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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母亲的诗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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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母亲的诗歌

第1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被乔梦君的诗感动的并不仅仅是这位领导。2003年夏天,乔梦君带着自己创作的七八首诗到奎屯市向农七师另一位诗人请教。这位诗人读了乔梦君的诗后,将其中一首题为《女儿在远方》的诗交给街上的打印店打印。店里的一位年轻女孩在打印这首诗时,被诗中表达的真挚情怀所感动,竟然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哭了起来。

是什么样的天分,使得一个从没踏进大学校门,命运多舛,从童年起就一直在为生存而奋斗的团场女子写出如此感人至深的诗句?

踏着3月的泥泞,我们来到乔梦君所在的一三团七连。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乔梦君两岁丧父,18岁那年母亲又撒手而去,之后她的个人生活也有过一些变故。可是无论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她都没有放弃对诗歌艺术的追求。从上高三那年在《西部文学》上发表了《母亲》这首诗之后,她就一发而不可收。无论是在修造厂当工人,还是干个体裁缝,以及后来在纱布厂当挡车工,她都利用一切能挤出来的时间读书,写诗。多年来,她先后在《绿风》《绿洲》《伊犁日报》《奎屯晨报》等报刊上发表了近百首诗歌,并且最近她还要出版一本名为《寂静家园》的个人诗集。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遭遇一点磨难生命就变得萎琐不堪,有的人却能把挫折当作最好的精神营养,从而将自己的潜能和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从小就和苦难结伴而行的乔梦君就像农场条田边的一朵苦菜花,风霜雨雪非但没能使她凋零,而且还使她具有了一种凌寒绽放的生命力。丧失亲人的哀伤,对女儿的思念,生活的苦楚,都成了她诗歌创作中的源泉。她在一首题为《秋天的早晨》的诗里表达了对母亲的缅怀,以及对母亲劳碌一生的心疼――“我看见我的母亲/早早打开房门/放进来一群星星/她的腰一次次弯下……”

她想念那年远去甘肃的女儿,在《女儿在远方》这首诗里她写道:“女儿/有谁知道/我常常坐在夜里想你/夜幕打开/思念就像一条决堤的河流……”

过早地离去,以致连长相也全然没有印象的父亲,也是乔梦君内心深处永久的痛。她用《父亲》这首诗来追忆从来未曾谋面的父亲:“无意间翻出一张发黄的照片/翻出一些酸楚的回忆/一个陌生的高个子男人……”

第2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关键词:本杰明・弗莱德兰德 《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

2008年2月,本杰明‘弗莱德兰德(Benjamin Ffiedlander)教授主编的《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Robert Creeley:SelectedPoems,1945-2005)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该诗集是克里利(1926-2005)的最新一部诗集,收选了其1962年以来17部主要诗集的代表作207首。在诗歌总量上该诗集与诗人1991年出版的自选集大致相当,但该诗集除选取诗人的《魅力》(The Charm,1967)、《为了爱》(For Love,1962)、《话语》(Words,1967)、《片片》(Pieces,1969)和《镜》(Mirrors,1983)等诗集的代表作外,还收选了诗人后来四部主要诗集《回响》(Echoes,1994)、《生与死》(Life&Death,1998)、《如果我正在写这个》(If I wetewriting this,2003)以及《在地球上》(On Earth,2006)中的31首代表作。全书353页,由克里利作品一览表、引言、诗选(1945-2005)、注释、克里利17部诗集一览表、索引等构成。诗集开头,编者撰写了长达37页的“引言”,附上多幅插图,详细介绍诗人及其诗风。在编排体例上,该诗集大致按诗歌发表的时间顺序以原诗集为单位分组呈现,给读者了解诗人诗风的演变提供了便利。作为克里利的好友和敬慕者,弗莱德兰德计划将该书献给诗人本人。但遗憾的是,诗人于2005年3月谢世。此后,弗莱德兰德谨记1993年协助编辑《查尔斯,奥尔森诗选集》时诗人对诗集的成书要求,充分酝酿诗歌的代表性,从版式设计到诗歌标题安排,再到注释等等,事无巨细,考虑周至。《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是一部精挑细选、情真意切之作,其目的是“通过集中考量那些有关克里利最深层任务的诗歌来追踪其整整60年的成功创作生涯”(Friedlander 33)。

萨克文’伯科维奇(Saevan Bercovitch)教授主编的《剑桥美国文学史》(第八卷)的“先锋派”一章对克里利在当代美国诗坛的贡献赞誉有加。这主要是由于克里利在诗歌创作上沿袭庞德、威廉斯、奥尔森等人的诗风,反对艾略特的“学院派”传统,走“先锋派”路线;另一原因是克里利主编的《黑山评论》大力宣扬“先锋派”传统,影响甚广。

克里利认为“形式永远是内容的延伸”,这与黑山派创始人奥尔森的诗歌创作主张不谋而合。奥尔森在其著名论文《投射诗》(“Projective Verse”,1950)中表达了相同观点。1953年,克里利受奥尔森之邀来到黑山学院创办《黑山评论》,与奥尔森和邓肯一起成为黑山派诗歌主将。克里利与旧金山派、垮掉派、纽约派诗人过往甚密。克里利关注生活,用简洁的语言和令人称奇的诗行形式安排,以即兴、灵动的话语创作大量诗歌,影响了当代美国诗坛大批诗人和新秀。1992年,他被授予纽约州“桂冠诗人”。克里利的诗歌创作分为四个阶段:(1)诗歌创作发轫期(1952―1968),代表作有《魅力》、《为了爱》和《话语》;(2)持续十年实验期(1969-1978),代表作有《片片》、《喂》(Hello,1978)等六部诗集;(3)十五年沉心创作期(1979-1994),代表作有《后来》(Later,1979)、《回响》等五部诗集;(4)辉煌总结期(1998--2005),主要作品有《生与死》、《如果我正在写这个》以及《在地球上》。诗人早期的诗歌模仿威廉斯打破诗行的特征,呈现停顿的音乐感和对句法的诗性安排等效果。诗人第三创作阶段的风格变化较大:他不再抵制早期毫无掩饰的自传性诗歌创作,转向反对先前诗歌中明显的愤怒和危机感表白。晚年,诗人的创作多了即兴感,更讲究诗歌的流动性,句法更加自然,诗行较长,更有意识地总结诗歌创作。

