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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该项制度,允许QFII自1991年起在政府的核准下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台湾对QFII限制和审查内容主要为:资格条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汇入汇出期限等方面。其中,资格条件是指投资主体范围及投资主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商、单位信托等进入台湾证券市场的条件;(具体情况详见表1)投资金额包括投资总额和个别投资额度,投资总额限制为25亿美元,每1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为500~5000万美元;持股比例包括总持股比例和个别持股比例:单个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5%,全部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10%;资金汇入汇出期限限制:1991年1月规定,QFII于核准后3个月内汇入本金;汇入本金满3个月始得汇出本金;利得每年结汇1次。1991年11月,将本金汇入期限延为6个月,1993年11月,规定汇出本金后3个月内才能再行汇入。1995年2月,本金汇入期限改为4个月,1995年8月改为6个月,1996年1月取消汇出期限。其他资金运用限制包括货币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认购权证等投资比例限制。
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通过QFII在台湾投资条件的逐步放开来实现的。QFII的进入不仅使台湾证券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而且在投资理念的重塑、市场资金的供给和宏观市场的稳定方面令台湾证券市场受益匪浅。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台湾股市受到的冲击较小,其中QFII制度发展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2印度的做法
印度于1992年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其实施的FII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根据印度证监会公布的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1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经被投资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大会批准则可以增加到40%。对投资的资金出入没有汇出的期间限制,但采用了与汇出期间相关联的税收政策。资金在1年以内汇出,征收的资本增值税税率为30%,1年以上则下降为10%。投资者的资金可以在外汇账户与当地账户之间自由兑换,无须进一步审批。这种税收政策对资金汇出期间的限制作用相当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造成了强行使资金滞留境内的效果。为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印度当属于1992年9月和1995年11月分别颁布实施了《外国机构投资准则》和《外国机构投资法》。
(2)台湾证券交易所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账户和非居民卢比账户,两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此外,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通过若干技术手段保证市场的安全性建立交易、结算保证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建立监测系统和独立的监测部门,研制股票实时监测系统等。近年来,印度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FII而有很大发展。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印度证券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小,而且价格变化幅度也不大,市盈率稳定在18倍左右,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FII制度的成功运作。
对比台湾与印度的做法,可以看出,在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投资范围、投资额度、持股比例和资金汇出汇入限制上它们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特色之处,但都较成功地解决了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向外资开放本土证券市场的问题。由于台湾、印度证券市场与中国证券市场在市场规模、投资理念以及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等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它们的做法为入世后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对外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重要的参考价值,这对刚刚踏上国际化进程的中国证券市场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3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效应分析
勿庸置疑,QFII制度引入后外资的进出会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加剧汇率的波动、使我国监管的难度增大等等,这些负面效应是不容回避的,对此我们要有客观的认识。但我们更应看到QFII制度引入后所带来的正面效应要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其表现在:
3.1改变市场结构和资金供求
散户投资者比重过高,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色。
以散户为主的证券市场存在投机风盛、市场波动剧烈的问题。QFII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将会逐步提高,最终会发展成为以机构投资为主导的市场。与此同时,外资的进入也必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使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进一步趋于多元化,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进一步扩大。
3.2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金融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生命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0多年来,证券品种、交易手段、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证券品种、交易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创新的空间十分广阔。QFII的进入,必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制度创新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3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化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QFII的进入,其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投资风格将会引导整个证券市场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市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将不完全由“资金”决定,而是由公司的真实价值决定。