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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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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

第1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 企业;资产评估

一、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

依照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思想,我国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资产重置成本净价法、资产收益现值法、资产现行市价法、资产清算价格法4种。

1.资产重置成本净价法。是指采用重置成本计价标准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即根据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格。其最简单的基本公式为:被评估资产重翟成本净值V=(全新)重置成本一累积折旧额。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股权价值评估实际上是把对企业的整体评估分解成对企业所有的单项资产的分别评估,是以资产为基础的评估方法。其评估内容是基于会计概念的各项账上资产和负债。该方法的思路是以企业的资产来确定企业价值,因此净资产的评估值就成为股权价值的参考依据。这种评估方法把企业价值简单理解为企业资产的价值,股权价值简单理解为净资产值,即产权交易双方关注的是企业各单项资产本身的价值。

2.资产收益现值法,资产收益现值法的“收益”是指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收益,即企业经营资产所实现的利润。该评估方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月的现值,以此计算资产价值的方法,其简单公式为:资产收益现值V+重置成本净价+年平均预期超额收益+社会基准收益率,采用收益现值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众所周知,投资者在经营性资产方面投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就一般情况而言,欲获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在经营性资产方面增加投资,投资越多,其资产的价值就越大,反之越小。这里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越大,它的价值也就越大。不过,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相反,它受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资产的用途、所处地点、经营主体、评估时间不相同,其价值大小也就不一样。

3.资产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格的方法,即以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作为价格标准,据此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一般评估公式为:被评估固定资产现行市价v=调整差异后参照物资产现行市价的平均值。该评估方法具有评估原理简单易懂、评估过程直接反映资产的市场状态和评估结果易被认可等特点,得到国际评估界的公认。应用此方法,应具备以下条件:(1)需要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资产市场;(2)能找到若干个数量的交易实例;(3)能收集到参照物资产的交易信息资料,

4.资产清算价格法,按照清算价格并扣除清算费用后剩余的评估资产净值,清算价格是指企业被迫停业或破产后,在清算期将单项资产进行变卖可以变现的总体资产价格。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其主要方法包括专家评估法、实际价格法、现行市价调整法。清算价格法的适用范围:(1)企业破产。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以其全部财产依法清偿其所欠的各种债务,不足部分不再清偿。(2)抵押。以所有资产作抵押物进行融资的一种经济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形式。(3)清理。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已临近破产的边缘或园其他原因将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为弄清企业财物现状,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整理和查核。为经营决策(破产清算或继续经营)提供依据以及因资产损毁、报废而进行清理、拆除等的经济行为,

二、各种评估方法的缺陷

就重置成本法而言,对于无法重置的资产(如地产),因为无法确定重置成本的有关历史数据,难以重置评估:从投入角度计算资产价值的重置成本忽视了未来收益、管理者水平、资产使用过程中对资产的价值影响。同时也难以全面地估算资产的经济性贬值。采用这种方法,对盈利能力差、负债较多的企业,评估结果往往超过被收购企业的实际价值:而对于一些盈利水平不高,但市场潜力大的企业。又容易造成价值低估,因该方法不能反映企业的赢利能力,在企业估值中很少使用。此法较适用于对企业剥离资产的评估。

对于收益现值法而言,首先预算收益额预测精确程度往往因多种因素制约难以控制,有时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过大:其次在采用社会基准收益率或行业收益率指标时很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和政策性亏损或盈利影响;再次对于长期亏损仍然没有倒闭或停业的企业及其企业资产,难以运用收益现值法。运用收益现值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是以资产投入使用以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如果在资产上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利、进行投资以后没有预期收益或预期收益很少而又很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评估就不能采用此方法。

在用现行市场法估计企业资产价格时,至少存在两个难点:(1)寻找参照物。因为一方面寻找参照物需要评估人员做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另一方面寻找参照物绝非仅仅收集交易价格,其他诸如资产实体特征、经济特征、地理位置等,所需资料数最大,可靠性要求高。要克服这一难点,应注意选择参照物的标准和获取途径。(2)调整差异。调整差异就是通过对比分析,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之间存在的各种差异(如资产实体特征、经济特征、交易条件、市场状况和地理位置等)一一调整,将参照物”理想化”为评估对象。只有这样,参照物调整差异修正后得到的现行市价才能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用清算价格法估计资产价值时,由于其主要方法有专家评估法、实际价格法和现行市场调整法,因而也会产生一定的误差。

三、资产评估中几点思考

1.企业价值是否等同于瓷产价值。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价值概念是以企业各单项资产的简单加和价值来替代,实际上企业不是机器、存货、厂房等资产的简单相加,而是有机结合。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是单项资产的价值,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是单项资产价值的合计,而不是企业作为整体的价值。企业整体能够具有价值,在于它可以为投资人带来现金流量,这些现金流量是所有资产联合起来运用的结果,而不是资产分别出售获得的现金流量。企业的资源除包括实物资产外,还有运营经验、管理、技术、人力等要素,而改变各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可改变企业的功能和效率。

