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机关单位工会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方案和办法,广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教育和引导职工从自我做起、从每一个岗位做起、从每一道工序做起,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投身节能减排活动的自觉性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规划、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的必由之路。当前,我省面临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节约保护的突出矛盾,高投入、低产出、高能耗、低附加值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也是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劳竞委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节能环保形势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和工会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约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的节约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职工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的工作中来。要大力宣传和普及节能环保知识,积极推广节能减排的有效方法,帮助职工掌握节能减排技巧,提高节能减排能力。要大力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引导职工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各项竞赛活动,使节能减排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围绕中心、注重特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活动
围绕我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目标任务广泛开展建功立业竞赛,是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有效举措。各级劳竞委和工会组织要把“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活动作为今年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为主题的“十一五”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狠抓落实。要发挥群众性劳动竞赛的工作和活动优势,针对各个行业的特点,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以科室、车间、班组为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紧扣“科学发展、节能减排”目标,组织引导全省职工从节约“一滴水、一滴油、一张纸、一度电”做起,鼓励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学习节能减排知识、技术,掌握和提高节能减排技能。要围绕发展循环经济,抓住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发动职工大力开展“五小”活动,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创建创新型机关、创新型单位、创新型职工队伍,增强职工的创新创造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
(三)面向基层、依靠群众,发挥广大职工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力军作用
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战场,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各类企业要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把职工参与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班组抓起,从点滴着手,认真查找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三废”利用和处理,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环境保护。要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岗位积极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分析现状,寻找差距,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努力做到节能减排人人有目标,个个见行动。企业工会要动员所有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活动,让职工及时了解企业节能减排达标情况,积极协助企业制定规划,落实责任,推动节能减排达标。要切实加强群众监督,建立职工节能减排监督员队伍,发动职工对节能减排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规划,使节能减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职工技协作用,组织和发动广大技协会员,围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深入开展技术开发、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改进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全面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结合“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的安排部署,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总工会确定2008年3月为“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活动宣传月,主要开展以下3项活动:
1、广泛开展以“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叫响“节能我也能”、“节约环保连着你和我”、“节能减排人人有责”、“节能减排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等口号,开展上街宣传、征文评选、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签名倡议、新闻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激发全省职工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人人献计献策,个个节约增效”等合理化建议活动。围绕促进生产生活中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观点、新措施和“金点子”等,特别是已经被采纳实施并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对征集上来的合理化建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从中选出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并择优向全国推荐参加评选,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扩大影响。
3、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工节能环保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激励职工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动员职工推动单位健全和完善节能环保制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倡导节约环保家庭生活新理念,引导职工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举办全省职工节能环保知识大赛,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国决赛。
三、实施步骤
“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活动要求全省各类企事业、机关单位全体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参加,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元月至2月)。省劳竞委、省总制定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各级劳竞委和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阶段(2008年3月)。结合“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好“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宣传月活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2008年11月)。各级劳竞委、工会组织按照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组织下属基层单位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省劳竞委、省总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2月)。省劳竞委、省总对开展“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劳竞委、工会组织要把“全省职工节能减排年”活动作为今年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的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节能减排任务落实到全省每一个企事业机关单位、每一个职工。要采取措施,提高企事业机关单位和职工的参赛率和参与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人人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