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3.4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竞争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将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可以有效地激活证券市场,提升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只要政策调控得当,完全有可能形成证券市场发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不断成长、投资者满意的“多赢”的局面。由于QFII的进入,市场的竞争必然加剧,这将有利于培育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在竞争中生存的能力。逐步对外开放的证券市场对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是一个最好的训练场。3.5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确、充分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外国机构投资者增量资金的投入会缓解我国股市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股市扩容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加速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统一的改革进程。更进一步看,QFII制度的引入会促使A股和B股的并轨,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
4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对策建议
4.1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健政策
台湾及印度证券市场成功实施QFII制度或FII制度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在初期,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II的数额、参与资格认定、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取消各种限制。
4.2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的证券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由于担心法律风险不敢轻易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合作及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投资者的资格等方面都没有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内容。引入QFII制度,还有赖于这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制订《引进外资法》,对有关外资及境外金融中介机构的引进、QFII制度细节及QFII资格、外资汇入汇出、外资投资领域和限制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现存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则可采用附加条款的方式弥补因缺乏对外资的相应规定而导致的漏洞。
4.3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进而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QFII进入我国必须与国内投资者在信息享有上拥有公平的地位。为此,我国必须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纲目兼备、层次清晰、易于操纵、公平执行的信息披露体系。只有这样,QFII才有信心持续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4.4构筑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固然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监管的不力和非市场化倾向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引入QFII制度,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借鉴国际惯例加强市场化监管,构筑完善的监管体系,就目前而言,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的诸多不规范操作现象,建立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更好地吸引境外投资者,为QFII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就将来而言,则在QFII制度实施时才能够积累比较先进的监管手段,以应对外资进入后对市场监管形成的挑战。
4.5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目前最关键就是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制度性缺陷,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独特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小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公司的治理机制被弱化。因此,只有解决了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等问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才能改善。国有股的减持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但就今年6月以前实施的方案来看,效果并不好,未来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要更多地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此外,完善新的退市机制、执行严格的会计制度等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十分有益的。
4.6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人才引进
一、新的投资思路和策略的形成
2002年将是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市场主体的运作取向市场化和透明化。如前所述,无论是监管者、投资主体还是中介机构,依靠过去的资源(权利)垄断性带来的垄断利润的做法已经被打破,市场主体已经被迫从粗放式经营开始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在中国股市建立开始至去年,即使是调整或下跌行情中,证券公司依然可以从经纪业务中的佣金收入、自营业务中的申购新股、投行业务获得非常可观的收益。很多机构投资者利用手中的垄断性资源优势,即使在市场不景气时,通过操纵个股价格获得暴利。但是,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和监管的严格,证券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收入来源和途径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市场主体的运作开始不得不按照公开市场竞争的原则逐步进行,这种竞争局面的形成使市场的投资策略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游戏规则的建立发生变化。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博弈时代的到来、监管的大幅度加强,在市场的大幅度调整下,市场原来的粗放式的随意性投资、联合做庄制被打破。游戏规则由原来的口头约定、依靠特有资金或信息资源优势确定,逐渐被在国家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内通过自由竞争或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而形成所代替。弱肉强食的竞争时代将取代过去良莠共存制度保护的时代。
