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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考察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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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考察报告

第1篇:干部任用考察报告范文

李广同志的组织考察报告

皇帝陛下:

我大汉王朝在陛下的英明领导下,国强民富,不可一世。可是,匈奴卧榻在侧,如同芒刺在背。当此用人之际,求贤若渴,我部考察了一批备选干部,下面是李广同志的组织考察报告,请陛下过目。

一、 据调查,李广乃一介莽夫蛮汉

李广,男,陇西成纪人。绰号“飞将军”。

为深入了解情况,组织部的干部不远千里,来到李广的老家,广泛调查了李广的社会关系,收集了关于李广的传说故事。虽然。李广是世家出身(“广家世世受射”,《史记/李将军列传》,以下引文相同),但是,乡里的传言表明:李广实际上是一个有些神力的莽夫蛮汉。据说,有一次李广和几个地痞无赖去打猎,远远看见草中躺着一只老虎,众人惊惶失措,李广仗着有些本事,拉弓一箭射去,过了一会,老虎一动不动,大家小心上前一看,哪里是什么老虎,原来只是一块石头,箭头入石三寸。从此,李广的滥兄滥弟们到处吹嘘他是神人(“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

二、李广虽然英勇善战,但只是逞匹夫之勇

为慎重起见,组织部门又到李广曾经率领战斗过的部队去调查了解,发现对李广的评价毁誉参半。有的人说李广爱戴士兵,身先士卒,英勇善战。但是,也有许多人反映李广放纵士兵军纪涣散,而且李广也没有什么指挥才能,只是匹夫之勇。

有一次,李广率领百余名骑兵,误入敌人千军万马之中,“广之百骑皆大惊,欲驰还走。”,李广色厉内荏假装镇静,命令手下士卒“皆下马解鞍”,使出大胆吓小胆的招数。胡骑摸不着底细不敢出击。胡军中有骑白马的将领心有不甘跃跃欲试,于是李广飞身上马,与十余骑兵射杀胡将,然后又假装悠然地回到军中,解鞍,让随从纵马食草,士兵躺卧草地。也是老天保佑,当时是傍晚时分,朦朦胧胧什么也看不清楚,相持了半天,敌人以为李广有大军埋伏在后面,只好退兵而去(“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夜半时,引兵而去。”),让李广逃过一劫。

三、李广泄私愤,有疑似命案在身

据调查,李广心胸狭窄,任用亲信,排斥异己。对于与自己有过节的人,甚至假借严明军纪滥杀无辜。

下面的这个事件,监察部门曾经数次调查,由于李广党羽甚多,终究不了了之。

李广曾经因为目无上级,一度被贬为庶人,隐居于南山之畔。一天,他与狐朋狗友在田间饮酒到夜半。回来的路上,经过霸陵亭。霸陵是汉文帝的陵墓,李广们恰巧遇到了霸陵尉,这位老兄虽然也是喝的酩酊大醉,但是照章办事,不让李广通过。李广的随从到霸陵尉的面前蛮横地咆哮:“不知他是以前的李将军吗?!”(“故(!)李将军”)

不知高低的霸陵尉语带讥讽地回答:“宵禁,知道不?!不要说曾经的将军,就是现在的将军也不行!”(“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将军也!”)李广不得已,只好忍气吞声暂居亭下。

不久,战事又起,用人之际,陛下又召拜李广为右北平太守。不知陛下记得否,当时李广向您提了一个条件,要求霸陵尉和他一起随军。陛下恩准了他的要求,可是等霸陵尉一到,李广栽赃他迟到,违反了军律,命令手下把他推出帐外,斩了他的首。陛下也知道李广是泄私愤,可是用人之际,也只好发一道明谕夸奖李广做得好做得对。

四、李广动机不纯,跑官要官

文帝的时候时,李广为武骑常侍,跟从文帝。有一次,文帝一时高兴,玩笑说:“李广啊,你生不逢时,如果在高祖的时候,你可以封侯拜将啊!”(“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矣哉!”)从此,李广就存了加入革命队伍升官发财的念头。

