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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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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1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 ,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 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第2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福建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福建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5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省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是指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派、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省财政厅分地区制定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住宿费限额标准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作为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内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另行。

第十三条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照公务卡相关规定结算。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省财政厅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xx〕25号)同时废止。其他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一、出台背景。《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而出台的一项管理措施,是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提出的具体要求,目的在于加强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二、适用范围。现行差旅费管理相关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办法》适用范围调整为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这主要是考虑到,随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聘任制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的类型、人员职称将逐步多样化,其差旅费开支标准与按照职务级别制定的党政机关差旅费开支标准难以完全一一对应,应当允许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办法》,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

三、规范重点。与现行差旅费管理相关制度相比,《办法》重点从四个方面对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支出进行了规范:一是规定省直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二是按照分市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差旅费标准。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档限额标准执行,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的相关地区出差限额标准执行。三是取消了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的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四是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和内控管理,防止发生转嫁支出等问题。五是强化了对差旅费管理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

四、出差规定。《办法》规定,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同时规定,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违规处理。《办法》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问责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转嫁差旅费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要求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差旅费管理:报销范围和原则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3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20xx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

省直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的省以下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省级、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财政部制定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省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省直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不定期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的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安徽省

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垂直管理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4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景政办发〔〕60号)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在执行中反映出一些问题,为规范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出差人员到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到市外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二、出差人员在市内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在市内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

(一)本市范围内(城区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出差的,不分等级,不分乘车和住勤,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二)本市范围内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含街道办事处)到城区及其他乡镇出差的,不分职务高低,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三、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按各自行政职务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据实报销。

四、工作人员探亲期间的差旅费报销

工作人员探亲期间的差旅费报销,符合探亲条件的,经领导批准同意的探亲人员差旅费报销只报车船费,其他杂费一律不报销。

五、具有双重职务人员

既具有行政职务,又有技术职务双重职务的人员,凡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一律以行政职务系列为准,按干管权限,并经组织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确定的行政职务待遇和套该表所列档次工作人员出差的等级标准执行,不得按照事业单位评聘的枝术职务系列享受高于本人行政职等级的待遇标准。

第5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一、精细预算编制实现差旅费的事前管理

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资源规划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差旅费管理,事前预算是必需的。

(一)预算模型设计

预算模型设计的依据是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由于差旅地、出行方式、出行目的等的不同,企业差旅费办法一般规定都较为细致,因此预算模型的设计也必须精细化、多元化,才能确保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为了便于举例,做如下假设:某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根据差旅地、出行目的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出差补贴,假设差旅地分为省外特殊地区、省外省会城市、市州城市三种情况,出行目的分为普通公务、培训两种情况;根据出行方式的不同交通费用不同,假设交通方式分为飞机、火车、汽车。以此为基础,可先设计如下模型(表一):

在设定好上述基础模型后,可编制需各单位填报的具体模型:

表二 ××××年差旅费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各单位根据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填列(1)-(9)项,模型可根据设定的公式自动计算预算结果。

预算填报要求:

1.常规差旅项目,参考历史数据填报。

2.新增项目,根据实际工作规划填报,并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填报审核

各单位上报预算后,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应关注如下几方面:

1.与往年历史数据比对出差事由,区分常规事项及新增事项。

2.常规事项可参照历史数据审核。

3.新增事项,需根据说明逐项了解具体事由,以审核(2)-(9)项的填列是否科学。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的过程中,可采取二上一下制对存在问题的填报项,要求填报单位修正后重新上报。

(三)预算决策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计划后,编制全公司汇总材料,应包括预算模型设计思路、各单位填报情况、审核过程等内容,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决策。

(四)预算下达

根据决策结果,可对各单位下达全年预算。

二、结合商务卡的推广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

商务卡是一种专门的信用卡,一般具有一定的信用周期,且个人承债的商务信用卡由个人承担刷卡消费的结算清偿义务。商务信用卡是一种新型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它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它透明度非常高,这是要推广商务信用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这样避免我们公务消费当中乱花钱。而且使用商务信用卡后,企业人员出差,就可以不再预借现金,只要回来之后凭发票和刷卡的凭证就可以报销,再把钱支付到商务卡进行还款,这样的话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要实现商务信用卡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需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选择本单位商务信用卡发卡行,签订商务卡服务协议。

