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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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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第1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极速发展,食品确实越来越多样化、充足化、新鲜化、美观化。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却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同时,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也是越发的加大。

记得上大学时有一位教授说过这样一个真实事例:他的两个法学博士同学移民去了加拿大,一个在超市从事搬运工工作,另外一个在幼儿园当老师。同学们非常不解,便问:为什么不在中国要移民加拿大呢?教授回答:他那同学说得是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想想看,中国的食品有几样是安全的?看看我们现在吃的猪肉,食品添加剂太多,三个来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吃排骨现在连骨头都不用吐了。前不久媒体不还说咱们国家60%的猪肉都添加了瘦肉精吗?……

是啊,吃肉都不用吐骨头了,原本一两年生长期的猪现在也就两三个月就能长到两百多斤,这又是何其的夸张。笔者也是一个地地道道从农村出来的,记得当年家里养猪时能养到两百斤至少也得养上一年半之久,而如今,笔者虽然生活在大都市,吃的东西却远不如八九十年代。这不是人们生活水平的倒退又是什么呢?

记得上小学时,课文里面就有一则“拔苗助长”的寓言故事,然而孩子们是代代学,而一旦长大后却为了各自的私利,重复着“拔苗助长”,而且越发的不可收拾,在坑害别人的同时,却也在坑害着自己及家人。因为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着个类食品、个类人群,而是关乎着各类食品及全民安全,这是关乎全体国人生命及健康的大事。

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毒大米、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最近,因“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又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头浪尖。食品安全问题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劣影响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据商务部《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据调查,全国5万多家食品零售企业中建立检测中心的不足1%;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此外,检测体系不健全,还表现为各部门的检测工作缺少协调,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落后。这无不与政府质监部门存在直接的联系。

第2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现状;对策

近年来,国内市场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如广州假酒中毒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商务部关于《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上市食品安全仍存在添加剂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国计民生,理应得到关注。

本文为了对这一问题展开更有力的分析,特在问卷星网站制作了调查问卷,耗时一个月在全国范围内以随机的方法来获取相关第一手资料,得到有效问卷168份。

一、信度分析(即可靠性分析)

结合本问卷的问答特点,在把字符型数据变成数字型数据后,采用SPSS18.0软件默认的克朗巴哈(Cronbach)Alpha系数法进行信度分析检验,结果如下:

经验上,若Cronbach Alpha值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在改变数据类型的10个项目中,其整体可靠性为0.383,在0.35到0.7之间,表示可信度尚可。

事实上,在删除某些项目之后,各个方面的信度可能会超过0.383,即表示具有更高的信度。

假设删除年龄段这个项目后,其余9个项目的可靠性为0.446>0.383,表示这9个项目的可靠性更高。

再假设删除年龄段,居住地,性别,学历这4个项目后,对其余6个项目的可靠性分析,可以看出,其余6个项目的可靠性为0.457>0.446>0.383,表示这6个项目的可靠性更高。从以上分析可知,这组数据整体可靠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二、独立样本的t检验

为了对问卷中所涉及因素跟直接或间接反映城乡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现状的问题作相关性分析,结合数据自身的特点,我们利用SPSS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独立样本的t检验分析,若置信区间取95%,显著性水平取0.05,结果如下所示:

第一,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是否知晓2011年双汇火腿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19.437,Sig.=0.000,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00

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有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不相等行中得到P=0.034

第二,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平常有没有注意过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报道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0.029,Sig.=0.865,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865>0.05,可以认为方差是齐性的(即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

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相等行中得到P=0.365>0.05,故接受假设,即城乡居民对于平常有没有注意过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报道是没有显著差异的。

第三,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平常买东西最注重食品的哪一方面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0.237,Sig.=0.627,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627>0.05,可以认为方差是齐性的(即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相等行中得到P=0.454>0.05,故接受假设,即城乡居民对于平常买东西最注重食品的哪一方面是没有显著差异的。

第四,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在知道了双汇火腿出了安全问题以后您以后还会购买双汇火腿与否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0.367,Sig.=0.546,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546>0.05,可以认为方差是齐性的(即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

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相等行中得到P=0.478>0.05,故接受假设,即城乡居民对于在知道了双汇火腿出了安全问题以后您以后还会购买双汇火腿与否这个问题上是没有显著差异的。

第四,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您会要求赔偿与否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0.020,Sig.=0.887,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887>0.05,可以认为方差是齐性的(即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

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相等行中得到P=0.558>0.05,故接受假设,即城乡居民对于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您会要求赔偿与否这一问题上是不存在显著差异的。

第五,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在知道了某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会否告知其他好友的分析。表中Levene’s为方差齐性检验,得结果F=0.765,Sig.=0.383,显著性水平为0.05,由于P=0.383>0.05,可以认为方差是齐性的(即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

由于两个总体方差无显著差异,故推断结果从假设方差相等行中得到P=0.664>0.05,故接受假设,即城乡居民对于在知道了某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会否告知其他好友这一问题上是不存在显著差异的。

三、实例分析小结

从调查问卷所得到的168份问卷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已经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了解和认识方面虽有些微差异,但总体来说,我国城乡消费者总体上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重视和关注,即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社会整体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意识还有待改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并且食品行业是否健康发展不仅会影响到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态势。因此,就食品安全问题本身的严峻性而言,重视并解决好这一问题迫在眉睫。改善乃至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加强相关建设与监督,更需要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以身作则,相互监督,共同促进我国食品产业安全、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里特.食物安全与安全饮食[J].中国食品学报,2003(3) 75.

第3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英国一项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一的成年男人有孤独感,而40岁出头的人是最孤独的一群。参加调查的研究人员说:“孤独对健康构成威胁,容易诱发心脏病和抑郁症,还可能导致家庭暴力等问题。”研究人员强调,消除孤独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孤独对健康的危害不亚于肥胖。

改剂型药品无缘商品名

SFDA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一药多名”问题,强调药品通用名称必须突出显著,并对商品名及商标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定。

放射诊疗成督点

卫生部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检查: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与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辐射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事故应急准备情况等。

违法败诉个人负责

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败诉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广州三成小学生性成熟

根据广州市卫生保健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小学五、六年级,已有30%左右的男孩和女孩分别出现遗精、月经初潮等生理现象。只有一半的教师“简单地”向学生宣传过性健康知识,而有29.4%的教师完全没有向学生讲过;只有42.6%的家长曾向孩子简单讲过月经和遗精,而有22%的家长承认自己从没有向孩子讲过性健康知识,有19.9%的家长承认自己不知道孩子遗精或月经情况。