在历次的对敌斗争中,李广个人英雄主义,好出风头,热衷于沽名钓誉,每次出征都要当前锋。其实,我朝人才辈出,后起之秀卫青、霍去病等骁勇善战,加之陛下对李广的动机看的很清楚(“以为李广老,数奇(经历坎坷离奇),勿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使得李广的升官发财美梦不得遂愿。

随着许多曾经追随李广的部下,或封侯或拜相,李广开始牢骚满腹,懈怠工作。他常常对周围的人胡言乱语:“组织部的人都是瞎了狗眼,不就是我没有巴结他们吗?看来我是没有封侯的命啊!”(“何也?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

五、结论

综上,虽然,李广同志打了不少胜仗,积了不少战功,匈奴对他闻风丧胆,但是,李广同志的缺点也很明显,群众基础差,口碑也不太好,离领导干部的要求差的很远。

建议:第一,组织调查组,查清霸陵尉的死因;第二,暂不考虑提拔任用;第三,需要严加防范、控制使用。

大汉王朝组织部

年 月 日

附记:

1、此报告除上报汉武帝,还以内参的形式抄报中央各部委,朝野流言遂四处。

2、不久,发生了一起爆炸新闻:李广在军中自杀身亡。有人说,是当官不成绝望自刎。也有人说,是因为贻误战机以死谢罪。

第2篇:干部任用考察报告范文

一、四项主要工作

完成协议引进项目5个,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务。协议引资总额5.9亿;竣工投产项目1个,引资额5000万元的同时,全力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规划龙头作用得以增强。

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快速推进,2011年以来。规划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一是计划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充分发挥。2007年底,局即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超前启动了2011年度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计划》将规划愿景细化为具体项目,实现了城乡规划战略意图的贯彻,避免了项目实施的盲目和无序。二是规划引导城乡科学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围绕高质量实现规划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1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及研究计划》同时,局又下发了2011年县城及村镇规划工作要点》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目前,中心城市21项规划编制任务中,部分规划编制因总体规划修编暂缓,其余18个项目均已编制完成或正在调整完善;各县规划编制工作也在快速推进。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三是政策引导城市产业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年初即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区高层建筑重点发展区域的通知》以此提升中心城市发展档次和品位。围绕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于10月初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政策规定》实施以来,市区商品房销售量迅速提升;大润发超市、国泰广场、一百三家大型商贸设施开业。四是挂钩引导新农村建设职能充分发挥。大力开展乡镇和村庄规划调研,编制并印发了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目录》提出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意见。同时,全力抓好全市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了对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把关审查工作,提升了示范点建设质量和建筑品位。目前,全市已完成252个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的指导下,全市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快速推进。

2改革创新工作取得突破。

提出“致力创新突破”总体目标,2011年初。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力度,推动城乡规划水平的持续提升。为此,印发了市规划局2011年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改革创新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方案》指导下,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围绕精心精细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下发了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使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方面更便民、更利民、更符合发展需求;围绕规范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规划设计招投标及规划市场管理创新,出台了市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围绕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启动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总体框架编制,2.4平方公里的三维虚拟城市演示系统、元数据管理系统等三大基础平台建设,8555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400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和市区113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正加速推进,地下管线数据普查工作即将开展。围绕提升测绘院发展水平,拟定了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从企业内部管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等方面明确了改革目标,测绘院年内即将实现资质升级。围绕促进规划院科学发展,帮助企业多方开拓市场,强化内部规范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了规划院企业经济效益和自身建设的齐头并进。预计2011年度该院合同总收入将达到1200万元,比改革前的2006年增加3倍。

