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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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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论文

第1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教师先引导学生复习旧知,激情导人。背诵《中国历史朝代歌》。然后提问同学们,由这首朝代歌,想到了哪些历史人物?又想到了哪些历史故事?教师再小结:是啊,我们祖有上下五千年的辉煌文明,在这滚滚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多少令人难以忘怀的仁人志士,又发生了多少荡气州肠的故事!有一位了不起的作家根据祖围的历史写了一本书,他就是——《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节课,我们就来好好地了解这本书。(板书:《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设计意图: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上学期,孩子们学到了中同历史朝代歌,对中历史上朝代的前后顺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每个朝代的一些重要人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设计此环节,旨在唤醒孩子们对中历史的一记忆,初步激发孩子们对《林汉达中闰历史故事集》的兴趣。)

2.达标

(1)指导读《序》。读一本作品,千万别忘记读《序》,它能告诉我们关于一小书的许多东两。清你翻至第一页,认真读一读《序》,看看你能了解到什么信息?如果是自己的书,你可以在上面圈圈画画,做做批注。(生读《序》)然后引导学生交流。(教师出示作者照片)学生交流后教师再总结出示作者简介:著名教育家,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儿童读物作家。出生在贫苦家庭,靠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后又去美国留学,得到硕士、博士学位后回到上海,当了教授。抗战时期,林先生的生活非常清苦,他一边教书一边研究汉字改革,一边编写历史故事,著有《上下五千年》《东周列国故事新编》等。本书是一部历史故事集,从周朝东迁一直讲到晋朝统一全国为止,前后一千零五十年;两大特点,语言上富有口语化,内容上真实性。(板书:口语化、真实性)

(2)欣赏目录。目录部分一共有7页,快速浏览一下,说说你的发现。每个故事的题目都是四字词语,大部分是成语,看上去很舒服,有一种整齐的美。因此这本书又多了一个特色。(出示课件:目录以成语形式呈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本成语故事集。)划分为五个时间段(板书),每个时间段中间用一幅图隔开。这样设计有什么好处?(小结:方便我们查找需要的故事,也方便我们分朝代记忆。)(设计意图:一般孩子看书,总是忽略了《序》和《目录》这两部分,直接进入书的正文部分。其实,阅读这两部分能让我们了解到整本书的许多信息,如作者的情况、该书的创作背景等。设计此环节就是告诉孩子们一种读书的方法:阅读整本书,我们可以先看看它的《序》和《目录》,掌握与该书有关的一些信息,这对尽快进入本整书的阅读,提高阅读效率是大有好处的。)

(3)欣赏正文部分。(正文部分请同桌一起翻阅讨论)插图—又一大特点:(板书)图文并茂。具体分析:①再看看这些插图还有不同呢!彩色的:重大历史事件;黑白的:故事中的精彩场面。哇,林老先生可真是同学们的知音呐,就怕我们看书累,还匠心独运地安排了那么多丰富有趣的插图,这样的书谁不爱看呢?②还有两幅地图:P153春秋地图、P335战国地图。③你知道为什么这两个时代的作者要安排这两幅地图吗?(春秋战国这两个时代是我国历史上比较混乱的时代,情况比较复杂,当时在中国大地上,并列着多个诸侯小国。这些小国各自为王,又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而不断挑起与邻国的战争,因此局势不断发生变化。对照这两幅地图,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故事,了解当时的情形。孩子们看,林老先生是多么细心,为我们想得可真周到!)关注括号:看看括号里都是什么内容?(生字有注音;难理解的有注解,这样读起来就更方便了。)

(4)欣赏故事《卧薪尝胆》。书中有一个我们已经学过的故事《卧薪尝胆》(出示课件)①先讲讲你熟悉的故事。②读书中描述的这个故事。(P147--P152)。③比较,与你之前熟悉的故事有什么不同?读后有什么新的收获?(更真实、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丰满;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设计意图:语文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法。“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该以教师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设计此环节,主要是希望通过孩子们在自主的合作阅读基础上去发现作者的写作特色以及本书的编排特点。与以前学过的故事作比较。则更能让孩子们了解这本书语言与内容上的可读性,激发孩子们的阅读欲望。)

(5)熟读《编后记》。《编后记》往往是对一本书的内容或写作过程的补充说明,阅读它,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这本书。请把书打开到P801页,仔细阅读《编后记》,看看你能不能有新的发现。(重点:“很可惜‘一个朝一本’的夙愿没有实现。”)师:多遗憾呀!如果林老先生还在,也许我们还可以看到宋朝故事、清朝故事、明朝故事原来这本书可以说是林老先生生命之绝唱(板书)呀,这更显得这本书弥足珍贵。同学们,此时,我们捧着的岂止是林老先生编的一本书,它是林老先生一颗炽热的心!(没计意图:此环节是刈‘孩子们测读这本书的情感的进一步激发)

3.补标

孩子们,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想如何读这本书?怎样才能读好这本书?(达标②)(按顺序;按兴趣;定计划)师:但老师建议这本书要按顺序看,因为《编后记》上有这么一段衍:(出示)“中国历史悠久又深厚,那么多人物、事件,写起来是个难事。林汉达先生用丝线串珠的办法,把人事历程连接起来,既重点突出又不使中断,上勾下连,大故事套着小故事,浑然成一体。”既然是历史故事,耶就有一个时代先后的问题,按顺序看,就能在大脑中尽量形成对整个历史的完整连续性。看书时还得讲究方法,对自己感兴趣的故事可精读,也可做一些摘记,或写写读后感,这样,你的收益会更大。(设计意图:孩子们看书往往会凭自己的『剜读兴趣,并不会考虑适合阅读方式。此环节就是让孩子们明白,读不同的书应选择不同的阅读方法,才能取得较好的阅读效果。)

4.总结

第2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用古诗词作为课堂的开篇,吸引学生的关注,有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提高课堂效果。大学生经过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历史知识积累,对历史知识有了初步的掌握,但同时也认为历史这门课不过如此。这种心理相当普遍,容易导致学生产生厌倦心理,出现对历史课不重视、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其实,中学阶段掌握的历史知识还很有限,深度也不够。师范院校历史专业学生的毕业去向大多是走向社会,进入中学任教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将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而大学四年是开阔眼界、打实基础,为以后走向社会教书育人或进行科研储备知识的关键时期,所以,对高师院校历史专业的学生而言,这种心理必须纠正和改变。否则,学生就会在浑浑噩噩中虚度大学的美好时光。已经成人的大学生有一定独立思考能力,对他们只能引导而不能强制,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引起他们的反感。针对学生的此种心理和特点,教师在讲课时,利用古诗词具有语言精辟、生动,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的特点,把与课堂内容相关的古诗词配以形象的图片,做成幻灯片,通过科技手段巧妙地与要讲的内容结合起来,作为课堂开篇,能够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引起学生兴趣的目的。例如,在给学生讲授先秦著作《穆天子传》时,教师可以利用幻灯片先呈现出传说中的西王母美若天仙的形象,以及周穆王的画像图片,并在旁边打出唐代大诗人李商隐的《瑶池》:“瑶池阿母绮窗开,黄竹歌声动地哀。八骏日行三万里,穆王何事不重来。”进而向学生解释此诗的含意。瑶池是传说中昆仑山上池名,西王母的居处。黄竹是一个地名,传说穆王游黄竹之丘,遇风雪,见路有冻人,作诗三章哀之。他曾乘八匹骏马拉的车西游至昆仑山,西王母宴之于瑶池,临别对歌,相约三年后再来,但不久后穆王便死了。在这首诗里,虽然诗人是通过描述穆王与西王母相会的故事来讽刺当时唐朝的皇帝,但其所引内容却是《穆天子传》中所记内容。通过对该诗的讲解,给学生展现出一个周穆王和西王母之间悲戚爱情故事的场景,然后趁机向学生提出一个疑问:难道《穆天子传》就是仅仅记述穆王与传说中的西王母之间的爱情故事吗?以此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欲知其详的好奇心理,从而自然而然地引入讲课内容。

