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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例有意义,因为我们至今缺少具备共识性与普适性的----舞蹈分类理念、原则及其标准。也正由于这一原因,舞坛上有些新东西和旧东西一直无人认领。但是把这桩棘手公案推到人家身上不妥。因为我们拙于分类是由于自己不成熟,而人家对我们则根本不了解。如是,归类都难,何论分类?
分类的依据是标准,标准的基点是原则,原则的核心是理念,理念的结构是逻辑。我们之所以不能用一把尺子来划分五花八门的舞蹈事物,原因就在以上四者本身与之间的混乱。譬如:有按舞种分的,有按时间分的,有按民族分的,有按地域分的,有按形式分的,有按题材分的,有按年龄分的,有按载体分的,有按审美分的,有按功能分的,等等。以上十种分法,并不是每一种都能分得清。譬如:某舞种里有了他舞种的元素,某民族里有了他民族的成分,某题材会与他题材并行,某载体常同他载体联姻,等等。要言之,在执行某一标准时很难和其他标准截然断开。这是老大难问题。
公元前6年,汉代刘氏父子提出了以“七略”为名的分类法。其选择一级类目的标准是学科,这一点很超前,但问题在“六艺”与“诸子”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历史”又不在一级类目之列。公元600年后,唐代魏征等提出了以“经、史、子、集”为名的分类法。在一级类目的标准上放弃了“学科”,这一点不理想,其问题在“经部”与“子部”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科技方面则没有空间。
1980年,中国舞坛首部工具书《舞蹈小辞典》由吕艺生推出,该书仅按汉拼音序排列,与分类无关。1989年,《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出版,其正文也按汉拼排列,并附分类索引,其一级类目是:舞蹈理论、中国舞蹈、外国舞蹈、着名舞蹈家。其问题在:相对于“理论”的“实践”缺席,“理论”的基础“历史”不在一级类目之列,舞蹈被分为中外但舞蹈家们却不分中外。另外,在“舞蹈形式”的下位里出现了“双人舞”与“古典舞蹈”,我以为“双人舞”是形式,“古典舞蹈”是性质。其又将“舞蹈表演”与“舞蹈形象”、“舞蹈表情”并列,我以为“形象”和“表情”应该包含于“表演”之中。1994年,王克芬等编着的《中国舞蹈词典》问世,其正文仍按汉拼排列,亦附分类索引。其一级类目将古代舞蹈,戏曲舞蹈,各民族舞蹈,近现代、当代舞蹈并列。我以为在这四者身上采用了“时间/种类/民族”三种标准。而在这四者之内均存“名词术语”与“人物”的子目,我以为这些相同的类目可以归到一处。
总结上引之两种古代分类法与三本当代工具书的不足,起码有五个问题值得商榷。
第一、“历史”有没有作为一级类目出现?换言之,“历史”为什么一定要作为一级类目出现?答案有三:A、以史带论。无史便无理论。B、以古证今。不明史无以创新。C、舞蹈史同人类学息息相关,人类身体的本质诉求与文化属性的异化轨迹尽在“史”中。无史则无舞。据此我以为“经史子集分类法”之所以能在我国沿用千年之久,好就好在突出了一个“史”字。而王克芬等的《中国舞蹈词典》之所以比较权威,其压身之处也在保住了一个“史”字。
参考西方分类法的沿革:自公元前250年的亚力山大图书馆,经1545年瑞士学者盖尔纳的《世界书目》,至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记忆/想象/哲学”三大门类的划分,至1876年从美国波及全世界的《杜威十进分类法》。其间无一不将“历史”作为一级类目置于显要地位。若联系当代《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之“舞蹈类”中将“舞蹈史”放在“舞蹈理论”之内的处理就着实费解。而在舞蹈宗师吴晓邦1988年提出的“舞蹈学科图表”上,第一级第一位就是“中国舞蹈史研究”,足见我们的大师是真才实学。
第二,在同一层次上是否采用一个分类标准?反问:这个原则是谁定的?如果违背这一原则会有什么麻烦?回答:这是逻辑法则:A是A,B是B,A类与B类不能有交叉关系,否则一切都会“烂在锅里”无法找寻。何况古代时段载体单一、文本有限、翻检不便,所以必须严格限定,才能防止在这找不着,在那也找不着的现象发生。而我们之所以刻意地在各种分类法/表中挑毛病,用意也在于此。