第2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 期权法; 资产评估; 研究综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产重组、企业并购、产权变更、金融创新得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规模进行,资产交易日益频繁,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扩展,对评估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评估技术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期权定价法作为一种评估方法,它考虑了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管理柔性等因素,对资产的机会和管理柔性价值作出了预测,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及企业价值评估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笔者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的应用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指出了未来研究趋势。

一、研究现状

Myers(1987)应用多重期间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评价公司内部现有的资产,即其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之价值,而成长机会价值则以可以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评估。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以下两个部分之和:一部分是公司内部资产的价值,另一部分则是公司未来投资机会的成长期权之价值。Chung和Charoen wong(1991)认为企业的价值应当包括公司现有内部资产的价值与公司未来成长机会的价值,但对企业而言,企业不需对投资机会进行投资,故将未来投资机会期权的价值视为成长机会的价值更为适当。Amran和Kulatilaka(1998)对一个虚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虽然是一个很有限的作用以及简单的案例,但成为该研究方向上的首次有益尝试。他们于1999年在《实物期权》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将金融期权思想运用在实物资产领域的创造性方法,对在现实环境中企业的估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Copeland和Antikarov(2001)基于实物期权方法尝试了对于创业者指导的研究,但是他们所利用的离散时间模型如Quatrinomial模型,很难应用于长时期企业价值的评估。Schwartz和Zozaya-Gorostiza(2000)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到信息技术(IT)项目的评估中,得出结论“传统方法如IRR、NPV都不适合处理诸如大部分IT项目所面临的高不确定性因素。”在他们的研究中,他们开发了一个考虑许多影响企业价值变量的连续时间模型,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加入了Monte Carlo方法;虽然这是一个很完善的模型,但它只被设计成应用于IT项目的评价。Schwartz和Moon(2000)集中研究了网络企业的价值评估,研究表明“如果企业收入的增长率足够大的话,其股票价值的合理性。”Schwartz(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于专利权价值以及专利保护研发项目的价值评估上。他考虑了项目完成成本的不确定性、项目投产后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项目研发失败的可能性,同时也考虑到了中途放弃项目开发的可能,并揭示了当不确定性足够大或者项目不再有价值时,这种放弃期权的价值。Kellogg,Charnes和Demirer(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到企业价值的评估上。但仅限于对一家生物实验企业的研究。他们把一家企业看作是项目的组合产物,那么企业价值就应该是单个项目价值的总和。Nir Kossovsky(2004)等对多项高新技术资产进行了期权定价实证研究,研究了把期权的方法用于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可能性和准确性问题,实证结果非常准确。

国内学者中郑长德(l999)较早地将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用于企业证券价值评估。齐安甜、刘春杰等人(2001)针对传统评价方法在企业并购投资决策评价中的不足,研究了实物期权理论在企业并购定价中的应用,建立起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利用期权定价公式对具有增长期权的企业进行估价。简志宏等人(2002)指出由于公司关闭和破产的不可逆性和不确定性,可把公司关闭和破产理解为股东持有的期权,运用实物期权估价方法评估公司股票和债务的价值。马丽芬(2004)认为期权法是在考虑了管理柔性等不确定性因素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价值评估方法,它不是对传统方法的否定,而是在它们基础上的一种升华。李冬梅、龙斌帆(2004)讨论了在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已经日趋明显的经济环境中,结合实物期权定价思想对企业经营灵活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就自然资源企业如:矿山、石油等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但并未在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时对该模型的假设条件予以严格的检验,比如经济活动的机会收益是否符合几何或对数布朗运动规律。周琳(2003)运用Option软件将企业价值或股票价格作为期权价格,某一项长期负债作为执行价格,其它资产负债作为市场价格,通过资产和负债的整体状况来计算期权价格,即企业价值,为企业内部的资产负债管理和偿债能力分析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同时也指出在我国运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企业价值的障碍:市场利率的期限结构难以预测、对于未上市企业的价值波动率的确定需要进一步研究、对企业的运行管理有较高要求以及模型应用假设是股份全流通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侯汉坡,邱苑华(2005)、林鸿熙(2005)针对企业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价值评估难题,引入实物期权理论,分析被收购企业的现有业务价值与战略协同价值。李松、周悼华、胡丽(2005)提出了充分利用价格、成本和产量等市场信息的实物期权价值评估方法,使实物期权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于研(2005)阐述了国内外跨国并购的发展趋势,并且将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运用到我国跨国并购的价值评估和战略决策的实践中。洪志军、谭跃、程锦(2004)在分析目前我国银行并购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并购价值评估的新的总体框架。王飞航、徐迪(2006)总结了实物期权的计算方法,并且将实物期权方法引入网络企业价值的评估。

从上述研究成果来看,期权法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资产范围,如企业价值、项目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

二、未来研究趋势

关于模型的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很少,资产评估价值的准确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制约了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具体来看,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下:第一,由于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的重大影响,与经典期权理论偏离很远。第二,当前期权法在资产评估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价值偏离。第三,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量化指标小、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价值偏离。第四,通过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与期权法作用机理,建立一套期权定价机制,提高期权定价的可靠性。

