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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整体管理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整体管理论文

第1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一、战略管理会计与传统管理会计之间的差异分析

战略管理会计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灵活运用多种技术和方法,搜集、加工、整理与企业战略相关的各种信息,协助企业管理当局制定战略目标,进行战略规划,评价战略业绩的一种新型的管理会计系统。战略管理会计是对传统管理会计的发展,它与传统管理会计有明显差异。

(一)研究对象不同

从管理会计研究对象的范围上看,传统管理会计是内向型的财务信息系统,服务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致力于企业内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各种指标的纵向比较。它所提供的只是单个企业自身的绝对数据,而不是企业在市场中的相对优势。而战略管理会计是外向型的综合信息系统。它围绕本企业、顾客和竞争对手形成的“战略三角”,向管理者提供关于本企业与对手间竞争实力的信息,以保持和加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相对竞争优势。

(二)主体及目标不同

传统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只对促进企业进行近期经营决策、改善经营管理起到作用,注重的是单个企业价值最大和短期利益最优。

战略管理会计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以最终利益目标作为企业战略成败的标准,而不在于某一个期间的利润达到最大,将传统管理会计带入了一个新境界。

(三)信息范围不同

传统管理会计研究的是财务信息,很少涉足其他种类的信息,因而它是不够完整、不够充分的。

战略管理会计将信息的范围扩展到各种与企业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其中包括货币性质的、非货币性质的;数量的、质量的;物质层面的、非物质层面的,以至有关天时、地利、人和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来源除了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以外,还包括市场、技术、人事等部门,以及企业外部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中介顾问、大众媒体等。

(四)应用的方法不同

传统管理会计的方法是非常有限的,仅限于对财务指标的计算,如预测分析、决策分析、预算编制、控制、业绩评价及考核方法等。而战略管理会计则是在此基础上从多方位、多角度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其应用方法是多元化的。从而可以综合研究、全面分析,做出正确的战略性决策。

正如管理会计是对成本会计的重大突破一样,战略管理会计不是管理会计的一个分支,而是对传统管理会计的一次重大变革。传统管理会计将管理会计方法引向工业界、商业界和学术界,而战略管理会计则是将工业界、商业界和学术界带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时代。

二、企业实行战略管理会计的必然性分析

(一)战略管理会计的实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目前正处于产业重组、调整的关键时期。在这种形势下,如何顺应历史的潮流、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制定适当的经营战略,成为企业管理上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传统的管理方法在这方面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要想能够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进行科学管理,制定适当的经营战略,取得卓越的竞争优势。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战略管理会计的实行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企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其投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这就为战略管理会计的实行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企业有权适时地制定自己的经营战略,并贯彻执行。这是战略管理会计实行的必要前提。

三、企业应用战略管理会计的可行性分析

(一)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使得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为战略管理会计的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企业可以轻松自如地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准确及时地掌握外部市场情况。目前,我国有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已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强大的信息网络技术不仅使得以往令人望而却步的许多管理会计模型和方法运用成为轻而易举之事,而且也使许多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和其他非会计信息构成了一个资源共享、多元实时的信息系统。

(二)具备战略管理会计应用的人文和管理条件

管理会计在我国虽未得到广泛应用,但经过20多年的研究、宣传、教育和零星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战略管理会计的应用创造了条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大中专院校就将管理会计课程纳入到教学计划之中,数以百万计的既懂财务会计又懂管理会计的专业人才正活跃在会计岗位上,是战略管理会计推广应用的中坚力量。企业多年来面对国内外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了丰富的市场参与经验,造就了较深厚的竞争性企业文化。如邯钢、金陵石化、杭州制氧机集团等大公司专门设置了管理会计机构。在这样的人文和管理基础上推行战略管理会计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容易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部分国有企业已开始战略管理会计实践且效果明显

实际上,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部分企业已开始应用。杭州百大集团根据自身情况,在实施责任会计制度时采用了财务和非财务相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将总经营利润分解为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率、经营利润、利润率、定员、百元利润工资提成率、差错率、经营品种等13个指标,下达到各利润责任单位,分别与企业各项总指标相衔接。二级责任单位对三级责任单位下达销售收入、毛利率、资金周转、差错率、经营品种、人员等6个指标。有效地调动了职工完成责任指标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管理会计应用还呈现出一种新的趋势,即管理会计由企业管理层主导。河南油田采油八队的成本降低计划是由采油队队长主导提出的,这样做比会计人员视野更加开阔、考虑更全面、贯彻更有力;在业绩考评中,他们把岗位责任制按劳计酬等传统做法与战略业绩评价的平衡计分卡等新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控制了生产成本。

四、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有效实施的制约因素

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对企业的作用也不甚明显,这使战略管理会计成为一种迫切需要。然而,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仍然处于一种漂浮状态,总体应用水平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战略管理会计理论本身还不太完善

众所周知,我国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才开始系统地学习、引进西方的管理会计,至今已有20多年。通过这一阶段对理论知识的引进、介绍、普及,大部分会计人员已掌握一定的管理会计知识。因此,在企业中传统的管理会计得到了较好的应用。但战略管理会计是伴随战略管理的出现而产生的。尽管英国管理学家西蒙斯(simmonds)于1981年就发表了题为《战略管理会计》的论文,但战略管理会计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其内涵的理解也还有分歧。我国对战略管理会计的理论是从1997年才开始陆续在专业期刊上介绍引进的,距现在不过10年左右,所以一直处于理论研究和探索之中,至今仍未形成统一、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未得到有效的普及。