(二)要紧紧围绕我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我省6户“全国千家节能企业”和30户重点企业、万吨以上耗能企业中开展活动。省劳竞委、省总重点抓好10户左右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各地、各行业也要围绕各自实际确定重点单位和重点工作,要突出节能减排主题,加大工作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增加效益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同时,要把主题活动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一、规范化建设好。
关键是要发挥作用。今年我继续把抓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水平列入了工作重点,工会组建以后。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按照县总工会20年工作要点,1制定《20年工会工作要点》与《基层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年初。结合镇实际,召开联合工会专题委员会议,讨论制定了20年抓好五大方面18项工作的工作规划,并以楚联工发【202号文件的形式发到各个基层工会,使每个基层工会年初就知道,全年工会工作抓什么,工作重点是什么。同时,根据工作要点,分社区和非公企业工会两大块分别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基层工会评先挂钩。
将工会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对社区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社区既要抓好本社区的工会工作,2争取党委重视。又要抓好辖区所有非公企业的工会工作,工作的好坏与社区每名干部年终的效益工资挂钩,调动了全员重视工会、支持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全镇15个社区有10个社区建起了工会组织;联合工会将17家非公企业工会划到每个社区工会实行属地管理,全镇形成了联合工会—社区工会—企业工会的管理模式,既减轻了联合工会面广管不了压力,又使工会工作做到每个企业。
又安排了得力的专干,3坚持了工会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镇联合工会既明确了主席和副主席。坚持日常工作长抓不懈。多年来,始终坚持了年初召开一次专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表彰一批优秀工会主席和先进基层工会组织,部署安排全年工作;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年终开展工作检查验收;重要工作随时召开工会主席会议。今年来,党委研究工会工作四次,联合工会召开委员会三次,召开基层工会主席会三次,做到工作有部署、有督察、有验收,县总布置的每一项工作都及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从不打折扣。
全面促进“星级工会组织”创建上水平。采取镇联合工会指导社区工会、社区工会负责辖区非公企业工会层级管理模式,4以点带面。级级办好试点。今年,中度社区工会通过了市级“模范职工之家”验收;老西门、、社区工会和电器、新大新服饰广场、金满叶化肥厂等非公企业工会基本上达到星级工会组织”标准,其他基层工会组织都达到十有”标准;中度社区等4家基层工会还为市、县工会工作检查提供了现场,得到市、县工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维护职工权益好。
镇联合工会组织19名工会主席参加了县总工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1健全维权组织。全镇各基层工会都建立了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维权小组。提高了基层工会维权组织的维权能力。
2督促企业完善和签订合同。全镇10家规模非公企业都签订了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各种合同签订率达100%。
3维护女职工权益。收缴妇女“两癌”保险2
12家非公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2人440元。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22人。4多渠道解决职工再就业。全镇今年新增就业人员5987人。
全镇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1250人,5关心职工生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各种保险待遇。今年。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2700人。二是不断改善员工生活条件。电器等企业建立了标准较高、设施齐全的员工食堂,实行了免费就餐;镇政府机关、宝塔社区等工会为职工进行了身体健康体检。三是不断丰富职工文化体育生活。今年,各基层工会进一步建好了职工之家”全镇各基层工会共添置图书3万多册,新购体育设施器材100余套件。老西门社区投资10多万元,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居民文化体育休闲场所;电器、新大新、世运针织厂等企业工会多次开展职工技能知识培训和劳动比武;电器还组织员工创办了报”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
组织全镇6个社区近400名特困职工接受了县总工会开展的爱心超市”捐助活动的捐赠;二是发动工会会员带头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6做好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是收缴工会会员帮困资金6000多元。带动下,全镇上下共捐款60多万元;三是为14名困难职工申请帮扶资金10500元。另外,各基层工会还开展了金秋助学”扶贫帮困等活动,中渡社区“一帮一”助学育人活动募捐1.7万元,救助贫困学生30多名。
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新组建了平安超市工会;落实了4家“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单位;举办了有50名下岗职工参加的为时半个月的电脑培训;办好了电器有限公司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试点,为全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现场会提供了现场;督促22家基层工会办好了社团法人登记和开办了工商银行工会账户;完成了12家企业职工生活状况调查;订阅《湖南工人报》30份;向《石门工会信息》内刊报送信息6条,宝塔、老西门、中渡三个社区工会还在石门工会信息》上刊登了专版,全镇上下工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四、组织工会活动好。
主要组织和参与了四次比较大的活动。今年。
租借热带雨林歌厅,一是新春联谊会。元月28日。举办了有镇政府机关及其家属近200人参加的新春联谊会,机关工会会员与家属分部办组成了7个代表队,表演了合唱、歌伴舞、趣味游戏、击鼓传花等27个节目,增强了干部、家属之间的友谊。
镇政府机关近80名干部职工,二是庆“五一”迎“奥运”自驾车游蒙泉湖活动。4月29日。驾着15辆小汽车,来到蒙泉湖,钓的钓鱼,唱的唱歌,登的登山,玩的玩牌,干部职工满心欢喜。
分别参加了女子5000米、男子8000米竟跑。另外,三是参加了全县迎“奥运”系列文体活动。组织了6只方队近200人参加了万人健步行活动;选派了3名运动员。还组织18名妇女同志参加了县妇联组织的迎“奥运”妇女系列活动。
一、加强领导,全面发动,推动“创争”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开展“创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自接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下发的文件后,市总工会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创争”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职工素质工程推进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创争”活动的统一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具体指导、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创争”活动由市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落实的合力攻坚局面。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全年活动计划,下发了“创争”活动评估体系,市委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乡镇工作会议上都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动员布置,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不但写进了年初市委工作报告,还下发了工作要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市形成了由市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牵头、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一个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单位)、学习型班组(科室),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氛围逐步形成。目前,我市已有95以上企事业机关单位开展了“创争”活动,有98以上的职工参加到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中。
二、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创争”活动深入开展
在开展“创争”活动中,市总工会作为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突出工会工作的特点,做到了“五个结合”,即“创争”活动与舆论宣传相结合、与提升职工素质相结合、与企业建设相结合、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与职工文体活动相结合。
