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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监管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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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监管论文

第1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完善立法

网络银行是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开展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客户在通过网络银行实现其所需要的服务时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目前,网络银行有两种模式,即纯网络银行(internet-onlybank)和在线银行(onlinebank)。纯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这种银行一般只设一个办公地址,没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主要或仅通过网络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线银行是现有传统银行利用网络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络银行,是传统银行业务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中国大陆的网络银行主要是这种模式的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具有交易虚拟性、跨国性、技术依赖性、经营混业性等特征。由于网络银行业务的这些特征,致使网络银行业务风险较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发生机率更高、范围更广、破坏性更严重。当前,中国虽然在网络银行监管方面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然而,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尽快完善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律制度,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已经成为中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监管的立法

建立健全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是网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法律保障。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式批准招商银行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招商银行成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首次正式批准开展网络银行服务的国内商业银行[1](P223)。但当时中国大陆尚无调整网络银行的明确法律法规依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又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些规定为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规则以及银行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外国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银行可以向大陆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大陆境内的网络银行也可以向境外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条件、程序和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有关内容。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借鉴国际立法,主要是巴塞尔体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具体化。目前,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规主要有两类:(1)仍可适用于网络银行的传统银行业务监管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中的规定;(2)对网络业务监管的专门规定,如《暂行办法》及《通知》、《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这些有关法规为中国大陆开办和监管网络银行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从中国现行网络银行监管法规规定来看,由于它仍然沿用对传统银行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且尚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和不合理之处,故难以适应中国网络银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规存在的问题

(一)对确保网络银行安全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近年来,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以及网络银行业务的交易量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网络银行交易安全问题,这也是在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首先需要解决好的问题。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完善防范网络银行业出现风险的法规。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在两个方面易出现风险:一个是网络银行系统自身易出现风险;另一个是网络银行与客户资金等易遭受风险。网络银行系统的风险主要有网络中的关键设备,如各类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存放数据的媒体和传输线路等易遭受侵害。这些设备中的任何环节一旦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个网络造成严重恶果。此外,网络银行系统中的漏洞和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也对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营构成了极大威胁。网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风险主要来自网络银行窃贼窃取银行和客户的秘密,利用网络银行诈骗钱财以及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对银行和客户权益的侵害。上述大都属于高技术性能的安全隐患,这就要求安全隐患的防治者和监管者必须具有高超的网络技术。然而,目前中国大陆监管者的技术水平及其责任心都未能适应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确保网络银行安全的要求,而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立法规定上仍不够完善。

(二)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

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案件的权限。这种管辖权是审理有关案件的前提条件,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具有复杂性。网络空间本身无任何边界,是一个全球性的网络系统,无法分割成诸多领域。要在一种性质不同的空间中划定界限,这是传统银行交易管辖权规则所面临的困境。网络银行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在与客户交易中的地理空间位置的界限被淡化。由于网络银行的交易活动往往跨越了地区和国界的限制,它的无地域性、无国界性与国家对银行监管的性之间的冲突日益显现。在这种状况下,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合法性?这些问题都关系着网络银行交易的安全、效率和发展。目前,由于这一问题在中国大陆的相关立法、理论与实践中尚未得到解决,因此,很有必要对寻求解决该问题的途径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

(三)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与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之间存在冲突

依照当代中国金融管理法规规定,中国大陆金融业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然而,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证合作与银保合作的模式也不断得到发展,这种混业经营的现实与分业监管法制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另一方面,中国网络银行业取得了很大发展,网络银行不仅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而且还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和综合经营等业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正是混业经营模式,网络银行的“全能经营,统一监管”模式与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之间的冲突日益严重。随着当代国际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各类金融业务之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和各类金融业监管之间的界限逐渐淡化,很多金融业务之间出现了相互渗透的势头,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业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状况与发展趋势。事实上,中国大陆传统的相对滞后的监管手段、监管工具以及分业监管体制已经难以适应中国现已存在的混业经营状况和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

(四)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

网络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网络银行具有标准化运营的特点,银行系统一般都使用同一套网络银行的操作系统,如果网络银行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策略、内部控制程序等得不到合理地制定,将会给网络银行带来巨大风险损失。此外,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对网络银行及其客户都有可能造成威胁。在已破获的网络银行犯罪案件中,涉及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作案的比例高达75%。其中,内部授权人员占到58%。他们往往利用授权删除、修改、增加网络银行中的数据,转移、盗取某些账户的资金[2](P40)。这些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客户的利益和银行的信誉与利益。然而,中国大陆现有的相关法规却缺乏对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监管的明确完整的法律规定。为此,相关立法应增加对监管者再监管的规定,尽快完善中国网络银行内部监管的法律法规。

三、对改善中国网络银行法律制度的分析

(一)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运营和发展中最关键的问题。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通过制定规范相关技术与人员的法律法规来实现。(1)中国应制定相关的技术应用法律规范,确保网络银行运营的安全,即系统安全与信息安全。网络环境是一个技术支撑的特殊环境,必须依法规范网络技术安全标准并确保安全技术标准的有效实施。一是要充分利用操作系统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多种安全管理机制,增强网络银行的安全性。二是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确保不断改进防范计算机病毒技术和防火墙技术,时时监测运行过程,检查是否有对网络银行构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及时发现、消除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完整的网络银行业务审批和监管规范,明确网络银行业务操作规则与风险责任的划分,健全安全认证制度。为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银行安全认证中心,增强网络系统中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备份系统,以确保在出现故障后网络银行系统能及时得到恢复。(2)进一步健全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网络银行内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与技术水平,严格规范金融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义务。

(二)暂依信息收到地来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

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的网络银行交易案件的资格,是有关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在网络环境中,以网络传输交付电子信息,是网络银行交易的特有方式。由于网络的全球性,当事人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个地方传送给另一方所需要的信息并与其进行交易。网络银行的交易往往与交易所处的地理空间位置没有实质的联系。然而,按照国际私法理论,在依据连接点确定网络交易管辖权问题上,有些中国学者认为中国暂且可依属地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权,并认为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依信息传送地国(由接收者为信息的传送而提供的地理处所所在国)管辖或信息收到地国(接收者营业处所或下载信息地点所在国)管辖,由于当事人随机的选择性很大,交易双方的当事人未必相互清楚对方所在的位置和其真正身份。而且网络信息产品的接收者无义务向对方提供其接收信息的地理处所。即使提供,接收者随意提供的某一地理处所很可能与交易无实质联系。因此,以信息传送地或信息收到地来确认管辖权都不甚合理。但从中国国家利益考虑,当前中国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量较大,而输出的信息量相对较小,以信息收到地管辖相对较为合理,信息收到地管辖实际上偏向于中国法院的管辖[3](P303)。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依信息收到地来确认管辖权具有一定合理性。然而,依信息收到地确认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是否符合国际社会对该问题的总体把握呢?对此,有必要作进一步深入探讨。