第三,按汉拼音序排列到底有什么好处?我以为好处不多,弊端不少。A、对不懂汉拼的中国人和外国人没有用。B、对没想查什么,只想学习学习的人很没用。如是,放在《中国舞蹈词典》前面的35页汉拼音序目录就是浪费纸。可是大家为什么都喜欢用这种方式呢?我以为原因有三:A、可以躲避在分类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种种逻辑错误。保持正确。B、电脑时于汉拼音序具有“自动生成”的功能。这样省事。C、按汉拼音序排列全书正文比较“洋”!符合时尚。但是,我猜这种按汉拼音序排列的风气仅仅是对于西文按字母顺序排列之惯例的模仿。遗憾的是人家乃表音文字,在一个地方就能看到某词的原型及多种洐生义项;我们是形声兼半,按音序排只能是鱼龙混杂、驴唇马嘴。
第四、分类的层级以多少为宜?这个问题稍许专业,因为“分类”毕竟是以一门“学问”或“技术”而着称。可是其体系的使用者却是芸芸众生,如果他们在经过两三种途径、三四道门坎之后仍然未能找到东西,大多就会自动放弃。据此,如果让使用者在一级类目中就能发现自己的目标,在二级类目中就可以确认自己的对象,在三级类目中就可以把握住自己需要的全部细节,那就是当代检索性程序的理想化标准。
第五、怎样防止交叉关系的出现?用旧方法达不到新目的,用老原则干不成新鲜事。因为在“同一律”与“交叉性”之间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原发性悖论。所以,尽管做《史记》的司马迁早在《七略》之前就发明了“互见法”,但是在手工与纸样的时段中,太多的“互见”等于太多的“麻烦”。幸亏有了电脑,有了电脑这种可以在超速状态下实现“界面化”呈现的高新技术手段,人们才可以把那种“理性主义”所遗留下来的“绝症”置之度外。现在,让那些束缚人们头脑的逻辑见鬼去吧,让老派分类学家痛心疾首的“交叉性”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走到“屏幕”上来吧!因为,当代人所需要的正是一目了然,一网打尽的海选,正是层出不穷、多多益善的链接,正是一套精装文本、N条检索途径的服务方式。而我们应该提供给大家的,恰恰应当是一般人均可信马由缰、长驱直入、各取所需的----界面式----主题词名录。
譬如:舞蹈概念、术语/舞蹈史、论/舞蹈创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人物/舞蹈机构、团体/舞蹈院校/舞蹈组合/舞蹈书、刊、报、谱/舞蹈学术论文/舞蹈学位论文/舞蹈学理论/舞蹈音像作品/舞蹈演出/舞蹈进修、培训/舞蹈音乐/舞蹈美术/舞蹈服装、道具/汉族舞蹈/各民族舞蹈/古典舞蹈/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老年舞蹈/少儿舞蹈/健身舞/流行舞/军队舞蹈/残疾人舞蹈/街舞/校园舞蹈/国标舞/舞蹈艺术节/舞蹈比赛/舞蹈评论/舞台技术/舞剧音像作品/音乐剧音像作品/大歌舞音像作品/舞蹈爱好者沙龙/等等。
显然,在上列40多个“舞蹈主题词”之间存在大量的交叉关系,但是无所谓。因为我们有了新的理念、原则、标准和方式。这就是:实践中有什么,我们就收什么;社会上有几种称谓,我们就保留几种称谓。这样就可以让不同的使用者从自己熟悉的主题词进入整个系统。而其间的诸多牵连之处,均由我们和电脑从内部打通。这样,就和往日那种务求一清二楚的分类理念、原则及其方法实现了彻底的决裂。如是,就既与五花八门的活的舞蹈状况同了步,又可施加某种引导性影响于其间。而这才是符合于IT时代社会需求的舞蹈多元化/网络化/便捷化的全景式服务体系。
虽然,前文所谈,均非重点。因为舞蹈界亟待解决的所谓“分类问题”不在图书、资讯与学术建设,而在日常教学和例行的比赛。
那就先说教学。我认为历来的以舞种为分类标准的教学格局有百害而无一利!理由:多年多届多批舞院本/硕毕业生就业后都要担负各舞种的鉴赏课与技术课,甚至是音乐、戏剧、体育、形体诸课。但在校期间于民间/古典/芭蕾/现代四大舞种之间的交互性教学的课时微不足道,非舞蹈类艺术教学更是少得可怜。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大一大二通学,大三分专业”的思路久已有之,但是大家伙儿就是按兵不动!