3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011年我承担了多项重点工程牵头推进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精心组织,严格督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897及东大街项目:完成项目三套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联系,多方出击,项目合作开发单位基本确定,项目将择机启动。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制定了市区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确立了年内已建、建高层建筑80栋的工作目标,并通过政策引导、督促检查、现场观摩等形式,大力推进工程进度。目前,市区已建、建高层建筑已达到105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安居工程:精心组织各片区和相关主管部门,加速推进市区蓝领公寓、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等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市区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17.3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15万平方米)115.3%蓝领公寓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23.0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21.6万平方米)106.6%拆迁安置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39.6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37万平方米)110.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雪枫公园:积极配合公园管理单位,高标准推进公园维护和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服务好公园配套用地开发项目建设,科学严谨地组织好公园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公园建设画上圆满的句号。同时,还积极协助市水务局完成大运河水利博物馆选址,并积极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商检、海关大楼、古黄河滨水核心区、明城墙遗址保护等市政府实事项目规划服务工作,促进了项目的快速推进。

4和谐团队创建效果显著。

狠抓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和谐团队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服务创新,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政(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围绕创新服务理念,出台了市规划局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市规划局特别快车绿色通道服务制度》等四项规范规划行政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制度,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实实在成效。上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中,局在15个行政执法单位中排名第五,局市政规划处在热点岗位评议中排名第二。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多次获得“流动红旗窗口”和“十佳窗口”表彰。二是强化和谐发展,争先创优扎实开展。围绕打造和谐社会、和谐规划的工作目标,以扶贫、双拥、等工作为着力点,以竞争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扶贫工作中,以确立发展规划、培育致富产业、实施实事帮扶和帮扶困难户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实施四大帮扶工程(规划帮扶、科技帮扶、实事帮扶、贫困户帮扶)已完成扶贫工作投入12万余元,较好地实现了扶贫工作目标;双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与驻宿广大官兵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他实际困难;工作中,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坚持做到有登记、有交办、有责任人、有处理、有结果、有监督”等“六个有”充分发挥规划的协调和引导职能,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并通过采取回访、下访、约访等有效形式,深层次推进问题处理,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竞争考核,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引入竞争考核机制,以此激发干部职工的创业热情和创优激情。完成了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热情;完成了部分分局局长助理公推公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充分调动;实施了部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引入了一批专业型年青人才,使得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和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

1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坚持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确保做到自身素质和水平的与时俱进。坚持做到自学与制度化学习紧密结合”学习与交流紧密结合”认真抓好规划专业理论和管理知识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全面领会和掌握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市规划局制度化学习机制,组织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会学法、菜单式学习等多种长期性、制度性、刚性的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中,还坚持学以致用,加强调查研究,先后完成了新加坡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考察报告》桂林“两江四湖”考察报告》增强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问题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先后两次在市委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上就自身学习成果及工作体会作了讲座。

2廉政建设

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始终坚持“两手抓”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组织制定了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行了全面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落实机制和具体措施;教育学习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解放思想能形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洪泽湖农场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和市规划系统反腐倡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各种案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全局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行业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局领导干部中开展“读廉文、思廉政”廉文荐读活动的意见》编制印发了11期廉文,供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并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统一管理方面,自觉接受监督并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国有资产运营、党务与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六个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基础上,本人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做到胸襟坦荡,对组织、对领导从不隐瞒个人任何问题。

第3篇:干部任用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澳大利亚; 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领导力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2-0163-04

一、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现状

(一)校长的职责及其专业内涵

在澳大利亚,学校校长(包括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学校,职业准备学校)都属于联邦政府或州/领地行政体系下的公务员。校长的一般职责包括,管理学校财政及资源,监管课程实施、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与教师共同协商完善各项工作;与学校各部门领导、家长、社会团体保持良好互动;经营学校合作层面的协商运作。甚至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校长还要给学生上课。由于近年来不断引进国家标准及其配套的测评和国家考试,校长需要更多的教育学领导力来适应新的教育改革需求。

校长的专业建设是围绕“领导力”展开的。领导力是一个持续发生影响的过程。一般而言,领导力的内容包括行政及管理两大块。但校长的领导力或专业内涵已经超出了这两个层面还融入了教育方面的素养。在澳大利亚,校长们都知道在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教学目标完成、教学实践改善以及文化构建方面他们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一项澳大利亚学生动机及参与的调查研究中指出了学校领导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校长的关键作用是,创建促进激励教师的文化氛围;提升教师的自我效能感即,相信他们有能力改善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教师的期望;同时在参与、学习和教学层面提高学生及教师的积极性。”(Ainley et al, 2005)