在协调各国和地区有关确定网络交易管辖权问题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起了重要作用。1997年,各国专家学者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上达成了五项共识:(1)网络的本质是跨国性的;(2)网络中也许真正存在的是法律过剩,而并非法律真空,这就有必要重新定义国际私法规则;(3)当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存在某种联系时,确定在线活动的位置是可能的;(4)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被打破、政府的角色并非不可替代以前,网络空间的自治规则可能更受当事人的欢迎和喜爱;(5)各国应该合作制定国际性普遍接受的规则,而非单独行事[4](P179)。应该看到,上述五项共识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各国和地区解决网络环境下管辖权的适用原则指明了方向。从当代世界各国和地区确定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各国和地区在确定管辖权时不仅要考虑本国和地区的利益,还要考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乃至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尽管一国或地区有权对发生在外国而在本国或地区产生损害的行为行使管辖权,但是如果因此而损害了国际公认的行为准则或有损于网络银行的发展,其管辖权的合法性就会存在问题[5](P80)。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当代国际社会,依信息收到地来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信息输出量大的国家或地区的利益,但也不被有关确定网络银行管辖权的国际立法所禁止。因此,当前在国际社会尚未就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依信息收到地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三)建立适宜网络银行交易的统一的金融监管法津制度>第一,建立和完善网络银行法律制度要牢牢把握网络银行的网络性。由于网络银行组织及其活动呈现网络性,其生存与发展空间处于世界性网络之中。这就要求在制定中国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必须基于网络银行的网络性,设计网络银行监管的对象和范围、监管的组织形式、监管方式、监管权限范围与责任的划分等等。第二,要确立混业监管、多元监管体制。由于网络银行的无国界性等特征,网络银行监管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和国际化特征。这种监管主体既有本国或地区的监管主体,又有外国的监管主体,还有国际性的监管主体。基于网络银行的混业性监管与国际性监管的特征,在制定中国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应当采用混业监管的模式。从金融监管法理论来看,对金融活动的有效监管应当实行混业监管,即由各相关监管部门依照统一的、权威的金融监管法规开展有机、协调的监管。目前,中国大陆金融业混业经营,网络银行、外资银行的金融业务相互渗透,致使中国银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或者对商业银行监管重复,或者监管空缺。因此,有必要重新整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对中国金融业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还要注意开展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对网络银行监管中的协调与合作。第三,应当确立全面完整的监管方式。也就是要确立全方位、全过程、多种手段的监管方式。根据当前中国网络银行监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应对与中国相关的网络银行业务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管,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经济等手段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络银行的风险降至最低,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中国大陆网络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超级秘书网

(四)细化网络银行内部监管法规

第一,网络银行内部监管法规对规范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银行的薄弱点,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评估、分析、化解风险,或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当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确保中国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具备监管的必要技能,建立银行监管业务知识资格考试和职业评价等制度。内部监管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对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研究。第二,立法应明确规定中国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者所必须具备的品德素质。由于少数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作案,给网络银行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须应能够及时制止并纠正银行营业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明确划分内部监管人员的职责,规定对内部监管人员实行垂直领导。为了避免内部监管人员,应当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对内部监管人员进行法律监督。

[参考文献]

[1]余素梅.港电子银行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J].球法律评论,2006(2).

[2]陈诗松.谈网络银行的安全及防范[Z].海南省通信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07.

第2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私人银行;发展现状;策略;瓶颈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6-0033-02

一、绪论

私人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专业技术、专业设备、专业人员,为富有者及其他需要此业务者提供的信用及投资管理服务。它主要向那些被认为有较高净值的个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但不包括由零售银行提供的服务。

二、我国私人银行的发展瓶颈

尽管私人银行业务在中国已经起步,但国内所开展的私人银行业务整体还比较初级,缺乏实质内容,业务概念狭窄、品种匮乏、无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理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比较突出。

首先,国内私人银行业务品种单调、规模有限、结构不合理。提供交易和保值的产品多,提供增值的产品少,特别是缺乏资产管理的含义。

其次,专业化人才缺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对客户经理的上岗要求是:大学毕业,有三年从业经验,再通过保险、基金、证券等相关专业考试。对于私人银行业务而言,这些条件还远远不够。

第三,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营销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

第四,客户对私人银行业务认识还比较模糊。一是对金融机构的信任程度不高。在西方,全权委托理财是盈利最大、成本最低的服务项目,因此往往被作为推销的重点和客户服务的目标。但在中国,金融机构的专业理财水平和信誉还没有达到令客户全权委托的程度;二是对风险的承担能力不强。

第五,体制制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体制,根据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的管理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投资、证券和保险等业务,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无法开展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别的综合业务,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采取有限的变通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就难以真正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

最后,我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整个金融系统又缺乏一套合理的个人信用衡量监督制度。

三、我国私人银行发展策略

相比欧洲发展了数百年的私人银行服务,对于中国金融市场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由于私人银行服务基准较高、层次较高,加快发展私人银行服务,不仅需要商业银行自身的不断探索和努力,还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大力扶持。

1.银行层面

首先,要进行观念更新。完善商业银行的理财理念,树立“大金融”的发展观,打破产品界限,提升客户价值,整合组织资源。

其次,产品的研发。私人银行服务提供的是整体解决方案,多种金融产品的有机组合则是构成解决方案的重要内容。

然后,要进行市场定位。根据我国私人金融资产结构的实际情况,找准拓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目标市场。

另外,要进行体制改革。根据国际先进的特别是瑞士私人银行的实践经验,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需要构建以业务线为主导的扁平化的纵向组织管理体系。

最后,要进行人才培养。

2.政府层面

第一,大力推进混业经营,鼓励扶持金融创新。

第二,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建立中小金融机构。

第三,积极实施风险监管,健全法律惩戒体系。

第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3.社会层面

私人银行服务的核心是财富管理,对象是那些拥有高净值资产的个人客户,他们接受私人银行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发展私人银行服务,归根到底来自于个人客户的投资意识。因此,个人客户树立投资新理念,对私人银行服务的发展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树立财富惟有在运动中才能实现保值和增值的理念。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私人银行业务更是中外资银行必争之地,私人银行也是未来银行业务中的重要利润增长点。在首家私人银行进入之后,我国私人银行的业务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在看到进步的同时,我们并不讳言差距,而且是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本土市场与文化,同时借鉴国外私人银行的先进理念、技术与产品,真正打造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私人银行发展模式!

[1]周明.透析中国零售银行业务之六大现象[J].中国信用卡,2004,(1).

[2]尹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与监管[J].中国金融,2005,(5).

[3]谢国梁.从瑞士经验看香港地区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4,(4).

[4]韦星.对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几点思考[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6).

[5]梁兴远.浅析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问题[J].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5,(4).

[6]陈建辉,孙焕民.走进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第3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解释了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的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与创新点,分析了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前景,在探讨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与创新点。

物流银行业务的全称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简称物流银行,是指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公司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1.物流银行业务的业务特征。物流银行业务是一般动产质押业务的升华,与一般的动产质押业务的业务特征相比,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标准化是指物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都以国家标准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物流公司验收;规范化则指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按统

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看管,确保质押的有效性;信息化的特点主要指所有的质押品看管,都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都可通过互联网,检查质押品的情况;由于借助物流公司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确保了该行在全国各地开展异地业务,并能保证资金快速汇划和物流及时运送,因此,此业务具有远程化的特征;而广泛性是指该业务服务客户可是大、中、小型各类企业,既可以是制造业,也可以是流通业,总之只要这些企业具有符合条件的物流产品,银行都可以提供此项服务。2.物流银行业务的信用特征。物流银行业务能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数倍于原有交易规模的信用额度,这种业务模式具有信用放大效应。如果按照一般的物流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比率为三分之一计算,对于一般的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使其销售额扩大了近50%,商品周转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左右;如果整个销售网络全面采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生产商来说,将使其整体销售额扩大50%左右。3.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难测量性和难控制性的特点。这主要是由质押商品的授信条件本身所决定的。

(二)物流银行业务的创新点与银行风险。物流银行业务可为企业提供部分产品装卸、储存、运输、销售流通费用,而这些流通费用约占商品价格50%,同时还会减少约占整个生产过程90%的物流时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业务打破了的传统思维方式,为商业银行获取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创新地引用物流(动产)质押来解决部分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因为物流银行业务服务的对象比较特别。物流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缺少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却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难以满足现行银行融资中的担保条件。物流银行业务相对于传统思维方式下的抵押贷款的不同之处也正是这项业务本身的创新点,对于银行来说,这种创新可以大大的降低银行资产的非市场风险。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大都存在着过分依赖大客户、贷款授信额度过于集中的问题,从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来看,这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无疑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市场和信用风险。以某上市银行为例,其最大的l0家客户贷款比率接近50%,年均比率高达61-8%,大大超出了中央银行指引标准。银行借助于物流企业的规范性和整体实力,开展“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就能调整资产结构降低授信风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而且银行还突破区域限制与外地的生产商发生联系,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之上开拓和发展一批优质的新客户群体,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收益性。

