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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区总工会主要围绕“创模”和“节能减排”,以及机关效能建设、抗震救灾和“迎奥运、树新风”等重点工作,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会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于各种生产和社会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全省领先,西部一流”的奋斗目标和行动上来。以下是工会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细节:
一、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1、1月16日和22日,在湖光社区和红星社区分别举办了两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暨《劳动合同法》培训班,100余名民营企业、餐饮行业的负责人、基层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2、与市财贸工会联合开展餐饮服务管理培训班,对银江镇阿暑达村农家乐和天寿湖度假村的65名彝族农民工服务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服务规范的教育和培训,推进了阿暑达新农村建设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
二、开展“送温暖活动”
1、1月17日、18日,会同区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等14个部门,在东区银江镇阿暑达村和弄弄坪街道建设者广场分别开展了“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把科教、文体、法律和卫生送到村、社区,送到群众中,为15户贫困职工和10名贫困学生发放了桶装油和慰问金,为20户贫困家庭赠送了家庭药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送字画,年画300幅书籍300本。
2、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开展“五送”活动,区总工会走访困难职工10户、送慰问金5500元,看望劳动模范7人,送慰问金3950元,为1090户特困职工发放慰问金(每户400元)。
3、各级工会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困难职工、农民工、劳模1118人,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45万元。
三、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创模”工作的开展
1、举办了2期“创模”知识讲座、安全防范管理知识培训班,有135人参加了培训;有机结合“创模”与“职工节能减排”活动,专门下发了文件,对各级工会开展“职工节能减排”活动的内容提出了要求,同时,在职工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2、牵头组织全区职工实施“今冬明春群众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对基层工会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落实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创模”活动中的保证作用。
3、在社区工会中开展“绿色环保家庭”评选工作和“家庭环保节能小发明”的推荐工作,使环保的意识、观念和家庭环保、节能的小发明、科学方法得到推广。
四、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选送一支代表队参加全市“讲文明、树新风”知识电视竞赛,获三等奖;在湖光社区和西海岸社区开展“,共创和谐社区”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了一次知识、文明礼仪知识和社会的普及和社会新风尚的教育活动。
五、关爱劳模,弘扬劳模精神
4月25日,召开了劳模座谈会,来自各行业的12名在职、退休劳动模范参加了会议,劳模们听取了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区总工会开展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对劳模的推选、管理和对劳模精神、事迹的宣传情况的通报;他们畅谈了自己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劳模的表率作用和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感受、情况以及今后如何继续发挥模范作用的想法。
六、关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
1、开展了一次对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初步掌握了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形成调查分析材料上报市总工会。
2、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个私经济协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于3月15日至4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走访了68家用人单位,实际企业员工人数2171人,下达《劳动保障检查调查询问通知书》36份,下达《劳动保障检查限期改正指令书》27份;同时,检查小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检查和指导的重点。
3、5月10日,联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妇联在竹湖园大门口设点搭台,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份。
七、心系灾区,奉献爱心
1、5.12汶川大地震后,区总工会积极参加各种救灾捐助活动,奉献爱心。为阿坝州总工会捐助帐篷款25000元,分三批次慰问和看望灾区来攀就读的74名学生,送慰问品价值9121.12元。
2、为灾区妇女捐助女性用品600套,价值3000元。
3、开展“爱心家教”志愿活动,对灾区来攀就读的学生74名需要在暑假期间补课的情况和信息进行了调查、整理,上报市总统一调配,在暑假期间实施,使他们能够在教短时间内把因灾情耽误的课程补回来,同时,帮助他们疏导心心理,健康成长。
八、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富于创新
5月30日,成立了全市首个镇总工会——银江镇总工会。这是新时期、新形式下工会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中的一次重大尝试和突破;它标志着银江镇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和壮大,利在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
九、开展“关爱农民工,夏日送清凉”活动
坚持每年一次的“关爱农民工,夏日送清凉”慰问活动。6月12日,区总工会牵头,联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园区管委会、区文体局、区委宣传部等7个部门到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开展了慰问活动,把法律安全、维权、文化知识送到园区,将茶叶、白糖、金银花、洗发液等六各品种的清凉饮品和洗涤用品发到农民工手中,本次活动,慰问农民工280人,送慰问品价值11922.80元。
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了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对“十个一”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同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抓效能建设,积极为基层和群众服务。5月份,对2008年度调查的银江镇、各街道特困职工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再次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同时明确了长期帮扶的机制。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好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一、思想
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十七届四中,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伤亡率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
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昆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
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a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街道安全
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九)安全生产执法
的监管主任责任,以法治安,重典治乱,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行政执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警示。
(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素质、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安监系统干部培训,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忧患、实干、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这次劳动保障工作现场会,是根据当前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召开的。主要目的是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现场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为确保完成全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实现“力争全市上游”奋斗目标提供保证。刚才,我们分别参观了××××共三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的工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是实实在在的,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的。希望各乡镇要互相学习,补长补短,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成绩喜人
