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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软法 农村治理 困境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6-0078-02
软法是人们自愿的共同协商制定,并且是愿意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定。它有三个特征:其一,软法制定的主体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其二,软法制定的主体存在多元性;其三,软法的功能具有妥协性。所以说软法不像硬法那样具有强硬的规定。就村规民约来说,它是每个村民在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全村利益的衡量中,权量出一个相对公平,全体村民都可以接受的一项公约条文。
一、目前软法在农村治理中的困境分析
农村软法有其存在和实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实施的过程中有明显的区域性与边界性,在当今现实农村治理中,软法的运用实施也面临着些许困境。
(一)软法创制主体文化偏低
现如今,农民文化水平比过去有显著提高,但就常驻在农村的人员文化素质来看,仍然偏低。虽然现农村教育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农村的人才短缺仍是一个严重突出的问题。因为农村的资源、交通、环境等因素影响,很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村民不愿意留在农村谋发展。再者由于打工潮的涌起,农作物价格的下降,村民更愿意出去打工,因此留在农村大多数是一些老弱病残,他们文化水平不高,不愿意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他们自身的文化水平也限制了他们的能力,若是这些人参与到软法的创制过程中,软法的内容必定缺乏合理性与代表性。
(二)软法规范效果失灵
软法的效力一般靠“软约束力”来执行,但就其本身来说起不到规范调制的作用,对于成员的奖惩一般靠农村舆论,这就导致了部分软法的威信丧失,失去其规范作用,与道德的功效混为一谈。奖惩机制的不健全与实施效果不当会使村民对其失去信心,也没有了参与的热情。比如在《村规民约》中规定在村干部换届期间,不能有黑幕及贿赂情况,发现后一律取消资格,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多种原因,村民不去举报或举报后也不予惩罚。还有的《村规民约》中规定党员选举、村里活动、资金流向一定要及时公布,使其透明化,而在具体执行中,对于没有做到的情况,村民也是作为闲谈抱怨一下,并未采取具体措施予以惩罚。软法规范效果的失灵,不仅不利于农村自身的进步,也会阻碍农村法治化进程,更可能是“善治”的绊脚石。
二、改善农村治理中软法困境措施
软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法律规范,它尊重了共同体成员的主角地位,可以发挥基层组织和村民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因此要及时解决农村治理中软法遇到的困境,充分发挥软法的积极作用。
(一)贯彻落实法治化道路
农村治理是一个多元的治理过程,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这些外在推动力,村民是农村建设的直接建设者与承担者,是农村治理主体与农村内在发展动力。因此可以完善农村治理规则与制度,做好硬法与软法的有效衔接,推进社区法治化进程。如江苏张家港推动“多位一体”治理创新,通过制定议事规则,协商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村规民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村务监督等完善制度,推进基层法治进程。
(二)培养规则意识
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应当有效形成并落实以本村村民实际利益意愿需求为目标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决策与实施可以培养农村村民遵守规则的自觉意识,从根本上说,我们必须以规范化的手段和途径,将各项农村事务、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引导农村治理在具体路径上的运作机制朝着更加符合村情、民情、社情的方向规范化发展。如今,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协商机制,有一个合理的协商参与程序,因为硬法并不能涉及农村具体的生活风貌,村务监督体制等。软法规范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共同体成员约定俗成的结果,所以软法可以潜移默化地培养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规则意识。
(三)提高参与意识
只有让村民广泛参与进来,充分表达村民自己的意志、意愿,才可以协调改革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减少缓和村民的抱怨心理。再者村民亲自参与到软法的创制过程中,增强了软法规范内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也可以潜移默化地弥补村民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何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呢?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时间维度,选择避开农忙和外出打工的时间,可以在年末或年初,村民休闲时给予意见商讨和征集。这样,使得很多村民都有机会参加,也会为了自身利益去集言献策。
(四)惩罚机制合法化与有效化
软法作为一种规范是一种效力,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软法规范已形成,我们就必须遵守。首先要规定软法形成过程的程序化与合法化,要使软法牢牢地套在法律这个牢笼里,要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就不能只依靠村民自主遵守与服从,要增加软法的信服力。再者可以让软法硬起来,就是指当软法的相关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失灵的时候,我们要充分调动政府政策手段对其进行补充,提高政策手段在《村规民约》实施过程中的促进和辅佐作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将部分软法规范转化为硬法规范,赋予其完完全全的直接的国家强制力,让软法硬起来。
三、结语
软法治理有利于农村治理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前进,也是走向农村“善治”的途径。软法本身在农村治理中也有一定缺陷。对于农村本身来说,硬法的运用与实施也是必不可少的。硬法体现的是国家权力对于农村事务的干预与控制,而软法体现的是村民内在的需求,纯粹的软法无法对某些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预防与制裁,因此在治理中必须两者合力,软法规范可以为硬法提供具体的正当的支持,而硬法是软法指定的框架结构,软法在创制与实施运行的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硬法规范,而不能任意违反硬法的规定,除非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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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位谋划,扎实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近年来,纯梁厂“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立足厂情,不断拓展普法渠道,实现普法工作由零散式、分散式、随意性向阵地化、长效化运作的转变,法治文化广场已成为采油厂法治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和“查问题、反内盗、守法纪、稳队伍”的“查反守稳”深化年法治文化活动,做到全员参与、红红火火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格局,有力提升了采油厂法治文化品位。
二是推出精品,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广场水平。建设石油企业法治文化宣传广场,就是要在文化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内涵,不断寻找新的法治文化构建空间。多角度、深层次立体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充分整合资源,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不断拓展新型普法宣传阵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展等场地的规范化建设,广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物权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以及条例、妇女儿童保护法,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是品位论坛,组织开展送法到基础活动。推进“法律大讲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功能,注重依托“法律大讲坛”、“普法讲师团”、“法律咨询服务团”和“法治文艺演出团”等专业团队进行法治文化宣传,让群众在欣赏法治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体验法治文化,真正实现法治文化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单一化向多样化、重过程向重实效的转变。通过设置“法律(援助)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禁毒工作室、电子阅览室、关爱之家、法制议事园、电影放映厅、电影文化陈列馆、多媒体播放系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多媒体播放系统”等功能室,让职工群众通过互动性的法治文化生活体验,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质,引领法治文化水平,让法治文化成果惠及民生。
四是人文关怀,营造法治文人环境。因地制宜设置与油田企业基层环境协调、与生态相融的法治文化设施,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石油企业发展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度。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争取民利,通过“问卷调查、群众督查、职工展评”、“百姓点题、专家破题”等形式,梳理法治建设实事项目,依法整治事关民生、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融合,使职工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杯垫、环保袋等各类载体,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艺术形式,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生活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
五是融于结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构建“法治、廉政、阳光”的企业法治文化、职工群众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石油企业单位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找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石油企业树立法律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浓烈氛围,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与时展同行,与企业发展进步同步。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企业法治理念引领社会管理创新,以法治精髓主导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精神统帅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眼光审视企业管理各种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企业管理的战略,加快从企业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向法治主导的管理模式转变。注重克服创新就是突破法律的片面认识,更加注重石油企业法治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和方法的改进,努力实现石油企业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水平。