1、与舆论宣传相结合。在这个方面,我们不断加大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利用板报、信息、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争”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让社会各级各界了解什么是“创争”活动、了解什么是职工素质工程,了解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支持工会工作,支持“创争”活动。近两年的时间,我们召开座谈会10余次,办班6期,挂过街横幅50余条,刊发简报22期,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出板报300余期,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使全市各级各界由不知变为知之,由不理解“创争”活动变为理解“创争”活动、探讨“创争”活动、支持“创争”活动,为我们开展“创争”活动奠定了基础。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抓住时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2、与提升职工素质相结合。我们以“五学”活动打造成才平台。市总工会通过岗位学习、集中培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全员学习模式广泛开展了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学文化、学实践为内容的“五学”活动,以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为载体,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重点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职工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鼓励和引导职工根据职业、岗位需要和自身的特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夜大、职大、职工中专、参加上级工会培训和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共培训职工2万人(次)。尤其是加强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市总工会还利用市职工中专再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办了计算机理财、营销与储运、物业管理、手工编织、花卉养殖、家宴厨师及家政服务等20余个专业,采取循环滚动开办班,随到随学,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求学者送学上门,免费发放学习用品等办法,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56期,培训学员5500人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劳动技能,提高再就业本领。各单位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知识培训,使职工的劳动技能有了明显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率、困难职工脱贫率、致富率逐年稳步上升。例如,集团通过全员培训,增强了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红星集团在半年时间内推出了乳饮料、红星高档奶粉、铁听奶粉和邦系列奶粉4大系列40余种新产品,全体员工全程参与新产品上市的策划工作,使新品上市后短期内便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了脚跟。为市域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与企业建设相结合。以开展职工劳动竞赛为载体,提高职工的整体技术水平,推动企业深入发展。我们紧紧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先后组织职工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我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贡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改善发展环境”竞赛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技术比武、技术练兵活动。全市基层单位开展了车、钳、铣、刨、磨等18个工种项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参加活动达1000余名职工。经过层层选拔,最终有5名职工代表市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工种项目技能大赛并获奖;龙新公司在“创争”活动中,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各装置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梳理,确定了12个技术疑难攻关问题和38个技改项目。针对主装置提产、提质、降耗技术难题攻关,使主产品产量比设计值提高28.86,主原料消耗,降低35。主产品产能的增加及单耗的下降为公司创益1419万元,PMMA装置产能由原来日产30吨提到41吨,比设计值提高15,产品合格率由原来95.6提高到99.4,扩产和提质增效206万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市职工的整体技术水平,激发了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的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4、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为载体,提高职工创新能力。我们把企业、车间、班组作为“创争”活动的重点,大力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具体做到“三个要求”:一是要求把“创争”活动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职工结合企业需要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二是要求车间、班组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实效显著的岗位创新活动;三是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发动职工开展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创争”活动。去年,在市总工会开展的“献良策、攻难关、创伟业”主力军风采活动中,全市职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万余条,创造经济效益6900万元;实现万元以上创新成果7项,创造经济效益4500万元。化工机械厂在“创争”活动中,厂长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们设计并制造出了切断机、造粒机、铺丝机、离心机、定型机、滚动研磨机、缓冲料箱、蛇形弹簧联轴器,为石化行业设备国产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厂曾先后为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改造了6套进口生产线,为印度博拉碳黑有限公司生产碳黑主体设备。产品的合格率100、合同兑现率100,产品现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我市“创争”活动的典范。“创争”活动的重点在基层,特别是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也是职工学习、工作和发展的基础环境。各基层单位的“创争”活动面向职工、立足班组,取得实际效果。腾达机电、迪龙制药等单位把创建学习型班组作为班组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联系实际,组织员工学习理论、学业务知识,提升员工队伍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作的责任感,形成了队伍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广大职工自我学习蔚然成风,有力推进了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创一流业绩、做文明职工”实践中,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遵章守纪,吃苦耐劳,表现出良好的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与职工文体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创争”活动增添活力。在“创争”活动中,我们坚持寓教于乐,大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努力维护职工文化权益。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重大节假日更是精心组织,讲求社会效益。元旦、春节期间,举办了系列迎新、迎春活动,开展“晨鸡报春”、“千副对联大赠送”、“光明工程”、“烟花晚会”等活动。还举办了广场电影周晚会、象棋高手表演赛和元宵灯谜展猜,整个迎春活动有声有色。“五一”节期间,举办了庆祝五一劳动节“劳动者之歌”文艺晚会、职工书画摄影展和职工围棋赛。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营造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氛围,我们坚持年年举办职工乒乓球赛。通过比赛,加强了基层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了基层体育活动的开展。两年来,各单位活动更是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单位文体活动达到1000余场次,有力促进了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开展“创争”活动中,我们感到,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缺乏自觉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足够压力。这种现象基本上存在于机关部门之中。表现在:虽然近年来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增大了竞争的压力,但机关部门毕竟不像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机制的选择,优胜劣汰的压力远远比不上企业,因而,许多人认为进了行政机关就是拿到了金饭碗,即使是在事业单位也是铁饭碗,机关干部普遍缺乏危机意识,因此自觉学习,主动创建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对“创争”工作认识不够。目前,一部分人对“创争”活动的深刻内涵认识不到位,肤浅地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知识型职工看成一场“运动”,是做做样子,给上级看的,简单地认为“创争”活动就是多读读报纸,多学学文件,而没有认识到建立学习型机关是领导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组织管理理论的重大创新。一些同志学习目的性模糊。比如,在我市机关干部参加学历班、进行函授学习的人中,不少人是冲着“拿文凭”而来,存在“文凭到手,学习到头”的现象。
