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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这样理解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失偏颇。对于何谓“符合录用条件”,我国劳动法未作出任何规定,但所谓的“录用条件”也不应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就算,而应是经过公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共知的,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以及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标准。所以,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是上述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用人单位任意找一个理由,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或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此外,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约定在试用期内即使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给予劳动者一笔经济补偿金的,只要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也是应该允许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此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在程序上通知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无须提前通知但不能不通知。目前,我国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该观点有待商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实施通知行为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单方解除权行使的程序违法。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劳动者不实施通知的行为即违反了劳动法对程序的要求,所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易造成劳动者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依法向职工索赔。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承包商;考核扣分;违章;量化考评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evaluation points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the forming background and purpose, from legal compliance, safety, quality three dimensions described the assessment mechanism, it is mainly to take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for the contractor in engineering field generated by the phenomenon of violate, and from the inspection object, check the punishment and supervision, ticket issue the principle, points, arbitration mechanism, the means of information, a clear assessment mechanism of the main practice, finally introduces the assessment mechanism of preliminary implementation effect.
Key words: contractor; evaluation points; violation;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V242.3文献标识码:A
当前,在电网建设高速发展的态势下,电网建设管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工程建设活动中还存在各类不规范行为,部分承包商还没有对安全生产引起足够重视,各个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上仍存在不足,特别是某些承包商存在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不规范行为以及部分施工现场存在的大量的违章现象。
电网建设管理者迫切需要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电网建设承包商考核扣分管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考核机制)应运而生。考核机制的构建将强化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的管控,极大地促进承包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从而将全方位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一、考核机制的目的
电网建设承包商考核扣分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对电网建设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电网建设现场管理中存在的违章现象,参照“驾照扣分”模式对承包商违章情况进行扣分,实现了对承包商管理的动态考核,促使承包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敦促建设单位优选承包商,达到承包商优胜劣汰,确保电网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处于可控状态。
二、考核机制的内容和做法
(一)考核机制的内容
电网建设承包商考核扣分检查针对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分别从合法合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维度了解承包商现场管理状况,查处违章行为:
1、合法合规方面:主要根据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及其他合法合规要求,重点检查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等相关方面的违规行为。
2、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人员持证上岗、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起重吊装等特种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检验、试验等;检查危险品的存放使用、施工临时用电规范性等方面;查处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行为。
3、质量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原材料和设备进场管理(原材料见证送检等);检查工程过程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标准WHS执行、强条执行等)、工程成品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施工三级检查和监理四级验收)等方面存在的违章现象。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总结归纳出三十五项违章处罚条款,按照违章对象、违章性质及程度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类承包商进行考核扣分处罚。