一些评论家认为克里利的诗歌语言浓缩,重在客观描写,记录诗人日常生活的即时感受,于是,他们也就认为克里利的诗歌只谈日常琐事,而未涉及哲学、历史等宏大主题,虽算精巧但缺少气势。然而,“精致、共通、语言和人是克里利长达60年探求人生经验本质的艺术成就的主要关键词”(Friedlander 5)。克里利诗歌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客观描写诗人对日常事物观感的同时,体现了自传性、语言性、音乐性、即兴性、物质性等特征。

克里利的诗歌富于自传性。诗人一生历经三次婚姻,旅历频繁,这在其诗歌中多有反映。他对所到之处记录深刻,甚至在手稿中一页的开头或诗歌的末尾记录创作地点和时间。诗集《喂》记录了诗人在9周内跨越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香港、日本、韩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旅程,详细标注了诗歌的创作时间和地点。诗人的许多诗歌都是为其敬慕或所爱之人、朋友、亲人所作。长诗“为了我的母亲:G.J.克里利”(“For MyMother:Genevieve Jules Creeley”)表现了诗人对母亲离世时的不舍之情。

在诗歌语言方面,克里利是一位巧匠。语言的巧妙安排是其诗歌基础。例如,“家庭”(“The Family”)一诗巧妙运用一位讲述人的视角指明可以变换视角讲述同一家庭,表达维系家庭的纽带――爱。克里利的诗属于语言诗。众多诗歌都因其巧妙安排词句而主题深刻。“家庭”一诗中词组“和姐姐”的重复出现增强了诗歌的释放力。诗歌“计划就是身体”(“The Plan is the Body'’)的最后一个诗节共四行,不断重复“计划就是身体”。重复加强了克里利诗歌的主题刻画。克里利的诗歌还有一种变奏型重复。诗歌“变奏”(“A Varia-tion”)、“花儿”(“The Flower”)和“三合一”(“3 in 1”)反映了变奏型重复的魅力。诗人的早期诗歌以诗行简短的狭条形闻名,这种形式曾被人诟病。从诗集《生与死》开始,他采用长诗句和多诗行形式进行创作。

克里利的诗歌极具音乐性,这源于他对音乐的酷爱。1946―1950年间,他对爵士乐情有独钟,达到痴迷。爵士乐的即兴性特征赋予他灵感。弗莱德兰德认为克里利的诗歌从一开始就以明晰的(如诗歌“杰克的布鲁斯”)或含蓄的甚至是模糊的(如诗歌“鞭子”)方式回荡着乐感。克里利用音乐振兴诗歌语言,他不限制诗歌句法以至诗歌很难被看做是一种交流行为,而成为诗人内心感受的外在演绎。诗歌“冰淇淋”(“Ice Cream”)的诗行节奏以近乎音符的跳动而极富音乐性。在将音乐形式改变后用于诗歌创作方面,路易斯・朱可夫斯基对克里利影响较大。而约翰・凯奇的音乐则给了克里利挖掘语言意义的新路径――关注声音,诗歌“地方”(“The Place”)和“阿坡雷・安德”(“Apres Anders'’)是最好的例证。

第3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一、诗中的形式美

“图像诗”作为诗歌中的一种特殊的、有趣的呈现,从一出现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诗人会按照诗的内容或描写的对象,把文字排成各种独特的图像,有时是一个串烧:

这首诗,通过诗人精心的排列,成了一个串烧,不仅好看、好玩、形象、直观,亦把自己对成长的理解隐藏在了图像之中:成长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这难道不是拥有综合口味的串烧吗?读着这样的诗,你一定会感到图像给你带来的美的感受。

有时,诗歌会像活泼的孩童上下蹦跳,透露着浓浓的情趣:

这首诗来自台湾诗人叶维廉的《水车》,将打水的画面描绘得如此生动、形象。读着这样的诗歌,我们会有一起一落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那个水桶,正随着水车在打水,带着满桶的星光与满足,这种美感又怎能用语言来形容呢?

二、诗中的音乐美

诗歌,诗歌,从古至今,诗与歌就有着剪不断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诗和音乐也就成了情迷的朋友。有的诗,它强烈的音乐节奏,比如赵家红的《乡下孩子》:曾是妈妈怀里/欢唱的黄鹂,/曾是爸爸背上/盛开的野菊。/捉一只蝴蝶,/能编织美丽的故事。/含一片草叶,/能吹出动听的歌曲。/挖一篮野菜,/撑圆了小猪的肚皮。/逮一串小鱼,/乐坏了馋嘴的猫咪。/哦,/乡下孩子,/生在阳光下,/长在旷野里。

这首诗歌,虽然长短不一,但读着它你一定能感受到它内在的节奏,就像是跳动的音符。伴随着这轻快的节奏,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活蹦乱跳的乡下孩子在自由、快乐中幸福地成长。

三、诗中的想象美

“没有翅膀,就没有鸟,没有想象,就没有诗。没有美的想象,诗就飞翔不起来。想象之闸启动了,立刻就听到了流水的哗哗声。”诗人圣野的这句话生动地告诉了我们想象在诗歌中的重要性。我们只有开启了这想象的闸门,流淌的诗歌才会随之而来。请看,台湾诗人杜荣琛的《春天被卖光了》: 春天是一匹/世界上最美丽的彩布,/燕子是个卖布朗。//他随身带着一把剪刀,/每天忙碌的东飞飞,/西剪剪,/把春天一寸寸卖光了。

