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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特点正在被传销分子恶意利用。网络传销人员彼此联系只使用域名、网址、网络昵称(网名),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具体住址;账款往来采用点对点的网上支付或者银行转账,隐蔽性更强。网络传销打着“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旗号,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很容易诱骗正处于创业阶段的青年。工商机关应当根据“以网管网”的思路,多措并举,坚决打击网络传销。
目前,网络传销正在成为传销分子使用越来越多的组织联络及活动手段。传销分子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依托一些管理不严的网站甚至自建传销网站,大肆发展会员(下线),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网络传销具有新的特点,工商机关面临新的难题
1.网络传销活动的虚拟性明显强于传统传销活动。
据调查,在网络环境中,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与普通的传销参与人员之间通过使用一定的域名和网址进行联系,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具体住址;在销售或者购买相关物品时,大多采用点对点的网络联系方式,付费完全是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隐蔽性很强;在举行一般性的聚会、培训活动时,传销分子之间多使用网络昵称(网名),更增加了隐蔽性。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特点,网络传销活动也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传销分子在一个地方可以方便登录其他地方的网站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的人员也可能分布在国内的众多城市、农村甚至国外。基层工商机关受属地管辖条件的限制,只能对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和打击,很难在一个全国性的行政监管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分子的触角,治标难治本。
2.网络传销需要一定的技术知识,导致网络传销分子及参与人员日趋年轻化。
传销分子主动适应网络环境的特点,将以推销实物产品为基础牟取非法利益的传统传销形式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的网络传销形式。据福建省莆田市工商机关今年以来查处的30多个传销窝点案件分析显示,传销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的年龄皆在18岁至26岁之间,35岁以上的人员很少。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知情的青年参与所谓“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计划等,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这样,很容易引起正处于创业阶段青年的关注及共鸣。
当一些青年参与进来以后,传销分子一般要求将汇款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这样,就避免了传统方式中传销头目或者上线必须与中线、下线实际见面的情况,传销分子可以由明转暗,躲在幕后进行操纵。
3.工商机关一般只能在接到举报后实施立案调查,容易陷于被动。
在网络环境中,工商机关在海量信息中发现传销案件线索的难度极大,而且受职权条件限制,无法对可疑网站直接监督检查(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网站内容,必须事前申请注册为网站会员)。因此,工商机关只有在接到举报或者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实施立案调查,使打击传销工作比较被动。
4.案件执行难度大。
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组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工商机关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但在实际的案件查处过程中,由于传销人员并无正当职业或者其他经济收入,被查获时往往既无现金又无存款,工商机关难以实施行政处罚,只能采取教育、劝导或直接遣返等方法处理,影响了案件执行。
工商机关打击网络传销的对策建议
1.依托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政策法规,剖析典型案例等。
工商机关应当针对网络传销的特点与规律,大张旗鼓地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让更多的下岗职工、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尤其是急于创业的青年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识别传销陷阱的方法,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年抵御传销的能力。应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以无正式固定职业的人员和有投资致富想法的人员为重点,举办打击传销专题培训班,讲解传销特点和防范技巧,增强其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其中,要特别重视网络宣传,针对青年喜欢上网收集信息的特点,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实现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以网管网”目标。
2.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