召开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今天。传达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和全面部署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借此机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自1986年以来已连续组织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特别是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开展,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西部强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陕西“五五”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期。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十二五”时期是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转折期。传播先进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营造理性、平和、有序、包容的社会环境,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再提几点要求。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第一。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欠发达依然是省的基本省情,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要大力宣传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省地方性条例和法规,为实现陕西科学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打牢法治基础。要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合法权益。要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围绕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领域开展法制宣传,为陕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广泛普及市场法律知识,强化市场法治观念,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全社会成员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社会保障民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第二。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改变长期以来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把促发展与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省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衡、不协调,各种关系的调整正需要我不懈努力。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要立足基层,深入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送法上门,服务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使广大群众共同形成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的共识,尽快养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第三。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这两者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我国家的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和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建设法治政府。要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善于用法律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其次要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法用法的教育力度,各中小学校和大学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考试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我省青少年的法律素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体系
1、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任务,组织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村居、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2、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人民依法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与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部门法宣传,强化“法律六进”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形成有效互动的大普法格局。
二、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4、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行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6、强化企业经管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有序、守法诚信,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推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7、强化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稳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当地社会,不断提高农村普法实效。
三、切实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向上作用
8、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成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领导小组,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重点保障好两个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一是普法志愿者大队;二是泗洲悦读会;三是德法联谊社,打造书香型司法行政机关。
9、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推动各乡镇提升农家书屋的法制图书种类数量,不断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参加全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0、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加快普法产品的研发和宣传推介,加大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普法产品的供给,村居(社区)实现法治宣传挂图、普法口袋书全覆盖;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媒介,向群众进行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刊播、展演、介绍,继续做好“普法短信通”工程,打造普法微信、微博等普法新品牌。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普遍认同和遵行
11、促进法治与德治的融合。通过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以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为基础,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创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力争实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继续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推动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五、组织“七五”普法开局规划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3、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年”行动。联系七五普法成员单位,在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导下,明确七五普法任务与目标,联系乡镇,拿出普法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提升普法宣传合力。有效利用县域媒体资源丰富、拓展法制宣传内容和形式,借助《山城警方》、《举案说法》、《法治在线》、政务网等媒体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育人,做到电视有专栏、网站有专题、报纸有专刊。同时以农家书屋、普法艺术团黄梅剧团开展大篷车送法下乡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县人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14、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实践年”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六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
一、用法治精神全面深化改革
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全面深化改革要重法治。于法有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前提,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这就要求我们要走出“边抓牌边定规则”的思维定势,确立“定好规则再抓牌”的法治思维,使各项改革举措都在法律框架下实施,避免改革可能出现的进退失据。2014年,信阳先后实施了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等多项改革,始终坚持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每项改革举措都于法有据,确保了改革探索承天接地、行稳致远。全面深化改革需靠法治。“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大到政府简政放权,小到出租车调价、三轮车治理,都会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如何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科学稳妥地推进改革,无不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无不需要靠法治决策、靠法治落实、靠法治监督。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信阳承担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改进农业补贴办法试点试验、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试验、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点等改革试验任务,更需要我们用法治思维凝聚改革共识,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从而提高全社会对改革的公信度和参与度,使改革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能促法治。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改革重“破”,法治重“立”,一破一立,破立并举,共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正确处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要充分利用法律预留的改革空间和赋予的先行先试权,把地方上成熟的改革成果和成功的改革经验及时总结提升,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要通过改革解决法律规定中不合理的问题,通过修改法律再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巩同深化改革的新成果。
