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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文学发展意识相对薄弱
无论是从远古到现代还是从国内到国外,体育与文学之间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彼此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发展。但是,近年来体育文学才以独立形式出现,尤其对于我国而言,体育文学的起步时间更晚,各方面的探究依然处于萌芽阶段,有关体育文学方面的形式、内容、媒介、传播等都还不成熟与完善,相关的学者、作家以及广大民众等对体育文学的发展观念还相对薄弱。常言道,意识是实际行动的先导,薄弱的思想观念必然会成为体育文学发展的瓶颈。
(二)体育文学的交流平台不够发达
由于体育与文学分别归属不同的学科门类,无论是研究目标还是内容、属性等都相差甚远,因此,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针对体育与文学的交流平台也少之又少。两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到位,必然会影响体育文学的发展,因为体育文学的壮大离不开体育与文学这两门学科中的任何一科,更离不开两者之间的融会贯通。但长期以来,文学发展文学、体育发展体育的这种割裂的文化发展状态,使得体育与文学几乎成为两个毫不相干的领域,两者间的封闭性发展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体育文学的健康发展。
(三)体育文学保障制度的缺失
缺乏有效制度保障的体育文学一定不会科学、健康地发展。体育文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若想取得长足进步就离不开制度体系方面的维护与保障。但是,当前我国的社会大环境,并未构建起体育文学领域的专门保障制度与体系,例如,当前市场上的各种报纸杂志数不胜数,专门性的体育文学报纸杂志却十分罕见,同时,针对体育文学作品的出版、发行、著作权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依然不健全。保障制度是确保学科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体育文学保障体制的缺失一定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体育文学的发展。
二、体育与文学学科交叉视角下的体育文学发展路径
(一)树立体育文学创作理念
体育运动是开展体育文学创作的基础。目前我国的体育教育主要是以体育训练为核心。而随着现代化体育文学的产生与迅速发展,体育教育应该逐步改变与突破传统的单一体育训练教育模式,科学合理地融入人文精神方面的教育,即促进体育与文学学科的交叉发展,扭转传统的体育教育观念,树立现代化的体育文学发展意识,推动全体民众的体育文学观念,营造良好的、积极的体育文学发展环境。体育文学在意识观念强烈的社会大环境中发展,必然会更加健康、快速地成长,这为壮大我国体育文化事业、强健国民的身体以及升华思想情操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体育文学创作力度
文学界的工作者,尤其是作家在创作多种形式的文学题材的过程中,应该适当关注体育文学作品的开发与创作,因为一直以来体育文学类的作品数量屈指可数,因此,只有广大作家及文学工作者更加积极主动地挖掘体育方面的素材,才能撰写出更多的优秀体育文学作品。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大力支持作家组建专门的文学创作协会,促进彼此间的体育与文学方面的知识切磋,从而创作出更好更多的高质量体育文学作品。另外,还可以为体育文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鼓励将经典的体育文学作品制作成影视作品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推广,扩大体育文学的影响力,推动体育文学的规模化发展。
(三)构建多样化的体育文学平台
积极创建多种形式的交流与沟通平台,推动体育与文学的融合性发展是当前也是今后体育文学的必然发展方向。随着国际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国民对各种各样体育运动的热度也在不断升温,当然,广大文学家也不例外,逐渐将目光转移到了体育文学方面。因此,抓住这一历史发展机遇显得尤为重要,而要拓展体育与文学之间的高效融合,搭建多样化的沟通平台是有效途径之一,更是促进两者间的多渠道交流,提升体育文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策略。例如,国家相关部分可以牵头成立专门的体育文学创作机构,社会团体也可以自发组织一些定期性的沙龙活动,体育领域的学者与文学作家也可以携手创设大型的座谈会等,总之,尽量多渠道的体育文学交流平台对带动体育文学事业的发展具有关键的意义。
(四)完善体育文学保障体制
(一)接续传统以“现代性”为线索
首先,《史论》中文学研究的整体意识体现在其编撰以现代性为线索,对晚清文学的接续、对五四文学传统的重新叙述、对与政治意识形态关系密切的文学的重新阐释以及对地下文学、潜在写作、民间文学的挖掘,它非但没有否定左翼文学、十七年文学以及“”文学对五四文学传统的割裂,反而以现代性为线索,重新发掘其内质使其回到五四文学传统的文学叙述历程上,这向全面的整体观大大地迈进了一步,对黄、陈、钱三人的整体观是一种回应、补充和批评实践。林基成的《天演=进化?=进步?重读〈天演论〉》和王德威的《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的重新评价》两篇文章将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萌发定于晚清这个“移动时间坐标”上,若以此为中国文学现代性起点,那么五四文学就是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制高点。之所以说它是制高点,其一是一种“策略性”选择,它基本上是与中国的开端一致,文学史叙述有了一层保护色彩;其二它是现代文学传统,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的发展或者变异都可以从这里找到脉络和影子,五四文学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发展的资源自不必说,王晓明的《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重评五四传统》中通过对《新青年》杂志和文学研究会的分析,我们认识到了左翼文学等现代性的变异也是有历史原因的。我们也要反思下这个“整体”真的全面吗?陈、黄、钱三人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是通过选择、筛选,重视五四文学传统和新时期文学,力求达到的一种“整体”;《史论》也是通过对五四文学传统的重新解读而使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成为一个“整体”,两者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整体意识的合理性而努力着,但那些被论者有意无意排斥在外的,例如“文学”“禁忌文学”的位置,这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下“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意识是否全面呢?
(二)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求新互促
《史论》是在文学理论的更新的前提下、以新的视角和评价标准来与“重写文学史”相呼应,意在使“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和支撑,从而达成一种整体意识。在文学理论方面,论者不是全盘以西方的理论为背景,更不是具有浓厚说教意味的意识形态话语,而是结合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历程,把眼光向内发掘中国传统理论资源、向外吸收西方适应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理论来进行阐发的。一个文学意象、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便可引发论者的议论,譬如刘呐的《望星空———一个文学意象的历史考察》,这是中国传统的“一中生多”“以小见大”“以微知著”;通过对作者的个人经历的介绍引发叙述。建构在这些文学理论之上的文学批评自然是论者充分发挥批评主体性,以新的视角和评判标准来重写而不是重复,“换剧本”而不是只换“演员和布景”,对传统文学的重新挖掘、对左翼文学的重新审视、对经典的确立和解构等都是在以新的思想呈现在我们面前,譬如王德威的《荒谬的喜剧?———〈骆驼祥子〉的颠覆性》叙述。作者认为,“老舍在描写祥子的堕落时,运用了一种很传统的喜剧模式,即经由某种机械力量的作弄,使得原本有活力的人或事物变成僵化的‘东西’”,王德威的这种见解是不是让我们大跌眼镜,是不是冲击着我们的传统思维,是不是启发我们转换视角产生新的想法呢?恐怕文学史中老掉牙的文字都被惊醒了……主编王晓明正是以修订版的《史论》对80年代提出的“重写文学史”做出回应,使得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个部类相互连接,促进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整体观思想的发展。
(三)研究视域中世界视角的缺位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概念的提出充满了理想主义、精英主义、乐观主义,文学现代性在20世纪80年代话语被打破的情况下成为知识分子急于阐释和追求的目标,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启蒙精神讨论中愈演愈烈。于是,用全新的眼光对传统文学加以重构,努力发掘其现代性因素成为文学界的自觉任务,从而来解构意识形态范式下的文学史研究,这适应了新的学术氛围、表现出追求现代性的努力,但在某种程度上步入了新的政治意识形态追求中国现代化的语境之中,那么这怎么能算上是一种“纯审美”的研究呢,这里或多或少都带点功利主义的意味,以至于编者在一副求新求异的眼光下而未能很好地用世界眼光去审视中国现代文学在世界文学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史论》的“整体观”还不能算全面的“整体观”,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应当以全面全新的眼光深入研究,在中国传统/世界两大背景下进行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叙述。
二、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观内涵外延
1985年“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个概念正式以文字形式出现,1985年正值“文化热”,“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为整体观的研究范式从一开始似乎就注定要与文化联姻,不仅要进行文学的内部研究,而且还要从更广泛的外部———文化来进行研究,也就是说不仅仅研究文学文本,还要更大范围地研究社会这个大文本。文化研究作为文学的一种外部研究是与文学的内部研究相互补充的,这也是一种“整体意识”,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观内涵的外延。文化研究作为外部研究不是简单的政治比附,它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是跨学科活动,从语言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可以找到研究对象的切入点,大大拓宽了文学的研究视野。
(一)文化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首先,文化研究成为学者的一种共识,“重写文学史”专栏的发起者、中国文化研究的中坚———王晓明在2008年的一个访谈中说道:“1985年提出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是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但是这个研究范式今天成为主流的研究范式,可以说大多数现代文学研究基本上是在这个框架里面展开的。如果说有什么新的研究范式可以冲破这种研究范式,我个人觉得就是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相结合的范式”。钱理群也曾说过,“‘二十世纪中国文学’里的好些问题,从‘世界文化’的角度看可能比单纯从文学角度看更清楚些”。除此之外,王德威在接受访问时也说过这样一句话:“除了文学,跟文学相关的一些艺术媒介,我也希望都带到,比如中国书法的问题”[5]73,他的想法被采访他的李凤亮概括为“文化书写”。看来,文化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种共鸣,成为寻求新的批评视角的一个窗口。其次,从学科角度来看也有必要引入文化研究,曾经的文学尚未从“文化”这个混沌的状态中剥离出来,随着各学科的分工以及人们对文学“审美”“文学独立性”的自觉要求,文学渐渐从文化中独立出来了,人们愈来愈重视文学的“内部研究”,而如今科学应用技术的发展又带动了各学科的沟通使得研究视域不仅仅局限于本学科,文化研究又顺理成章地引入到文学研究领域之中,历史在这里又会心地一笑。再者,社交网络的发展、公共空间领域的扩大使得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愈来愈大,文学在20世纪80年代承担批判功能的主体地位受到动摇以及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也与日俱减,这就需要从更广泛意义的文化领域来探讨文学与愈发复杂的时代关系。最后,文化研究作为新的研究视角是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范式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论者适应时代语境形成新的批评领域,是论者“主体性”介入的完美呼应,与“五四”文学开创性精神一脉相承。
(二)文化研究在《史论》中的初探及其发展
网络文学的价值研究
相对于传统文学的种种限制和束缚,网络文学更多体现了一种颠覆和解构价值。网络文学是在现代信息技术、媒介革命、后现代文化、视觉转向、大众文化心理、全球化殖民话语、时尚消费、艺术范式颠覆与重建等相关语境中产生的,自然,众多研究者从后现代文化、消费语境、媒介技术等层面来考察网络文学的价值与意义。雷达认为网络文学从多方面颠覆着传统文学的规则和范式:约束不再,体现个性,取消意义,削平深度,以平面、时尚、随意,游戏、狂欢为特征;从传播方式而言,网络写作打破传统文学的编辑审稿出版机制,以点击率决定价值,私人话语在文化公共空间得以最大限度的释放;从接受方式来看,新一代读者以读屏的方式成为文学的消费者,而且出现了跨文体、超文体写作,开创着文学新的可能性和生长点。[6]似乎比较便捷的是,网络文学的价值研究大都集中体现在自由、宽容的文学精神方面。网络不仅扩大了人的生活和思想空间,而且扩大了人类想象力和情感空间,本质上,网络文学带来了思维上的革命,它蕴涵着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关怀等方面的变迁。葛红兵用“自由、快捷、恣意”来概括网络文学的特点。他说,如果我们承认文学是一种自由,是人性的、游戏的、非功利的,那么网络文学正是在这点上将文学的大众性、游戏性、自由性还给了大众。它不需要纸面文学的那种精致、典雅、技巧、难度、成熟,而不成熟正是它对抗纸面文学之“过熟”的优点,如果网络文学也和纸面文学一样老气横秋,那它就不叫网络文学了。[7]文学空间署名的虚拟性让书写者实现真正的畅所欲言,直接接通了文学本身的特性。网络李寻欢在《我的网络文学观》中感叹:在过去的文化体制里,文学是属于专业作家、编辑、评论家们的事情,他们创作、发表、评论,津津有味,却不知不觉间离普通人越来越远,“现在有了网络,再也不必重复深更半夜爬格子、寄编辑、等回音、修改等等复杂的工艺了,想到什么,打开电脑,输入、发送,就OK了。这就是网络的意义———借助网络这个工具使文学回归民间,使之成为人们表达自己和彼此沟通的便利工具,而文学的意义不就是表达和沟通吗?”[2]同时,网络自由的表达空间导致文学的创作缺乏艺术的承担感。唐家三少坦言,“我就是个普通作者,给大家带来快乐,并以此为职业,没想过要流传千古,给人一辈子造成影响什么的。现在节奏快,能在闲暇之余给大家带来快乐,大家看完了会心一笑,觉得舒服,第二天还想再看,再体会这种舒服感,这就可以了。”[8]其言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网络的创作心态。娱人娱己当然无可厚非,更多的则为了得到“粉丝”的支持和赚取最大的利润,往往试图最大程度地展示社会生活的阴暗面和混乱颠倒的价值观。
