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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对9529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金额318.4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6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25.26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83.88亿元,已收缴财政资金57.1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67亿元,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8.76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案件和问题26件。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整改措施1224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47项,向社会审计结果公告487篇。
报告认为,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分支出批复下达不及时,支出进度不够均衡;个别支出项目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有的支出管理不够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待完善;有的税种收入计划未完成;部分社保费和基金计划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涉税审批事项审批不够严格;税收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14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违规收费1293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3844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96万元;4个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166万元;4个单位虚列支出977万元;6个单位违规列支570万元;5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5.5亿元;4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267万元。
对18个省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与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5.08亿元;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823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358万元;2个单位行政经费挤占项目经费238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补贴等50万元;3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5万元;6个单位往来款1900万元长期未清理。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西安市、宝鸡市和6个财政省管县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地税部门改变税种和入库级次入库税收;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未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少配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47个省级部门单位2012年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部分单位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其他项目支出;车辆运行费较高;年均会议次数较多;在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同时,对20个省级部门2013年1至6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20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2012年同期下降28%。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5.17亿元。主要问题是:4个项目超概算、概算外支出8.12亿元;6个项目违规招投标6.36亿元;2个项目超标准购车10辆,价值473万元;2个项目出借、挪用项目资金5780万元;2个项目滞留安置补偿资金等1.54亿元;3个项目因设计变更、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资产闲置905万元,损失浪费235万元。
2012年省审计厅组织对5市1区的804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26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违反招标规定;13个项目自行改变设计;275个项目未经审批超概算建设。9个项目现金支付工程款;6个项目多付工程款、监理费;5个项目不合规票据入账。14个项目滞留建设资金,6个项目建设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涉农和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省审计厅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全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安居工程资金预算安排不足,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未及时缴入财政部门,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支出。149个项目建设开工时“四证”不全,89个项目超标准面积建设。9个县(区)部分保障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部分家庭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对截至2012年底的渭河流域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资金及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7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0个县垃圾处理项目未按要求在2010年底前建成;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未达到设计要求;15个县截收污水管网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41个治污项目因自筹资金困难未能实施。
对91个县(区)2010年至2011年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弥补工作经费等。15个县级财政滞留欠拨项目资金。37个县配套资金不到位。10个设区市、25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直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擅自改变项目、项目建设未经招投标等问题。
对10个市、7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财政扶贫和扶贫贷款及小额信贷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0.8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2个市、县(区)财政部门少安排配套资金。33个市、县(区)财政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21个市、县(区)扶贫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14个县(区)扶贫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4个县(区)超贷款额度兑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对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1.9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市配套资金不到位3.9亿元。二是3个市135个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由于施工企业多计工程量、高套子目,以及建设单位签证不实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造价1.95亿元。
对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截至2012年底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009年至2012年,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偿还本金及利息占通行费收入比例低于规定的70%。二级收费公路与其他公路项目相互拆借、占用建设资金、通行费收入等5.42亿元。个别收费站挪用还贷资金支付人员经费等。
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县(区)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向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发放经营性贷款;向不符合借款条件、抵押物不合规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规发放多头贷款、关联互保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股金红利。
对4户国有企业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少计收入454万元;多计成本1068万元;少缴税费323万元;超核定基数发放工资768万元;违规向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少计固定资产770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府补助资金5922万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230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6.33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7129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责任金额197.97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3.7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9人。