2、暴利时代的结束和微利时代的开始。随着投资者水平的提高、监管和舆论监督的加强,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博弈使短期内获取暴利的投资方法很难再凑效。个别券种的运作周期开始延长,上升的方式也由按一定斜率的直线上升转变为波浪式缓步推进。在波段中操作获取微利而累积收益成为微利时代的主要获利方式。在这种时代,中小散户的获利变得更加艰难,而开放式基金的不断壮大,使他们开始转变投资途径,这也使得证券营业部不得不开始面对生存的危机。
3、投资方式向科学化转变。新的游戏规则的形成和微利时代的到来,使投资方式也有原来的粗放式做庄制开始向集约式的组合投资发展。以深入的研究为基础,通过科学的投资工具,运用现代的金融工程理论进行投资会开始受到机构投资者的重视。
4、崇尚绩优的投资理念开始回归。在上述推论下,重视绩优股、高红利、高分配股和蓝筹股将会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主要投资理念。但是非理性的因素仍然会存在于这种绩优的投资理念中,主要表现在对一些个股的绩优预期,即目前这一股票还不是绩优股,但被市场预期为有可能成为绩优股。
二、一级市场投资分析
(一)2001年新股发行总结和2002年预测
截止2001年12月31日,200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司共有67家,全部在沪市发行,其中由境外上市外资股(B股或H股)首次增发A股的公司9家;在2001年上市的公司(包括2000年发行、2001年上市的公司以及两家历史遗留问题股)共78家。全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67家公司共发行股本总额792350万股(其中包括13家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702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542.6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发行11826万股,募集资金8.1亿元,加权平均发行价格6.85元,简均发行价为10.27元。
展望2002年,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额一般不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的两倍会被严格执行。这意味着2002年首发A股公司的募集资金额将有显著下降,但股票市场募集资金总量肯定会大幅超过今年,中国联通、招商银行、保险公司等大型“航空母舰”将登陆A股市场,其单只股票融资额可能会超过今年的中石化,更多的“海归派”公司将在国内市场增发A股。
2001年11月份以来,发行市场有了新的变化,即所有新股以接近20倍市盈率上限这条不成文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方式亦由网上定价发行改变为网上累计投标询价方式。这给我们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2002年的新股发行市盈率可能最高就是20倍,发行价在2、3元左右的也可能会大幅度增加。
(二)潜在的风险和投资策略
在当前低价发行新股还比较少的情况下,二级市场较高的股价会对新股产生拉上作用,因而表现出目前一、二级市场价差较大,投机空间很大。但如果发行价格的走低的同时,新股数量在增长,市场不在以“低”为“稀”,大量的10元左右甚至更低定位的新股将会对现在市场上市盈率还高企的次新股产生下拉作用,这又必将造成整个市场的重心下移。2001年的实证分析表明应该在2002年在新股申购上应有所取舍,具体来说:
1、行业选择。2001年的中国石化、安阳钢铁上市首日微涨、随后跌破发行价已经表明新股申购的无风险性只是相对的。特别是在2002年新股发行市盈率上限20倍的情况下,对于那些二级市场行业平均市盈率就在20倍左右甚至更低的行业,如石化、钢铁等,应当适当回避。2001年实证表明,个股平均申购收益率较高的行业是:房地产、新材料、医药、电子元器件、公路桥梁等,均在0.4%以上。公路桥梁类上市公司往往由于较大的流通盘使中签率相对较高,较低的发行价又使首日涨幅较为可观,平均收益率高达0.7276%,应引起注意。
2、流通盘选择。2001年实证分析表明,申购收益率与上市流通盘存在马鞍效应,即流通盘适中的个股普遍收益率较高,而流通盘过大或过小收益率都较低。这是因为,流通盘过小,中签率就很低,因而收益率自然不高,(2001年流通盘小于4000万的新股平均中签率为0.1623%,平均申购收益率为0.3708%,估计2002年这类股票的中签率将低于0.1%);流通盘过大,则多半属于前述行业不看好的公司,当然对2002年即将发行的大盘蓝筹性质的股票,如中国联通等则另当别论,投资者反而应拆借资金、加大申购力度;流通盘适中的股票,中签率和个股收益率都能保证较高,应是大资金2002年申购的重点对象(2001年流通盘在4000万到2亿的公司平均中签率是0.5335%,平均申购收益率是0.5074%)。
3、增发A股选择。2001年有两个很显著的现象,一是纯B股增发A股的申购收益率较高,数据表明:2001年纯B股增发A股的公司有3家,其平均中签率高达1.9194%,平均申购收益率亦高达0.8522%;二是在国外上市回国增发A股的所谓“海归类”公司申购收益率较高,9月份之前H股增发A股的公司有3家,扣除中石化,其平均中签率和平均申购收益率分别为1.2691%、0.8177%;11月份以后H股增发A股的公司也有3家,平均中签率为0.2916%,已上市的两家公司平均申购收益率为0.2215%,而同期11月份以后发行公司的平均中签率为0.1582%,已上市公司的平均申购收益率为0.1729%。这表明,虽然在大盘进入弱市,一级市场发行进入第三个阶段即“有控制的核准制”后,平均中签率和平均申购收益率都明显有所降低,但这些“海归类”增发A股的公司依然由于其适中的发行流通盘和在国外市场严格监管下较规范的管理和较真实的良好业绩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相信在我国入世后的2002年,会有更多的“海归类”公司回国增发A股,当然,在这类公司中,行业的选择仍然是放在首位的,而已发的H股的市场价格不可避免地会被用作增发的A股价格的参照。因此,建议远离那些价格远远高于H股价格的增发A股,特别是QDII制度将出台的前后。
三、二级市场投资分析
(一)市场热点分析
2002年市场的投资将会出现曾未有过的变化:
1、投资资产方面
由于不同地域的证券市场之间、同一证券市场内不同证券品种之间在关联性和风险方面具有不同的特性,投资于不同的市场和同一市场中不同的证券资产将成为机构投资者应对2002年国内股市大调整的投资策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债券市场。由于债券(国债、企业债券)市场基本上与A股市场成负相关,因此,在A股市场在进入长期的调整的状态时,债券市场会成为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基金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收益的首选。而潜在的降息机会更使债券市场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市场的低迷,很多上市公司不得不调整增发的路径,2002年将会成为企业债券发展的转折点。根据市场统计,到2001年底,共有55家上市公司申请在2002年共发行约400亿元的企业债券。
(2)、国外证券市场。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来看,2002年可能出台国内证券公司跨国投资的办法和QDII。机构投资者将会有投资国外证券市场的机会。2001年1-10月份的俄罗斯股市、2001年的欧洲债券市场、2001年10月后的韩国和台湾股市都有40%以上惊人的涨幅,这些国际市场都是在经历2年以上的深幅度调整后,开始大幅的反弹,而我国的股市已进入调整期。因此,通过跨地域的证券投资保障收益将成为很多机构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而这种跨市场、地域的投资也是目前欧美等主要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收益的主要来源。
2、国内A股市场
国内的A股市场的投资将会发生裂变。以下板块有可能成为2002年A股市场的热点。
(1)、外资购并板块。由于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跨国公司已加紧进入中国市场,而通过各种渠道如合资、收购股权等介入中国最优秀的企业—上市公司,则成为一个显著现象,而上市公司也可借助于外资实现快速发展。这一概念将具有深刻的市场内涵以及较长的时间跨度,长兴不衰。特别是外国资本对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较感兴趣,如金融服务业、电讯通讯业、能源资源类以及商业类企业。另外,各行业龙头将成为外资争夺的焦点。版权所有
(2)、公用事业以及基建类股票。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将以内需为主,财政投资继续增加,因而基建类上市公司还将大大受益,一些参与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奥运会建设等项目的公司将大大受益。另外,公用事业类股票如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等经营业绩稳定,价格长期有上涨的可能,贸易量和投资的稳定增长对其业绩有长期的支撑,使得这一板块适合稳健型投资者长期投资。
