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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寝室时间利用率低
每天在寝室里6小时以下学生占5.28%,6小时~8小时学生占22.64%,8小时~10小时学生占43.40%,10小时以上学生占28.68%。累计有72.08%的学生每天在寝室时间超过8小时,寝室已成为学生课余休息、生活、学习、娱乐的最重要场所。但是学生在寝室除睡觉外,做得最多的事情是:上网、聊天、看电影,占43.58%,玩电脑游戏,占36.23%,两项累计占79.81%。另外,看小说杂志的学生占10.75%,做其它事情的学生占9.43%。
2.寝室人际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
当问及“寝室成员关系如何”时,27.36%的学生选择“非常好,有很强的整体意识”,65.66%的学生选择“较好,有自己的圈子”,6.23%的学生选择“冷淡,自己管自己”,0.75%的学生选择“很差,常发生不和”。可见,不少寝室人际关系不够和谐,虽然寝室里只有几个人,但还有小圈子,甚至较为冷淡或有矛盾。寝室交流情况的调查也说明了这一点,有较多的交流占54.53%,一直有很多话要交流占33.77%,偶尔有交流占9.62%,极少有交流占2.08%。
3.部分高职学生生活习惯较差
从早晨起床时间看,72.26%的学生早晨7点以前起床,14.91%的学生7点至8点起床,9.25%的学生8点至9点起床,3.58%的学生9:00以后起床。从晚上关灯睡觉时间看,22点以前占17.55%,22点至23点占50.19%,23点至24点占27.92%,24点以后占4.34%。这说明不少学生的作息时间没有规律,这必然影响学习效率,而且对其身体健康不利,对于熄灯晚睡觉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从寝室卫生打扫看,每天大家一起打扫占20.75%,每人每天轮流打扫占50.19%,不定期,脏了就扫占16.79%,有老师来检查的话就打扫占12.26%。说明部分学生卫生习惯较差,卫生意识不强。
4.部分高职学生基础文明较差
如有的学生在寝室里乱扔垃圾,10.38%的学生经常乱扔,16.42%的学生偶尔乱扔;有的学生在寝室里抽烟,1.13%的学生抽烟严重,27.55%的学生偶尔抽烟;有的学生在寝室里使用大功率电器,2.08%的学生经常使用,9.62%的学生偶尔会使用。抽烟和使用大功率电器易引起火灾,这是所有高校严格禁止的,但少数学生置他人和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不仅基础文明较差而且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中发现,抽烟的不仅有男生,还有女生。
5.高职学生寝室文化格调较为低俗
学生在寝室内谈论最多的是异性、情感类话题,占31.13%;其次是游戏娱乐类话题,占20.75%;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占17.17%;时尚、明星和八卦类话题及时政新闻类话题分别占14.15%和13.02%;其它话题占3.77%。这一方面说明学生在寝室里身心放松,展示了较为真实的自己,另一方面也说明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层次不高。寝室攀比现象也较为严重,39.62%的学生有攀比心理和攀比行为。学生电脑使用情况是:QQ聊天占26.42%,看电视、电影占22.64%,打游戏占22.26%,学习占15.66%,看小说占13.02%。这些情况都说明高职学生寝室文化格调趋于低俗。
6.学生参与寝室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对于学校举办的寝室文化活动(文明宿舍评比、公寓文化节等),认为“完全没必要,浪费时间”的占5.85%,“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占21.51%,“还过得去,可以看情况参加”的占50.00%,“很有意义,积极参与”占22.64%。可见,寝室文化活动参与意识普遍不强。这就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公寓管理人员在组织寝室文化活动时要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让学生成为寝室文化活动的主体,以此来调动学生参与寝室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二、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原则
当前从总体上讲,高职学生寝室文化较为健康积极,但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对加强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解决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建设中的问题,需做到“六个统一”。
1.物质与精神相统一
通常认为,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四个方面,但说到底,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建设首先要保证物质和精神相统一。各高职院校要继续加大投入,对于老的公寓楼要进行改造升级,寝室内部基础设施和生活学习设备要配置到位,过于陈旧的家具要及时更新,对公寓楼周围环境要进行绿化和美化。新建的公寓楼可参照家庭式公寓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电视、空调、热水器等安装到位。在加强物质文化建设的同时,更要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寝室文化的引领、激励功能,提升寝室文化品位,实现寝室文化育人功能最大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个性与共性相统一
当今的高职学生成长于经济市场化和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再加上他们来自不同地区和家庭,他们的价值取向多元,个性鲜明,兴趣爱好各异。调查显示,对寝室内人际关系影响最大的因素排前三位的是:个人性格差异、生活习惯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分别占35.47%、19.81%和17.74%。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要加强引导,既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又要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让学生学会主动沟通,相互理解,彼此包容,相互适应。只有实现个性和共性的有机统一,相辅相成,才能建立融洽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3.局部与整体相统一
首先,单个寝室文化氛围要与整个公寓区文化氛围相协调,要服从整个公寓区的统一管理和要求,模范遵守公寓管理、寝室检查、水电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寝室布置要积极融入整个公寓区的规划,积极参加公寓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将公寓文化建设目标变为自觉的追求。其次,寝室文化建设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统一,要自觉体现学校文化的理念和核心追求,体现校风、学风,将校园精神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融入寝室文化的构建当中。只有实现局部和整体相统一,才能建成和谐高雅、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
4.管理与服务相统一
学生寝室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管理是学生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高职院校在寝室管理上往往投入了较多的人力和物力,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效果却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一方面,“90后”大学生许多是独生子女,他们的个性突出,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很强,不愿意接受一刀切式的管理,有时还会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高职学生因缺乏自信,没有目标而变得放任散漫。再加上后勤社会化的推进,现在住校生每年都要缴纳1000多元的住宿费,学生已成为消费者,他们希望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享受到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因此,高职院校在寝室文化创建中要突出服务育人的功能,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提倡人性化的管理,这样效果会更好。
5.高教与职教相统一