二、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景。

(一)中小企业发展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机遇。物流银行服务的对象中多数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商贸企业,这些企业大都缺乏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来抵押,因此难以满足贷款担保条件而常常遭遇融资困境,但他们拥有较多的诸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或经销商品等流动性资产,而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以此类资产为抵押为企业提高信用,甚至还可以把处于运输过程中的流动物资作质押,比如厂方发给经销商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个都可以被质押。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已分别达到63%和74%,然而在全部信贷资产中,中小企业的比率尚不到30%,也就是说,国有部门利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而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却不到30%。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也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我国物流业发展使得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拥有目前全球最富有经济活力的物流区域和最大的消费市场,我国的物流市场潜力和发展都非常看好。我国当前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0%左右,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0%)高出1倍。世界500强中的400多家企业在华进行了投资,这其中90%左右的外资企业都选择了物流外包,占中国市场全部物流外包企业总数的70%。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对物流外包的认知和需求,都促使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不断呈现增长趋势。当前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左右,预计今后几年年均增长率将达25%,良好的市场发展使得我国的物流银行业务前景广阔。

三、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新突破,2004年6月物流银行业务被广东发展银行最早正式推出,这项业务在推出之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全力支持,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10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推广,其阶段性成果表明物流银行业务成为了受许多企业欢迎的一种有效的理财工具,在开展此项业务最初的半年间广东发展银行已向20多家企业提供了该项服务,业务总金额过40亿元。2005年广发银行通过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物流公司,已与一汽贸易总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全面物流银行业务合作,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名终端用户,并带来存款近20亿元。

在北方地区,自2004年山东省的烟台海通物流的一笔1500万元的仓单质押融资开始后,山东省的许多物流公司(中储青岛公司、中外运青岛公司、博远、环鲁、烟台海通、临沂立晨等公司)主动联系银行和客户,在银行的支持下物流银行业务得以展开,其中临沂立晨公司已为山东新光纺织、百华鞋业、华祥塑料、力健粮油、卡特重工、鲁南纸业等生产企业提供了物流金融服务,2005年融资额为1682万多美元,2006年上半年依靠“物流银行”业务的功能为生产企业融资2000万美元。

从全国来看,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走在该项业务最前沿的银行有: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他们为客户提供的动产质押融资的服务越来越多。总体上来说,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非理性定价、操作不够规范、业务品种相对较少、服务意识淡薄,尤其是国有大银行对此项业务的重视不够。

四、我国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导各类主体加入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应该在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发展的战略分析上,根据自己面临的市场机会和威胁来比较分析自身发展该项业务的优劣势,不能盲目的开展和发展此项业务。从可提供物流银行业务的金融主体来看,有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金融机构在物流银行业务上可采用积极的市场扩张战略。目前物流银行业务已经在国内货币市场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提供此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为商业银行,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此项业务的竞争中来,作为分食者的各类金融主体的增加将会使物流银行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二)物流银行业务营销策略。目前我国的仓单质押处于起步阶段,单项融资额过低导致银行、物流企业的操作成本升高,影响了银行和物流企业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这也就是目前市场竞争不激烈的原因所在。但是,随着苏州地区制造业和物流的发展,仓单质押的利润率肯定会提高,随着融资额的扩大,将会产生规模效应,效益将会逐步增加。从另一个层面去理解,对于这项业务的贷方——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当前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仍然不健全,造成了抵押、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方式难以利用,所以质押监管对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在此情况下中小企业将愿意为仓单质押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目前采用积极扩张的营销策略有利于在该业务的起步阶段去撇取市场高利润和扩大市场的占有率。商业银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要以生产商、经销商和物流商的需要为中心构建市场平台,如何搭建自己的市场平台,则是银行必须在经营理念上重视的问题,银行还必须与物流企业保持良好的关系,山东省临沂立晨公司依靠“物流银行”业务融资2000万美元的出现就是在于银行做好了客户市场的拓展工作,和邻近地的物流企业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此外,银行必须设立科学的业务审批制度,广发行南京分行授信管理部强调“物流银行业务是一项新业务,为有效规避风险,银行对企业的审批相对严格”。但是这种审批制度的要求也不能过高,更不能对中小客户带有歧视性,审批要求和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在具体的业务审批中应该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反对一刀切的作风。

第4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解释了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的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与创新点,分析了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前景,在探讨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与创新点。

    物流银行业务的全称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简称物流银行,是指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公司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1.物流银行业务的业务特征。物流银行业务是一般动产质押业务的升华,与一般的动产质押业务的业务特征相比,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标准化是指物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都以国家标准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物流公司验收;规范化则指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按统

    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看管,确保质押的有效性;信息化的特点主要指所有的质押品看管,都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都可通过互联网,检查质押品的情况;由于借助物流公司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确保了该行在全国各地开展异地业务,并能保证资金快速汇划和物流及时运送,因此,此业务具有远程化的特征;而广泛性是指该业务服务客户可是大、中、小型各类企业,既可以是制造业,也可以是流通业,总之只要这些企业具有符合条件的物流产品,银行都可以提供此项服务。2.物流银行业务的信用特征。物流银行业务能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数倍于原有交易规模的信用额度,这种业务模式具有信用放大效应。如果按照一般的物流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比率为三分之一计算,对于一般的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使其销售额扩大了近50%,商品周转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左右;如果整个销售网络全面采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生产商来说,将使其整体销售额扩大50%左右。3.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难测量性和难控制性的特点。这主要是由质押商品的授信条件本身所决定的。

    (二)物流银行业务的创新点与银行风险。物流银行业务可为企业提供部分产品装卸、储存、运输、销售流通费用,而这些流通费用约占商品价格50%,同时还会减少约占整个生产过程90%的物流时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业务打破了的传统思维方式,为商业银行获取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创新地引用物流(动产)质押来解决部分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因为物流银行业务服务的对象比较特别。物流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缺少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却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难以满足现行银行融资中的担保条件。物流银行业务相对于传统思维方式下的抵押贷款的不同之处也正是这项业务本身的创新点,对于银行来说,这种创新可以大大的降低银行资产的非市场风险。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大都存在着过分依赖大客户、贷款授信额度过于集中的问题,从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来看,这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无疑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市场和信用风险。以某上市银行为例,其最大的l0家客户贷款比率接近50%,年均比率高达61-8%,大大超出了中央银行指引标准。银行借助于物流企业的规范性和整体实力,开展“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就能调整资产结构降低授信风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而且银行还突破区域限制与外地的生产商发生联系,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之上开拓和发展一批优质的新客户群体,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收益性。

    二、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景。

    (一)中小企业发展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机遇。物流银行服务的对象中多数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商贸企业,这些企业大都缺乏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来抵押,因此难以满足贷款担保条件而常常遭遇融资困境,但他们拥有较多的诸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或经销商品等流动性资产,而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以此类资产为抵押为企业提高信用,甚至还可以把处于运输过程中的流动物资作质押,比如厂方发给经销商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个都可以被质押。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已分别达到63%和74%,然而在全部信贷资产中,中小企业的比率尚不到30%,也就是说,国有部门利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而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却不到30%。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也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我国物流业发展使得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拥有目前全球最富有经济活力的物流区域和最大的消费市场,我国的物流市场潜力和发展都非常看好。我国当前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0%左右,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0%)高出1倍。世界500强中的400多家企业在华进行了投资,这其中90%左右的外资企业都选择了物流外包,占中国市场全部物流外包企业总数的70%。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对物流外包的认知和需求,都促使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不断呈现增长趋势。当前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左右,预计今后几年年均增长率将达25%,良好的市场发展使得我国的物流银行业务前景广阔。

