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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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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第1篇:交通法规范文

    作为赞成者,有论者认为,“一个通常的误解是行人违规,我就没有责任。司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就是尽最大的注意义务,包括在行人违规时仍然要尽最大的注意义务。但因为司机的注意义务在证据上很难判断,因此采用无过错责任来保障司机注意义务的最大化。换一个说法,76条的意思其实是要求司机把每一个出现在行使前方的行人,都看作一头长颈鹿,一个需要尽最大注意义务去保护的珍稀动物(尽管你可能觉得中国人并不珍稀)。长颈鹿是不懂交通规则的,你不能因责怪它、因心生怨气而减轻或放松自己的注意义务。行人违规他自己受惩罚、遭报应。但这和你的注意义务没有关系。” (王怡 燕南网 2004-8-21)而其实上,机动车在这里的所谓“承担责任”与其“注意义务”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试想,即便是一个对财产或者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尽“所有人”和监护人注意义务的人仍不免会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我们如何能要求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对于一个有健全意志的成年“他”人尽到“最大的”注意义务呢?

    事实上,这里的责任是民法上的所谓“无过错责任”,法律本身首先承认机动车驾驶员是无过错的,也就是说,法律认为这时机动车驾驶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法律上没有过错,但同时,为了把社会风险然进行合理分担,将损失配置给已经进行了责任保险的机动车驾驶员。作为无意志、合乎法律上有关质量规定的机动车更不可能在法理上或者人情上有什么“过错”。

    翻开关于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史,我们很容易发现,“无过错责任不具有法律责任本来的含义,而只具有恢复权利的性质”。其宗旨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亦即GSSER教授特别强调之“分配正义”。正如美国学者EPSTEIN所说:实行汽车无过失责任制度,废除了这个领域的侵权责任制度,而形成了无责任制度。(以上见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研究》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128页以下)而不是说什么机动车驾驶员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实行无过失责任必然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不和“俗”,难以推行。人只对自己的主观过错负责是为人主观意识所深刻信仰的信条。因此,无过错也“负责”,并且要负的责任乃是人命关天的大责,负责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必不可行。利益面前,寸土必争,因此,褒者贬者双方乃围绕该不该负责的问题唇枪舌剑,争论不休。

    同样,如果我们看看法律家们在设计无过错责任时的目的就能明白,责任是社会的,而不是“车”的,不是“人”的。“危险责任(即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不是对不法行为的制裁。-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至其理由,归纳四点言之:(1)特定企业、物品或设施的所有人、持有人制造了危险来源。(2)在某种程度上仅该所有人或者持有人能够控制这些危险。(3)获得利益者,应担负责任,系正义的要求。(4)因危险责任而生的损害赔偿,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制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王泽鉴《侵权行为法( 第一册 基本理论 侵权行为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16页以下)可见,所谓危险责任的责任,乃是在全社会分配不幸损害,主要手段乃是(对于汽车危险来说)保险制度。当然,其形式是通过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形式进行。这种责任制度是由于驾车人作为集体而言,在客观上而不是主观上形成了社会危害来源,因此,由全体驾车人基于保险机制对于由于机动车所制造的(客观上)的危险进行风险分担。无过错责任补充了过错责任的不足。

    而由于以上的理由,新交规的76条必须由保险作为支撑才能有效实施,因为,作为特定个体的驾车者是没有能力,也没有理由(主观认识上)对于行人违法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目前看来,按照新的赔偿办法,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者如果遇到亡故的大不幸,可能得到的赔偿在40万元左右,试想,在中国,又有几个人能赔偿(其实是补偿)得起呢?参考世界各国的规定,我们也能发现,“无过失责任只有在经济上加以限制时才能为人们所承受”。不顾现实,盲目以人命要价(其实人命应该是无价的),最终

    或可导致更多逃逸,更多违法,提高司法成本,并不能为社会不幸带来合理的分担。“在德国法中,几乎所有规定无过失责任的法规确立了对于补救数额的最高限制。”《葡萄牙民法典》第508、510条也规定了赔偿范围的最高限制。

