才需求分析[J].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7]王立非,李琳.我国商务英语研究十年现状分析(2002-211)[J].外语界,2013(4).

第5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各院校法学专业所设置的课程,不外乎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则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等。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学,法学的研究范围是什么,这是刚入学的新生甚至经过一年学习都不懂的问题。相较于自然科学,法学无疑更抽象化、哲学化、人文化,需要用伦理人权和道德准则去衡量。一个法学工作者心中一定对世界有一个完整的宏观认知和对人际纠纷的平衡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权底线的贯彻和践行。

 

作为刚入学的大一新生,对本专业的认知会存在一些模糊和疑惑,也可能会产生茫然和懈怠的心理,这跟中国现行的教育制度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因为大部分本科生在之前的求学阶段并未接触过专业的法学知识,只能通过本科四年的学习来了解这门学科,而作为毕生的专业仅通过这四年的学习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法学专业目前在中国仍“稳居”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由于本科生人数过多,再加上中国人口基数大的国情,导致人才泛滥,但其毕业生的质量究竟怎样,真正具有专业知识的精英占比多少,就我个人的看法应该不超过20%,而中国目前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多法学毕业生,毕业人数与实际社会所需工作量是否匹配。

 

由于在校法学本科生专业知识掌握量有限,所以很难触碰到学术前沿也很难有机会跟法学界专业人士交流沟通其在学术上的发现与认知,再加上其缺乏管束,是否有自律自省的意识及个人的法学思考,或是仅仅把其看待成一个负担或一纸文凭,因此具有被强迫性和随意性。法学专业本科生如果仅按学校所安排的学时进行专业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除去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所占的学时每周仅在8至10小时左右,而法学学科的复杂性,其分支学科的多元化以及庞大的信息量,仅用这点时间只能接触到皮毛,无法深入到核心部分,而实际上如果没有天赋和灵感以及对人文社会深刻的认识,哪怕穷尽一生也无法达到学术的巅峰,这也就是为何法学人群这个集体非常庞大而真正有所建树的只有少数人。而庞大的集体与社会需求量的出入注定了法学的低就业率,更何况国家,地方机关需要的从业人员有限,而教学水平,学校条件的限制使得那些二层次院校专业的学生离学术圈渐行渐远,而一层次集体中也有大部分学生无心深究学术问题,其本科学习的目的性与动机并不单纯。而刚毕业的法学本科生其资历,工作经验远远不足,再加上前一代法学家在学术圈的地位,引发了我们一些必要的思考:这个时代是否真的需要这么多法学人才,而如果一个法学家的产生只是在重复上一代的理论而没有创新,那么能否认为这个法律人的产生是多余的,除法院、检察院等政府部门外,其余的法学人才大都“潜藏”在律师事务所中,实际上有些律师的法学水平并不低于政府部门中的法学人员,只是可能因为丰厚的薪水更具有诱惑力,所以才选择进入私营企业。与公务人员相比,其职业的非稳定性和竞争压力决定了其较高的专业素养。这也使得国家机关缺少了一批法学人才。

 

现代大学生对高尚信仰的缺失也是法学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今只能听到大学生崇拜某演员、某歌手,却从来没听到崇拜某法学家,或把某学者视作偶像,这其实是现代文化信仰的一种失衡,信息传递的进步虽然改善了人类生活,但同时也从侧面导致了人类文化意识的浅薄。那么一个毫无工作经验的在校本科生究竟能做什么,如何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取得成就,以下是我个人的观点与意见:

 

首先,本科生虽没有必须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但可以进行尝试,本人并不建议大一就,因为大一学生法学专业知识量掌握有限,可能无法从专业的角度用法学名词辩证问题,而这一时期是一个初步学习和了解的过程,需要逐步积累,由浅入深。刚开始尝试发表时,并不一定要写很深奥的课题或探讨学术前沿的问题,那样可能不光自己的专业知识受限,而且也不一定有人能够为你准确解答疑惑,可以先对一些小型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一个本科生可以定期发表一些个人观点,这样你的起步就会早于同期的本科生,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逐渐增加字数,这样对个人的专业理论能力是一种提高,论文的数量也是要保证的,这样可以免于自己懈怠对专业知识的研究。

 

