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年度考核本人述职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考评内容
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评。
二、考评范围
机关各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流通科、农产品体系建设科、基层组织科),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评办法
市社考核领导小组对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结合工作人员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情况,对各科室、个人实行综合考核。
四、考评步骤
(一)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计分。请各科室长将相关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办公室提供积分结果和依据。由考核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科室和个人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统计、汇总,并进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2、宣传调研。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4、学习。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二)召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大会,科以下工作人员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百分制”考核得分和民主测评票数,按得票顺序先后,取前两名为先进科室、前6名为先进工作者。
五、考评结果使用
1、先进科室、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2、上报市公务员局优秀等次人数,根据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顺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优秀名额上报。
3、按照《宣传调研考核奖励办法》,对取得前两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科室、前三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具体要求
1、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考评大会定于2012年2月3日(周五)召开。
2、述职要突出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及2012年工作打算和建议。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参加2011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于2月6日(周一)前将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印)一式二份交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上报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文档请到人事教育科拷制)
第一条为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员工的业绩与效能,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办法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年度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各部门管理者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员工年度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分值与考核等级相结合的原则;
(四)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核结果与员工奖惩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次年二月前结束。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学院管理的在编在岗员工和中、长期聘用员工。
第六条根据学院实际,将考核对象划分为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
第七条考核期内,考核对象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由现工作部门按现工作岗位进行考核,必要时可以听取原工作单位(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员工年度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其成员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与发展处、学生处、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拟订员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实施对中层干部、正副科长的考核,并负责指导各部门实施专任教师和一般员工的考核;
(三)负责汇总员工年度考核情况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负责受理被考核人申诉、服务对象的投诉,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第十条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实施日常会议考核,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日常考勤考核,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日常廉政建设考核,由学生处组织日常学生管理考核,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考核,由科研发展处组织实施科研考核。
第十一条在考核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各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按期向考核办公室报告考核结果,并向本部门员工通报部门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四个方面,以年初学院工作重点、《各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标准》以及目标责任状的内容为依据,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
(一)政治素质(15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
(二)工作能力(15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培育下属的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10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服从意识、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勤奋程度等。
(四)工作业绩(60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专任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教学工作、科研成果三个方面。内容权重分别为10%、70%、20%。
(一)政治素质(1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态度、遵纪守规等;
(二)教学工作(7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
(三)科研成果(2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科研成绩等。
第十四条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的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10分),主要考核思想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团队精神等。
(二)工作能力(20分),主要考核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岗位技能等。
(三)工作态度(20分),主要考核劳动纪律、服务意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等内容。
(四)工作业绩(5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速度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学院统一部署,考核办公室向各部门发出考核通知;
(二)教务处通报教学工作评估情况,科研与发展处通报科研成果评估情况,学生处通报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情况、招生情况、汇总就业情况并将汇总的就业情况送交人力资源处进行审核并通报,纪检监察室通报廉政建设情况,人力资源处通报出勤情况。
(三)考核办公室组织中层干部、正副科长的考核,各部门分类别组织本部门其他员工的考核。
(四)考核办公室收集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情况并拟定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审定。
(五)考核办公室向各部门反馈考核结果,并予公示。
