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

第1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我镇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位同志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目前,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共有49人,其中:公务员20名,事业编制29名,通过民主测评,考核共评出公务员优秀3名,称职16名,不确定等次1名;事业人员优秀3名,合格26名。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镇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

第2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考核工作

在处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年初综合办公室牵头做好2015年度局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各项准备工作,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为做好2016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综合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梳理了涉及我处的各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中市领导组织推动项目、市水务局重点工作、局绩效考评业务工作实绩指标三个方面。及时转发了《市水务局局属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对涉及综合办公室的绩效考核内容重点研究,将指标任务分解到人。年中,按照局要求及时调整了局重点工作中期分解表基建处有关部分。年底,综合办公室将牵头其他部门做好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天津市水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表》要求,一是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明确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了电脑和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二是明确了基建处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失信曝光、项目信息,重大水务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督查整改两大方面。根据工作任务,综合办公室细化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10月底前,向局办公室提供重大水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三)2016年度职代会工作

完成了2016年度职代会召开工作。综合办公室组织筹划了职工大会提案、处党委答复、会议议程、主持词、行政工作报告、工会报告、草拟决议、投票、会场布置等会议流程。

(四)2015年度职工考核推优

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我处职工考核推优工作,制定了考核推优办法。经处党委审议,共有7名同志获得2015年度考核优秀荣誉称号。这项工作移交至人事科。

(五)年中、年底工作述职

6月,组织各科室开展年中工作述职,综合办公室牵头对我处上半年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行政、党务、纪检半年工作总结,并上报局办公室。10月,牵头各部门完成了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第3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二οο*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注重抓落实,求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局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干部管理方面

1、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对局级副职后备和新增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2、完成了局机关处级以下干部的岗位竞聘工作。提拔任用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7名。

3、完成对监察支队、洁净煤管理中心、松北分局中层科级干部29名的考核,提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方案周密,民意

测评,公示考核,公平公正。

4、完成了对我局市管干部和机关全体干部人事档案审档工作。

5完成了对局属事业单位班子的考核工作,考核谈话124人次。

6.完成了4名干部和一名军嫂的安置工作。

二、机构编制

1、修改完善了局处室职能,

2、增加一个机关行政编,五个事业编。

3、起草四个县(木兰、方正、通河、延寿)独立的报告。

4、完成2005年度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与实有人数填报工作,

5、完成对部分事业单位档案的审理工作。

6、完成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库的录入与上报工作。

7、组织上报局机关处(科)级职数核定及使用情况。

8、完成部分事业单位大学生招录工作。环科院、固废招录三名研究生、两名应届毕业大学生。

三、干部培训

1、完成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报名及发放职称外语、计算机考核准考证工作。

2、4月份,市环境保护局与哈工大培训基地共同举办的第一期环境工程研究生班开学。

3、组织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局级干部培训班,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培训班。

四、职称管理

1、职称库的录入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年检工作。

2、完成高、中级政工师审档工作。

3、完成了对职称晋升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资福利

1、机关及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审批与兑现工作。

2、完成部分人员工资的调整工作。

3、调入人员的医疗证的办理。

4、事业单位工资的审批、兑现工作

六、其它工作

1、组织《公务员法》专题讲座。

2、完成了环保先进、4.22表彰,

3.完成各种上报文书40余份。

4.完成了市组织史环保部分的编写工作

第4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第5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摘 要:事业单位的长期存在是我国特有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步深入,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和其它非公益性职能部门在管理运行上的距离逐步拉大,矛盾日益突出。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事业单位中绩效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问题 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使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管理机构的撤并,公益经费的压缩,科学技术的竞争,企业民营化浪潮,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迫使事业单位必须提高效率,引入企业管理中的一些绩效管理模式,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才能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的推行,绩效管理已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管理机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单位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限制,确实还存在许多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绩效考核标准难以制定。绩效考核若要充分发挥其考核工作绩效的职能,就应当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较为明确的、可量化的考核标准。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不难看出,事业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社会公益类,大多岗位工作内容难以如企业工作一样被明确量化。同时,事业单位对各类岗位的职能分工、目标任务模糊不清,未对部门内部的任务进行标准的职位分析,甚至因人设岗,而不是因事设岗。这都导致了考核标准难以制定,事业单位的工作难以达到具体、有挑战性,且能通过努力实现的效果。于是绩效考核就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是没有考核指标,只有完全统一的考核表,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全部变成了定性描述;二是考核指标赘述,却毫无侧重,考核标准亦未结合实际体现出差异化。最终绩效考核逐渐沦为形式化,走过场,失去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设计初衷。久而久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绩效考核也不再关注,失去了兴趣。

