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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民工向城镇集聚的基本情况
镇政府所在地大盂村,南距县城13公里,北距忻州市30公里,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也是商业、集市贸易的枢纽和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是以建材业为主、农副产品加工和畜产品养殖加工为辅的新型小城镇。2001年进行小城镇规划建设以来,大盂村硬化了两条主街道,凿了一眼深井,扩建了一栋小学教学楼,新建了镇中学教学楼,镇中心卫生院,信用合作社和居民楼,依托深井水建了45栋节能温室。
经济发展的支撑依赖与项目建设,群众增加收入依赖项目建设。大盂镇一手抓现有项目的发展壮大,一手抓新项目的引进落户。全镇的两个支柱企业喜跃发公司、百城钢铁成为全县的亮点企业,喜跃发公司承揽县首邑西路等多项县级重点工程,承揽太佳线等多项省级重点项目,公司业务迈出国门,群众务工到了非洲。百城钢铁成为全县的税收支柱企业,全年上缴税金2000万元,但目前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面临效益下滑的不利局面。与此同时,经过积极协商联系,投资在千万元以上水泥粉磨站项目即将投产,将成为全镇新的经济增长亮点。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几年随着小城镇建设力度的逐渐加大,交通、通讯、医疗、教育、水利、电力等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镇容镇貌得到很大改变。
(二)人口不断聚集,就业结构不断完善。小城镇就业人口不断增加,小城镇人口就业结构呈多元化,主要以商业、服务业为主。
(三)集镇建设对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为民营经济发展和集贸市场扩大提供了平台,二、三产业发展速度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加大,一改过去冷清、沉闷的景象。
二、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民工向城镇集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效果
(一)理清思路、科学规划。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全局,以加快创新为主题,以项目产业建设为主线,以城效经济为主导,着力构建“一带三产业”,即构建大运经济带,发展林牧、果蔬、生态旅游三个主导产业,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富裕农民群众,建设太原北部经济强镇。大盂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抓紧抓好太原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的机遇,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引进建设民营项目,使民营经济成为全镇经济发展的主力;壮大大运经济带,抓紧抓好省市规划建设大运经济带的机遇,依傍大运路的优势,加快项目建设,发展相关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抓紧抓好国家大力投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建设生态美、实力强、人民富裕的新大盂。
(二)突出重点、壮大龙头。在全县“生态建设年”活动大力促动下,把主要精力放在投产项目即百城钢铁的达产达效上,把税收目标的实现全部寄托在百城钢铁上。通过外部环境的创造和内部企业的努力,对供料系统、除尘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在融资、原料、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得到改善和开拓,生产效益有效提升,仅百城钢铁一家纳税就达1600多万元,仅次于龙辉、三兴、东铝,连续两年位居全县第四纳税大户,为全县财政税收做出突出贡献。把发展后劲放在研发项目即喜跃发彩色沥青的开发上,新建生产车间,购置稀浆封层和沥青洒布车辆,该公司承建了县城新阳大街改造工程,出资为阳曲公园修建了聚仙阁第一景观,为大盂增光添彩。与此同时,不失时机地争取到并配合好,顺利完成和推进了一批重点基础项目,争取投资800多万元,改造中低产田近20000亩,顺利完成了建于移动新村投资达640万元的富士康敬老院,建于大盂中学投资达400余万元的文物古迹慈仁寺。顺利推进了一期投资700余万元的大盂中学扩建工程,二期投资200多万元的移动新村建设工程,全镇重点工程项目显著推进。
(三)夯实基础、提升功能。从事关群众长远发展的水、路、田入手,下大力气抓好基础建设。积极向市县交通部门争取,年内新修三条乡村路,分别是卷子头――三畛――大盂,大运路――大泉沟――张家沟――李家沟――大盂,大运路――南高庄――大盂——辛庄。至此,大盂镇将形成环形路网结构,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以此为契机,硬化卷子头、大盂、南高庄、张家沟等村主街道,新建铁猫公园、绿化大盂村主街道,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稳步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改造大盂村农田1400亩,新打深井1眼,修整田间路5公里,栽植田间林6000余株,铺设灌溉管道6000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优化产业,形成特色。巩固优化传统产业,以景庄、北家庄小杂粮专业合作社为带动,在景庄、北家庄、金家岗等村规模发展小杂粮种植,以砂河、棘针沟养猪专业合作社为带动,发展农户规模养猪,以中低产田改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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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了掌握和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心理情况,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失地前后的经济和生活现状,为日后更好的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一手资料,四川农业大学校团委“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小分队”及时组织开展了失地农民现状抽样调查。此次调查我实践小分队选取了雨城区实地较多的大兴镇前进村以及具有代表性的80户失地农民家庭。调查自以来的耕地被占用情况及实地后农民就业和生活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调查表上的数据和反映上来的信息,经过汇总和整理,我们看到前进村的失地农民包括两类人群:本地的失地农户和由汉源县由于修建水坝、水电站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本地失地农户数量较少,只占失地农民总数的25%,平均失地0.8亩/户,占失地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20%。与之相比,汉源搬迁过来的失地农民较多,占到失地农民的75%,每户失地在2—5亩不等,这些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部分是在开始被征用,每户的家庭人口数3—7人,失地后剩余土地不足1亩,仅供自给自足种点粮食。调查我们还发现失地农户的文化程度较低,80%是没有上过学或仅是上过小学,上过初中的占到15%,而上过高中及其以上的不足5%
二、农民失地的原因及被占用土地的使用情况
据调查农民失地的原因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投资项目用地,如修建水坝,水电站等征地;2.政府东扩西移后办公楼用地;3.当地农民承包土地搞菌类种植租地;4.子女外出打工,劳动力减弱,自愿出租土地。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⒈失地后总体收入水平下降。据对80户失地农民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民失地前人均纯收入约1800元/人/年左右,失地后为1200元左右,有的甚至不足1000元。失地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元/人/月,失年地后消费支出将近120元/人/月比失地前增加了50元左右。原因主要是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食品消(来源:文秘站 )费如粮、菜主要靠自产自食,水消费不要钱,成本较低,有的农户还可以靠卖粮食来储蓄一部分钱;而如今,粮食蔬菜基本上都要从市场购入,食品、水暖消费增加,导致了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乎上了年纪的农民。人均收入比失地前有所增加,原因是征地前他们劳动力较弱,粮食收入较低,而被征地后发放的安置费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⒉失地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被征用后,有的农民全部拿到了失地安置补偿费,有的农民只拿到了部分补偿费。在就业安置上,农民全部以自谋职业为生。在调查的家庭中,原来在外打工的继续打工,失地后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因失去了原本的固定经济来源,只能外出寻找工作,他们虽然也稍微从政府帮助农民搞基本技能培训那里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在金融危机的旋风下,仍然很难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据调查收集上来的数据统计,85%的失地农民正处于无业、待业的困境中,10%的失地农民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或者从事其他行业的服务性工作,极少数不足5%的农户可以有一定的资金去做生意,搞个体经营。
3.社会保障如养老、医疗保险不到位,低保覆盖面不高。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在农村推开,失地农民自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差,到目前调查农户中约5%的人有能力参加商业保险。大部分失地农民反映政府的低保金额较低,只有不到80元/户/月,不足以维持每个月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况且如今水电费又要上缴。另外,纳入低保的人群在增加。过去,在农村孤寡老弱病残的人才能享有低保;如今因为搬迁失地后,失地农民不能像以前那样靠土地种植粮食来维持基本生活,他们大部分迫于生活压力已经申请成为低保对象,因受当地政府财力有限的制约,约有30%-40%的人才能享受到低保。