(3)、分红型绩优股及蓝筹股。随着证监会加快绩差上市公司的退市、监管的不断加强,市场的投资理念将日益向理性投资转化。一些行业较好,在市场竞争中久经考验、处于龙头地位的蓝筹股以及历年注重现金分红的绩优股如五粮液、青岛海尔、佛山照明、新兴铸管、贵州茅台等,将成为大资金以及基金的青睐对象,长期可能有良好的表现。
(4)、质地良好的大盘股。由于统一指数推出已提上议事日程,而股指期货也是下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些有可能入围统一指数的大盘股绩优股,如宝钢股份、上海汽车、清华同方等将会成为调整市中的中坚力量。但这一类股票很难有大的涨幅,波段性的操作会成为其主要运行特征。
(5)、中低价次新股。一些具有行业龙头特征、股本小、有送股题材、跌幅较深的的绩优次新股将有一定上升行情,特别是在市场处于牛皮整理的态势下,它与市场的弱相关性(上涨或下跌的幅度远远大于指数的变动幅度)将会表现出来。
(6)、实质性资产重组板块。由于退市机制的加快实施,一方面使得亏损上市公司风险增大,但另一方面促使一些绩差类上市公司加快了重组的步伐,如有的大股东通过赠送优质资产的方式进行重组,但具体投资操作时要注重选择一些问题相对较小、股本小的实质性重组类公司,有退市可能的则风险较大,同时这一板块由于监管加强而投资机会减小,不再容易获取暴利。
(二)操作策略
2002年总的操作策略应为:防范风险,波段操作,买跌杀涨,微利变现。由于2002年市场不确定性因素仍较多,特别是市场监管的加强,机构操作手法的变化以及股指期货、国有股减持的可能推出,市场有可能走出箱形震荡的调整市,因而操作上应首先防范风险,在此基础上再把握时机,利用上升波段适时适量做多。而中长期投资提前挖掘市场热点,短期及时追逐热点,胜算较大。那些市盈率严重偏离市场水平,基本面优良,又有较好远景的公司会成为提前挖掘的重点。由于机构重仓做庄现象将减少,而挖掘个股投资价值进行分散组合投资将增多,因而个股和股指的上升幅度将减少,而股票的运作周期将会明显延长,市场将进入微利时代。因此,市场只有“阶段性强势”和“阶段性弱势”。以前那种长线一成不变持有的方法可能并不适合2002年的调整市,顺势而为、坚持波段操作,降低每一次操作的盈利目标,勿以利小而不为,积小胜为大胜成为中长期投资的基本指导思想。
2002年风险控制将被摆在投资的第一位。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持仓比例---调整个股投资权重成为风险控制的中心工作。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在投资规模方面,如果对2002年的走势基调确定为调整市且估计了调整的上下限点位,那么全年大部分时间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比例应当控制在自有可投资资金的60%以下。表三是按这种原则确定的一例资产投资组合。这种投资规模的控制实质也是投资组合理论在不同资产间的投资运用。
表三、投资规模控制和资产投资组合模拟
上证点位12001300140015001600170018001900平均收益率
股票比例90%80%65%50%35%20%10%0%15%
国债比例10%20%20%20%30%30%30%40%3.0%
现金0%0%15%30%35%50%60%60%2.5%
总收益13.8%12.6%10.7%8.9%7.0%5.2%3.9%2.7%8.1%
注:此处因数据所限,无法计算出这种组合的风险,但很明显由于现金和国债的投资比例在指数较高时权重较重,而国债与股票的走势又呈现中等程度的负相关,显而易见这种类型组合的风险和收益在调整市中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
美国的小额证券市场主要由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OTCBB市场和粉红单市场构成。小额证券市场与证交所等大额证券市场相比,具有真正的创业板特征:零散、小规模、无繁琐的上市程序以及较低的操作费用。同时它也具有较高的风险,对发行证券企业的管理并不严格。这类市场面向的是小企业,而小企业规模小、发行证券数量少等特点,决定了上市股票价格低、流通性差、风险大的特征。具体来看,小额证券市场的特点是:
第一,挂牌标准低,信息披露要求少。OTCBB市场和粉红单市场对挂牌公司没有财务要求,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要求也比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低很多。此外,OTCBB市场和粉红单市场只要求挂牌公司定期向美国证券委员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粉红单市场只在每天交易结束时公布挂牌公司报价。相比之下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信息披露的要求就要高得多。
第二,融资成本低,交易风险大。在小额市场挂牌的公司只需要交纳很少的挂牌费用即可挂牌交易,大大节约了企业的上市成本。但是由于小额市场对公司治理的要求不像大额市场那样严格,因而投资者的风险要高于大额市场。
第三,股票流动性较证券交易所差。由于小额市场的挂牌公司规模较小、信誉较低,上市股票难以吸引大量投资者,因此其股票的流动性通常较低。
第四,交易制度不同。交易所采取的是拍卖机制(或称为指令驱动方式),中介人是经纪商,收入主要来自佣金;而小额股票市场大多采用报价驱动方式,中介人是交易商(或称委托人),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买卖差价。交易商不断报出证券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以这种造市行为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交易商们通过计算机终端彼此联系,大大提高了报出价格的可视性,竞价交易方式开始逐渐被小额证券市场所采用)。
二、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一)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的历史和现况
纳斯达克(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是全美证券商交易协会于1971年在华盛顿建立并负责其组织和管理的一个电子报价和交易系统,现已发展为全球最大的无形交易市场。1982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建立了NASDAQ全国市场(NASDAQNational Market System),将市场上的一部分最活跃和最优质的股票拿出来在新的全国市场上进行报价。全国市场上的上市标准比传统市场要高很多,同时也提供了更透明的交易机制(在全国市场,每次交易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必须在交易的90秒钟之内进行报告而不是在当天结束时进行)。其他股票继续在被称作NASDAQ常规市场(Regular NASDAQ Market)上交易。随着越来越多的股票从NASDAQ常规市场转向NASDAQ全国市场,1993年NASDAQ常规市场被更名为NASDAQ小型资本市场(SmallCapmarket)。目前在全国市场上市的证券3832只,在小型资本市场上市的证券超过1000只。
(二)纳斯达克市场小型市场的特点
第一,在上市财务标准上与全国市场不同。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上市的财务要求为:净有形资产600万美元;税前收入(最近一年)100万美元;公众流通股110万股;做市商3个;最低出价每股5美元;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不少于400个。而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标准为:公众流通股100万股;有形资产400万美元或市价总值500万美元或净收入75万美元;此外,需3个做市商、每股最低出价4美元;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300人(参见表1和表2)。
表1
NASDAQ全国市场上市标准(单位:美元)
注:①净有形资产=资产总值(不包括商誉)-负债。
②若采用选择3的首次上市或继续上市方式,必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要求:市值要求或总资产或总收入要求。
③所谓的公众持股系指不是直接或间接有股票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以及占有发行在外总股本10%以上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
④所谓交易单位股东系持有该公司股票100股或以上的股东。
资料来源:NASDAQ.com.
表2
NASDAQ小型资本市场上市标准
注:①无论是首次上市还是持续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净资产要求,总市值要求或者净收入要求。
②对非加拿大的外国证券和美国存托凭证并不适用。
③所谓交易单位股东系持有该公司股票100股或以上的股东。
资料来源: NASDAQ.com.