2005年澳大利亚教育部的面向未来委员会在教育改革及其特别提议的框架中明确指出了校长的专业素养内容:能够系统地开展质量管理,享有更大的自主性及职责,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开展更多的研究与发展项目,更好地促进体系的运行(cf. Haider et al., 2003, cited in Schratz and Petzold, for the OECD, 2007)。

上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开始推行“未来学校计划”,州教育部对“未来学校”的校长素质提出了如下纬度:(1)具有远见卓识、创造性和灵活性,有开拓精神,能够把办学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2)教育领导能力。有坚定的教育信念和广博的知识基础,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所有学生的学习成果上来,并致力于继续不断地自我学习提高;(3)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科学地作出决策和规划,善于观察、发现和分析学校的问题,善于谈判解决各种矛盾,善于调动积极性,成为学校工作的促进者和实干家;(4)团体合作能力。彼此信任,代表团体,促进合作,懂得并发挥团体的力量;(5)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协调学校与社区、家长、学生的关系,倾听他人的意见,并及时提供反馈信息;(6)具有榜样的作用。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保持充沛的精力,不断提高办事的效率,有效地指导教师工作和进修提高。可见,在校长专业内涵方面澳大利亚更注重对专业、个人特质、态度层面的塑造。

(二)校长的任职资格

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注重“专业出身”和“能力要求”但没有类似于我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的规定。如新南威尔士州教育与培训部要求中小学校长须具有永久的教师身份,相应的教育学硕士学位以及成功的教育领导经验。层级和资历是升迁的前置条件,通常由教导主任提升为副校长,由副校长提升为校长,因而其校长初任职位的年龄通常要高于我国。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亚教会学校里任职的校长,还要求他们持有从事信仰教育的认证并且一旦入职就必须去修读技术或信仰教育的硕士学位。

(三)校长的选拔任用

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注重公平,通常成立选聘委员会行使考核权,成员组成各州略有不同:就公立学校而言,维多利亚州由理事会主席、家长代表和两位外校校长等4人组成,首都堪培拉地区则由一位年资较深或职位较高的政府官员、一位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和两位外校校长等4 人组成;独立学校则由学校理事会确定,一般由理事会主席、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社区代表等几方面人员组成。职位申请人被任命为校长后,应与政府主管部门(一般由学区督学代表)签订合同。合同对校长的任期(一般每届5 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校长岗位空缺信息一般由各分局的学校教育负责人(如督学)向州/领地教育人事部门提出,由遴选委员会负责招聘与面试。

(四)对校长绩效的评价:有无职级制度?

在澳大利亚,校长的永久身份是“教师”。因此,正校长、副校长同属于教师队伍并在级别上已经位于最高位置。对于中小学教师,澳大利亚实行分级制,也就是在一般教师之上新增一级“高级教师”(advanced skill teacher AST,包括AST1, AST2, AST3)。这样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晋升空间并在待遇上与副校长看齐。但对于副校长及校长就没有具体细分等级。但澳大利亚的教师级别制度并不等同于我国现在要在中小学推行的职级制,因为后者强调的是与职级相配套的职级工资制。这就要求对教师或校长进行围绕岗位的绩效考核,但在澳大利亚绩效工资制度遭到各州政府的拒绝至今仍未实施。尽管澳大利亚不公开对校长的评估结果但是并不意味着不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估。这项工作一般由委托分管该校的学区代表SED进行。

二、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领导力”的构成

目前在澳大利亚出现了逐步使用“学校领导力”(school leadership)来代替“校长领导力”(principalship),这一概念的趋势。在OECD相关报告中也用“学校领导”力替代了“校长领导力”。这种提法与学校内部出现的“领导力”的分散(distributed)与共享(shared)息息相关。甚至有人认为,“校长领导力”这一提法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因为一个学校的有效运行如果只依靠校长一个人来负责和实现,从学校组织架构层面看这是不现实且不合理的。领导力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是狭隘的局限于某一个人身上而是分散在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学校领导团队中。在澳大利亚甚至出现了要增权于教师的做法。学校领导的职责是判断学校组织是否做好了准备,教师是否能够承担新的专业职责。