以上这两种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教育和培训机制。一是凡进必考制度。对公务员进行严格限制,坚决做到凡进必考,有效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岗位培训制度。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坚持进行上岗培训制度,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要继续大力宣传“创争”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利用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创争”活动的意义、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创争”活动、人人支持“创争”活动、人人参与“创争”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样一个大规模、高规格的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区域经济大会精神,对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尤其是对今年着重抓好的招商引资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总结回顾,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为跨越式发展指明航向,推进区域经济再上新台阶。
参加今天会议人员有:在家的区四大班子领导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四大家机关正科实职以上干部。
这次会议的会期一天,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大会发言;二是请区委书记xx同志讲话。今天上午主要听取区四大家机关各部委办发言、区直各部门发言、垂直部门发言。由于参加会议的人员较多,内容也很多,请大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下面开始大会发言,(发言顺序如下):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委纪检会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
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
区教体局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人事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
区科技局区司法局
区水利局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区审计局
区计生委区畜牧局
区统计局区卫生局
区粮食局区林业局
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农机局
区文化局区供销社
区商务局区物资局
区老干部区委党校
区局区宗教局
区科协区招商办
区旅游局农开办
市政管理局区工业办
平桥区工业管理区城阳城址保护区
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总工会妇联
团区委平桥建设局
xx公安分局明港公安分局
xx国土资源分局明港工商分局
xx规划分局明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xx环保分局明港国土资源分局
xx房管分局xx广电分局
xx工商分局xx电业分局
xx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烟草局
xx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国税局地税局
同志们,今天上午的发言就到这里,乡镇参加会议的同志中午厅就餐,下午2:30在这里继续开会。
同志们,今天下午的会议的议程有两项:一是听取乡镇负责人工作汇报;二是请区委书记xx同志讲话。
第一项:请乡镇负责同志发言
明港镇xx办事处
邢集镇胡店乡
彭家湾乡五里镇
平昌镇甘岸镇
长台乡洋河乡
龙井乡高梁店乡
查山乡肖店乡
肖王乡王岗乡
兰店乡九店乡
第二项:请区委书记xx同志讲话。
在国庆即将来临之际,今天,市总工会在这里召开“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及巩固工作汇报会,其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工会十一大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及巩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寻找差距,理清思路,优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刚才,7县区总工会就“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和巩固提高方面做了很好的发言,并表彰命名了一批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大家的发言及向会议提交的典型材料,表明各县区在创建和巩固工作中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培育了一批典型,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经验和措施,值得广泛推广和学习。下面,我就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及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自2007年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的《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工会工作的意见》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县区工会活动的实施办法》要求,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党政重视支持好、干部队伍建设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服务职工群众好、经费收缴使用好”五个方面入手,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合力推进,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党政重视支持,创建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创建以来,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通过3年的努力,将全市7县区工会全部争创为“五好”县区工会。市总工会提出了“抓班子,强队伍;抓基层,强基础;抓教育,强素质;抓职能,强服务”的创建工作思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县区工会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评分细则。针对我市各级工会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收缴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意见》的下发,引起了各级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各县区普遍就贯彻市委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区灵台等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县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委工会工作会议。各县区都把工会工作纳入党的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的有效机制。等县区政府联席会议就“五好”县区工会创建中人员编制、财政划拔、地税代收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为“五好”县区工会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各县区、各单位,都能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以非公企业建会和农民工入会为重点,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坚持一企一策,灵活组建工会,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组建方式。一是采取对工会会员优先提供服务、优先帮扶救助等措施,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吸引建会。市总工会对工会会员家庭免费提供水、电、暖等家政服务,县为困难会员提供优惠帮扶病床,县设立了帮扶超市,对工会会员消费实行优惠等措施,对吸引职工入会都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开展评先选优,激励建会。各级把是否建立工会组织作为评选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省、市级劳模及先进人物的先决条件,通过选树典型,推广经验,促进了建会。三是通过调研检查,督促建会。今年上半年,结合市上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市总工会安排领导带队,深入市直和区开展了大调研,有力地推动了建会工作。四是通过换发新会员证,推动建会。各级普遍对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通过清理整顿,造册登记,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会员证10万多册。市总工会先后为信息工程学校、工专的近千名毕业生颁发会员证1000册,并集体把会员会籍关系转入到务工地工会组织,建立起“双向维权”的机制。通过多种建会措施,今年全市新建基层工会组织204个,累计达到2100个;新发展会员15853名,会员累计达到18.5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达到7.5万人。出租车行业、建筑行业、餐饮服务业工会组建有较大突破。全市24家出租车公司有23家建立了工会组织,建会率达到了96%,2542名从业人员中有1906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入会率达到75%。
三、合力推进,“五好”县区工会创建活动进展良好