4.失地农民在子女就学、医疗条件、交通、购物环境等方面都比过去方便多了,但外在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已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失地农民的负担,他们中的大部分入不敷出。
四、失地农民生活面临的困难及要求
根据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地农民的座谈交流,我们了解到当地的失地农户们对征地、租地还是比较理解,能够正确对待的。他们认为把土地租出去每年拿到一些补偿费还是划算的,尤其是对六七十岁的老弱病残的农户来说更有利,与失地前劳动力较弱,每年土地的收成少,粮食收益较低相比,失地后的补偿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但对于搬迁过来的汉源的失地农民,他们的困难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是耕地被占用后,农民对自己的经济补偿费不合理,而且兑现也不及时,当地政府截留较多。二是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认为失去土地等于断了他们血脉,失去了自己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三是一些中老年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土地后再就业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对今后的生活都没有了打算和信心,只有抱有观望的态度了,认为“日后的生活不会有多大的改观,因为我们没有知识和文化”“改善生活,我们这一代是无能为力了,只有靠孩子们努力了”。70%以上的失地农户目前最大的生活压力是:天天没活干,找不到事做,家庭基本生活维持不过来。四是只给失地农民发一点补偿费的做法,正在造成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他们急切的盼望当地政府能够给他们授之以渔的生存技能,来维持基本生活。
一、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返乡回流人数近一成。20*年全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约110万人,其中在省外务工的约95万。据调查,截至11月底,全市返乡回流约9万人,约占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总人数的8%。
2、返乡回流时间提前2个月。农民工返乡时间过去一般在春节前后10天以内,今年返乡的启动时间至少提前了2个月。
3、返乡回流农民工中年龄偏大者居多。据调查,返乡回流农民工中,16-25岁占11%,,26岁-40岁占32%,40岁以上占57%。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以40-50岁的大龄农民工为主,这部分农民工大部分因文化水平较低,从事的是高体力、低技能工作,失业后很难在当地再找到新的工作,如桃源县在福建打工的煤矿工人、加工厂工人等。
4、返乡回流农民工主要来自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性行业。返乡回流农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长三角和我国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带为主,约占70%以上;返乡回流农民工中,85%以上来自出口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从行业来看,以从事制衣业、玩具业、机电业所占比例最高,总数达到66%,其次为建筑房地产业,占19%。
5、大部分返乡农民工对打工期间的工资待遇较为满意。调查表明,6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25%的工资不按时但可以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对现有的按年度或项目结算工资的方式颇有怨言,希望按月发放工资。农民工收入状况有所改观。据调查,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45.7%,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44%,两者合计,近九成农民工月均收入超过1000元。65%的农民工对收入状况表示基本满意。究其原因,关键是其对进城务工的期望值较低,虽在城市务工,但他们仍以在农村务农收入为参照,所以比较容易满足。
二、目前农民工回流的原因
企业经营不景气是农民工提前返乡的主要原因。据返乡农民工反映,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其所在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多出现破产、停工、歇业等情况所致.如临澧县安福镇望城村的农民工周尚松说“十几年过来,都是下半年这个时候最忙,唯独今年10月份就已经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厂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明显减少,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对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员。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开工时间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二是返乡回流工的收入相对较低。据调查,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据临澧县太浮镇王化村的农民工杨振国说,他在深圳三和兴玩具厂务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须工作10个半小时,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时间才能拿到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时,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厂每月还要扣住宿费等。由于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又一时难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农民工只能选择返乡。三是国家最近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国家1000亿投资计划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返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更好的发展机会。
三、采取有效措施,从容应对农民工返乡潮
当前农民工大量返乡,带回来的不仅是消费和收入的增长,更多的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工作稳定的压力。近年来,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工集中返乡,意味着全市部分农民家庭收入锐减。为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他们的失业之痛,我市各区、县(市)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帮扶计划,拟定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切实搞好为农民工“五送”活动,即: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温暖,收到了一定效果。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帮扶工作,关系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议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全力为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用工单位收集岗位,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进行个别推荐和进场求职相结合,千方百计为他们找到适合的岗位。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使返乡农民工具备用工单位所需掌握的技能。一些农民工暂时回家,利用春节前的空隙时间,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如桃源县劳动局近一个月就对100多名返乡农民工免费进行计算机、电工电焊、车工等技能培训,唯美学校培训工业设计、电脑软件高级技能人员10多名,这些必将对他们以后的再次就业增强竞争力。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是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五是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大量农民工为寻找财富,谋求富裕,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质量,从贫穷落后的西部地区到东部沿海地区务工经商,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这种单方面的人口流动也造成了“留守儿童,社会治安,城市贫困化,农村劳力缺乏”等诸多社会问题,因此,科学地鼓励引导那些资金、技术、信息、理念等创业要素积累到一定水平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我县优化经济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实现率先突破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我们对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
(一) 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情况。
勉县总面积2406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248个行政村,总人口43万,其中城镇人口8.3万,农村人口34.7万,农村劳动力19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6.9万,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36.3%,年创收达5亿元。