其次,与导师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无论你所在的法学院校是什么层次,总会有教授级别或富有经验的讲师存在,有的学校甚至会请国家机关在职法律人员来进行讲座,对本科生来说这是个很好的与社会法律人接触的途径,通过他们可以学到理论以外的社会工作经验,而这些经验往往是需要长时间的实习和工作才能获得的。

 

书籍,网络,影视也是获得法学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基本上所有的法学名词都有自己的百度词条,网络甚至比书籍更细化,更全面。而通过国内外与犯罪相关的影视作品可以让学生在闲瑕之余了解一些法学知识,例如cctv法制频道就是中央电视台专门为法律人开设的,其中的法律讲堂会对大量的案例进行分析。

 

最后,可以尝试去实习,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做帮手,并不需要自己去处理很复杂的案件,而是要观察资深律师怎样工作的,也不一定需要报酬,因为实践和经验本身就是一种报酬。

 

实际上当代本科生不应该只把眼光拘于国内的学术圈内,因为毕竟西方法学也是现代法学主要构成之一,而欧美等国的法学家在法学历史上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法学的重大历史变革也大都发生在西方国家。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西方法律仍有大部分需要国人来借鉴和学习,而中国本科生很难有机会在国际上与其它国家法律界人士交流,只能自己通过案例、新闻、书籍资料、影视的方式去了解国际上的法学前沿。但不管通过什么渠道,本科生都应该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和知难而上的求学精神,这样即使是本科生,也可以在学术圈内立足。

第6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法学实践;第二课堂;法学

一、法学院第二课堂概述

(一)法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第一课堂是指教师和学生以教室为主要的活动场所,以课时为教学的时间单位,以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面对面的活动为基本形式的教学活动。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规定的教学活动之外,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助于提高学生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智能水平的一系列教育活动,以自愿为前提,以多样性、活泼性、创新性为特点,更多地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

(二)法学院第二课堂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意义。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其研究对象决定了它在本质上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这就要求法科毕业生在具备深厚法学理论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条文的同时,还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养,成为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

二、法学院第二课堂现状

曾宪义先生提出,“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不能脱离实际而进行孤立的理论研究。21世纪的法学教育必须知与行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一致,这要求中国的法学教育既要重视理论讲述,也要重视实践应用。”

我国法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体系不及第一课堂发展完备,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规范化运行机制,缺乏对第二课堂教育活动的系统化管理机制和辅导机制。具体问题如下:(1)法学学生参与高水平竞赛能力不足。法学学科竞赛如辩论比赛、模拟法庭竞赛、论文大赛等,这些基础性的校内竞赛对学生的法律素养起到了初步的锻炼。但是,高水平、高层次的比赛,例如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等国际性比赛存在着涉及的同学较少的问题,缘由还是学校对相关学科重视程度有限。(2)评价机制落实不完善,学生参与热情较低。评价机制是以评分或者评等级的方式对于人的行为进行引导的一种机制。笔者于2011年制定并试行了《法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评价体系(试行)》一年,获得良好收效。学院在第二课堂中精雕细琢已有的活动,将活动归类,并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实现活动目的。

三、法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精品活动设计

打造好法学院的第二课堂,要先优化法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使学院的第二课堂活动可以帮助法学院的同学理解法学,运用法学,进而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兴趣,增强知识技能,第二课堂活动应当分类设计:

(一)法律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类活动。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类活动应当全方位,多角度的解决学生前述问题。可以包含以下几个环节:(1)新生入学指导:包括专业培养方案,就业去向介绍,就业目标与学习目标的制定等。(2)学习指导:法律学习指导,英语学习指导,科研方法指导,资格证书考试指导等。(3)职业就业指导:简历写作指导,求职技巧指导,求职训练等。

(二)法律执业素质训练类活动。(1)辩论赛,可以使学生锻炼自己的口才,锻炼查阅资料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交流能力。(2)模拟庭审:可以使学生充分了解庭审环节,掌握法律实践的相关知识,为将法学理论运用于实际奠定基础。(3)学术论文大赛:对于提升学生的知识综合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开阔视野,外派培训类活动。学生无论就读任何大学,都应当打开眼界,对于外来文化应担取长补短,去粗取精。法学院应当指导学生利用好校内外的一切学习资源。老师为学生提供对外交流的契机,学生自己也应当抓住机遇,积极对外交流,开阔眼界,提高综合素质。

