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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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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论文

第1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施工质量检查不到位。建筑工程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这是由其巨大繁杂的工程所决定的。因此,但采取抽检的方法对涉及较广的程序和范围进行检查,又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这样就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建筑存在很大的质量隐患。很多建筑企业的质量和国际接轨标准差距甚远,不符合ISO14000、ISO9001等标准。

施工管理的安全意识不到位。现场施工管理中,安全是做好建筑施工管理的关键,关系到整个工程进程。但是许多施工人员未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很多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没有高度强调这一思想意识,很多人在现场施工不带安全帽,安全措施和意识极其淡薄,这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对安全方面的忽视和压缩,从而导致施工管理出现安全隐患。

工程施工管理措施分析

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人员的管理是加强安全管理的核心。从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尽量实现工程施工“零事故”。在工民建施工过程中,影响安全的一些细节,尤其是防火等相关问题,要注重管理。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队伍,增加培训,提高管理,防患于未然。

2.增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制度。施工材料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施工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安全问题。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增强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正规化,以增强建筑施工材料的管理。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职责分明的形式,加强对资料的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对每一个建筑环节,施工材料的需求不同。因此,我们对每一个环节可以加强控制,尽量使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与预期的材料相同,减小偏差,及时纠正。

第2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施工单位在工民建是施工的时候,一定要把成本控制的观念渗透到整个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及制定的过程中。在对工民建的施工管理中,利用成本控制对资源消耗状况和费用的开支进行合理和科学的指导、调节、限制和监督,并有效纠正施工中可能或者已经出现的偏差,从而确保工民建施工的各项费用的支出在成本控制允许范围之内,最终使工民建施工的成本投入处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2工程建设中成本控制的注意事项

在工民建的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应该注意的几点注意事项:

(1)进行工民建的施工,必须确保工程的成本控制和工程的施工进度有着一定的连续性。也就是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及使用质量的情况下所开展的将工程建设的成本降低到最小的一项陈本控制的工作。

(2)采取目标管理的方法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的成本。目标成本就是根部工程的各个施工图进行估算的成本支出,根据已经确立的测算目标,针对每个单项工程,利用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来明确相关的参与单位应负有的责任,并将此作为成本控制管理工作的中心。工程建设开始的时候就必须建立一个期望值,另外必须要确保所达成的成本控制的目标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并且在制定成本目标的时候努力做到详细和全面。目标的实施过程需要进行必要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如若发现问题,就必须予以及时的纠正,从而确保整个工民建的施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达到良性的循环和发展。

(3)工民建的施工过程中,各个部门和各个班组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施工成本控制,从而形成科学的成本控制责任网络。

3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管理

招投标是工民建施工的首要阶段,在这个阶段,技术经济部门和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要认真和仔细的研究招投标的工作,全面分析当前的市场情况,利用多种渠道与业主及其参与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主动并积极的参与业主开展的招投标的各项活动中,阅读并深入的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施工单位实际的情况并分析其未来发展的方向,预见和分析某一个项目或者某一时期的成本水平及成本目标。预测指的就是核算整个项目投入成本的过程,预测项目的投入成本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对施工单位减少成本支出提供帮助。

(1)成本预测的程度。首先,需要对成本控制的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充分的掌握。在工程项目成本预测之前,对企业内外部资料进行必要的收集、调查和整理,为企业成本控制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其次,大致成本目标的制定。依据事前已经有所掌握的市场成本控制的信息,然后对其进行测算和分析而制定工程建设的最初的成本控制的目标。随后鼓励所有的施工人员参与探讨,从而选择出一个最好的预测目标和成本控制的方案;最后,控制目标的确定,工程建设施工之前,不但需要做好前期的成本预测的工作,而且需要对成本控制的目标进行明确。

(2)前期成本控制的方法:首先,完善招投标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建筑行业竞争更加的激烈,很多的施工企业不断地寻找新的信息,参加各项的投标活动。由于建筑行业的竞争机制还内有足够的完善,一些施工单位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而故意压低标价,甚至一些工程项目的中标价低于市场均价。为了合理的控制项目投标的费用,除了进行总额度的控制之外,还要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细节开销以及完善细节的管理工作;其次,中标后的价格分解。对于中标的工程来说,由于他们的降低幅度有所不同,因此,其中标价格不尽相同。为了统一管理其考核的标准,就需要对中标价格反复地分析,从而确定做好的成本控制方案;最后,成本预测的方法。在工程建设中,应当依据单项工程投资分割的情况,测算机械使用、人工以及材料等费用,然后根据工程的施工方案、人员配备以及施工技术来预算施工中的实际成本。