八成市民关注食品安全

上海首份“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报告”显示,逾8成市民表示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有4成左右的市民对食品安全现状表示“担心”。调查报告显示,“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量较高”,成为目前上海市民最为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此外,”病死牲畜肉”“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水产品中添加禁用化学物质””注水肉”等问题的关注率也均超过40%。

临床实验室出台新法

卫生部日前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等。

键盘细菌是公厕400倍

北京一家医院调查结果显示,网吧里电脑键盘中,有害细菌比公厕的细菌高出400倍。被污染的电脑容易传播疾病,可能会引起皮肤感染性疾病(如疱疹)、消化道疾病(如腹泻)、手癣等。一些长期泡在网吧的人会不明原因患上皮肤病、眼病和胃肠道疾病,原因可能就是不注意电脑键盘和鼠标的卫生清理及消毒而引发的。

中药注射剂暂停报批

2005年末,因为安全性问题,SFDA一纸禁令停止了葛根素注射剂的注册报批。近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再次以专题形式通报了葛根素注射剂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

器官移植有新规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卫生部门遵照执行。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展肝移植以来,技术水平正在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内有500多家医院开展肝移植,每年完成的肝移植大约为3500例。国外大型移植中心再次肝移植的比例是10%―20%,国内比例比国外低,但呈增长趋势。

不得擅自组织疫苗接种

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疫苗生产、流通与预防接种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通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证,严格按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全球防治肺结核报告出笼

全球防治肺结核最新报告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在日内瓦公布了全球防治肺结核形势最新报告。报告说,2004年全球新出现了890万个肺结核病例,而死于肺结核的人数高达170万。全球大约有20亿人携带肺结核病菌。

杭州出台现榨果汁标准

杭州市质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现榨果(蔬)汁通用技术条件》推荐性际;隹明确规定了现榨果(蔬)汁的质量标准。杭州已有50多家餐饮企业承诺执行。

根据标准,现榨果(蔬)汁根据产品特性分为现榨纯汁和现榨调味汁。纯汁不能添加包括水在内的任何配科,调味汁允许添加不超过果(蔬)总量40%的饮用水及辅料。一般而言,西瓜、黄瓜、雪梨、苹果、橙子可榨取纯汁;火龙果、香蕉、芒果、猕猴桃、玉米等因水分含量不高,只能制作调味汁。

艾滋疫苗Ⅰ期临床实验顺利

我国首支自行研制的艾滋病疫苗Ⅰ期临床实验目前已完成大部分临床观察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杰日前透露,前7组的回访工作已于近日结束,最后一组第8组的回访将于6月中旬完成。届时,专家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入Ⅱ期临床实验。

台自杀率12年增2倍

根据统计,台湾地区自杀率12年来增长超过2倍,仅去年一年岛内自杀死亡人数超过4000人。台“卫生署” 的统计资料显示,从1997年起自杀已经连续八年列入岛内民众十大死因。 而自杀与忧郁症之间有高度相关性,根据岛外研究指出86%自杀者有忧郁症。

新发传染病国际防控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建议国际社会密切配合,建立新发传染病的国际防控合作机制。

他在此间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新发传染病研讨会”上代表中国卫生部提出,国际社会应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制定防控措施,建立联合防控措施,加强各经济体之间的防控技术合作与援助。

化妆品不良反应继续攀升

卫生部的2005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通报说,中国内地共监测发现化妆品不良反应1053例,比2004增加了76例。引起不良反应的普通类产品中护肤类化妆品数量最多,达到1023个;其次是抗皱类238个。引起不良反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防晒类化妆品有107个;其次是祛斑类86个。值得注意的是有52个不良反应病例与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有关,而且病变较为严重。

第4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有哪些模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1

x日我县发生了一起因甲醇中毒导致4人死亡,19人住院治疗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 月23日24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迅速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全县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级响应,采取果断措施,通过控制源头、控制嫌犯、控制市场等一系列措施,以及全县XX多名县、乡、村干部的不懈努力,按照“不漏一店、不漏一户、不漏一壶、不漏一例”的要求,彻底清查追缴假酒,确保了社会稳定。

这起甲醇中毒事件虽然是犯罪嫌疑人xx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犯罪案件,但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痛定思痛,如何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为此我们组织专班分赴各地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全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44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3家;食品经营户1289个,其中餐饮店410家,农贸市场5个,超市5家;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1533家;通过农产品认证共188个(无公害基地认定29家、产品认证149种、有机食品认证4种、绿色食品认证6种)。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其中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散、小、乱、差的状况普遍存在,是影响市场食品安全的核心因素。我县大部分食品加工企业都是小作坊,存在着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等问题,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缺乏检验设施和能力,达不到基本的生产条件,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譬如苞谷酒生产,我县共有140家白酒加工企业,其中仅有2家获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其余138家均为家庭式作坊,季节性加工,全县白酒加工企业有包装的仅有3家,其它都无产品包装,均属散装白酒,产品附加值低。

2、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秩序不够规范。一是对国家要求经营者建立的自律制度不理解,或者无能力建,工商部门发放的台帐,要么不按真实情况建,要么干脆不建,自律意识淡薄,目前全县规范建立自律制度的仅占20%。

二是裸装散装食品质量监管有空档,仅凭现有的监管手段无法辩别真伪,而裸装、散装食品大多集中在公众集中消费的集贸市场,且传统的民族的较多,如腊肉、米酒、各类粑粑等,着实令人担忧。

三是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无照经营者往往无固定门面,流动性强,或者虽有门面但隐蔽性强,经常逃避出职能部门的监管。

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是一个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对某些食品品种或生产经营行为所属环节进行明确界定。因此,实行分环节监管,容易产生部门之间职责界定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浪费监管资源,影响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隐患;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少数不法分子见利忘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此次的甲醇中毒事件,暴露出食品市场秩序混乱、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的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期,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防不胜防。近年来全国由于农药、兽药、鱼药污染造成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有所上升,城乡食品市场上出售掺杂掺假、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事例,屡禁不止,已成公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监管能力和水平,与食品产业的技术、质量水平,与企业的诚信自律程度等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将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复杂的过程。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2

这周,本校老师布置给我们一个任务——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作为本校学生的我和三名同学在一天时间内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

一、调查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以全市60名小学生为调查对象。

二、调查时间:x年x月x日

三、调查方法

我和三位同学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调查。一种是网络调查(在爸爸的帮助下,制作成网络版调查问卷,通过qq群发动调查);第二种是利用双休日进xx公园进行随机调查。

四、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本次参与调查的男生有33人,占总人数的55%;女生27人,占总人数的45%。一年级学生有15人,占总人数的25%;二年级学生有7人,占总人数的11.67%;三年级学生有3人,占总人数的5%;四年级学生有11人,占总人数的18.33%;五、六年级学生都是12人,各占总人数的20%。