今年以来,各乡镇紧紧围绕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扎实工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使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基础工作较为扎实。乡镇成立劳动保障事务站通知下发后,各乡镇克服千方百计困难,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地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同时边建设边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谋划全年工作计划,打牢了工作根基。×××等乡镇还积极向下延伸服务网络,在所辖行政村配备了信息员和联络员,随时掌握情况,街道办还专门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顺利开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保证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有序推开,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制定了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举办了劳动保障知识培训班,提升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增加社区再就业工作人员力量,为县街道办公开招聘了16名劳动保障协助员。同时定期组织业务科室到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正常有序。一是摸清了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各乡镇通过详细地调查摸底,对所辖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特长、求职意向等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全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信息库提供了准确、详细的基础数据。街道办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白天调查,夜间汇总,将1649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一个月内全部摸清并建立了台帐,保证了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进度。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步伐较大。社保扩面目标分解到乡镇后,各乡镇积极行动,全力督促辖区内企业尽快参保。××等乡镇在铁矿企业较多、参保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积极研究扩面策略,明确规定最晚参保和缴费期限,确保扩面按时完成。到目前,全县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266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4920人,分别完成了市达目标的145和487。其中×××等乡镇新参保人员都在400人以上,全县社会保险扩面达到了历年最好水平,社会保险已初步遏制了入不敷出的不利局面;三是劳动年审工作进展较快,各乡镇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按规定时间到县人事劳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年审,保证县劳动年审率达85以上,其中×××乡劳动年审率已达100,有效的规范了企业的行为;四是签订劳动合同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各乡镇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大力推行签订劳动合同。到目前累计签订劳动合同4200份,××等乡镇签订都在1200份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五是劳务输出数量不断增多。各乡镇将劳务输出作为帮助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个产业来经营,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应聘,帮助他们外出务工,增加经济收入。花院乡在组织农民有序流动的同时,对辖区内的妇女开展手工业技能培训,帮助她们扩大了就业门路。今年在省劳动厅对我县劳务试点县进行评估时,×××做为我县唯一的参观点,得到了省劳动厅的表扬。到目前,全县共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2120人,每年便可为农民增加收入近20__万元。六是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各乡镇都结合自身实际,为下岗失业人员找岗位、搞帮扶、出点子,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特别需要表扬的是,县街道办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成立了××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聘请专业教师,举办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培训班,负责培训下岗失业人员。首期培训下岗职工53人,第二期培训班即将开班,将进一步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
在肯定前段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有些问题亟等解决。主要反映在:一是有些乡镇领导对劳动保障认识程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落实到不到位,有流于形式,虚于应付现象;二是有的工作人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一知半解,掌握的还很浮浅,在开展工作当中政策运用不是很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三是基础工作不牢,多数乡镇对基础工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总的来讲还不是令人十分满意,如多数乡镇的基础台帐还没有建立;四是有的个别乡镇属被动性开展工作,有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现象,业务工作较其它乡镇明显滞后,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上述问题虽然存在于个别乡镇,但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会阻碍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严重影响到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所以,各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加强解决。
二、集中精力,专心致致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现已进入第四季度,这是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因此说,各单位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心理和盲目乐观情绪,必须算好时间帐和任务帐,狠抓重点,以只争朝夕的决战姿态,去迎接每一项挑战。
(一)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再就业工作是一项民心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带着感情,尽心竭力地做好。要进一步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各乡镇通过各村的信息联络员,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再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和登记,确保不漏一人,并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按期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数据,确保全县下岗失业人员数据库随时更新。要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近期县政府将研究适当扩大享受再就业优惠证的范围,街道办要组织好力量,对符合发证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同时要做好持证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愿望。要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有培训能力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县街道办同时要做好16名劳动保障协助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保证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鼓励支持培训工作,按政策落实好再就业培训补贴,做到培训一批补贴一批。
(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快劳动年审工作进度,劳动年审工作进展慢的乡镇要责成专人集中时间加强督导,保证辖区内各类企业按规定时间到县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年审,各乡镇必须在10月底全部完成年审工作,年审率达到100。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工作要有新进展,进度慢的乡镇要尽快调整工作方法,加快进度,保证在年底前合同签订面达50以上,进度快的乡镇在继续扩大成果的同时,要抓住有利时机,善于总结经验,在本辖区迅速推广。还要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作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一个抓手,在乡镇推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合同鉴证工作一并进行,做到签订一个鉴证一个,签订一批鉴证一批,使我县的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追讨农民工工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坚持“有案必接、有案必办、有办必果”的原则,集中力量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做到“受理、查处、结案”三及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各乡镇要全力配合监察机构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查处工作,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还劳动者一个公道。