    三、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新突破,2004年6月物流银行业务被广东发展银行最早正式推出,这项业务在推出之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全力支持,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10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推广,其阶段性成果表明物流银行业务成为了受许多企业欢迎的一种有效的理财工具,在开展此项业务最初的半年间广东发展银行已向20多家企业提供了该项服务,业务总金额过40亿元。2005年广发银行通过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物流公司,已与一汽贸易总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全面物流银行业务合作,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名终端用户,并带来存款近20亿元。

    在北方地区,自2004年山东省的烟台海通物流的一笔1500万元的仓单质押融资开始后,山东省的许多物流公司(中储青岛公司、中外运青岛公司、博远、环鲁、烟台海通、临沂立晨等公司)主动联系银行和客户,在银行的支持下物流银行业务得以展开,其中临沂立晨公司已为山东新光纺织、百华鞋业、华祥塑料、力健粮油、卡特重工、鲁南纸业等生产企业提供了物流金融服务,2005年融资额为1682万多美元,2006年上半年依靠“物流银行”业务的功能为生产企业融资2000万美元。

    从全国来看,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走在该项业务最前沿的银行有: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他们为客户提供的动产质押融资的服务越来越多。总体上来说,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非理性定价、操作不够规范、业务品种相对较少、服务意识淡薄,尤其是国有大银行对此项业务的重视不够。

    四、我国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导各类主体加入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应该在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发展的战略分析上,根据自己面临的市场机会和威胁来比较分析自身发展该项业务的优劣势,不能盲目的开展和发展此项业务。从可提供物流银行业务的金融主体来看,有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金融机构在物流银行业务上可采用积极的市场扩张战略。目前物流银行业务已经在国内货币市场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提供此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为商业银行,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此项业务的竞争中来,作为分食者的各类金融主体的增加将会使物流银行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二)物流银行业务营销策略。目前我国的仓单质押处于起步阶段,单项融资额过低导致银行、物流企业的操作成本升高,影响了银行和物流企业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这也就是目前市场竞争不激烈的原因所在。但是,随着苏州地区制造业和物流的发展,仓单质押的利润率肯定会提高,随着融资额的扩大,将会产生规模效应,效益将会逐步增加。从另一个层面去理解,对于这项业务的贷方——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当前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仍然不健全,造成了抵押、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方式难以利用,所以质押监管对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在此情况下中小企业将愿意为仓单质押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目前采用积极扩张的营销策略有利于在该业务的起步阶段去撇取市场高利润和扩大市场的占有率。商业银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要以生产商、经销商和物流商的需要为中心构建市场平台,如何搭建自己的市场平台,则是银行必须在经营理念上重视的问题,银行还必须与物流企业保持良好的关系,山东省临沂立晨公司依靠“物流银行”业务融资2000万美元的出现就是在于银行做好了客户市场的拓展工作,和邻近地的物流企业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此外,银行必须设立科学的业务审批制度,广发行南京分行授信管理部强调“物流银行业务是一项新业务,为有效规避风险,银行对企业的审批相对严格”。但是这种审批制度的要求也不能过高,更不能对中小客户带有歧视性,审批要求和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在具体的业务审批中应该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反对一刀切的作风。

第5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从概念可以看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涉及到多种银行业务的综合性的新型金融业务。论文百事通按照监管部分确定的分类方式,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自2005年以来。监管机构了多个专门规范个人理财业务及其风险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和《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性质界定的法律障碍

2、1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卞商业银行法格局对商业银行理财的制约

1993年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虽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在这种体制下,商业银行不能全面涉足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只能部分、代销部分证券、保险、基金等产品。这就使得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只能停留在信息服务、咨询建议、方案设计等较低层面上,并导致银行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其量身打造有效的投资组合,客户进行投资计划的实施,这些高层次的个人理财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个人理财业务保值增值的功能大大降低,产品附加值低并且银行利润空间有限,使得银行个人理财对部分客户难以形成吸引力。

2、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定位模糊

《暂行办法》第27条的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地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难以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不少理财产品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定位不准确、不清晰,也就是说银行与客户之问到底是委托关系还是买卖关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签署的协议通常是“认购协议”或“认购书”而不是“委托协议”。尽管协议使用了“认购”的表述,但双方建立的却不是买卖关系,也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对于这种协议不仅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而且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范,更没有直接的司法解释。然而,当银行和客户不得不直面因这种协议的模糊性而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法律性质的不确定性,必然给银行与客户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2、3理财产品民事法律责任难以确定

不同法律关系的定位直接关系到各方权利义务的安排。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是个人理财业务受托人,接受理财服务者则是委托人,并没有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还是信托关系,法律关系定位模糊。从深层次的法律关系来看,这种模糊性可能导致:一方面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客户)的权利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理财资金的所有权的归属并涉及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对个人而言,定位模糊导致的问题还有:银行有无保本的条款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客户可能因为违约赎回的违约金机制不明晰;收益率不确定且提示不充分,有的淡化收益率的“预期”提示,甚至有意进行模糊化处理,结果导致客户误解预期收益;在以存款关系为基础的理财产品中故意淡化存款关系,将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更多地侧重收益的预期以及挂钩指数或价格;有的认购协议未能清楚理顺存款关系与附条件的关系;有的产品将委托关系中的委托授权故意模糊化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成为银行业务经营的法律风险,并可能给司法裁判带来过大的裁量空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可预见性。

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定位

3、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而《暂行办法》第36条的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中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而《暂行办法》没有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定性,导致目前入理财关系的法律性质模糊,因此,只有修订《暂行办法》,明确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委托性质或者信托性质,最终解决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问题。

针对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目前专家学者、司法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仍然存有争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凡是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与民问借贷无异,应将其认定为借贷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委托合同;凡是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为合伙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行纪合同。商业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认定为信托关系应该是可以的,但商业银行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否是约定收益的信贷合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否是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正如学者所言,无论是将个人理财法律关系定为借贷或者存款、行纪还是信托,都面临巨大的疑问。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把零售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银行业务融为一体,重塑和再造银行业务流程,适应当今世界各国银行业务发展变化的潮流,是对在原有银行业务基础上的创新。笔者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本质上是信托、和咨询三位一体的新型银行业务。对于理财顾问服务,这是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这一点目前争议不大;对于综合理财服务,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情况下,委托关系可以提供一个比较宽泛的空间,将银行理财产品(包括部分信托产品)纳入委托关系视角来考虑,可以初步应对理财产品民事法律责任难以确定得难题,并为最终明确其法律性质奠定基础。并且可以根据基础合同的不同,将综合理财服务暂时划分为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和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新晨

3、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的性质类型

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以大致分为顾问型理财服务、存款型理财服务和委托型理财服务三类。

(1)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这种理财业务蕴含的法律关系属于咨询顾问合同关系,即银行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客户设计投资方案、提供投资的有关信息,除适当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外,银行与客户之间并不存在具体的资金往来关系,银行也不为客户决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具体的投资行为。

(2)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具体包括下列两种形式:①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其特征是立足存款合同中银行与储户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由客户让渡部分权利给银行,银行基于此给客户以高于存款收益的回报,如一些银行所推出的“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②存款合同附条件(挂钩各种价格或指数)的理财产品,其特征仍然是立足存款合同,并且银行往往保证本金安全,当其附条件一旦放就,客户即可获得一定的收益。

(3)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具体包括下列三种形式:①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业务是经客户与银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客户将资金委托给银行去购买某种特定的投资产品,有关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客户承受,银行适当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管理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典型的委托合同关系,银行既不对投资提供保本承诺,也不对收益提供保证,即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②以委托合同为基础附带银行保本的理财产品,其特征是客户将资金委托给银行,并授权其投资某类产品,银行对该投资给予保本承诺,但是其他收益风险银行不分担。③以委托合同为基础附带银行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其特征是客户将资金委托给银行,银行则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并单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单方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1]张炜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E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7)