七县区都把“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得县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落实力度,多次召开常委会议、联席会议,不同程度地解决“五好”县区工会创建过程中一些班子配备、资金配套、人员编制和办公条件差等影响和制约县区工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硬件,力促软件,使创建活动稳步推进。通过创建,、4县区总工会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了工会主席,七县区总工会新增人员编制12个,调整充实和交流工会干部23名。区、灵台6个县(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换届。各县区都把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地税代收作为创建“五好”县区的重点加以突破,实行领导包片、包单位、分级定任务、分级考核奖励的办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县财政划拨已达到全县职工工资总额的2%,实现了工会经费全额划拨;等县(区)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已超过1.5%。今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会经费1317.25万元,目前划拔到位494万元;地税代收工作也有新的突破。县和县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取得了新发展。
四、履行职责,各项重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厂(校、院)务公开和职(教)代会建设稳步推进。全市2731户企事业单位,有2248户建立了厂(校、院)务公开制度,2203户建立了职(教)代会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全部推行了厂务公开,公开率为100%;非公企业公开率达到50%以上;二是“十万职工技能大练兵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今年全市已开展117个工种的职工培训练兵活动,参加职工达到了6.5万人次。市上组织开展了数控车工、普通车工技能大赛,各县区总工会都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了一至两项练兵活动。区总工会组织了导游、检票员工种的技能大赛;县总会组织了护理业务、气象服务2个工种的技能大赛;市公路总段组织了12个工种的职工练兵活动,参赛职工达1120人。三是帮扶领域有了新拓展。七县区总工会全部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加大了节日慰问和日常救助力度。2009年两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共筹集慰问资金313.2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6350人。帮扶项目有了新拓展,通过整合,市总工会的帮扶项目由原来的4项拓展到12项,目前正在筹建帮扶大厅,年底前可望运行。市总工会家政服务队目前已为市区工会会员家庭服务335人(次)。四是维权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已经成为各级工会办理职工维权个案的主渠道。止目前,全市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来访咨询职工796人(次),办理职工维权个案67起,涉及职工74人,为职工追回经济损失89.5万元,参与调处群体性案件5起。五是培训和职介工作进展良好。按照全总、省总要求,市总工会积极开展了“万名职工培训工程”和“就业援助行动”。至目前,全市各级工会先后建立职工培训机构3个,职工技能实训基地18个,聘请专兼职教师48名。通过自主培训、联合办班、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免费培训农民工和失业职工7797人,其中农民工7311人,失业职工486人,培训后实现就业4366人。市总职介中心已向苏州工业园区、平安保险公司等单位成功介绍906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行业之间工作发展差距还比较大;非公企业建会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工作运行还不规范,作用发挥还不到位,工作没有吸引力;少数县区财政划拔、地税代征不到位,工会经费仍然比较困难;一些工会干部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素质能力、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等等。所有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下面我就今后几个月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工会十一大精神
省工会十一大是全省工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后,市总工会立即召开了学习贯彻省工会十一大精神动员会,毛常委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了重要讲话,各级都要按照毛常委的讲话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工会十一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同志、全总副主席陈荣书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孙效东同志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工会十一大精神,用十一大精神统一各级工会干部的思想,指导工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
在学习过程中要把省工会十一大精神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举办辅导培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确保将会议精神覆盖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要把学习宣传与纪念建国60周年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建国60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和工会工作取得的新变化,激发广大职工热爱、建设的工作热情;要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扫尾结合起来,查漏补缺,高标准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要把学习宣传同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真正把各级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总服务台”。要自觉地以省工会十一大精神指导工会工作,科学分析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趋势,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体现特色,积极作为,努力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把省工会十一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不断增强县区工会实力,进一步提升县区工会工作水平
我市“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工作在全省是靠前的,已经有5个县区被验收命名,但客观地讲,各县区的差距仍然存在,有的工会基础设施比较差;有的职工文化活动阵地严重滞后;有的工会经费财政划拔、地税代收仍不到位;有的人员编制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因此,要继续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断巩固提高和扩大创建成果。最近,省总提出要继续深化“五好”县区工会创建,部署开展“工会工作先进县区”争创活动,按照省总要求,未命名的县,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争取年内验收达标。“五好”县区工会创建和巩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力戒就创建搞创建,要把创建活动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要力戒封闭起来搞创建,要与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搞好协调联系,借助外力搞创建;要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凑数字,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使县区工会工作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今天会上提交的典型材料,充分体现了年初确定的农民工建会、建筑行业建会、一条街建会的典型,街道社区和村级建会的经验。已经被命名为“五好”县区的县区,要继续巩固提高,创新思路,在基础建设、文化阵地、人员编制、工会经费等方面更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典型培育,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努力实现县区工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绩效双提升的新跨越,为全省“工会工作先进县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适应新形势,树立新理念,推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