2、奖励机制效果欠佳。奖励机制是对工作人员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是绩效考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效果相对较差,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对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不重视,几乎没有运作,事业单位薪酬中绩效工资部分一直按照固定模式发放,从根本上未起到激励的作用;二是奖励机制激励性差,主要表现在绩效考核近因效应及奖励力度单薄等。目前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中,大都遵循年度考核,部分单位会精细到季度考核或月度考核,考核期越长,近因效应越明显,造成部分工作人员对考核办法失去信任,平时工作的积极性降低。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薪酬基本固定,大多单位不会额外支付“奖励资金”,所谓的“奖励资金”全部来自被惩罚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于考核结果没有拉开档次,所以惩罚的资金与奖励的资金都不大,这种内部得失平衡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效果也可想而知。

3、绩效考核操作过程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大多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依靠的还是简单考核登记表,工作人员填好后,由各层领导根据工作总结及平时考核进行年度考核,甚至有的领导会凭其本身印象,或者直接就是一个老好人的形象给出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这个的考核方法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考核不全面,考核主体比较单一,考核所进行的具体标准内容也不够细致和系统,考核过程缺乏更多相关人的参与,考核结果失真。此外,针对考核内容只有“合格”、“优秀”、“不合格”等笼统的评价方式,且考核结果集中在“合格”等次上,“优秀”考核结果甚至会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如此既不能体现工作内容重要性的层次,也不能表现出工作人员的真实能力。

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改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首先,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流程制度、考核结果公开制度以及绩效奖励制度等,使各项考核项目均有章可依。其次,结合事业单位特性以及各岗位具体职责与权益范围,抓住关键事件、提炼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绩效标准,重点是要找出能够真正评价工作人员业绩的绩效指标,加以量化;再次,根据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选择恰当且具有一定可信度与有效性的考核方式,及时、准确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应人员及部门领导,在帮助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不足,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提供了岗位调整与薪资调整的依据;最后,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需对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内个人绩效与整体绩效的动态管理进行实时监督,以此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强化绩效考核效果。绩效考核效果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长久实施的支柱。绩效考核结果只有紧密地配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以及技能培训,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在奖励机制方面,应适当改变绩效薪酬来源,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扩大绩效工资总额,以提高现行绩效考核结果的奖励力度;或者多元化奖励办法,如提供精神文化建设的奖励等。同时,以部门为考核主体,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奖励,这样每个部门就有动力去考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有积极性去主动提高部门效能,以个人为考核主体是同样的道理。

3、完善绩效考核方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需要采取精细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首先,需要区别管理、技术及工勤等岗位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其次,增加考核次数,降低考核周期,并根据工作内容重要性进行分层次考核,如完成每月工作内容共计10分,由个人分配重要任务占7分,其他不重要或日常事务占3分,直属领导审核是否分配妥当,直至月度考核时,可分别评分;最后,强化沟通交流,保证考核反馈的有效性,及时完善考核方法及考核体系。

三、结语

事业单位只有做到从思想上重视绩效考核,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及体系,切实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考核效果,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多方位地调动考核积极性,真正考核出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才能让工作人员充分感受到考核的意义,发自内心的融入绩效考核中,改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高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能力和公益服务目的。

参考文献:

第6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在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办公室人员尽职尽责、主动作为、踏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所检测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充分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上传下达及时到位,在会议通知,所务会决定,市局及上级来电等方面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

2、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单位宗旨变更相关事宜,保障全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协助实验室管理科完成CNAS复评审、“二合一”现场评审,保障好后勤工作。