在诗人眼中,有着尖尖尾翼的燕子是“春天卖布郎”,(这是多么形象又奇特的想象)而春天则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上最美丽的彩布”,被“卖布郎”给“一寸寸”卖光。诗人这种创造性的想象让春天的绚烂与易逝变得立体、生动。我们仿佛就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燕子,举着一把大剪刀在一块美丽的大布匹上东剪西剪,由于舍不得,它剪得如此之慢。于是,这块美丽的花布“一寸寸”消失了。“天高任鸟飞”,乘着想象的翅膀,让我们一起领略诗歌的美好,与诗歌一起飞翔。

四、诗中的语言美

诗歌的语言是所有文学中最精炼,如果说文学语言是满天繁星的话,那诗的语言一定是其中最亮的那颗;如果说文学语言是满园缤纷的话,那诗的语言则是最美的那朵。有时,一个题目就会带来一份美丽。班上有个孩子,四年级时写了一首题为“钓春天”的诗:老鹰/鸽子/蝴蝶/远了/远了/成了蓝天中的蝌蚪。/我们拉着长长的线/钓春天。

这灵动的题目让我们眼前一亮:春天,迟迟未来,等待了一个冬天的孩子终于忍不住了,拿起了长长的钓竿――风筝线,钓起了春天。把那份期盼与等待都融入了这个“钓”字中,多么精炼,多么传神的表达。

五、诗中的情感美

夜空因为星星而美,草地因为野花而美,大海因为波浪而美,诗歌因为情感而美。请看,圣老的《盲女・阳光》:一个快乐的/盲女/在院子里/晒太阳//盲女说/我看不见阳光/但是我感觉到了/它给的温暖。//

这首诗中,我们读到的不是盲女对生活、对命运不公的埋怨,恰恰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充满自信,对生活无比热爱的拥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的小姑娘。阳光给盲女带来了温暖,而盲女则为我们送来了感动。这样的诗歌为我们带来的美感不再只是视觉上的,而且是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我们的心灵也因此得到了美的浸润。再看雪野的《月光》:月光/依靠在门框上/看我/静静地坐着/写作业//那深情的模样/真像母亲//

第4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诗歌翻译;翻译原则;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173-02

引言

诗歌是文化艺术领域的一块瑰宝,对于诗歌的功用,孔子曾经在《论语·阳货》讲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即,诗歌可以激志,观察社会,交往朋友,怨刺不评。近可以侍奉父母,远可以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然而对于译者来说,如何跨越时空来翻译这些诗歌,不仅是对中英语言能力的挑战,而且也是中西方文化内涵的挑战,更是对于中西文化差异感和自觉度的考验。本文依据翻译目的理论,以当代澳大利亚诗人格兰·菲利普斯诗歌译作为例,从翻译目的论的翻译原则及其翻译策略的角度出发,旨在阐明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的指导作用。

一、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源于德国翻译功能学派学者弗米尔于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文。在文中,他首次论述了翻译目的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他所指的目的是某个译文或翻译行为的目的。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根据弗米尔的分析,翻译行为可能有三种目的:第一,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基本目的;第二,在目标语环境下译文文本的交际目的;第三,使用特定翻译策略或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是不同文化的交际,并不能被看作是语言间的相互转换,因而以一种文化的理论去诠释交际情景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语言与非语言情景因素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弗米尔将其理论称为目的论的原因。在翻译过程中,决定翻译目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预期的目的语接受者或听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受众。每一个翻译作品都是针对预期中的听众的,而这些受众群体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因此,我们又可以理解翻译是在“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产生的文本”。

二、翻译目的论在诗歌翻译中的应用

翻译目的论的三项基本原则分别是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目的原则主要是指译文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连贯原则要求译文能够被读者所接受和认可,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忠实原则要求译文要忠实于原文并且和原文之间应具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之间的关系是:在忠实原则服从于连贯原则的前提下,这二者又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

(一)目的原则

传统的翻译理论一直以来都比较倾向于译文与原文的对等,但赖斯和弗米尔等学者提出的译文功能理论,为翻译界的理论研究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在他们看来,翻译是一项有目的的交际活动,让不同文化群体能够通过翻译来使交流得以进行是译者的主要任务。以格兰·菲利普斯《冰城哈尔滨的夏日记忆》(SUMMER MEMORIES OF HARBIN'S ICE)中的一节诗句译文为例:“Young men in summer in Harbin/strip off their shirts when they sit down/with a beer at a restaurant to tuck-in”“盛夏里哈尔滨的小伙子们/在餐桌前边坐边脱掉衬衣/最爱大口大口地痛饮扎啤”(Glen Phillips,Zhulin HAN,2013:74-75)

诗歌翻译的目的就是让译者能够准确地将原诗所要表达的内容传递给读者,并且让读者体会到其中的意境,从而有更深层次的思考。例句中我们看到“summer”一词,清楚地了解到描写的是夏天,译文中描写“小伙子们脱掉衬衣,大口大口的痛饮扎啤”将原文的“strip off”和“tuck in”这两个动词形象化,给读者一个画面感,使读者立刻在脑中浮现出炎热的夏季中,人们会有哪些行为习惯。译文中运用了增译的翻译方法,描写到“最爱”大口大口地痛饮扎啤,突出了翻译重点,从目的论角度看,这一小节的描写就达到了作者所要表达的目的,首先让我们感受到了夏季的炎热,以及通过具体的人物行为描写勾勒出一个清晰而又具体的画面。

(二)连贯原则

连贯原则即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准则,至少在译文读者看来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具体到诗歌翻译上面来说,由于一些特殊文化有其自身的渊源,难免在翻译时就会遇到很多困难,很难用汉语思维去解释,此时就不能呆板地使用中式翻译句式,一定要仔细阅读原文,同时注意英汉结构差别,然后再仔细翻译,让读者能读懂,再现原诗风格。以格兰·菲利普斯《镜泊湖畔》(STROLLING BY MUDANJIANG CAMPUS LAKE)一诗的第一节译文为例:“Low sun crept across forest and fields/and yet it was summer well enough/in these northern lands where each day yields reluctantly.”“斜阳缓缓地爬过森林和田野/或许是这个夏天太过于炎热/北方的庄稼懒洋洋地生长着”。(Glen Phillips,Zhulin HAN,2013:71-72)