    因此,新交规的焦点在于:第一,是否有合理的保险制度与之相配套,真正由社会保险系统分担“不幸后果”的风险;第二,是否有合理的补偿数额限制,以使这种保险制度能够持续下去。

第2篇:交通法规范文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据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大约有10万左右,受伤人数高达三十万之多。这就意味着在我们国家,平均每天有两百多个鲜活的生命因交通事故而消失,这同时也意味着每一天都有亲人的哭泣和呼唤……这组惊人的数据,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必须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

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小男孩,放学后刚走出校门。突然,他发现很久不见的奶奶居然就在马路对面,他一边叫着奶奶,一边飞奔过去。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砰”,小男孩被一辆急驰而过的大卡车撞倒在地,当场死亡。他的奶奶也因为极度悲伤而晕死过去。这个小男孩为什么会被车撞到呢?就是因为他见到奶奶一时兴奋,忘记向左右两边看有没有车辆就直冲了出去。就这样,一个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动作,造成了永远无法挽回的遗憾!

交通事故是多么可怕,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法规,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

平时,在街上,我时常见到有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甚至见到过有同学在街上溜冰,玩滑板。早晨进校门时,也常能看到一些同学埋头吃着早餐,毫无顾忌地过马路,甚至有些同学还在马路上追赶嬉戏。我想,很多人都过于信任司机了。认为不管自己怎样蹦蹦跳跳,司机都会主动并安然绕过。事实并非如此,现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宽裕,很多人购买了新车,这就意味着每天在街上跑的司机当中,有许多还是新手,对汽车的驾驶还不是相当熟练。而开车娴熟的人往往又认为自己开车不会出事,甚至喝了酒仍在开车。所以,我们一定不能疏忽大意,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第3篇:交通法规范文

作为赞成者,有论者认为,“一个通常的误解是行人违规,我就没有责任。司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就是尽最大的注意义务,包括在行人违规时仍然要尽最大的注意义务。但因为司机的注意义务在证据上很难判断,因此采用无过错责任来保障司机注意义务的最大化。换一个说法,76条的意思其实是要求司机把每一个出现在行使前方的行人,都看作一头长颈鹿,一个需要尽最大注意义务去保护的珍稀动物(尽管你可能觉得中国人并不珍稀)。长颈鹿是不懂交通规则的,你不能因责怪它、因心生怨气而减轻或放松自己的注意义务。行人违规他自己受惩罚、遭报应。但这和你的注意义务没有关系。” (王怡 燕南网 2004-8-21)而其实上,机动车在这里的所谓“承担责任”与其“注意义务”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试想,即便是一个对财产或者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尽“所有人”和监护人注意义务的人仍不免会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我们如何能要求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对于一个有健全意志的成年“他”人尽到“最大的”注意义务呢?

事实上,这里的责任是民法上的所谓“无过错责任”,法律本身首先承认机动车驾驶员是无过错的,也就是说,法律认为这时机动车驾驶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法律上没有过错,但同时,为了把社会风险然进行合理分担,将损失配置给已经进行了责任保险的机动车驾驶员。作为无意志、合乎法律上有关质量规定的机动车更不可能在法理上或者人情上有什么“过错”。

翻开关于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史,我们很容易发现,“无过错责任不具有法律责任本来的含义,而只具有恢复权利的性质”。其宗旨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亦即GSSER教授特别强调之“分配正义”。正如美国学者EPSTEIN所说:实行汽车无过失责任制度,废除了这个领域的侵权责任制度,而形成了无责任制度。(以上见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研究》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128页以下)而不是说什么机动车驾驶员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实行无过失责任必然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不和“俗”,难以推行。人只对自己的主观过错负责是为人主观意识所深刻信仰的信条。因此,无过错也“负责”,并且要负的责任乃是人命关天的大责,负责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必不可行。利益面前,寸土必争,因此,褒者贬者双方乃围绕该不该负责的问题唇枪舌剑,争论不休。