网络传销案件较一般经济违法案件更复杂,技术性更强,查办难度更大。因此,工商机关应当注意对办案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着力研究和推广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巡查和调查取证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引导办案人员学习和掌握更多的计算机应用及互联网访问技能,开设系统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班,组织查办网络传销案件专题研讨和交流活动,使办案人员对网络传销的性质、组织模式、联络手段、账款往来特征等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3.主动与相关部门、机构加强沟通,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网络传销涉及的技术环节较多,调查取证工作离不开相关部门尤其是网站的大力配合。这就需要工商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电信机构、网络公司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在实践中,工商机关应当借助公安机关的人口查询系统、网络公司的上网实名制系统等,对网站的可疑现象和上网人员的可疑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对涉嫌传销活动人员进行监控,请有关方面及时屏蔽涉嫌传销的网站甚至服务器或及时冻结传销分子的资金往来账户,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网络传销的特点
对网络传销模式的认知可以通过与传统传销的比对来进行。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同样具有着商业欺诈的性质,并且会对社会产生极大危害。但是由于网络具有着虚拟胜、开放性等特点,所以网络传销在涉案金额、人数、表现形式、参与人员、方法以及手段等方而都和传统传销具有着差异。因此,网络传销模式与传统传销模式在特征方而并不相同。网络传销所具有的特征可以从组织实施、表现形式两个方而作出论述。
从网络传销的组织形式来看,首先管理运作呈现出远程化的特征。与传统传销中以亲朋好友为主要传销发展对象不同的是,网络传销的对象扩展到了所有网络用户,因此传销范围得到了扩充。在传销组织的运作方而,网络传销主要依靠网络即时通讯工具来开展信息传播与培训工作,这让网络传销具有了更强的隐蔽性和更高的效率;其次组织架构呈现出严密性特征。网络传销组织可以构建运作传销活动的办公自动化平台,并通过设置机密入口来管理会员、财务并构建金宇塔管理模式,通过这种平台,会员与人员可以进行积分查询、工资领取等行为。
从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方而来看,一是传销商品具有着虚拟化的特征。传统传销中的物品并不具备较高的性价比甚至并不具备实用价值,网络传销在对传统传销商品进行传销的同时,也会使用风险投资、黄金期货交易、外汇交易、基金运作、网络游戏等概念来进行传销牟利,这些商品所具有的虚拟性是传统传销中所并不具备的,因此,相对于传统传销而言,网络传销具有着更强的诱惑性与欺骗性;二是参与传销人员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网络传销所使用的训一算机与互联网平台决定了网络传销人员具有着年轻化的特征。一般而言,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都具有着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巧,并且具有着一定的经济条件,如在我国已经发生的几起网络传销案件梦幻庄园、世联发、新智案中,参与人员大多为“so后”甚至是“90后”群体。因此,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参与人员体现出了从低学历、低层次向高学历、高智商发展的趋势。
二、网络传销的治理对策
工商管理部门是治理与打击网络传销的主要行政部门,而对网络传销的治理效果不仅影响着社会团结与安定,也影响着工商管理部门给社会大众所留下的印象与感受,因此,作为工商管理单位,应当做到真抓实干,将网络传销治理规定落到实处,从而推动工商管理部门网络传销治理效能的强化与充分发挥。
入会分等级拉人下水有提成
从上月28日报道见报开始,就有读者陆续打进本报热线,刘小姐得知后十分欣慰。她说,找到一个人,也许就能说服“一条线”。自从加入这一传销组织后,多数受害人跟刘小姐一样,不断地发展下线,推销软件,希望从中获利。而拉一个下线入会,可得到会费10%提成,此外还有极其诱人的利润。
叶先生自称与刘小姐一样误入歧途。2010年4月,他在朋友苏小姐的介绍下成为会员,被拉进会的理由也是“成为会员之后就能很快地赚钱”。他说,对方一直称,这是一支非常专业和正规的从事电子产品的团队,里面有专门的培训课程和网站,只要成为会员并拓展业务发展下线,就可以相应得到公司的分红和提成。在苏小姐“轮番利诱攻势”下,加上对好友的信任,他投入了6000多元。但最终因没有发展下线、没有参加公司培训课程、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培养“双线发展”,叶先生渐渐远离这支团队,投入的钱也打了水漂。
发展丈夫和妹妹当下线
郭先生、肖小姐与刘小姐可谓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郭先生说,2009年加入前仍在犹豫,但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才头脑发热加入组织。原来,当晚公司很“适时”地一条促销消息,称只要在当晚12点之前加入会员,就可以优惠数百元。于是,他花了6000元成为E等级会员。自从听说公司与南京某科技公司合作,将所有会员转移到南京的公司后,郭先生开始起疑。2010年底,郭先生与该组织断绝联系。
苏女士的上线则更会忽悠。2008年朋友向苏女士介绍说,“mycool”比马云、马化腾他们开发的软件还好用,安装在手机里,出差对讲都不用钱,还有免费全球通话和海量短信群发,推销出去还有不菲的介绍费。于是,苏女士在朋友推荐下花1300元买了一台能支持下载“mycool”的手机,还花数十元买了一本介绍书——《互联网金库》。随后,苏女士又投入6600元成为会员,她还把丈夫和妹妹拉进来,前后投入1.8万元。
【相关新闻】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
将严打传销犯罪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即日起至6月30日,将重点围歼“拉人头”式和网络传销大案,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传销网站为何禁而不绝
“一个月找两人加盟,一年后至少有50万元的月收入!”“买一千返一千,花一万得一万”……
一批自称“做电子商务”的网站,打着这样诱人的广告大肆宣传,但谁知这些网站有可能做的是传销生意。反传销的志愿者认为,这种传销方式不但更有欺骗性,而且更难以调查。中国青年报记者甚至发现,一家曾因涉嫌网络传销被查处的网站竟依旧“生意兴隆”。
4年前被查处,如今仍大行其道
“一个月找两人加盟,一年后至少有50万元的月收入!”这是E科威士购物网站(以下简称“E科威士”)的招牌广告词。到底做什么“加盟”能有50万的月收入呢?