诗文中“across”一次就不能翻译为“穿过”“跨越”,结合全文,为使其语义连贯,将其翻译为斜阳缓缓地“爬过”森林和田野,从视觉上给读者一个冲击感。同时,“reluctantly”一词我们通常理解为“不情愿地,勉强地”,然而,译文将其译为“懒洋洋地”,将北方的庄家拟人化,给读者一种亲切自然的感觉。所以在诗歌的翻译过程中,为了使译文接受者接受,要根据语境进行翻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进行翻译,从而让读者清晰易懂,达到连贯性的要求。

(三)忠实原则

相对于语内连贯来讲,忠实原则就是原文与译文之间的语际连贯。虽然忠实原则不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但是为了使读者透过译文领略原文的风采,译者必须真实有效地传达原文的信息,因此忠实原文是译者必须要遵守的原则。诗歌翻译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有描写爱情的,有描写风景的,还有描写历史文化等很多方面的翻译。但归根结底这些都离不开要归于原文的真实性。例如格兰·菲利普斯的《平杰利》(PINGELLY)一诗的第六小节中描写道:“‘You come to church, young man!’/he barked, his face all purple/with rage. But I with growing anger/just stared him out.”“‘小子,你找死啊!’/他气冲冲地叫吼道,/我顿时也怒火烧心,/两眼直直地瞪着他。”(Glen Phillips,Zhulin HAN,2013:46-47)

作者将“You come to church, young man!”译为“小子,你找死啊!”而非“年轻人,你要去教堂啊!”这种翻译就是忠实于原文的体现。因为结合上下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是一种愤怒气愤的情绪。如果翻译成“年轻人,你要去教堂啊!”就会给读者带来困惑和不解。所以译文一定要忠实于原文,不能望文生义。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要考虑到读者的文化背景,更要注重原文的文化信息,切不能为了使文章通俗易懂而忽略了原文的真实性。

三、基于翻译目的论的诗歌翻译策略

在目的论中,译者的主体性得到了强调,为使译文达到其所赋予的功能,译者可以采用一些恰当的非常规的翻译策略。异化和归化是译者针对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面对翻译目的、文本类型、作者意图和译入语观众的期待等方面的不同而采取的两种不同的翻译策略,其目的是指导具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的选择与运用。

在文化平等的前提下,异化指翻译过程中以译入语观众的需求为轴心,要尽量保持原文的特点,使译文与译入语以及译入语文化保持距离,使译入语观众对其感到陌生。在异化策略的指导下,译者可以采用直译、音译、创译、补译等翻译方法,将原内容的原汁原味带给译入语观众,同时,让观众充满好奇地、积极主动地去理解和感受译文所带来的外域文化。以格兰·菲利普斯的两首诗歌名称翻译为例:“LAKE GRACE”《格雷斯湖》和“SOUTHERN CROSS”《南十字镇》。《格雷斯湖》(LAKE GRACE)采用了音译的翻译方法,让读者简明清晰,一目了然地就能了解到诗歌要描写的内容。《南十字镇》(SOUTHERN CROSS)则采用了直译的翻译方法。在异化策略的指导下,这些翻译方法能够对诗歌的名称加以更形象具体的阐述。这些诗歌名称都具有地方特色,既简洁又形象。虽然每个名称背后都有一段特殊的文化,但此处没有必要一一道来,因为最能吸引读者和游客的就是这些简约的名字。

归化指以译入语观众的需求“文化认同感”为轴心,主要通过意译、补译、创译等多种翻译方法,将原文带到观众面前,使观众在尽可能小的语言和文化障碍下能够轻松地理解和领会到诗歌的内容。以格兰·菲利普斯的诗歌名称为例:“MOTHER HEARTBEAT”《心心相印》,如果直译MOTHER HEARTBEAT这首诗歌名称,可能会译为“母亲的心跳”。然而,这首诗歌描写的是诗人对妻子的浓浓爱意,如果将其翻译为“母亲的心跳”就与原诗描写的大相径庭,不仅让读者感到迷惑,走入误区,而且还不能将作者对妻子的感情准确地描述出来。译者运用意译的翻译方法将其译为“心心相印”就恰到好处地将这种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让读者体会到作者与妻子之间的那份真挚深切的爱。由此,归化强调的不是原文和译文的形式一致,而是读者的感受与原文读者相似。运用归化的翻译策略,达到译文通顺流畅、通俗易懂的目的,同时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和理解性。

四、结语

诗歌翻译工作富有挑战性和艰巨性,译者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耐力去完成这项工作。在诗歌翻译活动过程中,译者既是原文的读者和诠释者,也是译文的作者和创造者。翻译目的论指导下的诗歌翻译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要求译者充分考虑译语的文化和语境,遵从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根据不同的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使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以期达到译文的交际目的。

参考文献:

[1]陈玉龙,王晓燕.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在中国的研究现状综述[J].中国电力教育,2010,(24).

第5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繁星》、《春水》体现了两大主题:一是纯真的童心;二是圣洁的母爱。主要内容是对母爱、童真及大自然的讴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完《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

《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1《繁星春水》是冰心平时的感想和回忆,受泰戈尔的作品《飞鸟集》的启示,经整理写下的一部作品。

《繁星春水》的主题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母爱的歌颂,对童真的召唤;二是对大自然的赞美;三是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繁星春水》中,我比较喜欢写母爱的。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只有三十来字,却深深地表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的时候,唯一能给我们安慰的,就是母亲。从古到今,有多少诗篇为您赞颂。孟郊的《游子吟》;泰戈尔的《金色花》;老舍的《我的母亲》;冰心的《荷叶母亲》……

《繁星春水》有一个特点:易仿写。比如“生离----是朦胧的日月,死别----是憔悴的落花”可以仿写成“生离----是飘飞的种子,死别----是落地的枯叶”;像“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地互相颂赞了。”就可以仿写成“鲜花点缀着----碧绿的树叶,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黑暗中,阳光里,他们深深地互相颂赞了。”……

通过《繁星春水》,我们读懂了母爱,读懂了童年,读懂了自然,读懂了----人生……

《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2《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