同样,如果我们看看法律家们在设计无过错责任时的目的就能明白,责任是社会的,而不是“车”的,不是“人”的。“危险责任(即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不是对不法行为的制裁。-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至其理由,归纳四点言之:(1)特定企业、物品或设施的所有人、持有人制造了危险来源。(2)在某种程度上仅该所有人或者持有人能够控制这些危险。(3)获得利益者,应担负责任,系正义的要求。(4)因危险责任而生的损害赔偿,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制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王泽鉴《侵权行为法( 第一册 基本理论 侵权行为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16页以下)可见,所谓危险责任的责任,乃是在全社会分配不幸损害,主要手段乃是(对于汽车危险来说)保险制度。当然,其形式是通过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形式进行。这种责任制度是由于驾车人作为集体而言,在客观上而不是主观上形成了社会危害来源,因此,由全体驾车人基于保险机制对于由于机动车所制造的(客观上)的危险进行风险分担。无过错责任补充了过错责任的不足。

而由于以上的理由,新交规的76条必须由保险作为支撑才能有效实施,因为,作为特定个体的驾车者是没有能力,也没有理由(主观认识上)对于行人违法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目前看来,按照新的赔偿办法,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者如果遇到亡故的大不幸,可能得到的赔偿在40万元左右,试想,在中国,又有几个人能赔偿(其实是补偿)得起呢?参考世界各国的规定,我们也能发现,“无过失责任只有在经济上加以限制时才能为人们所承受”。不顾现实,盲目以人命要价(其实人命应该是无价的),最终

或可导致更多逃逸,更多违法,提高司法成本,并不能为社会不幸带来合理的分担。“在德国法中,几乎所有规定无过失责任的法规确立了对于补救数额的最高限制。”《葡萄牙民法典》第508、510条也规定了赔偿范围的最高限制。

因此,新交规的焦点在于:第一,是否有合理的保险制度与之相配套,真正由社会保险系统分担“不幸后果”的风险;第二,是否有合理的补偿数额限制,以使这种保险制度能够持续下去。

第4篇:交通法规范文

由于我刚刚获取驾驶执照不到半年时间,对于当地路况不是太熟悉,在近三个月的驾驶机动车时间里多次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给本市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影响。

我对于自己的这一系列交通违反行为,深深地向你表示抱歉,并且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我通过此次检讨,深刻地剖析自己错误的各项原因,基本的检讨如下:

第一,我在主观上并未对于交通法规引起十分强烈的遵守意识,才会在这种情况下随意上路,造成一些违规情况的发生。

第二,是我的驾驶技术尚不成熟,比较是我刚刚获取驾驶执照不到半年时间,这属于客观上的不足。

第三,由于有时候经过一天的工作,身体有些疲劳了,导致我疲劳驾驶,这也是我主观方面的一大过失。

敬爱的交警同志,经过这次教训,我会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认真查看交通安全规则,交警同志对我的教育,我已经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了。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诲。

第5篇:交通法规范文

【关键词】城市交通规划 规划现状问题 可操作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城市薄弱的交通设施现状、密集的城市布局形态、高速的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相对落后的城市交通规划等,都给复杂的城市交通带来了深刻地不利的影响。探索新形势下的城市交通规划发展问题,是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所必需的。

1.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发展中的问题

当前,我国许多大城市都面临着交通不畅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同时,这种大城市的通病也在向中小城市蔓延。整体来看,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发展已经成为或多或少地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市交通规划的发展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与问题。

1.1城市交通规划相对于落后城市的整体规划,缺乏整体的城市交通规划战略

城市交通规划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城市整体化的研究更加偏重于对整个城市布局和经济的调控及带动作用,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城市交通的整体规划战略。比如我国大多数城市一直实行的“单中心—环路—放射性”城市交通规划模式就存在较多问题,在城市规模较小时问题不大。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这种城市交通规划模式就暴露出诸多的问题,直接的就是交通拥堵的问题。

1.2硬件设施容量不足,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不均衡,线路设置不够优化,严重制约了城市交通的畅通程度

据统计,我国目前大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不足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的不畅。近几年来,虽然各大中城市都注重对道路的建设,但大部分只限于对新城区的道路建设,而对老城区的道路改造拓宽难度非常大、程度低、快速公交不快、专用车道不专、人车混用,缺乏立体化的道路体系。