再说比赛。我以为当下按舞种进行比赛的惯例,正是按舞种教学与按舞种写书的罪魁祸首。理由:出不出人才看获没获奖牌。而那一块奖牌又同教绩、政绩双双挂钩。于是,为了符合那个舞种的获奖标准,只能按那个舞种的比赛规则来教学与写作。讲句狠话:那评委和那教师都是那一个人,她就懂那一点,你跟她谈别的行吗?时至今日,舞种已经成为舞者综合素质的木马病毒,成为舞蹈艺术事业全面发展的桎梏!因为分类不当而遭受重创的行业性案例不少,幽默的是我们至今并无意识。
为什么我们的舞蹈教育风光不再?一无生活积累,二缺舞台历练,三乏学术研究。整天价就在屋里抠搜本门那点动作,焉能不败?
就拿“新舞蹈”或“当代舞”来说吧,其实它叫什么与跳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毕竟让人们查觉到已往的四大舞种已然失去了霸权与魅力,不得不在也只有在指摘别人的时候,才能维护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克罗齐说过:艺术不该分类。我认为舞蹈不能分家。具体讲:教的时候都教点,学的时候都学点,玩的时候都跳点,看的时候都有点,大家乐呵乐呵挺好。
【关键词】因材施教;高师教育;舞蹈教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新课程改革、素质教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高等师范院校舞蹈教育因其在社会舞蹈领域之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作为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师舞蹈教育不仅仅是一门在校教育课程,其对于学生一生都有着重要影响。由于师资水平、生源素质等因素,高师舞蹈教育呈现出差异性。高师院校不等同于专业艺术院校,我们在吸收学习教学经验的同时,也应该遵循自身规律,开展具有普高特色的舞蹈教学。因此,在探讨如何促进我国高师院校舞蹈教育时,应立足于我国社会的国情、地区区情、学生实际,才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我国当代高师院校的舞蹈知识与技能,使我们的高师舞蹈教育目标得以实现。
一、高师舞蹈教育中因材施教的必要性
在各大高等师范学校中,舞蹈教育存在差异,如人才培养类型不同,专业课程设置也有差异,学生的特点也各有不同,不能运用单一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进行舞蹈人才的培养,因材施教在舞蹈教育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
1、高师舞蹈专业现状
从目前高师舞蹈专业的培养目标看,高师舞蹈教育对学生的培养方向大致分为两类:表演型人才和教育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提出的要求,舞蹈学专业要更加偏重于舞蹈理论的普及与教育,培养方向也更侧重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实际上,由于国内舞蹈理论发展相对滞后,专业理论师资相对缺乏,真正科学设置课程的师范院校并不多,所开设的舞蹈专业大多都偏向表演方向。另外,大部分高师舞蹈专业的老师都是来自于专业舞蹈院校,教学中带有重实践能力、轻理论学习的教育思想,造成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结合,使得学生对于理论课不够重视,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从专业课程设置上看,高师院校开设的舞蹈专业课程有: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现代舞基训、现代舞编创、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欣赏、舞蹈美学、中外舞蹈史、基础乐理等等,从上述课程设置可以看出,高师院校大多采用的也是专业类院校的开课模式,理论课的比重明显低于实践课,实际课时的分配更是严重失衡。由于专业课程缺乏理论支撑,对于培养学生成为专业舞蹈人才不利,高师院校的舞蹈学生相对专业院校的学生舞蹈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且年龄偏大,这类学生的身体发育已基本成熟,身体各方面的机能可塑性会相对较低,在舞蹈的基本功训练中,也许长时间训练也无法达到好的效果。显然,这种重实践轻理论的教学模式并不太适合高师院校的学生,相对于专业院校学生,高师院校学生文化素质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而大量的基本功训练却恰恰忽视了高师学生的长处,对他们基础能力进行大量填鸭式训练,容易让学生丧失对专业学习的兴趣,从而出现学生“混日子”的现象,影响学生的发展,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许多困难。