(三)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劳务输出是增加我县农民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把劳务输出当做一个黄金产业抓紧抓好。因地制宜抓输出。北部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全面了解辖区内各类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农民在当地就业,实现就地转移;南部地区要敢于走出去,广辟就业信息,联系用工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选树典型抓引导。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劳务输出情况,搜集一批靠劳务输出致富、靠劳务输出创业和围绕某一行业一村多人外出致富的先进典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新闻采访、事迹报道等形式,用身边事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农民敢于走出家门,外出务工。力争达到了“输出一人脱贫一家,输出一批致富一村”的目标。围绕市场抓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市场为导向,要在县城重点开展输出前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业科技培训,要在乡镇组织开展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星火计划”培训,帮他们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推动我县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方向转变。落实政策抓帮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落实《关于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免收或减收劳务输出费用,优先各类用工信息,按输出数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帮助南部地区农民早日走上小康之路。
(四)巩固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保扩面是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是一项硬性指标。各乡镇,特别是铁矿开采、加工企业较多的乡镇,针对当前铁矿运行形势平稳的局面,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要督促欠费企业在保证不发生新的拖欠情况下,及时筹措资金偿还欠费。开展专项监察活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利用10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应参保而不参保,有缴费能力而拒不缴费的单位要严肃查处,情况恶劣的要通过电视台进行给予新闻曝光。
(五)做好“两个接收”工作。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离退休人员管理直接纳入社区是保证他们老有所乐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目标。根据《××县企业退休、退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我县退休人员的信息全部划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的比例必须达到100,11月份要将退休人员信息开始移交到各乡镇(街道)。因此说,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做好信息接收前的工作,在接收到本辖区的退休人员名单后,要责成专人逐一的进行核实,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还要逐步落实档案室、活动场所和设施,以保证于明年4月份准确及时接收其档案。接收农保档案。农保工作划归劳动部门以后,乡镇农保档案一直由乡镇民政所代管,工作上产生了许多不便。为保证农保工作工作正常开展,从10月开始,将农保档案及业务全部由民政所移交到劳动保障事务站。各乡镇要为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备专门的档案室,保证档案不丢、不少、不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切实做好档案监交工作的基础上,要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加强业务指导,使农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三、完善提高,加强劳动保障事务站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09〕7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认真履行政府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把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县政府建立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同),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将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继续实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6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鼓励和规范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1.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9〕6号),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稳定企业用工。
2.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后,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负担。
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
1.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城镇失业人员或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的"4050"人员(指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城镇低保边缘户失业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农村复员转业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5%计算。"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月收入达到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县就业处审核、县财政局审批,给予本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5%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9%,医疗保险补贴为6%),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社区(村)活动。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社区(村)分别给予贰万元和伍仟元以内的奖励。
(五)《*县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武政办〔20*〕75号)继续执行。
(六)农民工就业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09]18号)执行。
(七)强化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他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1200元以内,其他失业人员1000元以内。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他培训证书的,给予1500元以内的培训考核补助。
3、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县劳动就业部门或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培训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三、鼓励和支持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对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1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以上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现代农业项目和来料加工的,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县财政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可授予*县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县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信用社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县创业指导专家组论证后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其他条件、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县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二)全面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
3、就业困难人员承租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赁合同和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
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三)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
1、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提供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
