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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清代书法理论;碑学审美意识;剖析
1引言
政治社会的没落,并未阻碍清朝书法文化发展。相较于前代,其书法理论著作更加完善,也更具思想性及创新性。清代有很多书法类史书,涵盖内容及发展理论极为丰富,多为散文、书文及直观艺术表现形式。外部社会环境使该时期文化思想变化趋于复杂化,审美意识也发展了相应的改变,于碑学文化研究极为有利。
2碑学概念界定
“碑学”一词,最早提出者是康有为,虽并无明确定义,但是可从其理论著作中窥得一二。康有为的“碑学”自清代以来,多对秦汉、六朝碑版的书法审美意识、书法史官和创作实践等进行推崇。当代,也有部分学者经研究之后,对碑帖概念加以阐释。清代中期之前,历史地位使然,多推崇帖学,其在书法史上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而碑学主张汉、魏、南北朝碑板石刻书法。无论是审美主张,还是创作实践,都善从碑刻中取材,并对其进行模仿。碑学作为一种书法文化形态,非寥寥数语所能概况,不同学者,对其认识和解读存在差别,其对清代书法审美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
3清代碑学兴起的意义
首先,清代碑学的兴起,使书法创新之源更加丰富。康有为最先对帖学的靡弱之风持否定态度,对崇帖提出质疑,并推崇碑学。碑学的兴起使我国书法文化更具活力,名家辈出,很多人都在书法上颇有造诣,而且取得了巨大成就。其次,清代碑学的兴起,挽救了帖学的靡弱书风。清代碑学活动最早起源于民间,尤以隶书成就最为突出。名家学者们纷纷取法碑学,为后期碑帖结合的书法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三,碑学兴起,体现了变的可贵,使我国书法艺术风格更加丰富,有利于后世研究及传承。
4清代书法理论的碑学意识发展
4.1萌芽阶段
依从于前期发展形态,将清末碑学风气作为重点探讨对象。撰写方式不同,使古代碑文创造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自古以来,文人都喜好游览山川盛景,而访碑活动也逐渐盛行起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有专业从事拓片贩卖的商户,官僚也将碑刻作为一种重要礼品及社交形式。为获得优质碑文,使其原有书法形式不被破坏,很多学者在拓碑过程中,都极为专业。这不仅仅是一种书法表现形式,更是古人意趣品味的象征。清末初期,碑文社会热度极高,利于文化领域碑文观念的形成和发展。该背景下,学者的书法形式存在差异化特征,其由最初对碑文鉴定,演变为对碑刻书法的欣赏,最终发展为含古拙美的汉碑形式,在书法研究及发展中的价值也日渐凸显。
4.2尚碑意识的出现
该时期,碑学理论的发展,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源于傅山逻辑的“拙与丑”;第二,根源于篆隶传统的“取法乎上”;第三,以“古朴奇崛”,肯定北朝书法审美价值。
(1)“拙美”意识由傅山提出。傅山对自己的笔墨极为爱惜,很少为他人提笔。其秉承的是一种矜持的书法创作态度,耿介而又不失率性。他尤善狂草,字体郁勃洒脱,并未片面强调拙、丑、真率、支离等美学发展形式,而是告诫人们在书法创作中要免于轻浮、巧媚,以将相关审美价值凸显出来。除却理论研究之外,其更是在书法创造中,对该审美意识进行了尝试性应用,对书法创造的本质意义持肯定态度,影响了后期书法形式变革及碑派书风、碑学理论发展。建构传统书法时,融入碑文创造方式,为帖学发展提供了无限契机。
(2)在取法方面,以篆隶为传统根源,将传统书法与新型碑学特色相结合,提升审美认知。隶书讲求圆、瘦、参差。古之大家都以“瘦劲”作为书法常规审美标准。篆隶很严格,稍有疏忽,便会影响书法的整体价值和美观度。该书法传统,使人们对帖学审美内涵具备清晰的认知,推动了清代书法由帖向碑的演变。
