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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企业的纳税筹划
收录日期:2014年11月4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纳税筹划,是企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企业纳税筹划是通过合理的运用国家会计税收政策,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达到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应纳税额的目的。从会计监督方面来说,它属于事前监督,以其合理、合法的特性来合理避税。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企业通过对涉税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减少企业税负的纳税计划。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纳税人在涉税方面的负担,帮助企业能够有效地运行。然而,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他们认为纳税筹划就相当于是偷税、漏税等行为。因此,这些企业就不能合理避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
除此之外,企业内部纳税筹划的工作还不是很牢固,具体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还不太规范和会计政策执行情况还不太理想,这些问题反映出要加强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而言,在进行经营活动之后,依法纳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税法规定的可行范围内通过对纳税进行合理规划来达到减轻税收的目标,这样能够使企业增加经营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筹划理论认识薄弱。我国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一方面在许多中小企业中,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他们为了减轻税负,采取了一些违法的手段来避税;另一方面在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本身就缺乏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企业对税收筹划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纳税筹划从本质来说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财务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纳税筹划是对企业在纳税方面进行管理,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但是,企业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有完整的会计资料,具体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制度等;同时,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现行税法,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设账、记账、报账时要把财务知识和税法知识相结合,更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只有这样,企业的应纳税额才能相应减少,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但是,在大部分企业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水平都不高,远远不能满足纳税筹划的要求。有的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会计电算化水平都比较低,更多的是企业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都不完善,这些都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制约因素。
(三)税收征管部门专业水平不高。长期以来,国民纳税意识淡薄,最为突出的就是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做假账虚报,来逃避起征点,对于企业而言,虚报收入,增加支出,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然而,对于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征管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税收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理解不够,尽管税收征管法明确提出了在税收关系中征税与纳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部分强调的是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很少提及纳税人的权利,更没人提及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权利。这些税务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能力不足,造成涉税纠纷、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降低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税务部门的形象。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只有在税务人员的具体执法中才能得到验证。从这个角度上讲,部分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欠缺制约了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
(四)税务机构能力不高。根据会计法,大中型企业应该设立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规模不大的企业可以不设立会计机构,但是必须委托机构进行会计核算,纳税也不例外,在目前,我国有许多以事务所为代表的税务机构,但是规模都不是很大,而且专业人才缺乏。税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普遍偏低,对会计知识和税法知识的理解不是很全面,更不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运用,所以,大部分的中小型税务机构真正从事纳税筹划业务的很少,有的也仅仅是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税务咨询业务,其自身的这些缺陷不具备真正的纳税筹划资质,从而限制了我国税收筹划策略的发展。
三、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对策
(一)树立对企业纳税筹划的正确认识。企业管理者要明确纳税筹划的真正含义,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基础。同时,管理者还要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是要具有超前意识,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纳税人就应该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过程和环节,对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和安排,比如企业所得税,要知道哪些因素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事先对这些因素做出控制和设计,不能事后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进行改变,最终会导致偷逃税的行为,因而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二,是要具有合法意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要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要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纳税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纳税筹划和偷税、避税的目的都是为了少缴税款、减轻税负,但是偷税是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来实施,违反了税法的有关的规定,避税则是利用税法的疏漏进行的,同样也是违反了税法规定,而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条件下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
第三,是要具有保护意识,这是纳税人在合理合法避税前提下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既要增强法制观念、熟练掌握税法法律和法规还有熟悉掌握有关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技巧,运用所学的税收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在企业内部能够建立完善规范的财务制度,以利于税务机关进行查账征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法知识培训,使之熟悉现行税法;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学相关知识的教育,使之能够客观分析企业的各种风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时刻关注了解税法最新法律条文;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所以要求纳税筹划人员不仅具备相当专业的素质,还要具备对于未来前景的预测能力和对法律的敏感程度,要随时随地注意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防范。
(三)提升税务机构的能力。目前,我国有许多以事务所为代表的税务机构,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工作人员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筹划来发展是很难的,因此推动税务业的市场变得尤为重要,要努力提升税务机构的能力。他们应从自身找原因,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另外,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只有税务机构真正达到一定水平,纳税筹划才能更好地实施。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学科与技术行为,要推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宣传税收筹划工作,企业要充分重视税收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政府与税务机关还应注重对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对税务机构的规范与扶持。
主要参考文献:
[1]孙欣.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3.15.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主体
纳税筹划的主体应该是专门的纳税筹划人员,既可以由企业培养,也可以聘请社会上的专业筹划员,但不能由会计通过调整账目来完成。纳税筹划涉及筹资、投资、经营等各个方面,不仅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高,需要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财务,而且还要求筹划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的全部,具有纳税筹划的经验和技巧。下面还有几个方面筹划内容会计做不到,只能由专职筹划人员进行:
1、每个纳税筹划方案需要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首先,纳税企业内部不同产品、不同部门、不同税种的税收筹划要相互衔接,不能顾此失彼。有些方案可能会使某些产品、某些部门、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说,可能会因为影响其他产品、其他部门、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税负加重。因此,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产品、个别部门、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更不能只盯着会计账目,应精心筹划,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其次,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纳税筹划主要分析涉税利益,但也不可忽视非税利益,因为,政治利益、环境利益等非税利益对企业的影响也非常明显。通常情况下,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大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多用、快用,这样可以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再次,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选择。
2、减少纳税人损失,增加纳税人经济利益与纳税有关的业务安排都应当视为纳税筹划。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同时也应当依法享受法定的权利。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增加税收方面的利益。但是对纳税人来说,税收方面的利益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减少或降低纳税方面的义务,二是增加税收方面的权利,比如应该享受的减免税等。因此,依法维护纳税权利也是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3、筹划方案的每个环节都应有可操作性。从广义上讲,纳税筹划决策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具有整体影响作用;从狭义上讲,纳税筹划决策可以只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一个税种及某一项政策的合理运用。纳税筹划要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因此,不管是新建企业还是老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开发,都可以及早着手,尽可能把纳税筹划决策列入企业总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中。
二、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应当承认,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进行财务管理的手段,其最终目标应当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相一致,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考虑减轻税负应该说是不现实的,但税负降低只是相对的概念。首先,它要服从于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和长期战略目标,如果税负降低影响了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和长期战略目标,那就不能追求最低税负;其次,当税负降低影响了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税负降低就要让位于税后利益最大化,如有的筹划方案虽然可以节省不少税款,但是却增加了很多非税支出,如企业注册费、机构设置费、运费、政府规费,结果会造成税后利益减少;最后,当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发生冲突时,税后利益最大化就要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有些财务政策尽管能节税,但影响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我们不能采用;而有些财务政策尽管不能节税,但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必须采用。因此,纳税筹划实质是经济主体为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务进行的系统安排。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和长远来看,而不仅是某个税种或眼前的一笔业务。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只有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才会最少,甚至没有。可见,不能完全以节税额为标准进行决策,而必须关注财务管理目标。
三、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概念
1、纳税筹划不等于避税筹划。避税筹划分默认合法避税筹划和不合法避税筹划,而纳税筹划只包括默认合法避税筹划。默认合法避税筹划主要内容有:利用税法的选择性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的伸缩性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中的一些不明确条款进行避税;利用税法中一些矛盾性条款进行避税。默认合法避税筹划的最基本的特征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是区别于偷、逃、欠、抗、骗税的关键。不合法避税筹划主要是在“度”把握上做得过火,或者很明显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或者理解本身存在错误。
2、纳税筹划不等于节税筹划。虽然纳税筹划的结果也会形成纳税人税收成本的节约,获得减少税负的税收利益,但这只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方面。就另一个方面来说,纳税筹划不是单纯为了节税,还包括履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另外纳税的具体筹划往往要通过税法之外的因素来实现,如通过调整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筹划,通过企业的分立与合并进行筹划,通过设立不同形式的从属机构进行筹划,通过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认定,获得高新企业称号进行筹划等。有的时候,出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需要,甚至会筹划某一税负的增加,但这一筹划的结果却会使得纳税人整体利益的最终增加。因此,纳税筹划并不仅仅是节税筹划。
纳税筹划既不等于避税筹划,更不等于节税筹划,那么到底纳税筹划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为实现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自觉运用税法、财务、会计等综合知识,对企业涉税活动进行的合理安排。
四、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内容
对于避税属不属于纳税筹划,世界各国的法律界定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国家认为,避税属于纳税筹划,因为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要求负担其法定的纳税义务,如果税法没有要求,例如税法的漏洞和空白,纳税人可以不交税。有的国家则把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两种,将其中的正当避税称之为纳税筹划,在法律上不予反对。我国对避税的概念在法律上未作表述,只散见于税收的政策文件和人们的理论研讨文章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反对非法避税(不正当避税)和默认合法避税(正当避税)。笔者认为,避税从形式上来说都是非违法的,区别在于避税的内容是否实质性违法了,如果其内容实质性违法了,而且非常不合理,仍属于非法避税,或不正当避税;如果其内容实质性没有违法,既使找不到合法的依据,也属于默认合法避税,或正当避税,也叫合理避税。
五、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积极作用
纳税人应该认识到,目前纳税筹划是阳光下的事业,对国家、对企业都有许多好处,企业应该充分重视,精心筹划。第一,纳税筹划有助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把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落实在纳税人的具体投资、经营业务中,从而使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国家经济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第二,纳税筹划有利于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纳税筹划,尤其其中的避税筹划,是针对税法、税制制定和执行中的漏洞、空白、交叉、模糊、矛盾进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政府的立法意图相违背。随着纳税人纳税筹划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纳税筹划水平的不断提高,势必要求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制定者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法制,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措施,提高征收管理水平。第三,从长远来说,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经济政策的指引和调控,这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减轻了税收负担或增加了企业盈利,这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起到了涵养税源的作用,有利于长远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收入的增加。第四,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促使纳税人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五,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由于纳税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范的范畴内或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要求纳税人有较强的法制意识。而纳税人如果要提高纳税筹划的经济效益,也要更进一步研究和熟练掌握税法。这在无形中培养和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
六、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方法
纳税筹划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具有整体影响作用。因此,纳税筹划不仅需要对税种进行筹划,还需要对企业从创立、融资、投资、采购、内部核算、销售、到产权重组的一系列环节进行纳税筹划。在纳税筹划方法上,一方面应该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另一方面不管是新建企业还是老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开发,都应该及早着手,尽可能把纳税筹划决策列入企业总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中。总之,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来说,肯定是大有裨益的,可以说只要用心去做,筹划得当,任何企业都可以从中获益。
七、正确认识纳税筹划认定
纳税筹划方案能否成功最终取决于税务部门的认定,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税务部门的认定依据的是税法,不是税务人员随心所欲进行的。实际上纳税筹划的成功,更多的是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把握、税法中漏洞或缺陷存在的深入研究以及可选择性会计政策的灵活运用,而不是和税务部门兜圈子的结果。纳税筹划不成功,责任在筹划人、在企业,并不是税务部门的认定责任。实务中,没有哪个企业纳税筹划明显正确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将其认定为错误,即使有这种情况,企业也会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更正这种错误。有时,纳税筹划方案没有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纳税人便想方设法托熟人、找关系与税务机关“沟通”,最后蒙混过关,这只是社会暂时的不正常的现象,随着法制的日趋健全和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最终会消失。企业有必要充分了解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与税务机关沟通,消除彼此在税收政策上的理解偏差,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论文关键词: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总是希望尽可能减轻税负。目前,企业更多的做法是尽量减少税款的绝对额,却往往忽视由于递延纳税而产生的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能推迟纳税,那么“节省”下来的税款如再用于投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因此,递延纳税应该是企业追求的仅次于节税的又一重要筹划目标。