高职教育具有高教和职教双重属性,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更强调职业的针对性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具有强烈的职业性特征。高职寝室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承载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育人使命。在寝室文化建设中既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体现高等教育的层次要求,又要遵循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和一般要求,强调应用性和职业特色。
6.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统一
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遵循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内在规律,要求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必须融入企业文化的元素,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深度融合。在寝室文化建设中也要围绕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相统一的原则,在寝室布置、寝室管理制度、寝室文化活动等方面都要植入企业文化的元素和印迹,让学生在寝室生活和学习中了解和逐步适应企业文化的要求,为将来的就业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高职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路径
随着学分制的加快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学生公寓已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高职院校应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把让学生满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不断创新学生公寓管理和寝室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寝室文化育人功能。
1.高度重视寝室文化建设
当前,许多高职院校已从注重规模扩张转为加强内涵建设,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然而,多数高职院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寝室文化建设在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只是将寝室定位为学生休息和生活的场所,在公寓管理中重视卫生检查和安全稳定工作,没有对寝室文化进行系统的规划,更没有得力的建设措施,没有将寝室文化建设上升到育人的高度。其实,小宿舍却是大窗口、大舞台。学生寝室是展示学生精神状态、品德修养和基础文明的窗口,是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窗口。寝室也是学生工作者和全体教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舞台。寝室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影响着学生的思想,改变着学生的行为,构建健康向上、和谐高雅的寝室文化是高职院校一项重要的办学使命。
2.加强学生寝室硬件建设
首先,对老化的电线进行及时更换,安装智能控电系统,保障用电安全,在寝室里配置书桌和床铺一体化木质家具,安装空调和热水器,改善学生学习和休息条件。其次,学生公寓区配套设施也要跟上,在公寓区成立学生活动室和学生干部工作站,学生活动室里配备必要的娱乐实施,方便学生集会和休闲。在物管值班室配备电吹风、微波炉等生活设施,在公寓楼内安装开水器和洗衣机,为学生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再次,要加大公寓绿化和美化的力度,在公寓楼周围栽种树木花草。最后,在公寓楼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在墙壁上安装宣传橱窗,增强公寓区宣传教育功能。通过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提高学生寝室服务育人水平。
3.健全规章制度
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本身就是寝室文化的一部分,而且可以有力推动健康高雅寝室文化的形成。通过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报修规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学生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学生公寓保洁员岗位职责、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章程和大学生公寓文明公约等系统配套的制度,为公寓管理的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将寝室卫生守纪情况和学生在寝室内的各种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评奖评优,充分发挥制度育人的功能。
4.组建系统的管理队伍
一是成立专职公寓辅导员队伍。公寓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及时了解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教育和疏导。二是建立班主任进宿舍制度。要明确班主任进学生宿舍的次数要求。三是物管人员主动联系班级。分学期选出若干名业务精、素质高的物管人员联系班级,通过联系班级,物管人员可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四是成立学生楼委会。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建立学生自律组织,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五是加强寝室长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学生担任寝室长,加大对寝室长的培训力度,将寝室长纳入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统一管理。通过组建专门的管理队伍,为强化寝室管理和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5.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1.巩固市场主体合法地位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必然引起市场的复杂性及多样化,由此在市场经济中产生许多方面的不均衡现象,为了保障各经济主体在复杂多样的市场竞争中公正、公平性,就要给他们创建了一个平等的发展平台,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2.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市场经济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永恒的主题,在这过程中各主体间由于受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不规范,甚至是一些违法乱纪不良行为,要想让这些行为在一定的标准下合理解决,就要建立科学的相关制度,通过运行相关的制度来共同监督、约束、管理许多市场行为,形成和谐的市场运行规则,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3.保护市场弱势群体社会市场中群体成员也不会是统一的,有强势也有弱势力,必然在竞争中存有势力因素方面矛盾,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加强法制化能很好的保护弱势。如保护弱势群体的最基本的权益,控制强势对市场的垄断,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与保障,促进弱势力与强势力的平衡,通过法制化,更能增强管理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为市场化规范运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因素。最后法制化建设还促进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世界各国交流的增强有力拓展的市场,促进各个国家、地区间的经济往来,法制化市场更能促进市场发展的国际化,更好与世界贸易接轨,促进本地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大,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有许多问题亟待我们解决。
1.市场经济法制化体系不完善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相关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整体法律框架初步形成,与以前相比有了巨大的变化,但社会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法制体系与之相比总体上比较固定的,不能随社会变化而及时发生变化,这就出现法律法规不能与新的市场经济形式相配套,严重影响影响市场的发展。