1.3城市交通方式结构单一,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政策性地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当前,我国大多数城市交通结构单一,市内交通主要限于公交车、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等。摩托车的管理力度不够,违规现象较为明显,带来的安全隐患较多。小汽车近年来增长势头很大,给城市交通规划带来的压力较为沉重。

1.4城市交通管理技术含量低,科技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国虽然投入了相当多的资金来提高交通水平的科技化,但限于基础较差,交通管理技术含量明显不高。

1.5城市交通规划中对于交通管制的松懈,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及安全水平与群众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总体来看,我国的各项交通法规应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一定程度上而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整个城市交通规划的体系化发展限于形式上的规划,而很难落到实处,甚至招致非议。

以上几个城市交通规划中的问题,是大中城市普遍的集中的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其根源在于城市长远的交通规划不够明确,相应的配套整治措施不够完善。

2.全面规划,健全现代化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

2.1将城市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同步实施,明确城市发展模式,宏观规划城市发展形态。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而城市交通规划的目的是为城市发展所产生的交通需求服务,是支撑城市发展的血脉。所以城市交通规划是重中之重,二者是一个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城市规划模式深深地影响着城市交通的布局,更对城市交通效率产生深远的影响。实践证明,“单中心—环路—放射性”发展模式对于城市的交通发展不是最好的选择,我国许多大中城市都面临着这种尴尬。所以城市交通的规划模式可以“主轴—网状”,通过将城市沿几条轴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这样有利于交通效率的提高和城市中心人口的转移,从而改善城市中心发展的交通拥堵等状况。

另外,除了整体性的城市交通规划之外,我们的城市交通规划应该出处体现环保和节约能源的要求:第一,优先规划发展效率高且又环保的项目(如地铁、公交等);第二,超前规划能够为汽车和公共交通提供较为节省能源和环保燃料的设施;第三,减轻交通队居民的噪声污染;第四,提供更多有利于不行和自行车出行的道路设施。

2.2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多层次的交通线网络覆盖体系。

道路容量不足及设计水平不高是限制城市交通的一个瓶颈,建设城市现代化的交通系需要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先行的。第一,大力加强道路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交通线网覆盖体系。建设具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网络体系;第二,合理规划快、慢道、立体车道以及专用车道等;第三,完善立体交通网络;第四,发展微循环道路系统。

2.3优先发展公交,合理限制城市小汽车行驶,严格管理摩托车。

在实际城市交通规划体系中,要优先设计公交线路。注重公交线路的建设,它的建设是城市交通规划体系的关键之处。积极探索研究城市公交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必要的政府监督真正使得市场承担起公交事业良性发展的大任,提高城市公交的管理水平。

2.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第一,建设完善的城市交通实时监控指挥系统,提高对交通运输的应急反应能力;第二,普及安装超速监测摄像仪器,加强各种机动车辆的监测,以规范其行使行为;第三,在收费点安装自动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过率,减少人为交通堵塞;第四,建设城市交通信息系统,以促进交通指挥的主动性,如疏导交通等情况。

2.5严格交通管理秩序,加大城市交通管理力度。第一,严格执行驾驶员技能培训;第二,加大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第三,加强媒体宣传安全的力度。

3.结语

简而言之,要建立健全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就必须根据我国城市交通规划的具体情况进行城市交通规划体系的编制。本文通过对城市交通规划发展中的种种问题的分析,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对策,以期对城市交通规划的良性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l]赵波平,孔令斌.城市交通一中国面临的挑战.[J].城市规划.1999(3).

[2]魏后凯.中国大城市交通问题及其发展政策.[J].城市发展研究2001(2).