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3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4我是第一次看关于诗歌的名著。诗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很无聊的文学,看这个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在这个寒假,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这本书,当我深入读进这本书时,最终看出所蕴含的哲理。

诗歌从古至今,是受人尊重的,因为诗歌是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沿袭下来的,我却是个例外,。我很讨厌诗歌,讨厌他的杂乱,讨厌它的深藏不漏。花时间去研究它的杂乱,还不如去坐着看一本刺激的小说。

不过,我要感谢冰心奶奶和学校的安排,是他们改变了我对诗歌的看法。我能从很多句子中感到冰心的诗歌的看法和吸引力:“青年人和!为这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的图。”这是什么意思?这所蕴含的哲理是把握现在,创造未来。这哲理是多么深刻呀。

我对此上了瘾,我开始研究他们,从中得出结论。每得出一个,我会兴奋好一阵子的。比如这首诗:镜子——对面照着,反而觉得不自然,不如反转过去。哲理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当你使用他时弄不清楚的话,不如反过来想想。我越来越感到冰心的诗歌的哲理性,他是一个哲学家。

也许就是这本经典名著,改变了一个人的观点,也正是这本经典的诗歌名著,才可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名著。

《繁星春水》阅读心得体会范文5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言也是那么精彩。序言中,介绍了冰心的一生。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每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好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伟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洁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引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母亲对我爱,

这些爱都体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由此,我更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抒发自己对祖国故乡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情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时常思念着家乡、思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通过大声地朗读这些诗来缓解自己的乡愁。《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富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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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笔者认为,学习诗歌应从语言入手,而教学现代诗,更要有现代诗的语言意识,并以此引导学生理解诗歌语言。

懂得理解现代诗诗歌语言,需要读者将公众语言观转变为诗歌语言观,具有诗歌话语结构的意识。公众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具有词典意义。但由于诗歌语言是一种创新,则不能完全按大家都懂的词典意义来理解它。有了这个意识,就能自觉地联想、想象、领悟、品味诗歌语言所表达的或暗示的意蕴。如笔者的诗句:“上帝的乳汁/从天而降/给我一个生长的方向”、“母亲/一部民间歌谣总集/沿着故乡的音阶/拾级而上”、“民歌体的身段 拂花弄影/从男人的胡茬走进走出/放牧山风和羊群”、“云梯耸起我们的高度/月亮摄下我们站成的风景”、“我们相看泪眼/洒下几滴雁声”,等等,若只按公众语言及其词典意义便难以理解。

懂得现代诗语言是一种非常规语言或反常规语言,用常规的语法和语义是难于解释它的。其中朦胧诗、先锋诗、探索诗等,经常打破常规的语法要求,令人觉得这些词语不搭配,或者矛盾而不合常理,词语跟平时的意义也不尽相同而显得陌生。如:“鞭炮震动你长满青苔的耳朵”,若用常理去解释,就会理解为“耳朵里长青苔”这种谁也没有看见过的情况了。这就要求老师指导学生不拘于常规语法和常规语义去理解诗歌语言。

认识到一首诗的语言,并不全是反常规的诗歌语言(诗语),而是常规语言(常语)占多数,非常规的诗歌语言占少数,常语和诗语是互相关联、互为因果的。如:“心中渴见一个人/口上却说不要相见/只把相思化作笔底波澜/浪击远方的堤岸”。这一节诗中第三句诗的“相思”二字以上为常语,以下为诗语。常语多是叙述语言,是为诗语作铺垫的。常语是诗的枝干,诗语是花。老师要引导学生明确一首诗中的常语和诗语各是什么,并提取诗语加以联想、想象、玩味,结合常语挖掘内涵,想象其意境,从而让学生充分捕捉和理解诗意,并感受诗的美感。

要懂得诗歌是一种特殊的语言结构,不能按常规表述或描写中的语言结构去理解。如:“有根却没有茎/有茎却没有叶/有叶却没有花/这是一种特殊植物/它的名字叫游子”(云鹤《海外游子》),诗人把海外游子比作水中无依无靠和很不健全的可怜之植物,或者有根无茎,或者有茎没叶,或者有叶没花。这种语言结构只有作为诗,才可能存在和被人接受,否则就是荒唐的。

要懂得诗人不是用一般书面的语言来与读者对话及交流感情,而是通过诗语(艺术语言)来与读者对话和交流感情的。诗语是诗人在诗中设计的一座桥,这桥越别致越好,且不是很直的,而是适应于诗人和读者在桥上看风景和谈情话,使读者流连忘返,桥缥缈隐蔽,具有神秘感和吸引力,且又能够走通而非断桥。教学时要让学生到这桥上看一看“风景”,理解其中景与情的联系,领悟它的情趣、理趣、意趣、诗趣。

要懂得诗语与日常用语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即日常用语能清楚地表达说话人的意思就算完满了,而诗语除此之外,还具有形象感与鲜明感或诗感。诗人把普通用语重新加以组合,使语言具有立体感,加深读者的印象。一般地,诗人要达到这一目的,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变抽象为具象,变平面为立体,变静态为动态。如“家具惊醒/影子逃散/散成骇人的鬼魅”,使“害怕”化成了形象,有了立体与动态的感觉。又如写离开故乡十年,母亲的思念,一声咳嗽,“摇落那一滴在眼眶/挂了十年的/倔强的眼泪”。眼泪挂十年,是动态的描写,说明母亲没有一天不思念儿子,但从客观生活现象上看这是荒谬的,不可能的。教学时要引导学生看一首诗中用了哪些普通用语,又是怎样把普通用语加以改造和重新组合的,它有怎样的立体感,并充分想象它的立体感,从而在自己心中产生诗感,享受诗美,受到诗美的熏陶。

懂得有诗感的才是诗,教学时一定要抓有诗感的句子来理解。朦胧诗、先锋诗如此,生活流诗也如此。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世世代代/太阳好像是平原上的庄稼人种的”,结尾一句属于诗感语言,能引起读者对庄稼人的各种联想,或表示同情,或希望他们改变这种境况,这些是诗感语言所包含的意思。而用日常用语写诗的“生活流”诗人(如教材所涉及的诗人韩东),他们的语言是很普通很自然的,也可称之为白描的语言,他们以描绘人的感情为主,《山民》即如此。