2.高师舞蹈专业的教学中西化差异
美国纽约大学舞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为:第一,舞蹈理论课程包括:美国舞蹈史、舞蹈记法、舞蹈的历史发展、舞蹈伴奏法、老年人舞蹈、高等教育舞蹈、创造性节奏动作教学、运动/形态动作分析1、运动/形态动作分析2、意识运动学、舞蹈治疗技术、舞蹈人类学介绍等;第二,舞蹈技能技巧课程学习:民族舞蹈、非洲舞蹈、舞蹈组合、舞蹈作品、邓肯教学法入门、音乐剧舞蹈动作设计;第三,创作实践课程:音乐剧舞蹈设计、舞台实践、舞蹈表演、剧目排练、特殊儿童舞蹈、舞蹈室工作、舞蹈研究班等。从美国纽约大学课程设置可以看出,美国的课程设置更有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相对平衡。据调查,我国只有少许高师院校开设了民间舞蹈文化、芭蕾舞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之类的课程,几乎没有学校开设舞蹈生态学、舞蹈形态学、舞蹈文献学等专业课程,专业教学只能沉溺于繁重的技艺训练中。这种教学不仅抑制了学生的多向天资,也助长了学生一味追求单一知识的片面性,导致了人才的单一化和片面化。同时,舞蹈教学忽视了舞蹈艺术与文化的紧密关系,把许多学生束缚在了身体方位、基本手位、脚位、把上把下等基本动作训练中,甚至在编创舞蹈时,并不懂得舞蹈与本土文化的关系。
创作出好的舞蹈作品靠的是持之以恒的实践与生活、文化阅历的积累沉淀,但是高师舞蹈课程设置中大多都存在着创作与实践课时少的问题。纽约大学的创作课共有1260学时,占总课时的46.89%,而以我国某师范学院为例,在该校舞蹈相关课程里,编创记法、舞蹈实践与剧目课只占总课时的13.68%。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具特色的民间舞蹈是全国乃至全世界舞蹈百花园中流光溢彩、不可多得的奇葩。如我们湖南湘西土家族的摆手舞、苗族的铜鼓舞;广东地区的岭南舞;福建的梨园戏、东北地区的秧歌等等,都是我国宝贵的舞蹈特色资源,但地方高师院校并没进行地区特色舞蹈文化的建设。
3. 高师舞蹈教育中学生个体的差异性
据了解,每年普通高校招收舞蹈专业学生的水平都参差不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各地艺术学校选拔上来的舞蹈专业学生,这类学生学习舞蹈的时间比较长,受到过多年的系统化训练和学习,在技能技巧、肌肉能力、软开度能力和身体感受韵律等方面的都有一定的基础,能完成比较多的技能技巧,有比较丰富的舞台演出经验;第二类是通过普通高考的艺术类学生,每年占舞蹈专业学生总数的85%以上,大多都只是在考试前期接受过短期的针对性训练或是突击训练,这类学生一般文化课学习成绩较好,对于舞蹈专业知识仅有初步的了解,所掌握的知识一般都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的一个舞蹈剧目或组合。学生素质的差异性也是导致普通高校舞蹈教师面临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学生的基础和身体条件看,学生舞蹈基础、身体条件与文化程度的差异,导致了学生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对实际教学造成了许多困难。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方面,同一个班的学生个体条件差异太大,常常会导致同样的教学内容在学生中产生差异较大的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只能照顾到大部分学生,因此班里基础好的同学感觉“吃不饱”而基础较差的同学感觉“学不会”。在理论课程教学方面,学生的文化程度差异对舞蹈理论和公共基础课程产生的影响尤为突出,如在公共课程中文史类的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去掌握和领悟,而相当一部分舞蹈专业的学生高中课程基础薄弱,大学的文史课程对他们来说如同空中阁楼,根本无从下手。舞蹈理论课程一大部分要与实践相结合,而接触舞蹈较晚的学生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如果老师没有给予基础较差的同学足够关注,久而久之使学生对于公共课程与舞蹈理论课程失去兴趣,甚至会出现学生长期逃课的现象。