4、文件管理规范高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登记、流转、文件一百余份,未出现文件办理延误而影响工作的事情发生,全年共计印发检测所文件20份,下发办公室函59份,会议纪要11期,周志13期,保障了全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开展2019年基础工作专项行动自查自评,并上报2019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和提升基础工作自评表。

第7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为全面检查2008年年终考核以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鄂财编发[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将半年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2009年上半年考核,主要以集中封闭式考核为主,结合日常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中:集中考核分值按70%折算,日常考核分值按30%折算。集中考核时间为7月中旬,数据上传功能关闭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范围及评分标准

(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网上公开情况(36分)

主要包括:

1、鄂财编办发[2008]5号文件规定、2008年11月1日以后下达的专项资金,鄂财编发[2009]1号文件规定、2009年6月1日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具体见附件1);

2、2008年年终集中考核时各地应公开未公开和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专项资金。

按公开时限要求应公开、资金未分配的,必须公开资金总表,并说明原因。若某项资金全省40%以上县市区已详细公开,则该地该项资金在公开了资金总表并说明了原因的情况下,仍按未及时公开处理,扣2分。

对未经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开办”)批准,随意减少专项资金上网项数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专项资金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网上公开情况(27分)

考核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内容。

1.编制信息全面、及时(2分)

要求全面公开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所公开信息应符合保密规定。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发生变化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更新,并同时更新编制概况。

扣分标准:凡是信息不全面、不完整,扣1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分;不符合保密规定的,扣2分。

2.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3分)

要求有文字说明和相关表格,如实反映各类机构总数、各类编制总数、各类人员总数等情况。各地行政编制总数不得大于省编办核定下达数;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应与上年年报数据大体相同,出入较大的应说明理由;总体情况应分实际和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实际与公开情况应基本一至,有较大出入的应说明理由;各项数据对应关系准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公开情况。其机构编制总体情况放在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下。

扣分标准:行政编制总数大于省编办核定下达数,扣3分;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上年年报数据相差较大,又无合理说明,扣1分;未分实际和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实际与公开情况相差较大,又无合理说明,扣0.5分;文字说明和表格缺一项扣0.5分;机构编制总体情况未放在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下,扣0.5分;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出现一次扣0.5分。共扣完3分为止。

3.单位主要职责填写具体、完整,未核定的要予以说明(1分)

扣分标准:空缺又不说明理由的,一个单位扣0.5分;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一个单位扣0.2分。共扣完1分为止。

4.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内容完整、填写规范(3分)

扣分标准:凡出现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处扣0.2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处扣0.1分。共扣完3分为止。

5.单位内设机构基本情况填写准确、规范(1分)

要求所填写的内设机构必须是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其个数应与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表中填写的个数相同。

扣分标准:出现内容空缺,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

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共扣完1分为止。

6.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填写真实、规范、准确、完整(4分)

要求在职在编人员数不得超过编制数,所占编制类别中的各项编制使用数不得大于各类编制核定数。

扣分标准:凡出现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人扣0.2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人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共扣完4分为止。

7.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落实实名制情况(8分)

要求公开的行政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应全部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扣分标准:以100%为基数,实名制单位每减少5%扣2分,直到扣完8分为止;未取消老干编制和其他自定编制的机关,按未落实编制实名制处理。

8、事业单位推行编制管理实名制情况(5分)

要求网上公开的单位80%以上实行实名制,有编制无人和有人无编的单位不作实名制基数统计。

扣分标准:以80%为基数,实名制单位每减少5%扣1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

(三)咨询投诉互动工作(15分)

考核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答复处理情况。评分标准为:

1.对申请删除的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能及时准确地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得到确认,对上级转来的各种咨询投诉件能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2分。

2.对有效的咨询投诉建议(包括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且用语准确谦和或处理恰当(即答复合格),13分。其中:

(1)对应回复未回复的,每条扣1分;对咨询投诉标题已涉及个人人身攻击或隐私、攻击国家社会的,应属不予公开答复范围而公开答复的,每条扣1分,扣完13分为止;