(二)考核机制的主要做法
1、明确检查范围对象,界定考核扣分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监督。电网建设承包商考核扣分机制是以公司投资计划内的电网建设项目为检查范围,以各违章责任承包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对象进行扣分。为确保承包商考核扣分工作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经公司相关业务培训并正式名单的各级基建部门、安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及受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方有资格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章现象开具《电网建设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处罚通知单》)。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检查及考核工作。公司将视情况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开具《处罚通知单》的情况,如发现在考核扣分工作中有违反要求的人员,将视其性质进行处理。发现有、等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扣分管理。
(1)规范开具《处罚通知单》。检查人员根据电网建设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的违章现象开具《处罚通知单》,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违章现象的判定应依据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章现象的描述应清楚、准确;应及时取得并保存现场违章现象的照片、资料等原始凭证。同时,明确了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如:当同一违章现象涉及多个承包商的,应分别开具《处罚通知单》;分包方因违章被开具《处罚通知单》的,总包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其开具相应的《处罚通知单》。
(2)严格执行统一扣分标准。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地执行统一的扣分原则,是考核机制的关键环节,决定着考核机制实施的成败。针对责任承包商的违章现象,公司要求统一按《处罚条款》进行扣分。同时,对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也进行了明确。如:单次检查中所发现同一违章代码的违章现象,不累计扣分。示例:在同一项目单次检查中,发现有若干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违反条款WZ14,只对这一违章现象进行一次扣罚0.1分,不按照违章人数累计扣分。如:可以整改的同一违章事件尚处于整改期的,已接受过处罚扣分的,不再进行扣分;但已过整改期(无法整改的除外)仍未完成整改的,可重复扣分。示例:A次违章检查时发现某工程沟、坑口未设置明显标识及防护措施,违反条款WZ15,向责任承包商开具了《处罚通知单》,扣罚0.1分;B次检查发现相同部位、相同问题,如该违章处于A次整改期内,B次检查不再进行处罚扣分,但如果该违章已过整改期,可再次开具《处罚通知单》,重复扣分。
(3)设立免责条款。检查人员发现电网建设过程中部分承包商有违章现象,如相关承包商认为本方已履行职责的,可向检查人员提供证明材料,由检查人员进行核实并判定该单位是否承担相应责任。示例:检查人员发现施工单位临时施工电源箱无漏电保护装置,违反条款WZ10,应扣罚0.5分,但现场监理已及时发现并向施工方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不准使用该电源箱”,这一违章情况,对监理单位免责;如现场监理未及时发现问题,则应对施工、监理单位同时开具《处罚通知单》。
(4)建立仲裁机制。责任承包商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受罚承包商的名义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免责条款及仲裁机制的建立,体现了考核机制的客观性和公平性,有利于规范考核扣分流程和避免扩大处罚争议。
3、依托信息化手段,多维度展开分析,实时掌控扣分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级管理层对承包商考核扣分情况的及时掌握,公司建立了承包商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建设单位每周按时汇总、统计并录入本区域范围内的承包商考核扣分情况。根据系统录入信息,公司从建设单位开单数量、各承包商扣分情况对比以及违章现象累计分析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排名,每月进行汇总并。该措施有力地促使建设单位落实常态化开展考核扣分工作的要求。对于承包商而言,可使其通过排名、对比、分析中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对策,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4、承包商考核扣分结果的应用
承包商年度累计扣分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2月31日24:00时累计扣分自动归零。承包商考核扣分结果的应用参照“驾照扣分”模式,若承包商累计扣分N<6分,则该承包商为绿灯状态,现场管理处于可控状态;若承包商累计扣分6分≤N<12分,则该承包商为黄灯状态,应对其进行警告;若承包商累计扣分N≥12分,则该承包商为红灯状态,对其处以暂停承接电网建设工程资格三个月的处罚(从处罚生效之日起计算);当年受到红灯处罚的,在下一年度承包商评估考核中每次红灯处罚在其综合得分中扣减1分。
考核机制首次在电网建设管理中应用了年度扣分制的理念,通过对承包商亮不同状态的灯,实现了对承包商的动态考核。
被告XX市土地管理局,住所地XX市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局长。
诉讼请求:一、撤销XX市土地管理局的(1991)门所处字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二、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裁决。
事实和理由;
XX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1991)行处字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错误决定。这个《决定》不尊重客观事实,并且错误地援引了法律条款。
一、《决定》认为,原告“没办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就施工是违法的,触犯了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并据此作为处罚决定的主要理由。原告认为,这种认定是虚假的,不客观的。原告于1989年9月29日开始逐级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翻建住宅楼(见附件一),面积为300平方米。1989年I0月I7日,XX街道办事处已签批(见附件二)。1990年3月1日,XX市城建规划处签发建房通知单(见附件三)。据此,原告动工翻建住宅楼,并于同年八月竣工。竣工后,由城建规划处按建房通知单验收。验收合格后,于同月十五日发放了第XX等建筑许可。证(见附件四)。原告认为,上述审批手续合法。城建规划处代表政府行使权利,其审批是有效的,合法的。据查,原告建房期间以及建房之前的审批工作,都由城建规划处负责。这是政府赋予的权利,其它单位和部门,无权干预。原告手持城建规划处的合法批文,并按建房通知单划定的范围施工建房,怎么会被认定为“没有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呢?违法又是从何谈起呢?是城建规划处的批文违法,还是原告没按批文施工而违法?