第二,制定专门的商务卡管理办法,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管理。

第三,专人对商务信用卡信息统一管理,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征集使用者需求,组织商务信用卡的统一办理、注销等。

第四,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用途、范围、额度、审批、保管、注销、遗失的处理、密码的保管、还款及利息的承担等。

第五,规范差旅费用报销的期限,提供相关发票及刷卡凭证作为报销的依据,比对预算信息并进行台账登记,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相关系统进行相互取数验证方可进行报销。

三、严格考核预算完成率,完成事后监督

要实现企业差旅费用的有效管理,除了事前的精细预算,事中的严格管理,事后的考核是有效的激励方法。预算考核可以明确企业的战略导向,强化激励机制,改善业绩评价,提升管理水平。

(一)预算考核

1.比率法:按整个差旅费用合计数计算各单位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2.项目法:按各单位每趟差旅任务分项,按项目计算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3.动态法:可根据管理的需要将预算目标分解到季度,按季度考核,并适时地根据预算执行单位的实际绩效进行奖惩,有助于预算管理工作的改进和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预算调整

当企业内外部环境或者企业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企业的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要偏差,原有的预算已不在适宜,应进行预算调整。

差旅费预算与其他企业的预算一样,年初组织进行编制并下达。但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测的差旅费变动因素,例如:各区域市场环境的变化,采购事项的变化等。因此,应及时组织对预算项目的调整。实际工作中可根据考核周期,组织调整。差旅费预算的调整,需按差旅项目,分析原因,提出申请。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向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批准后进行及时调整,并调整考核指标。

(三)考核结果兑现

差旅费用在企业预算管理的大体系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项目,但如果考核的结果不能兑现,则将严重影响差旅管理的提升。

1.考核报告。对各单位的差旅费预算执行、调整、监控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找出原因。

2.根据既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按照考核结果,提供奖惩依据,提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各单位的绩效中进行奖惩。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第6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泊头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xx]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 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 席

(软 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 席

(软 座、 一等软座、 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 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因出差发生的订(退)票手续费和乘坐飞机发生的往返机场专线客车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按财政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执行。

财政部委托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出差接待定点饭店后,某一地区(地、市、州)所有的定点饭店中签订的最高协议价格就是当地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省直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标准间;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以及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住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财政部委托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即为省直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定点饭店。

出差人员原则上要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出差地所隶属设区市(地、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省直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及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索取有效凭证,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接待方开具的有效凭证核领伙食补助费;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能发放和领取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会议期间的个人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天10元定额包干。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负担费用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派出单位一律不再开支;会议主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或虽统一安排食宿但不负担费用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只负担部分费用的,参会人员凭主办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内报销与会议主办单位负担住宿费、伙食费差额部分。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前述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公杂费每人每天5元包干,不报销住宿费。

到外地上级单位或外地平级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由原单位比照到基层单位工作锻炼的补助标准发给补助。

援藏援疆干部援助工作期间探亲休假(每年一次)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前述规定执行;援助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等需省财政开支的有关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条规定;援助工作期间因公发生的差旅费由受援单位按有关开支规定执行。

省直部门一般不得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协助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的外地人员,由借入单位按每人每天6元发给补助费;本地人员,不发给补助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公受派遣外出参加学习、进修、培训,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述规定报销;在外地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个人公杂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天5元定额包干发给。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从相关专项经费中统一开支费用的,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派出单位一律不再开支;不统一安排食宿或虽统一安排食宿但不负担费用的,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按前述规定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或10元,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时间段及分时间段的具体补助标准;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只补助部分费用的,工作人员凭主办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住宿标准和住宿费标准及本条规定的每天20元或10元伙食补助标准内报销与主办单位负担的住宿费、伙食费差额部分。