今年以来,为了鼓励引导更多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勉政发[20__]24号)文件。据统计,全县外出农民工具有回乡创业意愿的达170余人,占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0.002%。截至目前,共有134人在劳动服务局办理了《回乡创业优惠证》,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的9人,计划投资100—50万元的32人,计划投资50—10万元的93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计划总投资5691.5万元,自有资金2968.5万元,新办企业121家,提供就业岗位1751个,新增就业人数1189人。回乡创业项目主要集中在养殖业、种植业、餐饮农家乐、机械加工、砖瓦生产、运输销售等领域,其中经营养殖业57户,占42.5%,经营机械加工和运输销售各19户,各占14.1%,经营餐饮农家乐10户,占13.4%。投资地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周边乡镇,勉阳镇32人,占24.8%,新街子镇,周家山镇,黄沙镇各12人,各占8.9%。
(二)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特征。
1、回乡创业与外出务工时从事的行业基本一致。勉县农民工大多数在江浙,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务工。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从事的行业比较广泛,涉及到餐饮、建筑、种植、养殖、采矿、运输、加工等多种行业,而从事这些行业对农民工回乡创业有着最直接的影响,许多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其外出务工时所从事的行业是一样的。农民工自己有了专业技术和从业经验,就免去了政府的项目推介和从业培训工作。比如勉阳镇村村民柏志波,06年到江苏省宜兴市宿豫区水蛭养殖基地打工,学会了水蛭养殖技术,08年回乡自己投资进行水蛭养殖,市场前景良好。
2、外出务工是回乡创业的基础。农村经济贫困,教育落后,勉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15%,但是外出务工人员大多利用务工的机会开拓了眼界,参加了各种技术培训,学到了知识和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这便成为他们回乡创业的优越条件。比如漆树坝乡唐家坝村祝国栋在广东打工期间,学习了电脑与网络技术,不但学到了技能,还得到了锻炼,并拿到电大学习的毕业证书,回乡创办了正大电脑学校,主管电脑维修工作。
(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勉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市首个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综合配套政策。该政策在项目服务、政策扶持、资金帮扶等方面着力为回乡农民工创业解决实际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展项目服务。通过网络和招商洽谈等形式,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推介一些投资好、见效快、效益好、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致富项目。主动提供相关项目的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审批。
2、进行政策扶持。用地政策规定,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2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县 国土局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征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规费,属县本级收取的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限由双方约定。开发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经营年限可放宽到50年。承包林地的,经营年限可延长到70年。在承包期限内,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
税费减免减免政策指出,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申办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从事农村个体经纪活动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并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申请设立农村经纪企业的,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兴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按新的税法规定优惠。凡回乡创业农民工到城镇和工业园区投资办厂,可纳入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所创办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奖励扶持政策指出,回乡创业农民工兴办的项目,建成投产(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项目业主、项目引线人一次性奖励。县政府每年评选“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在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3、开展资金帮扶。对外出回乡创业农民工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建立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各拿出50万元,作为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和奖励,重点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对外出农民工回乡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对外出农民工回乡兴办的项目,在符合有关资金使用方向、原则的前提下,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可以扶助。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4、着力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际困难。(1)户籍准入。外出农民工回乡后,在县城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允许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2)子女入学。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部门要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取消入学地域限制,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保障回乡创业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3)社会保障。凡在输出地或输入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经办部门可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做好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凡是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将其纳入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回乡创业农民工需要用工时,可依照私营、个体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用工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及劳动人事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服务。(4)住房保障。回乡创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规划。符合条件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可参照城镇经济适用房适用范围,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二、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县内各部门的努力之下,初步来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创业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金融服务缺乏。农民工普遍反映周转资金困难,融资环境较差。虽然农民工回乡时具有一定的资金的原始积累,但是这些资金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我们在调研时,几乎所有农民工反映的都是资金问题。农民回乡创业的计划投资额比自有资金多出2723万元,这一部分资金如果政府和银行不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进行解决,多数回乡农民无法实现创业计划,所以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否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否融到资金。但是金融机构贷款约束多,贷款权限逐步上收,或只收不贷,使农民工难以得到金融服务,农民工也普遍认为小额担保贷款手续麻烦,要求人,利息重。
(二)创业服务思想缺乏。勉县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比例只有0.002%,这与各部门与乡镇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帮扶和引导有关。部分干部对返乡农民最现实的需要是什么认识不够深入,对怎么样把农民工的需求和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结合起来认识不够明确。在调研中,勉阳镇的张老板对我们说:“我们向政府要一万块钱,能拿到手上来的最多只有六千块钱。”这说明我们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吃拿卡要”现象严重,检查和处罚的随意性很大,使农民的创业经营苦不堪言。“吃拿卡要”的现象又会反过来更进一步制约县域经济发展,从而使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增加农民回乡创业的成本。