四、法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评价体系

第二课堂活动是第一课堂活动的补充与发展。学分制是教育模式的一种,学分制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现在多数高校的第二课堂都在实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综合素质学分制度,法学院可以借此对学生的第二课堂予以相应评估和督促。

笔者认为,在第二课堂设立对学生的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下原则:(1)记录为主,评价为辅。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补充,是开放性的课堂。因此相应的评价体系的设计既要实现素质学分对学生行为的积极引导,又不能束缚学生的发展。记录是用来观测学生的成长,而评价仅供学生和辅导教师予以参考。(2)分年级制定方案。学生在大学四年当中,每一年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掌握都有不同,因此,应当对不同年级制定学习目标和评价体系。对于一年级学生应当帮助其订立学习目标,合理制定学习任务,培养较强的自制能力和高效率的学习能力。适当参加社团活动,培养时间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二年级学生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应当参加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法律职业能力相关的竞赛活动,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建议参加论文大赛、大学生课题创新等学术实践活动培养调研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大三学生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选择性参加高水平的实践性课程。建议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能力考试。关注求职能力、求职技巧的培养。大四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应当根据自己不同的方向进行出国读研、国内读研、工作的准备,清晰认识、评估自我,具备求职能力。

五、结语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法学教育成为其中发展最为快速的学科之一,截至2010 年底,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多达634 所,在校的法学专业本科生接近30 万人。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同时也是一种素质教育。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强化,也必将是其持久不变的一项要求。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要不断适应新变化,设计与实践相适应的教学计划、教学模式,以达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7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中国 韩国 法官选任 比较 借鉴  

 

韩国与我国相邻,在文化传统上与我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韩国的法官选任制度有其一定的特点,对中韩两国初任法官的选任制度进行比较式探究,可以为我国当前法院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韩国与中国的初任法官选任之比较 

(一)韩国的初任法官选任 

在韩国要成为法官,公民必须首先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了考试之后,这些韩国公民还需要到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主要系统学习法律实务方面的知识。对于司法研修毕业考试成绩优秀而自愿从事法官工作的,经向大法院提出申请,由大法院任命为预备法官后,再统一分配到全国的地方法院。预备法官的任期为2年,期间不能独任审理案件,主要从事的是与案件审判有关的调查和研究工作。豍期满后,由大法院全体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根据预备法官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 

(二)中国的初任法官选任 

在中国,对于初任法官,要进入法官队伍,实践中,我国现行的是公务员准入制。要成为一名法官,首先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以浙江省为例,目前法院系统招录“预备法官”的报考条件除了学历要求至少法学本科以上之外,还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入法院的“预备法官”需要经过两次法官学院的培训,并接受结业考试,通过者经过法院内部的选拔成为助理审判员人选,最后由本院院长任命。 

一、中国、韩国初任法官选任制度的比较 

(一)初任法官选任制度的共同点 

把法律专业知识作为初任法官选任的最重要考核指标。两国都要求成为法官之前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法律教育,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韩国,公民要成为法官首先需要考入大学的法律系学习,继而通过难度较大的司法考试。通过之后,还要参加司法研修。在中国,担任法官的条件之一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特殊的地区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将学历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此外,考取“预备法官”职位除学历要求之外,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初任法官选任制度的不同点 

1.进入法院的程序不同。韩国公民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之后,需要到司法研修院系统性地学习法律实务方面的知识。两年后,大法院从提出意愿的申请者中择优任命为预备法官,然后分配到全国的地方法院。即优秀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申请成为预备法官。而中国公民是通过报名参加相关组织部门举办的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体检及考察后,合格者被录取为公务员,进入法院工作。即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 

2.成为初任法官的程序不同。在韩国,预备法官的任期为2年,期满后,由大法院全体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根据预备法官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这两年可谓是个见习期,见习期满通过任命才可以算是真正意义上正式的初任法官。而在中国,通过公务员考试以“预备法官”资格进入法院工作之后,先从事书记员工作。同时,要求“预备法官”参加法官学院组织的培训,而各地方有不同的法官培训方案。以浙江省为例,预备法官们要成为助理审判员需要接受两次法官学院的培训,同时必须具备相关部门的实习经历,其中立案庭是必须实习的部门。通过法官学院的结业测试之后,才具备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资格,成为一名初任法官。 