2.市场经济法制化落实程度不够好的制度建立了,关键在于具体落实才能促进市场的更好发展,由于受到当地市场具体情况、部分行政权力干扰等客观及主观因素影响,使市场经济许多制度不能得到好的落实,不能起到规范市场、保障市场运行的作用,形同虚设一纸空文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法制化发展。
3.市场经济法制化意识不强受我国民族传统思想、经济水平及个人自身的影响,社会法制化整体意识虽然处于不断增强的状态,但还有许多公民对法治意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时常还会出现为个人私利而知法犯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等社会不和谐问题,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秩序,也阻碍了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三、提升市场经济法制化建设途径
1.转变观念、增强全民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前提,首先要营造市场经济法治的良好社会整体氛围,党的十指出,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积极拓展全民参与的途径,在全民中开展法治活动。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积极通过电台、报刊、网络、公众集会、印发学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巡回演出、培训学习等系列活动,加强市场经济法制化教育,让法制化观念深入到每位公民的心中,强化他们的市场经济法制化意识,明确自身在其中的权益与责任,积极行动起来,为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运用及发展奠定良好的整体氛围。
2.转换职能、完善制度建设要实行法制化,就要先有相就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党的十特别强调,立法是执法的基础。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观念,紧跟时展步伐,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将法制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日程上来。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及社会市场关注热点,借鉴其他先进的管理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经济法治管理制度,如建立相关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等,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系列法规,并在具体市场运用中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从而建立起一整套的具有科学性的市场经济法制化管理体系,真正让市场管理有法可依,为以后的市场管理保驾护航。
3.规范管理,强化落实过程人们常说,事情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落实。具体的管理措施要靠具体运用才能发挥作用,只有将制度落实到管理中,才能充分发挥好法治在市场管理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对弱势进行保护,才能更好的在运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的优越性。在执行中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制度不落实以及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要加大量化管理力度,并且与当地行政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真正让法制化建设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其保障及促进作用,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4.与时俱进、建全市场法治长效机制市场是在发展变化的,要随着市场形势的转变,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场法治长效机制。首先要构建市场法治的新格局,市场法治涉及到的面较宽,关联的部门多,需要形成统一领导,多方协调,共同促进的机制。其次是普法援助与教育并举,社会的发展及结构调整加大,要救助的人群占据一定的比例,法治根本目的是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让他们紧跟时展步伐,才能更好体现市场法治化的优势性。最后要不断提升行业维权的意识,市场竞争必然导致出现错综复杂的矛盾,要引导公民积极进行维权,只有真正公正执法,才能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让市场有序竞争,让市场法制化顺利开展。
5.增强服务,体现人文关怀我的市场经济发展有长足进步,但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一些保障措施方面还显的很脆弱,如何让绝大多数的经济主体在激烈的市场中竞争中生存下来,就要提供一定的服务保障。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保障制度来提供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障,让社会中一些极为弱势群体有一定基本生存权益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让一部分经济主体在在享有自身创造的财富外,还能享有一定的政策方面的支持,促进他们积极创业积极性,实现市场经济群体的和谐发展,真正体现社会的人文关怀。
[论文摘要]特许权配置领域市场化实施方式的引入导致了监督管理难度加大、审批经济死灰复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特许权市场化立法等途径来加以解决。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机关在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特许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这是我国《行政许可法》就特许权市场化配置模式所作出的规定。应该说,这是《行政许可法》对于特许权配置方式所进行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对于特许权配置领域市场化方式的全面引入这个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特许权配置的全面市场化必将使得特许权能够得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配置。而只有极少数学者对这一重大制度创新,表示出了谨慎的认同。例如,周汉华教授针对特许权全面市场化方式配置指出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一个国家将市场化方式适用于所有的特许权配置的领域。市场化方式只是特许权配置的方式之一,对于许多特许事项,仍然需要保留行政机关的政策选择能力,监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可能将所有市场失灵的事项全部交由市场化方式决定。行政许可法要求所有特许都要进行市场化方式配置,以及在特许权只能通过市场化一种方式进行配置,显然在范围与配置方式的处理都过于简单。再例如,肖泽晟教授指出仅依据金钱多寡作为标准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的正当性是令人怀疑的。本文拟就我国特许权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存在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加剧了监督管理难度,导致了行政的失灵
由于市场化方式只能解决特许准入环节上的问题,但是却并不能够有效解决准入以后的消费者福利最大化与服务质量等问题。实践中,这种方式的运用还可能会加大特许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的难度。例如,在我国,由于许多地方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招标、拍卖等方式的采用导致了地价的上涨,以及随之而来的房价攀升问题。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长江干流沿江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一些采砂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招标,最终许多采区经营权买受价存在严重的价格虚高问题。高额的市场准入成本导致行政许可持有人难以或不可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获取利润。许多行政许可持有人为求得利益的回报,往往在获得行政许可后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化方式的运用在给政府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加大了了特许后的监督管理难度。