第6篇:交通法规范文

首先,我公司对年第季度车辆违章超标的行为向安委会的领导同志表示歉意。随着公司的发展,队伍的状态,拥有的车辆也日益增加。虽然我们之前对公司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再三的叮嘱,可是由于公司驾驶员很多,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在道路行车过程中有很多不定因素,又发生了这次违章。

扪心自问我公司初始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贯还是比较深刻的,深知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列国家伤亡人数之首,事轮到我公司怎么就对交通法规没引起充分的重视呢?事已至此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公司一定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公司全员上下的深层思考,聪明如我,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经过此次的教训,在领导及交警的教育下,我公司深刻的认识到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今后我公司将认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且结合相应手段,对于经常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有严重违章行为按照交规罚款规定处罚,一般违章行为的按照交规罚款规定一般进行处罚。

最后,请安委会领导和同志看我公司的实际行动,从基层抓起,责任到每个人,经常性的组织相关司机学习交通法规,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7篇:交通法规范文

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行驶逆行车道,违反了交通规则,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了不便,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每当顾及此处,便悔不当初,涕泪交流,我愧对了党和国家对我的栽培,有负于党和国家对我的期望。

我怎么能如此堕落无视法规,在交警同志众目睽睽之下违反交通法规呢?我是个头脑四肢健全意识思维清楚的老实人,扪心自问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谙熟于心的,我也是有着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深知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列国家伤亡人数之首,事轮到自己我怎么就对交通法规没引起充分的重视呢,我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事已至此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聪明如我,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8篇:交通法规范文

早上好!

今年9月的第四周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文明交通始于足下,文明学生由我做起”。我们生活在一个交通便利的社会,每天来往于学校、家庭和其他场所之间,在那行人车辆拥挤的街道上,你是否看到了潜藏在我们每日行走的交通路线上的危险呢?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看到了血的事实,经受了血的教训,那一幕幕令人心痛、惨不忍睹的画面,那一个个因抢救无效而离我们远去的人们,最后留给我们的都是心灵上的创伤和对离去者无尽的痛惜。我们在痛惜他们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

有人曾说,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次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下面这组数字让人确信,"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就在你我身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67759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相当于200多个我们二小的人数。9.1亿元的经济损失又如何形容?交通安全专家分析说,如果建一所希望小学需用20万元,那么全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建近5000所希望小学;如果救助一名失学儿童每年需500元,那么全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可以让近500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凡是在马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必须严守规矩,即交通法规。它是保证我们社会井然有序,健康迅速发展的坚强后盾。因为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社会便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了一步,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所有同学都携起手来呵护好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为此,我们倡议全校同学从我做起应做到以下几点,树立校园文明新风。

1过马路时,一慢二看,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

2 12周岁以下的同学请不要骑自行车到校。

3不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追逐、玩耍。

4 同学们应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牢记交通法规,确保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行安全路,做文明人。

5.同学们应该提醒你身边的朋友或家人,请他们也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良好的市民。

6.遇到交通事故,保护现场,拨打122报警。

第9篇:交通法规范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1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

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__年_月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2安全无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从我做起。为增强学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性和提高抵御溺水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们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指导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严格禁止孩子骑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

特别是严禁孩子飚车。

5、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溺水监护工作。

6、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

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

“红灯停、绿灯行”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下河游泳;

不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游泳;不到河边或者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水窑、山溏边玩耍、戏水、嬉闹。

7、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能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承诺人:学生(签名):

年级班

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3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学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不在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等,放学后按时回家。

3、乘车、乘船时不要拥挤,要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船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要急于横过马路,要注意道路上有无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走。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5、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路(包括上下学)。

6、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

7、把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教室,一份交学校存档。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交通文明关系到每一个学生和家庭的幸福,也是现代文明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城市交通文明安全,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与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促进城市文明环境改善与文明指数提升。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杜绝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文明让座,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无牌照车辆。

4、在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离路边不能超1米);

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边行走,要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5、为了自己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做到不骑电动车及摩托车上公路。

6、积极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交通交规的学习。

家长承诺:

1、支持孩子参加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学习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所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主干道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出榜样。

步行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驾车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不违规超车等。

3、做和谐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家人、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已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用自已的行动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承诺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承诺书5为了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识,保证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及企业带来伤害或损失,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本人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三、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四、驾驶车辆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

五、个人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左转、横穿马路要下车,要走斑马线,按规定通过路口。

六、机动车有牌照,证件齐全有效,驾车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牌照、证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不上路和进入厂区。

七、严格遵守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八、雨雾雪天气谨慎缓行,出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与自己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沟通,绝不赶时违规行驶。本人严格遵守以上内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中,每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