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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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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要点

第1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年初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打击、预防、监督、服务”检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及职能的发挥,均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严、快、准”的“严打”理念,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截止6月20日统计,共受理呈捕案件83件107人,其中批捕69件86人,不捕4件6人,不予逮捕10件1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6件7人);受理审查案件86件100人,73件93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转移赃物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翻供,加之认定的证据单一,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作案工具进行了指认,并重新讯问了已被行政拘留的同案高某,以铁证批准逮捕了张某,并及时追捕了高某。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今年5月16日我院批捕科受理了一起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由于涉案人多、面广及案情复杂等突出问题,我院及时派人员参与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在肇源城内轰动一时的案件仅用3天告破。在呈捕环节当天受理当天批捕,有效地打击了这一团伙犯罪。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文秘站版权所有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今年3月31日,我院受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王某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说被害人所受的伤是以前自己摔伤的,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三次深入医院及村屯调查核实,多方取证,证实被害人赵某确实在两个月前自己骑摩托车摔伤过,但其摔伤的是右手,而本案中赵某伤的却是左手,加上有力的证人证言,为准确批捕王某奠定了基础,现法院已对王某做有罪判决。

审查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文秘站版权所有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是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开展反贪贿斗争,绝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出击,先发制人。主管检察长与反贪局副局长亲自带领干警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了解情况,调查走访。今年4月份,我院反贪局的检察人员在查办茂兴镇林业负责人邱某贪污案时,获悉义顺乡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也涉嫌贪污问题,反贪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在20__年4月初趁革志监狱迁移,县皮革城尚未进驻之机,在皮革城辖区擅自造林60亩,顶该乡造林面积,并以他叔叔王某名义办 了8年的退耕还林现金兑现证。王某于20__年1月25日、2月5日两次领取第一年退耕还林补助金9.6千元,此款被王某个人贪污,还有6.72万元的补偿金尚未贪污到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移送。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2、改善办公环境。一是增加了微机数量。我院原来仅有10几台微机,还有的配置低不能用,只有内勤才能使上微机,给办公、办案带来不便。为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各种途径,又新增加微机27台,现已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并投入资金一万余元作为同政府联网及培训的费用。我院还开通了因特网、省检察系统局域网,同县政府直接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了三级网络化。二是协调了办公设备。在让区检察院协调回卷柜15个、床17张、微机桌椅10套,并从红岗区政府协调办公设备核款近2万余元。三是完善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室要求的标准,投入八千余元,更换了窗帘和购置了防磁柜。目前,档案室设备齐全,达到了标准。四是更新了办案用车。我院仅有5台车都是1997年以前购置的,由于使用的时间长,不能适应办案需要。为保证办案用车,现已购置2台新车。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3、监督能力增强了。今年以来,我们克服过去那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去监督”的弊病,发扬了“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大胆监督”的精神。在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执行判决监督和审判监督上都有所增强。上半年,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12件12人,其中对陆某交通肇事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件1人,对肖某交通肇事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11件11人,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纠正违法1次,社会反映很好。公诉科前不久对公安移送审查的石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经过办案人员的详细审查核实发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夏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不当,而且此案的定性也不准确,对此案进行了依法监督,将这起案件的漏犯夏某及时逮捕归案。同时将此案改为放火罪,交付审判。

回顾上半年工作,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业务建设上,少数干警业务素质差,对案件的性质及适用法律上不够准确,使案件质量不高。二是在检察管理上,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淡薄。三是队伍建设上缺编少员和干警年龄老化,个别干警不求进取,工作效率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半年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四是在科技强检方面任重道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要抓好干警的业务培训。下半年,我们还要利用好周五学习日的时间,由检委会委员授课,重点要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及其他一些业务知识。同时,还要组织在县委党校办微机培训班,把干警应用微机的技能再提高一步。