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述
1.1递延纳税筹划的概念
递延纳税筹划是指根据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结合企业实际销售业务发生的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的筹划。
1.2递延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但是任何融资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因此无须受到任何惩罚,递延纳税等于是向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只有适时地把握住投资机会的企业,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财务管理论文,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这种情况下,递延纳税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企业周转资金充裕。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就难以为继,加大经营风险。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2.递延纳税筹划策略
2.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结算方式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税法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2 巧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销售方式企业的计税时间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运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那么,如何选择有利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其实筹划应从订立合同的环节开始。
在实际中,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大多是统一格式、统一摘要在账面上提取税金。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在实际中,企业往往不是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就收取全部货款,那么,如果企业与对方企业签订的是“赊销合同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具体还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缴税的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样约定,税就什么时间计提。发出商品时,会计根据合同收款约定日期记账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或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并将销售额及销项税记入备查簿。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收款时间可能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货款,按照税法规定,应提前确立销售计税。假如拖后收取货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确立销售计税。
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也可以与对方企业签订“代销合同”。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企业根据其实际收到的代销清单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设立销售公司的企业也适用此方法。当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销清单时,企业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财务管理论文,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3纳税筹划案例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大庆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专业生产豆奶粉,公司为了开拓上海市场,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销售公司,专门销售大庆总公司的产品。大庆总公司将产品先发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可是因为公司自己内部机构之间做业务是没有合同的,每次总公司向上海发货时,大庆总公司都要确立销售计税。
这种做法造成企业总是提前缴税,这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机构之间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结果这就给税务机关提供了认定空间——发货时缴税。但是当大庆总公司向上海销售公司发货时,还不知道上海销售公司能不能将货卖出去,就提前将税交了,就有些不妥。而这就是不签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庆总公司与上海销售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这样就可以待上海销售公司销售商品后且给大庆总公司提供销售清单时,大庆总公司才做销售计税。
3 结论
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实际数额,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税收递延的途径很多,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创造自身条件,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规划投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享受应得的税收实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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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洪祥.销售确立时间对税的影响[J].首席财务官.2006.5
【关键词】纳税筹划;增值税;价格折让临界点
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本文将结合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寻找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
一、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中,寻找纳税筹划的空间
增值税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对增值税税法的研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有其优势。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第一,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往往比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所获得的抵扣进项税额多;第二,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往往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第三,一般纳税人的信誉度比小规模纳税人的信誉度高。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第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因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第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简单,无需过多投入人力、物力,管理成本较低。
二、从生产经营过程中,寻找纳税筹划的空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入货物和接受劳务时,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等。其中,最基本的部分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由于向购货方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企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7%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在购入货物的含税价格相同时,能够索取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索取3%征收率专用发票与不能索取发票比较应纳税额会不同。所以,从一般纳税人客户处购货,就成为纳人首选的购货渠道。从现金流量分析原理,我们知道,在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附加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情形下,当采购企业索取3%的专用发票购货时,供货方给予购货方含税价13.21%的价格折让,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企业在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为84.01%。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在生产过程中购货时动用价格折让临界点原理,从中选择购货方,取得较大的税后收益。
三、在企业销售过程中,寻找纳税筹划的空间
企业的销售过程是企业价值实现的过程,可以通过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或购买行为频繁等而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的优惠。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别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筹划的基本思路就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减轻税收负担。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还款,缩短企业的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企业的一种折扣优惠。它是一种时间上的优惠,即付款时间越早,价格越低,购货方享受的优惠越多。通常的表示方法为:2/10,1/20,N/30。销售折扣额是一种融资性质的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在纳税筹划时,应尽可能少用这种方法,即使客观上需要使用,也应尽可能将其转换为折扣销售。销售折让是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需要销货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税法规定,可以按照折让后的货款作为销售额对销售折让计增值税。
总之,在筹划企业增值税中,应当认真研读相关税法,筹划人员要非常精确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及当前的举措,对经营业务应如何纳税进行非常准确的分析,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既不能因筹划而偷逃国家税款,也不应因对税法研读不足而带来不必要的现金流出。
