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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近年来,县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和消防安全“重剑”系列大行动、平安攻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受消防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低、小、散和传统房屋结构差等因素的影响,全镇火灾隐患仍然量大面广。为认真吸取龙港“.”较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长效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设置在通天房内的小作坊场所等。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并于月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县防火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落实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并形成局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县安监办。镇安委会将对村、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线定责”原则,将在全镇范围内分片、分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两委”、驻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排查工作中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不留死角盲区,必须登记造册、建档立案,排查记录上必须有责任人签字。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全镇所有通天房和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灭火器),电气线路必须全部穿不燃套管保护;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彻底整治;三层以上为木楼梯、木楼板的建筑严禁用于出租房出租。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域或业主单位,要采取县、乡镇两政府挂牌督办形式,由县防火委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挂牌整治。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防火办要会同乡镇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低小散”企业和场所,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在整治行动中要做到六个“一律”,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律责任到人;未经消防审批单位一律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关停再整顿;消防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媒体曝光,并依法追究业主、房东、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机制,长效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回潮和反弹。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指导责任片区,实行分片定责的督导机制。各村要根据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住手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科学合理地划分监管责任区,建立由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及综治、公安、安监、消防、流管等基层站所参与的风格化监管队伍,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开展联防巡查,加强长效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安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的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村要切实承担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职责。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捆绑式”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责任区明确一名责任人。镇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供水供电部门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税务部门要加强稽查,对涉及偷漏税的,要依法严惩;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国土、规建部门要加大拆专违整治力度;对私拆封条、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打击。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展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至8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3、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的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单位未接入城市远程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与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的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消防车通道
1、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未按照《XX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X政传发[2019]XX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X消委[2020]XX号)明确的《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2、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门禁升降杆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
4、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5、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3、新建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提前预留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已建成的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设置满足居民停放需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
(六)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七)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査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八)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
4、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5、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6.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属地板块责任。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对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査。
(二)部门分工。
1、派出所。加强对除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排查。
2、综治办。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强化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高层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并畅通申领渠道。
3、村建中心。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4、市场监管分局高新区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
5、安监站。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城管环卫党支部。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和建筑景观亮化的监管。
7、供电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供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査,对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根据电气设备产权归属,属于电网资产的,纳入电网企业改造计划,属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的资产,由资产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组织实施改造计划。
8.其他有关部门。社事办、文广中心、卫生院、邮政局等其他部门要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派出所责任。
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的监管。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整治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高层建筑单位、物业公司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可从“XX消防信息网”下载,网址XX),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保证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聘请消防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逐个区域、逐幢建筑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建筑底数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査实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和整改时限,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情况。排查期间,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高层建筑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重点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要对照排査出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进行整治。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负责人是本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齐抓共管,合力部署推进。
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物管中心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勢,加强业务指导,大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洪一舟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范玉宏、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郑玉香、县安监局副局长胡小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小平、县供电局副局长方凌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蓝郑建为副组长,县监察、安监、公安、供电、工商、文广新、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民政、民宗、*工业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以及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联络、协调、技术指导、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旧居、“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小饭店)及各类市场(商场、店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地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二)电气产品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
(三)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匹配或失效的。
(四)电气线路存在老化或不适应用电设备负荷容量,不能满足安全载流要求的。
(五)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及其高温发热部位直接靠近可燃易燃物品的。
(六)安全用电和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的。
(七)按照规定属于重点整治的其它内容。
五、工作步骤