4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预管理

(1)强化施工精细化管理。

利用对工民建施工项目的专业化指导,使成本控制在施工的过程中充分的发挥其优势,从而使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层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数据。预算部门需要在施工单位领导的带领下加强与业主及设计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同时可以组织一些公司内部的经验交流活动,使项目预算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2)加强预算专责考核。

考核预算专项责任的过程之中,主要内容就是加强对预算、工料机和工程图概算编制的情况的考核,因此,必须要求预算的专责总控值为概算收入,同时重视依据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科学和合理的“三级”管理。

(3)最好结算,严格把关工程收入。

第3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1.1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不合理

民生工程建设在项目的质量计划编制方面存在不合理的状况,在编制质量计划时往往分工不明确,可操作性较差,在需要共同完成的任务上经常出现无人负责或人人负责的状况,对项目质量的控制缺乏有效性和全面性,只是对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制定出了相关的职责规范。此外,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建设单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质量计划编制过程中往往忽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忽视业主的需求,不符合计划编制要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的要求,使得编制的质量计划达不到业主的要求。

1.2组织机构欠佳,人员素质不高

民生工程的建设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医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等。因此,在下达计划任务之后,各个单位进行各自的质量控制。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建立的组织机构不合理,使得民生工程建设只是一种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此外,一些参建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不足,缺乏实际的技术操作能力,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只是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但是并不能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具体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与此同时,一些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低下,并没有认识到民生工程在物业服务方面的作用,使得工程的质量得不到切实的保证。

1.3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到位

在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控制不到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某一项目完工后进行检验时往往只是完成了检验的程度,缺乏对工序质量控制的认识,而且在每一工序检验完成后,没有做好质量控制的总结工作,使得类似的质量问题重复出现。此外,在进行质量控制时,相关人么惠龙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矿区建设管理中心163000员没有认识到民生工程项目其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质量都有哪些影响因素,这些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如何,使得对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民生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2.1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领导只是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标,缺乏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在现实的情况中,一些企业的负责人缺乏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意识,没有把安全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理念,看不到安全管理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同时,一些安全管理人员整体上素质不高,对安全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流于形式,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和防护措施的运用不到位,当安全事故发生后难以及时整改,甚至即使企业编制了安全专项方案也不能很好地运用,缺乏针对性的方案来应对实际问题。

2.2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进行民生工程建设时,招聘的从业人员大多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本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相对匮乏。在施工过程中,根本不了解其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到位,安全意识极度缺乏。此外,一些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没有受到相关的安全教育,施工企业在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往往只是做表面文章,根本收不到实际的培训效果。而且还存在许多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尤其是对于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来说,不经过培训考核就直接上岗进行关键工序的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民生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民生工程建设中针对质量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1.1编制合理的项目质量计划

在编制质量计划时,要注意分工明确,提高计划的操作性,尤其是涉及到需要共同完成的任务上做到分工合作,避免出现负责混乱的现象。同时,在编制质量计划时一定要结合建设单位的需求,结合实际的工程情况,做到从顾客的利益出发,提高编制计划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3.1.2提高人员素质,健全组织机构

在编制的计划下达到各个部分之后,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并且部门内部要建立起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体系,避免出现质量控制流于形式的现象。此外,还必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包括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认识到民生工程建设的物业服务作用,通过培训来提高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掌握相关技能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努力。

3.1.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在进行质量控制时要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尤其是对于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一定要严格,严格遵循质量检验的程序,检验之后做好事后的质量总结。同时,对于涉及到关键部位的质量影响因素要全面分析,针对不同的因素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以便把民生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3.2民生工程建设中针对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2.1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

在进行民生工程建设时,企业的领导一定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此外,安全管理人员也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准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对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

3.2.2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4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一)民间艺术缺失生存环境历经社会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变化,民间艺术生存面貌的不断调整,在现代生活快节奏、网络交流便利、高科技语境下,生存空间大大缩小,许多民间艺术品类失去了原有依赖的文化生态环境,濒临消失。此外,目前的保护体系尚未健全,专业人才匾乏,尚未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也导致一些民间艺术品类在传承上出现了断层和消失现象。民间艺术生存环境的缺失,是民间艺术走向消亡的核心因素,也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因为文化生态背景的变迁而道路弥艰。