二、加深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

由于篇幅的限制,教材对历史过程和事件的叙述大多比较概括,很难用更多的材料支撑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历史事实,故在历史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古诗词的生动性和形象性,从侧面再现相关史实,加深学生对相关史实的理解。比如讲唐朝历史,我们都知道,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时期,是封建社会发展繁荣阶段的高峰。唐朝的强盛,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与当时便利的交通有密切的联系的。唐人重视驿道,这是发展交通必有的设置。重要的道路沿途都设有驿站。驿道之旁置有店肆,备有驿驴,所谓“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1]41,来往方便。唐朝规定三十里一驿,若地势险阻及须依水草的,也不必拘泥于三十里的常数。当时全国共设驿站1639所,这些驿站为来往客商提供了极大方便。河南地区因地处中原,大运河及唐朝经济生命线的“河汴之路”通过此地,加之是东都所在地,故河南的内外交通均十分发达,形成了以洛阳为中心,东部以汴州为转折点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所以,在讲到唐朝的有关历史时,为了让学生更深入理解“河汴之路”与唐朝经济发达状况的关系,教师亦可利用唐诗来表现此交通路线的繁荣与兴盛。唐朝时期,由长安东经虢、陕二州,洛阳,郑,汴直达东南各地的这条道路,横贯河南地区,是唐朝最为重要和繁忙的交通线。高宗时曾把长安和洛阳作为他的东西二宅,经常往来于两都之间。此道的繁忙之状,唐诗中多有记载,如:刘禹锡《送王司马之陕州》:“两京大道多游客,每遇词人战一场。”杜牧《汴舟行答张祐》:“千万长河共使船。”祖咏《过郑曲》:“路向荥川谷,晴来望尽通。细烟生水上,圆月在舟中。岸势迷行客,秋声乱草虫。旅怀劳,淅淅有凉风。”王建《汴路即事》:“天涯同此路,人语各殊方。”这些都是描写此道的繁忙之状。大量的文人墨客往来于此道之上,留下了大量的诗篇,“可以称之为典型的唐代文学之路”[2]60。当然,全国各地的商船亦是川流不息,“公家运漕,私行商旅,舳舻相继”[3]137;“宋郑两郡,地管御河,商旅往还,船乘不绝”[4]2483。通过引用、讲解这些诗词,可以使学生充分了解这条道路的重要性与当时唐朝经济的繁荣;同时也能够使学生加深理解这条通道与唐朝灭亡的关系,即唐朝后期,这条经济生命线经常被割据的藩镇阻断,进而威胁到唐朝政权的稳定,以致唐朝最后灭亡。

三、了解历史人物,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当今历史教学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借历史知识,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使学生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在此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实现包括个人梦在内的中国梦而奋发努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教师在教学中就可以选择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大量歌颂吟咏历史英雄人物事迹的诗词,通过形象生动的文学语言,激励和鼓舞学生的士气,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比如讲到南宋著名的抗金英雄岳飞时,就可以利用岳飞那首脍炙人口、气势磅礴的《满江红》,通过讲解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绍兴六年(1136),岳飞率军从襄阳北上,陆续收复了洛阳附近的一些州县,前锋逼近北宋故都汴京,大有一举收复中原,直捣金国的老巢黄龙府(今吉林农安,金故都)之势。但此时的宋高宗一心议和,命岳飞立即班师,岳飞不得已率军退到鄂州。他痛感坐失良机,收复失地、洗雪靖康之耻的志向难以实现,在百感交集中写下了这首气壮山河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憾,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5]1246这一首气壮山河、传诵千古的名篇,表现了作者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洋溢奔涌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使学生热血沸腾,爱国热情强烈地迸发出来。除了岳飞本人留下的佳作之外,后人亦有很多诗词歌咏其人其事,这些诗词亦可从侧面丰富学生对岳飞的认识,使岳飞这个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如胡铨的《题岳忠武王庙》:“匹马吴江谁著鞭,惟公攘臂独争先。张皇貔貅三千士,搘拄乾坤十六年。堪悯临淄功未就,不知钟室事何缘。石头城下听舆议,万姓颦眉亦可怜。”该诗表达了作者对岳飞之死的惋惜之情,同时,一个扬鞭策马、奋勇当先、带领兵士冲锋陷阵的英雄形象亦跃然纸上。通过对这些诗词的讲解,学生感到历史人物不再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的一个个符号,而成为一个个真实生动的形象屹立在自己面前。列宁曾经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英雄人物形象在学生心中树立起来,如此方能让学生的心灵得到净化、觉悟得到升华,从而激发其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教学实践,笔者发现恰当引用历史人物所写的诗词,不仅可以起到揭示历史人物的内心世界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历史人物。在加强对相关历史知识理解的基础上,历史人物的事迹也可以使学生受到启迪和教育。

四、培养学生发散思维,提供研究历史问题的新角度

高师院校历史教学的目标,一方面要帮助学生夯实基础,升华认识,为将来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储备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为其进一步深造扩展眼界,提高学术能力。过去的历史研究,大多以传统的古籍文献为基础来进行,随着历史研究的不断深入,考古资料、田野调查资料、方志等资料也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但对长期被认为文学色彩较浓的诗词相对重视不够。诚然,古诗词有其艺术夸张和不实之处,但有些内容是可以指实的,如一些诗词当中涉及的地名或道路交通线等就完全可以为我们进行相关历史研究提供可靠的证据,尤其是对于研究历史地理问题更是如此。[6]比如讲到唐代大诗人王维,其晚年由于政局变化无常,隐居于陕西的终南山之中,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在此期间与好友裴迪交往甚多,但当时的具体情况、其所居的生活环境到底如何,历史均无记载。

王维与裴迪留下的唱和诗,为我们复原当时的场景提供了一个视角,使得我们更进一步了解王维成为可能。“辋川”指群山诸水环绕,清代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里记载:“辋谷水在县南八里,谷乃骊山、蓝田山相接处。山狭险隘,凿石为途,约三里许。商岭之水由蓝桥伏流至此,千圣洞、细水洞、锡水洞诸水会焉,如车辋环辏,由南而北,圆转二十里。过此则豁然开朗,林野相望。其水又西北注入于灞水,亦谓之辋川。”[7]2563也就是说,王维居住地的大环境大致如此,其具体情况我们可以从他与诗人裴迪的唱和诗一窥究竟:北垞(王维)北垞湖水北,杂树映朱栏。逶迤南川水,明灭青林端。北垞(裴迪)南山北垞下,结宇临欹湖。每欲采樵去,扁舟出菰蒲。欹湖(王维)吹箫凌极浦,日暮送夫君。湖上一回首,青山卷白云。欹湖(裴迪)空阔湖水广,青荧天色同。舣舟一长啸,四面来清风。南垞(王维)轻舟南垞去,北垞淼难即。隔浦望人家,遥遥不相识。南垞(裴迪)孤舟信一泊,南垞湖水岸。落日下崦嵫,清波殊淼漫。临湖亭(王维)轻舸迎上客,悠悠湖上来。当轩对尊酒,四面芙蓉开。通过这些唱和诗,我们可以看出,王维的居所就在欹湖边,而且临湖建有一亭,在此迎送与招待好友。欹湖是一个湖面广阔的自然湖,周围森林茂密、生态良好,有多条小河注入其中。在欹湖的岸边还有两个小山包,一个在湖的南部,一个在湖的北部,即南垞与北垞。王维住在南部的小山包附近;裴迪则住在湖北部的小山包附近,他要经常泛舟欹湖,到南山中去采樵,故二人隔湖往来,临湖对饮,开窗面对清波淼漫的欹湖,享受着徐徐清风,过着诗情画意般的惬意生活。

第3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l材料与方法

1.1供试菌株蘑菇JY一l菌株,引自浙江。

1.2试验方法3月开始由我市最大的蘑菇菌种制作大户生产原种,5月制栽培种,6月初~10日堆料,采用上海农科院食用菌所研制江阴市食用菌指导站生产的“蘑菇增温发酵剂”进行堆料,现将其工艺过程简述如下。

1.2.1配方按lllmZ用量,稻麦草2。。okg,尿素Zokg,菜饼粉sokg,复微石青sokg,干猪粪sookg,新鲜米橄右okg(或狱皮),石灰约sokg,增温剂Ikg。

1.2.2操作流程①截草:稻麦草预先截成10~20cm段备用。②预湿:稻麦草用浸水或淋水方式使其充分吸足水分,含水量达7。肠左右,感官测定以手紧捏滴水3~5滴为宜。③软化:将草料铺成宽Zm、长度不限、厚约20cm,在上面撒一层化肥、铺一层草,在草层上撤石灰后铺一层草,再撤石灰,如此层层相夹,直堆至高1.3~1.sm,堆完后外班塑料薄膜,3~4天后翻堆一次,共7天。④拌小堆料:软化操作结束的这天晚上,将石青、粪粉、饼粕粉、米糠、增温发醉剂充分混合,加水至含水童达60写,感官测定以手握成团,抛地能散即可.夜膜闷堆8~12小时。此操作也可在室内进行,增温发醉剂可在闷堆结束时混入。@混堆:大堆草料和小堆料均匀混合。至此,室外堆料告一段落。⑥进房发醉:6月20日左右进房进行床架发醉。菇房先经常规空房消毒,大小堆料混合后直接进房上床架。控制含水分63写~65%,底层暂不放料,料层厚50~60cm,进完后封闭门窗,地窗留缝约scm通气.在增温剂所含微生物群作用下,很快进入升温发醉期,料温在2~3天达到70℃左右,以后自然下降,这阶段要注意对菇房的保温,要求在52℃附近保持72~弱小时,料温降至46℃以下可开门窗通风,发醉过程9~10天.⑦播种覆土:料温降至室温即可翻格播种,于7月初播种,7月15日采用河泥曹糠极土,8月2日开始出菇,至9月中旬出菇结束.