E科威士号称是亚洲顶尖集团公司。其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交纳1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加盟费用,便可以成为这家公司的会员。这笔加盟费可以用来购买E科威士购物网站上的任何产品。加盟的会员将获得一个会员编码和个人商务网站,在个人的商务网站里,会员可以销售E科士威公司提供的各类消费品。
苏某是E科威士的会员,他向记者展示了他的个人商务网站,“加盟之后完全不用操心,产品上架与更新,资金流、物流等,全是公司(指E科威士——记者注)安排”。即便产品销量不好,也一样可以挣到钱——拉会员加盟就可以分得提成。
按照规则,每新加入一个会员,介绍人可以获得80美元的收益。“你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卖产品赚零售差价,二是建立团队,他们不管购物消费还是推荐人加入,你都有积分,从而获得奖励。比如说,你这个月商务网站的利润是1万元,你发展了3个会员,那么你这个月的收入就是近12000元,如果你发展了100个会员呢?你想想收益有多少?”苏某说。
实际上E科士威早在4年前就已经被《人民日报》曝光:“2008年8月26日,深圳市工商局南山分局的执法人员查封了3家涉嫌传销的E科士威地面店,并收缴了这些地面店涉嫌用于网上传销的电脑服务器。”
“利润”从哪里来
“看上去很美”的所谓电子商务网站,不止E科威士一家。
“你在我的店里消费了1000元,你可以获得千户网站1000元的返利,你去千户网站购物的时候,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就可以花这个返利。”李某说。
李某是武汉的一位个体商户,她所说的千户网是一家购物网站。与别的购物网站不同,“千户”更欢迎商家加盟。
李某介绍说:“只要你有一家实体店,无需任何费用,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就可以注册会员,提交加盟申请。无论你的这家店铺是做什么生意的,都可以加入千户。”
记者了解到,加盟千户的商家每个月需缴纳16%的利润给千户网站,来店消费的顾客可以获得千户购物网站提供的等同于消费额的返利。
与返利相比,更大的诱惑在于返利提现。江西赣州的加盟商范某说:“如果你在我店里消费了1万元,你可以获得1万元的返利。这个返利可以到银行提现,每天返20元,累计满100元就可以取出来了。”也就是说,取出这1万元的返利需要近一年半的时间。
在千户购物网上写着激动人心的口号——“消费=存钱=免费”,它宣称在千户购物不仅是消费,也是投资的一种形式。
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方式正是千户购物独特的营销模式。范某和李某对此深信不疑。“这种方式是很有吸引力。你想想啊,同样的商品,你花同样的价钱在我这里买了之后还可以到千户去购物,是不是商家的竞争力提高了很多。”李某说。
然而千户购物的利润来源于哪里?范某说:“公司利润好就可以给顾客分得多,利润不好当然就分得少了。来购物的人多了公司利润好,分得自然也就多了。”
除了利用千户的平台宣传自己的店铺之外,加盟千户还可以成为公司的业务员。据范某介绍,只需要拉一个顾客成为千户的会员,业务员就可以从所发展会员的消费额里获得千分之四的提成,如果发展一个加盟商,同样可以从他的销售额里提成。
“你开个店,肯定也是要告诉身边的朋友的,或者还要发传单、做广告。千户是一个平台,这不算拉拢谁,就是一个单纯的宣传而已。”范某说。
与千户购物一样让人感觉“可以轻松赚钱”的网站还有金乔网、阳光乐购等,它们都采取网络商城加实体店铺的形式大规模发展加盟。
揭秘“买一千送一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领域律师杨树英认为,以上以“拉人头”、“分红利”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购物网站都涉嫌传销。“商家在玩一种更复杂,手段更高明的经营模式,但仍然构成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现在这种消费返利式的购物网站非常多,返利的,返钱的,模式都是一样的,大同小异。所谓返利就是个噱头,钱从哪里来啊?没有创造价值,哪里来的利润?返利就是打着旗号忽悠人,实际上不可能马上返还,必须拉更多人来购物来加盟,才能按照比例给一定的提成。”NGO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说。
“返利网站在拉人时多会提到消费资本论,这也是返利式传销的理论基础。它宣称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的过程也是投资的过程。”李旭说,“其实消费就是消费,消费成不了投资。现在他们就是把消费当做一种投资了,它是经济学上的谬论。”
曾深陷网络传销多年的小李告诉记者,“这些都是骗人的”。
两年前,小李加入了一个名为网资的网络公司,拉他入伙的人承诺,只需要交纳3889元的入会费,就会有以几何倍数增长的收入进账。收入的来源就是新发展的“下线”,只要发展一个会员,就可以获得1600元的收入。
“他们跟我说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就可以挣钱,而且拉人入会也是帮他们投资,给他们提供挣钱的机会。我当时就加入了。”小李说。
加入之初,拉人入伙确实马上就有提成,实实在在的现金回报让小李异常兴奋。他在网络上发帖,以自己的亲身经验推广这种“投资”模式。
然而慢慢地他就发现钱不那么好挣了。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类似拉人入伙的帖子,如何让自己脱颖而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新的会员加入,自己就没有收入。
“哪有那么好挣的钱?最开始当然是要许诺一些甜头,好让你去拉人入伙,但是最后根本没有什么钱到你的手上,但是钱也已经交了,还有更多的人被自己骗着也交了钱。”小李现在成为了一名志愿者,“专门解救身陷网络传销的人”。