二、韩国初任法官的选任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首先,初任法官选任是一项重要但却繁琐的工作,如果设置一个独立的专门机构来承担这项职能,则更能优化准入队伍,考核方法也会更加系统化、科学化。韩国设置司法研修院,不仅可以起到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的作用,而且从这些优秀者当中,优中选优,充实到法官队伍当中。基于我国国情,我国可以考虑设置初任法官培养中心。通过这一专门性质的机构,负责招录“预备法官”,这种模式将招录工作专门化,有利于选拔优秀的法律人才进入到法官队伍。 

第8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律人才培养;职业对接;教育方案;师资结构

中图分类号:DF8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1.01.16

标志着我国的法律职业已开始走上了统一、规范和专业化道路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对我国的法学教育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其自身也在不断改革。根据2008年6月6日年司法部公布的第75号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样,我国普通高校大三在校生即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报考资格已不限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还包括在读的大四本科生,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影响如何?我们的法学本科教育在性质定位、培养方案等制度构建上还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这些都是应该关注的问题。一、报考资格拓宽后的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关于统一司法考试后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大家一直有不同观点。有的人认为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主旨的职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因而偏重司法知识的传授、专业技能的训练。有的人认为法学教育从本质上看是一种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当然还有人认为法学教育兼具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两种性质[1]。早在2001年统一司法考试诞生前夕,曾有学者预言:“法学高等教育因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而将要发生划时代的变化,司法考试成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从此,法学教育要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法学教育总算有了明确的方向。”[2]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具有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双重属性。法学教育除进行法学知识和法学技能的培养外,还应当担负法治理念、人文精神培养的使命,不能成为单纯的考试培训基地,必须二者兼顾。

(一)充分体现法律职业教育的特性

道理显而易见。其一,国家拿钱办法学院,首先当然是为了满足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才需要。法学院不就是培养法学本科学生的法律知识、技能、思维和信仰,向社会提供法律职业人才的所在吗?其二,家长拿钱以及学生选择法学院,大多数绝不仅为做一个懂法律而不从事法律职业的高素质公民[3]。其三,即使有相当部分的学生没有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而是在公证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关内从事与法律相关事务,仍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范畴,构成法律职业的群体。这些人才培养也不可脱离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

同时,这也是现代大学教育学科分类的必然要求。现代社会分工日益发展,对知识的专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大学已经基本按照学科划分院系。学科通常所对应的就是特定的知识类型。因此人们一般不再将现代大学教育定义为培养“全才”或“通才”的博雅教育(Liberal arts education),而主张大学应培养某一学科的专业人才或适合从事某一职业的专门人才[1]57-58。在法学学科或法学院中弃学科教育而主要进行“通才”式的素质教育,是有违现代大学教育必须进行学科分工的总体方向的。

(二)兼顾法律职业教育外的素质培养

即使司法考试报考资格拓宽后,在将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的观点仍有失偏颇,必须担负法治理念、人文精神培养的使命,不能主要受司法考试支配。

1不同的法律人才教育的文化背景

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法治的理念和制度,得不到传统文化的支持时,建设法治国家的惟一途径就是从西方移植法律文化。西方的法律文化要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需要一个长期的本土化过程,其中,教育的作用是最为重要的。因此,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就在于传播法治文化,基本任务不是训练一些只会辩论技巧、只懂得法律条文、只想把法律作为谋生手段的“诉棍”,而是培养出具有法的理念、法的精神、有历史眼光和远大理想的真正的法律人。

2普通高等基础教育的教育前提

英美法系的法学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但不宜移植到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在美国和加拿大,法学教育是以其它学科专业教育为前提的,有志从事法律职业者必须首先获得非法律本科专业的学士及其以上学位[4]。而我国的法学本科生大多由高中升学而来,学生们普遍年龄较小,社会阅历浅,没有必要的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积淀,没有如美国和加拿大法学受教育者那样宽广的知识面和超越法条的思维方式,这决定着我们的法学教育还肩负着一定程度的通识教育任务。

3与司法考试通过率之间的巨大反差

经过30来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招收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已经多达660多所,每年毕业的学生多达10万余人。而司法考试以其考生规模、考试难度(通过率)、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被称为“中国职业第一考”。90%以上的淘汰率决定着绝大多数法学院内的毕业生不能从事法律职业。通过率是被人为控制,并不能通过将法学教育变成了法律职业培训就能提高。将法学本科教育单纯定位为司法考试培训基地,是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培养目标上的严重错位。