[关键词]消费税;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到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消费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配合,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的功能,形成双层次调节。为了达到必要的调控力度。消费税的税负水平较高,最高的税率达到45%,其税收负担不仅足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行为,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企业的目标,不在于利润的最大化,而在于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已成为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就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征税范围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比较窄,仅仅局限在五大类14个税目商品,这14个税目应税消费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高档摄像机、高档组合音响、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也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到,我国已加入WTO,随着经济的发展,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过去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现在已经不是奢侈品了(包括洗发水、护肤用品和金银首饰等),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时,又有一些高档消费品和新兴消费行为出现,例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今后像酒店会所、俱乐部的消费等,都有可能要调整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向。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现行制度规定: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方法。进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时,在计税依据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一)包装物押金的筹划
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的话,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年)退回。就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因此,企业可以在情况允许时采用出借包装物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减少计税依据,降低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归还押金之前,企业可以占有这部分押金的利息。例1,某企业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售价500元,其中含木质包装箱价款50元。如果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50 000元。若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0(50000×10%=5000)元。如果企业不将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法。规定要求购货方在6个月内退还,就可以节税427.35[50×100÷(1+17%)×10%=427.35元,实际纳税4572.65(5000-427.35)元。此外,企业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这5000元押金所生的利息。
(二)先销售后包装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例2,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舍税。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应纳消费税=(30+10+15+25+8+2+10+5)×30%=31.5(万元)。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注: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应纳消费税=(30+10+15)×30%=16.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31.5―16.5=15(元)。
(三)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当今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采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方式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往往会给出极大的折扣比例,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销售额,少交消费税。要避免因发票开具不当而增加的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另外,在现实中还会经常出现“买二送一”等类似的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视同销售中的“赠送他人”处理,计算征收消费税。因此,企业如果将“实物折扣”变换成折扣销售,就可以按规定扣除。例3。企业要销售200件商品。要给予10件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按21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单独注明折扣10件的金额。这样,实物折扣的部分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不用计算消费税,从而节约了税收支出。
三、税率的筹划
(一)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要求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按不同税率将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如果为达到促销效果,采用成套销售方式的,可以考虑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
品组成成套销售。如可以将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套装销售,而如果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为0)和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组成一套销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应纳的消费税。同样,将税率为20%的粮食白酒和税率为10%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销售也是不合算的。除非企业成套销售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消费税及其他成本,或者企业是为了达到占领市场、宣传新产品等战略目的,否则单纯从税收角度看,企业应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分开销售。
(二)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若货物为应税消费品,则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和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如摩托车生产企业既向客户销售摩托车。又负责运送所售摩托车并收取运费,则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如果将运费同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运费部分只纳3%的营业税,而无需按应税消费品的高税率纳消费税,则可以减少销售额,少纳消费税。现在由于客户日益重视售后服务,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专业服务中心等来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将取得的各种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以避免因消费税高税率而带来的额外负担。又如,白酒生产企业就可以成立专门的运输中心来运输所售白酒,所收运费缴纳3%的营业税,而不用按20%缴纳消费税,这样就节约了纳税支出。
四、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赞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消费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虽然已有效实施了税务筹划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违规之处。要搞好税务筹划,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实践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筹划时应把握好“度”
【关键词】纳税筹划 避税 企业发展战略 涉税风险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同时企业也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自20世纪70年代纳税筹划进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和实务界就纳税筹划可以降低税负这一点得到共识。但是总体来说,理论研究还是滞后于实务操作,而且对于纳税筹划本身也有很多的误解。纳税筹划误区存在已久,国内学者和实务界也曾意识到,但是没有足够重视。如果不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那么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及实务的推进都将受阻。
一、纳税筹划等同于“避税”吗?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人们往往把“纳税筹划”等同于“避税”。其实不然,“纳税筹划”的范围要大于“避税”,即纳税筹划不仅仅只为了避税。“避税”一词从概念上说,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减除税负的目的(尹晓蓉,2010;王庆奎,2012)。而“税务筹划”的概念,根据我国知名税务专家盖地教授的定义,是“指企业(自然人、法人)根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循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企业的权力对经营、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魏旭、王瑞,2012)。上述定义表明,“纳税筹划”和“避税”都有减轻税负这一目的。但是两者的定义又有不同的侧重点。由于纳税筹划是一种法律范围内的事前理财活动,它不仅仅为了减轻税负,更重要的是让企业正确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下,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让企业能够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
“纳税筹划”和“避税”在主体上也有所不同。毫无疑问,避税的主体一定是纳税人。纳税人通过税法的漏洞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到少纳税款或递延纳税的目的。已有文献对纳税筹划主体的认识,基本上都是持单主体论的观点,认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纳税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活动。但是也有学者开始意识到,纳税筹划的主体不止一个。笔者也持双主体论的观点。根据辩证法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是辩证统一的,征纳双方都应该是纳税筹划的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一方,除了要足额缴纳应缴税额外,还要想尽办法尽量减轻税负,所以才要进行纳税筹划,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征税方也应该进行纳税筹划,因为开展纳税筹划可以确保国家税收足额及时入库;可以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新环境;也可以监督纳税人正确实施节税筹划。
二、脱离企业发展战略的纳税筹划有意义吗?