针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约束条件――期权定价法――资产价值”的逻辑视角去研究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法相互关系的作用机理、经济后果、适合量化指标小和重组等不同情况的期权定价法的构建。主要研究内容概括如下:第一,对期权定价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鉴于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笔者认为立足于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的视角可能是研究当前期权定价法的理性选择,故经典期权定价理论是本项目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对资产评估的现状与特征进行分析。揭示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情况,掌握当前期权定价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已有的前期研究表明,当前期权法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评估价值不准确。第三,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探索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规律和路径。第四,期权定价模型与资产评估价值关系的实证检验。检验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应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探讨应用该方法需注意的问题。第五,针对期权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法的影响路径,为构建适合中国资产评估实务的期权定价法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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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 技术型知识产权 实物期权法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技术型知识产权是以技术为依托的知识产权,一般认为,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带有技术性质的知识产权都可以称之为技术型知识产权,其主要特征为客体信息的无形性和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

1技术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应用分析

我国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了无形资产包括收益法、市场法与成本法三种。不管是成本法、收益法,还是市场法都是针对传统有形资产创造产生的评估方法,但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知识产权与有形的物权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

1.1市场法、成本法与收益法比较

(1)市场法主要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资料和交易价格。理论上而言,的确能得出最接近市场价格的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但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刚起步,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健全,交易并不活跃,这就限制了寻找效用相同或相似的知识产权。

(2)技术性知识产权一般可分为技术自创型与外购型。后者成本相对容易得到,而前者成本经常难以计算。对于前者,企业也许技术成本资料不完整,即使完整,真假也不易分辨,同时新技术的产生需要反复试验证明,成功背后的成本因人而异,而新技术的市场价值总是客观确定的。成本法可能更适合后者评估,但对于技术性知识产权出资评估而言并非最优。

(3)收益法是知识产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主要通过估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通过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论,往往便于企业与其他股东在决定技术性知识产权出资作价多少股份时进行考虑。

1.2三种方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成本法这一方法可以较准确地确定企业的有形资产的价值,但是成本法通常并不能准确反映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价值。评估对象不存在活跃公开交易市场和无法获取可比交易案例是目前技术型知识产权市场法评估实务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在收益法下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分成率预测难度大、折现率预测难度大,收益法评估思路不符合知识产权特点。

我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目的性非常强,主要有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股权收购、资产转让,其中,因为股权转让而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公司最多。但是在这种目的下进行评估时,方法选择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即哪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更符合评估目的便采用哪种评估方法。综合来看,对于技术类知识产权评估采用何种方法,都面临一定的问题,应根据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法,下面引入实物期权法在技术类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中的适用。

2实物期权法在评估中的适用

实物期权法主要由金融期权理论衍生而来,Myers指出一些实物资产具有期权的性质,并赋予企业一定的权利(实物期权),技术类知识产权同样具有这种性质,类似金融领域的看涨期权,弥补了传统静态现金流量折现法中诸如未考虑企业未来决策弹性和预测误差大等缺陷。鉴于技术型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具有投资期长、风险大、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实物期权法在技术类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应用中有其突出的优势。

实物期权法的重要优势是结合企业的未来管理和决策柔性,在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中充分考虑项目投资的时机选择,主要适用于技术类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即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但并非所有技术型知识产权都具有实物期权的特点。用于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型知识产权往往需要配套实物资产的投资和明确投资时机的选择,较适合用实物期权法进行评估;有投资目的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最适合实物期权法;投资价值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使其某项投资利益实现最大化,较适合实物期权法。

3技术型知识产权出资评估机制之完善

3.1优化知识产权评估方法

首先,我国应在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加大研究投入,加强理论研究,建立起符合各种不同知识产权资产类型的评估方法,根据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加以精确化;其次,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中使用的方法与其他资产评估使用的方法几乎大同小异。企业在选择方法时应结合自身特点来运用,收益法是技术型知识产权评估中的主要评估方法,实物期权法在适合情况下也不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3.2制定单独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规范

目前,只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年的《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专门针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鉴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须单独制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规范,可以考虑从法律、法规与自律规范三者相结合的模式。因此应尽快出台《资产评估法》,可根据需要分别制定专利资产、商标资产等评估规范,接着由评估协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3.3强化评估主体之监督与责任制度

无形性特征造成了知识产权评估上的困难。首先在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中,评估主体必须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权利状态,避免失误评估对企业、股东与债权人造成损害。其次要保障评估活动独立进行,这是客观公正评估的前提。评估主体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业务活动均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主体、任何机构与社会团体的干涉。

第4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执业风险;规避措施

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评估优秀人才,初步形成了具有丰富经验以及理论知识的资产评估队伍。虽然评估人员人数增加较快,但评估人员整体执业素养及水平较低,所以难以应对较为复杂的资产评估工作,从而引发了诸多讼案件。所以,为了规避资产评估执业风险的产生,应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和改进,并且对我国评估行业的管理进行规范,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一、资产评估的概述