(六)考核办公室接受被考核员工申诉及服务对象投诉,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第六章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实行分值与等级相结合,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员工互评、领导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员工个人按考核要求写出年度总结。
(二)中层干部首先在部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本部门的专任教师或一般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在有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和正副科长参加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学院领导、其他中层干部、全院正副科长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三)正副科长首先在部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本部门的一般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在有全院中层干部和正副科长参加的正副科长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中层干部和其他正副科长进行考核评价。
(四)因故不能到会述职者,必须事先向考核办公室请假,经考核办公室同意后再由本人委托他人代为述职。本人可以放弃对他人的考核评价,如对他人进行考核评价者,不能委托他人进行考核评价,只能由本人事前作出书面考核评价,封存后交本部门负责考核统计工作的人员在部门内部相互进行考核评价后拆封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分值评价
(一)考核评价的权重
1.对中层干部考评时,学院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40%,其他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正副科长和本部门员工(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
2.对专任教师考评时,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的考评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科研成果评估为准。思想品德的考评,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本部门其他员工(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
3.对正副科长考评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权重占40%,其它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其他正副科长(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本部门一般员工(D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如本部门无一般员工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权重占50%,其它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其他正副科长(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
4.对一般员工考评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本科室负责人(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40%,本部门其他员工(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如无科室负责人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本部门其他员工(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
(二)考核分值的计算
1.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A类人员分值之和B类人员分值之和C类人员分值之和D类人员分值之和
——————×对应权重+———————×对应权重+———————×对应权重+——————×对应权重
A类总人数B类总人数C类总人数D类总人数
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为:前述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40%+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考评成绩×60%。
2.专任教师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①思想品德的考核分值
A类人员分值之和B类人员分值之和
—————————×对应权重+————————×对应权重
A类总人数B类总人数
②考核分值:
思想品德的考核分值×10%+教学质量评估分值×70%+科研成果评估分值×20%
3.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同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确定
(一)“优秀”等级的确定:
1.由考核办公室将员工的考核分值按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排名前20%(含)的员工拟定为“优秀”等级。
2.学院党委秉着“突出优秀、兼顾全面”的原则,对拟定为“优秀”等级的员工按每个类别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级员工。
3.在考核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
①没有完成学院以《年初工作重点》形式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的部门领导;
②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状中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部门领导;
③没有达到部门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员工;
④没有执行学院的相关政策与规定,致使部门工作出现差错的员工;
⑤无科研成果或没有完成基本课时量的专任教师;
⑥教学工作评估排名在本系40%名之后(不含)的专任教师;
⑦请假(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超过一个月(不含)的员工。
⑧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评为“优秀”的员工。
(二)“基本合格”等级的确定:
1.由考核办公室将员工的考核分值按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不含60分以下者)排名后10%(含)的员工拟定为“基本合格”等级。
学院党委秉着“兼顾全面”的原则,对拟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员工按每个类别不超过5%的比例确定“基本合格”等级员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能评为“基本合格”:
①在全院性评议或考核中被评为告诫的;
②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5天以下(不含)或事假(不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1个月以上(含)3个月以下(不含)的或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不含)者;
③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2000以上(含)5000元以下(不含)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能评为“不合格”等级:
1.年度考核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2.专任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3.日常学生管理评估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院分配或拒不接受学院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者;
5.在有关全院性评议或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者;
6.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被投诉,情节恶劣,给学院声誉造成损害者;
7.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或事假(不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含);
8.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者;
9.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者;
10.已查实有贪污、挪用公款、截留、隐瞒该上交学院收入等重大经济问题或其他经济问题者;
11.受到司法机关查处,或受刑事处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有赌、、吸毒、行为者;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学院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者;
13.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者;
14.参与等组织活动者。
(四)“合格”等级的确定:“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以外的员工均为“合格”等级。被评为“合格”等级的员工,考核办公室将按照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排名前15%的员工为A类合格人员,考核分值排名后15%的员工为C类合格人员,其余为B类合格人员。
(五)脱产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等在十个月(含)以上的员工,其考核结果由本部门参考其学习培训成绩或所挂职锻炼单位的意见研究确定。