毋庸置疑,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之所以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是因为在实务中仍然还有很多人开展税务筹划的时候唯“税务筹划”独尊,没有真正考虑企业发展的战略,甚至最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来衡量,纳税筹划并没有给企业带来一点正效应,反之是负效应或者无效益。究其原因,这样的纳税筹划在得到税负减轻好处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非税成本。如盖地(2012)在《税务筹划:目标、原则与原理》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非税成本是企业因实施税务筹划所产生连带经济行为的经济后果。非税成本包涵的内容很多,具有复杂性,其中有可以量化的内容,也有不可量化的内容。通常认为,非税成本包括成本、交易成本、机会成本、组织协调成本、隐形税收成本、财务报告成本、沉没成本和违规成本等。总之,脱离企业发展战略的纳税筹划是没有意义的。
凡事不能舍本逐末。不能舍“企业”之本,逐“税收”之末。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主体是逐利的。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典型代表,也是以盈利为目标,盈利才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企业在这一主旨下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根据发展战略制定经营目标,而经营目标就决定了纳税筹划的范围。无论如何,纳税筹划不能凌驾于经营目标或者发展战略之上;否则,其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很可能与企业的终极目标南辕北辙。
因此,企业不能短视纳税筹划所带来的短期收益,而应该高瞻远瞩,在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
三、防范涉税风险的纳税筹划就能成功吗?
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文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主要讨论纳税筹划的定义、目标、特征等理论体系;第二类重点在纳税筹划的方式上,试图找出有效的纳税筹划方式;第三类剖析纳税筹划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举措;第四类主要是实例文章,谈纳税筹划的具体应用。但是,读者常误认为企业如果能把这些已经意识到的涉税风险都规避掉或化解掉,那么纳税筹划就能成功。殊不知,纳税筹划是个系统性强、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不只是防范涉税风险那么简单。纳税筹划要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下,根据纳税人的发展战略进行,并且要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这样才能提高纳税筹划成功的几率。纳税筹划本身是个事前的策划行为,但是它最终能否成功还取决于事中的控制和事后的反馈。
且不提纳税筹划本身属于系统工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会影响纳税筹划的成功,单就防范涉税风险来看,也不可能穷尽所有涉税风险,更谈不上一一规避或化解这些风险。无论是外部的涉税风险还是内部的涉税风险,除了已经被人们意识到的,还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会影响纳税筹划的整个过程。我们要把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全部找出来让人们意识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纳税筹划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才有可能成功。
纳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决策应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时务必要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仔细研究纳税筹划方案并根据环境变化与时俱进,真正发挥纳税筹划应有的作用,给征纳双方都带来利益。
(作者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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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经济效益
1.前言
我国的市场主体逐步成熟---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大多数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的约束问题。
不难发现,企业普遍认为自身的税收负担过重,而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逼迫着企业不得不考虑如何节约税收支出,以减轻自已的经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纳税筹划应运而生。本文通篇论述的是企业将纳税筹划根植于战略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进行纳税筹划的战略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价值的最大化,以谋求其更为长远的发展。
2.相关范畴界定: 战略管理与纳税筹划
首先,我们先来区分两个概念:战略管理与纳税筹划。战略管理是指对一个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全局的、长远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以及资源调配做出的决策和管理艺术,其主要包含三个关键要素:战略分析---了解组织所处的环境和相对竞争地位;战略选择---战略制定、评价和选择;战略实施---采取措施使战略发挥作用;战略评价和调整―――检验战略的有效性。而纳税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其要点主要在于三性: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等方面。
3.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 非对称的两向协同
众所周知,整体性和长期性是企业战略的主要特征。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之间是局部性的经营行为、目标与手段与全局性规划之间的关系,是非对称的两向协同。
3.1企业战略决定纳税筹划的边界
行业利润率以及行业准入障碍是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时所主要考虑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税收筹划即使作为事前的预见,都很难左右战略决策。因为企业战略更主要地研究企业如何在竞争中谋求和确立长期的竞争优势问题,所以,企业纳税筹划作为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服从于企业的全局战略。换句话说,在某种程度上,企业战略决定了纳税筹划的边界,如若纳税筹划背离了企业的事业方向或是影响到了企业的资源配置,纳税筹划将不被战略管理所认可。
3.2纳税筹划引发企业战略的调整
当然,鉴于企业纳税筹划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具有较为独特的性质,企业有时也会为了更好地纳税筹划而进行战略的调整。比如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打破了行业的竞争格局,获利能力、现金流量、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乃至于企业价值都受到严重影响时,企业为适应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而必须进行战略调整。又比如税收政策带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时,企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必须充分关注这种导向,使企业发展方向依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直接利益。或许大家会认为纳税筹划是一门科学,有其规律可循。但是,一般的规律并不能代替一切,不论多么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案,都只是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不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适用的。所以,如果企业要想长久地获得税收后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密切注意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及时地根据该变化修订或调整企业的战略。
3.3纳税筹划可以优化企业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效果