(二)内部管理模式对战略管理会计的需求不大

企业环境影响着战略管理会计的应用状况、方法体系、运行机制、工作内容及范围等有关方面。在企业所有权形式基础上建立的企业生产经营机制是决定战略管理会计应用状况的根本因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正全面走向市场。但目前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由于所有者虚位,不能形成足够的产权归属明晰条件下的委托——监督——激励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的委托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利益关系。一方面有可能产生对所有者利益的侵蚀——委托人和人共谋的败德行为,委托人有意降低考核标准,或者当企业经营效率不理想时,想尽办法为人开脱责任;人则出于“报恩”的心态,利用控制资源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为双方谋取非金钱利益,其结果降低了资源的利用效率,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很显然,这种所有者虚位的关系造成的后果是,委托人和经营者根本不具备足够的动力来采用战略管理会计的方法,规划企业的经济资源,使有限的资源产生最大的使用效率。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在行政利益驱使下的非理性投资就源于此。另一方面又有可能造成委托方对人监督的弱化。委托方在不拥有实际的产权时,剩余收益和企业经营风险都与它的关联不大,因此,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履行监督责任,造成经营者责任感的下降,使经营者宜懒则懒,战略管理会计有用,但是费劲。这些状况降低了我国企业对战略管理会计的需求。

(三)部分经营管理者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

战略管理会计作为一种新兴的方法、观念,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否起作用,能起什么样的作用,归根结底取决于使用这种方法或手段的人,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这不仅取决于管理者的学识、才干,更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管理者在决策时的价值取向。纵观我国部分企业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投资或经营决策失误,究其原因,除了决策者管理知识低下和违反科学的决策程序外,最大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决策者的价值取向与企业或社会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不相一致。某些经营管理者比较注重短期利益,不注重长期利益。而战略管理会计遵循长期性的原则,立足长远,从长远利益来分析、评价企业的各种管理策略,注重长久、持续的竞争优势。于是,一些经营管理者明知战略管理会计能帮助企业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但为了短期利益,却根本不重视。

(四)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会计师

第2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关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作用是通过宏观经济调控,为市场运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长过程相比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成长过程,政府所起的作用不完全相同,中国的市场经济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和扶持起来的,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尤其重要。在市场化过程中,中国政府不仅承担着一些基本的职能:提供公共物品、宏观经济稳定、外部性的管制、制定垄断行业的法规,而且承担着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能。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也就是政府逐渐转变职能、精简政府规模、改革经济管理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

一、政府规模不断缩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来说,政府规模小一点,对市场自由运行有好处,但是在市场失灵面前,政府也不能无所作为,政府应有适度的规模,对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干预。国际上通常用经济自由化的尺度衡量市场化程度,对经济自由化研究比较著名的两份报告——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共同主办的《经济自由度指数》以及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世界经济自由度报告》,都运用政府规模的大小衡量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程度,并且他们都认为政府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存在负相关关系,即政府规模越大,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低。借鉴他们的方法,利用1992-2001年的数据,从政府收入、政府机构与人员、政府消费支出、政府投资和政府补贴等方面衡量一下中国的政府规模。

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体现了政府在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态分配中所能直接分配的份额,这一比重显著下降,说明从收入的角度看中国政府规模明显缩小。1993年政府收入比重从1992年的42.02%急剧下降到20.83%,原因是1992年开始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小企业改革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政府从国有企业中取得的收入大大减少。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3年的20.83%上升到2001年的25.78%,提高了4.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是财源因素,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的提高扩大了财源;第二是政策因素,清理和取消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是管理因素,强化税收征管,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的漏洞,企业缓税、欠税得到抑制。

政府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1992年为13.11%,2001年上升到13.58%,十年间政府消费支出比重变化不大。政府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24%上升到3.9%,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要求交通运输、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而这些领域都需要政府进行投资。

政府补贴主要指价格补贴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占GDP的比重从2.88%下降到1.08%。在政府补贴总额中,价格补贴的比重从1992年的41.96%上升到2001年的71.19%,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比重从1992年的58.04%下降到2001年的28.81%,价格补贴大大超过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成为补贴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价格补贴属于宏观调控性支出,是政府调节收入、稳定价格的一种手段。

政府机构规模和政府人员的数量也是判断政府规模大小常用的标准。中国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缩减政府规模的改革,1998机构改革后,政府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92年的5.16%下降到2001年的4.56%。

二、政府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中国政府初步建立了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了国家计划和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调控机制。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突出了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基本取消了指令性计划指标,强调计划总体上的预测性和指导性。财税体制正在向现代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转变,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税体制初步形成。金融体制正在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构建现代化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经济运行,促使经济稳定增长。经济发展过热时,通过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使国民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经济增长速度回落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增发建设国债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内需。同时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如运用调节利息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信贷政策等工具改变货币的供应量。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2001年11月,国家计委对于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总投资限额以下的项目,属于地方政府出资的由地方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企业出资的由企业自主决策的项目取消行政审批,第一批取消的审批事项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需要中央投资的农林水利项目、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事业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商贸设施项目等。对其他不应继续审批的事项,正与有关部门协调,将尽快予以公布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提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等具体措施。同年,国家经贸委第一批取消了30项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部取消七项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安全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继续保留由政府审批外,逐步取消其它审批事项。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都由市场决定,行政审批制的改革促进了市场作用的发挥,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政府大幅度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政府已大大减少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1992年定价目录颁布时管理的141种(类)减少到2001年的13种(类)。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农副产品的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的比重分别从1992年的5.6%、10.3%、19.8%下降到2001年的2.7%、2.7%、9.5%。政府仅对极少数重要商品与劳务有定价权或价格控制权。《价格法》规定,在必要时政府可对以下五类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价格。目前,政府对价格的管理只是作为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持物价稳定、调节收入分配。

