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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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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工作要点

第1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我局在市编办和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2、把年检合格单位在宁夏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公告。按照自治区事业局年检文件通知要求,把年检结果以编办函的形式分别送达给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多方协作,联合监督管理。

3、做好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日常登记换证工作。 5、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农村指导员和基层挂职锻炼工作。

7、完成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2012年工作要点 2、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后事业局要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每年把年检结果以函的形式送达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工商、税务、财政、人劳局、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助监督管理,以便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和作用。

3、积极主动和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创造条件,使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能够依法进行登记。

第2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1、深入学习宣传公开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通过宣传栏、网站、组织学习、参加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公开条例。(人教科负责)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强化“十二五”规划纲要、“十大工程”、“四区建设”、“六个”和“六个一百”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综合科、重点办、投资科负责)

3、开展“标准建设年”活动。按照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部署,制定方案,细化举措,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

4、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要求,明确决策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健全项目申批、申报、资金分配等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专题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程序,实行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各业务科室负责)

5、继续梳理审核行政职权。对委行政职权继续进行梳理审核,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报市编办、市政务公开办审核确认后,及时上网公开。(人教科负责)

6、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实行网上办公,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办公室负责)

7、深入推进该公权透明运行。加强推进行政审批有关信息的公开,在政府信息网和委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要件的内容,根据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单位财政预算开支、物资采购等情况。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加大干部任免、奖惩等公开力度,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办公室、人教科负责)

第3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一、围绕海西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对接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立足本市实际,依据《建设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的总体布局,集思广益,高屋建瓴地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蓝图,更好地发挥规划在海西建设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探索切合我市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指标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比重。(市政府法制办、市绩效评估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探索开展市政府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运行调节手段,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加快垄断性资源、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和多元化发展,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继续抓好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与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继续完善和拓展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及行政服务规范化做法。继续推广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不断加强办事制度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校务、厂务、医院院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宜,逐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出台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督促市直部门年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全程跟踪、运行监控以及问题处理机制,市直部门年内要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开展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对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对随意决策、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决策机关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海西建设的法律支撑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完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汇编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一)全面推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定出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在全市各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定出台配套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查访制度、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电子政务网上运行平台。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平台集中运行,大力推进电子监察。(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执法机关把规范事项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逐步向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领域拓展。(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调查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强指导市容管理处做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工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容管理处配合)

(六)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并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机关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信息管理系统,并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示。(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积极拓宽渠道,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问责

(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质询。(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建立科学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民生审计和绩效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市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继续开展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认真贯彻《条例》,继续推行依法办理事项的“路线图”,全面落实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落实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机制,扎实推进“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行政复议组织机构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作用。完善行政复议与工作的协调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领域,深化大调解理念,探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议学法制度。(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配合)

(二)继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建立健全干部任职前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全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市人事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在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市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配备兼职法制员试点工作。(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配合)

第4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第三方评估意义重大

此次督查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等19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至关重要,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另一方面也在于长期以来存在的上动下不动的执行打折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从这一点来说,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也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题中之义。虽然督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督查本身缺乏技术支撑,再加上各种因素下的督查独立性不足,评估效果和公信力难免受损。第三方评估恰恰可以发挥研究咨询机构独立性、专业性的优势,避免政府在自我评价体系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独立、客观、公正。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第三方评估已经成为基本常态和程序式表达,其优势在于能够引导决策更科学、改革政策更符合实际、政策更好地落地,并能最大化地实现政府对自身的监督与促进。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国务院督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表明新一届政府更加开放、乐于接受监督的胸怀和推动国家治理方式创新的勇气。

评估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委托函后,四家评估单位高度重视,认为国务院把督查和第三方评估结合起来,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听实情、察民情、出实招、求实效的新风,一定要全力以赴,发挥优势,把评估工作抓紧抓实,发挥评估对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作用。

四家单位均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中科院成立了由副院长牵头的“重大水利工程评估”和“农村饮水安全评估”两个工作组。发展研究中心组建了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两个评估小组。行政学院成立了由副院长牵头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专家组。全国工商联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落实企业投资自”的调查组。

需要评估的每个项目只有一句话,但这句话的背后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措施,有一整套的内容和要求。评估组只有认真学习、充分了解了评估项目的具体含义、目标任务、责任主体以及要达到的效果,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为此,四家单位组织工作组,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实质和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中科院组织专家学习评估规定,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科学性、独立性。发展研究中心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梳理国务院关于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和扶贫方面的政策文件,理清工作要点。行政学院组织专家深入探讨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全国工商联多次开会讨论,力求吃透政策、熟悉评估内容。