二、用法治方式推动科学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经济新常态中的问题,在法治视野下真正弄明白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法治来推动科学发展。用法治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激发市场活力根本在于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真正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依法废除了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等经济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扫清了影响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进一步为企业“松绑”,拓展了其自由发展空间,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2014年,我市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7%,为信阳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用法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依法简政放权,就是要告别“权力经济”,让市场存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政府对市场活动的不当干预。信阳坚持以“两转两提”为载体,做到凡是中央、省里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省级下放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县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真正把精力放在依法履职、高效服务上。2014年以来,我们已取消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53项,下放7项,合并6项。用法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不仅要建设公平规范稳定的经营环境、诚信环境、社会环境,使各类市场主体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确保要素合理流动、主体公平竞争、运行公正有序,而且要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对违法行政、执法小公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坚决整治。2014年,我们共查处此类典型案例116起,依法依纪处理179人。
三、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只有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信阳坚持把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探索建立了法制早市、法制夜市、普法超市和法制诊所等一批新型普法平台,开辟了专题电视普法栏目,全市334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起了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律图书角,营造了全民知法、懂法、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不断完善法治机制体制。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我们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了现有分散的行政复议资源,强化了政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通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了以法律手段为主,经济、行政等手段为辅的矛盾化解机制、事项复查复核和行政调解机制,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反映和处理,实现了有苗头就立即解决、有情绪就及时疏导、有矛盾就积极化解、有缺失就认真弥补。持续提高依法维稳水平。坚持依法双向规范,一方面规范上访群众的行为,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做到依法逐级上访、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规范各级干部的履职尽责行为,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通过双向规范,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广人群众讲规则、守规矩,有效提升了群众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用法治要求加强党的建设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会议,这是我市开展送法入家进户的又一次重要活动。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是一种有效的普法形式,已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对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踊跃担负起社会普法责任的在座各位宣讲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相伴而行。从党的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的确立,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直至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不断重视和加强法治建设的进程。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市从“一五”普法的启蒙教育开始,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这十多年的努力,我市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蓬勃开展,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获得了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可以说我市的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我们的一些行政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个别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法制教育的整体发展还不平衡,尤其在农村普法工作还比较薄弱,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地去研究解决。进入新时期,我们面临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要求我们在更大范围和领域内全面深入地推进法治化建设,为优化我市投资和发展的软硬件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的一件大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中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培育和塑造全社会的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二、肯定成绩,明确任务,开创学习宣讲活动的新局面
自去年我市组建法制宣讲队伍以来,我市各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宣讲人员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宣讲,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宣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当前,我市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群防群治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有待于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我们的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就是想通过利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程度和社会的影响力,更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法制宣讲人员要明确任务: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宣讲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尤其要在继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上下功夫;二是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参与本市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四是积极参加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媒体,直接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释疑解难有关法律问题。宣讲人员所肩负的任务既光荣又很艰巨,在实际宣传教育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的原则,就是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证和促进全市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二是紧贴民众的原则,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出发,多选择一些百姓应学应知应会、百姓热切关注的涉法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就是要改变说教的老面孔,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法制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做到宣传教育生动活泼、直观明了、易讲易读易懂,使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开创法制宣讲活动的新局面。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宣传好《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武器。开展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教育,有利于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治安管理法制氛围;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次宣讲是今年法制宣讲活动的第一讲,意义重大,大家务必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识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好此次宣讲活动。对这次宣讲活动,我再强调四点:
一是突出重点。这次宣讲活动重点是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特别是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等等的行为。要让群众知道什么行为能做,什么行为不能做,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要让群众知道什么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增强群众打击违法活动的积极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面向基层。我市农村人口所占人口比率高,广大农村群众和农村干部法律意识还相对薄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解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常发生,甚至引发犯罪。因此,这次宣讲活动要以基层、农村为主。各基层机关、单位要切实重视起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此次宣讲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以正面宣传为方针,以贴近群众、生活、实际“三贴近”为要求,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途径和空间,在农村广泛宣传。另一方面,要认真制定宣讲计划,组织好宣讲活动。尽量动员更多的村(居)民参加,组织专场外来员工和流动人员参加学习教育。要促进村“两委”带头学《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在基层营造一个学法、懂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讲究方法。此次宣讲活动要结合实际,改进方法,注重提高社会效果。各位宣讲员要认真备课,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讲活动,结合一些日常生活中较为典型的治安事件进行讲解,要做到简单易懂,使听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在宣讲活动中,要注意克服那种单纯的我说你听的做法,充分发挥听众的积极性,激发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与用相结合,为促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打下更加良好的基础。