(三)农村基础设施跟不上。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经营种养殖业的企业一般都在距离县城较远的乡村或者山区,而这些地方又普遍存在水、电、路、通信、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跟不上的问题,比如去定军山镇高寨村周姓老板的养猪场调研时,路况不良,道路过窄、泥泞无法下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这会直接导致交通运输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附加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四)人文环境差。勉县服务业不发达, 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不多,生活环境差,很多年轻的当地劳动力考虑到这些问题,在相同的工资条件下情愿在外地大城市就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了不少就业岗位,但是农村劳动力缺乏,农村年轻劳力大多出外打工,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幼妇劳力,很多劳力考虑到家乡环境差,不愿意回乡。勉阳镇西坝村的张老板告诉我们:“企业现在急需一位司机,一位厨师,但是劳动力缺乏,找了好长时间招不到人。”
三、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一)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问题,必须要政策先行,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失信惩戒机制。逐步放宽政策,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竟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机构浮出水面。政府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在使用方面,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倾斜。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另外,鼓励农民工办理合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从而把小资金聚集在一起。
(二)搭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服务平台。强化政府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简化投资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鼓励已经开始具有市场意识的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逐步放宽对农民工创业的限制,实施更多优惠政策。对农民的投资,特别是对经营个体、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实行“零收费”政策,彻底杜绝某些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要”现象,群众进行监督。对于一些设在农村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机构并转和解散安置,绝不让他们成为农民工创业的沉重负担。
一、县农民工返乡的基本情况
县现有46个乡镇(街道),农村劳动力81.5万人,转移输出劳动力52.87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人口的64.8%。
(一)加强数据管理,建立返乡情况周报制度。肺炎疫情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安全有序转移输出农民工52万余人。建立农民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周周数据更新,形成返乡周报制度,截止11月,返乡农民工累计5280人(其中省外3884人,省内县外1396人),我县暂未出现农民工返乡潮,预计将会在2021年1月中下旬至2月上旬出现返乡潮,由于疫情管控的原因,有一部分农民工可能会提前二十天左右返乡隔离、检测等。
(二)精准数据摸排,促进稳岗就业。精准摸排农民工务工意愿,及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意向台账,精准对园区、县内企业,妥善安置农民工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和参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农民工开展品牌技能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截止目前,累计品牌技能培训31期1621人,返乡创业培训12期580人。
(三)强化部门联动,监控实时动态。联合卫健、交通等部门及时掌握更新已返乡和有意愿返乡农民工人数。了解他们技能掌握情况及求职意愿,会同人社、就业部门举行线上网络招聘会,线下专场招聘会,总计提供招聘岗位11.9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03万人。通过实时排查,综合部门数据,累计新增转移就业人数10250人(省外5772人,省内县外2787人)。
二、发生提前返乡现象的情况的分析
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疫情蔓延影响而发生恐慌,当农民工所在区域被化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时,容易发生较为集中的农民工离开务工地,回到家乡;二是受今年全球经济都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一些出口生产企业订单减少,企业遭遇困难,不得不裁员,部分农民工被迫选择返乡;三是受待遇低下的打击,不少民工在城里居无定所,职业稳定性差,生活压力加大,萌发回乡念头;四是部分农民工受疫情影响,本着为来年打算的想法提前返乡,了解家乡的就业创业政策、技能培训工种,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技能培训,为更好的再就业作铺垫;五是受本地返乡创业政策影响,部分农民工愿意把自己多年打拼的积蓄及掌握的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回家乡进行自主创业;六是受家庭压力影响,在外工作收入少、不稳定,加之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父母的赡养,让其无法在外安心务工,希望在本地就近务工兼顾家庭。同时,也有部分农民工不愿返乡,其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收入较低,返乡费用较高,返乡后再次出去难找工作,加之部分地区疫情管控不能返乡。
三、意见建议
(一)营造全社会关心返乡农民工、支持帮助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经济建设上、文化建设上以及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做出努力,统筹部署,加强指导,多角度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民工在返乡潮中实现良性回归。通过摸排的情况加强与有意愿返乡农民工的对接,通过春风行动加大对农民工的接送,在开展县内走访活动,到困难农民工家里走访慰问,了解询问他们生产生活情况,并开展座谈会,与农民工共同谈心谈话,听取工人心声。
(二)着力监测排查,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组+网格员”的排查监督体系,对来自重点区域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返乡农民工,实施全面排查,做到不少一天不落一人。切实落实“1+3+N”长效摸排机制,对上级下发的大数据人员信息名单逐一开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登记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及时汇总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增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能力。切实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意识,有效缓解产业升级与经济波动所带来的就业困局。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创新培训模式,调整培训方向,丰富培训内容,根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农民工转移、转岗培训。
(四)深挖市场,拓宽农村转移就业渠道。靠能人带动,充分发挥劳务输出能人的作用,积极鼓励他们为家乡的劳务输出献计献策,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家门。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等媒体向农民工传播劳务信息,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支持农民工灵活就业,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场地支持、创业奖补等政策支持。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根据团省委、团州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挂职工作要求,我利用端午假期,查阅、收集、梳理了相关资料,对***县共青团系统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西南缘,面积5550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109个行政村,有藏、羌、回、汉等14个民族,总人口7.3万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以农业为主的高原山区县。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尤其是青壮年男性务外出工人员数量的激增,留守儿童、妇女和空巢老人现象越来越突出。其中,留守儿童因父母亲情缺失、隔代教育局限等问题备受关注。我委也在团州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我委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在团县委牵头,会同关工委、少工委、未保委等部门成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组”的基础上,下一步拟会同教育局、文体局、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县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广泛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同时,我委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乡镇团委、企事业单位团支部等开展工作,并将建立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列入2011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为确保建好农村留守学生之家,目前我委正在部分乡镇开展调研和摸底工作,选择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学生数量多、分布集中、需求迫切的乡镇优先建设,并为其他乡镇的后续建设工作积累经验。
