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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消防安全隐患,“三谋”发力推整改
一是坚持谋全局,摸实大底数。成立中心城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以街道为单元、小区为网格,明确各片区、网格负责人,由建设、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及消防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对284个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13个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档”原则,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坚持谋细节,清除众隐患。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消防通道停车、楼道堆放、电瓶车违规停放、消防设备器材缺失等一批易处理的隐患问题,实施登记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实行“日跟进、周督查、月通报”监督,确保安全隐患问题逐一“销号”。同时,对整改完成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反弹、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下发法律文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目前,先后召开协商会75次,督查通知13份,下发法律文书5份,推动230个安全隐患较少的小区提前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谋重点,破解旧难题。聚焦消防工作长期失管、往期维修纠纷多、业主不积极配合等疑难杂症,排定出重点整治小区54个,通过分类督办、专家问诊等措施,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资金来源等问题,推动重点小区整治达标。如仁皇山街道天盛花园小区,因存在历史维修纠纷而停止维修消防设施,通过实地查勘、现场协调,对小区现场取证后重新组织实施维修工作;龙泉街道祥和西区,因社区、业委会不认可维修清单而无法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过邀请消防专家给予全过程技术支持,优化完善维修方案,顺利完成维修并节约费用近20万元。
二、聚焦消防系统风险,“三防”结合强管控
一是指导培训到位,增强“人防”技能。加强源头管控,以人防培训为重要手段,对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升级。指导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微型消防站队伍,每栋明确1名消防楼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24小时消控室值守等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培训会,邀请专家讲解楼栋用电、用气安全、电动车用电安全等楼栋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楼长做到“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目前,中心城区已有“消防楼长”568人,今年已组织开展消防培训会260场次。二是督促检查到位,确保“物防”有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特点,重点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测试,指导发现隐患问题。对发现问题,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无法在短时间内整改并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进行挂牌督办。如飞英街道余家漾小区,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等6项隐患,通过市政府挂牌、建设与消防联合现场指导、属地街道跟踪落实,顺利完成全部隐患整改。三是数字赋能到位,实现“智防”精准。围绕“智慧消防”主题,推广应用“互联网+智能”监控系统,对高层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实施24小时远程联网监控,保障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有效安全运行。积极探索梯控系统,有效管控电瓶车驶入楼道、室内违规充电。如在湖东街道怡和家园小区试点建立电瓶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电梯可感应电瓶车驶入电梯情况,并自动报警且令电梯门无法关闭,确保安全使用。
三、聚焦消防机制短板,“三化”联动促长效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近年来,全区居民住宅火灾呈多发的趋势,每年发生火灾近百起,占全区火灾总起数的70%左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占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消防监督部门、各街道办(镇)、各社区、派出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区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建立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每个社区建立社区警务室,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和社区民警、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内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居民代表联合建立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切实担负起对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社区消防工作。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各社区要建立专兼职或志愿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要按规定配备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和逃生设备等,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应依托警务室、值班室等建立公共消防器材室,内设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重要部位应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其配备数量:2000户以下不少于2个,2000户至4000户不少于3个,超过4000户不少于4个,并布局合理;每个单元每两层楼配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鼓励居民家庭配置小型灭火器;在公安消防站接警后5分钟内不能到达的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的社区,有条件的应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关于“小型消防站”的要求建立志愿者消防站,购置消防装备。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志愿者、居民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社区内设置固定宣传标牌、设施,在社区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提示居民加强家庭防火,做到楼道清、阳台清、厨房清,出门做到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在社区显著位置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设施分布图,标明社区内的消防站或消火栓、消防水池、志愿消防队分布情况;利用社区内有线电视、广播、录像、板报、楼宇自动化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等形式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公告栏等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志愿者、居民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掌握社区鳏、寡、孤、独人员情况,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安全服务,确定发生火灾时实施救助的人员。火灾发生后,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和消防志愿者应立即采取广播、呼叫等方式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健全和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社区消消防宣传、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等档案,严格填写各类记录,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完整,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组织和社区消防队、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五、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目前,社区消防管理没有形成一套综合有效的管理体系,也没有规范性的文件贯彻到社区管理当中,消防管理工作出现脱节,不适应社区快速发展的需要。社区功能齐全,行业增多,社区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安全疏散不利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消防器材严重损坏和不足,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家庭火灾隐患增多。