2、除国家明令限制的项目外,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自主创业不受行业限制。县工商、税务、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应积极为创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3、城镇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的,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服务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上联省、市,下联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并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互联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体系,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介绍失业人员就业。成功介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100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的3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劳务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县劳动力的,按就业困难人员600元/人、其他人员300元/人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依法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建制村和经济合作社)的就业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构建和完善基层就业服务体系;社区(建制村和经济合作社)应确定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五、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计生委的安排,我街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了慰问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双慰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一)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
我街计生办在春节前夕,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召开座谈会,向一年来辛勤工作的计生主任们进行了慰问,大家畅所欲言,总结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对今后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对今后做好计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座谈会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各社区计生协会召开由协会会员、楼门长、志愿者参加的新年茶话会,对一年来协会工作给予肯定,并感谢协会会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大家纷纷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使我街计划生育工作搞得更好,并对协会会员进行了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拉近了我们与协会会员的距离,对协会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慰问困难家庭活动
我街各社区计生协会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结合 “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入户走访社区计生困难家庭、单亲困难家庭,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等,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共慰问困难家庭700余户,其中计划生育伤残家庭2户、单亲家庭150余户、低保边缘户320余户、新生儿独生子女家庭50余户,送去了米、面、油,吊钱、福字、对联、计划生育宣传品、儿童小围嘴等,并带去区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怀及慰问。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2
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工作。现将我校春节慰问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之前,我校把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校自接到县教育工会《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特困教职工及退休教师活动的通知》文件后,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此文件内容,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对于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同志的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领导指示工会排出离退休教师名单,同时将特困教职工名单一并上报到校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对离退休教师走访慰问的同时对在职特困教师进行慰问,学校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加走访慰问工作,成立走访慰问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做好组织慰问的具体工作。因我校离退休教师较多,学校根据情况分成三个阶段进行慰问。把领导的温暖关怀送到每个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教师家中。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我校离退休教师较多,且居住分散,有少部分人年龄较大不能行走,针对以上情况,校领导对慰问小组明确分工,利用春节前一段时间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
第一阶段到对居住在县城的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向他们传递了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温暖关怀,组织对他们以前所作的贡献是肯定的,对他们的付出表示真诚的谢意,同时简单的向他们介绍了我校发展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规划,真诚的希望他们对我校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二阶段对居住在县城年龄较大不能行走的离退休教师到家中进行慰问,送上微薄的慰问金和温暖的关怀,了解每位老龄离退休教师的实际困难,能当时给予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带回经校委会讨论寻求方法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给予情况说明,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离退休教师的心坎里。并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进行慰问,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第三阶段由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亲自在家组织本县行走方便的离退休教师座谈会,把能行走的离退休教师请到学校来,首先带领大家参观我校的校容校貌,介绍了我校的布局和面临的校园北扩和食堂扩建工程,他们对我校的布局赞不绝口,对校园北扩和食堂扩建工程表示大力的支持。接着带领他们走进我校的汇报室,观看了学校的展牌和各种奖杯,介绍了我校近期在教育教学中所取得的成绩,通报了我校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的工作计划。恳请离退休教师对我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为维护和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贡献,最后在学校食堂共进午餐。
三、相互了解,增进感情。
我校慰问组通过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春节慰问。在走访慰问中,我校领导向各位离退休教师通报了我校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重点介绍我校过去的教育教学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宣传介绍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的成绩,倾听了离退休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以走访慰问为契机,加强与离退休教师的思想沟通,准确掌握离退休教师的`思想动态,对离退休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慰问组都认真听取,对离退休教师提出的困难能当时解决的全部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提交校委会研究后都及时给予解释说明,鼓励离退休教师发挥自优势,以实际行动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天下凤凰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勉励离退休教师积极养老,科学养老,鼓励家庭子女尽心尽孝,使离退休教师健康长寿,欢度晚年。通过慰问交谈,离退休教师对我校的发展和建设天下凤凰充满了信心。通过慰问交谈,组织和离退休教师之间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
四、解决困难,务求实效。
本次春节慰问重点关心年龄偏大、长年患病、家庭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坚持把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解决燃眉之急。本次对年龄偏大、长年患病、家庭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慰问时,不仅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关心,并给予物质上和经济上的帮助。特别是对身患尿毒症的陈岩松老师,学校给予1000元困难补助金,让陈岩松老师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3
20xx年的虎年春节是渝中区实施“幸福社区,邻里如亲”活动以来的第一个春节,为在这样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让和谐、幸福的理念深入到社区每个居民的心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居民特别是一些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以及春节期间仍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同志的真情关怀,从而让社区邻里都能过上一个祥和、温暖、平安、幸福的中国年,石油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深入发动,多方筹措,统一安排春节慰问系列活动,在社区间营造了浓厚的传统节日氛围。
一、早重视,早组织,早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春节慰问工作的开展,元旦刚过即组织召开了街道党工办、武装、社建科、计生办、妇联、团工委、社会保障所平台等多个部门以及社区主任和各口专干共同参加的春节慰问专题会,对慰问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下发了慰问方案,并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社区务必早调查、早上报、早慰问,确保在春节前完成慰问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
二、细排查,广宣传,入基层。
