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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逐条得到有效整改。
2.推动建章立制。推动被监察单位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
3.帮助总结提升。了解、掌握被监察单位在开展综合监察之后的依法行政情况,查找新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1.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是否认真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逐条梳理、逐条整改。突出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专项资金的监管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是否进一步开展自查和梳理,并举一反三、分类整改。
2.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有否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改进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有否按照整改要求,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再梳理、再规范,细化行政裁量基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3.行政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近两年来行政决策的廉洁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以及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了解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化发展及生态县建设的政策措施中,涉及被监察单位职责分工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回头看”的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
1.5月4日前,由县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向所属各单位发出“回头看”工作通知,要求其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开展自查工作。
2.5月10日前,被监察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党组。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26日)
由县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被监察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1.5月1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对被监察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2.5月2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选择地对被监察单位重点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7日至6月3日)
1.提出整改意见。县局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回头看”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一、交叉检查内容
㈠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即要有:工作方案、成立“回头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工作小结等);
㈡各学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要有: 2013年以来学校班子研究此工作会议记录、召开教职工会议记录);
㈢各学校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即要有:学校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制度所制定相关的规定的和制度,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
㈣各学校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即提供整改材料);
㈤各学校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即要有:组织学习记录和会议材料);
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xx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中“五查五看”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㈦各学校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三公”经费等。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发放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对学校食堂(含营养餐计划)、小卖部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学校围绕交叉检查内容简要汇报工作情况。
㈡个别访谈。参加人员范围:被检查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教师代表等。
㈢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学校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或纪要、配套制度规定和相关痕迹资料(图片或影像)等。
㈣查看账目。查看被检查学校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财务账目。
㈤现场核查。核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等。
三、被检查学校迎检报送材料
㈠被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㈡被检查学校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㈢被检查学校梳理总结的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亮点、主要成效(以清单方式单列)。
㈣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复印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含电子文档,除复印件外)一式两份,由被检查学校报送各检查组。
四、迎检访谈提纲
㈠访谈对象:领导班子成员
1.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2.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
3.请谈谈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的转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㈡访谈对象:办公室主任
1.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感受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3.本单位平均一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是多少?是逐年递增还是逐年递减?是否制定出台了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公务接待手续是否完备?
4.平时公务接待的主要对象主要有哪些?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情况?
㈢访谈对象:财务人员
1.近年来财务部门是否牵头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等涉及八项规定精神开支的检查?检查中是否发现问题?
2.“三公”经费是逐年递增还是递减,如何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3.财务部门是否出台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具体出台了哪些?
㈣访谈对象:教研组长或教师代表
1.你认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何?
2.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3.你是否知道自治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如知道,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会议传达、文件传阅还是其他渠道?)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并做好“回头看”交叉检查迎检工作。
一、工作部署
在市会议召开后,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召开全街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了《街道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各包保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由街道干部同村干部组成三个工作组,进行逐村逐户逐项核查。
二、排查结果
1.通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街8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62户在楼房居住,24户在平房居住,1户在养老院,2户在外地居住。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住房安全。水质较好,水量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贫困户缴费补贴,并了解贫困户就医补偿政策;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参加新农保,60岁以上的已领取养老金。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2个
1、村(),由于拆迁,附近没有几户人家,供水出现了水流小的问题,人居环境差。
情况说明:(村低保户)同儿子居住在一起,该房屋位于新华医院地块内,占地款(3.15亩)17万已于2017年取完,由于房价一直未同房产达成协议,所以一直未迁协议。