参加超过半个月的以会代训活动的有关差旅费开支,执行本条规定;半个月以内的执行第十七条规定。

非由组织派遣、自主进行学历教育性质的学习、进修、培训,不执行本条关于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报销包干办法。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前述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其他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三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加强差旅费管理的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以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具体办法和经费标准,报其财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省直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7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广州市市委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对2017-2018年度“三公” 等行政性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黄继和为组长、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汉强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和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行政会议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学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学校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杜绝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的是没有公费接待的支出的,不存在以下情况:无公函或邀请函未经审批接待;无接待清单或清单填写不规范;在餐厅预存餐费用于公务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公务接待支出中提供高档菜肴、烟酒;大额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将公务接待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超标准接待;超接待次数;使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以误餐等形式分拆报销接待费等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我校有一辆公务车,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车辆的使用必须通过行政班子审批,不存在以下情况:粤通卡、加油卡预充值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未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建行加油专用卡加油;未按规定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超预算列支费用;公务用车租赁未按规定审批;大额现金支付费用;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将公车购置和和运维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公车购置和运维费;公车私用;报销非本单位公务用车或私家车费用;报销公务用车不合规月保费用;节假日用车未经审批;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超编超标购置配备车辆;报销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罚款;乘坐单位租用交通车上下班,未按标准缴纳每人每月150元等情况。

同时,学校的公务用车已经使用了15年,车辆残旧,安全性能差,达到报废标准。在2020年6月,学校已经向教育局申请公务车报废,车辆从6月开始已经没有使用。

3、因公出国(境)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没有公款学习考察及出国(境)事项发生,不存在以下情况: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保险费等未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未经审批,持因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公款出国(境);大额现金支付费用;违规报销已由邀请单位承担的伙食费和公杂费;将因公出国(境)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因公出国(境)费;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旅游;委托代办单位(旅行社)办理境外事项未签订委托协议;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地区、绕道旅行;擅自延长国外停留时间;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等情况。

4、会议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没有重大的会议召开,也没有产生会议招待费用,外出参加会议也是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参与,所有的报销凭证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实报实销,不存在以下情况:虚列会议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如:预付餐厅餐费用于消费);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综合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或会议超期;以会议费名义发放奖品;无计划安排会议;大额现金支付会议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将会议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会议费;以会议调研、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未按规定编报年度会议计划;无预算列支会议费;超预算列支会议费;超邀请函人数参加会议;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等事情发生。

5、培训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教职员工参加的培训都是教育局领导部门下发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是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同时,我校没有开展对外培训工作,校内的老师培训没有产生费用支出,不存在以下情况:费用报销人数与实际签到人数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培训费;使用当年预算额度预付次年培训费;无计划安排培训;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培训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借培训名义安排无实质内容的调研、考察;将培训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培训费;转嫁和摊派培训费;培训机构资质不合格;虚列培训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编报年度培训计划等情况发生。

6、差旅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教职员工的差旅费都是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实报实销,没有存在违反规定的做法,不存在以下情况: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如需越级乘坐,也必须上报批准,才实施);以中介机构开具的收款发票代替出差原始票据报销;未按规定渠道采购机票或提供购买价低于规定票价的材料;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差旅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差旅费;列支应由被接待单位承担的差旅费;将差旅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差旅费;出差审批手续不完整;报销私家车费用;虚报冒领差旅补助;报销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等活动的费用;转嫁和摊派差旅费等情况。

7、饭堂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我校食堂早已社会化,由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管理,不存在以下情况:食材采购等方面符合政府采购标准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伙食费支出全部使用福利费补助,个人就餐交费长期挂账未使用;个人就餐充值款未及时入账;使用福利费以外的其他经费补贴饭堂费用;预付食材款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未挂往来科目核算;食材采购无送货清单;食材采购无验收记录;转嫁饭堂费用给下属单位;在食堂费用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第8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 医院财务 会计业务