(一)资产评估的定义及作用

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及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资料依据,并遵循公正、法定原则与标准,使用合理科学的评估方式,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企业、组织、个人资产按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和评定的。资产评估的结果与被评估对象的存量资产的正确评价存在着直接的关系,其在市场交易中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并且能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不仅为经济活动提供服务,还对产权交易、资产的保值、资源优化的配置、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体制的改革产生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二)资产评估的主要特征

相对于其他的资产评价业务来说,资产评估拥有较为鲜明的特点。其特征主要有四点:第一,资产评估具有较为明显的市场性,主要体现在其必须根据市场或模拟市场进行评估。第二,资产评估具有公正性。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种公正性的中介服务,其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严格按照公允的程序以及标准而进行,以保障资产评估结论符合公正性的要求。第三,资产评估具有咨询性。其咨询性主要体现在所评估的并非资产的实际价格,因资产价格必须在经济行为的交易中才能实现。第四,资产评估还具有预测性,主要体现在利用资产的预测潜质来证明其现值上。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型概述

(一)可控性风险

资产评估机构以及评估人员可以控制并可预测其发展的风险可称为可控风险,其中主要包括了评估人员的执业素养低下以及评估机构管理不完善两个方面。

第一,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普遍较低。评估人员中包括了实习生、评估助理以及评估师,实习生为刚从学校来到评估机构参加工作的在校生;评估助理所指的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应届生或者从事评估工作年资较低的人员;而评估师就是指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并且从事评估工作多年具有较多工作经验,拥有执业资格证的评估人员。然而从事评估工作的整体人员中评估助理数量却是评估师的三倍甚至更高。因为我国资产评估专业起步较晚,教育制度也较不完善,所以存在大部分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扎实的情况,导致其在面对复杂棘手的评估工作时难以应付。其中,某些评估人员道德素养较低、缺乏责任心,并且在评估工作中还存在着的情况,没有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导致评估结果不符合实际,缺乏真实性。另外,评估人员风险意识不高,不重视潜在性的风险,导致资产评估执业中存在很多风险以及隐患。

第二,相关评估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评估机构目前还缺少统一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虽然各自制定了内部的规章制度,但对于同行业,约束力还不够。评估行业因门槛较低,只要拥有一定人数的评估师就可以组成评估机构,而因人员不足导致产生了信息不能完整收集、报告审核不专业、内部管理不完善、评估报告质量较低等情况,为评估工作埋下风险及隐患。因资产评估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对评估师的知识层面以及个人能力要求较高,对评估师年龄以及知识能力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大多数评估机构因资产评估人员经验缺乏,在重大项目中人员投入不够,导致其后期资产评估执业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二)不可控性风险

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人员很难进行控制以及预测其发展趋势的风险称为不可控风险。

第一,政府政策的变动。在法律方面,因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今还没有为资产评估行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只有中国评估协会和评估机构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这使评估工作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导致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受到影响。在经济方面,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所有制形式以及政策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评估产业于我国经济框架下产生,并且和此体制捆绑在一起,严重制约及束缚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另外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对市场信息和生产资料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管理,从而导致评估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太过于局限性,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给评估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第二,评估结构之间缺乏交流。各个评估机构间的交流不够使许多信息不能在同行业中得到共享,从而增加了一定的评估成本和风险。评估机构之间若能建立一个共同的平台,并在此平台中进行交流,则可以逐渐建立一个统一的评估市场,在实现行业内资源信息共享的同时,还能完善行业规范,使评估工作的风险性降到最低。

三、资产评估风险的规避措施

(一)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现如今,应首先制定相关法规,使资产评估行业拥有统一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明确评估人员的法律义务、评估职责以及评估秩序规定,同时还可以规范评估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评估方法,起到对其行为的约束作用。以法律规范评估工作,实现评估工作有法可依。

(二)完善资产评估的行业规范

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并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所以必须对其规范进行完善。首先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统一的评估行业规范,实现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可以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规范标准,以此准则对相关资产评估行业人员进行约束和管理。在资产评估中,资产评估机构也必须根据此准则进行执业工作,进而加强机构内部的管理,减小评估人员执业风险。同时,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师聘用制度,重视评估师整体的素质。

(三)构建完善的资产评估风险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风险制度可以从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第一,风险预测。进行评估工作前应先给其项目拟定完整详细的评估计划,并预测此评估计划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找准风险存在的原因,并及时进行管理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第二,风险评估。对于评估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准确评估,并不断完善改进评估计划,达到评估目标;第三,风险监督。评估工作完成后应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应实行评估责任制、评估报告多层审核、责任奖罚制度,并且对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进行加强。

(四)提高评估人员整体素养

规避资产评估的风险,评估机构必须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充分了解评估风险带来的危害,提升抵御规避风险的能力。资产评估师应在工作实践过程中不断提升、完善自身各方面能力及水平,提高自己的知识层面,完善资产评估方法,充分掌握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业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不能受到外界的影响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资产评估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资产评估执业风险的规避对于资产评估行业的稳定发展也越来越关键。因此,更应规范行业管理,提供评估质量,实现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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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桑胜军.资产评估管理的风险分析及建议[J].时代金融(中旬),2015,19(2):307-307,309.