要继续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的建会思路,创新组建形式和入会方式。要协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把建会与收取建会筹备金、选配干部与建立制度、履行义务与维护权益结合起来,努力破解非公企业建会难的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推行会员优惠措施,把输出地建会与输入地建会、培训提高与帮助就业、法律援助与个案维权结合起来,努力破解农民工入会难的问题;把行业建会与地域建会、单独建会与联合建会、自身建会和帮助建会结合起来,大力组建各类基层工会联合会,为小而分散、数量众多、职工流动性强的街道社区工商企业建会及职工入会提供便利条件。把基层工会组织最广泛地建立健全起来,把各类职工最广泛地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要继续突出抓好建筑、商贸、交通、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的工会组建工作,要进一步突出加强工业园区、商贸、餐饮服务业建设;、要以建筑行业建会和返乡农民工入会为重点;、灵台、要加大村级建会力度。已经建立工会的非公企业,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不断提高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基层,是市、县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各县区工会要按照党政重视支持好,组织网络健全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群众好,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的“六好”标准,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理顺基层工会组织关系,积极组织开展“合格乡镇(街道)工会”创建活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总工会,规范工作,发挥作用。要按照市委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力争乡镇(街道)工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探索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市、县区工会每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工作成绩突出、作用发挥到位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工会要在人员、经费、资源方面对基层工会给予一定的倾斜,解决无人无钱干事的局面。三是要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要围绕服务干部职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建设,研究措施,完善制度,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这个薄弱环节的工作全面抓起来。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行业、系统、事业单位工会,要提请各级党委设立专职工会主席,并按不低于职工人数3‰的比例配齐配强工会干部。
四、紧密联系实际,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发展
一是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积极参与劳动定额、工资标准等劳动标准的科学制定,及时提出体现职工群众意愿的主张和建议。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共建机制,进一步叫响做实“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年底,是安全事故易发期,也是各种劳资纠纷高发期,各级工会要紧密配合安监、劳动保障等部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哪些恶意拖欠、拒付或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害职工利益的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努力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及各企业在职工文化建设上都做了大量工作。市总工会同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庆国庆大型职工书画、摄影展”、“万名职工歌咏大奖赛”、“送文化、送技术进企业、进社区”和各类“创争”评选活动;、等县也都广泛开展了各类主题文化活动,成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的有效途径,对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提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都要不断扩大工作载体和内容,深入实施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各类“争创”活动,创新和发展向企业、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送文化、送政策、送岗位”行动,深入细政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办好“职工书屋”,充分发挥文化宫、俱乐部在宣传教育、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把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分利用社会各类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形成具有工会特色的文化品牌,建设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有保障的职工文化工作新格局。
2006年上半年,按照市总工会、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全年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工作,勇于创新,有效地推动了女职工工作的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努力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部分区县已经从试点向全面展开。上半年,各区、县工会广泛开展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工作,其中东城区把和平里街道的经验开始向各街道推广;宣武在大栅栏和步瀛斋试点取得了成功;崇文有步骤地进行三个层面六个单位的签订、怀柔选择重点实现突破,昌平则已经提出在全区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三元集团工会把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为源头参与提供依据。上半年,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与政协委员、市总有关部门、各区县工会、部分企业就女职工特殊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看到,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通过源头参与、建立制度、法律援助、开展帮扶活动等多种手段,推动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调研结果看:大部分国有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基本到位;从事女职工禁忌岗位劳动的情况极少;能保证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妇科体检;但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女性职工大量增加,女职工四期保护问题较多,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突出。市总工会拟与有关单位加强协商和合作,共同推进新形势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开展“三八”助单亲系列活动。三八节期间,市总工会与市卫生局联合为全市4500名特困、困难女职工提供了免费妇科体检;筹措资金近11万元,对全市57个单位共1079名特困单亲女职工进行节日慰问;召开了单亲困难女职工“用双手创造新生活”座谈会,介绍了政府针对特困职工的相关政策、工会的定向帮扶措施,单亲女职工代表讲述了自己克服困难,走出阴影,自强自立,创造新生活经历,使参会的女职工增强了创造新生活的勇气。春节、三八节期间,各级女职工委员会都对特困单亲女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丰台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47名特困和困难单亲女职工各送上了500元的慰问款。公交总公司开展帮困捐款活动;建工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了“巧巧手”女职工技能大赛,赛后将部分作品以义卖、拍卖的形式售出,并将收入款捐助给特困单亲女职工。很多单位工会女职工干部积极组织下岗、待岗、失业的困难女职工参加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文明乘车监督员”应聘报名;千方百计帮助困难女职工寻找就业机会。
――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首都巾帼之星”活动,树立了全市女职工先进群体的形象。此项活动得到了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网上投票出现一天超过一万人的情况,刊登推荐名单的四版〈劳动午报〉加印几万份;经过基层推荐、公众投票、女职工委员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出97名“首都巾帼之星”、5名“首都巾帼之星提名奖”和8个优秀组织单位,10名“首都巾帼之星标兵”。3月2日,市总工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了表彰大会,进一步激励了女职工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精神。市总工会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决定对10名“首都巾帼之星标兵”同时授予“首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三八节期间,有150多名女职工分别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北京市“三八红旗手”、首都劳动奖章,为女职工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女职工素质工程流动课堂继续深入开展。各单位女职工组织更加注重女职工素质提升,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了女性形象工程、身心健康与家庭幸福、职业女性素质能力及心理健康、公共礼仪常识、家庭理财、营养健康、生殖健康、更年期保健等多种教育课程。房山、石景山、密云、医药总公司等开展了维权知识竞赛和普法课堂,国航、燃气等单位专题培训了女职工干部,汽车、一轻等很多单位举办的女职工素质演示活动,卫生系统举办的迎奥运英语情景剧表演,充分表现了女职工在“新北京新奥运”中的巾帼风采。