审计查办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2012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5件,移送涉案人员19人,涉及金额8572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0件,涉及37人,金额7.15亿元。
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汇报。省长娄勤俭在肯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厅将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和纠正情况。
针对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改进支出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支出项目论证和审核,健全和完善项目库,全面推行项目滚动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预算,科学有效地调度国库资金,减少资金沉淀,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规范各项支出行为。
第二,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实行项目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统一采购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减少资金的滞留闲置、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任磊:当前,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纤检系统也正处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交汇点。面对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具备“跳出纤检看纤检,跳出纤检发展纤检”的远见和勇气,激发新思考,激励新斗志,纤检人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新思想观念,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适应市场发展新需求,适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努力找准自身定位,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进一步提升纤检工作的有效性。
根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的规定,专业纤检机构主要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等职能。我们山西省纤维检验局是山西省唯一的专业纤维检验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纤维质量监督职能的同时,受山西省质监局的委托承担纺织皮革制品质量监督职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如何有效发挥纤检机构职能作用,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赢得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认可,是纤检改革面临的新挑战,也是对各级纤检机构提出的全新课题和迫切要求。
我认为纤检工作应该紧贴民生工程,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只有服务国家经济和产业大局,紧贴民生工程,提高履职和服务质量,把服务民生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创新服务发展理念,主动改革,积极应对,摒弃僵化的思维定式和不符合时展潮流的工作模式,自我革命,自我加压,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杜绝“关、卡、压”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对企业和市场有效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促进纤检事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您认为此次改革纤检机构的机遇与出路何在?请结合山西实际谈谈如何才能实现纤检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任磊:山西是资源大省,经济结构相对单一,尽管天然纤维资源相对较少,就履行纤检职能的基础条件而言,山西在全国既是产棉省,也有一定产量的茧丝,虽然纺织服装、皮革产品制造业不发达,但消费市场很大。
近年来,我们强化了纤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树立了以质量为中心,做服务大文章的理念,细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具体做到了“三个坚持”来强化服务:一是围绕山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战略,为提高棉花、茧丝、絮用纤维制品等纤维质量及其竞争力,规范生产和经销企业的质量行为,坚持为企业服务;二是坚持从繁荣和规范市场、满足市场对纺织皮革制品检验服务的需求出发,坚持为市场服务;三是为促进纤维产业发展,适应新原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形势,走产学研发展之路,坚持为科技和标准化服务。
记者:山西局作为较早树立“以质量为中心,做服务大文章”的省份,有哪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任磊:从前几年开始,我们根据山西的实际情况,围绕省质监局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首先是以宣传为先导,营造全社会重视纤检质量安全的氛围。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我们积极开展质量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认真做好质量投诉工作,竭力服务消费者,维护企业正当的权益。每年“3·15”和质量月期间都联合太原市各大商场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图片展示、音视频播放、发放纺织品服装安全消费常识、洗涤及维护保养要点、“黑心棉”鉴别常识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法进行便民服务。每年义务开展“阳光纤检三进(进高校、进幼儿园、进工地)”警示宣传服务活动。我们还根据投诉情况形成投诉热点质量分析报告,以简报的形式寄送给生产和经销企业,起到预警提醒的作用。我们面向社会和市场,实验室开放常态化,编印科普书籍免费赠送。定期邀请企业、学校、媒体等单位的代表走进实验室,主动邀请前来办事人员参观了解检测设备和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相关知识,免费赠送《纺织皮革制品消费指南》和《纺织及皮革制品基本知识》等科普资料,进一步加强相互沟通,扩大了社会各界对纤检工作的认知度。
其次是以帮扶为重点,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技术服务。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和技术人才队伍,具备开展棉花、毛绒、茧丝、化纤及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劳动防护用品、救灾用物品等九大类261种产品的检测能力,同时实验室还拥有纤维和纺织皮革制品标准文献和图书资料上万份,掌握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科技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技术资源,在全省纤维及纺织皮革制品监督和检测领域处于主体地位。
如何发挥纤检技术优势,变部门资源为社会资源,我们提出了“进企入市搞培训、现场指导解难题、质量分析找问题、改进管理保质量”的帮扶措施。
“进企入市搞培训”即深入企业开展检验技术和标准等免费培训服务,提供最新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企业的采标率;进入商场开展纺织皮革制品质量知识培训,讲解商品鉴别及维护保养常识,提高经销企业的服务水平。
“现场指导解难题”即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了解生产工艺和质检状况,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检验条件;定点定人到商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商品质量信息,对存在的标识、外观等质量问题随时指导经销人员纠正或下柜,对消费者的投诉或咨询现场给予解决。
“质量分析找问题”即与生产及经销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反馈产商品质量信息,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质量分析报告,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
“改进管理保质量”即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查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改进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产品质量。
第三是以沟通为桥梁,加强同相关各部门的互动合作,促进同监管企业的良好关系。近年来,我们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纤检工作。在纤维质量管理工作中,加强同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农业厅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棉花、茧丝质量工作信息,主动反馈企业质保能力状况,为推动全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作出积极的贡献。在集团采购絮用纤维制品及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加强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民政厅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制定监管措施,严把产品质量关,成为全国较早在这些领域开展监管合作的省份。在处理同监管企业的关系中,加强沟通交流,多次召开生产经销企业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和国家标准,实验室开放常态化,讲解纺织皮革制品安全常识和技术要求,强化同企业的鱼水关系。这些措施极大地宣传和扩大了山西纤检局在社会上的影响,使纤检工作融入社会的每个角落,提升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记者:你认为当前改革对纤检机构的基础能力建设带来了怎样的挑战?具体到山西是如何应对的?