第七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条员工年度考核将作为员工工资晋级、职称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一)当年的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员工(不含因考核分值排名在本类别后10%而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员工)和“不合格”的员工,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考核年度将不计入本人专业工作年限,并在此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工资正常晋级。
(二)当年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免除行政职务且三年内不得提拔行政职务;当年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两年内不得提拔行政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降一级行政职务使用。
(三)当年的考核结论与当年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挂钩,具体发放办法按保院[*]116号执行。
(新乡医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在干部考核中,360°考核法因其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本文以某高校为例,探讨了360°考核法与传统述职考核法有机结合在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实践证明,该考核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模式存在的缺陷,满足新时期绩效管理的需要。
关键词 :360°考核法;述职考核法;高校中层;年度考核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011—02
360°评估反馈(360°Feedback),又称“360°考核法”或“全方位考核法”,是指由员工上司、同事、下属和自己从全方位、各个角度来评估人员的方法。该考核法最初由英特尔公司提出并予以运用;1993年,美国《华尔街时报》和《财富》杂志报道后,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1]近年来入选《财富》全球1000家企业中超过88%的企业将该方法运用于员工绩效管理。[2]360°考核法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考评中的一项重要工具。[3]
新乡医学院属于普通本科院校,管理体制为校、系两级管理。之前,对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法为传统的述职印象评价法,不够科学、规范,对于考核结果也缺乏科学的分析和反馈。[4]2009年,学校确立了“面向教学、医疗、科研第一线,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年度考核原则,将360°考核法与传统的述职评价方法有机结合,通过四年的实践取得较好的评价。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与评价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处级领导班子划分为三个类别: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服务单位;二级院系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以及附属医院。每类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评价对象不尽相同,但都要征求校领导、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其他人员的意见,力求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
(二)考核内容
对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团结协助、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各单位处级正职和副职在责任、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不尽相同,因此,考核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5]处级正职更注重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维护稳定、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解决重大责任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而处级副职则注重考核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解决复杂问题等情况。
(三)考核计分办法
处级领导班子考核计分办法为:校领导评价作为横向参考,服务对象打分占6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打分占40%。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记分办法:将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成绩与个人测评成绩结合,所在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占20%,服务对象测评占50%,工作对象和其他人员测评占30%。
二、考核程序
(一)撰写并网上公示述职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一年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供干部群众阅览。
(二)述职
各单位面向所属职工、服务对象述职。
(三)测评
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民主测评在各单位述职报告会后,由与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处级领导班子和所属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第二次民主测评会由全体处级干部(不包括附属医院处级干部)参加。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干部对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机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处级干部对二级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量化考核分数
考核结果按照权重实行量化计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总分各100分。测评表中评价结果好、较好、一般、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赋予100分、80分、60分和40分。
(五)分析、反馈评估结果
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需要时做进一步的讨论调查,最后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本人反馈。
三、考核成效
(一)考核工作更加民主
通过运用360°考核法,使上级领导、同级人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均进行评价,最大程度地实现“全方位评价和民意直通”。这样考核的民主扩大了,考核的公信度提高了,考核结果更加体现民意、过程更加透明、方法更加公开、结果更加可信。
(二)述职效果更好
测评前,首先在网上公示相关述职报告,由于考核的公开与透明,考核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有关事实和数据、成功与失误均应经得起群众的考验。第二,通过公示述职报告,有利于评价者对考核对象认识的深化,避免印象分。第三,许多评价者同时也是考核对象,通过互相查阅述职报告可以加强了解与合作,并能够起到互相学习、借鉴的作用。
(三)反馈结果信息更加丰富
通过该方法,反馈的结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综合得分,还可以便捷地观测到考核对象各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并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找出不同类别人员对同一考核对象评价的差异,进而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寻求改进的方法。例如下表中,XM5校领导评价列第六位,服务对象测评列第八位,工作对象、其他人员测评列第七位,所在处级班子评价列第九位,其最后得分列第九位。
新乡医学院从2009年开始采用360°考核法与述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四次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经过四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有本校特色的考核体系。该体系为校领导了解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工作现状、合理配备处级班子提供了客观详实的依据。通过反馈,考核对象也能更清楚地了解领导、同事、群众对自己的评价,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果。今后,我们还将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继续完善这套考核体系,力求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全面。
[
参考文献]
[1]李华.360度绩效评估法的运用及有效性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4(8).
[2]龚建荣.360度考核法在独立学院教师绩效考核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11(11).