(3)“古朴奇崛”,是对北朝碑刻的直观化评价。该时期的书学虽然古意犹存,却也具备精拔粹美的特性。书法作品中已摒弃了专取妍媚的帖学风气,对北朝书法的古朴自然、奇崛变化持肯定和认可态度,使清代书法发展由帖转变为碑,倡导奇崛变化之美。书法家们也多效法北碑。
4.3碑学意识的确立
(1)阮元“二论”审美追求。古风创造及发展在汉魏时期尤为盛行,经学、金石等,在书学创造中应用较为普遍,为碑学思想的确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以传统帖学拓展为目的,使传统单一审美形式发生了改变,为书法研究及发展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基础。阮元常对碑帖持公允评价,认为不同时期、种类的碑帖都有其各自的特色。他的碑学立场非常分明,提高了书法学家及爱好者对北碑的关注度,并加以效仿。其改变了传统书法审美形态,为书法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并对清代书法理论碑学审美意识的形成,起推动作用。
(2)篆分遗意。说起清代碑学,不得不提包世臣。作为该领域代表人物,他有自身独特的碑学审美主张。因仕途受挫,其书法美学中@示的是一种布衣心态。其在隐居过程中,进行刻书整理,将平生著述汇聚印版。他继承阮元碑学思想的同时,又有所创新。包世臣在《艺舟双揖》中,针对篆分遗意进行审美标准创造,无论是线条,还是笔触,均讲求平和、简净。碑帖转型期,他试图整合各类书法之美,却遭受相关学者的诟病,其面临的文化及审美境遇是难以估量的。
5清代书法理论碑学意识代表人物解读
5.1康有为
康有为在书学上进行了理论创新,主张“尊碑”,对碑学文化极为推崇。其曾在《尊碑》中,提出,将帖学与碑学对立。康有为使书体发生改变,以传统书法形式呈现。书法形式发展与社会风俗具有很大文化视角相关陛,其与政治思想变化的关联性也是不可否定的。
将“篆分遗意”作为理论基础,进行界定。康有为在碑学创造形式上讲求创新,实现了“十美可宗”碑学审美系统构建。其经过对魏碑中的十六种审美风格进行分析,以“备魏”对魏碑进行解读和形容。审美体系建构中,涉及到的词汇内容较多,而审美意识的表达也呈现多样化特征。因而,康有为在思想层面,使传统书法的审美形式更加开阔,对书法审美意识创作具有积极影响。其又因理论表达方式过于偏激,与后世该领域研究存在较大偏差及跨度,使近代书法建设及发展中,仍存在些许桎梏。
5.2刘熙载
书法本体的考量以意象关系为主。我国古典美学范畴内,意象关系多以立象尽意,针对部分难以进行含义阐释的,可以形象化的方式呈现,以使其得到充分解释及传达。刘熙载在《书概》中,对书法和意象关系进行阐明,将《易》作为书法思想的建构基础,借助综合性的美学意味,对书象进行阐释和表达,而后者的形态表现又是多样化的。意和象分别指代的是书法的基础形式和功能用途,书法创作过程中的情感传达多通过“意”实现。刘熙载认为,审美价值的体现为。
(1)虚静之心。书法家在审美过程中,注重物象与心意之间的融合,将精神层面的内容作为艺术表达过程中的主体。
(2)艺术共感。保持虚静之心的同时,使审美价值创造更具深度,其有助于艺术与道德双重精神表达的形成。
(3)妙悟。其主要是指书法家对艺术进行想象,具备象征特陛。
刘熙载在剖析清代书法理论碑学审美意识时候,通过拓展传统生熟观,经技术解放,使精神世界更加充实和自由。其在熟后求生。借助生对原有生疏观念进行扩展,演变为生趣、生意。同时,进行美丑论证,使美学创造过程中的书法审美更具表现空间,而在审美尺度之间也实现了平衡。碑刻书法领域,丑已不再是传统层面的概念定义,其是对书法艺术最为天然和直率的表现,实现了碑学审美意识的拓展和深化。作为一种书法艺术表现形式,碑学具备很高的审美理想。以“骨气”之说,批评书法形式,从根本上领悟其审美内涵及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