任磊:纤检事业要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只有扎扎实实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才能有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才能充分应对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此“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显得尤为关键。
良好的检测装备是技术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保证检验数据准确公正的前提。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标准日益更新,欧美纺织品安全技术法规不断出台,新纤维新面料的不断面世,消费者和企业要求的检验项目日益增多,对仪器设备的要求更加严格,加快装备更新换代、技术升级势在必行。事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最精密最昂贵的检验设备,没有人员正确地操作和使用,也只能是摆设。为此,做好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更为迫切。
近年来,我们从实验室建设、设备改造、业务拓展、质量管理等多方面推进,不断提高硬实力。一是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中,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检验装备的改造,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购置了HVI大型棉花综合检验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等高精设备;三是结合山西产业发展,成立了“山西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纤检系统率先开拓了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业务,服务山西安全发展;四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加强内部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取得国家“计量认证”、“机构验收”及“实验室认可”资质和证书,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五是目前正在建设7000平方米的纤检检测基地。
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相继组建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和生产基地、市场检测点,初步建立起了由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地和市场检测点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基本情况
1.1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率先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并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积极开展蔬菜基地及市场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2005年以来,长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和超市的蔬菜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并使抽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对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近5年来,累计抽检7000余个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市场及政府有关部门,促进了长春市上市蔬菜整体质量的提升;开展城区新菜田环境评价工作。为配合实施全市城区菜田外移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农产品质检中心承担了新开发菜田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三年来已经完成长春市6个区、12个乡镇、38个行政村和榆树市4个乡镇共计1011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抽检任务。当国内出现“毒白菜、毒韭菜、毒豇豆”等事件时,反应迅速,开展有效的排查工作,并及时地公布检测结果,为消除市民恐慌,保证市民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提供了保障;自2007年开始,经省农委考核合格后,承担了吉林省9个地市蔬菜水果的例行监测任务,目前年抽样检测量达到了2000余个;对各县及基地、批发市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蔬菜农残速测技术、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培训。
1.2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逐步建立,并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监督检验中发挥作用 长春市是农业大市,所辖的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等县(市、区)均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2009年以来,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下,由地方提供实验室场地、人员以及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设备购置资金,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其中,2009年投资了400万和300万,分别建设了德惠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双阳区农产品质检中心;2010年投资390万成立了农安县农产品质检中心;2011年各投资300万,成立了榆树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九台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目前,这些中心均处在设备购置、安装、人员培训等工作中,今年开始即可开展检测工作。
1.3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站(点)全面启动,初步形成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框 长春市目前有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果品中心批发市场),有一定规模的超市40余家,农贸市场50余家,其中两大批发市场的果蔬批发量占长春市蔬菜水果需求总量的80%~85%左右。长春市原有的两大批发市场原来均建有检测室,但由于是企业自行组建,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存在着把关不严、时效性不强、疏于检测等现象,为保障长春市市民食用蔬菜、水果的安全,彻底改变原有的由批发市场检测室对进入市场的果蔬实行自检的不利状况,2010年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由市农委牵头,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长春市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由政府部门派驻的检测机构负责进入市场的果蔬实施检测。市政府为此拨付专项资金152万,并由农口其他单位抽编20人,成立了蔬菜检测站和果品检测站,实施三班倒、全天候的检测。自2011年8月份开始检测以来,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已检测果蔬样品15000余个,有效地杜绝了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长春市市场,使市民吃上了放心菜、放心果。
2.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市级与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发展定位不够明确,协同作用不强 目前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具备了对农产品(蔬菜水果、粮油作物)质量、农业环境(农田土壤、灌溉水、大气)、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的检测能力和资质,其检测性质为定性定量检测,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按其职责应以快速检测和半定量检测为主,注重在本县区第一时间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初步确证后及时上报上级质检中心进行确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以及时控制。但由于人员技术水平运行经费的制约,目前尚未形成检测能力。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上下协调难度大;5个辖区的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各自为阵,对生产基地和市场的监督检测工作容易形成断层。