因此,法学教育不能单纯以从事法律职业为指向,丧失应有的目的和功能,甚至沦为“应试教育”,而应该在广泛的意义上为社会培养具有很高法律素养的人才[5]。

二、报名资格拓宽后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革新

(一)调整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

1时间调整 大四上学期即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意味着绝大多数法学主干课程的学习应当在大学三年级前完成,这使得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应当全部调整,相应专业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写作都得重新编制。

2理论课程内部种类、比例的调整和完善 首先,减少法学类必修课和限选课,法学类必修课可以在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指定的16门核心课程中精选,限选课限定在法学学科内,但学生必须在限定课中选修的课程学分应当精简。其次,增加若干通识课程,开设大量法学及其他学科选修课。通识课和选修课可以涵盖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各个领域。做到既重点突出,保证法学本科教学的专业化训练需求,又培养学生全面的人文素养,帮助学生形成“多知识角度的观点”。

3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调整 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法律知识的传授,认为“首先教授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作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6],但容易造成学生“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学生常常被动接受现成答案,不能学以致用,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环节。久而久之,难免导致法学本科学生“有(书本)知识没常识”,“有知识没见识” 的尴尬现象[7]。为此,应当压缩理论性课程,大幅度提高实践课的比重。

首先,应当开设诉讼实务、司法文书、演讲学、谈判学等实践基础课。其次,开设法律诊所、并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在法律诊所或者模拟法庭中,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全过程跟踪处理案件,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切忌模拟法庭走过场,要让学生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培养综合能力。再次,经常组织学生参加法庭旁听,使其了解审判实务,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见习、社会调查等活动。最后,完善目前毕业实习的形式,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使之科学规范,让学生学以致用。

(二)革新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

避免诸如理论与实践脱钩、知识僵化、视野狭隘等传统灌输式教育模式的弊端,改革课堂教学内容和方法。

1开设专门讲授法学方法的课程 法律规定的模糊、矛盾、疏漏、及违背其它社会价值等问题,是法律职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职业难题,也是司法考试第四卷中可以深测学生的考题。对此情形,是根据条文逐一讲解其含义,授之以“鱼”,还是系统地传授一套法律解释方法,授之以“渔”,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法学方法论的讲授不能脱离具体的适用情景,否则就会成了知识讲授而非方法训练了,应该由对部门法有精深研究,同时对法解释学很有心得的老师主讲[1]60。

2提高课堂教学的知识信息量 首先,教师应当主动搜集和掌握本门课程的相关信息。当今社会是个信息化的社会,各种传媒的发展为我们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教师不把自己的法学理论讲述与学生从各类媒体所获取的信息紧密联系起来,不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就会造成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脱节。如果教师能在课程中提出目前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件和法律界的重大事件并恰当运用,则既为学生提供了大量信息,又为理论课增添了生气和活力,同时也扩展了学生的见识。其次,善用和巧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设施。传统的老师讲解、学生听课做笔记的“口耳相传”式的授课方式易造成课堂整体信息传递的单一和不畅,而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设施可以扩展信息传递的路径,提高信息传递的密度和准确度,合理使用可以相当程度上弥补上述缺陷。

3推行案例教学法和“双师同堂”教学法 在部门法讲授中大力推行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把教育重心放在过程导向而非结果导向上。可以改变老师是教育的主导者、学生只能被动接受现成答案,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现状。同时提倡有条件的法学院推行实体法教师和程序法教师“双师同堂”进行教学。因现代法律事件实体法和程序法交结十分紧密,但实体法和程序法严格分开的讲授模式导致的法学知识和技能的“碎片化”问题。进行案例教学时,实行“双师同堂”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综合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扩大知识容量,培养批判精神,提高其学习兴趣。

(三)注重教育目标的综合性

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还要进行法律道德的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应当是高层次、高素质的复合性人才,敢于提出问题,有良知,具有良好的感悟和创新思维能力,汇通古今,融贯中西。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具有高度职业责任感、适应社会需要、具有敏锐逻辑思维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掌握一定法学基础知识且具有独立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三、报名资格拓宽后的师资队伍建设