企业战略的制定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财务能力、技术能力、行业准则、竞争集团、政治环境以及法律环境等等。当企业有多个处于伯仲之间的选项而无法定夺时,税负指标或许就成了帮助企业做出决定的一个关键因素,一个经营有方管理完善的企业会把企业税收筹划视为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部分,从内部规范核算,充分利用税法安排的弹性,就能享受税法设定的优惠政策,合理运用各种企业税收筹划技术和手段。在大到如行业的进入或者退出、企业和产品定位,小到如材料采购、产品或服务定价,交易方式或者企业事业部设置等战略决策过程中,企业税收筹划都能为制定和实施战略提供帮助,从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取得不菲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
3.4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关系模型
模型处于最基层的是纳税筹划以及纳税筹划的三个出发环节,即:经营、融资、投资,任何类型的纳税筹划都可以包含在这三个环节之中。但是,具体到各个企业在实际中运作纳税筹划时,各自的出发环节和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还要综合考虑成本效率比较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由纳税筹划的三个基本环节所包含的要素以及各个环节的指标构成。融资纳税筹划要根据企业各自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投资、经营等环节的纳税筹划也要有类似的全面分析。处于模型最上层的是衡量纳税筹划结果的标准以及由此体现的最终价值最大化目标。
4.企业纳税筹划的战略管理: 持久收效的根基
企业管理者不能将纳税筹划视为一次性活动或管理创新的幌子。因为,纳税产生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财务只是最终的反应。只要企业战略、计划和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改变,应税链条必然变化,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案就失去了效果,甚至成为税务风险的来源,因此,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建立战略管理体系,适应企业内外的变化。
4.1企业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的基本框架
战略管理体系的实质在于遍观企业全局,谋求长远发展,而“企业的愿景和目标是什么”,“企业目标实现的资源和主体是什么”和实现主体如何利用资源实现目标”正是管理层需要考虑的三大问题。
毫无疑问的,企业纳税筹划的管理体系也要围绕这三个问题进行构建,即“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目标是什么”,“如何实施既定目标下的纳税筹划活动”和“谁来实施既定目标下的纳税筹划活动”。因此,纳税筹划长期目标确立,纳税筹划组织与机制建立和企业全面参与的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就成为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的三大基点。换句话说,企业纳税筹划战略管理必须放置于企业战略管理体系之内,以企业战略为出发点和主要约束,然后确立长期筹划目标,制定、筛选、实施筹划方案,并以目标和实效为主要标准对筹划效果进行评价。
4.2企业纳税筹划的战略目标
企业纳税筹划的战略目标的确立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企业战略目标;财务管理目标;纳税筹划对企业价值链上的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纳税筹划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以及纳税筹划实施的管理协调因素等等。
出于对上述有关因素的考虑,企业在确立纳税筹划目标时,至少包括以下几点:(1)规范纳税管理,准确进行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依法缴纳税款,做到 “税务会计规范处理,税收政策充分应用,应交税款绝不偷漏”;(2)有效支撑企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服务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目标和财务管理目标;(3)有效进行财税环境变化管理,适时制定或调整纳税筹划方案,建立是硬性的纳税筹划管理组织机制。
4.3企业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的组织保证
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战略管理体系,必须具备组织依托。跨国公司在财务系统一般设有税务部,履行纳税筹划职能,还有为数不少的公司将纳税筹划功能从税务部分离出来,单独成立纳税筹划部。
考虑到我国企业的现有治理结构和管理文化,建议在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系统内设立税务部,统筹负责企业纳税管理与纳税筹划。
4.4企业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的内部治理
通过在企业设立内部治理系统,如制定纳税筹划的决策机制,梳理纳税筹划的工作流程,明确纳税筹划组织及责任安排等,进一步地进行纳税筹划的战略管理。与此同时,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与财务总监之间通过授权以达制衡,确保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的科学性,避免涉税风险与税务危机的出现。
4.5企业纳税筹划战略管理的激励机制
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税务部或筹划部经理及其下属人员,往往会出于对自身效益和成长的考虑,尽量规避纳税筹划风险,而规避筹划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去设计筹划方案。因此,在企业内部,几乎很难产生理想的纳税筹划方案。
因此,当道德风险占据上风的时候,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以降低纳税筹划成本,提高纳税筹划效果,是诸多企业的当务之急。纳税筹划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首先要明白激励因素有哪些,于是企业管理层便可以通过设计最优契约,赋予财务经理或税务经理纳税筹划责任并给与风险对应的奖励;引入岗位竞争,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不达标的调离工作岗位等方式实现,当然,激励要适时适度,尽可能地以人为本。
5.结束语
在各行各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战略管理时代的企业需要清晰持续的战略,而企业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纳税筹划工作的配合;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长效收益则根植于纳税筹划的战略管理体系。一言以蔽之,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和财税咨询机构的纳税筹划服务,必须由单纯的技术层面提高到战略层次,否则,难以适应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要求。企业的发展或许就存在着居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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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基本技术;尺度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无论什么样的企业,从其本身利益出发,总是希望能少缴税,但是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纳税节约的纳税筹划活动势在必行。
一、明确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又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策划等。它本质上是企业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安排,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划清纳税筹划与偷税的界限
《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虽然企业纳税筹划的结果与偷税一样,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偷税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少缴或漏缴税款,而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事先的设计和安排而规避部分纳税义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而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税法;偷税行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而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因此,不论是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准确地判断“纳税筹划”与“偷税”都是很有必要的。