网络文学的特征
研究这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宏观到微观转变的过程。网络文学的出现是与现代信息科技的进步密切相关的,早期网络文艺研究者大多从网络媒体文化与后现论出发把握网络文学的特点。超文本、间性写作和超位性、解构性等构成了此时研究的关键词。通过这些理论架构,研究者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区别开来。黄鸣奋在《信息科技进步与艺术变革》一文中,从网民主体、媒介载体、创作过程、接受主体等层面出发,总结了网络文学的六大特点[9]。藤常伟、桂晓东提出,网络文学较之于传统文学完全是异质性的,这主要表现为:(1)发表的自由性;(2)流通的撒播性;(3)文本的分延性;(4)阅读接受的互动性;(5)文本的多媒体化。[10]陈定家将网络文学纳入后现代主义文化视野:“网络文学所体现出来的丧失主体、削平深度、标榜多元、对抗主流、疯狂复制、杂乱拼凑等特点,完全可以说是后现代文学在网上的‘升级版本’”。[11]在网络文学的叙事方面,基本上局限在网络媒体本身的特性方面,以及由此导致的叙事程式的变化。其中有的称为“以链接和超级链接为主要方式的超文本叙事”,有的命名为“比特叙事”。这些研究者大都得风气之先,倚赖网络文化的基本特征来演绎网络文学的叙事方式,考察其如何悄然改变文学与审美的思维方式和价值标准。近些年来,网络文学的研究开始逐渐转向中国文学的本土事实,但还是大都停留在文化研究的层面。网络文学与青春亚文化、网络文学与民间视野、网络文学与大众文化等,这些话题研究开始走进网络文学的内部,具体分析文本中的文化构成与当下文化事实之间的关系。孟颖在《网络文学的大众化面向探析》[12]中认为,网络文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其大众性。它的创作有大众参与,内容与大众亲密相联,审美取向是张扬感性的大众取向。蓝爱国在《网络文学的民间性中提出民间性是网络文学立身的基本根据和未来发展的文化维度。网络文学以整体性呈示而非逻辑展示的方式表达情感,承继了民间文学的情感表达方式。有学者展开网络小说的细部研究,指出其情爱叙事模式有两种:纯情叙事和红尘叙事。纯情叙事承继古典的“才子佳人模式”,在网络空间重塑纯洁美好的爱情。红尘叙事以现实为摹本,写尽人间沧桑。[14]这些研究体现了网络文学逐渐转向具体、微观的文本关注,契合中国本土文化事实的一种努力。从宏观研究来看,较早致力于网络文学史学研究的是马季。他的《读屏时代的写作———网络文学10年史》、《网络文学透视与备忘》等,全方位介绍了中外网络文学发展历程,不但从时间上追溯了这一特殊的文学现象演化的历程,而且紧扣住它的特征、生产与传播方式从作者、网站、作品等方面给读者生动地描述了它的种种形态:网络文学的现状、发展的前景、社会各界对网络文学的评价、网络文学存在的缺陷,以及与传统文学的纷争等。作者在跟踪着网络文学的发展中,坚持撰写每年的综述报告,对具体的作品做出自己的个性点评。这不仅需要敏锐的眼光,而且需要有令人信服的艺术感悟力。其中有《悟空传》、《沙僧日记》、《八戒日记》、《华山论贱》等,作者指出,其中看似漫无边际,答非所问、疯言疯语、言不及义、风马牛不相及的表达,充满了对生活的智性思考。这体现了作家从史实出发,以史料说话,以事实说话的努力。近些年来,网络文学研究开始走向整体性与审美性的融合。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与文学创作的重视,很多高校开始在建立研究基地的平台上拓展新媒体文学和文化产业等前沿学术领域,相继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其中欧阳友权教授及其基地团队分别从网络文学的生成背景、存在方式、媒介叙事、精神表征、文化逻辑、人文价值、文学审美价值等角度,展开学理层面的分析和网络文化的契合思考,开创性地指出数字媒介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未来转型方向。尤其是近年来,针对新媒体产业下的博客文学、手机短信文学、网络恶搞文化等开展学理的分析研究。研究团队先后出版丛书有《网络诗歌论》、《网络小说论》、《网络恶搞文化》、《博客文学论》、《短信文学论》等,这些选题都是网络文学的新命题,体现了他们在研究中新思维、新方法的拓进和文本解读与遴选工作的深入。其中,《网络诗歌论》从古代文论的思维方式和学理依据出发,解析出网络诗歌与古典诗歌在“质”上的同构性,寻求网络诗歌与古典诗歌的“神似”之处。这种将新媒体文学置于传统文学的视野下加以观照,自然呈现了研究者的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纵横古今的学术追求。《网络小说论》突破了传统的文学分类标准,把网络小说分为言情类、想像类、解构类和文体探索类四种,并从众多的网络作品中挑出代表性的个案作详细的解读,分析与思考其中存在的缺陷与流弊。这些近年来的研究,标志着网络文学研究从关注现象开始进入到博客文学、网络小说、网络诗歌、恶搞文化等具体的网络文本。研究者脚踏实地地将理论的建构和文本的解读相互结合,为网络文学的经典沉积与理论建构提供了未来的多种可能性。
近些年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理论界不大谈文学的本质问题,有的学者干脆回避或否认文学的本质问题,然而本质问题却依然存在。文学理论不是杂多观点的偶然堆积,而是系列观念的有机组合。在这种组合中,总有几块基石存在,整个理论体系便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文学本质便是这样的基石之一。对文学本质的不同看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基本走向,而且决定着文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对文学本质的看法日益模糊、混乱的今天,重新探讨文学的本质问题,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一
讨论文学的本质,首先有一个讨论的角度和出发点的问题。因为文学是复杂的,任何复杂的事物其本质也不会是单一的。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得出的结论也肯定不会一样。国内一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质,从而得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是一种用语言来塑造形象的审美的意识形态的结论。这种学说着眼的主要是从人类的整个活动中将文学区分出来,进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探讨,未能深入到作品之中。而文学作品乃至整个文学活动作为一个具体、复杂、系统的整体,对其本质的探讨不能仅仅着眼于整个的人类活动,满足于将它与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更应着眼于其本身,从中探索出更为符合其本性的结论。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说虽然正确,但也不是没有局限,它透视了文学本质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而且就文学本身来看,有些甚至是更重要的方面。
笔者以为,探讨文学本质的最重要的角度与出发点,应当是也只能是文学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在文学四要素中,作品处于核心的地位,也是因为作品是文学的思想、形式、功能等唯一的具有物化形式的载体,还因为在供我们研究的文学材料中,作品是最为可靠、最为准确、最为长久、也最便于操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学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文学作品的本质决定的。因此从作品切入,是把握文学本质的最好的途径。
二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文学有两大要素,一是它所表现的生活,一是它用来表现这种生活的语言。在我们看来,表现在作品中的生活就是形象,因为形象不是别的,就是形式化了的生活,即是经过作家主体的把握、转换,去掉了其物质实在,只留下其感性形式的生活。[1]从这个角度出发,文学的本质便只可能有两个,或者是形象,或者是语言。
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西方语言论文论的语言本质论是建立在“现实是语言的建构”和“语言的现实决定着思想的现实”这两大理论支柱之上的,而这两个命题虽然有片面的正确性,但在总体上却是不正确的,无法撑起语言本质论的大厦。[2]第二,不光文学文本由语言构成,非文学文本也是由语言构成的。要肯定文学的语言本质,首先得确定文学语言与非文学语言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文学语言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构象性。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1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总要表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
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有序的自足体,它一方面独立于政治、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一方面独立于社会生活。什克洛夫斯基宣称:“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4]结构主义认为,文学语言不指向客观世界,不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罗兰·巴尔特断言:“文学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绝对的不及物的活动。”[5]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使不从理论的角度,仅仅根据常识判断,文学语言也总是要指向外部世界的,因为它总是要表现出一定的东西。哪怕作者是自言自语,这自言自语的语言也是有意义的,而这意义便是由客观世界赋予,并与客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语言论文论认为文学语言与客观世界无关,不反映现实的生活,其主要的理由有两条。第一,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语言符号与它所指称、描述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偏离,人们无法借助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也不能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既然如此,语言所呈现的世界便不是客观的世界,而是语言自己构建的。第二,文学语言描写的世界是作家想象的结果,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我们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虽然存在着某些滑动与偏离的现象,但这只是两者关系中的次要的一面,其主导的一面则是相应的与确定的。语言并不是纯思辨的产物,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完善的,其用法与意义也是由此确定的。西方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索绪尔其实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专横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既然如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便是直接的、基本稳定的。人们完全能够通过语言,从主体的此岸到达客观现实的彼岸,到达主观心理现实的彼岸。因此,语言不是与客观现象无关,而是紧密相联,语言所呈现的世界并不是它的自我构建,而是它所反映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所表现的世界的确是虚构的,但这虚构并不是无本之木,它离不开客观的现实生活。作者的虚构即使再怪诞也离不开生活的基础,需要生活所提供的素材,作品的内容是生活的反映,读者的阅读也要以生活为参照系。既然如此,文学语言便与现实生活有着各种牵连,不是不及物的了。
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不可能与客观世界也即生活脱钩的,它总要指向客观的世界,表现出生活的某些内容。
2文学语言表现的是感性具体的生活。
文学与科学的反映对象都是生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科学从现象出发,目的却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一旦抓住了这些东西,便要抛开现象,运用定义、公式、概念、判断、推理等将它们表现出来。而文学却始终不离开感性具体的生活现象。它虽然也要表现本质与规律,但却是通过对这些感性具体的生活的细腻描写,将本质与规律间接地暗示出来,而不是用抽象的形式,将它们直接地表述出来。
进一步考察,文学表现的,还不是整个的感性具体的生活,而只是这些生活的感性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尽管有感性的存在,却没有感性的具体存在。”“尽管它还是感性的,它却不复是单纯的物质存在,像石头、植物和有机生命那样。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同时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但是它又不像思想的那种观念性,因为它还作为外在事物而呈现出来。”[6]生活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既有外在的表现形态,又有内在的物质实在。人们可以从外观上把握它,也可以以概念的形式把握它。然而文学把握的,只是它外在的表现形态。因为文学无法进入生活的内在的实质,它只能提取生活外在的感性形式,作为自己表现的对象。比如一个人,他有外部的表现形态如外貌、表情等,同时也有内部的物质实在如骨、肉、内脏等,一幅画要将这个人表现出来。它能表现的只是他的外部感性形式,内在的物质实在是表现不出来的。文学也是如此。