从学生的兴趣特点看,有的学生是为了兴趣而学习舞蹈,自身条件非常不错,对舞蹈的热情非常主动;而另一些学生主要是为了获得学历而学习舞蹈,这类学生因为学习舞蹈兴趣比较少,自身条件不佳,半路出家,没有基础。第一类学生通常,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性强,能够主动的解决问题、提出问题和安排学习计划,长此以往能够成为出类拔萃的专业人才。第二类学生往往为普高毕业生,由于自身学习舞蹈兴趣不浓和主观学习意愿不强,这类学生虽然比较听话,但是主动性差,他们不能够自己计划学习内容和时间,需要教师时常进行帮助和督促。
二、高师舞蹈教育中“因材施教”的实践途径
1. 针对高师院校的专业现状
针对目前高师院校的专业现状,学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应有别于专业院校“高、精、尖”的专业舞蹈艺术人才职业教育模式,应更加注重对舞蹈教育能力的培养,培养目标应明确定位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舞蹈教育类人才,提高受教育者的艺术教育能力、鉴赏能力和参与能力,从而很好的满足我国素质教育对舞蹈人才的需求。各个院校要从自身的实际条件出发,因材施教,真正把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
如今社会更需要应用型人才,在面临就业选择时,不是每个舞蹈专业的学生都会成为演员。因此,舞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该进行单一化的人才培养,而是针对社会需要和学生自身优势有目的地、多方面地对学生进行培养。首先,在教授学生专业技能的基础上,需锻炼学生的舞蹈教学能力,培养学生实际的应用能力。同时,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多多提供实践的机会。最后,要根据如今社会的需求培养学生舞蹈编创的能力。教师可组织学生参加各大小型的舞蹈汇演和比赛,既开阔学生的视野和丰富学生演出经验,又使得学生更多的参与舞蹈排练,提高他们编创舞蹈的能力。现如今社会对于文艺娱乐活动更加重视,对于舞蹈编导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教师在舞蹈教学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尽早使学生在实践中进行操作学习,开拓学生艺术思维,挖掘学生艺术潜力。
2. 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
对于舞蹈专业较好、文化学习相对较差的学生,教师应在舞蹈方面的学习予以适当鼓励,调控学生心态,防止出现骄傲自满的情况。在理论知识学习方面要多鼓励他们,增强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使他们在舞蹈的训练中有更快的进步和突破。对于专业较弱的学生,教师要从基础的教学入手,着重对学生舞蹈基本能力方面进行训练。舞蹈教师应当循序渐进的培养他们学习舞蹈的兴趣,充分利用表扬和鼓励的教学方法纠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看到自己成绩的不断提高,从而引导他们主动学习。
针对学生的基础和身体条件的差异,舞蹈教师要结合学生的个人情况选择训练的内容,适度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我们从以往的教学经验中发现,学生因训练课难度过大容易出现难以掌握甚至受伤的现象,学生容易失去学习的积极性,严重的甚至产生训练抵制情绪等,导致训练课效率低或停训。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要针对学生不同的身体条件的差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要遵循先易后难、由浅及深和循序渐进的训练原则,让学生更容易的掌握和接受训练内容。倘若学生在训练中强拉硬搬、急于求成,出现伤病的几率会大大增加,严重的还会出现终身创伤。