整改措施:做动员,帮助协调房产达成协议。
2、村(),为智障二级残,精神也不好,居住环境差。
情况说明:该人于2019年7月4日走失,8月9日在清原被找回。在走失前一直在其哥姐家居住,由哥姐照料。这次回来后,哥姐不愿意再照料他,只能在自已原有的房屋居住。
整改措施:拟送入王天宝精神病院,已同医院沟通完毕,随时可以入住。由村干部同家人沟通,在家人同意后,立即送入医院。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一、召开会议
局领导对扫黑除恶自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局领导对扫黑除恶整改工作精心部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没有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学习思考,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方式,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按照市扫黑办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长之间的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三是班子成员就政治站位方面、深挖彻查方面、组织领导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认真抓好会后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
2、没有单独的宣传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制定2019年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由群众知晓率向群众参与度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举报人安全保护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3、缺乏线索排查台账。
整改措施:是加大线索滚动摸排力度,认真落实好《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台账内容清晰明确,准确无误。要对局里受理、排查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编号、逐件建档备案;三是对商务粮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群众举报、案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
4、材料日期不明确,材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对本局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一遍,确保档案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做到各项材料即时齐全。
三、整改要求
一是严查严管,为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厅、市局有关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度了我局年度执法巡查方案,划分了巡查区域、突出了巡点、明确了职责范围、实行分组分片包干,围绕巡查内容,对重点矿种、重点矿区加大了巡查效率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力度。
二是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在正常的执法巡查和上级部署的“打非治违”、“三打击一整合”和违法采矿、违法违规采矿和涉爆等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针对本市违法违规活动的特点和规范,制订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一波接一波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持证矿山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施工、超层越界开采或超出行政许可范围开采以及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无证开采等非法行为则不断强化整治打击力度,如对河道淘金等案件,均提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予以坚决打击。
三是在稀土专项整治工作中。针对大柏地乡死灰复燃的非法稀土点和丁陂乡里田村新出现的非法稀土点,实施了多次联合执法,采取爆破、挖机掏底等强制措施彻底捣毁了非法矿点内的原地堆浸池等设施。其中在大柏地院溪非法稀土点内抓获一名不法分子并当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查明有10名涉案人员,有3名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并准备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的侦查,极大地震慑了企图在我市大肆进行非法盗采稀土资源的不法分子,使我市非法开采稀土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局及时报请市政府成立或调整了市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我市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对部通知我市的卫星遥感“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认真进行了检查处理、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及时报送了检查及“回头看”情况及相关资料报表,较好地完成了的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五是积极创新、不断完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在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实施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了矿业秩序监管责任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矿业监督管理责任状》,并起草了《市矿业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请市政府下发执行。进一步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在重要矿区乡镇设立了举报电话,安插了举报线人,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场、乡镇圩场和执法车辆张贴了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标识,为加强我市矿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办度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制度和完善了《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程序规定》、《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执法监察责任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聚焦总攻目标,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政策落地,提升脱贫质量、强化攻坚保障,围绕35户65人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紧紧抓住三个非贫困村、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不松手,不解决,不罢休,全乡范围内继续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早明确、重点措施早谋划、资金项目早安排、宣传发动早推进,抓紧抓细抓实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为高质量打赢前年脱贫攻坚收官战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自4月1日开始乡中心组每次学习上增加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扶贫论述摘编》及视察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各村支部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关于扶贫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谋划部署全年工作。3月5日召开的扶贫例会上对疫情影响下脱贫攻坚工作做了相关部署,对全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做了相关安排,各村在3月底之前已上报各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3月7日召开我乡“春季攻势”动员会,做到早研究、早谋划、早部署、早见效。
(三)持续展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聚力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落实“人人有岗位、收入不减少;村村有项目,确保稳得住;件件有落实,问题确实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调度、抓整改,抢时争日促进度、提质量,有力有序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已全面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带贫主体复工复产、滞销农产品销售、贫困子女复学“四个清零。
(四)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3月9日-12日启动了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情况核查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核查,对发现的一户饮水安全问题和5户需要进行住房提升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推深做实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抓好产业扶贫工程。根据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指导了各村谋划实施2020年到村到户特色产业扶贫项目。4月各村已做好光伏的分红工作。4月底之前已完成全乡第一批产业验收,共计验收283户,补助金额523270元。推进就业扶贫工程。认定居家就业基地11个,扶贫车间1个,按季度已申报就业补贴共45人、开展集中招聘2次、已申报贫困户一次性创业补贴8人;2019年我乡外出务工贫困人数为1183人,截止2020年4月26日,我乡已外出务工贫困人数为1370人(其中省外务工贫困人数793人、省内县外务工贫困人数237人、县内务工贫困人数340人、跨省点对点输送贫困人数0人)、有意愿要外出务工贫困人数0人、放弃就业务工贫困人数0人。推进电商扶贫和消费扶贫。持续推进电商扶贫和消费扶贫,我乡四个电商便民服务点在2月份陆续恢复营业,疫情期间未受到大的影响。抓好小额信贷工作。一是2016以来,累计发放扶贫贷款337笔,共1226.82万元;现存量扶贫贷款有228笔,共845.03万元,截止目前新增贷款(续贷)5户14.9万元;二是已通过走访、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截止5月7日,全乡扶贫小额信贷逾期5户11.23万元,已成立专项清收工作组,制定“一户一策”,对逾期户加大清收力度,预计年内全部完成回收。