在中国反传销网近几年积累的一份黑名单中,涉嫌网络传销的组织有85家,网站数由于其域名与名称经常变化难以准确统计。每天因深陷被网络传销打电话到网站求助的受害者达数十名。数量上几乎和传统传销相当。
此外,官方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自去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打击网络传销行动,截止今年3月,全国已查处网络传销案件100余件,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罚没金额1.6亿元,逮捕和刑拘网络传销头目300余人。
网络传销为何禁而不绝
一位反传销志愿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网络传销之所以成为传销的重要形式,是因为它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难以打击。
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反传销志愿者曾潜入某些网络传销组织的QQ群里,发现由于参与途径方便,很多人参与的传销组织不止一家,网络身份也不尽相同,这导致很难对传销组织信息进行系统的掌控。同时,传销组织的“上线”往往流动性极强,“有一些卷了钱就跑了,或者被工商部门查处了就换个名头重新再来。”
此类涉嫌传销网站打击起来并不容易。杨树英说:“它们是无形的,是所谓的‘网络平台’。它们的经营效果是不可控的,因为它们通过网络营销跨越地域限制,受害的客户信息只有它们通过网络掌握,如果销毁将无从查处。”
在李旭接触到的案例中,不少网上商城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一旦有相关部门开始对其进行调查便将网站关闭注销,“什么都查不到,隐蔽性太强了。”
反传销志愿者们表示,举报传销网站也存在着困难。
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则表示,涉嫌传销的网站需要向工商部门举报,只有涉嫌诈骗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上海市工商局询问是否能举报网络传销,工作人员称:“举报涉嫌传销的组织必须要有实体公司的地址,具体到哪个区哪条街,门牌号码是多少,才能由负责该地区的工商部门实地进行调查。”然而网络上鱼龙混杂的购物网站大多找不到实体公司的地址,甚至无实体公司,“如果没有实体公司的话,那调查不了,可以打国家工商总局的举报电话。”
国家工商总局的举报电话为留言电话,在留言之后,记者无从得知结果。
举报难还仅仅只是打击传销困难中的一环,举报受理之后工商部门的取证查处也同样存在困难。
讯:在家上网点击网络广告就可赚钱?这在时下很“流行”,但这却是大骗局。12月23日下午,常德临澧县人民法院对赵伟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澳洲AD特大网络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伟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从犯何小昌、徐小东、任良勇、连金凤、陈立、邓湛平等8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罚金30万至3万元不等,该案所有涉案赃款赃物予以全部追缴国库。整个一审宣判,法庭审判长宣读一审判决书达两个半小时。
经临澧县人民法院一审审查查明,该案犯罪嫌疑人分布在辽宁、江西等多个省市,涉案范围遍布深圳、湖南等多地。2008年9月,该案犯罪嫌疑人赵伟采取以自建名为“AD”的网站为依托和平台,租用美国境内服务器运行网站,邀集澳大利亚籍华人蔡某入伙,并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注册了一家名为“ACCELDIAMOND AUST PTY LTD”的公司,以发展会员和点击广告获取奖金为诱饵,吸引社会民众缴纳会员费成为网站注册会员,使下线会员层级呈“金字塔”结构,从而骗取高额会员费。自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案发时,注册会员达到14588人,传销活动非法收入高达人民币3600多万元。一审法庭认为,被告人赵伟伙同李洪文、吕峰等人分工协作,共同组织、领导以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使参加者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AD网站传销活动、时商公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据悉,该案不仅是湖南省,更是全国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的第一案。(《三湘都市报》陈昂)
不过,你千万不要相信,这些看似美好的事情不过是传销。日前,光明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网络传销诈骗案,涉嫌组织传销罪的嫌疑人李某、陈某、孟某、张某被成功抓获,这个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儿让千余人上当受骗,被骗资金达百余万元。