(二)民间艺术开发缺乏整合力度民间艺术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分布零散。民间艺术产业开发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众多的资源品类尚未形成集约发展,散点式的开发造成了资金分散、各自为战、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等混乱局面,文化产业的依附性、渗透性、复合性和广泛性难以发挥。有些区域文化资源观念淡漠,认识不到文化资源的重要性,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有些区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仅仅从当地的利益出发,相互之间争夺资源,资源的完整性受到损害;还有的区域急功近利,对文化资源掠夺性、破坏性开发,使资源的生态性受到损害。

(三)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缺乏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的瓶颈表现为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和民间艺术创意与经营人才的短缺。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要依靠掌握技艺的专业人员才能生存和发展。高层次创意人才要具有对民间艺术的包装与创新能力,依托民间艺术资源,创新研发出更具广泛受众和文化内涵的新产品。民间艺术创新或经营人才的缺乏。民间艺术的创新或经营人才,应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同时又是民间艺术的行家里手。经营人才则要把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使民间艺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二、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开发机遇

国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政策,相对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助推力,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国家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提升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党和国家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正在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前进。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上也明显提速。

(二)宽松的产业环境当前各地都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文化产业人才规划,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层,优先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内容产业、新兴产业、民俗产业。以优势产业积聚文化人才,以优惠政策吸引文化人才,以良好机制激励文化遗产。建立灵活多样的文化投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这些都为民间艺术产业开发提供了积极的产业政策环境。大力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产业的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努力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

三、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发展措施

(一)准确定位市场产品是市场营销组合首要和基本的要素,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载体,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当代社会高科技发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企业的成败越来越与企业能否生产出能够切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相联系,产品营销已成为企业营销的基础。相对于高科技产品而言,消费者对民间工艺美术品的更新速度需求要缓和些,因为民间工艺美术品在大多消费者眼里是一种怀旧的回归乡土的象征。然而求新求异是人的心理需求本能,许多民间工艺美术品在八十年代中期的消失,就说明了刚改革开放后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现在一些传统手工艺品又重在市面上出现,

(二)扩大广告和市场营销促销,是指提品和劳务的企业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向消费者、中间商以及其他公众传播信息,树立形象,赢得好感,以影响和促进人们的购买行为和消费的活动。促销的实质是一种沟通活动,是信息提供者发出作为刺激物的信息,并把信息传递致电一个或更多的目标对象,以影响其态度和行为。

第5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1)施工材料管理不够系统合理

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民用建筑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日益丰富,这也导致了建筑材料管理难度的加大。很多施工现场还存在着施工材料分配放置混乱的现象,一些建筑材料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类就随意的乱放,会降低其使用效果,或出现过期废置的现象。

(2)没有进行严格的施工现场环境监管

虽然现在很多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了屏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施工人员的随意进入,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很难被切实地利用去保证施工的安全性、环保性、优质性。不仅如此,一般的施工现场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导致周围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威胁到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因此,相关的施工管理者针对这种状况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整治是迫切需要的。

(3)施工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有的施工管理标准与规定成为摆设,不能真正发挥其实际的监察管理作用。很多施工现场都存在着施工管理秩序模糊混乱、建筑材料摆放不分不明、材料没有进行及时有效利用、废弃及浪费资源等不良现象,这些都是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施工效率低下的原因。另外,对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不正当使用操作和缺乏科学、合理的故障维修处理应对措施,都减少了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期限,还导致了很多材料资源的废置。

(4)施工管理人员缺少施工安全管理意识

一些施工现场只设置了很少的警示牌与安全标识,而且是设置在一些隐蔽区域,不容易被及时的发现和回避,这种现象如不进行及时的整顿与处理,就很可能导致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使建筑施工正常、高效率地进行,就必须保证施工的优质质量。然而,现在的施工现场仍存在施工人员不注重对自身的保护,误戴或不戴安全帽的行为,一些危险地带施工者没有进行安全防护准备等现象。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威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2、实行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对建筑材料与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各种建筑材料的作用,规范的操作施工机械设备能够促进施工管理控制的有效进行。对于购买来的建筑材料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质量与性能检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类放置,对一些重要的材料进行复检以保证其有效的发挥使用效果。与此同时,施工材料负责人也要对施工材料进行系统、合理的分配与储存,避免材料漏用、误用情况的发生。最后,还要重视对建筑废料的回收再利用和施工完成后剩余材料的有效利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及时的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2)落实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或破坏,那就是得不偿失了。因此,在选择施工材料时,应尽量使用环保性能强的材料,这样能够实现环保与好的材料使用效果的双丰收。根据施工场地所处的地理、生产生活环境情况,对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使用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适时改变,做到较少的打扰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工作,维持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生产环境。合理分配施工设备、材料、办公地点的布局,力求把施工污染降到最小。另外,还应在施工场地建设一定面积的绿化带以及采取一些清洁措施来有效的减少施工灰尘污染。