2.2市场、基地快速检测站(点)的配备不足,管理不够规范,检测可靠性差 除了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设立的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点比较规范以外,长春市近100家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和农贸市场中也有近30家设立了检测点,但是由于检测人员和经费的不足,目前检测工作多数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开展工作的市场和基地检测点,尽管实行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统一培训,对检测站(点)的设立提出了统一要求,但由于没有出台规范性的检测站(点)管理办法,各类市场、基地具体情况的差异,造成站(点)布局设施不合理、仪器试剂配置不统一、人员操作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专销区柜不明显等方面的较大问题,致使检测结果的不一致性、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可靠性差,影响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工作的正常开展。
3. 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发展对策与建议
3.1以产品、产地监测为重点,提升市级质检中心的核心能力 充分利用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现有技术装备,围绕长春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业化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套改善检验环境和设施,大力扩充检测项目;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以果蔬等农产品为主的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明确赋予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监督管理职能,真正发挥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把中心建成全市农产品、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检测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
3.2以农产品快速检测为重点,强化县级质检中心的检验能力 长春市所辖的5县(市、区)农产品质检中心均已成立,部分县区的检测仪器采购已完成并配置到位,应加快对使用检测分析仪器及快速检测仪器等检测人员的培训,争取尽早开展工作。目前应重点开展高毒农药和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及初步定性工作;承担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监测任务的抽样工作和生产过程监督检验工作;指导生产基地和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技术咨询培训等工作。同时,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可与规模大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批发市场相结合开展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检验能力。
委托检验出现的背景
1993年,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出台,我国确立了以监督抽查为主的质量监管政策,这项政策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对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产品的丰富程度和人民的消费要求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使得以监督抽查为主的国家质量监管工作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并未对监督抽查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使得质量监管工作很难实施到位。一方面是政府、企业、人民群众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另一方面,地方财力等原因使得以监督抽查为主的质量监管体系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各种委托检验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在一段时间内,这些检测机构的出现,为保证政府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契合点,既保证了产品质量,促进了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又避免了政府质量监管方面财政投入不足的尴尬。其实质是国家在质量监管政策、方式方法上的一个尝试,希望质量责任由政府监管监督抽查为主转向以企业自觉委托检验为主。
委托检验不同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是企业的自主自愿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产品的要求已不仅仅限定于外观和耐用性,而是将环保、健康、节能等作为选择产品的主要依据。以纺织品服装为例,人们的关注点已逐渐从款式、耐用转移到产品的舒适、环保和功能上来,对面料化学残留以及功能性的检测需求越来越强烈。企业迫于政府监管和社会关注,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希望通过第三方委托检验从源头把好产品原料质量关,保证其产品的安全、环保、可靠。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具有特殊性能的功能性面料不断出现,例如像现在市场上已经出现的防静电、吸湿快干、抗菌防臭等面料,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为产品的特性提供可靠、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委托检验不仅有效地利用了政府资源,提高了仪器设备利用率,也为企业加强质量控制、促进科技研发、增强产品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成为当前商品贸易过程中企业规避风险经常采取的手段和做法,是产品质量检验的一种重要方式。
从这几年国家监督抽查和北京市监督抽查的情况来看,与委托检验批次节节攀升相对应的是纺织品服装监督抽查的质量状况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国家质检总局近年对纺织服装产品的抽样数量保持在350~400批次,抽样合格率已经从2006年的73.2%上升至2008年的96.6%(不包含产品标签合格率综合判定情况);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年对本市生产的纺织品、服装产品的抽样数量在350种左右,抽样合格率从2005年的46%上升至2009年的89%。从国家和北京市的抽样情况来看,产品抽样合格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与企业委托检验的增长呈同步趋势,说明企业自主委托检验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委托检验现存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委托检验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消费索赔现象频出、部分标准严重滞后等等,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某个检测机构自身的力量是很难解决的,往往需要立法、检测机构监管、质监、工商、标准管理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现仅从纺织品委托检验的产品特点出发,将委托检验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如下:
1.部分检验报告缺少严肃性和准确性
检测机构鱼龙混杂,部分检测机构为盈利不择手段,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使委托检验报告数据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