第7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关键词]阿尔弗雷德•丁尼生 诗歌的音乐性

[中图分类号]I1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1-0055-02

诗歌因其与众不同的意象、音律及语言之美自它诞生之日起就受到广泛的关注。从历史上来讲,诗歌起源于音乐,音乐性作为诗歌的一个基本特征,对于诗歌之美及诗歌的丰富意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诗歌的音乐性由声音效果和节奏两部分组成。换句话说,音乐性在诗歌中有两个表现层次:第一,诗歌的音乐性首先反映在物理音响的音乐化,具体表现为押韵、有节奏、在语音处理上有固定的长度单位等;第二,以物理空间为基础,诗歌的音乐性和诗歌的情绪格调等诗歌空间相互呼应,互为表里。音乐性的目的之一就是激起读者心中的情感共鸣。由于音乐性是诗歌语言表达的系统之一,从西方诗歌的历史发展脉络来讲, 有人说,古代诗歌的语言表达以音乐为中心,而现代诗歌则以意象为中心。在浪漫主义之前(包括以豪斯曼、哈代、王尔德、丁尼生、阿诺德和朗费罗等后期浪漫主义者),西方诗歌中的音乐性确实要重于意象性。从庞德标立意象主义之后,西方诗歌在很大程度上向着意象性倾斜。但无论怎样,诗歌与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丁尼生的诗歌毫无疑问体现了音乐性的特点。弥尔顿曾说过,押韵的英雄诗体“并不给人真正的”,因为音乐型诗歌总会“给人以从一行诗中抽取点不同东西,塞入另一行的感觉”,他正是按技术含义运用“音乐性”这个词的。《异教徒的悲剧》是一首音乐型的诗歌;《泰俄西斯》则不是。有人称丁尼生为非音乐型诗人,说他不通晓音乐知识,尤其是拿丁尼生与勃朗宁进行比较的时候。而丁尼生确有“文字音乐家”之称,因为丁尼生的诗歌主要是以其独特的、富有韵律的节奏,细腻描写意象口头的旋律而著称。无论他对音乐知识掌握与否,有着维多利亚时期的桂冠诗人之称的丁尼生所处历史时代确实是一个全盛时期,无论是诗歌还是音乐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所以即使他不懂音乐知识,那也受到了音乐对他的熏陶。因而丁尼生的诗歌毫无疑问渲染了音乐的气息。众所周知,文学与艺术是相通的,丁尼生能成为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巨匠,那么他所创造的诗歌作品必然会与音乐有所牵连,之前也有人对丁尼生的诗歌《鹰》进行过音乐性方面的初步探索。但不仅仅是这首诗,丁尼生的许多诗歌中都蕴含着音乐性的细胞。从利德盖特时代以来,与当代英语诗歌同步出现的,是音乐中一种几乎十分划一的重音格式,重音标志着节奏单位(小节),每小节中允许有不同数量的音符。当诗歌中出现一种占主导地位的重音,而两个重音之间的音节数可多可少(通常为每行四个重音,相当于音乐中的“普通拍子”)时,这就成为音乐性诗歌,也就是说,这种诗歌在结构上与同一时期的音乐相似。那让我们以丁尼生的诗歌《溅吧,溅吧,溅吧》为例来看他的诗歌中是如何渗透着音乐性的细胞的:

BREAK, BREAK, BREAK

BREAK,break,break,

On thy cold gray stones,O Sea!

And I would that my tongue could utter

The thoughts that arise in me.

O,well for the fisherman’s boy,

That he shouts with his sister at play!

O,well for the sailor lad,

That he sings in his boat on the bay!

And the stately ships go on

To their haven under the hill;

But O for the touch of a vanish’d hand,

And the sound of a voice that is still!

Break,break,break,

At the foot of thy crags,O Sea!

But the tender grace of a day that is dead

Will never come back to me.

溅吧,溅吧,溅吧,溅碎在

你冷冷的灰岩上,哦大海!

但愿我的言辞能表达出

我心中涌起的思绪情怀。

哦,那渔家的孩子有多好,

他同他妹妹正边玩边嚷!

哦,那年轻的水手有多好,

他唱着歌荡舟在海湾上!

巍巍的巨舶一一地驶去

驶进他们山坡边的港口;

可是那相握的手已殒灭,

那说话的声音已沉寂哦!

溅吧,溅吧,溅吧,溅碎在

你脚边的岩上,哦大海!

但已逝往日的深情厚意,

对我呀,已永远不会再来。

(译文摘自方平,李文俊编,《英美桂冠诗人诗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

该诗作于1834年,寄托了丁尼生对亡友哈勒姆的哀思。虽然诗节不是很长,但在韵律上极具特色。以第一诗节为例,开头一行作者连用了三个单音节词“Break,break,break”,即模仿了海浪拍击岩石时的状态,表现了诗人心灵的破碎。第二行用了5个长元音词,读起来缓慢深沉,给人一种肃穆感,尤其是在末尾,诗人通过充满感情的“O Sea!”两词发出了一声悲痛的长叹。整个诗节用词简介,表达细腻,极富感染力。在每一行中都有四个重音,因此该诗具有音乐性。之前就有人说丁尼生不通晓音乐知识,而“音乐性”一词在技术上的用法与只要诗歌听起来悦耳,便称之为具有音乐性的,仅按感情的时兴叫法,是截然不同的。也就是说丁尼生的诗歌中的音乐性是仅按感情的术语而不是技术上的术语,但这也足以证明丁尼生的诗歌具有音乐性。让我们再从丁尼生的《伊诺尼》引用这样一节诗:

O mother Ida, many-fountain’d Ida,

Dear mother Ida, harken ere I die.