自然,文学不仅能够表现外部世界,也能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如思想、感情等。但这些思想感情本身仍有感性的表现形式和抽象的实在的区分,文学表现的,仍是那感性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感情的抽象的概念。自然,由于文学是用语言来表现自己所反映的生活的,说文学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也就意味着文学语言表现的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这种感性形态表现在文学中,也就是形象。
3文学语言总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自己塑造形象的潜能,以满足表现具体生活的感性形态的需要。
语言由语词构成,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语言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要表现的,则是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要达到这一目的,文学语言便必须采用种种手段,调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潜能。我们这里所说的潜能,指的是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语词从总体上看虽然是抽象的,但它却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在保持抽象意义的同时,它又与个别具体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人们理解语词总是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而这些生活经验总是感性具体的。要理解概念的时候,人们必然要把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与概念联系起来。因此语言在普遍一般的下面,还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只是这具体特殊的一面在一般情况下是次要的,被普遍一般所掩盖了的。而文学语言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使这具体特殊的一面突出、放大出来,使自己带有一定的具象性,从而适应表现具体特殊的生活的需要。文学创作中常见的种种手段,如语词的组合,修辞的运用,言语的偏离,语境的构建,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突出语言具象的一面,从而为表现感性生活,塑造形象服务。[7]
可见,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科学语言执著于语言普遍一般的一面,表现抽象的思想,而文学语言则要运用种种手段突出自己具体特殊的一面,以达到表现具体的生活的感性形态的目的。由于形象就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感性的生活,因此我们说,文学语言的特性就是它的形象性。
明乎此,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三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
所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多种多样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总的来说,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广义的生活。但反映的方式却有不同。科学、哲学等用抽象的方式反映生活,而文学则用形象的方式反映生活。
所谓文学的内在存在形式,也就是文学本身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歌德认为:“艺术并不打算在深度与广度上与自然竞争,它停留于自然现象的表面;但是它有着自己的深度,自己的力量。它借助于在这些表面现象中见出合规律性的性格、尽善尽美的和谐一致、登峰造极的美、雍容华贵的气氛、达到顶点的激情,从而将这些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定形化。”[8]卡西尔解释说:“这种对‘现象的最强烈的瞬间’的定型既不是对物理事物的摹仿也不是强烈感情的流溢。它是对实在的再解释,不过不是靠概念而是靠直观,不是以思想为媒介而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8]苏珊·朗格认为,文学并不是词语的连缀,“一串连缀起来的词语并不比餐桌上的一摞盘碟更有资格充当创造物”,“诗人用语言创造了一种幻象,一种纯粹的幻象,它是非推论性符号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事件的外观是支离破碎的,是转瞬即逝的,而又常常是扑朔迷离的……诗人务求创造‘经验’的外观,感受和记忆的事件的外貌,并把它们组织起来,于是它们形成了一种纯粹而完全的经验的现实,一个虚幻生活的片断”。[9]从物质的角度看,文学是以语言或者说文字的形式存在着的。然而,一串词语的连缀并不说明什么,只有当它们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了某种形象的时候,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如李白的《静夜思》,20个字可以有无数种组合方式,但只有以李白所用的形式组织起来,才有可能构成形象,成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可见文学作品的物质存在形式不能成为文学作品真正的存在形式,文学作品的存在形式,只能是形象。它所表现的内容,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都是以具体的感性形式即形象表现出来。
自然,文学也要表现思想,但这些思想也必须隐含在形象之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表达了十分深邃的思想,但这思想是隐藏在形象之中的,我们无法直接把握,我们看到的只是形象,要把握这些思想就得对形象进行分析。即使是一些目的在直接表达某种思想的作品,它也必须把这种思想用形象表达出来。如默里克的《猎人之歌》:
小鸟在白雪中的足迹多么纤巧,
当它在高山顶上闲游浪荡;
我的爱人可爱的小手更为纤巧,
当它写一封书信寄往他乡。
短诗表达的意思十分明显,赞美爱人的小手和心灵的美丽。但作者却采用了循环往复的咏唱,巧妙的比喻,使这种赞美之情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表达出来。
论证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态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它正是凭借形象,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区分开来,我们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文学的形象本质。
四
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形象,有可能遇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反驳:一是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有些作品没有形象;一是认为形象没有特殊性,有些非文学作品也有形象。既然如此,把形象看作文学的本质便缺乏说服力。我们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认为形象没有普遍性,这是反对形象本质论者常常提及的一个理由。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都持这种观点。什克洛夫斯基写道:“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努力,奥夫相尼科─库里科夫斯基院士终于不得不把抒情诗、建筑和音乐划为无形象艺术的特殊种类……如此看来,有些具有广阔领域的艺术,并不是一种思维方式;然而属于这一领域的艺术之一的抒情诗(就这词的狭义而言)却又与‘形象’艺术完全相像,它们都要运用语言,尤为重要的是形象艺术向无形象艺术的转变完全是不知不觉的,而我们对它们的感受也颇相类似。”[4]什克洛夫斯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其理论基点之一便是把形象特别是文学形象理解为视觉形象。[10]然而,形象并不局限于视觉方面,它诉诸人的整个感官与心灵。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作品的内容通过一个个的文字,经过我们的想象,呈现为活生生的生活,这些生活有些我们可能看不到它,然而我们能够感觉到它。正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活动,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一样。这些能感受到的生活自然也是生活,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是形象。它们与那些用概念、判断、推理表现出来的抽象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那部分可以诉诸视觉的生活有着本质的共同之处。它们都保持着生活的全部的感性形态,因此它们都是形象。
明白了这一点,再回过头来讨论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看法,问题便明朗了。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形象没有普遍性,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形象不能包括所有的艺术种类,有些种类的艺术没有形象;其二,形象与非形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难以区分。他特别举出抒情诗作为例证。但是,既然形象不限于视觉方面,他的这一例证也就缺乏力量。抒情诗抒发感情,大致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把情感显现出来。即中国古人所谓的情景交融,或者按照艾略特所说,寻找“客观对应物”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把情感描绘出来。前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无疑是有形象的,即使按照反形象本质论者的观点也是如此。后一种类型的抒情诗里是否也有形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虽然没有描写客观事物的感性形态,却描写了主观情感的感性形态。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诗中的确没有描写什么客观事物,然而它描写了一种独特的感受。诗人从“天地之悠悠”中感悟到了什么?他“怆然”什么?为何“涕下”?也许他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总之,诗中没有表达出来。诗中描写的,只是诗人独登高台,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涕泪交流的那种具体现象。至于这种现象包含了什么思想,有什么哲理,则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诗的形象性就体现在这里。
既然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形象,那么,文学作品中也就不存在形象与非形象的界限,无需我们去区分。什克洛夫斯基关于形象没有普遍性的第二个理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认为形象无普遍性的着眼点是文学内部的关系的话,那么,认为形象无特殊性的着眼点则是文学的外部关系。有的评论家认为,不光文学作品中有形象,许多非文学作品如宗教书籍、演讲,政治、哲学著作中都有形象,甚至动物、植物等自然界的客观事物也有形象。因此,形象只是文学作品的外部特征之一,而不是文学的本质。
与人类语言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术语一样,形象也是一个负载过多的术语。各种各样的意思不断地堆积到它的身上,其本身的意义反而模糊了。因此,要讨论形象有无特殊性,首先应该把一些不应该由其担当的意义从它身上卸去。我们认为,形象的本质是生活,是通过人们的创造所表现出来的保持着全部感性形态的生活。艺术家的想象“用图画般的感性表象去了解和创造观念和形象,显示出人类的最深刻最普遍的旨趣”。[6]形象只涉及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涉及客观事物的内在实质。据此,我们首先可以把形象和物象区别开来。所谓物象,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物象总是与具有这物象的事物的内在实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老虎的物象,它由老虎的空间形状,颜色、毛皮等组成,但在这物象里面,是强健的筋骨、发达的肌肉、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等,而画中的老虎则只取了现实中的老虎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其内在的实质无关。其次,我们还应把形象与语言的形象性区别开来。所谓语言的形象性,指的是运用比喻、拟人、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使语言的表达变得具体、鲜明、生动。它与形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形象也要求具体、鲜明、生动。但两者仍有着本质的区别。形象的本质是感性的生活,语言的形象性涉及的则是语言的表达方式。在一些非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使文章变得鲜明、生动,具有感染力,常常运用一些形象的表达方式。但这还不能说是形象,只能说是形象的语言,或语言的形象性。因此,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远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少。
应该承认,非文学作品中也有形象,而且与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一般都是单独存在的,散见于其他的文字之中,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则是一种系列的组合,是作品的主体。其次,在文学作品中,形象占据着中心位置,它既是作品的主体,又是作品的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塑造形象服务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有议论,这议论也要服从塑造形象的需要,本身并不能成为作品的目的。