二、《决定》本身自相矛盾,适用法律条款不当。《决定》第一自然段,清楚地说明了原告经XX市城建规划处批准,翻建300平方米住宅,并且发给了第XX号建筑许可证。而在第二自然段,又认为“没办土地审批划拨手续,多占地112.6平方米。《决定》既然承认城建规划处的XX号批文,原告按该批文建房就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否定规划处的批文,那么,否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批文无效,应依土地管理第四十八条规定,由规划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应当处罚原告。《决定》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也是不恰当的,此条款是针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而言的,对个人建房并未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而土地管理局却擅自将诉讼时效改为十五日。因此,原告认为,《决定》并非依法成立。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不符,其裁决结果,与法律相违背。因此,请法院详查,依法撤销《决定》,尽快公正裁判。
证据:一、建房申请书一份;二、XX街道办事处的批文;三、XX市城建处签发的建房通知单;四、第八号建筑许可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控制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整顿和规范我市动物诊疗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动物诊疗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和促进我市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顿的方法步骤
从6月份开始,利用5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整顿,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采取讲座、专栏、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的有关规定、基本要求及相关的措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和培训阶段。7月份,采取动物诊疗机构自查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动物诊疗机构在选址、人员资格、诊疗设施设备及动物防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确定整顿的重点对象。并将动物诊疗机构中具有中等以上兽医专业及相关专业毕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统计汇总,从7月初开始,由市畜牧局统一委托农业大学对其进行资格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三)清理整顿阶段。8月初至9月底,市畜牧局将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针对整顿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对应该限期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应该依法关闭的要下达关闭通知单;对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下达行政处罚通知单。对所有整顿措施,都要明确责任人,并督促检查落实,深入扎实开展整顿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份,由市畜牧局组织初步验收,达不到整顿要求的要督促整改。
三、整顿的重点
动物诊疗机构整顿的重点内容是,按照《办法》有关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规定,完善和落实各项措施。凡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业人员达不到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诊疗场所功能分区不合理、诊疗设备不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停业。
一、集中支付运行存在的问题及监管难点
(一)国库在预算执行中的事中监督作用弱化
集中支付业务使国库部门从逐笔拨款转向事后集中清算,实际工作中,国库在资金清算中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一是对清算资金的内容是否符合预算要求难以审核,临柜工作中只审查清算银行的印鉴是否符合、是否在额度之内等,临柜对预算执行的事中监管作用弱化,不利于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二是在新增预算单位时,如该单位零余额账户未及时报备,银行发起资金清算时才会发现“预算单位代码不存在”,TCBS参数没有维护而不能正常清算,造成国库集中支付清算工作被动,而对银行未及时报备的现象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
(二)集中直接支付负额度不能导入,存在操作风险
当一笔直接支付业务发生功能类科目差错时,财政部门往往会开具相同金额不同功能科目的一正一负两份额度通知单来进行调整,由于目前财政部门提供的直接支付退回额度通知单(负数)与直接支付额度通知单(正数)的电子文档为同一“支付指令”号码,导致退回额度通知单(负数)在国库前置系统中不能自动导入,在日常核算中,以手工改写原负额度电子文档文件“支付指令”号码的方式实现操作,使系统记载要素与原始文档不符,存在操作风险。
(三)集中支付额度对账难以有效落实,成为监管难点
集中支付额度对账包括与财政部门对账和与集中支付银行的对账。一是与财政部门的对账,年度额度对账仍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而查找原因十分困难,由于目前对集中支付额度对账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与财政部门的额度对账如有不符往往会以年度清零为最后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二是与集中支付银行的额度对账。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使授权支付额度分预算单位分科目手工对账工作量巨大,同时由于授权支付隔日清算,按月对账时,清算额度与实际支付额度必定存在差异,按月额度对账实际根本难以做到。目前,与银行的集中支付对账委托银行进行,银行在无法按规定完成核对的情况下,往往填好“核对正确”了事,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削弱了银行的风险意识,没有真正起到风险控制作用。