(3)形成系统、有序的施工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制度来确保民用建筑工程的有效实施,使施工管理控制措施的核心手段。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应对各种问题的制度,统一规范施工行为与标准,实行明确的职责分配和有序的施工程序制度。根据施工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不断地丰富和改进施工管理制度,使施工管理控制能有一个明确、有效的遵循标准。鼓励全体施工管理工作者进行相互的监督与制约,使监督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增强民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必须把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否则会对施工的有序进行产生严重影响。建筑施工管理者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的施工安全知识与机器设备合理、科学操作等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来减少由于施工保护或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悲剧。管理人员也同样要具备全面、系统的管理知识,积极主动的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责任,保持工作热情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真正保障民用建筑的施工与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的同时实行,派遣专业人员实时、有效的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也是一个不错的监督管理方法。最后,还需要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建筑工作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的安全施工鉴定。

3、结语

第6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山西河曲有“中国北方民歌之乡”的美誉,河曲的“山曲”曾是河曲地区老百姓人人皆能吟唱的民歌。但是,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横渡黄河时船夫们酣畅淋漓的船夫号子现如今已经听不到了。山西其他地区如左权的开花调、沁源小调也同样陷入尴尬的境况。1986年在对山西民间舞蹈的普查中发现,山西的民间舞蹈有65种。时隔近三十年之后,艺人能够依靠日常演出维持生活的舞种只剩下临县的“伞头秧歌”、孝义的“悬空椅”。而那些依附于农耕文明、祭祀文化的舞蹈,如灵石县的“独龙杆”、浮山县的“人熊舞”、晋城陵川县的“五鬼盘叉”以及曲沃的“人庄扇鼓”等,大多只有在重要活动时,让老艺人们自娱自乐一番了。山西的民间说唱也曾经遍布全省各地,深受老百姓的喜欢。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红极一时的“太原莲花落”,长治地区的“长子鼓书”、“襄垣鼓书”、“潞安鼓书”,沁水县的“沁水鼓子词”,陵川的“陵川钢板水”,沁县的“沁州三弦书”等。进入21世纪以后,这些说唱艺术渐渐被通俗易懂的流行音乐取代。山西有享誉全国的四大剧种,“晋剧”、“北路梆子”、“上党梆子”“、蒲剧”,而遍布全省的地方小戏更是有50多种。目前,山西卫视《走进大戏台》栏目成为收视率最高的栏目之一,但是仔细观察台下的观众,大都是中老年戏迷朋友,基本没有青少年戏迷。可见,戏曲的未来令人堪忧。

二、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传承地方民间音乐的路径

公共艺术课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2006年,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对课程设置、教师配备等提出了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对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其内涵是在中小学音乐教育大纲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其中虽然没有涵盖关于本地音乐教育融入教学的具体要求,但是在一些相关课程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将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以及本土音乐纳入其中。将地方民间音乐多样性的内容纳入课堂教学中,不仅可以开阔大学生的眼界、提高大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更是将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文摘要:音乐文化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精神文明遗产。面对当前地方民间音乐日趋衰落的现状,普通高校公化利用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辐射面广、大学生数量庞大这个优势,以“活态”的方式传承下去。