由上表可知,小型资本市场上市的财务标准明显低于全国市场。可以说,NASDAQ小型市场是专为市值较少的中、小型公司而设立的。
第二,做市商制度和对企业的治理要求与全国市场相同。小型资本市场也采用做市商制度。NASDAQ市场对做市商资格的管理十分宽松,做市商进入和退出都十分自由。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的会员公司只要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同时拥有做市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NASDAQ市场的做市商。会员公司一旦获取做市商资格,就可以通过NASDAQ市场网络以电子化的方式为某只股票做市。
尽管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财务要求不像全国市场上那么严格,但持续上市的非数量标准和企业监管标准却与全国市场相同(持续上市的非数量标准参见附件)。随着在小型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的增长,这些公司日后往往发展到全国市场上市。
第三,NASDAQ小型市场为全国市场提供了退市渠道。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为提高上市公司总体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同样,NASDAQ市场也建有一套完整的退市制度。一旦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满足持续上市的数量要求,NASDAQ市场将会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在90天的宽限期内仍无法达到上市数量标准,则上市证券将被安排退市。考虑到虽然一部分退市公司无法满足上市的条件,但在更宽泛的市场条件下,仍有投资者愿意参与交易,NASDAQ市场规定,如果全国市场上市公司无法满足持续上市条件,只要公司达到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提交申请,缴纳上市费用,就可以在小型资本市场上市(此外还可以在OTCBB市场和粉红单市场上市)。
三、 场外公告板(OTCBB)市场
(一)OTCBB市场的历史和现况
美国OTCBB(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可译为未上市证券交易行情公告榜或电子公告板)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小额证券市场之一。这是一个受到监管的报价服务系统,能够提供未上市交易股票的实时报价,最近交易价以及交易额等信息。在OTCBB交易的证券包括权益证券、认购权证、基金单位、美国存托凭证(ADRs),以及直接参与项目 (Direct Participation Programs——DPPs)等等。这些证券没有资格在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上市,并且可能在以后一段时间或永远也不会上市。
1990年6月,为了便于交易并加强OTC市场的透明度,美国证监会责令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为OTC市场设立电子报价系统,并将一部分粉红单市场的优质股票转到OTCBB上来。
1993年12月起,所有美国国内的OTC证券在交易后90秒内必须通过自动确认交易服务系统公布,这项改革为投资者提供了更透明的价格信息。1997年4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OTCBB的永久运营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OTCBB只是一个报价服务机构,并不是一个证券交易所。因此,它的主要监管对象是做市商而不是证券发行商,监管内容主要是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和交易活动。
经过十多年的运作,OTCBB市场已经确立了在美国小额证券市场的霸主地位,股票交易量从10年前日均交易2600万股发展到2000年底的45800万股。2002年4月,在OTCBB市场上交易的证券数量有3838个,做市商281个,股本总数186亿。
(二)OTCBB市场的特点
第一,挂牌公司没有资格限制,手续简便。在OTCBB市场上挂牌交易的公司没有资格限制,这一点有别于NASDAQ市场。根据OTCBB要求,所有不在NASDAQ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可以在OTCBB市场上挂牌交易。通常在OTCBB挂牌的公司都是规模小的公司。这些公司规模小、收入少、交易量小,市值大多在2亿5千万美元以下,股价不高于1美元。
第二,财务规范少,交易风险大。1999年之前,在OTCBB市场上挂牌交易的公司不需要定期披露财务数据。1999年的改革以后,OTCBB的挂牌公司开始要向监管部门定期披露财务数据。尽管如此,受这些公司的管理水平所限,它们并不像NASDAQ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那样全面披露信息,所能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非常之少。造成OTCBB市场相对于NASDAQ市场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其风险更大、投资回报率也较低。
第三,该市场同样采用做市商制度,在OTCBB市场上做市的做市商在交易时使用与NASDAQ市场相同的软件——NASDAQ工作站。所有在OTCBB上挂牌的公司都必须有已在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做市商作为发起人,并须获得证券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第四,交易费用低,每月只需支付6美元的报价费。
第五,交易效率相对较低,市场没有自动交易执行系统。
第六,为在其他交易场所上市的证券提供退市渠道。在NASDAQ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的公司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条件是公司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交易满30天,并且公司没有破产)可以转为在OTCBB市场上挂牌交易。换言之,OTCBB市场可以为不符合NASDAQ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条件的公司提供一个交易场所。表3列出了1999年1月到2000年10月期间从纳斯达克全国市场退市证券的主要去向。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大多数都进入了OTCBB和粉红单市场。这一现象是由NASDAQ与OTCBB市场和粉红单市场相互递进的市场特征决定的。
表3纳斯达克全国市场退市证券的主要去向
资料来源:由Nasdaqnews.com网站中资料整理而成。
(三)OTCBB与纳斯达克的区别
OTCBB与NASDAQ市场相比有很多根本不同点。首先它是一个会员报价媒介,并不为发行公司挂牌撮合服务;二是与NASDAQ市场相比,OTCBB没有自动交易执行体系,也没有严格的上市条件和标准。三是在OTCBB市场监管机构对公司挂牌没有要求,公司可以非常容易地在OTCBB市场上进行交易。相反,在NASDAQ市场,无论是全国市场还是小型资本市场都对上市公司有一定的财务要求。四是NASDAQ市场的上市公司若要维持交易必须具备最低的财务标准,否则就会受到摘牌处理。但在OTCBB上挂牌的公司就没有这样的要求。在OTCBB市场上挂牌的公司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会受到摘牌处理:(1)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财务数据。或(2)所有为其做市的做市商都放弃为其做市。五是上市费用低廉。在NASDAQ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费用为1万到5万美元(依已发行股票数而定),并且每年要交8000美元年费,OTCBB市场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表4OTCBB市场与NASDAQ市场的区别
资料来源:OTCBB官方网站。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BB以门槛低而取胜。OTCBB上少见大的基金与机构投资者,投资者以小基金与个人投资者一般都是有一定财产基础而又喜欢冒险的人为主。但在 OTCBB上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或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到5000万美元,并且股东在300人以上、每股股价达到4美元,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的小型资本市场。因此也有人把OTCBB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