(四)基层国库人员缺乏,现场执法检查难落实
对集中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现场执法检查是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人员紧张,国库部门设在基础业务科营业室,业务不单列,有限的人员除确保国库日常核算业务,还需兼顾国库统计分析和监管、国库现场检查、会计结算、反洗钱、账户管理等各项工作,使现场检查在时间和人员安排上都难以保证。形成业务人员业务面广而不精,难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建议
(一)完善集中支付监管政策依据
目前集中支付的相关政策主要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清算办法》两个办法基本明确了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用款流程和银行资金清算要求,国库部门对集中支付资金监管的可操作性要求则比较缺乏。建议制订适应地方的《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细化监督要求和处罚规定,为集中支付监管提供可操作的依据,保障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协调财政部门尽快完善业务系统
解决发生额度调整时,退回额度通知单(负数)与额度通知单(正数)的电子文档产生为同一“支付指令”的问题,需协调财政部门尽快完善业务系统,确保额度电子文档的唯一性。
(三)尽快出台集中支付对账制度
明确与财政部门和银行的对账方法和要求,包括支付额度和支付清算资金的对账,明确对账操作流程,确保财政、国库、银行三家数据正确无误,确保集中支付资金的安全。
(四)加强基层国库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国库支付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预算计划下达、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这就要求基层国库人员不仅要做国库核算员,还要做掌握全局的预算员。建议上级行多举办国库业务专业培训,每年对基层国库人员进行一次财政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的培训,强化基层国库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对财政预算业务知识的深入了解,使基层国库人员业务素质得到较好的提高。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开展好实验教学,是学好生物的前提条件。生物实验具备培养学生观察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动脑,启迪思维,开发潜能的作用。在这学期中,生物实验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围绕学校的整体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实验室工作向前发展。本学期,在学校领导、各位生物老师的配合下,实验室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本人在开学初就制订出生物实验计划,推动了本期实验教学有序、有计划的进行。
1、严格实验准备制度,演示实验三天前,分组实验一周前交实验通知单到实验室,准备好实验后,老师先预做实验,以此保证实验顺利地进行。实验中损坏的仪器严格依照教学仪器赔偿制度实施处罚。
2、做到购物有登记,帐目清楚,帐物卡三对应工作。教学仪器的借用严格按照教学仪器借用制度实行登记,如期归还,追还等。
3、对显微镜等教学精密仪器,做到了定期检修、除尘、防锈、保养等工作。对标本类实施了定期检查、防蛀等加以妥善管理。有害、有毒的药品实行了专柜存放。
4、对新的实验仪器的性能、使用、操作方法做了充分了解,能熟炼地操作使用。而且积极参与了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工作,进一步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更好地配合了实验老师的教学工作。
5、按时完成了本期的实验任务,做到了实验室整洁、卫生。在新的一年里,要更进一步加强学习,使自己的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实验室管理
1.购置仪器、药品要先行申请,由主管领导审阅后报校长室审批后再购置,入库要验收,同时填写入库清单。仪器原则不外借,若借出要由主管教导或校长同意后才能,并要及时追回。
2.加强安全制度。药品、仪器橱要上锁,沙桶要定期检查、补充。实验室经常通风换气,设备保持经常运转。
3.仪器、药品存放制度。做到分类存放,定橱定位。分组实验所用仪器药品一律应实验员发放,实验结束,及时清洗、整理、归放。
4.认真执行仪器保养,维修制度,并自制一些教具。仪器要做到常清点,常保养,常维修,保证抽查准确,随取随用。
5.实验室卫生工作。
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卫生大扫除,平时做好实验室保洁工作,使其与实验室优美的环境融为一体。
三、实验教学
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提前1-2天开出实验通知单,或在特殊情况下,提前通知实验员(但在实验后要及时补填实验通知单),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充分准备好仪器、药品,做到准、净、齐和及时,确保实验一次成功。对有些实验,实验员应事先亲自试验,若有改进的实验或利用自制教具进行教学的,要向教师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万无一失。
对学生分组实验,任课教师必须在实验前把实验报告册发给学生进行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员要协同教师随堂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表解决。
实验结束,让学生填写好“学生实验情况登记”,对有报损的仪器还须填写“仪器报损登记表”,任课教师也要签上姓名和处理意见,然后有实验员签上处理意见后报上一级领导审批。
当然本人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所以还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书本,深入课堂,了解实验还需要什么材料,怎样解决。努力把我校的生物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得更好。