三、开展摸底及结对情况
据统计摸底,全县共有中、小学38所,均属教育部门备案。在已进行摸底的30所中、小学中,乡镇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为9所,在全县所有11所乡镇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中占82%;已与志愿者组织结对的学校25所,其中乡镇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11所;已摸底的30所学校中有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学生486人,在已结对工作的25所学校中有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学生459人,工作力度比较集中。
四、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一方面依托各中、小学校的团委、少先队组织,充分发动教师的力量,一方面积极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组成服务队,采取定期到留守学生之家开展集体关爱活动和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结对子开展一对一关爱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爱心捐赠等5项服务内容开展工作:留守学生之家的学业辅导以学校教师志愿者为主,入户学业辅导则以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主;亲情陪伴以西部计划志愿者为骨干,以各乡镇本地青年志愿者为主力;拟在今年7月依托夏令营组织农村留守学生感受城市,并邀请公安干警、武警消防中队战士和医护工作中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今年已开展3次针对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的爱心捐赠活动,并正在积极通过志愿者争取东部发达地区力量,资助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五、阵地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已依托庆宁乡中心校建成“***县庆宁乡留守学生之家”1个,运行情况良好,面积20平方米,总投资2万元,其中硬件设施价值2元,其他设施由乡政府和学校负责解决;该阵地每周集中开放一次,年运行维护费用约为5千元,目前暂由团县委、乡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
除团县委定期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学校教师志愿者去开展工作外,各乡镇党委也越来越重视留守学生之家在青少年教育、引导和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托各乡镇组建的志愿者服务队(站),积极配合团县委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当地致富能手的赞助投资,努力将留守学生之家建设得更好。
志愿者队伍方面,目前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活动的志愿者队伍约24个,人数约420人,其中,大学生80人,企业人员30人,机关事业人员90人,民间组织220人。
我委高度重视对志愿者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考勤考核,对注册志愿者实行准入制度和末位淘汰,确保服务质量。拟于今年8月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预计今后每年进行大规模培训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近2年来,因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已被团州委授予先进集体2个,团省委、团州委表彰先进个人3名。
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返乡回流人数近一成。2008年全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约110万人,其中在省外务工的约95万。据调查,截至11月底,全市返乡回流约9万人,约占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总人数的8%。
2、返乡回流时间提前2个月。农民工返乡时间过去一般在春节前后10天以内,今年返乡的启动时间至少提前了2个月。
3、返乡回流农民工中年龄偏大者居多。据调查,返乡回流农民工中,16-25岁占11%,,26岁-40岁占32%,40岁以上占57%。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以40-50岁的大龄农民工为主,这部分农民工大部分因文化水平较低,从事的是高体力、低技能工作,失业后很难在当地再找到新的工作,如桃源县在福建打工的煤矿工人、加工厂工人等。
4、返乡回流农民工主要来自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性行业。返乡回流农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长三角和我国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带为主,约占70%以上;返乡回流农民工中,85%以上来自出口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从行业来看,以从事制衣业、玩具业、机电业所占比例最高,总数达到66%,其次为建筑房地产业,占19%。
5、大部分返乡农民工对打工期间的工资待遇较为满意。调查表明,6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25%的工资不按时但可以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对现有的按年度或项目结算工资的方式颇有怨言,希望按月发放工资。农民工收入状况有所改观。据调查,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45.7%,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44%,两者合计,近九成农民工月均收入超过1000元。65%的农民工对收入状况表示基本满意。究其原因,关键是其对进城务工的期望值较低,虽在城市务工,但他们仍以在农村务农收入为参照,所以比较容易满足。
二、目前农民工回流的原因
企业经营不景气是农民工提前返乡的主要原因。据返乡农民工反映,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其所在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多出现破产、停工、歇业等情况所致.如临澧县安福镇望城村的农民工周尚松说“十几年过来,都是下半年这个时候最忙,唯独今年10月份就已经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厂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明显减少,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对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员。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开工时间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二是返乡回流工的收入相对较低。据调查,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据临澧县太浮镇王化村的农民工杨振国说,他在深圳三和兴玩具厂务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须工作10个半小时,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时间才能拿到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时,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厂每月还要扣住宿费等。由于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又一时难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农民工只能选择返乡。三是国家最近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国家1000亿投资计划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返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更好的发展机会。
三、采取有效措施,从容应对农民工返乡潮