针对上述社区消防工作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完善社区消防建设,从而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由于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还不是很强,因此,社区应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可由社区干部、义务消防员、治安联防员编配组成消防分队,总体由专职消防干部负责。消防分队随时对每一位居民开放,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的人都有教育意义,能了解有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知道自身应该如何防范火灾。队内要摆放、悬挂、播放各种宣传资料,包括居民防火注意事项,居民如何正确用火用电以及如何在火灾中逃生,如何报火警,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以增强人们的切身感受。同时针对幼儿、小学生以及老年人等要开发不同的版块,选择相适应的题材,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消防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重视消防,使消防工作社会化、家庭化。
(二)加强社区消防组织的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防范网络,实行社区消防自治
家庭、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只有从最基层抓起,走社会化道路,依靠社会力量,实行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因此,必须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实行社区消防自治,才能真正搞好社区消防工作。而实行社区消防自治的前提是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社区消防工作主要是靠社区志愿者的行为来保证。当火灾发生时,志愿者消防员负责扑灭初期火灾,疏散群众,抢救物资,协助消防队灭火以及火灾现场的保护等任务。社区内的消防工作人员基本都有固定工作,兼职社区志愿者有自己的消防装备,这些装备都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一旦发生火灾,大家会不约而同地自主迅速地装备自己,投身到火场战斗中去。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我们社区建设所倡导的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及解决社区问题。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社区消防组织保障体系,是确保社区消防工作持续、稳步、长效发展的基础。按照社区消防工作长效发展的要求,根据社区特点,因地制宜,狠抓社区消防组织建设。一是各社区以居委会为龙头,成立了社区内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社区日常消防监管工作,各社区以警务室为基础设立了社区消防室,作为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同时,也是社区进行消防咨询服务的中心。二是建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群众义务消防队、巡逻队,主要负责社区消防巡查、隐患整改、社区防火和初期火灾的灭火工作。三是建立社区消防联络队伍,负责各楼栋门户的消防工作,并做好联络、汇报工作。四是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巡查队伍,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五是建立由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消防宣传队和消防志愿服务队。他们大多数是由热心消防工作的社区离退休人员组成的夕阳红消防宣传队或老年消防志愿宣传队、社区志愿消防服务队,或由社区中小学生参加的红领巾消防宣传队等多种社区消防宣传服务队,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工作,及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一区双警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保障,为社区的安全,每一个社区都要配备两名以上的民警。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要管理好责任区的消防工作,派出所须明确民警具体负责,并协调好、组织好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公安机关还应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和民警责任区年内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下达指标明确责任。县(区)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对居民住宅区应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条件,以公安派出所为主,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治保会参加防火和义务消防组织,这样既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又使其他单位共同参与。每年应开展评比,表彰工作突出的消防积极分子,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鼓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今年工作进行部署。刚才,唐区长对我区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就20**年消防、工作做个简要的回顾和部署。
过去的一年,我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消防工作来讲,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以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为抓手,开展了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重点隐患单位得到整治。20**年全区市级挂牌的3家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华财大厦、锦新旅社、国资大厦)业已全面实现摘牌,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二是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扎实开展了歌舞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六小场所、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改善了全区消防安全状况。三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加大了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近几年,持续把消防自救点建设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来抓,去年又新增了28个消防自救点,从而使全区板壁房集中区消防自救点覆盖率达到100%。投入185万元增添居民区消防设施,实现了纯居民区楼栋单元消防设施覆盖率100%。为解决绳金塔、系马桩等中心地段无小型消防站,遇火灾消防车难以及时到达的实际,区政府在永叔路黄金地段腾出二层共四百多平米的办公用房,建设小型消防站,并增配了2辆小型消防车。五是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开展了一系列“平安**——消防宣传走进社区”主题活动,第一次举办了首届社区消防运动会,第一次举行了“**区百场消防安全知识巡回放映活动”。同时,全区共组织举办了4期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550人接受了培训。通过上述工作,确保了全区消防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火灾起数下降28%,财产损失下降9%,未发生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去年我区荣获了南昌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从工作来看,以加强指导基层工作为着力点,以健全完善三级网络工作机制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畅通渠道,圆满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确保全市前三名的目标任务。具体体现在,一是总量稳中有降。全年共受理赴省到市来区上访群众1035件次,与20**年相比,下降了27.2%,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下降15%的目标。二是预防力度不断加强。通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链式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20**年,我区杜绝了进京上访和重大的发生。三是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网络建设,开展了24次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了190个不稳定因素,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的平安。四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坚持了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制度,跟踪、督办、处理并向市报结了79件接待日交办件,及时处理好了30件省、市局及区党政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20**年,我区的工作被评为全市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和领导接访工作先进单位。