4月25日,光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某招待所内有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光明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进行乔装侦查。侦查中发现,在这家招待所的313房间内,有人以网络营销为诱饵,拉拢一些群众加入互联网络上的红通网站成为会员,并缴纳660元会费。每名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便可得到110元的提成。以此类推,下线会员再次向下发展会员,则可分别得到70元、20元、10元、5元的提成。光明公安分局立即将此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我市“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办公室获得此线索后,要求光明公安分局缜密侦查,速破此案,及时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展开调查工作。一路办案民警围绕该团伙组织机构展开调查。很快,双塔区人陈某(男,41岁)、李某(男,40岁)、孟某(女,51岁)纳入警方视线。三人以“313”房间为据点,在该房内架设网络,向群众大肆宣传如何加入红通网站,如何获取高额回报,拉拢群众注册会员并缴纳会费赚取提成。同时,在该房间内组织下线会员进行网络操作等相关培训。另一路办案民警围绕红通网站展开调查。调查中,办案民警掌握了该网站管理模式及操作方法,并获取了大量注册会员信息,为案件侦破固定证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第三路办案民警围绕资金流展开调查。通过对该传销团伙银行账户摸排,办案民警很快摸清了该传销组织的资金链条。每名会员在红通网站注册成功后,按照网站站内工作人员提示,将会费打入指定银行卡号,同时,网站负责将此会费以相应的比例逐级打入新注册会员上家账户作为提成。侦查中发现,陈某、李某伙同孟某三人自2010年来,以网络营销为诱饵,先后拉拢千余名会员加入该组织,吸纳会员会费累计百万余元,从中谋利数十万元。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决定立即收网。5月9日15时许,办案民警在某招待所313房间内,将正在向10余名群众授课的陈某、李某、孟某一举抓获,并及时追缴赃款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孟某及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审理、深挖及赃款追缴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在这起网络传销案件中,大部分参与者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而非真实身份,并且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完成。这给办案民警的取证带来困难,目前,警方已前往天津、抚顺、锦州等地继续进行取证工作,警方也希望参与者能够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记者昨日在市看守所见到了4名嫌疑人,4人都对自己涉嫌组织传销罪表示不解。李某是这起网络传销案中的最上线。李某是通过一个江苏的网友得知红通网的,因为觉得660元不是一笔大数目,他就加入了。随后,他介绍陈某、张某成为自己的下线,陈某又将孟某发展为自己的下线。在收到第一笔“投资”回报后,4人就更加积极的拉拢更多的人“入会”。随着上当受骗群众越来越多,他们每升到一个级别都可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下线、下下线,就不再有像他们那样的“运气”了。因为一旦吸纳了足够的资金,网站就会关闭,入会人员的“投资”也就打了水漂。警方介绍说,“这样一级一级的会员,就像传销的金字塔型结构。”获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不过是披着网络的外衣罢了。
个人理解,所谓推销,是站在生产商的角度,把自己生产的产品送到客户的面前。而营销,则是基于客户导向的,为客户提供需要的,性价比合格的产品。
中国的商业界,除了极少数厂商之外,多是没有资格谈营销的企业。是为资质不够,先天不足,后天不察,所以,谈营销属对牛弹琴,不说也罢。
其次,网站推销有什么意义?
网站自网络潮起,俨然新经济的代表,说到底,新旧经济无非做生意,进大于出就赚,出大于进就赔。按常规,赚赔之比将在20:80的横线上达成平衡,现在还是从无序走向有序的进程中。
网站推销,是一个购建商业基础,圈定潜在市场份额的必由过程。
虽然世易时移,目前一些蠢货一般的媒体和喉舌对所谓流量或者用户数等等量化标准颇多非议,但是,不要忘记,如果一个网络企业连潜在的市场都不存在,又谈什么做买卖赚钱。
鉴于众多网站从一开始就闭门造车,是异想天开的商业计划的化身,所以必须明确,即便做好了推销工作,得到了流量和用户,因为无法提供合适的产品,同样还是要破产的。
这样的错误是先天性的,不在本文讨论。
总之,推销的成功只能导致潜在市场的份额占有和准客户人群。要达成最后的销售和盈利另文再说。
所以说,推销是一种行为,而营销是一种战略。
其三,网站推销基本篇:
1、心定。这是对推销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多数的网站推销人员文化程度较高,自以为是的见解不少。很多都是眼高手低的典范。总是具体的事情不做好,先对企业的产品线和内部配合种种来一番指点。这种人,通俗的说:多事。现代地说:越权。六根不定,输个干干净净。
2、事长。这是对推销管理的基本要求。
许多网站因人成事,没有流程也没有制度。铁打的营盘给流水的兵冲得根基不固,走一个丢一摊事。况且,很多事情因为目前无法和现钱挂钩,认为没什么,丢了也就丢了,结果,狗熊掰苞谷,走一路丢一路。企业的价值是一点点积累的,面对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建构,每一点都值得珍惜。
3、套路。一家之言,最基本的推销套路,希望对有事者有用。尤其对中小网站可能会有帮助,至于大网站,英雄成群,各出机抒,事务繁杂,难说乐。
方法一:搜索引擎注册
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做好的极少。究其原因,这是个简单的重复劳动,且必须持之以恒。就这两条,无数公司无数人,能推则推,变动几回,多数没人负责了。
从网民行为看,使用搜索引擎查找自己需要的讯息和商品几乎是第一选择。这样的入口怎能不重视?况且,绝大多数搜索引擎是free的,省钱又有效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好?