检测报告是生产厂家将产品推向市场的一个重要凭证,也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2000年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的检验测试市场也逐步放开,各地成立了许多新的检测机构。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北京就有大大小小的纺织品服装检测机构13家之多,有计划经济时代服务生产工厂遗留下来的检测机构,有作为保障政府行使监督职能的公益性检测机构,也有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检测公司,还有进入中国市场不久对中国检测市场虎视眈眈的外资检测公司。这些检测机构构成复杂,虽然实验室建设上大部分由质检总局指导,但行政关系上隶属于不同的上级部门;财政来源上虽然有些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但绝大部分为自收自支。既然检测机构隶属于不同的上级部门,收入上自收自支,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农夫山泉前期不同检测机构出具完全不同检测结果的问题了。由于个别检测机构以短期逐利为目的,技术实力薄弱,导致在市场上出现了不规范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的整体形象大打折扣,检测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严峻挑战。这些不规范的报告结果极易误导客户和消费者,给市场经营带来质量隐患,同时也扰乱整个行业与市场秩序。
2.检验只对来样负责和部分检测结果具有时效性导致纠纷不断
委托检验通常只对样品负责,检验机构无法对样品的真实来源进行调查,部分政府部门不认可外地委托检验报告,一旦发生问题经常会出现检测机构与委托企业互相推诿的情况。
委托检验的性质决定了检验机构不可能对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深入了解,只是单纯地负责质量检验,无法对样品的真实来源进行调查。生产者如果合格产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委托检验,却拿着合格的检测报告将不合格产品送至市场销售,检测机构根本就无从知晓。如果检测机构再以“仅对来样负责”来搪塞,那么必然会再次发生诸如“海南农夫山泉”和“陕西渭南奶粉”此类事情。现实中,部分政府部门不认可外地检测报告,我们多次遇到在我单位委托检验合格而在外地却被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合格部分往往是再现性差的项目,有的项目的检验结果具有时效性而标准中并未说明。这其中除了标准理解以及项目本身的问题外,也存在个别政府部门与当地检测机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情况。仅在2009年,我们平均每月就要处理3起因抽查结果与委托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检验机构与当地抽查部门各执一词,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我单位的业内声誉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3.同一项目的检测结果在不同检测机构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某些检测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问题或者检测标准问题导致同一样品检测数值不稳定,数值的再现性差。此外,由于检测机构对标准的理解、掌握不同,导致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有较大差异。
在客户的委托检验中,有些检验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特点,导致检测结果的再现性较差。比如,在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甲醛含量的限定。甲醛具有可挥发性,在不同时间检测数据会有偏差,不具有再现性,往往会出现同样的样品前后时间检验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有些检测项目,由于方法标准不完善或者检验仪器精度问题也会出现再现性差的现象,对纺织品pH值的检测方法就有待完善。此外,同样的标准,不同检测机构有不同的理解,往往导致各地执法检查结果与委托检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发生。我单位曾经有一份委托检验报告就是因为对标准理解的不同,而与上海工商局委托的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出现偏差,直接造成了委托单位受处罚进而向我单位索赔的严重后果。
对委托检验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明确各检验机构的职责定位,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避免不正当竞争
规范检测行业的前提是要明确各检测机构的职责定位。一部分检测机构隶属于国家政府部门,这部分检测机构首先要明确自身作为质量安全的监管支撑、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的功能定位,摆正作为履行质检行政执法职责的监督抽查、检验检疫等检测行为与开展社会委托检测行为的关系,加强和完善对这两种不同性质检测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正确履行政府监督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避免出现为获取单位经济利益而以监抽促委检的行为和做法;另一部分检测机构要明确自身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加强自身管理,摒弃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负责。相关实验室要加强证后监管,避免“重发证、轻监管”或“只发证、不监管”,加大对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环节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力度,推进验货把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和国民素质的现状来说,仅仅靠企业的自觉自愿行为远远达不到保证产品质量的要求,个别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仍不惜铤而走险,而部分委托检验的不负责行为则为这类企业的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这些不合格产品一旦流向市场,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危及人身安全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和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以陕西渭南毒奶粉为例,如果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当地加大对奶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就不会被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蒙蔽,也就不会有毒奶粉伤人的事情发生了。另外,从提高样品代表性的角度出发,进厂(商场)验货制度不失为一条好的方法。由检测机构直接从大货中抽取样品检测,避免了流程中样品代表性不高的、容易出现人为误差的问题。
3.加快检测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和机构间技术交流,提高检测人员的职业素养
在质量事故频发、检测行业公信力面临挑战的敏感时期,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机构的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各检测机构的当务之急。检测工作相关人员应当实行全员考核,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在对人员管理进行整顿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质量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检测工作在质检事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进检测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加比对试验比例,有利于解决检测行业内的一些疑难问题,比如方法标准因理解不同造成的结果偏差等。
4.加强检测机构意识转变,重视服务对于提升检测机构实力的重要作用
在对委托单位进行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企业对于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的迫切需求,而有相当比例的企业对我国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产品标准等还很陌生,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提高产品质量根本就无从谈起。委托检验是一个产品,是检测机构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中的一项内容,但远远不是全部。只有将委托检验服务与其他服务项目结合起来,急企业之所急,做企业之所需,才能得到企业的认可,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上海读者 刘铁波 邱会珍