生产由市场调节。政府除了对少数重要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由市场调节或实行指导性计划。在工业品生产方面,指令性计划只局限于木材、黄金、卷烟、食盐和天然气等5种,其中木材、天然气和黄金只是在某些环节或部分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在农业生产方面,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对主要农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全社会各市场主体的生产主要是由企业和市场决定,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公平的生产和经营环境。

第3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以下就是由求学网为您提供的试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问题。

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为了做好纷繁复杂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门的领导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茫无头绪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领导一会儿支到东,一会儿支到西;结果村村起火,处处冒烟,吃力不讨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象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一个行政部门的的管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第4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一、双方的法律法规依据

1、《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难看出,根据《商业银行法》只有“法律”规定才能实施冻结措施,而且这里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等等。例如:《刑事诉讼法》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与之对应,《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有两个不同的法律用语,即《商业银行法》中规定的是冻结,而《条例》中规定的是暂停支付。根据现行法律,工商部门的确无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帐户内的存款,但是否有权暂停支付呢?

二、暂停支付和冻结

我们认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关键是看暂停支付和冻结是不是一个概念,有人认为暂停支付就是冻结,从而认定工商部门无权采取此项措施,但我们认为二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实质不同:

1、对冻结最新和最权威的解释,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第二条规定: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帐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同时,第十六条规定: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2、《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暂停支付: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看出二者相同之处是冻结和暂停支付的对象都是当事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存款;但冻结的时限可以延长,即续冻;暂停支付的时限是三个月而且不可延长。二者在形式上类似。

冻结实质上是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实施冻结措施的是法院、税务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走私侦察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保卫部门,它们采取的冻结措施是由于可能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引起的执行罚的财产保全,或者是诉讼一方当事人可能被执行的财产保全,或者是纳税扣缴义务人可能偷逃税收的财产保全。这可以从两大诉讼法、海关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立法本意上看出来。比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是税收保全措施的一种。冻结的财产的法律后果,除解除外要么是直接扣划,如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要么是进入司法程序后最终由法院执行,如公安机关、安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和检察机关。

第5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1、证人拒绝作证权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符合法律规定,具有作证资格的证人,因其具有的特定身份和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拒绝提供证言的权利,也称为证人豁免权或证人特权。按照特权所保护的内容进行划分,主要包括如下四类:配偶、近亲属特权、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特权、职业特权和公务特权。证人特权规则是刑事证据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则。“他们排除相关证据是为了促进与准确的事实发现无关的外部政策。他们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某些法庭之外的关系和利益。这些关系和利益被认为非常重要,即使使司法程序失去有用的证据也在所不惜。”[1]因此,该项规则可能导致具有相关性和可信性的证据不能进入证明活动,从而有损于事实发现程序。但“刑事诉讼活动不仅仅是发现事实(TruthFinding)的过程,而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选择过程。在追求发现事实、打击犯罪的价值目标的同时,也要顾及其他一些价值和利益。因为,从国家和社会长期稳定繁荣的角度看,保护这些利益和价值可能比发现事实、打击犯罪更为重要。”[2]所以,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实际上是价值选择的结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对于证人拒绝作证权没有作出规定。这种状况应当进行修改,通过设立证人在特定情形下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以顺应国际刑事证据立法的潮流,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证人拒证权的适用范围应具体包括(1)反对自证其罪的特权;(2)配偶、近亲属的拒证权;(3)基于职业原因而享有的拒证权;(4)基于公务关系而享有的拒证权。

2、司法告知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一款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在此,法律仅规定了司法机关应告知证人具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但对证人享有的权利和可能获得的帮助是否需要被告知却缺乏相应的规定。证人如果对自己享有的权利不太清楚,就存在着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和争取享有的权利的可能性,因而影响刑事诉讼的进行。证人并非都懂法律,司法人员在询问证人时既应当告知证人义务,也应当告知证人所享有的具体的权利,以帮助证人更好地履行作证义务。证人享有的司法告知权利,也是司法机关的义务,如果司法机关违反规定,则取得的证人证言将会因违反程序导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经济补偿权

经济补偿权是证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证人因为到司法机关作证,必然要耗费精力、财力和时间,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必然有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对证人作证的费用进行合理补偿。因为,“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是法学基本原理。因此,证人履行作证的义务总是与其作证应享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的。同时,法律义务的履行又总是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制裁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人作证的权利保障和对不履行作证义务的法律制裁,与证人承担的作证义务是不对等的。”[3]对证人进行相应的补偿,这是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通例,但是由于国情条件等原因,我国在立法上对此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这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因此,我国也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对证人因作证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费用的补偿问题,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因为,刑事诉讼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刑事诉讼的证人作证的目的是帮助司法机关查明事实。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不论证人的证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受到的经济损失,都应当由国家给予补偿。这是减少证人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现象,保障证人依法履行作证义务,如实提供证言的一项重要措施。