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共同努力的结果。作为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我也深知同志们这一块压力之大,任务之重,工作之艰辛,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我们这些具体抓消防、抓的同志来讲,要充分认识到稳定工作固有的特点,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消防工作上,一是消防安全意识仍然不高,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体现在一大批火灾事故的起因都是因为用火用电不慎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和减少的;二是隐患的排查整改不彻底,不管是老城区的居民区,还是重点的经营娱乐场所,还留有很多隐患死角,需要我们加强监管,不断整改;三是火灾的整体预防机制尚未健全,缺乏对火灾事故的有效分析,没有建立针对性的火灾预防体系。体现在工作上,一是重点隐患依然存在。虽然去年我区杜绝了进京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但一些进京访、群体访的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一放松监管,就有可能失控;二是缺乏对不稳定因素的倾向性研究,不能有效地把握动态,有些苗头的掌握显得滞后,没有提前介入,有效平息;三是缺乏问题调处的有效手段,少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重复上访,甚至闹访、缠访。上述问题暴露出了我们消防、工作中还有不少漏洞,面临安全稳定的形势还不容乐观,我们任何时候、任何环节都不能放松警惕、疏于防范,要心中牢记,口中常念,手中常抓,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认认真真管好安全稳定这件事。等一下,刘卫平书记还要做重要指示,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年的消防、工作任务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20**年全区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以杜绝重、特大消防事故发生,确保火灾起数、财产损失两个下降为目标。具体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级领导和消防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消防法律、管理知识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的消防意识。深入持久地推进各项消防专题宣传,继续抓好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桃花镇、各街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村)活动。积极开辟消防宣传新途径,举办职工消防安全竞赛、青年消防志愿者行动、家庭消防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亲身参与的消防实践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是完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消防责任。要加强和落实责任机制,按照《**区20**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街道(镇)、部门、单位和各类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加强消防工作的监督与考核。逐步建立预防机制,要针对火灾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消防整体预案,桃花镇、各街办要相应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适时组织处置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实战演习,加强本辖区内火灾隐患整改的督促和协调。继续巩固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督促业主单位自查、部门综合专项排查、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区领导带队督查的消防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形成预防火灾的合力,以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
三是突出消防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要加强社区消防自救点和楼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已建消防自救点和楼栋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要积极推进小型消防站建设和消防大队的选址重建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专项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要着重抓好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场所和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整治,尤其对列入今年重点挂牌的2家消防单位(民航花园酒店和大众超市孺子路分店),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没有整改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强力整治到位,实现年底摘牌,以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
四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多种消防力量。桃花镇、各街办要积极开展多种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职、志愿、义务消防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要依托保安、联防等综治队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队伍和社区居委会,建立配备有常规消防器材的城市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年底,各街道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建立要分别达到50%、30%。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多种消防队伍并存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各有倚重、并肩作战的队伍力量,共同促进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20**年全区工作主要任务
针对企业改制、城市房屋拆迁等诸多矛盾并存的严峻形势,20**年,我区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杜绝进京访、严控赴省集体访、减少去市重复访为工作重点,以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工作整体水平。着重落实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接待中心建设,构建大格局。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着力构建平安和谐**,重点抓好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建设,组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功能,要参照市里的做法,由公、检、法、房管、民政、城建、教体、文广、市容、卫生、发改委、计生委、商贸委等职能部门派员参加接待中心集中轮流接访,着力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工作重心前移机制,力争把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处理、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严控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
二是拓宽渠道,实现窗口前移。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区领导干部进社区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开展好区领导公开大接访,使领导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实现窗口前移,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实行领导接访公开制度,做好领导姓名、职务、接待时间、地点及接待内容提前向社会予以公布工作,确保大接访切实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重点,落实工作机制。要继续落实领导高层决策、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强化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手段在处理涉法问题的独特作用,抓紧建立和启动问题听证会和问题三级终结机制。各相关系统、街道(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好一批老户、缠访户、重复上访户问题。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等九类易发、频发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9类场所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的九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消防部门监管职责;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县公安局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 “智慧城市”建设,推行“智慧消防”管理模式,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烟火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各重点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综合治理。