[3]胡燕.基于互联网的360°反馈评价法在高校中层干部考核中的应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我市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机关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六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七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八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廉洁问题。
第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并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机关,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机关,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机关,评优比例降低5%。依据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结果,适当提高和降低部分机关的评优比例。优秀等次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公务员考核由所在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各机关可根据职责特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公务员年度职责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便有效、规范合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法,督促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要求,总结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德才表现,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并依据《公务员考核民主测评参考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其他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述职和测评由各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三)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或民主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机关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和优秀等次名额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或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认可考核结果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有关情况,考核结果有效。
不进行考核或本人拒绝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所在机关在三十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应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3)、《被考核公务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县、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市人事局备案。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后,各机关方可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相关问题处理
第十六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十七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机关(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机关担任公务员的,由转业后的所在机关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本市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占挂职机关评优名额。挂职结束的当年、挂职时间不足半年或在本市以外挂职的,由挂职机关(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机关进行考核。
机关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表现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机关派出但经机关批准请假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二十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一条考核年度内,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经查实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给予补定等次;有错误但免予处分或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三条对确属被错误处分的,可以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错误处分期间直接计算为考核年限。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不服从所在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嘉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机关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公务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一条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要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岗位(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第六章考核管理与监督
关键词: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28日
经济水平提升对国内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国有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目前,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有企业纷纷出台政策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管理提升和内涵式发展,可见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_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目前,大部分企业涉及的专业技术职务主要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卫生、教育、法律等九个系列,各系列分为高、中、初三个级别。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中,主要有考试报名、评审推荐、任职发文、资格聘任、年度考核等五个环节。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聘分离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分离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评聘分离看似简单,实施却并不容易。一直以来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员工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凡是具有任职资格的都要聘任,这样为聘任环节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压力,管理部门无奈将申报环节提高了门槛,从“推荐”环节上抵御了压力。这样做虽然有效,但弊端很多,无形中限制了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力的提升,一方面打击了部分员工在任职资格晋升上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限制了高级别任职资格人员数量的增加,不利于企业整体资质的晋升。评聘分离会使这一问题切实解决。
(二)执行要点。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政策的宣贯,鼓励参评,竞聘上岗,营造积极提升自我、创先争优的氛围;二是加强聘任管理,在竞聘上岗环节中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竞聘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真正的可用之才。优中选优能者上,让有才之人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做到才尽其用。