(一)人员构成

基于上述出现的 “学校领导力”理念,在澳大利亚校长领导力的构建范围已由个人拓展到了团队层面,对象包括正校长、副校长以及教师队伍中资历较高且经验丰富的成员如,高级教师、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或专门针对不同学习阶段进行监管的教师。如在澳大利亚的中学,许多学校会把七年级―八年级看作是对学生具有过渡作用的关键时期,针对这一特殊的学习阶段,会设立一个核心的团队。甚至在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会把正校长与分管其他事务的副校长统一称作为“校长阶层”。

(二)分布结构

在澳大利亚,对校长的职责在法定上给予了界定但很笼统并不具体(见表1)。在澳大利亚国家背景报告中指出,有必要对校长的工作范围做出更为明晰的描述。PISA 2003结果报告对OECD国家(包括澳大利亚)中学内领导力分布的状况做了统计分析,从图1中可以看到各工作领域校长、部门主管及骨干教师在职权上的分布情况。

(三)领导力表现:基于PISA2009结果

经合组织(OECD)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问卷部分设置了校长领导力指数,该指数是由十四道题目合成的一个复合型指数。通过这十四道题目的回答,我们可以估计出校长在教师工作及专业发展、学生学业成绩监控、课堂活动管理以及与教师合作方面的投入情况。对于OECD国家而言,这一指数的平均值为0,标准差为1。也就是说,该指数数值越大说明校长领导力越强。从PISA2009的结果看,澳大利亚的校长领导力指数为0.37,高于OECD平均但并非位于OECD国家的前列。OECD国家校长领导力指数最高的国家是英国(1.03)和美国(0.87),最低的是日本(-1.3)、韩国(-0.63)和芬兰(-0.56)。在OECD伙伴国中,上海的该指数为0.002,接近OECD平均。从数据看,澳大利亚中学校长领导力水平要优于OECD平均,但经过数据分析后发现,澳大利亚校长领导力指数与学业成绩的相关性非常低,如与阅读成绩的相关性仅为-0.026。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校长认为自己的领导力水平较高但实际上并未对学业成绩产生太大影响。

三、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概述

在澳大利亚,针对中小学校长开发的专业标准只是整个标准框架(standards frameworks)中的一部分。校长标准框架也被称之为“领导力框架”(leadership framework)旨在引导校长(学校领导)的专业学习(我们概念中的“培训”)以及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框架的具体作用是帮助校长知道他们需要了解什么,能够做些什么来实现专业发展。它为在任的校长以及有志于担任校长的优秀教师的专业学习指明了长远的发展方向。框架的另一重要价值就在于能够把专业标准植入到校长的专业学习中,形成以标准为依据的专业学习体系。专业学习体系已经不再局限于仅仅只是完成培训而是旨在构建专业标准――专业学习――评价一体化的学习体制。也就是说,以专业标准为依据开展专业学习,再以专业标准来考核校长通过学习后他们的表现是否达到了标准的要求。标准框架的构成有如下四个部分:

w 具有高度专业性(profession-wide)的标准,描述校长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及个人特质;

w 专业学习结构,引导学员收集及呈现达到标准的证据;

w 公正、有效、连贯性的评价,对学习表现进行考核并授予认证;

w 资格认定与激励,实现晋升或物质上的奖励。

有效的标准框架不仅在于清晰地描述出校长需要达到的目标和专业学习目标而在于让他们知道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证明达到标准要求。在澳大利亚,从目前的标准框架看,这一部分是较为薄弱的。从各州的实践看,西澳大利亚的校长绩效标准也许是至今为止相对一体化的范例。

(一) 专业标准的制定方:谁来制定?