从早饭吃的地方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小学生多数是比较注重的,女生比男生注重食品安全的地方多一些,国为少数(9名)男生爱在小店吃,其中竟有人爱在路边吃,而女生只有少数(3名)爱在小店吃,并没有人在路边吃。

其次,男生较爱在小滩小贩购买食品,只有少数男同学不在小店里买食品,女生多数不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只有极少数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并且男生多数在小店里购买一些属于三无食品的零食,女生只有个别去购买零食,可以说明男生不是非常注重食品安全。

有些男女生因为罐头食品较为好吃,就误以为罐头食品是卫生的,这可以说明全市可能会有极个别同学把好吃食品当成了食品安全的食品了。从以上几个方面问题及其他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小学生并不是极为重视食品安全,只要好吃,方便,就顾上食品安全性了。

五、结论与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3、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5、同学们互相提醒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出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是高的。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3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台湾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河南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亚硝酸钠、红曲红、诱惑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到目前为止,我司采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系国内生产,均索取了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我司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如换品牌均及时索证备案。

(五)企业应建立和包材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司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我司的退货均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从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三.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又有主管副总监督。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由主管吴建华负责并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我司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均有生产主管牛红月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我司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及腌制工序的原料解冻程度,投料搅拌温度、时间、抽真空时间等由品控员叶晓光负责;蒸制记录由工段长唐丽和程荣欣负责监督并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生熟区分开,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本项工作由车间主任李俊钊和李瑞彩负责。

四.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司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 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我司化验员xxx是经过正规培训学习并拿有化验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化验员。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4

一、做好源头管控

对于乳制品加工使用的原辅料质量批批检测,严控原辅料采购质量,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制度,检验合格方可用于生产,不合格原料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确保原料100%合格,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厂;建立企业原辅料采购信息档案,完善原辅料质量追溯制度。

二、严把过程质量管控

规范乳制品生产工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绝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为做到生产过程全面控制,在原料投入、杀菌、灌装等重要工序安装食品监控设施,并且原料使用有详细的记录,做到过程的追溯。

三、严格出厂检验

制定严格的检验制度,具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各种先进检验仪器,对生产的逐批产品均进行理化及微生物检验,特别加强对三聚氰胺的检测,同时对所有产品进行保温试验,检测及试验均合格方可出厂;建立和实施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从原料、辅料到成品等各环节均具有可追溯性,杜绝生产环节的不合格产品出厂,对已进入流通环节的不合格产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实施召回和销毁,并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四、履行社会承诺

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并公示企业承诺书,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和质量、法律意识,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五、落实乳品监管

加强对各乳制品生产厂和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手段;每3个月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乳制品备案。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各乳制品生产厂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无论从原辅料的进厂到产成品的出厂,均符合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要求。

食品安监工作调研报告5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第5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一、食品免检制的由来

食品免检并非一项独立的制度,只是产品免检制在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延伸。早在1999年,产品免检即由国务院决定推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于2000年制定、2001年修改相关规章予以实施。追根溯源,免检制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政府评优、社会评优有着密切的关联。早期的政府评优、社会评优,在市场经济不完善、企业需要政府扶持、消费者需要政府引导的情势下,确有将优质企业和产品推向市场、激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效。但是评优的潜在危害也日益暴露出来,较为突出的是干预了企业经营自,增加企业负担,弄虚作假、花钱买优、有偿评奖等现象严重,也间接地影响了真正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因此国务院于1991年发令停止各种评优活动。国务院的评优禁令,可能有助于上述问题的遏止,评优存在的基础却并未因此而有很大改变。政府始终将扶持优质企业和产品,作为其重要职责,而且企业也希望用光鲜的标签,助推其产品的市场营销。中国名牌、世界名牌、“著名产品”、“最有影响力产品”等的评选,在评优禁令之后,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层出不穷。在免检制下推出的免检产品,无非是其中的一种,甚至“有经济学家验证说,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其实是对企业信誉的一种奖励之说。免检制是否如设计者所愿地实现预期的合理目标呢?作为一种产品监管制度,其是否具有合法性的依据?对此,一直以来就有截然相反的认识。

二、食品免检制的支持声音

对免检制予以较多肯定的是政府和企业。全国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曾经对2006年7月以前具备有效免检资格的2152家免检企业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国产品质量免检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从扶优扶强、引导消费、促进出口、减负增效四个方面积极评价了免检制的成效,报告指出,免检企业呈现“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态势”,6项发展指标有大幅增长。由于该报告是政府在免检企业的配合下完成的,从中折射出这些企业对免检制的首肯,企业表现出对免检制的欢迎和支持不言而喻。扩大免检产品目录,加强免检产品的宣传力度,简化免检申请材料,规范地方和各部门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切实保证免检产品质量、以使企业珍惜免检荣誉,严格查处以免检为名向企业收取各种形式费用的行为等等是企业的呼声。 由此可见,在绝大多数免检企业眼中,免检制即便存有缺点,也应在坚持不放弃的前提下予以完善,毕竟作为一种政府的承诺或担保,免检给这些企业带来明显好处。然而,免检制实施未久,一些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危及人体健康问题,从而引发了公众和专家对整个免检制的质疑和批评。尽管这些“问题免检产品”在大量免检产品中,只是少数的几例,其影响力却如同几枚精确制导导弹,击中了免检制的要害。

三、食品免检制的质疑之声

食品免检制的质疑、批评声音触及免检制的绩效与合法性两个方面。一是免检产品事实上不存在。因为产品质量涉及原材料、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等等诸多因素,产品质量保持长期质量稳定,并非是不可能的,但是及其困难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二是免检产品监督管理存在弊端。在免检期间,政府对免检产品实际上处于监管真空,而免检产品在免检期间完全可能出现让消费者无法放心的产品质量问题,至于免检产品有效期满之后重新申请、审查的机制,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三是免检制没有减少消费者的交易成本。政府为企业产品作担保而需承担的风险成本,以及政府审定免检产品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最终依然是由广大消费者承担;四是免检制克服地方保护、减少企业负担的作用有限。《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抽查不得收费、国家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不得重复抽查的原则早有规定,但效果仍不明显,更何况国务院关于免检制的一纸决定;五是政府因免检制而承受的担保风险,很有可能在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转为实际的危害,这就是对政府权威和信用的严重毁损,此毁损远比商家信用的毁损更具破坏性。更重要的是免检制的反对者还指出了免检制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免检制在《产品质量法》上没有法律依据,国务院设立免检制的决定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据此出台的规章,都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抽查的规定。

第6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缺失与创新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不仅给人类的身体和健康带来重大损害或构成严重威胁,也给消费者和食品相关产业造成十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的重要课题。

