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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
缺陷产品召回.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并不陌生,如2004年安徽阜阳奶粉事件、2005年亨氏爆出的“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案、问题医疗器械事件及“2006年笔记本召回事件”、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等等。
如何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们必须把“说真话.讲真情”的道德呼唤转变为一种法律制度,从而能从制度上保障社会公益和个人权益的实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结合,其意义正在于此。更为重要的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属于一种事前弥补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损害的发生。因此,建立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
1.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含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存在缺陷可能或者已经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时。依法向主管机构报告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对缺陷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或收回,主管机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的制度。
1.2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特征
第一,缺陷产品召回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系统性缺陷。即产品召回不是因为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而是在设计、制造、销售过程中由于受到技术水平、设计能力及当时的生产状况等因素制约,导致产品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以致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污染。且这种缺陷是在产品的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中普遍存在的系统性缺陷,而不是个别的、偶然性的缺陷。
第二,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主体是生产者或产品提供者。这就使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了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出租者等所有涉及产品流通的市场主体。
第三,政府主管部门在召回程序中依法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能。在召回过程中,政府一直作为第三方参与整个法律关系。第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召回制度确立的初衷以对未来危险预防为取向。召回制度还可以有效促使企业不断变革和更新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如此循环下来,消费者权益维护和企业自身效益的双重目的能相得益彰,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自然也就得到最好的维护。近年来.发达国家把对环境的损害也作为认定产品是否应该召回的标准之一,该制度的社会公益性体现得更为突出。
二、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相关内容散见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特定行业产品召回制度。具体来讲,就《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部全国性法律规范而言,二者虽有缺陷产品的内容,但没有明确提出“缺陷产品召回”的概念。而且二者均存在对缺陷产品召回规定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就地方性法规而言,2002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其他省市也纷纷效仿。地方性法规对缺陷产品召回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但它们都属于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特定的地区.适用范围狭窄,效力层次低。而且,将缺陷产品召回作为一项制度.这些规定仍显粗略,不够具体。就特定行业产品召回制度而言,2004年lO月1日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次在具体的行业制定了完整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2007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制定后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管理的又一举措。特定行业产品召回制度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只适用于一定的行业,效力层次低且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三鹿奶粉事件”迫使-中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出台提速。
2.2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缺乏对缺陷产品召回的基本法律规定,现行规定立法层次过低。虽然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但过于笼统,难于操作,很难据此直接要求经营者召回缺陷产品。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则是一个部门规章,无法对其他部门产生法律效力,也使得与其相关的认证制度缺乏法律基础。而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也是仅有几条涉及召回,规定比较粗梳,且仅适用于特定地区。
2.2.2现行规定召回对象类型单一。就我国目前有关召回的规定来看,仅仅涉及到汽车、食品行业,其他行业的产品存在缺陷的(尤其是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药品等),召回制度仍然缺位。
2.2_3召回法律责任不明,缺乏威慑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设定了经营者的相关义务,但违反这些义务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等等,却没有说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的最高5万元罚款,罚则太轻,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召回制度中制定的罚则相差甚远,难以产生召回动力。
2.2.4相关行政部门职权分工不清,影响政府的管理效力。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政府部门职权重叠交叉,在缺陷产品的管理上有很多部门。在缺陷产品召回中.政府部门必须适时介入,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数量庞大的缺陷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可以减少全社会解决缺陷产品危害问题的管理成本,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保险赔偿等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
三、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构建
3.1建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3.1.1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建立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档次不断提高,从而降低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
其次,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维护的实现。“消费者有寻求安全的权利即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免受危险商品危害的权利。”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无疑将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大范围的侵害。
最后,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维护我国消费者的国际利益,改观“中外有别”。