四、 粉红单市场(Pink Sheets)
(一)粉红单市场的基本情况
粉红单市场创建于1904年,由国家报价机构(National Quotation Bureau)设立。在没有创立OTCBB市场之前,绝大多数场外交易的证券都在粉红单市场进行报价。该市场对订阅用户定期制作刊物,场外交易的各种证券的报价信息(这种刊物因其粉红的颜色而被称作粉红单),在每天交易结束后向所有客户提供证券报价,使证券经纪商能够方便的获取市场报价信息,并由此将分散在全国的做市商联系起来。粉红单市场的创立有效地促进了早期小额股票市场的规范化,提高了市场效率,解决了长期困扰小额股票市场的信息分散问题。
1990年OTCBB市场设立之后,一部分粉红单市场的优质股票转到了OTCBB市场。199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OTCBB市场挂牌的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以后,又有一部分OTCBB市场的股票重新回到了粉红单市场上进行交易。到目前为止,在粉红单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已超过4100只。
为提高竞争力,粉红单市场于1999年推出了实时报价服务,提高了粉红单市场的透明度。实时报价服务分两种,一种为第一级服务(Level One),在第一级服务中,客户可以得到粉红单市场挂牌证券的最好报价;第二种为第二级服务(Level Two),在第二级服务中,用户不仅可以获得第一级服务的全部功能,还可以获得市场上所有做市商的报价(包括做市商代号、价格、数量和更新日期)。
(二)粉红单市场的特点及与NASDAQ市场和OTCBB市场的主要差异
NASDAQ和OTCBB市场都隶属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由该协会进行监管,而粉红单市场隶属于一家独立公司。在粉红单市场上交易的股票没有任何财务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粉红单市场是美国唯一一家不需要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证券交易机构。
表5
OTCBB、粉红单市场与NASDAQ市场的主要差异
资料来源:NASDAQ.com, otcbb.com, pinksheet.com.
由上表可见,粉红单市场无论在股票上市条件、对做市商要求还是在市场的监管方面,其水准都是最低的。可以说,粉红单市场是美国资本市场结构的最低层部分。
技术经济研究部
张承惠
张元(美国花旗银行北京分行)
附件
纳斯达克的非数量标准
关键词:金融;证券市场
1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43742.14亿元,流通市值为14560.16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6577.05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
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2.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2.2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2.3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3.1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3.2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3.3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新晨
3.4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参考文献:
[1]周正庆.《证券市场导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一、面向市场的银行结构调整
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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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尤隬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
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
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银行业是通过发达的分支机构吸收零散存款后投放到经济中去,这一供求转换过程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供给者的风险。但是,银行运用供给者储蓄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贷款活动时,却承担了市场的全部风险,特别是如果银行资金投向单一,风险大,成本高,则会使经营风险增加。一般来说,银行的风险有两类:一是系统性风险,这是由政府的利率汇率政策、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政府的控制等因素造成的,只要从事银行业务,这类风险都有。这是银行所无法控制的。二是经营性风险,指银行资金投向、资金运用策略、资金风险评估、管理水平等,各个银行的风险不同,其大小由经营管理水平决定。过去,我国的银行风险主要是系统性风险,银行不良债权的形成多由政策引起。近几年,随着银行的商业化的推进,银行自身的经营性风险加大。这就给银行业的经营提出了新要求。不仅如此,过去国家通过限制个人的投资渠道来保证银行资金供给的政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逐步削弱和消失,使银行只能立足于市场求发展,垄断社会资金的能力自然减弱,银行业的地位也随之下降,成了企业系统中的一员,这些都属正常。应当看到,通过银行来配置社会资金,是一种高成本、高风险而效率较低的配置方式,因为,间接融资体制是将资金通过银行进行评估后再贷放给企业的,而银行的评估更多地依据过去的信用、资金安全性来考虑,缺乏一个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来选择合适的资金需求候选人,更多地是靠长期关系、主观判断和某些人的决策,信息完全不对称。所以,这些资金并不一定会落到最需要资金而又资金利用效率最高的企业之手,以至会出现地下的资金二级、多级分配机制,形成资金的高成本、高风险,即使市场再发达,这种缺陷也难以克服,象我国这样正在形成中的市场,上述缺陷更为明显。与此不同,证券市场做为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其资金流动规则和价格由一个竞争性的市场来定,并且信息更为透明,投资者被免去了中介机构经营资金的成本等,所以,通过证券市场来配置社会闲散资金是一个更有效率、风险更小的市场。国外的经济发展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象美国这样直接融资发达的经济,其资金利用效率比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日本等国家要高,而且,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也要高,所以更具有持续性的经济成长能力。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在发展之中,深沪两市的流通市值刚过一万亿元(而真正进入上市公司变成股本的更小),而1998年底,各类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为11万亿元,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通的资金只及银行间接融资的1/10。所以,现在谈论直接融资对银行冲击并不现实,只是由于银行目前不良债权较大,这一变化值得关注。不过,随着直接融资的不断发展,直接融资的比例今后必然会提高。究竟怎样分配比例合适,则要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而定。对于滞留于证券市场的数万亿资金,不是资金的真正分流,而是银行间资金分配格局的变化。从银行统计看,减少的居民储蓄(m2)以保证金形式在证券公司存入银行,变成了银行的活期存款m1,从构成上看是m2减少而m1增加。这与目前银行系统统计数据的变化是相符的。这些资金并没有消失,只是科目转换。不过,由于证券公司的保证金一般存入有发达分支机构的国有银行,造成了银行间资金分配格局的变化,对非国有的中小银行不利。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推进银行业的改革。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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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特区经济