二、监督者与权利代表者双重角色困顿导致审批经济的死灰复燃
在特许法律关系中,特许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是监督者。基于监督者的身份,特许机关与相对人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特许机关与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二是权利代表者。在特许法律关系中,特许机关同时也是公共资源权利代表者。特许机关作为权利代表者通过特许方式实现公共资源的让渡,特许相对人通过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这些公共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显然,这是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特许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竞合。
作为监督管理者,其根本价值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利益更多的是一种让民众直接受惠的无形社会利益。而特许机关作为公共资源权利代表者,其追求的是资源收益的最大化。这种收益是一种纯粹的有形的客观物质经济利益,而社会一般公众要想从公共资源中受惠,则往往还需要借助于其他一些间接措施或者手段。
由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使得各级政府能够获得较高的财政收入。因此,实践中,特许机关更看中市场化程序的运用,实践中招标、拍卖等市场化配置方式的滥用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下,特许机关常常是违背立法本意,任意扩大特许权市场化配置的适用范围,导致特许权市场化方式的滥用。而如果过于强调特许事项的单一市场化配置方式,很容易导致特许机关借特许之名,行管理收费之实,将政府的决策职责变成为一般等价物进行市场交易,使得审批经济的死灰复燃
三、公众参与严重缺失
特许的主要作用是分配稀缺公共资源。特许权配置过程就是特许机关对公共资源进行处置的过程。特许权处置标的强烈的公共性特点决定了特许机关在行使特许权过程中,必须要强化公共参与性。实践中,特许机关却常常将听证程序当作是与招标、拍卖等市场化程序相互对立的两种程序。这种认识上的误区直接导致了特许权配置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差、公众参与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在市场优先原则的指引下,通过进一步完善特许权市场化立法,细化特许权市场化配置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强化公众参与来实现特许权的有效配置。
参考文献:
[1]周汉华著:《行政许可法:困境与出路》.载刘恒主编:《行政许可与政府管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第41页
[2]肖泽晟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政许可的规范与控制-来自美国莫诺湖案的几点启示》,载刘恒主编:《行政许可与政府管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第153-154页
[3]理查德·吉乐伯特:《产业监管的范式及其政治经济学》,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13辑,第69页,转引自周汉华著:《行政许可法:困境与出路》载刘恒主编:《行政许可与政府管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第41页
[4]梁荆江:《长江干流河道采砂许可成本分析》.《水利发展研究》,2005年第11期
一、绿色化学实验的内涵与意义
化学教学的方向应该朝着无污染、无公害、清洁环保的方向发展。在中职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的化学实验中,学生应该运用一些化学方法和技巧,使用能减少环境污染或降低对人类危害的材料来开展绿色化学实验。所谓绿色化学实验,并不是指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不产生一丝污染,而是尽量不使用有害物质,特别是有损于人类健康的物质,这更符合教育与时展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绿色化学实验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有害物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绿色环保意识及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另外,这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现。众所周知,中职教育主要以职业教育为导向,所培养的人才面向市场,学生将来所从事的行业主要面向大众,所以他们更有责任准确应对人类发展所面临的化学问题。对于化学教师而言,为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情感态度和观念,应在实验教学各环节中都体现绿色化学理念,让学生本着生态保护的理念开展化学实验、分析化学问题,并与实际生活相结合。这样做,可以全面提升学生的化学素养。
二、克服学生的恐惧心理,加强实验操作技能
通常,中职学校学生的文化基础薄弱,学习能力不强。在化学实验中,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这样才能让学生克服实验恐惧心理,对化学知识有所了解。比如,当学生不懂实验操作的时候,他们会怀有恐惧心理,唯恐被化学材料所伤害,做实验时畏手畏脚。这个时候,教师就要对学生加强基础知识教育。例如,告诉他们:强酸、强碱虽然在理论上有较强的腐蚀性,但是在实验中只要大家按照规范科学操作,危险性会非常小。而且实验中使用的实验材料已经被稀释,即使肉体接触到,只要及时用清水冲洗,对人体就不会造成伤害,何况实验时会戴胶皮手套,所以可以放心大胆地操作实验。这样一来,学生对实验的恐惧心理就基本消除了。在实验操作基本技能方面,只有让学生多加练习、熟能生巧,才能达到教学目的。例如,在胶头滴管的使用和碱式滴定管的使用方面,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主要在于勤抓常练。一般而言,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课程理论偏多、实验偏少,这导致学生的实验时间无法得到保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则时间更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可采取每堂课都让学生进行实验练习的方法。例如,药品的取样、胶头滴管的使用、酸式(碱式)滴定管的使用、溶液的配置等。由于这些实验材料容易携带,所以教师在课堂上让学生经常练习是可行的。取用固体粉末药品时,不能有丝毫药品洒在桌面上;滴入试管的液体不能触碰到试管壁;滴定实验时要很好地控制液体流量。学生要想掌握这些实验操作技巧,必须反反复复地练习,才能为以后更深一步的化学实验打好基础。
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化绿色环保行动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当学生基本掌握了化学实验操作基础技能后,教师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化绿色环保行动对于提高学生的化学素养、提升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教师可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生参观化肥厂、农药厂及造纸厂等,通过参观活动给学生渗透最前沿的生态保护理念,还可以带领学生针对一些化学类工厂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等,让学生利用实践推进环保活动。此外,学校可邀请相关专家来学校开展有关环保知识的讲座,让学生接受环保理念的洗礼。除此之外,教师还可让学生自己动手,从网上查询有关的化学知识。例如,在一次制取氯气的实验活动中,教师给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对制取完氯气后多余的废气,应如何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收取。然后,鼓励学生利用互联网查询如何对汽车尾气进行收取才能不污染空气的相关知识。这样做,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
四、结束语
总之,以上培养学生良好的绿色环保思想意识的教学举措,符合绿色化学的内涵,并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教师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给学生渗透环境保护理念,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乃至行动中践行环保理念,另一方面有助于配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我国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知新.化学学习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16.