2、要继续改善办公环境。我们准备把警务室按要求进行软包装,将审讯室、监控室和法警值班室分开单设,启用办案工作中区。下半年要把会议室重新进行装修,完成视频安装。另外,还准备上一台多媒体的视证系统,适应各种会议办案需要;办公设备还要更新,准备把各科室所有的办公桌椅、卷柜进行一次性更新,达到整齐化一;还要增加几台办案用车;维修锅炉房,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第2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一、工作基本情况

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开展法律宣传4次,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报告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认真编写了培训材料,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按照省院《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同时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月份,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从发案的原因、特点,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年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年至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设立了预警机制。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今年年初,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院派人到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材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只是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

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

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

还是停留在走一走,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年的打算

不断完善预防调查和案件线索处置制度。

一要在全面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不断规范预防工作。

第3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201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8件,从“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拓宽渠道广辟案源”四个方面入手,以“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职权,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量化考评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县检察院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诉讼出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给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当前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环节,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检察监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检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提起抗诉要求再审”的案件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比重较小,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对人民法院没有强制约束力,监督难度较大,效果不佳,客观上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我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两人,且仅一人有办案资格,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职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相对增多,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都对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急需办案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检察力量。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要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检察方式和手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要主动融入普法平台,依托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提高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一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关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抗诉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再审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二是要加强与政法委、纪检、、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领域。

第4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一、工作基本情况

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开展法律宣传4次,在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报告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按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乡镇两级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了培训材料,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我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同时我们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1月份,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全部进行了个案预防,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从发案的原因、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2009年2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2003年至2004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的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我们在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我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县棚户区这一惠民工程做为预防的对象并及时立项。同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方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预防工作。一是对招投标工作通过媒体等进行公示。二是对重大原材料采购的来源、金额、数量通过召开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三是工程各阶段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劳动部门报告。四是对拔付工程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财政局报告。五是对工程质量情况、标准、等级进行公示。此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我们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同这几家单位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设立了预警机制,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废州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2008年,我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今年年初,我院派人到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们的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在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我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材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只是在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还是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第5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珠江航运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巩固2013年专项打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我们积极推动省公安厅牵头涉水六部门,联合出台了联防联勤严防严打“江盗水匪”长效机制,珠江航运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年没有接报一起“江盗水匪”案件。开展了常态化水上巡逻执法,先后8次派出海事公安船前往治安复杂水域开展巡逻执法,加强了珠三角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打防力度。编印并免费派发《防范江盗水匪宣传手册》20000余册,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每季度开展一次“江盗水匪”案件摸查统计,及时回访辖区船公司船东,切实掌握收集辖区水上治安状况,增强珠江航运治安管控能力。

融入海事服务海事成效显著。研究出台《广东海事公安局警务室驻点执勤实施意见》,推进海事公安警务室驻点执法执勤工作。发挥海事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扰乱海事安全监管和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发挥公安专业优势,协助海事部门妥善处置船员家属聚集反映诉求事件。

公安主业有新突破。海事部门提高对涉嫌犯罪的移送意识,湛江、广州、中山、肇庆等海事主动与我局沟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事宜。联合法规部门举行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邀请中山大学、海珠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对水上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专题研讨。

民警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创新年度公安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海事能力。建立案情分析制度,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组织民警参加公安部、部公安局、广东省警卫局等单位组织的培训。

文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开展“广东海事公安精神”总结提炼活动,研究确定了“忠诚、服务、自强”的广东海事公安精神;创作了广东海事公安之歌,制作了海事公安MV,并在全体民警中唱响;及时总结宣传海事公安工作,策划媒体对海事公安打击江盗水匪工作进行专题宣传。

第6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击走私工作方针,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打私办”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我县反走私形势,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法院副院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经贸局副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国税局副局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局,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点

(一)严厉打击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公安机关要按照“新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破大案、缴、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追财产”的要求,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工作,准确把握、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形势,克服、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手段多、花样新、查缉难度大等诸多困难,抓好堵、查、处、防等环节,强化专案侦办,全力堵截走私和易制毒化学品,从源头及渠道上遏制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同时,要加大对武器弹药、假币、危险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散发性宗教宣传品的查缉力度,确保我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联合执法,全力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