(六)加强精准帮扶。我乡已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2020年初脱贫监测户5户10人,边缘户16户52人进行实时跟踪帮扶,制定和调整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结合“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活动以及“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排查过程中,对贫困户、边缘户反映的所有问题和诉求,一律记录在表,不遮不掩,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同步开展再核实,力求所有问题能够一次入户,一次发现,一次汇总,一次解决。在入户同时对疫情防控、务工政策和集体土地危房拆迁工作进行宣传,并帮助贫困户进行国办系统APP注册。
(七)大力推进问题整改。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我乡于4月2日上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认领的53个具体问题,结合我乡实际认领32个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每周进行更新;二是于2020年4月2日下午组织召开了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要求乡直各部门、各村积极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承担整改任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在5月底之前完全部成整改任务。
(八)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2020年安排扶贫项目数8个、计划投资总额200万元、已开工项目数7个,较2019年安排扶贫项目数减少2个,计划投资总额减少11万,2019年实际开工项目数10个、实际拨付资金217.234万元。
(九)持续提升双基建设水平。截止目前,三个非重点贫困村中,童家河有1个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在建;东溪村有5个贫困发生率高非贫困村需求清单项目在建,有1个“四好”农村路项目在建;杨三寨村有2个一事一议项目在建,有2个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在建,有1个移民后扶项目在建,所有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力争6月底建设完成。同时乡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为认真贯彻宁德市安监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松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治理和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为松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检查整治对象
街道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场所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消防许可、施工和试生产过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评审和演练情况等。
实施步骤
本次大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30日)。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30日—6月30日)。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完善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计划,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对火灾隐患突出、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切实按照要求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ickievv”为你整理了这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淮北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淮北市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烈山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烈山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总结专项治理经验
结合专项治理文件要求,8月29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审批的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发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艺术培训中心(原SSK艺术教育宋疃校区)存在安全出口仍是卷闸门、未按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灯等问题,督察组第一时间下达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于一周时间全部整改到位;对淮北市烈山区古饶艺术培训中心等四家单位教学用房无鉴定报告的现状,责令相关机构立即申请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通过本次督查,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培训行为,能够按照区教育局审核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杜绝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区教育局借助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等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各集团校、直属校、中心学校转发相关文件,提高百姓对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宣传,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管理、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整改要求、实施步骤及各部门职责,从而净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外部环境。借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大力宣传古饶艺术培训中心、宋疃艺术培训中心、艺智林辅导艺术培训中心、烈山区新风花园SSK艺术培训中心四家白名单机构的先进做法,从而提高社会认可度。
(四)加大督导追责力度。9月初,区教育局会同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学校分管领导及已审批的四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会后,对我区主城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综合检查,查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4家(睿思教育东方之子外国语学校烈山分校、王老师学生之家、天之步步高学生之家),责令立即停办,并对违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约谈。
三、存在的问题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大部分较为简陋,办学条件不达标,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学历、专业不能完全匹配。其次,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完善,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仍存在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再次,部分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场所较为隐秘,没有宣传标牌,排查难度极大,存在较大隐患。最后,已审批的培训机构不能严格按照核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超大纲现象,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下一阶段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烈山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厘清权责、健全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力度。依法依规修订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畅通审批“入口”,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证照。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正确认识,正确看待当前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有序推进、形成合力。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积极配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四)加大有偿家教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校外办班的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时刻保持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