【关键词】群众文化;文化价值;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275-01
群众文化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一种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的主体,一个文化氛围的形成是社会生产过程中逐步体现和自发形成的,但并不意味着其是不可引领和不可把握的。正确把握引领文化潮流,逐步适应群众文化步伐并且加以推动、正确引导,使其贴近群众文化生活,又符合当今时展潮流,是目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当务之急。
一、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
群众文化既有整体性,又有个别性。从平常群众百姓的文化消费、文化娱乐,再到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既有个别又有差异,但能从中发现群众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共通性。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以及一套风俗――人体或心灵的习惯,他们都是直接或间接的满足人类需要。”不管是平日里的休闲游戏还是交流习惯甚至包括在聚餐吃饭习惯、付款习惯,都是包括在大的社会文化方面的体现。
(一)交际和联络功能
群众文化有着独特的交流沟通方式,每个时代都有不同,比如“你吃了吗”,随着时代的发展这句招呼用语也可能变成“你今天网购了吗”,文化的影响是无孔不入的。不知不觉间交流联络方式也发生着变化,从原始的呼喊联络,飞鸽传书,狼烟预警到书信畅通,电报传音,呼机电话联络,发展为QQ、微信盛行,文化的表达方式和书信格式方法不知不觉影响了广大群众的交流沟通方式。这种影响是自下而上且潜移默化的,而且具有年龄性,表现为城市大妈们经常相约跳广场舞,而年轻人总是相约酒吧夜店打发消磨时间等,所以群众文化不知不觉间影响到了大部分人的交际和联络习惯。
(二)精神文化满足功能
物质和精神二者不可或缺,温饱对于当下已经不是遥不可及的问题,那么如何提高个人的自身修养,如何修身养性,如何从群众最基础最容易触碰的环节得到精神抚慰,从而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生活工作中,就是群众文化实现文化精神层面的重要作用了。一个人的自我感觉是否满足能够在无形之中提高个人的精神涵养,从而直接获得自我满足感,同时获得周围同事家人的认同,这种自信心对于个人至关重要,而满足这一自信心的方式取决于群众文化的认同范围和集体态度。
(三)集体功能
人类社会是个集体社会,任何人想完全脱离集体生活是不可能的,而且也会被摒弃在社会生活之外。对于集体而言,有着特定的文化氛围,这种集体认同感决定了个人行为如何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同,从而满足集体的需求,体现了个人融入集体和在集体中进步,群体性的活动和生活交往的处事方式对于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各种集体活动中,群众的参与不仅能增强个人的群众评价和社会地位,更能以标准的文化形式让集体活动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因为这个活动的特殊意义在于符合当前群众文化观,能够更快更好地稳步推进。
二、群众文化的文化价值
(一)引领文化
群众文化随时展而发展,随社会进步而进步,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呼声,文化的发展得益于群众智慧的结晶,而任何逆时代潮流的文化都会淹没在人民群众的茫茫车轮中。社会文化无论巨细,无论粗浅,都是时代凝聚的文化精华,顺应和引领这一文化向标尤为重要。
我国是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文化有着区别性和共同性,文化的大层面和大价值是一个时代和核心价值体系,主要体现在群众文化的导向作用,正确的文化导向能够汇聚人心,深入群众,巩固核心价值观,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
(二)精选文化
相对于群众文化的广泛性,精选出来的文化具有更大意义的向导性,处于文化发展中的风口浪尖,是文化大海中的启明星和引路灯。对于人民群众中的精英人物和独创文化体系能够扩展文化事业,为文化创新进步提供新鲜血液,但同时也要注意贴近群众呼声。
(三)发展文化产业
有些群众文化虽然不是社会的潮流,但是他们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如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群众文化都发展成为了一项产业,如吴桥的杂技等。这些文化产业的发展就把文化本身从一种价值上升到了经济文化价值。
当今社会发展中,群众文化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内心呼声的自然代表,体现了中国特色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强大民族精神。新时期如何引领群众文化潮流,成为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的重要文化软实力象征。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
1、民族传统文化范围和特征
1.1范围界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指来自于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者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形式,它的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及民间民俗三大类。其中,民间文学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民间美术、语言文字、戏曲和杂技等。民族传统工艺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涉及许多领域,包括、绘画、雕塑、木偶、皮影、剪纸、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以及与上述有关的代表性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等等。传统习俗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并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
1.2特征。作为一种知识产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这与现代知识产品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它又具有不同于现代知识产品的显著特征:(1)它不仅凝结着当代人的劳动,而且凝结着历代人的劳动,其权利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从国家层面上讲,它是一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文化财产;从族群层面上讲它是特定民族智慧的结晶,是该民族的文化财产;从个体层面上讲,它又可能成为个人的文化财产。(2)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利用中生存和发展,停止利用之日便是民族文化的消亡之日。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不是将其束之高阁,而是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实现保护。(3)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消失将不复存在。民族民间文化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对其保护的难度。
2、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商品化步伐的加快,以自生自息为主要特质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境遇堪忧。经济对文化的影响从来就是鲜明的,但是,这种影响并不都是积极的。因为经济以同质性为其发展路径,文化则以多元为其运行轨迹。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我国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带来繁荣。恰恰相反,由于人们对现代经济生活的过多关注,对传统东西的无暇顾及或不愿顾及,致使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面临消亡的危险。主要表现在:(1)过度商业化地滥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流失现象严重;(2)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着年久失传的危险;(3)一些独特的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习俗正在消亡;(4)大量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5)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青黄不接的断层。更让我们气愤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为了商业利益或者其他的目的,纷纷来中国寻找淘金点,针对目前我国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的漏洞,对我国的一些历史、传统知名人物进行注册,以中国文化名人来创作影视节目;或者抢注我国知名但未注册的商标,等等方面的问题和现象越发严重。
3、民族传统文化的立法完善
根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特点和国际经验,笔者认为,一部开拓性的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法律,应当确立以下保护机制:3.1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通过普查,全面了解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生存状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抢救和保护工作。普查是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对无形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一些反映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实物和资料的收集,其目的就是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档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搜集、整理民间艺术的系统工程——编纂十大文学艺术集成志书。据不完全统计,该工程共收集民间歌谣302万首,谚语748万条,民间故事184万篇,民间戏曲剧种350个,剧本l万多个,民间曲艺音乐13万首,民间器乐15万首,民间舞蹈1.71万个,文学资料50亿字。在调查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有许多濒临灭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瑰宝被抢救性地记录下来,也有许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经过挖掘、整理,重新焕发出生机,因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意义重大。我们有必要通过立法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机制得以规范而有序地进行下去。法律应明确普查的方式和要求、普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政府的责任和普查人员的职责、公民协助普查的义务。
3.2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点保护和传承机制。对于具有重要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濒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际采取了重点扶持的保护政策。在普查的基础上,对认定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抢救;对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政府一方面通过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的方式予以抢救,另一方面给予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以适当的资助,鼓励其带徒弟传承民间技艺。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法律应该明确规定:认定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标准,政府公布重要民间文化遗产的名录并指定保持的方法、保持者享有的相应权利和荣誉、赋有的义务。为了鼓励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法律还应规定:政府给予长期生活在民间熟练掌握一种或多种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且有很高造诣的民间艺人以“民间艺术家”的荣誉;对于具有民族特色或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式、该项民族民间文化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艺术水平的地方,政府命名其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推动该艺术的弘扬;通过财政拨款、鼓励社会捐赠等形式扶助以民族民间文化为创作对象的艺术表演团体,鼓励它们进行创作和演出。超级秘书网
3.3文化生态保护机制。特定的生存环境是民族传统文化持续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保持文化生态,将文化遗产在适宜其生存的社区和环境中原状地加以保存,使其成为“活文化”,不失为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当前,一些省区都在进行着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筹划,为了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立法应当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方式、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保护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破坏文化生态者应承担的责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行政保护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此必须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民间传统文化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其意义是多方面的,历史要保留,文化对我们的价值是有形和无形的,而一些民间工艺更是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特别是民间传统文化里一些独特的手法和理念,如中医,更是让我们收益无穷,我们要保护民间传统文化,我们要发扬民间传统文化,这对于我们的国家和国人都有巨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治国主编.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4.