全县范围内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结束。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专管和技术人员,制订排查整治方案,并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落实相关职责和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重点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疏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属于当场改正的,要责令业主当场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要下达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整改期满要及时复查,对逾期未改的,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公安消防机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细致地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确保工作到位、程序规范、有据可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对本辖区或本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12.12”温州温富大厦和“2.15”义乌成帅酒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认清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源头抓起,从重点抓起,扎扎实实地推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对电气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合力。其中:县监察局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县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并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的专项整治;县公安派出所要负责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督促和核实工作,尤其是“六小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安监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排查整治;县供电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检查工作;县工商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各类市场、商场(超市)的排查整治;县文广新局要负责督促落实歌舞娱乐、影剧院、图书馆、网吧、酒店、宾馆、景点、文保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排查整治;县卫生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医院及直属单位的排查整治;县建设局要负责对出租公房、城市燃气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县规划(人防办)要负责督促落实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市场及其他地下场所的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要负责督促落实福利院、福利企业的排查整治;县民宗局要负责督促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要负责督促落实园区内的企业的排查整治;县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负责对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措施、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和推广消防基本常识、防火灭火基本原理和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跟踪报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发挥舆论监督和激励作用,推动电气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区(农村)旧居及企业的排查整治;其它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本系统内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村庄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实现火灾总量同比明显减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各镇(街、区)实际情况,将其他容易产生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镇(街、区)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的人员、任务及责任,建立排查区域和单位场所“户籍”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全民动员,全力开展拉网式排查。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划区,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要建立完善消防联席工作制度,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加强指导、沟通和协调,确保单位不漏查、人力不浪费。
(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大练兵,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要继续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及各镇(街、区)、村“两委”分管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五)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协助清剿火患。要加强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单位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发动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到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中来,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帮助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这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指挥调度专项行动。每天收集、每周通报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根据我街制定的方案,由xx街道城管办及城管执法中队牵头,联合安监、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对全街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市场进行了联合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我街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街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x月x日上午召开专门动员会议,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职责分工,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紧跟部署,街道在朝阳社区前坪开展了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指导、督促广大居民按照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3、联合整治情况: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从燃气代充点场地、消防安全设施、燃气存储、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位于朝阳后街39号“澄海燃气朝阳供汽站”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属违法违规经营,同时,因该站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计划、无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器过期等,朝阳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对涉事站区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书,并要求当事人将非法储存、买卖的液化气罐瓶全数退回至供应单位进行统一处理,朝阳工商所对该门店进行现场查封,xx月xx日立案,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xx元。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检查机制,强化其安全管理理念及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开展以来,汤建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职能,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围绕长效管理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时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法,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顺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三、工作方法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标准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根据《XX区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将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针对背街小巷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环境卫生差,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各街道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街巷长制”工作机制责任,强化街巷长、网格员对背街小巷存在环境卫生较差、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巡查整改。共施划消防禁停标识427处,增加停车泊位数量135个,组织社区发动志愿者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262处490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许占道经营638户;组织社区清理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差130处、清理垃圾233.7吨;协调综合执法局整治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129处,清理占道经营165处。
(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和充电工作,共清理居民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588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434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558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4112份。商业建筑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42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211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23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379份。XX区335个居民小区共安装1058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其中有物业小区242个,安装充电桩781组;无物业社区代管小区62个,安装充电桩70组;农民安置区31个,安装充电桩207组,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通过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商业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划分,排除安全隐患。对违规设置的墩柱、门洞、广告牌等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向上级部门反映,进行案件派发清理,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春季绿化补种补栽树木5万余棵,绿化补种草坪面积102万平米,每日清运建筑垃圾约110车,生活垃圾约190车。对沉降及裂缝破损道路进行维修300多处7700余平方米。“三乱”整治出动共计10000人次,清理小广告2.5万处,清理乱堆杂物1500余车,粉刷遮盖老旧小区单元楼道小广告60余万平米。134个居民小区利用购买了小型洒水车、简易洒水车及水管等洒水设施,继续开展洒水降尘作业,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风清气爽、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组织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
2020年4月30日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号召各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内“撤桶建房”建设“绿色小屋”,通过区块链技术,业主只要获取了绿色业主的资格,就可以在社区周围各个商家源源不断的获取积分,绿色积分不仅可以继续当钱花,还可以用于交纳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等优惠活动,激发社区业主主动参与垃圾投放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主动投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降式”充电依然存在,大部分小区建设时没有设计充电桩,造成居民只能通过“空降式”充电为电动车充电。
二是部分堆放物品无法清理,有些居民认为物品放在自己家楼道或是车棚,并不影响小区环境,拒不配合清理,反复做工作也不清理,社区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造成管理上力不从心。
三是违章小广告彻底清理较难,有时上午清理,晚上就有新的出现,社区只能一次次反复清理,无法杜绝。
四是老旧小区、单楼独院数量多,其中没有物业管理,甚至没有固定的保洁人员,平时的保洁仅仅依靠各社区的志愿者打扫,部分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环境卫生难以保持清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对居民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单元楼堆放杂物、小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向小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居民小区适当位置建设集中充电装置,满足电动车充电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二)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在居民小区内布局、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单元楼宣传张贴栏;及时清理楼栋前后、单元楼道、绿地公共区域等地堆放的垃圾杂物;对自行车棚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加强对自行车棚看管人员的管理培训;对地砖、道路破损缺失,楼门、墙面、玻璃污秽破损的,进行修补、更换,劝导制止业主遛狗不牵狗绳,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