县烟草专卖、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打私工作机制,按照县“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以“打源头、端窝点、抓主犯、清市场、堵出镜”为重点,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风暴行动”为主要方式,加强对“两烟”案件的查办,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管和市场清查力度,严厉打击走私卷烟、非法经营烟叶和非法运输、销售烟草专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协作,从严打击走私野生动植物行为。

县林业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集中优势警力,加强与工商、农业、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打击重点,严厉查处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和珍稀植物及制品案件,有效打击走私珍稀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监管,严厉查处重点敏感涉税商品走私案件。

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成品油、化工原料、金属原材料、汽车及零配件、电子产品、皮革原料、成套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等敏感涉税商品走私态势,切实加强配合,强化日常监管和清查,及时发现和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活动,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和惩治偷逃税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重大走私犯罪活动。

(五)加大司法惩治力度,为反走私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县公安机关要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时受理有关部门依法移交的走私案件,发挥在情报、信息、刑事技术、技侦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打私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种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制止群体性暴力抗拒执法行为的发生;县法院、检察院要依法加强对走私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和审理审判工作,对重大走私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提前介入,快审快判,依法严惩走私犯罪分子。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由于我县地处滇川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易成为走私物品的中转站和集散地,加之反走私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涌现,走私手段更加隐蔽,反走私斗争的形式更加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不断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按照市“打私办”要求,县打私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成员单位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的工作任务逐一抓好落实,年底按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打分,形成自查总结材料报县“打私办”。县打私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或抽查,对工作不理、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逐步建立完善打私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宣传工作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反走私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广大群众对打私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反走私工作氛围。

2.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打私联席会议制度。“打私办”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反走私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反走私综合治理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整治;二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打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设置举报箱、设立电子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走私案件。三是建立值班制度。重大节日或开展打私专项行动期间,打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值班,主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反走私突发事件。

第7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市委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102号)要求,在*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的通知》和省、市《*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079.74件,查处案件907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

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8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作为“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培训方式”改革,重庆检察五分院作了有益探索尝试,其特点是:领导重视,广泛参与;认真调研,科学谋划;学以致用,注重转化;形式多样,效果显著。但制约检察教育培训实效性的培训方式等相关问题值得深入研究。重庆检察五分院建立的“每人一讲式”、“自说自画式”、“访谈式”、“动漫式”等教育培训方式值得借鉴探索。

关键词:

教育培训;实效性;方式改革

检察教育培训是提升检察干警能力和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有效的手段。中央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实行“分级分类,全员培训”总原则。最高检《2017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则要求“深入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继续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改革,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近几年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我院”)依托“教育培训”这个着力点,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无论是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检察教育培训方式等相关问题,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以最大限度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约教育培训实效性主要问题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制约教育培训实效性的几个突出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以利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些问题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机制建设方面的不足,也有法规不完善,还有培训方式方法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好培训课程设置与培训效果的统一问题

实践中,从表面上看,有的培训课程设置较好,培训形式即有专题讲座,也有互动交流,既有多媒体教学的课件,也有体验式教学,但教学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是所聘人员授课水平不高,只重形式,一味迎合学员;二是参训人员对培训重视不够,参与意识不强。我们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办法主要有:一是事先组织者要认真与所聘单位或授课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提出明确的授课点及相关要求(包括要求传递正能量),最好让授课人员列出授课提纲,对不理想的授课老师及时要求更换。二是强化参训人员责任意识。培训前组织者要认真组织开好动员会,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包括组织纪律),培训结束后组织者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量化,比如进行理论考试测试,或者通过对具体问题进行提问,以打分的方式考核评价。同时严格课堂纪律,实行上课点名或签到的方式,对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说小话、打瞌睡、随便走动等行为,要利用课间休息或本节课结束时及时点评、提示,认真加以纠正。当然,随时提醒的方式易分散老师的注意力,影响授课效果,一般不宜采用。