[2]曹晓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

第6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研究对比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及外资银行竞争优势,分析中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产品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适用于当前国情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整合营销战略模型及相应的战略实施措施。

[论文关键词]资源理论;中间业务;整合营销战略

受益于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人民币增值等利好因素,中资银行的中间业务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速。1995年到2004年十年问,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至2006年,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占比水平达到了17.5%。2007年上半年,国内各大中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直保持着高速增幅。然而,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落后阶段,具体体现在:

一是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但占总收入比重仍然偏低…(见表1)。

二是中资银行金融创新能力普遍偏弱,很多外资银行的业务内容至今无法纳入中资银行的运营范围。我国目前只有数百个中间业务品种,与市场需求相比,品种仍然较少,而且主要还是集中在结算类、汇兑、类和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低附加值传统中间业务上,这些约占中间业务种类的60%左右;盈利性相对高的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业务发展极不充分,覆盖面窄,未能形成规模效益.融衍生品类几乎为零。而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数千,利用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为风险作保证处于领先地位。

一、外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优势分析

在当前银行利差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国内外银行在中问业务发展上的巨大差距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国外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已经达到了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的12.86倍。其中问业务竞争优势成因主要基于以下资源配置状况:

(一)宏观环境方面

1.在中国,外资银行在税收和业务方面享受的优惠远远超过国有背景的中资商业银行。例如:在税收方面,中资银行的综合税费负担率高达70%左右,而外资银行只有30%。

2.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定价方面灵活自由。政府监管环境宽松,各商业银行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市场竞争、客户关系以及客户所在的行业、地区等因素自行确定本行的中间业务定价策略。

(二)微观环境方面

1.具有熟悉国际金融规则的管理人才(专业水平、职业操守)和业务经验。很多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都经过国际培训,能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国际最新信息和一对一的客户服务,通过电话热线为客户处理日常账户交易和各类咨询。

2.在管理模式方面,外资银行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经营管理。可以说,他们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发展起来的。而且,许多通行的国际惯例和先进的方法是依据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经验及做法发展起来的,完全适应在全球统一规则下的管理要求。

3.外资银行母行大多是历史悠久的全能银行,拥有全球性业务网络,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具有在中间业务管理领域长期直接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丰富经验,形成了成套、成熟的中间业务产品线。其综合竞争优势具体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可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需求;二是可获得范围经济的好处;三是具有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优势;四是可获得信息优势;五是可减小经营风险。

4.外资银行具有成熟的网上银行业务开展经验。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这类新技术手段对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具有极大的取代作用。放眼国际,全球网上银行业务量已占银行业务总量的50%左右。

二、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市场营销过程中存在问题分析

现引入基本SWOT矩阵对中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归纳。并列出相应的基本整合营销竞争战略模型(表2):

总体而言,中外资银行中间业务营销差距主要体现在:营销理念和客户战略、中间业务产品丰富度、以并购为代表的金融资本经营这几方面,首先体现出的是一种意向态度方面的差距,而后才体现为职能活动上的差距;因此,银行的营销规划越来越表现为整合管理和高层运作,显示出与战略管理趋同的趋势。

三、基于资源的中资银行中间业务整合市场营销战略

目前中资银行正处于中间业务整合营销系统的初创期阶段,其总体特点在于:银行希望快速形成中间业务产品营销系统,重点在于对产品销售商的选择,关注的是营销系统成员中间业务产品销售能力。结合前面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基本SWOT整合营销战略分析,提出如下对策。

1.将实施复合型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作为核心工作来开展。中间业务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鉴于当前我国发展中间业务时间短、经验少,相关专业人才的储备严重不足,全社会成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是中资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急需解决的问题。

2.在宏观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应全力争取国家的宏观政策资源支持。首先,推动行业监管部门调整、完善、出台有关中间业务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其次,完善行业协作机制,加强同业合作甚至鼓励兼并;再次,要求完善对中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创新速度;最后,充分利用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建立起的良好关系,在大型公共项目开发贷款的发放、征地赔偿款的留存、行政人员各项经费的存放等涉及公共权力的各方面占据有利的地位。

3.加强向外资银行学习、合作,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一方面,外资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绩效与成本管理模式促进经营方式、盈利增长模式转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投资理念、财富管理工具以及操作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资银行可积极开展全方位学习;另一方面,中资银行可利用外资银行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拓展其国际业务,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

4.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管理。中间业务的拓展涉及到银行的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建立一个责任分明、管理严谨的专门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是很有必要的。该机构负责制订长期目标和发展策略,协调各部门、各项业务间的关系,实施统一领导、决策、指挥、协调。

5.加大投入抢占市场份额,以高成本换取高市场份额。目前国内中间业务的发展正处于成长期,各银行正面临市场布局的关键阶段,对市场份额的关注必须上升到战略高度,因为没有了市场份额,所有业务的开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将丧失在市场上的话语权。

6.推行集约化的重点市场区域选择策略。在中国,经济发展重心主要集中在以京沪深为中心的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区域,中资银行应充分利用重点市场的快速成长,凭借不同市场区别对待的策略在竞争中占据先机。

7.实施市场细分化策略。首先,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力量维系规模较大、年销售收入较高的公司客户,力争在此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其次,通过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进而在公司里发展个人客户。针对个人客户,先从中间业务中的个人理财及信用卡等创新业务寻求突破,为其提供财务顾问、金融衍生业务、投资银行、个人理财等高附加值业务,并逐渐对下游市场进行渗透。

8.中资银行必须在科学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基础上努力发展自己的核心类中间业务产品或服务。核心服务是指那些可把某银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相区分的具有专有性、异质性、不易模仿性的服务性产品和服务流程,因此,核心服务类产品市场竞争状况更有战略意义,它是各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市场竞争的基础,对于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决定性作用。

9.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网络和电子通信技术,优化对中间业务营销系统资源的整合能力。这其中主要是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相对于传统银行网点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成本竞争优势、差异性竞争优势、目标集聚型竞争优势、规模经济竞争优势等方面。

10.对跨行业合作进行战略升级。中资银行应充分利用十余年来的积累,发挥自身的网点、品牌优势,与证券、期货、保险、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就关联性强的金融业务开展更为紧密的跨业合作,跳出单纯的模式,合作进行产品开发,体现出捆绑销售的优势。

11.开展部分非核心中间业务外包。它既可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又能集中精力培育核心竞争力,被认为是应对不确定性最为有效的营销战略,中资银行可借此形成中间业务营销系统整体竞争优势。

第7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银行专业化多元化竞争

一引言

专业化与多元化是相对而言。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采取的两种不同经营战略。企业一般应根据其自身资源条件状况以及所处的外部环境,实施专业化经营或者开展多元化经营。银行作为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企业,在其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专业化与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选择。从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的传统专业化商业银行在各国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银行监管水平提高、金融法律健全以及商业银行自律能力增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业务出现了向多元化、混业经营以及全能型银行发展趋势,诸如美国花旗银行之类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全能型银行应运而生。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加快,受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知识和能力变化的影响,许多银行发现多元化经营战略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多元化经营尤其是过度多元化反而影响了银行的竞争能力和经营绩效,各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却表现出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明显的竞争优势,在金融产业中的地位又逐渐提高。如印度HDFC银行、美国运通公司等。而一些已经开展多元化经营的银行甚至开始采取“归核化”战略,剥离非核心业务。以培养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新回归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如美国花旗银行在2005年出售部分非零售金融部门向以零售业务为中心的客户专业化银行回归。