另外,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更多的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缺位。中国市场准入门坎很低,将使“洋垃圾”毫无阻碍地进入中国市场。
3.1.2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实现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因其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成本代价,因而企业为了避免破产倒闭,必然不断通过改进技术来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这样,自然又使自己的生产率得以提高.降低自己产品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规模得以不断的扩大.而规模效益又使得企业的成本再次降低,在市场竞争中再次取得优势,如此循环反复,使得企业不断地发展,做大做强。而企业的这种公平竞争,促使规范正常的市场秩序得以建立。
3.1.3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可以促使厂商改进生产过程,消除或减少问题产品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同时。召回制度的实施,通过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检测认定,可以把那些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产品拒于市场之外。而对于出现缺陷问题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通过召回可以使其避免继续污染。
3.2建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定,结合我有关该制度的立法现状,对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提出以建议。
3.2.1制定召回法律。完善的经济立法是建立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前提。首先,完善已的相关法律。即对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些不足,尤其是其中有关缺陷产品召回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使其为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此外,对我国现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规定》存在的一些问题做适当调整和修改。其次,加快缺陷产品召回度的立法步伐。
3.2.2设立独立、公正、权威的监测机构,制定产品质量检测认定准。当前我国缺陷产品管理上的困窘不仅来自立法的空白和执法的区,还在于没有独立公正的监督机构,更无从谈及相关的检测技术段。我们还应制定我们自己的产品质量检测认定标准,这样才能对问产品进行判定和处罚,使厂商强制召回。
3.2.3加大处罚力度,保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为了使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顺利实施,一方面要依靠企业对待产品量的清醒认识和对召回制度到的自觉遵守,另一方面要依靠严厉的罚制度对不愿意按照制度召回缺陷产品的生产商进行处罚。很多学者建议,我们应引入英美法系中的惩罚性赔偿,改变我国目前对违反缺陷产品召回的生产商处罚数额过低的现状,加大处罚力度,使企业接受惩戒的成本比召回的成本高,这样,一旦出现缺陷产品,企业必然愿意选择召回。
3.2.4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严格执行监督职能。目前我国在缺陷产品管理上存在有很多部门同时管理,这种职能交叉或重叠增加了召回制度实施的困难。因此,各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分工。
3.2.5建立缺陷产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由于产品召回成本高昂,单靠生产商和销售商自身的实力难以承受其巨额费用,国外通常的做法是购买召回保险来转嫁风险.即将召回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为了减轻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给国内制造企业带来的压力,我们应积极发展产品召回保险。不断通过改进技术来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这样,自然又使自己的生产率得以提高.降低自己产品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规模得以不断的扩大.而规模效益又使得企业的成本再次降低,在市场竞争中再次取得优势,如此循环反复,使得企业不断地发展,做大做强。而企业的这种公平竞争,促使规范正常的市场秩序得以建立。
3.1.3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可以促使厂商改进生产过程,消除或减少问题产品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同时。召回制度的实施,通过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检测认定,可以把那些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产品拒于市场之外。而对于出现缺陷问题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通过召回可以使其避免继续污染。:
3.2建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定,结合我有关该制度的立法现状,对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提出以建议。
3.2.1制定召回法律。完善的经济立法是建立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前提。首先,完善已的相关法律。即对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些不足,尤其是其中有关缺陷产品召回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使其为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此外,对我国现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规定》存在的一些问题做适当调整和修改。其次,加快缺陷产品召回度的立法步伐。
3.2.2设立独立、公正、权威的监测机构,制定产品质量检测认定准。当前我国缺陷产品管理上的困窘不仅来自立法的空白和执法的区,还在于没有独立公正的监督机构,更无从谈及相关的检测技术段。我们还应制定我们自己的产品质量检测认定标准,这样才能对问产品进行判定和处罚,使厂商强制召回。
3.2.3加大处罚力度,保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为了使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顺利实施,一方面要依靠企业对待产品量的清醒认识和对召回制度到的自觉遵守,另一方面要依靠严厉的罚制度对不愿意按照制度召回缺陷产品的生产商进行处罚。很多学者建议,我们应引入英美法系中的惩罚性赔偿,改变我国目前对违反缺陷产品召回的生产商处罚数额过低的现状,加大处罚力度,使企业接受惩戒的成本比召回的成本高,这样,一旦出现缺陷产品,企业必然愿意选择召回。
论文摘要:管理会计在我国推行已近30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实际应用状况却不甚理想,主要问题是因其有较大的局限性,没有引起实务界的重视和广泛应用,未形成一整套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会计应用体系。管理会计的变革一要理论联系实际,二要在内容上重新整合,三要努力提高企业决策者素质,四要大力发展管理会计软件。
管理会计的起源,一般认为是20世纪初西方工业革命及管理学的产物。我国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约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短短20年时间,管理会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很多事实证明我国管理会计已逐步从数量、定额管理过渡到成本、价值的管理,从项目、部门管理演变为全面管理、战略管理。随着理论研究的拓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现代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呈现出日趋融合之态势,人们的目光已从过去转向现在和未来,开始用全局的观点、战略的眼光进行财务活动管理。管理会计的发展对于指导和改进我国经营管理、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管理会计在中国形成和发展的时间毕竟不长。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我国管理会计尚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管理会计的理论结构、研究范围、实践应用等方面更待完善和充实,还存在较大的发展余地。此外,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脱钩现象较严重。从本质上来说,管理会计是为内部管理服务的,不注重管理会计的应用,很难说其管理工作会有多大成效。管理会计理论的实践化,在我国还存在一些脱节。