一、食品安全需要公共经济主体更多介入

按照公共经济学的原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物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者由第三方组织来提供。食品安全是一种公共产品。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外部效应,食品市场上的守法厂商对消费者和不法厂商产生正的外部性,守法厂商生产并出售合乎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以信任感,消费者去购买同类但却是不法厂商生产的伪劣产品,结果给不法厂商带来了收益,守法厂商对于不法厂商产生正外部效应。而不法厂商对于消费者和守法厂商则产生负的外部效应,甚至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不法食品供应人或厂商行为可以损害他方,并且可以得到守法厂商带来的边际收益。二是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消费者的“逆向选择”,如果仅仅依靠市场和消费者自身来获取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是不可行的,这里既有能力问题也有成本问题。基于上述两点,食品安全的提供需要政府和第三方的参与。

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多部门共同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美、日为代表;二是由一个独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欧盟为代表;三是由一个部门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监管体制,以加拿大为代表。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我们提供了可以参照的模式,但是这些不同的模式并非完美无缺,各自都存在不足,各国也都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相比发达国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要大得多,也复杂很多。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2003年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具体监管体制又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具体监管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监督部门对食物链的各个环节实行分段监管。在中央一级,卫生部门承担综合监督的职能,生产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行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由农业部负责。在地方一级,由地方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制度的缺失

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加上法律完善,处罚严厉,发达国家人为造假制劣的现象较少,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大,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主要是控制微生物污染和食品工程新技术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而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全社会的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不强,造成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人为因素较多。因此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要针对本国的国情。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由各级监管部门对食物链的各个环节实行分段监管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各相关部门进行分工监管。从法律法规设计上看,法规、规章、文件覆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方方面面,规定十分详细周全,无所不有。那么为什么这么完善的体系没有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从目前的管理制度看,在某些方面还有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段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并未就多头、分段的管理体制作出实质改变,而只是选择在既有框架内“微调”。分段监管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每一段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也无法仅由一个部门来承担。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并不明显属于哪个环节,因分段监管导致的监管盲区仍然存在。从体制上看,即有兼顾责任,又有兼顾收费利益之嫌,如此分散监管,难免出现政出多门,相互扯皮,有责任相互推诿,有利益相互争抢,再加上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通,既浪费国家投入大量的检验设备和资金,同时,各个环节重复收费,又增加了食品生产成本,也制约了食品行业发展。如何在“分”为主的基础上,增强“统”的力量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2、有关食品安全信息不完善

食品安全信息不权威影响管理效果。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可以影响消费者以及生产者的行为,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改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效率的政策目标。如质量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保障消费者健康而建立的一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证是将不能观测的质量信息通过一个担保系统传递给消费者,认证标志有助于消费者将优质安全食品与劣质食品加以区别,但认证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是取得消费者对认证标志的认可与信任。假若认证管理不规范、不统一,就可能影响信号质量,降低消费者对认证信息的利用效果。我国目前多部门各自为政的食品质量认证体制以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食品等存在互相交叉重叠的多种认证标志,不仅造成消费者混淆,也给生产者带来混乱,以至于在标准上无所适从,从而让政府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

食品溯源信息缺失影响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控。食品溯源信息通过向消费者提供生产商和加工商的全面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真实情况;强化产业链上企业的责任,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而生产质量好的企业则可以建立信誉。政府监管部门可通过这一体系搜集有关信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市场信用缺失,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可以明确责任主体。而国内目前建立可溯源系统的企业很少,一是有用信息太少,消费者的使用率不高;二是建立可溯源系统成本太高。

3、监管手段有偏差

中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太注重危机的处理,而忽视了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应更多地在源头上解决问题;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后,还未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把检测误认为是监管,把罚款当做是一种管制,把直接监督单个生产者、经营者行为作为目标,实际上这样既不可能也不经济。监管手段应该是社

会管制,更多的是通过对各个环节设计一种手段从源头上抑制生产者、经营者容易滋生的投机行为,这样的监管才更为有效。

政府监管的手段过于依赖直接管制。目前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手段单一,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而在增强生产者或流通者自我管制和第三方管制方面重视不够,从而制约管制结果正效应的最大化。比如食品安全问题与我国企业的信用体系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这就要求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信用制度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为减少失信行为,必须建立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使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加大失信成本,最终放弃失信的决策。现在政府对行业内失信企业的惩戒缺乏手段,或者惩罚力度较小,起不到警示作用,没有为守信经营的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在间接管制方面要做的事还很多。

三、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构想

1、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茧

可以考虑“分步走”的方式进行改革。第一阶段整合监管资源,归并监管职能,减少监管环节、延长监管链条,建立和完善综合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逐步实现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核心作用,统筹监管,防止各部门因自身利益及专业偏见而导致政策混乱,为处理部门之间的权限纠纷提供一个各方都共同认同和接受的规则体系。第二阶段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出来,组建一个新型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实现食品监管行政机构与职能统一监管的新型模式。

2、建立消费者获取安全信息的渠道

应逐步规范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确保认证标志的可信赖性,使质量认证真正成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信息的有效工具。认证应该由在某一专业领域中享有声誉的组织,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信用,为企业的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政府应成为“认证者的认证者而不是产品的认证者”。在政府直接管制放松、加强利用第三方资源的大背景下,通过支持专业组织进行第三方管制和认证,来完善对食品的管制。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标志与追溯制度。从源头上监管,即明确责任主体的一个有效制度是食品溯源制度。食品溯源就是指在食品产销的各个环节(包括种养殖、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中,食品及其相关信息能够被顺向追踪(生产源头一消费终端)和逆向回溯(消费终端一生产源头),使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有效地监控之中。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从食品生产源头开始,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存档,食品要加贴标签、标志,记录和标签、标志可以溯源,推行“产地和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通过食品标识、责任可追溯系统与相应的处罚制度,可促使生产者负有全程的质量安全责任,并激励企业持续地改进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消费者获得相关质量信息的知情权。

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组织管理系统。目前食品安全的各个监管部门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都从不同方面搜集了大量信息。但还存在着信息不够全面系统,已有资源分散、缺乏共享机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安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由此,应有效地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发挥政府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的作用。

3、倡导企业自我管制和第三方管制

激励企业自我管制,既降低了政府监管成本,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政府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做更多工作。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之一,主要包括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第三方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比如贴近基层、灵活、效率、专业等。在食品安全方面,可以考虑确立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赋予其部分公共管理职能,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对生产销售者进行社会监督,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政府监管体系的设计要指导和帮助社会力量监督食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建立多向信息途径,提高市场经济信息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冲突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吕亚荣,食品安全管制中的政府责任及策略[J],改革,2006,(6).