【关键词】校园 学生行为 文化 建设 途径
所谓校园行为文化是师生员工在学校教育、科研、学习、生活及娱乐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行为操守和文化品位,它是学校作风、精神状态和人际关系的动态体现,也是学校精神、价值观和办学理念的动态反应,是校园的“活文化”。而学生行为文化作为校园行为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学校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是良好学风、校风形成的基石。学生行为文化建设的目标就是培育出符合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强烈爱国情感、崇尚文明、规范包容的言行习惯、健全的人格和心理品质的优秀中学生。它需要全校师生在实践中经过长期艰苦的培育和塑造才能形成。本文即针对校园行为文化的两大主体之一――学生行为文化的建设,谈谈具体的操作途径。
1.大力加强学校教育,努力营造优良的学校文化
1.1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植优秀的班级文化。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的思想道德、人格魅力和工作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更多更好地培养新时期合格的建设人才。因此,学校应始终把班主任队伍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和健全班主任例会制度,完善班主任考核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切实提高班主任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班主任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等,努力打造精良的班主任队伍,通过他们培植优秀的班级文化,从而促进良好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1.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教师行为文化是构成学校行为文化的核心部分,教师的行为规范具有主导校园行为文化的重要作用。因此,打造“敬业、爱生、求是、创新”,具有高尚师德、过硬专业素养的教师队伍,使他们在学生行为文化建设中发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并培育学生良好行为文化的形成。
1.3 加强团队建设,搭建“体验教育”平台。
学校共青团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因此,学校应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活动育人中的先锋带动作用。围绕学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养成等教育,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搭建“体验教育”平台,使学生在活动中感悟,在活动中成长,在活动中摒弃不良习性,净化心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1.4 充分利用课堂,进行主渠渗透。
学生的行为文化建设绝不是哪一个领导或哪几个班主任的事,它是全校所有教职员工的事,是每一位科任教师的事。教师应牢牢抓住课堂这一主阵地,长期地、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各种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的培育;应紧跟新课程改革的步伐,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观念,密切结合学校学生的实际,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在课堂教学中实现德育目标和知识、能力三维目标的统一,让学生在教师精心构建的民主、平等、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中健康成长。
1.5 以学科活动为载体,培植多元的学生行为文化。
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大批有知识、有能力、有良好人格和个性的人才。相对而言,课堂教学是一种共性的教育活动,而课堂之外的学科活动文化则可更充分地使学生施展才华,发展个性。通过各种学科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性学习、科技人文、体育艺术等活动的开展,使学生更好地发展兴趣爱好,发挥特长,并在各种创造性活动中挖掘学生个体的潜在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形成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并逐步构建学生勤思考、善钻研、乐助人、会表达、敢负责、勇担当的多元行为文化。
1.6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心灵。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学生的心理素质,是提高育人实效的有效手段。学校应配有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借助课堂、网络、讲座、面谈等多种平台对学生进行集体心理健康导向和个别心理辅导。但专任心理健康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关注和了解毕竟有限,真正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不间断地全程监控和关注了解的还是班主任,他们才应是学生学习生涯中的心理健康医生。因此,学校应鼓励班主任、科任教师也积极学习心理学等知识,在教学实践中认真研究中学生心理现象,用心理学的专业眼光和理论来分析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而改善学生的不良行为,提高育人实效。
1.7 依托课题研究,从研究的角度深入分析学生现状,从而改善学生行为。
学校可将课题研究纳入德育管理工作中,使德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并富有成效。每一位教师也应树立问题即课题的意识,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德育问题变为课题,通过课题研究,深入思考教育问题,分析原因,切实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改善学生行为。