建议一个省钱的办法,可和各职业中学,中专等联系,使用实习生吧,省钱。对流量的影响指数:25-50%,尤其对于新网站狠重要。
方法二:建立邮件列表和电子杂志
这个比较复杂些。因为一个基本具备商业基础的网站动辄注册用户以6,7位数计算,要保证稳定的用户邮件发送,并非容易的事情。
尤其建议不要使用那些发送电子杂志的网站,因为他们都已经被大的email系统列入垃圾邮件列表。维护邮件列表需要一定的带宽和软硬件支持。
再说明一点:垃圾邮件该不该发?个人意见是,新起的网站一定要发。
所谓垃圾邮件,就是未经许可,向非注册用户发送广告邮件。网络上有许多地方廉价提供数百万计的邮件地址。建议你买了就发,不要怕人骂。
对于广大新上网的菜鸟来说,打开新申请的email信箱,突然接到一封网站的邀请,不知道是多么开心(解了寂寞冷落)。这样的客户一定要争取,而且非常多。
不过,如果一个网站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较为稳定的流量之后,发垃圾邮件这类事情最好少干,坏名声。富贵再立品吧。
对流量的影响指数:20-30%,但在网站推销后期起的作用狠微。
方法三:在门户网站投放广告
坚决建议,所谓logo,banner之类的,包括超大广告,千万不要投,除非是大的不得了的企业,在任何地方都要讲排场的那种。
经验中,曾经有个设计特别好的banner广告达到过9%点击率,多数在千分之2,3之下。基本这类广告除了烦人之外,没有神马直接效果,即贵又不对,性价比极其恶劣。
在门户网站投放广告,有些小诀窍。最有效的莫过投放文字链接。大约到达率不低于4%。
如果你是追求流量和注册用户,建议在搜狐做广告,搜狐自己的内容不深,网民结构幼稚,是个很好的流水井。
如果你需要出钱购买的真正用户,那么,投放广告最好的地方是新浪。基本上有纪录,新浪放出来的流量,成为客户的比率不会低于1%。
三大门户投放广告可以保证的是很大的流量。
对流量的影响指数:5-30%。
需要特别指出:关于oicq上的各类广告,对网站的独立ip有较大帮助,但是对pv的帮助明显下降,更谈不上含金量。究其原因,qq的用户众多还是交流型的网民,连浏览型的都不是,更遑论购买型的了。
方法四:传播式营销
这个法子有许多种称呼,举几个例子,在中国有8848的ushop,博库的伙伴计划,当当和网大搞的巴颜克拉也做过,始作俑者是美国的亚马逊。
因为利益推动力太小,或者商业信誉不够,这类所谓伙伴营销基本上只是概念,而没有导致什么大的效果。具体原因,另文再说,不赘。
在新闻、搜索引擎方面,曾经有些发展,但是因为管理条例的问题,好像也陷入低潮。这类技术多数通过在网页上内嵌上线的代码或者使用cookie技术实现,难度不大。不过商业模式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方法五:网络连锁
网络连锁的做法,最好的应该是百度。作为一个后起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引擎靠这个法子几乎统治了中文门户的绝大部分市场。
百度提供后台服务器,同时也提供基于客户要求定制的整体解决方案。尤其令人敬佩的是,百度自己主动放弃了在网站领域占有一席之地。这非常符合社会分工的基本规则。
另外一些做得不错的包括云网卡屋(贩卖各类通讯卡和其他卡的ec网站),七彩谷(主营包括印度神油之类的个人用品),当当,卓越,硅谷,博库等等。
可以发现,这些都是一些ec网站。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通过购买频道或者合作频道,借用门户网站的流量来实现更大的销售。
譬如博库,从2000年10月开始,连续与fm365,163.com,脉搏,新华,国中,china.com,21cn等及各类电讯信息港,如上海热线,贵州热线等等十数家门户建立专卖店,以内容换流量。首先省钱,其次赚钱。
方法六:开展不间断的活动
所谓市场活动,并非在公共汽车上刷油漆。必须是目的明确的。
印象中好像是800buy和某电视台搞的一个知识比赛那样的活动比较成功。类似的活动不少。譬如搜狐和北京电视台搞的那个ceo英雄对话节目,造了影响,出书赚钱,等等。
活动的关键是必须不停地活动,放一枪就歇了,显然是缺乏计划性脑袋发热的行为。其次,要目的明确。再其次,则要商务导向明确。
信息技术加速了互联网与商业之间的融通,网络营销成为了新时期崭新的营销渠道进入到中国市场经济的舞台。商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以互联网作为中间环节。商品的生产者可以向消费者必要的并具有一定宣传效应的商品信息,消费者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选择合适于自己的商品,然后在互联网上完成支付交易。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运用网络营销进行商品经营是营销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在互联网上营造商品经营环境,以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网络营销是在互联网上为商家和消费者建立网络空间,形成交易的平台,其是基于上网访问的人数的逐渐增多而建立起来的网络营销渠道。对于企业而言,网络营销渠道已经成为了企业的常用营销渠道,企业、消费者以及各个团体组织都可以进入到指定的营销空间中进行信息交换,以促成交易达成。此时利用互联网进行营销,可以使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与企业之间实施信息的传送和反馈,而企业则可以降低成本,以对营销预算以有效控制。网络营销对于传统营销渠道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促进传统的营销途径向着更新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冲击,毕竟传统营销渠道与网络营销渠道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性。对营销业存在着阻碍的作用,严重地影响了营销渠道的展开。
二、传统超市网络营销发展现状
网络超市的开通,不仅方便了居民购物,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一些在常人看来不适合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开通了网络销售渠道。网络超市以网站的形式开通,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商品信息供用户选择,在网站上支付交易。大型省会城市的一些传统超市纷纷进军网络经营渠道,成为了网络中的一大亮点。