任何学生都有其自身优势智能领域。因此,教师应当善于去发现其特长,他们的特点就都会更好的展现出来。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择和发展学生的强项。有的学生有很强的表现力,有的学生基本功扎实,有的学生善于技巧,等等,教师就要根据学生自身特点有目的的对学生进行训练。例如著名的舞蹈家杨丽萍,她并非擅长所有形式的舞蹈,但她却凭借一支《雀之灵》誉满中华,她用身体将灵动、柔美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在诠释整个舞蹈的过程中让自己享受其中,游刃有余,达到了一个极高的艺术境界。在杨丽萍转战幕后工作中,也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舞蹈艺术人才,其中就有为大家所熟知的小彩旗。她抓住了小彩旗的优势――具有出色的旋转能力,着重培养她的灵动性,将其天赋发挥到极致,于是有了春晚“4小时不停旋转”的奇迹。杨丽萍曾说过,她想挖掘的舞者不一定是全面的人才,而是必须要有自己特色的人,即使舞者本身没有发现自己的优势,我也希望能将其某种潜能充分激发出来。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要学会充分借鉴成功舞者的经验,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及时给与学生鼓励,不要让他们纠结痛苦于自身的不足,要引导他们积极乐观的看待自身特点,寻找自己独特的舞蹈风格。如此,在舞蹈的教学过程中才能及时的发现人才,更好的培养人才。
舞蹈教学中的因材施教不只是要根据学生的表面特点,更要深入到学生的内心领域。在舞蹈实践教学过程中,心理教学是非常重要的,也成为舞蹈教学中教师容易非常容易的方面。普通高校学习舞蹈的学生来自于全国各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态度和思想水平都不一样,这些学生具有不同的心理素质和社会经历,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对学生的心理活动有一个非常准确的了解,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因材施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像琴师弹琴一样,拨动学生心灵、兴奋、安慰、鼓励、刺激,激发学生的共鸣,触动学生的心灵,通过各种有效的心理摸索,使他们内心受到启迪,受到情感的熏陶,享受着艺术的感染力,才能使学生的舞蹈水平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目前的舞蹈教学中,因材施教这一教学方法停留在受教育对象表面的较多,深入到心灵不够,舞蹈教师往往只注意了学生外在形体的动作教学,而忽略了学生内在的情感走向。因此,教师在舞蹈教学过程中要不仅要根据学生的表面特点进行因材施教,而且要深入到学生的心里领域,通过各种心理摸索,激发学生共鸣使他们感受启迪,这样才能达到一个更高质量的教学。
3.针对舞蹈教育体制缺陷
据了解,大多数的高师院校舞蹈教学中,基本上没有适合本校学生现有水平的舞蹈教材。很多舞蹈教学中,都是教授各类师范中的舞蹈教师到诸如北京舞蹈学院等舞蹈名校进修时所学知识。一方面,优秀的舞蹈知识得到了极好的普及,但我们也要看到,地方高校在吸收消化过程中的差异。高等师范舞蹈专业很难找出适合学生水平的有权威的能在全国各高校推广的舞蹈教材。教材的缺失使得普通高校的舞蹈教学局面略显混乱,更有甚者,所有教学内容只能凭老师的喜好。针对这一情况,师范院校应加强理论课建设。首先,师范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是生源的主流,他们舞蹈基础知识不扎实,因此师范院校应该制订相对基础并权威的舞蹈专业教材;其次,在基础教材之外,还应拓展地编修一些具有地域性特色和学校自身特色的舞蹈文化教材,以湖南师范大学为例,除了开设基础舞蹈课程外,还增设了湖南地域性少数民族舞蹈课,其中便有湘西著名的“摆手舞”。同时,实践课程环节改革也非常重要,师范院校可以安排学生轮流教授自己擅长的舞种互相交流舞蹈学习和教学经验,例如来自少数民族的学生可以教授自己本民族的舞蹈,以此达到合作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总结
伴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知识结构发展改变,人们在智能、审美以及精神上有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学生在普通舞蹈高校的四年学习深造才能够真正掌握舞蹈的一系列的专业应用知识,学生在毕业之后才能够更好的学以致用和顺利的走向就业道路。所以,普通高校舞蹈教学应当在前人的基础和经验上不断的建设和探索,逐步去完善新型高校舞蹈教育学科体系,完善舞蹈专业教育的课程机制建设。为培养出高水平、高智慧、多元化发展型和专业应用型的舞蹈人才做出科学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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