4、人身及财产保护权

有研究表明,“有两个主要原因造成了被害人和证人不愿意参与刑事诉讼或者不愿意与有关机构合作:首先,卷入刑事司法系统常常给被害人和证人带来众多的不方便和问题,如由于诉讼的拖延所带来的时间浪费、收入减少、出庭时间的不当安排等。其次,不愿意卷入刑事诉讼是因为被害人和证人存在不愿意卷入刑事诉讼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一方面是因为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成员和机构的偏见,另一方面是因为担心受到报复而不愿意参与刑事诉讼。”[4]传统的刑事诉讼关注的重心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证人则被视为仅仅在查明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旁边的人”,仅仅只是“一个证人”。

证人保护制度是防止被害人“第二次被害人化”和证人“被害人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需要。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证人的保护多为事后保护,且仅针对证人的人身安全,缺乏对证人的预防性的事先保护及财产的保护,致使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得不到实质性的安全保障,这也是证人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国非常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证人保护制度,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解除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

5、明确规定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除享有拒证权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以外,其他证人均应出庭作证,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足以影响证人出庭作证的正当理由,法律应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21条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证人才可不出庭作证:(1)证人死亡;(2)精神和身体的障碍;(3)所在不明;(4)在国外。”《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以宣读以前的法官询问笔录代替询问证人、鉴定人或共同被指控人:(1)证人、鉴定人或共同被指控人已经死亡、发生精神病或者居所不能查明;(2)因患病、虚弱或者其他不能排除的障碍,证人、鉴定人或者共同被指控人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参加法庭审判;(3)因路途十分遥远,考虑到其证词意义,认为不能要求证人、鉴定人到庭;(4)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同意宣读。”

日本所采取的方式是严格限定证人不出庭的范围,这样能真正贯彻刑事诉讼的直接言词原则。但从我国当今的实际情况来看,希望一步达到如此完美的境地难度较大。可以考虑借鉴德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界定我国可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1)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同意的;(2)证人死亡的;(3)证人患精神病(除间歇性精神病人在非发病期内);(4)证人患病或者其他不能排除的障碍(如在国外、路途遥远等),短期内无法出庭作证的;(5)证人下落不明的。

6、在建立、健全证人相关权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的证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者制裁,是当今各国的立法通例。《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51条规定,“依法传唤而不到场的证人要承担由于应传不到造成的费用。对他同时还要处秩序罚款和不能缴纳时科秩序拘留。对证人也准许强制拘传;在再次应传不到的情况中,可以再一次科处秩序处罚。”《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赔偿因拒证而产生的费用担负。”第161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留。犯前款罪的,可以根据情节并处罚金和拘留。”《法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如果证人没有到庭,预审法官可以对拒绝出庭的证人采取传讯措施,通过警察强制其到庭,以传讯通知书进行并处第五级违警罪的罚款。”

我国现行法律对证人无正当理由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并无明文规定,导致无法追究证人的此类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以至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形成了案件知情人不愿作证或拒绝作证的恶性循环。因此,必须完善无正当理由不愿作证和拒绝作证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制,使具有此类行为的证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规定,我国在规定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制裁方法时,可把罚款作为主要的制裁方法,并以司法拘留作为补充。同时,应赋予人民法院实施制裁措施的权力。

注释

[1]SeeRonaldJ.Allen,RichardB.KuhnsandEleanorSwift,

EVIDENCE:Text,Cases,andProblems989(2nded.1997),

转引自王进喜著:《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第84页。

[2]程荣斌:《内地的刑事证据制度》,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第6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中教育;行政管理;课程改革;解决办法

教育不只是针对学生的文化教育以及德育等教育方面的内容,学校的行政管理也很重要,行政管理是教育的领头羊,只有行政管理到位得当,教育才能在这一平静的大背景下顺利向前,行政管理在高中教育阶段尤其如此。高中是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转折阶段,关系着学生的未来,因此对高中教育中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并及时提出对策解决这些问题,方能让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中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课改在尽力实施,目的是解决高中教育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引导教育平稳发展,利于学生,利于政府,利于社会。随着新课改的深入,部分老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那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并且新的问题不断浮现。其中主要面临的行政管理的问题有:盲目扩大规模,忽略了特色;资金短缺导致的教育质量下降;高中教育所处在的复杂而敏感的社会位置。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受教育的条件也相对增加,对于教育环境和教育设施的要求也不断拔高。因此目前很多高中学校盲目的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校区,扩大校区面积,大力招聘教师,合并学校。这样一来,学校的特色被稀释或者消失不见了,生源杂乱,管理方式回溯到传统的模式,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这样的做法从反面削减了教育质量,失去了本来引以为傲的教学特色。还有一种情况便是教育模式的多元化趋进,很多高中现在都合民办,综合高中为一体,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样的合并让学生在毕业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既可以选择继续深造,也可以选择就业。但是这种相对中庸的做法让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教育资源分配方式不合理,衍生了高中教育中各种新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学校的办学资金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高中教育的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社会资金的注入;二是学生学费;三是政府拨款。这其中的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由于政府拨款并不是不竭之源,因此在高中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就会出现问题,教育质量随之下降。同时也由于资金的不足导致很多民办高中学生的家庭的负担增加,整个教育链出现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是目前高中教育在国民社会中所处的复杂而敏感的位置。高中阶段,学生的生理开始成熟,心智处于羞涩懵懂的青春期,从而决定了这个时期受教育学生的复杂性,管理成本增加,教育成本增加。同时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受教育意识得到空前解放,家长和社会各方对高中教育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因此高中教育像被放在放大镜下面一样,所有的不好和问题都被放大,所处的这样的位置给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管理难度空前上升。此外就是高中教育处在初中教育和大学教育之间,大学属于高等教育,初中属于义务教育,这就给夹在中间的高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高中教育起到承上启下、完美衔接的作用。因此高中教育便不知不觉被放到了一个及其敏感的位置上,所带来的行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二、高中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