2结果与分析

原种和栽培种制作质量较好,菌丝洁白无杂菌.堆料采用了增温发酵剂后,不仅具有省工、节能、降本、高效等优点,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播种后,按照高温蘑菇特殊的环境要求,床面覆盖报纸,菇房密闭以提高C仇浓度,发菌情况良好。但覆土后,有一户菇农的2间菇房首先在覆土层下方至培养料间发现了白色杂菌,其后迅速蔓延,并形成了白色球状子实体.我们采取了“克霉灵”喷施、石灰覆盖等措施,均未取得好的效果。由于该杂菌发病位置特殊,且蔓延迅速,有子实体形成,又没有好的消灭方法,致使落菇菌丝开始萎缩,不出菇或极少出菇。其它10户菇农的菇床先后也发生该病,仅轻重程度不同,产量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32如公菇床总.产金3o28kg,平均单产仅2.29kg/m之,但创产值也达37·50元/m,,平均单产值16.37元/kg,大部分菇农都有了较好的收成。详见表1.从表i可看出,杂菌的出现是影响本次试验的主要因素。据我们初步观察分析,该杂菌可能是扰抱褐地碗菌,属真菌门子囊菌亚门,30℃时致殖速度较20℃时快l。倍以上。而该高温蘑菇则要求28℃以上才能出菇,发菌阶段又需提高CO:浓度,因而高温、高湿正好也为该杂菌创造了有利的生长条件,助长该杂菌的支延。

此外,我们分析发现.培养料pH值偏酸,,土层过厚、菇房透气性差都有利于杂菌繁殖,而影响出菇.

3小结与讨论

第4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首先碰到的困难是,对字义、词义的理解。中国的字义、词义变化很大,往往一字一词多解。例如,"玄黄"一词,一般是天地的代称,有的却指丝帛,有的又作疾病解,需要将这两个字的上下文联系起来,才能界定它的含义。这种变化在诗词中尤其显著。又如长安原是汉、唐的京城,可是在旧体诗中常把长安泛指京城,不论在哪个朝代。这还容易理解,如把京城称"日边"、"日下",就难懂了。又如酒,李白诗中叫"中圣",杜甫诗中叫"竹叶",李贺诗中叫"琥珀"。《致》中说:"李贺诗很值得一读",李贺诗有一特点:好用代词,不直说物名。如剑曰玉龙,天曰苍圆,秋花曰冷红,春草曰寒绿。中国古典诗词讲究比喻,其中明喻、暗喻比较容易看懂,借喻则难懂,弄通它需要具备有关的知识,例如柳宗元《郊居》:"莳药闲庭延国老,开樽虚阁待贤人。"以"国老"代甘草;以"贤人"代浊酒。又如苏轼《雪》:"冻合玉楼起寒粟,光摇银海眩生花。"以"玉楼"代肩;以"银海"代目。这些在读诗词时都得好好琢磨。

诗词,尤其是格律诗,因为受押韵、平仄、对仗等要求的制约,有的字的字义往往是似而非,不像在散文中那样确切。如李群玉《送萧十二校书赴郢州婚姻》:"马穿暮雨荆山远,人宿寒灯郢梦长。"自古都说"夜长梦多",而这里为什么偏说"梦长"?这除了表示新婚情绵绵之外,还因为这首诗押的是"阳"韵,所以用了"长"字。下面是两例是为了平仄合辙而迁就用字的。杜甫:《春望》"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只有白发搔更短的,哪来的白头搔更短呢?因为这一句按格律应是"平平平仄仄",第一个字可以不论,第二字不能通融,必须是平声,而"发"字恰是仄声,那就只好用平声的"头"字来代替。李商隐《无题》:"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只有桂花香,哪来的"桂叶香"!因为这一句按格律应是"仄仄平平仄仄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第六个字必须是仄声,通融不得,那就只好以仄声的"叶"字来顶替平声的"花"字。

为了对仗而迁就用字的更常见。如杜甫《春宿左省》:"星临万户动,月傍九宵多。"意思是星斗灿然欲动,临于万户;皓月当空,光明于九宵。若在散文中,这个"多"字就显得多余的了,而在这首诗中,却是不可少的,一来以"九宵多"与"万户动"相对仗,二来是为了押韵,这首诗押的是"歌"韵。又如杜甫《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其四):"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这一联的意思是:自己的生计全靠黄阁老来照顾,而衰老的身体则托付给丹药来治疗了。其实作者服用的未必就是"紫金丹",其所以用这一词,完全是为了与出句的"黄阁老"相对仗。

读诗词,对字义、词义的理解,不能太较真----死抠字眼儿,需要联系诗词诸要素来"望文生义"。初学者如果有教师辅导,当然方便得多;若没有这条件,那就需要购置注释比较详尽的选读本,还要具备《词源》、《辞海》之类的工具书。

第二个难点是语法。白话文与文言文的语法有很多差别,诗词的语法与文言文接近,但又有很大的差别。一是因为在诗或词的一句区区几个字之中,要舒展相当丰富的想象,不得不力求简洁,凡是可以省去的字,尽量省去;二是受句式、字数、格律等要求的制约,有时不得不把词的位置变动,或者改变词性,突破常规句法。诗词的语法相当复杂,初学者也难一时全弄通。

(一)首先是省略。最常见的省略是姓名,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其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宵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运移汉祚终难复,志决身歼军务劳。

诗的第一句中的"诸葛"是诸葛亮的简称;第五句中的"伊吕"是佐商汤王的伊尹与佐周武王的吕尚的简称;第六句中的"萧曹"是西汉初丞相萧何与曹参的简称。在诗词中往往把春秋时齐国的政治家、知心朋友管仲和鲍叔牙简称为管鲍,把汉朝的史学家班固和司马迁简称为班马,文学家扬雄和司马相如简称为扬马,在爱情故事中又把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简称为司马文君。

诗句中常常省略介词、连接词、动词、副词、谓词等。例如:

王维《山居秋暝》:"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这两句按常规语法应是"明月照于松间,清泉流于石上。"这里省略了个"于"字,并且把动词的"照"、"流",和宾词的"松间"、"石上"换了个位置,也可算作倒装句。在诗词中,常把"于"、"则"、"而"、"有"等字省略了的。这种省略比较容易理解,某些省略了动词、谓词的句子就比较费琢磨些。又如,杜甫《喜观即到》:"江阁嫌津柳,风帆数驿亭。"这两句的意思是:"江阁久凭,嫌津柳之碍目;风帆渐近,数驿亭以慰心。"词的省略更是常见。例如李清照的《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现将词中省略的词语用括号括起,表达如下:

昨夜雨疏风骤,(女主人)浓睡不消残酒。(早晨女主人)试问卷帘人(今天景色如何),(侍女)却道"海棠依旧"。(女主人纠正说:)"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因此说,诗词中不完全的句子经常见。诗词是最精练的语言,几十字中要表现尺幅千里的画面,句子结构要压缩。一般是无谓语,或谓语不全。如所谓名词句,一个名词性词组,就算一句。例如杜甫的《春日忆李白》中有: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是说李白的诗清新得像庾信的诗一样,俊逸得鲍照的诗一样。当时杜甫在渭北(长安),李白在江东,杜甫见了暮云春树,触景生情,引发了甜蜜的回忆。意思很清楚。

又,崔颢《黄鹤楼》:“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里“晴川历历”是一句,“芳草萋萋”是一句,“汉阳树”与“鹦鹉洲”则不成句子。但汉阳树和晴川,芳草和鹦鹉洲的关系却表达出来了。因为晴川历历,所以汉阳树更看得清;因为芳草萋萋,所以鹦鹉洲更美。

又,杜甫的《月夜》:“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云鬟湿”是一句,“玉臂寒”也是一句,但“香雾”和“清辉”则不成句子,而关系是很清楚的。杜甫惦念妻子,想象她在富县(陕西)独自一人观看中秋明月,在乱离中惦念丈夫,深夜无眠,云鬟为露水所侵,已经湿了,有似香雾;玉臂为明月的清辉所照,越来越感到寒冷了。

有时,表面上好象有主语、动词、宾语,其实仍是不完全句。如苏轼《新城道中》“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这不是两个意思,而是四个意思。“云”并不是“披”的主语,“日”也不是挂的主语。岭上积聚了晴云,好象披上了絮帽;树头初升起了太阳,好象挂上了铜钲。

(二)在诗词中,为了适应声律的要求,在不损害原意的原则下,诗人可以对语序做适当的变换。如七律《送瘟神》第二首:“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第二句的意思是中国(神州)六亿人民都是舜尧。依平仄规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所以“六亿”放在第一二两字,“神州”放在三四两字,“尧舜”说成“舜尧”。“尧”放在句末,还有压韵的原因。

又,《浣溪纱.1950年国庆观剧》后阕第一句“一唱雄鸡天下白”是“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意思。依平仄规则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所以“一唱”放在第一二两字,“雄鸡”放在三四。

《西江月.井冈山》:“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壁垒森严”和“众志成城”都是成语,但是,由于第一句应该是“仄仄平平仄仄”所以“森严”提前到三四字,“壁垒”后置。

《浪淘沙.北戴河》:“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曹操《观沧海》原诗是:“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单依《浪淘沙》规则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故“萧瑟”放一二,“秋风”放三四。

语序的变换,也不能单纯了解为适应声律要求。它还有积极的意义,即增加诗味,使之成为诗的语言。杜甫《秋兴》(第八首)“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要认为应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那就错了。“香稻”、“碧梧”放前,表示诗人所咏是香稻和碧梧,反是则所咏是鹦鹉和凤凰,不合秋兴题目。又,杜甫《曲江》第一首“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上句有“看”则“经眼”好象是多余,下句“伤多”(感伤很多)似应在“莫厌”之前,但若然则即使平仄不失调,也是诗味索然。所以,这些地方如果按散文要求,那就是不懂诗词艺术了。