1.开设相关课程

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中指出的“要了解、吸纳中外优秀艺术成果,理解尊重多元文化”,确立教学目标。地方民间音乐进课堂并不是以让大学生掌握民间音乐的技艺为目的,而是以地方音乐为视角,放眼全国甚至全世界的音乐文化。因此,在开设相关课程和制定教学目标时,教师要正确把握教学方向。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课程分为必选课程和任选课程,地方民间音乐属于任选课程范畴,教师在开设此课程时要以自身的优势、大学生的兴趣和音乐品种的重要性为依据。有的教师是民乐专业,即可申请开设《山西民间器乐作品鉴赏》课程,大学生不仅能通过视频领略中国地方民间音乐的风采,通过教师在课堂上演奏或教奏某种乐器培养大学生兴趣的同时,还能提高其音乐综合能力。还有一些教师擅长声乐演唱,可申请开设《山西民歌鉴赏》课程,根据山西地域的划分,讲解山西各地不同的民歌类型、特点以及方言与民歌的关系,同时还可以在课堂上开展“人人会唱家乡歌”的主题活动。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开设《山西民间舞蹈鉴赏》、《山西说唱艺术鉴赏》等相关课程。教师在设计教学大纲时应突出重点、难点,在内容上则应尽可能地让大学生欣赏到更多的音乐品种、音乐作品,提升大学生对于民族民间音乐的情感和态度,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例如,《山西民歌鉴赏》课程开设时要考虑山西因地域辽阔、地形多样,在不同地区形成的民歌呈现的音乐本体和审美特征也各有不同。因此,教师在研制教学大纲时即可按照山西的区域划分为大学生呈现风格多样的名歌。

2.开展教学活动

第7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一、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缺乏正确的救济途径。

多数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对于劳动法了解不够,甚至一无所知,这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在维权方面比较盲目。如不少农民工不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发生争议后直接向法院而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查的173件讨薪案件,有21件因属于仲裁前置案件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占调查案件的12.14%。

(二)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来源:()动合同,农民工举证困难。

当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在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供过于求,这一状况使得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无法与雇主讨价还价。在提供劳务时,大多农民工不敢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像工作量、劳动报酬等合同的重要条款也都是通过口头约定来完成的。发生争议后,当农民工举证困难。而民事诉讼法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不可能因为同情而免除农民工的举证责任。在调查的173件讨薪案件,有24件因农民工无法证明其讨薪主张而被法院驳回,占调查案件的13.87%。

(三)农民工经济困难,付不起相对高昂的讨薪成本。

农民工之所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大多因为家里贫穷。而讨薪则意味着自己以前应得(一年甚至几年)的工资不能得到,这将导致以打工工资维持生计的农民工更加贫困。同时农民工做为外地人的身份也意味着农民工要讨薪则必须来回奔波于老家与外地的打工城市之间,其中的时间成本、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对于本身就生计难支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调查的173件讨薪案件中,农民工因经济困难而申请诉讼费用缓、减、免的共计25件,占调查案件的14.45%。其中包括申请免除的9件、申请减交的5件、申请缓交的11件。

二、破解农民工来源:()讨薪难对策研究

农民工讨薪难作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要完全解决它,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针对以上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要考虑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

法律知识欠缺是农民工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普法活动不仅可以提高民工的维权意识还可以增强其维权能力,因为农民工只有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发生纠纷以后才能比较理性地行事,也才能降低诉讼活动的各种交易成本。普法宣传可以通过发放普法小册子、以案释法、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咨询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尤其是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使他们懂得法律的相关规定,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二,完善立法,加大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农民工提供不出证明自己应得工资的相应证据,有的甚至不能证明劳资关系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新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也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在内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用人单位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现行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因此,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可处于罚款或者拘留。

第三,缩短诉讼周期,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速裁庭。当前在司法救济途径中真正困扰农民工的问题是诉讼周期相对较长,农民工讨薪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一样:简易程序的3个月,普通程序的6个月。对于很多农民工来说,时间就是生计,花这么长的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对农民工讨薪来来源:()说无疑是奢侈的。同时农民工作为外地人的身份意味着农民工要打官司则必须来回奔波于老家与外地的打工城市之间,其中的时问成本、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对于本身就生计难支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减轻农民工负担,法院首先要做的就是缩短诉讼周期。因此,笔者建议在法院内部建立劳动争议速裁法庭,专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诉讼周期,减少农民工不必要的负担。

第8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民文化;市场经济;政治文明

[作者简介]姜淼,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黑龙江大学马列部讲师,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2―0173-04