六、建议
目前,我校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都已经告别了传统的模式,步入电子化时代,而生物实验室依然采用的是手写纸质档案,建议学校给生物实验室配备电脑一台,建设多媒体实验室一个,以改进我校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
2016年度生物实验室工作总结二: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开展好实验教学,是学好行生物的前提条件。生物实验具备培养学生观察和动手能力的功能,更有培养学生动脑、启迪思维、开发潜能的作用。在这学期中,生物实验室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的整体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实验室工作向前发展。本学期,在各位生物教师的配合下,各项实验开展的井然有序。
一、生物实验教学工作方面
期初,学习了《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范实验室建设,在开学初就制订出生物实验计划,督促各年级生物老师制出了本期该年级的实验计划。由此推动了本年实验教学有序的有计划的进行。
严格实验准备制度,各任课教师要根据实验计划,演示实验三天前,分组实验一周前交实验通知单到实验室,本人根据通知单充分准备好仪器、药品,做到准、净、齐和及时,确保实验一次成功。对有些实验,实验教师还事先亲自试验,若有改进的实验或利用自制教具进行教学的,及时向教师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万无一失。实验中对有损坏的仪器器严格依照教学仪器赔偿制度实施处罚。实验完毕时,让授课教师及时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单。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并积极配合生物兴趣小组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教师的研究性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参与性。本学期还配合教务处顺利完成初二的实验会考工作。
二、实验室的管理方面
对生物实验室药品与仪器的领用、归还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并始终很好地实施。对药品的保质、仪器的维护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避免了药品的不必要浪费及仪器的损坏。
加强日常对药品、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延长其寿命,为学校成本开支的节约作出了自己的一分力。如对显微镜、解剖器等教学精密仪器,做到了定期检修、除尘、防锈、保养等工作。对标本类实施了定期检查、防蛀等加以妥善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进行独立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对其使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做严格登记,切实保证此类药品的安全使用。
做到购物有登记,帐目清楚,帐物卡三对应工作。教学仪器的借用严格按照教学仪器借用制度实行登记,如期归还,追还等。对新的实验仪器的性能、使用、操作方法做了充分了解,能熟炼地操作使用。而且积极参与了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工作,进一步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更好地配合了实验老师的教学工作。
对玻璃器皿、玻片标本的破损给予相应的赔偿,对生物仪器设备的损坏及时报废,并登记在册,在一学年结束之际,及时向总务处提交报损、报废记录单,同时申请购买缺少的生物仪器和所需的化学药品,以确保下学年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水电管理工作和防火、防毒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定期对生物实验室进行卫生大扫除,平时做好实验室保洁工作,使其与学校优美的环境融为一体。
当然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所以我们还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书本、深入课堂,了解实验还需要什么,还缺什么,怎样解决。努力把我校的实验教学工作搞的更好。
2016年度生物实验室工作总结三: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开展好实验教学,是学好生物的前提条件。生物实验具备培养学生观察和动手能力的功能,更有培养学生动脑、启迪思维、开发潜能的作用。在这学期中,生物实验室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的整体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实验室工作向前发展。本学期,在各位生物教师的配合下,各项实验开展的井然有序。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
年初,我们学习了《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范实验室建设,修订了实验室各项制度。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使工作有的放矢。
同时,也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在本学期内,继续学习《中学生物实验教学》对照自己的的不足之处,加强补习,对能够利用实验室完成的实验内容尽量做到熟练掌握。
在本学期四月份间,参加在济南举行的全国实验老师实验技能及实验器材培训,历时四天,聆听教育部研究人员对新时期实验教学的发展方向及新要求的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实验教学在教学中如何开展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同时也对实验器材的发展与应用有了较为崭新的认识。