当前农民工大量返乡,带回来的不仅是消费和收入的增长,更多的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工作稳定的压力。近年来,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工集中返乡,意味着全市部分农民家庭收入锐减。为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他们的失业之痛,我市各区、县(市)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帮扶计划,拟定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切实搞好为农民工“五送”活动,即: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温暖,收到了一定效果。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帮扶工作,关系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议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全力为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用工单位收集岗位,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进行个别推荐和进场求职相结合,千方百计为他们找到适合的岗位。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使返乡农民工具备用工单位所需掌握的技能。一些农民工暂时回家,利用春节前的空隙时间,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如桃源县劳动局近一个月就对100多名返乡农民工免费进行计算机、电工电焊、车工等技能培训,唯美学校培训工业设计、电脑软件高级技能人员10多名,这些必将对他们以后的再次就业增强竞争力。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是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五是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一、广西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
全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三方四部门(人社、工会、企联、工商联)以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和监督。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76%,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81%;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1.41%,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1.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正常增长、共决机制。全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三方四部门共同配合,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2012、2013年连续两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分别达到22%和20%,带动提高全区各类用工市场薪资水平,使农民工工资水平得到提升;每年公布全区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出台高温津贴政策,对在特殊劳动条件下的一线员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以及身体健康损害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偿,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
2.建立健全农民工侵权案件处理机制。一是建立优先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仲裁“绿色通道”机制,对农民工申请仲裁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审理”。2011至2013年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农民工劳动人事争议1.1万件,涉及农民工1.11万人。二是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推动企业、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商会(协会)、乡镇街道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把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打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至2013年底,全区大中型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已达1182家,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已达929个。通过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一大批争议预防和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从2010年起全区实施“两级督查、三层兜底、市府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四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涉及建筑、交通、铁路、水电、电网等领域。五是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了欠薪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等有关制度。六是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行政执法高效便民。
(三)农民工维权执法机构力量不断增强
全区负责农民工维权执法的主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基层力量不断增强。截至2013年底,全区14个地级市及86个县(市、区)已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级仲裁院设立覆盖率为90.53%(部分城区不在设立范围内);设立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82个,已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由于维权渠道畅通、处理及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有效维护。这些年来,全区没有出现因为劳动者维权案件造成影响社会稳定恶性重大事件发生。
(四)联动化解农民工劳动人事争议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处理研讨、法律政策适用研讨等裁审衔接工作制度,及时化解矛盾。2013年全面激活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衔接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3年,全区的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迅猛,受援农民工为9076人,比2012年增长18.67%。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使农民工的维权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二、广西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广西的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农民工整体收入水平偏低。虽然随着全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收入逐年增加,但由于基础较低,与城镇职工比较仍相对较低。根据本次调研的抽样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农民工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另据广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区内务工的农民工平均工资2013年为2473元/月,2012年为2250元/月,仅达到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34.5元/月的71.78%。由此可见,全区农民工工资与城镇职工相比,整体收入水平偏低。二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2013年为89.81%,低于全体职工的签订率,然而全区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主要是规模以下的个体、民营小微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更为突出。据此次调研回收的2521份有效问卷的统计显示,签订劳动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有1476人,仅占总人数的58.5%。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2011年至今,仅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11亿元,涉及农民工22.3万人次;在2013年全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的6832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有5284件,占77.34%。拖欠工资仍是当前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问题,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四是缺少人文关怀,劳动条件仍需改善。首先,企业经营者在关心和关爱农民工方面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农民工缺少职业发展空间,缺乏精神文化生活。其次,农民工超时工作现象仍普遍存在、绝大部分农民工未享受带薪休假。第三,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的农民工,在缺乏防护的情况下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职业病风险大。因此,增进人文关怀,加强劳动保护,也是农民工权益维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歧视农民工的观念尚未彻底破除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发达国家在经济起飞和结构转型的不同时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现阶段相对集中地表现出来,旧的城乡分割的制度以及歧视农民工的观念尚未彻底破除,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民工的低端就业地位,加剧了劳动权益维护的难度。部分法制观念淡薄的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恶意践踏法律法规,以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手段谋取经济利益。部分地方政府没有认识到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性,在服务和管理对象上重资本所有者、轻劳动者,忽视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问题。加上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普遍竞争压力大,利润空间小,抗风险能力弱,管理水平低,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的能力有限,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刚性不够,对农民工维权缺乏有力支持