二银行专业化经营战略分析

银行专业化经营指银行基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遵守金融机构监管法规,采取专业化的经营战略,将其业务活动主要集中于某一特定领域(如特定银行业务、特定客户、特定服务地域等),以突出自身在该领域的优势,从而在该领域取得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促进银行发展。近年来,多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规模不断扩大,在整个金融产业链中的地位也在逐渐提升。2005年,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有9家是专业化银行。专业化银行推动了整个金融产业链运营效率的提高。

1、银行专业化经营的正效应

(1)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专注于某一专业性业务领域,将有效提高银行员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如果银行员工将其经营活动集中于较专业的操作业务内容上,能够较快地提高其工作的熟练程度,减少员工从事多种业务所需的额外学习和培训的时间。工作熟练程度提高意味着银行员工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可以减少在工作中所应支付的额外智力资源和成本,降低工作紧张程度,因而可以降低发生工作失误等经营风险的概率,银行业务的单位操作成本将得以降低,从而可以有效提高银行整体劳动生产率,以更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将银行资源集中于特定业务领域,有助于银行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在专业化业务领域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活动,提高特定业务领域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银行业务运行效率,促进银行进一步节约金融资源,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保持银行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效应。2005年,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专业化银行的总资产回报率平均比综合性银行高08个百分点,净资产回报率高34个百分点。银行的这类专业化经营战略也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同。

2005年。美国运通公司的市净率高达6.5倍,教育贷款专业化的SLM的市净率约4.7倍,理财专业化的梅隆银行市净率也达到了3.8倍,远高于同期综合性银行美国银行1.8倍市净率以及摩根大通1.5倍市净率水平。

(3)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将可以降低其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减少其对不同业务领域人力资源的需求。从而可以有效降低银行内部的组织成本和人力成本以及银行内部不同业务部门和员工之间的协调成本.改善管理效率.提高业务活动的效益。

2、银行专业化经营的负效应

(1)银行开展专业化经营,将会限制银行业务种类扩充。在业务范围较狭窄的情况下,由于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有限,一方面可能限制银行业务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另一方面,则可能降低资金在银行内部循环的可能性。使得派生出来得低息负债资金漏出银行的机会增加。从而可能导致银行的负债成本率提高。增加银行运营成本。

(2)银行开展专业化经营,将可能增加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由于专注于某一特定业务领域。专业化银行的市场相对狭窄,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因此。业务高度专业化的银行在提供了经营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风险。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专业化银行的13系数平均为1.07倍,而综合性银行仅为0.57倍。高收益、高风险成为专业化银行的特征。如专业信用卡银行美信银行(MBNA)就是因为高周期性风险而于2005年被美国银行收购,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专业投资银行美林公司也于2008年被美国银行收购。

(3)对于银行员工而言,银行专业化经营将导致员工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性增强,其人力资本相对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当面临职业转换时。这类银行员工必须支付较高的职业转换成本.其获得新工作的机会将低于具有综合性、复合性知识的银行专业人才。

从实践来看。由于专业化经营战略有利有弊.银行通常会在对自身能力和资源以及外部环境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战略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由于拥有的资源有限。往往无法同那些大规模的多元化、全能型银行开展直接和全面的竞争。因此,这些中小银行要在金融市场立足。就必须走专业化道路.在专业领域培养核心竞争力,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在专业领域内做强做大。甚至成为某一业务领域内的“隐形冠军”,从而创造生存、发展甚至是超越的空间,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并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信用卡公司美国运通公司。专业房地产贷款银行印度HDFC银行,专业化的教育贷款银行StudentLoanCorp、SLM,专业化农业贷款银行FederalAgriculturalMortgageCorp.,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小额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德国银行Volksbank和美国中小企业信贷协会等都在各自的专业化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2005年,美国资产规模排名前200位的本土金融机构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公司占到四分之一。我国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等一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纷纷基于自身资源条件,试图向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专业化银行方向发展。

三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分析

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是指银行根据自身资源积累和环境条件变化,突破单一业务局限。拓展银行的业务领域。增加业务品种或将业务活动扩展到较多的不同职能的操作上。强化业务经营的异质性,为更多客户提供多种产品或服务,以期发挥银行的资源优势。扩大银行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银行运营的稳健性,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目前.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实施业务经营多元化和全能化。产生了诸如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瑞银集团等这类多元化、混业经营的大型银行集团。而在我国,受金融监管法规的限制。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实施过程中还受到很多限制,一些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虽然存在着多元化的动机。但除了设立金融控股集团外。银行自身较难向银行业务以外拓展多元化经营空间。随着金融创新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未来我国金融管制将步放松。银行多元化经营的空间将不断扩展。

1、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正效应

(1)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将有机会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提高银行的整体服务水平.以此扩大银行经营规模。增加银行的盈利。比如,在符合当地金融监管制度的情况下,某些多元化经营银行涉足银行存贷款、证券交易、信托等金融业务领域,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就可以办理存款(或储蓄)、证券投资交易、信托投资以及其它各项银行金融业务,这将为客户节约大量时间、精力以及资金转移费用,也可以降低客户交易成本,从而能够吸引更多客户。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而银行通过整合多种服务。可以形成协同效应。实现范围经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同时,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也有利于金融商品的丰富和发展。促进金融创新,活跃金融市场,为银行开辟新的盈利渠道。增强其盈利能力。

(2)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可以使其资产、负债业务多元化,有利于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资产结构趋向合理.资产收益相应提高。因为银行经营的业务种类越多,范围越广,资金漏出的机会越少。派生效应发挥得越充分,负债成本率越可能压低,有助于提升整体资金运用效率。

(3)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将有利于分散银行经营风险。实施多元化经营的银行,业务的异质性增加,银行利润来源将趋于多样化,而且银行业务利润源之间的相关性将下降,银行的部分业务亏损可由其它部分业务盈利来弥补,这将大大增强了银行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稳定并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并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降低金融风波发生的可能性。2005年,多元化经营的美国银行的13系数仅为035,而美国运通公司的31系数为1.01,梅隆银行的31系数高达1.16。可见,多元化经营确实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2、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负效应

(1)多元化经营可能导致银行领域发生大规模行业垄断,限制市场竞争。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银行通常会通过并购或大规模投资方式实现多元化扩张,这往往会使得银行规模在较短时期内急剧膨胀,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并购可能消灭竞争对手,从而形成市场垄断。而且,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银行往往涉足众多业务领域,他们能够向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这样,多元化经营的银行就可以利用其在某些业务领域的优势地位,通过诸如降低甚至免除对于客户部分业务收费或者捆绑交易等方式拓展银行其他业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市场竞争的限制。

(2)超过银行管理能力范围的过度多元化可能会加剧银行风险集中。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扩大经营规模,扩展经营业务范围,虽然可能由于业务种类和利润来源增加而降低业务过于单一而导致的盈利波动风险,但是,如果银行多元化经营范围超过了银行管理资源所能够覆盖的边界,导致银行不能对其所经营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就必将会对银行的持续稳健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增加经营风险。如果银行的多种业务之间没有建立起“防火墙”,不能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隔离和管控。就可能在银行某一项业务出现问题时。产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锁反应,反而会加剧银行风险集中,而对整个银行产生巨大冲击。

第8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投资银行;开拓创新

在进行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讨论分析之前,首先笔者先对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进行一下归纳阐述。

一、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与功能

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曾对投资银行下过最佳定义,即: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因此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服务、项目融资业务、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业务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作为直接融资市场最主要的媒介,投资银行能比较好的解决市场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促成资金供求方的资金流动,在整个金融市场上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是构造高效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一)顺应全球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趋势,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

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现今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在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上占有绝对优势。近年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交叉销售成为大势所趋,能够达到规模化经营的效应,这种综合多元化的经营能够较大程度地分散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的产品和金融综合服务,及时满足客户需求。