为明确慰问对象,街道各部门牵头认真排查,根据慰问对象家庭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统一慰问档案,确保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街道纪检部门会同各社区工作人员对慰问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深入到他们的家中、工作岗位实地了解他们的疾苦,并将慰问对象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确保每一份爱心都能送给真正需要的人民群众手中。为尽可能提高慰问面,在用好用实上级机关下拨的慰问钱物的基础上,街道还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充分发动社会单位踊跃捐款捐物,多方筹集慰问资金共计9万余元。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
(一)深化对促进就业重要性的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继续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扶持创业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贯彻实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开就业门路。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形式。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树立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坚持完善月报告、季调度、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制度,依法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在就业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五)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在安排投资、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实施企业改革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扩大就业和减少失业作为重要因素,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制订失业调控预案;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裁员报告制度。通过实施积极的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加强新型择业观和成才观的宣传教育,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二、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
(七)建立健全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妥善处理现行政策与法律规定的衔接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和规范,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操作办法,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使法律的原则和要求具体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八)明确享受扶持政策的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免费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8.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九)《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6〕3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2009年以后的税收政策另行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最长不超过3年的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对登记失业人员、回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赴境外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一般不超过1年的展期1次。
2.对就业困难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0万元左右,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可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
3.对利用上述贷款从事个体经营、赴境外就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4.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对贷款回收率达到一定比例的社区,给予适当奖励。对信用担保机构,按其当年小额贷款担保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对经办银行,允许其将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同时,按其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手续费补助。
5.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担保基金出现的代偿,要及时安排资金予以补充,并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
6.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
1.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的下列城镇常住人员:
(1)符合“4050”(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失业人员;
(2)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3)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人员;
(7)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8)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具体申请认定程序,由省劳动保障厅制订。
2.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3.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5.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6.完善零就业家庭援助政策。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就业奖励;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就业奖励;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习的,给予适当补贴。
(十三)皖政〔2006〕3号文件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享受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四)完善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1.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并随着就业任务增加和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2.明确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创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创业扶持补贴。
3.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就业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十五)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业意识教育,促进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业、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能力。
(十六)加强创业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改善创业环境,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政策体系,健全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十七)加强就业创业园(街、区)的建设和管理服务。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就业创业园(街、区),引导有创业愿望、有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创业人员进入就业创业园(街、区)创业,给予扶持。在产业聚集明显且有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重点乡镇建立农民创业园(区),重点扶持回乡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入园创业,实施与城市就业创业园(区)同等优惠政策。就业创业园(街、区)要为创业者提供事务、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配套服务,对创业者的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建立就业创业园(街、区)不断巩固发展、创业者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对3年后出园的微小企业继续给予一定期限的政策和生产经营场地等扶持。就业创业园(街、区)和农民创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经委制定。
(十八)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将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创业人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在就业创业园(街、区)内的各类经济实体,自进园(街、区)之日起3年内免缴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水电费给予适当优惠。
四、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