加拿大:问题食品百分百退款
记者在北美最大连锁超市COSTCO购物时,看见商场通告栏上有不少商品被召回的通知,有衣物、食品等。其实,这是加拿大商场自动召回物品的一种常见情形。在召回通知栏中,有个关于面包的通知说:鉴于有顾客吃面包时发现了一颗小钉子,商场担心消费者的安全,所以决定紧急召回这批面包,呼吁顾客们赶快前来退货,并承包100%退款。商场经理告诉记者,即使面包已经吃了一部分也可全额退款。记者问经理将会怎样处理这类召回食品。她说,由他们自己的糕点厂生产的面包,回收后将会送回总部,按照垃圾处理方式全部毁掉。其他厂家生产的食品,回收后会退给厂家销毁。
在加拿大,食品召回的通知时常见到,凡发现有变质、含有害或过敏成分的食品都会被及时召回并销毁。
加拿大食品监查署(简称CFIA)主要职责是检查食品、动物和植物,以确保人们的安全健康。CFIA分设各部,有食品安全监察员队伍和专门的技术安检班子。每天24h连续运作,监督检查各地食品安全,并在网上和媒体上有关警报,敦促商家加紧召回过程,提醒公众注意,并设有专线为民众提供举报途径。
日本:出了事必须登道歉信
日本对于食品制造商有条名为“自主回收报告”的制度,就是食品商不仅要接受行政监督,最好还要自己主动将问题食品召回,然后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有义务负责向销售点附近的居民广而告之。这样的话,政府部门会给予指导和帮助,否则就要停业整顿,被开出大额罚金等。
食品厂商或食品店一旦发生食品召回事件,一定要在公司网站主页和全国各大报纸上刊登“道歉信”,并主动说明将会怎样处理召回食品,以及怎样向已购买的消费者赔偿等。
对于召回的食品,不会再做挽救措施,如重新加工再出售等,而是被送到废弃物处理商那里,由废弃物处理工厂将其加工成饲料或肥料。召回食品的处理过程也是受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监督的,食品厂商也会向政府公开处理工程,政府也会派专人去现场监督。
当日本食品商做完登报通告、召回食品处理和向消费者赔偿等这一系列过程后,会在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留一份档案,就是关于此次召回事件的前前后后,并会提交政府分析报告,即分析产生召回食品的原因,以及今后改进的具体日程。
英国:每个食品都能查到产地
英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要特征是严格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例如,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通过电脑记录很快就能查到食品来源。去年“克隆牛”事件着实让英国民众紧张了一回。但早在1998年暴发“疯牛病”后,英国食品标准局就出台了设立“牛户口”的政策,登记注册英国境内的每一头牛以及它们的去向。
由于公众对克隆动物食品存在疑虑,食品标准局根据“牛户口”很快查明了“克隆牛”是一头从美国进口的克隆牛后代,并据此确认了其后代8头牛所在的农场,以及是否有相关奶制品或肉制品进入市场。结果公布后,公众了解了相关事实,一场风波也随之消散。
严格的监管体系有效地控制了问题食品在英国市场流通,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记者几天前在大型超市莫里森斯看到货架旁一个大标牌上写着“莫里森斯无籽葡萄干被召回,原因该产品可能含有小绿塑料片。”并详细注明产品名称、质量、保质期及包装的细节。标示牌上还写道“如果你购买了该产品,可到销售点全款退货。”
新西兰:召回信息谁都能看到
新西兰的食品安全由新西兰农林部隶属的食品安全局负责。他们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因此发现问题食品,必须严格遵守召回制度,这是防止问题食品继续危害民众的重要补救措施。
一、指导思想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高认识,切实把管制刀具查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到管制刀具管理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依法管理管制刀具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有效手段。所以我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工商、质检、商务、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本着严查、严管、严控的原则,抓好全县的管制刀具查缴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这次管制刀具查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管制刀具查缴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县工商局、质检局、商务局、城管大队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长谭勇军任办公室主任。查缴办负责查缴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查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有关材料、法律、数据的收集和统计等日常性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管制刀具生产、销售登记备案制度。
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刀具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生产、销售刀具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公通字[]2号)的,要严格依照《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生产备案、销售登记制度,按规定填报《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登记表》、《管制刀具销售情况登记表》。对生产管制刀具的,要督促落实铸刻商标和编号管理;对经销管制刀具的,要督促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三禁止两报告”制度(即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员禁售,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购买管制刀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没有铸刻商标或者号码,不按规定建立购销制度,向不符合配带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匕首、三棱利刀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没收制造、销售的管制刀具;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严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行为。
1、指导机关、团体、企事单位及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保卫机构,建立禁止携带刀具入内的安全制度,保卫人员、保安对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对不听劝阻、强行闹入的带刀可疑人员要采取措施控制,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2、要指导帮助展览馆、影剧院、游乐场、运动场,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配备使用安检设备,严查携带刀具的不法行为。
3、汽车站要配备好安检人员,在进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上车检查之时,也要加强对管制刀具的检查,严禁携带管制刀具乘坐公安车。
4、公安机关要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的方法,适时组织开展统一联合行动,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外来人员聚居区、风景旅游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商场、夜市、网吧、歌舞厅、银行、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巡逻检查,集中清理非法生产、销售管制刀具的小作坊、摊点等治安乱点,及时发现并清除隐患。要全面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逻和查控工作,要加大对上访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盘查力度,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彻底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
(三)切实做好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