一、法制宣传教育在谋划启动中扎实推进。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年初在认真总结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层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修订完善后以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围绕“六五”普法,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进社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暨争当文明守法新市民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法治文化工作,上半年还全力筹备好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开办《法治时空》栏目,成立“县法制宣传艺术团”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形式创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基层工作活力在典型培育中不断激发。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水平。突出一个“重点”。在县局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对照省优秀司法所标准,细化创建内容,全面加强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力度。今年来,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有了一定的提升,跨入先进所行列,为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奠定了基础。培植一批“亮点”。以点带面,创新发展,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是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手段,为此,在全县基层实施“211”标杆工程,并初步显现出效应。把握一个“节点”。年初,县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就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七月初,县局组织人员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考评,从考核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序时推进。
三、社会矛盾纠纷在多措并举中有效化解。
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的工作理念,着力做好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上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622件,成功化解2620件,成功率达99%。不断探索调解组织形式。按照“六化”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县、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筹备对全县村级调委会进行换届;为进一步拓展调解阵地,创新调解方式,在全县设立了“海头镇调委会钱鹤飞调解工作室”、“金山镇调委会韦财余调解工作室”两家个人调解工作室;不断完善互动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协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进一步健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与劳动、卫生等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积极探索相互衔接的新机制。不断开展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做到定期排查,随时疏导,每月排查一次,每季分析一次,把问题发现在最早,把问题控制在最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社区服刑人员在规范管理中监管有效。
今年来,紧紧围绕“执法活动更规范、工作衔接更严密、矫正效果更突出、工作平台更稳固、队伍保障更有力”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了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力度,减少脱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不断规范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和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工作,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2人,解教270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2人;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431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
五、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发展中担当先锋。
在开展深化“双促双助”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服务沿海当先锋”等专项活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接待工作;引导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在为新农村建设上作出新贡献;引导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引导司法鉴定不断加强业务建设,提高采信率。今年来,各项法律服务指标均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四个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1022件,担任法律顾问181家;办理各类公证2452件;20个法律服务所共各类案件1300家,诉讼案件1130件、非诉讼案件108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待来电、来访962人次;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1件,采信率达95%以上。
六、队伍整体形象在主题活动中得到展示。
今年以来,在全系统先后开展了“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精神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外影响力有了进一步扩大。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局机关创新开展了“司法行政大讲堂”,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了七课,讲堂内容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拓宽了局机关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为争当排头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年初,与各基层单位(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考核制度;修订《县司法局工作规则》,严格办事程序。
虽然在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中还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纪律作风不硬等现象;二是争先创优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劲头不足,创新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外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不相对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摒弃弊端,发扬优点,上下一心,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鼓足奋发有为的干劲,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新业绩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美好新”,在全力争当新一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征程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和汗水,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在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争当新一轮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全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切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协调召开全县“五五”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并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全镇、本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出台;组建全县“六五”普法宣讲团,并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培育深化“六五”普法典型,引导和推动全县“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继续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与电台协商合作,力争8月前开播《法治时空》栏目,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办《法制在线》栏目,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传播平台;通过联合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全县“12.4”法制宣传日咨询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着力做好公务员、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申报和命名表彰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一线实战平台。
司法所是县局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最前沿,基层工作做好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就有了根基。下半年,各司法所要认真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照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县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争创省级优司法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使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力争年底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通过省优秀司法所验收;县局相关科室和各所要进一步做好典型标杆工程的树立、培植,提升典型层次,发挥其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珍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与县局的关系,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当地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要处理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关系,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开展。
三、不断强化以调促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要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三调”衔接配合机制,将调解组织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完善医患、劳资、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专业调解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深入开展“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县、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巩固村级调解组织;做好海头和金山两个个人调解室的扶持工作,在业务上加强指导,不断做大做强,有条件的镇也要探索建立个人调解室,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完善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效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在全县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通过活动培植、宣传一批调解高手。