三、灵活运用税收筹划基本技术
纳税筹划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缴纳税额尽量少的税额的技巧,灵活运用纳税筹划基本技术是现代企业纳税筹划成功的基础。
(一)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免税技术属于绝对节税,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免税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及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的方法。
(二)减税技术
减税技术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减税技术具有与免税技术一样的特点,也属于绝对节税,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减税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争取更多的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及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的方法。
(三)分拆技术
分拆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或收入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或在适用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和减免税政策的多个项目之间进行分拆的纳税筹划技术。分拆技术应用了税基式筹划原理,适用范围狭窄且技术复杂。分拆技术的要点主要是分拆合理化及收益最大化。
(四)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扣除技术既可绝对节税又可实现延期纳税,技术较为复杂,但适用范围较广,具有相对稳定性。扣除技术的要点主要是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最早化。
(五)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纳税筹划技术。税率差异应用了税率筹划原理,适用范围较大,但技术较为复杂。税率差异技术手段主要运用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及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法。
(六)抵免技术
抵免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抵免技术运用了税额筹划原理,技术较为简单,适用范围较大。抵免技术的要点是抵免项目最多化,抵免金额最大化。
(七)延期纳税技术
延期纳税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取得相对收益的纳税筹划技术。延期纳税技术属于相对收益筹划,技术复杂,适用范围广。延期纳税技术主要运用递延项目最多化及递延期最长化的方法。
(八)退税技术
退税技术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的纳税筹划技术。退税技术运用了税额筹划原理,适用范围较小,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退税技术主要运用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的方法。
四、正确把握纳税筹划的尺度
(一)纳税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纳税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在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价,这就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相违背了。
(二)纳税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
企业要开展纳税筹划,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从事的这项业务都有哪些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立法空间。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立法空间进行筹划了。因而纳税筹划需要具备超前意识。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当纳税结果产生后,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结果,就会演变成偷逃税行为。如某公司老板成立公司后,由于工作需要想买辆轿车,老板从财务处领取30万元到汽车经营公司以个人身份买车,随后,车辆发生了很多费用,老板将这些单据拿到财务报销,后来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不允许这些费用税前扣除,公司补交企业所得税又被处罚。但是如果该老板买车时能以公司的名义买,那这些费用自然就可以报销了。这说明纳税筹划只有提前进行才能行之有效。
(三)纳税筹划方式应逐步由模式化向个性化转变
企业纳税筹划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在筹划方式的层面上,通过大量案例的积累,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于是,一些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往往照搬现成的案例,将其他企业的筹划方法套用到自己的企业中来,虽然有时也能达到一定的目的,但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加之对其他企业在筹划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甚了解,采取生搬硬套的办法,难免顾此失彼,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纳税筹划要进一步发展,就一定要走出模式化的束缚,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需要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纳税筹划才能与企业的实际需要契合,从而实现筹划目标。
(四)纳税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纳税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而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纳税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五)纳税筹划应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
真正意义的纳税筹划,不是对企业财务账务核算的筹划,而是要对业务过程,即税收的产生过程进行筹划。
企业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只是简单地看交了多少税,怎样交税。必须要看到税是怎样产生的。要懂得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的道理。
企业是因为有了经营行为而交税,不同的经营行为产生不同的税收,没有经营行为就没有税。税怎么交不是看账怎么做,而是看业务怎么做。业务部门产生税,财务部门缴纳税。只有纠正在税收认识上的重大误区,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达到筹划节税的目的。
如许多企业的车辆要加油,为什么很多取得的发票都是普通发票,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可能加油站的窗口没有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一般放在公司财务部门,这样给用户带来不便,客户不可能到加油站加油,再到石油公司财务开增值税发票,怎样解决这一问题?这就需要用户根据加油站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比如:企业统一到石油公司买几吨油票,开据增值税发票,车辆拿油票加油,这样可取得专用发票,为公司节省17%增值税。这就是一种管理方式,通过这种方式的管理可以达到取得专用发票从而节税的目的。
(六)纳税筹划应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
纳税筹划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进行纳税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纳税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
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纳税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
(七)纳税筹划应加快培训企业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还必须具有遵纪守法、诚信自律的职业道德,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