(2)经确认为未及时回复的,每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对答复处理敷衍了事,用语不规范,以及咨询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反复咨询投诉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扣完13分为止;

(4)对任意扩大或缩小“使用密码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13分。

(四)宣传、信息与查询工作(11分)

本项考核以各地网上“公示公告”或“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财政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为依据。

1.宣传查询情况,6分。

(1)能够发挥农村中心文化户、科技中心户、文化科技屋(户)及其他有上网条件的农户(简称农户查询点),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等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查询活动,2分。

所有农户查询点必需在网站首页“查询点专栏”公布具体的村、组、户名、电话等相关情况。

本小项对26个城中区,不作硬性要求;对市州直,主要考核其是否督办检查、宣传报道。

(2)继续做好利用中小学电脑课、农民工培训电子技术课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活动。

本小项对26个城中区,分值为4分,主要考核中小学电脑课是否引入政务公开宣传查询。有关要求通知、宣传查询及授课情况要及时在网上公开。

除26个城中区外,其他市州直、县市区本小项分值为2分。

(3)组织流动宣传查询,2分。

每次流动宣传查询必须要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查询情况等信息。

2.政务信息,4分。

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符合保密规定。

(1)政务公开新闻,2分。

要求每月至少有两条以上的反映本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动态信息。

(2)财政、编制政务信息,2分。

要求各项政务信息能及时更新,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编制部门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免费查询点,1分。

主要由省公开办通过电话匿名咨询形式考核。

年底考核将仍由省财政厅驻各地财政监督办事处采取实地暗访和电话咨询形式组织考核,具体分值及扣分标准另行制定。

(五)日常组织领导及技术保障工作(11分)

1.日常组织领导,4分

(1)专班人员到位,1分。

(2)半年工作总结,1分。

半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半年工作基本情况(政务公开信息条数、专项资金项数及金额、机构人员编制更新人次、咨询投诉答复处理条数、流动查询次数等)、主要做法,下步工作安排等。涉及成效部分最好用事例和数据说明。

请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于7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所属每个县市区总结作为一个独立附件)报省公开办邮箱(hb_zw@,文件名为“××市州半年工作总结”)。

(3)半年自评自考能按省里要求严格落实的,1分。

自评自考要按照省定评分标准,本着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评判。

7月10日前,要将填写完整的自评自考评分表(共×张)及自评自考情况说明在本地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开。

各地要将专项资金未公开未分配、咨询投诉未答复处理等有关情况的说明作为自评自考情况说明文件的附件,以便省集中考核时予以审定。

(4)省公开办布置的其他工作能全面落实的,1分。

对经媒体曝光或件反映公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能在48小时内将情况报省公开办;或对群众反映的资金分配涉嫌弄虚作假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及个人“吃空饷”等重要线索,检查处理结果不能及时报省公开办的,日常组织领导直接按不合格处理,扣3分。

2.技术保障,7分。

(1)要求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并制定系统管理和安全措施、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培训计划等制度,2分;

(2)网站有本地特色、主题突出,风格一致,1分;

(3)页面美观、文字和图片大小适当、布局合理,1分;

(4)页面调用正确,1分;

(5)网站首页设置免费查询点专栏,1分;

要求所有查询点必需在此专栏公布每个查询点的具体地址、负责人、电话等相关情况。

(6)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准确,1分。

三、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半年考核成绩占全年成绩的40%。

市州考核成绩继续与所属县、市、区考核成绩挂钩,具体计算办法按鄂财编发[2007]2号文件执行。

考核结果经省公开办领导审定后通报全省。

附件:(待正式文件下发)

1、2009年上半年集中考核财政专项资金目录

第8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考核验收内容:

(一)《*区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工作领导和运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贯彻“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目标要求的情况;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办事的情况及成效。

二、考核验收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验收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各街道、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对辖区、系统内单位的检查。

四、考核验收工作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考核设置扣分和加分标准,扣分、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础分为限。

五、考核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为组长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五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具体组织抽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经由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参加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组织自查、检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5月下旬)。区考核验收工作小组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第9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