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虽然有些一致的地方,但在作用与地位等方面,却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把它们区别开来。因此,说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无特殊性,也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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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罗兰·巴尔特批评文集[M]巴黎:色伊,1964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赵炎秋论文学形象的语言构成[J]文学评论,1996,(4):62-70
[8]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论文关键词:文学批评理论;荚美文学;改革
1开设文学课的目的和教学中存在的文论缺失问题
英美文学课是我国高校英语专业教学中重要的专业知识课程。根据200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文学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阅读、欣赏、理解英语文学原著的能力、掌握文学批评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通过阅读和分析英美文学作品,促进学生语言基本功和人文素质的提高,增强学生对西方文学及文化的了解”…《大纲》明确指出了开设文学课的主体、目的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即:以学生为教学主体,通过“文学批评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文论)达到“促进学生语言基本功和人文素质的提高,增强学生对西方文学及文化的了解”。而历来英语专业开设的英美文学课要么是文学史课,要么是文学作品欣赏课,又或者是文学史与文学作品选读结合在一起,无论是哪一类型的课都忽略了文论教学。这可从历年来英语专业所采用的英美文学教材窥其一斑,如下表:
由上表可见,现有的文学教材普遍忽视文论的介绍。而英美文学课的目的之一就是教授学生阅读分析作品的方法,文论就是为读者提供适当的切入点和批判作品价值的尺度。介绍一些文论,对于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其敏锐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很有帮助。
20世纪西方文论的发展为文学教学提供新的理念
20世纪文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文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极大地推动了文学自身的发展。20世纪西方文论在研究重点上发生了两次转移:“第一次是从研究作家转移到研究文本,其标志是二三十年代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的崛起。第二次是从研究文本转移到研究读者和接受,标志是现象学、存在主义文论和结构主义文论的兴起,特别是六七十年代的阐释学,接受理论和读者反应批评的崛起,把这次移逐步推向高峰。”文学研究以作者为中心过渡到以作品为中心,发展为以读者为中心,突出强调读者的地位和作用。然而,以作者为中心的阅读模式一直潜存于广大教师的头脑中,直到现在,英美文学教学仍然是围绕着作者展开的。这无疑将作品置于次要地位,同时也是剥夺了学生作为阅读主体发挥其创造力的权利。而文论的运用为读者理解文学作品提供了不同的认知方式,读者可以利用如读者接受理论、女性主义等当代文论解读作品。对文论的了解和掌握既可以开拓我们的思维空间,使我们对文学的掌握和讲授获得更多的张力,同时也拓宽了学生的眼界。因此,教师通过借鉴不同的文论,为学生提供了不同的阅读视角,培养新的思维。
3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运用多媒体技术将文论引入课堂
传统教学主导是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兼顾板书、进度、内容等方方面面,使得很多知识因为时间所限不能讲解,因此传统教学被冠以“填鸭式”。由于本科阶段没有“文论”教材,如果以传统的教学模式给学生灌输”文论”的知识,学生会更加糊涂,觉得文学课内容枯燥、深奥。这样就抑制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欣赏和思考,从而文学作品中固有的智慧、感情、经验、想象力、生命思想以及审美意识都在这刻板、僵化的教学模式中渐渐丧失,学生的自主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损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运用多媒体技术把“文论介绍”部分制作成课件,可以在有限的课时内条理性地将某部文学作品所牵涉到的文论介绍给学生。这样不仅解决了“文论”的教材问题,而且将枯燥、空洞的介绍文论的语言变得具体形象起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就接触到了大量新的知识和信息,提高了教学的容量和密度。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加强及其功效性,不仅依赖于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正确定位,依赖于人们对道德的科学认识,依赖于人们对人我关系、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的正确把握,而且还依赖于人们对道德(即“应然”)落实于实际社会生活和人们的实有行为(即“实然”)的中介探寻,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确定道德运行的客观条件和道德作用的现实限度。
人们对现实社会生活进行道德认识,确定一定的道德标准,形成具体的道德规范,目的在于影响现实社会生活,实现社会关系的自身的完善化。这里所发生的关系,包括道德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有着“实然”、“适然”和“应然”三个密不可分的环节,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考虑的三个方面。
所谓“实然”,在这里指的是实际存在着的行为,或行为的现有和实有,即休谟所说的“是”。一般来说,“是”包括两个层次上的东西:一是本质层次上的,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二是现象层次上的,即通过感性认识可以直接感受和把握的各种各样的事物及其方面。“实然”或者“是”的本身在其性质上是纯粹客观的。这种“实然”或者“是”具体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人们的需要所驱动的世俗的(即实际的)社会生活及人们的行为(包括社会群体的行为和个人的行为)。这种社会生活和人的行为虽然都是人的生活和行为,其中必定具有道德的性质,但是从理论抽象的角度看,它并不就是道德行为,或者并不就是蕴涵善恶性质的人的生活和行为,而是人们在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进行的社会历史活动。传统伦理学(指除伦理学以外的所有其他伦理学)之所以错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没有认识到“实然”或者“是”的客观性质,并将人的行为简单地化为道德意识的产物,成为一种纯主观性的东西。
“应然”即“应该”或者“应当”。它并不等同于休谟所说的“应当”,并非广义价值论上的一个范畴,而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反映,但是,它并不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现实社会生活的直接的、机械的反映,而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现实社会生活的价值认识、道德把握,既具有现实性、客观性,又具有对世俗生活的超越性、理想性。它既包括实际生活所蕴涵的道德价值,又包括道德标准、道德规范、道德价值目标等等。
“适然”与“实然”、“应然”并非同一层次上的概念。它不仅是一个有着确定内涵的范畴,而且主要是一个方法和功能的概念。“适然”之“适”可释为“适合”、“适宜”。“适然”居于“实然”与“应然”之间,是两者的中介,因此,它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方面要适合“实然”的本性;另一方面又要适应“应然”的要求。它要力求把“突然”与“应然”结合起来、一致起来。这就是说,它是连接“突然”与“应然”的桥梁。
在传统伦理学中,“适然”这座连结“实然”与“应然”的桥梁虽然被承认其存在,但由于没有正确地认识“实然”,所以“适然”形同虚设,成为多余的东西。因为在这里,“应然”如同康德的“绝对命令”、宋明理学的“不可逆哉”的“天理”,有其绝对性:一是表现为“应当”的纯洁性。这种纯洁性指的是“应当”排除了一切功利的、物质的、世俗的考虑,只能是纯粹的道德要求,它要求每一个道德主体都“存天理,灭人欲”,以便使道德主体在内心自觉地适应“应然”的要求;二是表现为“应当”的不可违背性。它视其为天经地义的东西,是每一个道德主体都应该而且必须遵循的“天理”,是他们发自内心或出于本性的、绝对自律的义务;三是表现为“应当”的普适性、无条件性。“应当”被看作是适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空间的永恒性的东西。“应然”的这种绝对性,使道德主体毋需去考虑道德是否符合、适应现实的社会生活,主体的任务只在于按“应当”或“应然”办事。正因为如此,传统伦理学就用不着去探讨关涉现实条件和情境的“适然”问题。
其实,“适然”这座桥梁对于道德的运行来说是不可缺少、非常必要的。这是由“突然”与“应然”、“是”与“应当”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实然”即“是”,即“事实”;“应然”即“应当”,即“价值”。“事实”与“价值”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从“是”不能简单地推导出“应当”,也就是说,“事实”不是“价值”,“价值”不能简单地归为“事实”。然而,它们作为人类生活的两大因素,并不是截然二分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就“实然”而言,它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具有对于人类而言的好的可能性与坏的可能性之分,这使得人类对其可能性的选择成为必要。对其可能性的选择要基于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但目的却在于改变世界。然而人类改变世界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地根据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无目的地改造外界对象的过程,而是人类依据自身因素(其中包括价值性因素)参与其中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懂得按照任何一
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运用人的“内在尺度”于对象的过程,是一个依据“价值”、“应当”来确定改造对象的方向的过程,是一个使“实然”适应于“应然”的过程。
就“应然”而言,“适然”这座桥梁也是必不可少的。其一,“应然”、“应当”作为人类的价值规定,是一种侧重于一般性、普遍性的价值把握,别开了其作用对象的特殊条件和特殊情境。因为,“应然”、“应当”在尚未作用于对象之前,处于与作用对象相分离的状态,即“应然”与“实然”是分离的。然而“应然”、“应当”要发挥作用,就必须与“实然”相结合。但是,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实然”却是有区别的。这就要求“应然”、“应当”在发挥其作用的时候必须适合于“实然”的特殊时空条件,诸如民族传统、利益关系、阶级结构、制度特征以及其他各种复杂的因素等等。例如,“应该诚实”作为一种普遍的、一般的应然、应当的道德要求,并不是对任何对象都适宜的,一个人对自己的同志要讲诚实,但如果对敌人诚实则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一位医生可以将详细病情告知患感冒者,却不能无条件地将病情如实地告知患不治之症者。其二,“应然”、“应当”作为对客观现实的价值把握,具有超越性、理想性。如果离开了“实然”这个参照系,过分地强调“应然”、“应当”的超越性、理想性,就会脱离现实,滑向空想的理想主义。这就要求把“应然”、“应当”与“实然”结合起来,使“应然”、“应当”适合于“实然”,适合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本性、社会生活的现状和人们的思想觉悟水平。只有这样,“应然”、“应当”才是合理的、正确的,才能被广大群众所认同、所自觉地奉行。
应该指出的是,“适然”这座连接“应然”与“实然”的桥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实然”与“应然”虽然分别属于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但它们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作为人类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方面,“实然”就是由人的需要所驱动的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行为活动,以及由此而建构和展开的以利益关系为核心的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由于人的行为活动都是为了满足人自身的需要,由于人的需要总是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求得满足的,因而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发生相互之间的关联,这就是说,人的需要的满足过程乃是一个处理或者建立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正是在这种过程中,人们产生了相应的要求,建立了用来约束自
己行为的规范,也即确立了某种价值标准,达成了某种价值共识,树立了某种共同的价值目标。所有这些都是“应然”的内容。正是因为“实然”与“应然”之间存在着这种统一关系,从而使得“适然”能够在“实然”和“应然”之间承担起由此达彼的“桥梁”的职责。
二
任何“一门科学或理论,既教我们去认识事物,也教给我们行动的艺术。……在我们发现了原理或规律以后,我们就应用它们,把这些原理或规律付诸实践,制订出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则,以达到某些目的。”[2](p14-15)伦理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科学,更是如此。伦理学可以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任务在于发现社会道德生活的原理或者规律;实践伦理学的任务则在于应用这些原理或者规律,以此来达到人类自身的目的。理论伦理学所揭示的原理或者规律,就是“应然”,就是道德价值。正如麦金太尔所说:“在伦理学中,理论探究的目的,就是精心论证一种完全充分而又合理可靠的善和最善概念。”[3]而应用伦理学或实践伦理学所要探究的,一般地说,则是应用这种规律或者道德价值的“艺术”,是使道德价值现实化的操作性体系。应用伦理学或者实践伦理学的主题,就是要把握道德价值现实化的操作性体系,也就是要把握“适然”。