第7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最近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全国10家大型连锁企业、92家超市门店进行的调查表明,完整的全程冷链的易腐食品供应链非常少,很多超市仅在收货环节就存在明显的断链现象。但一个可喜的趋势,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型连锁超市开始逐渐建立自己的生鲜配送中心,在生鲜配送中心里有温控的卸货区域。生鲜配送中心的出现大大减少了零售端冷链断链情况的发生。调查报告还指出,当前影响连锁零售链管理主要有四大方面。

冷链断链也要可控可追溯

“从田头到餐桌”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会导致最终的易腐食品的安全与质量。目前零售企业对生鲜食品上游供应链的管控主要还是基于相关文件的审核,对于超市而言,对冷链进行切实管控的是从生鲜食品收获检验环节开始。

国内多数企业生鲜品是供应商送货到门店的,有些有生鲜配送中心的零售企业的生鲜品主要先由生鲜配送中心收货,再由配送中心送货到门店。目前很少有企业的生鲜配送中心能覆盖所有的门店。很多大型零售企业近几年正在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生鲜配送网络。

一般门店都是环境温度下卸货,经常出现30分钟左右的断链情况,在高温环境下这种断链对易腐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影响相当显著。配送中心有温控的卸货区,并且收货验货速度通常比门店快,因为有较成熟的流程,能大大减少这个环节的断链情况发生。配送中心送至门店后,有的门店会再作检测,有的就不再作检测了。

调研发现,各个零售企业的收货标准和验货流程存在的极大的差异,有的企业完全依靠感官目测,有的企业依靠较科学的红外温度计与探针式温度计,并会检测运输生鲜品的冷藏车的温度。

超市对生鲜产品的收货时间要求为不超过25-30分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到冷库或者上货架。但有时会因为货品太多,而且人力不够不能及时完成,这就会造成损耗。通过调查显示,有39.56%超市规定生鲜食品收货后至送入冷库或货架期不得超过20分钟,而规定生鲜食品收货后至送入冷库或货架期要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与规定生鲜食品收货后至送入冷库或货架期不得超过30分钟的超市都为占总受调查数的21.98%,有6.59%的超市则将必须进到冷库或者上货架的时间定在40分钟以内。可见收货后进入超市冷链体系的时间有着较大的差别。

做得较好的企业(主要为外资)收货同时一般会用红外温度检测仪检测车辆温度和产品温度,并用探针式温度检测仪抽样检测中心温度。但有很多内资企业主要靠观感检测,并且非常自信用目测、手摸、嗅觉就能看出是不是有问题,比如判断鱼类,只要看鱼鳃就可以了。

对是否规定必须用冷藏车运输对于不同超市的有着不同的标准,有30.77%的超市要求用冷藏车,并对冷藏车规格有要求;有42.86%的超市要求用冷藏车,对冷藏车规格没有要求;同时也有14.29%的超市没有要求用冷藏车。

通常验收货物时有商品部、防损部、收货部、厂商部等多方参与,共同确认验收。对于产品温度超出标准少许时,多数企业表示会当场拒收;也有部分超市表示会视情况而定,可以扣重的方式处理,即收了10斤就付7斤的钱。有的企业表示,当场拒收后,并要求在一定时间范围换一批好的货物过来,否则对其进行处罚。经调查发现30.77%的超市一旦产品只要超过规定温度,全部拒收;42.86%的超市规定只要温度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接受;而有14.29%的超市规定温度波动在一定范围内,以扣重方式接受。

目前送货至超市门店或配送中心的运输主要是第三方物流。有些零售企业在部分地区会有自己的冷藏车,如华润万家在华南地区有自己的冷藏车。有些企业会和第三方物流协议专用部分冷藏车,如Tesco,从配送中心到门店的冷藏车都有打着Tesco Logo的第三方冷藏车。少部分生鲜食品供应商有自己的冷藏车。

对超市冷藏车的调查结果显示,有29.67%的超市拥有自己的冷藏车,有36.26%的超市是由供货商自己的冷藏车提供生鲜食品,有13.19%的超市是由生鲜供货商自己寻找第三方物流,而有5.395%的超市自己寻找第三方物流。

超市对生鲜食品的配送车辆是有要求的。但供应商对于不同的超市经常会区别对待,比如配送至沃尔玛就是用冷藏车,然后配送到华润万家就把冷机关掉以省能耗。销售业绩不太好的门店,对于供应链运输温度的管理就更难了,供应商经常会配合不力。

受访企业中多数在某些区域有配送中心,没有一家企业的配送中心能覆盖全国所有门店的。所有受访企业都表示即将或者正在新建更多的配送中心,尤其是生鲜配送中心,所有生鲜产品通过超市自有的生鲜配送中心送至门店是一种趋势。

超市内部的加工配送中心是连锁超市公司在已有的连锁店规模基础上,自主建设的为连锁店经营服务的生鲜配送体系,同时兼有部分社会配送功能。一些定位于生鲜超市的企业以对配送中心的建设已有一定规模。集中配送是连锁经营与传统的孤立分散各户经营的本质区别之处,连锁经营中进行集中配送的配送中心,既是运营部门,又是管理中心。生鲜食品集中由配送中心送至超市,可以保证货架有稳定的品种和供应数量,降低采购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对农产品的来源和送至零售终端进行溯源监控,更好的实施冷链加工,流通与销售。建立配送中心对于零售超市而言,起着重要的作用。

流程管理

与人员培训急需加强

零售超市中关于生鲜食品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对生鲜食品供应商的审核管理流程;收货验货流程;和生鲜食品在门店内部流通流程。通过调查发现,这些流程标准在不同企业中的差异非常大,严格程度也大相径庭。甚至在同一零售企业中,不同地域的流程和标准也差异非常大。在所有受访的企业中,90%都表示企业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出现很大的阻力,主要由于流程的规定与员工操作的方便性相左,有时由于当地消费习惯的原因,还会影响门店的销售量。

在所有的受访超市中,没有一家企业有专门的生鲜食品冷链管理培训,主要是在食品安全培训中会有一小部分关于冷链的知识。超过60%的企业每年只有一次甚至没有相关的培训,这对于流动率相当高的零售行业是远远不够的。

零售企业冷链标准的不统一。在我国,完整独立的食品冷链体系尚未形成。现在国内制定的一部分法律法规并不是从冷链物流全程的角度进行制约,即使有规范也缺乏统一、严格、科学的标准。调查显示,处于销售端的零售企业而言,各家零售企业实行的冷链执行标准各不相同。甚至对于同一家零售企业在不同地区的标准也会不同,根据当地的消费者整体水平而定,统一标准在全国统一执行非常困难。比如华润万家在华南区的标准最高,在其他地区相对弱一些,北方地区最弱。又如,沃尔玛明文规定“熟食不裸卖”,但到了沈阳就要屈就当地的消费习惯,当地消费者对于熟食不允许拿,就不买。