司法考试的重点在于考察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这给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光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因此,必须建立一支既懂理论、又通实务的高素质的综合性教师队伍。

(一)提高法学教师的理论素养

首先,提高法学本科教师的学历层次,原则上所有法学中青年教师都应当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对于没有达到相应要求的年轻教师应该组织其进修或培训。同时,法学教师也应主动学习,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其次,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充实教学第一线的工作。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方面,法学教师只有积极主动地学习,以适应法学知识不断更新;另一方面,法学本科教学一线应当补充新的人员,吸收新鲜血液,改善教学队伍的学缘结构和知识结构,才能适应时代对法学教育的发展要求。再次,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师资培训制度,按计划、有目的地培训中青年法学教师,对参加培训的中青年教师要颁发相应证书,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聘任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各高等学校要像重视培养学科带头人一样重视基础课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二)加强与法学实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一是让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进行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的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以使每个本科教学一线教师及时了解法律实务动态,增加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法学院校应当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构的合作和联系,让一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有机会到实务部门去挂职锻炼,扩展其法学知识面并增强其教学能力。2007年,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及重庆市检察院[9]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学校派出近二十名青年教师到重庆市各级法院和各级检察院进行挂职锻炼,已取得良好效果。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出台《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规定法学专业的中青年教师都要到基层挂职锻炼一年,要有一年的助理工作经验,并要求他们实践期间搜集、分析案例,以便日后教学宣讲,实践成绩将和职称评比挂钩[10]。这些经验值得推广。三是聘请一部分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实务人员担任法学本科的兼职教师,让其承担一部分法学本科实务性课程,举办法律实务讲座,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指导学生实习和进行模拟审判等。JS

参考文献:

[1] 潘剑锋,陈杭平.再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关系[J].法律适用,2008(12):57.

[2] 马治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影响[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67.

[3] 贾宇.关于推进我国法律教育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R].改革开放与中国法制建设30年论坛论文,2008:5.

[4]GlobeCampus Report - Why change to a JD degree?”[EB/OL]. globecampus.ca/ in-the-news/globecampusreport/why-change-to-a-jd-degree/. Retrieved (2010-10-11).

[5] 张志铭.“关于‘取消法律本科专业’”[N].法制日报.2008-8-3.

[6] 霍宪丹.建构和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关键环节――论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J].法学评论,2002(4):139.

[7] 赵蕾.法律文凭戏如粪土?[N].南方周末.2007-6-14.

[8] 秦力文,杨露勇.重庆高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法官兼职当老师,老师挂职当法官[N].法制日报.2007-11-20.

[9] 渝检宣.西南政法大学10教师挂职当检察官[N/OL].[2008-10-25].cqjcy.省略/classview.asp?id=8082&classid=2.

[10] 王丽,张文俊.法院高校合作陕西“试水”,5名法学教师出任法官助理[N/OL].西安晚报2008-5-1.[2008-10-25].省略/gb/news/2008-05/01/content_1451122.htm.

Undergraduate Legal Education

after Widening Qualifications of National Judicial Examination

MA Dengke

(The Research Center for Procedure Law and Judicial Reform,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第9篇:法律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一、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结合

2011年起,首经贸城市管理专业与其他几个专业按照公共管理类大类统一招生。学生入校后实行“四统一”的大类培养:统一编排班级、统一安排辅导员、统一安排授课教师、统一培养方案。城市管理专业和其他几个专业一样,前3个学期不分具体专业,按照统一的教学方案授课,进行通识教育。统一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涉及三大部分,一是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英语、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应用写作以及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二是全校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数学与科技类、语言与文学类、健康与艺术类、职业发展与就业类、经济与管理类、校际选修类(含网络通识课、短期国际交流、校外选修、暑期国际学校等)共七类课程。其中前六类课程学生必须选修10学分的课程,第七类课程学生必须选修4学分的课程。三是学科基础课,包括管理学、政治学、微观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统计学等。