传统伦理学注意到了应用伦理学问题,探究过道德的可操作性体系。然而,这种探究是在个人绝对服从于整体和文化****主义的条件下进行的,虽然其中有着不少合理的因素,但是总的说来,它是片面的,难以施行的。它所强调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目的在于使个人适应“天理”,养成“德性”。而养成“德性”的过程又是一个脱离社会实践、排斥物质利益的过程,即所谓“养心莫善于寡欲”的闭门造车。在此,“适然”是人对绝对性道德的无条件的适应,是人世间对道德宗教式的净化,而不是对道德和现实世界的双向互动的结果,不是人对道德价值的再创造;道德的操作最终被归结为先验的“良心”的动作。而“良心”的动作则是个人自己的事情,是主观的、随意的。所谓“仁者能爱人,能恶人”,至于有“良心”的人到底爱谁、恨谁,爱和恨的程度如何,都是由己而定的,缺乏外在的制度保障和矫正的机制。虽然西方伦理思想家曾经企图用“公正旁观者”来克服“良心”作用的随意性,但很难使“博爱”落到实处,其“爱”在实质上只是等级之爱,如亚时里士多德对妇女的态度和对奴隶制的辩护就是如此。
“适然”这种道德的可操作性体系,绝非局限于传统伦理学所注重的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良心作用的范围。它包括以下四大操作系统:
“适然”的第一大操作系统是转化系统。转化系统的职能是将抽象的、一般的、普遍的道德原则规范、道德价值观念转换为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贴近人们生活的道德选择。这一系统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一般的、普遍的道德原则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的道德行为谁则。对于应用伦理学来说,“关注应用的焦点当然要从高层次的理论原则转向能够产生具体效果的较低层次的原则。”[4](p19)这种较低层次的道德原则规范就是具体的道德行为准则,它们是在一般的、抽象概括性的道德原则与实实在在的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和统一中确立起来的,它切合人们的生活实际,易为人们所理解,且歧义和争议较少,并易于具体操作。其二是一般的、抽象概括性的道德原则规范转化为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制度。道德制度是有组织的社会道德活动形式,是使一般道德原则规范转化为具有普遍效力的生活制度,是实现一般道德原则规范和道德价值的具体硬性运作的方式。道德制度的建立和存在,会使一定社会的成员对特定情境作出反应,达成道德共识,从而有助于抑制、消除个体在道德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其三是一般的、抽象的道德原则规范转化为简单直接的道德操作规程。这种转化是对以对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社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认识为前提的,是以处理现实和具体问题在方法上简明性为取向的。这种转化既是对道德理论、道德原则规范的简化,又是对道德作用于现实社会生活的实际切入点的选择。
“适然”的第二大操作系统是接受系统。如果说“适然”的转化系统是为了使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适合于客观的社会生活的话,那么,其接受系统则是为了使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适合于主观的人。接受并非强加,也非外在强力干预和外部强制机制所能真正地达到的。接受是主动与被动、内在与外在的统一。接受系统既包括社会的道德价值导向、社会道德教育以及扬善贬恶的社会道德评价和道德氛围,又包括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能否被人们所接受,依赖于对道德有用性的证明,要使人们坚信:“坚守道德原则,能使人们尽可能生活得和平、幸福、充满创造性和富有意义”[5];依赖于对人们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准的了解;依赖于对传统文化、时代精神和生活现状的把握;依赖于对个人道德需要的启动和激发。
“适然”的第三大操作系统是决策系统。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实际的社会生活却会趋时而变,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往往会产生不同的问题,这就使道德决策有了必要。道德决策是社会组织或个人为了达到某一道德目标,在占有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客观条件,借助一定方法,确定各种备选方案,并从中选择最满意的方案以付诸实施的活动。道德决策系统包括发现和提出道德问题、确定道德目标、拟定道德方案、选择和实施其中满意的方案等环节。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复杂性迫使我们必须作出选择,于是道德决策便“是我们个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这些决定的基础是我们的价值,特别是我们的道德价值”[6]。更明确地说,道德决策就是对道德价值的选择。由于道德价值存在着性质优劣、层次高低之分,因而道德决策的总原则是:善恶之中择善,两善之中择大善,两恶之中择小恶。
“适然”的第四大操作系统是评估系统。评估系统有两种评估方式:其一是个人评估;其二是社会评估。评估的对象包括“应然”和“实然”两个方面。就“应然”的评估而言,主要是评估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是否合理、是否全面、是否合乎现实生活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否充分发挥了它们的效用。就“实然”的评估而言,则是对世俗生活的质和量的评估,以便了解实际社会生活的根本性质、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应然”和“实然”的基本情况,矫正以及优化个人的和社会的道德实践。
三
“适然”是对“应然”与“实然”之间矛盾的解决,这是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走向实践、付诸应用的一个基本前提和要求,是应用伦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人们对应用伦理问题的重视,自伦理学产生就已开始。柏拉图对其“理想国”中三个等级的不同德性的描述,亚里士多德对城邦的运作如何做到“中道”的阐发,孔子所提出的“仁之方”即“忠恕之道”,可以说,都是关涉应用伦理问题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伦理学是适应社会实践需要而产生出来的。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是对实际社会生活的反映和提升。正因为如此,伦理学像其他科学或理论一样,其最终目的是实际应用,是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这是由道德作为实践理性而必然要求知行合一的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伦理学本身包含着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的应用问题,人们也始终重视伦理道德的应用,但作为理论性活动的应用伦理研究却长时期未被系统深入地进行过。应用伦理学被
提到议事日程并为人们所重
视,是20世纪上半叶才有的事情。
应用伦理研究在20世纪20年代兴起并在以后得到蓬勃发展,其条件是多方面的。首先,20世纪初摩尔开创的分析伦理学(或元伦理学)为应用伦理研究提供了契机。元伦理学认为,社会道德问题是由道德概念使用的混乱所造成的,因此他强调对道德语言进行语义分析,以达到对道德要领的准确把握,据此他将伦理学研究视为探究伦理学的纯粹形式的事业,从而使伦理学脱离了现实社会生活,脱离了人们的道德实践。但是,现实社会生活却离不开伦理学的应用,离不开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的指导。其次,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为应用伦理研究提出了亟待解决的诸多重大的现实课题。例如,机器工业的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核武器及其他尖端武器的生产,使人类的生存面临严重的威胁,人类随时都有被毁灭的潜在危险;生物工程、克隆技术一旦失控,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使全世界各个角落都有处于严密监视之中,政治军事安全、经济安全受到威胁,造成了人们的普遍恐慌,等等。诸如此类问题,都是与道德密切相关的,也是关于人类继续生存和发展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再次,复杂的社会问题的存在也使应用伦理研究变得异常紧迫。当今世界中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处于一个市场、同时并存和相互竞争的状态,而各个民族国家都要竭力地保护和发展自己的利益,宗教冲突、民族冲突、文化的冲突接连不断;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功利主义、经济主义、物质第一主义抬头并逐渐地占据支配的地位;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多样化,实用主义、道德相对主义、道德虚无主义的蔓延,使社会难以达成价值共识,协调人们的行动。以上这些条件都使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成为必要并有了可能。
那么,如何开展应用伦理研究呢?有两种探究的思路可供选择。这两种思路可以称为“伦理学的应用”思路和“应用伦理学”的思路。
“伦理学的应用”的思路,是一种“从理论到应用”的思路,是一种把外在的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加之于人们的不同的实际生活领域,并把政治、经济、生态等领域当作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的应用对象的思路。梯利所说的“实践伦理学是理论伦理学的应用”[2](p15)以及传统伦理学所持的都是这一思路。
这种思路的第一个特点是,侧重于道德理论体系的建立、道德原则规范的确定,并自觉不自觉地将其理想化。道德理论体系和道德原则规范建立在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之上,人们就是依据其价值观念、价值目标、价值理想来建立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的,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被归结为只是人们价值追求的表现,这就必然不断将其拔高,最终走向道德理想主义。
与第一个特点相联系,这种思路的第二个特点是,在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上,现实生活不是道德认识的对象,而是道德实践的对象。由此,其逻辑的思路是: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不是内生于现实生活的,而是外生于现实生活的;现实生活不是主动的,不会对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提出自己的要求,而是被动的,只是接受道德理论和原则的作用的客体;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发挥作用的动力不是来自现实生活,人们不是出于对利益、幸福的追求,而是源于道德自身,是道德的自我实现,这就无异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外化。在此,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发挥作用的动力因和目的因是统一的,但只是统一于道德,而毋需也不应当有利益、权利方面的考虑。正因为如此,道德理论和原则就可能是对现实生活毫无所知的知识体系。这样,就可能对现实生活提出无法满足的要求,致使现实生活伦理化(如政治伦理化、经济伦理化等),造成对现实生活的疏远、隔离乃至有害的影响。
这种思路的第三特点是,其应用模式是一种工程模式。正如詹宁斯所说:“在应用伦理学中最流行的应用模式就是所谓的工程模式,它把伦理学中的应用看成是工程中的应用和应用科学中的应用。”[4](p260)工程模式即从理论直接到应用的模式。在这里,“理论”是一般性的理论或普遍的原则规范,通过逻辑推理,得出能直接指导行动的结论。这是一个从一般到个别、从普遍性到特
殊性的过程。于是,这种应用模式实际上只是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在不同现实生活领域的个别化、特殊化,它既没有任何中介的环节,又用不着进行道德价值上的某种转换,只关注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的唯一性、绝对性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划一化、普及化,至于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是否正确可靠、合理恰当,则毋需去作认真而深入地考虑。
“应用伦理学”的思路与“伦理学的应用”的思路不同,它是一种从理论到中介再到应用的思路,是一种“应然——适然——实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的思路。在这里,“适然”已经不是前面所讲的世俗已经存在的“实有”,而是被“应然”提升了的存在,是“应然”的现实化进程的逻辑环节。在这种思路中,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即“应然”)既是由现实生活内生的,又是由人们的价值目标、价值追求所规定的,既是现实的,又是理想的。它不是理论演绎的结果和人们主观臆想的东西,而是有其客观的现实依据的,并要不断地受到现实生活的检验和矫正。这是其一。
“应用伦理学”的思想不同于“伦理学的应用”的思路的第二个方面是,它侧重于对理论与应用、“应然”与“适然”之间的中介的揭示和探讨,并将“适然”作为应用伦理研究的使命。在这里,应用伦理学如同伦理学一样,是一门理论性学科。所不同的是,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类道德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提示道德,论证道德,训以道德的“必然之理”;而应用伦理学则研究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于实际生活的具体规律,它不是伦理学一般理论和普遍原则规范的简单延伸和机械套用。它既不等同于政治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管理伦理学、家庭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等部门伦理学,又不是一套可以直接操作的规范体系,但它又离不开这两者。部门伦理学为应用伦理学发现不同的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特殊道德问题和具体道德价值,规范体系的建立则是部门伦理学的一个任务。而应用伦理学主要要探讨的是:“应然”与“实然”沟通的规律,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制约因素及其相互关系,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结构及其运行模式,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被人们普遍接受并达成共识的规律,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操作原则、操作方法、操作方式,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矫正机制及其优化方式,等等。