针对高中教育所处的位置,社会大环境所决定的发展方向,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行政管理方面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得出相应的措施,出台相关政策,在保证高中教育行政管理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平稳地发展文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不辜负社会和各界人士的希望。本文提出的对策主要有:优化高中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高质量的管理队伍;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教学资源。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管理体制,也就是各个管理阶层的职能规划,明晰每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各个部门各执其事,做到管理中的清晰明了。在每一个方案实施之前都应该有相关部门经过一定的流程,提出方案,讨论方案,评估方案的可行性,表决、执行、反馈是这一流程的主要步骤。优化职能之后,从内部看来,管理人员的素质便是决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行政管理提供一个优良的人文环境是行政管理良好向前的保障,国家或是政府部门通过有效的措施对高中教育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问答,考核,对管理成果进行评估。建立一个高素质、高质量的行政管理队伍,是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的关键一步。最后就是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资源,提高管理的效率。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作为适应性的第一人,教师便成为了管理中的重点,科学的培训会让教师在适应新课改的过程发挥重要的带头作用,保障高中教育的顺利向前发展。

三、结语

高中教育阶段是一个敏感而多变的阶段,处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间,处在一个复杂的位置上,因此对于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要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同打造一个良好的高中教育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彭霞.论高中教育经费管理措施探究[J].时代金融,2014(21):201-202.

第7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随着我国金融全面开放,金融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国内银行业越来越认识到先进管理工具运用对于银行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重要意义。在这种背景下,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costing,简称abc)已经越来越受到我国商业银行界的关注与推崇。

所谓作业成本法,是一种通过对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动态反映,计量作业和成本对象的成本,评价作业业绩和资源的利用情况的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它以作业为中心,根据作业对资源耗费的情况将资源的成本分配到作业中,然后根据产品和服务所耗用的作业量,最终将成本分配到产品与服务,为分产品、分客户核算提供依据。以作业成本法为基础的作业成本制度是西方目前最先进、采用面扩展最快的成本管理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产生后,目前包括金融企业在内的非制造业公司中,采用面已超过60%。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为提高内部经营与管理水平,也纷纷引入了成本管理法。然而,国内银行在推行作业成本法时,还是遇到了一些难题,如技术基础和人员素质跟不上要求、现有核算体系不配套造成实施成本巨大、银行业务复杂造成作业的定义与作业动因的选择难度较大等。因此在实际推行ABC过程中,国内银行遇到了很大的难题,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分析各种问题的产生原因,的确有着诸如支持环境、配套基础、制度保证等方面的问题,但ABC本身模型建立和运行流程特性也是造成问题的一大原因。这主要表现在ABC原理很简单,但在运用中如果要反映象银行业这样错综复杂的运营实践,工作量太大,同时实施周期太长,建立和维护的成本很高。

以某银行为例,假设对一个营业部对外柜面成本分析,从事业务活动有帐户管理(开户或销户)、现金业务(现金存取或代缴费)、转帐业务、咨询业务(如信息核查)等,员工共有10人,其总费用支出(包括工资、各项费用成本)为250000元,四项业务的工作量分别为10800个、38700笔、20700笔和15300次。如果以传统的ABC来建立模型,将在10位员工中开展调查,估计他们在这几项活动中分别投入的时间,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平均时间比例,将所有资源耗费分摊于几项活动中,如根据调查,员工在帐户管理、现金业务、转帐业务、咨询业务上的处理时间分别为20%,40%,30%和10%,那么每次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分别为4.6元、2.3元、3.6元和2.5元(见表1)。有了各项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管理者可以将总资源成本分解到各产品和客户上。

表1时间驱动作业成本计算表

业务投入时间比例成本分摊业务量每笔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

帐户管理20%50000108004.6

现金业务35%87500387002.3

转帐业务30%75000207003.6

咨询业务15%37500153002.5

100%25000085500

这一方法在衡量单个部门成本时,在简单业务环境中效果非常好,但如果试图推广到整个银行,并要求不断发挥作用时,问题就出来了,首先银行业规模大、业务复杂,以一家中等规模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为例,包括500多个分支机构和2万名员工,如果需要提交工作时间分配数据,仅仅数据收集和处理就需要50位全职员工完成。可见要建立这一方法成本极大。

其二,银行业务活动发展很快,如不断有新的产品出现,引发不同的业务活动,同时由于流程改造、新技术引进,业务活动的效率也不断变化,不同业务活动在投入时间比例上也常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模型进行不断修改,对于员工的投入时间调查也要长年累月的运行,模型的复杂性不断增加,要维护系统的投入成本也将不断上升。