易宪容,美国金融业监管制度的演进世界经济,高西庆。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建议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各种证券行为开始出现并且形式逐渐多样化。但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整个市场机制还不是很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国家各种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管理条例》等多项制度,同时与股票发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研究中。从证券市场的规模来看,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断丰富,因此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比较理想,这就使得企业能够通过对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更好发展。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后,金融领域进一步开放,许多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到我国证券市场当中,这固然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但同时由于外资证券市场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都比较先进,因此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是非常有益的。同时外国银行的不断增多,也使得我国成为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条件不断成熟,这对于证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
在我国证券市场处在发展初期,上市公司大多是试点性质的。从经营状况看,它们的资金链周转困难,管理方式落后;从领域范围来看,它们大多是我国传统的钢铁、纺织等行业,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和行业竞争优势,而且由于最初上市公司的门槛较低,许多部门将公司美化和简单包装之后就匆忙上市。由于这种没有实力的公司很多,资金的配置和流向产生了很大的误区,证券市场的本质作用没有发挥,反而成为这些公司获得筹资的一个场所。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并不具备与证券市场发展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或是股权过于分散,这就造成了公司筹集到的资金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
(二)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制度建设存在缺失
公司要想在证券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就要千方百计地上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多公司就会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编造出公司运转情况良好等假象以便建立更好的公司形象,而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只考虑自己所得到的经济利益,无法真正公平地对这些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投资者并没有更多的途径来对这些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了解,只能通过财务报表来分析个人的投资方向,这就使得证券市场的信息出现了不对称,越来越多的投机分子开始利用这个机会来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筹集资金,使得证券市场整体发展不稳定。
(三)可供选择的金融交易工具过少,投资者无法选择相应的避险工具
中国的证券市场总体风险较大,但目前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市场没有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风险对冲工具,这使得消费者无法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果要避免风险,唯一的选择就是退出证券市场,而这个问题降低了投资者入市的动机,市场发展缺乏稳定支撑。
三、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要实现证券市场自身的调控作用,而不是采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进行控制。对当前证券市场管理与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逐步建立起由证监会、交易所和市场中介机构多种主体并存的管理机构,改变所有事项由证券会审批的传统模式。充分明确投资与投机之间的关系,投资是证券市场实现发展的前提,而适度的投资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资金流动。当然要掌握好投机的尺度,避免过度投机对证券市场造成影响。
(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措施有多种,首先可以增加社会公众对国有股的持有数量,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逐步优化,通过这种手段实现社会股东对于公司的管理,避免公司所有者管理缺失和控制不到位的现象;其次,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要对其业绩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其在社会上的诚信状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等,确保审核过程的真实和公平;最后,对于发生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要构建规范的股市退出机制,通过机制的运行来使这些公司重新获得发展的可能性,或是彻底退出证券市场,避免更大的损失。
(三)实现金融交易工具的多种选择
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投资主体的需求开始呈现多样化,尤其是价格风险的出现,对证券市场的风险转移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在全面衡量市场流动性、安全性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对市场交易工具进行创新,要通过金融期货和权证等方式,来实现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实现资本市场的结构完整。
(四)强化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对于当前实行的《证券法》,要准确分析其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不符的地方,同时对于相关配套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对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软件设施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越来越开放,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不断提升,这对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尽管从整体形势来看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越来越规范,带来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多,但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必须认真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问题,查找根源,才能实现证券市场在经济大潮中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甄红线,金荣荣,符林.对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再思考[J].区域金融研究,2012(02).