二、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任务量很大,在人员少,设备少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人才资源,保证了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本年度继续实行“演示实验分组化”的策略,增加学生的动手机会,锻炼学生的操作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并且强化了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辅助作用,使一些抽象的实验形象化,模糊的现象清晰化,微观实验得到宏观演示,解决了许多以前无法克服的难题,增强了学生的各种能力。
在开学初就制订出生物实验计划,督促各年级生物老师制出了本期该年级的实验计划。由此推动了本期实验教学有序的有计划的进行。
严格实验准备制度,演示实验三天前,分组实验一周前交实验通知单到实验室,准备好实验后,老师先预做实验,以此保证实验顺利地进行。
三、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
做到购物有登记,帐目清楚,帐物卡三对应工作。教学仪器的借用严格按照教学仪器借用制度实行登记,如期归还,追还等。
对显微镜、解剖器等教学精密仪器,做到了定期检修、除尘、防锈、保养等工作。对标本类实施了定期检查、防蛀等加以妥善管理。有害、有毒的药品实行了专柜存放。
实验中损坏的仪器严格依照教学仪器赔偿制度实施处罚
2008年度,我们在设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更新了一部分设备,设备的利用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维护维修设备,为单位节约了大量资金。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科学管理。自本年度实行微机管理,建立了仪器管理平台,各种计划、管理规定、仪器室布局、仪器药品规格等都可以通过局域网直接查到,极大地方便了各科教师准备和设计实验。
五、加强仪器室安全管理。
按照上级规定,加强仪器管理力度,有毒药品、危险品分类存放,并安装了红外线自控报警器,全天对药品、器材进行监控,以保证安全。
一、基本情况:
8月15日召开布置会传达县政府8月11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8月17-19日组成两个组对县城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检查了21家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在建工程31项,建筑面积18.6万m2,工程造价1478万元。下发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28份,总的来说,施工企业基本上建立了安保体系,规章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的落实,对于重大危险源按《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了辨识登记,专项方案也基本上落实了编、审、批、组织现场落实及验收等工作程序,大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按要求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拆卸,钢管、扣件、安全网检测工作也基本到位,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脚手架与主体拉结不牢,部分钢管脚手架基底未硬化,无扫地杆,剪刀撑搭设不规范。
2、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自由端高度超过6米。
3、部分工程楼梯、阳台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或设置不规范,通道口无防护棚。
4、大多数工程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架设零乱。
5、施工现场材料随意堆放,缺少五牌二图及安全警示标志牌,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处理意见:
对那些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监理企业将予以通报,情节恶劣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将下发检查通报。
四、针对性措施:
**工商所地处县城**镇,全所有干部职工14人,辖区内有1300余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868人,私营企业65家,工商企业117家。全镇有34个行政村,县城有5个居委会,全镇人员7.2万人。去年来,我所在县局指导下,积极推行监管模式改革,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特别是在收取工商规费工作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增强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开办了服务大厅,推行了集中定费和缴费制度,收到了好的效果。去年,全镇个体私营户上门送费(含私营企业会费)的金额达98.7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任务122万的80.9%,缴费率94%,今年1--4月份,全所“三费”收入56万,都是上门送费的。
1、搞好调查摸底,实行集体评议。
2002年11月中旬,**局长带领个体个私协人员在个体私营户中搞行风调查、征求意见时,听到部分个体私营户反映工商管理费定费标准不合理,收多收少由他们讲了算等反映后,没过几天,召开党组会,决定在全县工商系统推行集体评议定费制,在**所进行试点,待经验成功后全面推开。为此,县局组织人员会同我所进行调查摸底,具体研究制度工作方案。
按照县局安排,我所在定费时严格按以下操作程序:一是搞好调查核定。年底,我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法定标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已缴费额,拟定下年度每月管理费标准,经所务会集体讨论初步预定;二是举行定费听证会。各片负责人根据所里集体讨论初步预订的辖区内各业户的月收费标准,召集个体户代表、行业组长、个私协分会小组长、群众代表举行听证会,并邀请镇里领导参加,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对初步定费方案的想法和意见,将意见集中归纳交由所务会最后定夺,制订出各业户年度收费标准;三是将所务会最后研究制定的定费标准打印成册,通知到每一个个体经营户;四是搞好回访。年初,所里组织人员分三片到个体经营户中进行回访,看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否完善,将个体经营户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归纳整理报县局和所务会;五是所里根据回访情况,对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2、公正公开,做到“三上墙”。