在澳大利亚几乎每一个州/领地都有或正在制定各自教育体系下的校长专业标准或基于学校领导力的参考框架。标准或框架的价值除了描述之外还在于指导评价。在内容上,目前正在开发或制定的标准已变得越来越宽泛和深入,不再像上世纪90年代所推行的能力标准模式,即对校长岗位进行工作任务分析从而生成出职位描述清单。当前标准制定的核心功能是有效提升校长的专业素养及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这样的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校长专业知识结构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在澳大利亚,各类专业标准层出不穷且名目繁多。正是由于制定专业标准的机构种类的繁多所以导致专业标准缺乏专业高度,只是基于不同机构的立场或意图制定的。

(二)专业标准的开发:如何制定?

澳大利亚专业标准开发涉及多方主体参与,这样做能够全面体现“校长”这一专业的内涵。但带来的挑战是在资格认证和对校长的甄选中如何确保标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由于各参与开发标准的实体机构都持有各自立场,因此如何确保“标准”的合法性、普适性、相关性是关键。独立实体教学及学校领导机构(Teaching Australia)的作用就是在专业标准开发上,协调各校长专业协会及其他对标准开发有兴趣的机构,实现这些机构无法独立完成的任务。在澳大利亚,校长专业标准开发的主要原则有:

w 确保标准开发机构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w 在标准开发机构中,大部分的人员都必须是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者;

w 在标准内容上能够体现“校长”专业内涵的多样性;

w 对标准的界定必须建立在全面、科学的分析之上且备有证明文件;

w 对于各级标准的适用性需要进行大范围的协商讨论且达成观点一致,包括主要的校长的专业协会及其他对此感兴趣的机构团体。

(三)专业标准的内容:如何组织?

专业标准应该涵盖哪些内容?以什么样的维度和依据来排列这些内容?澳大利亚的六州/领地,两区都制定了各自的校长专业标准但组织的逻辑和内容的侧重略有不同。从大体上看,专业标准内容的组织依据或呈现维度有校长特征、活动领域、知识领域、表现水平、能力构成,根据这样的组织逻辑再把相应的知识、技能、态度、价值观等要素扩充进去。但不是每一个标准内容就按照一种维度进行排列,而是综合性同时涉及多个维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挑战

(一) 数量上,短缺

澳大利亚正在经历一场中小学校长大规模退休的风潮。二战后“婴儿潮”那一代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其中就有大部分的中小学校长及教师的中坚力量。如果把六十岁作为退休的平均年龄,那么2011年澳大利亚43%的中学校长,27%的副校长,7%的小学校长助理要退休(MCEETYA, 2006)。

(二) 结构上,分散化

学校领导力结构正在从集中逐步走向分散与共享。这与后工业时代所提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有关。组织架构内层级越少效率就越高,这是理想的高绩效学校组织结构。在这样的趋势下,校长的“沟通”、“人际交往”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要与他人协作并引导他人对他人形成持续的影响力。除此之外,教师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也成为领导力培养的对象,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决策权和职责会分散到他们那里。

(三) 内容上,新挑战

目前在澳大利亚,对校长职责的新挑战是数据上报和问责。前者需要校长会上报学生成绩,会分析测试结果(如PISA和西澳大利亚数学和阅读素养测评,WALNA);后则则意味着校长要接受来自学校委员会依据标准进行问责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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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管理和校长培训考察报告(二)[J]. 中小学校长, 2010,(3).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Australian School Headmaster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adership

XU Jin-jie

(Research Center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ducation,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200234,China)

第4篇:干部任用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日本;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政府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政府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4]国内外研修制度主要由全国农村青少年教育振兴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30岁以下的在农或即将务农的青年,目标是获得实践经验、掌握先进技术。[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政策、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此外,还安排农业普及员通过座谈会、讲习会、视频播放、苗圃展示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政策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22]在方式上,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理论结合实践,主要有实习体验、现场参观和讨论等方式;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4](四)充足的资金投入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多,数额也大,这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部拨款,文部科学省资助,地方财政、中央和学校法人筹资,国家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26]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农林部门划拨、地方财政补助、国库融资、农协融资、官员非法财产充公等渠道。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政府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政府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政府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独立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日韩两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给予了法律高度的保护,对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经费来源、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政策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政策、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政府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作者:杜永红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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