各基层派出所要将辖区内上访人员始终纳入管控视线,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辖区内精神病人,要加强对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在做好病人看护的基础上,注意保管好家中刀具,避免出现持刀肇事肇祸问题;配合学校加强问题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止刀具进校园”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在校学生自觉抵制持有、携带刀具的不良行为。
(四)严格依法查处。
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少数民族人员非法携带、销售藏刀、腰刀,靴刀等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持刀械斗、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处理。
(五)建立责任倒查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为了切实增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责任感,防止出现走过场,消极应付的现象发生,公安机关要组织牵头落实各项责任,建立责任倒查制度,把管制刀具查缴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因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恶性涉刀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集中展示典型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社会民众充分了解管制刀具的社会危害性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要深入走访全县所有生产、销售刀具企业,面对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自律工作,确保行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在管制刀具管理、查缴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查缴范围。
(二)查缴工作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
黄酒是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粮食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发酵酒。黄酒酒精度一般为8%~20%,适宜各类人群饮用。不过,消费者如果想从喝黄酒获得保健效果,不仅应该做到适量饮酒,而且还得懂点选购常识。
质量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一次国家监督抽查,从抽查的上海、江苏、浙江等7个省、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看,主要存在如下质量问题:
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一个重要的卫生指标,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菌落总数超标,就意味着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总酸不合格 总酸不合格直接影响黄酒的口感。国家标准规定,各种黄酒中总酸含量应在3.5~8.0克/升之间。
标签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未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保质期,以及标注的产品名称与实际产品不符、酒精度与标签明示值不符等。
选购建议: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黄酒产品。
2.选购大型企业或有品牌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3.认准黄酒的国家标准,如GB/T13662、GB17946等。
4.从黄酒产地、含糖量来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黄酒种类。
5.辨色识好酒。正常黄酒应呈黄褐色或红褐色,清亮透明,允许有少量沉淀。
“黄酒经”
黄酒作为民族特产,其中以浙江绍兴酒为代表的麦曲稻米酒是历史最悠久、最有代表性的黄酒;山东即墨老酒是北方粟米黄酒的典型代表;福建龙岩沉缸酒、福建老酒是红曲稻米黄酒的典型代表。黄酒按含糖量的多少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干黄酒含糖量小于10克/升 。“干”表示酒中含糖量少,因为这类酒的糖分都发酵变成了酒精。
色香味:口味醇和、鲜爽,浓郁醇香,呈橙黄至深褐色,清亮透明,有光泽。
半干黄酒含糖分为10~30克/升。“半干”表示酒中糖分还未全部发酵成酒精,保留了少量糖分。在生产上,这种酒的加水量较少,相当于在配料时增加了饭量,故又称之“加饭酒”。可长久贮藏,是黄酒中的上品,我国大多数高档黄酒属于此类。
色香味: 口味醇厚、柔和鲜爽,浓郁醇香,呈橙黄至深褐色,清透有光泽。
半甜黄酒含糖分为30~100克/升。 这种酒工艺独特,成品酒中的糖分较高,该类酒酒香浓郁,酒度适中,味甘甜醇厚,为黄酒中之珍品。缺点: 不宜久存,贮藏时间愈长则色泽愈深。
色香味: 醇厚鲜甜爽口,酒体协调,浓郁醇香,清亮透明,有光泽。
关键词: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
一、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
1.1、施工管理人员的准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统计核算员、安全管理员等几个岗位,工程部依据工程规模及难易程度确定管理人员的数量并进行职能分配,项目经理做为项目的负责人,在工程部的领导下,组织本项目人员认真熟悉图纸,与营业部沟通现场用工及材料用量。提出人员及机具计划,在公司要求工期内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1.2、施工操作人员准备。工程部依据项目部提出的劳动力计划,结合公司整体施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准备各工种人员,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入场工人进行入场前的教育及相应的技术安全培训,使工人在入场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质量要求有所了解。
1.3、施工技术的准备。项目部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由总工办组织项目部及营业部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项目技术人员在工程部及总工办的指导下,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顺序、主要项目施工方法、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降低成本措施、保证工期及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及机具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布署及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分配等。
1.4、施工材料的准备。为了提高计划材料的准确性,由项目部依据营业部下发的分项材料表对各分项材料用量进行核对,及时将修正材料量返回营业部预算员处,由预算员下发材料计划表,此计划表做为采购人员的采购依据提前联系供货单位,从而保证材料的供应。项目部同时向采购人员提供材料进场时间要求,从而使采购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按部就班的进行材料的准备。
二、加强施工项目的过程控制,创造精品工程
2.1、施工人员的控制: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各自按照岗位标准进行工作,工程部随时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考查,并如实记录考查结果存入工程档案之中。各岗位依据其性质,量化为若干小的考评项目。考评结果将是工程部对管理人员进行评定的依据,评定结果与奖罚挂钩。施工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相对稳定的施工队伍是一个企业的根本保证,每一个操作人员对公司的管理都清清楚楚,这样便于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现场施工员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力,力争做到人员流水作业,降低窝工损耗。