二、加强考核
考核是对工作成果的评价,在管理工作中的位置至关重要。我们应对聘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一)放权。竞聘上岗后并不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还有考核这把“锤头”约束着。考核工作至关重要,不能一味严管,也要讲究方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应当按照“谁聘任、谁管理、谁考核”的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下级用人单位自行对本单位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这样做好处有以下几点:一是用人单位掌握被考核人第一手资料,了解更直接;二是树立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威信;三是减少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二)全面。年度考核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职业操守,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组织纪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等方面;二是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业务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等方面;三是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取得的专业成果及效益等方面。
(三)程序。年度考核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订方案。人力资源部门自行制定当期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2)述职评价。由被考核人述职,考核小组根据其述职情况评价打分;(3)民意测评。对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方面进行民意测评;(4)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并确定考核结果;(5)公示。对考核结果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考核小组出具考核结果报告;(6)材料归档。考核结果及主要评价材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单位。
(四)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来得出考核结果的不同等次。须要注意特殊情况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做“不称职”处理:一是考核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二是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调查属实的;三是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
(五)处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低聘、缓聘及解聘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予以续聘,并具有优先晋职资格;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人员,予以续聘,具有晋职资格;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可以续聘,考核小组应对其限期提高、改进提出具体要求,也可低聘或缓聘;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和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续聘。
(六)其他。考核可根据实际灵活变通:一是年度考核可采用述职评价和民意测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增加其他考评方式;二是任期考核依据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不再进行单独考核。例如:任期内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称职”,其余均为“不称职”,任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三、严控职数
科学合理设置各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中聘任是执行中的重点,允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职数更是重中之重。职数是指企业允许各所属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岗位的人数。在职数的设定必须充分考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效益、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因素以确保能稳定的施行。在长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摸索出了一种结合数学理论建立数学模型,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职数的方法。此方法是在结合本单位总人数、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生产效益等因素,充分考虑各单位生产经营发展前景、工作性质,建立数学模型,综合测定各单位高、中、初三个级别职数,在确定各级别职数的基础上,按系列对各职数划分,确定最终职数。
职数测算模型:某级别职数等于现有从业人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生产效益的调节量分别乘以各自调节系数之和乘以综合调节系数。
Z=(R1t1+R2t2+R3R3)×T
指标解释:Z:某单位某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职数;R1:某单位从业人数;t1:从业人数调节系数;R2:某单位某级别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t2:任职资格人数调节系数;R3:某采油单位上年度生产效益;t3:生产效益调节系数;T: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发展前景、工作性质设定综合调节系数。
职数划分:某单位所测定某级别职数划分按工程系列占65%,经济系列占15%,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占20%比例划分,政工系列各级别任职职数按照经济系列任职职数执行。
四、竞聘任职
在职数范围之内,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公开、公正竞聘任职。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一)权限。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分级聘任、分级管理,下级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聘任。
(二)条件。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职务要求;二是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从事岗位业务相匹配;三是身体健康;四是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程序。采取考核推荐为主、结合竞争上岗、考试择优等办法进行。一是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聘任申请;二是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编制职数范围内提出聘任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三是各单位按管理嘞扌形钠溉危办理聘任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四)聘期。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相关待遇从聘任当月起,按照企业工资和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五)解聘。聘期内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解聘:一是调离原工作岗位且现从事岗位业务与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匹配的;二是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四是因技术失误或泄漏企业秘密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五是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六是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七是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动解聘。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情形外,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1 评审方法