[3]徐寒,张玉珍.资产评估风险管理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4,14(8):92-97.

第5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一、资产评估各种方法的比较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方法独立存在本身就说明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差异。各种评估方法都是从不同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

1.收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

(1)两种方法的本质不同。重置成本法是从资产重置角度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评估出的价格是资产“投入”价格。而收益现值法是从资产收益折现的角度来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出的价格是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是资产的“产出”价格。

(2)两种方法的基本评估原理、具体评估程序不同。

(3)两者的影响因素不同。成本法主要受重置成本及各种损耗、成新率的影响。收益法主要适用于具有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经营性资产的评估。成本法适用于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

2.收益法与市场法的区别

(1)两种方法的本质及制约因素不同,市场法是从卖者的角度来考察被评估资产的变现价值,资产评估值的大小主要受市场发育程度、供求关系的影响。收益法是将被评估对象作为一种获利能力来确定其价值,主要受未来收益与折现率预测质量的影响。

(2)两者基本的评估原理及具体的评估程序不同。

(3)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市场法主要适用于单项资产的评估,资产业务可以是联营、兼并、参股与担保,侧重于考虑资产的现行价值。而收益法则更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及以投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侧重于考虑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

3.成本法与市场法的比较

(1)两者的出发点或者说评估角度不同。重置成本法是从资产已处的空间角度,把完全相同的资产再度重新“放置”到目前空间上所需要的成本角度评估资产价值;而市场法是从设想把相同的资产放置到市场空间所能具有的价格角度来评估资产的价值。

(2)从资产交易的角度来看,重置成本法是从买方的角度来衡量与测算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结果代表资产的投放价值,即为了重新形成一项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包括该资产现行市价,加上运费、安装调试费等;而市场法是从卖方角度来测算资产的价值,是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可以说是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理论上还应减去运输费等变现费用。从这一点来说,重置成本净值通常大于现行市价净值。

(3)市场法受市场约束程度要比成本法大。

(4)两者的计算方法、影响因素与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评估目的对方法选择的影响

资产评估可分为以转让、投资、并购、清算为目的评估。评估目的是选择评估方法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也是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比较确定性影响的因素。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判断是评估人员选择评估方法的第一步工作。对于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评估, 以采用成本法为宜。因为成本费用的摊销往往意昧着资产的重置和补偿, 技术资产的来源不同, 其补偿的内容也不同。采用成本法, 通过核算该项资产各方面的成本因素, 获得一个反映其创建中费用的评估值, 由此可使资产成本费用摊销的目的得以实现。在评估实务中, 这方面的具体事例包括确定某项资产在交易中的最低价格, 以及对技术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判断其价值后入账。

(二)受评估时象的类型、使用状态等因素制约

例如, 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 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 可优先考虑收益途径及其方法。对于专利技术, 如果仅获得专利权, 但尚未投人生产, 采用收益法会增添不可靠因素, 因此, 应多考虑成本法。如果技术已进人应用生产阶段, 有了市场化的历史, 则应以收益法为主, 以揭示专利技术创造的收益。

(三)受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做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 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有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 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如果由评估目的确定采用收益法, 则应分析评估环境能否提供企业的历史收益水平、其所在行业的资金收益率、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等足以影响企业未来预期收益额的因素。在具备上述资料的基础上, 方能准确地判断该项资产为企业带来的收益, 并以此确定资产价值。如果由评估目的确定采用市场法, 则应分析评估条件是否给出了与该项资产具有可比性的同类或近似的交易资料, 包括交易价格、交易形式和环境等,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法才具备准确、规范运用的起码条件。

参考文献:

第6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公路收费权 资产评估 收益现值法 重置成本法

一、对公路收费权的基本认识

依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路收费权是依附在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一定期限内于政府还贷公路及经营性公路上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公路法》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对公路收费权的评估,现阶段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法。由于公路收费权具有地区性和个别性的特点,各个地区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的不同,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以共同使用的参照物或是替代品,因此市场法在现阶段不宜采用。

二、公路收费权估价的两种方法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原理收益现值法是从资产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预测公路收费权在未来的特许经营范围内每年的收益,并通过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将每年的折现值进行相加,以确定公路收费权价值的一种方法。我们每年的收益设为a1、 a2、 a3 、a4……an,把折现率设为r,则公路收费权价值V= a1/1+r+a2/+a3/+……an/。