念奴娇赤壁怀古

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P><P>醉花阴

李清照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渔家傲

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凉州词

王瀚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P><P>(三)诗句中改变词性也是常见的。例如:杜甫《漫兴》"糁径杨花铺白毡,点溪荷叶叠青钱。"第一句中的"糁"字原是名词,即米饭粒,可是在这里却作动词"抛撒"解。这两句的意思是:米饭粒似的杨花,抛撒在路上,像铺上了一层白毡;小小的荷叶,点在溪面上,象叠起的青钱。还有名词当作形容词的,如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曙"和"春"字都是名词,可是在这里"曙"用来成了形容"云霞","春"用来形容"梅柳"。这两句的意思是:云霞和太阳一同从海上升起,像曙光一样;梅柳在江南(渡江),早已着上春色。还有动词作形容词用,形容词作动词用,动词作副词用的,这里不一一例举了。所以读诗词更讲究"咬文嚼字",咬出文外之义,嚼出字外之意。各种版本的注释也不尽一致,还要靠读者自己多琢磨。

第三个难点是弄通古语、典故。用古语、典故状物、写景、伤时、感事、酬谊、抒情,是中国古典诗词艺术的传统和特点。读一首诗或词,若不把其中的古语、典故等原委弄明白,就不能理解全诗(词)的含义,更谈不上领略其意境和艺术构思。例如李白《送贺宾客归越》:

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

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

这是诗人为他的好友贺知章还乡时写的一首送别诗。贺知章在朝庭官居太子宾客,故称贺宾客;贺是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属越地,故云归越。镜湖就是绍兴的鉴湖;贺知章自称"四明狂客",故曰:"狂客归舟逸兴多"。诗的后两句用了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王羲之喜爱白鹅,山阴有一道士,请他写《黄庭经》(道教经典之一),以所养的一群白鹅为报酬。贺知章也是书法家,工草隶,亦是山阴人。诗中以王羲之比贺知章,说《黄庭经》换白鹅的故事,又将在山阴发生了。现在有的学书法的同志,把这首诗写成条幅送人。若是送给离退休好友,没问题;若是送给在职的就不适合了,因为贺知章是向朝庭请渡为道士而还乡的。若是对方也爱好书法,很相称;否则就显得勉强了。

白居易遭权贵所忌,被贬谪为江州司马,赴任途中唱和他的好朋友元稹《放言五首》,写了一组政治抒情诗,亦名《放言五首》。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己见,每一首中都引用典故或古代警语名句,宣泄不满和劝导朋友。中的"九一三"之后,社会上曾传抄其三: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诗除了以"试玉"、"辨材"作比喻,表示受诬陷的人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自会澄清事实,辨明真伪外,还举了两个历史故事。一个是周公佐成王,当时曾有人怀疑他有篡权的野心,但历史证明他对成王一片赤诚;一个是西汉末年王莽"爵位愈尊,节操愈谦",但历史证明,他的谦恭是假,代汉篡权才是他的真面目。读者若不弄清这两个典故,就很难理解这诗所包涵的深刻哲理。《放言》其二:

世途倚伏都无定,尘网牵缠卒未休。

福祸回还车转毂,荣枯反复手藏钩。

龟灵未免刳肠患,马失应无折足忧。

不信君看奕棋者,输赢须待局终头。

第一句的"倚伏"二字,系引自《老子》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这一警语名句的简化,意思同现在我们常说的坏事可以变好事、好事可以变坏事差不多。第二句的"尘网"是把现实世界看作束缚人的罗网的意思。陶潜《归田园居》:"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第四句中的"手藏钩",是古代一种将钩藏在手中叫别人猜的游戏。第五句中的"龟灵"是占龟卜卦虽然灵验的意思;"刳肠"即开膛剖肚之患。第六句中的"马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典故的简称。读者如果不把这些词的原委和含义弄明白,就很难理解这首诗所反映的祸福观,以及诗人遭受打击之后的政治上不服输的精神。

有一点古籍基础的人,对诗中的古语、典故比较好理解些,但也不能对所有这些一看就明白,因此读诗词时就要好好读注释。但是现在出版的古典诗词选本,对典故的注释有的太简单,甚至语焉不详;有的诗词《鉴赏辞典》,撰稿人解析评论甚详,而忽略对古语、典故的注释。所以必要时还得查到典故出处,找出原著来读。有的诗人,如晚唐李商隐和北宋受他影响颇深的"西昆派",其作品用典,爱用古语、典故,有的是非常晦涩难懂的。所以元好问在《论诗绝句》中说:"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意思是:西昆派的诗虽好,但诗中典故太难懂了,需要西汉郑玄那样的经学大师来作注解。初学者碰到这种情况,那就来个"不求甚解",或者"绕道走",无须花过多的时间去死抠。

此外,要弄懂古代许多名词称谓,也是很费劲的。例如,我国古代天文学家,在黄道赤道两侧一周,选取了二十八个星宿作为观察天象的标帜,称为"二十八宿"。在古典诗词中,往往以二十八宿的名称表示方位或地域,多数人不看注释,是弄不明白的。

领会诗意,这方面学问最大。中国的诗词,尤其是那些比兴诗,都是"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司马光:《迂叟诗话》)这个"思"字是大有学问的。有的诗词,字面上难懂,但只要从字面上弄通了,诗意也就大致领会了。有的诗词,字面上很容易懂,而要真正领会诗意,却很不容易。例如,苏轼的《花影》:

重重叠叠上瑶台,几度呼童扫不开。

刚被太阳收拾去,却教明月送将来。

乍看,这首诗是咏物诗,很明白;细细琢磨,则是首政治抒情诗,不简单。原来是苏轼慨叹他的政敌-----所谓"熙丰小人"----在宋神宗死去、哲宗即位、高太后临朝时,全被贬谪(刚被太阳收拾去);而到高太后死去、哲宗亲政时,又全被起用了(又教明月送将来)。是苏轼用以抒发政敌被起用的愤懑的。又如柳宗元的《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乍看,是首写景诗;其实是柳宗元被贬到永州之后,借歌咏隐居在山水之间的渔翁,来寄托自己孤傲的情感,抒发政治上失意的苦闷和孤愤的,是首深沉而含蓄的政治抒情诗。又如王建的《新嫁娘词》: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意,先遣小姑尝。

乍看,是首人物素描诗;其实是作者抒发屈居卑下、操刀捉笔、仰人鼻息的官府小吏的牢骚的。王建这位中唐著名诗人,出身寒微,中了进士之后,晚年才为陕州司马。司马是州郡的属吏,位在别驾、长吏之下,等于现在的小科员。与这首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朱庆余的《闺意献张水部》: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乍看,是首写新嫁娘情怀的诗;其实是作者进京应考时,呈给张籍投石问路的诗。张籍是中唐著名的乐府诗诗人,和王建齐名,世称"张王",历任水部员外郎、国子司业等职,故世称张司业或张水部。其乐于提携后进又与韩愈齐名,故朱庆余写了这首诗,首先征求张籍的意见。作者把张籍比作新郎,主考官比作姑舅(公公、婆婆),自己比儿新娘。

上述那个"思"字,是指有事实根据的分析,不是胡猜。这里说的事实,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作品的时代背景;二是作者特定的境遇和心态;三是作者创作时的用意。

有的诗词还要知道它的"本事",才能理解其意。所谓"本事",就是触发诗人词人写这作品的具体故事。例如杜甫《又呈吴郎》: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这诗的"本事"是这样的:杜甫飘泊到四川夔府的第二年,住在一所草堂里。堂前有几棵枣树,西邻的一个寡妇常来打枣,杜甫从不干涉。后来杜甫把草堂让给一位姓吴的亲戚(即诗题上的吴郎),自己搬到离草堂十几里远的东屯去住。不料这姓吴的一来就在草堂插上篱笆,禁止打枣。寡妇向杜甫诉苦,杜甫便写此诗劝告吴郎。以前杜甫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所以此诗题《又呈吴郎》。诗的大意是: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听任西邻来打枣,因为她是没有吃的、又无儿子的老寡妇。如果不是穷困到如此程度,她哪会来打枣呢?正因为她怀着恐惧心理,我不但不干涉,反面表示亲善。现在老寡妇见到你(远客),就提防你不让她打枣,未免多心;但是你一搬进草堂,就忙着插上篱笆,却象真的要禁止她打枣呢!这老妇人被官府剥削得穷到只剩下骨头了,使人想起兵荒马乱,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不禁热泪盈巾!若是你不知道这诗的"本事",你就不能逐句理解诗意,不能体会到诗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深厚感情。

第5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企业研发显性知识知识管理评价模型

一、相关研究述评

1.知识管理

管理大师KarlEricSveiby博士在1986年首先提出了知识管理的概念,彼得·德鲁克首先用知识管理一词来形容企业的知识活动过程。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彼得·圣吉出版的《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践》和日本的野中郁次郎等人进行了知识创新企业的研究,又将知识管理的研究带人了新的高度。知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在不断地飞速发展,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一种新的管理模式。