虽然对企业用工采取了一些有效的管控措施,但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法律约束仍显不足,在法律层面缺乏强有力的处置手段,特别是对欠薪案件的处理手段非常有限,侵权成本过低,使针对农民工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三)用工单位违规操作,市场监管不到位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违规垫资施工现象。一旦资金链断裂,农民工工资往往得不到保障。二是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管不到位。违规分包、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大量存在。由于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农民工工资往往得不到保障。三是农民工流动性大,一些“包工头”通过故意拖欠部分工资来控制农民工。四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造成农民工收入偏低。
(四)农民工法律意识较弱,维权能力有限
首先是农民工维权能力较弱。由于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了解不够,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有限。其次是农民工维权顾虑较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会忍气吞声,担心如果自己挑头维权不但争取不到利益,反而对自己稳定工作或今后的提薪造成不良影响。第三是农民工维权难。一些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于农民工举证能力弱,无法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有关部门也无从查证,导致维权困难。
(五)维权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缺乏
首先是缺乏必要的执法业务经费和工作场所的保障。在全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中,大多数地方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尤其是执法交通工具由于受到车辆编制、经费等限制而无法得到保障,对提高执法效率影响很大。例如,在全区110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自治区、市、县三级)中,87%没有办案车辆。其次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全区各级维权执法队伍编制紧缺,例如,全区仲裁院编制数仅为1―3名的有36个县(市、县、区),占41.86%,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六)维权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效能发挥
首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实践中防止农民工欠薪行之有效的手段,但目前我区仅在住建、水利、交通、铁路、电网等行业实施且由各部门分散管理,覆盖面小且效能的发挥受到限制。其次,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特别是私营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还有待加强。第三,法律援助未能充分发挥功效。由于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制度还不够了解、不够信任,因此法律援助还未能充分发挥其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功效。
三、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贯彻落实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各项法律法规
首先,待国家《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制定全区的实施办法,专章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细则,特别是针对建筑领域层层转包现象,明确规定必须在结算清农民工工资之后,才能结算工程款;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进程;抓紧出台《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等广西地方性法规。其次,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健全总包负责制,坚决杜绝垫资施工、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包工头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健全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建议扩大实施面,在市政、园林等施工项目中全面推行,同时由人社部门牵头集中统一管理工资保证金,更有效地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中的作用;继续健全“两级督查、三层兜底、市府负责”的农民工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征信制度,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遏制欠薪逃逸;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对企业领导及企业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在组织或推荐参与各类评先评优等评选时,将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遭恶意欠薪无法追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
(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的落实。将农民工工资清欠、职业病防治等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各级政府对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负总责,对本地区开展有关农民工维权问题的工作情况逐级进行监督检查,对侵权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并通报批评,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已经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电网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安监、市政、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既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施工的管理,也要负责对本行业工程项目农民工使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管,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对因工程款拖欠而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由该项目所属领域、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确保在解决工程款拖欠中优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对发生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发改、财政、监察、司法、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要在立项、经费、监察、司法、征信和信贷等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维护好农民工权益。二是狠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推动企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商会(协会)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特别是要提高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用工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都应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企业调解员调解工作补助政策,由企业给予调解员适当工作补助。三是强化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对于农民工等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社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优先执行。四是建立人社、公安、检察、法院四部门欠薪犯罪案件协调沟通处理机制。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的衔接机制,提高效率,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犯罪行为。