相关参数的分析。从收益法评估公路收费权的数学模型式可知,其评估值主要依赖于预期收益折现率、收益期限这三个参数的选取、确定和计算。收益期限是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协商决定的。所以主要研究预期收益和收益率这两个参数的计算。①预期收益,在预期收益里主要来考虑车流量和收费费率的确定。预测车流量的方法一般是根据调查资料以及观察交通量资料继而以四阶段法进行预测在进行预测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预测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预测区间。收费费率的预测,是以前期的收费费率为基础,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确定未来的收费费率,而且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和车流量变化的影响。②折现率,它的微小变化就会引起结果的巨大变化。现阶段的折现率主要由安全利率,风险收益率和通货膨胀率构成,但是我认为所有的资产都会无可避免的会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不能由受让方独自承担这一损失,所以暂不考虑通货膨胀率。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原理。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公路资产时按公路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减去应计损耗来确定公路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理论依据是生产费用价值论,是从公路资产建造费用角度对其价值所作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公路资产评估值=公路资产重置成本―公路资产的损耗。

相关参数分析。公路资产重置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它指在评估时点上重新建造一条全新的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公路所需的费用支出总额,它反应是是市场价格。公路资产的损耗。由于我国的公路具有行政垄断的特点,所以不考虑公路资产无形损耗中的功能性损耗,针对经济性损耗,单项资产对其不考虑,但对于资产的整体而言则所要考虑宏观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不是本身公路资产不具备这些功能,而是由于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的不同而导致的损失。对于有形损耗的计算,则可以按照公式法进行计算。即有形损=×已有限使用年限,而针对总使用年限应是已有限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已有限使用年限应该根据一定的指标而计算出来的(比如对公路的车流量在一定的时期内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它与实际使用的年限有时并不相符,对于尚可使用的年限,则需根据公路自身的情况进行考量。

三、两种估价方法的比较

四、公路收费权估价方法的选择

从理论上讲,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考虑了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是科学合理的,但是由于其各参数值的难以确定,造成了评估上的困难。因此本文认为在公路收费权的估价方法的选择上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主,重置成本法作为辅助的方法。

之所以让两种方法结合,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公路建设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巨大,属于资金密集性产业,而且公路的建设事关周围地区的发展,成本非常之大,运用一种方法会产生误差。二是收益法评估时所采用的参数,如预期收益率和折现率,这些数值的微小变化,就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出现巨大的偏差。而较为合理的预测每年的车流量、收费标准、运营费用和折现率在现实中又受各方面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采用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可以增加评估结果的可信性。三是从公路收费权的定义来看,公路收费权是依托在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所以无形资产不能完全脱离实物资产而存在,而与收益法相关的参数,预期收益和折现率在一定程度上与公路的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和公路的规模有关,这说明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具有关联性,可以进行相互验证,所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的评估才更科学合理。

五、结语

本文从对公路收费权的基本认识出发,简要的介绍了公路收费权的定义以及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然后介绍了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的参数分析,最后提出了自己认为应该采用的评估收费公路的方法,即采用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相结合,并列出了其原因。

参考文献:

[1]徐海成.公路经济「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第7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 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计量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参考文献】

[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 程智.透过次贷危机认识公允价值[J].财会月刊,2009(5):20-21.

[3] 徐玉德.公允价值虽好,专业评估少不了[J].新理财,2007(3).

第8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差额法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3-0134-03

作者简介:姜洁(1966-),女,大连人,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1.知识经济时代市场化的要求

无形资产评估可使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在企业改制、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上市等各种经济活动中,以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已很普遍。对于出资方来讲,用无形资产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商标价值。对于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知名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企业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

2.培养品牌意识

在市场经济下,知识产权就是财富。企业都在想尽各种方法对自身现有的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开发、整合,通过评估将各种附加值体现出来。商标、品牌等资产的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

3.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企业并购不断深化,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悄然兴起。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通过管理层收购达到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100家,管理层收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对相关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并使其具体量化,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无形资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的损失额和赔偿额等的确定,也要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是公正、妥善地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的必要手段。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所以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收益现值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但是基于无形资产具有成本与效用的非对应性和无形资产难以复制的特征,在评估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评估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以动态方式估价资产,着眼于资产的未来收益,是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价值评估的依据。

二、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收益法是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根据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按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任何投资者在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不会超过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从理论上说,在获利能力真实、预测科学的情况下,该方法能够较准确、合理地评估出无形资产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收益法涉及三个变量:第一,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越大,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二,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持续时间越长,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三,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即折现率。这体现了投资者对未来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判断以及基于“高风险,高收益”原理的对收益率的期待。投资者期望的收益越高,无形资产价值越小。合理预测其未来收益是正确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关键所在。

三、采用收益法中的差额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原理及实例分析

如果无形资产能够单独发挥作用,其产生的新增效益能够单独计算,则可以根据使用技术标准后带来的超额收益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即采用直接收益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计算出无形资产产生的新增效益,无法将使用的无形资产和没有使用的无形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就无法直接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此时可考虑采用间接预期法即差额法估算。所谓“差额法”即通过预测使用技术标准后的收益,从中分离出技术标准带来的收益部分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评估程序为:先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出企业的整体资产的价值,然后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出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然后用前一种方法评估出整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减去后一种方法评估的有形资产价值额所得到的差额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差额法”基本公式如下:

姜洁:论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评估值)=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由于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外在的含义,其在企业会计账面的生产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因此在评估时,应该根据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考虑影响其价值的相关因素,主要因素有:

1.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越强,证明其未来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就越大,其价值就越高。

2.无形资产的寿命。无形资产的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有的无形资产虽然法定寿命很长,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在法律保护期内被新技术淘汰,已经丧失了经济上的寿命,因此在评估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

3.无形资产的发展前景。影响无形资产发展前景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经营状态、行业的整体走势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

4.无形资产的以往交易历史情况。包括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无形资产的转让方式和转让次数等。一般认为转让次数越多,竞争对手就越多,无形资产的价值就越低。

5.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有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有的无形资产尚未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越高,其获利的稳定性就越强越持久,其价值就越高。

6.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一是无形资产的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需求者越多,适用范围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案例:甲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销售矿冶设备中振动机械为主的工业企业,拥有一系列企业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企业打算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扩大收益,评估目的是为合资作价入股提供参考依据,与乙公司合资生产矿冶设备。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同行业的、社会的平均水平。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情况报告如下:

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01200220032004合计年平均额年销售

收入1652.082291.452825.723462.882553.03年收入

增加额639.37564.27607.161810.8603.6年净

利润209.54282.31380.86430.551303.26325.82年净利润

增加额72.7798.5549.69221.0173.67年增

长率34.73%34.91%13.05%27.13%总资产2257.962944.243493.513971.313241.76销售净

利润率12.68%12.32%13.34%12.43%12.7%资产净

利润率9.28%9.59%10.9%10.84%10.05%从2001—2004年财务报告中分析得出,前4年该企业的销售净利润平均为12.7%(高水平),该公司属于矿山冶金机械制造行业。据统计同行业5万户工业企业销售净利润平均3%;前4年该企业资产净利润率10.05%,同行业资产净利润率平均为1.18%;该公司前4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05%,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则该公司是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的2.11倍。可以看出,该公司前4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了同行业平均水平,表明该企业资产有超额收益,资产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标准,应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接受评估委托后,评估机构组织人员对委托方技术开发、产品开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就该技术的权属、厂房设备及动力需求、原材料供应、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咨询了有关专家,调查表明,技术资产是该公司无形资产的主体。从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的应用范围、产品性能价格比、产品垄断性的可能性等方面分析得知,市场前景很好,估计专利技术未来经济寿命还有7年。从财务报告中评估师分析计算出企业平均每年增加销售收入603.6万元,前4年销售净利润率平均为12.7%,经过测算,预计该收益水平一直持续到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到第5年收益大致持平,第6年到第7年销售收入略微下降。评估该无形资产步骤如下:

1.该公司无形资产的资产清查

该公司承担并完成了部、省科技计划项目3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2项),获得各种科技奖励28项,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6项,获得各种奖状、奖杯58个。众多的科技成果和有关技术的基础工作和成绩,使得该公司振动机械产品迅速发展成为有25个系列,近千个规格。产品畅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和非洲地区。

2.测算未来7年的年净收益

评定估算的思路:先计算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用每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得出。再计算评估值,即把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加总求和,从而得出无形资产评估值。

未来第1年净收益=(3462.88+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未来第2年净收益=(4066.41+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3年净收益=(4669.94+603.53)×12.7%=5273.47×12.7%=669.73(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万元)

未来第6年=(5273.47-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7年=(4669.94-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3.该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流动资产+建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5670.48(万元)

4.测算未来7年的年超额收益(扣除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为4.77%

未来第1年超额收益=516.43-5670.48×4.77%=245.95(万元)

未来第2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5670.48×4.77%=399.25(万元)

未来第6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7年超额收益=516.433-5670.48×4.77%=245.95(万元)

5.折现率确定,折现率一般由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报酬率两部分组成。由于矿冶设备处于中期,技术风险应中等,风险报酬率估算为5%,以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作为无风险利率,折现率估算应适当=4.77%+5%=9.77%。

6.无形资产评估值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245.95/(1+9.77%)+322.6/(1+9.77%)2+399.25/(1+9.77%)3+399.25/(1+9.77%)4+399.25/(1+9.77%)5+322.6/(1+9.77%)6+245.95/(1+9.77%)7=1631.6(万元)

“差额法”应用的关键在于如何取得各变量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如何确保这些信息资料的可靠性。

四、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思考

1.应进一步把握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由于无形资产一般不会单独产生效益,它要与企业中其它资产共同协同才能够产生收益。这样,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往往要将各项资产协同作用产生的收益进行分离,界定属于被评估无形资产直接产生的收益即超额收益。我国仍有部分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其次,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个受内在和外在多种因素影响的概念。内在因素包括无形资产自身的性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无形资产垄断程度及转让内容等因素;外在因素包括市场因素、法律因素、政治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相比较而言,内在因素是影响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关键,而外在因素对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实现也有重要影响。

2.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培训

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涉及到评估学、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需要认真学习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

[参考文献]

第9篇:资产评估法范文

1引言

党的十群众路线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把反腐倡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怎样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成为国企争相追逐的热点内容,因此正确使用资产评估的方法对国有企业资金供应链进行控制成为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资产评估师对资产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是指具有一定资格的评估主体,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公允的评估标准,依照一定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适当的和公认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上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价值尺度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国企改制中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