(二)如何处理好教育培训与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

客观讲,工学矛盾突出几乎是所有单位面临的问题,但司法机关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业务部门(办案部门),近几年案件呈显著上升趋势,法律规定的办案时效性强,案件发生的周期性集中,加之办案人员少、案件质量要求高。因此,办案人员的压力巨大,因而有个别同志对培训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不热衷,产生畏难或抵触情绪,遇有培训任务就找理由不参加,总认为通过办案,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是最好的自我培训,比参加外出培训强。如何确保既保质保量的完成办案任务,又抽出时间集中进行“充电”培训,确实考验着组织者、管理者的管理艺术与智慧。我们认为,解决好工学矛盾,一是领导要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不同角度讲明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讲明“磨刀不误砍柴功”的道理,同时还要讲明接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二是教育培训组织管理者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分时段进行,因人、因时适教;三是要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并切实选好配强授课老师,以培训的实效性加以引导说服,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

(三)如何处理好外聘老师与发挥好本单位业务专家、检察人才作用的关系问题

从目前培训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培训外聘老师或者外聘领导作为授课人员居多,而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人员较少,总认为“外来和尚会念经”、“领导水平高”,客观上忽视了本单位人才作用的发挥。我们认为,外聘一定数量的教授、专家对于拓展视野是必要的,但不宜过多,因为培训的针对性要求培训要结合检察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如果外聘人员过多,势必导致内部检察人才的作用发挥不够,达不到培养好、利用好检察人才的目的,久而久之就会影响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何况有的外聘人员由于事务性较多,工作繁忙,理性思考不够,备课不充分,实际授课效果并不一定好。相反,本地或本系统、本单位的专家、人才比较了解本专业的情况,往往授课的针对性强,实际效果较好。我们认为,在全员综合素能培训方面可适当增加内部人才讲授的比重,发挥好其在某方面的长处,同时在教育培训时,应以内部人才讲授为主,真正达到培训他人与培训自我、教学相长的目的。另外,也要解决好外聘人员授课费高与内部人员授课费用过低(甚至不支付)的问题,充分尊重授课人员脑力劳动和智力成果,最大限度保护好、调动好内部人才的积极性。

二、检察教育培训方式改革实践

我们认为,解决好制约教育培训实效性问题的根本对策必须从培训方式改革入手。从司法改革的内在要求来看,如何适应当前司法改革的进程,培训方式的创新至关重要,除采用传统的“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外,以下的几种方式可供借鉴尝试:

(一)“每人一讲”式培训

2015年我院宣教处尝试开展了让处内干警“每人一讲”活动,达到了“人人上讲台、人人受训”的教育培训效果,我们所撰写的《教育培训从支部抓起》一文被市院采用转发。其最大优点是解决了案多人少、工学矛盾突出、全院性自主培训的不足,较好实现了支部活动与教育培训的有机融合。其基本模式是:结合宣教处工作职责,支部书记要求处内人人都要轮流上讲台,实行“每月一讲”。可根据每个人不同情况,安排业务较为熟悉、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干警作示范,并要求授课人认真做好授课准备。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授课形式灵活多样。既可以是专题讲座,也可以是案例研讨,还可以是座谈交流等,形式不拘一格。二是授课内容由授课人自主选择。既可以是结合实际工作讲法学类,也可以是讲工作之外的哲学、美学、心理学、社会科学包括讲人生励志类、生活感悟类的内容。总之,授课内容完全由主讲人自主决定,保持“原生态”,真正发挥主讲人的主观能动性,从中暴露、发现授课人的不足,从而达到完善自我、自我培养的目的。三是科学设置点评环节。按照程序设计,在主讲人授课完毕后,由支部干警逐一进行点评,最后由支部书记作综合点评。设置这一环节,既可增强授课人的责任心、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授课效果,也可以促使听课人员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点评人在点评时,在充分肯定主讲人成效的同时,重在指出授课内容、授课形式、课件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缺少此环节,就难以达到实际效果。四是发挥好主持人作用。首先主持人要对授课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逐步适应”的总要求,讲授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小时,时间过短,难以达到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时间过长,又增加了初次授课人员的难度,难以适应。其次要对听课人员提出要求,除认真听讲外,还要认真思考,为大家在点评环节进行精彩点评奠定基础。最后主持人要对主讲人授课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点评,精彩的点评对教育培训实效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通过一年的尝试,本处干警进一步体会到了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一是增强了“培训者首先自我培训”意识,提高了自觉学习的积极性。通过人人上讲台活动,可以有效促使授课人员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提高支部成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及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养成自觉学习、主动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性。二是增强了从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真情实感。从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其次要体现新闻报道所具有的“政治的敏感性、选才的新颖性、报道的及时性和所报道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等特性。新闻工作者所要具备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舆情处置能力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通过亲自授课给予了充分体现。通过“每人一讲”的实战形式,从换位思考、真情实感的角度切身体验到如何使培训效果最大化,从而不断提升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三是有效开展干警“教育培训”活动的需要。检察干警人人上讲台不仅是高检院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性要求,也是有效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干警素能的实际需求。为了解决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宣教处支部“每人一课”活动就是对自主培训的一种有益尝试,可以弥补全院性培训的不足,由于时间上可以自主安排,具有较强的机动性、灵活性。四是提升干警思维能力的客观需要。通过“每人一讲”活动,使干警明确了授课选题、课件如何制作、教学方式、如何把控时间等关键要素的重要性。五是提升处室组织管理能力,增强凝聚力的需要。部门组织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谁来讲、谁先讲、讲什么,也包括何时讲、受众对象、地点的确定。通过干警亲自授课,让本处室人员一起听,从授课人那里或多或少学到不少知识,可以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凝聚力。六是创新支部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的需要。如何创新组织形式,使日常教育管理效果最大化,是支部书记必须首先思考的问题。目前的组织生活大多停留在念念报纸、读读文件上,自我封闭的形式,被动应付,主动学习不够、学习效果不佳是现实问题。通过“每人一课”活动,可以创新、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既可以增强学习趣味性、实效性,也可以从中发现、培养人才,抓好队伍建设,真正起到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作用。

(二)“自说自画式”培训

以往培训大多采用主讲人主讲或主讲人主导的方式,由于此种方式采用过多且较为单调,听课人员往往的有“反感”情绪。2014年我从事宣教工作时就在想,采用何种新颖方式让干警在培训中实现效果的最大化。一次偶然机会我看到中央电视台由散贝宁主持的“开讲啦”栏目,我在想如果将此种形式植入到教育培训中去应该有不错的效果。此想法在征得领导同意后,2015年上半年,由我主导策划并主持了五分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培训班”,首次借鉴中央电视台“开讲啦”形式。其基本模式是:事先选定5位青年干警让其做好充分文字准备,培训现场让其分别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以口述“自说自画”的方式进行讲述,这5位发言人分别就《如何正确对待荣誉》《如何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家庭、学习与成长》《技术工作也大有可为》《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交流,化解好社会矛盾》作了主题发言,通过评委及干警提问、主发言人回答问题、评委点评、总评等方式,既拓展了培训形式,也丰富了培训内容,还增进了大家的真情实感,培训的实效性较为明显,深受参训干警的好评,我院制作的微视频先后被市院、最高检向全市、全国转发。我院青年干警周捷在培训反馈表中写道,“这种别开生面的活动很新颖,互动性强,亲切自然,主题发言人和场下干警年龄相仿,我们能从他们真实的经历中收获很多,特别励志。”此种培训模式既体现了教育培训的内涵,又出人意料的达到了培训效果,还为我院今后培训模式创新提供了很好借鉴。但对组织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要精心策划,选好发言人和主持人,并事先对互动环节做好充分准备,花费时间精力较多。