[关键词]金融股票证券市场对策探讨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台湾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该项制度,允许QFII自1991年起在政府的核准下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台湾对QFII限制和审查内容主要为:资格条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汇入汇出期限等方面。其中,资格条件是指投资主体范围及投资主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商、单位信托等进入台湾证券市场的条件;(具体情况详见表1)投资金额包括投资总额和个别投资额度,投资总额限制为25亿美元,每1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为500~5000万美元;持股比例包括总持股比例和个别持股比例:单个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5%,全部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10%;资金汇入汇出期限限制:1991年1月规定,QFII于核准后3个月内汇入本金;汇入本金满3个月始得汇出本金;利得每年结汇1次。1991年11月,将本金汇入期限延为6个月,1993年11月,规定汇出本金后3个月内才能再行汇入。1995年2月,本金汇入期限改为4个月,1995年8月改为6个月,1996年1月取消汇出期限。其他资金运用限制包括货币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认购权证等投资比例限制。
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通过QFII在台湾投资条件的逐步放开来实现的。QFII的进入不仅使台湾证券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而且在投资理念的重塑、市场资金的供给和宏观市场的稳定方面令台湾证券市场受益匪浅。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台湾股市受到的冲击较小,其中QFII制度发展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2印度的做法
印度于1992年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其实施的FII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根据印度证监会公布的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1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经被投资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大会批准则可以增加到40%。对投资的资金出入没有汇出的期间限制,但采用了与汇出期间相关联的税收政策。资金在1年以内汇出,征收的资本增值税税率为30%,1年以上则下降为10%。投资者的资金可以在外汇账户与当地账户之间自由兑换,无须进一步审批。这种税收政策对资金汇出期间的限制作用相当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造成了强行使资金滞留境内的效果。为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印度当属于1992年9月和1995年11月分别颁布实施了《外国机构投资准则》和《外国机构投资法》。
表1台湾QFII资格条件演化过程
附图
资料来源:(1)LEE-RONGWANG,"DOFOREIGNINVESTMENTSAFFECTFOREIGNEXCHANGEANDSTOCKMARKETS-THECASEOFTAIWAN",APPLIEDECONMICS,1999,12,31,1303-1314;
(2)台湾证券交易所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账户和非居民卢比账户,两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此外,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通过若干技术手段保证市场的安全性建立交易、结算保证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建立监测系统和独立的监测部门,研制股票实时监测系统等。近年来,印度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FII而有很大发展。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印度证券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小,而且价格变化幅度也不大,市盈率稳定在18倍左右,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FII制度的成功运作。
对比台湾与印度的做法,可以看出,在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投资范围、投资额度、持股比例和资金汇出汇入限制上它们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特色之处,但都较成功地解决了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向外资开放本土证券市场的问题。由于台湾、印度证券市场与中国证券市场在市场规模、投资理念以及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等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它们的做法为入世后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对外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重要的参考价值,这对刚刚踏上国际化进程的中国证券市场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3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效应分析
勿庸置疑,QFII制度引入后外资的进出会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加剧汇率的波动、使我国监管的难度增大等等,这些负面效应是不容回避的,对此我们要有客观的认识。但我们更应看到QFII制度引入后所带来的正面效应要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其表现在:
3.1改变市场结构和资金供求
散户投资者比重过高,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色。
以散户为主的证券市场存在投机风盛、市场波动剧烈的问题。QFII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将会逐步提高,最终会发展成为以机构投资为主导的市场。与此同时,外资的进入也必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使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进一步趋于多元化,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进一步扩大。
3.2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金融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生命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0多年来,证券品种、交易手段、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证券品种、交易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创新的空间十分广阔。QFII的进入,必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制度创新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3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化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QFII的进入,其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投资风格将会引导整个证券市场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市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将不完全由“资金”决定,而是由公司的真实价值决定。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3.4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竞争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将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可以有效地激活证券市场,提升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只要政策调控得当,完全有可能形成证券市场发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不断成长、投资者满意的“多赢”的局面。由于QFII的进入,市场的竞争必然加剧,这将有利于培育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在竞争中生存的能力。逐步对外开放的证券市场对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是一个最好的训练场。
3.5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确、充分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外国机构投资者增量资金的投入会缓解我国股市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股市扩容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加速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统一的改革进程。更进一步看,QFII制度的引入会促使A股和B股的并轨,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
4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对策建议
4.1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健政策
台湾及印度证券市场成功实施QFII制度或FII制度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在初期,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II的数额、参与资格认定、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取消各种限制。
4.2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的证券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由于担心法律风险不敢轻易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合作及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投资者的资格等方面都没有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内容。引入QFII制度,还有赖于这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制订《引进外资法》,对有关外资及境外金融中介机构的引进、QFII制度细节及QFII资格、外资汇入汇出、外资投资领域和限制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现存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则可采用附加条款的方式弥补因缺乏对外资的相应规定而导致的漏洞。
4.3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进而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QFII进入我国必须与国内投资者在信息享有上拥有公平的地位。为此,我国必须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纲目兼备、层次清晰、易于操纵、公平执行的信息披露体系。只有这样,QFII才有信心持续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4.4构筑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固然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监管的不力和非市场化倾向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引入QFII制度,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借鉴国际惯例加强市场化监管,构筑完善的监管体系,就目前而言,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的诸多不规范操作现象,建立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更好地吸引境外投资者,为QFII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就将来而言,则在QFII制度实施时才能够积累比较先进的监管手段,以应对外资进入后对市场监管形成的挑战。
4.5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目前最关键就是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制度性缺陷,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独特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小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公司的治理机制被弱化。因此,只有解决了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等问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才能改善。国有股的减持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但就今年6月以前实施的方案来看,效果并不好,未来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要更多地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此外,完善新的退市机制、执行严格的会计制度等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十分有益的。
4.6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人才引进
QFII制度实施后,人才将成为各方竞争的焦点。外资券商、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会以优厚的待遇、良好的培训机制和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吸收国内优秀人才。因此,我国必须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留住人才,争取占领人才制高点,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引进先进的研究方法,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加快国际化步伐。一方面,QFII的证券交易将成为二级市场上崭新的竞争领域;另一方面,国内机构也可能通过海外的分支机构或设立离岸基金等方式吸收外资。可以预见,那些成功进行公司再造的金融机构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
综上所述,我们要着眼整个社会经济运作环境和整个证券市场运作环境的配套,着眼于证券市场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而不是证券市场在引入QFII制度方面的“单兵突进”,QFII制度的动态发展需要与整个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保持一致,形成良性互动。当然,QFII制度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制度安排,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们可以逐步放开各方面的限制,由QFII制度过渡到GFII(General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即一般外国机制投资者的制度,最终实现WTO的相关要求,走向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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