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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科室存在氧气瓶存放及使用安全距离不够;
2、住院部存在防火设施不完善,安全警示标语不足、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到位的问题;
3、职工宿舍存在用电不规范,有私拉乱接的现象;
4、个别科室存在漏电保护器失灵,开关插座破损等现象;
5、没有消防栓等设施。
二、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中,我院根据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为确保医院安全工作,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出医院各科室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使医院的安全工作做到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院领导积极带头,认真学习,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在全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医院安全工作,果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就医环境。
2、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加强全院的用电管理。
为切实做好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根据《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标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新闻媒体和东湖区政务信息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道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公布整改措施,表明开门评议、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搞好整改的诚意和决心,推进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按照《XX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字〔XX〕XX号)的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自7月10日开始,我街道按照区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办事处账目逐一核、办公用房从新测量,办公用品的清点等方式积极开展自查。
经查,我街道未发现违规乱发津贴问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品问题;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今后,我街道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治工作,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建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建委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的范围包括市建委机关、园林局(包括二级机构)、市政管理处、建管处(包括二级机构)、质监中心站、测绘院、建校、城建档案馆、路灯所、墙改办、排水办、燃气办、定额站。
三、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组织实施时间:
1.2012年6月1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告表及统计表报送市建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2年7月10日至10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委“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各单位11月1日前务必将重点检查报告和《“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表》报送委“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2年11月1日至2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化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根据莆涵食安办《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实做好本系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区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水产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渔业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热点焦点问题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认真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将水产品食品安全纳入局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完善管理规范,实现养殖生产全过程监管。强化水产养殖过程三项记录监管,产地药残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3%以内。
(三)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区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要求,及省、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要求,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清缴禁用药物,从严打击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水产品等认证工作。三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养殖生产单位用药培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区海洋与渔业局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纠风责任,促进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动员部署。根据实施方案,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监管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11月10日)
1、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责成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对消极应付、掩盖问题,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大纠风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
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的措施建议,根据措施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及时解决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监管督查。要加强纠风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日常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政府组织14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超市、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要按照《企业安全自查表》六大项内容。即:合法性、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操作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
2、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工作要深入细致。要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覆盖企业、超市、仓库、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每一个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
根据市局《全市质监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5月份开始,扎实地开展了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截至目前,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动员,加强领导,确保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扎实开展。
1、召开动员会。
接到市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动员会。动员局属各单位积极参与到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中来,要进一步提高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为质监工作提供可靠的执法基础和技术保障,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
2、成立领导小组。
为快速地提升我局检测工作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同志为组长的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对整顿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督促各参加单位按进度要求开展整顿活动;并及时了解掌握各参加单位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整顿措施得到较好地落实。
二、明确重点,形式多样,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1、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自纠的内容。
为有效地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我局特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了局属各单位。要求各参加单位认真学习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整顿活动内容和措施,积极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
2、采取多种方式自查,分组查找,集中讨论,邀请专家帮助查找问题等。
在自查阶段,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自查工作。首先进行分组查找,以各参加单位为小组展开自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然后又集中进行讨论,各参加单位提出自查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局整体情况进行讨论;最后我们还邀请了市局专家来我局帮助查找问题。
三、积极整顿,完善措施,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
1、查找出的问题。
在自查活动中,我们找出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将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1)检测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开展;
(2)检测设备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个别项目虽然具备资质,但因设备老化或缺失,而不能顺利开展;
(3)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有所欠缺;检测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培训主要目的在于考证,而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造成了一些同志虽然有证,却不知道如何科学规范地检测;
(4)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2、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整改方向,制订了整改措施:
(1)从8月2日至9月2日,每周抽出两个小时要求检测人员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学习结束后开展一次内部评审;
(2)为提高培训效果,今后要提前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要多开展内部学习,并根据需要及时派检测人员进行外出学习;
(3)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增添仪器、设备,确保硬件条件满足承检项目的需要;
(4)针对管理漏洞,制订完善的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低保政策法规为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保障对象准确合理,打造“阳光低保”,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任务目标
对全县所有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逐一入户调查复核,逐一确认是否符合享受城乡低保条件,程序是否规范透明,群众是否认可,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和“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把收入已超出低保标准的人员取消低保待遇。实现低保工作“制度健全、程序合理、公开公正、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三、方法步骤
本次规范整顿工作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分五步进行:
(一)动员部署
县政府召开专门的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动员会议,讲明清理规范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工作任务,提出严格要求,限定清理规范时间。
(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1、城市低保人员的清理规范
城市低保人员以系统或主管部门为主进行整改,民政、公安、金融、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参与,彻底清查城市低保户中是否有注册的门市或企业;是否有大型营运车辆或轿车;是否有较大数额的存款;是否有多处房产;是否已在养老保险处领养老金;
各系统、各主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逐户到城市低保户家中实地查看家庭生活居住情况、收入情况,看房屋是否进行高档装修,是否使用高档家电等。认真填写城市低保入户调查表,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哪些人仍然符合低保条件,哪些人已不符合低保条件,调查人员、系统(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低保管理中心。
2、农村低保户的清理规范
农村低保户的自查自纠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在包村干部有效监督下,一是村干部、村民代表逐一入户调查,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使用票决制,公开评议本村的低保户。参与评议的人员为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两委”全体成员,并做好评议记录,参加评议的人员、包村干部在评议结果上共同签字。评议结果在全村公布,然后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存档备查。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各系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所属行政村自查自纠的结果一律在本单位(村居)公示7天,公开举报电话。各单位将公示结果拍照存档备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公示结果上报低保中心。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有举报者,立即进行核实整改,然后再进行公示,直至无异议后,将经系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签字的公示结果上报低保中心。各行政村公示结果上报时,参加评议的人员及包村干部一律签字,乡镇(街道)在进一步入户核实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一并签字。
(三)重点查处,追究责任
各系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在自查自纠、公开公示中,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准违反规定减少程序暗箱操作,如有违规或被举报查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及时调度
城乡低保清理规范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清理规范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由县政府办督查科抓好督导检查,民政局全力搞好配合,三天一调度汇总各系统、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活动效果好、进展快的,给予通报表扬,总结经验,全县推广;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行动迟缓,走过场、不扎实的,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力促工作平衡发展。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把城乡低保工作建设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在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携手合作的联动机制。民政、公安、金融、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按职责职能、联合对城乡低保户以及新申请的城乡低保户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其经济状况,作为及时清除和审批的依据。
四、职责分工
1、商业银行负责核查提供所有城市低保人员存款情况;
2、县工商局负责核查提供所有城市低保人员注册情况;
3、县公安局负责核查提供所有城市低保人员车辆拥有情况;
4、县房管局负责核查提供所有城市低保人员名下的房产情况;
5、县人社局负责核查提供所有城市低保人员是否享受养老保险情况;
6、县民政局负责对核查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