第三、这一方法还有更为严重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基础数据是来源于向员工的调查。当员工估计各项工作投入的时间时,他们报告的百分比加总后,总是会等于100%,很少有人会汇报自己有时间没有工作或充分利用,因此最后计算单位费用是,总是基于一个假设:银行的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但经验告诉我们,银行的产能不可能是100%得到了利用,这就意味着单位费用被高估了。

那么,在本身存在着这么多问题情况下,ABC是不是就不适用于银行等业务分类复杂、规模庞大的行业了呢?毕竟,从ABC的思想来看,其以作业为中心,将资源的成本分配到产品与服务,这一思路没有错,而最终成本分配到产品与服务,并通过这一结果进行对产品和客户成本核算,银行可以据此重新评估客户价值、改进工作流程、调整产品分布,这对于银行意义重大。因此,仅仅因为ABC存在问题就抛弃这一方法,不是明智之举。

面对这种情况,作业成本法创始人之一、著名经济学家卡普兰最近推出了一套新的作业成本实施方法,即时间驱动作业成本法(time-drivenABC),这一方法基于管理层的有效估算,而非机械的员工调查,避免了大规模实行ABC的难题,同时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成本模型,功能和准确性大大提高,反而简化了公司的作业成本财务核算系统,实施起来更为容易。这一方法对于银行业这样规模庞大、业务复杂的企业非常实用。

按照这套方法,管理人员们可直接估计每项事务、每个产品或客户所花费的资源,而不是先将资源成本分摊到各项活动上,然后再分摊到各个产品或客户上。公司只需估计出两个参数:一是单位时间所投入的资源能力的成本,或者称为单位时间产能成本(costpertimeunitofcapacity,这个数字通常可以用一个部门的总费用除以员工的工作时间分钟数得到);二是产品、服务和客户在消耗资源时所占用的单位时间数,或者称为业务活动单位时间数(unittimesofactivities,管理人员通常凭借经验或者观察就可以得到)。两个数字相乘,就可以得到完成某项作业的成本,即成本发生因素的单位费用(cost-driverrate)。

我们继续以上面的例子作为案例,按时间驱动作业成本法来计算作业成本。

1、单位时间产能成本。在新的作业成本法中,可以简单假设实际所用产能为理想状态的80%到85%。一个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但实际产能也就32小时左右,管理人员一般考虑80%作为工作时间实际利用率,剩下20%是员工休息、上下班准备、互相沟通时间。事实上,80%的产能利用率也是管理层相对能容忍的幅度,可以看作是理想状态的产能。营业部10名员工,在80%利用率下,一个季度能工作253440分钟(8小时*60分钟*22天*3个月*80%*10名员工)。根据总耗费250000元(总的资源投入成本),可以计算每分钟产能成本为0.99元。???

2、作业单位时间。管理人员在计算各项业务活动耗费资源的单位时间成本后,要计算每项业务活动需要的单位时间量,如办理一份帐户开立业务的时间。这一时间可以通过向员工了解,或者直接观察来确定。但实际上这一单位时间可以是银行所要求员工上岗必须达到技能要求下的达标时间,如一个员工在正常的业务环境和拥有上岗技能条件下,开立帐户处理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一个熟练工并不需要3分钟时间。这个时间是否精确并不重要,只要大致能反映实际或达到银行管理层要求就行了。

3、计算各项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将上述估计出的两个变量相乘,可以计算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在帐户管理业务中,银行员工发生的单位成本为3.5元(3.5分钟乘以每分钟0.99元),而处理客户转帐业务单位成本为2.5元(2.5分钟乘以每分钟0.99元分钟)。计算出业务活动的单位成本后,就可以将总成本分摊到各项业务活动中去了。

表2时间驱动作业成本计算表

业务业务活动单位时间(分钟)业务量总时间(分钟)总成本

帐户管理3.5108003780037422

现金业务1.8387006966068963

转帐业务2.5207005175051233

咨询业务3153004590045441

利用的产能205110203059

未利用的产能4833046941

通过上例,可以发现时间驱动作业成本法避开了传统方法的难题,同时灵活性、操作性增强,也能更直观反映实际运营情况,具有几个特点:

一、建立成本降低、实施简便。新的方法是基于管理层对业务活动效率的有效估算和直接要求,而非机械的员工调查,以银行营业部为例,只需要业务主管每月工作半天,负责上报业务活动的单位时间数变动情况,为上一级管理部门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单位时间提供依据。其余的业务量数据可以直接从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中取得,因此对于这一成本法,可以在Excel等普通电子表格工具中完成。而传统的作业成本法需要每个员工每月提交工作时间分配数据,业务主管每月统计和处理汇总数据上报,仅仅数据收集就需要10位员工每月工作半天,同时由于模型复杂,数据量大,需要建立专门的软件系统来实施。

二、更新和维护方便。新的方法下,对于新业务发展或流程改造引起的模型的更新也非常容易,如业务增加,不需要重新进行员工统计调查,只需要估计新业务的单位时间数就可以完成更新,而流程变化引起业务活动效率变化,也只需要估计业务的单位时间数来完成更新。例如,营业部使用新的业务处理系统,转帐业务流程简化、速度加快了,一笔业务处理时间从2.5分钟缩短到2分钟,只需要在成本模型中改变业务活动单位时间设定就可以了。

三、更为准确了解产能利用情况

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计算,对各部门进行成本分析。以上表为例:

1、在假设实际产能理想利用率80%情况下,一季度的产能时间是253440分钟(见前述),但按实际计算,银行营业部的业务时间205110分钟,只有81%的产能得到了有效利用。而按传统成本作业法测算,员工总是认为他们实际产能是100%充分利用了。

2、按新方法计算的业务活动的单位时间产能成本0.99元,可以计算出四项业务活动单位成本分别为3.5元、1.8元、2.5元、3元,而传统成本作业法测算是4.6元、2.3元、3.6元、2.5元,成本被高估了。

3、在250000元费用中,只有203059元被直接运用和分摊到客户或产品中,其余费用作为未利用的产能耗费要间接分摊。

第8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地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对策

一、税收及其意义简介

税收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构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应纳税的纳税人进行税款征缴,并将税收收入统一国库的行为,这一行为的完成需要税务机构与纳税人两方的积极合作、密切配合来完成,我国税收的表现方式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

税收征收是税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成程度直接代表着税务管理的质量,顺利完成税收征收工作是一系列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事项得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我国地税税收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广大纳税人及税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税收收入正逐年上升,地税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也在不断增长,然而税收收入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税务管理水平的同步上升,纳税人纳税基础意识薄弱等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以及“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带来的新型现实问题都将影响着目前我国税务工作的实质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票管理

在历史、社会、法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制约下,我国公民的整体纳税意识有待提高,自觉纳税意识的培养更是偏离很大,部分消费者在付款后索要发票的观念不强,很多中小商家和企业在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以收据代替发票,或者以打折的形式应付消费者,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个别纳税者在工商税务登记办理上缺乏主动意识,游离于税法之外,少数纳税者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少计收入、多计成本、变造发票、使用虚假发票,税票、恶意拖欠税款等多种手段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二)税源种类

受“营改增”的税务政策影响,营业税作为地税的主体税种正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地税的主体税源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余都是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一些小税种规模小、税源分散。地税税种有的是对特定的应税行为征税,有的涉及所得环节,有的涉及财产项目的,种类多而且流程复杂,税源的管理难度较大。在国家“保增长、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下,我国中央与地方出台了各项经济改革政策,不断变更的企业经济运营模式和改制、重组、转让等复杂多样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都给地税实际税收工作带来监管难度。

(三)技术支撑

我国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充分运用网络科技的神奇魅力开展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税务信息资源,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实时监控、横向发展等综合治理税收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在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方面尚未实现既定的目标。

(四)人员构成

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妥善处理、积极应对。税收工作是一项需要全面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实践工作,将财务、管理法律等学术领域应用于税收征管实际工作,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拓展税务工作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关键。我国目前各级地税机构的工作者中,普遍存在掌握财税知识的人员较多,精通会计、经济法、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比较稀缺,这种人才结构的构建很难适应不断提高要求的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步伐。

三、针对我国地税征收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大税收宣传

我国公民整体纳税意识薄弱,更需要我们加大税法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以多种形式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在“营改增”这一重大税制改革时期,地税工作的各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大对政策咨询服务和纳税辅导工作的开展力度,加强税法和有关业务的宣传,及时把税制变革的相关政策传达给基层纳税人,避免因知识缺乏信息不对称等构成税收违法、违章,同时也要使纳税人从思想观念上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与每个公民利益的关系,变被动纳税为积极主动申报纳税,配合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体系,加强发票管理,使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

(二)结合地方实际

地税各级机关在开展实际税收征收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办税业务量、办税条件、办税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纳税人的合理的具体需求,选择适当方式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服务,为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应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需求,需要强大的财政资金作保障,而地方税收是财政收入最主要、最稳定、最可靠的来源。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牢牢把握实施税收管理的工作重点,找准需密切关注的主体税种、行业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完善现阶段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完善税源的调查制度,明确管理体制,强化税源管理。

(三)强化信息技术

税收管理需要依托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成立信息数据库,充分掌握纳税人申报、经营、税款缴纳进程等实际情况,对各类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构建统一的数据分析信息平台,加强征收、管理、稽查三项主要税收工作内容的相互合作、促进和完善,构建合理的税收保证流程和基本内容的有效衔接。实现内外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达到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进而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四)完善内部管理

完善税务工作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税务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开展培训项目,根据不同岗位进行税收法规、财务知识、计算机运用、公文写作等方面培训,鼓励地税工作者参加注册、职称及司法等各类相关考试,提高理论水平。定期实施岗位交流,通过不同的岗位实质接触,全面提高综合业务水平和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地税征收过程中全员参与的作用,提升征管水平,从各方面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提高服务理念

我国政府目前正在倡导服务型办税理念,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构为指导宗旨,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为终级目标,推行分类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层次。纳税人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群体,不同纳税人的个性需求也不尽相同,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实施分类辅导、分类服务。充分满足纳税人的基本需求的同时,为不同纳税人提供差异,不断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对纳税人分类管理,全面评估纳税人的具体状况,使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提高服务水平。

第9篇:整体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政府采购 事业单位 制度意义 管理建议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空前。随之而来的市场竞争压力日益加剧。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也随着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一步步展开。政府采购制度对于事业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市场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管、调整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巩固信息网络安全等一系列工作亟待展开。

一、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规范采购人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中国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相关组织而言,一方面,可以促使这些机构增强其支出管理的意识,进而规范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规避腐败、投机取巧等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此项制度的实施便于加强事业单位对采购活动的监管,从而节约采购成本,减少资金与资源的浪费,这对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可以得到一定提升