2.密切家校联系,协调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既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又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作用。因此,学校应充分注意到这一教育形式,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委员座谈会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使他们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要性,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使亲子教育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合力。
3.依托社会教育力量,拓宽教育途径
现代教育的明显特征是:教育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教育的功能也在不断演变,教育不再局限于校园的围墙之内,而是已经逐渐在形成一个开放的、复杂的社会教育体系。因此,学校应积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依托社会、社区力量,通过开展社会实践、送温暖、参观学习、手拉手活动等,拓宽教育的途径,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一所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学生行为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系统思考,认真实施,为加强学生行为文化建设付出切实的努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屋合建,企业间相互借贷,安乐死,大众话语,精英话语
应该认为,任何制定公布出来的成文法律,比如制定法或者判例法,它们在法律的适用中均面临着解释问题。因此,美国学者TalcottParsons认为:“解释功能可以说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功能”。现代性法律知识预设的民主与法治、正当与合法之间的紧密关系出现了较难克服的内在危机。由此观之,法律解释的分析与期待,首先应置于其中的大众话语与精英话语的把握和权衡。在当下中国的法律语境中,这种把握与权衡似乎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话语”主要意指一种“意识形态”。此种“意识形态”含有知识状态和价值理路。笔者尝试用三个法律实践分析大众话语与精英话语制约下的解释方法在法律解释中的肌理纹路。
1、房屋合建。房屋合建在我国已是较为普遍的民事行为。通常情况下,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待房屋建成之后,双方依约定化分房屋产权,这便是常说的房屋合建。由于土地、资金和房屋等资源的相对稀缺,这种行为得到人们较为广泛的赞同或默认。一般而言,房屋所有权视土地使用权而定,没有土地使用权便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双方约定合建房屋的行为实质上包含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我国若干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非法转让,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经由政府批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解释法律本文以认定合建房屋的有效或无效。
2、企业间相互借贷。与房屋合建类似,我国企业(指无权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间借贷也是颇为普遍的,在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下,这种借贷尤其广泛。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实施借贷行为超出了自己的经营范围。有关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经营借贷业务的机构只能是金融机构或国家批准的非金融机构。然而,人们总是认为,这类借贷行为是可理解的,当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尊重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又是真实自愿时,则更应当予以准许。目前的问题也是:如何解释法律本文以认定这类借贷行为的有效或无效。
3、“安乐死”剥夺他人生命。“安乐死”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已出现多起这样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一般使用无痛苦的方法使不治之症患者停止生命,而且这种行为通常经过患者本人同意。虽然在某些国家法律已明文规定允许这类行为,但在我国法律尚未准许。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样,在大多数人对此行为持理解态度时,法律适用者必须解释法律本文以决定该行为是否应予准许。
在法律实践中,针对上述三个法律解释问题,人们可以发现,某些法律解释者的较为浅显直接的主张一般是以如下方式展开的:以社会需要、经济发展或民众要求为根据,甚至以法律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依据,认为房屋合建、相互借贷和“安乐死”应当获得法律上的认可。这种主张通常暗示了法律解释中的大众话语,其潜在叙事策略在于主张法律本身就是社会需要、经济发展和民众要求的集中体现,法律与公平正义应是同构的,法律的根本基础在于民众的愿望诉求。大众话语并不完全无视法律的规定,而是不大在乎法律体系的内在秩序,仅强调当法律和外在的社会价值发生对立冲突时,应以后者作为规范要求的最终依据。由于这种法律解释是以法律的外在社会价值为基点,其结论通常便指向了单直观的大众目标。不难觉察,大众话语制约的法律解释暗含了一种法律范围内的“民主”与“正当”的元叙事。
但是,某些法律解释者的较为职业化的主张一般是以另种方式展开的:首先思考法律的各种相关规定,并探求法律的目的、精神、原则,同时以法律理论作为推理依托,来确定针对具体事实的法律结论。他们首先会给予房屋合建、相互借贷和“安乐死”等行为以法律上的效力定位,然后再略微结合法律外在的各种价值,思考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这种主张时常展现了法律解释中的精英话语,其内在出发点是确信法律本身就具有极为重要的追求意义,而作为法律适用中的法律官员,其职责首先在于严格地服从法律。这本身是“法治”的前提要求,或曰作为科层的法律解释者的“政治道德”的特殊要求。精英话语并不完全忽视法律的各种外在价值,只是尤为强调从法律内在价值反观法律的外在价值。可以看到,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律解释大多是以法律规定及法律体系的内在秩序作为推理起点的。因此,其解释结论总是以法律的明确规范或原则为根据,认定上述三类行为是无效的。换言之,以法律文本作为起点的这种法律解释结论通常以法律的内在价值作为最终目标。与大众话语相对,精英话语制约下的法律解释暗含了“法治”与“合法”的元叙事。