――建立“首都女职工”网站,搭建了女职工工作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网站开辟了包括组织机构、交流平台、维权手册、巾帼风采、姊妹沙龙、流动课堂在内的6个栏目。网站自开通以来,受到广大女工干部、女职工的关注和好评,至目前,网站浏览量已达17万人次,收到来稿100余篇。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2006年下半年,面对着奥运的临近,面对北京市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市总工会十一届六次委员会的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自身建设,确保出色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现重点强调以下工作:
一、以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重点,狠抓女职工维权工作。就女职工特殊保护与企业进行协商,签订专项合同,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对集体合同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也是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促进企业落实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有力保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明确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意义和目的,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特别是已经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措施、标准尽量细化,可以以补充条款、协议、实施办法等形式来确保合同条款的实现。今年的目标是已经开展了签订工作的区县,力争有20%的单位开展协商和签订工作;未开展签订工作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至少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继续开展对困难女职工子女的助学活动。要在全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对特困女职工,特别是特困单亲女职工要给予特殊关注。市总工会根据去年对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情况的调查,已决定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对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考入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给与一次性助学补助,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二、以社区素质课堂为主要方式,在非公企业和外来务工女职工中开展广泛的女职工素质教育活动。目前,全市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其中女性约近100万。她们中大部分在街道、社区内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要求,维护她们的特殊权益,提高她们的素质,拟在外来务工女职工中开展“女职工素质社区大课堂”活动。活动以街道、社区工会为依托,以区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主进行协调指导,市总女职工部将视需要为“女职工素质大课堂”活动进行小教员培训、组织部分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讲座;提供部分知识手册。
三、举办首都巾帼创新成果展示,推进“迎奥运、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贯彻市总工会关于职工创新竞赛活动精神,落实四届一次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的女职工迎奥运建功立业系列活动计划,在下半年开始举办迎奥运、展风采首都巾帼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其目的是:激励广大女职工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充分展示女职工的创新成果;宣传女职工的创新事迹,提高女职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为明年三八节开展“首都巾帼创新之星”评选活动创造扎实的基础。
1、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积极培育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初创型民营企业。近期,我们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走访了部分区内注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初创型民营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创立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其所代表的行业极有可能对浦东未来发展具有产业引领作用,需要予以积极关注、大力扶持。在调研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从区的层面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超前规划和积极培育,下一步我们将联手区有关部门,召开一次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浦东二次创业”为主题的论坛,邀请50家左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初创型民营企业参加,与区领导共商发展大计。
2、围绕提升区域经济能级,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工作。我们感到,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既可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规范,又能够通过大规模融资和随之带来的爆发式增长提升区域经济能级,形成税收新的增长点,还有利于稳定本地企业。我们拟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拟上市企业的专题培训,从上市条件、申请流程等多方面加以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减少成本,少走弯路。对于正在做改制上市工作的企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主动上门辅导,帮助他们加快上市步伐。
3、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商联要争做企业方的主要代言人。工商联要发挥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其重要的切入点是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要争做企业方的主要代言人,通过与工会、劳动部门的协商,使工商联起到代表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要适时开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培训,重点关注企业在加薪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努力及时解决。
4、结合工商联换届准备,加强非公代表人士的发现和培养。今年下半年重在拓展视野,通过各种渠道发现一批备选代表人士,尽快将体量大、能级高、科技含量高的新型优质民营企业纳入视野,与专业素质强、社会影响力大的代表人士建立联系。把走访企业与酝酿人选结合起来,注重物色行业中具有领军地位的代表性人物。同时要根据目前执委班子的实际情况,就组织规模、组织架构和代表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做好调整准备。
通过部门协作和“市、县”联动,动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民生工程、全面两孩妇幼保障政策、妇幼健康精准扶贫等宣传,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妇幼健康民生工程主题宣传
全市大力宣传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民预防保健等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免费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二)开展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宣传
各区县充分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宣传活动,通过义诊、咨询、发放母乳喂养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妇幼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妇女儿童意识。
(三)开展生育专项健康服务重点宣传
充分利用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开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等妇幼健康服务措施,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保驾护航。
(四)开展妇幼健康扶贫重点宣传
以关注全市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为重点,结合前期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贫困孕产妇摸底情况,积极开展对口支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0-6岁儿童残疾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两癌”筛查项目等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县安全分娩小卫士”“预防三病面对面”等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医疗保健专家深入等民族待遇县开展妇幼义诊和宣传咨询服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典型重点宣传
积极动员各区县妇幼健康工作者参与全省“健康省市——大美医者”评选活动,积极联合宣传部门及宣传科室,结合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充分挖掘报道妇幼健康工作者扎根基层、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等先进典型,对基层儿科医生进行重点采访报道。