1.1 专业化评审
按专业类别将专业技术人员分为5个专业组组织评审,分别是临床医学、中医与中西医结合、医学辅助技术、预防医学、综合(药学、护理等)。如遇专业组申报人员少于10人,合并到其它专业组评审,专业组申报人数超过150人时,分成2个专业组进行评审。按专业不同制定侧重点不同的量化标准。
1.2 两级评审
1.2.1 推荐评审 各分支局级企业职改办组织所属医疗单位的推荐评审。首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推荐评审会议,按量化标准对申报人的能力与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得出量化成绩。
1.2.2 评审 评审会前,各局级企业将推荐评审成绩及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审查上报材料,主要审查:①上报材料的真实性;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③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文章、科研等业绩指标进行初步量化评分。另外,评审办公室还要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按专业分组、按已量化成绩排序。评审会分为两程序:①专业组会议,5个专业组分别对本专业组的申报人员进行评价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员,形成专业组评审意见报评委会;②评委会,对5个专业组报送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按比例再次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1.3 基本申报条件与量化评价相结合
1.3.1 基本申报条件 对申报人的品德、学历、资历、外语、年度考核结果、科研和论文著作、企业服务等业绩进行基本条件设置。对在学历、资历上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设置破格申报条件,对破格申报人的文章、科研等其他条件的要求相对提高。
1.3.2 量化评价 由推荐评审的职改部门、评审会的评审办公室先后进行材料审查和初步评分,在推荐评审会、专业组会议、评审会上,由评委再次审核材料、复核评分的准确性。推荐评审会、评审会,按量化总成绩进行排序,分别得出推荐评审成绩和评审成绩,按排序结果等额投信任赞成票。
2 量化指标与权重的设置
2.1 基础指标的量化
2.1.1 学历 按申报人员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计分。博士研究生10分,只有博士学位的9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硕士7分,本科学士6分,本科无学位者5分,破格评审0~1分。
2.1.2 资历 按申报人员取得现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累计1年计1分,满分10分。
2.1.3 外语和计算机 要求申报人员参加全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成绩×0.1进行量化。
2.1.4 单位年度考核及荣誉 按申报者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的结果、任现职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劳动或技术荣誉称号进行评价。年度考核是每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能力、工作实绩的考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的5分,“优秀”1次加1分,依据获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老师等,按国家级、省部级等级别不同给予0.5~2.0分的加分。
2.1.5 科研 依据国家级、省部级、地市局级的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等政府奖给予量化计分,见表1。非政府奖如各医疗单位、各种协会、学会评定的奖项在评审会上不计分。
2.1.6 论文著作 论文按发表的期刊的性质、等级、论文类别、作者排名情况评分,见表2~4。单篇论文得分=4×期刊性质权重×期刊等级及论文类别权重×排名权重。
著作要求是有学术价值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专著或译著。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的编者均以中华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即计4分;其他著作或译著的主编按中央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计分的权重与申报人著译部分的字数相关,著作中未明确标识作者著译章节、无法统计个人编写字数的,按“0.8×著作总字数/作者人数”计算。单部著作实得分=3.2×著作作者的计分权重(不包括高等医学院校教材)。见表5。
2.1.7 教学 按申报人员承担继续医学教育课程、研究生和本、专科等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等业绩进行评分。
2.1.8 推荐评审成绩 本项指标只用于评审。依据“各单位在推荐评审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化评分-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推荐评审的平均成绩+50”的十分之一进行量化。
2.1.9 继续医学教育与专业技术考试 本项指标只用于推荐评审。要求参评人每年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在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技术考试(如“三基”考试)中成绩合格,用近三年度的技术考试平均成绩直接量化[2]。
2.2 评审指标
2.2.1 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 根据申报人的述职答辩情况、代表个人最高技术水平的诊治病种、手术、技术操作及开展过的新技术项目的病例资料、科技资料等,结合相应的年度、地域等技术环境因素,在本专业组内比较,评价申报人技术水平情况。
2.2.2 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质量 评分以专业技术履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报告、工作业绩和成果为重点,参考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及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在本专业组进行评价。
2.2.3 学术影响力 学术影响力从3方面评价。一是学会等社会兼职。学会限于本专业全国性一级学科学(协)会及其各专业组、各省市级分会。国家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局级学术带头人10分,省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处级学术带头人8~10分,地市局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科级学术带头人6~8分,本单位学科带头人4~6分,其他0~4分。主任委员等学(协)会负责人酌情按评分值的上限量化,副主任委员等学(协)会主要成员酌情计分,委员降一等级酌情计分,会员不计分。二是承担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组织过临床、教学、科研、卫生、管理等工作,凭任命文件(如科主任、教学秘书、护士长等)或有效证明材料计分。三是组织的一次性的学术活动或工作。要求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要有科研立项及成果证书,仅限主研人。
2.2.4 述职、答辩 除考察答辩论文的质量,按期刊级别、影响力、文章类别、作者排序、文章设计是否合理、论证是否严谨、实用性、与本专业的相关性进行评分外,还要结合申报人员的现场述职、答辩情况,特别是回答提问的情况(提问问题一般为与答辩论文相关的专业基础、专业应用和新进展的学术问题,不少于3个),进行评分。
2.2.5 专业技术工作环境、条件 参考申报人员上报的各项申报资料,同时要考虑申报人所在单位和科室等技术工作环境,在本专业组内进行比较按一至五级评分。见表6。
2.3 权重的设置
2.3.1 基础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基本业绩的依据进行评分,主要反映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等能力与业绩基础,以及科研、论文、教学能力、推荐评审成绩等,权重共占总成绩的55%。
2.3.2 评审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学术影响力、述职和答辩、专业技术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评分,反映申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进行评分,权重占总成绩的45%。
3 矛盾分析与政策应对
3.1 地域分布不同带来的问题