由于不同的背景文化品格,大众话语式的法律解释显露了情绪化、理想化和普遍化的倾向,而精英话语式的法律解释则显露了理性化、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倾向。前者不仅以政治、经济、道德或习惯等领域中的价值理念为基点,而且其语汇如“民意”、“需求”、“情理”等,也是普遍取自这些领域。在这些价值理念和语汇背后的知识状态,表现为对法律观念的一种宽松理解,即对已有的法律话语筑造的学科意念表达了重塑的企盼。后者虽然最终是以政治、经济、道德或习惯等领域中的价值取向为圭臬,但其总要以“法治”、“依法裁决”、“法律的内在体系”、“法律的原则(精神或目的)”等语汇的使用为标志。其价值取向和语汇隐藏的知识状态展示为对法律观念的一种“保守”心态,即对现存的法律话语圈定的学科设想表达了维护的姿态。因此,大众话语中的解释机制一般是以“探究法律应当是什么”来表现的。精英话语中的解释机制一般是以“探究法律实际是什么”来表现的。在后者中,即使解释者以法律的外在价值为最终目标,其也仍然认为所作的法律结论是法律本身的内在要求。在法律制度文化的语境中,由于学科知识固有的意识形态作用,大众话语的法律解释时常处于边缘化甚至被放逐的地位,而精英话语的法律解释则基本占据了中心位置。
在法律解释的过程中,两种话语不仅在具体层面上确定了法律是什么,而且在抽象层面上确定了法律是什么。这是说,它们不仅确定了针对房屋合建、相互借贷和“安乐死”的具体法律内容是什么,而且确定了一般的法律概念是什么,从而将各自话语的知识内容在具体和抽象两个层面上凸现出来。在大众话语中,解释者认为,法律的具体内容应当是:如果房屋合建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而且房屋合建的目的在于自用而非土地出租或倒卖,那么合建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出借资金方是以帮助借款方缓解资金困难为目的,而且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借贷利率,则借贷行为有效;如果在患者(有不治之症且痛苦异常)本人的明示要求下并遵循一定程序安乐促其死亡,则不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解释者会认为,在一般意义上,法律一方面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明文规定的具体行为规则,另一方面是指在社会中应当存在的符合公众多数愿望的行为规范。而在精英话语中,法律解释者较多认为,法律的具体内容是:房屋合建属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除经有关部门补办有关建房手续外,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无权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相互借贷,超越了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并且逃避了国家有关机构的金融管理,其行为无效:“安乐”促使他人死亡,对社会仍有一定的危害性,属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解释者会认为,在一般意义上,法律不仅包括明文规定的具体行为规则,而且包括法律的目的、精神及原则,包括可以从这些目的、精神及原则推论出的“隐含的具体行为规则”。大众话语和精英话语的各自知识内容,自然决定了法律学科知识的意识形态对前者的贬抑和对后者的青睐。当然,在学科话语的背景中谈论大众话语与精英话语“解释”的分野,并不意味着后者只具有单一性和统一性。在追求法律内在价值的过程中,精英话语控制下的法律读者仍会具有不同的具体解释结论。正如在大众阶层内,主体会对“情理”、“需求”等观念具有不同理解解释一样,在法律科层内,读者对法律的“内在要求”、“内在一致性”也会具有不同的阐明或诠释。
通过各自的解释机制,两种话语试图解决法律解释的两个基本问题:解释方法的选择和这种选择的实质理由的确证。前者涉及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后者涉及法律解释的本体论。前者要求法律解释的表面技术学,后者要求法律解释的深层政治学。可以看出,在解释的实际过程中,两种话语都想取得方法上以及理由上的“霸权”地位,当两种话语导致的解释发生冲突不可调和时,这种“霸权”争夺尤为激烈。
参考文献:
《解释的难题》朱苏力著
《法律及其本土资源》朱苏力著
论文摘要总结棉花斜纹夜蛾发生规律及特点,针对引起棉花斜纹夜蛾暴发原因,提出农业和化学防治技术措施。
斜纹夜蛾属鳞翅目、夜蛾科,别名莲纹夜蛾,全国均有分布。
斜纹夜蛾历史上只作为蔬菜害虫,数量不大,但极具暴发潜能,一旦生态控制因子丧失,幼虫生存率大幅提高,60多种作物受到掳掠,为害棉田,棉株被洗劫成光杆。
1发生规律及特点
斜纹夜蛾1年发生5代,各生期几乎与棉铃虫和甜菜夜蛾同步,但对环境的要求却大相径庭。斜纹夜蛾要求适温25~28℃、高湿90%左右,最高温度超过38℃时卵不孵化,幼虫及蛹出现反常兴奋,代谢失调,发育出现短暂中断;土壤含水量低于20%,幼虫不能正常化蛹,成虫将无法展翅。由于怕旱怕热的习性,在长期的生存竞争中,形成了卵的孵化以早晚为多,幼虫取食以早晚为盛,成虫选择生长茂密、植株高大的荫蔽棉田产卵,以逃避烈日烘烤。
2暴发原因
斜纹夜蛾虽然要求适温、高湿,但暴发为害均在长期干旱、骄阳似火的年份,历史上“梅天不霉”,高温季节提前,即梅季(6月11日至7月10日)30d时间,平均气温高于或接近28℃(常年低于26℃),雨量少于100mm(常年300mm以上),伏秋连续干旱的反常气候,才在沿江广大地域内暴发成灾。原因是这种气候使天敌数量锐减,斜纹夜蛾得到解脱,幼虫存活率大幅提高而猖獗危害。
斜纹夜蛾的“食客”众多,捕食性天敌较为直观,梅雨明显的沿江棉区捕食性蜘蛛占绝对优势,蟾蜍和青蛙也是大张挞伐的英雄,它们对猎物具有特殊的搜索能力,繁殖力强,正常年份种群波动小,是棉田生态中稳定的“卫戌”部队。据研究,寄生性天敌种类更多,攻击反应敏捷,围歼贡献更大。6月中旬至7月上旬,正值各类蜘蛛大量产卵扩充战斗力的阶段,若28℃高温提前到梅雨季节,相对湿度低于78%,除沟边和土面的豹蛛外,棉蛛上的各类蜘蛛都停止产卵,已孵出的若蛛生存率大幅下降;伏秋连续干旱,将进一步加速蜘蛛减员。长期干旱,蟾蜍和蛙类的后代的生存基地减少,种群数量降低。寄生蜂在低温环境中也会出现羽化不全的现象。天敌“兵源”骤减,战斗力低下,这是斜纹夜蛾在并不喜欢的干旱气候年能够猖獗的原因。常规年份,不恰当地使用农药,也易引起斜纹夜蛾暴发成灾。1998年,出现两度梅雨,蜘蛛种群丰富,由于受到1997年棉铃虫暴发阴影的笼罩,我市周边棉区的全程用药,至8月17日,已用药8次以上,致使天敌荡然无存,不仅造成棉铃虫人为猖獗,连最易招引天敌的斜纹夜蛾,也在吃光黄豆、山芋叶片后,爬满田埂、大道,集体大逃亡。
多年经验积累,预测棉田斜纹夜蛾暴发指标:①当年出现空梅;②在蔬菜等前作物上斜纹夜蛾幼虫体色由黄绿色转变为黑褐色,特别是纯黑色;③7月中旬后,发现池塘荷叶被初孵幼虫群取食残留的白色下表皮即预示着将在棉田暴发。
3防治技术
(1)在棉田管理过程中,发现卵块及时摘除,必要时把有初孵幼虫的叶片集中烧毁。
(2)成虫发生期设置黑光灯诱杀成虫。
(3)在幼虫3龄以前,午后或傍晚喷洒5%锐劲特悬浮剂1500倍液。
(4)使用“断前绝后”的病毒制剂。由安徽绩溪生产可致瘟疫流行的1%奥绿1号悬浮剂,是优选夜蛾杆状核多角体病毒,辅以高活性组织,能使34种鳞翅目害虫感染瘟疫。瘟虫相互传染,循环往复,祸及子孙,起到持续控害的作用,是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微生物制剂。使用500~1000倍1~10d的药效由79%上升至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