显然,我们要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有序健康的运行,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就必须加强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这也是当代中国伦理学建设的一个极为现实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7.
[2]弗兰克·梯利.伦理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3]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167.
[4]德马克,福克斯.现代世界伦理学新趋势[M].北京:中国辞书出版社,1990.19.
所谓广告学是关于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成功广告活动的方法和策略的学科,是对广告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相应的广告理论的揭示。广告学具体研究以下问题:
(一)广告发展的历史
在广告学所涉及到的研究领域,要对广告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中每一阶段广告现象进行剖析,以探索广告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二)广告人与广告人培养
广告学要对广告活动中的主体策划者,即广告人的问题进行研究。广告人在广告业中存在了上百年时间,对于广告人的界定、广告人的素质分析和广告人的培养,都与广告发展紧密相联,也是广告学科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问题。
(三)广告组织
广告组织是进行广告活动的职能性部门和职业性机构的统称。广告组织的性质、设置的必要性和内部运行机制,对于广告活动的开展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何规范广告组织,使其更好地适应广告活动,为广告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四)广告计划
广告活动的有序化开展,直接依赖于广告活动的计划情况。基于广告调查围绕广告目标所制定的广告计划是广告活动的前提保证,又是检验广告成功与否的标准和依据。界定广告计划的内容和范围,成为广告学必不可少的内容。
(五)广告策略
广告策略具体包括广告定位、广告创意、广告文案。这是广告表现中的核心与灵魂。这些问题在广告学的大学科范围,都以重要专题形式加以研究。
(六)广告媒介
广告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活动,在传播时;不同媒介的优缺点以及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会对广告效果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广告媒介分析研究,就是指对各种大众传播进行分析,以根据不同媒介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媒介或媒介组合策略,有效地传播特定的广告内容。
(七)广告管理法规
广告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传播活动,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既对广告活动本身是约束,又是对广告活动行为合法的正当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都陆续制定了广告法规,从宏观上管理国家的广告行为。我国也于1995年正式实施广告法,从而使广告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国广告管理法规在内容规定上不尽相同,但在具体规定上许多是具有相互借鉴意义的。
二、广告学的性质
广告学是从20世纪初开始出现的一门边缘科学,是一门既涵有社会科学,又涵有自然科学性质和心理科学性质的综合性的独立学科。在对广告学与经济学;市场学、,管理学、美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文学艺术等的既联系又独立的分析中,可以勾画出广告学性质的轮廓。
(一)广告学与经济学和市场学
广告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广告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与成熟。经济学和市场学中揭示的许多规律,广告活动照样适用,也必须遵守。广告现象又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重要现象,它服务于市场经济,推动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学和市场学的研究成果可直接用于广告学,而广告学理论的发展又影响到经济学和市场学的理论演变,每一次广告学理论的突破都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促使经济学和市场学对新问题、新现象的研究。
(二)广告学与传播学
广告学与传播学的联系最为密切,甚至在许多研究成果中,都把广告学视为传播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告学不同于传播学。第一,广告学以广告现象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传播学以信息传播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广告的目的是通过传播广告信息而诱导社会公众,传播学中信息传递的目的是与公众进行交流。第二,广告的媒体是大众传播媒介;而传播的媒体既可以是大众传播媒介,也可以是自身传播媒介和组织传播媒介。第三,广告讲究突出重点信息,强化形象,可以采用多种艺术形式进行形象塑造和文案设计;传播讲究的是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第四,广告追求广告效果,注重投入产出效应;而传播追求的是信息到位。第五,在约束机制上,广告信息传播受到广告法规的限制和保护,广告信息一旦失真、失误要受法律制裁;一般的信息传播大多不受到什么约束,即使失真、失误往往并不负任何责任,法律也并不追究。
(三)广告学与管理学
广告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和传播活动的综合,在其活动中必然要求以管理行为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广告学借助于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广告工作,以达到完善广告学的理论体系并指导广告实务。
(四)广告学与心理学
广告作为说服社会公众的艺术,它与心理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心理学提供了人的心理构成的机理和心理活动的特点和性质,广告借助于心理学的理论和规律才能达到说服的目的。一则广告从确立主题、构思内容到选择媒介,无不体现广告学与心理学的结合。甚至一则广告的版面设计、文字语言多少、辞义准确度、刊播媒体、背景材料等,都要求心理学理论体现于其中。
(五)广告学与美学、文学和艺术
广告要利用各种文学和艺术手段来达到广告的目的,它与文学和艺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文学、艺术可以通过其特有的形式去影响、传达、感染,甚至支配人们的感情,有时乃至改变着人的观念和行为。广告作为一种特殊意义的艺术形式,正在吸收美学、文学和艺术的理论方法,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方式和规律,不断推动广告美学理论、广告艺术和广告活动的发展。
(六)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广告和公共关系都是运用一定的传播媒介,宣传自身、树立形象。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各自具有本学科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和规定性。
1.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的差异
首先,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的先后时间不同。广告学先于公共关系学而成熟和系统化。广告学产生于20世纪初,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心理学已由普通理论向实验阶段转变而产生,并受到传播手段多样化和现代化趋势的直接推动。而公共关系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经济领域高度社会化和商品化、政治领域和文化传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而形成。广告学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公共关系学的形成和发展。其次,广告以树立产品形象为核心,目的在于促进产品销售。而公共关系学以树立组织形象;提高组织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核心,目的在于树立组织的整体形象。最后,广告一般是一种单向式的传递诉求信息,以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而公共关系活动是呈全方位和双向沟通模式,充分显示组织的宗旨、实力、信誉和社会责任,造成一种全面的社会舆论,影响公众,使其对组织产生良好的总体印象。
2.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中,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了诸多领域的融合与交叉。首先,公共关系必须在许多时候利用广告的形式来宣传自身,树立自己的形象,广告也在不断地吸收公共关系的思想来调整、修正、完善传统的广告活动。传统的广告往往直接诉求自己产品信息,而现代广告则开始以树立产品的形象为侧重点。其次,公共关系和广告在传播组织信息时,是从不同角度传递给公认有关组织的不同信息,但目的都是为组织整体目标服务,从而树立组织及产品服务的完整形象。最后,广告学与公共关系学出现融合趋势。
三、广告学的学科任务
广告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其学科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告学应该以探索框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广告法律
广告学的首要任务,就是立足于我国国内实际,基于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注重我国民族文化实际,探索适合我国现阶段和未来一段历史时期里广告活动的规律,框架符合于我国国情的能够行之有效的广告学体系。
(二)规范广告基本概念和范畴界定广告理论内在逻辑
在我国目前广告活动中,对于广告和广告学中诸多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常常众说纷纭,在广告理论的内在逻辑的界定上,往往各执一辞。在广告实务中,大量存在着“重视觉设计、轻文案创意”的现象,似乎广告活动就是色彩、点、线、面的问题。因此,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使广告学成为一门有严格概念、范畴和严谨理论逻辑的学科,以科学化的理论规范广告行为,从而使广告理论和实务达到有序化和规范化。
(三)抽象成功广告案例和优秀广告艺术
广告学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极强的学科,广告学应该时刻注意广告活动实务,从广告实践中抽象、概括和归纳出具有对实践指导意义的广告理论。在广告学的研究上,我们要做到既要宏扬民族文化,挖掘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广告表现方法和技巧,又要积极学习国外成功的广告经验和理论。
(四)从理论上指导广告实务提高广告事业的水平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告业和其他行业一样,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总体上看,目前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广告创作和主创人员,在综合知识背景上、技能素质上,尤其是对于现代广告理论的掌握上,常常显得力不从心。这必然限制了我国广告业的发展。改变广告界现存的人员素质较差、广告水平较低的现状,应该成为广告学的任务之一。
总之,广告学的学科任务应该是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从广告活动的现实出发,吸收各种成功的广告经验和理论,规范广告学的概念和范畴,完善广告理论体系;探索在我国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里行之有效的广告规律;推动我国广告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的经济繁荣。
三、广告学的研究方法
根据广告学自身的性质,在学习和研究广告学的过程中,应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比较借鉴法
所谓比较借鉴法师把广告学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广告理论,进行比较性研究。借鉴成功的广告和广告思想从而探索出规律性认识的方法。
(二)具象观察评析法
具体观察评析法,就是要对自己所见所谓的广告做到捉摸一番、思考一下分析其优与劣,成功与失误,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不断积累自己对广告的感性认识。
(三)定性与定量结合法
在广告活动和广告理论中,应该在广告的确定与评析上,学会运用定量化的内容来界定其确定性。要把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广告之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就是要尊重广告效果客观事实,尊重社会公众认可标准的观念。
(四)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法
广告理论必须运用于广告实际,在实践中以广告效果来评判和修正、完善。广告理论必须以广告实践来检验,而且只能用广告实践来检验。广告理论的是与非、优与劣绝对不能用纯粹逻辑方法来推论。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研究广告现实,而无视实在的活生生的广告世界的人,其理论往往只能为空中楼宇。坚持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是培养自己广告思想的基准。
小学数学教师应具备怎样的教学语言素质呢?