如果商业银行还固守传统业务领域,则其盈利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事实上,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正在逐步受到冲击。首先,市场上投资渠道不断增加,使得社会资金严重分流,商业银行存款规模的不稳定就会影响到可贷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其次,外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抢走了商业银行的部分优质客户,导致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逐步下降,传统通过银行贷款的客户纷纷转向资本市场。

(二)提高银行经营效益,促进利润多极增长

1.投资银行业务大多属于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拓展此项业务能够为银行拓展利润来源,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规模化增长。

2.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在为客户提供存贷款服务的同时,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能满足客户的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服务需求,对于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能得到增强,同时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及忠诚度。

(三)优化银行业务和收入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信贷业务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偏低且来源单一。但是观察国际主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应该及早行动通过发展投资银行等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业务实现业务和收入结构的调整。

(四)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开展财务顾问可以在项目前期接触时掌握风险关键点;并购重组业务的开展可以促进企业的整合并盘活不良资产;银团贷款可以有效降低银行本身和企业的市场及信用风险;采用资产证券化模式可以集中处置不良资产,提高银行流动性。

三、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示范——以光大、民生和兴业银行为例

(一)光大银行的创新模式

在银行内部成立投资银行部,同时采用传统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业务上以短期融资券为突破口,利用银行同业的疏忽把握先机,通过政策支持短期内实现投行业务突破,确立了光大银行的短期融资券业务品牌。

(二)民生银行的创新模式

采用事业部制搭建组织架构,在总行成立投资银行事业部,通过总行资金定价系统竞争性地有偿使用资金,采取市场化的形式发展投行业务。民生银行把房地产封闭金融作为自己的品牌业务,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模式和收费方式,在内部保证了高效审批,专门成立的投行业务审批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单独审批决策。

(三)兴业银行的创新模式

采用准事业部制的模式搭建组织架构,即在传统商业银行内部成立投资银行部,但是采取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这种方式在比较中更具有参考价值,但是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兴业银行把中小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作为重点进行发展,创立了特色服务和收费模式,针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另外该行发挥客户资源优势通过与专业投行合作,把债券承销扩大到金融债券,与专业投行分享金融债券的承销费用。通过与同业密切合作打造了另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综上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投行业务的初期都是以某一精品业务为突破口抢占市场先机,从而在市场上树立了此项投行业务的口碑。

四、国外大型投资银行的经验借鉴及业务发展启示——以高盛为例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前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高盛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但其自身的投行拓展方式着实值得国内商业银行借鉴。高盛投行业务和融资、风险管理融合互动的发展模式,为提高客户服务感受与业务创新支持而加强的研发力量,以及凝聚的团队合作精神,都值得我们在今后发展中重点学习。虽然国内处在分业监管的前提下,但是依然可以发挥融资上的优势,形成贷款业务与投行业务的交叉销售,强化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功能。

(一)充分发挥融资优势,形成贷款业务与投行业务的交叉营销

高盛经验:在开展重组并购时,高盛经常利用直接股权投资或者过桥贷款、担保资源作为撬动并购顾问、承销等投行业务的手段,以此设计方案并获取高额利润。例如在美国德州电力的收购案中,高盛获取的并购顾问费收入、贷款融资安排收入、风险管理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5%和15%。

(二)客户营销双管齐下,打造专业团队服务模式

高盛经验:在客户营销方面,国际成熟的投行业务是采用由一个客户关系部门负责协调沟通,多个业务部门的产品专家对客户进行营销和服务的模式,因为当产品跨度很大时且客户对于服务又有及时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单一客户经理不可能成为相应的专家。高盛在开展并购业务时,在营销阶段就有并购、行业、融资安排和风险管理领域的专家直接参与营销,并直接进行服务。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提高营销和服务的效率,提升银行专业形象。

(三)组建投行研究队伍,提升整体专业形象

高盛经验:高盛很重视投行的研究能力,在集团管理委员会下设全球投资研究部,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经济研究成果和投资建议,有效提高了自身在经济、投资组合策略以及股票分析等领域的地位。这种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在对高端客户营销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且提高了服务水平。

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探讨

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投行业务大类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财务顾问、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但是基于法律制度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无法开展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等投资银行的根本业务。但是可以再后者上寻求业务的突破。  (一)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现资银行业务的核心业务,市场和利润空间巨大。财务顾问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不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降低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是能够创造高附加值的最具活力的业务。

依托银团贷款等结构化项目融资业务发展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是成熟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我们应积极采用通过参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介入到政府财务顾问和大型国企财务顾问的市场中。银行利用自身在人力、智力、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需求创造工具,为客户提供决策建议以及规划方案等综合金融服务,通过这种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

(二)项目融资业务

1.直接融资业务

通过承销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平台,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

2.结构性融资业务

1)尝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主要角色是发起人和服务商。作为发起人,建立最初的信贷关系,形成用以证券化的资产向SPV出售贷款;作为服务商,银行从借款人手中收取付款,将借款还款转交给投资者的托管人,对借款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向托管人提交报告等。

资产证券化能将资产负债表上的不良资产由表内移至表外,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所以是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最佳途径。

2)积极联系金融同业机构展开合作,如可以考虑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等企业的应收收入权益进行产品设计。

3)通过与当地信托公司合作的方式搭建高效持续运转的零售产品资金池,通过此项业务模式的设计,以来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搭建创新型产品库,有效快速扩张高端客户群体;二来为银行带来持续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三)托管业务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未上市股权的投资。在发展业务的全程要与发改委、证监会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络关系,及时获取信息资料,抢占市场中PE的托管权,在此项业务中可以为银行带来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及有效的存款沉淀。

2.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在市场上逐步开拓企业养老金等年金的托管业务,在全程为企业提供年金业务咨询,方案设计等综合类服务,实现银行资金的有效沉淀。

(四)企业并购业务

为企业提供并购重组业务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顾问、企业业务和流程再造、收购兼并咨询、IPO配套服务等。根据现实状况,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收购兼并与重组的新兴市场。

1.充当并购中介作用。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可以灵活且主动地为并购方寻找收购目标,或主动要求并购的企业寻找投资方,由于存在具有较高信誉的商业银行做中介,双方的沟通和了解会更加具有信任感。银行应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建立并购信息的数据库,及时录入客户需求以保证及时的配对需求。

2.发挥融资优势。银行在并购过程中可以以不良资产作为切入点,积极介入企业的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在其中提供债务重组的再融资,过桥贷款,并购贷款和融资担保贷款等业务。

六、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内部管理的激励措施建议

(一)对业务部门员工的激励

1.激励手段多元化:通过调薪、晋级和培训等手段达到多元化

2.激励层次多样化:根据员工不同的行员等级、服务年限、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奖励计划,是每个不同年龄层的人都能享受到不同的阶段性激励。对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应实行重点倾斜。

3.激励目标长期化:采用即期和远期激励相结合的方法,使银行成长性和高管人员、普通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保证投行业务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各部门之间业务协作的激励

对于参与业务开发者均要适当地参与利益分配,部门之间的协作主要反映在业务部门为投行提供客户信息、提供融资便利、提供营销支持等,投行部门也可以为业务部门吸引贷款,因此在利益分配时要充分考虑到部门间的协作贡献,并以虚拟利润调整方式反映在考核结果中。

第9篇:银行业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银行作为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企业,在其成长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专业化与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选择。这两种经营战略各有利弊。在实践中,在遵守相关金融市场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银行义须基于自身资源和能力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银行专业化多元化竞争