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双促双助”、“服务沿海当先锋”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切实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不断完善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及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意见;二要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拓展新证源,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三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要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基层法律服务方式,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要通过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和控制体系,提高采信率,增强司法鉴定服务诉讼和群众需求水平。此外,要突出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执业和集中整顿工作,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完备投诉、查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法律服务人员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不断加强特殊群体管控,全力抑制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承担着刑罚的职能,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要按照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在矫正教育上做文章,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所在。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作用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衔接管控机制,丰富拓展教育矫正方法和内容,探索建立需求、效果评估体系,全面提高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和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石桥、厉庄阳光技能培训基地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技能培训与劳动实践于一体的社区矫正阳光基地建设,重点抓好特殊人群的心理干预和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劳务输出尝试,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要进一步督查指导基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进展情况,保证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平台、机构队伍、档案管理等规范化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扩充社区矫正志愿者类型,加大社区矫正社会宣传力度,努力让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力凝聚团结干事力量。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抓手,以打击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为核心,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害我镇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富丽XX”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治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行为。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策划闹事、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企业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寻衅滋事,胡作非为等恶意阻工、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盗抢企业物资等不法行为快速出动,严厉打击,严厉惩处,为企业发展撑腰壮胆,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对黑恶势力组织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侵犯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快侦快结,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 镇扫黑办、派出所
责任人 :XX、XX
2.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结合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工业园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加强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动态,预防各类影响工程建设案件的发生。探索建立警企共建联动制度、一村一警走访联系和治安通报制度、治安刑事案件回访制度、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响应制度、园区和企业周边重点巡防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放心的良好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
责任人:XX、XX
3.规范涉企司法行为。重点整治公安司法机关涉及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立案或执行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对利用职权与他人串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因司法不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4.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全镇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售假制假、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合法公平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木镇市场监管所、镇市容中队
责任人:XX、XX、XX
5.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中标公示制度与合同备案等制度,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镇经委、财政分局
责任人:XX、XX
6.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建立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统筹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作为超前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全面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分析形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性纠纷和案(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司法所
责任人:XX、XX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采取送法进企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帮助其建立注重事前防范的企业法律防范体系,制定危机处理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协助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XX
8.建立健全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机制。严格落实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对我镇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以联系促了解,以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发展。联系企业的政法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企业开展一次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镇政法委将不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企业代表联席会,交流、汇集各方信息,解决治安、法律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三、阶段任务划分
第一阶段:摸排自查(7月)
各村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各村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广这征求企业意见,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建立标准高、反应快、工作实的整治机制。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提前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的关系,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一12月)
各村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环境保障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暖商的社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是今年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优化投资环境、营商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畅通渠道,形成合力
各村各单位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快速查处重点投诉案件。镇扫黑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配套制度,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和权限,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加。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加快事业单位人事职称制度改革,依法稳步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全员聘用制度,进一步加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
四)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健全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实现部门预算规范化,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财政资金的追踪和反馈机制,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行政机关不得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区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合法、公开、透明。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职责。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采购信息和目录。严格对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信誉状况等事项进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年前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市场。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健全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保证公民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充分反映。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事先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如需作出变更或撤销,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三)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加强监督,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三、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化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可由内容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然后由区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经审查和修改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逐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