(三)“访谈式”培训

此种培训方式主要适合于政治类教育培训,比如人生观、价值观、“两学一做”等较为抽象类教育培训,因为政治类教育培训主讲人很难讲好,在一般人看来兴趣不够浓厚,而“访谈式”培训可以弥补其不足。“访谈式”培训基本模式是:首先事先通过采访典型人和事并制作好录音录像素材。其次布置好由全院干警参加的培训会场。包括主持人的选定及培训主题的确定、所要提问的问题、主席台上被现场采访对象的确定(包括个别院领导、学者、中层干部、普通干警等)、座次确定、台下干警可能提出的问题由谁来回答等都要一一策划好。最后要与技术等部门沟通好,做好灯光、音响效果、视频录音录像播放、录制等准备工作。此种方式最大好处是能够让干警身邻其境的感受到被访谈人的真实心声,且亲切自然,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性强。但最大难度在于增强了主持人的难度(包括其对采访内容的熟知程度、语音语速时间把控以及与场下人员互动内容的应变能力等),同时对组织策划人提出了更高要求,且制作成本较高,花费时间精力较多。

(四)“动漫式”培训(个体式培训)

第9篇: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

各地农资价格同比明显上涨

近期连续的雨雪天气,对冬小麦返青和春耕生产十分有利,随着各地农民群众抓住时机浇水抗旱、趁墒追肥,春耕购肥行情已经开始启动。据湖北省农业厅统计,2月中旬当地尿素零售价格为每吨2118元,同比上涨6.2%;过磷酸钙549元,同比上涨6%;碳酸氢铵713元,同比上涨18%;含量25%、30%、45%复合肥零售价格分别为1600、2000和2300元,同比上涨150-300元。据四川省农业厅监测,2月中旬当地尿素2086.4元/吨,过磷酸钙628.6元/吨,碳酸氢铵707.9元/吨,复合肥1691.4元/吨,同比分别上涨5.6%、5.9%、6.3%、7.1%。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相比化肥市场价格的小幅上涨,种子市场价格,特别是“两杂”种子(指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优良品种的种子)市场价格涨的更早,且涨幅更大。四川省杂交水稻种子均价47.3元/公斤,同比上涨26.1%;杂交玉米种子均价23.4元/公斤,同比上涨30.2%。贵州省务川、红花岗两地杂交水稻种子均价52.0元/公斤,同比上涨15.6%,杂交玉米种子均价30.0元/公斤,同比上涨15.4%。安徽省旌德县杂交稻种子价格与去年相比上涨20%-40%,据当地农委分析,价格上涨原因是劳动力成本上涨、制种单产下降、制种基地土地出让金提高等综合因素引起。

农业部农研中心研究员龙文军告诉记者,受化肥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压力增大以及化肥下游经销商库存不足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国化肥价格呈持续上涨态势。预计3月上、中旬随着春耕市场的全面启动,化肥价格仍将有所上涨。但1月31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保障原材料供给、继续实行生产企业用电和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做好运力调节等倾斜性政策,确保春季农业用肥供应,这将对稳定国内市场化肥供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综合来看,后期农资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价格短期会有小幅上涨,长期以稳为主。

种子打假是重中之重

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选好种子对农民群众来说太重要了。春耕期间是种子销售和农民购买种子的高峰时节,历史经验表明这个阶段也是制售假劣种子违法案件的高发时期,从农业部去年公布的九大假劣农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其中四个制售假劣种子都是发生在春耕期间。

以湖北省黄冈市徐明阳销售“安两优318”杂交水稻假种子案为例,徐于2009年12月在武汉金丰收种业仓库包装杂交水稻“安两优318”1万公斤,并于2010年1-2月份分三次销售给黄州隆丰种业。经调查核实,该种子是假冒他人品种权的假种子。黄州区农业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种子案件主要涉及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新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农民群众购种时要注意经营户的资质,产品包装以及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经营许可证编号,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购经过审定、认定的种子,并了解种子的质量指标,确认供种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如果一旦农民朋友购买的种子出现问题,专家提出如下建议:如果在播种前出现问题,就应该及时到经销商和当地的农业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在播种以前解决问题,避免损失。如果播种以后出现问题,要保留证据,不要轻易地把证据毁掉,然后及时到当地的种子管理机构和经销商进行交涉,以求得尽早解决问题。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启动

在抗旱促春管和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2月24日,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力保抗旱春管和春耕备耕,力促全年粮食丰收和农民增收。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六部委《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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