因企业所属卫生机构分布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在新疆、内蒙等西北部地区的医疗单位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水平整体上不如东南部地区,在偏远地区医院工作的比在大都市工作的人员更难在科研、教学、论文上取得较好的业绩。在评审指标中酌情考虑为企业服务和地域因素进行评分。
3.2 医院等级不同带来的问题
在企业的卫生工作中,三甲医院负责较重疾病的救治,二甲以下医院,对企业员工和家属的医疗服务工作也非常重要。考虑医院等级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不同,小的卫生机构更难取得科研、教学的业绩,在指标权重的设置上,分三甲医院和非三甲医院两个标准,非三甲医院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工作量、工作质量等权重设置较大,科研、论文、教学等权重设置较小。
3.3 评审会不能现场答辩的问题
因人员在全国散在分布,统一现场述职答辩困难较大,在评审会上不进行现场述职答辩。通过要求推荐评审会组织现场述职答辩、并将推荐评审会的现场述职答辩成绩、总成绩纳入评审会成绩中(占评审最后成绩的20%左右)、对推荐评审的答辩论文质量重新评分,作为评审成绩的指标之一,弥补了不能现场答辩的不足。
4 成效及体会
4.1 提前公示量化标准
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明职称评审、职业生涯努力的方向,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医疗机构的发展[3]。学历、外语、计算机指标的设置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动力;年度考核、工作量、工作质量、新技术项目等指标的设置(以病历为依据),使专业技术人员更加重视日常的点滴工作;教学、科研、论文、学术影响力等指标设置使大家更加重视教研能力的培养、临床经验的总结和交流;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的动力[4];重点学科、专业技术工作环境等指标的设置,促进了医院和学科的不断发展。
4.2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程序和结果公平是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制度的理性诉求[5]。建立评委专家库,将企业全部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随机抽选评委;专业化评审,将相近专业的申报人、评委相对集中分组;量化评审、两级评审;细化《评审标准》,评委在评分时对能力与业绩的具体评分“刚性较强、弹性较小”,对全部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推荐评审和评审量化成绩进行公示。每个申报人都能看到本人在全部申报人员中总体得分和排名情况,看到自己各项量化考评方面取得的业绩和不足,将职称评审材料相关的电子版材料归档保存备查[6],增加了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广大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认可程度。另外,通过权重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地域不同、医院等级不同引起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的不平衡。体现了程序和结果的公平。
4.3 重视日常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工作实绩[7]
“三基”等技术考试、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和荣誉等指标的设置,以及将推荐评审成绩、推荐评审时的答辩成绩纳入评审总成绩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论文和科研业绩主导职称评审结果的局面。在申报材料中要求上报能代表个人技术水平的病历、科研任务书等资料,端正了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新技术、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正确应对技术难题的工作态度,改变了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只重视科研和论文、不重视日常工作和日常技术工作进步的工作作风。
4.4 严格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能够对申报人员进行相对全面的能力和业绩评价,改变了以往评审专家只能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发表文章形成感性认识的弊端,减少了评委的主观因素,能够形成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具体刚性评价的结论,避免了评审结果的确定弹性过大等诸多矛盾与弊端,评审结论能够得到申报人员的普遍认可。
4.5 严格评审纪律
评审办公室、专业组评审与评审委员会相互核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在评审程序上,各局级企业的职改部门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推荐评审结果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的专职工作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终审三次审核,明确并公示核心期刊目录[8],对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等业绩进行检索核实[9-10],并对基础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在近4年的工作中,逐渐杜绝了论文、科研、教学等业绩造假现象,消灭了非法期刊、增刊代正刊等报送现象。专业组评审会上,专业组评委对评审办公室的材料审核和对基础指标的评分情况进行核查,对评审指标逐一评分。对每个申报人员,明确主评、副评人,如整个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责任追究到主评和副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最后对评审办公室的工作、专业组评审的工作进行核查。通过以上措施,杜绝了职称评审中的舞弊和违规现象。
4.6 科学设置量化指标和权重
量化指标及其权重的设置是建立合理的量化评审方法的核心和关键[11-13]。本研究共设置指标14项、20多个方面,包括了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承担的工作和业绩等内容。在指标和权重设置前,注重工作实绩,向各个医疗机构专家、职改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复习了各个省市职称评审的文件要求和相关文献报道。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组织了专家进行了模拟评审,对办法进行了反复修订和广泛宣传,保证了办法正式实施中无重大缺陷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淇敏,史峰,诸海英.医院职称评聘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24(6):375-377,412.
[2] 马海泉,王冬,许红民,等.将“临床技能考核”纳入医师职称晋升评审的做法[J].中国医院,2007,11(5):45-47.
[3] 周丽蓉.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之我见[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148.
[4] 白毅.职称评审中加强临床技能考核对临床队伍建设的意义[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7,17(12):1531-1532.
[5] 余兴龙.以公平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构建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11):77-80.
[6] 李殷青,丘如华.信息化背景下职称材料归档的思考[J].兰台世界,2011,(6):14-15.
[7] 丁志明,徐向荣,徐键.我院职称晋升实行评分制的实践体会[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27(3):218-220.
[8] 谭长拥,赵飞,彭国莉.高校职称评审中核心期刊认定出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四川省高校职称评审为例[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2,34(3):97-100.
[9] 徐玫,崔云,高绘玲.高校职称评审材料学术检索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2,24(5):223-224.
[10] 易映.量化评分模式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运用与探讨[J].人力资源管理,2012,7(5):62-63.
[11] 李彩华.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J].现代医院,2009,9(1):134-135.
[12] 林文红,黎绮和.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的经验及思考[J].现代医院,2010,10(1):128-129.