二)改进制度建设方式。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论证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扩大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探索规范性文件草案委托起草和社会招标起草机制,坚决制止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
三)突出制度建设重点。按照全区发展战略,有重点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围绕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突出装备制造业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围绕发展服务业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围绕推进市场取向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章立制;健全教育、文化、卫生等涉及民生问题方面的制度,加快公共事业和公共产业建设步伐;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城市转型、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完善制度监管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年建立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布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明确5年或3年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要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施行的按制定程序重新办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制定或实施机关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服务法治化
一)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络,规范各级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投诉中心运行,完善“一站受理、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网络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制度,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对公众关注的重大政府信息,应当依法、准确、及时公布。制订应对突发事件信息预案,掌握信息的主动权,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的准确和对舆论的正确引导。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年前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平台。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用公众评价制度,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严格履行政府承诺。认真落实社会承诺措施,改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承诺制,提高政府履行职能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建立失信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资源,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公开的信用评估体系,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四)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就业体制,消除各种就业歧视。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健全覆盖区、乡、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五)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要求,规范中介组织行为,解决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利益挂钩、违规操作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自律性组织,逐步将政府部门承担的行业标准制定、纠纷裁决、资质资格认定、检验检测检疫等职能移交给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中介机构的服务职能。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法治化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继续清理整顿行政执法机构,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有多项行政处罚权和多支行政执法队伍的部门原则上要建立综合执法队伍。积极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严禁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
二)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行政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等制度,实行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相分离,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完善评议考核、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的有效办法,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适用规则,做好标准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其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
五)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
六、建立高效便捷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行政救济法治化
一)创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加大对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健全相应制度,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建立由区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建立专业性、行业性的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村(居)民组织的自治和协调作用,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责。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理顺法律援助体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坚持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健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明确应急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机制、程序、时限和公布形式,依法强化应急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年前建立健全包括监测、信息报告、防灾救灾等在内的应急处置体系和平台。
三)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受理事项,畅通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查力度,维护秩序,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健全案件受理、复查、复核制度,完善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依法分流问题,促进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便民措施,提高行政复议效率,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
五)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予以行政赔偿。对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要依法认真履行赔偿义务,重点关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决定等方面的补偿事项,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和补偿决定,应按规定报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行政赔偿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相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开展和谐村镇(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行政监督法治化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报送备案;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区政协参政议政,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承办和处理政协议案,并及时回复。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工作情况交流,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应当积极应诉,按时答辩;对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提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必须认真履行,确保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判决裁定依法履行率达到100%。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经备案审查机关合法性审查,力争合法率达到100%推行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和群众举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执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对每年确定的有关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投诉事项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区政府法制办、
五)强化专门监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专项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关系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做好对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项目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决定,切实维护监督决定的权威性、严肃性。
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机制,制定学法计划,健全法制讲座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力度。全面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通过坚持学法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测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识在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要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公共法律知识每5年轮训1次,专业法律知识每年轮训1次。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认真实施《省法制宣传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制文化和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健全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实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