继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点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公安、消防部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县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392号),县消防大队要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长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县住建局要联合消防大队依托“贺兰县空间规划”做好县城和各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同时县住建局要安排好2018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并函告消防大队做好辅助验收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市政消火栓台帐资料并维护保养,确保全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县财政局要做好消火栓维护费用保障工作。
4.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各社会单位、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人员装备配备和培训。要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实现实体化、实战化运作,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帮助指导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指导村(居)民及时改造危旧电器线路,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事故。
6.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县消防大队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账,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作战体系,健全住建、财政、水务、交通、安监、卫生、气象、民政、电力、燃气等行业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健全社会联动保障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各行业部门、新闻媒体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消防部门要依托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等固定阵地对外开放,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学习,开展消防技能体验,并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社会单位要认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
3.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乡镇职责及任务。各乡镇场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和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并组织落实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及任务
1.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场所、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2.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3.县供销社负责商场、仓储物流和成品油销售网点等商务系统单位及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县卫计局负责医疗卫生和计生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县宗教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6.县文广局负责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做好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合法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宾馆饭店、景区不予进行星级评定和景区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7.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8.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不予审批;要检查县城及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
9.县交通局、运管所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0.县发改局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劳动密集企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依据依法不予审批;对违章生产、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2.县公安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和“三合一”等区域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服务,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职责及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副县长牛东学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王磊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同时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形成执法合力。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要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营造强大声势。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县委、政府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加,从经济的角度看,高层建筑代表了地区的经济水平的相对发展。但从消防的角度看,高层建筑却具有更大的火灾危险性,而且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较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随之更大。尤其是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县城,自2008年以来,高层建筑从8栋迅速上升至63栋,其中高层民用建筑57栋。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
一、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一)火灾损失大,造成危害大。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设施繁多、装饰装修工程量大,可燃物分布广。因此,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如不及时控制,很容易蔓延发展成立体形大火并蔓延至相邻建筑群。而且高层建筑往往具有重大的商业和政治意义,一旦起火,不仅造成物质损失,而且会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
(二)火灾扑救难度大。现在的消防云梯车数量、高度有限,加之缺乏地面消防行动展开的场地,特别是高层建筑周围多设有裙房,妨碍登高车全方位靠近主体建筑进行灭火救援活动,所以有些高层建筑上部楼层发生火灾,消防队员无法进行外攻。
(三)火势蔓延途径多,蔓延速度快。高层建筑的具有较多的楼梯通道、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好象一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且由于“烟囱效应”的存在,使得越高的建筑其火灾蔓延速度越快,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四)人员集中、疏散困难。高层民用建筑层数多,垂直距离长,人员密集,火灾时由于现场混乱状态的影响,受烟气的威胁,人的本能恐惧心理和逃生欲望都强烈暴露出来,人们便一窝蜂的涌向安全通道。大量的人流在楼梯间汇集后,极易发生拥挤堵塞,影响疏散安全。
二、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