2.1评估机构的定位模糊,监管不严

国有企业的交易中,很多企业都片面的夸大了一种资产评估的作用,而忽略了交易双方的意愿,使得起到参考作用的资产评估的作用转变成为主导作用,过分的相信资产评估的一种方法导致资产评估报告中出现许多误差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多种不同的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估,形成多元化资产评估的方式,结合双方的共同协商,最终讨论出一个合理的报价比直接作为交易价格显得要合理得多。资产评估需要一个合理的定位,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经常会出现评估信息不完善、评估工作不到位、缺乏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情况有效的了解,职业人员滥用评估职权对评估资产高估或者低估、弄虚作假等现象屡禁不止,为了迎合上级的不合理要求、恶性竞争等都为资产准确评估造成了一些难度,因此,加强对国企资产评估监管迫在眉睫。

2.2缺乏无形资产评估的正当完善程序

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中大部分是对有形资产评估,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显得不那么重视。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等机构建立的不完善,无形资产的法律有所发展,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落后于其他国家,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资产评估标准,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支持,国有企业无形资产因为这些漏洞的存在而流失。很多外国企业利用我国这一缺陷,低成本取得专利、商业秘密、企业品牌、市场份额在内的无形资产,加速了我国无形资产的流失。

2.3资产评估内容及信息未公示

国有企业中,资产评估的定价是双方进行协商的,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数据和参数的选用并未作出说明,国有企业涉及到职工利益的谈判会议,国有企业的职工很难列席参加。诸如此类的事件出现的越来越多,评估的结果就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因此,解决这一类问题更需要将资产评估的方法普及给广大职工。大多数职工掌握了方法更有利于发挥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

3三种评估方法的基本含义

3.1成本法

成本法是从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中扣减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计算公式: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型损耗或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按现在的市场条件重新构建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即被评估资产功能相同的资产的成本耗费减去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型损耗或评估值等,得到的结果即为成本法所计算出的资产评估值。生产费用价值论是成本法的理论基础,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在构建时的成本耗费所决定的。资产的原始价值的大小与原始成本是成正比的。

3.2收益法

收益法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经折现或资本化处理来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通过按一定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算成现金并估计被评估资产的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确定该项资产的评估值是收益法评估的基本思路。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ni=1未来各期资产的预期收益(1+折现率)i。

效用价值论是收益法的理论基础,该观点认为效用决定资产的价值。资产的效用体现在资产能够为资产者带来怎样的收益。风险报酬率不变,资产的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未来收益的预估。

3.3市场法

市场法是将比较评估资产与参照交易资产的比较得来的,并根据参照交易资产的市场价格来衡量评估资产的价格,并进行调整。市场法的思路为在资产市场中寻找被评估资产替代品的市场价格,然后比较被评估资产替代品与被评估资产的差异,将这些差异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出两种产品的优势与劣势,调整两者之间的差异,准确的评估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市场法的基础为均衡价值论,即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达成一致的均衡价值决定资产价值。市场法以与被评估的替代品为参照物,来决定其价值。因此,市场法的基础的是资产定价的替代原则,即一项资产的价值等于为获得同等满足的类似产品所支出的成本市场法的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ni=1(参照物成交价×各项因素调整系数)]n。

43种资产评估思路的联系与差异

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3种资产评估方法相互联系又存在差异,评估结果也不尽相同。一般3种资产评估的结果为:资产评估收益法评估出的价格高于市场法评估出的价格,市场法评估出的价格又比成本法评估出的积算价格高。在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中很好的运用着3种评估方法,从不同角度把握3种评估方法的联系与差异,才能够准确评估出被评估资产价值。

在资产评估中,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和搜集到的数据资料的不同,资产评估的方法应有所侧重,其余的方法进行验证,使用有效的资产评估方法尽可能将评估对象得到准确的评估值。将评估对象得到大家的认可。

资产评估的方法也是互相渗透的,成本法也是将历时资产与现实资产的比较方法,通过确定被评估资产的实体性编制、重置成本以及功能性编制等将评估值对象与现实功能相同的资产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资产被评估的价值。在收益法中,土地使用的年限修正系数需要用到折现方法,成本法中对功能性标志也常运用收益法中的折现方法。因此收益法中的重要指标折现率也在市场法和成本法中得以运用。

收益法的运用需要结合市场法。在发达国家中收益法与市场法结合的方式运用的十分广泛,收益法需要对资产评估值进行预测,如何科学的预测预期收益额是收益法所面临的问题,这就需要结合市场法的参照物标准,将替代品的有关数据适当地运用于评估中,确定资产评估的对象的收益现值,收益法与市场法结合起来确定评估对象的收益现值。

3种资产评估方法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在国有企业中运用资产评估的不同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将评估出的不同价格进行比较分析,运用评估方法相互联系的部分进行综合评定,从而将少被评估误差,准确的评估出被评估值的价值,很好的将评估机构的作用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