五是建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违法企业在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投标等事项的审批管理,进一步扼制欠薪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量建设,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劳动保障的执法力量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的执法责任。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列为执法机构,明确其劳动保障执法地位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执法机构,合理增加人员编制,仲裁机构要合理配备专职仲裁员,保证依法组庭的基本要求;建立执法津贴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执法经费财政支出制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业务经费。通过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所需的摄录取证、通讯、服装、办公设备等执法装备;调配符合规范执法要求的办公场所;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车辆列入执法用车保留范围,解决用车编制和经费,配备专用执法车辆。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确保各级网络畅通,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协管员。建立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中心,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关口前移,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从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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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调研报告
一、我区少数民族乡(镇)及民族村通村、通组公路及区域公路联结互通情况
我区有仰天湖、保和2个少数民族(瑶族)乡。其中仰天湖瑶族乡辖15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20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290人,其中瑶族人口3667人,分布在大塘、金仙寨、桃源、天湖岭等村,占该乡总人口的14.9%。保和瑶族乡辖1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个社区(南岭生态城社区),总人口21477人,其中瑶族人口2348人,分布在同心、仙鱼岭2个瑶族村,占该乡总人口的10.93%。此外,我区有鲁塘镇南溪村、太洞村、红星村,石盖塘街道枫木岭村、江口村等5个散居瑶族村。全区少数民族地区共有自然村(组)聚居区域(点)163个。
为加快全区少数民族地区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公路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月度工作安排,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了激励机制,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区级领导担任指挥长。同时,加大投资力度,采取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向上级争取资金,“一事一议”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财政先后按3.5-10万元/公里分不同的乡镇安排通村公路配套资金。公路建设沿线乡镇均成立协调机构,政府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施工环境。
(一)通村公路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区抢抓国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机遇和政策机遇,通过国家拨付一部分,地方配套一部分,沿线筹措一部分等筹集建设资金,大力开展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截止2019年底,全区少数民族地区共建成通乡通村公路271.7公里。
(二)通组公路建设情况。全区少数民族地区通村公路已于2009年全部完成硬化。2018年,启动了通组公路建设,全区25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已通水泥(沥青)路。目前,全区共完成通组公路建设62.928公里,其中仰天湖瑶族乡完成19.406公里,保和瑶族乡完成12.581公里,鲁塘镇完成15.454公里,石盖塘街道完成15.487公里。
(三)公路联网线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已建成永春至上茶园等5条共38.6公里公路。
二、目前在建项目情况、规划项目情况,相关项目争取和落实情况
(一)在建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在建项目主要有通组公路18.152公里,窄路加宽52.6公里。
(二)相关项目争取和落实情况。2004年以来,我区共争取通乡、通村、通组国家计划约309.583公里,补助资金约5960万元。
(三)规划项目有关情况。全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制定中,相关数据尚未出来。
三、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公路管理养护情况
目前,全区少数民族地区共有通乡、通村公路约271.7公里,通组公路约181.3公里。其中通乡、通村公路全部纳入日常养护,区道由公路部门养护;乡、村道则由乡村负责养护,公路部门按每公里乡道3000元、村道1000元给以补助,每年投入50万元养护资金。
为抓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我区创新举措,完善精抓细管的常态化养护机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全面养护、注重实效、保障畅通”原则,加大投入,规范公路养护管理,着力打造“畅、洁、绿、美、安、亮”“六位一体”的公路交通环境。
一是创新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即“区为主体、分级负责、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建立了以区财政为主的养护资金保障体制,区配套养护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养护基本需求。全区少数民族地区均建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管养人员和工作经费。
二是创新养护模式。按照“服务外包、分级承养”的养护理念,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和专业化进程,我区广泛运用的“四种管养模式”(即:专业化队伍养护、承包养护、集中季节性养护、社会领养)取得显著成效,并在全市农村公路推广。
三是管护人员配套到位。形成了区有路政人员、乡有监督人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护路体制,乡镇、村均制定了爱路护路的乡民约和村规民约,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破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
四、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
(一)目前存的困难问题
1.自然村公路通达深度不够。目前,通组公路只到达25户100人以上的自然村,少于这一标准的自然村没有政策支持,同时部分村、组之间联网路和村庄内部道路国家也没有资金补助。仅靠村民自筹资金无法完成通组公路建设。
2.管养资金投入不足。随着道路里程的延伸,需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相应的区财政的匹配额度越来越大。2018年,我区债务风险被列为一类风险预警地区,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不进一步压缩,无法足额配套管养资金。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和管养资金投入力度。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建议省、市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安排专项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发展资金并全额兜底,用于通往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公路建设,以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另外,由于区级财力有限,加上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偏远,管护成本较高,建议省、市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地区公路养护资金投入。
2.加大争资立项力度。突出连接公路、断头路、联网路、产业路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公路网使用效率,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北湖区少数民族地区位于西南高寒山区,农村公路弯多坡陡,临崖临水路段多,建议进一步完善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确保通行安全。
4.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大中修、灾毁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地处西南高寒山区,早晚温差大,雨水多,公路易受侵蚀、暴雨冲刷,损毁率高,公路使用寿命受影响,建议省市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及灾毁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及时修复受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