(一)传统超市开通网络渠道给城市居民带来了购物的便利
传统超市开通网络渠道促进发展,一方面是基于网络技术使然,为了迎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开通;另一方面是符合了现代都市生活的节奏。目前的城市生活节奏非常快,人们在白天都在忙于奔波而无暇顾及超市购物。当传统超市开通了网络营销途径之后,为奔波劳碌的人们节省了更多的购物时间,不仅可以够到自己满意的货物,而且价格低廉,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传统超市网络营销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青睐。此外,城市正在逐渐向周边延伸,城市居民为了享受更为祥和而安静的生活环境,就要躲开喧嚣市中心,在静谧的城市周边居住。这部分居民要亲自到超市购物,就避免不了劳碌之苦,而且还未必能够购到量自己满意的货物。通过访问网络超市,可以对不同超市的商品质量以及价格都予以对比,从而挑选出令自己心仪的商品,解决了交通不便的问题。
(二)传统超市的经营模式得以改变
传统超市的经营模式不再是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流,而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之后,采用配送模式,即直接配送模式和间接配送模式。所谓的直接配送,就是网上超市直接与货物生产基地之间签订有供货合同。网络超市接到订单之后,要进行统计汇总之后,向供货单位统一发出订单。供货基地可以获得进行爆装置后,由超市的网络营销途径运输配送。由于货物节省了多个批发环境,所以,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价格低廉上,而且能够保证货物的质量。通常诸如北京、上海等等的大城市会采用这种货物直接配送的模式。间接配送模式,就是目前传统超市普遍采用的配送模式。这种配货模式主要体现为货品来源于城市的批发市场,而不是生产商。那么,当超市接收到订单之后,就会到货品批发市场采购,并分类包装,逐一配送给消费。通常采用简洁配送模式的超市为大型的连锁超市。
三、传统超市网络销售渠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信息时代,网络购物成为了鲜明的时代标志,也成为了流行的购物方式。根据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数字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网民已经超过了1.5亿人,网络购物的人群就已经超过了6000万人。虽然网络购物已经流行了多年,但是其发展潜力还值得进一步挖掘。被广为熟悉的购物网站包括“淘宝网”“卓越网”“京东网”“拍拍网”等等,经过多年的经营都已经成为了网络购物领域的一方霸主。现在城市中的各大超市也与各生产商建立起了网络购物契约,开通了网络营销渠道,成为了网络购物中的新的一族。新的事物进入市场,总是要经历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由于我国的网络营销起步较晚,加之发展迅速,各方相关的政策还不够完备,导致了传统传统超市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并因此而制约了网络购物的发展。
首先,从买家的角度而言,网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地制约了超市的商业信誉。对于买家而言,网上超市支付多数为信用卡支付,如果在支付的过程中出现透支现象,甚至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就存在着骗取超市货物的嫌疑。对于超市而言,如果其网路营销渠道不够畅通,就会导致货款拖延支付,货物延期上路,此时超市就要承担这些风险责任。另外,在网络上购物还存在着心理上的问题,即与传统的超市购物相比,已经不再是处于实体环境中购物,更不会有手摸、眼看、耳听,乃至口尝的条件,而是仅仅凭借商家的接受和消费者的评价为商品予以价值定位。超市通过网络营销渠道为消费者以诸多的便利,而消费者更为熟悉传统的超市购物,因此会使消费者产生心理上的障碍。消费者无法与商家之间就交易条件建立起沟通,会令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形成心理上的不安全感。
其次,从卖家的角度而言,超市利用了消费者无法亲自接触到商品的特点,就会采用各种方式以诱导消费者,从而形成了欺骗现象。网路超市首先面对的是信誉问题。如果超市无法为消费者提供保质保量的商品,并且无法按时地发送给消费者,就意味着超市与消费者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履行,甚至于有超市会设计陷阱,让消费者遭受损失,对超市的未来发展更是不利的。网络超市的售后服务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如果消费者已经在网络超市上已经选中了自己需要的商品,在进行电子交易的时候,却由于商品的售后服务不令消费者满意,就会因为引起消费者的顾虑而导致交易失败。目前在中国的网民中,有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如果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就会放弃网上交易。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消费者对传统的超市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如果没有网络超市在销售的配套服务没有给人以安全感,就会认为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意味着需要由自己承担一些损失,而无法就商品的质量问题而实现退货或者理赔。
四、传统超市网络营销策略
(一)对超市的营销市场细分化
传统超市实施网络营销的主要冲突就在于其具有网络营销的优势,同时也维持着传统营销的模式,而目标市场却是相同的,因此而导致双方之间出现了销售上的冲突。实现传统超市营销途径与网络营销渠道的结合,虽然以跨时空性和交互式实现了信息整合,从而达到了低成本、高效性的营销效果,却由于目标市场没有细分化而导致交叉销售渠道冲突出现。基于此,就需要将传统超市的营销渠道与网络营销渠道之间细分化,对不同的营销目标,采用不同的销售渠道,经过细分之后,形成了相互间隔的营销渠道,因此而方便了消费者。