公民文化,是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现代文化,它标志着人由自在自发的自然状态走向自由自觉的主体存在状态,它的特点是主张自由选择、自主创造和自我负责,力求以理性自律取代外在强制。在经济上,它以市场经济为土壤,进行主体价值的创造和占有,不断提高人自身的全面素质和主体能力,不断走向自为的主体活动,逐渐实现人对自身及对象世界的把握;在政治上,它强调公民通过公共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行使民主表决的权力;在思想上,它主张个人价值和国家社会价值的统一,表现出高度的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公民文化特征如下:其一,独立性。它主张个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公民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参与社会生活,在其中张扬个性,实现自我价值,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而存在的。其二,多样性。公民文化的内容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允许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组织的多样化、思想的多样性。其三,参与性。公民作为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利用公共领域开展对话与交流来发表自己的见解,制约国家权力。其四,开放性。作为公民社会政治基础的和公共领域的开放性是公民进行讨论和参与政治的前提条件。对当代中国而言,公民文化的发展和建设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囊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多维的、立体的现代化。它的实现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客观历史过程,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实现离不开人的素质、能力和观念的进步与适应,尤其离不开先进文化体系的支持。“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个新目标。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建设这样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其中培育、构建一个与之相促进、相互动、相适应的公民文化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正在经历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深刻的社会转型,在此社会转型期间,根据同志描述的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根据中国的现实要求,培育、构建一个主流政治信仰坚定、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民主法治意识明确、平等文明之风盛行的公民文化,对于稳定人们思想、推进民主法治、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大作用。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驱动公民文化的产生。市场经济确切地说,是指一种经济自由运行的社会性市场机制和以公民个人为主体的大众平等的经济参与过程。马克思说过,物质生活的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历史发展的逻辑证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公民文化形成的基本动力。市场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强调自由、平等、权利和契约精神。在社会生活中,市场经济及相应经济发展让人们冲破各种束缚,它要求个人以主体姿态参与商品经济生活,反对盲从权威;要求倡导个人奋斗和开拓进取,反对保守、依赖的生活状态,核心就是展示人的主体性和主体价值。随着市场经济在一个社会中逐步发展、成熟起来,其所内蕴的平等、自由、契约精神的公民文化精神也就会内化成为社会成员的精神,公民文化也就产生了。

其次。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催生公民文化。科技作为人类文明最强有力的物质手段,在几百年的时间内就创造了此前人类在几千年都远不可及的丰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并且深刻地改变了人的生存状态。现代科技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人们逐步摆脱了沉重的体力劳动;促进了医学和卫生技术的革新,大大改善了人们的生存条件;加快了信息传播媒介及交通手段的发展,拓宽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世界。但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却给人类带来不同的社会效果。人类在控制自然能力增长的同时,却并未伴随着与之相应的控制人类局势能力的增长。对于21世纪的中国而言,科技的不当应用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能源危机、人口危机、生态危机、失业问题等等。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充分地运用科学技术之善的一面为人类造福,需要我们树立以理性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公民文化体系。

最后。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是公民文化产生的持续推动力。自党的所倡导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由改革开放之前极其单一的阶级构成转变为高速度、大规模的阶级阶层分化,由此所带来的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使得中国在现阶段正处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当代中国所发生的阶层分化的实质,从利益的角度来看,就是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在社会利益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变化过程中,一方面新生利益群体的出现要求对新生利益的分享,另一方面随着利益竞争的扩大,多年积累下来的社会利益摩擦和利益矛盾逐渐凸显。在这种利益分化和组合的背景下,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改革旧有的各种政治机制,特别是其深层次的文化机制就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主要问题。作为现代化社会价值核心的公民文化成为解决该问题的最佳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公民文化建设也将继续完善和发展。

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时空界限,信息网络高速公路把整个地球连成了一个地球村,借助科学与信息的翅膀,全球化已经成为席卷世界的浪潮。所谓全球化是指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关系的强化,这种关系从一个地域向另一个地域延伸,将彼此相距遥远的地域连接起来。全球化首先形成的是一个以自由竞争为本质特征的世界经济体系,作为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主要拥有者,发达国家总是处于经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全球化方向和速度的制定者,这种相对优势使它们在规则的制定方面具有主导权,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全球化进程中,由于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存在,经济上的不平等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加剧了。同时,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交往往往夹带着各种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等强势文化的内容,冲击着这些国家的文化和政治,这种支配与被支配、控制与被控制、渗透与被渗透的不平等关系,导致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文化被侵蚀与被同化。政治强权、经济霸

权、文化霸权威胁着发展中国家民族文化的生存与发展的独立性。全球化的本质是如何实现自己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使任何民族国家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在国际竞争中的应得权益。而全球化所带来的更多的是国际竞争的加剧,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更加微妙和尖锐,国际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新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依然存在,时刻都在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因此,人们不得不思考人类生存、活动、发展的价值和意义以及民族国家的作用。