不同的零售企业对生鲜食品的冷链流程也有着不同的管理政策。例如,大型外资超市一般都有冷链管理政策,包括概念,需要冷链管理的商品的范围,收货检查的温度操作的标准,检查抽样的方法,包括使用什么样的表格,登记表,温度计等,都有标准的操作步骤。

调查显示,47.25%的超市员工每年接受过1次的食品安全教育,有接近36.26%每年接受2次及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教育,较之2008年以半年时间为周期,35%的超市会对其员工进行至少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而言,受食品安全培训人员及次数已大为增加。

说明越来越多的超市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视为政府相关部的行政职责,而更多是将食品安全工作视为超市企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体现,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但不可忽视的一方面是仍有15.38%的超市对其员工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可以看到在此超市管理层中依然认为“食品安全”不是管理层第一位关心的问题,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如何提高市场份额、业绩和利润,如何赢得更多的消费者,远比食品安全问题更受管理层关注。

企业内部标准执行的问题。随着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及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深入研究。超市企业将冷链管理列入了管理制度中,而企业内部的标准通常都比国家标准高,但执行环节还是有很多问题:如:人员流动性较强,超市整体员工素养不高,需要不断教导;员工操作希望尽可能简单,这与很多操作规范相违背食品安全方面的意识不强,经常犯规门店人手不够,不能完全执行规范操作;很多食品安全的要求会和销售有冲突,如裸肉就是卖得比放在冷柜中的肉销量好,由于门店是独立核算,所以会经常不遵守规定。

消费者教育对冷链同样重要

很多消费者本身只是停留于意识的增强,并不真正懂得影响生鲜食品有哪些要素。对于生物性危害产生的客户投诉有部分是客户自己导致的,比如客户在超市采购了需要冷藏的生鲜食品后并没有马上回家将生鲜品放入冰箱储藏后立即食用,而是在环境温度下又待了几个小时,最后导致生鲜品变质。

推行易腐食品“冷链”销售,若在消费者群体中进行一定的教育宣传,此类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会逐步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最常见的方式是标签提醒,90%受访门店都做到了这一点。有些企业会在过年过节或者3・15日时组织一些大型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如通过展板宣传介绍食品安全,小常识,然后超市自己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有些企业还会联合消协、工商局、卫生局等国家执法部门一起做宣传投诉活动。

受访企业中Tesco表示正在筹划长期的“质量大使”活动,将每天有生鲜员工兼职做质量大使。

冷链断裂会增加客户投诉

报告认为,食品质量产生投诉的原因有:过保质期没有撤架,温度时间控制不当。有可能供应商出问题,有可能店里出现的问题,有可能加热杀菌温度不够,杀菌后在常温下展示,在冷藏柜里展示温度没有达到,放置时间过长,杀菌加工间环境不好,空气中含菌量较高,落在食品上造成二次污染,生熟的交叉污染。一般而言,对于客户的投诉或退换要求,为了获取客户的满意度,超市都是接受退换的,即使是客户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坏。顾客提出合理化建议后,应有专人受理并找到相应的部门特别解决。

(节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09年中国超市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冷库设计与经营的几点建议

一、在冷链竞争激烈的新形势下,传统冷库转型及新建冷库经营与定位。

新建冷库应以设计创造价值的物流活动来重新规划物流策略,以提高竞争优势(而不是低成本后勤支持)。

1)整合性仓储:整条供应链整合运营,通过高效的物流服务,实现对批发商、零售商进行仓储。

2)网络通路架构:随着冷冻、冷藏品、新鲜品连锁经营的开展,在对零售终端整合的同时,将逐步实现对各区域、各门店零售网点的即时仓储。

3)系统整合:仓储不仅通过规模取胜,还将引进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作业方法,利用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对系统进行整合,包括以下内容:

作业层次整合:包括实现储运作业的整合与标准化(栈板、容器共同化)

仓储运输作业整合:作业信息 (条形码化)

采购作业与订单信息传递整合:作业管理层次整合等。

二、冷库的环保与技术、设备在节能方面的创新举措。

1)空间的设计(出入库区域的划分):常温、前室、低温区域的布局确保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比如:防止人工作业区由于热负荷过大,暖气直接进入自动仓库内,尤其容易在地面、输送设备上结露、结冻。冷冻冷藏库房内,货品堆放须离地面,及墙体边5公分以上,以利空气流通。

2)控制库区内热量传输的最小化,合理的结冰、结霜对策:以搬送托盘为例,托盘式输送机可以考虑增加水滴处理;在关键随动件处追加油、包裹住连接器处进行防水处理;主要连接器处增设加热器以应对结冻结霜所造成的故障。

三、冷库的规划建设如何与用户的需求更贴近。

冷库作业人员的大部分时间消耗在库内行走,所以,从提高物流资源利用效率角度,降低仓库作业成本可以从缩短行走距离着手,合理规划货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

货位规划的定义是“将货物合理纳入仓库设施,以实现物料调度最优化和提高空间利用率的目标”。

对应货位规格,分配相应数量的单元化货物,可以减少人员数量。

平衡操作者的工作量,可以缩减作业周期、改善工作流程。

在拣货路径上,将重量货物规划在前端、怕磕碰的货物在后端,可以降低货品破损。

按照货物高度分配货位,在拣货中实现货物分层紧密码放,可以提高托盘码放效率,提高货车车厢利用率。

发货物分类码放,可以减少物流中心用户端的二次分拣工作量,提 高整体效率 。

四、农副产品、食品冷藏与运输协同,确保冷链“新鲜”度。

一般低温运送距离在500公里内,低温配送费率控制在3%-4%,关键实现自动化和计算机化低温物流建设,主要有2个重要控制点

1)在车辆接受冷藏食品前,需要将车厢内的温度降至食品要求的温度,并且需要在气密和低温的环境中收货装车。在卸货时,同样需要在卸载完所有的货品,才能关闭车厢内的制冷系统。

2)在车辆的运输过程中需要保持恒温,防止货物在中途发生“回温”。

五、国内冷链与国外在管理、理念、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差距。

日本同样以低温物流而闻名,在产业政策的促动下,全日最大的低温物流公司――日冷拥有62个低温物流中心.年营业额4O多亿美元。仅在千叶的一个日冷中心就为附近“伊藤洋华堂”60余家分店每天3次配送新鲜牛奶、冷藏果汁、冷冻肉品等生鲜食品。