一是我所将辖区内的月收费标准电脑打印上墙公布,各线、片管理人员按照听证会后最后核定的收费标准逐户下达年度《缴纳管理费通知单》,要求业户在通知单上签字,回执存档;二是将收费结果公布,谁缴了费,缴了多少,还欠多少等都按下地、按街道在公示板上颂;三是实行催办和处罚制度,所里临时成立稽查组,分别向欠费户送达《催缴管理费通知单》,由业户签字后限期补缴,逾期未补缴的,依法处罚,按欠缴费额1--2倍处罚,并将补缴情况和处罚结果及时公布。
二、健全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一是所里制定个体经营户管理费定费制度,就如何定费、怎样定费等做了具体的规定;二是制定了个体经营户缴费制度,规定每月的1--10日为缴费日,个体经营户必须按规定主动到所里的收费大厅缴纳工商管理费和会费。
三、制订了督查制度,所里成立了督查组,主要职责是查处辖区内无照经营行为,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规范,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未按时上门缴费的个体经营户进行督促通知,对多次通知仍未上门缴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工商管理人员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看有无不作、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巡查组共对20户未按规定上门送费的个体户进行了处罚,教育影响较大,现在个体户上门送费已成为他自觉行动。
3、收费改革带来新气象。版权所有
①充分得到了个体工商户的理解和支持。由于定费、收费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尊重了广大业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了他的理解和支持。**镇大新街从事副食批发的老板陈祥说:“以前你们工商干部的亲属、关系户可少交甚至不交,他们不交、少交我们也想不交、少交,对收费确有抵触情绪,现在你们做到公平公正了,而且大家都一个标准,我们服了”。
②有效地促进了从重收费向重监管上转移。以前,收费工作牵制了工商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一年365天几乎都是围绕收费工作在转,收费难度大,个体户抵触情绪大,现在我所规定每月的1--10日为个体业主上门交费的日期,所里专门安排5个工作人员值班,中午不休息。在收费大厅工作的**等坚守岗位,接待热情,服务态度好,得到广大个体户的好评。
已建成的三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洪临灌区临水水利管理所进行管理,每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排1名正式职工和1名临时聘用人员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地安全监管,日常供水,供水管线巡查,机电设备、消毒设备运行状况监测及阀门、水表、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抄表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年抄表两次,根据具体情况,抄表时间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一次,每次抄表用时12天到15天不等。抄表时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水表,确保读数准确,抄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水量、水费计算,并将用水户的用水量、水价、水费在各村组进行公示,明确缴费时间、地点及逾期不缴费的处罚措施。
公示期满后管理人员及时完善用水户用水台账,并将抄表资料交各收费大厅收费员输入电脑,用水户用水资料用台帐和电脑双重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水水费先由农户到收费大厅进行预存,根据农户自家用水情况预存100.00元到200.00元不等,根据每次抄表用水量在台账上进行核减,预存金额不足的及时下达自来水费催缴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用水户,我们采取停止供水、收取开通费等措施进行处罚,有效的促进了群众缴费的自觉性,自来水费的按时足额到位,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良性运行。
2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具体做法
2.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设计要求,严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效保障广大用水户的正常生产生活,减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运行维修费用。
2.2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抄表时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年抄表两次,抄表时间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一次,每次抄表用时12天到15天不等。抄表时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水表,确保读数准确,抄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水量、水费计算,并将用水户的用水量、水价、水费在各村组进行公示,明确缴费时间、地点及逾期不缴费的处罚措施。
2.3规范收费制度,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完善收费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水户缴费先由农户到收费大厅进行预存,根据农户自家用水情况预存100.00元到200.00元不等,根据每次抄表用水量在台账上进行核减,预存金额不足的及时下达自来水费催缴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用水户,我们采取停止供水、收取开通费等措施进行处罚,有效的促进了群众缴费的自觉性,自来水费的按时足额到位,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