小学数学教师的教学语言素质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具备较高的文化知识素质,它包括对数学知识掌握的深度,要想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可能有科学的教学语言,就不可能吸引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在谈教师的教育素养时写道:“只有当教师的知识视野比学校教学大纲宽广得无可比拟的时候,教师才能成为教育过程真正的能手、艺术家和诗人。”
二是教师本身的素质,一名教师只有文化知识还远远不够,教师是一个综合能力比较强的职业。教师本身的素质包括:1.表达能力;2.教态;3.说好普通话的能力;还有最为重要的就是:必须热爱教师这个职业,必须热爱学生。
一、小学数学教学语言应科学、严密
数学是科学性和逻辑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小学数学是学好中学数、理、化的基础,也是今后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因此,小学数学的教学语言应该是科学和严密的。
有的教师教学语言不够科学,也不够严密。例如:在教学“三角形的初步认识”这节课时,当教师对三角形下定义时,说:“由三条边组成的图形是三角形。”这是不严密的,因为三条边组成的图形可能是三条不相交的直线。这样说才是正确的:“由三条边围成的图形是三角形。”
有的教师在教学“长方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的认识”这节课中,在比较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异同点时,学生说,“相同点是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四个角也都是直角;不同点是长方形的对边相等,而正方形的四条边都相等。”比较异同点的目的是什么呢?教师不清楚,学生也就不清楚了。接下来教师一定要问:“长方形和正方形有什么关系呢?”可是教师没有问,学生也不知道。正方形是特殊的长方形,也就是正方形包含在长方形中。接下来学平行四边形,比较平行四边形和长方形的异同点,相同点是对边相等,不同点是平行四边形的四个角不是直角,而长方形的四个角都是直角。最重要的是平行四边形和长方形有什么关系?长方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有什么关系?教师没有问。为什么把长方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放在一起认识,而不把长方形、三角形和圆放在一起认识呢?因为长方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有包含关系,正方形是特殊的长方形,长方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它们又都是特殊的四边形,还可以画一个示意图。而这节课教师只讲了这三种图形都是四边形,它们各自的特点,它们之间的异同点,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最重要的,教师没有问,也没有讲。教师只有把旧知识和新知识联系起来,教给学生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这样才能使学生头脑中的知识形成一个完善的知识结构,这样的知识才是完整的、科学的和严密的。
二、小学数学教学语言应准确、精炼
有些教师不注意自己的教学语言,随意性很大,例如,在教学“长方形、正方形和平行四边形的认识”这节课中,复习一道判断四个角是不是直角的题,教师出示的题目是“判断出直角”,这话很不规范、很不准确。应该说,“判断下面每个角,哪个是直角?”
有些教师就比较注意自己的教学语言,在课堂上语言比较精炼,没有多余的话。在教学“三角形的认识”这节课中,教师问完好以后,接着说:“先拿三根小棒,围一个图形,谁愿意到前面来做?”单刀直入,开门见山,直入课题,没有浪费学生宝贵的时间。有的教师话就比较多,语言不够精炼。问完好以后,她说:“今天,我们要在这里上一节数学课。大家看一下,教室里来了很多领导和老师,还有校长,希望同学们就象在自己班级上课一样不要害怕,积极思考,主动发言,让领导和老师们看一看,好不好?”没用的话,与这堂课的知识内容没有关系的话,请不要说,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上课的时间多么宝贵,就40分钟啊!
三、小学数学教学语言应形象生动、有启发性
教师形象生动的语言,带有启发性的语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能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学习。例如: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鞠孟贤老师,在讲“两步计算应用题”时,她把两步计算应用题中的间接条件,用一个非常形象的字“藏”来代替,她说:“这里还有一个条件,藏起来了,谁能把它找出来?”学生的学习兴趣被这一生动的字调动起来了,他们都想自己找出来。
再如教师在讲“小数的性质”这节课中,教师上课的第一句话就说:“你们去过商店买过学习用品吗?”一句话就把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了,因为买学习用品和他们的生活太贴近了。教师接着说:“文具盒5元,圆珠笔1元6角,你们会不会写?”让学生动笔写,这样有两种不同的写法:5元,5.00元;1.6元,1.60元。教师又接着说:“同样的钱为什么用不同的形式表示?你们想不想知道?”这诱人的加之亲切的语言,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全班学生都盯着教师想知道为什么。
我们听过不少这样的课,课堂气氛沉闷,教师说的话很多,而且重复的话很多,多数学生没有发言的机会,只有个别几个“好”学生才有发言的机会,全班学生没有动起来,所以课堂气氛沉闷。我们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让学生主动的学习,主动的获得知识。教师在课堂上,应提出一些启发性的问题,尤其是在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上,让学生积极思考,如果大多数学生没有想出来,那么可以让学生前后桌讨论一下,让全体学生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这样课堂气氛绝不会沉闷了。
四、小学数学教学语言应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经常用一些鼓励性的语言,使学生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例如,在讲“一位数除三位数”的教学中,教师出示题:428÷2,教师说:“根据这道题的特点和一位数除两位数的计算方法,你有勇气独立完成这道题吗?”当全班学生都做对时,教师又说:“你们真聪明!”这样的语言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很大的鼓舞和推动,而且师生的情感得到发展。“老师对我们真好,我可喜欢学数学了。”“我非常愿意学数学。”
有很多教师愿意把学生分为好学生、中等学生和差学生,这是从学习成绩来分的。但是,我们最好不要这样分,这样会伤他们自尊心的。我们不妨这样分:对学习有兴趣的,积极主动学习的学生;对学习兴趣不大,但比较听话,老师让我学,我就学,被动学习的学生;再就是对学习一点兴趣也没有,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学生和被动学习的学生,有时会对学习采取冷漠的态度,教师就要以满腔的热情去温暖这些冷漠的心,让他们逐渐解冻,恢复活力。
在课堂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景:当一名学生正确的回答了教师提出的问题或一名平时不爱发言的学生把问题回答正确,教师会说:“同学们,鼓励他!”全班同学会热烈的、带有节奏的鼓掌;有的老师还会用亲切的语调说:“回答得非常好!”“李聪,今天表现得真好!”我想:就这样一句话,会使这名同学全天都能愉快地学习,甚至,从此以后,他就非常喜欢数学了。
教育家赫洛克作了一个有名的实验,他把学生分成四个组,学习同一难度的内容,第一组为受表扬组,经常受到表扬,成绩扶摇直上。第二组为受谴责组,责备经常不断,这些责备,开始起点作用,后来就“疲”了,成绩就持续下降。第三组为被忽视组,只是在一旁静听前两组所受到的表扬与谴责,自己既得不到直接的表扬,也不遭受直接的谴责,学习成绩比前两组都差。第四组为控制组,既不给予任何表扬与谴责,也不让他们听到对前两组的表扬与谴责,学习成绩最差。由此赫洛克得出结论说:“奖惩都是必要的,不给予奖惩会引起学习下降,而奖励比惩罚对学习的促进作用更大。
教师要善于表扬学生,尤其是对学习没有兴趣的学生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的老师会说,这样的学生没有优点,怎么表扬他呢?做一个细心的教师,只要发现学生有一点点进步,那怕是微不足道的,你也应该及时的表扬他,鼓励他,使他感到我也有优点,我也能进步。如上课时,当你提出比较简单的问题时,让他回答,及时表扬他、鼓励他,“他回答得非常正确,进步很大。”还有的学生上课举手发言,即使他回答错了,你也要鼓励他,“看他能大胆发言了,虽然问题回答得不完全正确,但是他已有了很大的进步,我相信下一次他一定能把问题回答正确。”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或不爱发言的学生来说,老师能表扬他、鼓励他,他当然非常高兴,甚至非常自豪,由此他会对学习产生兴趣,会认真的听课,积极的发言,这样他的学习成绩会很快地提高。
五、教学语言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克服方言
有的教师一定要问:又不是语文课,数学课为什么还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呢?我省有的地区普遍有地方口语,就是平翘舌分不清。如:14,他们发“十市”。我国很早以前就提倡说普通话,这里说的普通话是标准的普通话。我们到南方一些省市听课,老师和学生们说的都是普通话,而且都很标准。我省有几个地区有地方口语,要改变家乡的面貌,首先从教师做起。教师说的不是标准的普通话,这样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质量。
教师发音是否准确,也标志着教师的业务水平。发音不够准确的教师,可以查字典,请教发音准确的教师,师生之间可以及时纠正;学生发言时,如果发音不准,老师和学生都可以及时纠正。
六、教师自然得体的教态是无声的教学语言
教师的教态一般是指,教师的外表、说话的表情以及说话的语调等等。
教师的教态非常重要,我们一般要求教师表情亲切,语调适中。教师笑盈盈地面庞,亲切的目光,使学生感到老师可敬可亲。这样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学生就会主动、自觉地学习。辽源第一实验小学吴敏老师的教态就是非常自然的,她的声音也非常美,听她讲课就是一种享受。而且她和学生的感情也很好,课堂气氛很活跃,学生敢想敢说,他们不害怕老师,说错了,老师也不会批评他们,经常这样训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都能得到提高。
还有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陈晓梅老师,她的教态也非常自然得体。
我们也听过一些这样的课,教师板着面孔,说什么话,都是一种语调。语言没有错误,复习、新课、练习,一步是一步,课堂气氛死气沉沉,好象学生都在听讲,其实学生的思维已不知飞向何方了。
关键词:科学公理体系实证主义证伪主义
科学是系统地解释现象和行为的学问。在科学的范畴内,问题来来往往只有一条:为什么?要再多问一点,那就是“是什么”。是的,“怎么办”是工程学的问题,而“好不好”则是伦理学的问题了。科学不问“怎么办”,也不问“好不好”(张五常,2002)。
科学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前者揭示各种现象和行为存在的理由。后者则探讨给定某种约束条件会有什么现象和行为发生。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是的,不能解释既有现象和行为,那就不可能很好地阐述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会有什么样的现象和行为发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科学的主要功能是解释。科学是系统地解释各种现象和行为的学问。
1.事实要用抽象的理论来解释
可是,事实是不可以解释事实的。事实要用抽象的理论来解释。
为什么事实的解释要借助于抽象的理论呢?答案是事实的规律不能不言自明(张五常,2002)。纱窗外,风摇翠竹。但风摇翠竹本身并没有讲出风存在的道理。今夜,月光如泻。然而如泻的月光也没有讲清阴晴圆缺的道理。马歇尔(1991)讲得好:“除非经过理智的考究与阐释,我们不可能从事实中学得些什么。”
那么,用来解释事实的抽象理论是个怎样的东西呢?