一、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现状

目前财务管理软件涵盖了医院的各个部门,包括门诊挂号、门诊收费、住院收费与结算、医保系统的结算、药品管理子系统的结算、后勤管理系统等。使得以前有许多由人工进行的登记、核算以及计算的工作转为了计算机进行,解放了人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务管理软件在医院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制度规范化不够

财务管理软件作为医院财务部门核算、统计等工作的重要工具,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管理,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使用专用的固定网络和专用固定服务器,没有进行使用人员的端口限制,如对USB端口进行网络或者专用软件禁用等。

(二)对使用人员的培训不够

财务管理软件使用人员很多是由过去经过短期培训而来的,他们对计算机的操作相对较熟悉,但是他们对财务管理软件的数据结构、数据报表的生成、数据处理流程、数据分析与统计、多变量核算、多线程核算等并不熟悉,这样就限制了财务管理软件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网络管理力量不够

现在大部分医院的信息化网络和财务网络的管理没有专职人员,大部分由厂家进行安装和维护,医院内部安排人员进行兼职,这使得网络管理的力量非常薄弱,一旦出现网络问题会造成整个信息网络瘫痪,医院无法进行正常的财务运行和工作。

(四)差旅费报销网络化程度不够

目前虽然财务管理软件已经运行使用,但是对于差旅费报销部分仍然走人工审批流程,无法进行网上审批,这既降低了效率也无法实时对差旅费用进行统计。

(五)财务信息共享程度不够

医院财务部门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但是不能独立于医院其他部门之外,财务管理的部分终端数据应该和医院其他部门如领导办公室、医保办、医药管理部门等实现共享。这样便于领导了解医药的财务运行状况以及其他部门了解本部门的财务运作状况。

三、提高医院财务管理软件运行效率的策略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网络

财务部门网络数据的安全是医院日常财务运行的基础,因此财务部门可适当根据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相应制定财务管理部门网络终端管理细则,可通过服务器授权是否允许计算机终端接入财务网络,只有得到授权的网络终端才能够接入。可通过网络管理监控软件使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终端USB等端口禁用,这样既保证了网络数据的安全,也防止了医院财务管理数据的泄密。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日常培训

目前财务人员对计算机操作相对比较熟悉,但是对财务管理软件的运行相对生疏,需要增强人员的培训工作,可以邀请软件设计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进行增强培训,如出纳岗位、会计岗位等进行专门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熟练运用财务管理软件,提高财务管理软件运作的效率。

(三)进一步增加网络管理人员

目前,医院财务管理网络的日常运行是依托财务软件设计公司的日常维护和网络安装设计公司的日常维护,这样一旦出现网络服务器故障或网络病毒,无法进行及时的故障排除,还容易在两家维护公司之间形成扯皮,造成医院财务无法及时的运作。因此可根据实际需要招聘专门的网络管理人员,增强对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在财务管理软件中增加差旅费网上报销软件模块

差旅费网上报销软件模块可以使领导实时掌握医院每一个月的差旅费用,该部分软件模块可向财务软件公司购买,在原有软件基础上进行升级即可实现,差旅费报销软件模块的终端可以对医院所有用户开放,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出差费用填写机票、车票以及住宿费用等,这样既降低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又提高了报销的效率。

(五)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适度开放部分财务数据

部分财务数据的开放并不是允许将任何财务数据开放,也不是将各个部门的授权一样,各个部门得到的授权应该是不同的,各部门只能查看本部门本月或本周内的财务数据,无法也不允许查看其他部门的财务数据,而且对各个部门开放的数据也是在不违反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不影响医院财务运行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去探索、巩固和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创新是医院的成功管理的必然选择,是为医院提供持续的利润增长的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宛玲.新医疗体制下医院财务管理的改进与创新[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2):22-23

[2]李多.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与完善医院财务管理[J].内蒙古中医院,2011,(23):172-173

第9篇:差旅费报销制度范文

一、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项目启动前10天,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经公司总经理会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表应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做为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及分步计划的制订基础。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4、凡签有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支付款项的,一律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负责最终付款审批;财务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款项。未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预付款项的由总经理负责付款审批。