(十九)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快整合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城乡人力资源,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二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和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2.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培训费用由财政承担。落实劳动保障协理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
4.制订全省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规划,按照有工作人员、服务场所、办公设备、工作制度、工作经费的要求,加快建设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就业培训、社保服务、执法监察、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分析等信息制度。
(二十二)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职业中介机构设立的条件和程序,严厉打击职业中介违法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职业中介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帮助其实现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十三)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工作。
2.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加强登记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劳动保障厅制定。
3.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4.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5)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或死亡的;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7)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9)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10)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11)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四)认真落实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完善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机制。
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二十五)加快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二十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的机制。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使参加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增强就业能力。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不足以弥补实际培训成本的,要及时提高补贴标准,以提高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七)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整合培训资源,统一培训计划,统筹管理使用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突出职业技能和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二十八)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二十九)加强职业培训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建设,积极发展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加大对职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建设若干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高、专业特色鲜明的公共实训基地,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体系。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培养更多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
(三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针对困难人员就业,抓紧制定完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支持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
(三十一)加强就业援助基础工作。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申报认定等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基础台账和服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和服务。
(三十二)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三十三)积极探索帮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办法。要将农村困难家庭中有就业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成员,特别是零转移就业农户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帮扶困难家庭人员特别是零转移就业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
(三十四)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接续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三十五)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大力推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积极性。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在科学区分申请人员有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要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其积极就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十六)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健全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强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十七)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宣传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切实抓好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干的就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八)加强就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效果评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重要的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搞好服务,积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又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劳动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企业只有关注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让劳动者及时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才能吸引人、留住人、激发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积蓄力量。劳动者只有树立与企业共存共赢的意识,关心企业发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才能从根本上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提高幸福指数。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活动,重要的要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以人为本。
二、努力构建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对话机制
企业与职工建立协商对话机制。对涉及职工重要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企业应与职工平等协商。双方协商代表应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其中职工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应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未建立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应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确定。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至7人。集体协商采用会议形式进行,企业方和职工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协商意向书,接受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商定会议日期。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制作协议书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商结果可以作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协调处理。企业尚未建立、拒绝建立协商机制或拒绝职工协商要求的上级工会组织可提出整改建议书。企业拒绝进行整改的上级工会组织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明确企业、劳动者和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责任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工资分配政策。