I waited underneath the dawning hills,

Aloft the mountain lawn was dewy-dark,

And dewy dark aloft the mountain pine:

Beautiful Paris, evil-hearted Paris,

Leading a jet-black goat white-horn’d, white-hooved,

Came up from reedy Simois all alone.

喔,多泉水的艾达山,我的母亲,

亲爱的母亲,听我死前的苦诉。

我等候在黎明时分的山坡下,

山中的草地还嘿嘿的沾满露水,

沾满露水的漆黑下有棵孤松;

英俊的帕里斯,狠心的帕里斯,

牵着一只乌黑发亮白角白蹄的山羊,

独自从芦苇从生的西莫伊走来。

丁尼生在该诗节中尽量降低这种运动感,在读该诗节时,我们应十分缓慢,并在元音上多加停留。该诗节显然在重复一些声音,但是该重复旨在使思想的进度缓慢下来,促使同一节奏本身的反复,并刻意烘托出根本上叫做声音定式的东西。丁尼生是一个感情特丰富的人,他一生中经历过许多磨难,很看重亲情和友情,在感情上也曾受过挫折。因此读他的诗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带给我们的浓浓的情感,所以在看他诗歌音乐性的时候我们有时便能感受到那种感情所带给我们的承重感和肃穆感。

艺术是相通的,诗歌与音乐之间也可以达到一种和谐状态,通过对丁尼生的诗歌进行音乐性的研究,我们会发觉日常生活中被我们所支配的语言而在诗歌中仍处在一种客体的被动状态,是人在被语言使用。也就是说,在诗中,语言作为言说的主体,获得了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不再是静止的无生命的符号,而是运动着的有生命的物,诗歌语言处在有生命的运动状态之中,就是它的节奏性。

诗从诞生以来,由于它的神奇美妙,具有音乐般的美感,使人们认识到语言不仅可以作为符号工具,还可以成为一种艺术,给人带来艺术的美感,主要是音乐美。所在作为鉴赏者在品读一首诗歌作品时,可以从音乐的角度去加以分析,这会让你快乐无穷。

【参考文献】

[1](加)诺思罗普•弗莱.批评的解剖.江西: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01.

[2]克林斯•布鲁克斯.理解诗歌.上海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第四版),2004,12.

[3]阿尔弗雷德•丁尼生.丁尼生诗集.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08

第8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春》作者以新奇的比喻、清新流畅的语言赞美春天,想象春天,春草、春花、春风、春雨,以及春天里的人,细腻的感官描写,以及对景物独到的观察、典型景物的选择均有高妙之处。

《济南的冬天》则像讲故事一样充满沧桑感、动感。描写景物着眼于景物特征,“响晴”算是济南冬天的总特征吧,作者先从总体上把握济南特点,然后揭示济南的地理特点,山暖和而安适,水绿盈盈的,写出冬天济南的独特魅力。

《夏感》则抓住了夏天“紧张、热烈、急促”的特征展开,“热烈”即麦浪翻滚、热风浮动,“紧张”农民忙着打麦子,忙着给秋苗施肥。“急促”指田间禾苗、麦子、玉米高粱,蓬蓬勃发,向秋的终点作着最后的冲刺。写景着眼于景物细节,书写生动,概括有个性,角度新颖,见解独特。

《秋天》以叙述笔触为诗,语言清新婉丽,秋天“伐木声丁丁地飘出幽谷”, 秋天“游戏在渔船上”,秋天“梦寐在牧羊女的眼里”。转换景物角度,由景及人,脉络分明。诗歌语言的韵律美、和谐美可见一斑。

《古代诗歌四首》书写春秋之景,想象或宏阔,或清丽,展现了不同风格的诗歌特色。或是秋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或是春天,“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好课文就是写作的好范例,学习本单元,就是要模仿这些经典文学作品来尝试写作的乐趣。如何才能写好景物类文章呢?

其一,要静心观察,细心体悟。春天万紫千红,百花争艳,春意表现在一草一木上。只有细心观察,方有独特的审美体验,才能做到描写到位,表达生动。“收起青鳊鱼似的乌桕叶的影子”这才是典型的秋景嘛,撒网捞起的树叶,这是秋天最美的一片叶子。

其二,要抓住景物特征来写。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特色,一个季节有一个季节的风情。在作家梁衡笔下,夏天“紧张、热烈、急促”,在曹操笔下,秋天“萧瑟、宏阔、浪漫”。同样是秋景,在何其芳笔下,秋天“清丽、细腻、多情”。这就是说,景物是带有个人独特体验的景物,这样的景物才具有新鲜感、代表性。

第9篇:描写母亲的诗歌范文

在写作的最初阶段,我对一些琐碎、日常的庸俗化描写保持着警惕之心。但我又希望,自己在寻找形而上的出口时,诗歌中会有丰富的生命细节、活泼的现场作为根基与铺垫。为了完成这个预设,我走过一些弯路,也曾经有人说我那时写的诗歌艰涩难懂。这或许是我在把握及物性与形而上时,错失了平衡点,在我最开始的诗歌创作中,我更倾向于表达“为什么,要去向哪里”,而冲淡了“是什么”。我想一步跨栏,直接到达终点。

那是危险的,从简单的经验出发急切地去追问形而上的意义。我曾以为那是对过度执着于琐碎、物化的文学风气的一种反抗,是对最高可能性的靠近。

所以当我开始着手写这部《胡不归》,我作了调整,返回到纷繁又有生命力的细节中,回到我失去山水梦的江南,回到我日渐成熟的母性情怀中,重新接受它们的照耀和捶打。唯一没有变化的是,我对语言一如既往的坚持。语言,是诗歌的本质。我沉醉于语言世界,并试图控制它。节奏的适切、用词的准确,我一遍遍地读,吹毛求疵地读,孜孜以求地寻找那最独特的一个,这大概可以称为戴着脚镣跳舞了。我相信,语言是一个活体。它有色有味,有节奏,有张力,会用自己的生命,铺垫出深度、广度以及一个不断扩张的空间。我固执地坚持,要写出好诗,一是文本在语言形式上的独创程度,一是文本揭示生命体验的深度和复杂性。