一、扩展考核层面,增强考核的参与性
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保证群众对考核工作的广泛参与,我们在个人优岗评定上坚持年终大会个人述职、服务对象满意度、领导认可度、部门工作成效、群众投票等办法,克服了优秀轮流评等不良做法,真正将那些确实在德、能、勤、绩上优秀的同志,评为优秀岗位。
二、改进考核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记实本》是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了“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严格奖惩机制。对年度机关绩效考核获“优秀”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个人“优秀”等次按20%评选;年度考核“良好”的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按15%评选;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按10%评选;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5%以下。对连续两年考核均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优秀干部优先提拨使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将年度考核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三、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每位公务员工作表现,特别是对其工作实绩的客观评定,我们力求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我们始终把德、能、勤、绩、廉作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实践中注重做到“三明确”。一是考核内容明确。我们始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各单位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具体考核办法,并落实到科室、个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量化考核表,合理确定不同考核项目的量化测评计分权重,细化参考要素,并对每个要素设立若干具体要求,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赋予相应分值。在考评中,除明确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外,还对提升或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分别给予一定的增减分值。由于考核内容量化、细化,方便了操作,也提高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考核标准明确。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分门别类,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将“绩”的权重增大。“德、能”两个方面按等级计分的方法,如“能力”一项在总分中占20分,可以定为若干等级,获得一等可得18—20分,二等可得16—18分,依此类推,当然每一等级还有具体标准;“勤、绩、廉”这三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等各方面明确分值。三是考核结果明确。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是有限的,也是最为关注的,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四、规范考核程序,增强考核的透明性
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要求各单位把其当作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对待。具体来说,就是把好“严把四关”:一是把好程序公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和评奖结果产生后,都有将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和受奖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对于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单位应将考核结果反馈人事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备案卡由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二是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审批和测评推荐关。市直各单位在报审《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的同时,结合机关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年度考核优秀和评奖指标。一方面我们依据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另一方面,监督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推荐,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结合一年的工作表现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三是把好结果公示和优秀等次人员审核关。各单位在每年开展年度考核评奖工作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特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考核评奖工作方案》,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没有进行公示的单位一律不予考核。四是把好表彰奖励关。奖励事项、奖励条件、名额确定、组织评奖、呈报审批、奖励方式等方面要严格按照XX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初审签字,尤其对于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必须由纪检、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联合签署意见,共同把关。人事部门审定,再下文表彰,进一步增加了考核的严肃性。
五、注重考核奖惩,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在抓好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了考核的实效。
一是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制度。强化审核制度,全市考核评奖工作在每年1月底前结束,各单位考核评奖工作结束后,到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备案,在考核备案卡上加盖印章,发放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其中二等功需上报奖励证书和奖励审批表、事迹材料报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为做到奖优罚劣,激强促弱,我们实行了“四个结合”:即考核结果与评奖相结合,与工资晋升相结合,与职级晋升相结合,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近年来,我们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公务员等方面的作用。
1、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具有参加年度评奖资格。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兑现考核结果。
2、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2-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中级和高级职务材料:
⑴申请表一份;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⑶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原件);
⑷现任职务资格证书或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
⑸最高学历和参加工作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⑹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符合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教师),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⑺继续教育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⑻中专讲师系列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⑼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并用“广力软件系统”录入3.5寸软盘(仅限中学高级);
⑾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资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⑿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述职报告一份(打印);
⒀《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⒁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⒂学校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⒃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学校团委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材料一份(在年度考核表和评审表中注明);
⒄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原则上交手写体原件;
(二)装订材料要求
1、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能代表本人学术最高水平的1500字以上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若是集体完成(如课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若是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何种范围内交流。以上资料和获奖文章证书装订成册,要求做封面和目录。
2、学历证书、职称证、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除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侧面。
3、其他文字材料按获奖证书(如名优教师证书)、赛课类、辅导学生类、班级获奖类、指导青年教师类顺序装订成册,做封面和目录。
4、除《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为A3规格以外,所有材料纸张均为A4规格,凡复印件经学校(单位)审核无误后,到学校档案室加盖本单位公章。纸张、袋子大小一致,装订牢固。
5、评审材料书写(手写)规范,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所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依据可靠。
(三)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