国内外有关知识管理的讨论日益增多,这也正切合了知识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日前国内外学者对知识管理的定义种类很多,并不统一,但知识管理的核心理念,知识管理的特征内涵都是一致的。知识管理即对知识进行的管理,包括知识的获取、选择、加工、传播、应用的过程,以期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种管理方式。

2.研发过程中的知识管理

研发过程可以看做是知识转换过程,将用户需求、技术知识转换为产品与工艺设计。知识转换的过程就是知识管理的过程,知识管理需要知识的共享,员工之间的交流和知识的再创新。传统的企业中,知识很难转化为成果,是因为大量的隐性知识不能外显,而显性知识只是冰山一角,个人的经验、技能、知识不能进行有效的表达,导致研发过程障碍重重,交流不畅,研发周期漫长。知识的转换过程显得非常重要。

有关文献研究表明: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维度对研发过程中的知识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如:陈劲(2004)从知识各项活动的维度研究了企业研发项目的知识管理问题;周勇士、张玉峰等(2004)从知识的运用方式维度探讨了项目研发中的知识获取和仓库体系构建等相关问题;张晓阳、孙宇等(2005)将产品的特点作为研发过程的依据,提出了研发过程每一个活动都以产品的功能性、可制造性、质量和可靠性为目标,是一个知识处理和转化的过程的观点。然而,到目前为止,对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评价问题依然有待于深入研究。

二、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评价体系

1.研发过程中的显性知识分类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知识的分类也是多种多样,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如:OECD(1997)将知识分为四类:知道是什么(knowwhat);知道为什么(knowwhy);知道怎样做(knowhow);知道是谁(knowwho)。姜晓林(2008)将知识分为个人知识和组织知识、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实体知识和过程知识,等等。归纳现有的文献,企业的显性知识一般可以从如下三个角度进行划分1)在企业内部可以按照知识发源人划分为个人显性知识和团体显性知识:个人显性知识就是个人掌握的,可以表达并可传递给团体的专利、技能等;团体显性知识是指企业所掌握的可以在团体成员之间交流的知识、技能等。2)在企业之间可以根据知识的共享程度划分为私有显性知识和共有显性知识。私有显性知识指被一方企业掌握但不与其他企业共享的显性知识。共有显性知识是指合作双方共同享有的以形式化语言存在的知识,如以图纸、共有专利等形式存在的知识等;3)从范围角度又可以划分为企业内部显性知识和企业外部显性知识:企业内部显性知识就是企业内部产生的、可编码的、可表达的,并不被外界模仿和共享的知识,是构成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知识。外部知识是存在于组织外部的显性知识。

根据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任务的不同,可以将过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的显性知识存在明显差异。依据文献[2][8][9]的相关研究,本文对企业研发过程中的需求识别研发构思、方案设计、方案实施、成果形成等阶段的显性知识进行了归纳总结,企业研发过程中各阶段所涉及的显现知识如表1所示。

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知识的需求识别与检索困难,知识的来源复杂,科研过程中知识的共享途径不明朗,科研成果的保留方式不当,造成知识的流失和浪费等。有关知识管理的问题涉及不同类型的显性知识,即使同一类型的显性知识在企业研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可见,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企业研发过程中的显性知识的评价指标体系。但是,在剥离不同阶段、不同类型显性知识差异的前提下,可以从研发过程显性知识形成的共性环节中提取出一些共性的评价指标。这些共性评价指标可以为区分企业研发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显性知识的相对重要性提供依据,也可以为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改进显性知识管理的效率与有效性提供积极帮助。

从知识管理过程的共性角度出发,在剥离企业研发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同类型显性知识差异的前提下,本文将研发过程中的显性知识评价指标分为如下三类七个共性指标:1)反映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的获得与识别过程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可识别程度、获取难易程度两个指标;2)反映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的传播与实现过程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可共享性、可编码度两个指标;3)反映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的利用与维护过程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当前有效性、可维护程度、将来可拓展性三个指标。上述评价指标不仅可以支持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更好地区分不同类型显性知识的相对重要性,也可以用于对企业存在的显性知识类型进行综合评价,针对不同的评估结果对其显性知识进行不同程度的运用和维护,以便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对知识的管理更有针对性,研发的过程也会因此更加规范化、有条理化。

3.评价指标的赋权方法

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表明: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AHP)被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各类评价之中。结合本文提出的企业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评价指标体系,下面对企业研发过程中AHP方法在显性知识评价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探讨。

(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根据研发过程中显性知识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如图1。

(2)构造判断矩阵。准则层中同一层次的两个元素之间相对重要性判断标度采用萨迪的1~9标度方法,即:两个元素相比时,两元素同样重要取值为1,一个元素比另一个元素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极端重要分别取值为3、5、79,而2、4、6、8则为相邻判断的中值。根据上述标度方法,建立显性知识指标层对综合评价层的判断矩阵A和显性知识方案层(类型层)对指标层的判断矩阵B1一B7。

(3)计算权向量并作一致性检验。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入的特征向量作为权向量CO,即Ac0=∞,经归一化后即为同一层次相应元素对于上一层次某元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值,用MATLAB软件可以求得A和B1~B7的最大特征hm=和相应的特征向量。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用随机一致性指标来检验,一致性指标计算公式为:CI=(入一I1)/(n一1),CR=CI/RI。式中,CI为一致性指标;n为判断矩阵A的维数;CR为一致性比率;RI为随机一致性指标,可通过表2查出。本文中A的维数是7,所以RI为1.32。当CR<0.1时,选取的显性知识评价指标才是可取的。

(4)计算组合权向量并作一致性检验。设指标层的权重是a~a,,显性知识类型层关于指标层的层次单排序权重分别是b。一b、b:。一b:、b。~b现求方案层各元素层次总排序权重Si,Si=∑aibi,i=1,2,…,7,根据此权重对不同类型显性知识进行综合评价。设显性知识类型层与指标层相关的因素的成对比较判断矩阵在单排序中经一致性检验,求得单排序一致性指标CI,相应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为RI,cI、RI已在层次单排序时求得,则方案层总排序随机一致性比例为CR=∑CIi/∑RIi。同样,当CR<0.1时,认为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B1一B7可取,即选取的显性知识评价指标可取,否则需要调整判断矩阵,使其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研发过程中重要因素来决定各项指标的权值,并作出评价,加总求出综合分数来决定该类型显性知识的效用价值。

三、应用实例

以某企业研发部门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论文、市场预测报告为例,应用图1的层次结构模型对上述三类的显性知识的重要性进行评估。根据图1结构模型,通过专家评分,建立A层对0层的判断矩阵为:

进行一致性检验,由于CR1~CR7<0.1,所以Bl~B7都可取。

依据各特征向量‘1)1,(t)2,(1)3,,进行分析列表,见表3。

上例表明,在三种显性知识类型中,专利对企业的重要程度比较高。

第6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讼。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条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讼。

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第二十五条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7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

合理性这一概念,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立足于人类的与现实,从哲学的高度研究人的活动与行为,在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韦伯是第一位从哲学的“理性”范式转换到社会科学的“合理性”范式、用合理性概念来洞悉欧洲资本主义演进及其本质的古典社会学家。在韦伯看来,理性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理性的觉醒和伸张,导致社会开始摆脱传统的控制,转向运用理性和文明的来理解和征服世界。可以说,西方文明的全部成就皆源于理性的启蒙。但另一方面,理性又过于偏执,一切行为都单纯以“目的—工具合理性”行为为取向。随着这种原则的推广,理性化的现代社会就日益处于价值和道德的冲突、分裂中。为此,韦伯对现代文明的前途感到悲观、失望。

正是鉴于韦伯的工具理性观,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交往理性观。他指出:韦伯的问题在于对理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太狭隘。把目的合理性等同于合理性,仅仅从目的合理性这一单向度来剖析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在于韦伯仅局限于传统意识哲学,脱离了语言来研究人类行动。因为目的理就是选择最有效的工具、手段以实现预定的目的。这种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从人和的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人的主体性、人的理性能力。而哈贝马斯认为,只有跳出传统意识哲学范式下的主客二分法,引进语言范式下的交往理性概念,才能更充分地把握合理性概念的整全性,从而克服韦伯式的理性悲观主义。

与目的行为不同,交往行为是定向于主体际地遵循与相互期望相联系的有效性规范;是一种主体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它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可以看出,相互理解是交往行为的核心。而主体间为了达到相互理解,诉诸的手段就是“语言”。正是在语言中,在言谈中,自我和他我在相互理解中得到认同和彼此承认。哈贝马斯认为“目的理性活动所掌握的规则,使我们具有熟练的纪律性;内心深处的规范使我们具备了人格结构。技巧使我们能够解决问题;种种动机使我们可以执行统一的规范。”1也就是说,目的理作为一种技巧性的知识与经验只涉及了人与客观的外在世界的关系,而内在于人的动机结构中的交往行为则考虑的是人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的统一关系。所以,“交往合理”这一概念比“目的理”在揭示社会历史本质时,更具有合理性。

从哈贝马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地将交往理性的特点概括为:语言性(准确地说应是语用性)、互主体性与程序性。