一引言

专业化与多元化是相对而言。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采取的两种不同经营战略。企业一般应根据其自身资源条件状况以及所处的外部环境,实施专业化经营或者开展多元化经营。银行作为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企业,在其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专业化与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选择。从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的传统专业化商业银行在各国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银行监管水平提高、金融法律健全以及商业银行自律能力增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业务出现了向多元化、混业经营以及全能型银行发展趋势,诸如美国花旗银行之类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全能型银行应运而生。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加快,受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知识和能力变化的影响,许多银行发现多元化经营战略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多元化经营尤其是过度多元化反而影响了银行的竞争能力和经营绩效,各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却表现出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明显的竞争优势,在金融产业中的地位又逐渐提高。如印度HDFC银行、美国运通公司等。而一些已经开展多元化经营的银行甚至开始采取“归核化”战略,剥离非核心业务。以培养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新回归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如美国花旗银行在2005年出售部分非零售金融部门向以零售业务为中心的客户专业化银行回归。

二银行专业化经营战略分析

银行专业化经营指银行基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遵守金融机构监管法规,采取专业化的经营战略,将其业务活动主要集中于某一特定领域(如特定银行业务、特定客户、特定服务地域等),以突出自身在该领域的优势,从而在该领域取得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促进银行发展。近年来,多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规模不断扩大,在整个金融产业链中的地位也在逐渐提升。2005年,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有9家是专业化银行。专业化银行推动了整个金融产业链运营效率的提高。

1、银行专业化经营的正效应

(1)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专注于某一专业性业务领域,将有效提高银行员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如果银行员工将其经营活动集中于较专业的操作业务内容上,能够较快地提高其工作的熟练程度,减少员工从事多种业务所需的额外学习和培训的时间。工作熟练程度提高意味着银行员工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可以减少在工作中所应支付的额外智力资源和成本,降低工作紧张程度,因而可以降低发生工作失误等经营风险的概率,银行业务的单位操作成本将得以降低,从而可以有效提高银行整体劳动生产率,以更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将银行资源集中于特定业务领域,有助于银行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在专业化业务领域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活动,提高特定业务领域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银行业务运行效率,促进银行进一步节约金融资源,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保持银行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效应。2005年,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专业化银行的总资产回报率平均比综合性银行高08个百分点,净资产回报率高34个百分点。银行的这类专业化经营战略也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同。

2005年。美国运通公司的市净率高达6.5倍,教育贷款专业化的SLM的市净率约4.7倍,理财专业化的梅隆银行市净率也达到了3.8倍,远高于同期综合性银行美国银行1.8倍市净率以及摩根大通1.5倍市净率水平。

(3)银行采取专业化经营战略.将可以降低其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减少其对不同业务领域人力资源的需求。从而可以有效降低银行内部的组织成本和人力成本以及银行内部不同业务部门和员工之间的协调成本.改善管理效率.提高业务活动的效益。

2、银行专业化经营的负效应

(1)银行开展专业化经营,将会限制银行业务种类扩充。在业务范围较狭窄的情况下,由于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有限,一方面可能限制银行业务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另一方面,则可能降低资金在银行内部循环的可能性。使得派生出来得低息负债资金漏出银行的机会增加。从而可能导致银行的负债成本率提高。增加银行运营成本。

(2)银行开展专业化经营,将可能增加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由于专注于某一特定业务领域。专业化银行的市场相对狭窄,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因此。业务高度专业化的银行在提供了经营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风险。美国市值排名前30位的银行中.专业化银行的13系数平均为1.07倍,而综合性银行仅为0.57倍。高收益、高风险成为专业化银行的特征。如专业信用卡银行美信银行(MBNA)就是因为高周期性风险而于2005年被美国银行收购,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专业投资银行美林公司也于2008年被美国银行收购。

(3)对于银行员工而言,银行专业化经营将导致员工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性增强,其人力资本相对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当面临职业转换时。这类银行员工必须支付较高的职业转换成本.其获得新工作的机会将低于具有综合性、复合性知识的银行专业人才。

从实践来看。由于专业化经营战略有利有弊.银行通常会在对自身能力和资源以及外部环境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战略选择。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由于拥有的资源有限。往往无法同那些大规模的多元化、全能型银行开展直接和全面的竞争。因此,这些中小银行要在金融市场立足。就必须走专业化道路.在专业领域培养核心竞争力,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在专业领域内做强做大。甚至成为某一业务领域内的“隐形冠军”,从而创造生存、发展甚至是超越的空间,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并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信用卡公司美国运通公司。专业房地产贷款银行印度HDFC银行,专业化的教育贷款银行StudentLoanCorp、SLM,专业化农业贷款银行FederalAgriculturalMortgageCorp.,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小额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德国银行Volksbank和美国中小企业信贷协会等都在各自的专业化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2005年,美国资产规模排名前200位的本土金融机构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公司占到四分之一。我国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等一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纷纷基于自身资源条件,试图向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专业化银行方向发展。

三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分析

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是指银行根据自身资源积累和环境条件变化,突破单一业务局限。拓展银行的业务领域。增加业务品种或将业务活动扩展到较多的不同职能的操作上。强化业务经营的异质性,为更多客户提供多种产品或服务,以期发挥银行的资源优势。扩大银行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银行运营的稳健性,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目前.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实施业务经营多元化和全能化。产生了诸如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瑞银集团等这类多元化、混业经营的大型银行集团。而在我国,受金融监管法规的限制。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实施过程中还受到很多限制,一些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虽然存在着多元化的动机。但除了设立金融控股集团外。银行自身较难向银行业务以外拓展多元化经营空间。随着金融创新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未来我国金融管制将步放松。银行多元化经营的空间将不断扩展。

1、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正效应

(1)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将有机会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提高银行的整体服务水平.以此扩大银行经营规模。增加银行的盈利。比如,在符合当地金融监管制度的情况下,某些多元化经营银行涉足银行存贷款、证券交易、信托等金融业务领域,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就可以办理存款(或储蓄)、证券投资交易、信托投资以及其它各项银行金融业务,这将为客户节约大量时间、精力以及资金转移费用,也可以降低客户交易成本,从而能够吸引更多客户。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而银行通过整合多种服务。可以形成协同效应。实现范围经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同时,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也有利于金融商品的丰富和发展。促进金融创新,活跃金融市场,为银行开辟新的盈利渠道。增强其盈利能力。

(2)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可以使其资产、负债业务多元化,有利于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资产结构趋向合理.资产收益相应提高。因为银行经营的业务种类越多,范围越广,资金漏出的机会越少。派生效应发挥得越充分,负债成本率越可能压低,有助于提升整体资金运用效率。

(3)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将有利于分散银行经营风险。实施多元化经营的银行,业务的异质性增加,银行利润来源将趋于多样化,而且银行业务利润源之间的相关性将下降,银行的部分业务亏损可由其它部分业务盈利来弥补,这将大大增强了银行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稳定并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并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降低金融风波发生的可能性。2005年,多元化经营的美国银行的13系数仅为035,而美国运通公司的31系数为1.01,梅隆银行的31系数高达1.16。可见,多元化经营确实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2、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负效应

(1)多元化经营可能导致银行领域发生大规模行业垄断,限制市场竞争。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银行通常会通过并购或大规模投资方式实现多元化扩张,这往往会使得银行规模在较短时期内急剧膨胀,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并购可能消灭竞争对手,从而形成市场垄断。而且,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银行往往涉足众多业务领域,他们能够向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这样,多元化经营的银行就可以利用其在某些业务领域的优势地位,通过诸如降低甚至免除对于客户部分业务收费或者捆绑交易等方式拓展银行其他业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市场竞争的限制。

(2)超过银行管理能力范围的过度多元化可能会加剧银行风险集中。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扩大经营规模,扩展经营业务范围,虽然可能由于业务种类和利润来源增加而降低业务过于单一而导致的盈利波动风险,但是,如果银行多元化经营范围超过了银行管理资源所能够覆盖的边界,导致银行不能对其所经营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就必将会对银行的持续稳健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增加经营风险。如果银行的多种业务之间没有建立起“防火墙”,不能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隔离和管控。就可能在银行某一项业务出现问题时。产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锁反应,反而会加剧银行风险集中,而对整个银行产生巨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