(一)先天患不易整改。一是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前几年,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布局、设想来设计,忽视了消防安全,且有一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而问题不少。二是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施工单位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有资质的单位,但是施工单位仍为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致使一些建筑验收完毕后,消防设施运转不长时间就瘫痪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没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设计防火分区、自动消防系统、疏散通道等,或即使设计但不到位;各管道竖井在连接或穿过各楼层、地面、墙壁时的封堵措施、技术保障不到位,导致“阻燃”结构不阻燃。或由于周围环境的限制而减少或缺少环型消防车道,这些先天性设计、建造缺陷使得大楼在发生火灾等灾害事件时,不但失去了它原本应该具有的防灾能力,还阻碍了人们逃生、救援,以致酿成更大的灾难。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一些高层建筑,尤其是早期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年久失修。诸多高层住宅小区内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被盗丢失,消火栓压力不足或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或瘫痪,消防控制室内无人值班、报警主机停止运行等现象普遍。笔者了解到,有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长期得不到维修,除了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外,主要是缺少维修经费;有些高层建筑产权复杂,物业管理费用难收,甚至没有设立公共维修资金。
(三)安全疏散通道占用严重。在小区主干道或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的障碍物,限制大型车辆通行,也限制了消防车的通行;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住户将消防通道占为己用,消防疏散通道装上了铁栅栏、防盗网,有的甚至上锁,楼道、楼梯、出入口堆放杂物造成拥堵;在屋顶疏散平台违章搭建,影响疏散。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人员疏散困难,延误最佳灭火时机。
(四)高层居民防火意识不足。众对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楼的要求普遍是按照环境、舒适度、安全的顺序排列的,消防安全则要排在这些之后,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还不高。如:有的住户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灶、取暖器等电器设备做不到人离电断、气停,较大一部分居民不懂得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方法,特别是老人、儿童缺乏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初起火灾的扑救知识,缺乏自我保护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达不到高层建筑管理要求。高层建筑一般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的火灾也要充分依靠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进行预防和扑救,所以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至关重要。但目前,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普遍不高,达不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修管理人员的标准。物业公司自身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没有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和管理队伍,存在消控中心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业务不熟悉、有的新上岗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甚至不落实,不会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等问题。在组织消控室从业人员集中技能培训中,许多物业管理单位往往不愿派人员参加,导致消防管理水平无法有效提升。
三、预防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五大原则
(一)把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源头关”。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在建前,一定要对其消防设计进行细致的审查,把好源头关,而且对其装修材料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减少其火灾荷载。
(二)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使用。高层建筑火灾主要在于自防自救,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使用在整个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起着决定性因素,自动消防设施一般都由专业人员和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经济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应由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学习,并取得与施工人员同等的证书,对单位内部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高层建筑真正的防火体系核心在于自防。一般300平方米以内的空间依靠内部喷淋系统,30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则需要消防栓。美国人4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水喷淋的灭火成功率为98%。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感烟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应急广播能够正常引导人员疏散,自动灭火装置能够扑救初期火灾,消火栓能够在灭火人员赶到时发挥作用,那样高层建筑就可以保证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日本消防部门对高层建筑的工作重点,仍是力求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妥善有效,只要高层建筑自身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以及消防管路等设施有效,相关人员具有足够技能,就可以将火灾概率和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提升高层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建设、房产、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制订防火公约,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要在高层建筑内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等,让群众在进出楼道时,时时看的到警示图片。内容上要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简单设施使用以及高层建筑内常见的习惯性违法行为等基本常识。社区、街道应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熟悉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高层建筑使用单位、业主要成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如缓降器、安全带等。
(五)规范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同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十条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也提出明确的规定,因此,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应该牢固树立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教育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尽到各自的义务。要积极开展消防培训,使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建筑的情况、内部的消防设施设备;会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对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具有火灾危险的各类行为,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有效;会及时扑救处置初起火灾,熟练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常识,会报警,会疏散群众,会协助消防部队扑救火灾等。
总之,高层建筑的增多是时展的必然,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现代社会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企事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队互相协调与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力构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版
2、《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及安全逃生策略研究》.中国消防在线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