答案是,这个抽象的理论一定是公理体系。一切的理论归根结底都是公理体系。
试想,要说明甲概念,我们需要借助乙概念,要说明乙概念,又需要借助丙概念……如此等等,总有一个概念是不能用别的概念来说明的,相反,它是用来说明别的概念的逻辑基础,否则就是循环逻辑。这个概念是什么?是不定义概念了。
同样的道理,要证明甲命题,我们需要借助乙命题,要证明乙命题,又需要借助丙命题……如此等等,总有一个命题是不能用别的命题来证明的,相反,它是用来证明别的命题的逻辑基础,否则也是循环逻辑。这样的命题是什么?是公理了。
因此,一切的理论归根结底都是建立在不定义概念和公理假设基础上的逻辑体系,一切的理论归根结底都是公理体系。你们去看嘛,欧氏几何是公理体系,消费者理论是公理体系,牛顿力学也是公理体系,相对论还是公理体系……告诉我吧,有哪一个理论不是公理体系?
哲学是不是公理体系呢?我说也是。
我不知道今天的哲学课本是怎样讲的。当年我读大学的时候,哲学课本这样讲:世界是物质的。你看,宏观是物质的,天文望远镜看到好远好远都是物质的;微观是物质的,电子压显微镜看到的都是物质的;场也是物质的。所以,世界是物质的。
然而我的问题是,就算你天文望远镜望到100亿亿万光年是物质的,又怎么能证明在100亿亿万光年加1厘米处就没有一个上帝站在那里微笑着俯瞰着这个世界呢?毕竟从人类的产生到此年此月此日此时此刻,并没能超越无限的尽头,又怎么能证明那无限的尽头也是物质的呢?所以我总是讲,你可以说世界是物质的,但是不可以打破沙锅问到底:为什么世界是物质的?只能作为公理来接受,只能把唯物论作为公理体系来接受。
2.理论只有“完美”、“不完美”之分,却没有“对”、“错”之别
我们经常讲某个理论是错了的,某个理论是对了的。这样讲的确切含义是什么?
要记住:一切的理论归根结底都是公理体系。所谓公理体系,就是建立在不定义概念和公理假设基础上的逻辑体系。公理体系由公理假设、逻辑推导、逻辑结论三个部分有机构成。
当我们用经验检验一个理论的时候,我们要极端地注意现实条件是否与理论的公理假设相符合。如果现实条件与理论的公理假设相符合,经验结果又与理论的逻辑结论相一致,那么我们就接受这个理论。如果经验结果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那又怎样呢?经验结果与理论的逻辑结论不一致,那么或者是逻辑推导出了问题,或者是现实条件与理论的公理假设不相符合。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现实条件与理论的公理假设不相符合。逻辑错误有没有呢?也可能有,但如果一个理论有很多人接受的话,那么逻辑错误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所以,多数情况下,我们说你那个理论错了,你那个理论不对,其实只是你的前提条件与现实不符,或者你的前提条件与我的不符。
但是,公理体系的要害不在于公理假设本身是否正确(与现实相符),而在于它们之间是否满足相容性、独立性和完备性;也不在于这个体系的逻辑结论是否正确(与现实相符),而在于从公理假设到逻辑结论的推导是否严谨可信。当然,人们不会凭空建立公理体系,并且当公理体系的逻辑结论被检验不正确(与现实不相符)的时候,人们就会修改这个理论体系的公理假设,或者抛弃这个理论体系。但是这并不否定人们可以用错误(与现实不相符)的公理假设构造出“完美”的公理体系。尽管由错误(与现实不相符)的公理假设所构造出的公理体系的逻辑结论是错误(与现实不相符)的,但这个公理体系仍然是“完美”的。
只要公理体系是完美的,即使它的逻辑结论是错误的,与现实是不相符合的,也只是与我们所处的现实不相符合,在另一个“现实”里,在该体系的公理假设所刻画的世界里,它就完全是正确的了,就与那里的经验结果相符合了。所以,条件变了,环境变了,“错误的理论”又变得正确了。在那里,“正确的理论”反而要变得错误了。
既然如此,作为公理体系的理论本身来说,又有什么对、错可言的呢?
例如,欧氏空间中三角形三内角和等于,但在非欧空间,三角形三内角和大于。我们不能因为欧氏空间中三角形三内角和等于的事实,就否定非欧几何,说非欧几何错了;我们也不能因为非欧空间中三角形三内角和大于的事实,就否定欧氏几何,说欧氏几何错了。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作为理论基准的经济模型,其公理假设与经济现实都是不全符合的。例如,科斯定理、MM定理、阿罗-德布鲁模型,其公理假设与现实都不全符合。自然地,这些理论的逻辑结论与现实也就不相符合。
这些理论,我们不仅不能说它们是错了的,还不能说它们是没有用处的。事实是,这些理论的研究者都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些理论不仅有用,而且是大有用处。它们发挥着“参照系”的功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架构和视角。我们把现实中的某个因素加入进来,利用模型所建立的既有平台做分析,然后和模型的既有结构和结果进行比较,就可以观察现实中的这个因素的作用机制和效果了。所以钱颖一(2002)讲:“以为这些模型描述的是现实世界,因此将它们到处套用,或者,因为观察到这些模型与现实的差距而认为它们都是胡言乱语、毫无用处,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科学理论的含义
理论只有完美、不完美之分,而没有对、错之别。那么,是不是所有完美的理论都是科学的理论?怎样的理论又才是科学的理论呢?
实证主义主张,如果理论的逻辑结论得到了实践的检验,那么这个理论就是科学的理论。确实,如果一个理论永远没有被检验的可能,那么这个理论不会是科学的理论。但仅仅因为理论的逻辑结论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就说这个理论是科学的理论肯定是不够的。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说,认为月蚀是天狗吃掉了月亮。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中国人曾以这无稽的假设,准确地推测了月蚀所发生的时刻。今天我们用新的月蚀时刻理论替代了古人的月蚀时刻理论。但要知道,古人的月蚀时刻理论的逻辑结论是很好地得到了实践的检验的。
证伪主义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主张科学的理论一定要有证伪的可能性:被称之为科学的东西,一定要有被事实的可能。
很显然,仅仅因为一个理论有被事实的可能就称其为科学的理论,那是极端荒谬的。但如果一个理论永远不可能被事实,那会是怎样的呢?没有被事实的可能,要么理论是没有内容的,要么就是宗教、艺术等别的非科学的东西。这不是说宗教、艺术等不重要,而是说这些东西并非科学。
科学不是求对,而是求可能被事实,但又没有被事实(张五常,2002)。
可能被事实,这样的理论才是有内容的,才是可以约束行为的。说理论有内容,是说给定理论的约束条件,那么该理论的逻辑结论就是明确可指的。这也是说,给定理论的约束条件,那么与该理论逻辑结论相一致的现象和行为就一定要发生。理论必须要有充分的内容,才是具有解释力的。很显然,理论的约束条件包含的内容越多,那么理论的逻辑结论就越明确可指,理论的内容就越充分。
可能被事实,但又没有被事实。这样的理论一定介于套套逻辑和特殊理论之间。套套逻辑是没有内容的同义反复。特殊理论则是因为理论的约束条件过多,理论的逻辑结论过于特殊,不能一般化,因而也是没有解释力的。
科学的理论一方面要接受实证主义的检验,另一方面还要接受证伪主义的检验。一些人相信上帝,另一些人则不相信上帝,从来没有人成功地证实上帝的存在,也没有人成功地证实上帝的不存在,因此关于上帝的理论是宗教,不是科学。我说上帝长的像我谢作诗,这不是科学。因为你既无法证实上帝长的象我谢作诗,也无法证实上帝长的不象我谢作诗。
一个理论,既要有证实的机会,又要有证伪的机会。只有这样的理论才是科学的理论。
参考文献
刁仁德,2004,“需求定律的幻觉”,《经济学消息报》(2/6)。
马歇尔,1991,《经济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
钱颖一,2002,“理解现代经济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