第3学期学生选报城市管理专业后会组建城市管理班,从第4学期开始即按照城市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对选报该专业的学生进行专业特色培养。专业培养方案中第4学期及以后的课程包括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两类,其中专业课主要有城市经济学、行政学、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建设投融资、城市管理学、城市社会学、遥感与GIS应用、应用统计与统计软件以及城市数字化管理。专业选修课涉及两个具体专业方向的课程,城市规划管理方向和城市经济管理方向。城市规划管理方向的课程主要有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城市地理学、计算机制图、土地利用规划学、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空间分析、中外城市发展史以及城市文化学等;城市经济管理方向的课程主要有区域经济学、城市财政与金融、城市产业分析、房地产经济学、城市经济分析方法、城市计量经济学、城市与区域政策、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城市经济战略管理等。

城市管理专业参与公共管理类的大类培养,实际上也是实施不同专业联合培养的重要方面。通过人才培养的“四统一”,尤其是教学方案的统一,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强化了学生的人格素质和职业能力。在此基础上的专业培养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发展潜力。总体来看,通过“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全校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的模块化、联合培养的课程体系,保证了城市管理专业本科人才的复合型、素质化、潜力大,专业型、特色化、能力强的培养要求。

二、校内外与海内外的联合培养

首经贸城市管理专业的校内外联合培养,方式之一是与校内相关院系或专业的联合。比如邀请同校国际经管学院教师为城市管理专业学生讲授《城市经济分析方法》双语课程、邀请同校法学院法律相关专业的教师做城市管理执法的专业讲座、邀请同校统计学院统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做大数据与城市管理的专业讲座、邀请同校华侨学院信息管理相关专业教师做城市管理智慧化的讲座等。2015年10月,城市管理专业还与信息管理专业联合申报“特大城市智慧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2015年底又被北京市教委正式批复为“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今后,城市管理专业拟和信息管理专业,以及学校其他相关学院的相关专业进一步加大联合培养人才的力度,在培养方案、课程授课、社会实践等方面逐步开展深度合作。同时,还将继续发挥现有的数字城市实验室、3D仿真实验室以及城市运行与应急管理实验中心的设备设施和城市经济管理软件的作用,积极邀请其他学院的相关专业教师参与到城市管理专业本科人才的联合培养中来。

城市管理专业的校内外联合培养的第二种方式是与在京其他学校的联合。比较早的联合培养始于2012年年初,城市管理专业所在的城市经济管理系与北京市政管委培训中心达成联合培养人才的意向,双方在教学培训、教材建设、实习实践、会议论坛等方面逐步开展较为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并建立了城市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2015年,北京市开展“双培计划”,首经贸城市管理专业积极参与,与在京高校开展了人才培养的政策联合,尝试输送优秀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进行中长期访学。

城市管理专业的海内外联合培养主要是与台湾地区以及美国等高校的联合。20世纪80-90年代,城市管理专业与美国、英国等高校的合作较多,部分学生到美国等高校进行短期学习。近年来,首经贸陆续与台湾东吴大学、台南大学,美国布朗大学、罗格斯大学、马里兰大学、克里夫兰大学、波士顿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探索3+1、4+1等合作办学方式。同时,自2015年起,北京市也在推行“外培计划”。城市管理专业的学生借助学校的对外合作平台和北京市的“外培计划”政策,积极参与到境外1-2年的学习,目前已有多名城市管理专业的学生到台湾地区和美国的高校访问学习,部分学生在美国的高校学习后,已申请在这些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城市管理专业的人才海内外联合培养的另一种方式,是积极探索和实施海外名师进课堂计划,让海外名师直接参与首经贸大学城市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学校每年都邀请境外部分高校,如斯坦福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纽约大学等高校的名师为全校学生开设暑期课程,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等领域。马里兰大学的丁成日教授还专门为学生讲授《城市经济学》双语课程,并为城市管理专业本科生和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研究生做了多场城市经济与管理的学术讲座,介绍西方城市经济与管理的研究成果与研究趋势,进一步开阔了学生的国际化学术视野。

三、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培养

如果说城市管理专业联合培养模式主要以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扩大学生的专业视野为目标,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培养模式则主要侧重的是培养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扩大学生的职业发展领域。基于这一目标,城市管理专业自2011年以来,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实习实践基地的规模。目前,本专业已建有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北京城市管理学会、泛华集团等覆盖政府部门、省部级单位、行业协会、城市投融资公司等单位,涉及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实习内容包括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城市投融资、城市与区域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设施管理方面的30多家实习基地。其中,城市管理专业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北京健康城市促进会、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公司等几家实习基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实践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