1管理会计在我国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会计从西方引入我国虽然已达二三十年,但其实际应用状况却不甚理想。总的看来,管理会计的实际应用大体上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1缺乏一套严密而又行之有效的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相关科学诸如行为科学、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的研究成果相继引入管理会计,拓宽了管理会计领域,修正了管理会计某些不合理的假设。可是,相关科学的引入并不全面系统,只是对管理会计的某些假设进行个别的修正。许多只是处于定性的分析阶段,缺乏实际应用价值。在实务中,决策者往往无法准确计量信息的成本和价值,从而无法进行信息的成本效益分析。
1.2管理会计的方法在实务中的运用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由于传统管理会计的理论是依据特定的经济环境而建立起来的,它所确定的定量模型和假设在变化着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并不能成立,人们很难运用这些理论和模型来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投资决策分析中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问题,所有教材都是沿用西方国家的复利制计算利息,而我国则普遍应用单利制计算利息。这种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的方法影响了它的实际应用,以至出现了“长期投资经营决策和长期投资敏感分析几乎没有企业在实际中予以应用”的情况。此外,追求高深莫测的理论与数学模型,有的将一些本来比较简单的方法加以复杂化,使其不易掌握,可操作性差。
1.3实务界缺乏对管理会计的重视和系统应用。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从西方引进管理会计知识体系至今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我国及国外和港台的会计学者所做的各项调查结果表明,迄今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仍未得到广泛重视和系统应用。目前管理会计的应用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和外资企业,而西部、内地应用极少。这主要是因为管理会计的基层教育滞后,普及率低,很多企业领导根本不懂管理会计,对其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没有清楚认识。会计人员素质低是制约管理会计推广应用的关键,而我国管理会计应用软件开发滞后是制约其推广的重要因素。
1.4管理会计应用经验亟待系统总结和提高。
管理会计学现已成为许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的必修课程,我国学术界对管理会计的研究也已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实践上看,我国部分企业已有了一些开展管理会计的成功经验,如20世纪70年代大庆油田开展的内部结算、80年代吉林省开展的厂内银行、90年代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推行的“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邯钢经验等。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会计界对实践中已有的一些典型成功案例明显缺乏系统的研究和归纳总结,到目前为止只有很少的案例得到了系统的研究与总结。缺乏具有示范性或样板性的典型案例研究报告,是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未能得到有效普及和推广应用的重要原因。
1.5缺乏职业化的管理会计师队伍。
在我国企业,管理会计的任务和职能基本上由财务部门和成本核算部门承担,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其任务和履行其职责,无管理会计师专业队伍,全国也无此类技术资格考试。由于企业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会计循环上,只考虑会计实务是否符合会计惯例,而不去考虑是否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致使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发展不平衡,从而制约了它的推广和运用。
2管理会计的变革
管理会计的现状已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忧虑,它将如何发展也引起了理论工作者和业务工作者的极大关注。因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比较可行的出路。
2.1在研究方法上要注重采用实证研究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及时总结我国开展管理会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以全面推进企业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内容上重新整合。在我国,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是两门并行的学科。将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割裂开来,管理会计的定位就很难。可以将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合并成一门成本管理会计,其研究的对象是成本的核算、规划和控制,研究的内容是原有成本会计的内容加上管理会计中与成本管理相关的内容,如成本性态分析、变动成本法、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标准成本、责任成本等内容。
2.3调整拓展管理会计内容,大力发展战略管理会计。将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成本会计教材中内容重复交叉的部分进行适当删减,将应用性较强的作业成本法等内容纳入管理会计,突出管理会计的特点。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我国应加紧进行战略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研究,将成本管理重心由制造成本逐步转移到战略总成本上,由成本控制转移到成本计划上;使业绩评价紧紧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及员工价值最大化目标,体现企业的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兼顾,实现企业的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有机结合;将物力资本向知识资本转化,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挖掘和使用知识资本,将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知识资本结合起来。
2.4努力提高企业决策者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企业经营决策者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普遍应用,因此有必要提高企业领导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并把懂管理会计作为企业领导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有了懂管理的领导队伍还不够,企业还要有精明强干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进而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这样能使管理会计在企业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推广。超级秘书网
2.5大力开发管理会计软件,使管理会计逐步向电算化方向发展。管理会计要运用一些比较复杂的计算分析方法,采用计算机可保证运算的准确性,可减少大量的工作量,使管理会计人员能够准确、及时地为企业领导者提供预测、决策等方面的信息,满足企业领导者决策的需要;同时可以扩大管理会计的应用范围。
管理会计的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参与与努力,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加入WTO,应用管理会计必将成为我国企业的内在需求。21世纪的竞争将是全球化的竞争,随着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际化企业的不断涌现,企业组织结构及环境的变化,必须以竞争力为导向,构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此相适应,管理会计会呈现出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管理会计必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环.论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运行机构的重构[J].会计研究,2004(2).
[2]孟凡利等.管理会计应用:现状、问题与应有的改进[J].会计研究,2005(4).