(二)实施传统超市网络营销的品牌化战略
品牌效应可以形成强大的销售吸引力,是消费者对超市的商品更感兴趣。那么,超市的管理人员就有必要实时进行市场调查,对消费者的需求、感兴趣的商品以及崇尚的服务都有所了解,以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引进新的产品。这种与消费者的间接互动,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除了市场调研之外,还要从超市的品牌战略角度度产品进行包装设计,直到售后服务,都要从品牌的角度实施营销策略。当超市相同的产品进入到不同的营销渠道的时候,就要进行品牌分流,比如传统超市的营销渠道与网络营销要各有特色,并是消费者根据这些鲜明的特点予以辨别。
(三)超市传统营销渠道与网络渠道之间要有效整合
实施超市传统营销渠道与网络渠道之间要有效整合,以使分销商不再需要承担分销职能,而是提交给专业配送公司,以使货物运输配送服务与营销渠道和谐共存,省去了专业的物流配送公司配送环节。虽然网络营销已经运行了多年,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络营销越来越快捷而完善。这就需要传统超市改变营销理念,从多方面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沟通方式,实施必要的营销管理,同时维持传统的优势,以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传统超市的销售效率。超市的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经过整合营销之后,营销策略会更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并可以根据超市的资源对营销策略进行调整,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结语
对于网络营销的认识,一些学者或网络营销从业人员对网络营销的研究和理解往往侧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网络本身的技术实现手段;有些注重网站的推广技巧;也有些人将网络营销等同于网上直销;还有一些把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网上销售模式也归入网络营销的范畴……
关于网络营销的理论和方法,国内已经出版一些专著,专业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也不少,更多资料出现在互联网相关的网站上。综观现有各种观点,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面对大量信息,为了理解网络营销的全貌,有必要为网络营销下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义,从“营销”的角度出发,将网络营销定义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
据此定义,可以得出下列认识:
第一、网络营销不是网上销售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网络营销是为实现网上销售目的而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等于网上销售。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1)因为网络营销的效果可能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企业品牌价值的提升、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作为一种对外信息的工具、网络营销活动并不一定能实现网上直接销售的目的,但是,很可能有利于增加总的销售;(2)网上销售的推广手段也不仅仅靠网络营销,往往还要采取许多传统的方式,如传统媒体广告、新闻、印发宣传册等。
第二、网络营销不仅限于网上
这样说也许有些费解,不在网上怎么叫网络营销?这是因为互联网本身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上网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还很小,即使对于已经上网的人来说,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有意寻找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通过一些常规的检索办法,不一定能顺利找到所需信息,何况,对于许多初级用户来说,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询信息,因此,一个完整的网络营销方案,除了在网上做推广之外,还很有必要利用传统营销方法进行网下推广。这可以理解为关于网络营销本身的营销,正如关于广告的广告。
第三、网络营销建立在传统营销理论基础之上
因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活动不可能脱离一般营销环境而独立存在,网络营销理论是传统营销理论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应用和发展。有关网络营销理论与传统营销理论的比较将在后面内容中做深入分析。
网络销售就是利用网络进行买卖销售
常见的网络推广方法有:
1.搜索引擎竞价推广。比如:百度竞价推广、google竞价推广、雅虎竞价推广。这种推广方式是按点击量付费,见效快,但成本高,而且容易遭同行有意点击。
2.博客推广。这是web2.0时代新兴的网络推广方式。博客推广之所以受到欢迎在于博客做到了博客主与浏览者之间的互动,浏览者在浏览博主发表的文章时有意无意的宣传推广了该文章。要想吸引浏览者,这就要求博客主发表的文章要有吸引力有传播力。从这一点来说,博客推广是另一种形式的口碑营销。博客推广的另一大好处在于博客对搜索引擎的友好度较高,同样的文章在搜索引擎的排名比一般网站高。
3.论坛推广。一种传统的网络推广方式。费时费力,效果却不见得怎么好。
4.邮件推广。传统的网络推广方式。由于各大邮件提供商比如网易邮箱等加强了反垃圾邮件功能,现在已经无多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