四家单位结合评估事项,创新方式方法,制定了具体评估方案。中科院提出开展项目实施地抽样调查,选择3-5个省份,进行重点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拟利用全国政策咨询研究机构的工作网络,对省、市、县、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基层群众、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行政学院确定了实地调研、专家座谈、查阅文件、问卷调查和网络信息采集等评估的基本方法,既调查中央部委、又调查地方政府;既调查大型骨干企业、又调查中小微型企业;既调查专家学者、又调查基层群众。全国工商联对评估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12个重点调研省市。

评估工作紧锣密鼓、科学有序

正式评估前,四家单位均开展了摸底工作,增强评估的针对性、有效性。中科院发挥研究专长,以数据为基础,做好资料搜集等先期准备工作。发展研究中心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座谈,并就扶贫情况召开专家座谈会。行政学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编办、部分经济专家、地市级市长班学员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的看法以及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建议,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评估体系和标准。全国工商联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摸底。

目前,第三方评估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评估组以问题为导向,分别深入实地开展“接地气”的调研,既看实物又看数字,还注意倾听基层群众、企业等利益攸关方的反映。中科院评估组6月25日上午,前往水利部调研,听取水利部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相关规划、项目进展和成效的介绍,并查阅收集了相关书面资料和数据。之后,评估组前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委以及湖北、黑龙江、重庆、山东和甘肃5个重点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发展研究中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政策评估组6月9日至13日、6月17日至20日,分赴贵州、广西、浙江等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之后,召开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7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进一步深入有关地方和部分商业银行进行实地调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政策评估组分赴安徽、云南、贵州三省,对省、县、乡镇、村居、农户等5个层级进行调研,对县、村居、农户三个层级进行问卷调查。行政学院组成三个专题组,7月1日至5日分别赴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调研,7月5日至20日分赴广东、浙江等13个地区进行调研。全国工商联部署各地方工商联组成4个调研组,7月上旬分赴天津等13个省市和8个全联直属商会开展重点调研评估,直接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实地考察部分示范项目,征求项目业主和社会投资方对示范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第5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四是多措并举尽早完成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借助省里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改革的XX,我们积极谋划,摸清底数,合理布局,制定我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三年整合改造规划。拟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位新建3--4个区域性、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方面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采取公建公办或公建民营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民建民营的方式解决。推进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的进程,探索将单一福利性养老拓展为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盈利性一体的养老模式,彻底解决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安全难管理、管理难的问题。

第6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领导,充实了气力。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雷云、县人才办副主任杜红松、县仲裁办副主任吕世军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负责人,吕世军为局综治及维稳工作联系人。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进全年人事人才工作要点,纳进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了季度分析研究,半年总结检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明确任务

一是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我局印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进了干部考核内容,与职务任免、政治名誉、级别升降挂钩;三是要求各股、室、中心做好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员的治理与教育培训,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加强了对社会各类人才的同一治理,并提供了优质服务;四是及时调整健全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程序,加强了对单位用人的监视检查,切实维护了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当权益。

(二)落实责任

一是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个人实行目标治理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具体目标、赏罚措施层层落实到各股、室、中心和个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进单位目标考核、职工政绩考核以及全县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范围,并与津补贴、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逗硬赏罚。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加强了内部执法监视检查。由于机构健全,职员落实,措施到位,防范有力,全局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加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是预防各种违法违游记为的发生,减少社会治安题目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切实加强了以道德、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为主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了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做到了学习资料、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的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注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好了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的培训教育;三是抓好了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工作,制定了20*年全县公务员培训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筹备了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

广泛深进地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法、*的自觉性。在今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灯箱、组织职工收(看)听法制节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文,得到了县综治委的肯定。

四、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预防了事故苗头,减少了社会治安题目。

(一)建章立制

健全了局机关内部治理制度;加强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事局部分执法责任制建设;充实完善了内部治理的各种机制,大力推行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政务公然,着力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阳光下作业,把行政事务纳进了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有序轨道。

(二)依法行政

第一,做好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治理。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和职称制度改革有效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治理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员任职前公示制全面实施,建立起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新机制。二是事业单位工资收进分配制度日趋完善,对专业技术职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会同组织、财政等相关部分做好事业单位津补贴规范工作,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按标准足额及时地发放。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然考调职员工作做到宣传发动广泛,社会知晓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效开展;程序严谨有序,社会公信力高。上半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公然考调职员11人。四是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逐步完善续聘、解聘、辞聘等聘后治理制度,指导新设立事业单位科学、公道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规范了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聘任制。上半年,共评聘专业技术职称19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8人,低级专业技术职称129人。五是机构编制治理工作严密有序,及时进行了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治理工作;着力推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治理,继续实行职员编制治理卡、增人增资卡等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视;办理完结各部分上报的调编、更名、增设内设机等编办日常事务,为构建*、平安*奠定了基础。