第一,交往理性是语言性的。与韦伯及传统的理性观不同,哈贝马斯不再把理性与意识、精神联系起来,而是将理性看成是语言性的。认为只有在语言或话语中,主体间才可能达到一致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相互理解作为目的寓居于人的语言中”2。

第二,交往理性是与哲学中的互主体性相对应的。既与康德的独白式的理性概念区别开来,也与韦伯的主客二分的理性概念不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更强调哲学中的互主体性。交往理性的核心是主体间的关系,它所处理的是主体间达成一致的可能条件。

第三,交往理性是程序性的。与传统哲学所追求的实体性理性概念不同,交往理性不是实体性的,它从形式上被规定为一个纯程序性的操作原则、商谈论证程序。

不难看出,交往理性的核心问题是主体间如何能相互理解和达成一致。哈贝马斯的解决办法是借助于语言或话语。在理想的言谈情境下,主体进行真实地、正当地、真诚地交流。显然,与传统的自我意识的理性范式不同,哈贝马斯主张一种语言的交往理性范式。那么,他又是如何从传统的意识领域转变到语言的范式下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牵涉较多,除了上面谈到的韦伯合理性理论的启示之外,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深刻教训和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转向都是哈贝马斯实现转变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些我在此就不赘述了。本文是想站在哈贝马斯的立场上,通过他对德国古典哲学的解读,让我们在深刻而全面地理解传统自我意识理论的特点的同时,了解他是如何从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痕迹中去建构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的。

.二、康德:先验统觉论中的独白式自我

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把自我意识与思考的自我等同起来之后,认知主体与其自身的关系就成为传统形而上学领域里的一个兴久不衰的论题。笛卡儿第一次地将众多对象中的“我思”看成是坚实可靠的,不可怀疑的。在他眼里,自我就是具有直接的自我意识的灵魂的实体,对于它我们不需要通过外在知觉感知,因为它是内在自明的。但是仅仅确定“我在思考或我在怀疑”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自我的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及自我是如何达到这种同一性的?即我思考的对象是否与我对它的知觉、感觉或思维相一致及我的自我与你的自我、他的自我对同一对象的认识是否一致?这里涉及到两种反思关系:一是自我是如何达到与自身相关的同一?即对自我反思的反思经验;另一是自我是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即主体在主体通性中所形成的反思经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建立交往行为理论的必要前提。哈贝马斯在研究和这些问题时,首先梳理和理清了自康德以来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脉络。

哈贝马斯认为,康德的“自我意识”或“反思”概念表述的是反思哲学的基本经验,即自我反思中的自我同一性的经验。即对于有限的知性,综合的统一性是如何在观念的多样性中形成的?康德假定了一种能够把全部属于我的一切观念结合在自我意识中的能力——想象力,一种存在于与自身相同一的自我的经验中的、自发的能力。想象力的作用就在于对直观材料进行综合,在知性范畴下保持它的必然统一性。有了“想象力”,纯粹统觉产生的“我思”观念,必然能和一切其他的观念相同一,无需由其他观念相伴随和反思。“这里自我被设想为‘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统一’,即被设想为必须能够伴随我的一切表象的‘我思’。”3概括地说,康德的思路是从经验的前提出发,得出先验的统觉。把本来应该在经验领域中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认为自我意识的同一性在先验的统觉中已形成,无须再探讨自我意识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认为人只要去认识,去反思,就先天地能将意识与自身同一起来。怪不得哈贝马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康德同时用他的认识论前提来解释这种自我反思的经验:他从经验统觉中把应该保证先验意识统一性的原初统觉净化了出来。”4

我们知道,康德在笛卡儿的基础上,赋予了“自我”以新的和意义。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将自我分为“经验的自我”和“先验的自我”两种。经验的自我是经验认识的对象。那种对自我反思的反思过程就属于经验的认识。但康德同时又主张先验自我的存在,并认为先验的自我为经验认识提供了结构,确保了认识的统一性。作为认识活动的一种主观心理结构,先验的自我逻辑地先于任何确定的思维;它作为经验的先在过程的基础,在所有直观、表象和概念的综合活动中始终保持同一。因而它是意识统一的最后根据,是一切知识的最高原则。作为主体的自我,它不是认识的对象,而是认识对象所以成立的理由或先决条件。可见,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关于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问题已在康德所设立的那种独白式的、先验的自我中得到解决。

有趣的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又提出了另一个自我的观念,那就是在实践行为中具有“自由意志”的自我。这个自我也不是经验认识的对象,它既不能被感性地直观到,也不能用因果关系等知性范畴去认识。只是为了确保人的实践行为的道德公正,他又假设了在道德实践中,能够承担道义责任的自由意志的自我的存在。这样,在康德那里就有三个自我,先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和自由意志的自我。尽管康德想在理论理性的领域里谈前二者的关系,在实践理性中论后二者的关系,但对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否能统一起来,三个自我是如何同一的问题,康德都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

显然,哈贝马斯对康德的解决办法很不满意。因为就如同康德自己曾明确表述过的,“若不以现象为具有其实际所有以上之意义,即若不以现象为物自身而仅视为依据经验的法则所联结之表象,则现象自身必具有‘其非现象一类之根据’”5。就是说,如果现象不是物自身,而是经验层面上的表象,那么现象就必须有不是现象的东西作其存在的根据。同样的道理,先验的反思也须有除它自身之外而证明它存在的依据。因为任何形式的认识都只能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所以康德在先验自我中达成的原初同一必须得到说明。所以,哈贝马斯说:“如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体,只有在研究过程中从最初的统觉活动中才能被理解,那么,在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体开始时,建立在毫无疑问的先验的自我反思经验基础上的自我同一性,将必然得到考虑。”6

三、费希特:孤独的反思主体式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深化了康德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觉论。在1794年发表的《知识学的辩证法》中,他探讨了自我和他人在认识自身的主观性中的辨证关系。提出:“知识学的辩证法作为自我意识的理论,是对这样一种疑难关系的回答:在这种关系中,自我是通过自我在一个认定同自我本身相同的他人身上认识自身时形成的。”7也就是说,自我是自我和非我的同一。在确定自我的过程中,主体通过把自己同非我相对立的方法设定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对象,一个客体。这个被设定的客体也是一个自我,一个自由而能动的主体。主体的自由是通过另一个主体对自己提出期望或要求而形成的。自由的领域就是通过诸主体间既相互反对,又彼此尊敬的约束和自我约束的交互关系形成的。这就说明,作为个体,我必须面对他者,又同时必须面对我。既要考虑到自我的意识,又要考虑到他人眼中的我。只有把我的理性存在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存在,自我意识才能形成。

诚如哈贝马斯所言,费希特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自我设定,将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区分开。因为费希特意识到,传统自我理论的困难在于:它的“反思模式”即从一现成的或先验的自我出发,经反思之光又返回到那个早已存在的自我。但问题是那个返回到的自我与先前的自我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别呢?为此,费希特提出了“自我设定自身”的观点。这意味着:自我生产出它知道的东西,同时它又知道它所生产的。所以,费希特的自我在哲学方面既不像在笛卡儿那里那样是单纯从事逻辑思维的精神实体,也不像在康德那里那样永远与自在之物处于对峙的地位,而是一个既能进行严密逻辑思维,又能创造合理的现实事物的能动理性实体。但是费希特没有说清楚从事创造活动的绝对的自我与个体的自我有什么关系。

所以,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的自我设定是一种孤独的自我反思,即是意识哲学的一种循环论证。从自我——非我——回归自我,是正反合一的、合题的抽象行为。虽然,费希特把主体间关系分解为一种主客体关系,也谈到了他者面对自己的期望是相互对象化的动力,但终究囿于主体哲学的范围,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通性的问题。

四、黑格尔:普遍与个别相同一的自我

在解读黑格尔的时候,哈贝马斯注意到了常被人们所忽视的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他说:“黑格尔在耶拿大学讲授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为精神的形成过程创立了一种独特的理论体系”8。哈贝马斯认为,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已超出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迷恋于自我和他人在“精神的主体通性中的框架中的辨证关系”9,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再是原初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是主体在相互作用中,学会了用其他主体的眼光来看我自己的经验。哈贝马斯谈到,青年黑格尔曾用恋人间的关系进行说明:爱情就是在对方身上认识自己的那种认识。“任何一种知识,都在它同对方的对立中与对方等同。因此,它自身之有别于对方,也就是它自身之等同于对方,并且它之所以是认识恰恰在于……:对它自身来说,它同对方的对立本身转变为与之等同,或者说,这就像它在对方身上观察到自身那样,知道对方就是自己。”10恋人间的这种对立又同一的关系就是在爱的活动中,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是在这里,黑格尔揭示了真正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即自我只有通过对立物而存在,自我意识只有从别人那里获得承认、确证时,才成其为自我意识。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可能在自己对自己的关系中形成,自我如果不越出自身,不迷失在他者之中,也就不会生成自己,真正地认识自己。自我意识只有在自我和他我的相互理解、彼此承认的基础上形成。哈贝马斯把它称作是“得到承认的意识”。伽达默尔视之为“黑格尔思辩辩证法的一个最可爱之处”,是黑格尔最伟大的功绩之一。