总之,随着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被推向了在全面税收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通过合法的途径,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这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出发点。因此研究如何搞好现代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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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基础不扎实导致的风险纳税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经营决策层对纳税筹划重视程度,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基础条件。企业决策层对纳税筹划不重视,没做好纳税筹划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筹划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对业务不熟悉,对税务、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了解不透彻,掌握知识程度不高,纳税筹划方案不合理性会较高;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各部门间自扫门前雪的现象严重,责任互相推诿,降低纳税筹划执行效率。以上因素导致纳税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其风险性极高。
(二)税收政策变动导致的风险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动,税收政策也会更新或出现较大幅度的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相对的时效性。纳税筹划通常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如果筹划期间税收政策变化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产生的收益和花费的成本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就有可能使纳税筹划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使合法方案变成违法方案,从而导致纳税筹划的风险。“营改增”是目前比较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将一些传统的服务项目纳入了增值税体系,涉及面广,各项税收政策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这既给企业纳税筹划带来了空间,同时也加大了纳税筹划的风险。
(三)纳税筹划片面性所导致的风险筹划人员如果将纳税筹划只是简单地看成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而没有考虑到企业的其他利益,这种片面性的认识会产生风险。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充分评估为获取筹划利益所形成的各种确定和不确定的成本,只有在筹划利益大于筹划成本时,该项纳税筹划才是值得去考虑的。纳税筹划如果只关注于短期的税收利益,考虑的仅仅是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容易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游离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全盘筹划,没有考虑到企业综合和长远利益。在纳税筹划目标上,企业如果追求的只是税负的轻重,并没有着眼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那么当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的减少时,这样追求就会得不偿失。
(四)国家反避税机制完善而导致的风险近年来,税务当局开展了反避税活动以应对企业的避税行为,试图通过税法的修正和完善来堵塞漏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继提供了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原则性规定,而随着《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在2015年2月1日施行,一方面完善了一般反避税的机制,另一方面规范了税务机关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税务机关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大一般反避税调查和调整的力度,综合考虑企业投资架构安排的形式和实质、税务安排和税收结果、安排涉及各方财务状况的变化等情况来判断企业是否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来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因此,企业如果没有合理的业务实质作基础,很容易被税务机关按照业务实质对企业的避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中获得的税收利益。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一)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相一致,纳税筹划也必须围绕这一目标进行综合策划。首先,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纳税筹划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其次,纳税筹划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应选择价值最大化的方案,而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再次,纳税筹划方案的抉择还要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不能因为短期的税收利益而错过企业的发展良机,纳税筹划应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
(二)纳税筹划应与国家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相一致避税是纳税筹划的其中一种方式,利用法律上的一些漏洞和含糊之处进行了筹划,是政府进一步完善税法的重点,具有较大的风险,它所利用的税法漏洞可能在不断的税法修订中得以修补,所以企业尽量不要选择避税。节税是指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以遵循税收法规定和政策的合法方式少缴纳税款的合理行为,它是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政策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税收政策的制定,体现了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导向,因此,企业应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对鼓励的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支持,使纳税筹划方案不违法并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既有利于企业微观发展,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
(三)建立良好的纳税筹划基础条件企业开展纳税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企业决策层要有强烈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管理人员,筹划人员应当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专业知识。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的财务理财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还要全面了解企业的中长期的发展与战略,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进行比较、优化选择,从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纳税筹划方案制定之后,要由企业的财务、采购、生产、投资、筹资、销售等各个部门来执行,不仅需要内部各个部门严格实施和操作,而且需要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及时交流。企业平常应备好一般反避税调查的资料以证明交易安排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同时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恰当的风险处理措施。对于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还可借助税务专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信息等优势来帮忙实施筹划,以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