对于身处全球化语境中的中国而言,目前正处于一个很特殊的历史现实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已经高度发达,以至于显现弊端和危机,并开始受到批评和责难而转向后工业文明;而中国才开始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过渡,一方面要完成全球化初始阶段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任务,另一方面又要应对全球化阶段的信息化、知识化、民主化的浪潮与经济转型。处于这种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现代化意味着经济、社会和人极其深刻的变化,规定着当代中国发展的方向、内容、形式和目标。现代化既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美好前景的规划和展望,也是人们在现实中实践的既定目标,它始终是以人的生存和个人的全面发展为起点和归宿的。中国现代化的实现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客观历史过程,而是一个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实践的过程,马克思曾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个人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创造主体,只有通过自己日益丰富的实践活动,才能不断创造满足自己需要的历史,而这个过程离不开人类主创精神、理性精神的张扬和发挥,所以现代化的关键就是人的现代化。具体说来,在以现代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全球化时代,面对各种经济、政治、文化所导致的冲突、碰撞、兼并、融合的事实,中国现代化的实现要求在立足本民族特定的现实、积极顺应时代潮流的同时,寻求一条具有吸收人类文明优势的、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新与自我超越之路,这离不开现代公民文化的培育。

三、我国公民文化建设的艰巨性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建设我国的公民文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民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观念改变的过程,而与整个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制度的完善、公民本身素质的提高等多方面因素都有着直接而深刻的联系。由于我国历史背景、文化基因和政治体制等原因,公民文化的培育要适应特殊的社会结构,因此其建设面临巨大挑战。

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我国公民文化建设。公民文化建设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之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国家综合实力增强,为我国公民文化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这是我国公民建设的最有利条件。但同时,我国经济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其差距还是很大的。例如,在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展很快,许多城市已经成为世界知名的大都市,可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仍有大量经济不发达的省份。由于经济不发达,很多农村地区的人们离现代信息交流很远,如无法阅读报纸、无法上网等,他们既不可能及时了解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更无法及时让外界的人了解他们的心声,这种情况无疑会造成信息封闭、民主发展迟滞。另外,我国的市场经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由其培育产生的民主、法治、契约、独立的公民文化精神内化为人的生活方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些直接制约和影响我国公民文化的发展。

其次,中西方传统文化差别制约我国公民文化建设。公民文化本身是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是西方几个世纪理性精神发展孕育的结果。西方文明的诞生地是地中海区域,由地理环境决定了当地相对发达的对外贸易和商品经济,以此为基础,西方人较早地形成了对人与自然的区分,把人与自然当作各自独立甚至相互对立的对象加以研究,确立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即人可以凭借自身的理性能力去自如地生活。这种以理性原则为基础的个体独立性价值体系成为近代公民文化的核心。而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倡导“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以经验性的思维方式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在个人与自然关系中,单方面强调个人必须顺应自然,人在自然面前缺乏自主性,人所能做的就是注重内心感悟,通过严格的自我修养达到身心平衡、内外平衡,以适应外界环境,即把自身言行纳入自然运行的轨迹之中。如此一来,个体在融入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渐渐淹没掉自身的创造性,使得人们安于保守、封闭的日常生活,形成中国传统中几千年缺乏活力和动力的生存图景。而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要发展建设适合我国特色的公民文化,就要一方面弘扬传统中国文化中的精髓部分,如整体观念、和谐观念等,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奉行“拿来主义”,注意吸收外来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最后,教育发展滞后严重影响公民文化建设。完善的公民文化意味着,人民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应该会逐渐养成自主参与的意识,应该对于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有清醒的认识,对于自己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政治作用及政治能力保持较好的信心,对自己的政治责任、政治义务和政治权利有明确的认识,相信自己是政治活动的积极成员,对自己的政治责任、政治义务和政治权利有正确的态度,因而能够自主地参与政治管理。但目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转型时期,实际上,我国现在文化教育水平总体来看还是很低的,一方面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还需要时间,另一方面还有大量文盲人员的存在,许多人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政治方面的自主参与意识还很不够,使得公民文化的建设并不协调。另外,信息化时代,各种文化媒体(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所传播的思想形形,涌现出的社会价值观念多种多样。如果没有正确文化引导,人们的思想就会处于多元化、多样化的状态中,甚至会腐蚀人们的心灵,干扰人们正确的政治观念的树立,严重影响我国公民文化的建设。当然,影响公民文化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这需要我们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逐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9篇:工民建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