当然,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不仅仅在主体通性的关系中来解释在他人身上认识自己的关系,而是同时借助于自我是普遍和个别相同一的观念。黑格尔在这里不是像费希特那样用返回到自身的自我意识来论证自我同一性的起源问题,而是用一种精神理论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意识作为两个自我沟通的媒介,诸个主体就是在这个中介里相互接触。“自我作为普遍和个别的同一,只能从精神的统一中来理解,而精神把自我的同一性和一个与他不同一的他人连结在一起。精神是单个人以普遍的东西为媒介的交往,普遍的东西同个人的关系如同语言的语法同说话的人的关系,或者如同有效的规范系统同行动的个人的关系;普遍的东西并不突出同个别性相对应的普遍性要素,而是允许个别性的独特联系。”11也就是说,主体要想保持自己的个体性、特殊性,只能借助于普遍的东西。那么,这个“普遍的东西”又是什么呢?黑格尔在此认为是精神。认为只有在精神的统一中,自我才能与他人相互理解,彼此连结。不难看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不是“我=我”这种抽象的自我同一,而是接触到了“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这一具体的我与你的经验关系,并认为这种关系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自我的同一性也只有在我与你之间所形成的普遍的精神中才能形成。

从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没有解决自我同一性的问题。他的所谓精神就是“绝对理念”。自我只不过是在绝对理念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这可以从《精神现象学》中,对前述“我与你”的关系转变成“类”,即“我们”事实上得到说明。黑格尔谈到“意识所须进一步掌握的,关于精神究竟是什么的经验,——精神是这样的绝对的实体,它在它的对立面之充分的自由和独立中,亦即在相互差异、各个独立存在的自我意识中,作为它们的统一而存在:我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我。”12显然,这里的“我们”就是绝对精神。

所以,哈贝马斯说:“黑格尔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考虑的是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最初的统觉意识的抽象统一。13但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可贵的地方在于:在实践意识的经验领域或在伦说的批判中,充分发挥了自我意识的辨证法经验。把自我意识放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行动的相互作用中来看。自我意识成为争取相互承认的辩证法。这是哈贝马斯感兴趣的地方,也是他呼吁人们重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精神哲学的原因所在。在黑格尔的主体通性的框架中,自我意识的反思关系已过渡到自我与他我的关系。自我认同的问题已转换到主体间性的问题上。我们也依稀从中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中的“互主体性”特点。但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主体间是以什么为中介达成统一的?是借助于意识、精神,还是诉诸于语言?在此,黑格尔也经历了一个从意识到语言的转变。

五、语言与劳动:交往中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耶拿时期的黑格尔已跳出了反思的模式,意识到自我首先是个形成过程;其次,自我是与对立的主体的交往活动中构成自我的,也就是在诸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交往活动促使着自我意识的精神得以形成并持存呢?具体说来,“除了‘家庭’之外,被黑格尔以同样方式阐明自我形成过程媒介的只有两个范畴:语言和劳动。”14精神就是在符号表述、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中达成一致的。这三种辨证模式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着主客体的关系,但只有在三种模式的结合中,精神才能显现出来。

语言的作用在于使意识和意识对象分离开,并以符号的形式将意识或精神保持、传承下去。哈贝马斯引用赫尔德的话,对主体用语言表达的双重情感作了描述:“一方面,语言要把人所看到的事情溶化和保存在表现事情的符号中;另一方面,语言要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分开,这时,自我通过自己创造的符号既和物,又和自身在一起。”15所以,语言是第一范畴,在这个范畴下,精神不是被想象为一种内在的东西,而是既非内在,又非外在的媒介。在这里,语言是实存的中介,而精神凝练在语言中,可以在世界遨游。

劳动的作用在于以工具的形式持存着意识。它是一种能够使欲望得到满足,能够把实存的精神同加以区别的特殊。劳动者的普遍经验及其客体表现在工具中。所以,如同语言一样,工具也是精神赖以达到实存的中介范畴。但黑格尔认为,工具和语言这两种活动是异质的,甚至是对立的。因为,通过语言形成的是命名的意识,通过工具,产生的是机巧的意识。机巧的意识随着劳动的机械化会扩大主体的自由,而命名意识的客观性则保持和控制着主观精神。

黑格尔从互为补充行动的相互作用的联系中,把自我意识理解为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结果。通过对罪犯的惩罚为例,他谈到人们如何在共同的生活联系间达成共识。主体在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过程中,必然会有这样的一种反思:必须扬弃他们自以为是代表整体的个别性,才能维护自身的存在。由此,个别性就得到了绝对的拯救,即:“自我的同一性只有通过依赖于我的承认和承认我的他人的同一性,才是可能的”16。

正是在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个辨证模式中,突出地表现出命名的、机巧的和得到承认的意识所构成的同一性的形成过程。“这些同一性是在表述的辩证法、劳动的辩证法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辩证法中形成的,它们否定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和《纯粹理性批判》的出发点——实践意志、技术意志和理智的抽象统一。”17那么,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种辨证模式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在精神形成过程中三者的地位如何,它们又是如何统一的呢?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到了三者的辨证关系。

首先,语言或表述性符号的运用是抽象精神的第一个规定,它是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两个规定的前提。相互作用与劳动(无论是工具活动或劳动)都首先取决于语言交往。“语言作为文化传统包含在交往活动中。因为只有主体通性上有效的和稳定的、产生于传统的意义,才允许指导相互关系,即指导互为补充的行为期待。因此,相互作用取决于大家都熟悉的语言交往。但是,一旦工具活动作为社会劳动从属于现实的精神范畴,那么,工具活动也就置身于相互作用网中。”18

其次,在得到承认的劳动产品中,劳动与相互作用互相联系。相互作用是建立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但相互承认的关系是通过在劳动产品交换中所确立的相互关系本身的制度化而规范化的。比如规范、奴仆和主人的关系,都是通过劳动,在劳动的过程及结果中使主体间的各种关系得到承认而确立的。所以,“自我同一性的制度化,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19

经过对黑格尔耶拿时期精神的,哈贝马斯已意识到,黑格尔已将诸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从意识转移到语言,把语言看成是诸主体形成一致的首要的、基本的条件。所以,他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论点:“决定精神概念的,不是绝对的反思活动中的精神本身,即,不是以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而首先是符号化的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辨证联系。”20也就是说,首先,精神不是如康德所言,是脱离一切形成过程的先验意识的综合活动概念,而是必须把精神的统一看成是一个形成过程;其次,精神的统一只有在语言中,或伴随着语言的形成,在三者的辨证联系中形成。

但是,使哈贝马斯感到不幸的是,黑格尔在后来的《哲学全书》中放弃了他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这种独特的辨证关系。曾是精神形成过程的构成模式的语言和劳动后来从属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在他人眼中中认识自己的辩证法让位给孤独的绝对精神的运动。“黑格尔是根据自我反思的模式来想象绝对精神的运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性赖以产生的伦理关系的辩证法就包含在自我反思中:绝对精神就是绝对伦理。”21所以,虽然主体通性是黑格尔根据他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的模式出发得出的,但到了《精神现象学》那里,主体通性模式却失效了。“伦理关系的辩证法证明自身就是绝对精神赖以进行自我反思的运动。”22这一过程就好比是,借梯子登天,等登上天了就把梯子忘记了。黑格尔借助于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现实联系,确立了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规范和制度。可一旦确立下来,就忘记了这种现实的决定关系,把抽象的法看成是从外部引入的,是绝对伦理的自我反思的产物。

以上基本上是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如何解决自我意识的的梳理。可以看出,哈贝马斯从康德的认识论前提出发,经费希特,充分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其中,康德的独白式自我、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黑格尔的普遍与个别同一的自我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精神是如何形成统一的问题。从哈贝马斯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两次跳跃:一是从康德到黑格尔,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从独白式的自我反思转变到自我与他我的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一是黑格尔自身经历了从诉诸于语言与劳动到绝对精神的转变过程,为寻找主体间达成一致的条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是把握住了这两次跳跃,哈贝马斯犀利地看到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致命弱点及未来趋向,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基础上,他毅然地跳出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范式,实现了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换,构建了完整的交往行为理论。

注释: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0页。

2参见艾四林:《哈贝马斯》,湖南出版社,1999,第98页。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页。

4同上,第6页。

5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394页。

6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郭官义、李黎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6页。

8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3页。

9同上,第6页。

10同上,第9页。

1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8页。

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122页。

1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4同上,第15页。

15同上,第16页。

16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7同上,第20页。

18同上,第22页。

19同上,第24页。

20同上,第4页。

第8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关键词]电视栏目新闻故事化利弊

近年来,随着电视节目内容的不断丰富,栏目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许多栏目把新闻以故事的形式展现出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不断追求新闻故事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违背新闻本质的因素,作者就此谈一些初步看法。