1)冷库建筑方面的要求:采用单层钢结构,货物存放以货架存储为主,地面处理以预埋通风管的方式对应,以此来体现质量水平,品质水平与资源能源水平。

2)封闭式装卸货码头:在作业与休息过程中,需要整个区域的温控保障,一般保持0-4度,以避免冷藏货品在常温中存放过久,导致货物品质下降。

3)专用冷藏、冷冻运输设施:我国冷藏冷冻专用车约为3万辆,仅为美国的1/7,同时,我国人口对食品的需求量是美国的2倍。

第8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饺子事件 食品安全 影响

一、“饺子事件”的由来

2007年12月,日本千叶、兵库两县先后有11人在食用中国河北天洋食品厂产的冷冻饺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2008年1月30日,日本厚生省通报了部分消费者水饺中毒的情况。接到通报后,国家质检总局迅速与日本厚生省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并成立调查小组,同时责成天洋食品厂停止生产和销售,审查该厂从采购到出口的各个环节,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监控录像,结果均未查出日方所谓的农药残留甲胺磷。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组成工作组赴日,通报中方调查情况,并对从日带回的水饺样品进行检测,也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随后,日方也派出调查团前往天洋食品厂进行调查。日方表示,该企业车间整洁,管理完善,未见任何异常。20日,中国公安部派出高规格的警方代表团赴日,与日本警方交流信息,开展工作。但日方拒绝我方提出的查看现场、物证及检验鉴定结论的要求,也没有介绍物证提取和检验的情况。25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饺子塑料袋进行检验,结果显示甲胺磷有可能从袋子外侧渗透进入内侧。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会,介绍事件的进展。我们认为,该事件是人为作案的个案,投放甲胺磷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性极小。但日方也给出结论,认为甲胺磷可能是在中国境内混入。双方结论完全相反。《朝日新闻》认为,“毒饺子”可能因商品混放污染所致,至于在哪个环节什么地方受到污染,该报道没有进一步分析。

二、“饺子事件”倍受关注的原因

1、日本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

首先,日本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众多,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植物防疫法》和《日本农业标准法》等多项法律。2003年又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改,在农残管理中引入“肯定列表制度”,其中“暂定标准”就有50000多项,涉及农药500余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200余种。其次,日本的进口农产品食品检疫制度非常严格,程序复杂。进口产品不仅要接受动植物病虫害检疫,还要接受卫生防疫检查等,来自发病区的产品则须接受更严格的检验。日本严格的法律和安全技术标准给出口日本的产品设置了极高的门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国农产品食品出口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2、日本媒体无限放大“饺子事件”

1月30日,日本共同社率先播报“千叶县一家人食用中国产冷冻饺子后中毒”,并连播13条相关新闻。此后,多家媒体竞相炒作,用语由“饺子中毒事件”升级为“毒饺子”。《读卖新闻》则强调“中国产饺子”,把责任全推给中国,甚至在中日官方均未拿出正式调查报告前,就已做出了“‘毒饺事件’是不满厂方待遇的人蓄意作案”的报道。作为公众舆论导向的媒体,其做法是极不负责任的。日本媒体应该具体报道天洋食品公司的饺子事件,而不应使用“中国产饺子”、“中国产食品”、“中国制造”等不恰当词汇把事件无限扩大。这样只会牵连许多无辜企业,损害日中经贸关系,最终受害最大的还是日本消费者。

3、中日之间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中方曾派出警方代表团赴日,欲与日本警方合作,但日方并未同意我方的合理要求。在我方认为还需进一步调查时,日方也未接受我方建议便过早地下了结论。日方这种不配合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很难得出正确客观的结论的,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可见,中日双方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致使无法有效沟通和配合。

4、中日双方对食品安全的检验标准存在差异

调查后,中日双方都认为甲胺磷在本国混入饺子的可能性极小。中方认为甲胺磷有可能从饺子包装袋外侧渗透到袋子内侧,日方的结论则完全相反。双方结论存在巨大的分歧,主要是由于在对饺子包装袋进行渗透实验时,双方做法差别较大。主要表现为:第一,甲胺磷的剂型选择;第二,甲胺磷使用浓度和剂量的选择;第三,所选包装袋的形式;第四,样品保存的基本条件。比如,在使用浓度上,我们将甲胺磷农药稀释成60%、30%、10%和1%这4个梯度;在保存方法上,我们将农药置于-18℃保存,更符合饺子在仓储、运输、销售时的冷藏温度。因而,实验结果更科学,更接近实际情况。

5、食品安全可能会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又一个借口

当今世界贸易中,各国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诸如食品安全等隐性的贸易保护措施。“饺子事件”中,日本的做法虽然是为了保护本国国民的生命安全,但媒体使用“中国制造”大做文章,着实具有贸易保护的嫌疑。近几年,日本还频繁发生中国输日食品农药残留超标事件。一些食品在日被检测为农残超标,而检验均未超标。但是日本有些媒体和经销商却不负责任,大肆宣传,给中国食品出口造成了不利影响。除大肆报道农残超标事件外,日本还实施了许多针对中国农产品食品进口的限制措施。例如,对中国大米的检测指标,由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目前的123项,且要在14天内完成。农兽药残留方面,对中国肉鸡产品实施歧视,对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实行11种药物残留物质的检测,其种类和最高限量相当苛刻。无论是农残超标事件,还是苛刻的限制条件,无不让人怀疑日本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日本以农产品食品安全为幌子设置较高的技术和绿色壁垒,阻止中国的农产品输入,势必影响到双方贸易的发展。

三、“饺子事件”对中日食品贸易的影响

首先,该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食品的国际形象。虽然“饺子事件”不代表中国的输日饺子都存在安全问题,但由于日本媒体大量使用“中国制造”字样,使得除饺子之外的中国食品受到牵连,严重损害了中国食品的国际形象。据共同社调查,2月28日以进口食品为主的日本花正超市受饺子事件影响闭店甩卖,顾客蜂拥而至,但中国食品却无人问津。原定的“横滨中华街物品展”也被迫延期,理由是中国食品的国际形象下降,吸引不到客人。

其次,该事件影响了中国食品的出口。事件发生后,日本民众对中国产食品产生抵制情绪,需求量下降。据称,2008年2月份日本进口中国的生鲜蔬菜比去年同期减少32.7%,3月份降幅更大,为44.5%。同时,由于中国目前把关严格,只有符合官方要求才获准出口,也影响了食品出口。

再次,该事件损害了日本消费者的利益。目前日本民众对中国食品的抵制情绪很大,但离开了中国食品,他们的餐桌会残缺不全,生活开销也会增加。中国一直是日本的主要农产品进口国。目前日本在冷冻食品方面对中国的依存率极高,学校、医院和老人院等地的中国产食品占有率高达70%至80%。离开了中国食品,日本的一些中小企业、超市、流通行业将遭受沉重打击,日本消费者的利益也将受到直接损害。