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便是采购预算,它的合理与否事关事业单位的预算能否平衡。因此,事业单位的上层、财政管理部门、资金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预算的制定、实施等过程中必须通力默契合作。这样形成的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机制不仅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对自身的财务管理,而且有利于财务工作可以依照预算规律有序地开展下去,从而使财务管理方向在事业单位的庞杂的工作体系中变得清晰而具体,这也将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中的相关业务部门、财政监管部门的衔接工作可以更加良好地开展。

(三)便于政府增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行为涉及范围较广,几乎囊括中国经济的全部领域及各个环节,其采购的产品从生产、销售到最终的消费都遵从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因此就市场需求而言,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由此看来,中国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更好的加强对国民经济的调控,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过程中的“痛点”

(一)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方面的认识不深

部分事业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过于表面化,一些操作员工由于对政府采购预算系统知识知之甚少,在实际的工作时往往按照既有的经验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这使得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很容易变得不合理。而且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认为政府采购仅仅是很一般的预算种类,其操作人员与上层管理者在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时往往仅重视决算,从而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地位做了淡化处理;另一方面,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资金分配一再被强调是重点,而相应的财政流通监督和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则不太健全,这就导致中国事业单位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的计划时具有相当强的主观性,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久未落实的现状使得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制定往往仅走了一个过场。同时,政府预算编制往往出现“难产”的情况,预算从批准到最终执行所经历的时间大多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开始预期的时间,这使得时间上预算空缺的情况相当严重,预算的正式性与可操作性往往大打折扣。

(二)政府采购制度监管体系不完善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现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是政府执行采购行为的法律基础和保障。然而,实际的情况是,中国现今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下,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自律性较差等情况相当普遍。其制度体系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现行制度缺乏对政府采购计划监督和管理,制度的监督本应贯穿在采购预算制定完成之后的整个采购过程中,但目前,不少类似于超政府采购计划甚至无政府采购计划等现象却长期存在,这不仅使得采购过程不具有科学性,同时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与财政预算也欠缺良好的互动与沟通。总而言之,缺乏有效的完善的监管体制以及奖惩方式使得政府的采购计划往往缺少科学合理性。

(三)经营运作中采购信息与实际不吻合

政府采购是由政府主导的一类经济现象,然而在实际的市场条件下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今社会,信息对各类组织来说在扮演着重要角色,任何行为个体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运用有效真实的信息来消除组织运作中的各类风险,从而为自身的盈利增加更多的保障。同时,信息不吻合、过程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出现则常常使得腐败以及公司破产等情况时有发生。中国政府采购计划的实行包括制定采购预案、审察、公布采购信息等一系列繁杂的流程,这导致事业单位在采购时不能到收集到与之相关的所有采购信息。同时,政府采购信息公布方式不够多元化、信息传播面不广等情况使得采购人员可选择的提供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供应方不足。

三、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

(一)加深认识,科学采购

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思想的长期影响,中国事业单位本身有着很模式化的运作方式,事业单位上层领导者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般都有墨守成规的特点。为了消除内部这种模式化的运作方式,强化对政府采购计划的认识对中国事业单位而言是提高政府采购科学性的一种重要方法。为此事业单位应该重视以下基础工作:一、扩大政府采购计划宣传广度,提高单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标准。二、加强从业人员采购理论知识学习和相关能力的培训,从而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采购队伍,同时在单位内部形成优良的政府采购风气,从思想上对提高对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三、各事业单位要将政府采购计划细化到每一个步骤,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同时加强对财政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以及最后的考核,从而让政府采购计划可以有理有据的有序执行。

(二)健全体系,制度“发力”

采购制度化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是事业单位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现在的采购部门是依据行政隶属关系而规定的。而现实情况是,采购方以择优选择的方式则更利于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所以政府应适当放宽采购方式;财政部门也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的的政策以保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其实监督工作必须贯穿于在采购全过程,类似于采购计划执行前的财政监督、事中的过程透明化监督和事后的核查监督等工作都必须做到位。

(三)规避采购信息的“不对称”问题

当今我们正在迈向大数据时代,科学有效的信息对任何组织的运作与发展都显得尤为重要。在事业单位中,由于采购信息与实际的市场情况的不对称而导致的组织管理松散,供应商的可选择面狭窄等问题使得政府采购往往无法以成批采购的优势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因此就事业单位而言,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首先要加紧打造完备的的信息服务平台,包括网络技术人才的储备、信息的平台、信息查询的方式等。同时,还要慎重审核供应方,建立适当的准入标准;事业单位的采购人员还必须要充分合理的运用行业内部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公共平台,并且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渠道全方位收集供应方的有效信息,建立可以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另一方面,坚持政府采购网络信息透明化、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流程和采购信息,从而保障更多的与政府的采购条件相符合的供应方能够积极参与到政府的采购计划中来,与此同时,这样也可以更加有效地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的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工作人员的行为的规范。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模式在今天看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优势,政府采购制度在实际的实行过程中仍然“任重而道远”,它有赖于事业单位的上级领导层、财政监管等业务部门的通力默契配合。通过提升各事业单位对政府采购模式的认知,加快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结合各种措施规避采购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未来,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模式必定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魏凯.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探析[J].管理创新,2014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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