电视新闻故事化就是运用电视语言以故事化的手法来做新闻报道,对电视新闻改革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电视新闻故事化改变了国内新闻媒介以往严肃的面孔和枯燥直白的新闻表现形式,使新闻报道更加形象生动;电视新闻故事化使新闻从业人员加强了深挖题材的意识,使创作者写作风格呈现多样化;电视新闻故事化极大地满足了受众的好奇心,为观众提供了轻松活波的文化休闲方式,用讲故事、设悬念的手法带给观众信息,在故事化的过程中,新闻从业人员进一步挖掘故事背后的故事,寻找一点,设置悬念,紧紧抓住观众的注意力,使观众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新闻故事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为电视媒体带来新颖形式的同时也表现出一些弊端。新闻故事化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片面强调新闻欣赏作用和娱乐作用,淡化新闻的认识作用,异化新闻的认知功能,对社会和受众都没有益处。首先是削弱了电视新闻的时效性。电视新闻节目追求时效性、贴近性、新鲜性。以故事为基本结构方式和叙事方式的新闻故事化使电视节目笼罩在一种怀旧的情绪当中,表现出一种美的所在,这种美的内在规定性,放慢了电视的叙事节奏,使电视节目内容过于注重细节的精雕细琢,从而忽视了对整体深度的把握与挖掘,使新闻节目大多呈现“过去的事情”,削弱了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其次是削弱了电视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真实原则是新闻报道的首要职责,电视新闻故事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新闻报道长期以来存在的生硬、枯燥的状态,但是与客观报道手法相反,故事化大多呈现“过去的故事”,侧重于“情景再现”、“真实再现”等方式,这种追求曲折情节的特点也容易引发人为安排、主观介入的不良后果,从而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有些故事化后的新闻,只重视“再现”过程,忽略新闻本身的价值和意义,有明显的摆拍和导演痕迹,与电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相违背。再次故事化是电视新闻节目的一种表现技巧,但不是表现的唯一形式,有的节目适合,有的节目不适合,不能以牺牲新闻真实性为代价,为故事化而故事化,否则就导致受众欣赏视线转移,削弱了引导社会舆论的效果。新闻故事化借助情节对新闻加以报道,导致受众过分关注故事情节,削弱对新闻事件本身的理解。另外故事化过分注重情节,导致许多重要的新闻信息缺失,因此一些情节性不强但对社会生活影响重大的事件就有被屏蔽的危险,不知不觉中转移了受众对新闻的辨别视角,削弱新闻引导社会舆论的效果。

新闻故事化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片面强调新闻欣赏作用和娱乐作用,淡化新闻的认识作用,异化新闻的认知功能,给社会和受众带来不良影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故事化如果虚构了事实,会对依靠真是新闻获取信息并指导工作、监测社会运行的政府机构形成误导,从而影响对公共事务的正确判断和处理,严重时甚至出现重大的决策失误,极大地提高执政成本,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其次对媒体的公信力也带来损害。记者如果习惯了忽略新闻的要素,对于事件进程、时间、地点、人物身份等重要信息各取所需甚至杜撰,一旦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必将危害媒体的信誉和公信力,从而失去受众;再次不顾事实的故事化行为,还会形成对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的贬损,特别会使刚接触新闻媒介、缺乏分辨能力的青少年受众难辨真假和是非,从而产生社会价值观念的错误和模糊。过分故事化倾向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只为了吸引受众,受众意识片面化;二是只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媒体的社会责任,商品意识极端化;三是新闻理念错位,忽略新闻的真实性;四是新闻写作文风不端,新闻书写随意化。要克服新闻故事化的过度倾向,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适当运用故事化叙事方式,不脱离正确引导舆论的本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新闻工作者要密切关注各方面新闻动态,深入挖掘隐含在新闻事件中的故事化元素,借用这种故事化元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树立和谐的社会价值观,始终将新闻对社会的影响作为第一要素考虑,寻求一种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二是寻求与新闻真实的切合点。故事化过分强调情节会使新闻失去真实的本质,因此必须在选择事实和处理情节上加以斟酌,寻求故事化和新闻真实的契合点;三是艺术化的运用故事化叙事方式,追求更高的新闻品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不断发现隐含在新闻信息中的能够引起受众关注的地方,还要将这些地方适当表现出来,在选择新闻事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新闻情节上的尺度,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受众又不缺乏新闻品位。

总之,新闻故事化在拓宽新闻媒体传播思路这一方面,丰富了媒体的传播形态,但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许多媒体逐渐背离了故事化的初衷,将故事化发挥到极致,不仅没有发挥出故事化的优势,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和谐的因素,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对新闻故事化不能过分乐观,充分认识故事化背后存在的隐忧,在利用过程中把握好“度”,保障电视新闻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历史故事论文范文

顾客的购买行为可分为产生需求、收集信息、评估选择、购买决定和购后反应五个过程。顾问式销售给顾客带来最大的好处就是使顾客在收集信息、评估选择和购买决定这三个过程中得到一个顾问,从而减少购买支出;同时,通过面对面的感情直接接触,给顾客带来情感收入。顾问式销售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在于能够最大程度的引起消费需求,增加企业销售机会;同时让顾客产生好的购后反应。“一个满意的顾客是企业最好的广告。”因此,促进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从下图1中不难看出,顾问式销售使企业和顾客之间建立双赢的销售关系。那么,顾问式销售理论如何体现到企业的实际销售工作中去呢?下面是对一次成功的人员推销实例的描述和分析,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顾问式销售理论的核心就是把顾客利益放在第一位,让顾客主动购买其满意的产品。

在上面预约中,我采用了直陈利弊式的介绍方式,直接向王经理说明约会的意思,这刚好符合王经理的性格。在要求见面时间时采用了选择式提问,在无形中增加了约会的可能性。而且用商量的口气提问,不会使对方产生反感。另外,王经理要求说明利益所在时,一方面我从宏观上向对方保证利益,一方面又为见面设下伏笔,以达到约会见面的目的。在整个约会过程中,既兼顾了约会技巧,又充分发运用了顾问式销售理论,使对方愉快接受约会,达到双方约会成功的目的。

通过电话交谈,我初步判断王经理的交流风格是领导型或深思熟虑型。因此,在第一次见面之前,我准备了充足的产品资料,特别是准备了大量的数据对比。以便有条理的向对方直陈利益。另外,双方建立友情关系较难,因此我决定专门用一部分精力于双方友情的建立上。以便双方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星期二下午我提前20分钟来到采购部,刚好遇见了王经理的秘书赵小姐一人在办公室外,知道王经理开会还没回办公室。于是我上前与赵小姐聊天,一方面了解王经理和公司的情况,一方面同赵小姐拉进关系。通过交谈,我了解到公司在十月份准备组织一次销售竞赛,还有王经理的一些情况,还了解到赵小姐的一些爱好。四点整王经理准时回到了办公司。从这一点,我更加确认我对王经理交流风格的判断。在办公室我和王经理进行了20分钟的交谈。

上面只是我们合作给贵公司带来利益的一部分,还有一些利益在资料中有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合作有什么意见?

王:这些利益确实很有诱惑力(将资料中利益陈述部分翻看了一下)。不过作为部门经理,我要对我的员工负责。您所说的我会认真考虑的。

(这时赵秘书进来说要开会了。我趁机向王经理道别。)

我:王经理,我就不打扰您了,希望您能抽出时间考虑一下我们的合作。这是我的名片,明天下午我给您打电话,您看怎么样?

王:那好。我会认真考虑我们的合作的,希望能够愉快合作,我们双方都获得利益。

(握手,告辞。)

在这次交谈中,我首先将双方的关系定位为合作关系。这样就将双方的距离缩小。在陈述中,我抓住王经理的交流风格,直接有条理的向对方陈述主要利益,条理清晰。同时准备了较为详细的资料,给对方参考。由于这次成交的时间较紧迫,不能给对方较长时间思考,但还是尽量给对方留有宽裕的时间思考。本次交谈的另外一个成功之处在于合适的把握了时间,给对方留下了好的印象。在正式交谈之前的了解,也收集了大量的信息,为以后建立关系打下基础。还有一个成功之处就是,为下次见面进行铺垫。这次会面我一直以对方为中心,将这次交易定位为双方共同获利的行为,以达到交易的目的。

第二天下午,我给王经理打电话,他很高兴的要我周四上午八点将产品带到他办公室,详细的谈谈合作的具体问题。从电话中我感到这次交易将要成功。夜晚我对两种产品作了仔细的研究,决定向王经理使用产品现场效果演示。

周四上午我提前来到王经理办公室,见赵秘书在打扫卫生,我上前告诉她,她喜欢的鹦鹉在长沙有卖,下次出差会为她带两只回来。8点钟在王经理办公室我首先对这两种产品作了演示。两种产品的良好特性赢得了王经理的好评。趁着这个场面,我又向王经理使用了价格策略。经过与现有产品价格比较,显示了这两种产品的价格优势。同时向王经理解释了他提出的货源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经过对产品细节的解释,王经理对两种产品已经相当满意。但是对购买还有一些犹豫。为了长期合作,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购买事项,催促合同的签订。而是告诉王经理,如果他还有疑问,我可以在下周一给他们公司先提供一批产品试销,取不到预想的效果,可以退货。和王经理商量好具体事项后就离开了。

周五上午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王经理的电话,他兴奋的告诉我希望双方能够长期合作,如果有空上午就可以去签订合同。来到王经理办公室,我们很快就签订了第一批购销合同,而且达成了长期合作意向。这么顺利的完成销售,我也感到有点意外。事后知道,原来是赵秘书从中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