此外,在日的中国食品业主的利益也受到损害。名古屋中华街举行的“春节祭”取消了所有冷冻食品的供应。在横滨和神户的中华街,出售饺子的店铺都贴告示表明非中国所产,而那些经营中国食品的商铺却饱受冷落,销售业绩一路下滑。

四、解决中日食品贸易争端的建议

1、充分利用WTO规则处理食品安全争端

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贸易争端中,必不可少地要涉及到WTO的两个协议,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协议规定,任何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和卫生检疫措施来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安全,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和添加剂的影响;但同时也规定,禁止成员国滥用技术和卫生标准,设置不正当的技术和绿色壁垒,阻碍农产品食品的进口,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因此,面对进口国以保护国内动植物及人类生命安全为由的保护主义行为时,应充分援引有利于我们的条款,据理力争,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2、统一中日食品安全的检测标准

在“饺子事件”中,中日双方之所以得出不一致的结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双方在检测标准上存在差异,它直接影响到对饺子事件的责任归咎。因此,双方有必要审核各自食品安全方面的检验标准,以国际标准的法规体系为参考,制定适合双方实际情况的统一的检测标准。

3、尽快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事实上,多年来我国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之间也发生过食品安全争端,但都通过有效的合作机制妥善解决了争端。中日双方也应该借鉴中美、中欧的成功经验,尽快签署相关协议,建立食品安全合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双方应建立固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交流联络机构;二为人员匹配,应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日方厚生省的专业人员组成;三是建立定期会晤制度,包括定期进行技术交流与信息互换,及时并相互通报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以便给双方的进出口商充分的知情权;四是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上,建立包括警方在内的调查机制,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警方与日本厚生省和日本警方直接对话,及时沟通、磋商,才能最终解决问题。日前,我国在会见日本驻华公使时已正式向日方递交了《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日本国厚生省关于食品安全的合作协议》文本草案。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很快会建立起来。

4、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

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必须从政府方面努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食品出口的信息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收集、密切跟踪并及时通报各国的法律政策、卫生标准等技术性贸易壁垒现状,完善动态的信息数据查询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给企业带来的不便,以便及时应对贸易风险。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可行方案。对无法达到出口标准的企业,政府要加大投入,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尽快提高产品质量。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政府要联合农业、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做好产品召回工作等。

5、加强对中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

“饺子事件”使人们开始质疑中国食品的安全。事实上,中国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措施。中国出口的食品也始终保持了很高的合格率。据日本厚生省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自中国进口的食品合格率达99.42%,是日本进口食品中合格率最高的国家之一,2007年合格率更是达到了99.81%,而日本输华食品的合格率是99.37%。由此可见,中国食品是安全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尽管如此,充分地利用各种机会,经常性地加强对中国食品安全的宣传,开展各种活动提高日本民众对中国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则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可以官方名义在日举办中华食品展销会,或邀请日本民众代表到中国餐馆、食品厂等进行实地考察,这样都有利于提高中国食品的国际形象,带动中国食品的出口。

【参考文献】

[1] 赵苏、刘振宇、李江华:WTO规则下食品安全问题引发贸易争端的分析与探讨[J].商业研究,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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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邵继勇、苏忻:加入WTO与中国食品贸易[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4] 叶依广、衣保中:入世后我国对日本食品贸易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日本经济,2004(4).

[5] 孙晓黎、刘正茂、杨旭、崔玉玲:食品安全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J].环境经济杂志,2004(12).

[6] 吴苏燕: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J].科学决策月刊,2007(8).

第9篇: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绿色和平组织在4月11日报告称,中国19个茶叶品牌共计18个茶叶样本上有农药残留,并宣布农残超标。4月24日,该组织又称,全球最大茶叶品牌立顿在华销售的产品,立顿绿茶、茉莉花茶、铁观音袋泡茶三款产品,均含有被国家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立顿铁观音含有被禁农药三氯杀螨醇,立顿绿茶含有国家规定不得在茶树上使用的硫丹。

这让中国这个茶叶生产大国很受伤,健康绿色的茶叶,俨然是“该死的温柔”。然而,据公开资料显示,茶叶残留农药标准最具参考价值的主要有欧盟标 准、日本标准和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各国制定的茶叶农药残留标准也多为只标明最大限量, 而不是禁止检出。例如,对灭多威等禁用农药的规定,中国和欧盟并未规定不得在茶叶中检出,而是标明最大限量。而且在标准问题上,各国也不统一。在欧盟,因其不宜产茶,茶叶全靠进口供应,其标准最严苛;在日本,作为2009年世界第产茶国,其标准相对宽松;在中国,作为世界最大产茶国和茶叶出口国,标准更为放松。标准不统一,造成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茶叶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博弈。生产者奉行将产品质量的承诺执行在标准之上,而消费者对质量要求往往是最大值。而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进口国的要求显然会高于生产国的要求。

两份报告本身被质疑的部分有很多,如将“有农药残留”与“农药残留超标”概念混淆,将“茶叶有农药残留”等同于“茶叶有毒”,报告并未将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造成社会各界对检测结果误读,等等。中国科学院陈宗懋院士说:“我们都是科学工作者,对这样一份公布于社会,有那么多的消费者会看到的‘调查报告’,连标准也没有进行对比,连‘风险评估’也没有进行,就匆匆颁布,这是否太不慎重了。”

因此,对待中国茶叶“农残门”事件,没有理性不行。试想,在世界主要茶叶消费国对于茶叶农药残留量标准并不统一的背景下,以最苛刻的欧盟标准对待中国茶叶的农药残留问题,这公平吗?当然,在标准有待修改完善之时,中国茶仍然需要重视“农残”问题,这既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也关乎中国茶叶品牌的根基。而我们欣慰地看到,随着茶产业品牌意识的觉醒,中国茶茶叶已经非常重视农残问题。

比如云南,不少茶区大力推广生物多样性的有机茶园和疏林茶园,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农残的产生。不少茶区,因为贫穷买不起农药,茶树的农残为零。而高大苍劲的古树茶按传统疏放性栽培方式种植,生态环境良好,可以达到自然生态除虫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打农药。检测结果表明,普洱茶的农残在中国茶叶中是最低的,是健康绿色的饮品。在普洱,“绿色经济示范区”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生动的现实,“有机农业”、“绿色农业”让人看到了普洱茶的美妙前景。当地政府意识到普洱最大的优势和特色就是绿色生态,从生态环境看,始终突出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几年前,普洱的森林覆盖率是62.9%,现在算上茶树、咖啡树、草地,绿化率高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