我用十年的时间把玩和训练语言,这十年,我从二十四岁变成了三十四岁,但最难的攀登还在后头,就是寻找文本在提示生命秘密中的力量。

我开始着手写这部《胡不归》是在2011年,我唤它为“胡不归”,源自于“式微式微,胡不归”的古老乡愁。我的意图是它不仅仅被注解成乡愁,而且被理解为反复呼唤的声音,它呼唤无数被追忆的过往、无法得到的完美与优雅以及注定要缺口的完满。是死对生的乡愁,遗忘对思恋的乡愁,凋零对绽放的乡愁,是一切的“我们回不去了”以及平静的追忆。我希望它从一开始就有这样广义的格调――它来自于烟火缭绕的现实,又暗暗发问――当时光流逝,我无法企及的,你为什么不回来?我希望这个发问既来自于现实悲喜,又是对灵魂的深度检阅。

在这部诗集里,我分了《死生集》《长相忆》《如梦令》《悲欣集》《寻江南》等篇章。第一辑是《死生集》,《银簪》这首诗其实讲的是一个故事,容纳的是我的个人经验,在村中开发山林时,父亲为太祖母迁坟,打开时,发现棺内除了一支簪子,什么都没有了。他们就把这只簪子当成她,落户到新坟。就是这个迁坟事件让我想要借此表现生命与美的关系,以及人在物面前的挫败感。

一百年前,她戴过它

一个陪嫁。在她的头顶

树绿过,花谢过

一只燕子和她一起

把一只巢的理想和苦涩

折叠在胸前……

此刻,棺内空空

骨肉消逝,衣袍化灰

只有这支银簪留下来

在一个角落

记住了她鬓角最美的位置

我平静地在想象中追忆,强化叙事性,追溯历史,极力追求细节化,从她的家园理想写到经历的战火,我运用细节连缀她的一生,并将这些都幻化成银簪上的花纹,我企图通过个性化的体验写出一个女性花开花落的普遍经验。《一本书上的两个名字》用对死亡的想象完成爱情的建构,这两个曾经相爱的名字在我细节化的陈述里变成两朵落花、两条小船,最后是两座青山上眺望对方的坟头――

是两座青山

第一页,略高处是我

翻过去,就是你

一个山头

高一点,越过密密麻麻的孤坟

看着另一座山头

这首诗虽然涉及了死亡,我却用尽了温暖的意象,并让它们拥有自身的运动和生命,为了表达我对爱情的理解,我选择的最后一个意象是死,并借此获得情感上的升华和诗歌结构上的。但死的意象在这里不是绝望的符号,而是青山绿水间永远的眺望和想念。《黎明》这首诗写成于江南一个秋日的清晨五点,那时世界还处于沉睡之中,但在我耳旁清晰地响起了两种声音,一种是鸟的鸣叫,一种是丧乐的演奏。而我就处于这两种声音的对峙与融合之中。这样的诗歌很容易变成哲学思想的生硬解读。所以我很谨慎地把两种声音场景化,用细节质感的纹理,完成由听觉到视觉的转化――“每一天,都有一只鸟叫着……遗弃自己的名字,为相似的晨光/唱同样的歌//不远处,出丧的队伍/被长号和鼓声带领着/正牵引死者重温故土/亲人们发出准备好的哭泣/像沿路种植的银桂/一阵风过,就洒了一地”。

在另一个篇章《长相忆》的十五首诗歌中,我写作的基点是爱情。毫无疑问,它们是我相当珍视的一部分创作,来自于我的生活,与我同患难、共荣辱,成为我血液中最真实的那部分,并直达心脏。但是,爱情并不是我所要到达的唯一终点。它只是一个发端,那些试图通过爱展开的内容,比如个体命运、两性关系、现代人的孤独感、生命价值等,一直是我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近作《每当我说起大海》中,我继续坚持着诗歌细节化与形而上的微妙运动,我写到别离――“你转身离去。一条鱼,游回海底/把灯熄灭,闭上双眼/我宛在海中央,变成独木之舟/顺水飘零,无人注意”,把两性关系铺叙成鱼和孤舟的画面,“我擅长波澜不惊,在所有无法抵达的地方/用文字与你重新相遇/一句句,上有惊涛拍岸,下有鱼翔浅底”,惊涛拍岸与鱼翔浅底是相忆与交融的细节;我写两性的隔阂――“若我纵身入海,也不过是变成一束水草/长在你游过的地方,容你短暂栖息/不会是另一条鱼。我的假想敌/对你唱:若你占海为王/我便有变幻迷离的身体”。我用一尾鱼的形象,构建与大海、水草、另一条鱼的关系,构建一个寓言化的两性世界的缩影,抒情主体“一束水草”塑造的是局外人的形象,那样的相思相恋所起的作用竟只是“容你短暂栖息”,现代人的间离与陌生感,我渴望表现的生存之痛,在语言的跳动中自然而然地流泻而出,整首诗就疼了起来。

在《如梦令》这个篇章中,我展示的是各种女性命运,有沉迷于泥塑的女雕塑家、半夜约会却不是因为爱情的女网友、一个正在哭泣却无人安慰的四十岁女人、一个患病的母亲。我是以小说的建构在完成这个篇章,我寻找着体现她们不同精神气质的细节,试图以形而上的视角回归日常生活领域,描写我所遭遇的各种女性的现实,描写她们的苦难,以及对于苦难的惊人的忍受能力。苦难是人类的生存本质。当我在用文本描写苦难时,这些小人物身上闪现的温情的光芒和人性的光彩,更加熠熠生辉。如果我这个微小的旁证,能作为时代的注脚,那么我与文字的联姻就达到了预期目的。

我觉得最好的写作就是左手拿着镜子,照见自己和别人,右手拿着刀,剖析人性和命运。我的写作,是一只蚂蚁为一群蚂蚁写的传记,是平等的生命的握手。

我希望自己的诗歌从自我出发,能因为精确的细节越来越具有扑向大地的深沉力量,我手中的语言,能因为我对精神高度的追求,变成一支箭,射到哪里,哪里就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