三、活动安排
(一)计划部署阶段
市直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参照市级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区县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市妇幼健康系统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结合我市的全民预防保健、健康城市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行宣传。
(三)总结考评阶段
对全市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各区县开展宣传活动中务必注重收集宣传活动相关典型资料,并同工作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妇幼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市要结合妇幼健康工作重点,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和知识进行宣传和专家解读。市直属相关单位要针对各自业务技术指导范围,抓紧时间组织专家编写科学的优生优育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宣传,充分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优育和安全分娩服务。
(二)丰富活动形式
一是巩固医疗机构宣传优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依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服务队伍,以基层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团队服务等纽带,动员村医、村计生专干、村妇女主任等力量,充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健康教育项目服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创新院内宣传形式,丰富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课程,有效宣传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城乡居民优生优育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发动新媒体宣传。适应新形势新特点,发挥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宣传优势,充分运用新媒体、引导自媒体,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形成多维立体的妇幼健康宣传新模式。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较大以上事故的报告。
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本规定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四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镇乡政府(街道)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报告: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并通知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事故基本情况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个小时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的,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通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按规定逐级上报。
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或其它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按上述要求报告。
(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并通知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条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报告: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含死亡、重伤)以上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按规定时限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翻车、泄漏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按上述要求报告。
(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负责事故上报的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态变化,及时做好跟踪续报,直至事故调查处理结束。
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单位无力抢救时,应立即就近请求救援。接到求援救助请求的单位,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十四条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事故后,按照职能,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由县监察、公安、工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由县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调查。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县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工作。
造成重伤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性事故,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单位内的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参与调查,并监督调查意见的执行。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则由上级人民政府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条调查组成员及有关专家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且与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没有利害关系。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负有以下职责:
(一)查清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三)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事故性质分为: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予预料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在调查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一)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为直接责任者;
(二)对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人,为主要责任者;
(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为领导责任者。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并对事故调查组负责。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不得擅自向社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并如实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按法律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工作中,需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由调查组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科学分析,充分讨论。事故调查组成员或其成员单位对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应当取得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调查组组长或牵头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对结论性意见仍有异议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八条县人民政府认为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问题的,可责成原事故调查组复查或者进行补充调查。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三十二条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由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对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有关职能部门应将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本规定第三十七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谎报、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处以事故发生单位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责任受到刑事处罚、撤职及以上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