2.2、施工材料的控制。装饰材料品种繁杂,质量及档次相差悬殊,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又受到业主的克观影响,因此,装饰施工材料控制比较麻烦。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先报验,将业主同意的材料样品一式两份封样保存,一份留项目,一份留业主,在材料进场后,依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报验,报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2.3、施工机具的控制。库管员要对施工机具妥善保管,分类存放,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操作人员在领用工具时要向库管员说明机具的使用目的,库管员按照机具使用要求发放机具,保证机具正常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正常施工生产,公司对每一台设备都建立了维修档案,从而保证了进场设备都已经过检测合格。对于工人手使工具,由工程部按工种不同列出必备工具明细,入场前检查各工种自备工具是否齐全,保养是否良好,如用于打玻璃胶的专用工具,贴防火板专用工具,安装修边角及不锈钢扣条的专用工具等。
2.4、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在加工厂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主管,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进行世贸商场二层内装地面砖铺贴过程中,技术人员针对其面积大,柱子多等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工艺做法,从技术上保证了铺贴质量,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从而使该工程被评为单项样板工程。
2.5、施工环境的控制。施工环境对装饰工程的影响很大,尤其是油漆工程,在进行油漆施工时,现场不得有灰尘,天气必须晴朗,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控制好施工环境,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在进行工序安排时要合理,避免施工污染,同时保证各工序所需环境要求,如室温要求、基体干燥要求、空气清洁要求等。因此一般结构方面的工作先进行,饰面工作后进行;头顶工作先进行,头顶以下工作后进行;隐蔽工程先进行,包封工作后进行;水电管线工作先进行,灯具、开关、插座、洁具、五金配件安装工作后进行;易受污染或贵重材料,保养不易的工作(玻璃制品、镜面、壁纸、面料、地毯等)应最后再做。如果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则要制定相应的保温升温措施,同时要注意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3.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项目质检员进行验收。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质检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记录,质检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工人本身的质量意识,加强了工人的责任感,如果不交接即生产,一旦出现问题,不是自己做的事也要承担责任。从而在操作人员中形成人人管质量,遍遍有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3.2、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项目质检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使工人理解“松是害,严是爱”的道理。
3.3、做好内部验收,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公司品管部、工程部、设计部及营业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顾客进行验收。
参考文献
[1]. 王勇:浅谈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M].科技创新导报2009年第36期。
一、选择甲醛释放量低的产品
木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仍是中、低档家具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1.5mg/L为合格。十几年来,尽管每年都在监督抽查,仍的许多低档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严重。
造成家具中甲醛释放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制作木家具的原材料――人造板材是E2级或劣质板材,而不符合E1级要求。按照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中规定:符合E1级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材(下面统称为人造板材)可直接用于室内,符合E2级标准的人造板材:即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甲醛释放量≤30mg/100g, 细木工板、胶合板≤5.0mg/L的必须经过饰面处理以后才允许用于室内。
一些城乡结合部的家具作坊小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E2级或劣质板材致使甲醛释放量超标。因为消费者用眼看、手摸了解的外观质量是无法辨别到甲醛是否超标,通过多年的质检经验我体会到,选择家具时把门、抽屉打开(封闭处都可以),用眼、鼻子感觉一下刺激、流眼泪、打喷嚏的甲醛必定超标至少3倍,就不要购买了。
二是生产企业使用劣质或超标的板材在生产工艺上达不到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即“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这是对人造板甲醛释放的一种阻止方法,把家具板件和部件的四边封闭严密,使人造板中的甲醛释放不出来,从而降低甲醛释放量,因此消费者可以在这个环节上掌握一些小窍门,选购家具时看看家具底部是否都进行了封边处理,如抽屉底、桌面的背面、侧立板的底边……等等,以此来判定家具制作工艺质量,从而推断产品整体质量。建议购买板式家具的消费者,如果发现产品没封边,尤其是隐蔽处能看到板材内部、立茬,就不要购买了,因为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不封边的家具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没有合格的工艺,不可能有合格的质量。
二、全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和假冒实木家具的鉴别
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实木类家具是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或在此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这里标称的实木板材是指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第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而不是细木工板、胶合板,或目前较为流行的“条子板”。用“条子板”、细木工板、刨花板等人造板材做芯板、表面贴齿接板木皮,假冒“实木家具”,坑害消费者的现象较为普遍, 消费者在选择实木家具时应在家具抽屉脸、门扇的边角处查看年轮线是否一致,在桌面、抽屉面处查看木材拼接线是否里外一致,以免买到表里不一的家具。
三、提醒消费者重视沙发内部的木料
在沙发内部使用回收旧家具、旧门窗、建筑工地木板、旧房坨、房檩、旧地板、旧纸盒包装箱等,并带着水泥、土、沙、灰、油漆等污渍,不刨削出新茬,不做清洁处理就用做沙发木框架的主要材料。只因有华丽的外表,只因购买者看不到内部用料,生产者就如此嚣张的使用回收垃圾,使沙发产品成了废物利用、房屋拆迁的附属产品。这种现象在办公沙发和中、低档沙发中普遍存在。有的沙发产品除外表包覆的面料是新材料外,其余都是回收的旧木板、旧泡沫、旧纸板制做而成,销售价为两、三千元一套。生产者的利润之高,可想而知。消费者怎样通过外表看到内部的真实质量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打开沙发座位的底布至隐蔽处,不要只看沙发预留的观察口,一般长700mm,这是企业为蒙骗消费者特意留下的,这个部位是往往都是干净的新木料,在观察口之外就截然不同了,尤其是在扶手、靠背内部就能看到真实的内部用料。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沙发时,不要只注意沙发外表的布料、款式,要更重视内部质量,不要花钱买垃圾沙发带回家污染我们的生活环境,影响身体健康。
四、床垫内部铺垫物增加了致病菌的检验
QB/T 1952.2-2011《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新标准增加了对床垫的甲醛、抑螨率以及致病菌的检验。因为在低档床垫的生产过程中,没有除尘、消毒、杀菌等工艺。有的企业把内部铺垫料毛毡、棕芯、泡沫混合堆放,车间内工人脚下踩的、地上扔的内部衬垫料沾满尘土和各种杂物,有些小企业把原材料放在室外敞篷库房里,风吹、日晒甚至雨淋,使原材料变色、发霉、污染严重。因此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不要图便宜,要在正规的企业和商场购买有售后服务保障的床垫产品,并索要质检报告,确保自己不上当受骗。
五、不要购买没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家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