第二,做好安置及维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通过把解决实际题目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了“五包”责任制。按政策规定,上半年落实了全县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医疗保险、再就业、节日慰问和个案解决特殊困难等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每月发给补助、救助费30000元,累计发放补助、救助和慰问金达540000元,建立起解困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稳妥做好来信来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案、提案和议案2件;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书记“百姓网上通”群众件2件;办理“县长民情信箱”件3件;办理其它来信来访15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覆信”,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三,大力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从4月8日起至5月底,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以认真学习进步、认真查摆题目、认真剖析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中心的作风效能建设及保先创优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作风效能建设暨保先创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进步,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局干部职工的廉洁性、纪律性、自觉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度和认可度大大进步。

五、加强防范,健全机制

充分利用调解机构,加强疏导调解,指导单位、乡镇建立健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对人事纠纷在“防”字上狠下功夫,发现纠纷做好“三不原则”,即受理不过期,调解不过夜,处理不过度,特别是在处理集体上访时作好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第7篇:编办工作要点范文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民政厅工作和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省人大评议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9月,我们按照述职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相关工作;去年12月,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人大代表智慧,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部署全年工作;今年1月。我们将整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内容写入2007年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3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千访万”(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5月,我们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局处室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仔细对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在厅领导班子和厅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述职评议为动力,以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民政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前瞻性研究,找准方位,明确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方位和发展目标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有利契机,集中厅机关所有骨干力量,邀请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在客观评价我省民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政工作方位和发展目标,并正式出版了由吴桂英厅长担任主编的《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等,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明确了民政工作的方位。我们提出,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政冶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福利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切实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将民政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整合民政事业发展资源,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关于民政方位、发展目标和机制建设的认识得到了省政府的赞同,并写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意见》(浙政发(2007]26号),作为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为加大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二)突出重点问题研究,提升把握全局、协调推进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对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稳妥处理好民政公益事业与社会化、破除行业垄断与促进行业发展、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政府管理和社会投入等重大关系,拟定下发了系列政策性文件,认真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格局。一是促进民政功能的有效延伸。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从“兜底”型保障逐步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保障转变,将民政对象由“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等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二是优化民政事业发展布局。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工作布局从原来以农村为主逐步向城乡并重转变,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方式实现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保障向整体制度性安排和规范化建设转变。四是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创新调研工作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民政厅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厅领导、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调研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领导总抓、处室协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以“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走千访万”活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基层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原因,研究思路对策,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已走访10401个村(社区),18572人,收集意见5799条,出台整改措施956个。同时,创新调研工作载体,筹备和举办首届“浙江民政论坛”,向社会和民政系统委托研究课题和自选课题30余个,并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全方位保障。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共收到系统内外理论研究成果70余篇。届时,民政论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并交流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开阔全省民政系统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殡葬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民政行政职能,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民政事

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殡葬行业“管办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湖州等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底,会同省编办出台了《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浙民事[2006]269号),并在湖州召开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全省各地按照部署加快推进“两个剥离”,即将原来由殡葬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能中,把可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剥离;把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剥离,进一步明晰民政机关、殡葬监管执法机构、殡仪服务单位职责,切实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98%,共有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8000多个,生态葬法覆盖80%以上的村,“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部署。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会同省建设厅启动了社区布局规划研究等工作。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出了用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全省各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省级安排4115万元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居民自我服务,推进市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研究》。进一步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

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量不断创出历史新高,1至8月已销售福利彩票26.5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8亿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上半年全省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728.88亿元,安置残疾人近10万人。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探索,不断深化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断解决设施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即时救助等办法逐步推广。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至6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4.3万人。支出保障金3.5亿元,同比增长22%;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6亿元,救助90.39万人次。先后下拨18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52家敬老院建设,并下拨900万元补助“五保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同时,不断提高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规范民政财务管理。一是提高民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浙民计(2006]256号),对我厅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方面,要求厅机关的各项收入均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要求各局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准确测算各项目预算数;在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方面,要求各局处室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经费,不得新增项目.也不得超预算,当年的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浙江省省级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浙江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三是规范民政事业收费。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殡仪馆火化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殡仪服务收费作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财务检查和指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每年选择2至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支出的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自行选择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安排经费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独立的预决算制度,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和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优先安排省本级重大项目、市县示范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调整并明确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减少中间拨付环节,及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转化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加快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重点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在用足用好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明确要求公益金不得沉淀。

五、进一步加强民致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奋基层民致工作基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意

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不断完善富有民政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教育、监督、惩治、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重大事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并纳入2007年度对市和对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和评先创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做到“守土有责”、“一岗双责”。制发《2007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与具体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重大事项决策均按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格防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报告,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我们的要求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民政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责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台州等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网络向村、社区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基层的民政工作网络,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大力发展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社工队伍是民政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拓展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我们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社区服务等领域进行探索,力争通过加强职业社会工作规划、管理和指导,健全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水平评价等相关制度,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目前,我们已经在省残疾儿鸯康复中心等单位和地区进行试点,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