针对维修制度和模式的现场管理对策
因为机械在品种上数量大,而机型本身十分内容复杂而来自不同的产地,制作方法和材料有不同,而在运作表现,作业能力和施工单位方面的情况不同,技术水准不统一。这样一来维修工作变得复杂而效果无法保证。不同类型的工程对于不同的施工在重要性和可靠性上有一定差异,而不同的维修标准适用在不同的情况下,所以不必要硬性规定一种制度来以偏概全。国家以及企业在考虑这个问题时要坚持内容的丰富和多样,并具有弹性标准,使得企业有自由选择适应本单位发展的制度,这才真正能发挥维修制度的效力。为了使得维修的数量和质量有所保证,需要根据实际状况来根据设备的差异来选择不同的维修方法,使得部件的差异带来不同的维修方法,并选择适当的维修模式来适应与之相对应的场合。
1不同的设备采用不同的维修模式。目前,在施工现场应用较多的土石方机械和路面机械,多为液压、电子技术较先进的进口设备。这一类装备有很复杂的结构,并且较为先进,如果修理需要很高水平和很复杂的程序,所以要以状态检测的维修方法应对;而某些体积小而构造简单的机械如钢筋加工机械、钻探设备、木工机械、破碎设备等,因其结构简单,发生故障后损失不大,可采用事后维修模式;对有关水泥混凝土加工、运输、浇筑和沥青土加工的设备,如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水泥混凝土输送泵(车)、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出现问题后对生产过程和产品都会有恶性影响,因此要做好计划,并将预防工作做好,配合状态维修,依据生产需要适当进行合理地计划修理,并根据原则标准和时间安排来完成点检工作。
2不同的部件采用不同的维修模式。工程机械各个零部件的工况、运动方式、可靠度要求等都不尽相同,对于那些结构复杂、技术先进的液压动力、控制、执行元件,应采用状态监测(检测)维修模式;对于那些高速运转部件或事关安全的部件如行驶设备的转向系、制动系、发动机等,应采用计划与预防相结合的维修模式;而如铲斗、挖斗、履带行走系及车架之类的部件,可采用事后维修模式。
3同样的设备如果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下最好也采用不同的维修方法。通常来说,一些人员如果找到了设备的最佳维修模式,往往将其应用在相似问题上,实际上这并不一定很好。这是因为:首先,同类设备(甚至是同一设备)在不同应用场合,有着不同的期望性能,如满负荷工作和降负荷工作时的要求便不一样。其次,类型相似甚至同一种设备处于不同的工作环境中虽然故障原因相同却引起效果不同。比如设备是否处于配套情况,所产生的后果就是有差异的。现场设备是否进行备份在问题出现后能否得到替换也是很普遍的,这是由于在现场环境不一样的状况下,工程对设备的稳定性的依赖程度不同。考虑上述情况,并从经济方面来考察,施工单位需要考虑具体状况对设备在不一样环境中所需要的不一样的修理方法,使得修理的稳定性大幅度提升。
针对维修方式和工艺组织的现场管理对策
1针对维修方式的对策。无论各个单位的维修方式如何变化,有一点可以肯定:从长远来看,今后维修方式的发展方向是:以状态监测(检测)和诊断为基础的多种维修方式的“有机”结合体。它的目标是:在条件可以的状况下维修次数越少越好,尽量选择对设备干扰小的手段来完成故障排除。它的方向是:逐步过渡到设备的“异体监护”之路。随着机械机电液一体化的出现,传统的“浴盆曲线”已经不能代替所有的故障情况了。各式各样令人意外的故障导致机械维修需要考虑根据故障类型和后果的不同来选择修理方式,这将更加科学,结果也更好。
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程机械的发动机、底盘传动装置、液压系统、电子操作及监控系统等,都根据其本身的故障构成方式,在运转时间内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时间安排完成检查,了解装备的磨损恶化程度,进而使状态修理成为主要的修理方法。而状态修理的好处是有助于杜绝修理过分或者修理滞后的状况的出现。随着检测能力的提升,状态修理越来越受到重视,不过因为特性的原因,不会对周期计划性修理造成威胁。对某些体积较大的设备,在安全要求更高的构件或者位置以及某些不适用状态修理的位置仍然要以计划修理为主要方式。
2针对维修工艺组织的对策。施工现场在进行修理的重点工作是对突然发生的问题的马上处理,被称为现场抢修,这种工作需要在工程现场具备马上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达到恢复工作能力的目的,使机械能够在最快时间内得到保护而完成即时工作。它的特点是:时间紧迫、环境恶劣、恢复状态的多样性。现场抢修要求在方法上尽量保持多样化,它既包括目前规程上所具有的修理手段,例如原件修复工作,也可以找到某些具有灵活性的修理技巧,如配用、粘接、焊接、捆绑、拆拼修理、旁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