不得利用最低工资制度变相压低劳动者工资。企业要实行人性化管理、民主管理,把职工劳动报酬增长摆在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认真贯彻实施《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使用农民工的应当与城镇工同工同酬。落实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改善劳动者的待遇和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完善内部文化设施,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要关注年轻劳动者的精神追求,加强职工心理疏理,引导他正确对待工作、生活和情感等问题,要真正做到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促进企业和职工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与企业共患难、同发展。劳动者要加强自身的学习,爱岗敬业。提高综合素质,掌握专业技能,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政府部门要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既要为企业搞好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又要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政府要加强工资宏观管理,按照的工资指导线和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发挥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政府要用好培训资金,
鼓励企业重视和加强在职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开展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要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最低工资制度和职工福利待遇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健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的工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区政府负责综合协调坐落在本行政区内企业的劳动关系工作。对在功能区注册、坐落在区的企业。区国资委负责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劳动关系工作,实行以注册地为主、坐落地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落实部门责任。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区劳动关系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合作交流办区企业服务促进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与民营控股企业的劳动关系工作,其他部门和区总工会按照职责协调、指导、监督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好在本区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同区总工会和企业组织代表定期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各街道也应当建立健全本区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中发挥源头疏导作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窗口,配备1至2名调解员,调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调解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区政府将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履行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职责。
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本行政区内。应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和区人力社保局。超过200人或比较严重的集体劳动纠纷事件,企业发生20人以上集体劳动纠纷事件。区政府将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组成由政府牵头的专门工作组,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工会、人力社保、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公安等部门即时开展工作。
一、摸清底数作前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新到一个单位,情况不明就难于开展工作。在市总工会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到区总工会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文件摸底数。看文件就是看近期各级工会文件,特别是看市总全委会的文件既市总主要领导的讲话、关于工会组织建设的文件及区总工会的工作计划安排,领会上级意图和精神。摸底数就摸清现有工会组织建设状况,了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任务目标,调查未建工会单位数量及难点是什么,研究突破点应该放在哪里,重点在摸清未建工会单位及难点上下功夫。具体办法是,以年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为基础,采用查阅现有资料、到工商局查注册登记、工业促进局查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各乡办对口单位工会填报表,综合查证分析的形式,并先后十几次深入到余个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核实,摸清了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的增长点在哪里,难点是什么,突破口应放在哪里。心中有了底,工作起来就有勇气,所以说摸清底数是前提。
二、整体推进靠平台。工会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工会组织员工作是工会整体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会组织员的工作,离不开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以及所在区域的工会组织网络。组织员不能单位枪匹马工作,要依靠所在区域组织网络进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总工会领导对工会组织员工作很重视、很支持、很关心。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工会组织员开展工作,区总工会领导特意安排召开全区对口单位工会主席会议,在大会上把工会组织员一一介绍给全区各级工会干部,在传达市总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文件之后,并由一名工会组织员作“关于全区基层工会建设的形势、任务、措施意见”的报告,由于底数清,准备充分,会后收到很好的反映。随后,又以区总工会红头文件,将市总下达给区总的基层工会建设任务目标,视对口单位工会的具体情况,分解落实到全区一乡、六办及有关局对口单位工会,实施属地、行业责任制,条(行业)块(一乡、六办)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对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起到了重大作用。所以说,依靠驻地工会组织网络整体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是工会组织员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
三、难点突破打先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劳资矛盾时有发生,工会是劳动关系中职工一方的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起来”是切实维权的基础。工会组织员的主要职责就是研究、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把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全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在具体工作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建会难点上。如驻该区后,发现有个不同程度组建工会较困难的非公企业,以属地对口工会单位为依托,凭借市总工会组织员身份和多年的工会工作经验及无后顾之忧的优势,反复多次分类指导、调度督导,促使这些难点非公企业全部成立了工会组织,分别将职工组织到了工会组织中。为适管理体制的转变,拓宽工会工作领域,针对社区私营、民营等新建企业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人员少、变化快、无上级主管的特点,首先在该区百家街道办事处组建了“百家街道社区工会联合会”,对组织覆盖其九个社区及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的职工起到了很大作用。2011年,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复兴商贸城建立了工会联合会。实行经费代收后,未建工会的企业单位出现了建立工会组织的主动性,针对这一现象,抓住时机,乘势快速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工作,对这些单位积极指导、热情服务、手续速办,其中有一个月内就审批备案了个基层工会组织。工作有为,得到了驻区总工会领导的尊重和支持及生活上的关心。所以说工会组织员要不辱使命,在工会组织建设上尽职尽责,想工作之所想,急工作之所急,在攻克难点上打先锋。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un-n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也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与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要求,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协同推进合力不够;二是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大,主动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强;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联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新型监管方式未常态化展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交叉、重复检查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治环境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