5、经营性支出在付款时一律由经办人填写经营支出审批表(见附件一),经办人应在经营支出审批表中说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付款依据、付款方式及收款单位等有关资料后依审批流程签名。财务部根据填写完整的经营支出审批表支付款项。

三、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

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是指按规定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各项支出。

(一)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用包括:住宿费、出差补贴、交通费用、杂费。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与差旅费报销单同时提交审批。

2、出差及报销程序:

①按规定填报出差审批单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审批单包括以下内容:出差任务、人员、预计时间、地点(注明地区类别)、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费用预算等。

②出差人应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有关的报销手续。由总经理审批。

3、报销标准

出差费用应按如下标准执行,若有超出本标准范围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单位:元M天

职等

地区

住宿费

出差补贴

杂费

交通费用

长途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费用

1-4职等

实报实销

5-6职等

甲类

300元

80元

20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三等船舱、长途汽车

出租车

乙类

250元

6职等以下

甲类

250元

60元

15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四等船舱、长途汽车

公共汽车、中巴、地铁、列车

乙类

200元

附注:前述甲类地区是指:

①国外;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③沿海各省(区)大中城市: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各省地级城市,辽宁大连市;

甲类地区以外的地区称为乙类地区。

甲、乙类地区的区分,发现问题时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调整。

4、杂费是指因携带的行李费、存包裹费、电传等项费用。杂费采用按标准控制,按实际报销的原则。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按出差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凭票据核准报销。公司提倡员工在出差期间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尽可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6、出差期间住宿费用以两人一间房为标准报销,费用在规定的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人以上出差的,以职务高者住宿标准予以报销。在同一城市停留10天及以上者,其在该城市期间的住宿费按照上述规定所定标准的80%支付。因参加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经总经理同意后按实报销。

7、出差期间差旅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必须取得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期间的其它费用应与差旅费报销同时报审。

8、实际报销时出差补贴按控制标准以餐费单报销,若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业务招待费用的,按其招待次数每次扣减当日出差补贴的50%。

9、公务外出的公司对其交通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报销,广州地区以外的,按20元的标准报销中餐误餐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10、公司副总经理的差旅费报销一律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员工借款

1、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部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部有权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还借款。

2、员工出差需要借款的可凭出差审批单在出差费用预算额度内填写借款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办理借款。

3、公司员工日常因工作业务需要借用现金,应填写借款审批单,由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业务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办理还款手续。长期备用金的借用及前帐未清的再次借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4、试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差旅费或业务费,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

为降低公司成本,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公司业务招待应按照先申请,后招待的原则。有关人员应在请示标准范围内安排业务招待,并实行逐单审批制,报销时经手人、证明人分别在发票背面签名,并对招待对象、事由、目的加以说明,确认金额后按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中核定的金额范围进行审批。

(四)物品采购及报销

范围: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实物。

1、物品采购与验收

各部门每月二十五日前填写下月采购申请交办公室审核汇总,办公室根据审核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办公室应对小办公用品(小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1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保持适当的库存标准。采购计划表中应注明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及预计采购金额。采购计划表当月有效。当月未采购而公司确实需要的物品并入下月计划的编制重新审批。

物品采购回来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由经办人、验收人在发票后面签名确认实际采购情况。经办人与验收人必须分开。

2、报销

物品采购回来后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由总经理审批。

(五)车辆费用报销

办公室应于每月末提交当月车辆费用报销汇总表报总经理,同时送交财务部一份。

(六)公司其他费用开支及报销,凭正式票据,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主管经理核定费用额并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七)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对一些紧急的支付必须经请示总经理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可先支付后审批,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支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销人员均应先将有关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粘贴,要求一张粘贴单只能粘贴一类费用的原始单据。粘贴单大小应与凭证纸相同。

(二)为配合银行工作时间,确保公司员工用款需要,凡现金用款额在壹万元以上,应在实际用款时间前半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出用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